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工作安排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保险工作安排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保险工作安排

保险工作安排范文1

20__年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改革为龙头、以发展为重点、以稳定为基础,努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和谐型机关,突出重点,协调发展,不断推进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再创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20__年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概括起来为“围绕两个目标,把握三项重点,强化四种意识,完善五类监督,实现六个突破”。

一、围绕两个目标:

始终围绕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人事局、市劳动局下达的各项任务目标;始终围绕构建和谐乐亭,全年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二、把握三项重点:

1、以全面落实延伸、扩展的就业再就业政策为重点,逐步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实施积极的就业再就业政策,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扩大享受补贴的公益性岗位范围,拓展社会保险补贴对象。同时建立特困职工帮扶的长效机制。大[文秘站网-找文章,到文秘站网]力发展人才劳动力市场和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建设,使人才劳动力市场和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成为就业的主渠道。要巩固职校、驾校等培训基地建设,整合培训资源,努力在做大做强上下工夫,在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素质和技能上下功夫。

2、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为重点,进一步巩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继续把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尤其是大型私营企业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作为重点,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努力实现广覆盖的目标。巩固完善失业保险,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的作用;强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强化征收措施,开展扩面工作,完成市政府下达扩面的指标,基金征缴率达到98以上,保证医疗费及时支付。改革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社会统筹制度。出台并实施《企业及城镇自由职业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将企业退休人员,企业在职职工及其他城镇各类自由职业者纳入参保范围;积极探索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尽快制订方案和实施办法,稳步推进农村社会保险发展,逐步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为城乡一体化的稳步推进搞好服务。

3、以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为重点,进一步搞活用人机制和分配机制。一是依据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加大事业单位聘用制推进力度,同时要按照《唐山市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鉴证暂行办法》,加强合同管理和聘后管理。二是认真落实河北省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任职条件及相关政策,改进评审办法,进一步确立重实绩、重贡献的评价导向;要按照《唐山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的规定,健全和完善“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争择优、优胜劣汰”的聘任机制,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办法,逐步推行通过考核竞争聘任的办法,实现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能聘能辞,使其真正发挥出调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的作用。三是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事业单位内部分配改革步伐,建立和完善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相适应的效绩工资机制,使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真正有所突破。

三、强化四种意识:

1、强化责任意识。20__年是“十一五”计划的第一年。在这关键的一年中,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是全局人员的首要任务。全局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握全局、各负其责、扎实工作,努力开创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局面。

2、强化法治意识。依法行政是新时期做好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必须遵守的原则。《劳动法》是搞好劳动保障工作的根本大法,《公务员法》的贯彻和实施又成为我局法制建设增添了重要内容。我们必须坚持有法必依,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按照“立下方圆规矩,规范从政行为”的法治思路,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3、强化人本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观。以优质服务为目标,以关注群众利益为责任,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宗旨,着力创造和谐的劳动关系以及和谐的发展环境,把人民的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群众多方面要求,做到以利益导向帮民,以充分就业富民,以优质服务惠民。维护好、发展好广大职工和群众的利益。

4、强化发展意识。我们要立足全局,着眼长远,牢固树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服务和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使各项工作朝着社会人群充分就业、社会保障充分健全、社会管理优质高效的目标发展。

四、完善五个监督:

1、自我监督:通过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发现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查找不足,努力做到自醒、自警、自励、自纠、自我完善和不断提高。

2、舆论监督。狠抓政务公开,阳光作业,提高日常审批和各项行政工作以及劳动监察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杜绝弄虚作假,吃拿卡要等行业不正之风。

3、群众监督:通过印发调查问卷,定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把意见和建议当做镜子,认真对照检查,及时改进提高。

4、政府监督。完善举报渠道建设,设立举报电话、投诉意见箱,建立起群众同管理部门对话“直通车”。凡在工作中有投诉、疑问和要求解答的随时通过电话和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限内落实解答,并督促到位。

5、机制监督。机制监督是搞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要建立完善相关的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形成制度链条和长效管理机制。

五、实现六个突破:

