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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资料承包合同范文1
【关键词】公路建设承包;合同;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269条第1款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方支付价款的合同。”公路建设承包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公路建设承包合同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公路建设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以下主要条款:工程名称和地点,工程范围和内容,开、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以及保修条件,工程造价,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交工验收办法,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材料和设备的供应和进场日期,双方相互协作事项,违约责任等。
根据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1987年第4版)的规定》,合同还包括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授标书附录、中标通知书以及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一、公路建设承包合同的法律特征
公路建设承包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承揽合同,它除了具有承揽合同的一般法律特征之外,还具有以下特征:
1、公路建设承包合同具有计划性和程序性
公路建设承包合同必须根据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批准的投资计划,计划任务书等文件签订。国家重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应根据国家批准的投资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和规定的程序签订公路建设承包合同。
2、公路建设承包合同的标的具有特殊性
公路建设承包合同的标的只能是公路建设工程,而非一般的工作成果。
3、公路建设承包合同的主体具有限定性
公路建设承包合同的主体是建设人和承建人,建设人即发包方,承建人即承包方。从事公路建设承包的承包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2)有与其从事公路建设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3)有从事相关公路建设所应有的技术装备;(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根据交通部2002年12月5日的《关于对参与公路工程投标和施工的公路施工企业资质要求的通知》指出,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公路施工企业应在规定的承包范围内承包工程,不得跨资质序列、越级、超范围承包工程。
4、公路建设承包合同的管理具有严格性
国家对公路建设承包合同实行特殊的管理、监督,对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进行行政监督,对合同的拨款、结算进行银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5、公路建设承包合同的联系结构具有复杂性
公路建设承包合同可以由一个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也可以由几个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分别按标段签订合同。大型公路建设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公路建设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承揽,承包人各方对该公路建设工程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承包人将其承揽的全部公路建设工程或者公路建设工程的主要部分转包他人。同时,也禁止承包人将其承揽的全部公路建设工程或者公路建设工程的主要部分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他人。
二、公路建设承包合同的当事人的义务
1、公路建设承包合同发包方的义务
⑴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内的土地征用、租用,申请施工许可证和占道、爆破以及其他的许可证。
对承包方开工所需的永久占地办妥征用手续和青苗、树木、房屋建筑、管线设施等的拆迁赔偿手续,通知承包方使用,以使承包方能够及时开工。同时,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对爆破器材(炸药、雷管、引火索等)的运输和保管,并接受当地公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⑵确定建设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和定位标准、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⑶开工前,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拆迁现场内的民房和障碍物。
⑷按双方协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材料和设备。
从开工之日起,发包方应提供公路建设工程和将用于或安装在公路建设工程中的材料、设备。
