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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哲学观论文范文1
1.1 组织绩效水平与高管继任
Dalton对“高管继任”和“企业绩效”之间关联性进行论证,结果发现:在绩效水平较低的企业中,高管变更发生的概率较大,此结果也说明了企业绩效对企业高管变更决策有重要影响。此外,Laker从委托-理论视角出发,认为企业与高管之间是委托关系,但是由于两者之间信息不对称,人(高管)的经营行为具有“不透明”性,所以委托人(企业)需要投入监督成本来防止高管的“偷懒”行为,或者将高管的利益与企业利益挂钩来规避高管的负向产出行为。如企业一般以企业经营绩效的水平来衡量高管的努力程度,即将高管利益与企业绩效之间挂钩。
1.2 公司治理结构与高管继任
1.2.1 股权结构与高管继任
Brunnello以意大利的上市公司数据为样本进行研究,结果显示:企业股权结构中大股东持股比例与高管继任之间关系并不是显著,而笔者认为这种关系的不显著主要与样本量相关。当高管占有企业大部分股权时,高管变更或继任的概率较低。此后,Volpin和Denis两位学者都以不同国家的数据为基础进行了相关研究,结果也表明了“高管继任的概率,与其对业绩敏感性,以及与高管的持股比重之间存在一种负相关关系”①。
1.2.2 董事会结构与高管继任
Jensen认为董事会规模越大,董事会中董事发生“道德风险”的概率增大,也就是“委托-”的问题也会增多,例如董事会决策的“搭便车”问题,决策效率自然降低。一旦高管成为大股东,董事会决策也可能会成为高管自身决策,董事会的权限会由高管掌握,并且成为一种“象征”性的摆设,也就不可能有效监督高管的行为。对此,Fama认为企业决策效率还跟董事会中外部董事比重有关,外部董事由于不会与企业内部经理人之间存在“合谋”的可能性,在决策方面更具有效率,他们更加关注企业高管在经理人市场中声誉,更加关注高管对企业股票价格上升的贡献。
1.2.3 市场环境、控制权市场与高管继任
Defond使用了美国上市公司数据,研究发现不同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差异导致高管继任频率和模式的差异,越是在竞争程度的高企业中,高管继任发生频率越高,因为企业关注并不仅仅是关注企业绩效提升,也关注与其他企业绩效之间差距,一旦这种差距超出了预期,企业可能就会选择能力更强的高管来替代现任高管(与“替罪羊”假说观点一致)。Manne认为通过这种方式,企业获得的“公司控制权”可以带来意外的收益,可以为新企业注入优质管理队伍而获得收益,也可以为股东分配新的股权,并可以为母企的管理效率带来提升。Conyan认为高管的年龄与企业的高管继任决策之间存在关联性,年龄越长,高管越有权力影响董事会决策,则强制继任的概率较大,反之相反。
2 高管继任模式的相关研究
2.1 高管继任模式
高管继任来源是指当企业需要解聘现任高管时考虑的替代者是来自企业内部,还是选择外部(或者同一个产业领域,还是不同产业领域)等。Shen(2002)②认为企业选择高管继任者有三种渠道:一是企业内部类似岗位继任者;二是企业内部岗位下属岗位;三是外部继任者。而Rajagopalan(2003)③认为企业的高管继任模式主要有:既定高管继任、非既定高管继任和外部继任三种。
2.2 高管继任来源影响因素
2.2.1 经营业绩
企业什么情况下最容易发生高管变更呢?很多学者的研究证实了当企业经营绩效处于困境时,他们极易实施高管继任决策。当处于绩效困境的企业现任高管来自企业内部时,董事会则更倾向于选择外部继任者,因为可以带来企业战略的变化,带来更多的创新之举④。当企业经营业绩达不到董事会预期时(如董事会对未来绩效提升有更高的预期),董事会考虑实施高管继任政策。由于内部继任者往往与现任高管之间存在着种种显性或隐形联系,内部继任之后的绩效提升空间也较小。所以选择外部高管成为董事会的最优选择,外部继任者可以带来变革,企业绩效改善的可能性也因此增大。不仅如此,股东们的收益都是来源于企业的经营绩效,一旦绩效水平下降,他们会怀疑现任高管的能力,也会对高管所带领的团队有所怀疑⑤,并且认为内部继任者也无法改变这一现状(因为内部继任者往往来自现任高管团队),这些都表示了企业选择外部候选人来继任高管的概率较大⑥。
2.2.2 企业规模
Furtado就认为企业在内部培养一个高管继任者需要一定的成本,且需要产品市场规模的支持。当企业经营规模或人员规模下降时,企业负担各种形式的成本压力会增大,此时从外部招聘高管的成本低于内部培养,继而使得企业倾向于选择外部继任。Dalton对此也表示赞同,他认为与规模较大的企业相比,规模较小的企业一般都是选择外部人来继任现任高管的,因为这种继任成本远远低于内部培养继任。
2.2.3 董事会工作经历
对此,Helmich认为石油企业中董事会成员数量与企业高管继任模式相关,且与外部继任高管数量及其在总数中比例有直接关联⑦。Borkhovich则将董事会中董事分为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两种,认为外部董事占的比重越高,企业的外部高管继任概率越大,并且概率随着比重增加而提高⑧。
3 高管继任的结果产出研究
3.1 结果之一:战略调整或变革
战略是现代企业持续生存的关键,经营管理者(包括高管)的职责主要是制定和执行与企业特征相匹配的战略,让企业在竞争中受益。一旦企业陷入困境,董事们会寄希望于下一任高管的管理和经营,期望他们能够调整或变革现有的发展战略来以提升企业绩效。一般情况下,高管继任后企业的经营战略会发生调整或变革,或为销售战略、财务战略和生产战略等,此类调整或变革会直接带来组织架构调整,让企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模式⑨。Miller对内部继任和外部继任两种模式进行研究,发现外部继任更能够给企业带来变化,尤其是战略的变化更为明显。
3.2 结果之二:高管团队晋格
高管的能力不能够通过他一人体现,一般情况下,他的各种经营和管理是由他所带领的团队共同来实现的。企业的高管继任事件往往伴随着大量的高管队伍的升级或被替代。这种替代在外部继任事件上更为明显,因为内部继任往往是高管一人的替换。一旦企业选择外部继任高管,原有的高管团队可能会发生三种形式的变化:一是解除前任高管团队中对新战略有“反对之意”的个体或群体,组建凝聚力高的新团队;二是用新的战略来俘获原有高管团队的成员,让他们尽心投入到新战略的执行过程中;三是从外部引入新成员组建新的高管团队⑩。
