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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研究论文范文1
旅游业是在19世纪40年代后开始走上规模经营、产业化发展道路的。从那时开始,旅游经营者一直都在积极地寻求如何借鉴、吸取管理学的最新研究成果、工商企业管理的一些好的做法来改进旅游服务质量,提高旅游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但在学术界中,旅游管理研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一直没能得到人们应有的重视。70年代以来,这种现象有了比较大的改变,旅游管理研究领域公开发表的论文、刊物、专着已日渐增多。旅游管理学学科建设问题也引起了许多学者的兴趣。有些学者还提出了一些很好的设想与建议。但人们对学科建设的一些基本问题的认识,如对学科研究对象,学科原理命题,学科的性质与理论框架,学科的前沿问题,学科的研究方向与研究方法的确定等问题的认识,至今仍然是模糊不清的。
一、旅游管理的概念
旅游管理是指为发展旅游事业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调节和监督的活动。旅游管理活动,具有多层次、多结构、多方面的内容,它贯彻于旅行游览管理事业的全过程之中,从旅游管理的过程看,旅游管理活动包括:确立旅游管理目标的活动,建立旅游事业信息系统的活动,进行旅游事业开展预测和决策的活动,制定旅行游览事业发展计划的活动,以及对旅游事业发展的监督活动,等等。
从旅游管理的内容看,旅游管理活动包括:旅游人力资源管理活动,旅游物质资源管理活动,旅游财力资源管理活动,旅游科学技术管理活动,等等。
从旅游管理的业务经营看,旅游管理活动包括:旅游资源管理活动,旅游设施管理活动,旅游服务管理活动等。旅游资源管理,又可以分为旅游风景名胜管理,旅游文物管理,旅游建设成就管理活动,旅游设施管理又可以分为旅游交通包括民航、铁路、公路、水路管理,旅游宾馆、饭店、餐厅、游乐场所管理活动旅游服务管理,又可以分为旅游客房服务、餐饮服务、导游服务、司机服务、引导购物服务管理活动,等等。
从旅游管理的方法手段看,旅游管理活动包括用行政办法管理旅游事业的活动,用经济办法管理旅游事业的活动,用法律办法管理旅游事业的活动,用思想政治办法管理旅游事业的活动,用科学技术办法管理旅游事业的活动,等等。
二、旅游管理学的研究对象
旅游是由那些出于和平目的、不是为了定居与就业的人,离开其常住地外出旅行与逗留而引起的各种现象和关系的总和。旅游资源、旅游者与旅游业是旅游活动产生与发展的三个基本组成要素。所以,广义上的旅游管理学研究对象应包括对这三者的管理。由于旅游者的旅游动机激励、活动导向及其在旅途中的组织管理在很大程度上要受旅游企事业单位的影响与制约,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主要也由当地的旅游企事业单位负责。因此,狭义上的旅游管理学研究对象主要指的是对旅游业的管理。
三、旅游管理学的学科性质
管理学研究论文范文2
我们呼吁管理学课程改革,就说明在当前的教学中存在着各种各样不尽如人意的问题,只有正确剖析存在的问题改革才有意义。目前高职管理学教学中较为普遍地存在以下问题:
1.教学方法落后。虽然现在高等教育呼吁教学方式改革,但是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许多高职院校在课堂上采取的仍旧是传统教学方法,这种模式只有教师输出,学生坐等输入,缺少互动,更缺少深层讨论和教师的启发、学生的思考。即使有些院校采取了比较先进的教学方法,但也只是做了形式上的引进,真正的内涵没有学到,最终产生的作用不大。要是一直采用这种灌输式的教学,培养出来的学生只会变得更呆板。
2.案例教学法呆板化。案例教学法是具有启发性的一种教学方法,它可以通过案例清晰地阐释所要表达的主题,允许学生充分地自由发挥,促进师生间的互动,达到较好的教学效果。但是从实际情况看,案例教学还存在着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有的教师选择的案例不能准确地反映主题,针对性不够;有的教师案例语言缺乏生动性,激不起学生心灵的火花。这些问题都阻碍着学生最大限度地吸取课程内容,不利于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而且,在进行案例分析之时,许多教师仅仅对案例做一个归纳性的总结,没有达到教学目标。
3.师生间的互动性差。我国课堂上非常普遍的一个现象就是,教师在上面授课,学生在下面听课,每节课都循环着同一个模式。这种缺乏互动的教学,严重损害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不利于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管理学作为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理论知识比较抽象,而且还受到组织内外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一定要把课程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结合起来,但是许多高职院校给学生提供不了一个良好的实训条件,阻碍了教学效果。
二、高职管理学课程教学改革实践
为解决当前管理学课程所出现的问题,针对管理学课程的特点,结合高职学生培养目标的要求,我们认为管理学课程教学可以采取项目化教学法。
