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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市场论文范文1
证券市场是一个大杂烩,在快速发展的道路上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有的法律规范还是缺少一些具体、合理的规定。对于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而言,证券市场的发展是好事,但总有一部分人和单位干扰市场的正常秩序,钻法律的空子。我国相关证券立法处于过渡试行阶段,法律有自身的缺陷和滞后性,发展不平衡。随着证券市场的扩大,某些新情况、新业务在会计处理上亟需进一步规范,不适应发展需要的应果断废止。研究发现,有关规定大而空、不详细,更不易全面开展。我国应多向西方发达国家学习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实情,引进相关原则、规则。学术与法律、文化无国界,应引入比我国更优秀的文化和制度壮大我国的证券市场。
上市公司及其负责人是证券市场的掌舵人,也是会计信息披露的主要责任人之一,应该积极履行披露义务。但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一部分人和单位不顾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导致信息真实程度不高、信息披露内容不充分、信息披露不及时和不严肃等问题出现。为什么我国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在完善过程中会出现上述问题?是市场经济这双无形的手失效了吗?还是我国的自身制度存在缺陷?还是西方发达国家经也历过这样的局面?这些问题要想得到真正解决,就要立足于我国的实际情况。此外,我国政府的宏观调控在职能和管理上做的还不到位。国家有国家的利益,监管部门也有监管部门的利益,但都应做好相应的监管工作。目前,缺乏立法阶段、行政宏观手段,公司也缺乏治理结构。很多公司由于在发展过程中对法律规定不熟悉,或知法违法,比如“内部人控制”使董事会和监事会形同虚设,使公司的“内部信息”和执行命令内容的信息、内容不对称,只考虑公司少部分大东家的利益,而不考虑所有股民的利益;我国审计职业的规范欠缺,一部分注册会计师无法独立、规范执业,执业环境有待改善,很多会计事务所受到外部的压力和利诱,在知法犯法的情况下不得不为了生存而作虚假报告。笔者相信,国家、证券市场主体、有关执业人员、证券从业人员和投资者都希望证券市场合法、合理、公开、公正、健康、有序地发展。只有对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制度进行规范和严惩知法犯法者,才能充分保障披露会计信息行为尽可能地不受干扰,保证披露会计信息内容的真实,以及提供优良的职业环境,这有利于我国证券资本市场的优化。
此外,我国对公司的硬性规定不齐全,有关机构应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披露行为,比如完善《从业资格法》、尽快出台《注册会计师惩戒规则》和解决“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问题。我国的证券行业处于初级摸索阶段,需要更多的耐心和观察。而对于公司和公司负责人而言,应遵纪守法、严格公司内部审计、树立诚实信用意识、对外公布真实内容、细化各自任务、各司其责完善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职责,做到通力协作。然而,当前我国没有完善的会计信息披露民事法律责任体系,应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两个方面着手,明确民事责任的主体、实体法救济措施和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等问题。承担信息披露失真民事责任的构成要素主要有信息披露失真行为、主观过错、损害后果、信息披露内容失真、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只有存在因不实陈述而导致损害后果的投资者,才可能要求责任人承担民事责任。
2改善建议
证券发行中失真行为的损害作为客观存在的现象,具有损害的法定性、客观性、可确定性和可赔偿性等特征,我国证券法中没有规定因果关系的证明方法,只在《证券法》第63条和第202条规定了因果关系。在我国缺少理性投资者的情况下,要投资者证明对公开文件的依赖不合实际。笔者认为,应采用特殊侵权责任的举证倒置的证明方法,这样有利于保护弱者和体现社会公平。同时,我国证券法中没有对具体赔偿额的计算进行规定,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对投资者予以直接利益损失的赔偿,以弥补投资者的损失,同时,对犯法者采取惩罚性赔偿。除了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外,还可运用刑事责任约束证券市场,完善会计信息披露的刑事法律责任体系,主要完善刑事实体法,强化对会计信息披露犯罪的严重失真行为的刑事打击。所谓“会计信息披露犯罪”,是指在证券发行和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或中介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真实或不及时地披露应披露的会计信息,给他人造成严重的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对于制裁会计信息披露犯罪而言,应遵循以下3个原则:①在适用主体上,采取单罚制与双罚制相结合的原则;②在刑法种类上,采取自由刑与罚金刑相结合的原则;③充分体现罪刑法定、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上述原则可以看出,法律规范的主体和内容已经很明确,但在实践中很难规范和证明犯罪本身。对于法律本身而言,一部法律的实施是非常关键的环节。如果不依法办事,则都是徒劳无功。具体到司法实践,要改变“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状,从而使铤而走险者有利不敢图,望利却步。
3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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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完善会计监督法制机制,加强会计监督主体法制观念完善会计监督法制机制,加强会计监督主体法制观念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快会计相关法律制度建设,使之与市场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需求同步。二是加强会计监督法制的宣传力度,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使其做到自觉守法、严格执法。三是对责任人员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与此同时,强化单位内部、社会中介机构以及国家监督机构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避免内部监督主体和外部监督主体之间出现相互包庇、制假、造假行为。
