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医保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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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医保论文

乡镇医保论文范文1

关键词:丰城市,低保群体,医疗保障,商业医保

 

从当前制度设计上看,我国初步形成了较全面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构建了较完备的医疗保障框架,低保群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硕士论文,医疗保障。但在实践过程中,低保群体最容易滑入医疗“贫困陷阱”,“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也是屡见不鲜。硕士论文,医疗保障。

一、低保群体医疗保险的基本状况及分析

现以丰城市原始调研数据为依据,分析我国低保群体的基本状况及低保群体医疗保障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1.调查基本情况与初步分析

我们共调查了丰城市100户低保家庭,城市和农村各50户。(1)年龄结构:低保群体多数是中老年人,60岁以上高达38%。说明低保群体老龄化问题相当严重,给国家带来低保救济和老人供养的双重压力。硕士论文,医疗保障。硕士论文,医疗保障。(2)致贫原因:致使他们成为低保户的原因,主要是常年性的低收入;其次是其他原因,如家庭主劳动力早逝、下岗、家园遭受自然灾害等;然后是多年重病和伤残。(3)月人均收入:低保户的月人均收入主要在100至300元之间,其中大部分来自政府发放的低保金及子女给予的赡养费。然而,这只能维持他们的基本生活,若遇到疾病风险,他们将陷入巨大困境,甚至失去基本的生活保障。(4)年人均医疗费用:在100户被调查低保户中,有一半以上的被调查者的年平均医疗费用在500元左右,超过四分之一的被调查者的年平均医疗费用超过1000元,其中有三户超过5000元以上。

2.存在的问题:(1)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低,难以解决低保群体“看病贵”的问题。在调查的100户中,平均每年的医疗费用支出在1000元左右,而这些医疗费用支出是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和城乡疗救助报销之外的。据被调查的低保户反映,其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在40%~60%之间。对于大部分的低保户来说,这部分报销之外的医疗费用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占其生活总支出的35%以上。(2)报销范围过小,只能在定点医院才能报销。报销医疗费用的范围仅仅局限于国家规定的医药目录,很多疾病的相关治疗药物被排除在报销范围之外。低保户普遍反映不住院就不能报销医疗费用,而住院各项医疗费用又比外面一些诊所贵,即使报销了一些费用也不划算。在丰城,定点医院偏少,仅有丰城市人民医院、丰城市中医院以及丰城市红十字会医院三家是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对于地理位置相对偏僻的地方,特别是农村地区来说,“看病难”问题十分突出。硕士论文,医疗保障。(3)报销手续过于繁杂,报销花费时间过长。调查发现,低保户对现行医疗保险体制不满意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手续太多、程序太繁,他们希望政府能简化手续,减少程序。比如,丰城市的医疗救助首先要向居(村)委会申请,然后通过乡镇、县市民政以及医保、新农合等相关部门的审核,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达一个多月。

二、政府为低保群体采购商业医保的政策设计

1.模式借鉴:(1)江苏江阴模式:自01年起江阴的农村医保就由太平洋保险公司江阴支行管理,实行27元保费,2万元补偿的方案,太保可以从医保基金中提取10%的管理费,征缴、管理、监督三权分立。(2)河南新乡模式:自04年起河南新乡的新农合作就委托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新乡分公司管理,当时国寿提取的管理费为保费的1%,07年为2%。2008年新乡开始将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保委托给寿保公司经办或部分经办。

2.政策设计及建议:(1)政府通过招标方式引入商保竞争机制,与实力雄厚,专业化水平高的保险公司合作,将低保群体的医疗保险循序渐进地委托给商保公司管理,由商保公司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采集原始数据并通过精算确定保费率及补偿额。(2)实行“征、管、监”分离制度,政府负责医保方案制定和出台相关政策等工作;民政部门负责资金筹集,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和监督等工作;保险公司以第三方管理者的身份,受托承办低保群体医保运行管理中的报销,结算和审核等工作。(3)政府规定保险公司可以从医保基金中提取1%—10%的管理费用,具体比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4)政府将低保群体的医保基金划拨到保险公司专项账户,采用信托方式运作,实现医保基金和政府其他资金的有效隔离。保险公司按照收支两条线统一管理,实现专项资金和分公司其他费用分开核算。

三、政府为低保群体采购商业医保的政策论证

1.政策成本分析:09年我国低保总人数为7107万人,根据丰城市的调查数据,低保户期望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每人平均每年医疗费用支出约为1000元,则

总成本:71.07亿元

低保户期望报销额:56.856亿元(71.07×80%)。

其中:城镇基本医保和新农合负担额:28.428亿元(56.856×50%)(50%为全国平均水平)

其他补充,如城乡医疗救助等负担额:17.0568亿元(56.856×30%)

商业医保负担额:11.3712亿元(56.856×20%)

即政府实行为低保群体采购商业医保的政策,共需筹集资金11.3712亿元,此即为其政策成本。

2.政府财政可承受性分析

低保户自缴保费:0.94547亿元(城市2347.7万人×20元/人=0.46954亿元;农村4759.3万人×10元/人=0.47593亿元)。

政府因引入为低保群体采购商业医保政策后,可以精简政府机构,减少工作人员,节省财政经费:按河南新乡模式,工作人员由544人减少到50人,财政经费由千万以上较少到不过150万元,可测算节省额至少有2亿元。

政府因引入为低保群体采购商业医保政策后,可以降低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按江苏江阴模式,不合理的医疗费用从一般水平的30%下降到了15%,可以测算节省额至少有1千万元。

其他,如社会慈善捐助:1亿元。硕士论文,医疗保障。

则政府财政还需负担7.32573亿元。

可设计,中央财政负担60%:4.395438亿元;地方财政(省级)负担40%:2.930292亿元。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测算2009—2011年各级政府投入8500亿元。因而政府因引入为低保群体采购商业医保政策后由政府财政负担的7.32573亿元,可以得到确实保障。

参考文献:

[1]惠忠.江阴:商业医保进农村[J].江苏农村经济,2004,(6):44-45.

