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部门申报材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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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部门申报材料

优秀部门申报材料范文1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章程》,结合《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制定本指南。

一、资助对象

本项目资助优秀艺术作品的传播交流推广活动。在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的同时,通过夯实艺术创作的群众基础推动“高峰”涌现。重点资助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优秀艺术作品传播交流推广活动,发挥引导和示范作用。资助项目应是:反映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项目;跟上时展、把握人民需求,符合传播规律,体现创新意识,为人民喜闻乐见,公众参与度高的项目;具有较高审美价值、艺术品位和艺术个性,内涵丰厚、方式灵活、手段创新,传统艺术形式与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项目。资助的境外传播交流推广项目应是: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民审美追求,能够讲好“中国故事”,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走出去”项目。

二、资助范围

(一)本项目资助范围包括:舞台艺术,美术、书法、摄影,工艺美术作品的展演、展示等传播交流推广活动。不资助艺术家个人的作品展演展示、纪念活动和节庆赛事等。

(二)申报在境内展演的舞台艺术作品,应是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过程中,久演不衰,深受欢迎,产生过较好社会影响的作品。申报作品原则上应符合以下要求: 1949年10月1日以后首演的作品,演出场次应达到 1000场以上,并且从 2008年至今演出场次应达到 60场以上; 1978年12月31日以后首演的作品,演出场次应达到 400场以上,并且从 2008年至今演出场次应达到 60场以上; 1949年以后首演的作品,总演出场次不足 1000场的,应从 1978年12月31日以来演出场次达到400场以上,并且从 2008年至今演出场次达到 60场以上。

(三)申报在境外开展的展演、展示项目,应为国内有代表性艺术家群体或一流艺术团体的代表作品。

(四)申报项目应是在 2016年1月1日至 12月31日之间实施的项目。

三、资助额度

艺术基金依据艺术门类、规模体量、成本投入等因素,为每个立项资助项目提供不超过 500万元的资助资金。

四、资助方式

(一)本项目以匹配资助为主。对在境内实施的项目,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展馆剧场租赁、交通运输和工作人员差旅等费用,不含剧目创排、展品征集、展陈布置、作品保险、宣传推广等费用;对在境外实施的项目,资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国际间交通运输和工作人员国际旅费,不含展馆剧场租赁、剧目创排、展品征集、展陈布置、作品保险、宣传推广和工作人员食宿等费用。

(二)对立项资助项目,艺术基金将先期拨付资助资金总额的 60%作为启动经费;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 40%的资助资金。

五、申报条件

(一)本项目的申报主体为单位或机构。申报项目的单位或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2年

1月1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同级行政机关登记、注册的单位或机构。因事业单位体制改革重新登记、注册的,登记、注册时间可与改革前连续计算。

2.

已经完成了申报项目的前期工作,能够提供详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与展演、展示承接方签署的相关协议和已落实资金证明。

(二)每家单位或机构可申报 1―2个

项目。由多家单位或机构合作完成的项目,

应由其中一家单位或机构作为申报主体进

行申报,并由主要合作方在《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 2015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三)在境外开展的项目须经有审批权限的文化主管部门批准。

(四)申报在境外展演的舞台艺术项目,

应于 2015年 3月1日前完成作品创作,与

境外承接方签署了演出协议,并且落实了

部分经费。

(五)申报美术、书法、摄影 ,工艺美

术作品在境内外的展示项目,应于 2015年

3月1日前完成策展和展品征集,与承接方

签署了相关协议,并且落实了部分经费。

(六)已获得“国家艺术基金 2014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立项资助的申报主体,在资助项目结项验收前,不得再次申报本项目。

六、申报时间

本项目从 2015年3月1日起开始申报,至5月1日截止申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 http:// ),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 2015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并将申报表和申报材料邮寄到管理中心。

(二)管理中心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提供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将通知申报主体。

(三)对申报主体寄送的申报材料,管理中心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且不退还,请自行备份底稿。

八、申报材料

(一)《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 2015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表》;

(二)同级行政机关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因事业单位体制改革重新登记、注册的应特别注明;

(三)开展传播交流推广活动的工作方案,与展演、展示承接方签署的相关协议和已落实资金证明;

(四)申报在境内开展的舞台艺术作品展演资助项目,须提供同级文化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成演出场次证明;

(五)在境外开展的项目须提供有审

批权限的文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六)展演项目应提供完整的视频文件,

展示项目须提供 5―10幅有代表性作品的照片;

