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合同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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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合同

经销商合同范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严格遵守下列条款:

一、特约经销区域

甲方委托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______牌增高皮鞋系列产品特约经销商,并出具特许经销协议,乙方接受这一委托。

二、乙方销售提成政策

高档精品,销售价为每双____元以上,甲方向乙方的提成____元/双。

高档产品,销售价为每双_____元,甲方向乙方的提成____元/双。

普及产品,销售价为每双____元以下,甲方向乙方的提成____元/双。

三、销售计划数

特约经销商年销售量不应低于________双,根据乙方所辖地区的实际情况,经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的年销售量为________双。

四、款项结算

款到发货,汇款按甲方指定帐户或现金结算。

五、交(提)货办法/运输方法/地点及费用承担

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托运。运输方式及到货地点由乙方选择,甲方积极配合, 运费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产品质量标准

企业产品执行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三包”实行明示担保

七、包装要求

完成包装:每双皮鞋纸盒包装,符合格证,包装袋。

每标准____双。

八、有关承诺

1.发现质量问题,按照国家规定,甲方保证调换,来回运费由甲方承担。

2.乙方订货以传真件为准,注明货号、尺码、数量的要求以及货款支付的金额和账号。甲方____天内发货。大批订货发货期另定。

3.所进产品____个月内包换(其中剩下的断码鞋、出样鞋不能换货),运费乙方自理,甲方每双鞋收取调换管理费____元(首批进货除外)。夏季凉鞋(____月____日后)和冬季棉鞋(____月____日后)不得退换。换货率不大于____个月累计进货量的____%。

九、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的____个月内,乙方若未完成计划数的____%或连续____个月未进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优先与甲方续签合同。

十、经济责任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如有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罚。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依法签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

2.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纠纷,应主动协商解决。

3.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定协商。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经销商合同范文2

经销合同的三个误区

遵守本试验栏目实战和读者直接受益的原则,笔者访谈了重庆很多经销商以及厂家销售分公司就经销合同谈谈自身的看法,总体来看有以下三个认识的误区。

误区一:经销合同签定与否并不是很重要。

持有这种认识是大多中小型商家,在我访谈的时候有些商家始终没有找到2004年的经销合同,而且也没有什么担心。为什么存在这样的状况?

某快速消费品区域经销商解释:

1、销合同没有什么大的变化,与去年的相差无几。

2、销合同中唯一重要的就是年度任务和年终扣点,这个我们早就牢记于心了。

3、经销合同中其他的条款无非就是促销政策和价格保护,这些也是说说,还不是看最后的实际情况,呵呵。

4、毕竟市场是活的,销售天天在变化,如果要把很多事情提前确定下来那也不现实也没这个必要。

5、我们双方合作快三年了也没什么大问题,我相信厂家,毕竟是大品牌嘛,不会骗我们这些小商家的。

听完这位商家的解释后,我就问商家

1、万一厂家年终给返利的时候要你出示合同,否则不兑现,你怎么办呢?

2、日常促销活动厂家不给你执行,你还能怎么样?

商家不知从何处回答,愣了半天才说“应该不会吧……”

厂家分公司对这个问题的解释:

1、们经销合同大多就是让业务员去和商家签的,一般只要签字了拿回来我们也不怎么细看。

2、般也没有商家对经销合同有异议,所以签定经销合同很顺利。

3、经销合同上面也没什么重要的,就是年度销售任务和扣点可能重要些,但是年终核算的时候也不需要商家拿出合同来核对,财务都有底。

听完这位销售主管的解释后,我就问“厂家这么做,商家会吃亏吗?”他笑而不答。

误区二:经销合同中没有全部直接利益回报的条款很正常。

这方面应该说在一定的层面上是正常合理的,因为很多销售政策的推出的确与当时市场动态变化有很大的关联,所以很难提前确定下来。另外一个方面就是厂商为了相互保守秘密,在某些敏感的年度销售任务和扣点以及促销费用方面都喜欢秘密操作,所以当然不能与经销合同来共存了。商家也是把这个方面的书面资料牢牢牵挂于心,经常与厂家沟通和申请。在日常销售工作中,临时促销政策都是由厂家业务人员口头告知,商价再选择是否参与,至于这些销售政策到底该谁享受还是由厂家来确定。当然销售政策结束日期也是由厂家来确定,比如常常被告知畅销或促销产品缺货就是非常鲜明的例子,至于这个中存在哪些违规操作和个人存货,厂商都是知道的。

误区三:经销合同可以持续签定多份,只要保证日常促销政策就好了。

经销合同可以续签多份在厂商合作过程中很普遍,大多是在某特定阶段厂家为激励经销商而推出的临时促销政策,最核心的也就是价格调整和利益补偿。但这些促销政策的推出都是厂家自身在权衡考虑并立足为自身品牌服务后主观推出的,经销商没有发言权,只能被动享受。而且这些政策操作过程中有很多是暗箱操作,没有统一规律性。所以相比较来说,促销政策不是经销合同的补充内容,因为没有双方的协商。这样所谓的多份经销合同也只能是很多经销商的奢望。