乡镇医保论文范文2

关键词:税费改革;乡镇财政管理;问题;对策研究

1引言

在我国,乡镇是最为基层的政府机构,代表着我国广大基础农民的利益,也是我国需要多加关注和扶持的地方。基于我国一些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政策,我国对于乡镇的建设一直非常关注。此外,乡镇政府作为直接支持和服务基层人民的政权机构,一定要有充分的财力保障才能够高效运行。可是当农民的税费改革以后,乡镇政府却断掉了经济的来源,使得政府无法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如何能够在这种税费改革的新形势下做好财政管理,这该是政府首先要做好的第一要务[1]。

2我国乡镇政府在税费改革后的现状

我国在1990年开始实行税费改革。不论是分税改革还是农村的税费改革都对乡镇政府的财政体制有了很大的影响[2]。虽然这种税费的改革可以规范我国的收入和分配关系,但是却使得乡镇政府的财政陷入了不小的危机。可以肯定的是,由于税费的改革体制,我国农民的负担缓解了,而且也杜绝了政府的不合理收入来源。但是,政府财政压力的加大在另一方面也阻碍了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心,使得政府很多功能或者职责不能高效地运行。如果财政支出一直是处于增长的状态,而却没有稳定的财政收入,那么政府所面临的将不仅仅是财政的危机,还有政府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以及执行力。如果税费的改革只是为了减轻农民的财力负担,而却忽视了乡镇政府应该提供给农民的公共职能。因为取消了农业税,使得乡镇政府的职能发挥受到了影响,打击了政府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使得政府的运行机制不能高效进行。一旦乡镇政府的收支有了缺口,那么农民的生活也会受到影响。

3乡镇财政管理模式的经营原则或方向

自从农业的税费取消以后,很多乡镇政府失去了一大部分的财政收入来源,也使得乡镇政府的财政管理模式急需要改变。照目前我国的情况来看,很多乡镇政府无税可分,也没有稳定的税源,所以乡镇政府要想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就需要有自己的主体收入,更需要有科学的财政管理模式。第一,国家应该按照具体的财力向公共需求和基层倾斜的原则,学会让中央的财政政府加大对乡镇政府支持的力度。对于乡镇政府所因为取消农业税等税源的问题,中央政府应该让上级政府不足乡镇政府,不让乡镇政府独自承担,让其提高灵活使用财力的能力,不断利用财力支持日常政府的工作[3];第二,像一些重大的民生需求问题,乡镇政府应该遵循以事权决定财权原则,让上级政府负责,而一些具体的工作,例如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问题就需要乡镇政府来做主了;第三,遵循县乡最低保障机制原则,建立政府财务管理机制。主要是为了杜绝一些乡镇政府因为财务管理不力而出现的一些乱收费和乱花钱的现象。

3.1如何进行税费改革后的乡镇财政管理经营模式

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岗位设置,要想转变乡镇财政管理的经营模式,就要从转变政府只能做起。理清楚政府所涉及的所有利害关系,创新各种政府的体制机制,不再因循守旧,优化岗位设置,使得政府的各个工作人员都能够展现出良好的工作风尚。不断推进政府工作人员与群众之间的良好关系,形成良性互动,建设服务型政府,支持税费的改革成果,以减轻人民负担,建设美好农村而努力[4]。

3.2职责明确,各司其职

乡镇政府主要是让一些乡村的政权能够正常的运转,促进教育、医保、民政等问题的健康发展。要想在税费改革之后还能够不影响政府的职能运行,就应该将一些重大事件交给上级政府去做,而乡镇政府就应该明确自己该负责的事项,落实到每一件小事上,解决农民的实际问题才是硬道理。

3.3精简机构人员,撤乡并镇

乡主要是以农业为主,政府的职能形式是非常单一的。但是镇的职能就相对复杂一点。而撤乡并镇主要是为了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标准,同时还能够精简人员,让更多有能力的人能够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也使得一些精简下来的人员能够充分就业,为人民提供更多的服务。要按照责权一致、人权与事权一致的原则安排,使得乡镇政府更好发挥其功能。

4结语

综上所述,虽然我国进行了一系列税费改革使得很多农民的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也减轻了农民的财力负担,但是却断绝了一些乡镇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使得政府入不敷出,无法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所以,政府在税费改革后一定要做好思想觉悟,不断地改进财政管理模式,找到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这样才能不会因为乱收钱或者乱花钱而影响了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威信,更好地为国家和人民服务。

参考文献

[1]卜宪杰.乡镇财政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关于加强乡镇财政建设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0(07).

[2]王芸.甘肃河西地区乡镇财政困难的原因分析——省级科研项目《乡镇财政困难问题调查研究》系列论文[J].河西学院学报,2010(01).

[3]韩璐.历十年探索打造现代财政管理模式举八十项制度构筑财政廉政风险防线[J].中国财政.2011(20).

乡镇医保论文范文3

【关键词】新农合;农民;就医行为;影响

2.新农合实施前后就医地点的变化

新农合实施前多数农民表示在患病后的首选就医地点是私人诊所,私人诊所提供的医疗服务态度好且价格低,这就满足了农民作为低收入群体的需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后农民去正规的定点医疗机构看病人数增加,通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口头询问75-80%的人表示会选择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其中主要原因是定点医疗机构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报销额度,而且相对个体诊所的治疗要正规,所提供的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比个体诊所要安全、放心。

3.新农合实施前后对经办机构认可程度的变化

新农合实施前,农民去医院看病,只想着能治好病,价格便宜就好,对医院的常规设备不足、仪器过于简陋无所谓,对医护人员的态度也是“敢怒不敢言”。新农合实施后通过满意度问卷调查,随着新农合制度的推进,有97%的农民表示满意,人们对目前自己所参加的医疗保险制度的评价上,新农合参合人员对新农合的评价总体不满意比例最低;针对费用问题,农民表示就医时不再首先考虑价格问题,而更希望医院的综合服务能力强,技术好,服务好,态度好的“一强三好”。

