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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培计划个人研修总结范文1
根据《XX省2020年“国培计划”项目实施指南》和《XX市2020年国培工作计划》(无教职成〔2020〕1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主题
以“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为主题,侧重于“教育信息化推进与实施策略(课堂教学应用)”和“教育信息化平台的管理与使用(利用信息化平台开展备课、教学和研讨交流)”。
二、培训对象
我市乡村学校学前教育、小学和初中所有教师
三、培训目标
依据教育部《送教下乡培训指南》,围绕年度培训主题,依托市级教师培训团队,整合区域外专家资源,采取任务驱动方式,开展送教下乡培训。
送教下乡培训重在推动培训团队深入课堂、现场指导,提升乡村教师课堂教学能力。以送教下乡培训带动校本研修,创新乡村教师培训模式,提升乡村教师培训实效。
四、培训形式
网络研修(16学时)、“送教+集中”(32学时)、校本研修(24学时)。
五、具体实施(2020年9月-2021年4月)
(一)网络研修:培训时间2020年10月-12月,委托XX市教育局指定的远程机构组织实施。
(二)送教下乡
2020年国培送教下乡培训覆盖全部乡村教师和所有学科,与全员培训有机整合,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按照问题诊断、研课磨课、成果展示和总结提升四个环节组织实施。
1.主要学科(小学语文、小学数学等)送教以片区(全市共分为5个片区)为单位,小学科(音、体、美等)以市区为单位,整合全员培训完成。片区安排如下:
西
片:略
西南片:略
南
片:略
西北片:略
城周片:略
2.本年度送教下乡培训所有工作在市送教下乡培训项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送教下乡培训项目办公室和各学科指导小组具体实施,总体安排如下:
(1)问题诊断:10月8日-10月25日,送教下乡培训项目办公室组织6个小组(小学语文组、小学数学组、初中语文组、初中数学组、初中英语组及学前教育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至4次问题诊断工作。问题诊断结束后,向市送教下乡培训项目办(以下简称项目办)提交诊断报告。项目办将组织学科专家对诊断报告进行分析、审核并形成最终报告。
(2)研课磨课:
11月-12月中旬,在问题诊断报告的基础上,紧扣本年度培训主题,项目办将分片开展研课磨课活动。各指导小组在研课磨课结束后向项目办提交一期培训简报。研课磨课的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3)成果展示:送教下乡成果展示活动将结合全员培训名师展示活动,于2021年3、4月份组织实施。
(4)总结提升:2021年4月份,开展优秀课例评选(论文和优质课评比,评比文件将于年底前出台)、进行培训总结、绩效考核评估、调研并制定下年度培训规划等活动。
(三)校本研修
为切实减轻基层教师的负担,提升校本研修工作的实效,本学年度校本研修工作通过“中国教师研修网”上的个人学习平台,实行无纸化考核。考核内容共三项:
1.立足日常的教学教研工作,以上课、听课和研讨为主要活动形式,每位参训学员将个人听课记录或参加主题研讨记录,拍成图片,以JPG格式上传,每人不少于8篇(次);
2.以基层学校为主体,要求各校对参训教师提交的听课记录或参加主题研讨记录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基层学校教务部门在听课记录封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再由教师个人拍照,以JPG格式上传;
国培计划个人研修总结范文2
虚拟和现实相结合的管理共同体的构建
以网络平台为主体的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构建一个务实、有责任感、懂培训的管理团队,这是实现培训有效性的一个关键点。对各级教师远程培训而言,这个管理团队,在市级层次就是由市级总管理员、市级各学科班主任组成的管理团队和由市级学科专家组成的辅导员团队;在县级,就是由各区县培训机构和遴选的区县各科班主任组成的管理团队和区县学科辅导老师组成的辅导老师团队;具体到一个学校,则是由学校管理团队组成的校点班主任,骨干教师担任的学校辅导员。这不同层级的管理团队和辅导团队,对进行远程培训的中小学教师而言,在网络上,他们适时地进行组织管理,网上交流,网上学科专业引导,网上答疑。在虚拟的网络中,通过电话联系、QQ交谈以及论坛交流。在虚拟的网络空间,培训的管理团队和辅导团队,与老师们形成了一个网络虚拟共同体,这个共同体成员之间的联结,就是以共同完成远程培训任务为共同目标。网络团体构建成的管理共同体,需要在实际团体中进行远程培训管理探索,总结管理经验,提出问题建议,会商未来远程培训管理有效途径,结成实体的培训管理共同体。以四川省乐山市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为例,2010年9月乐山市依托全国教师继续教育网为学科远程培训平台启动了乐山市第一批乐山学科远程培训,培训项目为全市3693名中小学老师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学科培训;同年11月,乐山市参与了“国培计划”中小学几个小学科的培训项目,这几个培训学科依托的网络平台有全国教师继续教育网、新思考网,教师研修网;2011年4月,乐山市启动第二批学科远程培训,这次也是依托全国教师继续教育网开展的全市4212名教师的学科远程培训。这样大规模数量教师参与远程培训,不仅需要网上的虚拟团队适时的管理,还需要管理团队从网上落实到网下到位,进行问题研究和策略探索。在这几个培训项目开展期间,乐山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在学科培训中期专门召开了各学科辅导专家研讨会,共同探讨远程培训的有效性,以及学科辅导专家在远程培训中所要担当的重要角色;在培训后期,召开了县级培训机构项目负责人研讨会,分析全市学科远程培训所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问题,探索农村教师学科远程培训有效性的有效策略。在2011年国培结束后,乐山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组织参与国培计划的班主任、辅导老师召开国培研讨会,总结国培计划中远程培训对教师专业素质提升的有益和不足之处。从网上的交流,落实到现实团队中的共同研讨,形成一个经验丰富,认识到位、管理到位的管理团队,这是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所必须具备的首要要素。
虚拟和现实相结合的教师学习共同体的构建