1.2加强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建设,引导内部会计监督体系化对于尚未建立内部监督机制的企业,要督促并引导企业建立相应机制,对于已经建立内部监督机制的企业,要监督其运用与实践。具体可以采用“三步走”战略实现:一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二是设立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对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测试、监督和检查;三是推行内部监督责任制,提高内部监督实施的有效性。
1.3强化会计外部监督,拓宽社会监督渠道[3]强化会计外部监督,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在实施会计监督时,遵循针对性和有效性原则,事先明确监督的重点环节,具体工作中杜绝因重复检查、多头监督而造成国家监督失效。与此同时,会计中介机构进行社会监督工作时,要敢于说真话,办实事,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会计事务,做到不谋私,不隐瞒、不欺骗。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会计监督工作不能仅仅依靠会计人员、会计中介机构、国家有关部门的力量,必须发动群众的会计监督力量,使违法者难以逃脱法律的制裁。
1.4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倡导认真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这是强化会计监督的根本要求。加强会计人员对会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深入认识和学习,同时进一步强化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注重职业道德的培养,使会计人员遵守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等职业道德规范。
2.对会计监督与当前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间联系的进一步思考
会计市场论文范文3
一、西部地区会计服务市场面临的困惑
困惑之一会计师事务所“小、散、乱”的问题难以根治。“小”主要体现在事务所资本规模小,注册会计师数量少,执业资格种类少,业务面窄,业务收人少,抵抗风险的能力较差。陕西省家事务所中注册资本万元以上的仅家,占总数的注册资本在万元以上的竟无一家。而北京的家事务所中注册资本在万元以上的有家,万元以上的有家,最大的达到了万元。年全国拥有可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事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务所家,陕西省只有家独立法人所和家分所,整个西部地区也只有家,在全国的比例极低国际会计公司在中国建立了家成员所、个代表处和家中外合作事务所,陕西竟无一家陕西省平均每家事务所仅名注册会计师,而北京平均每所有人,国际“五大”__________则达数千人。“散”主要指事务所的分布比较散乱,比如一些经济落后的小城市或小县城竟然有好几家所并存,每家所的从业人员还不足人,业务收人更是少得几乎难以维持生计。“乱”体现在事务所本身的内部管理混乱,质量控制机制不健全。一些事务所存在业务经营上的“短期化”行为,没有建立严格的业务质量控制机制,缺乏战略意识及品牌意识,不能正确处理经济利益与业务质量的辩证关系,从而难以主动保持其审计服务的独立性,影响了执业行为的规范和业务质量困惑之二注册会计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陕西省的注册会计师队伍中老龄化问题非常严重,岁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占了,岁以下的注册会计师仅占。与此相比较,北京和上海岁以上的注册会计师分别占和,岁以下的年轻注册会计师分别占到和值得注意的是,北京一年度业务收人连续三年下降的事务所中,绝大部分事务所的执业人员都在岁以上。另外,陕西注册会计师的学历较北京和上海等地普遍偏低,绝大部分是大专及大专以下学历,硕士以上仅有名,占总数的住,目前尚无博士而北京和上海的注册会计师中绝大多数是大专和本科学历,且本科的比例较高北京和上海两地事务所中还分别有名硕士、名博士研究生。陕西省执业注册会计师中通过考试获取执业资格的只占,其余都是通过考评方式取得资格的。还有许多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对职业道德教育和后续培训不够重视,使得审计人员缺乏实务经验,欠缺风险意识,难以作出适当的专业判断,这些也都直接影响到注册会计师执业队伍的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困惑之三经营范围狭窄、市场开拓困难。陕西省的家会计师事务所年创造的亿元业务收入中,审计收入占近、验资收人占强、咨询服务收人、资产评估收入近、培训收人。、其他业务收人占近。一方面这些收人结构不尽合理,收益低、风险高的传统业务仍占主流另一方面,在调查中也听到很多事务所高层人员抱怨市场拓展极为困难,管理咨询、投资咨询、税务服务以及其他新兴的非鉴证业务更是受事务所人员素质、经验、信息等方面的限制,难以有所创新。陕西省会计师事务所的常规客户主要集中在国有企业、私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四种类别的群体上,而由于执业资格的限制或者其他因素,很多事务所无法将上市公司、金融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等纳人其常规服务对象而发展成主要客户。另外,陕西省各家事务所的客户群都位于事务所所在地,很少有走出本地市场去外地执业的,倒是有外省的事务所或者国外会计公司的中国分支机构等来陕西省抢占市场。这些问题不仅在陕西省以及西部地区存在,在国内其他地区同样存在。而国际“五大”的主要发展趋势则是积极拓展非鉴证类新兴业务,其收人已远远超过传统业务,并不断开发新兴服务产品,而且其遍布全球的分__支机构承揽了全球性的业务,世界强公司基本上都是“五大”的领地。因此,缺乏足够的服务网络、缺乏开发新兴服务产品的能力,是西部地区乃至国内事务所与国际会计公司存在差异的主要方面。