经销合同中的几个陷阱

这个方面的问题笔者针对一些普遍问题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员,给我的警醒很大,希望各位经销商能注意经销合同中相关法律依据,这样才能识破一些经销合同中的陷阱,保证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陷阱一:警惕模糊销售政策

我们经常在经销合同中能发现譬如“款到3日发货”、“销售不畅可退货”、“乙方铺货率在45%以上者,广告、促销由甲方负责”等字眼,大多经销商在签定经销合同是满心欢喜,普遍认为这些政策能充分保证自身的利益,其实刚好完全相反,一般厂商也最容易在这些方面出现纠纷。如果商家真因销售不畅而要求退货,厂家则会深究销售不畅的原因,而且很容易将产品销售不畅的原因归咎于商家,以致商家不能退货或者是少退货。而“铺货率在45%以是”这一概念也很模糊,这里的问题出在铺货面的界定上。铺货率以哪类店为标准在合同中没有明确。以上两点都没有明确的规定,都可以照自己的理解去解释,这样的合同一旦出现问题,就容易造成双方的纠缠不清。还有款到三日发货到底是以经销商打髋日期开始为准还是以厂家收到或核算后商家货款的日期为准呢?所以应该在签订合同时将这些内容明确化、具体化。比如说,“销售不畅”的具体界定、退货的数量是全退还是按百分比来退等等。当然大多知名品牌的操作还是在按照商家的理解正规执行,但是经销商还是应该注意最好把这些明确化。

陷阱二:注意口头承诺

在厂商合作过程中最根本的就是双方信誉的保证,所以可以说随意承诺是销售环节中的大忌。很多商家会经常遇到过厂家的口头承诺兑现不了的情况,像一些促销费、宣传费、广告费、进店费、年终返利等,当时一口答应下来的,后来就“缩水”了,不是不给,就是少给。按照法律专业人员的解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十三条规定“合同以要约、承诺为订立方式”,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这样口头承诺其实也是承诺的一种形式,只是由于这其中可变的因素过多,所以法律上很难支持。这样我们最好就是“空口无凭,立字为据”,只要厂家口头承诺了,商家要紧抓时机,现场辅以笔录、签字、印章。对口头承诺书面处理是一种方式,但有些口头承诺商家可选择即时兑现,例如说,厂家口承诺提5万元的货返给2000元促销费,那么打货款时商家就可以选择把促销费从货款中扣出。

陷阱三:谨防虚假欺骗

经销合同欺诈手法简直五花八门,许多劣质厂家“玩的就是合同”,因为很多商家缺少法律知识,所以有时某些经销合同操作本身存在很多违规操作的,这样这些经销合同本身就很难受法律保护,那就只有损失商家的利益了。最普遍的有下面三个方面:

1、某些不规范的厂家在取得商家信任后,利用经销合同向商家预收一定预付款或市场保证金后,只发少量货物,蓄意骗取全部货款。

2、厂家利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不明,比如规格、型号、标准等模糊不清,通常只是口头约定,故意在成交时以小充大,以次充好,以廉充优,以旧充新借以达到行骗目的。

3、有些厂家把商家货款骗到手后,以货款作为股份注册成新公司,立即擅自变更公司地址、隶属关系,企业字号等,摇身一变成为新的公司,而在原单位留下破烂不堪的门面来与商家周旋,展开游击战,任你腿跑断,就是避而不见,通过这种办法将商家拖垮而达到目的。

4、利用商家法律素质低,以签订合同的合法形式进行欺骗,骗取货款、定金等。 比如某些厂家与商家签订经销合同,商家付给厂家5万元定金和首期20万货款并约定到厂家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结果因为地方保护主义商家25万被厂家骗走。

在经销合同中商家要想避免上当受骗,签约前一定要搞清厂家的基本情况,比如签约目的、经营资格、资信情况及履约,切勿盲目签约履约。

经销合同的正确签定

经销合同是厂商为确保产品经销的实现而设立的彼此间的权利和义务。通常来说合同需要建立在当事人双方协议的基础之上,是当事人双方自由选择的结果。那么到底商家到底应该与厂家怎样正确签定经销合同呢?

