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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方案范文1
一、总体要求
对帮扶村贫困群众的危房进行改造,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省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的“十项重点任务”之一。各县(市)住建局要充分认识做好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按照《沧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程细则》要求规范操作程序,将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指标向帮扶村倾斜,通过政府补助、帮扶单位支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改造帮扶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危险房屋,为其解决基本居住安全问题,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
二、工作任务
各县(市)住建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驻村工作组、乡(镇)和帮扶村庄,根据帮扶村的实际情况,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一)工作目标。结合全市农村危房改造计划,重点对帮扶村居住在危险场地、D级(整体危险)、C级(局部危险)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实施改造工程。经初步调查统计,在592个帮扶村中,除无危房改造户的和不在改造范围内的村,需进行危房改造的约为1849户。年内帮扶村危房改造覆盖率要达到85%,力争达到全覆盖。
(二)时间安排。要按照有关政策及程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抓紧确定帮扶村改造户,5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10月底前全部完工并完成县(市)验收。
三、资金筹措及改造标准
(一)资金筹集。按照有关规定,国家和省给予补助,并以县(市)为单位,根据帮扶村群众贫困程度、危房改造方式等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对危房改造户予以分类补贴。市、县(市)财政应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投入力度。帮扶单位也要根据具体情况,积极予以支持。
(二)改造标准。翻建、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60平方米。各地通过危房改造方案设计和推荐,为改造户提供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民族和地方风格、传承和改进传统建筑工法的方案,满足基本住房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客观公正确定补助对象。各地要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初审、乡级审查、县级核准”的程序,根据生活最困难、住房最危险者优先和同等条件下残疾人家庭优先的原则,确定危房改造户,提前做好改造准备。
(二)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协助指导危房改造户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对需要搬迁异地重建的改造户,要帮助协调解决建设用地。对确定改造的危房,要尽快开工建设,尽早投入使用,发挥投资效益。
(三)做好技术服务。对于确定的改造户,当地建设部门要及时提供和推荐设计方案供危房改造农户选择。指导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按照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施工。要建立定期巡查制度,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巡回指导,切实加强帮扶村危房改造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同时,要组织协调落实建筑材料的供应。当地地震部门协助建设部门开展好农村危房改造中地震安全方面的技术服务。
(四)整合各类资源。对危房改造户数较多的村,可采取统一规划和设计,集中连片建设,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在农村危房改造中,要统筹协调整合道路、供水、沼气、环保、扶贫开发、改厕等建设项目,发挥综合效益,以危房改造带动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
(五)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实行农村危房改造月报制度,从危房改造正式计划下达后的次月开始,每月的25日前将当月危房改造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逐级汇总上报(上报表格参考沧建[2012]71号文附表),各县(市)住建局汇总后,上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每月对各县(市)帮扶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六)做好验收工作。危房改造完成后,各县(市)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符合村庄规划,经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筑工匠)联合评价,确认质量合格的,准予交付使用,确保改造的质量和综合效果。