利用网络培训平台提供资源的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从他们登录进入平台学习的第一天开始,来自不同区域的教师们就在网络平台上形成了虚拟的教师网络共同学习体。在这个平台上,老师们可以针对平台提供的学习资源,在平台提供的相应板块里相互交流。这些交流形式包括论坛发帖、研修日志的,教学反思和教学叙事的撰写,作业和总结的提交。通过这些方式的交流,在这个虚拟的平台上,老师们形成了网络虚拟学习共同体,他们共同奉献和分享这个共同体成员在远程培训中的教育教学经验与智慧。但这个共同体所共享的平台毕竟是虚拟的,老师们需要从虚拟走向现实,在现实的教学教研中展示、交流、分享远程培训所获所得。这就是远程培训在教学中的实践运用。安徽无为县教师进修学校所提倡的现场研习,就是远程培训在现实教研中的实践运用,也是参训教师们的虚拟共同体走向现实教研共同体的一个范例。这种现实的教研共同体,可以由市级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和教研机构,也可以由不同区域的教师培训中心和当地的教研机构共同组织发起,共同营造远程培训现场研修的气氛。乐山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在2010年的国培过程中以小学英语学科作为了一个试验范例,在此次现场教研的活动中,师训中心选取了一个县级区域的一所小学作为教师培训现实共同体研修的场域,让本区域参加国培的小学英语教师,现场做了一个新方法新课堂的展示,将网络上所习得的理论,用于实际的课堂中,这是一次非常有益的远程培训实效性的探索。2011年6月中旬,乐山市师训中心又选取了另一个县级区域,做了小学数学现场研习会。组织发起者是乐山市教科所小学数学教研员兼2011乐山市第二批学科远程培训小学数学辅导专家。这次现场研习会参加的人数和内容的丰富,都超过了2010年国培小学英语的现场研习会。这次现场研习会,更好地把网络虚拟的管理团队、辅导团队以及参训教师团队联系在了一起,让这些不同的虚拟团队走进现实,形成了远程培训的现实共同体,其间交流了经验,展示了远程培训所得成果和经验。2011年11月,乐山市师训中心利用“国培计划”继续教育网“国家专家到我身边”初中语文远程视频答疑会在乐山召开的契机,组织了两个区县近100名正在参与“国培计划”初中语文远程培训的老师们参加了现场答疑会。这样的现场答疑会,让专家从线上走到线下,与教师们面对面交流,同时也让老师之间从线上走到线下,面对面共同交流,起到了网络交流到现场研修的良好效果。这样的现场交流和答疑,深得很少有机会与专家面对面交流的农村初中语文老师们的好评,加强了老师们参与远程培训的有效性。
国培计划个人研修总结范文3
关键词:“国培计划”;网络研修;专业发展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8454(2014)16-0067-02
2010年,由教育部、财政部共同启动的“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简称“国培计划”) 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国培计划”不但是提高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也对我国创新教师培训模式和方法,推动全国大规模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开展有着重大意义。[1]
中小学教师以往所接受的培训都是面对面的集体授课,这种培训方式很容易被他们所接受,但是却不能满足个性化发展,无法提高教师的信息素养。面对这种问题,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教师研修网应运而生。利用各级的研修网作为平台来实施国培计划已经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这种新型的培训模式既给教师的继续教育提供支持和帮助,同时又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
一、网络研修所面临的问题
1.以任务完成为目的,培训目标不明确
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项目旨在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手段,围绕“优化校本研修管理”的主题,为项目学校(区域)提供资源、工具、平台等专业支持服务,提升学校(区域)校本研修的管理效率和水平;围绕“创新校本研修模式、改进教师教学行为”的主题,以学科为载体,创建学校(区域)学习共同体,开展主题研修活动,引导形成团队研修文化和教师的常态研修习惯,为学校发展、教师发展提供支持。
培训本身有着严格的实施方案和考核要求,每个人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段完成相应的任务。而大部分教师却容易忽略培训目的,把培训做为负担,不主动学习。学员在培训开始之后,首先应该了解实施方案,明确考核要求,以保证培训正常有序的进行。但是学员追求的只是任务的完成,他们首先想要了解的就是该培训如何才能取得合格证,在了解之后会选择最简单、便捷的方式来使自己达标。
2.信息技术水平限制个性化培训
信息网络管理平台技术给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带来了一场深刻的变革,突破了传统培训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在网络研修过程中,只要在每个阶段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任务,就能得到相应的积分,而学习地点和学习时间都是由学习者自由支配,既不影响平时的教学工作,也能充分利用时间来完成自身的专业发展。但是利用网络研修来推动校本研修,这本身就是对教师信息技术水平的一个考验。中小学教师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教师由于平时忙于教学工作,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去提高自身的信息素养,不论是教学还是自身学习发展都习惯运用传统的方式来完成。
结合本次培训项目的实施情况,发现大部分教师都是在迷茫中进行研修的。在正式培训开始之前,学校会按照所教学科和所教学段把教师分成不同的教研组,教师主要是在自己的教研组内进行互动交流,缺乏和熟手型教师、专家的交流讨论。
3.学员重视程度不够
陕西省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项目有30%是要求学员进行课程的自主学习,包括观看课程视频、阅读课程文本资料的累计时间,由系统自动统计,达到1900分钟,此项可得满分。此项考核的标准仅仅是学习的时间,虽然在观看课程视频的过程中,系统会让学员输入验证码或者是回答问题,但因为问题的难度不大并没有引起学员的重视。
网络研修做为新型的培训形式存在诸多问题也是在所难免的,但这些问题并非是无法解决的。
二、如何提高培训效益
1.发挥教研组长作用,提高学员参与度
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整合培训项目虽然是通过网络平台来进行培训的,在第一阶段创设学习共同体,建设网络家园开始之前,应该先让教研组长对学员进行集中培训,让学员明确培训的目标和考核方式,阐述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让参培教师在第一时间明确国培计划、日程安排、看视频的时间地点,必须完成作业的数量和质量、写文章的数量、上网参与研讨及跟帖的方式数量和培训合格的标准,[2]增强学员的集体感和归属感,使他们不会在培训的过程中出现孤独感,觉得自己完成不了任务对自己失去信心,从而对培训失去兴趣,消极应对。
2.突出信息技术教师的主导作用,引领学员跨越式发展