明确经销合同中应该包含的内容

一般来说在经销合同中应该包括以下十个方面内容:

1、授权与认可:包含经销方式是还是分销或经销和销售产品类别以及销售区域等其他规定。

2、销售任务:包含销售日期以及期间内的年度和月度销售任务,商家评价和奖励。

3、订货和付款:包括订货和送货的方式以及费用承担,付款方式和日期以及贴息,换货和退货。

4、价格和市场保护:价格制定权和调价认库补差,窜货和管理办法,市场价格保证金。

5、广告宣传:门头和展台(专柜,陈列)设计以及制造费用,广告费用,促销宣传品的发放和费用。

6、知识产权:注册商标所有权和商标协议管理办法。

7、技术服务:保修日期和保修责任人。

8、协议期限:生效日期和协议延续条件,协议失效的违规操作。

9、协议争议和解决:争议解决期限和仲裁或法律申诉地点。

10、其他事宜:协议份数和持有方,补充协议的认可,未尽事宜。

厂家制定的格式合同

现在大多厂商签定的合同都是由厂家制定的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是由厂家向所有商家提出并规定厂商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得加以改变的接受或拒绝的合同,它具有完整、固定的具体内容。这种合同的特殊性在于它不是由厂商协商订立的,而是由厂家单独订立,然后向商家发出要约,根据“订不订由你”原则试图把其合同条款加给商家,商家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只能接受或拒绝,不存在协议修改或变更的余地。问题在于,格式合同是由厂家单独订立的,合同的条款只体现了厂家的意思,是以维护厂家的利益为出发点的,难以自觉做到将厂家与商家利益进行公正合理的平衡。厂家具有雄厚的财力、最好的法律服务和订立合同条款的优势,而经销商势单力薄,缺乏必要的知识和经验,属于合同的弱方,对于厂家为维护自身利益而精心制订的格式合同,一个普通商家是很难真实了解合同中所表达厂家的真正意图,即便认为合同损害了他的利益到法院去起诉,他也难与经营者相抗衡。至于采取哪种措施才能有效地保护格式合同中的商家利益,商家可选择在未尽事宜或补充协议中来做自己说明。

经销合同签定中需要坚持几个原则

在经销合同的签定中商家应注意把握以下五个原则来签定,这样可以充分有利的保证商家利益:

原则一:签订合同前,要对一切合同条款都执怀疑态度,然后再一条条地解题,直到没有疑问为止。总的来说,商家应尽量与那些正规的大企业合作,少与那些弱势品牌合作。

原则二:法律中规定:“行为人没有权,超越权或者权终止后以被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人追认,对被人不发生效力。”这就是说在商家与厂家业务人员打交道的过程中,对临时签定的合同要加盖法人公章后才确切受到法律保护。

原则三:化整为零,分散风险,销售任务大的经销合同可以分几次履行,比如对新品市场由于对市场销量无法把控,商家可以选择半年签定一次,这与一次全部成交的风险概率是绝对不一样的。

经销商合同范文3

一是电子商务营销带来的网络品牌是相对独立的体系,有的品牌在网络上已经远远超过传统营销市场的品牌知名度,但一旦提起网络品牌案例与发展,许多门户网站或是传统媒介对网络品牌高速发展不能一下子适应,并且在某些方面表现的非常无知,怀疑网络品牌形成是否有做广告的嫌疑?许多网络品牌的诞生就成了“后娘”养的,到处受到封杀。说明电子商务营销的迅猛发展,就是连从事网络运行的许多门户,也无法适应对网络品牌经济发展的新生事物快速认同和适应。

二是网络经济的发展,最不能适应的就是传统的经销商,几乎有99%的从事传统营销的经销商,对于电子商务营销中网商的地空运行一无所知,并且对电子商务各种形式的经销行为非常排斥。形成了网商全面进入传统经销商行列的反逆流竞争。使传统经销商面临着大量市场份额被网商通过地空结合运行方式,拉走了大量的传统业务,特别是原来连锁营销体系从传统向网络实体相结合的双保险营销,严重地制约了经销商的原有优势,形成传统经销商与网络网商之间的市场竞争。

三是大量的中小企业,也开始从事电子商务营销,据有关专业公司的数据统计,今年中国中小企业,特别是终端产品企业几乎有39%从原来的传统营销转入到以电子商务营销为主体的网络营销中来,形成了中小企业本来没有资金进入全国市场的特色、优质产品,一夜之间成为网络的宠儿,也使许多中小企业在死亡线上抓到了救命稻草,起死回生,中国约有13%的眼看倒闭的中小企业再一次通过网络站立起来了,而且其竞争的态势再也不是当地的同类企业,而是全国同类企业。然而,这时中国的许多策划咨询公司却不能适应电子商务营销的咨询策划和网络营销布局,在电子商务营销策划上傻了眼,据说叶茂中策划最近在服务项目上增加了电子商务策划,但到底其对电子商务营销的策划水平达到怎么样的水平,还有待时间来考证。

看到上面许多的社会各行对电子商务营销的不适应,不理解,完全在于对电子商务经济的认识不足,对网络品牌的认识不足,对电子商务营销运行的技巧认识不足而造成的。在这里,我们重点讲一讲传统经销商如何去适应电子商务营销的整个网商运行体系,为传统经销商的转型提供一点基本的专业知识。