1、在干部队伍管理和人事人才工作上求突破

干部队伍管理上,要把《公务员法》宣传贯彻作为我局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并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理顺管理渠道,规范公务员考核,认真搞好公务员的奖惩和任免,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竞争上岗,规范任用程序,竞争上岗比例不低于省市要求的30,对有条件的单位有计划地实行职位轮换,轮岗面达到30。要把公选作为事业单位进人的主渠道和主要方式,建立起规范的机制;人才方面,要强化人才的培育、引进和开发,努力为我县经济建设引进一些专家和高层次人才。按照中央和省统一部署,切实做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

2、在就业再就业工作上求突破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要从落实好新的就业再就业政策入手,扎实做好再就业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政策落实;二是理顺和简化工作程序,使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保补贴、就业服务补贴等扶持政策全面、快捷地得到落实;三是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继续开展以“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共同努力”为主题的再就业援助活动,并将这一活动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四是加强发展劳务经济,继续实施“春风行动”,全面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服务质量。完善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就业服务措施,制定为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培训、政策咨询、法律服务和维权等服务规范,提高服务质量。五是加强就业服务,积极争取资金,加快我县人才劳动力市场扩建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才劳动力高层信息系统,提高就业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全年实现新增就业6000人以上,新增就业岗位5000个,城镇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500人以上,其中技能培训1300人,创业培训200人。对困难就业群体(重点是“4050”和“三种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实施再就业援助,解决200个就业岗位并确保上岗。积极开展“阳光培训”工程,全年培训10000人以上,实现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120__人,县外劳务输出4000人。

3、在社会保障工作上求突破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扩面任务;出台并实施《企业及城镇自由职业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将企业退休人员,企业在职职工及其他城镇各类自由职业者纳入参保范围;确保全县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及时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保持在100;完成县财政核定的我局负责征缴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企业工伤保险费、女工生育保险费的征缴任务。协助地税局抓好企业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征缴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覆盖率保持在100,基金征缴率达到98以上,清欠率达到50以上;完成市达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扩面的指标,基金征缴率达到98以上,同时规范定点机构,支持优秀定点单位,取缔不合格的定点单位,不断提高医疗保险的服务质量;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保持在98以上;养老保险稽核率达到50以上,其中实地稽核率达到35以上,稽核资金回收率达到80以上。

4、在劳动执法维权工作上求突破

要以宣传贯彻《劳动法》为龙头,深入广泛的宣传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提高广大劳动者学法、懂法、守法的积极性;要以检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为重点,扩大办案的范围,加大办案的力度,提高办案的质量。要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重视农民工工资追讨,在维护农民工权益上下工夫,做到有案必接,有案必处。适时开展专项劳动保障监察活动,一是开展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监察,对不依法参保的单位,下达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对拒不参保的“钉子户”要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在社会保险扩面上有新突破;二是开展以劳动合同签订、用工备案、工资支付情况记录、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监察,依法规范用工单位的用工行为;三是开展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监察,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对非法职介活动和非法用工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正常的劳动用工秩序,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

5、在规范劳动合同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求突破。

从劳动合同管理入手,强化劳动用工管理。一是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以非国有制经济单位和建筑以及钢铁企业为重点,督促用人单位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二是加强劳动合同鉴证工作。根据即将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和省劳动厅《关于做好劳动合同鉴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劳动合同鉴证意识,主动提供上门服务,把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建筑施工、超市、餐饮、娱乐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作为鉴证的工作重点,依法严格审查,严格把关,杜绝违法合同的发生。三是切实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实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立健全用工管理工作机制。通过劳动合同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进而推理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的深入开展,从而达到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目的。

保险工作安排范文2

一、印发工作通知,指导工作开展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州商务合作局参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和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并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先后制定并印发了《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关于做好岁末年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州商务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各县(市)开展商务领域的各项安全生产,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二、加强工作督查,指导工作落实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起到实效,州商务合作局成立了以分管安全的领导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组,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全州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深入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和企业一线开展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工作,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工作和责任的落实。

三、工作取得的成果及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月至今,全州商务领域虽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但从工作组检查和各县(市)反馈的情况来看,全州商务领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部分企业管理层与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差,还存在消防通道、配电房堆放杂物,安全制度未公示等情况;二是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存在灭火器过期未及时更换等问题;基层商务主管部门力量薄弱,人手不足且从事安全监管的工作人员专业知识不足,很难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保险工作安排范文3

