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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履职情况报告范文1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本调研组一行七人,在常委会副主任金绍发、周静同志的带领下,于5月5日至19日,先后深入到双安乡、洄水镇及城关镇的四个社区居委会、城建局、城管执法大队,采取座谈了解、民主测评、实地察看等形式,对县城乡建设局局长##同志履职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同志自20__年元月担任县城乡建设局局长以来,按照“当好领导、带好队伍、干好工作、树好形象”的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团结带领城建一班人一手抓城市建设,一手抓队伍建设,不断规范建设管理体制,创新城市建设机制,确立了“不求人人都满意,但求件件都办好”的服务宗旨和工作目标,围绕完成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城市建设30件实事,抓好城乡规划及其修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抓班子队伍建设,干部作风有了新转变。##同志上任后首先狠抓了班子队伍建设和机关制度建设,大力推动实施了“强基工程”,从而使干部职工的学习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廉政意识有所增强,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工作中能够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决定、决议,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对群众比较关注的重要工程,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到单位座谈,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建议,并开展了“城建干部进社区”活动;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使群众关注的一些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抓城乡规划建设,城建工作取得新成绩。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的程序,20__年11月完成了县城总体规划的新一轮修编,并已上报市政府审批。乡镇集镇规划与农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任务过半。在##广场拆建、体育场升级改造、紫府路、红广路改造、闵庄供水管网改造等重大项目工程建设中,##同志能够以身作则,带领城建一班人深入工地现场监督工程质量、督促工程进度,使这些重大的建设项目工程得以如期竣工验收,并先后交付使用。城市照明、垃圾投放、公厕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日臻完善;房地产开发速度较快,市场看好;住房资金管理工作规范有序。三是抓依法行政,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城建一班人能够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和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建筑法》、《房地产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选派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和行政执法上岗考试,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工作程序;公开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办事程序,今年又开通了“##城建网”,进一步拓宽了政务公开渠道,提高了城建工作的透明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执行城市规划的力度不够、控制不严。例如环城路中段原定的一个固定垃圾投放点被国土局批作居民宅基地,现已修至第六层,城建局既没有及时制止,更没有作任何处罚。这类违反城市规划的现象在河堤路规划区内也同样存在。二是对部分市政建设和改造工程,质量监管力度不够。如背街巷道铺设的板石路有些板石已经脱落或已松动。公厕的冲水管件质量较差,多处已经损坏。三是在制定建设行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队伍建设方面作得不够。四是城建干部程度不同地存在着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例如任河嘴小区与城焕路交界处污水长期排放在公路上,周围居民及社区干部曾多次向城建局反映此事,至今未能得到解决,致使县人大代表作为代表建议案反映到县人代会上;又如铁路家属院与##中学之间的一条大排污沟未封盖,经常被堵,若遇汛期,直接威胁到附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五是背街巷道的固定垃圾投放点不仅少而且修建过于简陋,不符合健康环
保要求。六是部分背街巷道的路灯安装不到位。七是县城详细规划和农村村庄规划工作相对滞后。县城详规只完成了民俗小区和任河嘴小区两处,农村村庄规划只作了104个村,其中全面完成的只有23个村,还有103个村未动。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是由于体制的原因,城建规划与国土审批有相脱节的现象。二是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三是对培养、引进和挖掘人才队伍的力度不够。四是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公仆意识在实际工作中落实不够。
局长履职情况报告范文2
严格落实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建设工程领域火灾隐患,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区建设工程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建设工程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城乡建设局局长任组长,区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建服一站、二站全体工作人员。统一协调指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
三、整治重点
1、相关工程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2、相关单位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人员是否列岗履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得到落实。
3、施工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安全通道是否符合要求。
4、相关建筑材料特别是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芯材、密目网等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5、消防设施设备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维护保养。
6、施工现场易燃易爆品的储存、堆放是否符合消防要求。
7、临时施工用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对电焊等明火作业是否按要求操作。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6月30日前,制定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2、自查自纠。7月20日前,各企业和项目部要认真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局建服一站、二站。
