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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金融论文范文1
流转面积继续增加,逐步向规模化发展根据福建省的调查数据,土地流转租金根据土地的具体情况在每亩300~500元/年之间,条件特别好的土地租金高的可过千元,这样的收入普遍高于农户自己种植的纯收入,农民的土地流转意愿进一步加强。到2012年初全省流出土地的农户达580.69万户,比上年底增加42.7万户。并且如图1-1所示,在耕地面积保持基本稳定情况下,2009-2010年福建省市农村耕地流转面积分别为216.43万亩、263.70万亩和295.53万亩,分别占当年耕地总面积的14%、17.1%和19.3%,呈递增的趋势。同时,土地流转逐步向规模化发展。土地单宗的规模流转面积有较大程度增加,单宗50亩以上的规模流转面积达16.9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28%,其中,100亩以上的占流转总面积的16.2%,规模流转比例明显提高。农地流入方每亩的经济效益要比承包户高出8~20倍,同时,因土地流转转移出的劳力,有的在基地打工,有的外出务工经商,也获得更多的非农收入。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零散细碎土地逐步集中,流转到种养能手、经营大户、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进行规模化的经营,有效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促进农业产业生产效率的提高。
流转形式多样化,流转主体多元化目前,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有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等,但以出租和转包为主。据福建省农业局统计资料,2011年全省通过出租的农地155.12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53%;通过转包的农地92.63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31%;通过转让的农地13.4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5%;互换的农地12.72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4%股份合作的农地3.35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如图1-2所示。通过多种形式的流转,形成了有竞争力的市场价格,农民从中受益。流转土地用途主要集中在烤烟、粮食、蔬菜、食用菌、花卉苗木、水产养殖等方面。流转后的土地开发经营的项目主要涉及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带动了一批有竞争力的新兴产业形成。同时,土地流转呈现多元化,促进农村经营体制创新。我省土地流转的范围由四荒地、林地、山地,扩展到农户家庭承包地;流转主体由原来的农户、种植能手、专业大户,扩大到农副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实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也由原来在亲戚、朋友、承包户之间流转,扩展到外村、外乡、外县甚至外省;土地流转带动了种养大户、工商企业、农业龙头企业不断创新经营体制机制。
市场运作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农地流转早期的主要是一些劳动力外出的农户或劳动力少的农户将其农地委托劳动力充裕的农户或亲友耕作,收取一定数量的收益,是基于市场的需求而产生的农户之间自发、分散、短时间内的流转。后来逐步发展为大规模的市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运作,土地流转价格主要由相关当事人在市场的作用下协商确定。90年代后期开始,为了提高土地使用效率,规范土地流转,各级政府出台一系列优惠和规范政策,积极发动、大力引导和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村土地流转领导小组,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指导中心,119个乡镇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1284个村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站,分别占乡镇、村总数的91.2%、70.2%,为土地流转提供了有力保障。
福建省土地流转的金融供求现状分析
(一)农地流转为金融业提供巨大的市场——需求角度
1.金融需求的规模增大一方面资金需求主体趋于多元化。农地流转使得农业生产逐步规模化和现代化,农村金融需求主体也随之产生变化:由传统农户、个体工商户、乡镇企业等逐步向种养殖大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以及乡镇企业等规模化生产的现代农业转化。其中,种养殖大户、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将成为土地流转后农村金融需求的主流群体。另一方面,资金需求数额逐步增大。随着土地向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组织等集中,资金、土地、技术等要素投入更加规模化,生产逐步朝机械化、产业化发展,农业生产行为和生产主体更组织化,资金的需求规模也随之增大。就单笔贷款而言,贷款金额比传统农户的需求大大增加,由早期的几千元的小额贷款无法满足规模化生产,贷款金额明显由小额分散向大额集中转变发展到上万元、十几万元不等。
2.金融需求的领域拓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拓宽了资金需求的领域和数量,产生了一系列金融需求。一是,为了更好地流转农地而必须提高土地的品质和招商吸引力所派生的资金信贷需求,如对农地进行总体规划、重整改良、综合治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需求。其次,农地流转后规模化的生产的现代种养殖农业的资金信贷需求,如、农业机械设备、新型农业技术引进以及种籽、化肥、劳务等支出的流动资金需求;三是农地流出的农民离开土地从事其他行业生产或者进行二次创业所需要的间接信贷需求。
3.金融服务的需求种类增加如表1所示,随着农地经流转的扩大,农户对对金融服务产品的需求由传统的储蓄存取款、农业信贷、咨询等业务扩展到了资金结算、农地证券、保险、理财等方面的业务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催生了对农业投资、农地抵押贷款、政策性贷款、土地债券、土地信托投资、市场信息咨询、财务管理咨询、期货、票据兑现、清算等衍生性金融服务的需求。农村金融产品需求更加旺盛,农村金融市场与产品的创新领域变得更加宽泛,由传统的存贷、信用结算业务向理财、保险、融资融券等方面拓展,为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的信息共享、评级、担保等社会中介业务需求也随此产生。此外,农地流转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的程度进一步提高,经营的风险由分散到趋于集中。土地流转前,农户进行小规模的生产,资金需求呈现出季节性和临时应急性特征,贷款期限较短,对资金的需求金额小而分散。土地流转后进行规模化经营,长期资金需求增加且相对集中,经营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由分散向集中转变,控制的难度加大,由于农业生产本身抵御风险能力较低,对农业保险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二)农地流转的财政和金融支持现状——供给角度
1.财政支持农地流转的主要措施。按照现有的政策,土地流转中国家对种粮农户进行的补贴仍然由流转前农户领取,作为流入方的土地承包者难以获得国家补贴,经营成本和负担并没有减少。为进一步发展农村产业,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近年来福建加大了财政支出力度,2011年度福建经济统计年鉴统计显示,2010年福建省财政支出中用于农林方面的支出16亿元占财政总支出169.5亿元的9.4%必上年度增长36.2%,2011年6月,福建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若干意见》在财政、税收、信贷、保险、规模经营用地等方面都给予政策扶持。龙岩市出台了《2008年大田农作物生产十条措施》,在龙岩地区的各个县(市、区)重点扶持3-5个300亩以上的连片规模经营示范点,并对各个示范点进行每百亩5000元的补助,并优先安排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沙县财政拨出200万元专项资金,对农地流转之后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的个人或企业(合作社)进行贷款贴息补助。目前,金融部门已向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的33个农业项目发放贷款,放贷金额3868.58万元,共计贴息183.6万元。
2.金融机构支持农地流转的情况。福建省目前的农地金融供给主体包括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及村镇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机构。目前金融机构支持农村土地流转的措施主要是小额信贷,且基本沿袭流转前的信贷方式,最高额度为3~5万,部分地区2006年开始通过农村信用社发放了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截至2012年上半年,仅三明市明溪县累计发放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1017万元,涉及土地流转抵押面积8607亩,扶持171户农户和1家企业[2]另据福建银监局统计,截至2012年6月末,全省银行业(不含厦门)涉农贷款余额6502.1亿元,比年初增加719.94亿元,较去年同期多增126.39亿元。今年上半年累计发放春耕贷款146亿元,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小城镇建设、水利建设、设施农业等贷款余额分别达到522.53亿元、231.05亿元、132.46亿元和35.4亿元。[3]获得农信社信贷支持的农户数达到298万户,新增惠农卡172.4万张、农户贷款20.4亿元、农户授信4.02万户。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力度和规模可谓不小,不过大部分贷款项目是用于农业企业经营的养殖业、经济作物种植等,真正直接用于支持农地流转的贷款比例很小,不超过5%。