信息技术教师承担着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重担,有责任帮助其他学科教师提高信息化教学资源设计与开发的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从而推动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的能力。在第二阶段,要求学员学会如何在学习共同体中相互帮助、相互支持,制订计划、探讨师德并充分分享。网络研修的一大特点是其拥有着大量的资源,尽管如此,学员还是会感觉找不到适合自己的资源。究其原因,研修网上的资源不一定能帮助所有学员解决在教育教学中面临的问题。学员自己建设的资源库,不同于专家所构建的资源库,不仅能快速健全资源库,而且学员们都是来自一线的教师,最清楚他们的需求,他们能够与教学同步的课程资源。但是学员们建设的资源库往往是零散的,有重复性的,而且都是依据个人习惯和任教学科来整理的。信息技术教师要充分利用网络研修这个平台,发挥其在学校信息化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在第二阶段开始之前,为学员们讲解资源的正确步骤、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如何整理自己的资源,最重要的就是如何获取自己需要的资源。信息技术教师应在培训的过程中及时对资源进行归类,剔除无效资源,公布资源种类及数量,避免学员重复建设资源。
3.多方位促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
通过前两个阶段的学习,大部分学员都已经熟悉此平台的操作,能快速的资源并且利用资源。为进一步提高学员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能力,在第三阶段为学员提供了三个系列的课程,更符合学员个性化的学习。只有提高了学员的信息技术水平,才能进一步提高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的能力,本阶段为了弥补学员信息技术水平不高的缺陷,专门定制了《信息化教学操作技术》、《PowerPoint 2007的应用》等课程,此类课程有效的帮助学员了解最新的信息化教学手段及学习方式,促进他们通过各种途径来完成信息技术与课程的整合。
4.加强反思及同伴互评
学员的自我反思在培训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也是教师专业发展和自我成长的核心。学而不思则罔,在学习的过程中要加强自我的反思,取长补短;培训结束后,及时总结,如此一来才能将培训的内容进行内化。网络环境下典型课例教学的实践反思,既包含教师个体的自我反思,又包含群体性的研讨式反思。[3]通过群体性的研讨式反思来加强同伴间的互评,既弥补了自我认识的局限性,又能促进群体的共同进步。
参考文献:
[1]胡素芳,任昕.浅谈集体备课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法[J].时代教育(教育教学版),2010(1):117-119.
国培计划个人研修总结范文4
课例研修心得
在培训中我聆听了语文教育专家的精彩讲座,领略了他们幽默风趣的教育风格、先进的教育理论;也与班上的各位优秀的教师一起进行了交流,不但加强了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又和本班的教师一起进行了课例研究。可以说此次培训收益颇丰、获取匪浅。
一、提高教育思想,开阔改革视野。
为期10天的培训学习,让我把埋着苦干的头抬了起来,发现教育是需要远见卓识的。在本次培训中,每位专家老师给我们做精彩的讲座。各位专家老师的讲座,阐述了他(她)们对初中语文教学的独特见解,对新课程的各种看法,
作为一名骨干教师,我努力把学习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动能,使之有效地指导平时的语文教学工作。在培训过程中,我把自身对语文新课程标准的理解与组内的老师交流,并在课例跟进后,用新的练习设计理念指导我的教学,在不断总结的基础上重新发现,如此用心的循环往复,是原因是培训班的课例研究让我从有力,变得更加有心。同时,我学会了变换角度审视本身的教育教学工作,在新理念的引领下,不断反思、调整我的教育观,正是这种换位思考,让我学会了信任学生,并不断地感受到信任带来的惊喜和力量。
二、对于教育教学角色的重新定位
1、教师角色的重新定位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广泛运用,“教书机器”式的教师已经不适应时代的需要了,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教师,必须要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并将其运用于教育工作实践中,不断思考、摸索,朝着教育家的方向努力。以教师为本的观念应当转以学生为本,正如古人所说的“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教师要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创新意识,并使之逐渐形成新能力,以一个普通参与者的身份与学生共同研究,共同探讨教学中的各种问题,使学生勇于挑战课本,挑战教师,挑战权威。
国培计划个人研修总结范文5
附件1
“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培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以下简称: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管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对全国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和教师培训者的集中培训,培养一批“种子”教师,引领和推动“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以及各地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教育部、财政部组织实施。
第二章 培训对象
第四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培训对象为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教师及骨干教师培训者等。
第五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参训教师原则上应具备高级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第三章 培训内容
第六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培训内容,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教师专业发展的需求确定。
第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厅函〔2012〕5号)要求,科学设计培训课程内容,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实施主题式培训,为学员提供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培训,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第四章 培训机构
第八条 教育部评审认定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培训院校(机构)资质,并根据培训绩效和项目需要对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动态调整。
第九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通过招投标方式,由教育部择优遴选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第五章 学员选派
