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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宝风险分析范文1
关键词:EPC;总承包;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引言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模式是一种典型的总承包模式,工作范围包括设计、采购和施工,基本涵盖了整个项目的实施全过程。EPC模式下,业主通过总承包的发包方式将业主本身从繁琐的工程管理工作中释放出来,同时也将工程的大部分风险转移给了总承包商。在项目范围、政治、经济、环境等不确定的情况下,总承包商要与业主签订总价包干合同,其风险是巨大的。以下就EPC总承包模式下,总承包商所承担的风险、应对及措施等相关方面进行探讨。
项目风险管理的特性
当前项目风险的特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多样性:在同一个项目中存在着各种类型的风险,如政治风险、经济风险、自然风险等,这些风险之间有着复杂的内在联系。
(2)规律性: 即某一具体风险发生的偶然性和大量风险发生的必然性。
(3)覆盖性:项目的风险不仅在实施阶段,而且隐藏在决策、设计以及所有相关阶段的工作中。
(4)系统性:风险的影响不是局部的,在某一段时间或某一方面,会随着项目的发展逐渐扩大影响,风险的影响随时间的推移有扩大的趋势。
(5)可变性:在项目的整个过程中,各种风险在质和量上都有变化,随着工作进程,有的风险会得到控制,有的风险会发生并得到处理,同时在项目的每一个阶段都可能产生新的风险。
针对以上项目风险的特性,通过对风险的管理有效减少环境或内部对项目的干扰,同时使项目能高效优质地如期完成。
EPC总承包项目典型的风险因素
3.1 投标报价风险
风险来源于工程量的不确定、总承包商对业主要求的理解偏差以及合同中的不利条款。报价问题是目前EPC总承包商所面临的最大的风险之一。总承包商在总价合同中对工作量及质量的控制应考虑的风险有:
(1)由于投标报价时设计深度不够所造成的工程量项目遗漏和计算偏差,包括对业主要求理解的错误导致的工程范围不确定造成的损失;
(2)报价的计算错误;
(3)对业主所要求的技术标准理解错误,由此而引起的价格风险;
(4)由市场的价格波动而引起的价格风险;施工劳动生产率的风险及当地劳动力涨价的风险;
(5)自身内部工作的进度风险:由于设计变更、设计错误、外部条件拖延、审批不及时等而引起的工期拖延而增加人工时的消耗;
(6)设备、材料价格变化的风险以及主要设备的供货运输风险;
3.2 设计管理风险
设计是EPC总承包的龙头,是项目管理全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所产生的文件是总承包项目管理中采购、施工的重要依据。所以设计工作不光要满足业主的功能要求和质量要求,还要考虑设计和采购、施工之间的合理的科学衔接。这三者之间的有效衔接是EPC模式的优越性之一,与此同时,他们之间能否有效高效的衔接也成为了EPC项目能否获得成功所面临的风险之一。
在设计阶段,总承包商所面临的典型风险有:设计的质量存在问题;设计与采购、施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接口衔接不好。
3.3 采购控制风险
在一个项目中,采购的费用往往占工程总投资很大的比例,因此采购过程的质量控制、费用控制和进度控制对工程的质量和工期有着非常巨大的影响。例如在电力行业的总承包项目中,设备、材料的采购费用通常占总投资的50%~60%。由此可见,总承包商如何将采购工作顺利、科学的开展对保证工程质量、节约项目的投资、缩短工期等起着重要的作用。
在采购阶段,总承包商所面临的典型风险有:设备、材料供应商履约能力的风险;设备、材料质量的风险;货物缺失的风险(包括运输途中的缺失和现场存储的丢失);能否按期到货的风险。
3.4 施工安全风险
施工是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要阶段。对于EPC项目来说,施工的质量风险往往已经不是总承包商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如今,施工阶段最典型的风险就是安全风险。
(1)人员安全风险: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会有众多作业人员参与到工程建设中去。安全保障设施数量不足、安全观念淡薄等众多原因,可能使作业人员处于危险的工作环境之中,导致其生命和健康受到威胁,给项目的实施带来了阻碍,也给总承包商带来的风险。
(2)设备安全风险:在工程的实施中,需要多种大型的机械设备协同作业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的实施。然而,由于人为、气候条件等原因,有可能导致设备在使用工程中出现突发现象从而产生安全风险。
3.5 项目管理能力的风险
总承包项目对管理的要求是相当高的,但是如今国内EPC总承包模式还不是很成熟,项目人员的项目管理能力也不是很强。如对于施工单位转型的总承包商来说,在设计和采购方面的能力相对就较弱;对于设计单位转型的总承包商来说,其人员在采购和施工方面的能力也会比较欠缺。总承包商要成功地完成项目,就需要对设计、采购、施工的各个环节都有相当的了解和经验。这就对总承包项目的组织成员提供了较高的要求,专业的、有经验的组织成员能够大大降低项目运作的风险,将一些风险化解于无形。因此如何配备这些专业的成员去管理一个总承包项目从而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也成了项目的风险之一。
风险的应对
笔者根据上文所列的各个阶段的风险简单的列出一些风险应对的措施。
4.1 投标报价风险的应对
