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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1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不得先上岗后体检。
2.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3.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健康年检及新上岗人员健康检查,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4.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经营餐饮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严格按规范洗手。工作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按消毒液使用方法正确操作。
6.工作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物。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穿工作服入厕及存在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7.食品经营服务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组织职工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8.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直接从事餐饮服务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9.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8、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2、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3、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4、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5、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6、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食品经营过程从食品采购、运输、验收、贮存、销售各环节以及现场加工食品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卫生要求和管理准则。
1、食品经营卫生管理要求
食品经营者应保证经营环境、设施设备、人员满足食品经营卫生要求。 食品经营者应对所经营食品安全进行承诺。 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经营卫生管理。 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训。 经营单位应建立与食品经营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
2、采购
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应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案。采购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QS 标志。
3、运输
应建立食品运输制度。明确送货人员在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运输包装材料或容器应完整、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有毒有害物质,达到相关食品卫生标准要求,且应具有一定的保护性,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能够避免内部食品受到机械或其他损伤。散装的食品应该具备符合安全卫生和运输要求的独立外包装。冷藏食品的运输可采用冷藏车、保温车、冷藏列车、冷藏船、冷藏集装箱等运输工具。一般情况下,允许冷藏温度接近的多种食品拼箱装运.应查验索取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明及认证证书,并备案。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货证不符的应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 应检查标识是否清楚、正确,标识不清楚的单独应存放。
4、销售
应建立食品安全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销售人员在食品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责任。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规模相适应的销售场所。营业场所应布局合理,与生活等区域分开。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施设备。食品销售有温度要求的应配备销售冷冻食品必备的冷藏库(柜)、冷冻(库)柜等设施设备。销售场所应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和消毒的设施设备。照明设备安装在食品的正上方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与食品表面接触的设备与用具,应无毒、无害或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表面平滑且可承受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质制造。销售场所应进行定期卫生检查和清洁,冷藏、冷冻库(柜)应当定期维护保养、清洗、清除异味,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销售冷藏、冷冻食品应按食品标签明示的温度进行控制,超出温度、湿度规定应及时采取措施。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的食品应分类上架摆放或垫离,不应落地码放。上架销售的食品必须严格控制在保质期内,做到先进先出,并为消费者预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应延长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不应拆封后重新包装或散装销售。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应以破坏性方式处理销毁,并记录。应建立食品销售台账,记录销售食品的基本情况。
5、设备与工具卫生要求
加工用设备和工具的构造应有利于保证食品卫生、易于清洗消毒、易于检查,避免因构造原因造成油、金属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质滞留于设备和工具中。 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食品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设备内部角落部位应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积。 设备的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洁、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原料加工中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推荐的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计划见附件5),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6、应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7、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8、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洁设施内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9、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及工具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10、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11、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12、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13、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14、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1、公司严禁采购下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七)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九)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十一)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
