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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职业危害范文1
0.前言
近些年以来,我国的国民经济高速的发展,但是煤矿行业的职业安全与健康却远远的落后于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步伐,频繁的发生一系列的重大恶性煤矿事故,职业病人数不断增长。煤矿行业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的不良现状,一方面对煤矿企业员工的健康和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另一方面也给我国带来了非常大的经济损失。
煤矿职业危害主要有高温高湿、粉尘、噪声、毒物以及振动等五大类,其中危害最大的就是粉尘,粉尘所引发的尘肺病是我国迄今为止发病最多的一种职业病,并且我国同时也是尘肺病人数最多的一个国家。造成尘肺病发病率一直居高不下的直接原因主要包括:(1)粉尘浓度不合标准,作业环境普遍较差;(2)与粉尘相接触的人员数量较多,患病总人数相对较大。由此可知,我国相关部门必须高度的重视煤矿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
1.煤矿职业危害分析
我国发病率最高的职业病就是尘肺病,并且我国同样也是当今世界上尘肺病人数最多的一个国家,而尘肺病主要产生于各个厂矿企业中。在我国的煤矿企业的作业过程当中,几乎每一个环节都伴随着生产性毒物、生产性粉尘、不良气象条件、有毒有害气体、有害物理因素以及水质等诸多职业病危害因素,直接导致了作业人员在不同程度上患有职业中毒、噪声聋、煤工尘肺、矽肺等职业疾病,在这些职业病中,尘肺病所占比重最大,煤工尘肺和矽肺是最为主要的尘肺病。相关数据分析有效的表明,煤矿行业的尘肺病发病工龄正在逐渐的缩短,其中最小的发病年龄是20岁,发病平均年龄为41岁左右。
2.我国煤矿行业职业危害的问题
2.1作业场地缺乏对有害物质的监测
由于我国的很多煤矿企业受到了眼前利益的驱动,这些煤矿企业都不愿意将资金投入到检测人员和测尘设备当中,目前煤矿粉尘的作业场地的粉尘浓度严重超标。在对待作业场地的有害物质方面,一方面,煤矿企业担心测尘不合标准而受到惩处,另一方面,煤矿企业不愿将财务投入到防尘措施上,所以,企业往往以消极的态度来面对有害物质的监测工作。除此之外,由于很多企业的技术服务保障体制尚且不够健全,已经建立的有害物质检测中心站,也由于收费偏高、路途过远而对煤矿的定期鉴定和检测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最终无法促使企业进行有害物质的监测。
2.2企业缺乏对职业危害防治机构的重视
虽然大型的国有煤矿企业设置有职防工作人员和职防管理机构,并且已经建立了所需的管理制度,然而仍然存在着防治职业危害的技术人才短缺,监测、检定设备老化或不足,管理水平低下等诸多问题,职业危害防治基础工作非常薄弱。此外,多数的地方煤矿企业尚未设置专门防治职业病的相关机构,无法正常的将防治职业病危害工作展开。
2.3职业病统计缺乏全面性和准确性
现阶段,很多煤矿企业都没有开展职业病诊断工作,更没有相关的统计数据;煤矿企业出现中毒伤亡等事故,通常仅仅对事故进行调查与处理,但是并不将其作为职业病的病理报告;职业病报表仅仅报送了主要职业病,但是对于一些治疗较为简单的法定职业病,煤矿企业通常认为无碍健康,不需要进行报告及诊断。
3.防治煤矿企业职业危害的有效措施
3.1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止体制
我国的各个煤矿企业应当积极的建立和健全防毒、防尘以及粉尘监测等仪器仪表及设施的使用维修管理、工作环境的卫生安全检查、职业病及防治职业危害工程项目的分析、统计和上报等一系列的防治煤矿职业危害的工作制度,从根本上避免职业病的产生。
3.2强化防治监察环节
相关煤矿监察机构应当把煤矿作业场地的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卫生设施情况;职业卫生培训情况;作业场地危害因素的评价和监测情况;国家相关职业卫生标准、法规以及法律的贯彻执行情况;有关违规违法行为和职业危害事故发生情况等具体内容作为日常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粉尘、有毒物质的超标,既没有个体劳动保护,又没有相应治理措施的企业,必须尽快的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限期加以整改,严重者应予以停产整治或者关闭;对于违反相关职业危害防治法规、法律的行为和出现的职业危害事故,应当依法进行查处。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3.3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安全监察技术体系
煤矿企业应当及时的建立以及完善职业卫生安全监察技术体系,最大限度的发挥与利用职业病防治院所以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作用,以实现资源的共享。企业应当切实的根据当地的实际状况,积极的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源加以合理的整合,进而逐步的形成完善和健全的职业卫生安全监察技术体系,为煤矿企业的职业病防治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咨询,对煤矿企业的作业场所可能存在的诸多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的评价与监测,为煤矿企业的职业卫生监察、监督以及危害事故的处理和调查提供科学合理的技术服务。
3.4加强对企业员工的职业卫生安全培训
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者以及主要负责人员应当积极的参加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工作,企业应当定期的对在职人员进行相关职业卫生安全方面培训,从根本上提高在职人员的综合素质。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卫生基本常识;相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职业危害事故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治职业危害的知识。通过正规且严格的系统性培训,提高在职人员防治职业危害的技能以及意识。
4.结束语
控制与预防煤矿行业的职业危害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社会性工作,所以,防治尘肺病的关键因素就是建立行之有效的社会机制,规范煤矿企业的行为,加强政府的监察功能和监督功能,调动广大群众乃至整个社会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开展职业危害防治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强化整个社会的防治意识,才可以有效的遏制尘肺病的发病率。 [科]
【参考文献】
[1]李伟敏.对我国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思考[J].中国煤炭,2005(4).