⑸向经办银行提交拨款所需文件,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
如在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支出方面,发包方应给承包方支付一定比例的材料、设备预付款,以供购进用于和安装在永久工程中的各种材料、设备。
⑹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审定,按公路建设承包合同规定的时间和份数交付给承包人。
如应按公路建设承包合同的规定向承包方提供全部设计图纸,可能附有的计算书和有关技术资料,以及由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变更设计图纸,或由承包方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工艺图、计算书和其他技术资料。
⑺派住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工程验收手续,负责签证、解决应由发包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他事项。
⑻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商定施工组织设计、工程价款和竣工结算,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公路建设承包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2、公路建设承包合同承包方的义务
⑴负责施工场地地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水、电、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如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为了出入现场和施工运输,应自觉养护由他修建和使用的所有临时道路和桥梁(包括利用加固的村镇便道)。
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承包方应在公路建设合同签订后的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内容包括施工管理机构的建立,劳务、机械设备、材料的进场情况,临时设施的修建及总体施工组织的设计等。
工程资料承包合同范文2
关键词:EPC总承包合同管理 特点 投资控制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EPC总承包合同的内涵
EPC (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 ion) 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又叫做交钥匙承包,主要是指工程总承包商受业主委托, 依据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承包和负责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车实行这一全过程。在合同范围内,工程的质量、工期、造价、安全等都应由工程总承包商来管理。工程总承包项目, 包含设计、采购、施工、试车这四个阶段。
二、 EPC总承包合同的特点
EPC总承包合同模式下, 业主仅需管理和控制原则上的工程,只有总承包商才要对施工进行全程监控。一般来讲, EPC总承包合同的合同模式通常是固定总价的合同模式(合同范围发生变化或发生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等造成影响除外)。所以, EPC 合同模式下, 针对项目业主, 经济风险和无法按期完成项目建设的风险都是由总承包商负责。而承担EPC合同模式下的工程项目实际上实在挑战EPC 总承包商的自身管理水平,具有高风险但也有可能获得高收益。假如一个EPC 总承包商懂得控制和处理这些风险, 就可将投标报价中的风险费转为利润。EPC 总承包模式能够在工程建设方面发挥其先进技术力量、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的大承包商的优势,通过协调工程建设中的关系, 指挥和组织管理工程建设, 把握工程质量和进度, 实现可观的经济效益。对业主来说,以固定投资金额和项目开始投产的确定时间为前提, 可在预计的投资金额和投产时间的范围内实现创收,在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中采用EPC模式, 可让承包商承担项目的风险。这对于缺乏工程建设方面的专门技术力量的业主来说, EPC 合同模式有着明显的优势。
三、EPC总承包条件下的合同管理
对设计企业来说,因其缺乏施工和设备制造能力, 需要采取分包的方式来完成工程所需的设备和项目的施工。 而EPC总承包商在签订总承包合同后, 通常会把所承包工程中的设备制造和工程施工分包给有实力的分包商。这样一来,EPC总承包商的合同管理, 包含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的管理和与各分包商的分包合同的管理两部分。
3.1 EPC总承包合同的管理的工作内容
对总承包合同的管理的内容包括:让所有的项目人员理解合同条款,控制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并履行其所应承担的合同责任; 要确保工程按时完成;发挥以设计为主业的总承包商的技术优势, 使之设计产品满足总承包合同规定的要求。
EPC 总承包合同管理, 应切实做好:
( 1) 合同交底。EPC 总承包商要规定总承包合同确定的工作范围和义务, 项目的负责人要对项目的执行者进行合同交底工作,主要包括解释和交代合同的主要内容及潜在的风险, 并按照合同要求细分合同目标, 逐步开展组织项目。
( 2)控制合同实施过程。控制合同实施过程, 主要针对合同目标来讲,有效控制才能减少偏差。合同控制在其实施过程中,往往会会受外界的影响,因此必须及时发现并做出调整。另外,合同本身是变化着的,特别是水电这样的工程。总承包商的合同控制,包括控制与总承包合同相关的其他合同, 如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等内容。