关键词:能繁母猪;保险;现状;对策凤台县

中图分类号 F842.6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7)14-0132-03

凤台县生猪年饲养量40多万头,其中能繁母猪存栏量1.5万头左右,养殖量较大,实施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对降低养殖风险和促进全县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我县从2007年11月份开始,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本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持续开展了能繁母猪保险工作。近年来,尽管能繁母猪保险是政策性农业保险,被纳入了民生工程,但由于多种原因,造成养猪场(户)参保积极性不高,影响了这一工作的顺利开展。为进一步推进能繁母猪保险工作规范实施,确保国家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笔者根据多年参加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经验,分析当前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供参考。

1 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现状

1.1 能繁母猪补贴情况 能繁母猪补贴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开展。为调动养殖场(户)饲养能繁母猪的积极性,稳定生猪生产,保障猪肉市场供应,根据生i市场变化情况,2007年以来国家及省、市相继出台了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我县及时进行了贯彻落实。凤台县能繁母猪补贴情况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到凤台县能繁母猪饲养存栏真实情况:2011年以前多以养猪户散养为主,其后中小规模养殖增加,但存栏能繁母猪100头以上的养猪场也只有10多户,这与今年畜牧业规模养殖摸底调查信息平台显示数据基本一致;全县母猪饲养补贴资金达540多万元,惠及1.5万养猪场(户)。

1.2 能繁母猪保险情况 从2007年11月份开始,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县连续10a年开展了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具体情况见表2。

表2中保险部门10a年来累计赔付养猪场(户)近600万元,减少了养猪场(户)损失,对发展稳定生猪生产起到很好作用,但从表2中仍可看出养猪场(户)参保积极性及参保数量都在逐年下降。

1.3 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做法 我县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是由能繁母猪保险经办机构人保财险凤台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具体承担,县畜牧局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的。每年续保工作在上年度保险到期前1个月启动,县畜牧局和保险公司联合组织召开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会议,部署续保工作,明确各乡镇能繁母猪保险工作联系人,负责调查核实能繁母猪头数、收取养猪场(户)应交的保费,协助保险公司查勘出险现场,对因疾病死亡的参保母猪出具死亡原因鉴定等工作。符合参保条件的能繁母猪每头保费60元,其中省市县每头补贴48元即80%,养猪场(户)每头交纳保费12元即20%,保期1a。保险期间能繁母猪发生死亡,按能繁母猪保险条款规定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经保险公司及兽医部门认定后,平均每头可获得1000元的保险赔偿金。

1.3.1 按照保险程序 在自愿的基础上,各养猪场(户)对符合参保条件的能繁母猪按每头12元交纳保费,保费由村级动物防疫员暂收,通过当地畜牧兽医站统一上交,保险公司出具保单。保险期间发生能繁母猪死亡的养猪场(户),通过保险公司电话95518报案,保险公司当天派业务人员,并联系辖区乡镇畜牧兽医站兽医人员到场进行查勘认定,填写完善理赔资料,并监督养猪场(户)对病死母猪进行无害化处理。保险公司受理赔案后,经审核手续齐全符合保险责任的,进行核算后的理赔款直接打入保户指定帐户。

1.3.2 强化组织宣传推动 为切实做好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县畜牧局与保险公司抽调专人,成立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抓,采取广播、电视、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确保每个养猪场(户)都能充分了解国家的保险政策,认识到母猪保险的重要意义和作用,鼓励引导养猪场(户)自觉参加保险,降低养猪风险,提高生猪生产的积极性。

1.3.3 严把承保质量关 根据相关文件和保险条款要求,由各乡镇畜牧兽医站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做好投保标的能繁母猪的初审工作,负责能繁母猪摸底调查、登记、投保收费等项工作,对超过48月龄或不足8月龄的母猪以及不能够正常防疫、正常饲养管理等不符合参保规定的母猪进行严格把关,一律不予投保。