(1)制定一套完善的报价工作程序,让报价的各项工作和考虑的各项风险因素按照流程来进行,以此来缓解投标报价失误的风险;
(2)充分考虑项目前期资料的不确切、不可预计情况、工程变更、物价上涨、工期过短等风险因素,分析合同条件中责任权利条款及风险分担条款,充分理解总承包的工作范围,以及任务量与工期的合理性等,最终提出合理报价。
4.2 设计管理风险的应对
明确规定并切实做好设计部门与采购部门、设计内部各专业之间的接口,制定相应的设计管理程序,以保证设计质量,从根本上规避或减轻这方面的风险所带来的后果。
4.3 采购控制风险的应对
4.3.1 加强采购过程质量控制点的管理
采购过程主要质量控制点如下:
(1)整体采购招标进度计划的编制
(2)潜在供应商的选择;
(3)招、评、定标工作的开展与完成;
(4)采购合同的编制与签订;
(5)审查制造厂商的技术文件;
(6)检验员的驻场监造工作及中间检查;
(7)现场到货开箱验收。
4.3.2 加强采购与施工的合理衔接
(1)采购部把采购进度计划及到货计划提交给施工部门,明确设备、材料的到货时间及数量,施工部应根据到货计划协调做好到货接收准备工作。
(2)根据设备、材料的类型,设立不同等级的库房和临时堆放场地,施工部门应在材料运抵之前把库房、堆场准备完毕,并配备必备的设施。
4.4 施工安全风险的应对
建立作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同时对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做好各种防护安全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机械设备应建立技术管理档案,定期进行检查维护;露天施工机械设置防护棚,防止曝晒或雨淋,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购买工程保险等。
4.5 项目管理能力风险的应对
项目管理能力风险应对的具体措施就是配置合理的组织人员,通过合理的人员配置来降低管理风险。但要求项目组中每个成员的能力水平都很高是不现实的,因此只需要求项目中的管理人员之间能够做到能力互补就行,确保项目在整体能力较好的管理团队下低风险的运作,并最终获得成功。
余额宝风险分析范文2
关键词:余额宝;互联网金融;SWOT分析
1. 背景
2013年6月13日,支付宝与天弘基金联手推出新型理财产品-余额宝,这是一款类似货币市场基金的服务。据阿里巴巴官方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余额宝用户数已经增加到1.85亿人,规模已达5789.36亿元,人均持有3133元,相当于2013年年底规模1853亿元的3倍。余额宝作为一种新的网络金融形态,未来在渠道、业务、模式等方面的创新,会不断倒逼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
2. 基于问卷调查的SWOT分析
2.1 余额宝优势(Strengths)
第一,余额宝客户庞大,潜在资源丰富。依托国内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余额宝有着庞大的客户基础,1.85亿人的用户数及已超过5000亿元的资金规模都说明了这一点。而从调查问卷结果,也可以看出在未使用余额宝的调查对象中有64%愿意了解使用余额宝,潜在客户资源相当丰富。随着日后支付宝在线支付领域的不断拓宽,目标客户的活跃程度以及忠诚程度将明显高于其他支付平台。
第二,余额宝的门槛低,流动性高。余额宝打破了传统的理财产品最低投资额的限制,客户可以随时随地转入资金,得到收益的同时,还可以随时用于网购、缴纳水电费等日常消费①。网购支付方便、零手续费、转账方便已成为余额宝最为吸引客户的亮点。
第三,余额宝具有相对较高的收益率。调查数据显示余额宝七日年化收益率维持在4.0%-5.0%,以2015年4月2日各大互联网货币基金的收益为例,余额宝4.457%,理财通4.203%,现金宝4.623%,活期宝4.2%,可见余额宝收益处于中等偏上水平,表现甚至优于一般的银行理财产品。
2.2 余额宝的劣势(Weakness)
首先,余额宝是货币基金,存在亏损风险。虽然货币基金是所有基金产品中风险比较低的一类产品,一般用于投资收益稳定的金融工具,国内货币基金的年化收益率普遍在3%到4%,收益比银行活期高出近十倍,但作为一项基金产品,本质上收益伴随着风险。一旦天弘基金出现收益或是流动性风险,对阿里巴巴公司信誉也会带来打击。
其次,余额宝在法律监管方面还有一定争议,有监管风险。按照央行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管理规定,支付宝余额可以购买协议存款,但对能否购买基金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余额宝借助天弘基金实现基金销售功能的做法是在打球。从监管层面上来说,余额宝并不合法,但也不违法,处于灰色地带;一旦监管部门发难,余额宝有可能会被叫停。
最后,余额宝在灵活性与银行活期存款相当、收益性方面完胜银行活期存款,在一定程度上会危及银行利益,有银行风险。余额宝的生存依赖银行,毕竟支付宝的支付体系是搭建在各大银行的系统之上。失去支付宝,余额宝将失去存在的平台。
余额宝将碎片化存款集合起来,通过快捷、灵活的购买方式,形成了创新性的基金产品②。这是一种渠道的创新,同时,这种创新所带来的新的风险也不得不面对。
2.3 余额宝的机遇(Opportunities)
从客户规模来看,目前使用余额宝的人数调查样本的44%,未使用余额宝的人员中也有超过三分之二的人愿意了解余额宝,可见余额宝的潜在客户资源十分丰富。与同类基金产品相比,余额宝的收益率比较稳定,其七日年化收益率大多时候都保持在4.5%左右,高于银行定期利率,在这种利率水平下,约有41%的潜在客户表明愿意投资余额宝。
