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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宣传进社区总结范文1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以服务社区居民,规范社区管理,参与社区服务和保障社区稳定为宗旨,以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切入点,提高社区居民法律素质为核心,促进社区居民自治、民主管理,促进全民学法用法。
二、目标任务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广大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纠纷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法律进社区活动的主题是提高社区居民法律素质,推进社区依法治理。
法律进社区活动的工作目标:
(一)社区设置法制宣传栏。将与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定期载入专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利用通俗易懂的漫画“说”法。
(二)定期组织居民小组长进行法制教育培训,通过会议与培训相结合、专题会议讨论等方式展开宣传,提高政策水平和法治实践水平。
(三)建立一套居民学法的制度。认真制定学习的内容、计划、活动安排,针对社区居民不同层次和不同特点,有计划分层次的组织居民学习。
(四)建立社区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在社区居民中组织普法骨干力量,组成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工作。
(五)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节假日和寒暑假,开设青少年法制讲座,保证青青少年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使其成为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三、工作要求
为加强法律进社区活动工作的领导,县民政局成立“法律进社区活动”指导组。指导全县社区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一)各乡镇、社区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社区要落实人员,成立法律进社区工作领导机构,确保工作开展。
知识宣传进社区总结范文2
一、宣传教育,强化社区妇女维权意识
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辖区依法维权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
按照区司法局年度普法暨依法治理的要求,司法所以生动活泼、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等方式,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宣传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内容有《劳动法》、《婚姻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同时利用法制宣传栏及法律服务平台进行大力度的法制宣传活动。另外,利用“法律进社区”的工作,积极开展法律知识进社区“为间进社区、进我家”等活动。
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法律知识走进家庭、学校、工厂、机关,让家庭成为自觉抵制“黄赌毒邪”的第一道防线;引导妇女学法、守法、用法,提高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近年来共进行法制宣传教育30场,分发婚姻类、民法类、继承各类宣传资料3000多份,受教育人数达6万多人次。
二、抓住机遇,创建社区妇女维权站
2002年,办事处成立妇女维权站,由妇联、综治、司法、警务人员组成,辖区有9个社区都成立了“维权调委会”,把妇女维权纳入社区警务工作,实现妇联组织与公安部门的优势互朴,组建妇女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开展妇女维权活动,使妇联社会化,维权工作在社区中得到有效拓展。
三、强化服务,拓展妇女工作机制
为了充分给妇女提供合法权益,使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乌兰察布东路建立了五大服务网络即咨询投诉、司法保护、普法宣传帮教、社会救助、监督机制。
咨询投诉
司法保护集公检法司、妇联利用桥华法律服务平台进行法律帮助。
普法宣传帮教利用各科室、法律进社区、19个社区维权调解委员会进行宣传,帮教活动。
社会救助利用法律援助机构对妇女儿童进行援助活动。
知识宣传进社区总结范文3
一、理清法律进社区的概念
1、对法律进社区的概念分析。笔者认为,法律进社区活动的概念应当是:凡属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中介组织实施、作用于社区的管理、服务、援助、宣传教育等活动,都属于法律进社区的范畴。如社区居民民利的行使涉及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等;社区治安涉及的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社区服务、保障涉及的卫生保健、计划生育、困难户和低保对象、失业人群等;社区建设涉及的小区规划、出新、物业管理、消防、排污、绿化、美化等;涉及相邻关系中的阳光权、噪音污染、油烟污染以及违章建筑、装潢等;涉及到邻里关系、家庭关系、外来人口问题等等。这些都是社区建设中涉及法律的问题,都可能产生侵权和纠纷,也都需要通过社区建设、管理以及法制宣传教育、社区依法治理、法律服务来解决。法律进社区的特点应当为:(1)属于社会公共事务;(2)属于法律事务;(3)属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中介组织提供并作用于社区的;(4)属于社区(包括居民自治组织、居民群众、居民法人)所涉及事务对法律有需求的。
2、司法行政进社区不等于法律进社区。目前,司法行政行机关行文指出所要开展的法律进社区活动,都是从司法行政所承担的职能来要求的,如开展社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向社区延伸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社区法律志愿者活动,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等。从性质上讲,这些只能属于法律服务进社区,应是法律进社区活动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法律进社区概念中的子概念,而不是整体意义上的法律进社区。