农地流转金融支持存在的问题分析——供求失衡
1.农村信贷资金缺口大,不能满足农地流转的需求目前,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是农村金融市场中主要的金融业务。许多学者通过对二者的研究和比较来发现农地金融供求中的结构平衡性问题。存贷差是一定时期内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与贷款余额的差额,农村金融市场的存贷差是农村地区使用外来资金或向外输出资金的绝对净值,也能反映了农村地区资金供求的平衡性。[4]从表2可见,在2000—2010年间,福建省农业信贷供给逐年递增供给规模不断壮大,但是相对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福建省农业资金供给量还有很大缺口。存贷差额这一指标为负数,且差额逐年增加,增加比例也不断扩大,表明目前福建农业资金缺口量大,并从侧面反映出福建省地流转的金融支持力度不能满足土地流转发展的需要,支持农地流转的金融供给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2.农村正规金融配置效率低,不能满足农地流转需求农村存贷比是金融机构把从农村地区吸纳的存款转化为农业贷款的比例,它反映了农村自有资金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状况,也能反映农村金融体系配置资源的效率。从表2可以看出农业存贷比例近十年来在5%~6%的低水平上徘徊最高不超过7%,从图3可以看出从2004年之后这个比例呈逐年下降的趋势。这也验证了现有的金融体系配置资源的效率低,不仅没有解决农地流转资金短缺、农户和农村企业融资难等问题,反而使农村金融市场上的稀缺要素“资金”大量流向非农产业和城市。农村资金逆流入城市的现象非常普遍,造成农地流转缺乏资金支持长期处于“贫血状态”。[6]据统计,农村中有金融需求的农户中仍有46%以上不能获得正规的贷款,于是转向非正规金融融如民间借贷,但民间借贷多处于灰色状态,潜在的金融风险较大,政府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监管,,因而打压多于引导,在控制风险的同时也制约了非正规金融积极作用的发挥。
3.金融产品供给结构性失衡,不能满足农地流转的需求根据帕特里克的“需求追随型模式理论”(demand-following),经济主体在经济增长过程中产生的金融需求,催生了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和创新。本文第二部分对农地流转的金融需求分析表明,在农地流转背景下,农户的生产经营在原有农业生产领域将逐步向农副产品生产、农副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多个领域扩展,其对金融产品的需求量将不断增加,结构逐步多样化。然而,农地流转金融供给并未向需求跟进,从制度上看,农村金融供给的安排维持刚性农村金融业务逐渐萎缩。[5]很多商业银行的金融业务从农村金融市场撤退,开办涉农个人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只剩下邮政储蓄、农村信用社、银行农业银行3家,农地流转的信贷业务也很少,主要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部分地区开展农地抵押贷款业务。这些贷款普遍存在期限短、额度低的特点,无法满足土地流转需求。虽然部分省市在试点地区进行金融创新,如抵押贷款,土地债券、土地银行,农地信托业务,但是碰到诸多制度的障碍难以推广施行。农地金融机构的单一性、农地金融服务品种的单一性很难满足农地流转的需求。农村金融特别是农地金融供求呈现出明显的总量与结构的双重失衡。
4.农地金融相关制度缺乏,不能满足土地流转的需要我国农地流转金融支持体系中缺乏一系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使得农村金融市场的作用无法正常发挥并有效地缓解了农地流转的资金压力。首先,农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缺乏法律和制度的保障。随着农地的流转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逐渐扩大,对资金投入量随之增加,贷款逐步大额化,金融机构为了审慎经营对于大额贷款要求借款人必须提供相应的抵押或担保。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最大的资产却不能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可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中的用益物权,但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农民尚不能自主地处置其农地承包经营权,以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物进行投资、融资等也缺乏法律依据,使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陷入尴尬的境地,也难以适应农地流转发展的现实需要。其次,缺乏健全的风险防范机制。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将进一步加大需要有风险防范和补偿机制来控制风险。但目前农业保险的法律制度缺失,农业保险效能发挥欠佳,商业银行开展农地金融业务,其发放贷款的风险几乎全部由银行自行承担。农村风险防范和补偿机制尚不健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业银行对农村金融放贷的积极性。最后,农村大部分地区尚未形成统一规范的农地流转市场。目前土地流转中心的运行机制不顺畅、机构不健全、流转信息不畅、流转中介组织少、缺乏农村土地价值评估机构和专业资质评估人员、抵押登记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尚未解决。以上制度的缺陷严重挫伤了金融部门放贷的积极性,影响了农地流转金融服务的发展。
农地流转金融支持的思路与对策建议
(一)完善农村金融制度,加强农地流转的金融政策扶持
加大对农地流转的金融扶持力度,做好农地流转金融制度的顶层设计,是农地流转金融支持顺利开展并推广普及的一个重要前提。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农地流转的金融政策扶持,使惠农政策能在土地流转中发挥充分的作用。在土地流转的中切实保障农户利益,发挥好中央惠农政策对土地流转的引导作用,提高资金兑付效率,加强“补贴资金”管理,保证“补贴资金”及时兑付,让农民放心流转。另一方面要建立支农资金回流机制。首先,建立起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农村发展。从国有商业银行在县域吸收的存款总额中提取一定的比例用于建立农村发展专项基金,对基金进行管理保证其保值和增值并确保资金用于农地流转和农业生产。其次,可以考虑扩央行支农再贷款的范围,单独对金融机构支农贷款的再融资设定较为宽松的条件并增大资金供给力度,确保支农资金能有效供给。最后,放宽对农村地区的金融管制,拓宽资金供给渠道。可以鼓励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以及其他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参与其中为农地流转提供信贷服务。此外,还可以进行民间金融参与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探索。
(二)完善抵押担保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农地金融制度奠定基础
首先,赋予农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合法地位,从法律上承认农民拥有完整物权性质的农地承包经营权以保障农民对土地经营权的支配处置权,适当延长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年限。其次,对农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规范化管理。建议先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条件和范围,再完善农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价值评估和抵押登记制度,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和证书颁发制度。建立以农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为基础的土地流转投融资体系。正确引导农村土地流转相关贷款业务的开展,促进土地流转市场发展。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弱化农地的社会保障功能。由于社会保障体系起到了“兜底”作用使农民无后顾之忧,即使农民参加农地使用权抵押后失去土地,也不会因此倾家荡产失去基本保障。在此基础上可以赋予农村金融机构变现的权力,使其有权根据贷款合同监督项目资金运行,到期偿还有困难的,可依法对土地使用权及地面的作物进行拍卖解决农地抵押权实现难的问题,提高金融机构贷款的积极性。
(三)改进农地金融服务,创新农地金融产品首先,根据农地流转的实际金融需求改进金融服务。金融机构根据农地流转的特点,依照流转各方的需求尤其是农业规模经营的发展特点和实际需求来提供信贷业务品种、扩大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降低利率等,并探索新的综合循环授信模式[7],以支持种粮大户发展多种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时,金融部门应以土地流转的金融需求为导向设计和创新农地金融产品、进行机构的设置以及开发中间业务,例如,可以尝试抵押、质押、地票、土地银行、农地信托、农地入股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不同金融模式进行实践。此外,还可以借鉴农信社开展的小额贷款的经验,根据土地流转的需要推出农户联保、大额农户信用贷款、土地订单贷款、协议贷款等业务以解决农村土地流转后农民贷款额度不断提高而缺乏抵押物的困境。
(四)健全农地金融的配套制度,化解农村金融贷款风险
农地金融论文范文2
论文关键词:特色农业,发展路径