第十条 省级教育部门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培训名额和培训对象条件要求,推荐参训学员,优先选派承担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及本地教师培训任务的骨干教师。
第十一条 参训学员选派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省级教育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省级教育部门要充分考虑学员地域分布均衡性,原则上参加过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教师3年内不再推荐参加同类项目。
第十二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通过“国培计划”网站(),及时报送参训学员信息。教育部将对各省报送的学员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取消参训资格,并网上通报。参训学员资格认定后,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会同省级教育部门通知学员按时参训。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省报送的学员信息质量、学习效果等因素,核定下一年度培训名额。
第六章 培训管理
第十三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认真做好培训需求调研,科学研制培训实施方案。
第十四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实行首席专家制,首席专家负责培训方案研制、统筹指导等工作,原则上为培训任务承担机构人员。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根据项目要求,遴选熟悉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实际的学科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组建培训专家团队,原则上省域外专家不少于35%,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少于50%。
第十五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充分利用“国培计划”资源库,整合优质资源,同时注重培训过程中产生的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择优遴选生成性资源参加“国培计划”资源评审,原则上每学科(领域)报送资源不少于1件。
第十六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注重培训方式方法创新,采取参与式、研讨式、案例式、情境式、体验式等多种方式,将专题学习与现场观摩实践相结合,注重学员参与,充分调动学员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培训场所、培训设备、食宿条件等,为学员培训期间的学习生活和实践提供保障。
第十八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监管,制定教师考核、学员评价等相关制度,确保培训质量。
第十九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有效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和现代教育技术手段,采取课题合作研究、跟踪指导等手段,做好学员训后服务。原则上训后跟踪服务期不少于3个月。
第七章 职责分工
第二十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工作。成立“国培计划”专家委员会,负责研制相关标准,进行项目指导、咨询和评估工作。“国培计划”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的具体协调和管理工作,利用“国培计划”网站和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支持服务工作。
第二十一条 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学员选派和管理工作。要将学员学习情况与其考核奖励挂钩,采取有效措施,发挥学员“种子”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
第二十二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主管“国培计划”实施工作,指定项目统筹管理部门,组织协调教师教育水平较高的院(系、所)或部门承担培训任务,完善项目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八章 绩效考核
第二十三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项目绩效考核工作,采取网络匿名评估、专家实地考察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培训承担机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培训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学员满意度、培训效果、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等。考核结果将及时反馈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并作为资质调整、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四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项目实施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绩效自评工作,并于每年12月底前向教育部报送绩效评估报告、学员评价表等总结材料。
第九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五条 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教学资源费、场地设备租用费和宣传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须按要求编制项目预决算,教育部分期将项目经费拨付到培训任务承担机构。
第二十六条 教育部、财政部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项目实施、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或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预算安排和核拨经费的重要依据,并作为以后年度审定“国培计划”项目承担任务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加强对培训经费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自觉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违规违纪问题,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育部、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