(十二)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2、检查预包装食品包装的标签是否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3、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禁止采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止采购的不合格食品。
4、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
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货采用计算机管理,须建立电子台帐。
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内容,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票据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4、有专门的食品库房储存食品,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食品贮存场所应当防止食品污染,有良好的防潮、防火、防鼠、防虫、防尘等设施。库房内的温度、湿度应符合原辅材料、成品及其他物品的存放要求。食品与非食品、原料与成品、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应分开贮存,整齐放置,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存放隔墙、离地距离均应在10厘米以上。
5、建立入、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各类食品要按品种分开存放。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6、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7、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8、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9、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10、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废弃物处置制度
1、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经营协议。
2、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3、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4、禁止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5、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6、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7、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8、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餐饮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
9、发现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应第一时间向当地餐饮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举报。
10、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定期检查所经营的食品中是否有不合格食品,发现不合格食品,要及时退市。对保质期不足一个月的食品,每周检查一次;对保质期不足一周的食品,每日检查一次。
设立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专区,及时将不合格食品及有关部门公告的不合格食品下架,放入专区以待处理。
设立不合格食品退市登记台帐,对不合格食品的下架日期、食品名称、规格、退市原因、处理情况等如实记录,对过期食品不得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要与上级批发商之间履行交接手续,由批发商或者生产者在退市登记台帐中填写有关内容并签字。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如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2、如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报告。
3、保护现场,保留样品。(立即停止销售和食用可疑食物;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操作间。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留样,以便有关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依据)。
4. 负责组织将病人送往医院进行抢救,确保在第一时间保证病人的生命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把病人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5、如实反映情况(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局执法人员到达后立即提取42小时的留样并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进行调查;配合其他部门进行有效的工作)。
6、事后应根据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对场所物品进行消毒处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
一、餐饮单位法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餐饮单位须配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应悬挂于就餐场所醒目位置,从业人员应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并经培训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传染病者不得参加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三、做好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洁,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四、按规定做好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建立原料出入库台账记录。
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物。
五、食物需烧熟煮透,生、熟食品与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六、餐具必须经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消毒后的餐具应放置于专用保洁柜保存;
使用集中消毒企业餐饮具的,应向供应商索取营业执照、消毒合格证明;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盒。
七、制作凉菜(烧卤熟肉)、生食水产品、裱花蛋糕等直接入口的较高风险食品,必须有相应许可项目,并专间操作。
八、食物制作严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使用人应熟悉使用知识、设有专人管理、专柜存放、有称量工具和使用记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
【关键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缺失;创新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身心健康,社会反响极其恶劣,使消费者对我国食品的安全性缺乏安全感,对食品行业健康、良性发展缺乏信心。据我国国际环保组织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的电话调查资料显示,近九成受访者对市场上所销售的食品的安全性表示担忧,仅有12.9%的市民对市场上的食品质量有信心。另据《小康》杂志2010年关于“中国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的调查显示:有近七成人对我国食品安全状况感到“没有安全感”,其中有52.3%的人“比较不安”,15.5%的人表示“特别没有安全感”。可以说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已经出现了严重的危机,创新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已成当务之急。