第一,传统经销商需要补上一课电子商务营销的专业课。传统经销商往往在接触电子商务营销时,第一个认为就是网上营销产品是否价格体系会冲击传统市场的销售体系。其实,电子商务营销体系与传统营销体系的产品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领域,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说:首先是电子商务营销的消费者与传统营销的消费者是截然不同的两个群体,他们在网上购买产品主要是一般传统市场不一定有的产品,就是有的话,由于习惯于网上购物,对传统市场的同类产品并不是很关心,所以,双方在传统市场的消费冲突几乎小的可怜,传统经销商不必对网络消费者消费竞争而担心。其次是传统经销商还不能对网络营销中的产品单一性适应。电子商务营销不像传统营销市场,电子商务营销对消费者可以用大量的时间告诉消费者其购买产品的特点与独有的卖点,使消费者能更多的认识产品的专业方面的内容。而传统市场终端消费者是不可能有那么多的时间来了解产品的全面特点。更为重要的一点是电子商务营销产品对消费者的诉求是非常单一性的,要是说产品功能太多,特点太多,一般网上的消费者是不能接受的,网上产品需要用更专业的内容来支持网上的销售,不像传统市场有时越专业不一定能让消费者接受,这就需要传统经销商对电子商务产品营销需要更多的去了解其单一性突出特点,只有抓住这一特点,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网商。最后是传统经销商对于价格运行是最为敏感的。特别是窜货,是传统市场的一大顽疾。而电子商务营销市场网络平台展示面虽然很大很广,但由于其网络经济的特点,只要企业对网商的管理严格,一般是不可能出现窜货现象,也无法窜货。电子商务营销对于网店的管理与下级网商的管理,应当由企业来进行管理,但许多企业由于对电子商务营销的不熟悉,往往对价格的控制想当然的多,这也提醒传统经销商你需要学习两点经销经验:一是最好把企业里你相中的产品进行全国传统与网上,这样就完全让你控制了地空整个体系的价格命脉。二是当没有办法进行全面独家时,最好的方法就是做同城网际的地空营销策略,这是目前对于电子商务与传统营销最为有效,也最为保险的双战略“毒招”。但要全面掌握电子商务的运行特点并与传统经销产品相结合起来,做到地空双向结合,成为一个能够适应现在市场的经销商与大网商,需要传统经销商放弃许多陈旧的传统经营方式,去及时的补上电子商务营销的这一课。

第二,传统经销商如何从电子商务网商的区别中找到共同运行点。我们有一个经销商客户,做的是特产类产品,但这些特产在全国已经是铺天盖地了,说特产已经没有特产的样子了。完全是靠价格的杠杆做市场,一年下来累的不成样子,但钱并没有挣到多少。后来找到我们问有什么办法解决这样的问题,我们通过对于市场的调研,认为可以通过电子商务营销来解决问题。

我们对于这样的特产产品,不再直接跟传统的经销商洽谈业务,因为一谈就会进入到价格的死胡同里去。我们选择了电子商务营销中已经有着相当实力的网商,他们了许多企业的产品,而且做得也非常成功,但这些大网商一直从事着网络营销,却从来没有做过地面的传统营销。有许多网商一直想试一试地面经销产品的终端运行,但又不知道怎么做才能是最为保险,也是最合适的。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给这样的网商找一个能够与之想匹配的传统利益与共同点。

网商可以先试着开一家实体店,虽然有时网商的资金实力远比传统经销商的实力要大的多,但还是从稳字出发,先开一家小的实体店试一下,这样可以积累一些在网上碰不到的传统经验,等做到一定水准后,再真正地做一个两栖经销商也不迟。当然,要想真正让网商成为两栖经销商,需要企业的大力扶持。企业要制订出一套两栖经销商的行动指南,并进行不断地鼓励与培训。还要拿出由网商反做传统经销商的发展战略方案,使网商非常有目标地进行每一步的市场开拓。果然,网商按着企业的方式,非常扎实地把实体店运行起来了,接着,网商可以通过同城网际的形式,让同城的二三级网商加入到实体店的开设中来,有了样板店,其它网商就不会过多地犹豫不前,他们会跟着企业的整个运行方式进行市场操作,使网商真正地成为两栖经销商。这样的两栖经销商,在经营上是非常保险的,如果地面运行暂时差一点,但网上不存在销售问题,要是地面销售有了量,那么网上的销售更是锦上添花。

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传统经销商要从传统结合到网络营销有时非常为难,因为还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最为突出的就是素质问题,现在传统经销商中大部分除了对价格敏感外,并不会对整个市场和产品进行全面的研究,更不会去考虑过多的网络经济给他们带来的意外收获。这就需要传统经销商改变现有的经营观念,逐步介入网商的经营行列,使自己很快地适应环境,成为一个真正的两栖经销商。

