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企业申报材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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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企业申报材料

平安企业申报材料范文1

证券发行是证券市场极为重要的活动,具有基础性作用。证券发行监管正是针对这项证券市场重要活动进行的监督和管理。首先,证券发行作为整个证券市场的入口,是证券市场的基础。对证券发行进行监管意味着对证券市场的入口进行把关,是防范证券市场风险的重要措施。其次,证券发行上市是公众公司与非公众公司的分界线,一旦证券发行上市,其投资者就从可的发起人扩散到不特定的公众。保护投资者利益是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对证券上市的监管可以预防和惩治违法违规行为,更加有效地保护公众投资者。

证券市场经历了十多年的飞速发展,有效地发挥了资源优化配置的基本功能,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同时,我国证券市场的问题也日益积累,存在众多的重大缺陷。从“红光股份”、“东方锅炉”到“银广夏”、 “蓝田股份”、“通海高科”,证券市场违规案件频频爆出。这些案件的共同问题是,企业造假往往在发行上市之前就已经存在。因此,规范市场,尤其是发行市场,成为证券界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我国实行的是主承销商推荐、证券监管机构核准的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目前正在积极探讨推行证券发行保荐人制度。证券内核制度 是规范券商推荐企业的重要制度,是证券发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防范证券市场风险的第一道屏障。由于证券行业的复杂性,监管主体过于单一,容易造成监管成本高、效率低。事实上,证券市场确实存在政府监管所不能触及的“死角”,政府监管不能解决所有的市场问题。在我国整个证券监管体系中,券商内核是中介机构自我规范的充分体现,符合我国关于在集中统一监管下加强自律的证券管理和政策的要求,不仅是主要的一环,而且其作用日益受到重视。

内核制度的背景与现状

一、内核制度的产生

1999年12月2日,为进一步提高证券发行工作的质量,防范证券发行风险,促进证券公司更好地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中国证监会《关于成立证券发行内核小组的通知》 .这是第一个关于证券发行内核的具体规定,同时也奠定了证券发行内核制度的法律基础。该通知明确要求具有主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内部成立证券发行内核小组,并且具体规定了内核小组的职责、组成及相关的要求。

2001年1月31日,为了促进证券公司的规范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的安全与稳定,依据《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要求建立严密的内核工作规则和程序,不断提高发行申报材料的编制质量,确保证券发行文件不存在严重误导、重大遗漏、虚假和欺诈。2001年3月17日,为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从事股票发行主承销业务活动,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从事股票发行主承销业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与上市公司再融资的规范监管结合起来,从而为证券公司统一首次发行和再融资业务提供了基本指引。这些都是证券发行内核的重要依据。严格地说,证券发行内核制度的产生是在我国实施核准制之前,而强化于核准制之后。证券发行内核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提高发行审核的质量和效率,强化中介机构的责任和作用,防范和化解证券发行风险,为建立股票发行核准制打好基础。正是证券发行内核、证券上市辅导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的相继建立,构建了我国实行核准制的法律体系和制度平台,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内核制度的性质

内核制度是中介机构的自我规范,是自律的充分体现。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国在继续加强政府监管的同时,越来越重视自律监管。美国在坚持以政府监管为主导的同时,致力于建设“金字塔式”的证券监管体制,“监管金字塔的基础是政府监督之下的自律” .因为政府监管机构由于管理行为性质所限制,其监管难以涉及证券市场方方面面;而且单凭监管机构的力量无法应对复杂常变的证券市场。我国推行核准制正是适应了证券发行市场化和国际证券市场重视自律监管的发展趋势。

值得特别一提的是,这次变革使得责任和风险向市场分散,而不是沿袭过去的行政权力在政府机构之间的转移,整个发行机制完全由过去的“行政本位”转向“市场本位”,让市场发挥资本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监管部门的目标将实现由过去的多目标向集中的监管目标转移。监管部门不应该也没有必要介入应该由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律师、师等市场中介机构承担的事务中,也没有必要代替投资者进行实质性判断。监管者的角色主要是关注市场主体的行为是否合规,关注投资者、筹资者及其中介机构之间的市场运行链条是否健康。内核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正是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相继出台。

在这个意义上说,监管部门将在更高层次上来监管这个市场,市场效率得以提高,市场创新得以保持,市场得以积极地促进增长和企业家精神的培育。在实现发行制度的改革后,证券发行审核彻底改变了由政府部门或监管部门做实质性判断的一元化审批机制,体现出多元化、流程化的特点,核心就是要加强中介自律的作用。因此这场变革必然对中介机构的执业素质提出更高要求,这个要求就是要实现执业的集约型、职业化转变,从业人员做到敬业、专业和职业化。可以讲,实现集约型、职业化的转变,既是核准制对投行业务的内在要求,也是证券市场业务的应有之义。因此,内核制度是在法律的要求和规范下,券商为保护自身利益和减少市场风险而建立的证券发行项目审查制度,也是内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内核制度的组织保障

多层次的监管与风险防范体系逐步形成,内核制度作为监管体系的一部分,被赋予发行风险防范“第一道防线”的称谓。随着政府部门从股票发行推荐人的角色中退出,以及股票发行上市保荐人制度的逐步推行,监管部门利用制度安排,把发行的选择权和推荐权交给券商,还券商在证券发行过程中的本来面目,将券商推到发行风险防范的最前沿。各券商在获得前所未有的发行主动权的同时,也必须建立严格的内核制度以控制发行风险。制度的有效执行总是有赖于组织机构的保障。因此,内核小组的成立和专业审查部门的设置成为内核制度建设的重点。

一、内核小组的组成和职责

在《关于成立证券发行内核小组的通知》之后,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券商相继成立了“内核小组”,一些正在申请主承销资格的券商也根据业务需要,提前成立内核小组。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内核小组主要由证券业专业人士组成,并保持成员的相对稳定。内核小组一般有8~15名成员。公司从实际出发,主要参照下列要求确定具体人选:(1)公司主管投资银行业务的负责人及投资银行部门的负责人是内核小组的当然成员;(2)公司内核小组成员中应有熟悉法律、财务的专业人员;(3)公司内核小组中应有至少2名从事过3家以上公司发行上市工作的人员;(4)当然,公司内核小组可聘请本单位之外的专业人士,如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专业人士辅助其审核工作。

南方证券在《关于成立证券发行内核小组的通知》颁布之后,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筹建内核小组,并制定相关的公司规定,如《南方证券有限公司证券发行内核工作规则》和《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内核工作规程》。南方证券内核小组于1999年12月成立,主要包括公司领导、内核部负责人、投资银行业务总部负责人、国际业务总部负责人、债券业务总部负责人、具有相关资格和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士及外聘的律师、会计师等。内核制度建设和内核小组的成立受到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总裁亲任内核小组组长,副组长由主管一级市场业务的副总裁担任。

《关于成立证券发行内核小组的通知》对内核小组的性质和职责做出规定。内核小组是公司参与证券发行市场的内控机构,也是公司与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的直接联系机构,其职责是:负责对拟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发行申请材料的核查,确保证券发行不存在重大法律和政策障碍;负责填制证券发行申请材料的核对表,确保发行申请材料具有较高的质量;负责代表发行人和公司与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进行工作联系,组织对有关反馈意见的处理;公司内核小组应定期对内核小组成员、公司其他参与证券发行的人员以及发行人的有关人员进行风险,并开展法律、法规以及专业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公司执业水平。

