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申请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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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申请书

聘任申请书范文1

尊敬的领导:

我是刚退伍的军人,叫xxx,今年二十四岁,我家住在司铺乡xxx,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考虑到生活的难处,经过再三考虑,我决定申请困难补助,我家主要成员有:父亲xxx患有xxx两年,母亲xxx患有肾结石两年,下有一个弟弟在外务工,而我刚从部队退役。一家四口人全部费用均靠父母守着的那些薄田的收入,家里为父亲医疗费欠下近四万元的债务,每每念及这些,我内心深处有不少自责与愧疚。自己的无能,惟有以后加倍努力工作来报答父母以及社会上关心与支持我的所有朋友们:

父亲自我XX年12月参军入部队,到XX年元旦在横峰县医院诊断出xxx,从XX年元旦至XX年7月一直在xxx市xx医院治疗花费近两万的资金,后由于病情加重又转到xxx市肿瘤医院治疗也花费了不少资金的治疗费用。在此期间也曾到处治疗过,也用了不少有中草药与民间的各种药材,现如今父亲的医药费近七万元左右,两年中也没有什么经济收入,只能依靠亲戚朋友过日子,由于家庭经济问题,现如今我父亲停止继续治疗,以药物维持着生命。

家母也患有肾结,由于家庭困难重重也只能以药疗养,弟弟在外务工,由于几次平凡有换工作,也没有什么收入,家里的房子也属于危险期,下雨天气就会出现漏水情况,这些对于我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压力重重。由于我考虑家里的情况方便照顾父母的病情,为家减轻一些负担,只好今年退伍回社会,现在在家待业,恳请县民政局领导能给予我家困难补助资金,让我一家过上一个平安的新年,同时也希望县领导同志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看一下我家的实际情况。在此我代表我全家感谢各位领导,并祝各位领导在新年来临之际,工作蒸蒸日上,事业有成,合家幸福!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范文二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是xx县xx镇xx村村民xxx,男,汉族,出生于xx年xx月。我于xx年xx月应征入伍,xx年xx月起在中国xx部队服役至xx年xx月退伍。在部队服役的5年中,我认真训练,出色完成上级交给的各种各类任务,深受领导好评,曾受过连级嘉奖二次。

由于我是在机械营服役,主要工作是维修大型机器,如推土机、装载机等。每天面对这些呆板的、高强度的、又脏又累的工作,无论是狂风暴雨还是烈日炎炎,甚至无论是严寒还是酷暑,我从没有过任何怨言。因为作为军人,只有任劳任怨,只有服从。由于工种的特殊性和长期的劳作,在服役期间使我落下了严重的风湿、类风湿等病症。

时至今日,退役已经34年余。我一直在家务农,自食其力,从没向国家提过什么要求。然而,岁月不饶人啊。今年58岁的我因为年龄的增长,年老体迈,再加上服役时落下的病症,无疑是雪上加霜,使行动不便。遇上天气的变化疼痛更加剧,我不得不强忍着病痛的折磨。致使我没有劳力再进行田间劳作,生活不能维持。鉴于我的特殊情况及现实生活的实际困难,特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请,望主管领导酌情帮助解决生活困难问题,我将感激不尽。

此致

敬礼

聘任申请书范文2

记者调查治疗结果,无一有效,不少患者病情恶化。

东方肾脏病医院有500个床位,每个月换一拨病人,我们来给这家医院算笔账。

这家医院一年会治疗6000个病人,每个病人平均花费3万元,那么这家医院一年的收入就是1亿8千万。那么过去8年间,这间医院耽误了多少病人的治疗,又聚敛了多少钱财呢?

有种说法,说肾病可以和爱滋病、癌症、并列为世纪绝症。

可是在山东省的潍坊有家医院,说它能治好这个世纪绝症。这家医院叫东方肾脏病医院。我手里拿的就是这个医院的宣传册,这个册子中说,这家医院的院长郭保叶研制的秘方,"中医全息疗法",就能把肾治好。

这家医院已经成立了八年了,广告是铺天盖地,全国各地的病人都赶到这家医院去治肾,据说最火爆的时候,整个医院的床位全都住满外,还要加床。那么这家医院到底是怎么治肾的呢?我们的记者到了山东。

记者来到山东省潍坊市,在潍坊市西郊见到了这家医院。医院非常好找,因为整个医院是一栋八层高的楼房,环视四周,这是方圆十几里唯一的高层建筑。这是一家专门治疗肾脏病的专科医院。一进医院大楼,可以闻到走廊里,四处弥漫着的刺鼻的醋味。记者来到一间病房,这里正在给一个病人进行治疗。

病人名叫余金勤,24岁,安徽霍邱人。她正在做的治疗叫做"肾区离子导入".护士放在病人后背的这两个沙布袋子,里面装的是用醋炒过的中药。袋子上面再分别放上铁片,铁片的一端连着桌上的仪器。打开仪器开关,电流就会通到铁片上,护士说,通过电流促进皮肤对中药的吸收,就能达到治肾的作用。那么这个女孩得的是那一种肾脏病呢?记者找到了这个女孩的主治医生。

同期:东方肾脏病医院医生:(血)肌酐是293她就符合肾功能不全的氮质血症期就是尿毒症前面那一期(血肌酐)正常在44到110超标了。

医生说她得的是"慢性肾功能不全".肾脏在人体里面的主要功能就是排毒,肾脏坏了,毒就会排不出来。于金勤的这个"慢性肾功能不全",在肾病里不算重的,还没到需要血液透析来排毒的程度。记者看了余金勤随身带的化验单,她于2004年2月在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查出了这个病,随后在霍邱县医院、淮南市医院等5家医院接受过常规治疗,没有任何好转。目前,她在这已经住了25天。