1.项目化教学法的实施。结合具体的工作岗位,项目化教学法在实施中可分为模拟、仿真模拟、全真模拟三个阶段,具体实施如下:其一,模拟阶段。课上实施项目的模拟,让学生熟悉岗位流程、工作思路、工作内容、工作方法,掌握工作所需的理论知识。整个模拟阶段可分为情景描述、情景分析、任务准备、情景展示、情景评价、教师总结。(1)情景描述:运用角色扮演的方法。教师以人力资源部某角色的身份,布置任务。如以北京某旅行社人力资源部招聘科长的身份,为旅行社招聘地接导游员。(2)情景分析:学生分小组,讨论工作思路、完成工作任务需要准备的理论知识,然后每个小组把自己的讨论结果展示出来,教师进行总结,帮助学生理清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工作方法以及需要准备的知识等。如接到为旅行社招聘地接导游员这一任务后,学生一方面研究招聘工作流程,另一方面制定相应的招聘材料。(3)任务准备:针对情景任务,小组成员进行分工,查找资料,进行工作内容的准备。教师讲解学习的思路、学习方法,如围绕招聘应该做哪些工作,像招聘计划的制订、应聘表格的设计、合同的制定等。(4)情景展示:小组针对情景,进行角色扮演。每个小组成员可以完成一部分,也可以完成整个任务,根据任务情况而定。如招聘可以从选拔、录用、评估等方面进行分工。(5)情景评价:一方面是小组之间的互评。其他小组作为应聘人员,对展示的小组进行评价,包括评价整体满意度和评价小组每个同学。另一方面是教师评价。教师根据小组评价,总结评价的要素,如招聘计划、应聘表格。(6)教师总结:教师对理论知识进行系统梳理,对学生遗漏的知识点进行补充,为学生建构系统的知识体系,使学生理清知识之间的关系,明确知识的用途,以及知道以后如何创新地完成工作任务。其二,仿真模拟阶段。对于课上的模拟项目,学生课下可以进行仿真练习,如作为班长应该如何管理班级。其三,全真模拟阶段。对于学习的模拟项目,经过仿真练习,可以进行全真模拟。一方面,可以利用学校的资源,如学生会管理、社团管理、班级管理等。另一方面,通过“结对子”工程与单位合作。具体操作程序:第一步,学校通过理事会,召集需求管理岗位的企业,企业介绍自己公司的情况,以及对实习生的安排、培训内容等打算,然后可以通过面试等形式了解学生,进而选择自己的实习生。第二步,学生利用周末或假期进入企业,进行观摩学习,这样对于学习过的模拟项目,有机会独立操作,进行实战锻炼。
2.项目化教学法的监控。综合成绩包括终结性考试成绩和形成性考核成绩,其中终结性考试成绩占课程综合成绩的70%,满分70分;形成性考核占综合成绩的30%,满分为30分。其一,终结性考试。终结性考试是笔试加技能考核。具体考试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一般为课程结束后的技能考试周。笔试满分100分,按实际成绩的50%计入综合成绩。技能考核满分100分,按实际成绩的20%计入综合成绩。其二,形成性考核。形成性考核包括课堂考勤、课堂表现、课堂考核,满分为100分,按实际成绩的30%计入综合成绩。(1)课堂考勤:主要考查学生到课率,计20分。每次上课任课教师都要严格进行考勤并详细记录考勤情况,如总考勤为32次,则到课率分数=学生到课次数*100/32;有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的事假、病假计入到课次数(须注明)。低于10分的,取消本学期考试资格,可随下一年级继续学习。(2)课堂表现:计30分。课堂表现主要包括发言、听讲是否有小动作、讨论是否对任务有建议、玩手机情况、放学时自己的卫生情况和桌椅摆放情况等,共5项,每项6分,随堂考核。(3)课堂考核:计50分。根据小组完成任务情况酌情给小组分,再根据个人完成任务情况给个人分。形成性考核成绩=课堂考勤考核成绩+课堂表现成绩+课堂考核成绩。任课教师于第一次开课时向学生公布本实施细则,期末时认真汇总各项考核的相关材料,统计出成绩。
3.项目化教学法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管理学课程项目教学法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以项目的模拟训练为载体,融合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实施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处理好学生活动与教师讲授的关系。项目教学通过情景描述、情景分析、任务准备、情景展示、情景评价、教师总结几个环节的学习,目的是让学生既掌握岗位所需的理论知识,又掌握岗位技能。项目教学需要学生自己查找资料,学习理论知识。由于高职学生入学成绩不佳,学习的自觉性比较差,所以项目教学要处理好学生情景展示和教师教授的关系。针对学生情景展示,可以看出他们自己学习理论知识的结果,同时教师应通过总结对知识进行补充,开拓学生思路,授之以渔。(2)注重点评。每个人都想获得成就感,学生通过情景展示,如果能得到老师和同学的赞扬,就会更加努力,所以我们运用项目教学法,要注重点评。点评一定要注重鼓励,不要打击,指出学生的不足要委婉。通过点评,学生知道情景展示需注意哪些方面的问题,自己哪里做得好,哪里有待改进,以及应该如何去改进等。
三、结束语
管理学研究论文范文3
一、旅游管理的概念
旅游管理是指为发展旅游事业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调节和监督的活动。旅游管理活动,具有多层次、多结构、多方面的内容,它贯彻于旅行游览管理事业的全过程之中,从旅游管理的过程看,旅游管理活动包括:确立旅游管理目标的活动,建立旅游事业信息系统的活动,进行旅游事业开展预测和决策的活动,制定旅行游览事业发展计划的活动,以及对旅游事业发展的监督活动,等等。
从旅游管理的内容看,旅游管理活动包括:旅游人力资源管理活动,旅游物质资源管理活动,旅游财力资源管理活动,旅游科学技术管理活动,等等。
从旅游管理的业务经营看,旅游管理活动包括:旅游资源管理活动,旅游设施管理活动,旅游服务管理活动等。旅游资源管理,又可以分为旅游风景名胜管理,旅游文物管理,旅游建设成就管理活动,旅游设施管理又可以分为旅游交通包括民航、铁路、公路、水路管理,旅游宾馆、饭店、餐厅、游乐场所管理活动旅游服务管理,又可以分为旅游客房服务、餐饮服务、导游服务、司机服务、引导购物服务管理活动,等等。
从旅游管理的方法手段看,旅游管理活动包括用行政办法管理旅游事业的活动,用经济办法管理旅游事业的活动,用法律办法管理旅游事业的活动,用思想政治办法管理旅游事业的活动,用科学技术办法管理旅游事业的活动,等等。
二、旅游管理学的研究对象
旅游是由那些出于和平目的、不是为了定居与就业的人,离开其常住地外出旅行与逗留而引起的各种现象和关系的总和。旅游资源、旅游者与旅游业是旅游活动产生与发展的三个基本组成要素。所以,广义上的旅游管理学研究对象应包括对这三者的管理。由于旅游者的旅游动机激励、活动导向及其在旅途中的组织管理在很大程度上要受旅游企事业单位的影响与制约,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主要也由当地的旅游企事业单位负责。因此,狭义上的旅游管理学研究对象主要指的是对旅游业的管理。>