二、讨论与分析

随着全民基本医疗保障方案的逐步推进,农民自身认知的改变以及健康意识的增强,十多年前因经济原因影响就医行为已不是主要因素,现在更注重医院综合实力强,业务精,服务好。立足便民、利民、惠民,不仅体现在制度设计上的合理、完善、人性化,而且要在服务质量上狠下功夫。

三、建议

1.广泛宣传,积极参与

利用宣传手册,宣传专栏,简报、手机短信、微信、受益群众现身说法等人们喜闻乐见,形之有效的方式开展宣传。新农合的宣传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民对新农合的认知程度,随着新农合制度的不断完善,一些直接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也在不断变化。一方面使新农合的政策,报销范围,报销流程被农民所熟悉;另一方面把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面向社会公示,保证群众的参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使农民对住院的费用情况明明白白。还可以提高参合的积极性。

2.大力推进分级诊疗

一是引导农民“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小病在社区、大病在t院、康复回社区”的合理就医秩序,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分级诊疗工作,建立工作组织,落实工作责任,制订出台城乡技术协作制度、分级诊疗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政策,并从经费支持、医保政策、药品配备等方面予以倾斜,积极推动分级诊疗工作开展。二是注重政策引导,重点发挥合疗政策的利益导向作用,城乡合疗报销实行差别化支付,对不同级医疗机构执行不同的报销比例(2016年为乡镇级90%、县级75%,市级60%、省级55%)和起付标准(2016年为乡镇级200元、县级800元,市级1800元、省级3000元)。一方面,有助于引导农民进行理性就医,降低农民医疗经济负担,有效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同时也有利于镇级医院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医疗资源的效率,医疗质量的改善。

3.改善服务,提升质量

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新闻媒体的广泛运用,农民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我们做新农合定点医院满意度调查,回答非常满意的仅占20.5%,说明服务质量的上升还有很大空间,应不断提高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和医护人员的服务意识,合疗经办窗口应选择工作能力强,业务熟悉,有责任心的同志,把党的政策落实好,把医疗机构的良好形象展示好。

四、结论

新农合的实施对农民就医观念、就医行为产生了积极影响。一方面农民就医的医疗成本有所下降,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有效改善;另一方面促进了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医疗质量的改善。实际中应注重制度参与人对制度运行和发展的影响,关注制度对个体的影响以及个体对制度的反映,为其可持续性发展提出好的建议。既满足了时展的要求和农民的期盼,又减少了城乡之间的差距,为社会的发展奠定理论基础与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1]黄宵,顾雪非.新农合补偿方案对居民住院机构选择影响研究[J].中国卫生事为管理,2012,(7):523―525.

[2]王延中.社会保障绿皮书: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2012)[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3]丁锦希,李晓婷,顾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农户医疗负担的影响[J].农业经济问题,2012,(11):91―97.

乡镇医保论文范文4

关键词: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化

一、引言

农民工是从农民中率先分化出来,与土地保持着一定经济联系、从事非农业生产和经营、以工资收入为基本生活来源,并具有非城镇居民身份的非农化从业人员,是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形成的特殊社会群体。从人员构成来看,目前我国的农民工主要包括进城农民工和乡镇企业职工。其中,进城农民工约8600万人,乡镇企业职工约12800万人。

二、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一)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建立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提高城镇化水平,转移农村人口,优化城乡结构,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制度保证,是推进城乡先进生产力发展的重大举措。以现代社会保险制度代替传统的土地保障,解决农民工的后顾之忧,有助于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和城乡社会稳定,是先进文化发展的必然方向。根据农民工亦工亦农、工作流动性大、收入不稳定且偏低等特点,创造性的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险制度,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是最大限度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满足农民工利益要求的具体体现。与此同时,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也是建立公平市场竞争环境的内在要求。

(二)推进城镇化的需要

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开始放弃农业生产活动,主要依靠工薪收入生活,一些人也不再具备从事农业劳动的意识和技能。

据王奋宇等人对北京、珠海、无锡三个城市农村流动人口即农民工的典型调查显示:已经有19%的农民工没有土地,完全放弃了对土地的依存;有46.8%的农民工即使没有失去土地承包权也会继续在外务工,也准备放弃对土地的依存;16.5%的农民工处于不确定状态,只有17.7%的农民工会选择回家务农。这就说明,有近70%的农民工已经做出了城镇化选择,若为其提供社会保障或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做出城镇化选择的比例还会大幅度提高。

正由于农民工没有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在面临失业、工伤、疾病、年老丧失劳工能力等问题时,没有任何社会保障的农民工往往只能自找出路或被迫重新从事农业生产,加重农村失业和其他社会问题,并延缓城镇化进程。因此,将土地保障作为农民工的最后避难所,已面临各方面挑战,而建立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则是推进城镇化最重要的制度保证,也是顺应城镇化发展趋势的战略举措。

(三)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需要

从土地的承载能力及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角度而言,我国现有农村土地难以为包括现有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农村人口提供良好的保障,甚至无法保障全体农村人口的温饱问题。实施城镇化战略,减少农民,使大批农村劳动力主动放弃土地这一根本依托而走进城镇、走进工厂,通过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促进农民工率先完成从传统土地保障到现代社会保障的过度,解决农民工的后顾之忧,有利于加快城镇化和农村现代化进程,为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创造宽松的环境。

(四)经济条件基本成熟

农民工一般有相对稳定和高于农业人口的工薪收入,具备了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经济可能性。而且,进城农民工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事业单位一般都已经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对社会保险有较高的认识。