[2]刘来军.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探讨[J].山东煤炭科技,2008(1).
煤矿职业危害范文2
神木市朝源矿业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和提高本矿职工的职业卫生思想意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职业病防治法》对在职职工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对本矿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计划。
一、培训的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尘肺病防治条例》、《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
2、《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煤矿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煤矿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3、《煤矿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与义务》
4、《防护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煤矿企业职工劳动保护防护措施》、《特殊劳动保护》
5、其他
二、培训方式
1、由本矿的管理人员备课讲授相关知识
2、观看相关内容的文档投影
3、由矿主管部门协调人员、时间,集中职工进行培训。
三、职业卫生培训对象
井下现场接触粉尘、噪声、有害气体及其他危害人身健康因素的作业人员。
四、教育培训形式
利用办班、讲座、班前会、自学与集中辅导进行讲授,同时利用标语广泛宣传职业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方法进行教育培训,使职业卫生、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成为员工遵章守纪、自保互保的自觉行动。
五、培训地点和组织
1、地点:矿班前会议室 、培训教室
2、组织:由矿授课老师负责组织授课和考试
六、培训时间
1、授课时间:2018年11月01日至2018年11月03日
2、平时利用班前会进行职业卫生知识讲座。
七、考试时间
2018年11月03日
八、考核方式
1、所有人员经过培训后,由授课老师根据培训内容出题考试。
考试合格后方能下井作业。
2、经过补考仍然不合格者,不准下井作业。
九、所有授课人员应对授课内容进行备课并将授课内容送安全科备案。
十、授课计划表;
授课人
2018年11月01日
8:00至12:00
14:00至18:00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尘肺病防治条例》、《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及管理》等
《煤矿职业健康相关规定》、《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
2018年11月02日
8:00至12:00
14:00至18:00
《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职业病危害防治基础》、《煤矿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煤矿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煤矿职业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与义务》
2018年11月03日
8:00至12:00
14:00至18:00
《防护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煤矿企业职工劳动保护防护措施》
《特殊劳动保护》
考试
煤矿职业危害范文3
煤矿职业容易发生危害的根本原因是由于企业的硬件以及软件的基础工作不足以及施工周期较长,施工条件较为恶劣等情况。同时,煤矿工作与危害因素接触较为频繁,风险发生的概率较大、伤害的结果也较为严重、作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等诸多因素造成了煤矿职业意外事故发生较为频繁的情况。煤矿的井下开采是一种工作环境较为特殊的职业,长期以来多数煤矿矿区的现场作业条件较差,井下工作面场地狭窄以及地质条件较为复杂和水、火、顶板、煤尘等灾害情况都严重威胁着广大矿工的人身安全。即使是在井上矿区以及生活区域,也大都存在条件简陋和投入不足等现象。长时间的工作或者生活在这样的环境当中,对矿工及其家属的身体健康造成着各种伤害,与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相比,国内煤矿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病形式已经十分严峻,在全世界的各个地方都引起较为强烈的反响,影响极坏,其特点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员工的伤亡比例较大;其二,群死群伤的情况事故发生较多;其三,职业尘肺病的人数较多;其四,伤亡事故的社会影响较大等等。
二、煤矿企业职工安全健康的重要性
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本质即是要降低甚至杜绝各种职业病的发生。针对矿山来说,就是要降低在煤炭生产过程当中煤矽肺病的发病几率。煤炭职工的工作以及生活环境条件都十分恶劣,在工作当中,不仅是面临着关乎生命安全的危险和挑战,同时还面临着粉尘等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威胁。伴随着相关的保护措施以及开采技术的提高,在煤炭矽肺病得防治和治理上都取得了相当程度的进步。然而,在一些矿山,尤其是一些地方煤炭以及乡镇煤矿工作中,煤炭矽肺病的发病率仍然较高,对煤矿工作者及其亲人都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不幸。所以,搞好煤矿职业的安全健康工作,是关爱职工以及关注生命最直接的体现,也是以人为本理念的体现。同时,提升工作人员的健康也对减少医疗费用的支持和提升企业效益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也是塑造企业的良好形象以及提高企业凝聚力的最佳途径。