三、旅游管理学的学科性质
旅游管理学究竟是一门科学,还是一种学科?或者只不过是管理学底下的一个研究领域?学术界曾为此争论不休。一门科学,它必须要有明显不同于其他学科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一整套从实践、大量的研究成果中总结出来、并经得起时间考验的科学原理。旅游管理学的研究对象尽管与其他科学或学科的研究对象有明显的不同,但考察国内外大量的研究成果,人们所沿用的研究方法绝大多数是其他一些科学或学科,如经济学、社会学、人类学、文化学、管理学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其完整、独立、清晰的理论体系架构也尚未建立起来。如果把它定位为管理学或是其属下某个分支的一个研究领域,又明显地让人感到忽视了它的特殊性,低估了它在现代管理科学中的地位与重要性。事实上,如果人们认真思考一下它的学科原理基本命题,回顾旅游管理研究所走过的漫长历程,就容易明白,旅游管理学的根基在管理科学中,管理学的理论与基本原理对旅游管理实践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旅游管理学是管理学的一个重要的分支,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应用学科。
与其他部门、行业的研究或者说管理对象相比,旅游管理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主要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一)旅游活动的异地性:旅游活动的产生与发展总与旅游者的外出旅行与逗留分不开;接待同一对象通常必须由不同地方的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共同协作来完成。(二)旅游产品的
文化性:旅游产品表现为直接的或间接的、物化在旅游消费品上、有针对性的旅游服务。无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旅游产品它都必须蕴涵着较强的文化性,这是因为旅游者在要求旅途中的物质需要得到满足的同时,他们的精神需要也需要得到满足。(三)旅游消费的综合性:旅游者的消费需求通常是综合性的,虽然他们绝大多数都有比较单一的旅游动机,但在旅途中的食、住、行、游、娱、购六个方面的消费一般都会有。而且,近年来旅游消费需求还在向其他服务领域内延伸。(四)旅游服务的社会性:旅游服务离不开人与人之间面对面的直接接触,供需双方的沟通与情感、思想交流,不仅有可能影响到彼此原有的意识倾向与价值观念,而且还可能从中缔造出一种新的公共或人际关系。(五)旅游经济活动的普遍性:在当今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发展旅游业,首先是为了创汇、创收。旅游业在许多国家里已成为当地国民经济的重点产业甚至支柱产业。从全球的角度来看,以就业人数比例、所创造的利税等社会经济指标来衡量,旅游业已超过汽车、石油和化工等行业,成为全球第一大产业。(六)旅游资源的二重性:凡是能造就对旅游者具有吸引力的任何因素,都可构成旅游资源。旅游资源既可以是自然的,也可以是人文的;既可以是历史的,也可以是现代的;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有些在空间上是不可以移动的,而且一旦遭到破坏就难以修复,如名胜古迹;另有一些则是可以移动的,而且是可以不断地充实与更新的,如体育赛事、文娱节目表演、节日喜庆活动等等。 四、旅游管理学的研究方向与研究方法
管理学研究论文范文4
〔关键词〕西方法学,理性主体性,法官主体性,个体主体性,有限理性主体性
西方文艺复兴运动是西方近代思想史的界标,它带来人性、理性和法治的精神,从此,个人不再依赖神的指引,成为具有理性的自由人,人成为私法自治的权利主体,人类思想的进化从神学阶段转入理性的主体阶段。直到20世纪80年代后现代主义思想对主体性理论进行解构,标志着另一个转折的出现。以主体性理论为向度,上述进程可以表述为“主体性理论出现之前的神学时代——主体性理论时代——后现代主义的反主体性理论时代”,当然,即使在进入第三个阶段的今天,主体性理论仍占据主流的思想意识形态。如果把主体性理论出现之前的神学时代看作是“神主体论”,则人类思想史可表述为“神主体性——理性主体性——个体主体性”,个性主体性阶段是后现代主义思想对理性的主体性理论的批判。用简明的哲学表述,这两个转换的标志分别是“上帝死了”、“人死了”。
受主体性理论的影响,法学以文艺复兴为转折点,从神学阶段转入形而上学阶段(法哲学),这一阶段以自然法学为主,以抽象的理性人为主体性,即“理性主体性”的法学,但这时的自然法学与文艺复兴前的自然法学不同。随着法学研究的科学化,19世纪中期出现了以法官发现、适用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理学,本文称之为“法官主体性”的法学。到20世纪晚期,随着后现代主义对主体性理论的批判,法学出现了以“个人主体性”为研究范式的萌芽,主要以批判法学派为主。而经济分析法学则提供了一种具有建构意义的颇具解释力的主体分析理论。
一、理性主体性的法学——以自然法学为主线
西方主体性哲学肇始于笛卡尔提出“我思故我在”这一二元论的哲学命题。此后,笛卡尔式的“我思”在哲学史上以不同形式出现,诸如洛克的“心灵白板”,莱布尼茨的“单子”,康德的“先验主体”、黑格尔的“自我意识”等等都是主体性哲学的表达方式。主体性哲学思维也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在法律人格的塑造上。近代的法学把人看作是整齐划一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把人都当作自由平等的“理性主体”。洛克在“论自然状态”时这样描述理性:“理性,也就是自然法教育求助于理性的全人类,所有人都是平等的、独立的,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别人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正因为人是有理性的,因而是自由的。自由主义理论论证的基础就是理性。