从资金规模来看,虽然近90%的被调查者月均在线支付金额低于1000元,在线消费能力处于中低水平,但约有42%的潜在客户愿意把其收入的31%以上投入余额宝。这说明余额宝的资金规模前景良好,资金量会不断上涨。
除此之外,余额宝前景被看好的一个重要原因还在于其对人们理财观念的颠覆和由此带来的理财方式的转变③。本文的调查样本人群在接触余额宝之前的主要理财方式为银行存款,占到62%左右。而在接触余额宝之后,银行存款所占的比例下降到了35%,与此同时,余额宝的比例占到了33%。
天弘基金总经理周晓明直言,余额宝覆盖到了原来覆盖不到的人,在传统的金融体系里面得不到很好的服务,或者说按照常理现在还不认为自己需要理财服务的人群。一块钱都可以理财,使人们感到理财离自己那么近,很多以前没有想到理财的人进到了理财的服务领域。由此也可以看出,余额宝的市场潜力巨大。
2.4 余额宝的威胁(Threats)
同类型的理财产品层出不穷。自余额宝2013年6月推出后,很多电商公司和基金公司看到了互联网金融的巨大前景,均接连推出类似的产品。其中规模较大的有:腾讯和华夏基金合作推出的“微信理财通”、百度公司和嘉实基金推出“百赚利滚利”产品、京东互联网理财产品――小金库也在2014年3月底上线,分别对接鹏华增值宝货币基金和嘉实活钱包货币基金。以上理财产品都不同程度的转移了余额宝潜在和现有的客户。
银行类理财产品的反击。余额宝的推出给各大银行的存款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分流威胁,各银行也纷纷推出了各种类似余额宝的产品④。由工商银行控股的工银基金公司推出了规模最大的银行类理财产品“现金快线”、平安银行与金融机构合作的“平安盈”以及银联推出的依托230万POS用户的“天天富”等理财产品有着和余额宝类似的高流动性、高收益性以及赎回到账快等特点,且这类理财产品以银行资金为依托,较余额宝的安全系数高,给余额宝带来了极大的竞争。
风险的不可控性。余额宝推出时阿里巴巴对其风险提示不足,重点宣传了它的高收益率。首先,这种高收益率是存在与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利率没有开放的情况下,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一旦实现了利率的市场化,必然会影响余额宝的收益;其次,余额宝的收益会受到货币基金市场的影响,如果货币基金市场形式走低,余额宝用户的收益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本文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66%的调查样本认为余额宝的风险低于5(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为1―10),这表明大多数人都认为余额宝目前的风险相对较少,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3. 结论
余额宝作为创新型理财产品,从推广至今,争议之中规模得到迅速的扩大,市场风险也不容小觑。但余额宝毕竟是互联网金融领域一次创造性的尝试,它对于推动我国金融自由化和银行业的不断创新具有一定的意义。(作者单位:西南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该论文基于西南交大公共管理学院文渊基金项目阶段性成果。
注解:
① 王莹. 余额宝的流动性, 收益性及风险分析[J][J]. 中国商贸, 2013, 35: 65-66.
② 王瑶. 基于 SWOT 范式的余额宝理财思考[J]. 金融经济(理论版), 2014(11).
余额宝风险分析范文3
【关键词】货币基金;金融产品;余额宝;支付宝;收益;风险
一、概述
货币基金是聚集社会闲散资金,由专业的基金管理人运作,专门的基金托管人保管资金的一种开放式基金,投资对象为风险小的货币市场工具。总体来说,货币基金是一种间接的、有信托性质的短期投资工具,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一种,它的投资标的主要为风险小的短期货币工具,如短期国债、国库券、央行票据、银行存款、信用级别较高的短期债券等。故货币基金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强、收益稳定的特点。
二、收益及风险分析
投资者在分析货币基金的收益时,需要关注两项指标,分别为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与七日年化收益率。
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是指把货币基金每天运作形成的收益平均分配到每一份额上,然后以一万份为标准进行比较的数据,通俗地说,它是投资者投资一万元当日获得的实际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每万份基金净收益=*10000
七日年化收益率是该货币基金过去七天按照每万份基金份额净收益折合成的年收益率,它仅仅体现了该基金过去七天的盈利信息,并不代表着其未来的盈利水平,况且它只是一个平均值,如果过去七天中的某一天收益极高或极低,则会对平均值产生较大的影响。
因此,投资者真正要关心的是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这个指标越高,投资人获得的真实收益就越高。
而货币基金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
第一,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货币基金持有的投资组合平均期限一般为4~6个月,一般地,平均剩余期限越长,货币基金的流动性风险越高。我国要求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80天。