3.3 结果之三:绩效改进
学术界关于继任高管对企业绩效是否有改进之处观点也存在差异,不同学者形成了不同的流派。总体来说有三种:“改进论”、“消极论”和“平行论”。Helimich支持第一种观点,他认为“企业的高管继任事件是对原绩效一种改进,继任之后的企业股票市场表现较好,经营绩效得到明显改善”。所以,当企业绩效处于较低状态时,通过高管变更来提升绩效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手段,且可以被大多数企业采用。与第一种观点相比,“消极论”则认为企业进行高管继任是对企业现有运作体制一种打击,每一次的继任可能会导致企业绩效的下降,例如组织架构和人员的调整等都会带来企业经营市场上低状态表现。
注释:
①Hambrick,D.C.,和 Mason,P.A.Upper Echelons:The Organization as a Reflection of Its Top Managers [J].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1984,9(2).
②Shen, W.,和 Cannella,J. A. A. Power dynamics within top management and their impacts on CEO dismissal followed by inside succession.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 2002, 45(2).
③Greiner, L.,Cummings,T.,Bhambri,A.When new CEOs succeed and fail:4-D theory of strategic transformation [J]. Organization Dynamics (winter), 2002.
④Hambrick, D.C.,和Mason, P. A. Upper Echelons: The Organization as a Reflection of Its Top Managers [J].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1984, 9(2).
⑤Boeker,W.,Goodstein,J.Performance and Successor Choice:
the Moderating Effects of Governance and Ownership [J]. 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 1993(36)
⑥Zajac,E.J.CEO selection, succession, compensation and firm performance: A theoretical integration and empirical analysis [J].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 1990,11(3).
⑦Greiner, L., Cummings, T., 和 Bhambri, A. When new CEOs succeed and fail: 4- D theory of strategic transformation [J].Organization Dynamics(Winter),2002.
⑧Hannan, M. T., 和 Freeman,J.Structural Inertial and Organizational Changes[J].American Sociology Review,1984(29).
语言哲学观论文范文2
论文题目
——副标题
标题格式:黑体小2号字 居中。副标题格式:黑体三号 在标题下面左面与论文题目左面对齐。
文学院中文2007级 8班学号07010227姓名杜楠指导教师;刘贞
(黑体小4号字 居中)
例如: 2001级9班0100012张展展指导教师: 李丽丽.
标题和正文之间要有中文摘要和关键词。
“中文摘要”和“关键词”用黑体小4号字,顶格。具体内容用楷体小4号字,
1.5倍行距。
中文摘要是指论文的内容不加注释和评议的简短陈述,具有独立性和内含性。其内容说明论文的主要内容、结论等。摘要必须体现第三人称要求,不能使用“本文”、“作者”等词语作为主语。约300-400字之间。
例如:
中文摘要:文学作品的语言与信息不同,前者是交流工具,后者是内容。文学作品信息是变化是经常发生的,而语言的变化都非常缓慢。……可以得出的基本结论是属于对立美学范围的文学作品有三个特征:(1)语言所指对象的变化;(2)语言链条中各衔接环节有意脱缺,读者在阅读时必须发挥创造性;(3)有意违背语言规范。
关键词是论文中出现频率高、地位重要的词或词组,可3—5个,以黑体字符另起一行,排在“中文摘要”的下方。关键词之间以分号分隔。
例如:
关键词:关键词1;关键词2;关键词3;关键词4;关键词5
英文摘要和关键词用罗马体小4号字(加粗顶格)将中文摘要对应翻译成英文。 例如:
Abstract:in the modern literature history, some the phenomenon which is?? Keywords:
正文部分
正文部分的小标题使用黑体小3号字
正文格式:宋体小4号字,1.5倍行距。首行缩进2字符。
论文主体部分格式要求:
序言指引言或绪论部分。简要说明论文目的、意义、范围、方法、选题依据等。应当言简意赅。不要与摘要雷同。一般教科书中已有的知识、理论在引言中不宜出现。
正文(用宋体小四号字)字数应在8000-10000字。内容必须是实事求是、客观真切、正确完备、合乎逻辑、层次分明、语言流畅、结构严谨,符合科学和专业的有关要求。文中所用的符号和术语应采用本专业学科的权威机构或学术团体所公布的规定。引用他人材料要注明出处。
结论应准确、清晰、精炼,也可在结论或讨论中提出建议、设想或尚待解决的问题。
论述的具体要求:论文的层次,其结构序号应按一、(一)1. (1)①等差排列。
序号与名称既是论文组成部分、标题,也是提纲。
正文中的成段引文部分,格式为 仿宋_GB2312,小四号字,左缩进2字符,首行缩进2字符。段落间距为段前段后各1行。
注释(注释两个字用黑体5号字,顶格;其他部分则一律用宋体5号字):文中引文 要注明出处,一律1