(七)申报材料在网络提交后,须下载、

打印并邮寄 1份到管理中心。申报材料为

文字材料的,要求统一用 A3纸双面印制,

中缝装订,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公章。申报

材料中的照片,尺幅应为 8―10寸,夹在

文字材料内,不要装订在一起。申报材料

为照片和音频、视频文件的,须将电子文

件存放在 U盘中一并邮寄 ;

(八)申报材料应于 2015年 5月1日

前邮寄给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评审部(以邮戳或交寄单为准)。邮寄地址:北京

市东城区青龙胡同 1号歌华大厦 A座16层,

邮编: 100007,咨询电话: 400-025-9525。

九、签约实施

(一)确定申报项目为立项资助项目后,

管理中心将与申报主体签订《国家艺术基金

资助项目协议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

2015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表》作

为协议书附件,具有同等约束力。

(二)申报项目立项后,申报主体应同

意按照艺术基金安排,参加艺术基金组织

的出版、展览、演出等公益性活动。

十、监督验收

(一) 2015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

目应于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结项验收。如确需延期完成,必须于 2016年10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期。

(二)管理中心将按照《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对资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组织专家对资助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由多家单位或机构合作完成的项目,申报主体应及时将获得立项资助的信息告知各合作方,负责在实施过程中与各合作方的协调,并作为责任方接受审计和监督。

(三)申报主体要保证申报项目在申报及后续实施过程中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有侵犯,申报主体应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四)申报主体有以下情形的,管理中心有权对该项目重新审核,并依据其严重程度分别或同时采取暂缓拨款、终止拨款、追回部分或全部资助资金、撤销对该项目的资助以及三年内暂停申报主体申报资格等相应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机构和个人责任:

1.

申报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2.

项目实施内容、经费支出、结项成果等与《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的约定存在重大差异;

3.

申报主体存在其他弄虚作假、挪用资助资金、违反《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协议书》等情形;

4.申报主体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

十一、其他

(一)资助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在相关材料显著位置注明该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

(二)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时,申报主体应按要求提交完整的成果材料。

(三)艺术基金对申报主体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与第三方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

优秀部门申报材料范文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商贸流通工作会议和《**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5〕58号)精神,逐步构筑“高效、通畅、便利、安全”的现代生活流通服务体系和生产性流通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流通产业竞争力,现根据《**省流通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浙财企字〔2006〕105号),就申报2008年**省流通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的基本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近两年经济效益较好,基本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在全省或本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申报企业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近几年没有发生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行为。

(三)申报项目为流通领域的相关项目,实施期在2007年7月1日—2008年6月30日。

二、资金支持的范围及方式

(一)支持培育省重点流通企业。根据省经贸委等6厅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培育**省重点流通企业的通知》(浙经贸商发展〔2006〕301号)精神,拟新增部分省重点流通企业,并予以奖励(申报通知另行下发)。同时,对按照《关于建立**省重点流通企业联系和考核制度的通知》(浙经贸商发展〔2007〕28号)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并经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等6部门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省重点流通企业,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二)支持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进一步支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和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重点是:

1.支持连锁经营企业拓展连锁经营网点,特别是跨区域发展和信息化平台建设等项目。

2.支持有产业依托的行业网站、区域性电子商务公共平台以及具备支付配送等手段的网上商城等电子商务建设项目。

3.支持连锁经营企业和生产资料分销加工配送中心建设等项目。

(三)支持传统流通业改造提升。重点支持大型商场、购物中心配套服务设施改造,百货业实施连锁经营和商业特色街区改造等项目。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流通建设项目,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财政补助,其中省重点流通企业、省流通领域重点联系企业和有当地财政配套资金的项目优先考虑。

三、申报有关要求

(一)申报数量

根据2008年资金规模,原则上各市、县(市)上报的项目数量为:所辖3个区以上的市,可报5个项目;所辖3个区的市,可报3个项目;所辖区少于3个的市,可报2个项目。各县(市,包括萧山、余杭区)各报1个项目。各地级市汇总的全部项目中,传统流通业改造提升项目数不得超过总项目数的三分之一。

(二)申报材料

1.《**省流通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一);

2.《申请流通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企业概况表》(附件二);

3.项目申请文件,内容包括项目概况、绩效考评指标等内容;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实施、投资额度等情况专项审计报告书;