“国培计划”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培计划”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以下简称: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管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的目标任务是:通过对全国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和教师培训者的远程培训,培养一批“种子”教师,开发优质课程资源,引领和推动“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以及各地教师培训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教育部、财政部组织实施。
第二章 培训机构
第四条 教育部通过专家评审确定远程培训项目培训院校(机构)资质,并根据培训绩效和项目需要对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动态调整。
第五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采取招投标方式,择优遴选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第六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要求,做好培训专家团队组建、培训课程资源开发、骨干培训者集中培训、远程教学与辅导、学员学习支持服务等环节的工作。
第三章 学员选派
第七条 省级教育部门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培训名额和培训对象条件要求,推荐骨干培训者和参训学员。
骨干培训者要遴选教育技术能力较强的骨干教师或优秀教研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参训学员选派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省级教育部门审核的方式进行。省级教育部门要充分考虑学员地域分布均衡性。
第八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通过“国培计划”远程培训监测与管理平台(),及时报送骨干培训者和参训学员信息。教育部将对各省报送的学员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取消参训资格,并网上通报。参训学员资格认定后,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会同省级教育部门通知学员按时注册和学习。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省报送的学员信息质量、学习效果等因素,核定下一年度培训名额。
第四章 课程资源
第九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厅函〔2012〕5号)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科学设计培训课程内容,开发建设课程资源。
第十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应按照模块或专题设计课程内容,应包含专家授课、文本解读、案例分析、研讨主题、学员作业等。视频与文本课程、必修与选修课程要搭配合理。视频课程(包括专家讲座和案例)学时原则上不少于培训总学时的50%。
第十一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择优报送课程资源参加“国培计划”资源评审,原则上每学科(领域)报送资源不少于1件。各机构提交的课程资源数量和质量将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教学与辅导管理
第十二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认真做好培训需求调研,科学研制培训实施方案。
第十三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实行首席专家制,首席专家负责培训方案研制、统筹指导等工作,原则上为培训任务承担机构人员。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根据项目要求,遴选熟悉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实际的学科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组建培训专家团队,负责培训方案设计、课程资源开发、骨干培训者培训、教学引领、集中辅导答疑、培训简报编发等工作。原则上按生师比不高于500∶1配备,每学科(领域)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少于10人,省域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35%,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原则上不少于50%。
第十四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统筹指导市(地)、县级教育部门遴选骨干培训者,组建地方辅导教师团队,按生师比不高于100∶1配备。地方辅导教师团队负责网络班级的教务管理、研讨组织、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班级简报编发等工作。
第六章 骨干培训者集中培训
第十五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负责对骨干培训者进行不少于30学时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解读培训方案和学科培训主要内容;讲解网络平台功能与操作流程,包括平台注册、在线学习、交流研讨、简报制作、作业提交及评价等环节的操作方法;讲授远程培训学员管理的职责与技能等。
第十六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采取专家讲授、研讨交流、操作演练等方式开展培训。培训期间应组织不少于3学时的网上操作演练,特别是在远程培训开始前,应安排不少于1次的远程演练。培训结束后,各机构须向教育部提交不少于1期的集中培训工作简报。
第七章 远程教学与辅导
第十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组织教学专家团队认真做好远程培训的教学引领工作。实施专家在线值班制度,原则上每天安排不少于3名专家值班,引领学员交流,包括主题研讨、作业点评等方面。定期开展集中辅导答疑,原则上每10学时不少于1次,要利用视频、音频等手段,核心专家须全程参与。编写培训简报,原则上平均每10学时不少于1期,反映学习效果,解答学员关注的共性和重难点问题,点评优秀作业,引领下阶段学习等。