用尾注。顺序和正文引文顺序一致,序号为①②③??。引用的期刊要注明:序号、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出版年月、页码。引用的报纸要注明:序号、作者、文章题目、报纸名、出版年、月、日。
例如:
注释:
①陈思和《探索小说集》[C]上海文艺出版社香港三联书店1986年版 第81页
②[德]黑格尔 《美学》[M]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57页
注释与参考文献均采用GB7714-87顺序编码编制格式,其中,参考文献类型;专著-M、论文集-C、报纸文章-N、期刊文章-J、学位论文-D、报告-R、标准-S、专利-P;从专著或论文集中析出的文献,建议用A(未说明文献类型者用Z)。电子文献类型:数据库-DB、计算机程序-CP、电子公告-EB;电子文献的载体类型:磁带-MT、磁盘-DK、光盘-CD、联机网络-OL;
例如:
①[德]伽达默尔《哲学阐释学》[M] 上海译文出版社1990年版
②张卉《浅析村上春树小说中的“孤独”》 [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9月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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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用黑体五号字,顶格;其他部分用宋体5号字)。指在论文写作中浏览、阅读的文献、资料、图书目录,且没有在论文中引用具体内容的部分。(包括直接引用的间接受到启发的文献)。序号为1.2.3.??。除页码不标外,其他格式如:引用的期刊要注明:序号、作者、书名、出版单位、出版年月。引用的报纸要注明:序号、作者、文章题目、报纸名、出版年、月、日。
例如:
参考文献:
1.[德]伽达默尔 《哲学阐释学》[M] 上海译文出版社199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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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最后标识:(字体是隶书4号)200*年月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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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本文认为,老庄哲学对
一
关于美的根源、美的本质属性是什么,中外美学史上一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
语言哲学观论文范文4
一、引导学生重视语言表达中的格言运用
议论文重在说理。而格言的恰当运用有助于加强语言表达的哲理性。如果运用不当,就会适得其反。“当”与“不当”,关键在于对格言内涵的深刻理解。如,苏教版中培根的《论美》,篇幅虽短,但句句都闪烁着哲理的光华。例,“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的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这里,作者以哲学家的目光,透过现象看本质,揭示了“行为之美”甚于“形体之美”和“颜色之美”的本质特点。作者在语言表达的艺术上采用的是“铺垫”艺术。在两两对比中突出前者,又在三者之间发现了美的真谛:“行为之美”。因此,引导学生恰当地引用格言,除了让学生正确理解格言的语意外,还要进一步深入探究格言的语言艺术和表达技巧。只有如此,格言才能成为议论文语言表达中的一串串璀璨的明珠。
二、引导学生重视语言表达中的形象说理
语言表达中的形象说理,即用形象的语言表达深刻的内涵的一种说理方式。其特点是,以说理为目的,以形象化的语言为标志,加强说理的形象性与深刻性。如,培根在《论美》中开篇指出:“美德好比宝石,它在朴素背景的衬托下反而更华丽。同样,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这里,作者采用的就是形象说理的方法,意在强调拥有美德的人是令人可敬的。但是,倘若不加修饰地直接表达,那么,难以激起读者的联想思维。可见,语言表达中的形象说理,既能调动读者的直觉思维,又能唤起读者的理性思考。从而,达到以形象化的语言来说理的目的。因此,我们要积极引导学生在说理时适当采用形象说理的方法,加强语言表达的形象性与深刻性。
三、引导学生重视语言表达中的“化用”
“化用”与“引用”的最大区别在于,“引用”指直接或间接地应用别人的观点或语言,“化用”则指借鉴别人的语言风格与表达技巧而形成的富有个性化的语言。在议论文语言表达中,引用得当有助于加强文章的说服力,化用恰当则有助于加强语言表达的幽默感。可见,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如,有同学在阐述“信念”这一话题时,这样说:“钱不在多,善举则名;位不在高,为民则灵。”从而,使语言表达幽默成趣。又如,有同学在阐述“读书的苦与乐”这一话题时,将“学海无涯苦作舟”改为“学海无涯乐作舟”。一字之改,说明了读书自有它的乐趣。其中,“学海无涯乐作舟”便是化用了“学海无涯苦作舟”这一俗语。从而,在对比中表明了自己鲜明的观点,同时,自然地转入了对读书之乐的论述。“化用”,是一种语言表达的创新。但是,必须指出,“化用”别人的语言时,要结合具体的语言环境,以加强寓庄于谐的表达效果。
四、引导学生重视语言表达中的其他修辞的运用
议论文中的语言表达重在论证事理。因此,为了将理由说得透彻,有时需要在说理过程中运用一些修辞手法,化抽象为具体,化深奥为浅显,化复杂为简单。排比的运用除了加强语势外,还能增强语言的逻辑感染力;比喻的运用,除了加强语言表达的形象性外,还能增强说理的深刻性;对比的运用,除了加强语言表达的情感外,还能加强议论过程中的哲理性……可见,议论文中的这些修辞的运用对于提炼观点、论证论点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如,论题《勤奋》。有学生开篇写道:“勤奋是农民看到的田野上的希望,是公务员看到的实现理想的基石,是学生看到的打开知识宝库的钥匙……”这里,作者将比喻与排比巧妙地结合在一起,从不同的角度指出了勤奋的内涵,同时为揭示中心论点作铺垫。所以,在议论文语言表达中,善于运用修辞,不仅使语言表达更为形象,而且使语言表达更为周密。教学中,教师要重视引导学生在语言表达中善用修辞,通过借鉴与运用相结合的方法,增强语言表达的理趣。