1.3.4 切实落实专用耳标佩戴 佩戴能繁母猪专用耳标是国家强制免疫的基本要求,也是锁定能繁母猪保险标的的有效手段。各乡镇畜牧兽医站严格执行能繁母猪耳标发放和使用制度,及时做好耳标登记与佩戴使用工作。保险公司严格做好承保管理,落实“见猪、见标、见人”三到位,做到验标承保,确保能繁母猪专用耳标佩戴工作落实到位,有效杜绝了因耳标未佩戴而产生保险理赔纠纷现象的发生。

1.3.5 病死母猪无害化处理与理赔挂钩 根据国发办[2014]47号《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的要求,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县畜牧部门积极主动配合保险部门加大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过程的监管,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提条件,指导养殖场(户)搞好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不能确认无害化处理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1.3.6 加强保险理赔服务 保险公司接到“95518”养殖场(户)保险报案电话后,严格按照查勘要求(见尸体、见保户、见耳标及防疫证,见户口或身份证),及时与辖区乡镇畜牧兽医站联系,第一时间到达养殖场(户)现场,做好保险查勘、责任认定和无害化处理监管等工作,并向养殖场(户)及时发放索赔资料,告知理赔事宜,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赔款的支付工作。

2 能繁母猪保险工作面临的困境

能繁母猪保险是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国家的支农惠农政策之一,同时也是我省的民生工程。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本着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凤台县从2007年开始已开展能繁母猪保险工作近10a,经过多方面努力,得到了持续推进。近年来,尽管能繁母猪保险被纳入民生工程,但由于多种原因,造成养猪场(户)参保积极性不高,影响了这一工作的顺利开展。

2.1 国家取消了能繁母猪补贴政策 国家为鼓励生猪生产,稳定猪肉市场价格,出台了能繁母猪补贴政策,2007年对每头能繁母猪给予50元补贴,2008年对每头能繁母猪给予100元的补贴,之后又推出了能繁母猪保险政策,致使养猪场(户)饲养能繁母猪的数量和参保积极性都很高,做到了应保尽保。近几年来,由于国家取消了能繁母猪补贴,加之市场波动、养猪场(户)存在侥幸心理,风险意识不强等因素,能繁母猪参保率有所下降。

2.2 保险公司对参保能繁母猪出险查勘理赔不及时 我县的能繁母猪保险是由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公司安排了专人、配备了专车用于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但由于我县地理位置的特殊性,且公司在乡镇没有设工作机构,加之养猪场(户)分散,致使养猪场(户)参保能繁母猪出险后不能及时得到查勘定损。另外,公司内部理赔管理程序繁杂,查勘定损后的案件不能及时赔付到位,养猪场(户)不能很快得到赔付款,影响了参保积极性。试想,养猪场(户)饲养的能繁母猪参加保险的目的,就是为了降低养殖风险,及时得到补偿,迅速恢复生产,如果保险部门查勘理赔工作滞后,必然影响养猪场(户)参保积极性。可见快速理赔,能有效调动能繁母猪养殖场(户)的参保积极性。

2.3 保险费率偏高,保险金额过低,引不起养猪场(户)关注 根据目前的能繁母猪保险政策,每年能繁母猪参保还需要养猪场(户)个人承担20%,即12元。据了解,有些养猪场(户)认为个人交纳12元保费过高,应当下调个人交保费或由地方财政承担,理由是当前国家正逐年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力度,而向他们每头能繁母猪收取12元保费,不但增加了养殖成本,而且还容易导致(上接133页)能繁母猪参保的抵触情绪滋长,甚至发生拒保。有些养殖能繁母猪数量较多的养猪场(户)年年参保,每年的保费投入就达几千元,同一头能繁母猪年年购买保险,保费花费几十元,而由于饲养管理、卫生防疫搞得好未出险,不仅没得到保险理赔,更没享受到国家直接补贴实惠,参保积极性逐年降低。同时,能繁母猪保险理赔标准过低,也是影响参保率的一个重要因素。母猪价值往往与市场生猪价格息息相关,行情好时,良种母猪值4000~5000元,一般品种母猪也值3000元,行情差时,基本也值2000元左右。而参加保险的能繁母猪,若出险后符合理赔条件的,最高也只能得到1000元赔偿,还要拿出100多元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这样的赔偿标准根本引不起养猪场(户)关注,有的养猪场(户)为了减少麻烦,母猪生病治疗无望时,甚至提前出售,导致母猪肉、病猪肉流向市场,带来猪肉食品安全隐患。

