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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工作总结范文1
经统计,我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共1120家,拥有特种设备4121台,其中,建档气瓶152360只,压力管道总长74520米,承压类特种设备2574台(锅炉908台、压力容器1666台),比去年净增247台;机电类特种设备1547台(起重机械1100台,电梯208台,厂内机动车239台),比去年净增216台。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工作
1、20__年共办理锅炉安装告知104台,锅炉修理方案告知14台,热网管道安装告知约9500米;锅炉安装和修理验收45台;办理锅炉和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各135台(包括补办)和128台;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告知和办证均由市局安全处和市特检中心办理。
2、配合稽查队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20__年共签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82份,移送稽查队案件63件。据稽查队统计,20__年共立案查处特种设备案件63件,处罚金额约33900元。重点查处对象为码头吊非法使用以及其他特种设备的非法制造、安装和无证上岗案件。
3、做好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工作。20__年共发生四起码头吊事故,造成人员一死二伤,分别是德清县仁和砂场死亡一人,德清县华众货场码头重伤一人,龙山砖瓦厂轻伤一人和德清县新民桥码头码头吊设备事故。我们对以上事故均进行了调查和处理。
4、20__年我局着重做好化工企业压力容器监管工作,做好台帐,督促企业做好压力容器的检验登记、人员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经统计,我县共有压力容器化工企业80家,压力容器764台,持证人员118名,全年未发生压力容器事故。
5、做好特种设备制造、安装和使用单位的技术服务工作。全年统计服务单位41家,主要帮助企业在制定锅炉压力容器安装和修理方案、锅炉房布局,消除事故隐患和加强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技术问题,受到企业欢迎。
6、配合市局对我县各充装单位的评审换证工作。今年我局配合市局对德清县掘达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德清县成功气体有限公司、德清县新溪塑化有限公司、莫干山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和德清县民安石油液化气有限公司的评审换证工作,以及配合省局对德清县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站的评审换证工作。通过对这些充装单位的评审和督促整改,现已全部通过评审,等待换证。
(二)按照市局统一布暑,完成气瓶普查整治工作。
从去年底开始,我局按照市局统一布暑,开展了全县气瓶普查整治工作,通过对这项工作的不断总结和探索,从一开始的以收购为主托管为辅的方式,转移到完全实行收购方式来转换气瓶产权的固定充装制度。从气瓶的收购、刻录、登记和输入计算机等操作程度来完成气瓶的普查整治工作。截止11月底,累计收购和登记煤气瓶152360只,录入计算机111967只,报废1570只,登记率和检验率均达100%。气瓶普查整治工作虽然已进行了一年,但此项工作还没有完全结束,我局将一如既往的抓紧和督促各充装单位坚持此项普查工作不断地做下去。
(三)全力以赴,保质保量全面完成压力管道普查整治工作。
压力管道普查整治工作是我局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重点工作。在市局的统一布暑下,在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特检中心以及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历时半年时间,通过我局人员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我县压力管道的普查和在线检验工作,并顺利通过了省、市验收。截止11月底,普查压力管道企业420家,总长74520米。普查完成率99%;计算机录入率100%;普查准确率99%;隐患查处率100%。
(四)、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专项整治。
①切实加强自动扶梯安全监察工作。近年来,我省自动扶梯伤人事故屡屡发生,仅去年一年就发生了30余起,受害人大都为少年儿童,给家庭、社会造成了无法换回的巨大损失。省局要求各地质监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尽快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自动扶梯的安全运行。我县经统计共有7家企业使用10辆自动扶梯,除2辆报停外,其余8辆均通过了市特检中心安全检验,能够确保安全运行。另外,我局又专门对各自动扶梯的使用单位转发了省局文件精神,要求安装“自动扶梯智能安全警报装置”。
②加强游乐设施安全监察工作。省局根据今年上半年游乐设施定期检验情况结果,针对个别地区还有未报检设备,以及检验后发现的许多问题,要求各地加强监管力度,对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查处。我县武康春晖公园在用一台自控飞机和一艘海盗船,经检查,该二台游乐设施已于今年5月28日通过省特检中心安全检验。但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我局已督促整改,该业主已向省特检中心报名,等待培训通知。
③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计量、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针对我市某些地方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无视国家法律法规,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甚至充装超期或报废瓶。为此,市局要求各县局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违规充装情况严肃查处。按照市局要求,我科和综合科联合开展了一次对煤气公司计量、质量和安全检查。经检查,未发现充装超期或报废瓶,但发现了5只非自有气瓶,我局当场责令整改。我县从去年底开展气瓶普查工作以来,虽然普查工作已通过市局验收,但我局监管工作一直没有松懈。我县充装单位能够按规定办理 气瓶产权置换和注册登记工作,并能有效地对这些煤气实施正常的维修和检验工作。
④开展危险化学品罐车专项检查整治工作。近来国内盛装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固定和移动式容器泄露、爆炸事故频发,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较大的社会影响。为此,国家质检总局等五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罐车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并提出具体的整治要求。省委书记同志十分重视,专门签署了整治指示。我县共有3家煤气公司、一家液氨充装站、一家液氨使用单位、一家液氨经销单位和一家管道煤气公司使用危险化学品罐车。经检查,除了德清县新溪塑化有限公司和德清县万正商贸有限公司拥有各一辆危险化学品罐车外,其余均由供货单位提供罐车。而以上2家公司罐车均通过安全检验并办理使用登记证,驾驶员和押运员也都持证上岗。我县的危险化学品罐车能够做到按规定使用。
⑤开展我县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压力容器安全检查。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发生了一系列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压力容器爆炸、压力管道泄漏事故,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仅我省从今年1月份以来就发生四起压力容器爆炸和压力管道泄漏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和27人中毒。为此,我局立即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国质检明发[20__]56号文件《关于立即开展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开展安全检查。这次检查,共检查13家企业,15台锅炉,67台压力容器。发现存在问题企业7家,未办理登记手续锅炉2台,压力容器31台,未持证上岗企业5家。其中对问题严重的二家企业德清县新梅化工助剂厂和漂莱特公司分别责令停产和行政处罚措施。对其他四家企业签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⑥认真开展我县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普查和监管工作。根据省质监局浙质锅发[20__]215号《关于做好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此项工作,并将普查和监管情况及时上报市质监局。经普查统计,我县共有9家单位列入重大危险单位,累计锅炉10台,压力容器10台和压力管道4500米。我局将对这些单位实行重点监督管理。
