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个人工作计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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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个人工作计划范文1

单项施工合同范文一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班组长 (简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工程项目的管理,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生产健康发展,明确双方各方面的责任,本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发包内容: 工程的模板安装及拆除工程的全部施工。

二、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包括:钉子、铁线)。

三、承包单价:按建筑面积 元/平方米,以图纸建筑面积为准进行

施工图纸建筑面积:

四、组织领导: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个人素质,所有工种均持证上岗。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确保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3、乙方必须制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等工作。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和管理。

2)负责做好乙方入场的安全教育工作及该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的讲解工作;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不得违章指挥,强行指挥,及时排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4)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2、乙方责任:

1)以钢模、钢管支撑为主组成模板体,局部部位配置木模、木支撑。

2)所有现浇混凝土模板的配制组合安装、拆除、清理,并按指定地点分规格堆码整齐。

3)所有现浇混凝土的模板安装完成后,清理打扫干净并移交给钢筋工绑扎钢筋。模板支撑下的混凝土板面层清理打扫干净移交给混凝土工浇筑混凝土时清理漏浆及洒落的混凝土。

4)所有现浇混凝土的模板拆模后,混凝土面清理打扫干净并移交给施工人员放线、弹线、抄平。模板支撑下的混凝土板面层拆除模板后清理打扫干净移交给砖工砌砖(如果是砖混结构的移交给抹灰工抹灰)。

5)乙方负责人必须参加配合施工人员放支模需要的放线、弹线、抄平等的施工放线工作;

6)乙方负责人必须参加由监理、质检、建设方及施工单位共同进行的隐

7)所有模板、支撑安装必须安全、稳固、牢靠符合现行施工规范规定。

8)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遵守和服从业主、监理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所承担施工的分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合格要求。如因乙方自己管理、控制、监督、操作、配合不到位而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有参加工程建设的人员在施工中要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顶撞建设、监理、质检和甲方的现场管理人员。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100元的罚款。

9)强化本施工队伍(班组)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执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规范,不乱拉乱搭电路管线,规范使用插头及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它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10)乙方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项目部,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11)乙方进场工人必须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严格按国家劳动法规用工,新工人上工地要先进行安全教育,在老工人的带领下作业。如发现使用童工和残肢等不合格工人罚款1000.00元并立即清除现场。严格按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正常作业,上班时不戴安全帽一次罚5元,第二次罚10元以此类推,组长则按两倍罚款,穿拖鞋者罚款20元,酗酒后上班者罚款200元,经过多次违反者及严重违反者清除工地。

12)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工作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程进度计划表)中的模板安装、拆除工作任务,绝对服从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必

13)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14)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高空作业使用安全带,不得任意乱拉乱接临时施工用电,非专业人员不得开启动力、照明配电箱。

15)乙方所有参加工程建设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不准打架斗殴、不准进行偷盗,如有违反将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打架斗殴的罚款¥1000元;进行偷盗的处以盗窃财物10--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对乙方负责人按每发生一件盗窃或打架斗殴事件处以¥1000元罚款的连带责任处罚。

16)乙方工作人员严禁将小孩、亲朋好友带入施工现场,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将由乙方全部承担。

17)乙方不得将依据本合同(协议)取得的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任务。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合同(协议),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3%的违约金。

18)若乙方违反本合同(协议)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未达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合同(协议)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当方解除本合同(协议)并要求乙方退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六、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业主、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 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

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七、安全事故处理:

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内如疾病、酗酒、打架斗殴、违反劳动纪律、不听指挥等造成的伤亡不属于工伤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法律责任。工伤认定根据国务院令第375号文件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进行。

1、工伤事故: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及时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治疗,医疗费暂时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垫付,待将伤者医好后,再行处理。医疗费在1000元以内(含1000元),由乙方自行承担;医疗费超过1000元的,由甲方、乙方、伤者三方按4:3:3共同承担。

2、死亡事故:死亡事故参照有关文件精神解决。

八、工期:

按项目部工程进度要求的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施工的分项工程,如拖延工期,每延期一天,按总价的 5‰或 10000 元向甲方支付罚金。

九、付款方式:

甲方按当月的工程进度的 70 %预付给乙方作为工资,所承包的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甲方付到总承包价的 80 %,剩余的 20 %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结算)一次付清。

十、奖励办法:

乙方在施工中,对质量、安全认真负责且完成的都较好,又没有发生安

十一、甲方对本合同(协议)上述条款具有解释权。

十三、本合同(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合同(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的分项工程完毕并要受合格后自行失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商议,补充合同(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项施工合同范文二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第二条 承包内容

甲方根据施工需要,依照业主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编号,将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桥梁通道、防护工程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承给乙方施工。乙方按照施工图所规定的内容,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上述全部工程施工任务。

第三条 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价款为:340000元(大写:叁拾肆万元),甲方包括:税金、原材料试验费、测桩费、交工验收、竣工资料整理。乙方包括:人工、材料、机械、测量。