( 3)合同变更管理。通常,总承包合同主要是固定总价合同。在合同工作范围内, 合同价格不变,项目业主按照工程进展, 对总承包商提出新要求,而总承包商要向项目业主提出合同变更(或索赔),需以此为依据。
3. 2 分包合同管理
EPC 总承包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中用的比较多,在运作过程中, 设备采购以及工程施工的分包是在所难免。对分包合同的管理是EPC 总承包商合同管理的重要组分。
( 1)施工分包合同管理。施工分包合同中, 总承包商为达到总承包合同的要求,要控制施工分包工程中的进度、质量、费用。与一般业主对施工合同的管理相区别的是, 因设计院具有技术优势, 其控制进度、质量、费用也更科学。因此,总承包企业要通过项目获取利润,总承包商就必须提高其管理水平。
( 2)采购分包合同管理。设备采购计划要以总进度计划为基础来编制,通过招标来选择供应商及其产品。及时跟踪设备产品的生产进度, 催交设备;设备交货时, 要进行严格验收, 保证采购产品质量符合工程要求。
四、EPC总承包条件下的投资控制
EPC 总承包项目成本控制能否做好, 与总承包商的经济效益
直接挂钩.EPC项目的成本控制环节由设计、采购、施工、管理等几个环节组成。而设计是成本控制中最有效的环节, 施工是则最复杂、合同变更最多。
4. 1 设计环节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 设计工作是总承包项目的核心部分,控制设计环节显得至关重要。设计环节的控制重点在于: 以确保设计进度、质量、控制投资为前提,做好施工图设计。以设计为主体的总承包企业,要精细化设计,减少设计文件的错漏, 设计失误与设计不周引起的工程变更。按照工程施工要求, 设计人员要配合现场施工,依据现场实情来合理设计, 并确保设计方案的可行性。
4. 2 采购环节
总承包的采购由工程设备采购和材料采购及特殊技术服务等的采购三个部分组成。控制采购环节的投资需注意:要建立招标采购制度和市场竞争机制,从而压缩采购成本;划定采购的范围, 合同条件及技术标准,保持条款的严密性;采取总价合同模式,减小合同实施难度和变更管理;相关的设计部门要制定采购标准,并对特别标的物进行严格把关, 使之符合总承包合同的要求。
4. 3 施工环节
施工环节是工程建设投资控制的重要也是最复杂的环节。需要控制施工分包人以及工程完工的全过程。施工分包也要制定合理的招投标制度。择优挑选施工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中, 要明确EPC 总承包商才是工程风险的主要承担者这一点。选取分包商时,要综合考虑分包商的资质及投标报价。签订分包合同后,要对变更费用和索赔费用进行有效控制。同时,EPC总承包项目成本控制人员要研究引起设计变更的变化因素;而发生设计变更后,要收集好相关变更资料, 调整变更引起的工期和价格, 尽可能减少成本。此外,工程施工分包中, 索赔属于分包商要求补偿损失的合理方式。作为EPC总承包方, 要管理合同以减少分包商的索赔要求, 从而压缩成本。工程实施过程中, 要完善分包合同规定EPC 总承包商应做的各项工作,主要包括EPC总承包商要提供的各种施工条件、设计图纸、永久工程设备、材料等, 减少因给施工分包人造成窝工损失而引起的索赔。同时, EPC 总承包商要跟着国家政策走, 收集和归档合同及相关的工程技术资料,为处理分包商索赔提供依据。
4. 4 管理控制
EPC 总承包项目部要建立高效精干的组织机构,完善其管理制度及流程,有效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减少因管理环节不合理等原因导致工程延误或损失,增加投资成本的现象发生。另外, 要合理配备人员和设备。以满足工程需要为前提, 尽可能的减少管理成本。EPC总承包项目部要从实际出发, 制定与控制成本有关的规章制度, 并完善项目成本及内部监督机制。并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 批评和教育甚至可按要求处罚执行不好的人员或部门, 做到科学裁减人员。要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素质及专业水平, 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团队, 切实做好管理控制工作。
结语:综上所述,只有完善EPC总承包条件下的管理模式及投资控制方法,有效控制和减少成本,才能实现整个工程项目的最高经济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 邵 敏, 何 洋,《浅谈EPC总承包条件下的合同管理》,四川水力发电,2 0 0 7 年4 月
工程资料承包合同范文3
关键词:全周期预算;核电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中图分类号:TL4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核电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文本、合同价格的签订往往滞后于工程的实际进度,这样的后果就是核电工程各项工作的开展,没有有效的费用控制目标,尽管各工程项目均通过项目立项的形式进行费用目标控制,但费用立项的目标金额却很难合理进行判断。经常是,在核电工程总承包合同及价格签订时,工程各项分包合同基本上大部分已完成签订,各项成本费用基本上都已明确,有可能会出现分包合同成本超出总承包合同价的现象。对于EPC承包商来说,如何通过有效的管理措施,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并将各项费用有效地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是其费用管理工作的重点。
1.全周期预算目标的确定
本文中所指的核电工程总承包项目全周期预算,准确来讲是仅针对项目的建设期,不包括项目建成后的运营期。全周期预算目标来源于核电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格,且不能突破总包合同价格。根据报价原理,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格构成包括成本、利润、税金等组成,其中成本又可分为合同性支出、内部管理成本(含人员薪酬)。在预算管理的初级阶段,即EPC承包商尚未有完善的预算管理系统和成本历史数据积累的阶段,内部管理成本将通过年度预算的形式进行控制使用。因此,全周期预算的内容和构成就是核电工程各项分包合同性支出,其他部分由公司总体控制使用,并通过年度预算的形式进行预算安排。