第二,融资比例。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在基金资产净值的占比会对基金的收益率和风险产生较大影响,若占比过高,货币基金的潜在收益可能较高,但风险也会越高。因此,证监会要求此比例不能超过20%。
第三,集体赎回风险。由于货币基金不享受全国性存款保险机构给予的保险,在发生风险时可能导致大量投资者集中赎回投资,从而加重货币基金的被动性。
然而,因为我国对可能导致货币基金风险的因素做了严格的限制,并且要求货币基金不得投资于股票、可转换债券、AAA级以下的企业债等品种,因此,货币基金发生本金亏损的可能性很小,基本可以认为是无风险的。
三、货币基金的兴起
我国于2003年12月推出了第一只货币市场基金――华安现金富利基金,从此货币基金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发展,虽然收益率与目前市场上货币基金的收益率相近,但是却一直不温不火,鲜有人问津,直到2013年6月余额宝的正式上线,货币基金才成为投资者关注的热点,货币基金的浪潮开始,天弘基金也从无名小辈一跃成为龙头老大。然而,究竟是何原因导致了货币基金的兴起?本文从以下三个方面说明:
(一)客户体验好
余额宝推出以前,投资者若购买货币基金需要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去银行柜台或者基金公司购买,且认购金额不低于1000元,起购门槛高,程序繁复,交通成本大。而余额宝推出后,不仅将认购金额的限制降低为1元、将赎回天数从2~3天降低为T+0当天赎回,并且大大简化了购买程序、完全消除了交通成本,投资者无需到银行柜台,通过支付宝或者银行卡即可实现网上在线购买,方便快捷,同时收益稳定。正是因为余额宝给予客户在申购、赎回中的真实体验非常好,引起了投资者的广泛关注,从而吸引大批投资者的申购,也因此导致了货币基金的兴起。
(二)青年群体偏爱
未推出余额宝时,购买货币基金的大多为中老年群体,他们手中有相对充足的资金,但风险承受能力不高,不愿购买股票基金等风险较大的投资品种,并且中老年群体更加追求资金的安全性,更愿意将资金投资于银行存款和货币基金。然而,随着余额宝的上线,大部分青年群体意识到余额宝的优势,不仅能满足他们对闲置资金增值的需求,并且申购、赎回十分简便快捷,很大程度上满足了青年群体对资金收益及流动性的需求,因此吸引了大批青年投资者的申购,货币基金也因此兴起。
(三)连接支付宝,可直接支付
货币基金作为一种短期的金融投资工具,投资者需要变现时一般通过赎回的方式,赎回成功后投资者才可利用其进行买卖交易活动,而不能直接从基金的账户直接划拨到商品销售方的账户。但余额宝的出现颠覆了这种模式,通过与支付宝账户连接,投资者可以随时在余额宝与支付宝两个账户之间进行资金的划转,有闲置资金时随时划入余额宝账户,每天赚取收益;需要交易支付时,将资金转回支付宝,或者可以直接利用余额宝账户支付,极大地方便了投资者,为投资者的日常投资活动与交易活动提供了更为方便的方式。
四、货币基金发展的遗憾
(一)投资者认识不够
大部分投资者过分追求资金安全,将资金的绝大部分投放在银行存款上,使资金不能在市场上得到充分利用。并且由于大多数投资者不能区分货币基金与其他类型基金或投资工具的区别,而因此不选择投资货币基金,使得货币基金不能得到充分的发展。
(二) 监管的不足
就货币基金的历史发展来看,货币基金基本可认为是无风险的,但随着近年来货币基金的兴起,其T+0制度导致流动性风险增加,虽然我国对货币基金的投资标的与剩余期限等方面做出了限制,但是目前最为迫切的是加强货币基金流动性风险的防范,避免发生基金挤兑的情况。另外,我国货币基金的发展历史尚短,制度建设并不非常成熟,虽然规定基金公司和基金产品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登记,但是由于此协会属于行业自律性组织,对基金登记信息的真实性不予核查,长期来看还是应该引入央行的监管职能。
参考文献
[1]莫泰山.我国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与监管[J].证券市场导报,2003,(12).
[2]苏昌蕾.我国货币市场基金发展问题探讨[J].武汉金融,2011,(5).
余额宝风险分析范文4
自2013年6月以来,阿里集团推出的余额宝产品,开创了互联网金融的新时代。通过灵活的转存余额宝,用户不仅能得到较银行活期利率高的收益,而且能实现T+0到账,方便随时消费与支付。截至2015年3月,余额宝规模已超过7 000亿元,其背后的天弘基金也成为国内最大的基金公司。
此外,微信理财通、百度理财都是等同于余额宝一样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均具有高收益、灵活转账的特点。它们凭着“互联网平台+大数据”的模式,充分发挥着便利性、低成本的优势,对传统银行活期存款业务造成了巨大的威胁,在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个人用户方面更具优势。
同时,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也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众多的理财产品势必造成资金的竞争。如果处于经济不稳定的情形下用户大规模赎回资金,势必造成挤兑风险,类同于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问题。流动性风险即当一家银行缺乏流动性时,它就不能依靠负债增长或者以合理的成本迅速变现资产来获得充裕的资金,极端情况下,流动性不足将导致银行清算倒闭。本文以余额宝为例,对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流动性风险进行分析研究。以下文中出现的“余额宝”,均代表余额宝之类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