2.4 基层畜牧兽医工作人员对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积极性不高 10a来基层畜牧兽医工作人员,除了要搞好辖区内动物防疫等自身职责范围内工作外,还额外增加了能繁母猪保险工作。而这项工作,以往是在上年度能繁母猪保险期限即将到期前,由县畜牧局和保险公司负责统一组织,召开专门启动会议,动员部署下年度能繁母猪保险参保工作,再由乡镇畜牧兽医站安排村级动物防疫员到场到户,深入圈舍,逐头打说羌牵按有关规定向养猪场(户)收取个人应交的保费,出险后还要监督其做好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往往一头能繁母猪参保,村级动物防疫人员都要跑好几趟,工作量和工作难度都很大,又没有工作经费,致使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积极性不高。

3 对策建议

3.1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服务意识 保险、农业(畜牧兽医)、财政等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密切合作,进一步强化能繁母猪保险政策的宣传、承保与理赔等方面的协作,对保险过程中发生的具体问题要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及时出险查勘定损,客观公正地办理理赔手续。同时各部门相关人员要加强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相关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能繁母猪保险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2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部门责任 建议政府成立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班子,负责统筹协调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督促检查能繁母猪保险政策落实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落实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从组织上保障农业保险政策落实的持续有序开展。

3.3 积极探索能繁母猪保险查勘理赔新方法 对符合理赔条件的,要逐步简化查勘理赔手续,现场进行赔付,使养猪场(户)能够及时得到赔偿款。保险公司还可考虑聘用基层农技推广服务站中的农业技术人员为协保员,经公司培训合格后,签订聘书,明确责、权、利,协助保险公司做好能繁母猪保险工作。

3.4 政府要安排财政专项工作经费 财政部门应安排专项资金,为基层畜牧部门解决一定的工作经费。根据劳务量的多少进行分配,让基层畜牧兽医工作人员有一定的劳动报酬和保障,使他们吃上一颗“定心丸”。只有这样才能极大地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能繁母猪保险政策得以顺利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参保密度和保险质量。

保险工作安排范文4

今年,县委从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在广泛考察论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和广大农牧民的承受能力,决定在全省率先启动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这是我县在关注民生方面的又一重大举措。通过建立以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为目的的养老保险制度,引导农牧民转变观念,做到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理性消费,在国家尚无制度性安排前,探索出一条解决我县农牧民老有所养问题的新路子,使广大农牧民群众最直接地分享到自治县改革发展的成果。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全县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截止11月20日,全县已参保10383人,占应参保人数的63.9%;累计收缴养老保险金681.392万元,为671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发放养老金33万元。

一、统一认识,夯实基础。去年,县委在酝酿推进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时,安排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领民政、财政等部门人员,赴陕西、四川等地先期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县区进行学习、考察,并提出了我县“低水平、广覆盖”的方案。今年,县委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县委、政府联席会议、四套班子联系会议,对推行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反复进行讨论和分析,统一了思想认识,做出了在今年全面推行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决策部署,明确要求要把这一关系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事情办实、办好。县政府立即组织力量着手研究制定肃南县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和方案,先后召开了由各乡(镇)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农牧民群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同时,邀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及多年从事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专业人员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接受指导。在此基础上,又进行了分析、测算和修订,多方案比选,初步形成了我县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基本思路和框架,制定了《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农牧村养老保险办法(试行)》,经政府常务会审查通过后下发执行。同时,县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对农牧民养老保险进行补助,并承诺对全过程养老金兜底,从根本上保证了农牧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安全运行。为了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增强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心,年初县委、县政府把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确定为今年的十件实事之一来抓,单项列入目标责任书加大分值进行考核。随着工作的整体推进,相关部门制定印发了《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职责》、《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细则》、《养老保险业务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文件,明确了有关政策,规范了工作程序,保证了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运作。