(七)加强危改户档案管理。按照《沧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规程细则》中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的要求,完善农户危房改造档案,实行一户一档,规范相关信息管理。同步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确保全面、真实、完整反映工程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有效监督政策执行,为完善政策提供依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工作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做好与当地加强基层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驻村工作组的沟通、协调工作,积极争取支持,加大工作的推动力度。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住建局牵头开展全市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市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做好配合。县(市)住建局牵头负责本地帮扶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办搞好督导协调,乡(镇)、帮扶工作组要组织帮扶村做好改造户的确定、指导农户实施改造工程,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上报。
危房改造方案范文2
一、目标任务
根据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最新统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台账》(附件3),目前全区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909户,前期经摸底并开展实施工作,已完成改造140户。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性鉴定须全覆盖,因此各街道办事处须委任相关领导专门主抓,调度办事处扶贫办、乡规办对《台账》进一步梳理核查,摸清底数,确定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开展2020年全区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
二、实施标准与操作程序
《山东省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鲁建村字[2019]8号)(附件4)明确规定了补助对象、改造方式和改造标准,《济南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济建镇字[2016]2号)(附件5)明确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对具体操作程序明确如下:
(一)农户个人申请和集体评议。各办事处要宣传动员到户,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提出申请。
(二)对象认定。办事处乡规办填写《建档立卡享受政策贫困户住房情况认定单》(附件6),审批结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等途径进行公示后,报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备案。
(三)危房鉴定。街道办事处乡规办可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组织人员上门对住房危险性进行核查鉴定。
(四)处置实施。
1、对于鉴定结果为C、D级的拟改造危房,各办事处结合实际可按照以下原则处置:一是可修缮加固的宜优先选择修缮加固;二是对于拟拆除的,优先利用村内闲置房屋安置,或在旧村改造工程中予以安置;三是对于拟拆除确需重建的,按有关标准要求安排过渡住房或发放过渡费,并尽快组织重建。
对于修缮加固和重建的,由办事处负责组织签订危房改造协议,甲、乙、丙三方分别为办事处、村、户。
3、各街道办事处乡规办要开展危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监督,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参与指导。乡规办在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检查次数不得少于3 次,并现场填写《济南**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工程质量检查表》(附件7),经检查人员、危改农户、施工方三方签字确认。
(五)竣工验收。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指导建设方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竣工验收,按要求填写《山东省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监督检查表》(附件8),提交建房备案书,明确达到基本安全要求。
(六)资金保障。各办事处要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做好经费保障工作,保证资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
三、工作要求
(一)各办事处扶贫办、乡规办对照附件3重新确认需鉴定的危房户并建立台账,于11月18日下班前上报。
(二)各办事处对于今年已改造修缮完成的户,有鉴定报告的要存档,尚未出具鉴定报告的要抓紧补充完善。
(三)强化农户档案信息管理
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抓紧部署危房鉴定工作,确保年底前,及时上报改造资料、台账,有效组织施工监管和验收确认工作。
危房改造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总书记、总理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紧紧依靠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全面完成上级安排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努力改善我县农村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安全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
二、对象及任务
(一)危房改造对象
按照《贵州省农村危房评定暂行标准》,有下列几类情形的列为改造对象:
1、维修加固户。指现居住房屋属二、三级危房,经维修加固后仍可继续居住的农户