三、提升安全健康的具体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健康管理体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认真落实国家职业健康工作的相关政策条例,出台专门文件,指导全市的煤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同时按照国家煤炭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大力整合煤炭资源,加大综合机械化采煤、综合机械化掘进的技术改造、煤炭综掘综采一体化工作。科技兴煤为落实国家职业健康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建立完善的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宣传教育培训、日常监测等多项制度。通过制度建设,明确责任人,明确目标,明确措施,明确奖罚,做到“工作有人管,事情有人办”,确保“清洁生产、舒适工作”。各矿每月都组织召开全矿职业健康工作会议,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方案,制定防治措施。围绕“快乐工作,幸福生活”理念开展煤矿技改工作、职业健康设施建设,推行健康、舒适化管理。右江矿务局专门成立了职业健康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资金、规划、方案等;设立职业健康管理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各矿相应成立职业健康管理科;建立完善了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考核制度,明确各级管理职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生产区队直接抓,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
(二)以科技进步推进职业健康工作
矿井“机械化、信息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是推进职业健康工作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各矿井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淘汰落后的生产方式,以全新的生产流程、操作准则、管理理念提升煤矿现代化水平。矿井采用信息化远程集中控制、高清晰大屏幕调度指挥、井下人员跟踪定位、井下无盲区通讯、矿井水害预警等煤矿先进技术装备系统。生产工艺由原来的炮采炮掘改变成综采综掘,不但消除了氮氧化物对人体的伤害,而且提高了工效,减少了生产作业人员,使得接触粉尘、瓦斯的人员数量也大为减少,职业危害影响范围进一步缩小;运输方式由传统的串车提升改造为皮带输送机运输,控制方式采用地面集中控制,从工作面一直到井口煤仓全部改成高强度皮带运输,大大提升了运输能力,减少转载运输环节,减轻了职工劳动强度,减少了运输环节的职工人数,直接减少了接触职业危害源的人数。
(三)细化职业健康现场管理
抓好职业健康工作,关键在于抓落实。我市建设和完善各矿井的职业健康设施,细化现场管理,从源头上抓,做到每一个点都要有人管、有人检测、有人清洁、有人监督。实行点线负责制,按作业点及连续作业区域划分责任区,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负责,哪一个点或区域出现问题,就由该责任人承担责任。每月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与当月安全工资挂钩。建设煤矿井下空气净化系统,做到职业危害防治无盲区。加强综采、综掘等重点区域的管理。采煤机、掘进机除了起用自身的内置喷雾系统外,增设了随机运行的外喷雾系统,消除粉尘飞扬根源。利用伞形装置收集锚杆打眼产生的粉尘,并湿化处理。掘进工作面严格执行湿式打眼、边帮洒水等综合防尘措施。在综掘工作面安装除尘风机。对粉尘产生密集的巷道安装捕尘网。落实粉尘冲洗及设备清洁措施。根据不同的作业环境,安装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编制巷道清洗循环图表,安排专人按循环图表对巷道进行冲洗,特别对容易积尘的运输机两旁、转载点等每班进行除尘。加强个体防护,确保员工身体健康。建立健全防护用品制度,定期按规定给职工发放劳保用品,保障员工有效防范粉尘。
(四)强化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在加强井下职业健康防范的同时,我市切实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定期对从业人员特别是长期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详细登记个人健康信息。右江矿务局与广西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中心联合设立右江矿务局职业病防治研究所,主要就是开展职业病预防、治疗相关研究,给职业病人提供治疗,建立职工个人健康档案,提出职业健康防治的措施和建议。多年来,该局依法组织所有接触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详细登记个人健康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建立防护措施,近年累计为职工做上岗前体检人次。连续个周期年的体检跟踪,职业病体检累计人,共计人次。安排职工外出疗养达到人次,确保了职工的家庭幸福、和谐。
煤矿职业危害范文4
关键词:尘肺病;防治;防尘;监管
中图分类号:R5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11)0020(C)-215-02
前言: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越来越大。煤炭资源的大力开发,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但煤矿地质条件复杂,工作环境比较差,不同程度地存在各种职业危害,对劳动者健康损害极大。煤炭行业职业危害主要包括粉尘、毒物、噪声、振动、高温高湿5大类,其中以粉尘危害造成的尘肺病最为严重,包括矽肺病、煤肺病、煤矽肺病等,占各种职业病的70%以上。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对23个省市l6792个煤矿企业的调查统计,截至2005年,累计尘肺病例153027例,累计尘肺病死亡人数58681人,现患病例94346人,2005年新增尘肺病例5629人,尘肺病死亡2470人。虽然,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管理文件,有效地保护了广大煤矿作业工人身体健康,特别是《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煤矿作业工人的健康得到更加有力的保障。但由于我国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超标,尘肺病危害还是比较严重。随着人们对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的要求不断提高,煤矿安全工作将由控制伤亡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转变,做好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成为控制和消除煤矿职业病的重要内容。为了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本集团公司的一些煤矿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调查与分析,以便更好地开展尘肺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一、尘肺病危害防治存在的问题
