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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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督察条例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范文1

一、我县巡警工作现状及巡警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从全国来看,由80年代中期至今,各大、中城市都把推行和深化巡警体制作为掌控社会治安局面,打压犯罪空间的一项重要举措。然而,直到1997年我县才通过公开考录的形式,面向社会招录了20名警员,正式组建了 “110”直属大队,主要承担“110”指令出警并兼有城区巡逻任务。20__年5月,在“110”出警队的基础上成立巡特警大队,在编民警19人,协警员20人,首次确定了巡逻主业的地位。至此,我县才建立第一支真正意义上的巡警队伍。从我县社会治安管控实际的结果来看,巡警体制确实给治安管理带来了生机和活力,诸如:发案率低了,破案率高了,特别是抓现行的机会多了,甚至由于巡警的出现改变了人民警察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有困难找巡警”已经成为妇孺皆知的事情。然而,在十年的巡警工作中也遇到了诸多实际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巡警体制的建立并没有实现以巡警为依托,把大部分警力摆放在街面上的最初设想。西方发达国家通常是少则60%的警力参与街面的巡逻,多则90%的警力参与街面巡逻,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警察在街面上相对高的见警率,才能真正形成有效的治安巡防网络,达到降低犯罪概率的目的。我县20__年建立专业巡逻警种以来,在编民警才25人,将其散落到全县大街、小巷,很难保证有较高的见警率,加之我县除交通警察在街头采用守望勤务方式外,其他警种很少从事街头勤务。因此,深化巡警体制改革是一种必然趋势。为达到对社会治安局势有效管控的目的,打压犯罪空间,各地公安机关都积极采取措施强化街面治安防控网络建设,就我县而言,县局每年都要在夏季组织一定规模的城区街面巡防行动,主要是抽调机关各警种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巡逻设卡,由110指挥中心统一调度,以追堵的方式打击现行,防范犯罪,以起到威慑的作用,实际操作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即便是这种集中行动,撒向街面的警力也只是全局警力的10%,且参与巡防的人员大都是从局机关抽调,人员结构复杂,各单位之间缺乏协同作战意识,加之没有可操作性的奖惩机制作保障,消极怠工,甚至不出勤的情况时有发生。很显然,这种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缺乏长效机制的保障,其生命力大大被削弱。

(二)警务运行机制的不合理、警力摆布的不平衡,造成了警力的部分浪费。同样是街头,巡警与交警同时出现,同样是社区,巡警与派出所民警同时出现,在城区一个普通的案件现场,甚至同时有三个不同警种的民警出现。如:发生在县城的一起入室盗窃现场,巡警在第一时间赶到,接着赶到的是辖区派出所民警和刑警。一个简单的现场出现三个警种至少6名警察,动用三台警车,大大增加了出警成本,警力和财力的浪费是不言而喻的。这种不合理的警务运行方式以及警种间的互不干涉“内政”在现有警力紧张的情况下,既造成警力运用上的浪费,客观上也造成了各警种之间“遇利想争,遇责推诿”,这就是各地公安机关纷纷实行“交巡合一”、“巡警驻所”等警力布置模式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巡警定位在“先行处置的角色”,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该警种职能的发挥,影响了巡警执法水平的提升。目前,各警种主要是依据国家和政府制定的法规、条例所规定的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而巡警是根据《城市人民警察巡逻工作规定》履行自己的专门职责,其角色定位是对各类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实行先行处置,维护现场秩序。从巡警的作用上看,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该警种潜能的发挥。此外,我县巡警办理的案件仅仅局限在抓获的现行案件上,在执法执勤环节中,缺乏主动进攻意识,许多案件在处置完现场后就直接移交派出所或刑警队,一“交”了之,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巡警“查案”能力的普遍缺失和懒惰情绪的滋长,不少民警在做了几年巡警后,在办案上仍是一个新手。