2、择址搬迁户。指现居住房屋属一级危房,且因自然条件恶劣、规划等原因,需择址搬迁的农户。按照搬迁对象的贫困程度,又分为一般群体择址搬迁户、特殊群体(农村低保对象、贫困户、残疾人)择址搬迁户和五保家庭择址搬迁户。
3、原址拆除重建户。现居住房屋属一级危房,可以在原址拆除重建的农户。按照搬迁对象的贫困程度,又分为一般群体原址拆除重建户、特殊群体(农村低保对象、贫困户、残疾人)原址拆除重建户和五保家庭原址拆除重建户。
4、地质灾害搬迁户。指自然原因诱发的地质灾害而导致现居住房屋遭到损坏的农户。
(二)工作任务。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完成全县所有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三、建房方式、要求和阶段任务
(一)建房方式
建房分为择址搬迁、原址拆除重建和维修三种方式。自然村寨一级危房超过10户以上的,原则上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建设。五保户建房采取与亲友合建和村委会代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属代建的,产权归代建单位所有,属合建的,产权通过与合建人签订供养协议确定;有条件的地方可统一修建敬老院,安置五保户。
(二)建房要求
1、在集中连片建房点,各有关部门要在抓好各类危房改造工作的同时,按照“渠道不乱、投向不变、捆绑使用、各计其功”的原则,配套安排道路、饮水、通电、沼气池等基础设施建设,整体改变农村面貌。
2、本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各示范点应集中优先考虑公路、铁路沿线和旅游点、文明村寨的危房改造工作。
3、要充分征求建房户意见,设计具有民族和地方特点的多套户型设计方案,同时注重民族民间建筑文化遗产的保护。
4、危房拆除重建或搬迁应本着经济适用、功能合理,量力而行、不因建房而返贫的原则,建房面积一般不少于人均20平方米(不含附属设施),除经济条件较好的外,原则上人均不超过30平方米(不含附属设施);五保户建房户均30平方米左右。
5、注重质量。本着节能、环保、抗震的原则,进行设计改造。
(三)阶段任务
1、建设准备阶段。有关乡镇按本人申请、群众评议、村委会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确定建房对象、拟定方案,县安排本级补助资金,上报规划方案,申请市级、省级补助资金。
2、工程主体施工阶段。层层签订责任书和协议书,组织群众实施工程建设,乡镇按进度拨发建房补助款。
3、总结验收阶段。县级组织验收和总结;市级评估验收;省级评估验收。
四、项目申报与审批
(一)集中连片建房的项目申报与审批
1、程序
集中连片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县逐级审核申报,市级危改办审批,省级备案的程序进行。
2、乡镇报县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村组建房方案;
(3)县级危改办所需其它资料。
3、县危改办报市危改办申报材料
(1)《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集中建房项目审批表》
(3)《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4)房屋平面图、立面图。
(二)分散建房的申报与审批
1、程序
分散建房按照建房对象申请、村组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审批、市级备案的程序进行。
2、乡镇报县危改办申报材料
(1)建房对象申请;
(2)试点建房方案;
(3)县危改办所需其它资料。
3、县危改办报市危改办备案材料
(1)《危房改造试点建设规划方案》;
(2)《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五、补助标准、资金筹集及拨付、工作经费
(一)补助标准
1、维修加固。每户补助0.4万元。
2、择址搬迁。特殊群体(低保户、贫困户残、疾人户)择址搬迁每户补助2万元,一般群体择址搬迁每户补助1.6万元,五保户择址搬迁每户补助1.4万元。
3、原址拆除重建。特殊群体(低保户、贫困户、残疾人户)原址拆除重建每户补助1.6万元,一般群体原址拆除重建每户补助1.4万元,五保户原址拆除重建每户补助1.4万元。
4、地质灾害搬迁户。每户补助2万元。
(二)资金筹集及拨付
1、资金筹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按照“农户自筹为主、外部扶助为辅”的原则筹集,除国家及省、市补助资金外,按照第一条确定的补助标准,整合残疾人危房改造资金、县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后,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其余的建房资金缺口由农户自筹解决。
2、资金拨付。危房改造任务下达到乡镇后,县财政一次性将项目资金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补助标准拨付到乡镇,乡镇再根据建房进度拨付给建房农民,具体为确定宅基地,开始下基础拨付补助资金的30%,主体工程完工支付50%,拆除旧房后支付余下的20%。维修加固首付70%,剩余的30%待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3、工作经费。集中建房点地形图测设费、规划设计费为户均200元;项目工作经费为项目补助总额的2%的,其中60%给乡镇,40%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使用。
六、建房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采取“部门监督指导,乡镇组织实施,相关农户自建”的方式进行。对危房改造对象,有关乡镇要以户为单位,明确实施责任人,对村民建房和维修加固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按照一户一挡的要求,建立健全项目申报、宅基地选址、户型设计、工程质量监督、工程验收等相关档案资料。资金拨付必须经项目实施责任人和改造对象签字认可。由县建设局和民政局对相关项目实施责任人进行培训,实施过程中由县建设局和有关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对集中择址搬迁建房户,工程规划设计及质量监督由县建设局负责,乡镇和有关部门配合。