从乡镇企业看,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乡镇企业已经是“三分天下有其一”,许多乡镇企业在具备了一定实力后,也已着手考虑职工福利与保障问题,根据本地、本企业的实际制定了一些具体的保障措施,如对本企业职工建房、看病、子女上学等给予了一定数额的补助;对于在本企业工作达到一定年限,进入退休年龄的职工一次性或分月发放一定数额的退休金,或由企业出资为职工购买一定标准的商业养老保险,等等。这些措施对于保障本企业职工及其家庭的生活起到了较好的作用,然而由于其主要是在企业的范围内,因而只能称为企业福利,而非社会保险。但这些现象说明,许多乡镇企业已经具备建立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条件和愿望。缺少的是社会保险的制度安排,而将乡镇企业职工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将给乡镇企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提供一个历史性的机遇,也可以为其实施产权制度等改革创造宽松的环境。

(五)政府的基本职责

目前,我国政府的工作重点已经开始由经济建设转向以社会保障制度为核心的制度建设。制度建设,特别是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引起社会各个层面的密切关注,仅财政投入每年就达到数百亿元(2001年为508亿元)。但这是政府没有及时承担起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责任而不得不承担财政责任的必然结果。农民工处于城镇化的最前沿,为农民工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成本越早越低,若等到农民工成为我国城镇人口主体再建立社会保险(2012年农民工可能达到1.6亿人),其社会保险制度成本将更高。三、完善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安排

(一)出台有关强制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

把农民工真正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必须通过立法来强制执行。同时,还应出台相关限制或取消农民工退保的政策。当农民工离开参保地返乡时,本人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转移的,暂时封存其个人账户,保留其保险关系,待其达到最低领取养老金年龄时,其户籍所在地实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账户余额及对应的基础性养老金权益和基金转移至本人户籍所在地。到时仍未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将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退还本人。

(三)改革户籍制度,放松对户口的管制

长期以来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按照户籍来划分人与人之间界限,造成了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市里务工而不能享有同城镇职工一样的养老保险制度。这不利于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长期的户籍制度不利于劳动力的流动,不能实现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阻碍经济发展。要实现由“农民”身份向“市民”身份的转变,进入城市的门槛应该降低,只要进城务工人员在所在城市具备一定的物业等资产,就可以申请加入所在城区。

(三)实施土地换保障,适当扶持农民工就业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转让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农民工,可直接参加养老保险,并根据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不同形式和收益,折算为5年以上的个人账户积累额,促进农民工从传统土地保障到养老保险的平稳过渡。对土地使用权置换出的土地换保障资金,直接进入农民工的个人账户,既可增加农民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积累,又可促进农村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加快城镇化进程。

(四)优先发展医疗和工伤保险

城市农民工目前最害怕的是生病和受伤。看病贵、住院贵、工伤没有医疗保障是困扰城市农民工的大问题。因此,目前城市农民工最需要的是医疗和工伤保险。

建立和完善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应立足现实需要,分清轻重缓急,优先发展医疗和工伤保险。要结合城市农民工特点,综合考虑需要和可能,适当调整现行保障制度,要避免不切实际的大而全,要减轻缴费负担,简化办理手续,适当降低医保起付线标准。论文之日前通过的《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就受到了城市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该《办法》规定,劳务工只要每月缴纳4元钱,就可既保门诊费用,又保住院费用。这种“低交费,广覆盖,保基本”的“深圳模式”无疑值得各地借鉴。

(五)逐步推进,将社会养老保险费改为社会养老保险税

开征养老保险税替代现行的缴费制度,把养老保险费以法定税赋形式固定下来。征税的筹集方式是养老保险制度走向法制化的表现,现行的征缴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办法是行政化工作方式的体现,不是依法治理。

采取征税的方式筹资,更具有强制性和规范性,可以减低管理成本,提高效率。这样一方面可以增加征收的力度,为社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打下基础;另一方面社会养老保险费以国税形式征收,便于全国统一管理,有利于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同时能够保证企业主组织广大农民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按企业规模和招收农民工数量征收养老保险税,能促使企业主无条件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并且做到企业公平负担,有利于公平竞争,有利于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四、结论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中的核心内容和生命工程,21世纪我国社会保障的重点就是要解决养老问题。转型期分析构建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的途径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农民工是一个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弱势群体。只有给农民工以稳定的、可预期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才能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如何具体又彻底解决广大农民的养老问题,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来说还是一个未解的重大课题,还需要继续进行研究、探索和指导。还需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发挥应有的作用,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参考文献:

1、阳芳.王德峰.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设计[J].发展研究,2006(6).

2、曹信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环境建设分析[J].人口与经济,2005(1).

5、吴.进城务工人员养老保险制度亟待完善[N].金融时报,2006-02-17.

6、李群,吴晓欢,米红.中国沿海地区农民工社会保险的实证研究[J].中国农村经济,2005(3).

7、王斌.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模式构想[J].中国劳动,2004(6).

8、卢海元.构建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弹性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下)[J].中国劳动保障,2005(7).

9、杨国栋,蔡世玲.关注农民工保险问题[J].河北农业,2004(9).

乡镇医保论文范文5

【关键词】实训基地 教产结合 临床实践

【中图分类号】G【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4)07B-0041-02

2012年9月,北海市卫生学校被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确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第三批立项建设单位,示范学校建设任务主要包括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建设和教产结合临床实践技能实训基地项目建设。2013年4月北海市卫生学校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和《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获得正式批复,将教产结合的临床教学实训基地的附属医院作为特色项目重点建设。

对卫生职业院校而言,附属医院是临床实践技能实训基地。附属医院能够科学准确地制订培养目标和课程计划,理论联系实际地开展教学,真正实现教学、实训和生产一体化。国家示范校立项建设以来,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在专家的指导和帮助下,北海市卫生学校认真贯彻国家示范校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的要求,从完善附属医院教学功能、扩大医疗服务规模、增强科研能力、逐步物化成果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等方面,不断探索和总结建设教产结合的示范性临床实践技能实训基地的做法。