5.当地财政如有提供配套资金的项目,还应提供同级财政部门配套资金的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一律以电脑打字的形式填报,并装订成册。表格电子版可在省经贸委网站()“委发文件”栏目下载。

(三)申报程序

优秀部门申报材料范文3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是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反映了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聚落形成和演变的历史过程,真实记录了传统建筑风貌、优秀建筑艺术、传统民俗民风和原始空间形态,具有很高的研究和利用价值。

为弘扬传统民族文化,促进优秀传统建筑艺术的传承和延续,建设部、国家文物局经研究决定进行第四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申报及工作程序

请各地按照建设部、国家文物局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选办法》(建村[2003]199号附件3)的要求组织申报。

二、上报材料要求

(一)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表(见附件1)。

(二)申请报告。报告除概述申报镇(村)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村镇规模、水陆交通以及社会经济和建设等状况外,应着重说明其历史传统建筑群及其环境的历史年代、原貌保存情况、现状规模、空间分布以及价值特色等情况。

(三)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组织审查的保护规划,包括规划文本及位置图、现状图、保护规划图(比例尺1/500至1/2000,视保护区面积大小及保护规划深度的具体需要确定)。

(四)在总结前三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认定工作的基础上,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对原《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基础数据表》进行了修订,请按新修订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评价指标体系》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基础数据表》(见附件2、3)填报。

(五)保护措施。包括对原貌保存、古建筑的修缮、环境整治等方面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具体办法。

(六)能反映该镇(村)传统建筑群风貌的,并与《评价指标体系》有对应关系的照片集、多媒体光盘、电子幻灯片(Powerpoint格式)等。

电子幻灯片包括以下内容:

1.概况及历史沿革。

2.历史文化特色。

3.能反映该镇(村)传统建筑群风貌的,并与《评价指标体系》有对应关系的照片(要注明照片的名称)。

4.保护规划简介。

5.保护措施简介。

(七)上述申报材料的电子光盘。文本文件使用word格式,图纸和照片使用jpeg格式,电子幻灯片使用Powerpoint格式,视频文件采用Mpeg格式。

优秀部门申报材料范文4

一、建筑私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现状

台州的职称工作沿着改革、发展、完善的轨道,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主线,积极搭建服务平台,畅通申报渠道,平稳推进,健康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全市职称工作的覆盖面有了较大的突破,专业技术人员总量得到了快速提升,结构进一步改善,成长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同时职称工作的服务环节进一步简化,职称工作的效能有了很大的提高,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和智力支持。尤其是对建筑行业企业影响较大,随着专业人才总量大幅增长、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建筑企业的效益也在不断提高。但问题也不少:

1.相关部门工作不到位。由于部分职改部门对建筑私企不够了解,就职称工作对建筑私企发展重要性认识的不充分,工作措施缺位,尤其与建筑私企间的沟通缺少衔接,宣传渠道不畅通,致使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了解职称政策的信息渠道较少,直接影响了建筑私企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的积极性。

2.建筑私企对职称评审工作不够重视。随着城乡建设速度的加快,各建筑企业忙着招投标、做工程,抢占建筑行业市场份额,对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职称评审工作的关系认识不足,有组织申报职称的不多,尤其在“家庭式”的中小建筑私企中表现的更为明显。有的企业虽然规模较大,但不知道员工还需要评职称;有的企业倒是想帮助员工申报职称,但是没有能力为员工提供帮助,也不知道该如何帮助;还有的企业担心员工评审职称提高薪酬或者跳槽,造成成本提高和队伍不稳定的情况出现,干脆进行限额申报甚至故意不申报,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申报评定。

3.部分建筑私企专业技术人员自身不够积极。有些建筑私企在薪酬分配上主要看业绩,或者说看员工能接到多少业务和做多少个项目,与职称高低没有直接联系,因此,部分人员就没有申报职称的动力和意愿,表现得有点“淡漠”。

4.建筑私企中员工人事关系混乱。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目前,在建筑私企中项目挂靠的情况非常普遍,这就带来了员工的人事关系的混乱,专业技术人员流动比较频繁,队伍的稳定性较差,直接导致不少专业技术人员错过了申报时机和业绩的积累。