七、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罗资湘任组长;县委副书记谢承厚,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吴仕泽,县政府副县长张忠阳任副组长;县建设、民政、扶贫、残联、发改、财政、国土资源、民宗、审计、监察局、公安、消防、水利、农业局、交通、林业、供电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建设局,县政府副县长张忠阳任办公室主任,政府办副主任谭方智、建设局局长杨九生、民政局局长陈正鹰、扶贫办主任牛光龙任副主任。
建设规划部门是危房改造工程的综合协调部门,负责及时安排危房改造工作任务,牵头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及时向县政府汇报危房改造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对策建议。负责整村规划和集中建房点规划设计;负责为农户提供经济适用、具有地方特色的房屋设计图;负责组织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及验收。
民政部门负责提供有关低保户、贫困户、五保户档案,并结合危房改造工程,积极探索五保户连片集中建房供养模式。
扶贫部门负责将在档的农村茅草屋纳入危房改造工程并牵头组织实施。
残联负责将残疾人建房项目纳入危房改造工程并牵头组织实施。
财政部门负责及时安排项目配套资金和保证工作经费;认真研究整合部门资金;负责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集中建房点规划设计地形资料;负责及时审批宅基地手续。
交通部门负责以项目的形式配套建设集中建房点道路基础设施的建设。
水利部门负责以项目的形式配套集中建房点的人畜饮水基础设施,保证危改户人畜饮水需要和饮水安全。
供电部门负责将低压供电线路搭接到集中建房点,并提供足够的村民生产生活所需的用电容量,同时对农村危房改造户电表安装费用给予优惠。
信贷部门尤其是农村信用合作社要给危改户开辟“绿色通道”,在贷款方式、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
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危房改造的宣传力度,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舆论监督。
广播电视部门要积极配合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村村通工程”,扩大农村广播电视覆盖面。已有农村广播电视接收器的,拆除重建后广播电视部门要帮助恢复;集中连片建设的,广播电视部门要统筹考虑广电配套。
审计部门切实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和审计,确保专款专用。
农业部门对有条件修建沼气池的农村危房改造户,优先安排沼气池配套建设,并给予资金补助。
林业部门对农村危房改造户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零星林木,可以不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对用于危房改造采伐的林木,免收育林基金。
其他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危房改造工作。
各有关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需要充实力量,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并配备工作经费、装备、车辆、电脑等必要的工作设备和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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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目标任务
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和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从20*年起,用两年时间完成全区现存的4.8万平方米D级危房改造任务,确保全区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此次危改工程完成后,不再集中实施危房改造,以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校舍修建,统一纳入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解决。
二、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实施与项目筛选原则
(一)危改工程坚持与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为保证危改工程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实施危房改造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本地范围学校布局进行科学规划,并提出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方案报区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审定。凡未制订中小学布局调整方案,或经论证布局调整方案不符合有关要求的镇街道,暂不安排危改工程补助资金。
(二)纳入危改工程的项目学校必须是布局调整后保留的学校。拟撤并的学校不纳入危改工程实施范围,以后也不再安排危房改造等方面资金投入。在制订危改项目建设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布局调整后师生增员、校舍扩容、寄宿生活等实际需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以改扩建为主,重点向农村初中、中心小学倾斜,积极鼓励农村小学高年级学生向中心小学、完全小学相对集中。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寄宿制学校适当予以照顾。
(三)上级补助资金原则上用于农村中心小学、完小及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D级危房改造。
(四)危改工程坚持质量与效益相统一。要本着“牢固、实用、够用、方便学生”的原则进行建设,严禁搞不切实际的高标准建设。在科学规划、合理设计、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基建费用,努力降低建设成本。新建的校舍最低使用寿命必须在50年以上。