3、全面排查整治。9月15日之前,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全区通报。
4、检查验收。10月5日前,提请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对建设工程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局长履职情况报告范文3
七星区人民政府:
2020年8月6日,位于七星区桂磨路广西****部件有限公司厂房改造施工现场,发生一起高空拆墙坠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2020年8月18日,七星区人民政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批准成立了由七星区人民政府区委常委、常委副区长蒋**任组长,区应急局局长武**、高新住建局局长**、区工信局局长陈**任副组长,区应急局、高新住建局、区工信局、区总工会、七星公安分局、区劳动监察大队、漓东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的事故联合调查处置小组对此起事故进行调查。
事故联合调查处置小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人员概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
事故发生单位:桂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联系电话:1807734****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桂林市叠彩区**路31号**30栋1-08号商铺
营业范围: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工程设计与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普通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房屋建设工程、防腐防水保温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景观设计;多媒体设计;水电安装;管道安装;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潢材料销售。
营业期限:2019年03月14日至长期
(二)事故相关人员情况
1、蒋**(死者),男,汉族,1970年10月15日生,住广西全州县石塘镇朝南村委**村**1号,身份证号:45232319701015****,系桂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泥工)。
2、许**,男,汉族,1986年11月29日生,住福建省惠安县东桥镇**村,身份证号:35052119861129****,系桂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派驻广西****有限公司厂房改造工程项目经理。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2020年8月6日下午18时左右,桂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泥工蒋**在广西****部件有限公司厂房改造工程进行高空拆墙过程中,不慎从高墙坠落。事故发生后,蒋**同事蒋送生立即拨打了120及110救援电话,并将事故发生情况及时向该厂房改造工程项目经理许**(事故发生时不在现场)进行了电话汇报。18时25分左右,120医护救援人员及110警务人员相继赶到现场,并立即采取了抢救保护措施,经120医护救护人员现场初步确认蒋**无生命体征。8月8日16时10分左右,区应急局接到市应急局投诉电话(因项目经理许**未将事故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备),并责令立即对此起事故进行调查处理,随后区应急局安排副局长王**和监察员张**赶到事故现场,经现场勘查和初步调查,基本确定此事故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建议区人民政府立案查处。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此事故除造成1人死亡,无人员受伤,无机械损坏。死者身份信息:蒋**,男,汉族,1970年10月15日生,住广西全州县石塘镇**村委**村**号,身份证号:45232319701015****。
致死原因:高空坠落。
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死亡赔偿金102万元(该赔偿金额由**公司与死者家属协商确定)。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发生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死者蒋**在进行广西****部件有限公司厂房改造工程高空拆墙施工过程中,安全意识淡薄,未按规定系扣安全带及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
(二)事故间接原因
1、**公司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不到位。经调查该公司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方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该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日常隐患排查制度等相关制度不规范、不健全;(2)该厂房改造工程的项目经理无安全生产管理资质证书且履职不到位;(3)该厂房改造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员未按规定到施工现场进行管理,未开展安全生产日常隐患排查整改相关工作,履职不到位。
2、**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经调查该公司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该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不规范、不健全;(2)该公司未按法律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学时不足);(3)该公司在从业人员入场该厂房改造工程时未进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从业人员在施工时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3、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经调查该公司在安全防护措施方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该厂房改造项目的钢结构脚手架搭建不规范,施工层的竹架板未满铺且未张挂安全网,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2)事发点厂房内侧未搭建钢结构脚手架,也未进行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3)该厂房改造项目施工现场未设置明显的安全生产警示标志。
(三)事故性质认定:
经对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的调查分析,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的相关规定,调查组对此次事故的性质认定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根据事故原因调查和事故责任认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事故相关单位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