特色农业是指具有鲜明的区域特点、独特的资源条件和产品品质,并且已具备一定的生产传统和产业基础,经过扶持和培育能够迅速在国内、国际形成较强竞争力,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农业产业,具有稀缺性、绿色性、区位性(结合WTO就是原产地原则)等特点。“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特色农业特殊品质能满足当前市场需求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可以填补和开发现有和潜在的市场容量;同时,通过标准化生产和质量认证形成的产品差异和质量识别也必然大幅提升农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农业的产业化水平。河南气候条件和地理资源优越,农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特色优势,发挥特色优势,在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过程中进一步发展壮大农业,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发展,是河南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而发展路径的选择对于特色农业发展战略的实施具有基础性的意义。
一、特色农业的经济学分析
1.推动农民增收
从种植业来看,目前我省农业种植大部分结构单一农业论文,特色不明显;小麦、玉米是主要作物,杂粮和蔬菜的规模种植较少,商品化率不高。按每亩地年产1000斤小麦和1200斤玉米,小麦每斤1元、玉米每斤1元的价格计算,一般种植业每年亩产值在2200元左右。刨除耕地、化肥、农药、机收等投入(每亩地大约需投入300元左右),收益约在1900元;加上每年的农业补贴,农民的传统种植收益一亩地也只有2000元。当前我省农村人地关系属于人多地少型,人均耕种面积不足2亩,传统农业种植对促进农民增收作用有限。突破传统农业发展模式,通过挖掘和培育特色农业、提高农业附加值和效益,能有效推动农民增收,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怎么写论文。
2.提升农业竞争力
特色农业的发展充分利用区域拥有的自然资源和历史资源,能够形成独具特色的产品优质性、稀缺性和绿色性,能满足当前市场需求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填补和开发现有和潜在的市场容量;同时,通过标准化生产和质量认证形成产品差异和质量识别,使其特色品质进一步转化为经济优势,这必然大幅提升农业的核心竞争力。面临国内国际市场上激烈的农产品贸易竞争,大力发展特色农业能避开产品同质化带来的低效益和弱竞争力;这对于促进河南省由农业大省到农业强省的转变具有直接的推动作用。
3.促进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
在当前公众对绿色无公害食品需求旺盛以及国际农业贸易中技术性壁垒的广泛存在的条件下,特色农业只有通过现代化、标准化、产业化的发展方式,提升和凸显产品自身无可比拟的质量特色优势,才能够在应对各种技术性贸易壁垒,开拓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这必然要求农业产业链的延长和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改变目前单户生产带来的农户市场参与不足、农业附加值低以及产品质量不稳定等状况,而特色农业发展促进机制体制的创新会进一步推动农业的现代化和产业化水平。
由此,必须充分重视优质特色农业的挖掘和培育,不断拓展特色农业产业链条,增加农业产值,使我省农业“质”“量”齐增。这对于我省三农问题的解决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二、河南省特色农业发展:现状与问题
1.积累了一定的特色优势,但资源优势开发不足
河南省特色资源丰富,在长久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包括茶叶、花卉、畜禽、果蔬、木材、药材等在内近70种口碑相传的特色产品,如信阳毛尖、南湾鱼、樱桃谷鸭、杂交水稻、光山麻鸭、新县银杏、商城油菜、淮滨杨木、息县半夏、平桥石榴、固始鸡(鹅);泌阳、西峡香菇;灵宝苹果、宁陵酥梨、孟津梨;河阴、封丘石榴;荥阳柿子;灵宝牛心柿饼;西峡猕猴桃;仰韶杏;灵宝、新郑、内黄的大枣;信阳板栗;卢氏、辉县的核桃;方城烟叶;南召柞蚕;驻马店、南阳芝麻;开封花生;商城油茶;开封西瓜;中牟大蒜;淮阳黄花菜;淅川、永城小辣椒;固始“愣头青”白萝卜;杞县、延津胡萝卜;洛阳牡丹芍药、延陵腊梅、开封、南阳、郑州月季、信阳杜鹃;焦作四大怀药、内乡山茱萸;西峡山茱萸西洋参;南召辛夷;济源冰凌草;封丘金银花;辉县、林县山楂;新县银杏;正阳生猪、三黄鸡;南阳黄牛;郏县红牛;泌阳毛驴;周口槐山羊、沈丘清真牛羊肉;固始土鸡;淇河鲫鱼;原阳大米;确山红薯;道口烧鸡;驻马店小磨油;许昌腐竹;商丘酱菜;兰考泡桐等。以这些特色优势为基础,我省特色农业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农业论文,各地树立了众多的特色品牌,如华英鸭肉、文新茶叶、商城制鬃品、羚锐中成药、奥龙牌色拉油、安太食品、维维、十三香(调料)、利维康、莲花、宋河、金丝猴、辅仁等。但有些特色优势没有充分挖掘,没有形成特色品牌和产业化经营。
2.农业企业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总体发展层次较低
目前,河南省有562家企业被列入河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40家企业先后入围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与全国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总数908相比,只占不到4.5%的比例。从农业企业规模和农业产业链条的发展看,除少数知名企业外,大部分企业规模较小,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产业链条较短,品牌意识不强,农产品附加值较低。大多企业处于农产品初级加工阶段,技术含量低、产业附加值少、产品单一,核心竞争力不足。很多特色产品质量上乘,但由于技术、资金和观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加工和包装简单,品牌意识缺失,销售半径小,市场潜力和经济价值没有充分挖掘。
3.农户认知不足,组织化程度低,参与意愿与能力不强
在目前我国还不完善的条件下,单户种植(养殖)是农业生产的基本形态;农户是特色农业发展的重要主体。对沈丘县石槽乡农户调查得知,大部分农民对特色农业的概念表现陌生,缺少品牌意识,没有提升产品质量的内在动力。观念的落后、技能的不足和市场意识的模糊使得大部分农民在农业发展中只能扮演“耕种者”的角色,在产品质量提升、特色提炼、加工和营销等方面严重缺位。同时,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速度缓慢,这一方面使农业生产停滞在单户耕作的阶段,难以实现规模化、标准化,保证农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另一方面,也加大了农业企业和众多农户之间的交易成本,难以在特色农业生产过程中实施有效的质量控制怎么写论文。
三、河南省特色农业发展的路径选择
当前促进我省特色农业的发展,必须深化认识、加强引导农业论文,坚持走产业化、标准化发展的战略,并进一步理顺和发挥地方政府职能,围绕特色农业发展所需要的人才、金融、信息、科技、服务等加强制度建设和政策供应,积极引导农户和农业企业的发展,激发特色农业发展的原生动力,扶持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和农业企业的发展,畅通特色农业发展的生产、加工、营销渠道;这是我省特色农业进一步发展的现实路径选择。
(一)深化认知,理顺职能,加强观念引导和政策扶持
1.把握特色农业发展规律,理顺政府职能
特色农业发展的基本原则是资源先决、市场导向、规模适度、科技支撑、产业开发。作为主导的一方,政府有关部门应首先深化对特色农业的认知,把握其发展的规律和原则,以更加科学地引导特色农业的发展。其次,通过理顺政府职能,形成特色农业生产的专业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围绕特色农业的项目培育和遴选、扶持体系的构建、特色产品的质量认证、标志和识别,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逐渐形成专门领导部门和专业技术机构并完善其工作机制,实现对特色农业发展的垂直、高效引导。动员社会各界尤其是农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的力量,发挥其专业优势,推动诸如农民培训、技术推广、产品推介等方面的工作,形成特色农业生产的专业领导机构和协调机制。
2.加强观念引导和政策扶持,提升农户参与意愿与参与能力
从观念上使农户对特色农业的发展前景有所认知,增强其市场经济意识,提升其对特色农业发展的参与意愿。对农业劳动力群体进行定期培训,使其具备特色农业发展意识,更新生产组织方式,促其形成专业化的经济合作组织。完善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完善管理组织方式、人员编制、薪酬待遇、服务农户的方式和渠道等,创建发挥农业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作用的机制。加强对农民信贷的引导,在贷款利率、贷款额度、还款方式和期限等向特色农业倾斜。
3.做好区域规划,科学布局特色农业
发展特色农业必须考虑地区综合条件,注重比较优势的发挥,寻求最佳的发展方案。我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丰厚农业论文,特色产品的发展基础坚实,前景乐观。在特色农业的布局上,应构建机制,综合利用专门机构和科研院所的力量,对河南农业发展基本情况深入调研,依据各地的自然条件、生物资源、历史文化、农户已掌握的生产技术,以及当地特色农产品的现有种类、质量和规模,制定科学规划;使各地具有明确的优势特色农业发展方向,避免地域不适风险、市场风险、需求不足风险和一哄而上的风险。
(二)坚持农业产业化、农业标准化的发展战略
1.坚持以农业产业化促使特色农业发展的战略
产业化经营为特色农业的做大做强做优提供了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使原来小规模的家庭式生产转变为农业生产部门和关联产业紧密联系的社会化大生产;把传统的家庭为主体的独立经营变成由公司或联合体为主体的企业经营;将原来相互分割的农产品经营环节重新加以有机整合,形成一体化经营的格局。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化进程,可使地区潜在的相对优势转化为现实竞争优势,形成有竞争优势和区域特点的主导产业。打造特色农业生产、加工、营销完整的产业链,能提升特色农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也会带动区域经济的综合发展。
2.积极推动农业标准化发展战略的实施