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1、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及运行机制。我国现行食品安全监管实行的是分段管理模式,农业、工商、环保、质检、卫生各管一段。由于分工和责任不明确,这种管理模式容易造成政出多门、相互冲突、效率低下的局面:事前监督相互指望,形成交叉模糊地带和管理空档;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又互相推诿;某些环节,好几个部门同时在管,而另一些环节却没有一个部门管。并且,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协调程度、以及对部门自身的利益的追求都会影响到整个食品监管体系的有效运转。因此,要本着“统一、精简、高效”的原则,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优化行政部门设置和职能分工,尽量避免交叉和重复,提高管理效率。在立足于现实国情和食品产品自身特点的基础上,建立全国统一的、超越地方行政隶属关系的、跨部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协调、管理食品安全工作,避免因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和专业差异而导致政策混乱及执法偏差,从而为处理部门之间的权属纠纷提供一个公正的规则体系,使各方都能认同和接受。通过协调统一的立法、执法、监督、检测、检验等,对食品产品实行“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有效监管。
2、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目前,我国的食品标准,无论与食品安全形势的实际需求、还是与国际食品安全基本标准相比,都存在较大差距。标准总体数量庞大,相互间却衔接失调,既有交叉、重复又存在脱节和空白,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标准长期不变,有些标准与国际标准差别过大,如我国乳制品标准就曾被批评为是“全世界最差标准”。可以说,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标准多、乱、旧,严重滞后于消费者的需求。标准的混乱,必然导致管理失范和市场无序。因此,要及时更新和提升食品安全标准,明确食品添加剂的范围和标准、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指标等基本安全标准,加大对企业和行业标准的调研,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消除目前食品安全标准多、乱、旧的现象。
3、完善食品市场准入、召回、和销毁制度。强化市场准入,就是要从生产源头抓起,对食品进入市场进行严格审查,防止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入市必须加印(贴)市场准入标记,否则不准进入市场。同时加强食品召回和销毁制度,对过期食品、变质食品或有毒有害食品等缺陷产品,要及时予以召回和销毁,预防危害发生或扩大。
4、提倡企业进行自我管制和实施第三方管制。提倡企业自我管制,有助于降低政府的监管成本,是市场经济趋于成熟发展的标志,也是根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最终良药。得益食品董事长杜诚斌说得好:“做食品就是做良心”。从第三方管制来看,包括志愿团体、社会中介组织或民间协会等在内的第三方机构,作为公共经济主体,在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因为它们更贴近基层、更专业、更灵活,也更有效率。就食品安全而言,可以考虑确立第三方机构的法律地位,赋予其一定的公共管理职能,为消费者提供信息服务、风险评估和维权帮助,对生产经营者进行社会监督。
二、完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
目前,我国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不足,维权力量薄弱,公众参与性普遍不强。尤其是低收入和农村地区的消费者,对于假冒伪劣的食品警惕性差,安全意识缺乏,自救、互救能力较差,不懂得如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反而助长了不法厂商的气焰。
1、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管理。公众参与是食品安全协同监管的有力保证和实现途径。政府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向消费者、食品生产经营者等加强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如在社区、学校、农村等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图片展览、网络宣传等途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接纳程度,唤起和强化其食品安全消费的意识,进而自觉形成安全的饮食习惯,确保身体健康。
2、构建有效的消费者维权保障。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应确保建立有效的消费者维权保障,从而形成维护食品市场秩序的强大的消费者阵营。政府有义务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避免造成现阶段各监管部门各自为政,信息零散、滞后,甚至相互冲突,以致于消费者无从选择的局面。为便于消费者投诉,应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管食品安全,要畅通消费者举报、投诉食品安全事件的渠道,规范举报、投诉的反馈机制,以快速作出回应。加强消费者协会的作用,引导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消费行为,鼓励消费者维权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制度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应急管理资源分散,部门、地方、条块之间应急处置衔接协调不够;应急的技术基础薄弱、信息系统建设滞后,需要协作应对食品安全事件时,人员、信息、资源等难以快速集结和联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
一、整治目标
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县和乡镇建设全面开展,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和诚信意识普遍增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实现全覆盖,农民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整治重点
(一)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乡创建活动,完善农村监管体系
今年要把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作为食品安全中心工作,积极推进**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和**县、**县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活动。按照省级食品示范县创建验收标准,建立各地区和部门创建工作考评机制,将食品安全示范县和乡(镇)的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各地要以食品安全示范县、乡(镇)创建工作为平台,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推进工作开展。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分解细化创建任务,明确责任。同时将创建工作与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着力完善县、乡(镇)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开展日常工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参与和配合示范县、乡(镇)创建,在各自监管领域内完成相应的创建工作。
(二)加大农业投入品整治力度,杜绝农产品污染源头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农产品认证认可,规范种植养殖行为。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坚决防止农产品源头污染;加大土壤肥力调查和监测工作力度,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推行有机肥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理;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和农产品认证工作;强化畜禽动物的免疫和“瘦肉精”监测工作,有效控制和减少畜类动物疫病的发生;加强对病害、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严禁病害、病死肉流入市场;支持鲜活农产品运销,建立快速的绿色通道,进一步改善农产品的流通环境和安全供应。