困惑之四恶性竞争难以遏制。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和发展过快、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市场开拓迟缓、新兴业务缺乏、管理水平低下等因素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行业性的恶性竞争。彩电业重复建设的本论文由整理提供后果是价格战和全行业的几近全军覆没,注册会计师行业也不例外,其恶性竞争的后果也是价格战,以及败德行为。加之我国上市公司“一股独大”股权结构下的董事会等同于总经理的畸形治理结构,所导致的“我聘用注册会计师来审计我”的畸形审计市场关系,注册会计师造假现象的出现,也就是必然的了。
困惑之五行业监管的非有效性。由于我国会计服务市场是一个初级市场,各种监管机制尚未建立和健全,加之监管人员的经验有限,导致了监管缺乏效率,从而影响了会计服务市场的有效运行。同时,政府监管角色定位不清也是造成监管不力的重要因素。
二、新形势下西部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出路
陕西省会计服务市场存在的问题,既有中国会计服务业普遍性的问题,也有西部地区特有的问题。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思路供中国西部会计服务市场的参与者借鉴或参考。出路之一制定可持续发展战略。会计师事务所应该借鉴公司的运作模式,实施战略管理。目前,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普遍存在盲目发展、盲目经营的状况,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事务所更是如此。很多事务所考虑的仅仅是有没有业务做,而不考虑什么样的业务可以做、什么样的业务不能做、应该做什么、怎么做。至于市场如何开拓、风险如何评估、远景规划如何制定等问题尚难以提到议事日程。战略管理在公司、企业已经成为时尚,会计师事务所也应当加以借鉴,特别是大中型事务所更不能缺少战略。按照管理理论,没有战略的企业必定是短命的,没有钱略的事务所也是如此。因此,事务所必须把战略管理作为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出路之二明确市场定位。面临加人后国际会计公司纷纷进人中国市场的形势,国内事务所普遍缺乏竞争力,西部地区事务所与国际大型会计公司相抗衡的能力就更差。因此,实行定位战略,形成相对优势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竞争力。定位战略包括业务定位—确定重点开发的业务领域,如重点做审计业务、验资业务、管理咨询业务、网络审计与认证业务、税务服务、记账等,形成以龙头业务为主导、其他业务为辅的业务链条。客户定位—确定重点开拓的客户对象,如按客户规模可分别定位于大型企业、中小型企业按客户性质分别定位于国有企业、股份公司与上市公司、合资及外资企业、乡镇企业,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一、介织、事业单位等。特别是小型事务所更应通过合理定位,专注于特定的客户、特定的业务范围,尤其是那些不被竞争对手所重视的业务和客户,如小规模企业的审计和咨询,开拓验资、记账、公司设立登记、公司秘书服务、会计服务、税务、会计人员培训等业务,形成相对优势和“人有我无、人无我有”的自身特改革与发展•财苑口色。因此,事务所的高层人员必须努力研究市场变化、研究客户需求、研究由于技术和经济环境的发展和变化对会计服务市场的影响,从中寻找潜在的业务、潜在的客户,力争抢为人先,扬长避短,在营销上做文章,形成特色。
出路之三树立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强化信誉观念。跨国公司和原国际“五大”的经验告诉我们,品牌是事务所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柱。西部地区乃至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的深度发展必须树立品牌意识、质量意识、服务意识,以质量赢得品牌、以品牌赢得信誉、以信誉赢得市场、业务和效益。出路之四实施强强联合,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之路。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走规模化、集约化道路的基本思路,就是通过事务所本身自发的或监管机构引导的形式,采取并购、联合、合作等各种不同形式减少业务的数量,取缔在没有经济总量依存的县域设立的事务所,使事务所的存在以经济中心城市为依托。争取打破地域界限,与东部地区、国际知名会计公司联姻,借鉴先进经验,实现跨越式发展。
出路之五提高人员素质,造就国际化人才。现代经济竞争,其实质是人力资源的竞争。我国加人后,就注册会计师行业而言,需要一大批国际型人才,才能使中国注册会计师迈出国门,走向世界,为此应加大对注册会计师的培训力度,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一方面要请国内外知名的业务专家对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进行后续教育另一方面,应选派一批年轻的注册会计师到境外培训,以造就一支精通国际会计惯例、外语水平高、业务熟练的涉外型、高素质注册会计师队伍。超级秘书网
出路之六细分市场,建立差别化发展模式。国内大多数会计师事务所原来是依托政府及有关行业机构的背景设立的,长期以来形成了特定的市场环境、市场份额和某些行业垄断、地域垄断的格局。尽管市场的开放程度越来越高,竞争日趋激烈,但长期以来形成的这种经营环境为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细分会计服务市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因此,鉴于国际会计公司进人市场的压力,政府、监管机构与国内事务所应以维护市场、共同发展为目标,实行细分市场的发展战略,使国内事务所尽快显现品牌效应、主营效应。
会计市场论文范文4
[论文摘要]:为适应会计国际趋同、经济全球化的要求,使会计信息能够更加准确、客观地反映各种复杂的现实经济业务,2006年财政部对准则进行了修订,出台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本文以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和2001年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为依据探讨了有关债务重组的定义、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新准则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等债务重组中的会计准则问题。
[论文关键词]:债务重组会计准则公允价值现值
一、引言