医生告诉记者,余金勤不是第一个病人,这家医院成立了8年,粗略的统计,像这样的病人已经接待了几万名。挂在墙上的锦旗,就是病人们对治疗满意的明证。穿过病房的走廊,记者看到每个房间都住满了病人。医院的生意确实红火。这些病人,除了少数是本地患者之外,其余的全是像余金勤一样,从全国四面八方慕名前来求医的。那么病人们确实满意吗?记者联系到了一名一年前在这家医院接受过治疗的外地患者。

她叫王燕红,家住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她于2003年10月到东方肾脏病医院,住院一个月治疗"尿毒症".所有的肾脏病到了晚期都是"尿毒症".王燕红是个重度肾脏病病人。她的尿毒症是"慢性肾小球肾炎"恶化的结果。在去东方肾脏病医院之前,她在本地治疗了一年半的时间。

同期:浙江患者王燕红:那时候是眼底出血,然后他给我做的眼部检查嘛,然后说可能是近视引起的嘛,引起病变所以有点出血然后到了5月份的时候双眼浮肿那时肿得有核头那么大。

王燕红已经出现全身中毒反应。肾脏病是一种持续性进展性疾病,只要得了肾脏病,它只会不停的恶化而无法好转。肾脏一旦损坏就无法恢复。简单地说,除了急性肾炎能治好以外,其他的肾脏病都不能好。无论中医还是西医的治疗,都只能控制病情的进展。西医的治疗除了"血液透析"及到晚期进行"肾移植手术"以外,没有更有效的手段。而即使病人最终换了肾,还要终身服用抗排异的药物,这些药物每月大约花费3000元左右。换肾后病人的寿命平均维持不到10年。这是王燕红母女在一年半的时间里,了解到的关于肾脏病治疗的现状。然而一个偶然的机会,王燕红一家人看到了山东省潍坊市东方肾脏病医院的广告,广告的内容非常与众不同。

记者见到了这份印刷精美的广告,第一页上有这样一段话。"院长郭宝叶潜心30多年研究成功的中医全息疗法:东方力生肾区离子导入,已独家通过国家科技成果鉴定。该疗法治疗肾病不手术、不吃药、不打针,其独特的从病根上真正解除病理破坏,改善肾功能的新方法已站在了国际肾病治疗领域的最前沿。成为第一个敢向尿毒症说"我能征服"的地方。这是王燕红从查出这个病来,听到的唯一的,说可以把"尿毒症"治好的疗法。这可能吗?所有的医生都告诉王燕红,到了"尿毒症"阶段的肾脏,已经硬化变成纤维状,目前全世界的医学手段都不能把已经硬化的肾脏再重新激活。打个简单的比方就是,煮熟的鸡蛋不可能再变生。难道这个东方医院能把煮熟的鸡蛋在变生?反复考虑了几个月,王燕红还是决定试一试,这毕竟是个活下去的希望。2003年10月,王燕红母女从杭州赶往山东,住进了东方肾脏病医院。

同期:浙江患者王燕红:东方肾病散,像这粉装的,4包,灌进两个纱布做的药袋子里面。

王燕红说对她的治疗,就是把两个纱布袋子装上用醋炒过的叫做"东方力生"的中药粉,通上电极,敷在后背上,每天早晚两次进行离子导入。在配合着吃一种叫做"东方肾病胶囊"的中成药。这与记者在东方肾脏病医院见到的给于金勤做的一模一样。那么这个神奇的疗法到底是什么治疗原理,真能征服得了尿毒症吗?记者再次来到东方肾脏病医院,这个疗法是院长独创。来医院的病人无论得的是那一种肾脏病,都用这个方法治。

郭保叶毕业于山东中医药大学,从事肾脏病、肾衰、尿毒症的研究治疗近三十年,创办了潍坊东方肾脏病医院、其发明的中医全息疗法治疗肾衰竭肾脏病,通过科技成果鉴定,并获科技进步奖。院长首先为记者讲解了全息疗法的原理。

同期:东方肾脏病医院院长郭保叶:用这个机器再配合我们这个药物把这个药物通过电离子的作用因为这个药物再加上醋的作用下在加热的过程中在电的作用下它会产生离子化离子化的过程当中它会不断地渗透到肾脏皮肤肌肉里头在渗透的过程当中按照中医学的话它是按照肾经脉的走向督脉肾属的穴位然后通过血管通过经络来不断的渗透在肾脏这个部位。

院长说在东方肾脏病医院的网页上,有中医全息疗法的详细介绍。患者只要上这个网站,就可以清楚地了解这个疗法。网页上面箭头指的地方,显示的是,药物在电的作用下正在源源不断的渗透到肾脏部位。这个图示展现的就是,院长所说的"肾区离子导入"的原理。

同期:东方肾脏病医院院长郭保叶:我们这个离子导入我们这个中药主要是解决肾脏的病理损害病理损害一旦解决它的引起全身症状和化验结果就会慢慢发生改变"肾区离子导入"再加上院长研制的一种独特的口服中成药,合起来就叫做"中医全息疗法".东方肾脏病医院是院长郭保叶于1998年创办的一家民营医院,医院前身是1996年开办的肾脏病尿毒症研究所门诊部,也是郭保叶一人所创。这前后加起来一共8年的时间。从门诊部到医院8年间,都是用这个"中医全息疗法"治疗肾脏病。院长带记者来到一楼药房,"离子导入"的药和口服的药都在这里。