⑦我局按照县安委会和市质监局的要求,认真开展了20__年国庆期间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分别对辖区内涉及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密切相关的宾馆饭店、超市、公园游乐场所、煤气、城市燃气管道和豆腐作坊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未经检验和登记、无证上岗和安全隐患现象分别作出处理和整改。
(五)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除了特种设备本身质量的好坏外,还取决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操作能力。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做到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为了做到以上要求,我局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来抓。今年的培训工作在稽查队的配合之下取得了很大成效。累计举办各类培训班9期参加人员 名,比去年的574名增加了 %,对降低全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起到了积极作用。
特种设备工作总结范文2
一、合理安排,积极做好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在工作中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安排,积极做好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结合院里的实际情况,每周一制定本周工作计划,合理推进工作安排进程,每周必须对新办公楼、北院区、阎良基地进行一次认真检查,检查电梯机房、轿厢等设备主要器部件,反复乘坐,检查电梯的舒适度,认真做好电梯的巡查维保管理工作,从而确保电梯的安全可靠,舒适运行。同时先后完成:1、15台电梯维保合同签订工作;2、26台电梯的年审工作;3、新办公区、北院、阎良基地特种设备应急演练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4、对物业人员进行电梯安全培训。在工作中,始终牢记“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要求做好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确保电梯安全可靠运行。
二、在工作中积极践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要求,工作扎扎实实,认真进行电梯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电梯可靠运行。
在电梯的每次巡查时,认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及时修理,特别是新办公区存在较多问题,及时进行故障检查,排除恢复运行维修工作。维修工作主要有:
1.新办公区
1)及时更换磨损严重的6号电梯导向轮、钢丝绳工作;
2)及时对B座10号电梯和3号电梯变频器故障进行了修复工作;
3)及时进行4台电梯钢丝绳拉升超长裁剪工作;
4)及时更换5号电梯对重导向轮轴承磨损和限速器导向轮磨损工作;
5)及时更换7台电梯停电自平层柜蓄电池组老化工作。
2.北院区
1)及时更换北试楼曳引机电机轴承工作;
2)电梯互联网实时监控系统安装和调试工作;
3)南试楼2台电梯更换制动器抱闸弹簧工作。
3.阎良基地
1)化学楼北侧电梯监控故障修复工作;
特种设备工作总结范文3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危化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活动彻底摸清我县危化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底数(包括在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隐患设备情况等);实现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率98%以上,台账建档率98%以上,定检率98%以上,人员持证上岗率98%以上;全面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危化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二、整治内容
结合《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年度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重点对危化品生产企业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治,签订承诺书,建立企业特种设备安全档案。同时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1、企业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特种设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是否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并实施;是否配备足够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保证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否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措施、专项救援预案、应急演练计划并提供应急救援演练记录。
2、特种设备安全情况。是否按照《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建立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台账、特种设备隐患台账,台账是否规范、台账内设备是否齐全,保管是否良好;特种设备是否全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是否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特种设备及其安全装置、警示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记录;是否及时对特种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记录,记录是否与实际相符;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告是否都在有效期内;是否在特种设备及其安全装置、警示装置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主动向检验机构提出定检或校验申请。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情况。是否按照《规范》的要求建立本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台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作业;持证人员是否全部进行了聘用并确保为本单位人员;持证人员是否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人员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等培训活动并提供相关记录。
三、整治步骤
1、宣传发动(3月15日-3月31日)。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明确本次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要广泛宣传,使企业了解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和意义,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请各监管科室、队于4月1日前将动员部署情况及监管的危化品企业名单报特监科,由特监科汇总后于4月3日前报市局。