二、 互联网金融产品流动性风险分析模型
Diamond与Dybvig于1983年提出了著名的银行挤兑模型(DD模型)。该模型从银行活期存款的功能、缺陷和优化角度,证明银行因其特有的流动性特征而不会被其他机构或市场取代;同时证明了防止银行发生挤兑风险的两个措施:暂停取款和政府存款保险制度,这两者均可实现最优化的纳什均衡。本文运用DD模型对互联网用户、互联网金融平台之间的动态行为进行分析,研究其流动性风险和策略调整的机制。
1. 研究假设。
基本假设一:经济体系由N个用户和互联网金融论文产品组成。用户是理性人且厌恶风险,每个人选择要么存余额宝,要么不存,两者选择其一。
基本假设二:模型为三期模型,T=0,T=1和T=2。余额宝为引入资金,在T=0时向存款人提供理财契约,承诺在T=0存入“1”单位货币的存款人,在T=1时期支取时按r1计息,而在T=2支取或还在账面上,则按r2计息。r2>r1。
基本假设三:存款人分为两类:第一类存款人偏好提前消费,选择在T=1时期取款;第二类存款人偏好延期消费,选择在T=2时期取款。所有的存款人在T=0时期是同质的,即每个人不知道自己在T=1时期的类型。
2. 理财契约。根据假设1,经济体系存在于互联网金融产品市场。因此,对于有初始财富的用户,面临两种选择,一是全部存入余额宝,二是不存余额宝。理财契约表示为:
T=0 T=1 T=2
1 r1 0
0 r2
其中“1”代表在T=0时期每个用户得到了“1”单位的初始货币。T=2为一个确定的时点(如年底或者存款到期时点),T=1并非T=0和T=2的“中间点”,它可以是其中时期内的任意时点。
3. 行为描述。表1为两类存款人在T=1,2期的收益表。
在T=0时期,每个人获赠“1”单位的初始资金,由于互联网金融产品的高收益低风险特征,每个人都会选择将“1”单位货币,要么全部存入余额宝,要么全部不存。
在T=1时期,出现θ状态。这里的θ状态指发生意外冲击,出现流动性需求,比如双十一的网络购物狂欢,大量资金将从余额宝中取出进行购物消费。存款人面临两种选择,一是取出资金进行消费,我们记这一部分存款人所占比例为t;二是继续持有,我们记这一部分存款人所占比例为1-t。第一类存款人取出初始资金,得到的收益为1*(1+r1)=1+r1,而第二类存款人没有取出初始资金,得到的收益为0。
在T=2时期,由于第一类存款人已经取出全部资金,所以得到的收益为0。第二类存款人因长期持有,得到的收益为1*(1+r2)=1+r2。
4. 理财契约的一般均衡。存款人取出余额宝资金的目的是为了消费,所以假设第一类存款人在T=1时期取款进行消费的数量为c1,其消费效用为u(c1);第二类存款人持有资金至T=2时期,取款进行消费的数量为c2,其消费效用为u(c2)。
u(c1,c2;?兹)=
u(c1),?兹状态下的第一类存款人的消费效用ρu(c2),?兹状态下的第二类存款人的消费效用
其中,u(c1)是二次连续可微、递增、严格凹的函数,并且满足u′(0)=∞,u′(∞)=0。ρ为消费时间偏好,0<ρ<1。
所有存款人的总预期消费效用为:
EU(c1,c2;?兹)=tu(c1)+(1-t)ρu(c2)(1)
由假设一可知经济体系中存在N个存款人,T=0时期,每个人获赠“1”单位的初始资金,因此消费预算总额为N个单位。t比例的第一类存款人消费数量为c1,余下的1-t比例的第二类存款人消费数量为c2。由此可见,N个用户的总消费预算约束为:
■+■=N(2)
在(2)式约束下,求解EU(c1,c2;θ)的最大值。
首先,由(1)式和(2)式构造拉格朗日函数L
L=tu(c1)+(1-t)ρu(c2)+?姿[N-■-■](3)
其中λ为拉格朗日系数。然后对(3)式中的c1,c2求偏导,
通过计算,(4)式与(5)式可联合得出(6)式:
u′(c1*)=?籽×■×u′(c2*)(6)
将(6)式变形,得到λ的值为:
?姿=■=■(7)
(6)式为理财契约达到均衡时应满足的条件,c1*和c2*为帕累托均衡解。(7)式为等边际法则,意味着c1*和c2*为均衡时,存款人无论何时取款,其消费都是无差异的。
由于u(c1)是二次连续可微、递增、严格凹的函数,所以其均衡解c1*>c1,c2*>c2。
5. 理财契约的纳什均衡。由前面的假设,我们用一个有同时选择的两阶段博弈模型,对互联网金融的挤兑风险做进一步讨论。用客户1和客户2分别代表两种类型的存款人。第一阶段为T=1时期选择是否取款,第二阶段为T=2时期选择是否取款。分别用图1和图2的两个得益矩阵表示。
与前面的假设类似,假设存款人在T=1时期取款资金为c1,存款人持有资金至T=2时期取款资金为c2,1+r2为存款人一直持有的收益。显然可以看出,1+r2>c2。以下是两阶段的博弈模型分析。
用逆推归纳法来分析,由划线法可以得出,图2中标有下划线的策略为纳什均衡策略。两个纳什均衡(取款,取款)和(不取,不取)分别对应得益(c2,c2)和(1+r2,1+r2)。由于1+r2>c2,可以看出,后一个帕累托均衡(不取,不取)明显优于前一个均衡(取款,取款)。
当第二阶段的博弈是比较理想的纳什均衡(不取,不取),则第一阶段的博弈为图3的得益矩阵。
图3可以看出,第一阶段的等价博弈也存在两个纯策略纳什均衡,一个是(取款,取款),另一个是(不取,不取)。可以看出,后一个帕累托均衡(不取,不取)明显优于前一个(取款,取款),同时也是上策均衡和风险上策均衡。因此两客户都会选择后一个均衡(不取,不取),即在T=1时期都不会从余额宝中取款出来,余额宝不会发生挤兑风险。
如果第二阶段的博弈结果是较不理想的纳什均衡(取款,取款),那么第一阶段的博弈可以用图4的得益矩阵所示。此时也存在两个纯策略纳什均衡,一个是(取款,取款),另一个是(不取,不取),分别对应于得益(c1,c1)和(c2, c2)。但是由于c1,c2的大小无法确定,也就是说上策均衡可以是(取款,取款),也可以是(不取,不取)。如果c1>c2,则可以确定出上策均衡是(取款,取款),下策均衡是(不取,不取)。这也就是说,在T=1时期,由于上策均衡(取款,取款)的存在,大多数存款人选择的是从余额宝中提取资金,市场中出现挤兑提现,导致互联网金融系统崩溃。