(三)开展农村食品加工环节整治,规范食品生产行为
对农村食品生产企业、加工点、小作坊进行新一轮集中整治,严格审查生产条件,严格市场准入,加强生产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强化食品生产环节的日常监督和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对不符合生产条件或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要依法吊销有关证照;实施严格的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完善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坚决查处不规范使用添加剂行为;加大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非食用原料、病死畜禽以及回收的过期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的管理,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强化企业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提高企业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全面提高农村食品生产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
(四)加强农村食品流通环节整治,实行食品市场准入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食品流通环节经营秩序,集中对农村集贸市场、小商店、小超市、代销点、流动摊贩进行整治,严把食品进货关、贮存关、销售关。完善食品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把好市场主体的准入关;强化对市场主体行为的监管,全面建立食品经营单位索证索票和进货登记台帐制度,强化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推行散装食品标签标识制度,逐步建立食品经营质量和监管信用档案,实现食品安全的可追溯性;整治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依法严厉打击经营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家、过期霉变等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五)实施农村餐饮业消费环节整治,严防事故发生
加大对农村饭店、食堂、小食店、学校周边饮食摊点、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的整治力度,督促其完善设施、规范管理,严格审查发放卫生许可证。在学校食堂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切实改善农村餐饮单位的卫生条件,对不符合食品卫生条件的,要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积极开展培训和指导,不符合从业条件的不得上岗;加强农村自办宴席的食品卫生宣传教育和申报指导工作,提高食品卫生安全知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加强农村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提高农村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保证农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六)推进农村“三网”建设,促进食品安全长效管理
强化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真正形成责任明确、运转协调、监管有力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的积极性,优化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提高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运行效率;大力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标准化农家店创评工作,鼓励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实现流通网全覆盖。积极协调各部门网络使用,实现多网协同、相互推进。
(七)加强农村宣传教育,提高农民食品安全意识
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曝光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案件,提高农民群众识别假劣食品能力和防范意识,引导食品安全消费。
三、整治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为期五个月,从7月至11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各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二)实施阶段(7月21日至11月15日)。各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三)总结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各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写出专题报告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整治工作要求
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切实开展各项整治工作,务求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治工作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以对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人,并认真进行跟踪检查。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各地各部门在严格按照分工履行职责的同时,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彻底捣毁黑窝点,对涉嫌犯罪的,按照规定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各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加快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整合执法力量,统筹协调各执法部门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5
畜产品是指人工饲养并用于食用的畜禽及其产品,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不仅有利于保障城乡居民的身体健康,而且有利于增强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更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所以,加强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至关重要。必须提高思想认识,把握关键环节,健全保障体系,规范经营行为。
1信阳市畜产品安全概况
近年来,我市畜牧部门紧紧围绕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这个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积极推进无公害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大力实施标准化生产、认真开展奶站专项整治和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专项整治、加强畜产品监测、严格检疫监督,强化了“从养殖到餐桌”全过程的畜产品质量监管,使我市畜产品总体质量状况有了明显提高。①积极开展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确保从源头上抓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目前,全市标准化养殖小区达到275个,通过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的养殖企业达到198家,通过农业部认证的无公害畜产品23个。无公害畜产品产地和产品企业的增加,对从源头上保证畜牧业质量安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②加大畜牧业投入品监管查处力度,确保从畜产品市场上抓好畜产品质量安全。2010年,全市集中开展了4次饲料、兽药、种畜禽市场大检查,检查饲料、兽药生产企业86个(次),经营企业门店近千个(次),奶牛养殖场(户)56个(次),抽检兽药、饲料、蛋白饲料等样品388批次,查获没收不合格产品31.16t,查处假冒伪劣兽药210件;抽检牛奶、猪肉、禽肉、鸡蛋等
