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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合同范文1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房地产座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部位:__________)房屋类型________结构:____________;
(二)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三)房地产四至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该房地产土地所有权性质为[国有][集体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五)房屋平面布局及附属设施状况、套内装饰标准。
(六)甲方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已充分了解,自愿买受上述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______币)计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千__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__万_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_远整。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的__天内,乙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分__付与甲方,具体付款方式、期限另立付款协议。乙方交付的房价款,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装让的房地产为[出让方式][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供下列第[一][二]款办理。
一、甲方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受让上述房地产,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为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为乙方依法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限。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应办理][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由[甲方][乙方]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上诉房地产交付(转移占有)乙方。交付标志:_____________。
第五条 除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依法作出不予过户决定外,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_______[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第六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电讯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自[权利转移][转移占有]后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八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房地产根据原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属[居住][非居住]房屋,其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业主公约见附件六。
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对该房地产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使用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确认上述受让房地产的业主公约,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上述房地产在办理转让过户变更登记后,甲、乙双方共同到物业管理单位办理该房地产转让后变更使用、维修管理户名及有关手续。
第九条 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上述房地产转让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应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应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利息按_____________计算。逾期_______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一][二][三]款内容处理。
房地产合同范文2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内容及规模
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总投资____万元(其中:征地费____万元,开发费____万元,建筑安装费____万元)。投入资金规模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万元,分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万元,预收款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万元,分____次出资,每次出资____万元。
第二条合作及经营方式
合作方式:
各方负责:
甲方:
乙方:
经营方式:
第三条资金偿还及占用费
资金占用费按月利率____‰计付,并于每季末的前____天内付给出资方。资金的偿还按如下时间及金额执行____.房地产合同:房地产联合开发合同书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最后一次还款时,资金占用费随本金一起还清。
第四条财务管理
1.成本核算范围:
2.决算编制:
3.财产清偿:
4.利润分配:
第五条违约责任
第六条其他
1.该项目资金在____行开户管理。
2.____方经济责任由____担保。保证方有权检查督促____方履行合同,保证方同意当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经济责任。
3.____方愿以____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____方不履行合同时,____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
第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____份。合同副本____份,报送____等有关单位各存1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并须保证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房地产合同范文3