为规范债务重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1998年财政部了《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1]。该准则以公允价值作为入账基准,债务重组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而实际工作中,许多公司却利用准则中的这种规定进行盈余管理,一些经营困难的上市公司把债务重组视为保牌、摘帽的法宝。为了利润操纵,2001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2]。将非现金资产抵债的计价基础由公允价值改为账面价值,债务人因债务重组产生的差额不再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而是全部计入“资本公积”,从而避免了对公允价值的滥用,抑制了部分利润操纵行为。但是这种规定有悖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与国际会计准则难以协调。在充分考虑到经济环境变化以及修订前准则实施情况的基础上,2006年财政部对准则进行了修订,出台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3],重新定义了债务重组的概念,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本文根据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称新准则)和2001年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称旧准则)探讨了有关债务重组的定义、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新准则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等债务重组中的会计准则问题。
二、债务重组定义
国际上对债务重组所下的定义从总体来讲反映了两种思路,一种是广义的债务重组,一种是狭义的债务重组。广义的债务重组认为所有涉及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都应视作债务重组。最能体现这种思想、最具代表性的是澳大利亚。澳大利亚会计指南第11号将债务重组定义为:“为了改变或解除债务人对现存债务的责任而采取的行动,其中不包括债务的消除和可转换债券转为股权”。狭义的债务重组认为只有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且债权人对债务人做出了让步事项的才视作债务重组。最能体现这种思想的是美国。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5号公告的定义是:“债权人因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基于经济上或法律上的原因,对债务人做出的平常不愿考虑的让步事项”。
新准则[3]把债务重组定义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新准则把“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作为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把“让步”作为债务重组的必要条件。而旧准则[2]的定义是:“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可见旧准则是广义的定义,而新准则为狭义的定义。
笔者认为这样修改主要基于以下原因:⑴债务人没有发生财务困难时发生的债务重组的会计核算,其实质属于捐赠,适用其他准则;⑵企业破产清算时发生的债务重组,属于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不属于债务重组准则涉及的范围,其会计处理由相关的会计规范子以规定。在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时,情况比较复杂其债务重组无论是否属于持续经营,本准则也不予涉及。⑶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所进行的债务重组,如果债权人未做出让步,则不涉及会计的确认和披露。因此将债务重组的定义恢复为1998年准则的定义有其科学性和合理性。
虽然新准则对债务重组的定义在文字上与1998年准则的定义[1]一样,但新准则的适用范围比1998年准则的适用范围广,这是由于债务重组定义对“让步”的判断标准不同,1998年准则未采用现值计算,而新准则借鉴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5号公告的做法,采用现值计算来判断债权人是否做出了“让步”。
新准则规定,以修改债务条件(包括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加收利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等)进行债务重组中,债务人将来应付金额的现值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重组收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对于债权人而言,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现金、受让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享有股权公允价值、将来应收金额现值的差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先冲减减值准备),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受让非现金资产按照公允价值入账。现值更能真实反映债务人、债权人在债务重组活动中的利得和损失,现值概念的引入,使得债务重组具体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进一步趋同。
三、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一)公允价值的概念。
公允价值亦称公允市价、公允价格。各国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概念的表述不尽相同,但基本意思是一样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指出:“公允价值,指在一项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自愿的双方交换的一项资产或清偿一项债务所使用的金额。”英国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中的定义是:“公允价值,指熟悉情况、自愿的双方在一项公平交易而不是在强迫或清算拍卖交易中,交换一项资产或一项负债所使用的金额。”我国将其定义为:“以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