2、自查自纠(4月1日-6月15日)。各危化品生产企业根据整治内容及《规范》的相关要求,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设备信息及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要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建立完善相关台账。自查过程中要根据本单位生产工艺的特点,对重点监控设备要按照《省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要求重点监控,重点排查,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确保本单位实现“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目标。同时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进行深刻整改,形成本单位的自查自纠报告。自查自纠报告可参照《规范》中《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评价要求与记录表》相关内容。各危化品生产企业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台账、作业人员管理台账、特种设备隐患台账和自查自纠报告一式两份,于6月14日前分别报监管科室、队和市局特监科。
3、检查整治(6月16日-8月31日)。各监管科室、队要根据专项整治方案,并邀请经验丰富、业务熟练的专家成立检查小组,明确工作职责,依据《规范》中相应类别企业的使用安全管理评价要求与记录表的内容,按照“集中检查、专家分析、限期整改、挂牌督办、责任到位”的原则,对照企业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企业人员情况等整治内容逐项对生产企业进行现场全面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邀请特种设备安全专家进行论证分析,消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发现违法行为要进行严厉查处。检查的同时填写《危化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压力容器检查情况汇总表》、《压力管道检查情况汇总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查情况汇总表》、《危化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记录表》。
4、完善信息(9月1日-9月15日)。各监管科室、队要根据企业上报的自查自纠报告中设备信息及通过现场检查确认的设备信息,与金质特种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中企业的设备信息进行核对、补充、完善,确保特种设备纳入动态管理。
5、总结验收(9月16日-11月5日)。各监管科室、队要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总结,并对监管的危化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县局将于9月下旬组织人员对各监管科室、队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市局将于10月上旬组织人员对各县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监管科室、队要充分认识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把工作落实到位,抓紧抓好。在开展“年度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的基础上,明确职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确保实效。
2、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开展本次专项整治要把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放在首位,与“年度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有机结合,督促企业完善相关台账,做好企业自查自纠与报告,切实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责任。
3、周密部署,细致检查。各监管科室、队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监管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进行认真检查,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进行监督检查,做到检查细致到位,不放过任何隐患问题,提高安全监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危化品生产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4、跟踪督查,消除隐患。对于此次专项整治发现的安全隐患,各监管科室、队要根据《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年度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集中行动的实施方案》中的整治措施,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要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于不能按时整改的隐患要及时报特监科,由特监科汇总后上报市局和县政府;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特种设备工作总结范文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使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切实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1.3适用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对工作,适用本预案:
⑴发生死亡3人以上;
⑵发生或可能发生受伤20人以上;
⑶发生或可能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⑷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1.4工作原则
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机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救援组织体系
遵化市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应急救援指导协调机构、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救援队伍及其社会力量组成。应急救援指导协调机构为遵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并与相关部门建立联络协调机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遵化市人民政府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力量包括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关技术机构,以及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环境保护、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和其他社会力量。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市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2.2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市政府成立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全市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办公室主管副主任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安监局、建设局、交通局、环保局、公安局、消防大队、教育局、卫生局、旅游局、电力公司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职责:处置特种设备重特大突发安全事故,研究决定全市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年度相关应急工作,根据预测预警信息,判断评估突发事故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和连锁反应,下达工作指令等。