南方证券对内核小组的性质和职责进行了细化。内核小组是公司参与证券发行市场的内控机构,在公司经营班子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对发行申请材料的核查。其具体职责是:(1)负责对拟向中国证监会等主管部门报送的发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证券发行不存在重大法律和政策障碍,并做出是否推荐的决议;(2)对发行申请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发行申请材料具有较高的质量;(3)负责对所推荐的发行人回访情况作总体评价,对其回访报告进行确认;(4)结合实际制定并修订公司内核小组工作规则,报公司批准实施,并报中国证监会职能部门备案;(5)负责定期对公司证券发行人员进行风险教育,开展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专业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执业水平;(6)公司授权的其他事项。

二、内核专业审核部门及职责

就内核小组而言,存在一些不足。首先,内核小组成员并非专职,多为公司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在时间上并不能完全保障对项目的审查。其次,内核工作是以会议讨论的形式来完成对项目的审查,作为项目审查的最后一道工序,内核会议行之有效,但是,对于内核会议前期的工作指导和监督以及在非会议期间的相关工作多少有些乏力。鉴于证券发行内核的重要性和审慎性,以及基于工作效率和规范运作的考虑,各大券商在成立内核小组的同时或随后,为了工作的需要,成立了专业审核部门,作为内核小组的常设机构。

专业审核部门的设置,是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成有效的内部运行制约关系,符合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必须遵循健全性原则、独立性原则和相互制约性原则的规定。专业审核部门在不同的券商名称并不相同:光大证券设立内核小组办公室;广发证券设立质量控制部;华泰证券设立投资银行管理总部;天同证券成立质量监控室;平安证券成立项目管理中心。名称虽然不同,但我们可以看出,这些部门是对项目的质量进行审查、评价、监督和管理的,实际上都是内核专业审核部门。南方证券2001年8月成立内核小组办公室,作为内核专业审核部门由公司负责一级市场的副总裁直接领导。2002年6月,为便于内核专业审核部门的对外联络和工作开展,内核小组办公室更名为内核部,作为独立部门由公司总裁直接领导。

南方证券内核部是负责公司内核小组日常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1)项目申报材料的初审,并出具书面初审意见;(2)回访报告及相关材料的预审;(3)就审核中的问题与项目人员沟通;(4)为确保发行申请材料的质量,内核小组及内核部应当加强对发行申请材料制作的日常指导和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内核部可随时对审核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5)必要时,代表公司与中国证监会进行工作联系,组织对反馈意见的处理;(6)起草、修订和完善一级市场业务的内控制度;(7)内核小组的日常事务等等。

内核专业审核部门对项目进行初审,是内核小组判断的主要依据之一。因此,内核专业审核部门对人员的要求也很高。首先,专业审核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经验。证券发行上市是一项系统工程,往往需要经过较长的时间,并且有纷繁复杂的各项工作。项目内核一般都是在准备上报中国证监会之前由项目人员按照程序提出内核申请,往往必须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如果不熟悉投行业务,很难在很短的时间了解整个项目并做出相对客观的判断。南方证券内核部的人员都是来自于投资银行部,一般至少从业五、六年,具有丰富的业务经验。其次,专业审核人员必须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实行核准制之后,企业选择和推荐的责任从政府转移到券商,券商的责任十分重大,内核受到高度的重视。券商要求在会计师和律师等中介机构的基础之上做出专业判断,因此,内核被称为“专家”审核。

内核制度的程序要求

内核小组对项目的内核是通过召开内核会议的形式完成的。当然,内核会议的前期和后期都有相应的工作。任何工作都必须有程序加以保障,这也正是内核制度的核心所在。中国证监会对内核程序有一定的要求:(1)证券公司须结合实际制定内核小组工作规则,工作规则应载明内核小组的宗旨、职责、人员分工和自律要求,以及内核小组的决策程序及工作流程。(2)公司内核小组要同参与证券发行的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及发行人保持业务沟通,做好协调工作。(3)凡报送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的发行人申请材料及有关书面意见,须经内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集体讨论,并经参加讨论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

一、内核前期准备工作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国际业务总部、债券业务总部应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将下半年或次年上半年计划内核的储备项目及回访项目的名单按预计完成顺序在内核部备案,并根据项目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对于各个需要内核的项目,提交项目内核申请30日前,投资银行业务总部、国际业务总部、债券业务总部先将发行人基本情况报内核部,以便有充足时间深入考察和了解发行人情况。

二、内核申请的提出

内核申请由相关业务总部的项目组提出,经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后,申请内核的项目人员须将按标准目录备齐的拟申报材料、项目问题清单、部门负责人的审批意见及项目人员承诺函,由所在部门总部综合人员一并报内核部。经审核,所有需要审查的材料齐备后,内核部向项目所在部门出具《内核材料签收单》。

三、内核材料的初审

内核部及外聘专家须在收到材料7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人员提供初审意见,项目人员须按照《内核初审意见答复》的格式,对初审意见做出书面答复,并将版发至内核部信箱。内核部根据项目组书面答复的情况确定是否安排该项目上会。如果不安排上会,内核部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项目组及所在业务总部。安排上会的,内核部在内核会议5个工作日前将申报材料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内核小组成员审核,以保证充裕的时间审核材料。

四、内核会议的召开

内核小组审核方式以召开内核小组会议集体讨论为主。每次会议最多可审核三个项目,以保证内核质量。内核会议安排由内核部请示内核小组正、副组长确定。会议日程确定后,由内核秘书向内核小组各成员、申报内核的部门发送《内核会议通知》。参加内核会议的人员包括:内核小组成员、内核部有关人员、项目组成员。非经内核小组同意,其他人员不得列席会议。内核会议对公司发行项目进行审核,是内核工作的核心。为保障内核的有效性和公正性,内核会议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方可召开:一是有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会;二是组长、副组长中至少一人参加;三是内核部总经理、外聘专家参加。

内核会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议程:(1)内核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会议;(2)项目人员介绍审核材料的概要、及整改情况;(3)内核部发表初审意见;(4)各内核成员分别发表意见并进行充分审议;(5)项目人员应逐一听取并回答内核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接受必要的询问,并做出相应解释,同时进行详细记录,以便会后据此进行书面答复。(6)项目人员退场后,内核小组成员对项目进行表决。(7)公布表决结果。

内核会议表决以投票方式做出,投票采用记名方式,每一成员享有一票表决权,以体现公平;同时,为控制风险,内核规章规定,内核小组组长享有一票否决权,如果内核小组组长认为项目的推荐可能对公司构成较大风险,可以行使否决权。表决结果分为:通过、暂缓表决、不通过三种。表决不通过的,可申请复议,但若复议未通过,半年内该项目不得申报内核。内核会议可做出决议,函告拟发行人,本公司将不再承担推荐责任。

内核会议作为内核小组的主要工作应当进行记录,以备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审查和调阅。

五、内核会议后期工作

内核会议之后,项目人员将内核会议上所提问题参照《内核初审意见答复》的格式进行书面答复,在两日内发至内核部电子信箱。项目经内核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内核部负责填写《核准项目简表》报董事长签署意见。经董事长同意后,内核部向项目所在部门出具《内核审议结果通知单》,项目人员凭此办理申报材料的签章、发文事宜。材料上报证监会后,项目组应派专人及时跟踪和汇报进展情况,并将证监会的审核意见及相关答复报内核部备案。