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 市 区 单元第____层,共(套),房屋结构为__ __,建筑面积 平方米,户型 ;房屋所有权证号: ,属于: 。附房屋状况表。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1、甲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销售底价为__ __元/平方米,总价 元人民币,乙方可视市场情况高于底价销售, 销售价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 %、乙方得 %。若销售价低于甲方底价,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
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的以下几种付款方式:
四、结算方式:
双方约定,自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过户并交房后,方办理房款结算手续。
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日将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帐户;
2、乙方代收购房款,在甲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委托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自房产证过户完毕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代收购房款转予甲方。
按揭贷款的结算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付清。
为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须凭本人身份证来乙方处领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应凭经公证的委托书(注明代收房款)及委托人身份证明领取,甲方系法人的,应以合同载明的开户行和帐号转帐。
五、期限及权限:
1.本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 %出售。
六、费的收取
1、乙方的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____%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 % ,乙方得 %。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费。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传系统上为该物业广告及带购房客户到现场看房,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费、产证鉴定费及服务费合计 元。
七、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 1)、《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2)、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过八年的,应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原购房协议书(另:如房屋是集体土地,应提交乡、村办及所属村委会城管科证明) 4)、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5)、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
6)、有委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乙方在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会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
4、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5、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义务即告完成。
6、原则上,乙方要求甲方应在房产证办理过户后,方交付房产给购房客户。特殊情况下,甲方愿提前交房应书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如购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协议书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定房协议书,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十、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系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房地产合同范文4
抵押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与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主合同),为保障乙方在主合同项下享有的债权得以实现,甲方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为债务人履行主合同向乙方作抵押但保。甲方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设定抵押的房地产如下:房地产坐落 区 小区 街(路) 号(附 号) 栋 单元 楼 号房地产名称房屋结构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号预售合同备案号建筑总面积(平方米)抵押房产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号 用地总面积(平方米)抵押房产分摊土地面积(平方米)建筑总楼层抵押楼层使用性质房地产状况四至 东: 南: 西: 北: 以下栏目仅供在建工程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已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已投入工程款已完成工作量和工程量
第二条 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币种:______________数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 债务履行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房地产的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抵押房地产由甲方占用与管理。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负责抵押房地产的安全与完好,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如果抵押房地产人为毁损、灭失以及发生其他使抵押房地产价值减损的情况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复抵押房地产,或在_____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第五条 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为乙方主债权_______________万元,占主债权____ %,及由此产生的附属债权。