**公司系广西****部件有限公司厂房改造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日常隐患排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在施工现场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排无安全生产管理资质的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未按法律规定对蒋**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督促蒋**在高空作业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能有效制止蒋**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系扣安全防护用品的违章作业行为,以上事实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五款及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应对此次坠亡事故负有次要责任。
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处理。
(二)事故相关人员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蒋**在广西****部件有限公司厂房改造工程高空拆墙施工过程中,安全意识淡薄,未按规定系扣安全带及未按要求佩戴好安全帽进行违章作业行为,以上事实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此次坠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鉴于其已死亡,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2、许**系**公司派驻广西****部件有限公司厂房改造工程的项目经理,无安全生产管理资质,未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未能发现并制止蒋**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系扣安全防护用品的违章作业行为,存在安全生产履职不力情形,同时在此次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报告,存在生产安全事故迟报的违法事实,以上事实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六款、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及第八十条的规定,应对此次坠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对其依法进行处理。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此次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了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为预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特提出以下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责令**公司对广西****部件有限公司厂房改造工程停产整顿;立即开展全单位的安全大检查,查找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再次发生;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立即对所有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立即对所有从业人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遵章守纪生产,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
(二)建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针对此事故在辖区内进行通报,从此起事故中吸取教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风险。
(三)建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辖区高空作业工程安全生监管力度,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8.6”广西****部件有限公司高空
局长履职情况报告范文4
全面推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是依法加强城市管理的重要举措,对夯实城市管理基础、维护市容环境秩序、实现依法治市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为进一步落实市容环境长效管理,增强全社会做好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责任感,依据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全面推行以“五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包美化、包设施)为重点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实施意见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城管局成立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陈国宁任组长,副局长李镇国、方毅军任副组长,市容处昝浩、执法处邓雅萍、法规处沈志刚,锡山、惠山、滨湖、崇安、南长、北塘、新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王彪、吴伟君、唐国良、李东海、孙意德、肖伟民、洪斌,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孙文军、市城管治安分局局长虞广仁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方毅军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市城管局相关业务处室人员组成,实行定期例会制度,以确保责任区制度推广、落实工作有效开展。
二、责任分工
(一)市城管局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推广、落实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检查考核。具体职责是:
1.研究制定全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推广、落实工作实施方案,及时掌握全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推广、落实工作进展,做好牵头组织、日常指导及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制定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推广、落实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和达标标准,结合“太湖杯”城管创优考评及城管行政执法队伍绩效考核,定期、不定期组织进行检查考核。
(二)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为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责任主体。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负责对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具体职责是:
1.根据市统一部署,制订本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台帐资料和工作档案,对街道(镇)开展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监督。