(四)对巡逻勤务的安排尚缺乏科学性,监督不到位。各国警界十分重视对警察巡逻勤务进行科学安排,有的甚至把科学的巡逻勤务当成整个警察工作科学化的标志,警学理论界也对警察巡逻勤务进行专门的研究,其核心内容是合理安排警力的问题。我国巡逻警力虽然人数较少,无法进行全时空的科学安排,但合理的分班制度,科学的警区划分也是必要的。我县目前的状况是,大部分的巡逻警力主要被用来应付“110”的出警,而少数巡逻警力走进街道、社区,也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而作用有限,西方国家的督察制度主要是用来监督巡逻勤务的,是巡警体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与此相比较,我国公安机关中的督察部门在这方面监督力度不够。

(五)现行的巡警体制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工作发展的要求。多年来,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严打方针,对各类刑事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和惩处,但是这种做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会治安时好时坏的老大难问题。应该说,公安机关对打防关系早就有了比较清醒的认识,并提出了“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以防为主”的思想,而今天提出建立社会治安防控机制意义则在于如何将思想变为现实,即是要在操作性上下工夫,特别是要建立一种机制,使社会治安问题得到长久性的防控。很显然,这套防控机制就是要建立警察对社会面的防控网络。近两年来,我县围绕“三基”工程建设,大打防控品牌,针对城区和农村的不同特点,密织防控网络,在城区防控上收效良好。然而由于巡警警力有限,无法将巡逻勤务有效延伸到农村,造成农村巡逻力量以社会治安力量为主,巡逻主体不具备专业素养,巡逻防控成效并不明显。总之,我县巡警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大都是新时期巡警体制发展中遇到的普遍问题,也是必须克服和改革的问题。

二、对县级巡警体制建设的几点建议

严格地说,巡警体制的主要作用就是围绕“少发案、控制住已发案件并及时破案”,建立科学的社会治安防控运行机制这个目标而开展工作,而这一运行机制的核心是以公安机关警力为主体,辅之以社会治安力量对社会面及有可能发生治安问题的地方进行全时空控制。要达到这个目的,基本的做法是将社会面划分成若干个小的警区,以责任到人的模式,以巡逻作为最基本的工作方法方能达成。由此就需要将大部分警力放到街面上,真正实现警察的办公室就在街面的警务理念。因此,要想形成真正动态的社会治安防范机制,就必须对我县现行的警察组织结构、业务分工、警种构成以及工作方式等等方面作相应地调整,尤其是对分工过细、职能交叉重叠以及内勤过多,街面警力过少的局面进行调整,国务院出台的《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和公安部出台的《公安部关于规范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性意见》为我

们进行组织机构的调整提供了依据。设置巡警的目的明确了,现行巡警体制的缺陷找到了,如何改革已是不言自明。笔者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认为可以从解决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解决基层警力保障问题

一是要坚持“警力跟着警情走、保障跟着基层走”的原则,充实基层警力,就要精简公安机关内设机构,把警力最大限度地沉到基层一线,确保基层和一线实战单位实有警力达到总警力的85%以上。固始县公安局在推动警力下沉上可以说是不遗余力,现在有占全局89.2%的警力在基层一线。二是要解放警力,就是要通过建立乡镇(街道)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把有限的警力从繁重的纠纷调处和大量非警务活动中解放出来。同时,要借好外力,积极探索建立“文职雇员”制度,对公安机关的后勤、科技等非保密、非执法岗位,可大胆借用社会资源。三是在各警种熟悉巡逻和各自业务的基础上,经过长时间的磨合,逐步走向警种大一统的道路。笔者认为,县级公安机关最终的格局应该是除必要的便衣警察(刑事警察)和少量的技术等专业警察外,大部分警力都是从事巡逻的制服警察,巡警部门应该是警察部门中最大且最重要的部门。在我国警学届有的学者甚至提出:只有巡警部门不能解决问题时才有建立其它部门的必要。