第六条 本合同抵押期限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约定: 1、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不作约定。
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三十天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到XX市房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
第八条 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并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执行: 1、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变更抵押合同,甲乙双方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抵押登记手续; 2、甲方以拆迁受偿价款偿乙方在本合同担保范围内的主债权及附属债权。
第九条 抵押房地产的转让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执行: 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的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抵偿第三方债务、赠与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2、甲方将抵押的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进行转让时,应通知乙方并告知受让人转让房地产已经抵押的情况,转让价款须交乙方指定的机构提存。
第十条 抵押房地产的再抵押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执行: 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再进行抵押; 2、甲方将抵押房地产余额部分再次抵押时,应通知乙方并告知新抵押权人抵押房地产已经抵押的情况,但所担保债权不得超出余额部分的____%。
第十一条 抵押房地产的出租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执行: 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对外出租; 2、甲方出租抵押房地产时,应当将设置抵押的情况告知承租人,且租金收入须交乙方指定的机构提存。
房地产合同范文5
房地产策划合同范文一委 托 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以下简称甲方) 负 责 人:xxx
电 话: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代 理 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以下简称乙方) 负 责 人:xxxxxxxxx
电 话:xxxxxxxxxxxxxx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优势互补的原则,甲方现将其开发的位于xxxxxxxxxxxx(暂定名)项目(下称本项目)的全程策划与销售工作全权委托给乙方,现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内容不因项目及公司名称改变而改变。
一. 物业
物业位于xxxxxxxx(暂定名,以下简称“项目”)。项目用地面积约108亩,建筑面积约60000㎡,最终以政府批准的文件为准。
二. 期限
期限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正式公开发售日(开盘)后18个月止。合同期满,若甲方未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则本合同自动顺延至项目销售率达成可售物业面积的95%以上时止。
三. 范围
范围为本项目之全部住宅及商用物业。如甲方需要保留持有部分物业,则必须在本项目公开发售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保留持有物业单位清单,否则乙方将全部视为可售单位。
四、甲、乙双方职责及义务
(一)甲方职责及义务:
1、甲方对本项目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并委托乙方全权负责产品定位、营销策划、销售等工作。
2、甲方对因项目本身之权属和资格问题而引致的纠纷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预售证以及各销售阶段的合法手续和相关法律文件,并在工程进度、质量及协调政府主管部门等方面给予保障,以保证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
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提供项目现场销售及办公场地、办公设备(电话、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等必要设备、设施,但设备、设施的所有权归甲方。
5、本委托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再委托第三方或自行进行策划和销售。如发生甲方将本项目整体转让或项目可销售面积暂不销售的情况,甲方须结清乙方全部的策划费和费,负责处理由此带来的善后工作,并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6、甲方需委托一至两名工作人员与乙方共同组成营销协调小组,定期召开营销协调会议。积极配合乙方工作,负责购房合同管理,进行购房合同签章和收取定金与购房款,办理银行按揭及备案登记等手续,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
7、甲方负责审定销售、宣传推广过程中必要的合作单位(如广告设计公司、模型公司、活动礼仪公司、印刷厂、喷绘制作公司、装修装饰公司等)。
8、甲方按确定的销售计划,确保项目工程进度。负责售楼现场的清理、工地围墙的建设、售楼处的建设和装修装饰、样板房和样板环境的建设和装修装饰。
9、甲方提供买卖合同原件及其相应文件的复印件, 承担合同打印、客户资料复印,特别是办理银行按揭等的相关费用。
10、负责开发与销售的领导与协调工作,委派专人与乙方工作衔接,协调乙方与各有关部门、其他相关公司的工作关系,为乙方的策划和销售提供本项目的各种原始资料。
11、按时结算乙方的已实现销售规定的应提取的策划、服务等费用。
12、负责楼盘销售广告宣传、推广的相应费用(如户外广告制作、报纸、电视、电台等广告、礼品购买、沙盘制作、楼书制作、展会费用、临时聘用礼仪人员的费用等),投入宣传广告费用金额控制在销售总额的1.5%以内,如有超过,则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所有的广告设计作品或印刷品须经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才能或发放。