二、强化领导,健全机制。为加强对全县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乡镇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县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和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从机构、人员等方面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视察、监督职能和联系乡镇领导、包村干部的作用,督促、指导工作的落实。县委、政府督查室适时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工作进展、保费收缴、建立农保基础资料、健全表卡册和规范管理等督查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起到了积极的警示和推动作用。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县农牧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分析研究加以解决,保证了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政策规定的准确把握和严格落实。

三、广泛宣传,整体推进。全县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视频)会议后,各乡镇也层层召开动员会议,对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全面安排部署。为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县上通过电视台、公众网等传媒和印发彩页等形式,对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规定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各乡镇通过举办专栏、设立宣传咨询点、走访群众,以及对外出务工人员发一份资料、寄一份信函、打一个电话的“三个一”活动方式进行政策宣传。截至目前,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1期,组织召开群众大会256场次,召开座谈会7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开设专栏23期,邮寄信函1000余份,提高了农牧民群众对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和办理程序等内容的知晓率。

四、突出重点,落实任务。以“三个目标、六个到位”为重点,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三个目标”即力争上半年参保率达到60%、全年参保率达到70%以上、确保农牧民社会养老基金管理的安全运行;“六个到位”即宣传引导到位、政策培训到位、工作指导到位、工作责任到位、资金核算到位、资金筹集到位)。县上组成七个工作组,分赴各乡镇指导工作、培训骨干,上门对农牧民宣传讲解、对比算账,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讲透、讲清。经全县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推动方式。如康乐乡、祁丰乡部分村采取“集体补助”的方法,实施

整村推进,参保率达到了100%;大河乡、马蹄乡、祁丰乡采取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组织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促进参保工作稳步推进;明花乡采取收缴与发放同步,让农牧民群众看到现实的利益,调动了参保的积极性。截至7月20日,大河乡完成80.1%,明花乡完成80%,祁丰乡完成79.2%,白银乡完成65%,康乐乡完成63%,马蹄乡完成61%,皇城镇完成41.4%。

上半年,尽管我县的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各乡镇参保进度和参保人员结构不均衡。尤其是30岁以下农牧民群众参保人数仅占该年龄段摸底人数的45%,参保意识不强,认为自己缴费年限长、时间跨度大,对养老保险信心不足,甚至个别群众对十几年或几十年后能否领取养老金心存疑虑。二是收入过低的农牧民支付农牧村养老保险费用有一定困难。他们虽有参保的意愿,但由于考虑生产生活等因素,抱着过几年再看的态度。三是整户参保的人员较少,大多数参保户只保老人、不保年轻人。四是县内少数跨地域居住人员和一些挂名人员居无定所,联络困难,参保难度大。五是个别乡镇领导思想重视不够,没有把民生问题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来抓,农牧村养老保险工作政策学的不深不透,难以对农牧民开展工作。这些问题如果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必将对下一阶段扩面征缴和整个农牧村养老保险工作的安全、有序运转带来不利影响。

保险工作安排范文5

推进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多方参与”的原则,各县区安监局要督促和指导辖区内的各类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着力在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明确的具有较高事故风险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

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农电、渡口、燃气和人员密集场所等“类行业”中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有效防范事故和分散事故风险。各地安监部门要引导和指导企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2012

年,每县区至少要完成2500人的参保任务。

二、承包单位

按照“实力强、信誉好、网络全、服务佳、理赔快”的要求,通过招标,确定中国人保财险分公司为我市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承保单位。

三、费率标准

2012年,保险费用原则上每人不少于200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企业和非煤矿山企业每人不少于220元。以后年度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状况实行一年一浮动,浮动费率按照亳政办秘〔2012〕5号

标准执行。

四、保险责任

生产经营场所因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的从业人员及第三者,每人赔偿金额30万元;造成伤残的,按照国家伤残标准执行,每人最高赔偿金额10万元。

五、参保范围和防损减灾费用

参保范围和防损减灾费用的提取、使用等事项参照亳政办秘〔2012〕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时间安排

(一)制定实施方案阶段(2012年6月30日前)。各县区安监局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办秘〔2012〕5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本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推进方案,提交县区政府印发实施。各县区安全监管局要成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领导组织,明确具办科室和人员,建立有关部门参加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尽快推动安全

生产责任保险工作。

(二)动员培训阶段(2012年7月10日前)。各县区要专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动员会议,对县区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政府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宣讲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施的背景、内涵和