第十八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会同省级教育部门组建网络班级开展教学,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00人。地方辅导教师团队负责网络培训班级的教学管理工作,组织学员按进度学习、参加集中辅导答疑,进行班内交流研讨等;解答学员疑问,评阅学员作业并推荐优秀作业,推荐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编发班级培训简报,原则上平均每10学时不少于1期。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建立教学专家团队与地方辅导教师的交流协作机制。
第八章 技术支持与服务
第十九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远程培训平台,要为教学专家团队、地方辅导教师团队、参训学员等提供课程学习、教学引领、辅导答疑、互动交流、培训简报、作业评价、问卷调查等方面支持。原则上要具备视音频双向互动交流答疑功能;要提供项目主页、区域主页、学科主页、班级主页和个人主页等多种主页,便于远程培训管理;要提供平台操作手册。
第二十条 远程培训平台要监控学员学习过程,加强信息监测与反馈管理功能,及时反馈学员注册、学习过程和培训效果等信息。
第二十一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配备专职管理和技术服务团队,设立服务热线,及时解决问题;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流程;定期向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部门报送培训工作监测报告,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期。
第九章 职责分工
第二十二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的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工作。成立“国培计划”专家委员会,负责研制相关标准和审核课程资源,进行项目指导、咨询和评估工作。“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的具体协调和管理工作,利用“国培计划”远程培训监测与管理平台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支持服务工作。
第二十三条 省级教育部门负责学员选派和管理工作,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指导、监管、评估,并按时报送工作简报和培训总结报告。
第二十四条 市(地)和县级教育部门负责本地项目组织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管理地方辅导教师团队的工作和参训学员的学习;协调有关部门,整合资源,为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做好本地项目的总结评优工作;将参训学员学习情况纳入教师考核。
第二十五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项目实施相关要求,组建教学专家、管理与技术服务团队,认真做好教学指导、技术支持与服务工作;会同各地教育部门做好地方辅导教师团队的管理工作;建立学员学习档案,对参训学员学习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第十章 绩效考核
第二十六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项目绩效考核工作,采取网络匿名评估、专家实地考察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培训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学员满意度、培训效果、经费使用管理情况等。考核结果将及时反馈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并作为资质调整、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培训绩效自评工作,并向教育部、财政部报送培训绩效评估报告、学员评价表等总结材料。
第十一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八条 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教学资源费、场地设备租用费和宣传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须按要求编制项目预决算,教育部分期将项目经费拨付至培训任务承担机构。
第二十九条 教育部、财政部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项目实施、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或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预算安排和核拨经费的重要依据,并作为以后年度审定“国培计划”项目承担任务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加强对培训经费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自觉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于违规违纪问题,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教育部、财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3
“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
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中西部项目)和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以下简称:幼师国培)管理,依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级教师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幼儿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1〕5号)和国家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的主要目标任务是:通过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和农村幼儿园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整体素质,引导各地规范教师培训管理,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及学前教育提供师资保障。
第三条 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由教育部、财政部统筹规划,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和引导,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培训对象和模式
第四条 中西部项目分为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三种模式。