(五)危改工程坚持项目管理与目标管理并举。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精心做好项目规划,据实编制项目预算,确保预算不留缺口;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对确定实施危房改造的项目学校,要结合实际制订改造所要达到的预期目标,切实做到改造一所、完成一所,确保到20*年底全部消除农村中小学现存D级危房。
三、危改工程管理职责
实行以区级为主,省、市、区、镇(街道)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要不断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一)区级
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危改工程的组织和领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区教育局负责项目的实施。区教育部门牵头对中小学危房进行排查、核实和鉴定,会同区财政、发改委等部门结合本区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制订危改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并报区政府批准;牵头组织建设项目勘探、设计、招投标、土建施工、委托监理、质量检查、竣工验收等;督促、检查危改工程进度,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等。区发改委负责项目的立项。区财政部门协同区教育部门筹措本级承担资金;负责资金的调度和管理,保证资金及时拨付和专款专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区建委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
(二)镇街道
项目实行镇街道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镇长(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本地学校布局进行科学规划,提出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方案和危改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并报区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审定。督促、检查危改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目标管理责任制的主要内容:现有D级危房在2年内全部得到改造;做好B、C级危房的维修、维护,降低或消除B、C级危房向D级危房的转化率,确保校舍安全。
(三)学校
项目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据实编报学校基本情况和危房改造计划、改造所要达到的预期目标;在鉴定的基础上,组织拆除D级危房;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规章和要求,加强对土建工程的监管;建立和完善危改工程档案等。
继续执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实行扶持政策的通知》(*政办[20*]71号)等有关文件,减免建设收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优化建设环境,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和实施成效。对因工作不力、管理不严或违规操作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或事故的,人为因素影响项目进度和延期误工的,疏于管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出现其他重要责任事故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危改工程资金筹措与管理
(一)资金的筹措
根据《*省2005年底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规划》,我区改造4.8万平方米D级危房需要资金3056.1万元,其中地方自筹94万元,中央和省20*年、20*年、20*年补助的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032万元,其余1930.1万元通过利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等渠道解决。贷款本金从20*年及以后省以上补助的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中抵扣,贷款利息由区财政贴息。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贷款、还款、付息等按省规定的有关程序办理。
(二)资金的管理
危改工程项目贷款资金,纳入区财政校舍维修改造(危改)资金专户。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执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6号)以及省有关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集中支付,不得下拨至镇街道和学校,不得挪用或用于偿还债务。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勘探、设计、招标、监理等费用,应按规定记入项目土建成本,不得因此增加学校负担。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后,应组织竣工审计,按审计结论办理工程结算、基建财务决算和国有资产移交手续。
五、危改工程的管理和监督
(一)严格实行以区为主“五统一”的项目管理模式。即统一规划、立项,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区教育局、监察局、财政局、发改委、建委、地税局、审计局是组织实施“五统一”的主体,负责做好“五统一”工作。所有土建工程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危改工程项目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实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公开议标等方式,确定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承担单位。