作用。各人保财险县级分公司要讲解保险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重点是做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有关规定和合同等有关业务知识培训工作,为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打好基础。

(三)保险办理阶段(2012年底前)。各县区安监局认真对参保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登记建档,并按照监管职责分工督促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所辖或所主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安全

生产责任保险;各人保财险县级分公司要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和保险程序,积极主动开展业务,做好承保工作。

(四)总结阶段。市安监局于2013年初召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座谈会,通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推进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表彰先进,更好地推动下一步安全生产责任险的实施工作。

七、工作措施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地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内涵、实施背景和重要意义,区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伤社会保险、安全生产风险抵押

金和职工意外伤害险之间的关系,不断提高企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结合当前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要与安全生产监管的其他工作结合起来,共同部署。一要与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办理或延期换证工作结合起来,企业申领

或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实行由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向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转变,已存储或部分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转为保险费;二要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结合

起来,将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作为执法检查的一个重要内容;三要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结合起来,作为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一项重要举措。

(三)加强配合,协力推动。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交通、住建、经济、商务等部门作用,在同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明确职责,分解任务,相互配合,互通信息,督促职

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保,共同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

保险工作安排范文6

一、目标任务

1、16岁至59岁适龄居民参保人数8107人。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到6月底完成目标任务的60%,10月底完成目标任务的85%,11月底各村确保95%完成目标考核任务。

2、60周岁以上居民生存认证率达到100%以上。按照上级要求,5月至6月开展城乡居民生存认证工作。

二、组织领导

1、为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成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杨先萍任顾问,乡长唐甜福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王一鸣、人大主席胡勤兴、政协联工委主任廖承辉、党政办主任何在要任副组长、副乡长李衡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站所及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事务中心,由蒋国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杨黎黎为经办人员,具体负责日常业务办理等工作。

2、各村要成立相应机构,驻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村支书为第一责任人,其他村干部为分片责任人。

三、宣传发动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开展好保费征缴和生存认证工作,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横幅、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要及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资料在村务公开栏和人口密集的醒目部位张贴,使广大农村群众了解、熟悉2017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实施步骤

(一)工作启动。4月底各村组织召开好村支两委班子工作会议,有条件的村可进一步深入开展党员、组长工作会,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进行宣讲和部署,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

(二)责任分解。2017年保费征缴任务直接考核到人,各村要按照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征缴分配表的任务数,将征缴任务分解到片、到组、到人,在2017年村两委换届后将任务分解情况表上报到乡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如未报任务分解表的村,由支部(总支)书记(负责人)个人承担责任。

(三)保费收缴。各村要按照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提早部署安排,开展保费征缴工作,做到应保尽保,确保按时完成各阶段目标任务。

(四)资格认证。各村在6月底之前全面完成60周岁以上居民生存认证工作,乡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安排专人分时间到各村进行一次集中生存认证拍照,外出人员或其他时间由各村安排专人进行生存认证拍照。

五、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设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4个档次;由参保人员自由选档缴费。

六、奖惩措施

1、2017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实行量化考核,各村按量化任务分解到片、到组、到人,任务完成情况直接考核到各村干部,实行同奖同罚,奖惩采取现金兑现,对拒不兑现的村干部停薪停职。

2、6月30日考核兑现。完成参保任务60%以上的村干部,奖励400元/人;未完成60%任务的村干部,处罚400元/人。

3、10月31日考核兑现。完成目标任务85%,完成参保任务85%以上的村干部,奖励600元/人;未完成任务的村干部,处罚600元/人,并进行诫勉谈话。

4、11月30日考核兑现。对完成参保任务95%的村干部,奖励800元/人。对未完成参保任务95%的村干部,对该名村干部处罚800元/人,并实行“预否决”,取消全年评先评优资格。

5、对生存认证工作未按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生存认证率未100%完成的村,按每少一个百分点处罚100元。

6、对每月不及时、准确上报死亡人数的村,发现一例处罚村100元/例,对瞒报、谎报、错报造成严重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七、工作要求

1、各村要根据乡党委、政府要求,及时成立由支部书记挂帅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征缴参保资金和生存认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