核电工程总承包项目全周期预算的形成前提有:
(1)已签订的、完整的、明确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文本及价格分项,其中价格分项应能够分解到各类费用,如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建安费、调试费、管理费等,且能够进一步细化。此外,为了有效避免项目全周期预算编制之前各项分包合同已签订的现象,EPC承包商应保证工程总承包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在工程开工前完成。
(2)其他项目已执行完毕的实际费用成本数据,用于测算各项分包合同性支出预算金额。
(3)本项目已签订的合同金额(含已发生的变更),这是既定实际发生的成本,必须在全周期预算中包含。
(4)其他必需的相关资料。
2.全周期预算目标的执行控制
核电工程总承包项目全周期预算目标确定后,即下达给预算的执行部门项目部,由项目部根据公司确定的预算目标进行细化、分解,一方面要分解到建设期内各年度,同时又要根据各类费用的性质分解到各子项单元,如此就形成了项目总体费用计划。或者说,项目总体费用计划就是项目部根据公司批准的总体预算目标作出的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项目全周期预算作为项目部的宏观预算控制指标使用,原则上不得突破。而项目总体费用计划作为项目部实际费用支出的具体参考和依据,用于指导项目部各年度的费用安排。
在总体费用计划完成后,工程实际开展需要通过年度预算进行控制,这其中就涉及到基于总体计划完成的年度费用计划和年度资金需求计划,在总体预算目标的控制下,年度费用计划和年度资金需求计划的编制相对容易得多。
各项工作的开展,各项费用的产生,均从项目立项开始起步,在项目总体费用计划产生之后,项目立项的目标金额可根据项目总体费用计划中对应子项的预算目标值进行确定,确定合同立项金额后,该分包合同的合同价格将会限定在立项金额的控制目标范围内,从而各项工作的费用得到有效控制。
3.全周期预算目标的执行分析
核电工程总承包项目全周期预算、项目总体费用计划、项目年度费用计划以及项目立项目标金额,均是层层进行控制和管理的,并在实际使用过程中,通过数据统计并逆流层层往上反馈。
此外,EPC承包商通过定期对全周期预算进行执行情况分析,及时掌握各项预算数据的状态,对于可能会产生偏差的部分进行分析、预测,并向项目部提出预警,同时要求项目部对偏差部分进行分析,并进行纠正、不突破全周期预算目标的调整,如果执行偏差过大不得不调整全周期预算目标时,项目部需提供详细的调整报告和支持性材料,并证明该偏差为非项目部主观因素导致,否则该调整会影响项目全周期预算对项目部的考核。
工程资料承包合同范文4
关键词: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FIDC合同条件
引言
二战之后,世界的经济进入了一个相对较稳定的时期,全球的建筑业随着经济的平稳发展得到了快速地发展及提升。随着全球建筑业规模的不断“膨胀”,一个份额巨大的国际工程项目承包市场就应运而生了。本文就是为了能够使国际工程的承包和合同管理能够更加地趋近于标准化,在实际的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管理中采用的了FIDC合同条件在合同管理中对国际工程合同变更的应用,探讨了国际工程承包管理中的工程变更的具体应用和程序、国际工程变更与索赔之间的关系。
1 概述
1.1 国际工程承包
所谓国际工程承包,指的就是一项以工程建设为重要对象的、特点为跨国经济技术的综合性的技术经济交往及商务实践活动。国际工程承包主要通过国际间的招投标,由具有法人地位的承包商与国际工程项目业主之间按照一定的价格和其他条件来签订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对双方的权利及义务进行约束和规范,承包商与业主都要按照合同的要求来办事。
1.2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4]
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工程项目承包的范围日益广泛,且适用于比较广泛的经济项目,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三大类经济项目:(1)基础设施及土木工程项目;(2)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项目;(3)制造业工程项目。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类型也可以分为三大类,即(1)总价合同,即在一个国际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中已经对承包价格进行了规定,业主按照承包合同中的规定分批次或者是一次性地付清工程款。(2)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相对于总价合同而言的,指的是按照合同的单价来支付工程款。(3)成本加酬金合同。指的是业主将工程的成本所需的成本费用以及双方商定的管理费和利润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一种合同形式。
2 FIDC合同与国际工程承包
2.1 FIDC的涵义
FIDC的的英文缩写为Federation International Desingenieus Consils ,翻译过来即为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C成立于1913年的英国,二战结束之后,随着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FIDC迅速发展起来。迄今,全球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加入其中而成为会员。中国于1996年加入,这就使得FIDC迅速壮大。
2.2 FIDC与国际工程承包变更
当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技术规范出现了让业主不够满意的情形时,业主就会根据这些因素的变化而对工程项目加以更改,使得工程项目某些部分的质量、形式以及施工的顺序等方面均发生变化。这就称为工程变更。在FIDC的条款规定中,国际工程承包变更是一个重要的内容。