1、统一做好规划、立项工作。学校应根据《*省中小学校园规划与建设管理办法》做好学校规划工作,应本着“立足长远,一次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制定科学的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学校在制定规划时,应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形成符合学校要求的规划,并报送区教育局审定,学校规划确定后,不得随意变动。凡新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应办理立项手续,未立项的项目不得开工。
2、统一做好勘探、设计、监理公开招标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实行扶持政策的通知》(*政办[20*]71号文件)规定,“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中涉及到的服务性收费,如危房鉴定费、地质勘探费、招标费、标底编制费、工程勘察设计费、质量监理费等收费项目,按照自愿委托原则,予以减半征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舍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秘计[20*]399号)文件要求,由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对地质勘探单位、质量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被选中的单位方可进入全区中小学校建设领域。
3、统一实施土建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凡是属于区级以上安排的校舍新建或维修项目均应按招投标法规定进行招标。
4、统一资金管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制度,区财政局在银行设立专户,全区农村中小学建设(维修)专项资金全部纳入专户管理。资金拨付程序及额度,按审定工程项目及工程进度拨款。经现场察看,开工时按工程合同价的30%拨付资金,主体完工时按工程合同价的60%拨付资金,完成工程备案、进行决算审计后拨付剩余工程合同价的10%资金。拨款时应填写《贵池区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维修)拨款单》,并履行相关手续,同时,施工企业应开具税务发票,财政部门按拨款单及税务发票拨款。
5、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工程建设完工后,学校应按规定组织验收。项目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参加验收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及建设、教育、财政等主管部门。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书面报告。项目学校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内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组成人员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教育、财政部门。统一办理决算手续。学校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办理工程决算审计,决算审计由区财政局组织中介机构进行审核。
(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机构,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理。学校校长是项目负责人(完小、初小项目由中心学校校长负责)。各项目实行校舍建设法定建设程序,按照有关规定,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和竣工验收,确保校舍工程建设质量。各项目学校要选派一名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负责人,出任施工现场监理员。
(三)实行项目审议制度和资金投入额度审计制度。一是审计学校所需建设项目、规模。学校应向区教育局申报拟建(维修)项目及附属设施,经教育部门审计确定施工项目及规模后,方可开始实施;二是对学校拟建(维修)项目及附属设施建设资金进行审议,审议后的资金总额作为项目建设资金总量。如项目原计划安排资金量与实际建设资金量有结余可作为支出勘探、设计、监理、图纸审查、招标、决算审计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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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危房;质量安全;问题
中图分类号:TU74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22-0233-01
前言
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是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是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深受农村低收入人群的欢迎和拥护,也是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要举措。
一、农村危房形成的原因
当前农村危房形成的原因具有多样性的特点,部分农村家庭自身经济条件较差,单纯的依靠种地来维护生活,没有其他经济收入,这也使其没有资金来维修和翻建房屋。当前农村危房户多以身残力缺型、痴呆傻型、受灾返贫型、债务积压型、鳏寡孤独型、大病返贫型等人员为主,这些家庭没有劳动能力,经济收入多用来看病或是还债,多依赖于低保金来维护生活。当前农村危房还有部分是由于自然灾害频发而造成的,只有极少部分是由于存在懒惰思想,好逸恶劳而导致的危房存在。
二、 农村危房改造中存在的一些质量安全问题
1、乡村规划设计相对深度不够
目前土坯房改造的规划设计相对滞后,还停留在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的水平上,且聘请的外来设计单位规划的图纸只有简单的“一图一书”规划,远远不能满足土坯房改造的要求。土坯房改造点的排水、排污等设施规划缺乏系统实施规划,造成工作被动,影响改造工作成果。