自然法的历史源远流长,从古希腊、古罗马到中世纪,再到17、18世纪古典时代的自然法,都是以理性作为人类行为的标准。亚里士多德在论述法律统治优于人治时说,“应由法律实行其统治,这就有如说,惟独神和理性应当行使统治;让一个人来统治,这就在政治中混入了兽性的因素,因为人的欲望中就有那样的特性。热忱也往往会使拥有职权者滥用其权力,尽管他们是芸芸众生之中的最优秀者。因此,法律……可以被定义为‘不受任何感情因素影响的理性。”中世纪神法法学也离不开理性这一范畴去解释法律,但认为人的本性是没有理性的,因此不得不运用理性去设计各种可行的方法和制度,来对付堕落的人类,因此体现理性的法律是神用来对付罪恶的产物。可见,文艺复兴前的自然法学与文艺复兴后的自然法学不同,文艺复兴前的自然法学否认人具有理性,认为法的理性来源于上帝。
文艺复兴以后,理性虽走下神坛,却被启蒙哲学家抽象化,成为脱离经验世界的超验的绝对命令。康德认为,法律和道德不应当像以前的自然法哲学家所说的那样,建立在经验人性(the?empirical?mature?of?man)的基础上,而应当建立在理性命令基础上的先验的“应然”世界。黑格尔认为,一个自由的人是一个能够使其自然的情绪、非理性的欲望、纯粹的物质利益服从于理性的、精神的自我所提出的更高要求的人,理性的基本要求是尊重他人的人格和权利。
法律上的人正是按照这样一种抽象的理性标准来塑造的。法律鼓励人们的利益最大化的行动,因而契约自由是理性的。在法律责任的问题上,把自由意志作为承担责任的根据,这是因为既然人的行动是受自己自由意志支配的,他就必须为自己的行为后果负责。犯罪和侵权的行为人要为由自己的主观过错导致的损害后果负责,契约的当事人要为由自己自愿签订的契约负责。
继承罗马法传统的大陆法在17、18世纪基本上受理性主体性思想支配,但一个波澜壮阔的支流不容忽视,这就是德国的历史学派。以萨维尼为代表的历史学派并不认为法律是不能更改的理性的产物,而是复杂的经验环境的结果。他们反对把法律主体塑造成抽象的理性的主体,提出法律是植根于民族精神而自然长成的,法律的主体应当是民族,本文称之为“民族主体性”。萨维尼在《论当代立法和法理学的使命》中写道:“……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初期,法律如同一个民族所特有的语言、生活方式和素质一样,就具有一种固定的性质。这些现象不是分离地存在着,而是一个民族特有的机能和习性,在本质上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具有我们看到的明显的属性。这些属性之所以能融为一体是由于民族的共同信念,一种民族内部所必须的同族意识所致。任何偶然或任意原因的说法都是错误的。”“法律随着民族的发展而发展,随着民族力量的加强而加强,最后也同一个民族失去它的民族性一样而消亡。”萨氏认为每个民族有不同的民族精神,因此有不同的法律原则,他反对在民族历史、民族精神得到彻底研究之前,根据自然法编纂民法典。
应该说,萨氏的“民族主体性”仍然是理性主体性的分支,其特点在于用民族理性代替一般的抽象的理性,强调了不同民族之间的差异对法律的影响。这种思想对我国法学发展亦有重要影响。邓正来先生曾撰文提出“中国法律理想图景”概念,作为对盲目追求和接受西方法律价值的批判,实际上也是一种在后现代话语包装下的民族主体性的翻版。
萨维尼之后,他的“民族主体性”理论被其弟子演化成为概念法学。萨氏认为既然法律是植根于民族精神而自然长成的,那么,对于人们、特别是法律家(尤其指法官)而言,并不存在创造法律的问题,而只存在如何发现法律的问题。到了以温德夏特为代表的概念法学那里,法律规范具有其肯定的、不变的和确定的内容,“法律是一个包罗万象、完整无缺的规则体系,每项规则便是一个一般性的命题。只需运用逻辑上的演绎法,把它适用至个别具体案件之中,便能得出正确的判决。”这种法律形式主义的极端发展,窒息了主体性的发挥,为新分析法学、社会法学所批判,即本文所称“法官主体性”所代替。
二、法官主体性的法学——以法律的不确定性为主线
同概念法学一样,分析法学也认为法律是自给自足的体系,认为法律是者的命令,恶法亦法,我们暂且称之为“者主体性”理论。后来哈特发展了分析法学,将最低限度的自然法理论引入分析法学,形成所谓新分析法学。哈特认为,法律具有空缺或开放的结构,法律规则分为第一性规则与第二性规则,法院在处理处于边缘地带的疑难案件时,必然发挥法官的主体性,进行法官造法。这种边缘的模糊地带,实质上是法律的不确定性。对于如何解决这种不确定性的问题,被许多学者划归权利法学派的德沃金教授提出另外的方案,他将法律中的规则和原则、准则相分离,规则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适用,而多个原则、准则可以适用于同一案件,法官对同时适用的不同原则进行权衡,从而得到案件的“唯一正确”解。这是德沃金为消除法律的不确定性所提出的法律解释理论。
在法官的主体性上,新分析法学认为,法律是确定的,因此法官的作用只限于解释法律。但这种局面很快被打破。20世纪初德国产生了自由法运动,强调审判过程中法官的直觉因素和情感因素,强调法官的自由裁定权,要求法官根据正义和衡平去发现法律。社会学法学的兴起,进一步贬抑了演绎逻辑推理在法律推理中的地位,强调“法律的生命始终不是逻辑,而是经验”(霍姆斯语)。美国的法律现实主义则把法律的不确定性强调到新的高度。卢埃林提出,法律研究的重点应当从规则的研究转向对司法人员的实际行为特别是法官的行为进行研究。他论证说,法律规则并不是美国法官判决的基础,因为司法判决是由情绪、直觉的预感、偏见、脾气以及其他非理性因素决定的。
法官主体性法学主要反映了普通法的特点和规律。这与普通法的预设前提是有关的,即法官是理性的代表,这个预设被认为是普通法的精神。1612年11月10日,英格兰大法官爱德华·柯克与詹姆士一世国王就国王收回部分案件的审判权一事发生争执,国王说:“朕以为法律以理性为本,朕和其他人与法官一样有理性。”柯克回答:“上帝恩赐陛下以丰富的知识和非凡的天资,但微臣认为陛下对英王国的法律并不熟悉,而这些涉及臣民的生命、继承权、财产等的案件并不是按天赋理性(natural?reason)来决断的,而是按人为理性(theartificial?reason)和法律判决的。法律是一门艺术,它需经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掌握,在未达到这一水平前,任何人都不能从事案件的审判工作。”这里的人为理性,显然与自然法中整齐划一的抽象的理性概念是不一样的,而是法官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养成的理性直感。这正是本文将“法官主体性”独立于理性主体性的依据之一。