内核的与标准

一、内核材料的内容

从项目分类上看,内核证券发行项目包括首次发行(IPO)、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增发和配股)、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项目和证券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各类项目。当然,回访报告也是内核小组审查的主要内容之一。

发行项目内核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1)《部门审批意见书》;(2)《项目人员承诺书》;(3)项目申报材料。按照《项目申报材料目录》的要求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内核部电子信箱,同时报送书面材料两份。没有电子版的文件须在目录中注明,并按顺序报复印件。(4)项目问题清单。项目人员应将该项目存在的问题按重要性顺序列成清单,如实报告公司内核小组。回访报告内核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部门领导审批意见》;(2)《项目人员承诺书》;(3)《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回访报告》;(4)回访工作底稿。

二、内核的标准

关于内核的具体判断标准,内核小组主要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关于发行的规定,《证券公司从事股票发行主承销业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附件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主承销商核对要点》、附件三《主承销商关于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申请文件核对表》和附件四《主承销商关于股票发行回访报告必备内容》的具体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的其他相关规定。但是,由于《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较为原则,而《证券公司从事股票发行主承销业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附件中的内容又十分繁多,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主承销商核对要点》而言,就有400多个核对内容。因此,在、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要求的指引下,证券公司制定一套适合的标准不仅可能而且必须。审核标准既要能提高工作效率,又能对项目做出客观的判断。

三、内核重点关注的问题

南方证券在实践的基础之上,了内核项目存在的问题,经过和综合,归纳出内核时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个方面:

1.重组改制。包括:(1)改制设计时没有把主体资产放进股份公司;(2)重组时资产与收入分割不配比;(3)重组后集团公司的无收益资产过于集中,其持续经营的能力较弱;(4)进入股份公司的资产评估增值过大,与其盈利不配比;(5)股份公司成立时现金折股过多;(6)在重组设计中有增加关联交易的倾向。

2.关联交易。包括:(1)关联交易占收入和利润比重过大,超过50%;(2)关联交易的价格缺乏合理性,关联交易的协议价格应有同行比较及合理、可信的说明;(3)缺乏减少和消除关联交易的具体、目标、时间和措施;(4)股份公司产品销售的主要对象是集团下属各个销售分公司,且多为应收款;(5)关联协议过于简单,协议中没有关注折旧的方式、货币的时间价值、加入WTO后的不确定因素,无形资产及对未来客货流量的测定;(6)关联的协议利润与返还利润,应有明确的时间期限和现金收入。

3.财务问题。包括:(1)应收账款大幅增长,超过了销售额增长的比率,每股现金流过低;(2)应收账款中应收关联公司的较多(包括应收大股东的);(3)应收款占股份公司资产的比重过大;(4)八项计提中,部分没有执行计提的理由不充分,政策不稳健;(5)对未来利润预测过高,依据不足,缺少同行业的比较分析及供销协议;(6)每股收益过低;(7)负债率偏低,没有充分利用财务杠杆效应。

4.募集资金。包括:(1)缺乏依据说明股份公司对资金的需求;(2)前次募资尚未投完或尚未产生效益;(3)募资准备跨行业投资,转型风险披露不足;(4)对项目可行性的阐述,缺乏对产品技术的成熟度、市场的潜力、竞争对手,现有的人力资源、异地管理的能力、国内外同类产品比较等的阐述;(5)募集资金投向与产业特征不符,如软件所募资金过多投入固定资产。

5.其他方面。包括:(1)股份公司产品单一,市场狭窄,过度依赖大股东,以关联交易为生存基础;(2)发行风险。发行定价过高或上下限定价过宽,发行;(3)进入股份公司的土地远大于实际使用的土地;(4)土地租赁协议设立时没签,在申报材料前才签;(5)股份公司成立后,原企业没有注销,还继续对外签协议;(6)董事会权限内所决定的对外投资数额较大;(7)“三分开”问题没解决;(8)有职工持股的问题。

四、量化标准——项目内核质量评价

一般证券公司在内核部和内核小组中会制定具体的项目质量标准,规范一点的,会制定项目评级办法。南方证券为加强公司项目管理,提高公司上报证监会承销项目的质量,提高对证监会规定的发行通道的使用效率,保证公司利益最大化,正在制定《项目内核质量评价办法》对申报内核逐一评级,并将项目评级结果作为公司确定向证监会推荐承销项目顺序的依据。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中国证券业协会对券商的检查表明,自核准制实施以来,券商在转变承销业务观念和完善内核制度等方面已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但同时仍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内核工作流于形式,申报材料不能如实反映所推荐企业的情况,推荐企业的经营不稳定,上市后即出现亏损或业绩滑坡等。因此,内核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必须将风险控制意识切实落实到基层,加强风险控制部门的组织保障。

一、忽视项目质量的观念依然存在

在额度制下券商已经形成了比较稳定的业务模式,旧体制的漏洞使得项目的自身质量受到忽视并且形成具有惰性的制度,更新观念需要一定的时间。当然,中国证监会认识到仅有“事前监管”是不够的,没有足够的“事后处罚”无以推动投资银行业务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的整体进步。在管理层和市场的双重压力下,如果忽视内核,很可能遭遇严厉处罚和被市场淘汰的命运。因此,券商必须尽快转变观念,适应核准制的要求,真正重视内核,在制度建设、组织框架、人才结构等方面进行变革,以提高项目质量,维护公司利益,化解市场风险。

二、服务与监管的冲突问题

从监管体系上来看,内核是自律监管的重要体现,内核制度是对整个证券发行业务的监管。而就产品的生产程序而言,内核作为质量控制,是一般商品采购、生产、质检、销售中的一个环节。内核制度是为证券发行业务服务的。如果单是强调其监管功能,可能使公司项目不能上报,失去盈利机会;如果过于强调服务功能,则可能放松对公司承销风险的控制。两者在形式上存在一定的冲突,但是,实际上两者的出发点和目标都是一致的,服务是为了公司能增强盈利能力,监管是为了公司的声誉和责任,是以公司的长远利益为重,都是为了公司的利益着想。关键的问题是内核小组和内核专业审核部门应该保持独立性和公正性,严格对项目的质量把关,同时树立服务意识,更多地深入业务现场,及时对项目人员进行指导和纠偏。南方证券在强化监管的同时,也建立了现场服务制度,如专业审核人员现场考察指导,在项目所在区域召开内核会议等,将监管与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

三、内核的形式问题

根据上文分析,内核普遍是在证券发行项目上报中国证监会之前的一段时间进行,主要是进行材料审查和后端控制。首先,我们知道,材料审查对于项目的了解是较为抽象的,许多问题在书面材料中不能体现,因此,仅仅采用材料审查不够全面。其次,对于项目的后端控制也存在一定的弊病,往往无法对项目进行一定的筛选导致项目的泛滥。有些项目经过项目人员的自身判断后就进场工作,经过长期的人力、物力的大量投入终于准备申请发行,但却因项目存在的缺陷在内核时就被否决。显然,风险是得到排解了,但是如果因为没有严格的立项制度而造成项目失败,则是对公司资源的极大浪费。