2.负责本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推广、落实工作的执法保障,依据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签订情况同步落实执法管理监督责任,并对执法监督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3.了解与掌握本区开展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情况,并定期向所在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市主管部门报告。
(三)各街道(镇)负责落实本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具体职责是:
1.按照市、区部署,制定本街道(镇)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计划,负责本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签订工作及日常监督管理。
2.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内容详实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台帐资料和工作档案。
(四)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场所的所有权人是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约定管理责任的从其约定(见《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
建设、公用事业、规划、园林、交通、水利、公安、工商、旅游、体育、邮政、电信、供电等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产权所有及《无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确保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和相关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立面整洁。
市公安城管治安分局要积极支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对阻碍城市管理人员及城管行政执法人员依法管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范围要求
二环以内主次干道沿街、沿广场经营户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签约率达100%,二环以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签约率达90%以上,执法管理监督责任与责任书签订同步落实。
四、方法步骤
局长履职情况报告范文5
各地要紧紧围绕全市防汛“不死人、不垮坝、不溃堤”的总体目标,切实抓好水库安全度汛,努力实现“四大保证”,即:保证全市172万亩农田大春栽插圆满完成;保证全市310座水库安全度汛;保证全市5座水库除险加固(改扩建)工程稳步推进;保证全市水库汛后6亿立方米蓄水正常。
二、工作重点
(一)强化防汛责任。
各地要严格执行防汛工作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水库分级管理原则迅速逐库落实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单位责任人。要进一步落实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相关职责,细化责任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把汛前准备、值班人员、队伍组织、物资储备、防洪调度、应急抢险、群众转移各个环节责任目标落到实处。各区县、各乡镇的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必须面向社会公示,每座水库相关责任人必须在水库管理单位上墙公示。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务必履职尽责,上岗到位,全力做好水库防汛和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二)强化调度机制。
各地要组织水务、气象、水文部门加强预测预报,科学分析雨情、水情和工情,科学制定水库调度方案。水库洪水调度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以水库自身安全为前提,精心组织,科学调度,充分发挥水库拦洪、蓄洪、削峰、错峰作用。病险水库必须降低至安全库水位或空库运行。各类水库管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运行,绝不允许擅自超汛限水位运行。
(三)强化安全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各类水库管理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务必按照水库分级管理原则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汛期要进一步强化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汛情和工情。要切实抓好巡坝查险工作,决不放过任何疑点,决不留下一处死角,确保险情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抢护,尽可能把工程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各级水务部门、防汛办要密切跟踪,组织做好水库安全度汛工作,加强监管,经常检查水库防汛值班情况,督促各级责任人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各项防洪保安措施落实到位。
(四)强化应急保障。
各地要根据情况变化及时编制、修订、审批水库度汛方案和应急预案,完善防洪抢险和人员转移各项措施。要切实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防汛物资务必逐库落实,靠前储备。要组建抢险队伍,做到“招之能来,来之能战”。要有针对性地组织演习演练,提高实战应对和处理能力。
(五)强化险情处置。
当水库工程出现险情时,管理单位要及时采取应急抢护措施,并第一时间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人民政府应根据险情等级及抢护情况按程序逐级上报,不得擅自超越权限越级上报或对外信息。水库行政责任人要迅即组织专家赶赴现场,分析险情特点,制定抢险方案,组织险情抢护,直至险情控制或消除。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执行经批复的水库防洪抢险应急预案,严格按照预案各响应级别的启动条件迅速启动相对应的应急响应,要统一指挥调度权限,临危不乱,依法、科学、有序指挥调度,杜绝“一窝蜂”、“多头指挥”的现象发生。要根据险情发展趋势,在必要时及时组织下游受威胁地区群众安全转移,妥善安置,决不能存有任何侥幸心理。要健全预警信息机制,水库管理单位执行调度命令准备开闸泄洪时,必须提前通知下游地区,确保不因开闸泄洪造成人员伤亡。在险情尚未完全解除的情况下要防止群众擅自返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和洪涝灾情统计上报的相关规定,科学、客观地核定险情、灾情,及时、准确地按程序上报。各级政府要及时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后重建,尽力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六)强化责任追究。
各地要进一步严肃防汛纪律,坚决杜绝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尽心、指挥不得力、整改不及时、报灾不规范等现象,合力抓好水库安全度汛。对水库安全度汛工作中发生的责任事故要实行“零容忍”,务必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近期工作部署
(一)开展一次水库度汛专项检查。