语言哲学观论文范文5
关键词:学术论文 第三人称 社交指示
1.引言
在语言使用中,不同人称的选取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其中人称的非常规用法反映了使用者根据不同社交场合和主观情感对语言的灵活运用,接收者也需要通过对相应的社交语境进行充分把握,从而正确理解使用者传达的社交意图。社交指示体现在谈话双方所使用的种种言语手段之中,意在适应社交现场的不同需要,在话语中恰当地表达各自思想的言语行为(何自然,1988)。
学术论文是作者通报其研究成果的重要手段,它反映了研究学者的学术研究水平和某一领域的发展趋势,是进行学术交流的重要途径(赵有斌,2001)。以往对学术论文的研究多将其视为一种特殊体裁,对学术论文及其各部分从体裁角度的研究已经非常成熟(Brett,1994;Holmes,1997;Nwogu,1997;Post
eguillo,1999),但是关于学术论文这种特定体裁中人称的专门研究几乎没有。根据Myers,在学术论文中“是否选用人称代词通常能揭示出作者如何看待自己在某一研究中的作用及表明作者与读者、同行间的关系”(Myers,1989)。我们通过人称的选择揭示论文作者在学术社交场合中对与接收者关系及态度的定位,即传达社交意图。
在研究学术论文人称社交指示的基础上,本文对英汉学术论文进行了横向对比。中西论文写作者深受不同文化系统和写作规范的熏陶和影响,对人称在社交场合的选择应该有所差异。本文所选用的二十篇中文学术论文和英文学术论文分别来自CNKI和国外五个领域专业协会期刊。所涉及的五个领域分别为语言学,物理学,化学,医学和计算机科学,其中每个领域各选取五篇论文。
2.人称指示语
人称指示语是指谈话双方用话语传达信息时的相互称呼(何自然,1988)。陈治安对其的定义为“对编码与言语活动中的参与者或者相关角色的符号指称”(陈治安&彭宣维,1994)。由此可见凡是在交际中参与者之间彼此称呼所用的符号都可以归为人称指示语。黄国文(黄国文,1999)曾经对人称代词的常规用法和非常规用法进行了探索。他认为人称代词“所指和用法可以从两个方面分析:(1)无标记用法,(2)有标记用法。所谓无标记用法指的是一般的、惯常的或约定的用法……所谓有标记用法指的是特殊的、个别的、例外的或不常见的用法”。黄国文指出标记性是有程度之分的,因为这里所列出来的标记或无标记是主观的。我们可以认为一个人称代词的标记性也随着不同使用语境而有程度之分,标记性过强则可能造成在该语境的交际失败。
3.社交指示
对人称代词的研究主要分为以下几个层面(孙飞凤,2006;田海龙,2001):其一为人称代词的语法词法研究,即人称代词的形式及句法作用,如Muhlhausler& Harre (Muhlhausler&Harre,1990)和陈治安(陈治安&彭宣维,1994)。其二为人称代词的篇章连贯性问题,如Halliday&Hasan(Halliday&Hasan,19
76)和黄国文(黄国文,1999)。其三为人称代词与实际情景连用,及人称指示语的语用研究;最后为将人称代词置身于社会语境之中,研究人与人之间的权势与等同关系。
本研究涉及到对人称代词在学术语境下以及在中西方社会文化语境下的研究,我们需要考察论文作者在学术语境下对自己与读者身份和关系的定位以及态度。国内类似于此的研究有黄国文(黄国文,1999),陈治安&彭宣维(陈治安&彭宣维,1994),孙飞凤(孙飞凤,2006)以及杜小红(杜小红,2003)。他们的研究方法都是通过对具体句子结合情景进行讨论,对说话人在该语境下的选择的意图和功能进行分析。他们都认为语境是理解不同人称代词使用的关键,只有充分把握具体语境,才能理解说话人对于人称代词选用的复杂过程。
值得一提的是,陈治安和彭宣维在其论文结论中提出取消“社交指示语”这一称谓的理念。他们在文中通过隐喻动态考虑人称代词使用与具体语境的关系,认为对人称代词动态的研究已经“覆盖了人们在‘社交指示语’这一术语下讨论的绝大部分语言事实,而且这些事实也的确是反映语言活动中人际关系的人称指示信息的。”根据他们所说,这样可以使人称代词与语境之间的问题更加简化清楚,同时也符合语用学一贯将语言现象置于动态语境中考察的方法。
我们认为,无论保留“社交指示语”或者取消“社交指示语”这一称谓,都无法改变语言交际中说话人根据社交需求灵活地选取人称这一复杂现象,而分歧却存在于对这一语言现象解释的过程中。陈治安先生引入隐喻来说明“社交指示”不过是人称代词使用过程中的一种进化而已。在本文中,我们只对这种现象进行研究,所以在此支持用“社交指示语”来统一称谓这一语言现象。
4.第三人称社交指示语
第三人称不仅包括封闭的代词系统,还包括其他各种第三人称短语。通过语料检索第三人称代词,我们发现很少有标记性用法存在,而第三人称短语的使用却存在很多值得关注的地方。本文选取了学术论文中常见的第三人称短语作为代表进行研究,如“本文或本研究”,“笔者或作者”以及一些指称短语。英文论文选取与中文对应的第三人称短语。
在中英学术论文中,我们经常见到用第三人称短语指代第一人称的情况。下面的例子均为这一社交指示用法:
(1)但笔者深入考察相关文献, 发现对这一现代医学模式的理解中存在一定局限。
(2)笔者比较扳机点与穴位后认为扳机点与阿是穴十分类似因此可以把扳机点看作阿是穴的现代医学解释。
(3)作者认为不同的社会文化特征是形成差异的主要原因,并建议不同文化群体的人们充分把握面子的文化……
(4)本文旨在探析当今医学伦理学面临的新矛盾新冲击和新挑战,为从伦理学角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供参考和借鉴。
(5)本研究围绕上述两个问题采用书面话语完型法(DCT)的问卷方式收集语料。
(6)下文重点分析其对伊斯兰世界的认识和态度。
(7)3.2节按先行语的句位分布分出LDR与先行语的三种回指关联式。为描述与讨论的便利起见,这里从不同侧面划分三类篇章回指式。
(8)This article describes the use of personalized short text messages(SMS) to reduce snacking.