因此,对于上述两个方面的弊端,我们提出:(1)内核工作应注重材料审查与现场考察相结合。南方证券专业审核部门根据发行业务部门报备的计划内核的储备项目情况,结合发行市场的实际状况,在发行淡季或公司通道占满的时候对尚未内核或已经内核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一方面深入了解企业情况,与项目人员交流沟通,另一方面总结经验,提高自身素质。(2)内核工作应当从控制后端扩大到全程监督。当然,全程监督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无力,成本很高,但是,一般认为应当将立项纳入专业审核部门的业务范围。平安证券的项目管理中心就是这样运作的。项目管理中心直接参与项目的立项、评估以及策划上市等一系列工作。项目管理中心超越了程序式的、被动式的综合管理,积极主动地审核管理项目。

四、内核专业审核人员素质的提高问题

平安企业申报材料范文2

实施四年的证券发行保荐制度行至变革前夜。

1月14日,证监会发行部有关官员在出席相关会议期间透露,修订后的新制度将提高保荐机构准入门槛、严格限制联合保荐;并赋予保荐机构管理保荐代表人的权限、强化保荐代表人退出机制;另外,创业板将放宽保荐人签单数量的限制。

这一新制度将在2004年2月1日实施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基础上修订,并有望于2008年三四月间出台。记者获悉,2007年下半年,证监会就此走访了21家券商,同时向47家券商发出书面征询函,听取这些机构对完善保荐制度的建议。

对新制度坚持市场化发行的总体方向,投行人士评价积极。对限制联合保荐等新的监管原则,业内亦产生争议,认为将加剧证券业两极分化,近三分之一保荐机构或被淘汰。由保荐机构监管保荐代表人的制度设计,亦被认为或将有损保荐代表人的独立性。

「保荐机构准入门槛提高

与《暂行办法》相比,新制度最大变化在于提高了保荐机构的准入门槛。投行人士表示,这有利于强化投行内控,在投行内部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

《暂行办法》规定,券商获得保荐人资格需达到两个条件。首先,必须是综合类券商,其次,拥有保荐代表人应不少于两名。而目前综合类券商的提法已被《证券法》废除,故新制度将引入注册资本与净资本指标。同时,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最低人数将从两名提高至四名。

根据证监会统计,目前,保荐代表人数量不足四名的保荐机构只有七家。自2006年“新老划断”以来,上述七家券商仅完成两个发行项目。

业内人士分析,行业门槛提高后,上述七家券商或将丧失保荐资格。同时,保荐代表人的争夺将加剧,拥有六名以下保荐代表人的19家券商同样面临被淘汰的风险。

这意味着新股保荐的市场份额将进一步向优质券商集中。WIND资讯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12月12日,去年共有116只新股上市,其保荐业务被39家保荐机构瓜分。也就是说,在目前具有保荐机构资格的66家券商中,有27家券商2007年保荐业务为零,占比达40.9%。

而在获得保荐业务的39家保荐机构中,前五位的机构合计保荐了61家新股,占总数的52.59%。其中,国信证券、中信证券和平安证券的保荐家数最多,分别达到15家、12家和11家。有13家保荐机构仅保荐了1只新股,9家保荐机构保荐了2只新股。

对于中小券商争夺保荐代表人的现状,一位大型券商高管表示,排名靠后的小券商需慎重考虑,“高薪保牌”意义究竟有多大,“小而全、不挣钱”是否值得。他认为,保荐制度的改革有利于券商进一步细分,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联合保荐受限

对于过去证券发行过程中通用的联合保荐方式,新制度将从严控制。

证监会发行部处长李明透露,鉴于在证券发行上市的持续督导阶段,存在联合保荐方互相推诿责任问题。今后,原则上将不再允许联合保荐。

目前,融资规模较大的发行项目,半数以上以联合保荐方式进行。自2006年5月新股发行重启以来,如中国银行(上海交易所代码:601988)、工商银行(上海交易所代码:601398)、中国国航(上海交易所代码:601111)等大型IPO项目,均以联合保荐方式发行。而在2007年十大IPO项目中,有八家以联合保荐方式进行。其中,中国石油(上海交易所代码:601857)、建设银行(上海交易所代码:601939)、中国平安(上海交易所代码:601318)、交通银行(上海交易所代码:601328)由三家投行联合保荐。

2006年,由中金、中信、银河三家联合保荐承销的中国国航上市后,一度破发,被业内指为联合保荐承销不力。一位投行人士介绍,此前的一些上市联合保荐,确曾出现过责任不明、互相推诿的情况,并被证监会官员斥为“三家不如一家”。

部分投行人士认为,联合保荐是市场自发选择的结果,取消联合保荐是逆潮流之举。“且不说影响投行收入,对动辄数百亿元的大型项目,或两地上市项目,单个投行难以完成保荐承销。”

香港证券发行制度中允许联合保荐方式,但规定必须有一个机构与香港证监会沟通,如出现问题则联合方同时处罚。业内人士表示,内地也完全可以通过这一方式追究保荐责任,不必因噎废食。

事实上,证监会2006年5月30日的《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下称《准则》),从九个方面详细规定了保荐人必须开展的工作,以及工作的方法、程序等,细化了证券法规定的保荐人连带责任和“有罪推定”式的责任追究制度。“法规已近完善,关键在于严格执法。否则,保荐人尽职调查不系统、不规范、个人经验色彩浓的状况仍难有改观。”一大型券商高管表示。

记者获悉,此次取消联合保荐的同时,证监会亦留有“绿色通道”。

“考虑到一些保荐机构的特殊情况,如果完全禁止联合保荐,不利于券商直接投资业务的发展,因此我们准备允许保荐机构在可能与发行人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下,可采取联保方式。”李明表示,保荐人与发行人存在一定比例的股权关系时,可采取联合保荐。但仅限定两家保荐方。

据悉,随着券商直投业务的放开,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存在股权关系不可避免。根据《暂行办法》,“保荐机构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合计超过7%时,保荐机构不得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

新制度规定“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存在股权关联情况”达到一定比例可采取联合保荐,且另一家联合保荐方必须和发行人没有股权关系。据悉,这一比例可能从原来对关联持股7%的规定下降到5%。

即便如此,业内估计,新制度仍将对直投业务较多的中信证券造成较大影响。而中信证券董事长王东明曾经私下表示,“宁可损失一些保荐项目,也要做直投” 。将直投项目运作至上市,贡献的利润必然远远大于保荐利润。

「谁来监管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的监管和退出,也将成为新制度的重要改革内容。

证监会将赋予保荐机构对保荐代表的执业监管权。“如发现保荐代表人尽职调查工作日志严重缺失或有重大遗漏问题,未参加尽职调查工作或者尽职调查不彻底不充分,保荐机构可以具函,要求证监会撤销其资格。”李明说。

新制度亦将要求保荐机构建立健全辅导制度、工作底稿制度。保荐机构须指定专人定期检查保荐代表人尽职调查工作日志,对保荐代表人作出年度考核评定,并将此考评在年度执业报告中上报证监会。

李明表示,为提高保荐业务质量,证监会将制定新的现场检查制度。对保荐机构从事保荐业务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检查。