2、危改工作缺乏组织保障
危改工作缺乏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部门工作不协调。固原市危改工作由于缺乏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有关部门在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和其他原因,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难以跟进,协调难度较大,致使危改部门在工作实践中遇到不少困难和阻力,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危改工作的发展。
3、质量安全保障措施不够完善
危房改造涉及面太广,时间进度要求高,在资金和专业技术人员普遍缺乏的情况下,质量控制难以细化,指导农民按图施工的力度不强,对水泥、沙石、墙砖等原材料的采购、房屋设计、工程检查验收等环节缺乏具体措施,对农房建设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未能实施全程跟踪服务、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三、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的几个有效策略
1、科学规划,体现特色
要根据各地的地形、地貌和文化特点,将农村危房改造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生态文明家园)建设、小城镇建设和村庄整治相结合,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乡村规划、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编制布局合理、体现地方和民族建筑风格的科学规划,配套帮助农民群众改善基础设施,改善村容村貌,充分体现地方文化特色和民族特色,为发展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创造条件。要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从实际出发,改造和新建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采取多N 方式推进农村危房的改造建设。
2、强化设计阶段质量管理,提升设计质量工作
规划决策和设计对项目建设影响最大,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建设前期的设计阶段是工作的重点。择优选择设计单位,优化提升设计质量,设计方案的选择,要正确处理技术与经济的关系,通过技术对比、经济分析、效果评价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技术质量。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技术职责,认真审查文件初稿,确保设计的严谨性。
3、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危房改造质量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严格督查抓落实的工作机制。①根据各地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适当控制面积,引导帮助群众建造减灾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和安全舒适的房屋;②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对工程建设的每一个环节进行跟踪检查,要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协议,明确施工内容、工程质量、建设时间、安全责任等;⑧及时组织力量对竣工的房屋进行逐项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限期解决,确保不留任何安全隐患,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④实行严格的建房责任制、验收责任制及验房备案制度,严防建房材料以次充好、施工中偷工减料和建房质量不达标等问题。
4、规范审核程序和档案信息化管理
4.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审核程序
在当前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中,需要将改造的重点放在五保房、低保房、特困户及重点优抚对象上,针对这些人员中的无房户及严重危房户口进行改造和新建。严格审核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来确定危房改造的对象。同时还要将危房户进行分类,根据自建能力划分为三个档次,即无自建能力、自建能力差和有自建能力,分类进行救助,针对不同档次给予不同款额的补贴。
4.2 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的档案管理制度
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推进过程中,需要为农村危房改造户建立纸质档案,批准一户即建档一户,确保将危房改造农户的相关资料收集齐全。在建立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的同时,还要对档案进行信息化录入,将危房改造农户数据动态录入,这样能够快速查询到危房改造农户的相关信息,而且实现数据的实时汇总和动态分析,进一步对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进展进行掌握,并为相关政策和措施的制定提供科学的依据。
5、着重做好几个关键部分的质量安全改造
5.1 危房墙、顶面
危房装修的重点要放在装饰材料上。其中以墙面的涂料为典型,危房的墙顶面基层经过长年使用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开裂、粉化、生霉等现象,这些现象如解决不当,会使后刷的涂料也出现颜色不均、表面粗糙和起皮的不良后果。这就要求对墙顶面等基层进行先期的预处理。在修补后要刷一道底漆予以覆盖,一来使基层牢固,二来可以防止今后基层因泛碱性和受潮而出现变化,然后用按比例稀释的乳胶漆进行饰面。在施工中应注意现场空气的洁净,做好防尘保护,工具上要保证没有杂物。
5.2 水、暖、电项目