(二)用以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
债务重组采用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计量:
(1)非现金资产属于企业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资产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定其公允价值。
(2)非现金资产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其他资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其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其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采用上述两种方法仍不能确定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等合理的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
(三)恢复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的意义
从理论上讲,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能合理、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①公允价值更能体现某一时点上资产或负债的实际价值。②有助于全面反映债务重组对企业的实际影响,正确分析企业的经营成果。如以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资产转让损益与债务重组损益的性质不同应分开核算,只有公允价值的运用才能清楚地将其区分开来。
恢复公允价值,保持会计准则的一致性。在新的会计准则中由于在《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企业合并》等具体准则中部分引入公允价值,为了保持会计准则的一致性,在债务重组准则中应引用公允价值计量。
恢复公允价值,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我国企业要开展世界贸易,就要提供符合国际惯例的会计信息。公允价值计量通常被认为能为决策者提供最为相关的信息代表了财务会计未来发展的方向。目前,公允价值已被越来越多国家的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采用。
四、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一)债务人的处理
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超过清偿债务的现金、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者重组后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所规定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时,将其终止确认,计入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非现金资产为存货的,应当作为销售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非现金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非现金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二)债权人的处理
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者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所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将其终止确认,计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等。重组债权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上述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冲减后仍有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后减值准备仍有余额的,应予转回并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债权人收到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非现金资产的,应当以其公允价值入账。
五、新准则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探讨
(一)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实际操作问题
国际会计准则中涉及到公允价值计量的具体准则已有几十个之多,公允价值会计在各国理论与实务的发展也正显示出蓬勃生机。同时,我国的市场环境和会计人员的素质正在不断的完善和提高,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将是必然的。而且会计本身就是要传递真实、公允的会计信息,公允价值应该是最真实、公允地计量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本身并不存在问题,它之所以会被利用来操纵利润,往往是因为市场环境和人为因素。而在目前市场经济不完善,尤其是生产要素市场存在缺陷的条件下,公允价值的取得和现值的计算在实际操科中可能存在不少问题。实际操作时能做到的只能是选择最接近公允价值的计量,尤其在资产或负债不存在公平市价的情况下,需要通过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来探求公允价值的情况。大多数时候,公允价值的确认只能来源于双方协商,那么公允的程度就有待提高了;同样现值利率的取得也会存在具体困难。这些都给公允价值计量留下可选择的空间。在日前市场机制不健全,投资者还要以企业财务报表指标作为投资决策依据,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尚不合理的情况下,不排除因受自身利益驱动的高级管理人员可能利用此进行利润调节和会计造假的情况。笔者认为在目前的环境下,解决这个问题应该要注重相关辅助机构的工作质量,如评估机构、工商管理部门、物价部门、税务部门等,建立好相关的监督和管理机制,想办法提高这些部门的工作质量,把市场环境因素的影响减到最低,恢复公允价值的公允。