一、完善附属医院教学功能

(一)完善医院的教学硬件设施

附属医院重视加强与学校的护理、医学影像技术、药剂、医学检验技术和助产等专业的实训基地相关建设,建好6个病区示教室和所有实习生值班室,安装了手术室和超声诊断室的教学闭路电视录制和转播系统,同时完善了医学影像PACS系统,先后投入266万元设备用于临床诊疗及教学。不断投入和完善医院的教学硬件设施,使得医疗服务项目在不断地拓展,医院的业务量也不断增加,学生见习、实习岗位(机位)也明显增加。

(二)提供专业教师参与临床实践平台

附属医院已建立《专业教师临床与教学换岗和兼课管理制度》《专业教师参加临床实践有关规定》,注重培养学校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专业教师以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参与医院的临床实践和管理活动,将理论知识、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骨干教师担任附属医院科室主任和兼职教学工作,充分发挥其潜能,认真做好教学工作和医疗服务,以其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教学临床经验参与教学。例如,2013年6月,附属医院组织“双师型”教师参加北海市医师急救技能大赛,获得优胜奖。可见,附属医院为专业教师提供更多的参与临床实践的机会,有效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三)创新教学方法

附属医院作为校内的重要实训基地,要自觉承担在校学生的社会实践、病例见习、阶段见习和实习生顶岗实习的教学工作以及进修生的(教学)实训活动,为学生尽早掌握与岗位对接的实践技能提供教学平台。此外,学校与附属医院的教师要加强联系与沟通,创新教学方法,使学生更加了解医学行业和专业知识,使教育教学改革的目标更为明确。因此,附属医院要规范教学活动,注重教产结合,真正提高学生的临床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

(四)临床学科与办学专业无缝对接

学校充分依托附属医院临床学科的师资、设备和场所优势,逐步形成放射科和超声科对接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检验科和病理科对接检验专业、药剂科对接药剂专业、妇产科对接助产专业、五官科对接眼视光专业的产教互动态势,推进人员、设备和场所优化配置,促进学科和专业的持续发展。因此,附属医院应构建“校企院合作,工学结合,多元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开展“阶段见习+顶岗实习”的校企合作育人模式,通过组织各种社会活动、临床见习、阶段见习和毕业实习等活动,使学生更熟知所学专业和本职业的责任和前景,激发他们对所学专业的学习兴趣。

(五)充分发挥教学功能

附属医院应充分发挥教学功能,例如,每年能接纳2600名中职生临床见习和300名大中专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每年接纳36名外单位医务人员进修,并承担对外社会培训项目;每年约有310名孕妇及其家属报名参加孕妇学校学习。此外,附属医院认真落实国家送医、送药到基层相关政策,每年派出30名业务骨干到基层医院开展对口支援工作,通过组织查房、手术示教、疑难病例讨论和专题讲座等方式培训乡镇医务人员659人次,赢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好评。

二、扩大医疗服务规模

附属医院不断地扩大医疗服务规模,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顺利通过执业校验,增加三个住院病区,拓宽了原来血液透析的医疗用房面积,全院实际开设病床增至400张。二是附属医院的年住院人次为1.5万、年门诊人次为31.7万、年业务收入为9100万元等,均比前期增长5%~15%;与影技、药剂、检验等办学专业分别相对应的医影收入为763万元、药品收入为3670万元、检验收入为1087万元,均比前期增长。三是医院还承担“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每年为3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复明手术,深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好评。

三、增强科研能力

医而不研则嬉,研而不医则虚。附属医院领导十分重视科研工作,以“科技兴院”促进卫生中等职业教育和医疗服务全面协调发展。从医院的实际出发,精心选题立项,开展临床科研工作。目前,附属医院共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科研立项2项,北海市科研立项7项。2013年,《年龄相关性白内障人工晶体植入术前结膜囊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的现状研究》和《三维立体定向软通道与硬通道治疗高血压脑出血疗效比较》通过了北海市科技局专家的结题验收,专家组认为上述2项科研分别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和区内领先水平。2014年3月,《白内障人工晶体植入术中房水细菌污染与眼内感染干预研究》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科学技术委员会专家组进行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认为该研究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此外,2013年附属医院专业人员在省级以上刊物56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2篇。

四、成果物化

在临床实践技能实训基地的建设过程中,附属医院的教师不断地探索、分析和总结,已发表的课题成果主要有:《产教结合,建设临床实训基地》《依托附属医院,培养实用型技能人才》《建临床实训基地,促医学影像专业发展》《依托附属医院, 护理专业实行理实一体化教学探究》《依托附属医院,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依托专业办产业、办好产业促专业》,等等。可见,附属医院重视科研成果的积累,并主动与其他同类型学校或医院的教师分享示范校建设的体会和经验,进一步促进和完善现代医学教育体系。

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一)职业教育方面

国家示范校立项建设以来,区内外多所中职学校、高职院校到北海市卫生学校交流和学习临床教学和实训基地建设的相关经验。例如,2013年6月10日,陕西省榆林市卫生学校考察团到北海市卫生学校进行交流,校长向考察团重点介绍了学校的发展情况和产教结合方面取得的成绩;7月,云南省黔西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考察团到北海卫生学校交流经验,共同推进示范性临床实践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工作,加快了现代医学教育教学改革;8月13日,广东省湛江市卫生学校临床实训教学部内科、针灸、推拿、护理等专业的专任教师到北海市卫生学校进行为期十天的交流学习。此外,区内的钦州市卫生学校、南宁市卫生学校、广西中医学校等职业学校也先后到北海市卫生学校参观,交流建设教产结合的示范性临床实践技能实训基地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临床实践技能实训基地建设。

(二)卫生行业方面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示范校项目建设以来,学校组织教师参与全员培训、专题讲座等学习活动,教师的医疗专业技术进一步提高,诊疗规范、医德高尚、医风正气。附属医院的教师严格按照诊疗指南,积极推进临床路径,不断更新业务技术,提高诊断准确率和抢救成功率。附属医院坚决执行国家医改政策,用足、用好新合农和城镇医保政策,从群众和患者的切身利益出发,真正为民办实事,为当地群众提供费用合理的优质医疗卫生服务。例如,医院长期坚持以下原则:合理使用抗生素;多选用基本药物以及新农合和城镇医保的甲类药;少选用或不用性价比低的药物;能用价廉的药物就不选用高价药物治疗。