第四条 承包方式

包总价款、包质量、包安全生产。

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

机械和施工人员进场后一次性把工程的总价款支付给莎车县交通局,进场后首付 元(包括材料费、钻桩费),由莎车县交通局按照工程进度分批支付给乙方,完工后全部结清,无质保金。

第六条 安全生产

乙方必须认真制定和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指派为现场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接受监理的监督。

2、协议签订后日内组织人员和设备进场。

3、全面负责组织本协议规程内容的实施,不得无故拒绝甲方派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 何一方不经对方同意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各执一份,呈报交通局一份。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单项工程完工、工程价款结清后, 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担保单位: 莎车县交通局

担保方代表(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单项施工合同范文三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德龙烟铁路德大段浆砌片石工程 工程地点:山东德州市

2、分包范围:DK2+570-DK3+250路肩以下截、排水槽、拱形骨架护坡等浆砌片石工程

3、甲方负责施工前一切准备工作;基础挖土。

4、乙方负责挂线找平;选修片石及破石;清挖地槽(10cm左右),铺浆;安砌片石及填缝找平、按泄水孔;截排水槽混凝土预制块安装;水沟预制板安装;完毕后清理场地等工作。

5、本次合同数量为暂计数量,甲方有权根据甲方工程进展、设计施工图纸的实际数量及乙方的施工能力,对合同数量进行任意调减或增。

6、乙方在施工中使用的工具由乙方负责。

7、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工作人员及务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所有乙方进场人员。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有责任采取必要地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8、本工程大宗料由甲方负责组织或采购。施工中必须按规范施工,如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无偿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9、乙方必须按照现场标准化作业。

甲方:

交通局个人工作计划范文2

(一)目的

为做好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恢复灾后农业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损失,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保障人生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防为主,防抗结合。树立农业灾害可持续治理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和加强农业重大灾害的预警机制,健全测、报、防、救信息网络,做到早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有效控制。

2、快速灵活,经济效能。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在灾后第一时间,快速、准确传递灾害发生地区、发生程度、损失情况等信息,为政府及时实施救助提供依据。同时,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合理整合资源,降低减灾救灾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

3、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县农业救灾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救助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责任分工认真负责,密切配合,确保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甘泉县范围内发生突发性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复产。

自然灾害发生区涉及防旱、防风、防汛的,按照甘泉县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甘泉县重大沙尘暴灾害预警应急预案》规定执行,涉及重大动物疫情的按照《甘泉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县上成立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农业局、水利局、国土局、财政局、经济发展局、粮食局、气象局、民政局、公安局、卫生局、交通局、县委宣传部、物价局、供电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部署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复产;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指导灾区农业结构调整,开展防灾减灾技术示范;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参与救灾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种子、化肥、农机、农药等救灾物资的储备、调剂和管理。视察灾情,负责组派农业抗灾救灾工作组、专家组等赴灾区开展工作。

(三)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根据县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开展日常工作:

1、组织研究提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筹备领导小组办公会议。

2、密切与气象、水利、“三防”等有关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和综合协调指挥部门的联系,及时收集、反映与农业有关的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信息。根据灾情请示领导小组,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3、在自然灾害多发时期,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动态。

4、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业抗灾救灾的工作。

5、及时了解和督导各乡镇的农业防灾减灾工作。

6、负责处理其它日常工作。

(四)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农业局: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复产;指导灾区农业结构调整,开展防灾减灾技术示范;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分配意见,参与资金管理工作。

水利局:承担县“三防”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县“三防”及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在抗御特大洪水期间对水库实施联合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国土局:提出耕地保护措施,指导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工作。

财政局:负责落实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预算安排、组织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对救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并落实灾害发生区政府救济及社会或个人救助资金物资等。

经济发展局、粮食局:安排重大农业抗灾救灾基建项目;根据县政府的指令启动《甘泉县粮食供应和安全应急预案》。

气象局:负责天气预报、警报,为防灾抗灾救灾提供服务;组织对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鉴定工作;干旱严重时,气象部门在甘泉县人工增雨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适时实施人工增雨。

公安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交通秩序,确保救灾物资运输畅通。

县委宣传部:会同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好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物价局:负责农资价格监管工作;平抑市场价格;依法查处哄抬种子、化肥、农药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供电局:负责对损坏电力设施的恢复及电力调度工作,以确保灾区农业用电需要。

三、预防、预警

(一)预警信息

包括甘泉县气象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水利局的水情、汛情信息,各乡镇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情况。

(二)信息采集

1、采集途径。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气象、水利、“三防”指挥部等部门的联系,定期、不定期的会商;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信息网络系统。

2、采集内容:气温、降水、光照等气候条件,水文汛情等水文资料;农业自然灾害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农作物、畜禽、饲草损失程度,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农业机电设备、农业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三)信息报送