(一)尘肺病危害防治工作体制不健全、管理不到位
相当一部分企业管理者重视生产建设,忽视尘肺病防治工作,认识不到“职业病防治是企业责任”,工作不主动,在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不重视粉尘防护设施的投入。国有大型煤矿基本上都设有职防管理机构和专兼职职防工作人员,并建立了相关管理制度,但存在着职业危害防治专业技术人才不足,管理水平低,检定、监测仪器设备不足或严重老化等问题,职业病防治基础工作尚需要进一步提高。还有个别乡镇企业不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各项义务,没有职防机构,也没有专兼职人员,不能正规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使尘肺病患者无法获得及时诊治,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不能落实,使卫生部门不能准确评价企业的职业卫生现状和职业病防治水平。
(二)防尘投入不足,防尘设施不健全
多年来,各级政府在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上不是非常重视,职业病防治机构的条件按照职能的要求和各级政府对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设备条件较为落后,力量不足,特别是县级机构问题更为突出。例如,防尘洒水管路系统不健全,缺少必要的粉尘监测仪器,粉尘监测点布置不足,不能按规定对作业场所产生的粉尘进行定期监测,更谈不上及时采取防护和整改措施。据调查统计和现场监察,部分煤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超标十几倍乃至几十倍,有的甚至超过国家标准上百倍,防尘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针对性不强。
(三)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差
一些工人往往也是比较注意防事故,但却不注意防尘,长期不使用个人防尘用品。这是因为部分职工对自身所处的环境、职业危害造成的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缺乏必要的了解;其次,劳动用品质量没有保证、发放数量不足,使用不当甚至不使用,这也是造成尘肺病多方的原因;此外有些工人在无防护设施或粉尘严重超标的工作场所也不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检举反映,不清楚自己应享有的相应权利。
二、加强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措施
(一)加强尘肺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
煤炭企业各级干部要提高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加强培训工作是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的一种有效手段。通过宣传教育,将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以有效地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宣传教育可以利用广播、宣传牌板、局域网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也可以利用职工班前会时间加强对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为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从根本上做好职业病防范工作,争取在公司企业文化中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健康”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矿井防尘系统,强化源头治理
矿尘不仅影响职工的身体健康,而且煤尘和其他一些矿尘还具有爆炸性,严重威胁着矿山的安全生产。煤矿生产过程中的采、掘、装、运、支5个生产环节是产生粉尘的主要来源,矿井风流是粉尘在井下扩散的主要途径。所以井下的防尘措施是由井下采矿生产过程及生产环境的特点所决定的,采取以下综合性防尘措施:
1、坚持湿式作业。打眼、装载必须洒水、喷雾,控制粉尘的产生和飞扬,装煤前向煤(岩)洒水,卸煤(岩)点安设喷雾装置;2、采用添加水炮泥爆破放炮后喷雾降尘,放炮后立即向碴子面喷雾,回风巷每隔400―500m安装一道净化水幕。并做到正常使用;3、定期用水冲洗和清扫巷道,设立水幕,清除积尘,防止粉尘在空气中弥散,各采煤队和掘进施工单位至少每旬要对积尘冲洗一次,主要胶带运输大巷及采区胶带集中巷内的积尘至少每月冲洗一次;主要进风大巷或采区进风巷道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从而减少二次扬尘;4、加强通风,保证作业面有足够的通风量,独头掘进作业面和全面通风达不到的作业面,要安设局部通风装置;5、预先润湿煤体防尘。在煤体尚未开采之前对煤体进行预注水,减少开采时的煤尘产生量。
(三)健全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机构,切实做好监察和监管工作
各煤矿企业要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制定年度综合防尘措施及防尘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计划。按相关部门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根据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尘肺病防治规划,切实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并拔专项经费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另外要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机构,配齐测尘工,购置测尘仪器,设置足够数量的测尘点,规范开展测尘工作,建立测尘记录台账,做好职业危害防治的统计分析工作。
(四)定期对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在做好以上预防工作的同时,要严格执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坚持定期对从事井下一线职工进行职业病体检。对新招收的每一批新工人都组织健康检查,其资料不仅可以作为今后健康检查的基础资料,也可以作为职业病诊断的参照依据。同时,建立健全健康监护档案是,包括健康检查和生产环境监测两方面的资料。