第三,传统经销商适应电子商务营销,企业引导是关键。现在许多企业天天都在说各地经销商越来越难管,企业一个标准到了经销商手里就变样。其实,这里果然有经销商的问题,但大多数是企业本身的问题,有些企业本着的目的就是圈钱,只要经销商掏钱,什么条件都答应,根本就不会去考虑后面的市场怎么做,更不会考虑用什么样的方法教育与转变经销商的陈旧观念。我们在实践中发现,一个企业在找经销商时,不能一味地追求对方掏钱就行的原则,还要看一看经销商是不是有学习的精神。这非常重要,要是一个经销商一天到晚只知道用价格来做市场,而不去考虑用其它更为科学的方式解决销售问题,那么这个经销商肯定不是一个好的经销商。我们接触过一个浙江的经销商,虽然只有初中毕业,但市场的运行水平非常高,可惜就是在实践中老是做不规范,一直想通过正规企业来引导他更深一步地发展自己。当企业客户的一则广告告诉他企业全面进行同城网际营销开拓时,他非常积极,准备这家企业的产品。由于经销商一直做的是传统经销业务,对于同城网际一无所知,我们为企业做了一套引导性的经销商开拓手册。先是教经销商如何运用现有的资源拓展市场,并加入了传统营销的最新方式,同时开始引导经销商切入到电子商务的同城网城的运行中来。要想能够让经销商全面熟悉同城网际的业务开拓,就需要让经销商知道电子商务的基本运作方法,使经销商自己先懂,并引起很大的兴趣,这样才能带动经销商的手下干好下一步的网际运行工作。

企业在对电子商务导入同城的开拓中是需要耐心的,也是需要更多地支持经销商,如配送体系的建立,同城网络信息的传播,网上客户购买配送的标准等等,是企业必须要引导的,不可能让一个做习惯传统营销的经销商自己去做。

这位浙江的经销商在三个月后,很快地熟悉了整个同城网际的地空运行模式,并且还对企业的现有模式进行了调整,很快成就了标准的同城网际两栖经销商,在短短的九个月里,全面对整个浙江省进行了同城网际地空模式的复制,形成了一张强大的销售体系网络。

经销商合同范文4

传统的品牌系统构建总是建立在媒体和广告传播上,而随着信息技术的应用和越来越多的新媒体的不断涌现,受众的注意力已经极度分散,想要通过媒体传播来建立品牌,谈何容易,并不是每一个企业都能够承受如此高昂的营销成本,尤其是对很大一部分中小企业来讲,更是如此。难道打造卓越的品牌是大企业的游戏吗?

奇致在大量的市场营销实践中,逐渐认识到,“品牌所代表的意义主要涵盖以下四个方向:认知、承诺、态度、体验。媒体传播并不是构建品牌体验的最佳实现形式,真正有条件能同时兼顾上述四个方向的是经销商。”以经销商为核心的品牌系统构建,不同与传统品牌策划的商业思想,它更注重品牌的体验性。品牌的建立,在于消费者的认可和信念,而信念的建立,在于消费者在与品牌及其产品发生关系时所得到的体验。强势的品牌所提供的体验,远远超出了消费者对它的产品使用。在触及感官和心灵的反复互动中,消费者无意识地对品牌产生理想的观感和情绪,这样才造就了强势的,深入人心的品牌。

那么怎样才能够实施以经销商为核心的品牌系统构建呢?奇致认为,这八个字道出了全部真谛:招商、育商、富商、固商,对于那些有理想、有抱负的企业,这才是真正的大商之道。

招商。现如今,生产企业需要招商,营销企业也需要招商。可以说,招商是企业营销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之一,是企业将产品推向市场的必由之路。任何一种产品要想走向市场,必须要通过网络渠道来传递出去。而这个销售网络的每一个点是由企业的经销商构建成的,那么,经销商从何而来?这就是招商所要做的工作。虽然现在招商的形式越来越多,但对于企业,尤其是中心企业来说,招商仍然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它需要良好的策略和系统紧密的执行,这还只不过是最普通的招商罢了。奇致认为,如果要想通过招商实现品牌系统构建,必须从一开始就奠定良好的基调,做到“礼”、“让”、“合”是关键。何谓之“礼”?《释名》曰:“礼,体也,言得事之体也。具体到企业的招商行为中,就是要真诚的去跟经销商交流,从一开始就要与经销商们开诚布公,以礼相待,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何谓之“让”?《孟子》曰:无辞让之心,非人也。在企业的招商行为中,就是要千方百计为经销商创造价值,实现双赢;“合”则意味着思想和理念的融合,企业要始终抱着同心同德的心态,让经销商分享企业品牌的核心价值和理念,使企业的态度和价值观在经销上身上进行传承和延续。有一个很明显的例子,一家目前在国内已经非常有影响力的地板企业,当初在打入市场之前,意欲打造两个样板市场,于是在北方的沈阳找到了原安信地板的经销商,在南方的一个省份找到了大庄。这家地板企业充分让利给渠道,抱着合作的心态,非常真诚的对待经销商,给他们的充分的自主权,于是,造成了这两个地区的市场份额迅速增加,很快树立了两个样板市场,然后以此为基础,迅速向全国其他市场扩张,站稳了脚跟。