农业标准化生产能有效克服当前农户分散生产带来的随意性,保持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和优质性,也有利于避开国际农产品贸易中技术性壁垒的影响怎么写论文。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发展特色农业,应着眼于生产、加工、流通三大环节,着力建立健全农业质量标准和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积极发展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和有机农业,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卫生安全水平;同时,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凸显农业标准化生产的高收益,促使农业标准化进入良性循环和高水平发展。
(三)构建特色农业发展的支撑体系
1.完善农地制度
农地使用权流转机制不全使土地分散耕作固化的状况很难打破,对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农业企业的发展形成限制。应进一步完善农地制度,一方面,加强集体经济建设,发展和强化其在农业产业化、标准化生产中的号召引导功能;另一方面,应健全农地流转制度,保护农户土地使用权权益的同时,通过流转使农业规模用地得到实现和保障。这对于促进特色农业的企业化发展有基础意义。
2.加大财政支持,完善农业基础设施
完善的农业基础设施,能有效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农业论文,促进农业产区与市场的衔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农业市场效率,同时推动农业产品质量的提高及其营销网络的完善,提高特色农产品的竞争力。当前我省农业基础薄弱,水利、路网、通讯等不够完善,农业信息化水平低,需要大力改善和提高。另外,围绕特色农业发展所需的技术研发推广、农民培训等都需大量资金支出。应采取税收减免、投资补贴等方法,多方引进资金,多渠道增加对特色农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和扶持政策供给。
3.鼓励和扶持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中小企业的发展
进一步制定易于操作的扶持政策,促进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企业是发展特色农业的主体,也是农业企业化生产的重要载体;应继续发展龙头企业的同时,扶持农业中小企业的发展。通过金融支持、人力资源环境优化、相关政策的推介、产品购销平台的搭建,引导各种资源的有效联结,同时在企业品牌打造,相关政策适用等方面提供服务,促进农业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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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金融论文范文3
论文关键词:流转模式,中介机构,农地流转
安顺市西秀区地处贵州省的中部,属中丘原区。截止2007年,西秀区共辖15个乡镇,农村人口50多万,人均耕地约0.087hm2。全区耕地存在土壤薄瘠,土地利用细碎化等问题,导致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低,迫切需要通过农地流转,促进农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笔者通过对西秀区宁谷、龙宫、轿子山、七眼桥、岩腊和旧州6个乡镇,21个行政村组的部分农户进行调研,略作浅析。本次调查获得农户样本99份,业主样本19份,乡镇政府样本6份。涉及土地面积352.5亩,其中耕地299.8亩,园地5亩,林地28.6亩,其它17.1亩。
本文设贴现率为r,土地使用权流转年限为i,则农户的流转收益包括农地租金收益y。和转移劳动力的年收益y1,转出收益Ys=,流转的成本一是为寻找业主或中介,并进行谈判而产生的交易费用CCs;二是农户转出土地前的经营收益y2,则转出的成本Cs= CCs +。通过农地流转,农户的收益增量Ys=Ys一Cs。当Ys>0,农户在流转中受益,将促使农户增加农地供给。
1 农地流转中的影响农户的因素分析
1.1 农户在流转市场中主体地位逐步边缘化
农户作为流转市场主体之一,其意愿未得到充分尊重,利益诉求不能及时得到体现,导致其市场主体地位从内外部两方面逐步边缘化。内部影响主要体现在农户因自身素质有限,出现自我边缘化的趋势。农户素质太低,无法进行高附加值项目开发,也缺乏与政府或中介机构进行有效沟通的渠道,导致CCs在y。中所占比例过大。尽管国家给予粮食直补、油菜补贴等多种农业补贴,但总额太少,凸显种地的机会成本太高,部分农户宁愿不要y。,转而追求y1,粗耕和弃耕突出。调研发现岩腊镇某村全村近200人,目前还剩70多名老人和小孩,调查涉及的11.3亩耕地均是粗耕。外部影响首先体现在没有明确农地产权代表和执行主体的界限、地位和利益关系等。地方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不受约束的占有土地权益,农民则被排斥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的体系之外,使y。为0,加剧社会矛盾。其次部分地方政府强制农户进行土地流转,并享受了相关权益,农民不能享受完全的自主权,所获y。极低,甚至没有,大大降低Ys,扭曲了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
1.2 流转模式单一,流转价格体系不科学
根据屠能的农业区位理论可知,在一定假设条件下,距城市周围的土地利用类型是呈圈层变化的[1]。在农户与业主对级差地租I和级差地租Ⅱ涉及的超额利润的博弈中,不适宜的流转模式和流转价格都将制约不同圈层土地利用和土地流转。调查发现西秀区农户采用的流转模式比较单一,流转价格混乱,扭曲了农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偏离了帕累托最优。调查发现愿意转出农地的农户约47%选择租赁,约16%愿意选择代耕,约10%愿意采用转包。横向比较发现2008年西秀区愿意转出农地的农户估计的每亩转出最低地租与最高地租差距为420元,转入的最低地租与最高地租差距为400元;不愿意转出农户估计的转出最低地租与最高地租差距为300元,转入的最低地租与最高的地租差距为250元;二者估计的转出地租均价差距为70元,转入的地租均价差距为20元。纵向比较发现2007年实际转出价格比2006年的低约30元,2008年比2007年高约60元,2008年的转出均价为每亩390元。分析发现2006年至2008年西秀区农户农地流转的供给价格弹性系数分别约为:0.51、0.53、0.50。
1.3 缺乏中介服务,增加交易费用
P/C
B SS(MC1)
P1 C F
P0 E0 DD(MR2)
E1
A
MR1
0 Q1 Q2 Q
图1 农户直接进入市场支付的交易费用的剩余情况
初始产权明确后,若缺乏中介服务,CCs增加,则新的制度安排带来的生产价值的增量小于其运作成本,将降低流转双方的流转意愿,进一步增加CCs,形成恶性循环,阻碍农地流转[2]。图1中SS为农户的农产品供给曲线(即其边际成本曲线MC1);MR1为农户边际收益曲线;DD为消费者(购买者)的需求曲线(即农户的边际收益曲线MR2);MC2为消费者(购买者)边际成本。在完全竞争市场中,市场均衡点为SS与DD的交点E0,均衡价格为P0,农户的农产品剩余PS0和消费者(购买者)剩余CS0分别为PS0=P0E0A的面积,CS0=P0E0B的面积。实际流转过程中,单个的农户因为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只能被动接受价格,市场均衡点为MC1(SS)与MR1的交点E1,价格为P1。在这种情况下,农户的农产品剩余PS1和消费者剩余CS1分别为:PS1=P1EA的面积,CS1=P1CB的面积。消费者(购买者)剩余减少了P0E0CP1这块面积,这部分剩余被农户单独进入市场所承担的市场交易费所消耗。调查发现西秀区农地流转没有中介服务,出现了流转前,农户和业主存在信息不对称,不能直接进行交易,CCs增大。在选择“转出土地的花费”时,99户农户有30%将CCs主花在请亲戚朋友帮忙的吃喝中;农地流转时,农户缺乏中介服务,不能进行流转和外出打工,减少打工收益y1,增加流转成本Cs,降低农户的收益增量Ys;流转结束后,业主开发破坏了土壤耕作层或者私自转变农地用途,增加农户后续生产成本,且违反国家的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政策,缺少契约保护的农户却得不到合理的补偿,造成农户与业主之间矛盾尖锐,也使资源配置进一步偏离纳什均衡。
2 建议
2.1 增强农地流转主体的市场意识,促进农地流转市场化
市场具有优化配置资源的功能,只有让农地资源进入市场,以市场机制为导向,依法、自愿、有偿的进行资源配置,才能逐步完善的市场法律体系,增强农地流转主体的市场意识,实现流转双方共赢[3]。在农地流转中,首先要逐步完善农地流转的外部环境,特别是法律体系和政策的完善。尽快制定《土地流转法》等法规,在法律中明确“农民集体”作为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构成要素和运行原则,明确农地产权代表和执行主体的界限和地位;明确“农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利益关系等;放松农地金融限制;加快农地经营权证券化进程等。其次要注重流转主体自身的内在思想观念、生产关系、社会行为等方面的积极地改变,特别要提高流转主体的独立自主决策意识和契约意识,增强其市场意识,确立其市场主体地位,促进农地流转市场化。并使流转主体能正确处理生态环境与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以及管理和经营之间的相互关系,能贯彻多学科并重,农、林、牧等多部门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兼顾,治山与治水相结合,经济、技术、政策等手段并用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开发的宏观理念。
2.2 丰富农地流转模式,完善农地流转价格机制
西秀区农地流转中需要推广的流转模式主要有:一是专业合作制。即把农村的种植大户集合起来,组成专业合作组织。此流转模式适合信息平行传导相对顺畅,经营规模不太大,工业化程度不高的项目,如幺铺镇的无公害蔬菜专业合作社和岩腊的竹荪种植专业合作社;二是联营制。即土地原承包关系不变,种植项目由公司确定,并为农户提供种子和技术,实行分散经营,公司按保护价收购产品。此模式适合信息纵向相对顺畅,经营规模大,工业化程度较高的项目,如旧州的香米生产联营合作和陕西安康龙泉县的结对联营合作。三是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即农户放弃农村宅基地,将宅基地被置换为城市发展用地,农户在城里获得一套住房。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制,农户放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享受城市社保。此模式适合城市化发展较快的区域进行新区建设采用。如成都地震灾区实行的宅基地换住房。
完善价格机制就是要在加快形成统一开发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发展各类生产要素市场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反映农用地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的评估体系和机制[3]。