(二)解决警力优化配置问题

将县级公安机关大部分着制服的警察(不分警种)推向街面,使他们把巡逻作为最基本的工作方法,在巡逻中完成防范和打击犯罪以及服务群众的工作,以保持街面警力较高的能见度。积极整合警力,就是要根据当地的治安、人口、地理、环境等综合因素,将交警、巡警、派出所民警有效整合起来,合理划分巡区,科学配置警力,以避免警力的交叉重叠。比如在一个街区配置6名警察,以2警3班交替巡逻的方式就可以实现对该街区社会治安全方位、全天侯的动态管理和控制。确保处置好或先期处置好该街区所有能通过巡逻勤务完成的案件现场和事故现场。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范文2

尊敬的局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

2018年市森林公安局在市林业局党组、市公安局和省森林公安局的领导和指导下,对照 “××杯”考核指标和市林业局下达的2018年33项工作要点,认真履行职责,辖区内全年没有发生重特大涉林刑事和治安案件、没有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和因森林火灾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没有发生重大涉森林民警的负面舆情,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现汇报如下:

一、森林公安工作

今年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接处警××起,立各类涉林案件××起,其中刑事案件××起,刑事拘留××人,移送起诉××起××人;查处治安案件××起,查处林业行政案件××起,林业行政罚款××万元。市本级受理接处警××起,立案××起,其中刑事案件××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人;查处治安案件××起、林业行政案件××起,治安处罚××人、林业行政处罚××人。比去年同期除治安案件外均有较大幅度的提升,特别是刑事案件是去年的两倍多(去年××起)。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林区防控。做到有警必接,接警必查,同时不定期对重点部位、场所,野生动植物集散地、候鸟迁徙地、特色餐馆等进行巡查,对城区周边的“××”区域坚持每月组织巡查2次,基本遏制了乱取土乱用火乱捕猎的现象,把涉林违法犯罪控制在萌芽状态。二是开展专项行动。今年以我局为主开展了“春雷2018”、 “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和“天剑行动”,配合林业局有关单位开展了绿盾2018保护地检查、秋季候鸟保护、森林督查卫片清理、涉林采砂取土清理、打击犀牛和虎制品非法贸易等行动,参与了地亏公安机关开展的缉枪治爆、禁毒铲毒、易制毒原料摸排、扫黑除恶、“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共办理刑事案件××86起、林业行政案件××39起,在省里专项筒报中报导8次,在央视、央视网等国家媒体报导12篇次,受到了省林业厅、省森林公安局的表彰,市森林公安局被省森林公安局集体嘉奖一次。三是参与指导专案侦办,去年底省森林公安局将“12.29”专案侦查任务交给我市石门县森林公安局承办,明确要求我局参与指导侦办,我局选派了5名骨干民警参加专案组。专案组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连续奋战10个多月,先后12次到××、19次下××、10次奔××,查清了一个由境外走私到××,由××偷运至××,再向各地分销的穿山甲非法交易犯罪团伙的犯罪事实,成功摧毁交易网络。目前该专案已立刑事案件××件××人,抓获涉案人员××人,网上追逃××人。查获涉案穿山甲活体××只,冻体××件(只),穿山甲鳞片××公斤。是目前为止全国森林公安机关抓获人员最多、查证非法交易穿山甲数量最大的案件,受到了公安部、国家森林公安局的充分肯定。四是加强执法监督。所有案件实行执法办案系统网上流转,证据材料全部上传网上,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案件终身负责制,全年进行了四次执法评查,执法质量有所提高。