危房中的水、暖、电的改造是电子学见的装修项目,而这些项目也是最容易被忽略而且最容易出问题的。危房的地面防水、水路及暖气管线往往有许多不合理的布局,相应的改造工程量就很大。如在装修卫生间前要先堵住地漏,放5cm左右的水,进行淋水试验,如果漏水,必须重新做防水;原有水路及暖气管线要检查是否锈蚀、老化,对不合格的管路在施工中要进行更换。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如果要应运原房中暖气的位置,必须要经过当地小区的牧业管理部门或房管所的同意。这里要有一个标准,在所有的水暖改造完成后,要做到管路合理、连接紧密、无跑冒滴漏、无违章拆移。而且在施工中和施工后不能留下死角,要便于日后的维修。
四、结语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得民心、顺民意的德政工程。施工中要提高施工管理意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顺利完成工程的每一个环节,保证工程安全。
参考文献
危房改造方案范文6
关键词:锅炉 故障检测 维修 改造
中图分类号:TM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9(b)-0090-01
锅炉作为燃烧、汽水、烟风等等系统的组合体,起结构式很复杂的,系统层次也比较多[1]。各个子系统又能够继续的细分,由多个部件和子系统构成。子系统也并非毫无关联,所以在进行生产工作的时候,由于一个子系统的问题会引起连锁反应,单只其他的子系统收到影响,出现功能障碍和故障,最终整改系统都进入故障状态。原发性故障的发展是从量变到质变的积累过程。锅炉的使用会有消耗,而一般的锅炉都是比较耐用的,所以即便有故障,也不是很难处理的,起维修和改造比较容易。
1 锅炉常见的故障及维修方案
1.1 锅炉的常见故障
1.1.1 机械故障
机械故障一般表现在机械零件的失效,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引起的,如,残余变形、零件整体的断裂、表面破坏和在正常工作的条件下破坏而导致的。发生以上故障的不仅与时间成正比,还会影响到使用年限。在进入初寒期时,机械故障的发生频率反而和时间是成反比的,在供热初期时机械故障发生的频率越高,相反,在锅炉运行一段时间后,机械故障的频率反而降低了,最后呈平稳状态。而一般在供热的末期,发生机械故障的频率会再次升高,但这时主要和设备管理者有关,只要管理者加强管理,思想上不松懈即可[2]。
1.1.2 振动故障
振动故障主要是由于机械振动而引起机械零件的失效,是一种特殊形式的零件失效。导致较大振动并以至于造成破坏主要是由于设备的安装精度不高或者严重超出技术的允许限额,比如基础材料的松散、地脚的螺栓不正或者固定不牢或者电机和被拖动的设备定心不正等等。因此,针对此类故障,要在机电设备的安装、维修和保养等方面加以重视。
1.1.3 锅炉设备自身缺陷
锅炉是个整体的系统,锅炉的故障受到其与生俱来的缺陷影响。像是锅炉的气密性问题会引起火床燃烧异常,煤因此无法完全的燃烧,产生的炉渣也比较多。对于锅炉而言,面临着烧坏以及排渣机堵塞的风险。因此,我们在对锅炉故障进行预防的时候,应该要着眼于整体,从整个系统来进行考虑,维修的时候,除了要求满足技术要求,符合标准之外,也应该顾忌整体系统。
1.2 锅炉设备的维修技术
1.2.1 检查
为了避免锅炉故障由小变大,需要对其进行定期的维护检修,对故障及时的处理,这是最主要的。检测要求对锅炉的烟、气、水等等的腐蚀情况进行了解,对锅炉温度的改变进行掌握,这样才能够估算出锅炉受到的损害情况,以此为前提才能够让锅炉的使用更加安全可靠,定期检测主要是对锅炉的腐蚀情况、附件的损耗、仪表精确度、部件的形变等等内容进行确定[3]。
1.2.2 超水压试验
超水压试验是一种典型的检查锅炉安全状况的方式。当锅炉出现下列的情况时,就要进行超水压试验:锅炉已连续的使用了多年(一般是6年或以上),锅炉移装或者经过了改装:锅炉受压的部件进行过更新或者挖补;经过了较大电焊修理;锅炉已经停运了一年以上;水管锅炉水冷壁管或沸水管更换的总数已经超过一半或以上。
1.2.3 锅炉保养
锅炉的保养有两种,一种是干式的,一种是湿式的,两种保养方式的首要前提都是讲锅炉清洁后进行。湿式的保养方式比较适合短期停炉。往锅炉中放入火碱、纯碱等物质,能够帮助建立一个碱性的保护层。干式保养需要先用微火进行锅炉的干燥处理,然后将干燥剂放进锅炉,关闭阀门阻断空气的进入,让锅炉完全的干燥,防止受潮导致锈蚀[4]。
1.2.4 平时的维护
锅炉的使用会造成锅炉的消耗,平时的维护能够减少锅炉收到的损耗,定期的使用燃料来进行过滤,保证每月都能够清理一次,这样就可以降低锅炉受到的损耗。锅炉的使用时会有水在其中循环,水会引起水垢和杂质,所以定期的进行排污也是非常重要的,每周要至少一次排污。
每周进行排气,可以减少锅炉的压力,让锅炉的系统更加稳定。锅炉水系统的含气量也是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其进行排气,可以有效的预防气堵的情况。设备如果需要暂时闲置不使用,应该要积极的采取措施来阻断空气的流通,保持干燥,在冬季停炉的时候,应该将水排空,以免水冻结。
2 锅炉常见的改造方案
锅炉改造看似简单,实际上的内容比较多,学科比较杂,除了锅炉技术外,还有物理的热学、燃烧理论、流体力学、工程力学、机械学等等多项技术,因此在对其进行改造的时候,需要谨慎的考虑,要能够提升锅炉的性能,保证锅炉的安全性,且能够满足环保的要求[5]。
根据实际的改造情况,我们将其分为四个阶级:第一,低档次改造是由电磁阀或单板机的方式进行流量、压力及温度等的控制;第二,中档次的改造由单板机转向模块化发展,由荧光屏进行锅炉的水位和蒸汽压力及流量、温度等的控制;第三,高档次的改造除去控制以上参数之外,还要对煤量和风量及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的含量等进行显示,用电脑掌握控制工业锅炉使其安全经济的运行;第四,最高档次的改造要进行全自动的控制,对电站锅炉来说,除去要控制锅炉各机组的参数外,又要控制锅炉汽轮机的发电机组参数和输变电参数。由电脑系统指导锅炉机组和发电机组的安全运行。
3 结语
锅炉由多个子系统构成,涉及燃烧燃烧、汽水及烟风等问题,所以非常的复杂,但是其常见故障的处理还是比较简单的,所以维护和维修工作不复杂。不过锅炉的故障存在延时性,不会立刻表现出来,这就需要在起发展的过程中进行检查,寻找故障,积极的预防故障,需要考虑的问题和因素也是比较多的。该文就锅炉系统的常见故障和维修进行了分析,希望能够为锅炉的维修和改造带来一些帮助。
参考文献
[1] 陈学俊,陈听宽.锅炉原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1984:26-28
[2] 陈丽梅,陈广瑜.陈旧工业锅炉更新节能改造[J].锅炉制造,2008(2):33-36.
[3] 林宗虎,徐通模.实用锅炉手册[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3:157-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