2.2 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分析
工程项目的业主应该在工程项目合同专用条款中制定合理可行的工程变更处理程序,并保证在实际的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地按照合同中的变更程序进行施工。笔者通过查阅相关的资料及实际的工程经验,先将工程变更的程序罗列如下几点:
2.2.1 首先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是工程师)需要准备一份经过授权的申请书,指出该项目需要变更的地方、费用估算以及工程项目变更的依据和理由;
2.2.2 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或工程师将申请材料准备完毕之后,需要上交给工程项目的业主,业主需要对该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地查看,待其对申请进行了批准之后,此时项目负责人需要与承包商共同协商下即将变更的项目的价格,对变更工程的价格进行确定;
2.2.3 如果价格等于或少于批准的总额, 则工程师有权向承包商必要的变更指示,如果价格超过批准的总额, 工程师应请示业主进一步给予授权;
2.2.4 在紧急情况下, 不应限制工程师向承包商他认为必要的此类指示。如果在上述紧急情况下采取行动, 他应就此情况尽快通知业主。
根据如上关于工程变更的程序的描述,可以将上述的五个国际工程变更的程序用下述拓扑图来表示:
图1 国际承包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工程资料承包合同范文5
关键词: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重要性;风险防范
中图分类号:TL372 文献标识码: A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合同主体如何规避或降低风险, 提高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始终是一个重要课题。因此, 加强合同管理风险的分析、预测和研究,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与控制体系, 是降低合同风险、提高经济效益和实现科学化、制度化管理的有效途径。
一、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1.合同风险管理是实现建筑经济市场化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建筑市场化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为了满足市场所需,必须采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行业。在应用合同时必须要高度重视风险管理,确保合同和政府职能转变相适应,健全建筑企业内部的管理体制,通过风险管理减小施工合同风险。
2.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是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所需。施工合同中明确界定了建设项目中各方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并以合同作为依据处理施工中所出现的各种争执和纠纷,因此必须要加强合同风险管理,杜绝合同漏洞,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促进建筑市场不断规范发展。
二、施工合同常见风险分析
1.来自建设单位资信方面的风险
(1)工程施工招标时,建设单位(或招标)一般都在招标文件上明确资金来源、投资各方所占比例,以及投资的落实情况。但有的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暗藏猫腻,仅说资金已落实。对此类招标工程,拟参加投标的话,一定要引起重视,认真加以分析,并从多方打听、了解该招标工程投资是否已落实到位,建设单位有无按承发包合同及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的能力。
(2)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而一旦发生了设计变更,并实施后,建设单位( 业主) 为了节省投资,通常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款,这种情况在总价承包合同中尤为突出,据称是总价承包合同价款包干。总价承包合同分为固定总价承包合同和可变总价承包合同,在签订总价承包合同时,一定要分清是固定总价承包合同,还是可变总价承包合同,争取签订可变总价承包合同,如发生设计变更,增加了工程量,就应该索要增加的工程款。
2.来自外部环境的风险。第一,经济环境发生变化,引起通货膨胀,物价上涨,造成项目成本不断增加,导致亏损。第二,新法律法规的实施,如调整税率或增加税种等,对项目的效益产生影响。第三,自然环境发生变化,如洪水、台风、地震,及工程水文、地质条件不确定等,造成项目成本及相关费用增加。
3.来自施工单位自身实力的风险。近几年,拟建的大中型项目较多,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 以下简称“四新”) 也越来越多。一部分投标人承揽的工程任务与自身的实力不匹配,没有全面掌握“四新”技术的应用,实施起来困难重重。再加上工期紧、环境的变化,新材料、新设备供应不及时,给合同管理带来一定的风险。
4.来自施工合同条款的风险。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文本,都