同期:东方肾脏病医院院长郭保叶:成年人一次用这么四袋。

院长说袋装的中药粉共两种,就是记者开头见到的,给于金勤外敷的纱布袋里装的药粉。口服药是一种胶囊。

胶囊是中成药,中成药加两种药粉这三样,就是全息疗法的全部药物。那么这药到底管不管用,这全息疗法治疗的效果怎么样呢?记者在病房找到了于金勤,她已经治疗了25天,每天早晚做两次离子导入。

同期:安徽患者余金勤:住院20多天感觉比以前是要好多了,吃饭饮食方面比在家的时候能吃一点,脸色也好点,在家时不太能吃饭。

食欲增强了,体力也有些恢复。余金勤感觉现在的治疗收到了成效,这是她过去,在本地一年的治疗中,没有出现过的情况。看来这"全息疗法"确实管用。于金勤的效果不错,那么浙江的王燕红怎么样呢?

同期:浙江患者王燕红:肾移植,血透,移肾,就是没有疗效,就是没有疗效。

王燕红的治疗居然无效,这是怎么回事,记者再次来到东方医院。院长说,这"中医全息疗法"要达到真正的治疗效果,需要一个漫长的阶段。这个规律叫做三个阶段五个条件。

同期:东方肾脏病医院院长郭保叶:第一个阶段是病理治疗阶段清除破坏物质改变肾脏中血液循环改变它的增生改变它的供养增加它代谢产物的排除这是病理改变的过程。

按照院长所说的三个阶段,所有的病人通常都在医院住院治疗1个月左右,这仅是第一个阶段。然后带一个到两个疗程的药,回家再治三个月到半年的时间,来完成第二和第三个阶段的治疗。三个阶段全完成,病才会治好。看来这第二和第三个阶段是收到疗效的关键。病房的走廊里张贴着示意图,上面标着的,就是肾脏在三个阶段治疗中的变化。那么王燕红回家后有没有坚持治疗呢?

同期:王燕红妈妈:每天都坚持的,我们是很准时地,准时做准时吃药,整整弄了半年多一点效果都没有。

王燕红的治疗坚持了近一年的时间,连住院期间带回家后继续用药所花的费用,加起来一共3万多元。但是一年后王燕红在当地医院做了检测,结果却让她大吃一惊。各项指标都在显示,病情恶化了。

同期:浙江患者王燕红:全息治疗三个阶段五个条件每个阶段都是3个月,3个阶段就是9个月,将近一年的时间。

王燕红的尿毒症已经到了非常危险的程度。最后她不得不于一个月前在杭州当地的医院作了肾移植手术。记者来到杭州市中医院,找到了曾给王燕红会诊过的我国著名中西医结合肾脏病专家。专家说"中医全息疗法"他早就听说过。

同期:中西医结合肾脏病专家王永钧:我见的还没有一个有效的。

专家说出了让记者吃惊的一番话,原来这里还接待了很多从东方肾脏病医院治疗过的病人。检测反映的结果,这些病人在东方肾脏病医院的治疗都无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东方肾脏病医院的"全息疗法"出了什么问题呢?与王燕红同样感到没有疗效的,还有家住浙江省海宁市沈士镇的吴明跃。记者在距离杭州市2小时车程的海宁找到了他的家。吴明跃42岁,曾在2002年2月份住进东方肾脏病医院治疗"尿毒症".他说他之所以很痛快地决定接受"全息疗法"进行治疗,是因为他听说邻村一个亲戚,也是尿毒症患者,在那治的效果挺好。

同期:浙江海宁患者吴明跃:他是春节以前去的,在山东过春节,身体还可以,现在可以走走逛逛。

亲戚病情的好转,让吴明跃非常高兴,于是第二天就动身赶往山东,在东方肾脏病医院住了42天,治疗的方式与所有在这家医院接受治疗的患者一样,每天两次"肾区离子导入",同时口服"东方肾病胶囊".出院后又带了半年的药回家,每天严格按照医生的要求进行"离子导入".

同期:浙江海宁患者吴明跃:越做身体越不好,做了大约两个月,感觉饭也吃不下起床都不想起床了。

吴明跃是个很听话的病人,尽管感觉不好但还是按照医院的要求,坚持做完了两个疗程,前后花了3万多块钱。8个月后在本地医院复查,"血肌酐"的数值已经到了1400,超出正常数值将近14倍,这表明吴明跃体内的毒素已经蓄积到了非常危险的程度,治疗完全失败。

全息疗法治疗无效后,吴明跃恢复了在本地医院的治疗。现在他每周两次进行血液透析,由于身体很虚弱,他早就不能干农话,每天能做的事,就是妻子操作着家里的织布机工作的时候,他在一边陪着说说话。吴明跃的治疗无效,那他那个邻村的亲戚,治疗得怎样呢?当初吴明跃听说他治的效果不错,是不是"全息疗法"在他身上起作用了呢?他叫陈建莆,记者赶往他的家。

走进家门,看不见陈建朴,他的妻子从柜子里翻出一个小包,拿出了陈建朴的身份证和照片告诉记者,他已经去世了。

2003年12月陈建浦因"尿毒症"引起的"心包积液",心脏停止了跳动。原来"全息疗法"也并没在陈建朴身上起作用。陈建朴从2002年1月采用"全息疗法"治疗"尿毒症",到去世,他的生命总共延续了2年的时间。过去是一家三口,丈夫妻子儿子,现在只剩下了妻子儿子和一只猫跑进跑出的跟着女主人。妻子说,人已经死了,不能复生。她也不想怨谁,只想多干点活,把丈夫看病欠下的钱快点还清,让今后能有个平静的日子。