13、负责审定由乙方拟定的《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书》、销售计划、广告推广建议、销售价格及其它销售资料,并根据实际情况有权修改销售计划、调整价格或销售资料中的条款,但须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乙方职责及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项目产品定位、市场定位、规划建议、营销策划与销售等工作。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概况,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时向甲方提供可行的开发、宣传和销售方案。
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使其委派的策划与销售人员到位进行工作安排并执行相关工作。
3、乙方要确保整个策划和销售过程不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
4、乙方策划及销售人员除非甲方要求,否则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的,需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乙方与甲方及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广告设计等单位组成项目营销协调小组,定期召开营销协商会。委派专业人员参加与项目相关的各种会议,并向甲方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5、乙方负责楼盘销售人员的管理工作,销售人员的组织和管理方式由乙方自行制定。
6、乙方不得向客户收取未经甲方同意的任何费用。
7、乙方负责按审定后的销控计划,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并在开盘前一个月开始必须保证每班次有不少于4名销售人员在售楼现场从事销售工作,并销售情况随时增派销售人员。
8、乙方应配合甲方催收房款,代表甲方与客户签定《认购书》和《房地产买卖合同》,并由甲方所派专职负责人(人选确定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签字盖章,协助办理购房手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增减修改本项目《房地产买卖合同》及《认购书》的条款。《认购书》和《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的房价以甲方确认的销售价格表的价格为准,且文本任何修改都须甲方签字确认。乙方自行承担未经甲方所派专职负责人同意修改条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9、乙方配合甲方及时收齐和审查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所需客户的资料。
10、乙方负责派出人员的管理、薪金、劳动保护、福利、住宿、交通、通讯等所衍生的一切费用。
11、在销售过程中乙方要努力维护甲方声誉,不得有有损于甲方声誉的言行或侵权行为,严守双方合同条款和甲方商业秘密,确保甲方和该项目的良好形象。
12、与甲方及甲方选定的广告公司共同制定宣传和广告方案及时间计划。
13、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做如实解释,尽力促销,不得向购房者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责任。
14、每周和每月需向甲方提交销售周报和月报表,与甲方有关负责人员核对、调整销控表。
15、严格按照双方共同确认的价格表进行销售,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低于双方确认的销售底价进行销售,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6、乙方销售及策划权不得转让。从本合同签订日开始计算,一年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销售其它房开企业在丽江市区的同类型竞争项目。
五、共同责任和义务
1、甲、乙双方应精诚合作,共同努力将项目开发、销售成功。
2、甲、乙双方应保持友好沟通的工作模式,不得互相隐瞒或设置障碍。
3、甲、乙双方都享有项目销售现场和所有宣传资料的署名权。
4、甲、乙双方认定的工作内容及程序应共同遵守,如有异议应协商解决,并有义务保护工作成果(如统计数据、策划创意等)。
六、服务目标
1、甲、乙双方应共同努力,力争本项目在20xx年8月底前通过报规手续,10月底以前拿到预售证,12月底以前开盘销售。
2、项目上市(开盘)销售的条件为:有预售许可证、现场售楼处交付使用、户外广告出街、持续一个月以上的宣传推广、具备销售接待条件、蓄客量达到一定数量(如100组以上),则可择日开盘。
3、自正式开盘之日起18个月内须完成项目可销售面积的95%以上。
七、服务收费及其结算方式:
1、乙方受甲方委托,负责项目全程策划、销售等工作。甲方应按以下条款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给乙方:
A、销售费采取基准费和溢价奖励两个部分计提:销售均价在双方确认的销售底价以下(含此销售底价)时,只要是甲方认可的销售价格,则依据销售合同金额(以买卖合同为准)的2%计提服务费(简称费);销售均价在双方确认的销售底价以上时,销售底价以下部分按2%计提,超过销售底价以上部分按30%计提溢价奖励。
B、计提费和溢价奖励采取月结方式,开盘后第二个月开始,每个月的6日前计提上一个月的费。
2、甲方销售均价底价在开盘前一个月内以正式文件形式向乙方确定并作为合同附件。乙方即以此委托底价制定分户的上市(挂牌)价格表,且实现的销售价高于以上对应的委托底价的增加部份即为溢价。甲方对乙方实现的溢价进行奖励。具体溢价提成奖励方式为: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照70%:30%分成;每月结算。
3、上述费每月30日为结算日。双方当日核算金额,并在下一个月六日以前付清应付款项,乙方提供合法发票。如有拖欠按所欠额每日支付万分之三的滞纳金。
4、房屋完成销售,可以计提费和溢价奖励的标准为: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如客户进行银行按揭的,则需按揭款项到账后才能视为完成销售,并可以计提相关服务费用。
5、退房处理及定金的罚没:若客户缴付首期房款前悔约,所没收履约保证金双方各收取50%。若客户缴付首期房款后悔约,履约保证金及罚金归甲方所有,但乙方仍按原合同金额收取相应销售费。
八、其他约定:
1、乙方负责整个项目的全程营销策划工作,但不收取任何策划费用。
2、在本合同签订后,到开盘后乙方开始正式计提费前,甲方每月借支30000元给乙方,此借款在开盘后从费中抵扣返还。借支时间从签订本合同后的第二个月开始,每月6日前支付,乙方开具借款收据,在开盘后抵扣返还时,乙方以正式发票换回。
3、若因甲方工程进度、预售证等原因而影响乙方正常销售或开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改善,超过一个月的则乙方顺延实现销售目标的时间。
4、双方应通力合作,为对方工作提供各种便利。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或设立合同附件,补充协议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终止合同条件:
1、甲、乙双方确定以每6个月为一个销售考核周期(最低限度每个考核周期必须完成32%以上的销售率)。正常情况下,若乙方每销售周期不能完成阶段考核任务则甲方给予乙方一个月的努力期,若乙方仍然不能完成阶段考核任务,则前面已销售部份按1.5%提取费,如果已经提取的则乙方返还多提取部分。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2、乙方配备的所有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如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的,则在甲方提出整改要求之日起30日内必须重新安排人员直至甲方认可,如连续两次整改仍然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的,则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所有委托事项。
3、甲方如发现乙方于销售过程中有任何未经甲方许可之销售行为,甲方首先可书面告知乙方并给予乙方五个工作日的整改期,若期满乙方仍未修正,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一切销售活动,并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的,甲方可以追究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4、如甲方未能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时,乙方首先可书面告知甲方并给予甲方五个工作日的整改期,若期满甲方仍未修正,则乙方可单方终止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同时甲方仍须支付乙方于期间已售出单位之销售费和溢价奖励等。
十、如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采取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x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日
房地产策划合同范文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办公地址: 邮编: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办公地址: 邮编:
为适应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需要,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及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以出售方式营销策划本项目,并就下列条款达成协议:
鉴于甲方系《 》(暂定名)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的合法开发建设单位,本项目位于 区 路 号,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其中委托可售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计 套。除非另有特别约定,本合同所有面积和技术指标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
第一条:乙方责任
(一)、乙方全面负责销售房屋的行销企划和销售策略的制定和执行。乙方策划设计的广告、海报和楼书等对外的内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由甲方负责发包制作。
(二)、乙方自行承担本公司销售人员的薪资福利。
(三)、乙方负责预售合同的按时签订和贷款合同的抄写工作,负责收齐客户贷款
所需全部资料送达甲方。
(四)、乙方不得超越甲方的授权向购房者作出任何承诺。在销售期间,严格按照
市房地局网上销售规定,不得违规销售,乙方不得做出任何有损甲方形象的行为,如由此而产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对购房人的知情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应依法维护,
不得侵犯。
(六)、乙方应具备销售合法资质,并提供销售合法资质的相关文字资料
于甲方备案,乙方向甲方保证不会发生因乙方的原因导致不能销售的情况。
第二条:甲方责任
(一)、甲方保证对委托出售之房地产有出售之权利,且产权清楚,并依约配合交房,否则,由此给买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赔偿,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甲方承诺有权委托乙方销售策划本项目,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三)、为促进销售,买方需办理购屋贷款时,甲方需配合办理。
(四)、在委托期间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委托部分销售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五)、甲方委托价格,当作为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
(六)、甲方委派现场收款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壹名。
(七)、本项目之广告费由甲方支出,包括售楼中心广告布置、楼书、DM等一切销售道具之费用,费用预计为总销售额之。
(八)、甲方免费提供经装修房屋予乙方做售楼接待场地,并承担销售现场的各预算费用包括网上销售设备、宽带费用、水电费、电话费及其他办公费用。
第三条:委托价格
(一)、委托产权价格均价人民币 元/㎡。
(二)、一房一价单价表由乙方制定,但需保证上述均价,一房一价表经双方盖章确认,作双方结算溢价之依据(实际房源成交价格对应一房一价表,超出部分称为溢价)。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销售价格不得低于上述约定。
第四条:委托期限和开盘
(一)、销售期限
本项目销售期限于网上开通并以甲方书面通知可签预售合同之日起至取得入住许可证 个月止。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延长合同期限。
(二)、开盘条件
销售物业的正式开盘有待于下列条件的同时成熟:
(a) 甲方已取得销售物业的预售许可证。
(b) 售楼处已按双方确认的标准完成了装修布置。
(c) 样板房已装修并配置全部家具。
(d) 双方已经确定全部房源的销售价格。
(三)、销售指标
每期房源开盘销售期限内乙方应合计成功销售可售建筑面积的 %以上。
第五条:建材设备及工程建设进度
甲方同意本项目在销售中向客户承诺的建材设备、装修标准及工程建设进度(见附件)。
第六条:楼款之收取
甲方负责销售物业的房款收取。乙方不能以甲方的名义向购房者收取任何钱款。甲方在销售现场设专人负责收取房款,开具收据或发票,乙方协助办理上述事项。乙方已与购房者草签的买卖合同,须经甲方专职人员审核批准后盖章,开具购房发票。甲方应在开盘前与银行签订按揭合作合同,按揭贷款应解入甲方在按揭银行开设的专户(以下简称按揭帐户)。
第七条:佣金计算方式
(一)、甲、乙双方商定,佣金结算底价为本合同第三条约定以补充协议为准,按成交价之 %支付佣金,作为乙方广告企划费及营销佣金;超底价部分 : 分成,即甲方 %,乙方 %。
(二)、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底价以下成交---乙方成功接待客户,并已书面约定成交价,通过关系甲方给客户折扣,并致低于底价成交,甲方应按底价考核,并按成交价 %支付佣金,无溢价分成。
(三)、甲方客户低于一房一价底价成交的,按成交金额之 %给付乙方佣金。