三、 互联网金融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以上的模型分析可以看出,由于纳什均衡的存在,余额宝之类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存在流动性风险。那么如何防范这样的挤兑风险,业界已有一定的管理措施。
1. 根据“大数定律”对资金账户做出额度限制。大量的实验证明,当重复试验的次数n增大时,随机事件A的频率总呈现出稳定状态。在余额宝中运用大数定理,其成立的基本条件为:(1)资金池样本量要足够大,即n→∞,参与的用户越多越好;(2)单笔取款金额要小,单笔取款产生的风险对总体流动性风险不会产生显著影响;(3)各资产账户的离散度要大,即每资产账户在整个资金池中的比例不能过大;(4)各用户的风险相关性较弱,风险实现分散化,即用户取款事件都是独立同分布的事件。
从第三方支付界的鼻祖Paypal,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关于资金额度限制的启示。Paypal在1999年11月创立了世界第一支货币市场基金MMF,申购起点0.01美元,最高账户余额为10万美元。
余额宝对用户的资金账户也有相应的额度限制。比如,单用户的账户资金上限为100万元,用户每月转入资金上限为20万元。微信理财通也对每个账户的资金上限作出了100万元的规定。这样的资金额度限制符合大数定理成立基本条件中的第2条,体现了阿里集团与腾讯集团对大数定理的敬畏。实际上,对于任何货币基金管理者心里都存在一个隐患,比如这些资金大量涌入互联网金融体系,是否又会短期撤离,从而发生类似银行挤兑的流动性风险。
2. 根据“大数定律”对用户行为做出预测,提早作好资金准备。社会学者认为在一个群体中,个体的行为动机无法掌握,但是当群体中的个体达到一定数量时,群体特征就会出现一定的共同规律和趋向。如网购个体的消费行为具有随机性,但几千万总体用户的消费行为却服从大数定律。根据以往“双十一”网购的数据,结合余额宝的有效用户数量、订单价格等指标,可以预测出“双十一”网购节可能的赎回金额。互联网金融公司可提前存储一定的准备资金防患于未然,不至于出现大规模挤兑现象而造成支付困难。
3. 加强监管。互联网金融业务可分为三大块:第三方支付、P2P网贷和网上金融超市,涉及的监管部门分布于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等权威机构之中。为余额宝提供资金支付渠道的支付宝,具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监管。其次,余额宝本质上质上是投资于货币基金,而货币基金领域由证监会监管,需警惕基金可能出现的大幅缩水或大规模挤兑导致的流动性风险。最后,互联网上的信息安全、黑客攻击等风险,由工信部协调监管,需防范由于网络安全漏洞而出现的账户被盗之类的各种风险。针对互联网金融新兴事物,各监管部门需严密分工、协调运作,严格管控流动性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
4. 加强立法。互联网金融产品是新生事物,立法相对滞后,这也是互联网金融出现问题的根源。《余额宝用户服务协定》中提出:“支付宝仅向投资者提供资金支付渠道,不保证投资者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盈利或保本”。这就为将来的亏损埋下了隐患,法律纠纷难以避免。为避免流动性风险出现带来的巨大影响,国家立法部门需充分考虑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特点,加快相关立法建设,在现有金融法律体系中作修正与补充。如现有的《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的修订,以适应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特征,有效控制风险。同时,还需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互联网金融用户众多,如果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理,将对金融市场和经济环境造成较大冲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各立法部门需根据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独特性量身制定出合理的法律法规,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
四、 结语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网民参与了互联网金融产品的购买,但对其流动性风险认识不足。余额宝本质上是货币基金产品,其收益率并非百分百稳定与持续。加上目前类似余额宝的产品众多,竞争激烈,互联网网民更换金融产品的频率也日益频繁。在这种情况下,余额宝为实现T+0策略,其资金池更容易遭到挤兑,流动性风险防范呼之欲出。本文运用DD模型和博弈论,论证了互联网金融产品存在的流动性风险。若对其流动性风险置之不理,挤兑行为可能演化成均衡策略,损害广大投资者利益,甚至危害金融稳定。因此,本文建议尽快完善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与立法,采取更加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使其健康有序的发展,成为金融普惠的新渠道。
参考文献:
[1] 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11-22.