2.3 完善机构,强化职能,提供优质农地流转服务
各级政府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农地流转动态,在充分尊重流转主体的基础上,为农地流转提供优质的服务。首先是建立专职职能政府机构。建立专职职能政府机构,并强化其职能作用,理顺管理体制,促进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释放,使林业、水保、“退耕还林(草)”等与小流域综合治理相关的机构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实现改造生态环境,控制水土流失,增强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后劲;其次是建立中介机构。一是建立土地流转评估和融资中介机构,为农用地流转提供租金确定和资金融通服务。二是建立农户维权NGO和中介监督机构,使农户能够在维权组织的帮助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立监督机构防止委托人和人之间的“权利失衡”,保障中介组织的活力[4]。再次是建立信息沟通绿色通道。通过设立专线,及时掌握流转动态,配套农村基层组织和中介的服务,降低流转双方信息获取成本,增加交易透明度;最后是适当激励,树立典型。良好的激励机制可使业主在实现合理的个体利益的最大化过程中增进集体利益和社会利益最大化。如对地方经济贡献较大的业主,给予政策、资金和项目等方面的综合激励,进一步促进农地产业化经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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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金融论文范文4
论文关键词:返乡农民工;推拉理论;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被称为社会的“安全网”和“稳定器”,通过社会保障可以使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而在我国,农民工群体却未真正享受到一视同仁的待遇,他们在城市的生存现状不容乐观。据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等部门调查,2009年春节前全省回乡农民工已达950多万人,其中,从省外返回660多万人,受经济危机影响回流人数占总数的60%。随着金融危机影响的不断扩大,将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失去城市工作,被迫返回农村。农民工在返乡前,多数已经在城市退保;返乡后,又面临着失去农村原先土地的境地。针对这种状况,笔者认为,应当根据返乡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从不同的责任主体进行归因分析,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返乡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对策。
一、概念界定与理论剖析
返乡农民工属于农民工群体的一部分,要界定返乡农民工的概念,首先要明确农民工的概念。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郑功成指出,“农民工是我国制度变迁与社会转型期间所出现的特殊群体,特指具有农村户口身份却在城镇务工的劳动者。”研究转型社会学的学者孙立平看来,“农民工这个称谓表明的不仅仅是一种职业,也不仅仅是一种社会身份,而是一种职业与社会身份的结合。可见,学者们主要强调的是农民工的身份与职业的特殊性。
20世纪50年代末,唐纳德?博格等人提出系统的人口流动推拉理论模型。该理论认为,在流入地中存在一种把外来劳动力吸引过来的“拉力”,同样,在流出地,也存在着一种把原居民排斥出常居住地的“推力”。依据该理论,本文从不同主体层面所产生的“推力”与“拉力”为切入点,对返乡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进行了归因分析。
基于以上对农民工的界定以及对推拉理论的分析,笔者将返乡农民工界定为:在城市生活一段时间后,因城市“推力”或农村“拉力”自愿或被迫返回农村,拥有农村户籍身份却从事非农产业、具有城市打工经验的人。
二、返乡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
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包括缴费性的社会保险,还包括非缴费性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而居于城市边缘的农民工在社会保障的享有方面存在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工伤保障低
2004年1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明确规定外来农民工享有工伤保险,但是实际的执行效果并不理想。2008年的一份调查表明,河南省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仅占12.9%,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在农民工集中的建筑、煤矿等风险较大、职业危害较重的行业中,由于工作条件差,往往缺乏必要的安全保障。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于行业自身管理松散、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规范缺失及农民工自身参保较少等情况,使得农民工获得的工伤保障普遍较低。
(二)医疗报销难
对于医疗保障,大多数农民工往往难以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公费医疗和以住院为主的大病医疗报销补偿待遇,而是仍以参加原籍的“新农合”为主。但是,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工在城市看完病只能回到原籍进行报销,这就给在城市务工的农民工带来极大不便,农民工一旦出现大病,就免不了两地奔波,承受着身体和精神的双重压力。
(三)养老门槛高
按养老保障相关政策,缴费满15年后才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而流动频繁的农民工很少能够实现规定年限的累积。另外,由于我国各地统筹政策不一致,造成养老保险在地区间转移接续相当困难。根据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企业虽然允许农民工退保,但退保后的农民工只能拿回个人账户中的份额,社会统筹部分则成为城市的“创收”所得,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挫伤了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
(四)福利救助不平等
农民工作为城市建设者,在为城市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却无法享受对等的福利待遇。一方面,他们不能同等地享有城市居民所拥有的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的福利;另一方面,处于低收入阶层的农民工也没有与城市贫困居民一样被纳入“低保”救助范围,甚至还被城市贴以标签加以排斥,弱化的社会救助和不平等的社会福利使农民工常常游离在城市福利的“边缘地带”。
三、返乡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归因分析
返乡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是由多重因素造成的,笔者借助推拉理论的视角,分别从政府、企业、农民工个人三个不同的主体层面进行归因分析:
(一)政府层面
虽然我国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制度将农民工隔离在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之外,但是近年来不断完善的“三农”政策却在一定程度上巩固了农地保障。
1、户籍制度
195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确立了一套较完善的户口管理制度,形成了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随之出现城乡二元化特征,在城市的农民工无法纳入与市民同样的社会保障体系。因此,制度障碍是造成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最大推力。
2、惠农政策
2006年国家全面取消征收农业税,实行以工补农政策,再加上各地农村通过大力推进农村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建设,为返乡农民工提供了就地、就近就业的机会;2012年国家又通过了强民生保稳定的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吸引了返乡农民工立足农村求得自身发展。可见,惠农政策是农民工返乡获取农地保障的拉力。
(二)企业层面
城市务工企业的内外环境直接影响返乡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的落实情况。
1、自身状况
由于农民工在城市所从事的主要是低成本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如果按国家相关规定为农民工交纳社会保险,就会因成本升高而背负财力负担,因此,企业很少愿意主动为农民工落实社会保障。因此,企业“先天不足”是农民工在城市不能获得社会保障的客观推力。
2、外部环境
自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国大批沿海出口企业都受到了严重影响,无法应对危机的农民工成为了这次危机爆发后的牺牲品。因此,金融危机成为农民工返乡最直接的推力,受雇于其中的农民工因企业改革或破产而失去城市中的工作被迫返乡。
(三)个人层面
农民工在城市中表现出的较高的异质性,将其推向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边缘,同时,农民工浓厚的乡土情节又将其“拉”回农村以期获取农地保障。
1、流动性与组织性
有调查显示,农民工在餐饮、工厂等企业的平均工作周期是4-6年,从事建筑等纯体力劳动的农民工,在一个地方平均工作周期为2-3年。农民工的高流动性使他们难逾越养老保障的累积年限的门槛。另外,由于缺乏组织,农民工进城大多是处于一种自发的状态,当自身保障缺失时,也没有力量与途径向外界提出维权诉求。
2、技能与观念