记者采访了3个患者,竟没有一个治好的,这与东方肾脏病医院的广告和它网页上的宣传的疗效相去甚远。为此记者决定邀请一位病人到北京来,再做一次验证。

辽宁的王小姐在一个月前刚从东方肾脏病医院出院回家。在记者要求下,王小姐来到北京,她愿意让记者验证她的治疗结果。王小姐是于2003年12月确诊患了"IGA肾病".这是所有肾脏病中较轻的一种类型,如果治疗护理得比较好,她的肾脏还能继续工作20年。王小姐的这种肾脏病,观察的指标是要看尿中的蛋白含量,就是通常所说的,看尿的"加号"."加号"越多表示病情越重,"加号"越少表示病情越轻。王小姐在辽宁当地的大医院进行了常规治疗,在去东方肾脏病医院之前,病情已经控制到了一个很好的程度。

王小姐在东方肾脏病医院住院治疗20天,回家后又用从医院带回的药治疗了一个月。现在记者带她到专家那里进行检查,看她的病到底有没有好转。

王小姐在东直门医院首先做了尿液和血液化验,20分钟后结果出来。王小姐的尿里加号在上升,是两个加号。这说明王小姐的病情恶化了。为了进一步验证病情,记者专门找了一位中医专家。

吕仁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肾病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学术带头人。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肾病糖尿病研究室主任。国家级知名老中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央保健委员会,中央保健会诊专家。教授,博士生导师。从医50年,总结撰写论文70余篇,论著8部。

同期: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肾病内分泌科主任吕仁和:不清楚的药不要吃。

医生告诉王小姐她必须立即停止这个全息疗法,否则只会耽误她的病情。记者共调查了20名患者,这些患者均为即在市县级大医院做过治疗,又在东方肾脏病医院接受过治疗,并且了解自己的病情指标变化的病人。调查结果,无一有效。

主持人:通过我们的记者调查,病人们一致反应的情况就是,这个"中医全息疗法"平均花费3万元,但是结果无效。观众朋友,这"全息疗法"用的可都是中药啊,一副中药也就是10块钱左右,每天吃,吃一年也就是3000多块钱,东方肾脏病医院的药整贵了十倍。那么这昂贵的中药到底为什么治不好病呢?我们的记者首先对药的合法性进行了调查,如果是合格的药就会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让我们来看看这3种药,有什么批准。

记者来到东方肾脏病医院的药房,面对记者的疑问,院长拿出了东方肾病胶囊、东方肾病散、东方力生散这三种药的批准文号。

同期:东方肾脏病医院院长郭保叶:我们这3种制剂,有批准文号。这是一个方剂,这是个胶囊,就这三种药获得批准,我们就这三种药。

院长说东方肾病胶囊、东方肾病散、东方力生散,这3种药均属于"院内制剂",而且已经获得了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记者看到批准文书的时间为2004年4月13日,公章上面显示的是潍坊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那么这3种药的审批程序是否合法呢?记者走访了卫生法专家。

同期:中国卫生法学会理事郑雪倩:它每一个生产的制剂的种类,它必须要经过省一级的药监部门批准发给文号它才能够生产,也就是潍坊市药监局他没有这个权力。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从200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规定"院内制剂"的审批权在省级部门。按照法律的规定,潍坊市是没有权力批这个药的,由此看来东方肾脏病医院的3种药剂是违法药品。东方肾病医院院长自己研制的药,仅仅是在审批上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吗?记者第一次到医院时,看到正在医院做治疗的于金勤病情确实有了起色,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于是记者把口服药"东方肾病胶囊"送到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进行检测。

同期: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副所长杜冠华:发现里面有皮质酮类的物质,为了证明这个物质是皮质酮类的,因为中药成分特别复杂,也可能有些物质和它类似,我们用质朴的方法对分子进行检测,也证明他是皮质酮类的物质,通过这两个实验你提供的这两个样品确实存在。

经过工作人员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用两种不同的方法反复测试。口服药"东方肾病胶囊"里发现了激素,"皮质酮".这是一种化学合成的西药制剂。它的特点是短期使用,病人会感到病情减轻,但是时间长了以后,病情只会不断加重。因为"皮质酮"激素的治疗机理并不能够把病治好。

同期: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副所长杜冠华:早期症状减轻了,还会感到食欲特别好,本身就是不良反应。如果在长期使用的话,会引致代谢紊乱,因为它是降低了机体的免疫力,对其他疾病的抵抗都会降低了。

早期使用会使症状减轻,还会增进食欲,难怪记者在医院里看到的病人余金勤,说能吃东西了呢,原来这都是激素的功劳啊!回想起片头的一幕,怪不得院长在于金勤的病床前,询问她是否服过胶囊呢。

同期:东方肾脏病医院院长郭保叶:给她用过胶囊了没有?