(二)关于重组收益的问题
新准则规定,以债务转为资本清偿某项债务,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重组收益,确认为目期损益。相比旧准则而言,重组收益最终计入了目期损益,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差作为资产转让损益。然而就如98年准则,一些亏损的上市公司就利用债务重组获取额外的重组收益及巨额利润,以使亏损减小或是扭亏为盈,维持报表利润,使会计报表不真实。这就需要修改现金流量表的相关项目。由于债务重组不是企业日常的经营活动,它的损益并不能给企业带来相应的现金流入或流出,因而对当前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不会产生任何影响。所以,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应把由于债务重组产生的收益或损失从补充资料的净利润项目中扣除,这样对净利润调整后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才会是真实的数据,也只有这样才能使现金流量表的主表和补充资料中所反映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项目相一致。因此为了保证新准则的顺利实施,应在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中增加一项债务重组净损益,作为净利润的调整项目,专门反映债务重组产生的损益。这样处理可以较清楚地了解债务重组收益对企业利润的影响,提高会计数据的质量。
六、结语
2006年我国财政部颁布的,是在2001年修改1998年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基础上做出的进一步修订,它更能反映现实经济运行的特点,同时与国际会计准则在保持一致的基础上更为其体,更其有操作性。新会计准则体系的贯彻和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我国的资本市场,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建立和完善企业制度,促进企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会计市场论文范文5
关键词:会计事务;海外;执业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我国的经济体制获得较大的转变,使得市场对于会计的要求越来越高。我国已经加入WTO,让我国与外国企业有了更多的交流,越来越多的海外会计事务所进入中国执业,给我国会计事业带来较大的影响,例如:让我国会计事务所的经营处于恶化状态,影响我国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国对于海外会计事务所进入中国执业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临时执行审计业务的暂行规定》,但是其中仍然存在着不足之处。
一、海外会计事务进入中国的原因
1.满足客户的需要
当全球经济化的趋势日益明显,传统的经济体制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化的需要,我国根本无法脱离其他国家而独自发展,所以我国敞开大门来迎接国外企业。越来越多的外国人进入中国发展,想要分享中国市场。既然国外企业来了,海外的会计事务所也跟随自己的客户来了,并且在我国各地设定多个分支机构。
2.抢占中国业务
我国是全世界发展最快的国家,让我国具有最具吸引力和潜力的经济市场。所以,国外的会计事务所开始窥探我国市场,渐渐向我国进军,开始抢占中国市场。
二、规范化海外会计事务在国内执业的方法
1.推进会计准则的国际化
要规范化海外会计事务在国内执业的方法,首先需要加快会计准则的国际化发展。这样就需要将国际会计准则作为依据,根据我国的实际状况,加快会计准则的国际化发展。国际会计准则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进行指定的,主要为的是将不同国家的会计事务进行协调,利于国际的经济健康发展。而我国的会计准则是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制定的,但据核算,中国的出口商品受到国外的反倾销调查,损失达到800多亿元。所以我国的会计准则必须更加国际化,以满足国际化的需要,让海外会计事务所的执业更加规范化。
2.进行人才培训
要让海外会计事务所的执业更加规范化,需要进行人员培训,让相关工作人员既能够与国际接轨,又能够了解中国的国情。据调查显示,我国国内能够与国际接轨的会计专业人才数量明显不足,专业人才的缺乏让海外会计事务所在我国的发展受到影响。所以,相关会计人员需要加强自己的会计业务能力,努力学习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的会计准则,将其中的不同之处进行对比,避免其中的漏洞发生。加强会计师自身素质的同时,还应该加强会计市场的管理,将其中的不当行为进行制止。
3.加大中外合资会计事务所的建设力度
外国会计事务所在我国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的制约,制约的原因有文化差异、制度影响等等,大大减缓了海外会计事务所在中国执业的速度。所以这些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我国有实力的会计事务所进行合作,既可以利用国外会计事务所的先进理念和管理制度,又可以依靠中国会计事务所对于中国市场的熟悉程度。中外合资分为吸收合资和新设合资,在吸收合资中,其客户资源可以共享,而新设合资中,则是建立新兴的会计事务所。进行会计事务所的合资,可以减少行业的竞争力,减少公司的总体开支,还可以通过全方位的服务来满足客户的多种需求。
三、对我国本土会计事务提出建议
1.加强我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
虽然我国对于注册会计师颁布了较多的规定,像《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标准》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但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时有发生,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规范化机制不够健全,市场监督力度明显不足。所以我国应该首先加大高校的会计教育力度,并且规范化会计资格考试等环节,然后对于注册会计师的后续培养也需要更加注重。
2.加强行业管理