河南省进城农民工中,有45.3%的人没有接受过任何培训,25%的人只接受过不超过15天的简单培训,接受过正规培训的人员仅占13.1%。在维权意识方面,79.3%的农民工没有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56.4%的农民工对于劳动相关法律知识了解一点,32.6%的农民工则根本不清楚。由此可见,技能的欠缺和维权观念的淡薄使农民工在主观上无力去争取本应享有的权益保障。
3、乡土情节
农民工没有城市户籍,农地还是大部分农民工返乡后最终的归宿和保障。同时,在乡土中国的差序格局中,仍存续着农民工返乡前的初级群体,这些由血缘、地缘关系纽带维系着的家庭、朋辈、邻里关系也是农民工返乡后不可或缺的保障。因此,乡土情节是农民工返乡的主观拉力。
四、完善我国返乡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对策
根据对返乡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归因分析,笔者仍从政府、企业、农民工个人三个不同的主体层面探讨解决返乡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对策。
(一)政府层面
在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的同时,应进一步巩固返乡农民工的土地保障。
1、推进土地制度改革
政府应通过立法保障返乡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即使返乡农民工再次进城,其土地承包权也不能随意剥夺;在坚持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农地流转机制,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基本利益;另外,政府还应适当提高对返乡农民工的失地补偿标准,保证农民工返乡后有基本的生存保障。
2、建立健全返乡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
(1)工伤保险实现“全覆盖”。政府应依法加强针对企业“安全生产计划”的监管力度,在农民工较为集中、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行业强制为农民工参保,保证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全覆盖;同时,还要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鼓励用人单位为农民工提供符合卫生安全条件的食宿等服务,切实保障农民工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健康;还要依法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惩处从事危及农民工生命安全的违规企业。
(2)医疗保险推广“信阳模式”。河南省信阳市在外出务工农民集中地选建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就地参合、就地就诊、就地报销的思路,制定农民工参合、就医、补偿的具体办法。河南各地方政府应参照信阳模式,充分了解外出务工农民就医的具体需求,在农民工集中地建立“定点”医院,以方便生病的农民工就近就诊。同时,政府还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管,规范医务人员的行医行为,确保农民工获得有保障的医疗服务。
(3)养老保险推行“一卡通”。政府应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障的统筹层次。针对农民工流动大的特点,在各务工地推行“一卡通”制度,保证农民工不仅在不同企业间转移时养老保险能够顺利接续,而且返乡后同样可以实现农村社会保障与城镇居民社会保障的顺利对接,从而实现返乡农民工养老保险顺利续保。
(二)企业层面
企业应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从源头上降低风险,建立“过渡性”养老保险。
1、强化责任意识,消除身份歧视
企业作为社会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也肩负有一定的社会责任。因此要加强企业对于员工风险防范的教育引导,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用工单位还应消除对农民工的身份歧视,实行同工同酬,保障农民工在企业中获得一视同仁的待遇。
2、建立“过渡性”养老保险
低成本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建立养老保险,应遵循序渐近的原则,逐步建立“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的过渡性养老保险。实行个人账户为主、社会统筹为辅的储蓄积累制模式,给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开设一个类似身份证号码一样的、独一无二的养老金个人账户,企业为农民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按比例计入个人账户。以弥补因流动造成的社会统筹保障金的流失,以增加农民工对企业的信任感和内聚力。
(三)个人层面
返乡农民工应从自身观念、技能、组织性方面进行改进,以争取更多的保障。
1、转变意识,提升素质
返乡农民工应转变就业观念,积极参加政府或企业组织的各种培训,努力学习从业技能和管理知识,提高创新、创业能力,从而提升返乡后的市场竞争力,并借助政府的惠农政策,利用学到的经验和技术,促进自身脱贫致富。
农地金融论文范文5
关键词:土地价格 实物期权 资本化地租 征地补偿
一、引言
土地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土地市场对中国经济的重要性无论如何强调也不过分,而土地市场的核心是土地的价格决定。土地价格的决定问题是经济学中经典的问题之一。亚当-斯密、李嘉图和马克思等一些经济学先驱都分析过土地价格的决定问题。这些古典的经济学分析认为, 土地价格是地租的资本化价值。若用现代金融学的语言表述, 定价土地的经典方法是土地价格是未来的现金流在恰当的经过风险调整的折现率下的折现,即NPV方法。
已有的研究表明, 这种古典的资本化地租定价土地的方法有诸多缺陷。第一, 从理论角度而言,中国的土地最终用途大多用于工程建设和房产开发, 此种情形下,地租折现法很难直接应用于土地定价。土地的价值不仅体现在用于农业生产, 而且也体现在土地赋予了所有者在上面建造建筑等开发的权力, 这种由于投资的灵活性而产生的开发期权同样具有市场价值。传统的土地定价方法恰恰忽略了这一点。所以土地的真实价值至少应由农地价值和开发权期权的价值共同组成。即土地的价值应该和房屋的价值紧密相关。
第二, 从实证角度而言,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下,农用地收入的折现之和的时间序列与土地价格序列之间缺乏对应关系。Featherstone和Baker(1988),Falk(1991), Weersink (1999)分别利用美国等多国的数据证实了这一点。来自中国的经验事实也是如此。统计数据表明,1998年以来中国地产价格经历了一段高速增长时期, 如以1998年1季度为基期(即1998年1季度土地价格为100) , 到2010年1季度, 土地交易价格指数已高达236.61。① 与此同时, 中国农业收入水平和农地的生产率增长却相对缓慢。
来自中国土地市场的经验事实如图1包含两个重要的经验内容:一是土地价格、房屋价
格和房租价格表现出大致相同的变化趋势, 地价和房价几乎是同时上涨; 二是土地价格的增长速度高于住房价格的增长速度和房租的增长速度。
这些经验特征和含义符合实物期权方法的基本直觉。期权思想最早由Myers( 1977)引入实物投资领域, 文中分析认为,管理柔性和金融期权具有许多相同点,投资机会可看作一种成长期权。从现代金融学的发展来看, 实物期权作为金融学、管理学和数学的交叉学科, 已广泛应用于各种不确定因素冲击下的决策问题,如公司战略、自然资源、房地产、R&D 等决策。Dixit和Pindyck( 1994)的专著中阶段性总结了实物期权方法的基本应用模型。
第三, 从方法角度而言,传统的NPV方法多是静态的, 忽略了在未来进行决策的可能,无法用于分析投资的各种各样的灵活性,如土地隐含的多种用途的价值对土地价格的影响。Rosentha(1999)和Davis(2005)分析认为,从国际范围来看, 在土地价格的形成中, 开发住房的可能性构成了超过50% 的部分。
实物期权理论是分析不确定性下的投资价值的合适的分析框架。相对于传统的NPV方法而言, 实物期权方法特别适合于捕捉这种投资决策的弹性。这种弹性和时机选择显然存在于土地出售问题中, 土地所有人有权决定是否以当前价格出售, 或者等待, 以期未来更好的价格。土地定价的实物期权方法能够简洁地捕捉不确定性对地价的影响, 从而可以进一步分析土地的最优开发决策、最优买卖时机等问题。
许多国外文献讨论了实物期权方法在土地定价问题上的应用。Timan(1985) 首次将期权定价理论应用于不确定条件下土地的定价问题,基于土地所有者拥有开发时间和开发用途的选择权的认识,假定土地是一项看涨期权,利用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来估价城市土地价值,研究表明等待开发的价值随不确定增加而增加,这与经济学理论直觉相一致。非正式的证据亦显示,在全国各地都有相当数量的闲置土地储备。
Quigg(1993)基于城市土地开发的等待期权假设,首次利用大量经验数据来检验土地开发的期权定价模型。研究表明,土地的期权收益率约为6%,而土地价格蕴涵的年标准离差率约为18%-28%。
Capozza and Sick(1994)基于农业土地是一个可转化用途,如土地开发的美式看涨期权的假设,研究了系统风险对土地开发决策的影响。研究发现,土地的可转换期权价格随着城市土地的租金增长率增加而递增,随着风险厌恶水平增加而递减,即随着系统风险变化而变化。
Capozza and Li(1994) 基于土地开发是一个等待期权的假设,首次利用投资强度因素分析土地开发决策。研究表明,投资水平可灵活调整的土地项目将产生一个租金下限,在投资收益水平不能达到该下限时将推迟投资。
William(1997)基于土地开发是一个可重复开发期权的假设,分析了房地产的序列重复开发最优决策问题。研究表明,可重复开发的房地产价值比只能开发一次的同样房地产价值大。这个结论与中国城市建设的反复折腾相吻合。
Capozza and Li(2001)基于土地是一种对利率变化敏感的实物期权假设,分析了土地开发决策对利率变化的反应。研究发现,利率上升会由于资本成本增加而抑制投资,但也会由于等待期权价值的下降而加速已推迟的投资,正反两方面的影响相抵可能将促进投资。
大多国内学者分析的焦点则是农地征用补偿问题相关的经济学和制度安排问题(黄祖辉和汪晖, 2002) , 关于补偿数量和定价问题的量化分析并不多。王云锋和王秀清( 2006)把土地理解成欧式期权, 土地只能在特定的时间开发, 这将低估土地所有者时机选择弹性的价值。徐爽和李宏谨(2007)把土地理解为一种以房屋价格为标的资产的美式期权,予以分析。但上述两文本质上都是单因素模型,忽略了房租价格的波动对土地价格的冲击和影响。本文讨论了房屋价格和房租价格都是随机的情形下,两者对土地价格的影响。其中,房租价格被视为服从均值回归过程的随机过程,这样的假设更符合实际,因为均衡时,如果价格上升,则会导致供给增加,供给增加又会迫使价格下降。本文希望借助实物期权分析方法来进一步理解中国房地产市场上的基本价格行为。