(三)教育学生方面

附属医院的发展壮大为理实一体化教学提供了平台,医疗卫生服务的良好环境和服务流程,有助于学生尽快掌握与日后所从事职业所需的技能。医院重视新生入学培训、早晚穿插见习、顶岗实习前两周集中见习等教学阶段,让学生了解国家对卫生保健重视以及人民群众对卫生服务的迫切需求,使学生清楚地了解卫生保健服务的前途是光明的,同时也培养了学生良好的职业素养。

总之,在国家示范校特色项目立项建设过程中,学校根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的要求,不断完善附属医院教学功能,扩大医疗服务规模,增强科研能力,努力物化成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建成全国一流的示范性临床实践技能实训基地,为国家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乡镇医保论文范文6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医疗保障; 补偿机制;弋阳县;医疗储蓄账户

中图分类号:C913.7文献类型:A文章编号:1001-6260(2008)03-0032-06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是我国政府为了保证农村居民能够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减少社会不公平现象而建立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新农合的制度特征是:政府明确其政治承诺和政治意愿,为农村居民提供医疗保障;政府成立完全由财政负担经费的专门机构对新农合实行全面的管理,使其形成卫生服务提供者、参合农村居民、合作医疗基金以及政府行政机构之间相互作用和制约的关系;农村居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合(毛正中 等,2005)。试点开展几年来,取得很大成效。从宏观数据看,与未开展合作医疗的地区相比,开展合作医疗试点地区的参合农民住院率提高了52.7%;农民就医经济负担减轻,2004年平均住院费用占农民纯收入的比例从补偿前的89%下降到补偿后的65%(卫生部,2006),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城乡公平。为深入了解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基层建设现状,从微观层面对新农合的实施效果作出评价,作者选择了江西省弋阳县进行实地调研,以此为个案,讨论如何完善新农合的制度结构,更好地借助新农合推进社会公平。

一、弋阳县新农合筹资及补偿机制

江西省的新农合试点工作自2003年开展,截至2006年年底,全省有40个新农合试点县,1221万参合农民。弋阳县位于江西省东北部,隶属上饶市,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78.4%,是典型的农业县。

(一)资金筹集和管理

2006年,弋阳县开始成为新农合试点县,参加合作医疗的人数为243587人,参合率达88.73%,略高于2006年全省的平均参合率84.95%。弋阳县农民参合以家庭为单位,农民人均缴费15元/年,各级财政共补助40元(年/人),全年筹资总额1339.73万元。新农合基金分三个部分,即风险基金风险基金是从新农合总基金中提取和新农合基金结余中划转的用于弥补新农合基金非正常超支的专项储备资金。、住院(门诊大病)统筹基金和门诊家庭账户基金家庭账户指以家庭为筹资单位,按一定标准将每个家庭成员的应缴费用集合在一起建立的账户,用作支付该农户家庭成员的门诊小病消费。。农民个人缴纳的15元中有10元以家庭为单位建立家庭医疗账户,用于参合者门诊小病费用的补偿,超支自负,余额可结转到下年度,但不可抵交下年的自缴资金;个人缴纳的另外5元和各级财政补助的40元则纳入大病统筹基金,补偿住院及门诊大病发生的医疗费(参见图1)。2006年弋阳县确定的门诊大病指脑中风后遗症、精神病、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等4种疾病。

(二)补偿(报销)情况

2006年,弋阳县新农合给予参合农民的补偿方式包括住院(门诊大病)补偿、门诊补偿两种,从基金支出情况看,2006年全年基金支出总额为714.65万元,其中住院(门诊大病)补偿金额为635.14万元,门诊补偿金额为79.51万元,分别占基金支出总额的88.87%和11.13%,可以看到,绝大部分的基金支出都用在住院(门诊大病)方面,与新农合制度中的补偿理念“大病为主,小病为辅”相符合。弋阳县新农合起付线与补偿比例、封顶线的规定参见表1。

在不超过封顶线的情况下,参合农民因住院(门诊大病)实际获得的补偿费用=[总医药费用-非《基本用药目录》的药品费用-非检查项目的检查费用-起付线]×补偿比例。该县2006年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表2。

二、分析与讨论

作者调查发现,弋阳县新农合的制度结构中,存在如下几个可能会影响新农合持续健康发展的问题,这些问题在欠发达地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现一一提出,以作讨论。

其一,新型农合是一项自愿性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在自愿参合和低水平筹资的前提下,如何完善补偿机制,以提高农民对参合的预期收益,保证顺利地从农民处筹资,避免由于低参合率所引致的资金风险?

在新农合试点工作中,农民的自愿缴费一直是难度最大的环节之一。日前一项全国性调查表明,即使在政府补贴的情况下,不愿意参合者的比例仍然达29.1%(方黎明 等, 2006)。应该承认,不愿意参合的农民并不一定是因为其支付能力不足。可持续的个人缴费,归根结底靠新农合让农民认为可以以低于市场直接交易的代价获得高于市场直接交易的健康价值,在这当中,新农合的补偿机制对农民的参合意愿有很大影响。因此,可以对现行资金的补偿机制作部分调整,力争在参合农民的受益广度和受益深度方面取得平衡。

弋阳县新农合的补偿机制中存在如下问题:

(1)大病统筹基金结余量较大,资金使用效率低,新农合解决参合农民大病致贫的效率较低

在基金的使用方面,按照规定,应该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但是,2006年弋阳县全年基金支出总额为714.65万元,占当年筹资总额的53.34%, 相对于2006年全国新农合基金支出总额占当年筹资总额的比例72.95%来讲,结余量较大。