是建设单位根据合同文件范本事先拟定好的。有些建设项目在合同谈判时,建设单位甚至在合同中追加一些让承包人履行责任的条款。这样就增加承包单位进行合同管理的风险。有些业主还在合同文本中明确,业主向承包人提供的工程水文、地质、气象资料,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便道、管道管线位置,地上覆着物等资料,均作为参考资料,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业主不对承包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承包人若采用业主提供的参考资料,应承担应用的责任。这无意中又增加了合同管理的风险。还有的业主在施工合同中明确: 在某某情况下,不得调整合同价格;材料价格涨跌在±5%以内的,其风险由承包人承担;材料价格涨跌在±10%以内的,其风险也由承包人承担;在某某情况下,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格,包括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线提高、调整税法和关税、国家增加新的税种等。所有这些都给合同管理带来诸多风险。
三、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
1.逐步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非常多,主要包括洽谈草拟、交底学习以及变更终止等环节,在建设过程中这些企业合同管理的环节应该得到不断的规范,尽量使企业的经济利益实现最大化,同时使一些合同纠纷得到相应地避免,进而保障企业经济效益的最终实现,使合同管理制度的可行性得到加强。
2.强化招标策划,规避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风险。为了更好地完成工程项目建设,对项目采取招标的形式来选择最佳的参建单位。但由于工程每一次招标的业务内容、工作范围、专业性质都各不相同,这就要求进行周密的招标策划。
首先, 要研究本次招标工程的特点,加强自身专业知识的学习,考虑其对整个项目的影响和作用,形成一盘棋的思想。其次,须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实地考察,掌握更详细的资料。对参与投标的企业或单位的业绩、履约能力、企业生产产品的参数和价格进行考察,还可对替代产品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另外,委托专业的机构和监理单位协助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合同条款的制订。由于招标机构有丰富的招标经验和一定的专业知识,对招标程序和步骤比较熟悉,就可以科学合理地规避在招标文件中的许多法律风险,比如工期要求、质量要求和验收要求等,有针对性地将风险转移,定义风险分配,既为合同条款的合理制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又保证了发包方在合同条款制订时科学、公平、合理,有理,有据,所以招标策划的过程实际也是对合同签署前期风险的规避过程。
3.合同及时交底,责任义务明确。工程合同既有明确的总目标,又有分解、分阶段目标要求,因此,工程合同管理必须注重将各相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和风险等分解,并与各级项目管理人员交底,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可操作性的预防措施和解决方法,充分发挥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
4.动态监督管理合同履行,建立工作沟通上报机制。工程项目目标一旦在合同中被分解,对于项目的控制就转化为对合同条款的监督控制,也就与工程项目的合同履行管理相挂钩,包括合同执行情况跟踪、信息采集、资料整理、现场检查、沟通了解和问题解决。合同的动态监督管理除对上交的书面报告和资料进行分析外,更重要的是要到施工现场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联合检查,了解沟通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尤其是进度和质量情况,在施工现场了解真实、可靠的现场资料,对现场的质量安全方面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参照合同规定的条款进行相应的处理和解决。在组织内部,也需要沟通协调,向有关人员及时收集有关投资、进度和质量方面的数据,与合同中相应的规定进行比较,从而及时掌握发包单位自己的义务履行情况, 包括已履行义务、应履行义务而尚未履行的义务、将要履行的义务等,同时定期上报项目负责人。合同的履行中,可以针对工程项目的特殊性, 签署补充合同、来往函件等弥补在签订合同时的不足, 改善不利条件。发包方的付款是重点关注的风险点, 因此除了财务部门的付款程序把关外,由合同管理员, 项目负责人和主管副总指挥共同对每一笔付款申请进行审核, 避免引发合同纠纷和索赔的发生。
5.注重对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工程合同的管理者应该具有比较高的素质,首先要有一定的工程技术素质,其次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熟知,另外还应该可以胜任谈判、拟稿等工作,对工程的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索赔管理等也要非常熟悉。合同管理者应该熟悉业务知识,精通合同管理等等。面对业主的一些不利条款,合同管理者不能盲目接受,善于将合同风险进行限制和转移,进而使风险能够在双方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施工项目具有复杂的技术特征,施工建设合同本身也比较难以控制。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不可能做到用有限的合同条款,来设定施工进程的所有规则。然而,施工合同管理还是有规律可循的,我们要从合同订立的根本宗旨出发,认真调查施工活动的可行性,做好施工准备工作与其他前置性的工作,确立分析风险与防控风险的认识,预防纠纷的产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施工活动顺利进行,为后续施工指明方向,将合同带来的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参考文献:
[1]丘逸匡.浅谈建设工程项目合同风险管理[J].内江科技,2010(3).