(9)This paper describes an evaluation of the exposure assessment process.
(10)Some recent works in critical discourse analysis (CDA) call for an epistemological change.
(11)Figure 2 provides a list of the different elements that were found in the openings and closings of the twenty-five speeches together with their frequency of occurrence.
上面所有例子实现了保证论文客观与权威性的社交指示功能。作者作为所有陈述或者观点的发起者使用第三人称短语来指称自己,减少了论文的主观性。同时,类似于“本文”“本研究”或“3.2节”等此类用法也实现了论文的简洁性,使用完整的表达会使行文冗长繁琐。比如例(6)的完整表达为“在下文中我们重点分析其对伊斯兰世界的认识和态度”。
同时,我们发现了一些具有类似社交指示功能的第三人称内部互用现象:
(1)根据F值和P值分析,调查组倾向对他者面子和相互面子的维护,对比组倾向对自我面子的维护。
(2)传统哲学观认为,对概念进行定义就是把概念分析成为其各个组成部分(constituents),反过来,这些概念的各个组成部分组合也就构成了概念本身。
(1)和(2)中的用法均使用一个抽象的第三人称短语来指代对应的群体。如上面的用法一样,这种指代用法实现了论文的客观性和简洁性的功能。
5.结束语
通过对四十篇英汉论文的总体研究,我们可以认为在学术论文英汉第三人称的使用体现在第三人称指代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内部的互指,这两种用法在确保论文客观性与权威性的同时,也可以使论文的行文更加简洁明晰。当然,不同的作者有不同的写作习惯,第三人称学术论文这一社交语境具有了这些共同的社交意图与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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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Holmes, R.(1997). Genre analysis and the social sciences: An investigation of the structure of research article discussion section in three disciplines. English for specific purposes, 16(4), 32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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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黄国文.(1999).言语交际中的指示人称代词.四川外语学院学报,71(1), 47-49.
14.孙飞凤.(2006).英汉人称代词社交指示功能的语用对比研究.集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9(1).
语言哲学观论文范文6
关键词:英格博格・巴赫曼 存在 不可言说 界限 诗性言说
一、巴赫曼对海德格尔的批判与认同
1948年至1951年间,巴赫曼在维也纳大学师从逻辑实证主义学家克拉夫特学习哲学。逻辑实证主义,又名新实证主义或维也纳学派,是20世纪20年代中期诞生于奥地利维也纳的哲学思潮,借助于语言分析与逻辑分析对抗以海德格尔哲学为代表的存在主义哲学主流。这一学派自30年代中期开始衰落,其主将卡尔纳普、费格尔、哥德尔等纷纷前往英美大学任教,建立了英美的分析哲学阵营。在1948年,逻辑实证主义者克拉夫特依然留守在维也纳大学。据巴赫曼回忆,二战过后的大学校园充满着躁动与不安:“那时,教授非常少。我觉得,所有的学生都或多或少地放任自身。直到我来到维也纳学派――维也纳新实证主义的最后一位老人这里,或许才真正地学到了一些东西。”①在导师克拉夫特的影响下,巴赫曼的博士论文《对海德格尔存在主义哲学的批判接受》梳理了新实证主义、新康德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狄尔泰学派等对海德格尔哲学的批判接受史,并从新实证主义精密的语言逻辑分析角度,将研究生存的海德格尔哲学排除在哲学的考察范围之外:“存在主义哲学中所涉及的基本体验,的确是以某种方式活生生地存在于人自身之中,并急切地寻求表达。但这种表达诉求属于另一个现实的范畴,拒绝了存在主义哲学系统化的固定”。 ②巴赫曼认为,海德格尔无法对于存在问题作以系统性的哲学规定,而是应当按照维特根斯坦“对于不可说的,必须保持沉默”的方式,对待存在问题。
与新实证主义者所不同的是,巴赫曼没有按照该学派极端的自然科学的逻辑思维方式,将艺术、形而上学、甚至将生存伦理剔除在语言表述的对象之外。相反地,她在论文中得出了艺术语言表达生存感的观点:艺术以其丰富多样的表达方式,为人的基本生存经验提供多种表达的可能性,是表达存在感的最有效的方式。