新农合最重要的目标定位是帮助农民抵御“大病致贫、返贫”风险,据此,我们着重分析弋阳县新农合对农民因大病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偿效果如何。要衡量一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解决“大病致贫”问题的成效如何,指标之一是看通过这项制度的实施所减轻的大病负担占制度本身所需要筹资费用的比例,李春芳(2005)将这一概念表述为该制度对大病致贫问题的关注程度。这一概念可以用某地区新农合实践中当地筹资总额中用来减轻大病经济负担的部分有多少比例E来表示,E实际上体现了一项医保方案对解决“大病” 致贫问题的针对性程度如何,该数值越接近1.0,说明该地区新农合解决参合农民大病致贫的效率越高,或者说该方案的针对性越强。因此,有:

E=D/F,

其中:E为对参合农民的大病补偿费用占筹资总额的比例;D为年度某统筹地区新农合对生大病的参合农民所做的经济补偿;F为筹资总额,有F=年度当地人均筹资额×参合农民人数。

依据这一公式,我们对新农合解决“大病致贫”问题的成效进行测算(参见表3)。测算结果表明,弋阳县新农合解决参合农民大病致贫的效率较低,低于全省和全国的平均水平,发达地区新农合对大病致贫问题的关注程度较高。

2006年,弋阳县新农合的大病统筹基金中,已补偿费用占可使用费用的比例为64.38%(参见表2),对照全省40个新农合县(市、区) 大病统筹基金的平均使用率(72.94 %),资金结余较多。为了吸引农民下年度自愿参合,需要新农合基金管理部门认真估算资金流量和农民患病风险,防止出现资金沉淀问题,以增强新农合对农民的吸引力。

(2)家庭账户资金沉淀较多,在帮助农民应对门诊小病方面作用有限

在门诊补偿资金方面,弋阳县2006年参合农户的家庭账户资金总额为243.59万元,2006年上半年核减门诊医药费4828人次,核减家庭账户资金13.33万元,全年共核减门诊医药费27114人次,核减家庭账户资金79.51万元,已核减资金仅占家庭账户资金总额的32.64%(参见表2),家庭账户资金沉淀较多,说明该县家庭账户资金的使用效率低下。这种情况在我国其他新农合试点县也有发生。由于沉淀的家庭账户资金只能结转到下年度,既不能提取现金,也不可转入大病统筹基金,所以,这部分资金既不能发挥分担疾病经济风险的功能,也没产生经济价值。已有研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评估组,2006)表明,不少地区家庭账户沉淀资金过多,导致的后果是,增加了向农民筹资的困难,增大了政府推动新农合的成本。

由于江西省各试点县均不设门诊(小病)统筹基金,表2中的门诊补偿部分实际上是参合农民家庭账户中自缴资金的储蓄,如果发生门诊小病,参合农户并没有得到外来的经济补偿。从性质看,新农合中的家庭账户与我国城镇职工医保中的个人账户相似,是一种医疗储蓄账户。家庭账户模式实际上是发挥了家庭内的横向共济功能对门诊进行补偿,但是,农民本身就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生产和消费的,因此家庭账户分担疾病风险的功能并不明显。家庭账户的最大缺陷在于只体现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助,忽视全体参合者之间的横向共济,它在低筹资水平上弱化了新农合制度的共济功能。我国实行“大病统筹+门诊统筹”补偿模式的试点县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中西部多数试点县实行的是“大病统筹+门诊家庭账户”的补偿模式。应对家庭账户资金沉淀过多的方法可以是,随着农民对新农合互助理念接纳程度的提升,中西部地区可以考虑改革门诊小病补偿方式,引入门诊统筹基金,这将会提高参合农民的门诊补偿受益面,更能体现合作医疗公平互济的特征。已有相关个案研究(左延莉 等,2006)表明,门诊的消费受补偿模式影响,门诊统筹相对于家庭账户而言,其参合农民更多地利用了门诊的卫生服务,门诊统筹的资金利用更显效率。门诊统筹基金的优点在于可鼓励身患小病的参合农民及时就医,缺点在于可能使基金超支。在实践中,可以用改革新农合基金对医疗服务供方的支付方式目前,新农合基金对医疗服务供方的支付方式普遍采用按服务项目付费(fee for service)的后付制,由基金管理机构根据病人接受服务的项目及其收费标准向医疗服务供方支付报酬,它的缺点是在道德风险和医患关系中供方主导性地位存在的前提下,容易出现供方诱导需求的现象――医疗机构有机会提供从医学角度看不必要的服务。他们是否会这样做,取决于他们面对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因此,在新农合第三方支付的医保模式下,对后付制的改革将有助于医疗费用的控制。的办法应对这一缺点。

其二,衡量新农合成效的标准是什么?显然不仅仅是参合农民从新农合中获得一定数额的医疗补贴,更重要的是农民健康水平的提高以及农村医疗卫生保障水平的进步。而这一目标的实现,既和补偿机制密切相关,更取决于定点医疗卫生机构能否为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真正提高农民的受惠程度。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切实建立政府对县乡村三级公营卫生医疗机构的约束和激励机制,进行农村医疗服务机构的体制改革,以控制医疗费用。

2003年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显示,被调查地区应住院而未住院的参合农民中,有76.6%是由于经济困难(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2004)。新农合作为我国在新世纪提出的一项国家卫生政策,终极目标之一就是减轻农民利用医疗服务的经济负担。

就新农合而言,为农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医疗机构主要是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卫生网络”,县属医院应该是新农合的制度设计中为农民提供廉价而有效的卫生服务的主力军。2006年,弋阳县有两所县级医院――县人民医院和县第二人民医院成为新农合的定点医疗机构,它们是当地农民住院的主要收治医院。但是,从2006年的情况看,该县的县级医院对参合农民大病医疗费用的控制能力尚待加强,参合农民住院次均费用达到2946.47元,在江西省40个试点县(市、区)中排名第三,远远高出全省40个试点县的平均值。

从门诊情况看, 2006年全省40个试点县(市、区)门诊对参合农民的次均补助为21.78元,门诊补偿的受益面为18.55%,而弋阳县对参合农民的次均补助为29.32元,门诊补偿的受益面仅为11.13%,由于农民看门诊小病多在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说明该县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定点诊所对参合农民的服务能力尚待加强。