4月中旬,市政府将组织以农口防汛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6个水库安全度汛专项检查组对6个区县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各地切实抓好水库防汛安全。
(二)组织一次水库度汛业务培训。
4月下旬,市水务局、市防汛办要组织一次有各区县分管防汛区县长、水务局长、分管副局长、防汛办主任、水库所在地乡镇长、水库管理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防汛责任机制、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和防汛抢险预案执行等方面的业务培训,提高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各区县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一次专业培训。
(三)召开一次水库度汛会商会议。
近期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召开一次全市水库安全度汛会商会议,有针对性地安排部署2015年水库安全度汛工作,指导全市科学、依法、合理地开展水库防汛指挥调度等工作。
局长履职情况报告范文6
基层地税所是地税系统的"细胞"、"窗口"和"前沿",建设好坏,事关地税的形象和税收服务质量。从当前我市地税系统发生和反映的有关问题看,90%都在基层一线,如何充分发挥兼职监察员的作用,加强基层税务所的建设,成为地税系统各级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重点。
一、我局兼职纪检监察员的配置情况
1994年机构分设后,我局就根据税务所(分局)、稽查局的数量,每个所都配备了一名兼职监察员,由副所长(分局长)或政治思想觉悟高,作风过硬,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党员担任。在所(分局)长直接领导和监察科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履行六项工作职责:
(一)协助所(分局)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负责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协助所(分局)长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协税人员的思想动态;
(三)抓好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各项税收政策和廉政规定的执行情况;
(四)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违纪政纪等线索的初步核实和案件的调查工作;
(五)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汇报工作中的重要情况、报告重大事项;
(六)办理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等。
二、兼职纪检监察员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
十年来,兼职监察员在党组、纪检组及监察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督手段和方法,有效地遏制了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从2002年起,局党组决定每月给兼职监察员20元的补贴,提高了兼职监察员的工作积极性。制定了《藁城市地方税务局兼职监察员职责及考核办法》,明确了其职责,并严格按考核办法进行考核。使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加强我局的基层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版权所有
(一)教育防范。税务所(分局)的兼职纪检监察员,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将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反腐倡廉的要求及时传达到本单位的每一个税务人员,使基层税务人员能正确树立廉洁从政意识,掌握廉政规定和相关要求,自觉执行有关规定。同时及时掌握税务人员的思想状况和违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苗头,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监督制约。由于税务所(分局)实行了配置兼职纪检监察员制度,当前我局的税务所从机制和源头上开展了预防和治理腐败,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等工作,形成了执法有依据、操作有程序、过程有监控、责任有追究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了基层的健康有效运转。市局2001年对涉及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两权"监督制度进行了清理、完善,并行文下发了一批制度,要求各单位切实落实。兼职纪检监察员在各项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采取措施,确保了党风廉政规定和监督制度在其单位的贯彻落实,为基层的健康有序运行,起到了保障和监督制约作用。
(三)信息反馈。配置兼职纪检监察员,为上级机关与基层一线提供了信息反馈的渠道,解决了基层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缺位和信息渠道不畅的问题。兼职监察员按照其职责,直接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汇报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加强了上级机关与基层单位的联系,使上级机关能更及时、全面地了解基层一线干部、协税人员的思想动态,掌握地税机关和工作人员在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廉洁自律、行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增添措施,有的放矢。
在我局的税务所(分局)配置兼职纪检监察员的实践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个别所对兼职监察员的作用认识不够。兼职监察员一般由副所长或政治思想觉悟高,作风过硬,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党员担任。一经聘任,不得随意更换,因工作需要,确需更换时,要报经市局批准。但是个别税务所(分局)对兼职监察员的作用认识不到位,认为兼职监察员可有可无,作用并不大,随意更换兼职监察员,造成兼职监察员的素质参差不齐,难以很好地履职尽责,完成上级和领导交办得各项任务。
(二)兼职纪检监察员参与工作的面较窄。不少税务所是凭所长个人的意志来确定哪些工作应由兼职纪检监察员参与,总的讲,目前监察员分管工作单一,很多工作未参与、不知情,无法很好地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导致其纪检监察工作和行风建设工作处于被动状态,严重阻碍了基层建设的发展。
(三)兼职监察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税务所配置的兼职纪检监察员,由于缺乏工作经验,难于很好地开展工作,很不适应当前基层工作的要求。有的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工作安排依赖于上级,不能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大胆开展工作,狠抓有关工作落实。
三、充分发挥兼职纪检监察员作用的建议
(一)注重素质。税务所的纪检监察工作岗位非常重要,要在配置选拔任用上严格把关,做到宁缺勿滥。要选择政治素质好,自身要求严,善于学习思考,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管理能力的干部担任兼职监察员。要加强对兼职监察员的教育和培训,鼓励他们利用业余时间广泛学习,提高文化知识、专业知识、管理知识,增强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