据巴赫曼后来回忆,她写论文的初衷是“为了彻彻底底地驳倒(海德格尔)这个人” ③,但结论却同海德格尔观点一样,都认为绘画与诗歌是表达存在感的最恰当的方式。在致保罗・策兰的信中,巴赫曼谈到了这篇论文以及对海德格尔的真实看法:
“多年以前,我曾写文批判海德格尔。这篇必须而辛苦之习作虽不重要,而我对海德格尔的看法一直未变。我认为,他的政治错误使他思想毫无价值。同之前一样,我深知他思想与作品中哪些地方渗透他的政治错误。我熟悉他的作品,与它的价值和意义,我必须站在海德格尔的对立面。”④可以看出,巴赫曼竭力批判海德格尔哲学的真正原因,是因为海德格尔的政治错误。巴赫曼在论文中认为,正是这种隐藏在哲学表述中的错误的政治观点,对民众来说是危险的。海德格尔哲学所采用的形式,既不同于强调情感和情绪的浪漫时期的唯意志论,或近代以来的笛卡尔的主体论,不能将其归结为非理性主义哲学;也不同于以思辨、推理和逻辑论证为特征的传统的理性主义哲学。因此,巴赫曼将海德格尔的哲学是“危险的半非理性主义”,将“德国诱惑至非理性主义的深渊”。 ⑤
抛开海德格尔哲学的形式与政治过错不谈,仅仅就存在问题作为其哲学研究对象而言,巴赫曼认同了海德格尔思考存在问题的有效性与迫切性,因为当时的她正处于战后典型的生存伦理的矛盾冲突之中:父亲曾加入德国社会工人h并在二战中服役,她与父亲之间并未有代际冲突;而恋人策兰的父母在集中营中被害,策兰虽是幸存者,但奥斯维辛的阴影始终在他心头挥之不去。因此,对于巴赫曼来说,何谓生存正是她思考的首要问题。
更为明显的是,巴赫曼与海德格尔对于艺术的看法是一致的。他们都认为,表达生存感的最恰当的方式,并非严整的语言逻辑形式,而是具有多重意义的艺术语言,尤其是诗歌语言。巴赫曼在戈雅的绘画《农神噬其子》与波德莱尔的诗歌《深渊》看到了生存中“畏”与“无”。而海德格尔则是以凡高的名画《农鞋》与荷尔德林、里尔克与特拉克尔的诗为例,说明了存在者如何在艺术中彰显自身。巴赫曼后来投身于诗歌、小说等艺术创作,更是对这种艺术观的具体实践。巴赫曼50年代初的诗歌,几乎可以等同为海德格尔哲学的抒情诗版本。巴赫曼的第一本诗集《被延期的日子》中,对死亡临近、大灾难即将发生的预感随处可见。诗中时常出现的命令句,是对抒情主人公的建议与警告,呼吁他立即做出行动与决断。诗中的这种生存情绪,与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一书中所强调的此在对时间性的领会极为相似。海德格尔认为,人的意义是由于人对于自身必有一死的领会,而由此决定了人在世界中生存状态:怕、操心与决断。此三者,是人在世界中生存的基本样态。
巴赫曼的论文批判了海德格尔哲学的研究形式与意识形态,认同了海德格尔哲学的研究对象,并且在结论处与海德格尔的艺术真理观殊途同归。但是,在巴赫曼看来,如何表达生存感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艺术虽凭借其多义性成为表达生存的恰当方式,但也恰恰由于多义性,而使所表达的生存感陷入意义的模糊性之中,无法提供生存的终极意义。因此,如何表达生存这一问题依然悬而未决。而巴赫曼随后的两篇关于维特根斯坦哲学的随笔,可以为考察她的对于这一问题的思考提供一些思路。
二、对维特根斯坦“不可言说”的思考
在50年代,巴赫曼写了四篇关于维特根斯坦哲学的随笔,目前收录到全集中的只有写于1953年的两篇。从随笔的内容可以明显地看出,巴赫曼较多关注的是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哲学论》,而非他后期思想的代表作《逻辑哲学》。原因是后者于1953年才首次在英国牛津巴兹尔・布莱克韦尔(Basil Blackwell)出版社出版,而当时巴赫曼的随笔初稿均已完成。
在两篇随笔中,巴赫曼一方面对维特根斯坦的思行如一表示赞赏。维特根斯坦在哲学上没有回避生存问题,而采取“对于不可言说的,必须保持沉默”的态度。他的处世恰如其文:他在《逻辑哲学论》清楚地表述了能够言说之物,为可言说与不可言说划定了界限,而后消隐遁世,对不可言说之物三缄其口。另一方面,巴赫曼在文中含蓄地表达了对新实证主义过分地追求逻辑理性的失望。为了对抗海德格尔哲学,维也纳学派在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一书的影响下诞生。但该学派仅仅继承了维特根斯坦关于可言说之物的思考,以语言所具有的逻辑特点为武器,认为海德格尔哲学是语言的魔障,从形式到内容都是无意义的。然而,巴赫曼始终认为新实证主义者所追求的逻辑真理对于生存来说毫无价值:“(逻辑实证主义)无法为我们生活问题提供解决的方式,而只是在追求整个真理的过程中,提供干枯的、形式化的和‘永恒’的逻辑真理”。 ⑥
与其说,巴赫曼是在转述维特根斯坦“他必须超越这些命题,然后才会正确地看世界” ⑦263,毋宁说,她正确理解了维特根斯坦早期的哲学,与维特根斯坦一并追问生存的意义。而维也纳学派对逻辑真理的追求,恰恰是维特根斯坦要克服的,正如他的梯子之喻,“在爬上梯子之后,可以把梯子丢掉”。 ⑦263维特根斯坦在致路德维希・弗克尔的信中写道:“这本书采取的是一种伦理学立场。(……)我的著作包括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我呈现在书里的东西,另一个部分是我尚未写出的东西。明白地说,第二个部分才是真正重要的”。 ⑧