二、森林防火工作

今年以来,我市共发生森林火灾××起,过火面积约××公顷,受害森林面积××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为×׉,比2017年分别下降了57%、330%、169%、300%,未发生××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无较大以上迟报、漏报、瞒报等情况,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杯”、省政府绩效考核中没有扣分点,是近20年来森林防火取得的最好成绩。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抓责任落实。年初我们制定下发了《常德市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平时就按细则要求不定期的对区县进行考评,各区县市对重点林区乡镇村组也制定了相应的考核办法,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把“五包”责任制落到了实处,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具体抓”的领导和工作机制。二是抓督导检查。今年市县两级共组织开展了50余次隐患排查和督导检查活动,仅2月15日(除夕)上午市里和各区县就派出了27个督导组到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进行检查督导。在重点时期,××市长、××局长及区县市领导亲自带队进行督导,把林区乡镇村组的“五包”责任人压实到森林防火的第一线,确保了2018年春节、清明节我市森林防火工作的安宁。三是抓宣传防范。除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和农村“村村响”等进行传统的宣传外,我们还组织开展了“森林防火进校园”“小手拉大手”宣传活动,采取上森林防火知识课,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竞赛,发放了印有森林防火宣传标语的书包等方式培养林区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我们还组织志愿者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利用农村赶集开展宣传,极大地提高了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有效预防了森林火灾的发生。四是抓火源管控。严格落实用火审批和分级包保制度,及时清除火灾易发、多发区域可燃物,紧要时期在林区要道、入山路口设立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做到“进山有登记,下山有询查”;对重点部位加强巡护,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工作人员、护林员全部进入林区山头、路口、坟头值守。鼎城区、临澧县、津市市等对防火隔离带、墓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消除火灾隐患。五是抓应急准备。在森林防火期坚持24小时值班制,紧要时期实行双人双岗坐班值守。全市130支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近5000人在春节、清明节等紧要时期全部相对集中备勤,随时可调度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同时,还加大培训演练力度,做好“防大火、扑大火”的准备,市本级举办了一期140人参加的市直森林消防队员和“××”区域护林员培训班,区县市共进行了20批次培训、演练活动,培训人数达1240人次,提高了应急扑救能力。

此外今年还基本完成了森林防火二期项目建设任务,只等项目财务决算和审计完成就可申请竣工验收。

三、森林公安队伍建设

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思想教育,狠抓作风纪律建设。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为重点,加强党的建设向纵深发展,认真开展支部“”制度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不断加强对支部党员的教育管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警,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检查,狠抓全市森林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继续开展“纠、治陋习”专项整治活动。不断提高全体党员民警的政治素养,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年初就制定并下发了《队伍建设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等七个考核办法和制度并进行严格考评,通过制度进行规范化管理。三是加强警务督察。按照《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进行警务督察,今年开展了督查活动3次,查纠了澧县、津市、汉寿、××森林公安局民警值班脱岗、接处警不规范、办案程序不合规等问题,均给予了纠正和限期整改处理。

四、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积极参加局的创“国际湿地城市”、“创文”和中央环保督查问题的整改工作,积报参与志愿者活动和局里组织的各项中心工作,完成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没有出现差错。

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领导和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在明年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为维护林区稳定,保护我市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安全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范文3

关键词:公安队伍;正规化;正规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22-0146-02

近年来,我国各级公安机关加大了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力度,在国家法律制度的严格要求和政策合理引导下已取得初步成效,但从当前现实情况来看,仍存在不少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降低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因此,需要正确认识当前公安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民警素质低下,影响执法规范化建设

当前,在我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过程中,涌现出了一大批文明执法、爱岗敬业的好警察,体现出了公安机关的优良作风和良好形象,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也处于不断上升的状态。但受价值观念和文化水平的影响,在当前的公安队伍中也存在少数民警法治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强、职业道德观念差和业务素质低下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前我国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比如,个别民警对法律的认识程度不够,在执法过程中不能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和内容办案,导致执法不规范和不公正的现象时有发生,出现办人情案、关系案或不作为等问题;个别民警因为宗旨意识不强或职业道德观念较差,在日常的工作过程中不能很好地处理与群众之间的关系,时常会出现“冷、硬、横”等问题。