医生:给她用了。

记者调查,不分病症种类,不论病情轻重,含有"皮质酮"激素的口服药东方肾病胶囊,被用在所有来这家医院治疗的患者身上。

同期: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副所长杜冠华:一般情况下,医生不主张使用这种药,除非是在比较重的情况下,可以这么讲,对一些慢性疾病作为短期治疗控制症状是有意义的长期治疗是没有什么效果的。

不该滥用的药被用在所有病人身上,而且记者看到东方肾病胶囊的外包装上标明药物的主要成分为冬虫夏草、山药、枸杞子、白术、茯苓、薏米仁、琥珀、神曲8味中药。

聘任申请书范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专利机构以及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专利工作的正常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专利是指专利机构以委托人的名义,在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办理其他专利事务。

第二章专利机构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专利机构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办理专利申请或者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服务机构。

专利机构包括:

(一)办理涉外专利的事务专利机构;

(二)办理国内专利的事务专利机构;

(三)办理国内专利事务的律师事务所。

第四条专利机构的成立,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固定办公场所;

(二)有必要的资金和工作设施;

(三)财务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有3名以上具有专利人资格的专职人员和符合中国专利局规定的比例的具有专利人资格的兼职人员。

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业务的,必须有前款第四项规定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向专利管理机关申请成立专利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成立专利机构的申请书,并写明专利机构的名称、办公场所、负责人姓名;

(二)专利机构章程;

(三)专利人姓名及其资格证书;

(四)专利机构资金和设施情况的书面证明。

第六条申请成立办理国内专利事务的专利机构,或者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业务的,应当经过其主管机关同意后、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审查;没有主管机关的,可以直接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审查。审查同意的,由审查机关报中国专利局审批。

申请成立办理涉外专利事务的专利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办理涉外专利事务的专利机构,经中国专利局批准的,可以办理国内专利事务。

第七条专利机构自批准之日起成立,依法开展专利业务,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八条专利机构承办下列事务:

(一)提供专利事务方面的咨询;

(二)专利申请文件,办理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或者复审的有关事务;

(三)提出异议,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有关事务;

(四)办理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让以及专利许可的有关事务;

(五)接受聘请,指派专利人担任专利顾问;

(六)办理其他有关事务。

第九条专利机构接受委托,承办业务,应当有委托人具名的书面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

专利机构可以根据需要,指派委托人指定的专利人承办业务。

专利机构接受委托,承办业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第十条专利机构接受委托后,不得就同一内容的专利事务接受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委托人的委托。

第十一条专利机构应当聘任有《专利人资格证书》的人员为专利人。对聘任的专利人应当办理聘任手续,由专利机构发给《专利人工作证》,并向中国专利局备案。

初次从事专利工作的人员,实习满一年后,专利机构方可发给《专利人工作证》。

专利机构对解除聘任关系的专利人,应当及时书回其《专利人工作证》,并报中国专利局备案。

第十二条专利机构变更机构名称、地址和负责人的,应当报中国专利局予以变更登记。经批准登记后,变更方可生效。

专利机构停业,应当在妥善处理各种尚未办结的事项后,向原审查机关申报,并由该机关报中国专利局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三条已批准的专利机构,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并在一年内仍不能具备这些条件的,原审查的专利管理机关应当建议中国专利局撤销该专利机构。

第三章专利人

第十四条本条例所称专利人是指获得《专利人资格证书》,持有《专利人工作证》的人员。

第十五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专利人资格:

(一)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并掌握一门外语;

(三)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四)从事过两年以上的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第十六条申请专利人资格的人员,经本人申请,专利人考核委员会考核合格的,由中国专利局发给《专利人资格证书》。

专利人考核委员会由中国专利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专利人的组织的有关人员组成。

第十七条专利人必须承办专利机构委派的专利工作,不得自行接受委托。

第十八条专利人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专利机构从事专利业务。

专利人调离专利机构前,必须妥善处理尚未办理的专利案件。

第十九条获得《专利人资格证书》,5年内未从事专利业务或者专利行政管理工作,其《专利人资格证书》自动失效。

第二十条专利人在从事专利业务期间和脱离专利业务后一年内,不得申请专利。

第二十一条专利人依法从事专利业务,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二十二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到专利机构兼职,从事专利工作。

第二十三条专利人对其在业务活动中了解的发明创造的内容,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者公告的以外,负有保守秘密的责任。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四条专利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可以给予警告处罚;情节严重的,由中国专利局给予撤销机构处罚;

(一)申请审批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的;

(三)未经审查批准,或者超越批准专利业务范围,擅自接受委托,承办专利业务的;

(四)从事其他非法业务活动的。

第二十五条专利人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的,由其所在的专利机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以由其所在的专利机构解除聘任关系,并收回其《专利人工作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或者由中国专利局给予吊销《专利人资格证书》处罚:

(一)不履行职责或者不称职以致损害委托人利益的;

(二)泄露或者剽窃委托人的发明创造内容的;

(三)超越权限,损害委托人利益的;

(四)私自接受委托,承办专利业务的,收取费用的。前款行为,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专利机构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后,可以按一定比例向该专利人追偿。

第二十六条被处罚的专利机构对中国专利局撤销其机构,被处罚的专利人对吊销其《专利人资格证书》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中国专利局申请复议,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由中国专利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条例自1991年4月1日起施行。1985年9月4日国务院批准,同年9月12日中国专利局的《专利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中国专利局关于贯彻专利条例的几点意见(1991年4月1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6号令的《专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有关专利工作的重要法规。《条例》就专利机构的设置条件、审批手续、专利人的资格及其考核、资格与职务分离以及专利机构和专利人职责等问题做了明确的规定。《条例》明确了专利工作的方向,对促进专利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推动专利事业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必须认真地贯彻执行。

现就《条例》的贯彻执行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专利机构的性质

专利机构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专利申请或其他专利事务。专利业务涉及的是发明创造,属于科学技术工作范畴。专利人为理工科大学毕业,并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专利人撰写专利申请文件的过程是对发明创造的再加工,属于技术性强的高智能创造性劳动。工作又要执行有关专利的法律法规。所以,专利机构的性质是带法律性的科技服务机构。