工程资料承包合同范文6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法律
中图分类号:E271 文献标识码: A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法律实务在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已普及和运用。建设市场的不断发展创新已成为社会发展的新动力。为人类的生产生活建造了美好舒适的环境和空间。但是,随之而来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也频繁增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法律实务内容繁多,涉及的法律关系极为复杂,发生纠纷较多。国家立法机关、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为了规范市场有序发展,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制定了很多较完善符合市场规律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1、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是工程建设实施的约束和承诺文件,是参与各方主体单位进行工程建设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信息管理等目标控制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到建设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因此,确定对目标控制有利的合同结构,拟订合同条款、参加合同谈判、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争议,是实现目标控制的必要工作。对项目合同的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1、制合同结构图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合同包括施工总承包合同、内部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又分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材料、设备购合同(包括原材料购合同、设备购合同、制造加工合同、大型设备租赁合同)、其它合同。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应依据工程项目的总体规划,编制合同总体结构图,并根据合同总体结构图,对各类合同进行定位和起草。
1.2、施工总承包合同的专用条款、协议书
我国对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尚未强制使用统一文本,而是用推荐范本的做法。现推荐使用的GF-91-0201范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承包人选择使用该范本后,对通用条款无需过多考虑,但必须认真签好专用条款和协议书。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必要应签订补充协议。
1.3、合同谈判 合同谈判的内容因项目情况和合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发包人的要求而异。一般来讲合同谈判都会涉及合同的商务、技术所有条款。主要内容为以下几个方面:①、对工程内容和范围的确认。首先,合同的“标的”是合同最基本的要素,工程承包合同的标的就是工程承包内容和范围。因此,在签订合同前的谈判中,最主要的是确认合同规定的工程内容和范围。承包人应当重新核实投标报价的工程项目内容和范围。当发现投标报价的工程项目内容与合同中内容、合同文字的描述和施工图纸的表述不一致时,承包人应当通过谈判予以澄清和调整,力争合同中不要出现诸如“除另有规定外的一切工程”,“承包人可以合理推知需要提供的为本工程实施所需的一切辅助工程”之类含混不清的词句。②重视技术要求、技术规范和施工技术方案。技术要求是发承包双方均极为关注的焦点。建筑工程技术规范的国家标准是强制性标准,施工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承包人应仔细查看投标施工方案等是否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相符。如有差异,要研究自己是否能做到,以及其经济性如何。如发现问题,争取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取变通措施或采用其他不降低质量标准的技术规范。对于大型项目,当发包人不能够提供足够的水文资料、气象资料、地质资料、地下管线资料和其他环境条件时,除已在投标报价时考虑相应的技术措施外,还应考虑足够的不可预见费用,将该风险转由发包人承担。
③、合同谈判技巧。合同谈判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更是追求企业效益最大化的关键一环。合同谈判技巧很多,操作方法因项目和谈判对象而异。
1.4、签订企业内部施工承包合同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企业内部承包没有系统的规定,但内部承包的经营模式并不为我国法律法规所禁止。内部承包模式也给企业的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也充分体现了经济体制改革下,按劳取酬,适应市场规律的可行的措施。在建筑市场这样粗犷的劳作环境较为适当而有效。施工企业内部施工任务派遣合同是指在施工企业内部与企业内部下属生产作业体之间,以部分团体组成能完成本项生产活动的,选拔具有管理能力的责任人签订协议,允许内部职工完成一定的工程项目施工,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能代表企业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义务和责任。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向企业缴纳管理费等方面进行约定的合同。最高法院与劳动部门都认为内部承包是企业的一种经营模式,签订内部施工任务派遣合同成为很多施工企业效仿的举措。
1.5、专业分包合同与劳务分包合同
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即专业承包工程承包人完成的生产活动;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承包人完成的活动。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包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劳务作业分包人既可以是总承包人,也可以是专业分包的承包人。劳务作业分包无需经发包人或总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直接指定劳务作业承包人,劳动作业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建设部在《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的规定中,对劳务作业分包的种类及各种类企业的资质标准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劳务作业分包共十三种,每种作业的承包人都分别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标准及作业的具体范围。劳务分包合同从性质上说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既不是劳动合同,也不是在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劳务关系的合同,更不是企业或者单位内部的劳务合同。劳务分包合同是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派生出来的合同。专业分包建议使用《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劳务分包合同建议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合同文本。