(二)管理工作缺乏力度,正规化建设水平低

我国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正规化建设以来,虽然在各个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但从正规化建设的过程和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的实践来看,地方各级公安机关的正规化建设缺乏主动性,部分民警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不高,有些地区公安机关的正规化建设流于形式,未能建立长效机制。此外,由于工作考核职责以及外在监督的缺失,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没有科学的衡量标准,部分公安机关的正规化建设仅是处于低水平的重复性建设,远未达到正规化建设的实质要求。这些现象的出现都是当前我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管理工作缺乏力度和缺乏执行力的具体体现。

(三)执法保障不力,影响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进程

首先,在办案经费和工资福利方面,我国地方公安机关的费用开支一般是地方财政来拨付,基层公安机关一般由所属市(县)级财政机关拨付,这就会造成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先进的地方公安机关办案经费相对富足,而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的地区公安机关办案经费相对少的现象。其次,在装备保障方面,虽然近几年中央财政增加了对落后地区公安机关装备更新的财政投入力度,但在武器、器械、交通工具和专业技术设备等方面仍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第三,在权益保障方面,存在民警权益保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网络舆论自身难以监督和规制的特性时常会侵犯到规范执法过程中的民警的合法权益,而现实中由于缺少救济渠道和保障机制往往会使民警受到伤害,进而降低民警规范执法的积极性,影响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

二、我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正规化建设意识薄弱,认识不到位

在当前我国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三个认识层面上的问题:第一,没有清醒地认识到正规化建设的实质内涵,将“正规化”简单等同于“民警执法执勤和内务管理规范化”。正规化建设的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内务管理、教育训练、执法执勤、警务保障和监督制约六方面,执法执勤和内务管理的规范统一只是正规化建设的部分内容,而有些单位却错误地认为正规化建设就是搞内务管理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第二,没有真正认识到正规化建设的意义和重要性。正规化建设是树立和塑造警察良好形象的重要路径,但这不是公安机关开展正规化建设的最终目标。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目标取决于公安工作的本质属性,服务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第三,没有清晰地认识到正规化建设的政策可行性。主要体现在当前地方公安机关在正规化建设过程中重视宏观层面的政策制定而缺乏微观层面的政策执行,在具体操作时却往往忽视自身的实际情况,导致许多政策在表面上看是好的,而在执行过程中却收效甚微。

(二)教育训练制度落实不到位,培训机制不完善

教育培训机制不完善是导致当前公安民警素质低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要通过多种方式对民警进行严格的业务知识培训和实战技能训练是提高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的重要途径。目前,对公安民警的教育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教育训练制度落实不到位和教育培训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为警校学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不够和对在职民警的教育培训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教育训练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方面是由于在公安高等教育过程中缺乏统一和规范的正规化建设教材,造成正规化建设难以形成统一规范的标准。另一方面是由于正规化教育在公安高等教育的过程中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对在职民警的教育培训机制方面,我国并没有形成长效的机制,往往是上级机关组织或要求时,地方公安民警才参与到教育和培训的过程中,这样就形成不了长效的机制,达不到通过科学的教育培训途径来培养民警具备正规化建设的意识和素质的目标,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就难以取得理想成效。

(三)法规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力

依法治警是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本质体现,而当前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是影响我国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原因。从提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至今,我国相关部门曾多次从法律意义上做出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措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如《人民警察法》、《训练条令》、《内务条令》、《奖励条令》、《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和《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等。各地方公安机关也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了规章和制度。但从现实执法需求来看,这些法规体现出严重的滞后性和不完善性,在许多基本方面仍缺少明确的法律规范,没有真正体现出公安队伍和人民警察的特点和适用的法律制度。同时规范公安系统的机构设置、编制经费、职务序列、教育管理、监督制约和工资抚恤等方面的法律制度体系仍未能完全建立起来。