5.缺乏科学的、有针对性的评价标准。现行的《部分系列破格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试行)》浙职改办[1992]23号和《建设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实行)》人职发[1995]93号等相关评价条件都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制定的政策,与当今经济发展和建设事业现状有所脱节,存在着一些缺陷和弊端,尤其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能力因素的评价方面过于原则,不易操作,从而使学历、资历和一些非技术因素因其有硬指标而在评审中占了过大的比重,可以说是造成重资历、轻能力、轻实践的论资排辈的现象的“理论根据”,科学的、符合建筑行业特点的标准就更加不用说了。

6.造假情况严重。在建筑行业企业中,有部分人员材料制作粗糙,提供材料造假,对科研成果、工程项目等业绩造假较为普遍。每年都有相当一部分人员因造假而受到处罚。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在台州私营经济较为发达,建筑业产值稳步增长,2011年,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千多亿元,同比增长20.2%,这些与日益庞大的建筑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息息相关,对于他们来说,职称评审是对其专业技术水平科学认定的最好方式之一,是成长成才的必经之路。目前,在建筑私企中,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等级与工资福利相关联,与企业承接某些业务量以及资质晋升密不可分。为了行业的发展,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创新职称工作,为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征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台州近年来的探索,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措施应对:

1.政企联动,加强政策宣传。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基层人事部门和建筑私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等相关机构,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形式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政策宣传,提高建筑私企高层和专业技术人员对职称评审有关政策的理解和认识、明确职称评审工作对单位和个人长远发展的潜在作用,积极鼓励并以实际行动支持所属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职称申报。

2.延伸服务,强化业务培训。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加强政策宣传的同时,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把服务进行延伸。主动深入企业发放服务联系卡,建立企业联系走访制度,召开职称评审工作实务培训会,及时准确地将职称评审工作安排、评审程序和方法、政策规定、申报条件要求、各类申报表格对外公布,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掌握职称申报的程序和申报过程的具体要求,以便他们保质保量地做好职称申报工作。同时加强对建筑私企人力资源管理干部的业务培训,以利于职称政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实务操作能力。

3.拓展思路,完善评价条件。建筑私企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申报职称的人员一样,同样需要提供计算机证、外语证、论文等配套硬件,而他们文化程度较低,常常在生产一线,没有规律的时间去系统学习外语、计算机和写论文,更没时间脱产培训和考试,因此他们的申报材料往往缺项,使得他们不能参加职称评审。另外,据不完全统计,在庞大的建筑私企专业技术人员中,还有一大批实践经验丰富、专业技术过硬,但不具备规定学历(没达到学历或者达到学历层次而专业不符)的专业技术人员,他们就无法按国家现行评价政策进行职称评审,这与企业的发展以及个人愿景有很大的冲突,为有效缓解这一现状,在国家规定的政策范围内,建立统一的、科学合理的适合建筑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的职称评价条件就很有必要。如台州市就根据当地建筑企业的实际和行业特点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出台了《台州市建设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该规定有如下几个亮点:一是统一了申报范围、申报专业、申报程序、申报渠道,为建筑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开通直通车,打破常规,采取动态管理模式,随时咨询,自主申报,定期评审,统一发证,尽可能规避因学历以及人事关系混乱等问题造成无法申报的现状。二是明确了破格晋升的相关条件,为优秀的建筑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构筑了绿色通道,尤其对年龄在40周岁以上,虽然不具备规定学历、没有取得相应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就可以破格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这主要考虑申报人员的能力、业绩以及实际贡献。三是创新评价手段。将考评结合的方式成功的运用在破格直接申报人员的评审中,在申报过程中,组织专家对他们进行相关专业技术业务方面的现场面试,不合格者将不能提交评委会评审。在保持现有相关手段的同时,努力开发新的符合形势发展需要、符合专业技术人员成才特点和规律、有利于建筑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新进手段。另外,台州市还尝试了在非公企业单位中开展工程系列不具备规定学历人员晋升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工作,建筑企业积极性很高。事实证明效果还是不错的。需要指出的是这些政策目前还处于自发的、基于建筑行业自身需要的探索阶段,还很不完善、很不成熟,特别是在具体标准尺度控制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摸索,以便规范、系统起来,形成科学的、统一的评价条件,作为《试行条例》的补充,由国家颁布,为提高职称的评审质量起到保障作用。