三、个体主体性的法学——以后现代主义思想为主线
后现代主义是一种批判启蒙、批判现代性的哲学思想。它认为启蒙以来的近代西方哲学是建立在一些虚构的概念之上的,诸如主体、自我意识、理性、真理等等。后现代思想家从各个方面攻击了启蒙运动发明的“理性主体”。在结构主义看来,没有先于环境存在的主体,主体是被各种关系和结构建构出来的,孤独的个体其实并不存在,人就是某种结构或者关系所编织的一个巨大的网状物中的一个小小的网节,人永远都是被决定的,自由意志的主体从来没有实现过。福柯继尼采提出“上帝死了”之后,又提出了“人之死”的说法。可以说,近代主体性哲学中笛卡尔的“我思”式的主体以及个体的在先性地位在后现代主义话语中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
反主体性思想在具体的法学研究上也有很多反映。批判法学学者邓肯·肯尼迪分析了古典私法的结构,并指出个人主义是古典私法的意识形态基础。肯尼迪认为私法并不是只能从个人主义的角度来认识的,而且从“利他主义”的角度也解释得通。例如侵权行为法要求行为人对他人造成的损害给予赔偿,契约法也要求对不履行契约给相对人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这些都可以理解为对当事人课以利他主义的义务。所以,一切制度都可以从个人主义和利他主义两个视角加以说明,个人主义并不是唯一正确的认识论。美国有学者利用结构主义的方法研究了纽约法院关于产品生产者对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的产品责任的判决,研究表明:纽约法院最早把生产者对第三人的责任建立在产品的内在质量问题上,认为生产者对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的责任是由于产品的危险性导致的。这反映了一种“主体与环境”二元分立的思维方式。法院后来的判决了先前的理论,认为生产者对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的责任基础是生产者对有可能给他人带来的危害是具有可预见性的。从而把责任的立论根据从“主体—客体”转换为“主体—他人”。这些都可以被视为一种反主体性的后现代法学思维模式。
后现代主义着重于消解,而不注重建构。但理性主体性被消解后,处于后现代话语下的哲学家不自觉地为法律活动设定了一种新的主体性理论,即“个体主体性”,认为法律不是由抽象的理性主宰,也不是由司法精英主宰,而是通过参与其中的所有个体间的对话、商谈、沟通而形成的决定或共识。
哈贝马斯创立了人们交往行为中的“对话理论”,成为继分析法学派的逻辑方法、新修辞学派(以佩雷尔曼为代表)的说服方法之后的第三种基本的法学方法。这种对话理论认为,对话是人类行动、特别是思想沟通的基本的、重要的方式,不仅在精英文化中如此,在大众文化中也如此。在文化多元、价值多元的现实社会中,特别需要一套具有价值性的对话沟通机制。但对话机制无法实现传统意义上的统一理性,只能实现有限度的理性的统一:理性的统一性只是在对话和交涉的过程中的一种偶然的理解和暂时的合意,也只有在此中情形下,理性的统一性才有可能,因此,它是一个永恒的命题,是一张未给人们提供终点站的长途车票。这种有限的统一理性是哈贝马斯不愿意把自己混同于后现代主义思想的原因。
费希是直接提出“个体主体性”的法学家。他激烈批判自由主义理性观,认为几百年来人们被告知理性和信仰是不同的,理性是中立和客观的,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而信仰则是盲目的。在二者发生冲突时,放弃你的信仰,服从理性,这是最基本的公民责任。而法律是人类理性的集中表现,因此服从理性表现为服从法律。那么,理性又是从哪里来的?自由主义的回答是,理性不是从哪里来的,而是自然规律和人类本性的体现。然而,费氏则持相反的立场:“理性总是从某一地方来的,经常是从国家的正式主张,从党派的宣言,从法律的文本中表现出来。‘自由主义并不依赖于对理性的探索,而是依赖于对理性的假设,根据这样的假设,理性与信仰之间的对立就被制造出来了。’”显然,建立在这种自由主义理性观基础上的法治是教人们、甚至迫使人们放弃自己的具体的个体生命体验和丰富多彩的人类生活,而接受齐一性的法律规则和定于一律的行为模式。这是违背主体性要求的。因此,他强调解构并放弃自由主义传统的基于假设的“理性的主体性”,而站在更为实用的立场上,强调“个体主体性”,以恢复人的本来的主体面目。
四、有限理性主体性——一种经济分析法学的图式
经济分析法学派反对自然法的理性,反对分析法学的逻辑理性,也反对对话理论中的商谈理性,在对待法律的客观性问题上,颇具有后现代主义的解构特征。波斯纳认为,哈贝马斯的对话沟通无法达到对法律的共同的客观性的理解,只有通过人们共同的生活体验、共同的文化传统、共同的生活方式、共同的价值观念和共同的思想信仰等等才有可能达成对法律的客观性理解,然而,在各不同主体间达成这种共同性,几乎是一个人们可欲而不可及的境域。但是,经济分析法学引入一种自认为是普适于人们的共同性因素,即人们对成本和效益关系的算计。他们认为,对于绝大多数法律而言,特别是对于和财产相关的法律,如侵权法、契约法等等而言,在法律中引入某种能够最大限度地造福于民众的经济学理论是可能的和必要的。也就是说,以成本和效益关系为核心的经济学方法,对于达致对法律的客观性解释是有效的。
经济学提出的“成本和效益关系的算计”在人性论上的普适性,是否会成为一种新的“理性主体性”,即“经济人理性”主体性呢?经济学上的理性人是一个整齐划一的概念从而变为人类的另一个牢笼呢?“理性人是指有一个很好定义的偏好,在面临约束条件下最大化自己的偏好。”经济学上的理性人,在一定意义上说,也是一个整齐划一的抽象的人的画像,那么是否可以说,经济分析法学表面上反对“理性主体性”,实质上又回到了“理性主体性”的窠臼呢?