2007年,证监会共走访了21家券商,意在摸清保荐制实施情况并详细了解券商对《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执行情况。结果发现,各券商执行工作底稿的水平差距大到“足以令人吃惊”的程度,“因此,我们将在2008年出台工作底稿制度,确定一个基本要求。”李明说。

此前,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副主任王林曾表示,2007年,在证券市场筹资额大幅上升的同时,发行保荐机构专业服务水平与市场要求之间存在差距。保荐机构在推荐企业发行上市过程中存在五大问题,如企业上市条件不成熟、申报材料信息披露不完备、制作申报材料粗糙、申报过程中公司重大事项与发行部缺乏沟通以及部分机构擅自修改申报材料等。

王林也表示,2008年将加强现场检查工作,也可能从市场中请部分专业机构参与调查,“如果发现严重遗漏,未参与尽职调查或者尽职调查不充分,保荐代表人资格将被撤销,以净化队伍。”另外,证监会也将出台《保荐业务内控指引》《保荐业务内控标准》等配套文件,以强化保荐机构内控机制。

有券商表示,上述措施有助于加强监管,提高保荐代表人的业务水平。亦有反对意见称,由保荐机构监管保荐代表人,将令后者丧失独立性。

业内人士认为,与律师、会计师等职业类似,保荐代表人亦应以自律处罚及违规处罚为主,而非行政处罚。出现重大过失时,应加重违规处罚成本,否则,难以收到处罚效果。据悉,保荐人制度实施以来,曾发生涉嫌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的江苏琼花(深圳交易所代码:002002)事件,而证监会仅对两名保荐人作出取消三个月保荐资格的初步处罚。

“保荐代表人的退出机制,应该是违规者即退出行业,根据一方意见、数种指标强制退出,对整固行业队伍、提高专业服务水平并无益处。”一位券商人士说。

「创业板放宽签单量

1月16日,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争取在今年上半年推出创业板市场,这是监管层首次明确创业板推出时间。新修订的保荐制度将以创业板为试点,尝试突破原有的“双签制”。

所谓“双签制”即一个发行项目必须有两名保荐代表人联合签名,并且保荐代表人不得同时承接其他发行业务。

业内普遍认为,一个融资项目周期少则半年,多则数年。“双签制”将保荐人绑定在一个项目中,一定程度造成资源浪费,也拉高了企业上市成本。因此,投行界对突破“双签制”颇为期待。

据悉,此次证监会考虑在创业板放松保荐人签单数量限制。如试点成熟,亦有可能向主板推广。

此前,有人士认为,由于创业板的推荐风险较主板更大,应该实行较主板市场更为严格的保荐人制度。李明则表示,创业板保荐与主板保荐在尽职调查、辅导等业务流程及全面协调上完全一致。真实性问题亦并无区别。“虽然创业板规模小、利润低、风险大,但对保荐机构来说,你可以不为它的业绩作保证,但你不可以造假。”

按主板保荐制度规定,公司 “上市当年即亏损”或“上市当年利润下滑50%”,将追究保荐人责任。对于创业板,保荐人对公司“上市当年即亏损”将不再负责。

平安企业申报材料范文3

雷电灾害是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高层建筑物不断增多,电气化、微电子技术应用日益普及,雷电隐患也随之增加。盱眙地处丘陵山区,属多雷区,年平均雷暴日为37.8天。2009年,我县共发生了20多起雷击事件,其中造成2人死亡,部分建筑物和设备遭到损坏。其中夏季强对流天气发生频繁,剧烈的气流运动导致小区域内闪电次数特别集中,因此夏季6月至8月成为雷电灾害的高发期,雷击事故最多。从4月至8月县气象局开展的防雷安全大检查情况来看,部分企业存在防雷管理不到位、防雷设施不完善、安全隐患多等情况。一旦遭受雷击,将不可避免地出现设备损坏,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等安全生产事故。

为贯彻党的十关于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的要求,县政府连续下发了《盱眙县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和《盱眙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县政府对防雷安全高度重视,成立了县防雷减灾工作小组,要求进一步加强防雷减灾工作和新建项目的防雷源头管理。县气象局按照“程序从简、费用从低、服务从优”的原则,简化经济开发区企业建设项目的申报材料和办理环节,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并将办事程序、申请材料、标准和政策依据汇编成册向社会公开,提高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平公正服务。

该县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多方面做好经济开发区企业防雷安全服务工作:

切实搞好防雷检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严格做好防雷检测工作。在常规检测中,凡是有安全隐患一定向对方说明其危害性,并提出合理化整改措施,待对方整改后再次检测,直到合格为准,从不怕麻烦。在新建项目检测中,依据施工图纸切实做到分楼分层逐步分段检测,对隐蔽工程尽量做到有相关照相记录。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防雷服务,严格依据相关行业标准及有关防雷规范进行检测,认真对待每个检测记录,不留安全死角。

依法审批。在防雷行政审批中,严格按照县审批中心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办结。对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施工的项目,气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主动上门服务,帮助其协调办理,直到办结为准。

积极消除安全隐患。对下发《整改通知书》的单位,在整改期限内严格督促整改。结合省、市、县安全大检查活动,积极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检查,尤其是易燃易爆场所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加强科普宣传。积极参加宣传教育活动,将防雷知识印成宣传单送到广大群众手中,每年不少于2次、发放宣传资料数千份,切实提高全社会防雷安全意识,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随着对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防雷管理工作的进一步规范,该县气象部门将从源头上有效减少新建工程项目的雷电灾害隐患,从而有力推进全县的防雷安全工作,真正把“平安盱眙”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为经济开发区快速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防雷安全环境。

平安企业申报材料范文4

一、坚定理想信念,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在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信仰不动摇、政治立场不含糊、政治方向不偏移。深入学习并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县委、县政府的权威,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做到态度认真,立说立行。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纪律,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注重发扬民主,坚持集体决策。作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我时时处处讲政治、顾大局、重示范,注重发挥领导班子作用,注重发挥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性。带头践行“两学一做”,带头遵章守纪,带头厉行节约,工作上敢于负责、尽心尽力,生活上简单简约、积极向上。切实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使单位各项工作不偏离大局、不偏离中心,全体党员干部遵章守纪、认真工作、热情服务,机关管理、监督、协调、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二、履行岗位职责,争创良好工作业绩

(一)凝心聚力,全力完成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

1、党建工作有突破:管委会党组制定了《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党组工作规则》,机关党支部“”等活动开展正常,支部3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单位调整充实了网络宣传队伍,____年,在市级媒体发表工作信息3条,____新闻网、____论坛、大江论坛等媒体主动发帖41条,跟帖524条; ____年党报党刊征订任务全面完成。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和改进作风的系列要求,没有违规党纪的行为。重视妇女、工会等群团工作,积极参与或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人力保障。配合县文明办完成了省文明城市创建迎检工作任务。

2、综治维稳、平安创建保十年平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全面完成了“六五”普法工作;完善领导带班值班巡查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聘请专职保安值班值守,办公场所监控设备全覆盖,确保了日常工作和各重要时期的和谐平安稳定,连续十年实现零治安案件、零上访、零矛盾纠纷的良好局面。

3、计划生育率百分百。切实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状规定的工作任务,单位管理的育龄妇女环孕检参检率100%,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