1、实行逐级上报,归口处理。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后,由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农牧局报告。造成重大农业损失的突发事件,应上报市人民政府。

2、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农业重大灾害发生后,各乡镇要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或直接报告等形式,向县农业局和县人民政府报告灾害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程度、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农业经济损失、人畜受害情况、潜在危害程度等初步情况。因不可控因素一时难以掌握灾害详情的,应先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3、一般性农业自然灾害信息,定期逐级上报,并向成员单位通报。

(四)灾情信息

县农业局协助县“三防”指挥部做好自然灾害信息的工作。其他部门未经授权,不得自行。

(五)预警报告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立即发出农业自然灾害预警。

1、收到气象、水利、“三防”等部门以及流域管理部门的灾害预测预报。

2、重大干旱、寒冷等进行性自然灾害趋重。

3、其它突发的农业重大自然灾害。

(六)预防控制

1、组织、思想准备。建立完善县、乡两级防灾减灾组织体系,落实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县乡政府、有关部门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工程准备。水利等部门做好相关基础设施的维修、加固、改选,增强农田及农业基础设施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农业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畜禽圈舍、农业机电设备的加固和防护措施的落实工作。

3、物资、技术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种子(种畜禽)、化肥、农药、农膜、饲草等救灾物资。积极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组织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

4、适时防控。及时组织动员基层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没有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防护。

风暴灾害前,根据县三防指挥部的部署,有关部门及时组织人员、畜禽、设备转移。

干旱严重时,气象部门在甘泉县人工增雨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接到低温冻害、干旱等灾害预报后,农业部门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立即动员、指导农民采取熏烟、喷施植物抗寒剂、覆盖以及喷灌等相应防范措施。

四、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

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安排人员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并根据农业自然灾害发生范围、强度,提出启动应急响应,报请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救灾和灾后农业复产工作。

(一)一级应急响应

1、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响应。

(1)县政府启动《甘泉县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时。

(2)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50以上,或造成粮食损失占总产量30%以上。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一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2、一级响应行动。

(1)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各成员单位会议,部署协调救灾复产工作,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

(2)密切监视灾情动态,及时提出救灾意见和落实救灾复产措施。派出救灾工作组和专家指导组,分赴灾区指导农业救灾复产工作。指导、组织县乡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援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财政等有关部门,及时下拨灾后修复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救灾复产资金。

(4)必要时请求动用县级粮食应急储备种子,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对灾区的动物疫情及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疫情严重时,按《甘泉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监督各乡镇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二)二级应急响应

1、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响应:

(1)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30%以上,或造成粮食损失占总产量20%以上。

(2)某一个农业比重较大的乡镇发生特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农作物播种面积50%以上。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二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2、二级响应行动。

(1)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会商,部署救灾应急工作,及时将情况报告县政府和市农牧局,并通报各成员单位。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派出救灾工作组或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复产工作。动员和指导县乡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及时下拨灾后修复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根据灾区要求,请求动用市级粮食应急储备种子,帮助灾区调剂调运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对灾区的动物疫情及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疫情严重时,按《甘泉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监督各乡镇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三)三级应急响应

1、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响应:

(1)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农作物播种总面积的15%以上,或造成粮食损失占总产量10%以上。

(2)某一个农业比重较大的乡镇发生特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占受灾区农作物播种面积的30%以上。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三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2、三级响应行动。

(一)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主持会商,作出救灾工作部署。加强灾情调度,及时向县政府、市农牧局报告灾情,并通报有关部门。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要求,派出专家指导组,指导灾区农业救灾工作。动员和指导县乡农业机械参与抢险救灾,实施灌溉、排涝等服务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县财政局下拨农业生产救灾资金。

(4)根据灾区要求,调剂、调运救灾备荒应急种子。

(5)对灾区的动物疫情及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疫情严重时,按《甘泉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处理。

(6)监督各乡镇农业部门救灾应急措施和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规范使用。

(四)应急解除

当自然灾害结束,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宣布应急解除。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重大农业灾害发生后,县乡农业救灾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迅速深入灾区,调查灾情,帮助受灾地区开展生产自救,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2、督促、帮助、指导灾区农民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及时抢种、补种、改种不同农作物。

3、根据灾害危害程度和范围,对灾害造成的损失做出评估、核实,写出调查报告,上报县救灾领导小组和县政府。

(二)协商救助

根据灾区需求,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程序及时组织种子、种畜禽、化肥、地膜、农药、饲草料、柴油等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调拨。

六、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

处置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按县财政局《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二)物资保障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种子(种畜禽)、化肥、农药、农膜、饲草等救灾物资。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相关单位应优先保证各类农业救灾资金的落实和农业救灾应急物资的供应。

(三)信息保障

县乡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农业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体系建设,实现信息上下畅通,达到早预报、早发现、早处置的要求。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自然灾害应急工作中的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

(四)职责保障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救灾复产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制,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并定期组织培训救灾应急工作专门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