确实,经济学中的理性假设,与自然法学中的理性人本无二致。这只要回顾一下启蒙时代经济学上的个人主义与法学上的个人主义的对应就可看出来,比如资源的稀缺性、排他性与物权客体的稀缺性和物权的排他性之间的对应关系。但是,经济学自19世纪80年代由古典经济学进入新古典经济学时代,引入了效用概念及边际效用的原理,使经济学上理性人假设的“画像”更为丰富,利他主义行为被解释为由助人带来的心理满足感成为主体效用收益,特别是行为经济学从认识论上提出“有限理性”,对“经济人”假说进行批判,从而实现了人性论和认识论的贯通。
经济学对“理性人假设”的批判,早期是从伦理人性论角度进行的,比如经济历史学派的瓦格纳,将经济动机二分;马歇尔也提出人的利他主义动机在家庭中的存在。20世纪以后,学者开始从认识论角度批判经济人假说。经济人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以对利益的认识为前提,因此经济人的表达中蕴含着绝对主义认识论的前提,就是说经济人这一伦理人性论问题隐含着认识论问题,通过研究认识论可解决伦理人性论问题,行为经济学则依此将伦理人性论与认识论贯通,将人性论变为一个认识论问题。美国经济学家凡勃伦最早质疑完全理性;赫伯特·西蒙根据经济决策者本身信息的不完全性,提出了“有限理性”的假定,将经济人假定从一个伦理问题转化为一个认识论问题。此后,行为经济学继续西蒙的理论路线,并将之与“经济人”假说研究的传统伦理方面结合,通过人们内心的认识偏见与扭曲批驳完全理性,通过影响人自治的因素批驳完全意志力,通过制度人批驳完全自利,对“经济人假说”进行全面的批判。因此可以说,经济分析法学还原了主体行为的复杂性,从而摆脱了包括自然法学在内的传统法学上“理性主体性”的伦理人性论方法,实现了从方法论上的认识主体性,从而不再具有形而上意义。
参考文献:
〔1〕〔美〕E·博登海默,著.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哲学与法律方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2〕〔美〕艾伦·沃森,著.李静冰,姚新华,译.民法法系的演变及形成〔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
管理学研究论文范文5
本文首先论证了新课程标准下化学课程的性质,基本理念以及实施探究性教学的意义,可行性,然后采用案例的形式对化学课堂探究性教学的实施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探究教学化学
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已经展开了,这必将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的变革。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无疑是本次课改的核心,但是培养学生的科学探究素养仅仅靠每周一两节研究性学习课是远远不够的。如何处理好学习知识,培养科学探究素养等各方面的关系,如何将研究性学习引入日常教学,一直是人们思考的新课题,本文就化学学科作初步探索。
一、背景分析:
高中化学课程应有利于学生体验科学探究的过程,学习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加深对科学本质的认识,增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这是新课程标准对高中化学课程性质的最精炼的描述,而构造“知识和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相融合的高中化学课程目标体系,从学生已有的经验和将要经历的社会生活实际出发,帮助学生认识化学与人类的密切关系,关注人类面临的与化学相关的社会问题,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参与意识和决策能力,这是新课程标准基本理念最核心的部分,上述新课程的性质与基本理念对以教师为中心,知识为中心,训练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模式和学生的接受式学习方式都提出了挑战,从这个层面上说我们很有必要寻求一种适应形式新要求的教学模式和学习方式。
二、化学学科探究性教学的意义:
素质教育是要培养人的创造能力和创造意识,而培养创造能力的关键是对信息的加工和处理的能力。如果在化学日常教学过程中创设一种类似于科学研究(探究)的情景和途径,让学生通过主动探索,发现和体验,学会对大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这必将促进学生思维能力,创造能力的发展,使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提高,可见进行化学学科探究性教学意义深远。
三、化学学科探究性教学实施的可行性:
化学是一门研究物质的组成、结构、性质以及变化规律的基础自然科学,同时化学也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学科,化学实验为化学探究性教学提供了途径。实验可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帮助学生形成概念,获得知识和技能,培养观察和分析能力,还有助于培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化学学科的学科思想就是先提出课题(问题),进行学科假设,再进行实验论证,得出结论,最后形成理论(规律),化学探究性教学就是在化学课堂上创设一种情景让学生主动探索,发现和体验,可见探究性教学还能够体现化学学科的学科思想,让学生受到学科思想的熏陶。从理论上看进行化学探究性教学可行。
四、化学探究性教学的实施:
实施化学探究性教学要体现问题性、实践性、参与性、开放性,要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师的主导作用,实施化学探究性教学并不是要刻意在形式上体现探究性,更为重要和可行的是要在教学过程中让学生的思维体现探究性,要让学生感觉到自己是在“学”知识而不是在“装”知识,即要体现探究和授予的差别,体现主动和被动的差别,要改变过去传统教学体制中老师“满堂灌”,“一言堂”,学生在整个教学活动中全盘被动接受的填鸭式教学模式,重要。要让学生的思维体现探究性,可作如下尝试:
1、创造探究情景:
通过合理处理教材,创造探究情景,把枯燥的东西变得有趣,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激情。比如人教版教材第一册第二章第一节《钠》中有钠与水的反应,可以这样创造探究情景:再次展示瓶中的钠,观察钠沉在瓶底,又让学生回顾刚学习过的钠的物理性质,密度小(0.97g/cm3),比水小,若泡着钠的液体为水,则钠浮在水面。所以该液体不是水,那么请同学们想一想把钠投入水中的情景。这样就为同学们创造了一个探究情景,学生就迫切地想知道把钠投入水中的情景,大大激发了探究欲望。
再如在讲述某些物质的用途时,不应是单调的讲授,可以创造这样的探究情景:该物质为什么有这样的用途?性质决定由那一条性质决定,这样单调枯燥的东西就变得丰富了,有趣了。
2、为学生的探究指明方向。
因学生的准备知识不足等各种因素,学生在探究性学习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困难,老师要体现主导作用,为学生提供探究方法,方向以及思考问题的角度等方面的指导。
比如钠与水反应产物的探究,小烧杯中先加了酚酞,变红了,说明有碱性物质生成,是哪种碱呢?可以引导学生从反应物元素的角度分析:碱中有OH-,还有一种金属阳离子,反应物中金属元素只有钠,说明生成的碱性物质为NaOH,通过观察还有气体生成,气体是什么呢?又可以引导学生从元素角度分析,Na与H2O作用,生成的气体只可能为H2,O2,到底是那一种呢?再考察H2,O2的性质,H2—可燃性,O2—助燃性,利用燃烧实验进行验证即可证明为H2,这样通过逐步分析、探究确定了产物,可以写出Na与H2O反应的方程式:2Na+2H2O=2NaOH+H2以上体现的探究过程虽然简单,但主要体现的是一种思想,一种方法,在简单的问题上可以奏效,在复杂的问题中同样可以运用,“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3、让学生形成有序思维模式
在教学过程中帮助学生总结规律,归类,对于学生整体把握知识形成有序思维模式是大有裨益的,要让学生明白复杂问题都是由一系列简单问题综合而成的,我们感觉到复杂主要是不知从那里着手思考,如果形成了有序思维模式,找到最原始的模型,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从知12388比如在讲授HNO3的物理性质时,可以帮助学生形成有序思维模式。“HNO3常温下为无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液体”,其实由这一点信息,我们引导学生进行有序思维模式思考就可以探究出HNO3的许多性质:
有刺激性气味的液体易挥发沸点低
在空气中易形成酸雾
4、让学生充分体会到成功的喜悦
多鼓励,多体现人文关怀,学生在一种宽松,快乐的气氛中学习,效果是最好的,对于学生正确的判断、推断、推理都要给予肯定,对于学生一些新奇想法、创意更要多鼓励,这可让学生保持学习的兴趣,体会到自己的主体地位。
五、总结:
总之新形式下的化学教学就是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创设一种类似于科学研究(探究)的情景和途径,把每堂课都设计为解决一个具体问题的过程,让学生通过主动探索,发现和体验,学会对大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从而提高素质,增长能力。
教师教育观念的更新,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学生科学素养的提高需要大家共同努力,把研究性学习引入第一课堂,实施探究式教学必将引起一场教育上的革命,对学生科学素养、探究能力的提高必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①成广兴申义阳主编《化学教学概论》石油大学出版社2001
②任志鸿主编《高中新教材优秀教案高二化学上册》南方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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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开拓
阶段1978—1987年,通过在很短时间内的思想调整后,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迈进了新的开拓时期,不仅理论基础多元化,而且研究方法、结构体系、研究内容等也都有所拓展。
(1)理论基础多元化。20世纪80年代,随着我国图书馆学的不断发展,图书馆学理论基础研究也得到进一步发展,尤其是欧美西方各国图书馆学理论的大量引进借鉴(如系统交流论、波普尔世界三理论、社会认识论、知识基础论等),我国的图书馆学理论基础也形成了层次体系论、知识论、知识组织论、学科群体论、情报交流论、知识交流论等多种观点,由单一论转变为多元论,图书馆学理论基础的研究范围被极大地拓宽。
(2)研究方法体系化。20世纪80年代,我国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另一重大进展是初步构建了体系化的研究方法,研究方法从传统转变为现代。20世纪80年代之前,主要采用传统的研究方法对我国图书馆学进行研究,如数据统计、观察、历史、调查研究、定性分析等;80年代以后,图书馆学的研究引进和采用了许多新的研究方法,并探索挖掘了专门的研究方法,形成了我国的研究方法论体系,如一般方法和专门方法相结合。
(3)结构体系逐渐完善。我国图书馆学不仅形成了非常完善的结构体系,而且具有清晰的知识层次,如知识元素、学科分支、门类结构等。其中,每个知识元素又涵盖了规律、概念、范畴、原理等;每个学科分支与门类互相联系,密不可分,组成了非常完善的结构体系。
(4)研究内容趋于多样。研究人员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勇于开拓,满怀热情地开展对图书馆学理论各项研究,带来了丰富多样的研究内容,比如常见的图书馆学方法论及图书馆未来等研究内容,都是这个时期开拓的新研究领域。
1.2图书馆学基础理论
稳步前进阶段1987年至今,图书馆学研究经过20世纪80年代的极度繁荣,发展至今已趋于平稳,新的研究成果较少,价值取向有所转变,研究领域进一步拓宽。
(1)新的研究成果较少。这个时期,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出版的文章大都是综述、书评或专题评述,缺少对理论研究深层次问题探索与系统总结的文章,更别说相关的论著。