优秀部门申报材料范文5

一、传统的职称评审运作模式

高校教师职称评聘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自解放初期至20世纪50年代末的技术职务任命制度。就是由国家规定统一的技术职务级别,各单位根据需要和机构编制来确定技术职务,提升职务就可增加工资。高校教师分五个级别,即教授、副教授、讲师、教员、助教。到了60年代初期,由于国家经济困难,工资基本处于冻结状态,这种需要增加工资的职务任命制度也就基本上停顿下来。第二阶段:1977年至1983年的技术职务评定制度。作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国实行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只要能评上相应的职称不需聘任职务,不用履行职责,也可享受相关待遇。在这种意义上,技术职称实际上成了工作成就、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标志。1983年9月,中央决定暂停职称评审工作,进行全面整顿,并研究改革方案。第三阶段:自1986年实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1986年,中央决定改革职称评定制度,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其主要做法是:企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范围内,结合本单位专业技术工作需要,设置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企事业单位在获得任职资格的人员中聘任。聘任职务有任期,在任期内履行职责,并享受相应的职务工资待遇。并且将“公正评审、科学设岗、严格考核聘任’,作为职称工作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目标。我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经过多年的摸索现已走上正轨,初步形成了一套规范化的评审程序,个人评审材料反映了其教学科研水平、实际工作能力、职业道德等方方面面的情况,大量的优秀教师通过职称评审晋升了高一级职称,这对于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高校教师队伍的稳定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传统的职称评审工作大致分为四个阶段:申报阶段审核阶段评审阶段和审批阶段.

(一)申报首先由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学校人事处提出评审申请,为客观评价申报人员的教学科研能力,全面掌握申报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期间的业绩情况,上级主管部门设计了大量申报表格,由学校人事处转发,要求申报人员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进修信息、教学工作信息,业绩成果信息(含(著)、承担课题、授权专利、各类获奖等情况),并要求提供对应的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二)审核审核阶段的主要任务包括申报者的资格审核和申报材料的审核两方面。资格审核用于判断申报者是否符合申报条件,以确定是否受理其申报材料;而材料的审核则是通过对照申报者填写的申报表格和提供的原始证明材料,以确定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审核结果通常以职能部门的盖章为准,以彰显其严肃性。

(三)评审评审具体工作由高校人事部门负责组织,仅以评审高级职称为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组织通讯评审代表作对于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提交2一3篇代表个人最高学术水平的论文(著),由高校人事部门按照学科类别,随机选择送达其他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同行专家的鉴定意见将被提交给学科组和各级评委会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之一。2.召开专业学科组会议我校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外加思政、综合、图书馆等组成各个学科组,学科组评委名单在学校人事处备案。学科组评委们在会议上审阅申报者的材料,参考同行专家鉴定意见,根据任职资格条件进行评审,最终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完成表决,并在申报人员表格中填写相应的学科组意见。学科组的表决票数作为中、高级评委会的参考,但学科组没有否定权。3.召开中、高级评审委员会会议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先后召开学校中、高级评委会议,评委们重新审阅申报者的材料及专业学科组的评审情况,根据任职资格条件再次评审,最终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完成表决。

(四)审批学校有评审权的,高评委会议结束后将通过人员进行公示;若公示期内无异议,将该结果上报给主管部门审批。没有评审权的,则将学校中评委通过人员材料进行再次整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由上级主管部门组成高级评委会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由学校进行公示。最后,学校将所有通过人员名单统一发文,晋升职称即生效。

三、近几年我国高校来的职称评审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这里所说的各类问题,相对比较具体,主要是站在学校人事处的层面展开。如学校人事处实际操作过程中的问题,对申报职称评审材料的规范和合理性问题,二级学院对职称评审材料审核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评聘以后的管理问题等。传统的职称评审运作模式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相当完善,实践表明,它对我国高校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有着重要的作用。但在新时期,随着科技的发展,信息时代早已来临,对工作效率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职称评审的传统运作模式因其工作量大、效率低、信息共享程度不高而受到冲击。近年来,我校职称评审工作虽然也在传统运作模式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改进,但是仍然还是存在不少的问题。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申报者需要完成大量的准备工作一般来说,申报人员在现专业技术岗位上至少有四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要全面梳理这些年的专业技术工作,并准备好全部业绩成果的证明材料,工作量相当大,很多教师为了申报评审职称,往往需要数月的时间来准备材料,这个过程包括填写繁杂的申报表格,去各个部门复印各类业绩证明材料。因为教师们相对行政管理人员缺乏填表经验,而为确保表格填写的规范性,虽然学校人事处事先进行专门的辅导讲座,包括发放样表,做P班,演示,但是他们仍然要多次反复修改才能达到规范的要求,因而对于申报人员来说往往感觉消耗了大量的人力和时间,不利于其开展其他的教学科研工作。