二、关于成立专利机构的条件

《条例》规定了成立专利机构应当符合的条件。

(1)关于名称、章程和固定办公场所

专利机构要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必须有自己的名称。专利机构的名称应当反映出该专利机构的业务范围和地区所属关系,不能随意确定。

章程是指组织内部的组织规程或办事条例。专利机构章程就是专利机构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所有专利机构都应当依法制订组织章程,对本机构的业务范围、人员构成、职责划分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固定的办公场所,是指专利机构进行业务活动的所在地。

(2)关于必要的资金和工作设施

必要的资金是专利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要求的。必要的资金,是指专利机构必须拥有的能够独立支配的经费,包括国家财政拨款和符合国家规定的其它经费。设立专利机构的必要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

专利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工作设施,如:打字机、复印机等等。

(3)关于财务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财务独立是指专利机构应当有独立的帐号,机构内部实行独立的经济核算,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预算管理。

专利机构应当以自己所拥有的财产或经费承担在专利活动中的债务,以及专利人在专利活动中给他人造成损害时的赔偿责任。国家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不能代替专利机构承担责任。

(4)关于专职专利人和兼职专利人及其比例

专职人是指在该专利机构工作,并以专利为职业的在职专利人。

专利人和兼职人的比例不得超过1∶3。即如果专利机构拥有3名专职人,则所聘用的兼职专利人不得超过9名。

三、关于已在中国专利局备案的专利机构的整顿和过渡问题

(一)凡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专利机构,应当尽快办理重新登记手续。办理国内专利事务的专利机构和办理国内专利事务的律师事务所,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审查,审查同意的,由审查机关报中国专利局审批;涉外专利机构直接报中国专利局。中国专利局将于明年第一季度公告已于今年年底前重新登记备案及新设立的专利机构名单,以后将每年公告一次。

专利机构申请重新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1)重新登记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专利机构的名称、办公场所、负责人姓名等。申请书格式由中国专利局统一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印刷后发放。各涉外专利机构直接向中国专利局领取。

(2)专利机构章程。

(3)专利人姓名及其资格证书复印件。

(4)上级编委下达的有关人员编制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5)专利机构拥有的资金和工作设施情况的证明文件。

(二)目前尚不具备《条例》规定条件的专利机构,应当积极创造条件,按《条例》第十三条的要求,争取在一年内办理重新登记手续;对于少数在一年内办理重新登记确有困难的专利机构,经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机关申请,并经中国专利局同意后可酌情延长一年的期限,但最迟不超过1994年4月1日。自1994年4月1日起仍不符合条件或未办理重新登记的专利机构不得以专利机构名义承办新的专利业务,这些机构可过渡为企事业单位或机关内部的专利工作机构。

(三)专利机构在重新登记前不得聘任新的兼职人;所聘任的新的专职人必须在该机构的编制之内。

(四)专利机构变更机构名称、地址和负责人,在报中国专利局予以变更登记的同时,应当抄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

四、关于新设立专利机构的问题

凡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自1991年4月1日起可按《条例》规定手续申请成立新的专利机构。申请书格式由中国专利局统一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印制后发放。涉外专利机构直接向中国专利局领取。

已在中国专利局备案的专利机构,绝大部分属全民所有制。民办性质的目前只在北京、天津等个别城市试点,尚待进一步摸索经验。除正在试点的以外,新的民办形式的专利机构目前以暂不批准设立为宜。

五、关于专利人的工作证发放问题

《专利人工作证》拟由中国专利局委托中华全国专利人协会统一印制,并发至已重新登记或新设立的专利机构。专利机构按照《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发给专利人。在报中国专利局备案的同时,抄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

六、关于专利人资格证书的发放问题

专利机构重新登记后,其原有的专利人原来所持有的《专利人证书》换发《专利人资格证书》。在新设立的专利机构中工作的专利人,原已持有的《专利人证书》同样换发《专利人资格证书》。

自1994年4月1日起,原《专利人证书》一律停止使用,届时仍持有该证书者,换发《专利人资格证书》。

七、关于专利人的资格考试问题

专利人资格考试拟两年举行一次。考试由专利人考核委员会统一命题,统一判卷。每次考试均根据需要设立考点,由专利人考核委员会委托专利管理机关或中华全国专利人协会在全国同时组织考试。

第一次全国专利人资格考试将于1992年秋季举行。

聘任申请书范文4

第一条为公正及时地处理人事争议,保护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单位和个人依法行使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下列人事争议:

(一)同家行政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以及履行聘任合同或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企业单位与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或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仲裁的人才流动争议和其他人事争议。

第三条当事人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地位平等,适用法律、法规平等。

第四条处理人事争议,应当遵循及时、公平、合理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人事部设立人事仲裁公正厅,处理管辖范围内的人事争议。

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地(市)、县(市、区)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分别负责处理管辖范围内的人事争议。

第六条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四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可以由同级人民政府分管人事工作的负责人或者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委员可以聘请有关方面的人员担任。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第七条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案件受理、仲裁文书送达、档案管理、仲裁费用的收取与管理等日常工作,办理仲裁委员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同级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

第八条仲裁委员会处理人事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度。仲裁庭由三名以上(含三名)的单数仲裁员组成、仲裁委员会指定一名仲裁员担任首席仲裁员;简单的人事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以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