(2)价值取向有所转变。更多的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人员转向对市场经济与图书馆学、信息技术与图书馆学的研究,研究模式脱离了教学型学科实际情况。
(3)研究环境更加现代化。在现代化的研究环境中,特别是在多媒体技术、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网络技术及电脑储存技术的不断影响和带动下,图书馆学理论研究人员将研究热点转到数字图书馆、电子图书馆及信息技术与图书馆之间的关系方面,研究环境更加现代化。
(4)研究视点更加实际。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大范围应用,图书馆学基础理论从图书馆学研究客体的信息本质和文化本质两个角度重新构建了图书馆学理论这个体系,系统总结了我国图书馆学基础理论在当前社会大背景下的发展策略,力求图书馆学理论能够解决实践中产生的问题。
(5)研究领域进一步拓宽。当前社会背景下的图书馆学研究领域已被进一步拓宽,不再是仅仅局限于图书馆的研究,还包括了信息、管理、科学知识等很多的领域。
2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的主要问题及观点
2.1研究对象
图书馆学研究对象是进行图书馆学研究的基本出发点。在我国,由于研究人员采用了不同的研究方法,同时存在着不同的研究角度,所以出现了不同的研究成果。改革开放以来,主要形成了“规律说”和“交流说”两种研究方向,发展过程经历了哲学方面的全面改变。在20世纪80年代初中期,图书馆学研究人员抱着很大的热情对研究对象进行研究,激烈讨论,先后产生了相关学者提出的文献交流、知识交流、情报交流和知识学等诸多见解。图书馆通过“交流说”与社会环境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有机地融合了图书馆与社会交流活动,图书馆学的研究范围不断拓展,理论内容不断深化。
2.2结构体系
科学研究对象的集中反映与具体表现是学科结构体系。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的主要课题就是图书馆学的结构体系。改革开放以来,图书馆学领域引入了系统的科学理论,结构体系成为研究的热点。如有的学者将图书馆学划分成技术图书馆学、理论图书馆学与应用图书馆学3部分。与普通图书馆学相对应的是技术图书馆学与理论图书馆学,与专门图书馆学相对应的是应用图书馆学。有的学者依据图书馆事业角度,在横向和纵向上对图书馆学进行了划分,国际图书馆学、图书馆数学、比较图书馆学是在横向上的划分结果;图书馆协作学和管理学、高校图书馆学、公共图书馆学是在纵向上的划分结果。还有的学者从图书馆学范畴出发,将图书馆学当做一个线性的、层次不同的网状结构。比如:图书馆学思想史、研究、教育是图书馆学绪论的3个主要部分;图书馆的结构、变化、性质、资源共享和职能是图书馆认识的5个主要部分;社会领域与图书馆的矛盾、用和藏的矛盾是图书馆的2个主要矛盾;文化变化发展规律、读者规律是图书馆规律的2个主要规律等。
2.3学科性质
改革开放后,我国不断完善了图书馆学理论研究,社会科学、应用科学、综合性科学、管理科学等4种代表性的看法相继出现,社会科学和综合性科学是其中的主要观点。有些研究人员认为图书馆学是一门社会科学;有的研究人员则认为图书馆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既属于应用科学,又属于社会学科,是应用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三者之间的结合与渗透;还有人提出图书馆学是一门综合性的应用科学,心理学、计算机科学、教育学、数学等这些学科交叉存在于其研究的内容中;同时,依据图书馆学的学科交叉性质,有研究人员指出图书馆学是综合性的社会工程学。只有确定好研究对象的性质,才能将学科性质确定。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划分依据是研究对象所存在范围;应用科学与基础科学划分的依据是理论和实践之间的关系;边缘学科、横断学科与交叉学科的划分依据是学科间的关系。研究方法改变不了学科性质,但对学科性质具有反作用。只要研究对象的本质没有改变,就不会导致学科性质的改变。
2.4方法论
改革开放以来,现代的研究方法成为我国图书馆学的主要研究方法,图书馆学方法论体系实现了初步的构建。由于思想观念在这个社会发展阶段得到了很大的转变,所以大量的研究人员开展了对图书馆学研究方法的研究与探索,形成了不同学说。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有学者将图书馆学方法论体系概括为4方面:一是课题研究的方法得到了筛选;二是研究信息大都采用试验、观察、数据统计、调查等多种方法来获取;三是采用比较、分类、分析、类比、综合等科学抽象与逻辑思维方法;四是采用综合方法对图书馆学开展研究和探索,大体上采用了哲学方法、系统方法论、信息方法、移植方法、控制论方法等。当前,在图书馆学研究中,采用较多的是数学方法、系统工程方法和实验方法。数学方法促进了图书馆学研究中的定量分析;系统工程方法为深入探究图书馆学实践活动的规律提供了技术手段。时展到现在,在图书馆学领域图书馆学有无专门的研究方法、研究方法的判断标准等观点还没有完全统一。有很多研究人员的观点是,既然图书馆学以独立学科的形式存在着,研究方法就必然是一个专门的图书馆学方法,因此,构建专门的研究方法就成为方法论探究的关键核心,对专门方法进行研究时要结合哲学方法等。
2.5理论基础
图书馆学理论基础是图书馆学这一学科的基石,对方法论和学科的观点进行着指导,有很多研究人员对之开展了许许多多的探索研究。20世纪80年代初期,有学者将“波普尔世界三”理论引入我国的图书馆学理论,得到了许多人的赞成,但同时也存在反对的声音;接着,我国的研究人员提出了情报交流是图书馆学的理论基础,不久又有学者提出图书馆学的理论基础应是知识交流。目前,大多数研究人员的观点是图书馆学的理论基础是一个学科群。但对这个观点,还存在不一致,有的学者将这个学科群概括为一个综合群体,主要包括了哲学、数学、信息科学、社会学、管理科学、传播学、心理学等这么多学科,应把上述的各个学科都当做图书馆学的理论基础。有的学者认为这个学科群有层次方面的不同,称为层次体系,理论基础的第一层次是哲学,第二、第三层次分别是列宁关于图书馆学的思想、信息论;还有其他学者将哲学当做理论基础的第一层次,第二层次是知识学、社会学、文化学说、传播学、信息科学,类现象学说是第三层次。
3图书馆学基础理论研究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