(二)存在大量的重复性工作首先,申报者在准备申报材料时,要填写大量的表格,其实很多内容都是具有重复性,但是仍然要一遍一遍的填写。其次,二级学院和学校职能部门在审核材料方面,也做了大量的重复性工作。如:二级学院作为初审部门,加之对申报者更为了解,因此经由二级学院审核过的材料应该比较完备。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人事处仍然要对申报材料全部进行重新审核,而不是有针对性的查漏补缺;教务处和科研处对教学的课时、效果以及对科研项目的重新集中核实,这以上的工作其实都是一种重复性的劳动。

(三)学校职能部门在材料审核阶段的工作量过大为了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学校人事处需要投人巨大的人力和物力来核对申报表格和原始材料,由于申报者的业绩涉及到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人事处还必须联合教务处、科技处、高教所等职能部门来共同审核。随着学校教师规模的扩大,申报职称的人员越来越多,对受理的材料的要求也逐年提高,这给人事处等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带来了很大的负荷。

(四)职称评审标准不够细化和量化:学校的职称评审标准是在了解专业技术队伍各个专业的性质、职责范围的基础上而来的,但是它是按照大一统的形式来概括制定条件,它表明了学校职称评审的导向和要求,给申报者指明了总体努力的方向,但是这种统一的硬性规定,带有普遍性,不够具体细化,很难适应每一个学科乃至每一个专业;而且对工作能力、水平、业绩等软指标较难掌握,特别是不同专业的技术水平和业绩滩以用统一的指标衡量。在职称评审过程中,评委都是各个学科的权威人士,但是他们对其他学科的了解毕竟会有一定限度,而且职称评审工作相对评审内容而言,时间较短,评委就难以面面俱到详细了解每一位评审对象的情况,对其工作能力、业绩等软条件更是难以准确把握,往往只能直接依据学校的评审标准,按照条条框框简单地对其下一个结论。所以,这样按照统一的评审标准模糊性的投票结果不能避免会出现一些偏颇。

(五)评聘不分家,聘后管理工作仍需加强。目前实行的仍然是评聘结合的原则,只要通过了各级评审,取得了相应的任职资,学校都会按其任职资格聘任,并兑现工资待遇,一般情况下是聘任终身制。这就使得教师在职称晋升前后,工作的积极性有反差,对自身的要求也出现高低。学校今年开始实行全校教师岗位聘任,这是对职称评审后加强聘任管理的一个新举措,但是由于尚属首次,所以仍然需要不断加强对聘后管理方式的研究和深人。

四、探讨解决高校职称评审工作问题的几点对策

职称评审工作中所出现的种种问题,不仅会损害我校职称评审工作的原则性与公正性,更会对高校教师队伍产生冲击,不利于师资队伍整体水平的提升,从而会影响学校的稳定与发展。因此,针对我校职称评审工作中的问题,认真思考,探索方法,不断完善,使职称评审工作程序更合理化、结果更公正化。

(一)改进职称评审运作模式的探讨实际上,高校职称评审工作的核心应该是评审环节,申报材料的收集与审核都是直接为评审服务的。目前传统的“串连式”运作模式过于强调各类表格填写和材料审核的过程,加大了申报者和学校行政职能部门的工作负担,偏颇了职称评审工作的重点,降低了工作效率。现在,随着计算机网络应用的普及和高校“办公自动化”的推进,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已大幅度提高,各类办公软件的不断出现和更新,已经为改进职称评审运作模式提供了很好的基础性条件。

(二)进一步转变职称评审工作的模式

1.“办公自动化”下行政工作模式实现转变。“办公自动化”后,每一项行政管理工作都应在一个对应的信息化平台上运作,如我校现有的科研管理系统、教学管理系统等。这些系统的主要功能是实现专项行政工作的信息化,在信息化办公过程中,完成数据信息的增加和修改,并如实记录在档案信息中予以存储,实现档案材料的信息化,以方便查询和统计。人事处作为一个综合性部门,理所当然应该建立完备的人事管理系统,并且可以通过人事管理系统访问科研管理系统和教学管理系统等,并直接调用存放在这些系统中的相关数据。如此一来,将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实现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同办公。