4、“三送”及精准扶贫工作扎实有效。一是按照“七步法”,对扶贫户进行识别和复核,确立精准扶贫户40户(____镇____村6户,____乡____村34户)。二是开展“三清洁四整治”和“微心愿”活动,让老百姓得实惠。义务劳动开展村道整治活动,赢得了群众口碑;筹集3000元资金,关爱了12个贫困家庭。三是“三送”与精准扶贫工作同步推进。为____村争取水利项目资金2万多元,改善了____村群众的饮用水条件;筹集5000元资金为____村委会、卫生所维修办事就医场所环境;扶持____村西坑组精准扶贫户何世平开展生态鱼养殖,____乡____村骆炳金开展油茶低改,并帮助申报产业扶持资金。

5、安商服务贴心优质,创新创业任务完成。协助安商服务企业完成了企业注册登记和项目用地摘牌工作,帮助安商服务企业联系了地勘、平面设计、建筑施工企业。联系帮扶发展私营企业2家、个体工商10户,全面完成县下达任务。

6、征地拆迁工作稳步推进。坚持每天上户做拆迁户的宣传发动和思想感化工作,帮助拆迁户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上的困难,增进与拆迁户的感情,拉近与拆迁户的距离,拆迁户的认识有了明显提高。

(二)强化职能建设,推动行政服务工作提质提效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发通知、给通报、与进驻单位沟通协调等方式(发通知1次,通报5次),推进了“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7月15日,县行政服务中心“三证合一综合窗口”正式启用,并颁发了第一张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为一体的营业执照,将过去由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分别核发征照集中到“三证合一综合窗口”一次性核发,简化了审批程序,缩短了办理时限。8月1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整合,将县城所在镇范围内个体工商户登记整建制进驻中心窗口。配合国土、编办、房管等部门,调整了中心窗口设置,组建了“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集房屋、土地、林业产权登记为主业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即将正式运行服务。

2、行政审批行为更为规范。开展了“三单一网”建设中的便民服务事项梳理、审核工作。梳理、审核、归集便民服务事项582项,完成录入582项。先后印发了《关于重申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的通知》、《____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____县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审批系统使用操作规范》,并采取随机检查督促、发工作通报、开展岗位技能竞赛、征求办事群众意见、抓实教育培训等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要求和规范落到实处。

3、政务信息公开透明。管委会将全部行政审批事项名称、法律依据、申报材料、审批流程、审批时限等在led显示屏进行滚动公开,在大厅触摸屏上实时查询,在窗口办事指南上公开查阅。擦亮“窗口名片”,全面实行窗口亮身份、亮清单、亮标准,让客商和创业者在行政服务中心明明白白办事的同时,实时对服务者进行监督。

4、监督管理措施有力有效。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每查实一次未履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给予通报批评,取消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评先评优资格,取消当月专项考核奖励的惩处。加强检查,管委会领导带队,每天至少巡查窗口工作人员在岗在位和办事服务情况4次以上,及时制止和查处违反工作作风的人和事。

5、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有创新。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运行了报价承诺法,明确了招标控制价下浮比例,由业主直接对照下浮比例确定要约价;在____市县(市、区)中率先出台了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一年来,行政服务中心共办理许可(审批)或公共服务事项31462项(件),办结率99.2%、群众满意率99.6%;集中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1500万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年完成交易项目100宗,交易总额6.58亿元,增效节资1.3亿元。

三、重视队伍打造,领导班子及机关干部思想素养工作能力不断提升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群众工作有关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行政服务工作政策法规等,不断用党的理论和政策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同时,制定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年度教育培训计划,重点是政策法规、电子政务、服务礼仪、操作实务等方面的内容,着力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素养、实际操作能力和办事服务水平。

2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集体领导,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增进班子团结,班子成员之间坦诚相见,相互信任,相互支持。三是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若干规定,做清正廉洁的班子。四是加强机关干部管理,杜绝办事拖拉马虎、浪费水电纸张等问题,机关干部以身作则,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

四、严于律己,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本人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能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领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慎微慎独,努力为班子带好头,为干部职工做表率。严格按照廉洁自律要求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首先不去做。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对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从严要求,没有发生与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相违背的行为和现象。认真开展了治理干部收送“红包”和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今年以来,我委党员干部中未发现违反《廉政准则》行为,无收送“红包”现象,无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行为。

五、学法守法,依法履职办事

平安企业申报材料范文5

论文摘要:文章从驰名商标诉讼举证的档案效应八手,着重阐述了构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商标等知识产权档案的策略和建议,更好地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论文:商标档案;知识产权档案构建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初步形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将和世界范围内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接轨,作为国家经济运行主体的企业,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激烈竞争中,所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将面临着严重的考验。日益频繁的企业商标纠纷、诉讼,更使我们关注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构建。这对驰名商标档案的管理及其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发挥其在现代管理体制下的功能,有着非凡重要的意义。

一、驰名商标诉讼举证的档案效应

商标是知识产权领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具活力和生气的部分。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更是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重要手段。

比如,原想利用别人在行业有名气的商标,来“装点”自己产品合格证,借以提高自己的“身价”,不料被法院判决侵犯了他人的驰名商标,不仅要销毁印有“洛玻”字样的产品合格证,还要赔偿洛玻集团公司1万元损失,洛阳洛玻晶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老板至今仍后悔不迭。

据了解,2005年3月,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洛玻公司)发现,位于洛阳市白马寺镇十里铺村的一个生产销售玻璃包装用纸、书写纸、塑料薄膜的企业,其注册名称为“洛阳洛玻晶华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晶华公司)”,其产品特效玻璃防霉纸和聚乙烯塑料薄膜的“合格证”上,均印有“洛玻”字样。洛玻公司遂于2005年3月18日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认定“CLFG洛玻”商标为驰名商标并判令被告侵权,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当然,商标权人被侵权后,其利润额的减少不能全部归究于侵权行为,因为利润额的减少还和市场本身的竞争状况、公司本身的营销策略、销售渠道、产品质量等有错综复杂的关系,被侵权人应负有证实其利润的减少和侵权人的侵权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的责任,假如举证不能,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及权利人因侵权而遭到的损失均无法查清的情况下,法院只能依法酌定。又如,2004年12月15日,福州市中级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某涂料公司和福州个体户陈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中国知识产权报》上刊登致歉声明,向原告柒牌公司赔礼道歉;判决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原告柒牌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判决被告陈某在一切商业活动上停止使用“柒”、“QIPAI”、“SEVEN”、“柒牌”的商标标识。

案情其实很简单,被告生产的油漆使用了“柒牌”商标,而另一被告则销售了这一品牌的油漆。在服装商“柒牌”公司看来,自己的商标是驰名商标,被告在油漆产品上使用这个商标也同样构成侵权。事实上,“柒牌”案子仅仅是福建企业主们通过司法诉讼确认自己的商标是“驰名商标”的案件之一。

按照法律规定,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比般商标要大。认定为驰名商标,不仅可以打击跨类别的商标侵权行为,而且对使用驰名商标注册企业名称、互联网域名等非凡侵权行为也可追究责任。它甚至可以保护未在中国注册的国外驰名商标不受侵犯,同样,外国也保护未在其本国注册的中国驰名商标。