余额宝风险分析范文5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现状;监管策略
中图分类号:F832.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0-000-01
1999年开始,我国所出现的交易性支付模式代表着互联网金融的产生与兴起,发展至今,2013年阿里巴巴所运营的余额宝充分促进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并与此同时实现了各类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研发,这对我国传统金融行业造成极大冲击[1]。此外,在金融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下,导致大量客户的投资方向发生了一定改变,以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但因此而引发的金融风险也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所以,为构建良好的互联网金融运行w制,需在明确其风险现状的前提下,提出具有现实可行性的监管策略。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现状分析
互联网金融是基于现代互联网技术而开发的全新金融产品,主要包括网上证券、网上期货、网上结算、网上银行、网上保险、网上支付等,以及近年来所研发的众筹融资、余额宝等,其在应用过程中在信息处理、支付成本、资源配置等方面具有显著的优越性。就互联网金融应用风险而言,主要有融资类、投资理财保险类、支付结算类等,实践活动中的所存在的风险也主要在其具体应用环节,如下予以简要分析。
(一)第三方支付风险
第三方支付是互联网金融中网络公司与银行签订协约后,应用通信与计算机技术所建立的支付系统,旨在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金融活动主要由非金融机构完成资金的具体支付,具体表现为中介性质的资金收支转账服务。该类金融活动及业务主要是针对电子商务所进行,常见产品有财付通、支付宝等。具体应用中,第三方支付主要存在两方面风险,其一,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网络消费呈明显上升趋势,当第三方支付系统的资金运行及用户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时,会影响到系统的整体运行,进而影响金融市场的安定与社会经济的整体稳定;其二,第三方支付系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常见的有系统设置漏洞,若出现客户信息丢失时,极易造成经济损失[2]。
(二)金融筹资风险
常见的互联网金融筹资模式主要有点对点信贷、人人贷等,其具体应用时主要由借款人应用网络平台相关借款信息,并予以固定利率,该方式下的投资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贷款人也是依据网络平台信息,寻找借款人,由双方共同承担借款筹资活动中所发生的金融风险。金融筹资网络平台应用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主要受系统设置限制,导致其阻止黑客攻击能力相对较低,使借贷活动中存在恶性竞争及诈骗行为,影响双方利益的同时,甚至会导致基本信息泄漏及资金损失。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策略分析
(一)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
完整法律体系是降低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一种有效手段。完整金融法律体系的构建主要从两方面出发,首先,需在互联网金融风险引起全社会共同关注的整体环境下,国家立法机构对其相关法律法规不断进行完善,为互联网线上交易提供安全保障;其次,需建立互联网金融企业间的明确规章制度,并深化监管部门智能,对金融业务交易进行监督,保障用户合法权益。相关实践表明,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体系的构建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在进一步的深化与完善,并且法律监管力度也在不断强化,并在自身发展建设过程中吸取国外先进经验,以优化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环境,使其有法可依。
(二)规范互联网金融准入标准
通过制定严格的互联网金融准入标准并对其进行合理控制,能够充分且有效的保障用户的信息安全,具体管理过程中,首先需依据不同类别对和互联网金融机构及其主体进行分类与分级管理,进而依据所划分类别设置管理权限,确保信息安全管理的整体有效性。此外,还需对互联网金融主体自身所拥有的主营项目、资金等进行审核,并对其进行交易的信息平台的安全性进行评估与管理,全方位、多角度的保障互联网金融中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3]。
(三)加强对互联网金融资金的管理力度
就根本而言,互联网金融是在投资双方在互联网平台下所进行的资金交易活动,故而控制其风险的主要方向是确保资金的安全性,所以,依据其应用过程中所存在的风险,在进行监管控制时主要从资金监控及管理机制两方面进行。强化第三方支付交易平台是资金管理机制是保障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资金安全、避免第三方交易机构利用客户资金进行项目投资等的有效方式;此外,建立完善的监控机制能够降低应用过程中互联网交易平台受到黑客攻击、病毒感染等的发生机率,能够有效保障用户资金安全。
三、结束语
现代化环境下,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人们的生活水平与质量需求也不断强化,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因其整体运行关系着人们的生活、工作及国家经济的稳定[4]。但就互联网金融的实际应用而言,其发展尚不健全,在信息安全管理及法律法规、资金监管等方面存在着极大地风险及不安全性,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难以有效保障用户的资金及信息安全,所以需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现状,提出具有可行性的监管策略,以使互联网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为我国现代金融领域创建全新的、快速发展的健康良好环境,为社会主义金融市场的现代化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彭玉媛.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分析及监管策略研究[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5.
[2]洪娟,曹彬,李鑫.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特殊性及其监管策略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4,09:42-46.