2.职称评审工作模式的转变在人事管理系统中单独建立“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每位教师的年度考核结果、进修记录、工作经历和奖惩情况等都在该子系统中备案,同时将职称评审中所需要反映的一切信息都设计到系统中,教师填写完毕后能自动生成统一规范的文档形式。那么教师在申报职称时,只需要借助该子系统,便可以轻松完成填表工作,大大节省了时间和精力。做好“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与教学管理系统和科研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选取其中对职称评审有用的信息录人其中,日常中就进行不断的补充记录。在记录信息时,认真核实其真伪,从而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从而使得“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的每一条信息,都是经过核实之后的有效信息。等到职称评审工作开始时,在负责审核申报者申报材料时,只需要调用存储在子系统中的申报人业绩的历史记录即可,从而节省了大量的重复性审核工作,减轻了工作负担。可以把时间和精力全部放在评审阶段,强化评审阶段的各个环节,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

3.职称评审新模式的改进环节

(l)减轻申报人的填表负担由于申报者的所有工作业绩都可以从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查询出来,并且信息系统可以自动生成规范性文档,所以申报者可以很轻松的完成填表工作,由于申报者这些业绩也都为记录时核实过,所以只要是校内有评审权的学科,申报者就没有必要再重复性地提供大量的原始材料。

(2)将材料的集中审核转化为日常审核由于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存储的信息都是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已经完成了审核程序,人事处没有必要在职称评审阶段再次集中地重新核实,只需要提供符合条件的历史记录即可。

(3)强化评审过程人事处应该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和今后的发展规划,制定明确、细化且可操作的申报条件和评审工作手册,规范评审过程,真正把职称评审工作的重心放在评审阶段,并以此为核心来统筹其他各环节。

(三)新模式的特点

1.该模式建立在“办公自动化”的基础之上。利用了信息化办公“资源共享”和“协同办公”的优势,简化了繁杂的表格填写工作与重复性的材料核实工作。

2.该模式突出了评审阶段的中心地位。以评审工作为中心,申报、审核都围绕着这一中心工作开展,有利于统筹工作安排,提高工作效率。

3.该模式下职称评审各阶段相互之间高效率的信息传递替代了传统模式的单向信息传递,在简化“申报”、“审核”等阶段工作的同时,提高了申报材料的准确度和有效性。

五、关于推进职称评审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转变思想观念进一步强化岗位意识,引人激励竞争机制,淡化“身份管理”,强化“岗位管理”,建立公正、竞争、开放、效益的职称评审秩序。职称评审要立足当下,筹谋未来,既考虑改善目前的师资队伍结构,又要为以后的发展做好铺垫,起到导向作用。

(二)按需设岗,形成合理梯队必须深化职称改革,建立激励和竞争机制。实行按需设岗,逐步从身份管理转到岗位管理。通过对所需或急需的岗位进行科学的设置,确定合理的比例,使正高、副高、中级、初级职称等形成合理的梯队,不仅有利于学科建设,促进学校整体的发展,而且有利于提高教师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通过“一帮二传”,带动整个梯队水平层次的提升。

(三)严格评审条件,强化考核制度。根据学校的师资队伍现状和今后学校的发展要求,制定适用于我校的职称评审条件,为即将参加职称评审的教职工明确一个努力和奋斗的方向。同时注重对参评人员的综合素质的考核,既要考察其教学水平,业务能力,也要考核其思想道德水平,细化年度考核的内容,做到真正全面的评价。