3、从组织运作上讲,党政机关各个部门、各社会团体、中介组织都在依照各自的职能,各自的社会定位,在不同程度上实施着法律进社区活动,如公安机关设立的社区警务室、社区辅警,组织的社区联防队、义务巡逻队等。司法行政机关也是其中的一个组织实施者,不同的是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的项目较多,群众需要量较大。但司法行政机关只能组织本系统人员,也就是司法行政机关干部、所属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对其他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司法行政机关只能作为社区资源来协调,动员和鼓励他们参与到法律进社区活动中来。对其他部门在社区实施的管理、服务活动,司法行政机关也只能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而不能越俎代庖或指手画脚。因此,法律进社区作为一项整体活动,不可能只通过一个部门的操作而达到整体实现。
二、认识司法行政组织实施法律进社区的性质和目的
司法行政组织实施的法律进社区活动是基于司法行政的职能要求,以司法行政作为法律服务的主要供给方,并组织政府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团体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种涉及社区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是社区建设、社区服务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在这项活动中,司法行政机关既是组织者,也是实施者,同时也是服务的提供者,有别于政府其他部门,其他社会团体、组织出于自身职能和利益需要所开展的法律服务活动。
司法行政机关实施法律进社区活动的目的,一是使社区居民、居民法人得到便捷、优质、有效的法律服务,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地区的社区建设和社会稳定;二是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依法行使民利,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三是促进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在社区落实。司法行政机关的主要职能如人民调解、两劳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教育,以及律师、公证、法律服务等,都是面向基层、面向社会的服务工作,都属于法律进社区活动的范畴,都是社区服务的资源。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正是落实司法行政职能有力的助推器。
三、司法行政实施法律进社区应考虑的几个原则
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是党和国家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司法行政机关在组织实施这项工程中,应注意一些原则的把握,以保证活动的健康发展。
1、加强协调、理顺关系的原则。法律进社区不仅是一项活动,更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服务,是为社区居民和居民法人提供涉及法律事务上的方便和帮助,是社区建设、社区服务的应有之义和重要内容。法律进社区不应当也不可能由司法行政机关一家单独实施,只有和社区建设、社区服务的其他方面有机结合,法律进社区活动才能取得综合性效果。当前推动和实施社区建设的主体有政府及以民政部门为主的政府各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居民自治组织、社会中介组织、社会团体、社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居民群众。司法行政机关推动法律进社区必须搞好协调,一是争取区委、区政府对法律进社区活动的支持和关注,将法律进社区纳入区委、区政府推动社区建设的整体框架,统一布置、统一组织实施;二是与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搞好协调、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融法律进社区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区治安与稳定、社会保障、社区环境、社区文化和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之中;三是与街道工委、办事处搞好协调,争取其对司法所工作的支持。在城区,司法所实际是处于司法行政和街道的双重领导之下,而且日常工作由街道直接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只有主动加强和街道的沟通与协调,听取街道对实施法律进社区的意见,争取他们解决司法所工作上遇到的困难,支持司法所开展法律进社区各项活动。这是保证司法所全面完成司法行政任务,不被其他任务取代,不脱离街道整体工作的重要环节。
2、整体把握,立足于职能发挥的原则。司法行政实施的法律进社区活动是司法行政职能在社区的整体落实,不单单是搞一些简单的法律咨询服务,而是将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作为一项整体的项目,服务于社区。因此,司法行政机关应从职能发挥的角度,整体勾画法律进社区的方案和途径,从宏观上把握法律进社区与其他社区服务的配套衔接,保证这项活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同时,要特别注重街道司法所在法律进社区活动中作用发挥,因为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的派出机构,承担了司法行政职能在基层落实的任务,其工作范围和对象也正是社区内的居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可以说,司法所的全部职能作用发挥,都属于法律进社区的范畴。司法行政机关在推动法律进社区活动中,应首先关注对司法所的指导、督促和服务,协调解决司法所在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努力保证司法所职能作用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为法律进社区活动奠定坚实的组织和机构保障。
3、求真务实,便民利民的原则。在当前改革大潮下,社会关系、人们的生活方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小型化和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日益明显,加上新型小区、高层小区的出现,人们的生活环境发生了变化,一些随着改革而出现的新型社会矛盾,给社区居民带来了更多的涉法问题,如劳动、医疗、保险、住房、养老、托幼、家政、消费、物业管理等方面,客观上对包括法律服务在内的社会化服务有了更高更广泛的需求;一些特殊群体,如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下岗职工对涉及法律方面的服务和援助也更为迫切。同时,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法律对社会事务的调整作用日益明显,也为法律服务拓展了空间。法律进社区活动正是适应了改革的需要,适应了人民群众是需要而开展的,具有很强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以此为契机,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来看待法律进社区活动,转变作风,重心下沉,真正为社区群众办实事,做到难有所帮、贫有所助,形成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有保障的法律服务机制,赢得群众的欢迎和支持。