2 630批次,重点监测“瘦肉精”、莱克多巴胺,苏丹红等违禁物品及滥用添加剂致使兽药残留等违法、违规行为。
2信阳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信阳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有:①滥用或非法使用兽药及违禁药品,致使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超标。②人畜共患病蔓延。③重金属有害物质及生物性有毒物质残留。畜产品质量问题不仅在畜禽饲养过程中表现突出,而且在加工、运输、销售过程中由于卫生条件不合标准,操作不合规范导致的二次污染也非常严重,成为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又一隐患。主要表现为加工卫生条件不能达标、储运条件不合格和畜产品掺杂使假突出。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利益驱使导致质量安全隐患。以畜产品生产、加工为一方的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处于信息极不对称的状态,面对畜产品的内在质量问题,消费者根本无法辨别真伪,这为经营者获取非法利润创造了条件。从畜产品生产加工的全部环节看,利益驱使是质量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②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机制不协调。目前,畜产品质量管理部门涉及农业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兽医兽药部门、流通部门、质量监督部门、食品工业部门、饲料工业部门等。但是参与管理畜产品的各部门之间职责范围不清、职能重叠。由此形成对本部门有利的事情,如发证、设卡、检查等工作,各部门都根据相应的规定参与对畜产品的管理,而产品质量问题需要帮助和解决时,各部门之间又相互推诿。③管理机构力量薄弱,管理监督机构人员文化素质较低,业务素质不强也是畜产品质量问题的重要原因。④生产和质量监管技术落后。
3信阳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策
(1)提高思想认识。畜产品安全直接关系着食品安全和人民的身体健康,也影响着农民增收和畜产品贸易。当前畜产品安全的突出问题是饲料和动物饮水中存在违禁添加药物现象,畜产品中仍有兽药残留。①个别地方畜禽生产程序不规范,防疫检疫不到位,加之流通渠道的多元化,增加了质量卫生安全管理的难度;②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膳食结构的不断改善,对动物性食品消费量越来越大,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人民群众需要“安全肉”、“放心奶”,市场需要无公害、无污染的安全动物产品;③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发展,畜产品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发展潜力较大,所以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尤为重要,应从饲养、管理、防疫、检疫、产品加工、包装等源头抓起,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标准,规范管理,确保畜产全质量安全。
(2)把握关键环节。为了对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强有力的监控,必须大力加强畜产品产地环境、畜牧业投入品、生产过程、包装标识和市场准入等五个关键环节进行严格管理。①积极推进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证工作。②在产地环境方面要按照国家的《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NY/T 388)及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加强动物饲养场周围环境的管理,控制外来污染源,使畜产品产地环境符合要求,从源头上把好畜产品的质量关。③在投入品管理方面,要对饲料、兽药生产和经营企业的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把关,杜绝违禁药物在畜禽饲养过程中的使用,积极开发并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的饲料添加剂和兽药。④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场内环境管理,严格防疫技术规程,科学使用饲料、兽药及其他投入品。⑤在包装标识方面,要逐步推行畜产品分级包装上市,无包装上市的畜产品必须凭有效期内的检疫合格证明和验讫标志;有包装上市的畜产品,要表明产地、生产单位、生产日期及保质期。⑥在市场准入方面,要严格实行免疫标识制度,对出栏及屠宰的畜禽进行严格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畜产品决不允许进入流通环节。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6
一、组织领导
成立xx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由肖光清同志任组长,贺晖、王劲松、李高山、欧阳福军、李气军、谢丰光等同志为副组长,办公室、法规股、财务股、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股、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股、稽查大队等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由黎取金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调度工作。
二、时间安排
2017年6月29日—7月13日
三、活动主题
2017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
四、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的理念。
(二)进一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各食品安全监管业务股室、稽查大队和监管所要强化监管执法,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公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和食品违法案件信息。
(三)引导食品企业及从业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大力宣传尊法重信典型,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
(四)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积极参与社会监督,提高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五、活动安排及要求
(一)2017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xx)集中宣传日活动。
1、时 间:2017年6月29日上午9:00--11:30
2、活动地点:xx县 广场
3、参与人员: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相关食品安全监管业务股室工作人员
4、活动要求:
(1)局办公室负责活动会场布置和联系电视新闻记者,会场布置要求:活动名称和主题横幅两条、充气拱门一个、气球标语4-6个、宣传桌椅12套、桌椅上安放遮阳蓬。成员单位双面牌各1个(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局、县经科局、县司法局);
(2)综协股负责活动的调度协调、签到、统计工作,负责活动会标和展板制作工作;
(3)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股、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股会同法规股负责食品安全宣传资料的印制、发放和食品安全咨询受理工作,三个业务股室负责组织一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方队参加宣传活动(本项工作由谭利平负责牵头完成);
(4)稽查大队负责活动现场假冒伪劣食品的展示和解释工作;
(5)财务股负责活动经营的预算和保障工作;
(二)“食品安全四进”(进中小学校、进乡镇农户、进城市社区、进超市集市)科普行动。
1、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股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进中小学校科普行动;
2、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进乡镇农户科普行动;
3、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股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进城市社区、进超市集市科普行动;
以上三个股室于7月14日前将“食品安全四进”科普行动的活动方案、工作总结和活动图片报综合协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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