育商。所谓育商,就是做好经销商的培育工作,就像禾苗出土以后,需要精心护理,才能够茁壮成长。经销商在终端面向消费者直接体现企业的形象,传达企业的品牌理念,意义非常重大。但经销商的经营素质可能参差不齐,也可能从来就没有从事过这个行业的营销工作等。对于企业来说,在招商之后,加强对经销商的指导、培育,可谓重中之重。由于终端经营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对经销商的素质要求非常高,经销商不但要拥有对客户面对面的销售能力,还要具有一定的活动推广、促销能力以及管理销售团队的能力等,育商是一件极具挑战性的工作。

富商。因为经营而获得利润是经销商的追求,对于企业来讲,也要想方设法的满足他们的这种需求,这是一个双赢的结果。在商业社会,资本的本性永远是追逐利润的,只有建立在双赢的基础上,双方的关系才能够稳固,经销商才能够和企业一起努力的建立品牌、维护品牌。富商更多是一种态度和价值观,它要求企业努力为经销商创造最大的产品价值,经销商则要与企业一道为品牌的发展而同心协力。

奇致认为,育商和富商应当做到取势、明道、优术。“势”,就是外部环境客观存在的东西,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取势”,是一种能力,要能敏锐地把握外部环境的变化,从中分析和判断出未来的趋势,结合企业和个人的情况作出调整,这是“取势”的最高功力,对于经销商来说,就是要让他们可以敏锐的感觉到消费者有哪些新的需求,市场和产品领域有什么样的发展趋势,技术上又有了什么变革,要让他们具备对市场狼一样的嗅觉,可以随时发现未来经营中的激流和险滩,并可以柔性的进行调整;“明道”,就是明白自己有什么优势和劣势,能够掌控哪些资源,来确定适合自己的战略——“道”,对于经销商来说,就在具体的经营过程中,明白自己的优势和劣势,扬其长,避其短,在市场的竞争中充分占据主动;术,是技能层面的东西,对于经销商来说,就是具体的一些经营技巧,诸如说服客户的能力、成功举行一场促销活动的能力等等。对于企业来说,如果经销商具备了取势、明道、优术三大能力,他们就会在区域市场竞争中有更高的高度和更好的营销思想,实现企业真正的目标:富商和育商。术、道、势三者是互为辩证的关系,具备了这三种能力的经销商一定是优秀的经营者和企业政策的良好执行者,有关企业的文化、品牌理念和核心价值观,就可以通过经销商这个渠道源源不断的传达给目标客户群,使目标客户群形成良好的品牌体验。

固商。这是大商之道的最高境界,经过前几阶段发展,在此一阶段,经销商已经和企业保持步调上的高度一致,对企业品牌高度忠诚,企业的文化和精神以及关于品牌的核心理念已经得到经销商的高度认同,经销商也为品牌的构建和巩固自发的努力,做到了“精”、“气”、“神”的和谐统一。“精”就是指企业精神,此时品牌已经具备了强大的感召力,可以在经销商的精神层面产生强大影响,使其自觉表现出企业的精神内涵,按照企业精神进行日常经营。所谓“气”是指企业品牌所产生的强大吸引力和凝聚力。这时候经销商和企业的关系已经不是商业经营关系,而是成为了这个企业的有机组成部分,血脉相连,归属感非常强烈。“神”表示品牌和企业已经成为了经销商认可的精神家园,找到了事业和人生的归宿,品牌已经不是一个符号,它已经成为了一个梦想,深深吸引所有和它有关的人员为之献身。例如,苹果公司是塑造品牌梦想的成功典范。每一款苹果产品的追随者都被深深地打上了“苹果教”的烙印。一个苹果的粉丝说:“用苹果的人似乎更多饱含一种另类心情,当‘少数人’是一种不错的状态!”iPod推出之初,由于高昂的定价,被业内人士称为“白痴定价的产品”。但这并没有影响苹果粉丝的热度,iMac的使用者最早被iPod俘虏,白色耳机很快成为一种时尚特征。苹果信徒们,包括员工、经销商、消费者都不遗余力地向周围的人介绍iPod的种种好处,使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进来。到目前为止,诞生不足6年的iPod的全球累计销量达到1亿部。在地板行业,也有很多有高度的企业,通过各种各样的与经销商互动的活动,比如管理层定期和经销商一起出海、潜水,打高尔夫,一起为企业未来的发展殚精竭虑,一起经营自己的事业和梦想。做到了“精”、“气”“神”以后,品牌的发展就进入良性循环,企业将拥有一个强大的渠道体系,而在这个强大的渠道体系内流通的不仅仅是物料,还有商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企业品牌理念将通过这个体系传达给消费群体,并给消费群体带来最佳的产品和品牌体验。

经销商合同范文5

乙方:

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学校食堂、商店捆绑式承包给乙方,甲、乙方经充分协商后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以保证办好食堂、商店,服务广大师生。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乙方承包期限为X年,自2008年10月15日起至X年10月15日止。

二、承包费为元(小写元)。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后交清全部承包费。

三、甲方应享受和履行以下权利和义务:

1、只提供食堂、商店基本房屋设施,不再添制任何设备,乙方所许的设备自行解决;承包期内食堂、商店内的甲方固定资产由乙方负责管理使用,维修年检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2、学校一概不负责食堂、商店工作人员的体检费和卫生、工商、税务部门所需的任何费用。

3、学校有权对商店出售的商品进行抽查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发现乙方出售不合要求的食品学校有权给予没收。在甲方召开膳食工作会议时,乙方(承包者)应亲自到场参加,听取学生代表及职能部门意见,及时改正,提高服务质量以利于乙方将食堂、商店办得更好;若两次不亲自参加,当作不亲自经营管理,视为违约。

4、在甲方对乙方经营的食堂、商店存在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有检查监督权力,乙方应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管理。

5、承包期内学校执行正常的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常的节假日放假,不应因节假日延长承包期或者引起其他争议。

6、乙方对食堂的水、电装修及房屋结构改造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四、乙方应享受和履行以下的权利和义务:

1、所请的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凭体检合格证上岗。依法经营,主动接受有关职能部门和甲方的监管,热情为师生服务。

2、乙方对其承包的食堂、商店享有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营自。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承包期内乙方不得随意中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或转包他人经营。搞好商店内的环境卫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和防止中毒投毒等安全事件的发生。

3、乙方不得出售上级卫生、工商、教育、安全等部门规定的禁卖商品(食品),不得出售有任何问题和“三无”商品。如发生事故,将追究承包人的相关责任。

4、乙方在承包期内对食堂、商店、经营负全责,必须参与有效管理,不能转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甲方发生的一切经济往来,其手续必须由乙方亲自办理(不得委托办理)。

5、注意节约水电,本食堂、商店的水电费由自已负责。

6、食堂、商店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班时间不得做任何有损学校教职工形象的事。

五、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

1、乙方若中途停止营业,所交纳承包费作为乙方不正常营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不予退还。

2、乙方因违反《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给学校及师生造成损失,乙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3、合同期满后,甲方所有固定资产应完好交还学校,否则甲方将按实际收取修理费或赔偿费。

4、乙方逾期无法办理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因乙方不具备上述两证而被卫生防疫部门处罚,乙方应承担责任。

5、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甲方将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

6、甲方若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甲方应赔偿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六、免责条款

若因国家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均不负连带责任。

七、担保人责任

担保人应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希望双方共同遵守。

经销商合同范文6

从上世纪80年代第一批小型经销商出现至今,已经拥有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众多大佬级的经销商,开始豪气冲天地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大有挟终端以令诸侯的气势。而作为厂家则一直在大呼小叫,渠道扁平化,运用各种手段去把控终端,去钻研终端,一心想将"国美式"的经销商踢开,自己风起云涌地大做特做。但如此大张旗鼓的最后结果却是偃旗息鼓。究其原因,是双方都大伤元气、损兵折将不说,名声和模式运作也搞得一塌糊涂。"糊涂"到现在开始走向"聪明",一切成功的奥秘都来源于失败的根源。其实从经销商的角度讲,最大的失败是来源于双方相互怀疑,各自为战,将有限的精力和时间都集中在相互的争斗和猜测上了。这样不但浪费了有效市场,而且更浪费众多的终端信任资源。其实,只有联合才能强大,只有信任才能赢得机遇,只有互利才能赢得长久增长性的发展。就渠道而言,厂家和经销商是一个真正的联合体,不论是站在统一的路线上还是站在发展的方向上,都是一个互惠互利的资本升值保证体。如果从营销学上讲,在金字塔图的理论中会体现三种层面:最下面的是单打独斗,永远成不了大事;中间是在某方面结合而形成双赢;而最上层的则是在大方面将有利资源共享使用,成为最高级别共赢的顶峰。

况且,都是中国的民营企业,又何必相煎太急呢?现在厂商要做的是共同联手打造畅通的渠道,将营销的效应推向极致。在外部资金进入之前,打好联合体的基础,再努力开拓外部市场,这才是当务之急。所以要规范标准,苦练内功,将实力最大限度的凝聚。因此,现在厂家一定要想办法与经销商联合凝结在一起。2007年度《联动式第三终端招商整体分层式运作模式》,就是一个极好的推动,其真正内涵主旨是厂家和经销商共同经营市场策略!