三、加强我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意识

强化公安队伍教育培训包括两点内容: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是确保公安队伍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的保障,只有加强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才能确保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得到落实。建立长效机制需要做到以下两方面:一方面,要加强公安高等教育对预备警员的正规化知识教育,从公安实际工作需要的角度出发来培养预备警员的素质,这就需要公安院校进一步完善教育训练的内容、程序等制度建设;另一方面,围绕“三个必训”打造学习型公安队伍,建立起能够长期发挥效用的教育培训机制。对公安民警的教育和培训,要坚持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岗位练兵相结合,坚持教育训练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坚持战训相结合,确保民警在整个职业生涯中都处在不断学习的状态,进而培养出能适应时代需求的高素质民警。

(二)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制度保障

第一,严格落实民警招录制度,从源头保证公安队伍的素质。“二十公”会议已经将民警统一招录体制改革放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位置,但在具体的招录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影响了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究其原因就在于民警招录制度的落实不力。第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从基础上夯实正规化建设的根基。一方面,要加强内部日常管理,从考勤执行、请假制度落实、环境卫生清理到警容风纪管理等要进行规范,并考虑进一步完善内部日常管理的内容和程序,从民警的日常行为规范来促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另一方面,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明确民警的岗位职责和责任后果,健全对民警从决策到执行环节的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通过对民警岗位责任的明确和落实来规范和约束民警的行为。第三,建立绩效考评和奖励制度,认同民警的工作价值。建立科学的考评制度,将民警正规化建设的具体工作进行细化和量化,通过定期考评,评价单位和民警的工作价值,激发他们继续工作的热情。

(三)加强执法监督,增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约束力

在内部监督方面,要围绕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建立对公安民警作风和执法行为的监督机制,重点发挥各级政工、纪检、督察、法治、考核与控申部门的监督职责,建立起部门间的联动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要想使外部监督发挥效用,必须做到三个方面:首先,警务信息公开。外部监督的前提是信息公开,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户口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交通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公安机关应做到让群众了解政策,会用政策,让群众尽可能多地了解公安民警的工作程序和行为规范标准,以便进行监督。其次,畅通和完善监督渠道。畅通监督渠道主要反映监督信息向上传达并发挥作用的过程,目前公安机关应重点完善制度、警务评议制度、特邀监督员制度,让外部监督主体能够发挥监督实效。第三,公众参与。强化外部监督必须加强社会公众对监督过程的参与,公安机关要做到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四)全警务保障体系,强化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基础

一是加强基础资源保障,合理调配资源。要加强基层机关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解决基层所对技术装备方面存在的问题,整合和提升科技装备的功能,通过科技强警来促进队伍的正规化建设。二是提高民警待遇,建立职务级别工资制。鉴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和当前公安民警待遇低的问题,应尽快建立起有别于公务员职级工资制的公安民警职务级别工资制度,从薪酬上提高对公安民警的待遇,减轻公安民警的生活压力,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加强经费保障。在研究制定公安机关经费开支定额标准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加强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公安机关的支持力度,对于中西部地区县级公安机关,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予以适当补助,并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地方财政的配套支持力度。

参考文献:

[1].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J].求是,2005(5).

[2]许新源.我国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组织结构发展50年回顾[J].公安大学学报,1994(4).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范文4

关键词 石油企业;治保会;改进加强

中图分类号:F407.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316-(2014)01-

石油企业基层治保会作为油田综治保卫工作的先锋,它是由公安机关及油田保卫部门共同发展建设,是落实治安综合治理群防群治措施的重要实施基地。如何加强对石油企业基层治保会工作的顺利进行,并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保卫部门对基层治保会的有效管理和建设。

目前,许多石油企业基层治保会工作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相当多的治保人员缺乏法律和治保业务的基础知识,工作方法简单,工作效果不佳,往往一遇到纠纷,不认真履行调解职责,而是急于找派出所处理;治保工作制度还不完善。当前治保会的工作职责和制度还停留在“挂在墙上,说在嘴上”。治保会工作运行机制缺乏创新,奖惩激励机制落不到实处,工作难以规范等问题。本文就目前石油企业基层治保会工作的现状提出相关的加强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治保会组织机构,加强现场管理