四、拓展法律进社区的途径
作为社区建设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的法律进社区活动,其内容与社区建设的各个方面密切相关,其实现途径也必然要与社区建设的各个方面密切结合,才能有效实现法律进社区。笔者认为,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搞好结合:
一是法律进社区活动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相结合。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目标,并明确提出:“政治文明的核心是把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结合”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当前广泛开展的社区建设,其核心就是社区居民的民主自治。法律进社区应当结合社区依法治理的推进,在法制宣传内容中加大公民民主政治权利的宣传力度,引导社区居民依法参政、议政,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权利,并为社区居民民利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二是法律进社区活动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公民道德建设活动相结合。前文所述法律进社区活动的目的之一是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公民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能力。而这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的目标是一致的,是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之一。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的全民普法教育活动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公民道德建设在内容上应相互包容,在组织运作上应与党委宣传部门、街道、社区自治组织共同实施,在方法形式上应丰富多彩,在宣传阵地上可共同利用,在骨干队伍上相互支持。特别是结合社区居民身边发生的事,可以借用社区学校、夜校、讲座、宣传栏、座谈、讨论、法制文艺、漫画、演讲、征文等阵地和形式将精神文明、公民道德和法律知识结合起来进行宣传教育,将更能够为居民所接受,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与社会稳定、社会治安工作相结合。司法行政机关履行的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两劳人员安置帮等职能,本身就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工作。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就是要更深入地落实这些职能,加强群众性的人民调解组织、法律援助队伍,安置帮教队伍建设,加大对社区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力度,并结合社区创安工作,与社区内的义务巡逻队、联防队、社区辅警队伍的作用发挥结合起来,共同维护社区的安宁与祥和。
四是与社区服务相结合。社区法律服务是社区服务的组成部分,是要义,没有法律服务的社区服务将是不完整的服务。而社区服务能否真正为社区居民群众切身利益服务,不损害群众的利益,则需要依法规范。社区服务中的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物业、保险、家政、养老、助残、助困等各项服务都都是与法律有关的服务内容,也都是法律服务要涉及的内容。司法行政机关应与提供这些社区服务的单位、组织、团体及中介机构结合,针对社区服务的具体内容开展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协助解决社区服务中有关法律问题,促使社区服务更加规范,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的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环境改善的要求,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五、司法行政实施法律进社区应掌握的几个环节
一是动员社会广泛参与。法律进社区不单单是司法行政进社区,也不单是由司法行政独自操作能够完成的。司法行政机关在提供职能服务的同时,必须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并以司法行政机关所管理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人员为骨干力量,积极整合社区内的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居民自治组织、社会中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团体、居民群众中的资源,组建具有一定规模的志愿者队伍和宣传、服务阵地,通过这些队伍和阵地的作用发挥来具体实施法律进社区的工作。
二是加强指导。司法行政机关作为这项活动的指导部门,应以对人民群众负责和服务改革的态度,积极推动这项活动的开展。加强对司法所、志愿者队伍的指导、服务、评比和奖励,鼓励街道、社区居委会和参与法律进社区的单位、团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抓好试点,并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以保证活动取得阶段性效果。版权所有
知识宣传进社区总结范文4
10月14日是2016年世界标准日。2016年世界标准日的主题是:标准建立信任。根据国标委办(2016)77号《关于开展2016年世界标准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省局专门发文全省各州(地、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真组织开展2012年世界标准日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在社会上反响热烈,群众认知度高,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活动总结报告如下:
一是我局以青质监标[2016]144号文件通知要求各州(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有关新闻单位和企业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好本地区的宣传活动。各地区及标准化协会行动迅速,响应积极,纷纷组织人员制作宣传资料、宣传展板,悬挂横幅,设置标准宣传咨询台,举办标准化知识培训班,走进社区宣传日常用标准等活动,大力开展宣传世界标准日活动,活动主题突出,成效明显。
二是结合我省“标准进社区,服务促和谐”系列活动的开展,10月16日,我局组织举办了《社区服务指南》系列国家标准宣贯班,对西宁辖区的54个社区的80余名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宣贯会上,省质监局工作人员就《社区服务指南》国家标准(GB/T20647)的具体内容,包括:环境管理、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服务、法律服务、青少年服务、社区扶助服务、家政服务、物业服务等为西宁市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系统讲解和培训,同时还就社区服务基本原则、社区组织、制度建设、服务资源、评价方法以及如何建立社区标准和服务体系进行了指导。
三是为贯彻落实“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各项工作部署,全面开展送法进企业和《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活动。10月16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深入我省酒类生产龙头企业青海互助青稞酒有限公司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贯活动,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的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
四是围绕青海省特色优势资源,组织海西地区的青海碱业、昆仑碱业、青海中航资源有限公司、青海金瑞矿业、海西化工建材有限公司等高耗能企业在海西州召开节能减排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企业的责任和义务,鼓励企业积极用标准促进节能减排,为社会健康和谐发展做贡献。
五是世界标准日宣传活动的开展,结合全国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标准在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着重宣传了标准化工作在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社会应急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标准在人民日常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标准对整个环境的影响。提高了全民的标准化意识。省质监局和省建设厅就节能减排等方面组织有关单位制定《户外太阳能光伏电源照明系统技术要求》、《民用建筑工程太阳能应用规划设计技术规范》等地方标准,促进节能降耗,扩大了标准化工作的社会影响,推动了我省标准化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知识宣传进社区总结范文5
关键词:中医;社区;影响因素;对策
1中医进社区的影响因素
1.1中医力量后劲不足:许多中医院校,在向西医与中西医结合方向发展,对中医学生的培养越来越 少;现代中医人才培养模式注重的是填鸭式理论学习, 缺乏临床实践经验指导,这种培养模式与中医是种非常私人化的经验医学实际相背离[1];现有中医人员多为中老年医师,后继乏人;社区中医人员因工作苦而报酬低,流失严重,使得中医阵营越发萎缩[2]。
1.2中医理论深奥抽象,缺乏完善的科学评审体系:中医理论博大精深,难以像西医那样形成形象化思维,对其作用机理的阐释也难以像西医那样“形象、科学”。中医实验研究也难以简单地盲目套用现代统计学评价体系进行评估,所以在现代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 中医常被认为不科学, 其发展前景受到质疑。还有人用现代科学思维来理解中医药学的理论和技术,导致对中医理解简单化、片面化,严重影响了中医的发展。
1.3中医药学得到社会理解与认同不够:在现代科技全球化大环境下,传统中医药文化传承弱化, 现代医学对疾病预防和救治水平不断提高, 中医药原有的一些优势领域受到严峻挑战,又由于对中医药知识正面宣传和普及不够,而诸如“中医不科学”、“取消中医药”的负面宣传却一度甚嚣尘上,导致人们对中医药学理解与认同度降低[1]。影响了中医进社区的步伐。
1.4中药产业发展滞后:与中医发展相比,中药产业发展滞后,中药产品在市场上缺乏竞争力。中药培植与研发基地缺乏,中药资源总量不足,利用不充分,对中药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研究欠缺。名厂、名店、名药缺乏,满足不了社区居民需要。出口的中药植物提取物只是原料形式中间产品,没有终端产品。
1.5中药房没有与中医同步走进社区医疗机构:一些社区点甚至中医示范点,虽然引进了中医科室,但是却没有自己的中药房。病人拿到处方后,要到医院外药店去配药,这一方面给病人带来看病与抓药分家的不便,另一方面,也给病人带来一定风险:药物质量难以保证,同时,难以避免因理解差异而导致外面药店错配药物现象。另外,因为医院与外面药店信息不相通,还可能出现一个药方,要到几家药店去调配,甚至出现某些中药市场缺货问题。为了避免这些麻烦,有时病人宁愿多花钱而选择西医西药,从而影响了居民对中医的选择。
1.6医院运行机制与医疗服务的公益性质不相称:医疗市场不规范,医院运行机制与医疗服务的公益性质不相称,导致医疗机构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因短期的经济效益,而拒绝疗效显著而收费低廉的中医适宜技术。
1.7政策支持不力:中医药管理部门对试点还存在被动、畏难情绪,抱有观望态度;部分地区政府、卫生部门领导思想观念的转变跟不上大卫生观要求,对中医药进社区服务的必要性理解不够全面,宣传不力,政策保障和体现政府行为不够全面、持续[3,4]。虽然不少地方已经将中医药纳入医保范围,但是却有种种限制。
1.8居民对中医药需求不足:居民对中医药需求减少,一方面是因为正面宣传不到位,居民对中医药认识不足,还缺乏信任度。另一方面是因为目前医学界一些学者大肆宣扬的中医不科学,是伪科学,应该取消等言论的负面影响,导致居民对中医药产生偏见和排斥心理。
2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作用的对策
2.1采取多种方式将中医药引进社区:(1)中医院延伸办社区医疗机构,并选派技术过硬的中医师定期前往巡诊。(2)大的中医院建立由名中医领衔的专家工作室,与社区医疗机构结对子,签订“名中医进社区”协议,定期到社区巡诊。(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引进名中医到社区坐堂,并定期到基层巡诊。通过上述种种方式,让名老中医进社区轮流坐诊,使居民在家门口也能享受到专家服务。(4)开展 “专家课堂”活动,请专家定期到社区讲课,传授养生保健之道,发挥中医药知识在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5)根据中医理论,随着季节的变换,制做四季养生宣传栏、健康教育处方,定期举行宣传义诊活动,手把手教居民如何煎药、合理配餐,不断提高居民健康行为[5]。