结束语:随着煤炭开采强度和深度的不断增加,不同程度地存在各种职业危害,尘肺病时有出现。职业病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为了加强尘肺病防治管理,必须实行规范化管理,加强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建立健全职业病档案,加强作业人员个体防护,加强监测工作,制订各类有害因素监测综合标准,制订年度监测率指标和治理指标,提高职业卫生监测质量控制能力和监督执法的力度。相信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壮大,我国尘肺病高发的问题一定会逐步收到成效,使工人的身心健康得到保障。
作者单位: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作者简介:靳传梅(1961― ),女,大专,新疆哈密三道岭人,机械安全工程师现任职于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安全技术管理及安全监察工作。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
煤矿职业危害范文5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总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广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继续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一规定、四办法”为主线,结合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大职业卫生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全力抓好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活动,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措施,改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推动《职业病防治法》和《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重点行业领域。要突出抓好矿山(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生产、储存)、建材(陶瓷、石材加工等)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以及开展了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
(二)突出重点检查内容。对辖区内用人单位的执法检查内容主要参照《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职业卫生业务文件ZW—JB—2013—002)执行。
煤矿职业卫生监察执法可参照《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重点检查内容见附件3。
(三)突出查处重点违法行为。在全面检查用人单位依法履行职责的基础上,重点对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1.没有建立职业卫生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档案的;
2.没有向安监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
3.建设项目没有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的;
4.工作场所没有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没有在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设置警示标识的;
5.没有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
6.没有为劳动者提供合格个体防护用品的,特别是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没有为劳务派遣工发放合格个体防护用品的;
7.没有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的,没有按规定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四、方法步骤
(一)检查方式
本次活动采取县市安监部门全面排查,县市区交叉检查,市级抽查方式进行。要坚持明查和暗访相结合,以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为主的形式进行。
(二)时间安排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自2014年6月开始,至2014年12月底结束,共分为3个阶段:
1.调查摸底、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6月)。各地要根据执法检查的重点行业领域,搞好调查摸底,明确检查用人单位名单,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执法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地执法检查方案及执法计划于6月底前报市局。
2.全面执法、整改治理阶段(2014年7月至10月底)。按照重点检查内容,对用人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责令限期改正;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罚;问题严重的,依法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
3.认真总结、巩固成效阶段(2014年11月至12月底)。各地执法检查任务要在2014年11月10日前完成,对开展活动情况要认真进行书面总结,并如实填写《职业卫生执法检查台账记录表》(附件1)、《“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执法情况统计表》(附件2),做好执法信息的汇总分析,产煤地区要另行填报《煤矿职业卫生监管执法情况统计表》(附件3)。各地将总结报告及三张表格于11月15日前报送市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本次活动市局成立“市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陈秀全副局长任组长,由职业健康科具体负责。各地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确定执法检查专班,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执法检查计划,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二)统筹兼顾,注重实效。各地要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年”活动与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等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协调推动。要做好与各职能科室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煤矿职业危害范文6