本文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提出模型的基本假设, 第三部分对模型进行求解, 第四部分进行比较静态分析。第五部分是全文的总结。
二、模型和假设
资产定价的方法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一般均衡的分析方法,需要从识别效用函数,生产函数开始,对数据的要求较高,难于进行理论分析和经验计算;一类是局部均衡的方法,实物期权分析本质上就是一种局部均衡的方法。实物期权定价方法又可分为无套利定价法和比较定价法。本文利用无套利定价方法分析地价、房价和房租之间的量化关系。Merton(1992)提出了市场无套利条件的标准假设。
五、总结
本文把土地视为受房价和房租两个随机因素影响的实物期权,并得到了基于房屋价格和房租价格表示的土地价格。分析表明,土地价值的增长率和房屋价格的增长率近似成比例;土地价格的波动率一定超过房屋价格的波动率;土地价格的波动率一定超过房租价格的波动率;并给出了土地价格的增长率超过房屋价格增长率的一个解释,讨论了房租价格对地价的影响。
房价、房租和地价的因果关系是一个开放的问题,没有定性的结论。本文基于一个无套利均衡模型,提供了一个间接的证据,土地价格之所以大幅上涨是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房产价格和房租价格增加了。模型对现实数据有较好的解释。
本文基于全国平均的数据,证实了土地开发的价值即房产的价值是地价构成的最主要部分。资本化地租方法不应被用于中国未来的土地转让活动。应用期权方法,有效地反应市场的灵活性价值,完善土地定价的科学方法,确保农民在土地征用过程中获得合理的收益。
当前,中国政府正在加大力度建设廉租房,廉租房的建设和供给可以有效地稳定市场的房租,从而缓解土地价格上扬的压力。
本文的研究尚存在几个不足和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第一,本文视土地为一个时间固定的欧式期权,忽视了土地转让过程中的时限灵活性。如果土地是一个美式期权则会其价值会高于欧式期权的价值,即土地的期权价值是住房价格的指数大于1的非线性函数。由于欧式期权有明确的解析解,易于进行比较静态分析。所以本文讨论把土地价格理解为受房屋价格和房租价格驱动的欧式期权。如果是地价是房屋价格和地价的美式期权,则投资选择应有更大的灵活性,美式期权的价格会高于欧式期权的价格。此时,房价和房租的不确定性会对地价产生更大的冲击。值得进一步讨论。
第二,房价服从几何布朗运动的假定可以进一步精细化,因为房价不可能以相同的速度一直上涨。此时假设房价亦服从均值回归过程更为恰当。
第三,文中假设隐含了土地开发成本固定这一假设,而在真实的经济世界中,价格可能是刚性的,开发成本会随着时间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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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金融论文范文6
【关键词】调结构 促转型 经济发展 金融支持
【中图分类号】D912.28 【文献标识码】A
党的十以来,全社会对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达成共识,“调结构”已成为“促转型”的重点任务和主攻方向,以不出台刺激措施、去杠杆化、结构性改革为三大重要支柱的“克强经济学”,和约定明确经济运行边界的“克强区间”为核心的“调结构、促转型”经济发展模式正在指引中国经济的未来①。
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离不开金融支持。现阶段我国金融体系的运行总体来说较为稳健,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我国金融体系中的分布不均匀情况很多,资金分布不平衡等,部分领域还存在着严峻的融资难问题,与推动“调结构、促转型”对金融支持的内在要求相比尚存较大差距。因此,研究如何提升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质量和水平,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上述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
金融支持“调结构,促转型”的内在机理
金融对产业结构会产生影响,最为明显的是金融影响储蓄,投资影响资金流量结构,而资金流量结构对生产要素分配结构有很大的影响,生产要素分配结构进而影响资金存量结构,并最终形成对产业结构的影响。也就是金融通过影响资金流量和存量,最后影响了资金的分配和生产要素的分配。由此我们可将现代经济中金融支持“调结构、促转型”的内在机理归纳为如下两点:
第一,资金形成及其导向机制。金融体系通过其强有力的资金吸附能力和要素投入强度,使储蓄顺利归集为投资资金,并通过金融体系内在资源配置方式将资金导向在投资效率和经济效益上有比较优势的方向和领域,不仅有利于提高全社会投资效益,而且有利于“调结构、促转型”经济发展模式的顺利实现。金融市场能够对资金做很大的筹集,并且能够对资金流向有所引导,促进资源配置的合理优化,提供给市场信息,并推动技术和企业管理的创新,从而对产业结构走向合理化。资金运用的结构对产业结构的变化有决定作用,而产业结构也同样能够对资金结构有所反映,金融就是通过这样的机制改变资金供给水平和配置结构,最后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
第二,信用催化、产业整合和风险防范机制。所谓信用催化机制,实际上就是通过金融市场,对货币周转形成影响,然后能够加速其周转速度,也就能够加快社会投资资本的快速形成,增加了货币的供应量,所以能够达到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而产业整合要和资源分配结合在一起,才能起到调结构,促转型的作用,金融也才能够发挥更好的功能优势,并且能够通过资金形成机制、资金导向机制和信用催化机制,来对资金供给水平和配置结构产生影响,扶持优势企业和技术,弱化或淘汰落后企业,加快企业兼并重组,最终促使产业结构的优化。此外,以层次多样著称的金融市场通过风险投资的形式,为处于发展初期、市场能力较弱且缺乏担保资产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资本,推动技术创新及其产业化,同时作为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保险公司则可对金融活动提供商业保险防范单一风险和系统风险的出现,从而推动整体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②。
“调结构,促转型”经济发展模式下金融支持现状
当前,我国金融体系对促进经济转型起到重要支持作用,但尚存在体系不够完善,制度建设有待健全等问题,对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的支撑作用尚未充分体现。
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间的矛盾有待化解。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均为国家宏观调控的基本政策,两者从不同角度体现政策重心。一方面,产业政策一般是国家为某一产业或关联产业出台的局部性、结构性政策,而金融政策往往着眼于全局性、系统性,因此为产业结构调整所拟定的此类政策所可能引起的通货膨胀极有可能与当前稳健货币、利率、汇率政策相抵触。另一方面,为支持某落后地区发展或做强部分产业链,产业政策在受益群体及地区上或有侧重,但金融政策则具有普适性特点,其关注的国家整体利益与产业政策所侧重的地区局部利益存在着内在冲突。③
企业融资多元化需求与单一融资渠道的矛盾有待改善。一方面,企业产业升级资金需求大,但现有融资渠道难以满足要求。现阶段我国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正在由粗放式向集约式发展模式转变,为补足治污、研发、人才培养等短板所伴随的资金需求时,或将产生企业资质与银行授信放款之间的矛盾,纯粹依靠传统银行贷款方式难以补足资金缺口,从而导致企业在存在资金缺口的情况下将有限的资金首要保障企业运营的生存问题,而相对“次要”的发展问题则暂时搁置。另一方面,现有融资渠道多数仅限于银行等间接融资机构,直接融资占比小。目前,我国间接融资比重达到80%以上,银行业资产占全部金融资产的比重超过90%。如此大的比重既反映银行业等间接融资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和配置金融资源的强大实力,更反映出当前融资体系缺陷和金融格局单一。④此外,现有金融支持仅仅局限于资金支持,服务内容有待深化。目前银行等金融机构主要经营模式还处于存贷息差的原始阶段,对企业的金融支持也只限于资金支持,同样重要的企业管理和战略服务较为欠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缓慢。
金融支持力度和覆盖面有待加强。第一,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不足。中小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创造税收和解决就业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非公经济对GDP的贡献值已达63%、对工业增加值的贡献已达 74%,而在社会融资使用方面,非公经济使用率不到 30%,国有经济对工业增加值的贡献率却不到30%。对于企业来说,银行贷款类融资,或是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都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和危险。此现象一方面造成向看似稳健的国有企业大量放款的银行积累巨额坏账,形成实质性的国有企业资金陷阱;另一方面,亟待解决资金来源问题的中小企业由于相对缺乏抵押担保,很难从银行间获取资金支持,形成了实质性的金融支持结构与经济产业结构严重不对称性,社会资源配置严重扭曲,已严重危害到未来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新经济支撑点的形成,也严重阻碍了金融市场的发展和成熟。
第二,对“三农”支持不够。尽管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了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银行与农业发展银行三足鼎立的农村金融格局,但这一体系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却存在金融供给和金融需求缺口矛盾。从金融需求来看,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伴随着农地集中和产业提升,期间土地收纳、水利设施建设、产业企业引进都将产生大量资金需求,由初期纯粹资金需求向发展成熟后全面金融服务支持演进。从金融供给来看,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数量少、布局不均、自身资本实力较弱。另一方面,针对“三农”需求开发的金融服务创新不足。因此有必要研究在现有制度框架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创新发展针对“三农”的金融服务形式,让农村产业化建设有钱用、能用钱⑤。