(一)置换脱产研修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采取院校集中研修和优质中小学“影子教师”(参训教师与指导教师如影随形,全方位参与备课、授课、研课等教育教学全过程,下同)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组织高年级师范生或城镇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校顶岗实习或支教,置换出农村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进行3个月左右的脱产研修(院校须组织教师到优质中小学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影子教师”实践),为农村学校培养一批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和开展教师培训中发挥辐射带头作用的优秀教师。
(二)短期集中培训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骨干教师。采取集中培训方式,组织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10~20天的培训,着力解决农村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专业能力发展。
(三)远程培训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采取网络远程培训和线下研讨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培训方式,遴选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对教师进行80学时左右的专项培训,帮助教师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培养教师远程学习的能力,促进优质资源共享。
第五条 幼师国培分为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和转岗教师培训三种模式。
(一)置换脱产研修对象为农村幼儿园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采取院校集中研修和优质幼儿园“影子教师”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组织高年级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或城镇幼儿园教师到农村幼儿园顶岗实习或支教,置换出农村幼儿园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进行3个月左右的脱产研修(院校须组织教师到优质幼儿园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影子教师”实践),为农村培养一批在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开展教师培训中发挥辐射带头作用的优秀教师。
(二)短期集中培训对象为农村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采取集中培训方式,组织农村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到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10~20天的集中培训。项目针对学前教育实践性、操作性强的特点,以“参与式培训”为主,重视优质幼儿园观摩实践,促使幼儿园教师更新教育观念,解决教育中的实际问题,提高科学保教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三)转岗教师培训对象为农村幼儿园未从事过学前教育工作的转岗教师和非学前教育专业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培训新入职的转岗教师。以院校集中培训与优质幼儿园实践为主,组织转岗教师和高校毕业生到具备资质的院校(机构)进行120学时左右的集中培训,可根据需要辅以远程培训方式,远程培训学时原则上不超过三分之一。帮助教师树立学前教育专业思想,掌握学前教育基本技能和方法,提高科学保教能力。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教育部、财政部负责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的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工作。“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项目组织协调具体工作。
第七条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负责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国培计划”总体要求,制订项目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项目工作机制,监督检查项目工作进展情况。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八条 每年5月,省级教育、财政部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专项经费预算,从本地区农村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出发,制订培训方案。
采取招投标方式,遴选符合资质条件的院校(机构)承担培训任务。要发挥省域内外高水平院校的作用,承担集中培训任务的省外院校比例不少于25%。各省(区、市)的招投标通知要在“国培计划”网站()公布。
第九条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及时将年度实施方案和招投标结果报送教育部、财政部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按照培训方案启动实施培训工作。
第五章 培训管理
第十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核定承担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任务的院校(机构)资质,指导各地遴选优质幼儿园和中小学作为教师实践基地。
第十一条 各地教育部门要明确参训学员条件要求,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教育部门审核的方式确定选派教师。要充分考虑学员地域分布均衡性,原则上参加过集中培训项目的教师3年内不再选派参加同类项目。要加强学员管理,为学员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条件。