2.3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兼任。其主要职责是:
组织救援应急演练;启动救援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的各项措施;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救援和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协调事故现场处置的技术支持;配合或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和处理;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提出相关组织机构和人员组成调整及对救援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补充的意见。
2.4有关成员部门职责
质量技术监督局要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在启动本预案时通知有关部门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根据事故情况,协调有关部门配合统一行动。
⑴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⑵建设局负责组织制定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事故的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指导、协调地方建立完善应急组织和救援预案。
⑶交通局参与协调交通系统特种设备(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车用气瓶、起重机械等)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等工作。
⑷环保局参与协调环境监测工作,并对危险化学品的泄露提出处置建议。
⑸公安局参与协调特种设备事故的现场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等工作。
⑹消防大队参与协调特种设备事故的现场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等工作。
⑺教育局参与协调教育系统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等工作。
⑻卫生局参与协调卫生系统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等工作。
⑼旅游局参与大型游乐设施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等工作。
⑽电力公司参与协调电力系统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等工作。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预警范围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以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实行重点安全监控:
⑴发生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特种设备;
⑵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
⑶重要区域使用的特种设备;
⑷关系重大经济安全的特种设备;
⑸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
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分级建立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并监督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监控措施。
3.2预防措施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全面负责。对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⑴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并认真实施;
⑵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⑶适时分析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制定、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⑷及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保证设备登记率达到100%;
⑸按期申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保证定期检验率达到100%;
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⑺特种设备隐患整治率达到100%。
3.3预警信息采集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及早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⑴逐步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络。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监察机构为主体,积极发挥专职执法机构、检验检测机构、乡镇和社区、大型企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⑵逐步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网络。建立相关技术支持平台,包括重大危险源辨识系统、事故隐患预警系统、安全状况评价系统、举报系统等,保证预警支持系统的信息传递准确、快捷、高效。
4应急响应
4.1事故报告
⑴特种设备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有关部门,最迟不超过半小时。
⑵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市政府。
⑶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地点及时间(年、月、日、时、分);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4.2分级响应程序
⑴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开展自救。
⑵由市政府决定启动救援应急预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市政府启动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⑶市应急指挥部组建现场救援组,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听取事故单位汇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抢险方案,实施现场救援工作。
⑷专家组赶赴现场,为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⑸对于事故仍在继续扩大,不能及时有效控制,特别是重大毒气泄露事故,要立即上报唐山市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4.3现场紧急处置工作程序及要求
⑴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始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⑵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⑶探测危险物资及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迅速开展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资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⑷建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⑸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⑹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的范围和区域。