我国在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条款中,明确规定对有关企业档案材料的保护。目前,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人们法制观念的增强,众多企业在知识产权侵权的纠纷中,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纷纷运用法律武器,通过法庭诉讼来解决侵权新问题。在侵权纠纷的审理中,档案举证是诉讼成败的关键。法制的最大特征是讲证据,而证据除人证、物证外,最有效的是书证,而书证中最有力的就是档案。因此,随着社会法制的不断完善,对书证的需求不仅数量增多,而且范围不断扩展,从而造成对档案需求量的不断增加。如案例中的“柒牌”公司,在法庭举证时,试图证实其产品在公众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列举的证据包括中心领导视察“柒牌”公司图片、“柒牌”公司荣获各种殊荣的证书图片以及“柒牌”公司在全国各地专卖情况。这就是企业的档案资料,具有强有力说服力。正是通过此档案材料,法院认为,“柒牌”公司主要生产男装及相关配饰,2000年被国家公安部确定为九九式人民警察服装指定生产企业,影响范围遍及全国,为众多男性消费群体所认同。“柒牌”公司投入巨资,进行大量、持续的品牌宣传,时间长、覆盖范围广,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有1000多家专卖店,市场占有率高,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高,才赢得诉讼的成功。

目前,全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中,一个重点就是保护驰名商标专用权像“洛玻”、“柒牌”被认定为我国为数不多的驰名商标,就是要采取非凡手段制止各种仿冒侵权现象,保护自己企业的知识产权。企业知识产权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和核心的知识资本,是企业知识创新的成果。企业档案工作必须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借鉴国外企业档案工作的实践,和时俱进,和“世”俱进,努力做好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工作,保护好企业知识产权档案,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职责。

二、构建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策略和建议

企业档案真实地记录了企业进行知识创新活动的过程、内容、结果,是企业拥有某一知识产权的法律凭证当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时,它们能起到至关重要的凭证功能例如,在产品申请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发生申请权纠纷时,产品档案中的技术协议书、委托书及相关合同文件往往能为纠纷的解决提供有力的证据,因为这类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是有关产品设计和生产制造的依据性文件,一般含有明确产品专利权属和其他权利的内容;产品设计计算文件、产品图样、产品装配试验的技术条件等文件是产品申请专利时证实其专利性(即新奇I.、创造性、实用性)的重要凭证,主要依据这些材料而编.制的说明书构成申请专利最基本的文件,发生有关该产品的假冒、仿制等侵权纠纷时,这些文件则是十分有利的证据;产品商标设计和注册的有关材料既是商标的载体,更是商标权权属的有力依据。

因此,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平安保管,是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_项重要办法,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应明确本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内容,非凡是对驰名商标档案的保护。

驰名商标是企业形象的象征,是企业知识产权的集合体。驰名商标管理的基础是档案管理,企业完全可以利用传统的档案管理模式达到管理保护效果。企业应该设立专门管理岗位,保证驰名商标档案管理的准确性以及连贯性。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有些企业将此岗位设立在办公室、市场部、秘书部等部门,但这些部门较大的人员流动经常使驰名商标管理出现断层,同时,相关人员法律知识的匮乏又往往会给管理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实践中,越来越多的企业将这一管理责任交由档案部门承担,或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驰名商标档案材料收集保管范围:根据我国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6年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企业档案工作部门必须收集保管好“规定第5条”所必各的材料:即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应提交的证实文件: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3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等)及其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地区)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该商标的广告情况: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该商标在中国及其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实文件。如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的“富润”商标,1999年被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浙江省闻名商标,有效期为三年2001年该公司申请延续确认,集团档案馆提供了有关的大量档案,有;(1)“富润”商标注册证:(2)公司商标管理机构、人员设置情况及管理制度:(3)“富润”牌绢细丝针织衫、精纺呢绒面料被认定为浙江省名牌产品的证书、申报材料和产品照片;(4)企业在中心电视台、《中国针织》杂志等开展形象宣传广告的合同、协议、发票、证实等材料:(5)历年来企业获得的省级以上荣誉证书:(6)历年来省级以上部分报刊杂志有关该公司的报道;(7)历年财务分析报告和产值、税利完成情况;(8)“富润”商标获得上级表彰的荣誉证书等;(9)客户汇编等等,涉及档案50多卷。由于提供的档案材料收集齐全完整,编研资料简明实用,为顺利通过延续确认考核,提高“富润”商标的美誉度和知名度,递增企业形象发挥了很大功能。驰名商标档案材料作为一种历史记录和凭证,能真实地反映商标的使用发展过程。因此,收集得越丰富,保管得越完整,就越有利于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

(二)建立纸媒介的驰名商标档案及电子化的驰名商标管理数据库,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统一管理,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建立健全制度,充分利用驰名商标档案驰名商标档案及数据库的建立,可以直接使企业对于自身商标状况进行全面了解,跟踪市场行情。管理者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分类,比如,可以按照产品线划分类目,同一类目下以商标名称建立卷宗;单件商标又可以按照商标本身特征设立档案。根据集中统一管理、便于利用的原则和要求,建立健全驰名商标档案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驰名商标档案和其它档案不同,它不具有机密性,可以公开利用。但不能因为公开利用而随意丢散,任意转借、撕拆、抽换、污损等。

在有些单位所保存的商标档案中,一无核准文件,二无注册证,只是保存着一份商标局发的核准通知书。为了避免这些情况的发生,保证档案的完整,应制定借阅、利用、保管等制度。对一些不完整的资料应收集齐全。同时要编写《商标档案目录》,设立企业分类卡和地区卡,力争在各级工商局和企业建立一套完整的商标档案,并且充分利用商标档案,积极为企业服务,运用档案资料保护企业商标专用权,维护商品信誉和消费者权益。比如,洗涤产品类的“汰渍”商标,档案内容中就应注明该商标注册类别、申请时间、公告时间、核准注册时间、权力变动等。又如,海尔集团公司将企业开发研制的新产品、工艺及商标、专利等档案全部集中于档案信息中心统一管理,有效地保护了企业知识产权档案的平安

(三)严格行政执法,为商标战略的实施保驾护航。

平安企业申报材料范文6

“万达商业地产,男,15岁,金牛座,朝气蓬勃,牛气冲天。” 万达集团的微信公众号当日发文章给自己助阵,但香港投资者对其的开价要明显低于预期。 筹资额将低于预期

三个月前,万达刚刚递交上市申请,市场预测其募资将达100亿美元,随后一度下调至60亿美元。

“最终可能在这个价格上再打6折。”上周在香港,一位参与询价的潜在基石投资者告诉《财经》记者,“并非对万达不感兴趣,但是对价格有异议。”

一位资深的香港本地商业地产高管告诉《财经》记者,万达“以售养租”的商业模式凭借万达强大的执行力,快速在国内复制并取得阶段性成功,但考虑到中外文化差异,能否得到国际投资者的认可还很难说。

12月8日更新的聆讯文件显示,万达商业地产本次共计划发行6亿新股,招股价在41.8港元至49.8港元之间,其中5.7亿股为国际配售,公开发售约3000万股占5%,算上15%超额配股权,总计募资达288.42亿至342.24亿港元。

这个数字的确比预计的60亿美元(465亿港元)缩水三分之一左右。

随着经济减速和地产走弱,内地房企在香港资本市场越来越难得到好的估值,大部分企业的股价都低靡不振。根据最新数字,雅居乐(03383.HK)市净率仅为0.2,富力地产(02777.HK)市净率为0.31,而首创置业(02868.HK)为0.141。