优秀部门申报材料范文6

根据专家多年研究,概要而言,“项目是创造独特产品、服务或其他成果的一次性工作任务。”;“项目管理是为了实现一个确定的目标,从开始创意到结果完成,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全要素的管理”。旗滨集团重点项目立项,是根据企业内部机制,设置了一套垂直管理模式,以承上启下的方式,由旗滨集团组织发起、全体技术人员参与、各个玻璃企业互动、带动整个项目立项活动顺利进行。通过科研项目立项,可以深入到企业基层,把研发、生产、技改和大修理等企业实施过程中的技术创新、工艺创新、材料创新、设备创新和节能减排创新以及技术创新提案等挖掘、提炼、分解出来,为申报项目做好储备库。具体做法:每年年底,由旗滨集团技术研发中心发放通知,组织各企业及相关部门,开展科研项目立项的申报活动,填报《年度研发项目立项申请表》,进行初审、中审和科技委专家的终审,从中遴选出一批具有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的自主科技项目。被列入旗滨集团年度重点科研项目的开发计划,签订《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经审批后下拨研发经费,每年研发投入不低于销售额3%的科研经费,用于推动项目研发、实验、试产和工业化生产和科研人员工资福利等。被列入旗滨集团重点项目,由各企业技术部指定1~2技术员进行研发项目跟踪、信息反馈,并提供项目试产记录和研发过程的质量检测报告;同时企业做好每月研发费用归集、采购发票、试产和直接投入费用凭证等管理工作。对于按照计划完成的重点项目,按照项目技术分类,及时向国家各级政府申报各类成果。由于成果申报,国家政府部门有着一套复杂而又严密的程序,明确规定:项目实施须有改进研发管理创新、实现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的突破、具备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因此,选择申报项目,须符合政府通知的精神,否则,将直接影响到项目申报的成功率。旗滨集团设立了专职管理部门,配备了专职人员,认真研究国家政策和导向,密切关注政府部门网站和相关信息,对照企业储备项目,积极地撰写申报材料。针对玻璃企业内部情况,我们重点倾向于企业生产一线技术发明项目,竭尽全力去帮助企业员工撰写申报材料。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提交上报。由此我们也看到,经过政府层层筛选出来的项目,其承担的科研项目对实现国家的科技发展战略,推动社会技术进步起着关键的支撑作用。同时,科技成果申报,可以及时把企业员工创造发明的智力劳动成果归集起来,进行法律保护,不让企业无形资产白白流失。短短几年来,通过重点项目立项申报,企业科技成果丰硕,企业被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科技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等。高新技术企业的诞生,为企业科技发展推向了新天地。

2重点项目实施,加速人才脱颖

企业要发展,科技是先导,人才是关键。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是一种开发使用度与其价值成正比关系的可再生资源。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旗滨集团始终坚持一流队伍创建一流企业的经营理念。一方面采用多种方式和途经,引进各种高层次优秀人才。在技术上,充分倾听他们的意见,不惜代价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持。在生活上,以事业、感情和待遇留人,运用了灵活独特的绩效机制;另一方面,针对玻璃企业现状,加强企业内部员工技术培训,加速生产技术岗位人才的脱颖而出,以点带面带动科技队伍全面发展。当前,旗滨集团正处于企业转型升级、筹建高端浮法线、技术研发和生产改良的高峰时期,需要大量优秀人才加盟并承担培养和带领引领工程技术人员,解决疑难问题和提高团队整体水平。在项目建设工程中,也是优秀人才锻炼技能和施展才华的大好时机。通过重大项目平台的实战,加速了科技人才脱颖而出,尤其是刚从大学校园毕业出来的青年员工,在师傅带领下,参与了几条浮法线的筹建,积累了丰富实战经验,得到了很好的学习锻炼机会,也是我们从事玻璃行业工作中最难得的宝贵经历。因此,通过项目建设和企业规模扩大,加速实现了企业“人才完成工程”、“工程成就人才”双赢丰收。企业和个人荣誉接踵而来:如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工作者、工程项目立功竞赛优秀团队、青年先锋队、劳动模范和福建省高层次创新团队等;同时一批技术人员被提拔到中高层领导岗位,提前肩负企业重任。

3科技管理创新,实现企业突破

美国管理大师德鲁克说,对企业来讲,要么创新,要么死亡。拥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不仅是一个国家、民族强盛的重要标志,也是众多企业做大做强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越来越多的企业将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提高竞争力的主要途径。旗滨集团不断地践行了科技管理创新之路,加强科研项目管理、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国内、国际竞争力,不断开拓国内外高端玻璃市场,在进军玻璃行业的征途中,实现了六大突破:一是,集聚高端人才突破;二是,筹建浮法玻璃生产线所需时间突破。创造了玻璃行业“旗滨速度”的里程碑。三是,浮法玻璃升级换代突破;四是,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化突破;五是,企业经营金融资本化突破;六是,玻璃市场竞争理念突破。因此,科技管理创新,为“旗滨玻璃”企业打造了一个新的引擎,带领企业跨入飞速发展的新时期。可以预见,通过“引擎”不断地发力,“旗滨玻璃”必将成为中国玻璃行业乃至世界玻璃行业的一颗璀璨之星,深受人们关注和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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