在《逻辑哲学论》的自序里,维特根斯坦将该书的“全部旨意概述如下:凡是可说的东西,都可以明白地说,凡是不可说的东西,则必须对之沉默”。 ⑨187相应地,巴赫曼在两篇随笔中,也按照可说与不可说两部分,重述维特根斯坦的观点,第二篇随笔据此题为:《可说的与不可说的――维特根斯坦的哲学》。
可言说的,即语言按照逻辑形式,能够描述世界。在《逻辑哲学论》中,维特根斯坦以“世界是所有发生的事情。世界是事实的总和” ⑨189为出发点,将世界论证为“全部的实在”⑨192,属于第一级别。相应地,语言作为符号,则属于第二级别。而世界与语言的共有之处是逻辑形式,使语言描述世界成为可能。但逻辑形式本身则不允许被描述。因此,在逻辑形式这一界限内部,是可以借助于语言逻辑而清楚言说的世界,属于描述世界并重构世界的自然科学的范畴。
不可言说的,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包括了自然科学之外的整个世界的存在以及人的生存的神秘:“神秘的东西不是世界如何,而是世界存在”。 ⑨262而巴赫曼所关注的,正是这种神秘,因为它能够触及到世界的存在,以及人的生存:“深深地触动我们的是他的思想的另一部分,即意欲超越科学的思考的神秘”。 ⑩因为世界是由诸多事实构成的,事实与我们的意愿――伦理的承载者无关,因此价值对于世界来说是中性的、无善恶之分。而伦理的价值却关系到人的生存的问题,为行为提供准则。因此,这种不可言说的而又显示着自己神秘之物表现为伦理:“伦理是超验的”。 ⑨261而问题恰恰就在于,人是否应当对不可言说的伦理保持沉默?
与其说,《逻辑哲学论》为巴赫曼对存在问题的思考,提供了不同于海德格尔的另一种哲学的思考方式,毋宁说,它显示出这种思考方式本身是多么的无力。正如维特根斯坦在本书的序言中所表明的那样:“这里所陈述的思想的真理性,在我看来则是无可置疑和断然确定的,因此,我认为,问题已经在根本上彻底解决了。如果我在这一点上没有弄错的话,那么本书的价值其次就在于,它指出通过这些问题所完成的东西是如何的少”。 ⑨188
显然,《逻辑哲学论》无法为巴赫曼对生存的追问提供答案。它仅仅是在可言说与不可言说之间划定了界限,并论证出言说生存伦理的不可能。维特根斯坦在出版该书之后,对不可言说之物三缄其口,虽有著书,却不予发表。这在巴赫曼看来,虽然维特根斯坦这位“实证主义者”的沉默寡言与“存在哲学家” ???114海德格尔的著述甚丰形成了强烈反差。但是,两位哲学家在对待生存之谜均报以沉默。海德格尔原计划分为两部的鸿篇巨制《存在与时间》,连第一部也没有完成。 “海德格尔的面对存在问题时的沉默,是否也同样是维特根斯坦的沉默?这种对海德格尔的存在之谜的经验,或许类似于使维特根斯坦言说神秘之物的经验”。 ???125巴赫曼清楚地认识到,哲学无法对人生存的伦理、道德等关键问题提供答案,但对于生存关键问题也决不能避而不谈。从此时起,巴赫曼渐渐拒绝了哲学,而将重心转移至诗歌写作,尝试着用诗歌的方式,对哲学上无法表达的生存问题进行描述与思考。
三、移动的界限
巴赫曼的思考大致可分为描述界限与移动界限两部分。首先,巴赫曼在海德格尔和维特根斯坦哲学的影响下,将界限看做是神秘之物在矛盾冲突中显示自身的一种方式:
“……‘界限’,并非仅指界限,也是一个显示自身者之破裂点,它是神秘之物,或者是宗教的可经验之物,能够对我们的行为与要求产生作用”。 ???126
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为可言说的事实世界与不可言说神秘之域划分了界限。按照维特根斯坦的观点,世界的界限是不可言说的,因此也是神秘的、能够彰显自身:“的确有不可说的东西,它们显示自己,它们是神秘的东西”。 ⑨263巴赫曼在解释“界限”这一概念时,加入了她自己的理解,将界限进一步解释为“显示自身者之破裂点”(Einbruchstellen des sich Zeigenden)。而“破裂点”这一说法与海德格尔1936年《论艺术作品的本源》一书中的“裂缝”(Riβ)概念极为相似。德语中,“裂缝”(Riβ)源于动词reiβen,意为撕裂、扯开。海德格尔用“裂缝”一词形象地揭示出,存在者的真理是如何在显与隐的相互争执中,撕扯自身,并将自身开启。???巴赫曼的“破裂点”也是指“显示自身之物”在神秘之域与事实世界的交界处的冲突中,使自身显现。因此,按照巴赫曼的观点,“界限”虽是神秘的,但也是可被验到,并且能够影响事实世界内部的经验主体的行为方式。
在巴赫曼看恚维特根斯坦的论断“我语言的界限意谓我的世界的界限” ⑨245为她提供了借助于语言表达界限与神秘之域的可能性,即语言能够以其自身的张力与冲突,向界限内部的经验主体展示被经验到的神秘,继而作用于现实生活的层面。艺术不再受制于维特根斯坦的界限之说,能够提供言说神秘之物的可能性。而艺术家,尤其是诗人承受着来自于语言、经验世界与神秘世界的各种冲突,被推向了事实与神秘、可说与不可说的边界,并寻求着言说神秘的各种方式,向众人揭示神秘的界限。他们是守护沉睡世界的“无眠者”与“警醒者”,必须“伸出所有的触须,摸索世界的黑暗,……使大众的眼睛睁开”。 ???277正是在这种言说与揭示之中,诗人将矛盾冲突的自身融入到语言,而成为界限本身:“在现实创伤中寻找现实,与它的此在一同走向语言”。 ???216
其次,巴赫曼并不满足于维特根斯坦哲学关于语言与思维的判断:“我们不能思我们不能思的东西;因此我们也不能说我们不能思的东西” ⑨245,而是以诗人的方式,为神秘之域中的人类共通的生存体验命名,从而在神秘与事实世界之间,制造出一条可移动的边界。