2.2加速社区中医药人才培养与引进:要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首先,必须重视适合于社区的中医药学生的培养。(1)优化课程结构:因地制宜,按需设课。(2)改革现有的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方法,体现特色,保证教学质量。注重临床与实践,抓好传帮带工作。针对针灸等实践性很强的专业,通过示范指导来加强学生对操作技能的准确把握。其次,要加大对社区中医药人才引进,并通过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各种激励机制留住人才。
2.3政策倾斜,改革社区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加大中医药在医保中报销比例,缩小限制范围。各级政府还应加大对中医进社区资金支持力度,使一些看似不挣钱的中医适宜技术能被利用起来,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规范中医医疗服务市场, 制定、完善中医药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改革社区医疗机构运行机制,使其与医疗服务的公益性质协调发展;使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体现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特色与发展前景[6]。
知识宣传进社区总结范文6
一、主要内容
抓好宣传活动“五大板块”:打造《在线》区应急管理网页、建立社区应急知识宣传栏、编印发放应急书籍、组织应急知识“四进”(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开展主题宣传日活动。通过努力,全面普及应急知识,不断提升社会公众“两个意识”(防灾、减灾)和“两种能力”(自救、互救),实现全社会科学、理智、从容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损失的目标。
二、总体安排
(一)准备阶段(4月26日—5月9日)
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的任务以及宣传重点和方式方法,做好宣传发动,营造活动氛围。各街道办事处、各责任部门参照制定各自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5月10日—11月10日)
各街道办事处、各责任部门按照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应急知识普及年”各项活动,落实工作措施,并将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工作经验等情况分别于6月30日和9月30日两次报区应急办。区应急办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全面掌握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总结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
各街道办事处、各责任单位总结归纳本辖区、本系统应急知识普及年活动开展情况,将总结材料、音频视频资料报区应急办,工作情况纳入应急管理日常监控考核。
三、执行方案
(一)打造《在线》应急管理网页。紧紧围绕我区应急管理工作特点,学习借鉴市、广东省应急管理网站等先进网站经验,更新改版区应急管理网页。进一步扩充网页内容,加强更新维护,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网页知名度,全力打造突发事件信息平台和公众服务平台,确保网页建设市内领先。
(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区计算机中心、区应急成员相关部门)
(二)建立社区应急知识宣传栏。在每个社区宣传栏设立应急知识专栏,每月更新一次宣传内容,大力宣传各类应急知识。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三)编印发放应急书籍。加印《公众应急知识手册》1万册,通过应急管理网络,免费向市民发放。
(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各街道办事处)
(四)组织应急知识“四进”活动。组织应急知识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采用发放宣传材料、进行应急知识培训、开展专题讲座、组织应急演练等形式,分层次分类别,广泛进行应急知识宣传。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应急成员部门)
(五)开展主题宣传日活动。利用“5•12”防灾减灾日、“11•1”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纪念日、“11•9”全国消防日、世界急救日(9月份的第二个周六)、全国安全生产月(6月份)等主题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公共安全和应急知识。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各应急成员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参与。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知识普及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单位宣传方案,分类分步组织实施。要广泛发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参与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将日常宣传与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宣传普及工作结合起来,使宣传普及工作群众化、大众化,扩大普及效果。
(二)配合新闻媒体,主动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公安、消防、卫生等与市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要根据形势发展及时提供素材,主动接受采访,积极做好应急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同时,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方式,利用多种媒体形式,细分受众层次,尽可能使用通俗语言,简明扼要,多题材、多角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报道,将应急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延伸进企业、学校、社区和家庭,确保取得实效。
(三)提供经费保障,确保顺利实施。各街道、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知识普及年”各项工作部署,优先保障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所需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