⑺清理事故现场。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的继续和环境的污染。
4.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事故现场应当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事故现场应当开辟应急抢险人员和车辆出入的专用通道和安全通道。
4.5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事故发生的特性和应急救援的需要,提出事故周围居民和群众疏散的建议,由市政府下达人员疏散指令。
4.6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根据需要建议当地政府负责依法动员、调动、征用有关人员、物资、设备、器材以及占用场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配合并提供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阻拦和拒绝。
4.7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分析
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参加事故调查组,在进行救援的同时,开展事故调查和现场取证,进行事故分析,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4.8新闻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信息的指定来源,负责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信息的工作。具体新闻工作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4.9应急救援结束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实际情况,在报请遵化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宣布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结束:
⑴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
⑵事故危害得以控制;
⑶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
⑷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
⑸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生活。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理
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所发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由有关单位负责。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必须由有质监部门核准的有资格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特种设备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泄漏或者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应经环保部门和建筑部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
事故救援结束后,有关部门应当做好安抚、抚恤、理赔工作,有关机构应当做好社会救助、保险等善后处理事项,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
5.2事故调查报告
事故调查工作组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质量技术监督局适时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原因及预防措施。
5.3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6保障措施
6.1应急救援的资源、物资、装备、信息保障
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建立与有关部门、相应的专业指挥机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有关专家的通信联络数据库,各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值守。
⑵组织建立特种设备动态监管信息化系统,及时反映特种设备的基本情况、安全状态和事故预警。
⑶质量技术监督局应针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类型,设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等应急救援力量,配备相适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车辆等抢险救援装备和通讯装备等,建立安全监察网络和信息网络。
6.2技术储备与保障
⑴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根据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分布特点,建立相应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科研单位、行业协会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对国内近期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研究、分析。专家组应当积极开展与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有关的科学研究,参与起草或修订完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方案。
⑵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针对多发事故,制定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等安全技术规范。
6.3宣传、培训和演习
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做好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向社会公布抢险电话。
⑵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组织或者督促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开展相关人员的应急培训,锻炼和提高应急救援综合素质。
⑶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组织或者督促有关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当对演练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6.4资金保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市政府协调解决。市政府特种设备应急处置工作资金按照有关规定解决。
6.5监督检查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关部门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及演练的情况进行检查。
7附则
7.1名词术语、定义与说明
特种设备: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车辆等设备、设施。新晨
事故:生产或者生活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