(四)、客户定房后又退房的,所收违约金双方各50%分成。
(五)、客户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预交定金,虽预(出)售合同于本合同有效期后签订,按 %支付佣金。
第八条:佣金支付方式
(一)、客户签定预(出)售合同,且首期款到位、客户贷款资料初审通过后即可结算佣金,佣金每月结算一次(每次按 %结算,其余销售指标完成一次付清),每月三日前,乙方即送交甲方上月佣金请款明细,甲方应在五日内核准并结清上月佣金,每延误一日按万分之三每日支付滞纳金。
(二)、佣金款之支付应以人民币为准(外币以国家当日牌价算)。
第九条:经甲方与客户签定预(出)售合同后,双方以所定之合同内容相互负责,与乙方无涉。
第十条:通知与联络
甲乙双方确定的联络地址为:甲方地址: 甲方邮编: 乙方地址: 乙方邮编:
上述地址为双方约定的送达地址,如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原联系地址仍视为有效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邮寄函件的,发出后第五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销售指标,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扣除未付佣金及溢价(即总额之 %)。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一)、当上海市或本项目现场发生非双方责任而导致的人力不可抗因素,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二)、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即时协商善后事宜,并采取措施使双方的损失不再扩大。否则,扩大的损失应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三条:争议
如果双方之间发生了关于合同或因之而引起的任何类别的争端,经双方反复协商仍无法达成友好解决时,可直接向本合同所约定办公地所在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第十四条:变更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订立补充合同;当本合同有关条款须修改时,双方亦可另行签订变更合同。
(二)、补充合同、变更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合同所更改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余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附则
(一)、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签定日起生效,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有增减条款,均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始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产策划合同范文三委 托 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物业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现委托乙方为其旗下 物业独家全程销售商,双方协议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理位置 :
项目占地面积 : 亩
项目总建筑面积 : 平方米
1、 关于项目保证金
1.1 为表达双方合作之诚意,乙方于签署本合同书之日,向甲方支付本项目销售保证金:人民 壹拾伍 万元(¥ 150000 元)。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中的金额:人民币壹拾 万元整(¥ 100000 元);剩余款项共计人民币 伍 万元整(¥ 50000 元),在双方合同结束时,由甲方返还予乙方。
2、销售部分
2.1 本合同有效期限: 20xx年 月 日起至200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委托期结束,双方可以协商续约或者终止合作;甲方应于期届满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续约条件或终止合作决定。
2.2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成立由策划及销售精英组成的项目小组,为发展商提供贯穿整个项目的策划及销售整体服务;同时派出销售队伍,提供销售全过程的优质及高效服务,从开发客户、接待客户、追踪客户至安排相关认购手续,及售后追踪服务等(销售工作详见合同附件)。
2.3 在委托期内,对于所有可供销售(住宅/商铺/车位)面积,成功出售本项目之每一个单位后,甲方须按成交单位之合同金额总价的 3 % 支付予乙方作为销售佣金;由于甲方自行联系成交的团购业务,经双方确认之后,按成交单位之合同金额总价的 1 % 由甲方支付予乙方作为销售佣金。
2.4 在委托期内若买家已交付定金并签署【购房认购书】后悔约或已交付临时定金后拟订,该定金将由甲方没收,并即时由甲乙双方均分。
2.5 在委托期内,若买家已交付定金并签署【购房认购书】或已交付临时定金,即使本 合同书之有效日期已过,该交易仍然属于“成功出售”,甲方须按实际销售收入金额和2.3、
2.4条款支付销售佣金予乙方。
2.6 在委托期内若买家于签署【正式买卖合同】并交付首期款或促证金后悔约,该交易仍然属于「成功出售,甲方仍须按实际销售收入金额和2.3、2.4条款支付销售佣金予乙方。
2.7 租赁佣金的计算方法:
在委托期内,在本项目未出售部分成功完成的每一宗住宅、商铺或车位租赁交易,甲方均须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一个月月租金金额的佣金。同时,乙方保留向承租客户收取首月租金额作佣金的权利。
2.8 佣金的支付方法:
2.8.1 在上述条款中所规定的由甲方支付的销售佣金、租赁佣金及均分的违约补偿金,均采取月结方式结算;乙方每月25号与甲方财务结算人员进行核对,甲方于次月3号前支付乙方上月应付佣金;
2.8.2 如甲方未能在合约所定限期内付款,则甲方除支付应付佣金金额外,每逾期一天须向乙方支付应付佣金的3‰作为滞纳金。
3、甲方责任
3.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须尽快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许可证、开发公司资质审查、工商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等售房文件
3.2甲方承诺本项目的产权及相关文件及合同之合法性、因房屋产权所致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等)及合同产生之一切后果,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在销售房屋过程中如发生房屋产权及所属纠纷时,甲方负全部责任;
3.3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3.4 在收到乙方提供之意见或建议时,须尽快作出答复,不得拖延;
3.5 甲方在对项目所作任何形式之宣传时(包括所有的宣传册、DM单、平面广告以及户外广告等),须在相应位置显示乙方为本项目之全程营销商,并接受及维护乙方本身形象之规范,按照其原有商标设计之使用方式;
3.6 负责确认所有有关本项目之推广方案及支付推广费用,包括售楼部设计施工、样板间的设计施工、日常运营费用(不包括乙方销售人员的工资、交通、以及其他福利待遇)、项目广告设计、广告投放、建筑模型制作、示范单位设计及施工、展销会、新闻会等。