虽然万达的模式独树一帜,但与住宅相比,受到电商冲击的商业资产和不明前景的旅游地产更加令投资人担忧。

万达商业在启动路演前夕将今年的预测核心盈利调高了8.1%至143亿元人民币,并且在置入上市公司的资产中做出多项调整,以增加对投资者的吸引力,提升股价。

根据公开信息,目前已有包括中国人寿保险、香港平安资产管理公司、对冲基金奥氏资本管理和荷兰退休基金APG在内的11名基石投资者,确认投资20亿美元(约156亿港元)。

如果一切顺利,万达最终将于12月15日确定发行价,并于12月22日正式在港交所挂牌上市。 调整资产包

为了迎合投资者的口味,万达于近日做出上市资产篮的调整。

9月间,万达与腾讯和百度高调合作的“腾百万”项目没有被放入上市资产包,颇令市场诧异,而现在看来,O2O的电商概念最终还是被置入上市公司。

根据12月8日的最新聆讯资料,万达商业地产已与王健林全资拥有的万达投资控股(Wanda investment holding Co.Limited)成立了万达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Wanda Information holding Co.Limited),用以持有拟成立的电子商务合营企业70%的股权(下称万达电商)。

万达电商将作为万达、腾讯和百度三方合作的载体,全力发展O2O电子商务模式。

聆讯资料显示,万达信息正在与百度及腾讯磋商拟成立电子商务合营企业,但尚未做出任何投资。预计2017年之前,对该电子商务公司的资本投入将不超过人民币17.5亿元。

王健林的秘书刘春公开称,“腾百万”并非酝酿已久的战略构想,只是王健林和马化腾、李彦宏碰面时的偶然念头,“觉得这事可以做,就凑到一起了。”

在深圳举办的“腾百万”项目会上,王健林还在就公司的名称是“智能”还是“智慧”跟马化腾展开讨论。由此可见,这个合作还只停留在初期阶段,未来的实施方案还没有细化。

聆讯材料表示,万达的商业投资物业是黄金地段的实体店,它们将和电子商务平台形成互补;并凭借电子商务合资企业的支持,收集深入的客户信息,为万达未来的经营提供基础。

这应是万达商业的杀手锏。万达商业地产此次纳入的资产包括长期投资的商业物业开发租赁、开发和销售物业及酒店经营三大板块,这是万达集团目前盈利能力和收入水平最好的三大板块。

但是对于投资人来说,“腾百万”的项目比庞大的零售和住宅业务拥有更大的想象空间。

中国房地产市场渐趋饱和,但是如果万达与百度和腾讯联手,将线下庞大的资源和数据盘活,由此带来的盈利前景极为可期。

2013年,万达广场客流量为12亿人次,其中会员3000多万。业内预测,电商平台运营后,会员数量有望超过1亿,万达业务线广,变现渠道充足。

除了在资产中加入更具诱惑力的电商概念,万达商业还剔除了如西双版纳旅游、大连金石滩项目部分股权和青岛游艇产业园等三个旅游项目。

一位业内人士对《财经》记者分析称,这些旅游项目投入大,回报期长,盈利水平又不确定,投资者不会青睐。不如剥离给集团,用来回收资金让上市公司的报表更好看。

资料显示,西双版纳等三个项目总土地面积49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89万平方米,其中已经竣工的建筑面积仅为四分之一。

如上资产的调整都为投资者所喜闻乐见。目前,内地房企在港均受冷遇,万达现在上市在估值上肯定会面临压力,因此诸多妥协亦属无奈。这其中既有现实的考虑,也有历史的因素。 波折上市路

万达有着迫切的融资需求。

万达最普遍的“以售养租”模式其实是第三代万达广场的业态,该模式重在打造一个巨大的城市综合体,内容包括大型商业中心、步行街、酒店、写字楼、高级公寓等,继而通过销售住宅,公寓、写字楼等物业回笼资金,用以支持购物中心的开发与运营,解决现金流问题。

而随着地产市场转冷,销售业务的下滑,这个模式越来越难以为继。

招股书显示,万达商业地产直到2013年时的资产扩张速度和经营业绩都可圈可点。2011年至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507.72亿元、590.91亿元和867.74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97.79亿元、273.10亿元和245.81亿元,营业收入稳步上升,但净利润在2013年开始出现下滑。

201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232.51亿元,净利润49.65亿元,远低于去年同期,公司预计2014年的商业地产净利润仅为132亿元(后有调整)。

万达商业地产的主要收入来源是物业销售,2014年上半年,物业销售同比下滑三成。

这说明,在今年楼市进入下行和电商挤压的背景下,商业地产的销售和盈利面临严峻压力。

相应的,公司资金链也在抽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从2011年的359亿元连年跌至2014年上半年的负89.5亿元人民币。同时,万达的投资力度却没有减弱。

巨额资金缺口只能靠融资解决。2012年,融资资金净流入是185.51亿元人民币,2013年,融资资金净流入379亿元,2014年上半年就已经达到351亿元。公司流动负债自2011起分别为1238.79亿元、1571.29亿元、1802.77亿元和2193.60亿元。

王健林的秘书刘春公开表示,万达的资金链有压力,上市可以拥有更加充足的资金。他将资金链比作一条绳子,绷得紧才使得上劲,但是万达上市的目的绝不只是为了钱,因为万达通过贷款和私募融资不是问题。

此次赴港上市,万达拿出了15%的股份,他说这是港交所的最低标准。“万达可以拿出更多,但不需要。”

但是,贷款和私募、信托等融资方式有着明显劣势,就是审核繁琐和资金成本过高。

更重要的是,在融资之外,万达上市也是财务投资人退出的需要。

《财经》获得一份2009年5月的万达商业地产私募信息备忘录,万达在备忘录中向投资人承诺,公司拟于2009年9月底或之前引进战略投资者,并计划于2010年在国内A股挂牌上市。

王健林回忆说,万达早在2005年就请JP摩根、摩根士丹利做好框架去香港上市,结果被麦格理“忽悠”去做REITs(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2006年7月,国家部委联合下发严格限制境外公司收购内地物业的“171号”文件,REITs计划被迫搁浅。

2008年万达重新发力A股IPO,结果赶上政府调控之下房地产企业上市闸门关闭,之后一直到2013年初,大连万达商业地产仍在初审状态。

2014年,A股IPO市场重新开闸。此时,正值地产市场由盛及衰,而包括建银投资等数家财务投资人已入股万达五年,也理应给投资人一个选择变现和分享增值的机会。

然而,顺理成章的A股上市,却在7月初因为万达商业地产“未更新申报材料已终止审核”。

据接近万达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万达之所以毅然放弃A股,是因为排队时间太长,公司等不及,王健林的意思是万达商业地产和万达影院两个目标公司都要在2014年内实现上市。

9月16日,万达商业地产向香港联交所递交上市申请。

这已经不是最好的上市时点。在房地产的黄金十年,投资者关注的是企业的土地储备、开发数目和周转率等等,那是随便一家房企就能把故事讲得好听的年代;而到了白银时代,投资者更谨慎,更关注企业的资产负债水平、持续盈利能力和资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