我国应该加强对于会计事务的行业管理,例如:建立证监会、审计署等监管部门。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对会计行业内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严惩。并且会计行业内应该逐步建立事务所的执业报备情况,主要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将事务所的发展记录在案,以便对于事务所进行实时监管。最后,在行业内部、政府部门、社会中形成相联系的监管制度,设定全面的监督网络,保证我国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
四、总结
总而言之,我国需要加强管理措施,规范化海外会计事务在中国执业。全球化的趋势,使得越来越多的海外会计事务所进入中国,而这种情况也给我国的会计市场带来了很多问题,既给我国本土的会计事务所带来竞争压力,又给我国的会计市场管理带来压力。本文对海外会计事务所进入中国的原因进行说明,并对于管理措施进行说明。希望全文能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推动我国会计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于增彪 赵景文 袁光华 王竞达 赵晓东:重新审视美国会计对中国会计国际化的影响[J];会计研究;2004年03期.
[2]汪祥耀 骆铭民:论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趋同——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差异、原因和对策分析[J];财经论丛;2004年01期.
会计市场论文范文6
论文摘要:面对我国目前以会计信息失真为突出表现的会计职业道德严重失范的现状,本文对其成因进行了分析,并对重建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提出应通过制度创新、完善相关法律和保障体制,采取自我修养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宣传、教育与检查惩戒相结合,行业自律与舆论监督、政府监管相结合,形成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局面。
近年来,我国经济生活中出现了大面积、持续的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会计信息失真固然有社会环境和会计系统本身的诸多原因,但我认为会计职业道德失范是最重要原因之一。
一、我国会计职业道德的现状
所谓会计职业道德,就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在履行职责活动中应具备的道德品质。它既是会计工作要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也是衡量一个会计工作者工作好坏的标准。会计职业道德失范是指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缺乏或者丧失,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会计职业人员失去道德观念;二是会计职业行为失去道德规范。会计职业道德失范的具体表现如下:
1、少数会计人员会计职业道德败坏,主动违法犯罪。
有的会计人员个人利益膨胀,故意伪造、变造、隐匿、毁损会计资料,监守自盗,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公款、以身试法。这种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虽然是少数会计人员所为,但也的确反映出在改革开放后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会计队伍中确有一些人职业道德沦丧,走上犯罪的道路。
2、会计人员违反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道德规范。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中最重要的道德规范,而恰恰在这一规范上存在的问题具有普遍性,造成大面积的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人员的主动出谋划策、配合作假的行为,主观动机虽有不同,多少都是一种故意作假行为,而其中主动出谋划策的更是一种通同作弊的行为了。这不同程度地反映了会计人员在客观公正,依法办事方面不能坚持原则,是会计职业道德的严重缺欠。
3、不熟悉法规,遵纪守法的意识淡薄。
不少会计人员不能做到熟悉法规、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意识淡薄。在财政部调查中询问现岗会计人员目前我国是否存在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如果存在是在哪里规定的等问题时,居然有11%的会计人员认为不存在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只是在人们的信念之中。另有20%的人认为存在会计职业道德,但不知道在哪里规定的。可见有三成的会计人员对法规的熟悉和了解是模糊的。
4、部分公司受利益驱使,在会计信息披露中弄虚作假。
近年来,我国出现了许多令人触目惊心的会计造假案,严重违反了会计职业道德。如东方锅炉、蓝田股份、四通高科、黎明股份、银广夏等多个公司的严重造假事件。以上事实表明,会计职业道德失范乃是一个在利益驱动之下,有着深刻社会背景的复杂的社会问题。
二、会计职业道德严重失范的原因。
1、社会不良风气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影响
(1)利益驱动的负面影响。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都在发生变化。在会计领域也同样遇到了经济发展与道德进步"二律悖反"的困惑。例如,在下岗失业和违反原则作假帐的两难选择中,多数会计人员选择了按单位负责人意见作假帐,表现了追求最基本的自身经济利益。
(2)会计规范体系不完善,法律监督机制不完备,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处罚苍白无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颁布前,对会计人员职业行为的要求,散见于各种财务会计行政规章制度中,没有明确提出会计职业道德的具体条款和遵守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直到1999年颁布的《会计法》第39条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第一次将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写进了法律中,这些虽然表明我国会计职业道德逐步发展的进程,但缺乏系统性、完整性。同时《会计法》对违法会计行为的制约,缺乏强制性和操作性。职业道德的违规行为惩治不力、缺乏职业道德自律组织及社会的监督和对道德优劣表现赏罚不明,客观上不利于制约违法会计行为的滋生蔓延,又使会计人员抵制违法会计行为时,缺乏法律保障。