关键词:煤炭;企业战略;发展
山西作为煤炭大省,煤炭产业发展战略是一个大的话题。不同形势下的煤炭产业发展战略有不同重点。研究煤炭企业发展战略不仅需要国际视野,更要把握中国国情和山西省情,从而提出有参考价值的发展战略建议。
一、山西煤炭企业的战略定位及指导思想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首次对我国能源矿产开发格局做出明确定位。而山西则是国家确立的重要战略性能源供给源,是稳定满足国家煤炭供应的重要煤炭基地。这一战略定位客观上就要求山西煤炭产业,必须要在做强、做高、做精产业发展的基础上,引领全国煤炭产业和新型能源基地发展的新方向。其次,山西省委、省政府给我省的煤炭定位是煤炭是我省的经济支柱,只有稳住了煤炭产业,才能稳住我省经济,而煤炭企业作为山西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柱,山西煤炭产业在全省转型跨越发展中发挥应有的龙头作用,这就意味着山西的煤炭企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山西煤炭企业战略发展的基本原则
坚持生产建设与控总量、调结构相结合,保障煤炭供应需要;坚持发展先进生产力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相结合,继续促进煤炭产业升级;坚持提升产业质量与非煤、多元发展相结合,推进煤炭产业内涵发展、多元发展;坚持开发转化与水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协调,推进高效清洁利用;坚持企业发展、接替产业发展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建设和谐矿区。
三、山西煤炭企业战略发展目标
(一) 煤炭产业战略发展的总体目标
“十二五”末期,全省煤炭工业销售总收入达到1万亿元以上,在“十一五”末的基础上翻一番;完成工业增加值4 500亿元,力争实现翻一番;非煤产业销售收入与煤炭产业销售收入比值超过1:1。
(二)制约煤炭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1 煤炭产业集中度的缺乏
我省大部分煤炭集中度提高,亿吨级和万吨级产能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少,;全省煤矿数量虽然很多,但是平均单井规模达到120万吨/年以上的中大型以上产能的煤矿企业比例较少,多是小型洗煤厂。
2 煤矿开采技术水平落后
所有煤矿企业实现机械化开采水平较低,员工的工作效率有待提高。各企业在开发煤层气抽采区,煤层气治理,采(古)空区位置、范围以及积水、积气勘查探测技术方面应积极引进新技术新设备。
3 非煤产业发展欠缺
煤炭企业在开发非煤产业,实现多元化发展战略方面起步晚。非煤产业销售收入远远小于与煤炭销售收入;煤层气(瓦斯)抽采量、中煤、煤矸石、煤泥等资源综合利用率较低。
四、煤炭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
1 安全生产。各级政府、企业应,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科学水平,各尽职责、不断完善落实制度、尤其是煤矿安全规程,实现一般安全隐患能及时发现并得到治理,重大安全隐患能发现,使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0.05以下。不断加强煤矿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大力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活动,持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2 持续推进节能减排。继续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做好高碳行业向低碳发展跨越。到2015年,万元工业总产值综合能耗下降16%左右,化学需氧量(COD)减排9.13%,二氧化硫减排10%,氨氮减排10%,氮氧化物减排12%。
3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在矿区开发建设和煤矿产能增加的过程中,维持现有环境基本状况不恶化并有所改善。煤炭企业主要污染源治理和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煤矸石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煤矸石为主的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采煤沉陷区原则上全部治理,新建矿山破坏土地复垦率100%,历史遗留矿山开采破坏土地复垦率达到45%以上;矿井水复用率达到90%以上,矿井水达标排放率100%,洗煤废水闭路循环率100%。
4 确保职工的职业健康。通过加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煤矿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机制体制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煤矿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5%以上,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85%以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5%以上,粉尘危害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
5 提高职工收入和社会保障。通过加强和规范全省煤矿用工管理,推动全省煤矿用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真正实现劳动合同签订率、劳动合同备案率、从业人员培训率、参加社会保险率“四个百分之百”。“十二五”期间,全省煤矿在岗职工收入明显增加,达到5万元以上,其中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在岗职工年均收入逐年递增5%以上。(作者单位:山西职业技术学校)
参考文献:
[1] 寇薇.山西煤炭工业的持续发展研究[J]. 安徽农业科学. 2007(07)
[2]李洪新 当前金融危机对我国煤炭产业细分领域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消费导刊. 2009(06)
[3]卫娟.山西煤炭企业国际化经营路径选择[N]. 山西经济日报. 2012-12-31 (005)
[4]张立.山西煤炭企业发展战略研究[D].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