事故隐患:可导致事故发生的设备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特种设备安全状况评价:根据特种设备本身安全状况、使用环境、管理情况以及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社会影响等因素,通过评估、计算、分析,确定某一地区、某一单位,或者某一种设备在某一时期的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活动。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应当每两年或者在发生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后,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和更新。
本预案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更新。修订后,报市政府备案,并抄送有关部门。
7.3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特种设备工作总结范文5
今年以来,省县质监局始终坚持以大局为重、以发展为先、以服务为要、以规范为本,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一、服务中心有新贡献。一是全力服务招商引资企业。该局率先推出“服务地方经济六大承诺”,对招商引资企业实行三年内只服务、不收费,只送法、不送罚,先后为招商引资企业免收各项检验检测费达30多万元。二是与企业建立挂点联系制度。该局中层以上干部与全县36家重点企业建立挂点联系制度,对企业涉及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等方面的工作实行“一站式”服务,真心、热心、尽心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三是围绕推进项目建设,狠抓招商引资和争取国家项目工作。经多次赴北京、福建、江苏等地洽谈,现与总投资达7000万元的“帛典家纺”公司签约,并即将奠基;窑炉机械标准化及质检中心项目,已上报省质监局立项。
二、质量兴县有新业绩。一是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狠抓精品名牌创建工作。编制全县“十二五”培植精品名牌滚动发展计划,帮助天雄汽配公司、神州轴承争创了“名牌”产品。二是围绕推进农业产业化,狠抓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通过多方努力,“巴河莲藕”已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巴河莲藕”从此成为享誉全国的农副产品。三是围绕推进特色城镇化,大力开展质量兴镇、质量兴企工作。深入福瑞德、天雄汽配等企业开展“五个一”质量攻关、质量专家会诊等活动,指导231家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计量检测和技术标准体系,为287家企业建立和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启动了淡水养鱼标准化养殖、三角山风景区服务质量标准化试点工作,全县各类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80%以上。
特种设备工作总结范文6
20**年度电气火灾综合整治工作总结
20**年度,全市质监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按照全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的工作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活动,紧扣工商质监中心工作,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全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精神,建立监督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细化预防措施,确保电气安全无事故。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为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我局转发了省局《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局、市局各科室和各直属机构高度重视,以“平安建设”为载体,通过召开会议、举办讲座、设立宣传栏、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电气安全知识、火灾的现场救护、医疗救治知识宣传教育等,提高了广质监干部职工的电气火灾安全意识。
二、抓好火灾防控工作
广泛深入开展电气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电气意识。局领导十分重视注重电气火灾安全教育,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引导自觉行为,要求干部职工必须熟练掌握灭火器械的使用方法和灭火的基本常识,禁止在办公室使用电炉等易燃电器,不得擅自拆修带电设备,各种电器电线接头要防止短路;机关把电气火灾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电气管理人员突出重点,深挖死角,对局办公楼、食堂、车库等人员聚集和物资集中场所采取平时检查与集中抽查的方式,经常进行监督检查,做到防患未然;同时,加强单位电气安全责任人、电气安全管理人和保安等人员的电气安全培训,确实增强火灾防范能力,保证工作和生活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积极主动融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搞好电气安全排查工作,充分利用“1
1、9”消防日、安全生产月期间利用LED显示屏滚动、粘贴标语、发送短信等形式积极加以灌输和引导,使电气安全工作的一些强制规定也能化作自觉行动。今年以来在“3.15”消费者权益日、“5.20”世界计量日,*月*日世界标准日等质监部门固有的活动中,将电气法律法规、电气基本常识纳入规划,合并进行广泛宣传,全年累计发放有关电气的宣传资料400多份。
三、认真落实电气安全监管职责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加强火灾隐患排查。一是强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火灾隐患排查。部署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制定实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燃气公司、汽车加气站进行了安全检查,并强调“严格管理、强化监督,确保特种设备、计量器具检测、检定不超期”,同时组织在全市范围内的气瓶专项安全检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开展对液氨、液氯、氢氟酸等从业单位的隐患排查工作。二是强化电气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监督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2家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和6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产品是否与生产许可证证书和强制性证书相符,企业是否存在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及是否存在伪造冒用等违法行为。三是强化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仅遂平县电气打假专项行动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各经销点及公众聚集场所***个,并配合国家质检总局抽查电气产品销售企业3家,未发现质量违法行为。四是强化火灾防范宣传。依托质监系统12365举报热线,适时向群众讲解了如何分辨真假电气产品,让广大群众更好地了解电气产品、维护个人权益;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主动向各企业宣贯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销售电气产品企业严格按照火灾防控工作,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把好产品质量关,确保销售产品合格。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电气安全工作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宣传教育形式比较单一、部分干部职工心存侥幸、制度还不够健全等薄弱环节。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文件要求加强秋冬火灾防控工作,排查隐患,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确保电气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