一项医疗保障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通过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来满足人们的健康需求,尽最大可能来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20世纪70年代美国进行的一个社会实验证明了消费者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与服务价格之间的关系――医疗服务价格上升10%会导致对医疗服务的需求下降2%(科尔奈 等,2003)。快速增长的医疗费用导致农民自付的医疗费用较高,阻碍了部分收入较低的参合农民对卫生服务的利用。2005年卫生部与世界银行的现场调查研究结果显示,对最低收入组来说,无论是否参加了新农合,一旦有家庭成员利用住院服务,则其中有40%以上家庭的人均收入将低于国家贫困线(顾涛 等,2006)。

因此,医疗费用高企必然会对新农合制度的持续健康发展造成负面影响。要提高农民在新农合中的受惠程度,促进农民健康水平的提高,需要政府给予政策和财力方面的支持,切实建立政府对县乡村三级公营医疗机构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医疗费用高昂和当前“以药养医”的医疗服务体制有直接关系。在这种体制下,财政对医疗机构的拨款减少,医疗机构的主要收入来自业务收入。“以药养医”模式产生的根源是医疗体制改革过程中市场化改革推进与政府责任缺失的并存。公共卫生资金的短缺,成为政府对公营医疗机构缺乏约束和激励的重要原因。,控制参合农民的医疗服务费用,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保障水平的提升。

其三,在大病补偿部分,如何降低参合农民的起付线和自付率,减轻农民利用基本医疗服务的经济负担,以利于实现新农合最重要的目标定位――帮助农民抵御“大病致贫、返贫”?

在中部地区,农村集体经济力量薄弱,新农合资金主要来源于农民的缴费和财政补助两大块,要提高新农合对农民的保障水平,一方面,在大病补偿标准方面,不可定得过于保守,另一方面,应通过增加财政补助提高人均筹资总额,切实减轻农民利用卫生服务的经济负担。

根据表2提供的数据,弋阳县新农合对大病的补偿金额较少,2006年参合农民次均住院需要自付的费用为2050.77元,约占当地农民人均年收入的2/3,收入较低的农民可能因为无力支付这2000多元而放弃治疗。因此,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降低起付线和农民的自付比例是非常必要的。

想要提高人均筹资总额,大幅度增加农民缴费额度并不是一种值得推荐的做法。2006年,弋阳县筹资总额为1339.7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付的补助(人均20元)为487.17万元、省财政补助(人均14元)为341.02万元,市财政补助(人均3元)为73.08万元,县级财政补助(人均3元)为73.08万元,中央财政补助在该县筹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仅为36.36%。按照“一国内部不同地区的居民都有权获得大体相同的公共服务”这一现代公共财政理念,中央财政应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转移支付,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促进地区之间协调发展,扩大覆盖面,确保参合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随着经济发展稳步提高。以程漱兰教授为首的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课题组(2005)提出中央财政更多的资助是中西部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并验证了中央财政为中西部新农合承担更多的筹资责任,主要不是经济实力问题,而是财政分配的政治意愿问题。

三、结语

新农合属于医疗保障的范畴,而医疗保障是社会保障的一部分,它是国家为保证所有居民获得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而提供的制度保障。医疗服务和保障市场的特点导致的市场失灵以及社会追求公平的意愿,使医疗服务和保障领域不能完全由市场机制调节,需要政府的干预。用公共经济学的术语说,由于市场失灵的存在,市场可能无法使福利在社会范围内得以公平分配,政府的干预因此是必要的,以把收入分配引向人们普遍认为公正和公平的轨道上来(布朗 等,2000),而借助社会保障这一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途径来实现社会公正是成熟市场经济体制所要求的做法。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实践表明,一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越健全,社会保障水平越高,则国家干预分配的力度越大(郑功成,2000)。鉴于中国城乡之间医疗资源的分配没有发生根本改变,而市场化改革以来,在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政府的缺位饱受诟病。如果政府有意愿改变公共卫生投资的不公平性,应更多地借助医疗保障这种国民收入再分配手段将政府补贴投向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农村。

因此,我国应加快建设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使城乡之间享有水平大致相当的基本医疗和卫生服务。新农合的持续发展最终将帮助实现这一目标,使更多的农民享受医疗保障,分享国民财富增长的成果,这意味着农民福利的不断增进,社会公平程度的进一步提升,和谐社会的构建得到推进。

参考文献:

布朗,杰克逊. 2000. 公共部门经济学[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4-25.

方黎明,顾昕. 2006. 突破自愿性的困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参合的激励机制与可持续性发展[J]. 中国农村观察(4).

顾涛,蔡敏. 2006.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及政策建议[J]. 卫生经济研究(7).

科尔奈,翁笙和. 2003. 转轨中的福利、选择和一致性:东欧国家卫生部门改革[M]. 北京:中信出版社:65-66.

李春芳. 2005. 农村合作医疗面临的问题界定与消除焦点问题所需的若干技术研究[D]. 上海: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20.

毛正中,蒋家林. 2005.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特征及目前面临的挑战[J]. 中国卫生经济 (1).

卫生部. 2006.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评估工作情况 [EB/OL]. moh.省略/newshtml/15667.htm.

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 2004. 中国卫生服务调查研究: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分析报告[M]. 北京: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 103.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评估组. 2006. 发展中的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评估报告[M].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 49-50.

郑功成. 2000. 社会保障学:理念、制度、实践与思辨[M]. 北京:商务印书馆: 330.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课题组. 2005. 论“能力密集型”合作医疗制度的“自动运行”机制:中国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J]. 管理世界(11).

左延莉,胡善联. 2006.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模式与家庭账户模式的比较研究[J]. 中国卫生经济(12).

An Analysis of Rural New Cooperative Medical System Structure:

Case Study of Yiyang County, Jiangxi Province

XIAO Sha

(School of Humanities, Donghua University, Shanghai 20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