联动式招商整体分层式运作模式核心

1、将厂家的品牌、企业文化、行销手段、人力资源、利润分配集合在一起,组织达成可操作的营运模式;其中一切都是为终端出货而设计的系统性运作流程,使产品在终端能快速销售。

2、将商的品牌经理召集到一起做一周全方面的训练,并将整个运作模式宣传贯彻其中,使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但提升商人员的能力,也给予商主导思想。即方向和方法、人力和物力的全方位后盾保障。

3、将所有商的新老网点召集到一起做整个会议训练,使所有新老第三终端(前店后院或小日化)共融共通。家庭式组合特训方法,不但使第三终端(前店后院或小日化)学有所成,而且也更大限度地开创了经销商的实力层面,在这样的整体会议中,可以说是三位一体的商讨大计,更是三位一体的大融合,使之成为真正的航空母舰。

4、对产品的了解使得经销商敢于承担一定的风险,而在以前他们总是把这种风险推到厂家的身上。他们不再寻求所谓综合性的利益,对其中的每一部分利益他们都可以清楚地进行透视分类以及评估,化妆品业领域的经销商已经开始了这种转变。由于市场已日渐开放,买家可以自行选择品牌和远距离接受供应商相应服务,商家纷纷发展内部职员来管理他们的品牌。无经验与有经验的第三终端(前店后院或小日化),他们的购买决定确实取决于各种因素。

根据利益制定销售战略

一旦厂家与经销商建立了一个良好的关系,经销商们就致力于如何珍惜维持这些市场份额。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厂家的需求发生变化,经销商会面临"只落得个两手空空"的风险。但如果经销商认识并预期到第三终端(前店后院或小日化)经验的影响,相应地根据特定第三终端(前店后院或小日化)期望的利益来制定战略,那么他们就占有了共同市场竞争的优势。

许多方法都能同时符合买方与卖方的利益,但其中最主要的有三种:

1、第三终端(前店后院或小日化)管理战略

只要大部分竞争经销商不能对产品的核心技术部分进行复制,产品市场环境中的主要转变便发生在第三终端(前店后院或小日化)的一方。在产品发展得较快的业态中,厂家可以通过加强第三终端(前店后院或小日化)管理来延缓第三终端(前店后院或小日化)的这种转变。这种战略旨在厂家维持由高层总经理来审核营销战略决定,最大限度地限制有经验的经销商参与到重要的决策中来。其目的在于维持厂家的影响,封锁竞争对手进入渠道。厂家在市场中充分运用了这种战略。他们通过多层次队伍的第三终端(前店后院或小日化)管理,抑制了经销商从无经验到有经验之间的转变,这些举措使得厂家能够长期保持大部分的第三终端(前店后院或小日化)基础。

2、产品扩大战略

先进的产品最终会出现大量的仿制产品,无经验的第三终端(前店后院或小日化)也变成了有经验的专家。此时,经销商应强调一种第三终端(前店后院或小日化)正在寻求的真正好处――新的应用支持。这种战略的目的在于使第三终端(前店后院或小日化)意识到产品存在着差异,使他们不受同类竞争产品价格的吸引。为达到这个目的,经销商要辨别第三终端(前店后院或小日化)的产品需求,调整自己的服务来满足第三终端(前店后院或小日化)。这样,就不用在产品价格上与其他产品展开竞争了。

3、第三终端(前店后院或小日化)服务战略

为了吸引在产品发展后期进入市场的无经验的第三终端(前店后院或小日化),经销商会发现采用第三终端(前店后院或小日化)服务战略更加合理。市场中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同类产品,即使第一次购买产品的第三终端(前店后院或小日化)也意识到这些产品之间没有很大的差别,使得产品的性能与前阶段相比显得不是那么重要。第三终端(前店后院或小日化)的兴趣不再集中在产品本身,而是更注重服务销售混合体中的单个元素,即产品分配、第三终端(前店后院或小日化)培训以及售后服务等。

根据市场转变经销商的战略

对于在某一特定时期内各种第三终端(前店后院或小日化)类型并存的局面,经销商可采用一种市场扩张的战略来做出反应。例如;一家主要中高端品牌的经销商公司,他们的经验可以告诉我们如何来获得成功。以前,该公司一直依靠其产品的与众不同以及周密的服务支持程序,吸引着对价格不是十分灵敏的第三终端(前店后院或小日化)。之后,产品渐渐成熟,第三终端(前店后院或小日化)对产品变得熟悉,公司只是简单地避开已经对价格十分灵敏的市场。然而,该公司独步天下没多久,几个竞争者进入了市场。这几家竞争对手同样销售标准等级的产品,价格却比该公司低出20%~30%。它们均不提供类似的第三终端(前店后院或小日化)支持程序,他们只把目标瞄准于那些已经站稳脚跟、对价格敏感的第三终端(前店后院或小日化)。

通过对第三终端(前店后院或小日化)经验与产品差异进行分析(根据产品知识来划分第三终端(前店后院或小日化)以及根据竞争程度来划分产品),这家公司发现避开有经验的对价格敏感的顾客的战略不再适用。在一个缓慢增长的市场中,价格灵敏的部分是最高、最快增长的部分,如果公司因为没有认识到第三终端(前店后院或小日化)的经验和产品的商品实质而失去了第三终端(前店后院或小日化),那么它的市场领导地位就变得危险了。

根据对第三终端(前店后院或小日化)经验的分析,经销商公司可通过三种方式来修正其战略。

第一,决定继续采用传统的战略,为特定美容业新产品,希望总战略中的这一部分能够在短期内成为获利的活跃力量。由于技术限制方面的原因,从长期来看会最终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