进一步重组完善治保会的组织结构、领导关系以及性质、任务和职权,保障治保组织的法律地位和治保工作的合法性,使治保会由“虚”变“实”,真正成为维护治安的有效载体,重组治保会的内部结构,就是对治保会实行治保委员和治保员双层结构制。

保卫处(科)要主动帮助治保会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落实治保责任制,建立治保人员功绩档案,对成绩显著的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负责任、违犯纪律的,要严肃批评,施以经济处罚,甚至调整;要定期召开治保主任联席会,分析治安形势,提出安保工作要求,发挥好治保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夯实群众基础;要规范治保会的工作业务,治保会不得涉及治安执法事务,保卫处(科)也不得变相指派治保会从事超越治保权限的工作;对不起作用的治保会,保卫部门要切实配合单位党政组织进行教育、管理和整顿。对不称职的治保人员,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的调整。改善治保人员结构,对年龄偏大、身体偏弱、难以担负治保重任的要及时给予调整,要扶持治保会大胆开展工作,履行治保之责。

保证生产安全,现场管理是关键。再完善的安全条例,只有落实到生产现场才有效,否则就只能是纸上谈兵。所以所有在石油工作基地的人员在生产中要听从指挥,加大现场督察力度,随时关注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纠正生产现场中的不安全行为,制定相关的工作规范章程,让职工时时刻刻操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杜绝了违章操作。

对于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采取严防死守的措施。对于车队的重点岗位―油库,二十四小时有人看护。车队的所有职工在任何时间见到油库周围有闲杂人员逗留、接听电话以及抽烟行为,都要上前及时制止。特别是在今年党的十期间这一特殊时期,为了确保“十”期间的安全生产,更是加强油库管理,实行职工“巡视签到”制度,确保重点岗位油库的安全。

二、抓好对治保会工作的指导,定期对治保会人员培训

石油企业应该严格按照国务院第421号令《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要求,发动组织群众搞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使治保会真正成为单位内部一支重要的群众治保力量。抓好治保主任的选任,配齐配强治保会班子。治保会能不能发挥作用关键是要有一个好的治保带头人。治保会不起作用与治保主任不称职有关。治保主任必须具备四个条件,一是有职有权的主要领导,说了不算等于虚设,是起不到真正作用的。二是必须热心治保事业,有正义感、责任感的领导。三是必须知法守法,会做群众工作,与群众打成一片。四是必须在年龄和身体上适应治保工作的要求,并提倡知识化、专职化。五是必须报经保卫处(科)审核批准。除了选好治保主任外,还必须配齐配强治保会委员班子。班子成员在班长的带领下能拧成一股绳,齐心协力做好治保工作。治保委员可比照治保主任的条件进行选配。

除此之外,石油企业的保卫处要定期举办治保会人员的培训,实行治保会人员培训上岗制度。通过培训逐步使每个治保人员都具有一定的治保业务和法律常识,懂得识别和监控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懂得基本的报警和临场处置等,增强治保工作的业务能力。培训治保人员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对治保主任的培训应与治保人员区别对待,培训要求也应更严一些。培训要与考核相结合,注重考察治保人员的实际防范应用能力,检验培训效果,改进培训方法,大幅度提高治保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进一步完善基层治保会的群防群治网络,发挥其主导作用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范文5