地区间金融发展不平衡。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政策的率先支持下,东部沿海地区在金融业支持产业发展方面获得了先行先试的先机,先于其他地区享受到新型金融工具或金融市场产生的杠杆效应和联动效应,形成了门类最齐全、服务网点最密集、从业人员比例最高的多种类、多功能、市场化与国际化的新型金融机构体系,办理种类齐全的金融业务,特别是在对地方中小企业的资金瓶颈的缓解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而中西部地区由于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情况等原因,金融发展水平较弱。统计数据表明,目前中国的存贷款结构中,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分别占比60%:15%:15%,:10%,地区金融人才和资金支持长期得不到保证,金融机构、服务和产品较为匮乏,经济发展受到严重束缚⑥。
金融支持促进“调结构,促转型”的路径
优化金融支持和产业发展的宏观环境。“调结构、促转型”经济发展模式需要全局性、系统性的宏观环境和政策配套,应注重金融支持政策和产业发展方向的协同,实现金融政策和产业政策的有机结合。
一要注重政策间协同配合。金融政策若与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脱节,其实施效果必将大打折扣。产业结构调整需要一个相对宽松、稳定的经济、金融环境,保持稳定的利率汇率政策、适当保持货币合理供应量、实施稳中带宽的财政政策,保持宏观总需求的适度增长,以有利于产业结构的存量和增量调整。再实施金融支持政策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与产业政策的相互影响,配合当前产业政策要求,对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产业应有保有压,利用政策倾斜培育和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和优势产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货币政策的实施过程中要注重松弛有度,既要防范货币供应量增长过快导致了物价快速上涨,并且也引发了经济过热的现象,当然也要对过紧的货币政策进行注意,因为其会对现有的产业调整成果形成不利影响,也会对经济增长产生影响,所以在实际经济发展中,要对极端金融政策开始调整,避免极端金融政策所产生的负面影响。
二要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目前产业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民资进入金融、能源、交通和社会事业等领域仍存在“玻璃门”、“弹簧门”的现实问题。放宽民间资本的进入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传统产业改造、高技术产业等多种领域壁垒,搭建各类金融投资平台,促进民间融资合法化、阳光化,支持民营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同时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进一步壮大实力,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的转型发展。⑦
完善金融支持策略,破解中小企业、“三农”融资难题。目前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两个薄弱环节就是三农问题和中小企业发展问题,解决这两个问题,能够对经济结构和经济转型起到很重要的推动作用。
金融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发展。大型银行和小型银行发挥各自优势,多种贷款产品创新形式包括对参与中小企业的改制和重组工作,激活贷款需求、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创新对转型升级企业的融资模式,开展结构性融资、促进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的金融支持策略银团贷款等业务,推动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等业务常规化发展,有利于缓解扩大再生产和资金缺口之间的矛盾;开发多样化融资工具;对于成熟中小企业的转型升级需求,可对各种金融工具创新手段进行充分的利用,通过各种债券融资方法来对结构转型中的支持资金来进行获取,并且对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等初创期或转型期企业,因规模或风险原因无法独立获取资金支持,可充分实施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创设中小企业信托产品,吸引风险资本参与产业结构升级;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推进搭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平台,鼓励建立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帮助中小企业增进信用破解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有效分担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
金融对“三农”发展的支持策略。农村金融体系的改革和创新是国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而农业产业化是改造传统农业,进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首先,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商业银行在金融服务空白地区设立轻型服务网点、增设ATM机等自助服务设备,同时在加强监管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发展村镇银行、农村小贷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服务机构,减少金融支持盲区,实现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
其次,加强传统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针对“三农”发展过程中贷款难、贷款少的问题,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应顺应农村农业产业化发展趋势,加大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发符合农业产业化企业、专业大户、新型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和农产品流通商、批发商需求的金融,包括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并且通过结合商业信贷资金和政策性资金,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⑧。
最后,推进涉农金融工具的创新力度,创新融资担保方式,拓宽支农资金来源,推出“三农”专项金融债;完善农业期货市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健全农村信用担保机制,改善农村金融的环境;发展土地信托等创新土地流转工具,依托资源丰富的金融集团,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流转农户土地经营权实现农地集约化、规模化开发,引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农民在享受农地使用权分红收益的基础上向产业工人转变,有效解决土地供需矛盾,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资本市场对产业结构调整来说是载体,市场能够对不通过产业的发展进行推进,并最终构建一种多层次、多元化、相互平衡的资本市场体系。促进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等现有的发展较为完善的资本市场均衡发展,加快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市场)试点范围,鼓励发展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即“四板”市场),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进一步发挥期货市场套期保值、风险转移、定价等功能;规范发展各类机构投资者,探索成立并购重组产业基金或资本运作平台,利用资本市场推动企业并购重组,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产品创新,助推创新、创业型中小企业融资发展。
(作者单位:内蒙古财经大学;本文系内蒙古财经大学“高职教育专业培养模式向课程培养模式的转变研究―基于呼市主要高职院校调研研究”成果,项目编号:JX1355)
【注释】
①陈峰:“论产业结构调整中金融的作用”,《金融研究》,1996年第11期。
②傅进:“产业结构调整中的金融支持问题研究”,南京农业大学2004年硕士学位论文。
③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课题组:“金融创新与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研究―浙江为例”,《浙江金融》,2011年第5期。
④朱锡平:“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金融与政策支持”,《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2期。
⑤陈华,崔华泰,张艳:“产业结构升级中金融支持的地区比较研究”,《发展研究》,2013年第1期。
⑥中国人民银行上饶中心支行课题组:“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与政策性金融支持的理论及实证分析”,《金融研究》,2006年第10期。
⑦姜长云:“农业结构调整的金融支持研究”,《经济研究参考》,200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