3.7甲方每月必须盖章确认由乙方提交的已(租/售)单位清单及佣金之明细;
3.8 甲方应开设专用收款帐户,并派遣专人在现场收取售楼房款、定金和相关代收费用。
4、乙方责任
4.1 乙方须从项目前期的市场分析、项目定位、建筑设计顾问、销售建议、销售方案、销售管理等,向甲方提供完善和高效的专业服务;
4.2 乙方承担销售现场销售管理人员及置业顾问的全部费用(包括员工工资、销售提成、交通、生活费、工伤、福利等);
4.3 成立由策划及销售精英组成的项目小组,为发展商提供贯穿整项目的策划及销售整体服务(包括从开发客户、接待客户、追踪客户至安排相关认购手续,及售后追踪服务等);
4.4 提出关于规划、设计的专业意见;
4.5 利用乙方现有客户资料库存进行本项目的宣传;
4.6 派出从业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全面统筹相关工作;
4.7 主持并出席相关例会;
4.8 负责统筹、协助及安排宣传工作;
4.9 协助发展商监督广告设计及制作进度;
4.10 提供售楼场地布置的专业意见;
4.11 每日、周提交销售报告及定期递交市场状况报告;
4.12乙方负责协助甲方与购房业主签定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4.13在正式销售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交详细销售计划书,并经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执行销售。
4.14 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不能向客户作出虚假承诺或宣传,如有发生甲方保留对乙方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5、合同的解除
5.1 根据合同双方约定期限自动解除合同;
5.2 乙方员工的行为、言语严重损害发展商信誉及利益(明确定义另行商议)情况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只须在正式解除合同前清付本合同规定应该支付的佣金,而无须支付任何赔偿;
5.3 甲方出现以下情况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则甲方须于乙方提出解约后七日内, 付清合同规定的所有应付佣金及其他费用:
5.3.1 工期延误超过三个月(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5.3.2 协助推广的措施未能兑现,如售楼部及样板间工期无故延误、已应诺的广告投入无故
延误或取消等;
5.3.3 对乙方提交的推广或销售方案无故拖延,决策不及时;
5.3.4员工的行为、言语严重损害商信誉及利益(明确定义另行商议)。
5.4 如约定双方其中一方未能履行职责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中止此合约。届时乙方仍可收取包括在此期间内已出售/出租单位之佣金,按本合同第2.8条之约定执行。
6、其他
6.1 乙方同意在签署本合同书后立刻筹备策划销售工作,而甲方亦同意于签署本协议书后立即履行第3条中甲方责任的条款,以使乙方能尽快开展销售;
6.2 乙方派出的参与本项目相关工作所有人员,其管理权在乙方,其管理工作属乙方的内部事务,甲方不得干预。若甲方发现乙方人员出现有损甲方或本项目形象、利益等行为,可直接向乙方委派的负责人提出,乙方必须作出合理解释及补救措施。
6.3 甲方在委托期间及期届满后十八个月内,不可聘用曾参与本项目工作的所有乙方的在职或离职人员。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必须按本项目未售出部分总销售额的0.8%对乙方作出赔偿。
6.4 甲乙双方均同意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及盖章后生效,若在执行协议中发现未尽善事宜,可经由双方协商,并经双方同意后予以补充或修改;
6.5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守约方可依照本协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向违约方索取损失赔偿;
6.6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并受其管辖;
6.7 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房地产合同范文6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自愿签定本合同。
一、转让房地产基本状况
坐落地址区街(路)号
第号
发证时间
年月日
栋号
国有()字第号
年月日
转让房屋
结构
间数
建筑面积
用途
部位
层次
连墙归属
剩余房屋
国有土地转让
取得方式
剩余年限
占用面积㎡
转让面积㎡
二、转让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意定的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元,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给甲方。先付定金_____________元,定金将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
转让无地上建筑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价格___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___元。
四、双方同意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地产交给乙方。
五、上述房地产办理转让手续,所交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承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毁约,应在毁约之日起三日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付给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2.乙方中途违约,乙方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
3.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地产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地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付给相当于上述房地产价款的千分之_______违约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须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签定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各一份。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人: 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鉴证机关: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公章)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