“我们必须停留在秩序之中,脱离社会的状况并不存在,我们必须相互审视。在这个界限之中,我们却将目光投向了完满的、不可能的、不可及的事物,可能是爱、自由或者每一个纯粹的伟大。在可能性与不可能性的对立之中,我们扩展我们的可能性。我认为重要的是:我们制造这种紧张关系,在它上面生长;我们遵循一个目标,当然,当我们靠近,它将再一次地远去”。 ???276这种紧张感在巴赫曼具体诗歌写作实践中表现的尤其明显。从形式上看,诗中的词语、诗行以及诗节常常处于张力之中。在内容上,这种紧张感时常表现为诗中的现实极不协调的乌托邦的远景,或者是一种极致的黑暗与死亡体验。制造紧张感的目的都在于制造一定程度的刺痛,以激活人们生存体验。
巴赫曼认为,正是这种生存体验是相似的,因为它们都来源于人相同的、共通的、本能地思考自身生存的生命意识之中:“在人的自然本性中,存在着对(生存问题)的追问。事实上,这不仅仅是一种实证或理性”。???277有鉴于此,巴赫曼从言说的界限外部,在不可言说的神秘之物中,看到了言说的另一种可能性:“世界的可言说,……言说的可能,是通过不可言说之物、神秘之物、界限或者不论我们要怎样命名它,而得以实现的”。 ???116
当巴赫曼将不可言说的界限看作在冲突中显示自身之物,并站在这条界线的神秘的一边,对不可言说的生存进行言说时,她已经逐渐离开了哲学的逻辑、推理、论证的世界,而真正地成为了一个诗人,用语词为整个世界命名,借助于语言的魔力,以唤醒人们最本真的生存意识。
注释
① Bachmann,I.Wir müssen wahre S?tze finden. München,Piper Verlag.S.1983:82.
② Bachmann,I.Die kritische Aufnahme der Existenzphilosophie Martin Heideggers.München,Piper Verlag,.S,1985:129.
③ Bachmann,I.Wir müssen wahre S?tze finden.München,Piper Verlag.S,1983:85.
④ Badiou,B.H.Herzzeit.Ingeborg Bachmann-Paul Celan.Der Briefwechsel.Frankfurt am Main,Suhrkamp Verlag.S.2008:117.
⑤ Bachmann,I.Die kritische Aufnahme der Existenzphilosophie Martin Heideggers.München,Piper Verlag,.S,1985:129.
⑥ Bachmann,I.Ingeborg Bachmann Werke. München;Zürich,Piper.S,1978:21.
⑦ 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 维特根斯坦全集[A]//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维特根斯坦全集(第一卷)[C].河 北教育出版社,2003:263.
⑧ 陈常觯译.恰.维特根斯坦[M].上海:华夏出版社,2012:72-73.
⑨ 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维特根斯坦全集(第一卷)[C].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187.
⑩ Bachmann,I.Ingeborg Bachmann Werke.München;Zürich,Piper. S.1978:117.
??? Bachmann, I.Ingeborg Bachmann Werke.München;Zürich,Piper.S.1978:114.
??? 海德格尔.林中路[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49-50.
??? Bachmann,I.Ingeborg Bachmann Werke.München;Zürich, Piper. S.1978:277.
??? Bachmann,I.Ingeborg Bachmann Werke.München;Zürich, Piper. S1978:276.
参考文献
[1] 陈常觯译.恰.维特根斯坦[M].上海:华夏出版社,2012.
[2] 海德格尔.林中路[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
[3] 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 维特根斯坦全集[C].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
[4] 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 维特根斯坦全集(第一卷)[C].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
[5] Bachmann,I.Ingeborg Bachmann Werke.München;Zürich,Piper,1978.
[6] Bachmann,I.Wir müssen wahre S?tze finden.München,Piper Verlag,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