1.6、施工合同履约与监督管理
承包人应熟悉和掌握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合同效力的影响以及合同无效引起的法律后果,并对业内经常使用的相关示范合同文本条款的内涵予以准确理解和把握,增强防范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便于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占据主动地位,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2、工程质量管理
工程质量贯穿施工项目全过程。为实现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承包方应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必须做到:
2.1、严格履行施工合同,按投标承诺的施工技术人员及时到位,不得擅自调换施工技术人员;
2.2、应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按要求配合相应具有资质证书的试验检测人员和设备,按有关规定做好各类试验,试验资料应真实、完整,统一归档,随时备查;
2.3、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2.4、对建设方按合同规定指定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的进行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拒绝使用;
2.5、对有关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的一切往来函件、报表均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
工程质量管理在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中的地位极为重要,业内多数人认为它仅仅是技术问题,不与法律直接相关。其实,它的每项工作都与合同目的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只有做到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且施工技术资料真实、完整,才能为日后万一出现的索赔与纠纷处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3、工程进度与验收管理
工程进度与工程验收,在施工合同纠纷中地位同样不可低估。工程进度不仅与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直接相关,而且多是纠纷的起因;工程验收特别是分部、分项验收,是衡量工程进度的尺度。工程进度与工程验收因是经过监理单位的派驻工程师现场签证实现的,在司法实践中发现,承包方对工程进度、工程验收资料收集不全的现象较为普遍,往往是纠纷发生后再去向监理单位调取。监理单位因受托于建设方。作为承包方,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收集派驻工程师签证的工程进度周报、月报与季度报告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单。因为这些资料不光是工程质量的依据,同时还量工程量的计算依据,派驻工程师在这些资料上的签证固然至关重要。气象资,开工报告与开工令、停工通知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它是计算工期的基础依据,无论是在今后的工程结算还是纠纷处理中,均是重要的证据。竣工验收后,为了及时进行竣工决算,应主动将竣工资料按规定整理后交建设方验收签字,完成自已应尽的义务,避免让发包方借故拖延工程结算。
4、竣工决算与工程结算管理
工程结算的依据是己完成经验收合格的工程计量凭证和过程中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图纸、规范、标准和其他相关性文件。有的发包人为达到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目的,往往在工程竣工后以种种理由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书迟迟不予审核,致使工程造价长时间得不到确认的现象屡见不鲜。承包人往往只是催促。遇有发包人恶意拖延的,则造价的确认便遥遥无期。对此种风险的防范和应对,一是应在签约阶段预防。在签约时,应同发包人协商明确约定工程造价和计价方式,同时约定在工程竣工后的结算程序中出现争议的解决方式;二是当无约定时,根据通用条款及《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通过有效方式证明发包方已收到工程决算书,待其超过28天后,及时采取诉讼或仲裁的手段解决。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最为关健的是要有效佐证发包方已经收到承包方的工程决算书。发包方只要收到承包方的工程决算书,并在28天未作答复则视为对工程决算书的默认,承包方就可凭此工程决算书要求发包方结算工程尾款。
5、施工索赔管理
施工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承包方的过错,而是应由发包方责任的责任或除承包方责任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工程延期或承包方经济损失的实际额向发包方提出费用补偿和(或)工期补偿的要求。要正确区分“工程延期”和“工期延误”。 “工程延期”前己述了,也就是说非承包方原因导致的费用、工期损失的叫“工程延期”。
而“工期延误”则是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责任产生的费用、工期损失均由承包方自己承担。施工索赔是工程施工承包中常发生的。施工索赔的承包方因未能获得合同约定的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的书面确认,在约定期限内向发包方提出赔偿请求,是单方的权利主张。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遇到索赔事件时,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有详细解读,以合同为依据来处理合同双方的利益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