余额宝风险分析范文6
1 银行金融市场失灵的表现
1.1 自然垄断。银行业不仅在国民经济中拥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几乎任何个人、经济组织、社会事业单位和行政部门都得使用它们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且又有市场壁垒高、投资规模起点高、投资/产出比率高、投资地区垄断性强、创造外部经济等特征。因此,可能会导致价格歧视、寻租等行为并损害消费者利益、降低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1.2 人为垄断。2011年3月起,监管部门重启了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限制。这就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垄断固有的低效率,如创新惰性、内部管理混乱、腐败、服务水平低下、员工素质不高等。
1.3 资金需求者和资金供给者之间存在着双向的信息不对称。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相反,国有银行把大多数资金贷给了国企和地方政府,还有的流向高风险高收益行业,如房地产。这背后除了有利益驱动的原因外,还因为中小企业还款能力较弱,银行需要花费大量时间、人力、物力来调查企业的财务和信用状况,在发放贷款后,还要加强监督力度保证贷款的收回。
1.4 加剧收入分配两极化。由于银行资金偏好投向国企、地方政府以及房地产行业,这些部门本身就具有政策优势,融资成本较低,收益较高;而大多数中小企业只能通过高利贷筹资,融资成本较高,收益较低,甚至还可能导致资金的反向流动,使融资难问题更加紧迫,拉大收入分配差距。
2 互联网金融产品在矫正银行金融市场失灵中所发挥的作用――以余额宝为例
2.1 促进金融的快捷化、高效化、普惠化。余额宝深度运用互联网金融的三项最重要的技术――大数据+云计算+云平台,最终促成低成本、高效率、高稳定等性能。更重要的是,余额宝借助便捷的服务和高效的信息技术,将金融、投资观念渗透到生活中去,转变消费者的理财心理,变被动理财为主动理财,使消费者能更积极地投身资本市场活动中,这对于中国经济的长久持续发展是非常有利的。
2.2 利率发现,倒逼金融业的市场化改革。余额宝七日平均年化收益率远远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原来,余额宝存在于利率完全浮动的拆借市场。2013年下半年由于银行疯狂销售理财产品,期限错配导致资金面紧张,通过同业拆借市场吸收资金,相应地,拆借利率一度很高。余额宝就诞生在 “钱荒”时期,相比利率管制的存款市场,收益率自然很高。这是对政策扭曲和金融抑制的理性回应,反映了市场对取消利率管制的强烈需求,倒逼金融业的市场化改革。
2.3 打破垄断局面,引入竞争机制。由于近几年中国通货膨胀率走高,银行存款购买力在缩水,对此广大储户意见很大。余额宝本质上是支付宝为个人用户推出的通过余额进行基金支付的服务。原先支付宝上有大量沉淀资金,淘宝用户也经常抱怨支付宝占用沉淀资金的利息收入。如何保证既能提高客户黏性,又能化解沉淀资金僵局呢?余额宝是一个有益的尝试,第三方支付机构借道货币基金,以盘活沉淀资金。这给银行业务的创新带来了很好的启示作用。与此同时,余额宝还有比银行卡更便捷的用户体验,近似于现金的流动性,群众基础……随着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不断问世,银行存款必然会出现分流,撼动了银行集团的利益,削弱了大型国有银行的垄断地位。
2.4 加速传统金融业融入互联网金融。传统金融业的改革是大势所趋,改革方向目前仍不明朗,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传统金融必将加强与新兴互联网的合作。需要厘清的是,互联网金融是给传统金融机构增加了电子化、网络化的手段,而非给互联网行业附加了金融业务。其根本因素在于互联网,但它不改变金融的功能和本质。
此次余额宝的推出,对商业银行的最大启示应当是“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意识。一直以来,银行都忽略了广大散户的“长尾效应”。余额宝上线后,销量呈几何增长,也从反面反映了银行服务缺乏客户黏性,客户体验差。因此,这次余额宝的“搅局”对银行来说,是挑战,更是机遇。二十一世纪的经济是以整合现有元素为特征的整合型经济,数据互联网和银行功能的整合才是真正的金融未来。
3 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思考――以余额宝为例
余额宝虽然是货币基金,相对股票、期货风险已小很多,但投资风险仍不可避免。余额宝的明星效应很容易让投资者看不到它背后隐藏的风险。美国版余额宝Paypal货币基金于2007年达到峰值,规模接近10亿美元。但在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大量投资者蜂拥赎回。2008年后,Paypal收益急剧下降,最终Paypal不得不关闭该基金。正是因为这样的前车之鉴,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发展,该类产品的未来仍有待观察。应重视互联网金融的外部监管和行业自律,不能听任其不受约束地“野蛮生长”,也不能误以为加强监管就是遏制金融创新。
3.1 创新监管思路,处理好管理与创新的关系。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发展时间不长,所以监管层面上没有很多经验可循。但很明确的是,互联网金融监管模式一定不同于传统银行业务监管,否则会扼杀创新。必须在监管过程中以宏观金融环境稳定健康持续发展为前提,制定出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根据现实情况修订证券法、票据法等相关法律提高监管的预测性。
3.2 混业联合监管。“混业”指需明确不同金融部门对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管职责和规则,“联合”表示虚拟网络和实体经济齐步迈进,互相包容性发展。各行业管理部门之间应建立高规格的横向协调机构和协调机制,在管好自己“责任田”的同时,主动沟通配合,积极推进联合立法执法,避免出现立法和执法不属同门、相互脱节“二元化”的监管。
3.3 反洗钱核查。央行在2014年3月推出收缩第三方支付规模的政策。毫无疑问,考虑到国家金融安全,反洗钱核查环节必须严加管理,否则支付宝的所有人会成为洗钱集团的挡箭牌。然而,由此也引发了究竟多大的支付规模最为适宜的争论,如何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刺激消费需求,保障消费者利益,这给监管部门提出了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