2、单位负责人的不良道德影响。
会计人员是受聘、受雇于其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他们同独立、公正执业的注册会计师不同,没有在单位之外、之上的独立执业地位,他们的工作完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管理之下,会计人员在单位的地位具有天然的从属性,使得其职业道德在单位会计工作中,能否发挥作用和作用大小,也就不可避免地具有了从属性,从属于所在单位的文化层次、及其单位负责人的道德水准。
三、我国会计职业道德的重建
会计职业道德的重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通过制度创新,采取自我修养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宣传、教育与检查相结合,行业自律与舆论监督、政府监督相结合,使"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成为广大会计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会计职业道德的重建进行探讨:
1、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支持和政策保障,形成和发展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氛围。
(1)在会计法律中明确规定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容。会计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的形成是一个长期、渐进的过程,在我国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尚不规范、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情况下,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需要靠会计法律制度的强制作用。我国目前的《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确定了会计职业道德的法律地位和原则要求,但是还应当将会计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浓缩,使会计职业道德不仅具备会计法律制度的属性,还便于记忆与传播,形成规模效应。
(2)建立健全会计职业道德评价体系。会计职业道德评价体系包括社会组织、大众舆论对会计行为的道德评价。对职业道德评价结果使用奖惩手段,并与岗位资格、升职、晋级、精神与物质奖励结合起来。同时还应当建立健全选拔机制,使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3)加大奖惩力度,完善会计职业道德的奖惩机制。针对以往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监管不力、处罚不严的问题,必须进一步细化、深化会计职业道德的考评和奖惩机制。只有奖惩分明,加大违反职业道德的机会成本,提高遵守职业道德的机会收益,才能降低违反职业道德的发生频率,并逐步提高职业道德对会计人员的约束力。
(4)重视和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指对会计人员、潜在会计人员及单位负责人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职业道德教育活动。职业道德教育是培养职业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坚定的职业信念、自觉的职业行为不可缺少的环节。会计教育不仅要传授技巧与知识,还应灌输道德标准和敬业精神;不仅要重视在校会计专业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更要重视在岗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提高,逐步将职业道德规范转化成自身的思想观念和行为准则,促进会计和经济的良性发展。
2、建立会计行业自律组织,强化行业监管,树立会计人员良好的职业形象。
良好的会计职业形象,不仅需要每一个会计人员的努力,更要充分发挥会计职业团体的作用。借鉴国际惯例建立一个权威性的会计行业自律组织十分有必要。对于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进行相应的惩戒。
3、财政部门推动、社会各界配合,共同构建全面的宣传、监督体系。
会计职业道德的建设与实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的推动及社会各界的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是全国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对会计工作的建设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财政部组织,在全国的会计人员中开展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学习与研究,相信一定可以形成头脑风暴,迅速有效地普及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同样,会计职业道德观念的维系和发展,会计从业环境的净化,离不开社会舆论的监督。宣传、教育、文化部门、工会组织及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与、各尽其责、相互配合,把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规划,完善措施,扎实推进,形成合力,才能使外在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转化为会计人员内在的职业道德品质,使会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自觉履行应尽的职业义务,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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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齐水忠.当前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探讨.天津农学院学报,2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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