第十二条 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培训课程管理,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2〕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厅函〔2012〕5号)相关要求,优化课程设置,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三条 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教师培训者队伍建设,组建专家团队,设立首席专家,负责方案设计和统筹指导等工作。要优先遴选“国培计划”专家库专家,省域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35%,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不少于50%。
第十四条 省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培训课程资源整合,根据“国培计划”课程标准要求,开发建设新资源,加工利用生成性资源,充分利用“国培计划”资源库,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第六章 绩效考核
第十五条 教育部、财政部采取网络匿名评估、专家实地考察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省(区、市)项目实施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中央专项经费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强自我评价和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的绩效考核,要将考核结果作为资质调整、任务分配的重要依据。各省(区、市)要于每年12月底前向教育部、财政部报送项目实施工作总结,主要包括: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任务承担机构培训工作简报(每单位不少于5期)、绩效考评报告、学员信息统计表等,绩效考评报告须报送文本及电子版,其他材料报送电子版。
第七章 经费管理
第十七条 中央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持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实施,主要用于支付培训期间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专家劳务费、教学资源费、场地设备租用费。财政部、教育部根据各省(区、市)农村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数、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省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力度等因素核定年度专项资金预算。
第十八条 农村中小学教师外出参加培训的交通费,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有关规定,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
第十九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向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提出拨付经费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由省级财政部门将项目经费拨付至培训任务承担机构。
第二十条 培训任务承担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将专项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省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加强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对培训任务承担机构预算执行、经费使用和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违规违纪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教育部、财政部对各地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或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八章 附 则
国培计划个人研修总结范文6
回顾培训期间的点点滴滴,纵观本次培训活动安排,有启迪智慧的专题讲座、讨论互动、观摩研讨、案例评析、论文撰写的理论培训,也有观摩课堂、体验名师风采的实践锻炼。一段时间的培训学习,让我重新接受了一次系统的理论和实践提升的机会,观念上的洗礼、理论上的提高、知识上的积淀和教学教研技艺的增长,汇成以下的思路和心得。
首先,通过这次研修,自己进一步明确了教师专业化成长对教师个人成长的作用,自己在教学中多了些反思,我们很多时候考虑问题的时候都是说学生的多,很少能够从自身出发,多问问自己究竟做了些什么,那些还需要改进等等。在教育这块热土中教师的职业道德对教师起着决定作用,也许态度决定一切就是如此吧。我努力把学习的理论知R转化为实践动能,使之有效地指导平时的教学工作,用新的练习设计理念指导我的教学,在不断总结的基础上重新发现,如此用心的循环往复,是因为培训班的课例研究让我从有力,变得更加有心。同时,我学会了变换角度审视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在新理念的引领下,不断反思、调整我的教育观,正是这种换位思考,让我学会了信任学生,并不断地感受到信任带来的惊喜和力量。
其次,专家们的讲座,内容既深刻独到又通俗易懂、既旁征博引又紧扣主题、既发人深省又生动有趣。他们对中小学音乐的前沿引领,让人耳目一新、心生敬仰。让我经历了一次思想的洗礼,享受了一顿丰盛的精神大餐,他们的讲座为当前的音乐教育指明了方向。培训的内容都是当前所关注的热点、瓶颈问题如教学设计,课堂教学技能,如何评课,教师的专业成长,校本研修等等,都和课堂教学、教师的专业成长有紧密联系,针对性、操作性很强,很有实用价值。
第三,我非常认真的听看专家老师的报告,认真做读书笔记,力争重要的内容记在笔记上、领会在心里、落实在教学实践中。关于国学与师德的讲座,通过学习,我更加认识到新时期应该怎样做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好老师。我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爱岗位、爱学生、爱教育,把教育事业作为自己毕生的追求,积极探索,勇做一名默默无闻的耕耘者。以前在教材的处理上,我发觉自己以前还仅仅停留在表层上,甚至只是在教教材,还有很多的东西没有真正研究透。通过学习,我受到了启发,高中音乐鉴赏的教育要从“音乐何须懂”入手。今后教学时必会真正研究透教材,敢于质疑,敢于挖掘,敢于挑战常规,并且教学中会引导学生多欣赏世界经典音乐,让学生感受到古典音乐的真正魅力。
最后,在一系列发贴、回贴、网上答疑的活动中,我了解到了新课程的很多新理念、新方法,对我的触动很大。我已经把同仁们交流的良好的经验运用于平时的教育教学之中,而且随时进行反思和总结。
同时,今后我将努力做到:
1、将这段日子学习的教育理论投入到实践教学中去,为做艺术学者型老师而努力。
2、加强学习。除继续学习理解本次学习培训内容外,还要多读报刊杂志,积极撰写教育论文、案例分析和教学反思,做终身学习的表率。
3、认真做好课题研究,转变观念,探求新课程改革中的“热点和亮点”。
4、加强与专家、同行的交流,让智慧碰撞,让“国培”播下的“种子”生根、发芽、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