第九条仲裁委员会可以聘任政府有关部门的人员、专家学者和律师为专职或兼职仲裁员。

兼职仲裁员与专职仲裁员在执行仲裁公务时享有同等权利。

兼职仲裁员进行仲裁活动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

第三章管辖

第十条国务院各部委、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各部委直属在京事业单位的人事争议,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事争议,由人事部人事仲裁公正厅负责处理。

第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地(市)、县(市、区)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四章处理程序

第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按被申请人数递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如果被申请人是单位,则应写明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如果被申请人是单位,则应写明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示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十三条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决定受理的,应当在7日内将仲裁申请副本送达被申请并组成仲裁庭。

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被申请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十四条仲裁庭处理人事争议应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示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庭成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进行仲裁。

第十六条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或者仲裁庭认为不宜开庭的,可以书面仲裁。

第十七条决定开庭处理的,仲裁庭应当于开庭前5日内将开庭时间、地点等书面通知当事人。仲裁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仲裁。

第十八条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仲裁庭认为有必要,可以自行收集证据。?事实,才可以作为仲裁的证据。

第十九条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第二十条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第二十一条仲裁庭对重大的或者疑难的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仲裁庭必须执行。

第二十二条仲裁庭应当在裁决作出后5日内制作裁决书。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庭成员签名并加盖仲裁委员会的印章。裁决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效力。

第二十三条仲裁庭处理人事争议案件,一般应当在仲裁庭组成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参加仲裁活动可以委托一至二人。委托他人的,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员应当自行申请回避当事人和人有权以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第五章执行与监督

第二十六条发生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当事人必须执行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曰起10日内向作出裁决的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

(一)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是违反法定程序的。

(二)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三)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四)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受贿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仲裁委员会经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另行组成仲裁庭处理。

复议期间,不影响裁决的执行。

第二十八条仲裁委员会主任对本委发生效力的裁决书,发现确有错误,需要重新仲裁的,应当提交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重新仲裁的,应当另行组成仲裁庭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在仲裁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仲裁委员会可以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干扰仲裁活动,阻碍仲裁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

(二)拒绝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的。

(三)提供虚假情况的。

聘任申请书范文5

一、申报对象条件及享受住房货币补贴标准

1、申报对象必须是财政全额拨款,同时工作期间从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者虽享受福利分房但住房未达标准的。配偶已经享受过福利分房且达到标准的人员,不能申请住房货币补贴;配偶虽享受福利分房但住房未达标准人员,仍可提出申请。凡将福利分配的住房转卖、出售或赠与亲属子女的,一律视为已享受分配公有住房。

2、申报对象为工勤人员或者科员,享受住房标准为70㎡;申报对象为乡科级干部或具备中级职称,享受住房标准为85㎡;申报对象为县处级干部、具备高级职称或于年8月前具备中级职称,享受住房标准为100㎡;于年8月前具备高级职称,享受住房标准为130㎡。职务皆以年12月31日前最高职务为准,需有正式任职文件,不以现今职务或者享受待遇为准,职称需由省人事厅颁发认证。

3、符合条件人员工作年限未达到20年的,须与单位签订《住房补贴借支合同》。

4、申报人员户口簿上所在地址必须是本市。

二、申报对象需提供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户口簿上家庭住房产权证及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若户口簿上有注明何时由某地迁往现住址,还需提供此地住房产权证及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此类材料的,需由当地房管局或相关单位提供材料做出说明。

3、参加工作之日起,所有任职单位开具的未享受福利分房证明。

4、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聘任证书或职务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

5、到局办领取并填写《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申请表》(填至“应发住房补贴额”栏前即可)、《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个人申请书》以及《市职工住房货币补贴配偶住房情况证明表》(此表由配偶单位负责填写,无单位的由居委会填写)。

三、其他事项

聘任申请书范文6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管理,促进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的规范化,保障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的质量,推动社会艺术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以下简称“艺术考级”)是指依照本办法取得资格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以下简称“艺术考级机构”),通过考试形式对业余学习艺术人员的艺术水平进行测评的活动。

第三条艺术考级必须以普及艺术教育,提高国民素质为宗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自愿应试的原则,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任何部门、学校、社会团体不得以行政手段或其他方式动员、组织或者强迫在校学生参加艺术考级,不得将艺术考级结果与学生的升学挂钩。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文化部负责全国艺术考级的规划、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能:

(一)组织制定和贯彻实施艺术考级的政策、法规;

(二)制定全国艺术考级工作规划,确定艺术考级机构的总量、布局、结构;

(三)审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的艺术考级机构,审定艺术考级专业、艺术考级标准和艺术考级教学大纲;

(四)指导、监督艺术考级机构的年检工作;

(五)协调有关部门对艺术考级工作的有关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做出决定。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艺术考级的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艺术考级的政策、法规;

(二)审批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的艺术考级机构;

(三)审批艺术考级机构在本行政区域内委托的考级承办单位;

(四)审批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的艺术考级机构考级简章;

(五)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的艺术考级机构的年检工作。

第六条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是在文化部领导下的艺术考级工作服务机构,履行下列职能:

(一)宣传艺术考级的政策、法规,艺术考级工作信息;

(二)审核艺术考级考官资格,核发《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考官资格证书》;

(三)监制《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

(四)组织艺术考级辅导教师的培训工作;

(五)组织开展艺术考级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和展演展示活动。

第三章艺术考级机构和考官

第七条艺术考级机构是指根据本办法规定取得开办艺术考级活动资格的艺术学校、团体和单位。

第八条下列艺术学校、团体和单位可以申请开办艺术考级活动资格:

(一)普通全日制高等艺术院校(含艺术高职学校);

(二)中国文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所属的专业协会;

(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属的艺术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

第九条申请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申请开办艺术考级专业与其主要业务相关,并具有良好的艺术、学术水准和社会信誉;

(三)适应艺术考级需要的考官;

(四)适应艺术考级需要的场所和设施;

(五)专门的工作机构和健全的规章制度。

第十条教育部直属高等艺术院校、文化部与地方人民政府共建的艺术院校、中国文联所属协会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直属艺术团体申请开办艺术考级活动资格,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文化部审批;其他单位申请在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开办艺术考级活动资格,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审批,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报文化部备案。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同意的,核发《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资格证书》;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申请开办艺术考级活动资格,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当载明申请单位,拟开办的艺术考级专业、招考范围,考级工作机构及其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开办资金的数量和来源,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内容;申请书由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

(二)申请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三)开办资金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

(四)考级工作机构的组成和工作规则;

(五)考级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证明文件;

(六)考级工作机构办公地点和考试场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七)艺术考级考官的材料;

(八)审批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二条申请单位应当自收到《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资格证书》之日起30日内,持证到当地人民政府物价管理部门办理收费许可,并向文化部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申请单位取得《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资格证书》和当地物价管理部门收费许可后,方可开办艺术考级活动。

第十三条艺术考级机构连续2年不开展艺术考级活动的,由文化部收回《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资格证书》。

艺术考级机构停办艺术考级活动的,应当自最近一次艺术考级活动结束之日起60日内,向审批部门提交停办报告,同时交回《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艺术考级考官必须取得《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考官资格证书》,由艺术考级机构聘任。

第十五条具备下列条件的专业人员可以通过艺术考级机构向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申请《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考官资格证书》:

(一)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艺术或者艺术教育专业职称;

(二)具备5年以上所申请专业的艺术或者艺术教育工作经历;

(三)具备良好的政治、道德素质,作风正派。

第四章考级管理

第十六条艺术考级机构必须组建常设工作机构,委派专门工作人员,按照核准的艺术考级专业组织艺术考级活动。

第十七条艺术考级机构的考级简章,由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予以答复。

考级简章必须注明收费项目和标准。

第十八条艺术考级机构应当在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设置考场。下列取得开办艺术考级活动资格的单位报经文化部核准,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考场开办艺术考级活动:

(一)教育部直属高等艺术院校;

(二)文化部与地方人民政府共建的艺术院校;

(三)中国文联所属协会;

(四)中央和国家机关直属艺术团体;

(五)其他开办艺术考级活动满5年的艺术考级机构。

第十九条艺术考级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考场开办艺术考级活动,可以委托当地单位承办。艺术考级机构必须与承办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承办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从事与艺术考级专业相关的业务;

(三)具备开展艺术考级活动必要的物质条件;

(四)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

承办单位必须以艺术考级机构的名义组织考级活动。

第二十条艺术考级机构委托承办单位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的,应当将承办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双方的合作协议报承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审批。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上述材料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艺术考级机构。

禁止委托中小学承办艺术考级活动。

第二十一条艺术考级的内容应当按照经审定的艺术考级教学大纲确定。

第二十二条艺术考级机构聘任的考官应当以本单位的专业艺术人员为主,外聘考官不得超过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三条同一考场内主持同一专业考级的考官不得少于2人。

考官应当按照公布的艺术考级标准对考生的艺术水平做出评定,并提出指导意见。

第二十四条考场实行回避制度。与考生有亲属、师生等关系可能影响考试公正的考官,应

主动回避。考生或未成年考生的监护人可以申请考官回避,经考场负责人核实后执行。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经查证属实,考试结果无效。

第二十五条考生通过所报艺术专业级别考试的,由艺术考级机构发给相应级别的艺术考级证书。

艺术考级机构应当自每一次艺术考级活动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发放艺术考级证书的名单报审批机关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艺术考级证书由文化部统一规格,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监制,艺术考级机构印制。

第二十七条审批机关对艺术考级机构实行年检制度。文化部负责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的艺术考级机构的年检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的艺术考级机构的年检工作。

艺术考级机构应当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年度开办艺术考级工作情况的总结;

(二)艺术考级机构和艺术考级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考官变动情况、考级场所条件现状等;

(三)考级收费收支情况;

(四)缴税证明;

(五)审批机关需要了解的其他有关情况。

第二十八条艺术考级机构年检合格的,可继续进行下一年度的艺术考级工作。年检不合格的,由审批机关责令停止艺术考级活动,限期整顿;连续2次年检不合格的,由审批机关取消开办艺术考级活动资格,并收回《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资格证书》。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九条未经批准擅自或变相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的,由文化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退还其所收取的费用,宣布考试无效,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艺术考级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其所收取的费用,并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收缴《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资格证书》:

(一)未经批准,擅自考级简章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考场的;

(三)未经批准,委托其他单位承办艺术考级活动的;

(四)委托中小学承办艺术考级活动的;

(五)考级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第三十一条艺术考级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并处停止1年艺术考级活动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收缴《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资格证书》:

(一)发放的艺术考级证书名单不报备案的;

(二)自行发放不符合统一监制规格的考级证书的;

(三)不按照规定要求报送年检材料或报送虚假材料的;

(四)阻挠、抗拒文化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监督检查的。

第三十二条文化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批准不符合条件的艺术考级机构的;

(二)不履行监督职责,对艺术考级机构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的。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施行前经批准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的机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30日内,重新办理核准登记手续。

第三十四条外国艺术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艺术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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