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方案

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方案各村(社区)委会、镇属各单位:为全面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实施,建立“社区戒毒”的模式和工作机制,根据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沙禁毒办200*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结合实际,制定**镇社区戒毒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成立**镇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主任:。。(镇长、镇禁毒委主任)副主任:。。(综治副书记、镇禁毒委副主任)。。(副镇长)成员:。。(派出所所长)。。(综治办主任)。。(司法所所长)。。(卫生院院长)。。(社会事务办主任)。。(财政所所长)。。(团委书记)。。(沙县二中校长)。。(妇联负责人)。。(派出所禁毒民警)28个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镇禁毒办,由洪华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肖贤武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指导,建立和发展社区戒毒(康复)专业队伍,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规范,组织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进行培训。二、时间及范围(一)时间:200*年6月1日开始,对具备条件的初次吸毒成瘾人员实行社区戒毒(康复)措施。(二)范围:从6月中旬开始,全镇28个村(社区)全面铺开。三、目标任务(一)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二)组织协调辖区派出所、卫生、教育、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在就医、就业、就学、入组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生活保障等方面予以帮助和支持。(三)在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村组织实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以村为基础、以村戒毒专职人员为主干、以吸毒成瘾人员个人及家庭为主要工作对象,帮助和监督吸毒成瘾人员戒除毒瘾。四、工作措施1、健全网络。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各村(居)必须建立社区戒毒(康复)领导小组,按照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沙禁毒办200*1号)文件要求,,我镇需招录社区戒毒专职人员,按适合社区戒毒(康复)吸毒人员每20名配置1名社区专职人员的比例配置,社区戒毒监护小组由社区戒毒专职人员、治保主任、社区医生、社会工作者、禁毒志愿者和戒毒人员的监护人和家庭成员及其所在单位的代表共同组成,招录社区戒毒专职人员工作完成后,由镇党委、政府同意分配到各村(社区)与监护小组一道开展戒毒(康复)工作,并承担社区主要负责人职责,与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结合实际,制定社区戒毒工作计划,成立社区戒毒监护小组。2、明确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如下:派出所职责:一是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吸毒人员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并及时与戒毒场所联系,掌握即将出场出所吸毒人员,并及时下达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并将辖区内适用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底数情况,及时向社区进行转介,防止符合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吸毒人员漏管失控。二是对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的身份情况、健康状况、固定住所、家庭情况、技能情况、经济状况和现实表现等进行严格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下达《责令社区戒毒通知书》,配合社区制定并落实戒毒(康复)措施,对不符合条件的吸毒人员,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三是加大对社区群众《禁毒法》、《戒毒条例》等禁毒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组织动员群众参加社区戒毒工作。四是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实行严密管控、动态管控,随时随地掌握行踪,防止漏管失控。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全力查找下落不明吸毒人员。五是按规定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严格实行“6、4、2”尿检,即第一年至少每两月一次,第二年至少每季度一次,第三年至少每半年一次,对重点人员经常尿检,对可疑人员进行尿检,及时发现戒毒(康复)人员偷(复)吸,及时发现和控制新增吸毒人员、流窜吸毒人员。六是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落实帮扶措施,实行真情关爱,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七是对及时发现拒绝接受、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等符合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人员,收集证据,依法将其送强制隔离戒毒。八是及时对本辖区的毒情进行分析,发动群众对吸贩毒犯罪进行举报,及时发现掌握涉毒违法犯罪线

 

索。九是依法严厉打击辖区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社区戒毒(康复)环境。镇卫生院职责:一是组织社区医生按照《禁毒法》、《戒毒条例》和《**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具体事项》的规定,参加社区戒毒(康复)监护小组。二是安排社区医生及时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掌握健康状况、患病情况。三是对患病的社区戒毒人员进行力所能及的治疗,患病严重或传染性疾病的吸毒人员,及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机构,采取应对措施。四是大力宣传、动员,组织社区戒毒人员进行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和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戒毒治疗,并将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等部门通报。五是对社区戒毒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六是配合公安民警对社区戒毒人员进行尿检,鉴定其毒瘾脱瘾程度。镇社会保障所职责:一是将全镇社区戒毒专职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提供就业保障金。二是组织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劳动技能培训,使之具有一定的劳动技能。三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或安排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四是将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畴。镇教育系统职责:一是做好禁毒预防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识毒、拒毒、防毒,教育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在校入学子女积极配合社区戒毒监护小组的工作,帮助其父母完成社区戒毒(康复)。二是不歧视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上学子女,对其入学接受教育提供便利。三是对社区戒毒人员家庭困难,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按规定给予其减免相关费用。四是出现在校生染毒的情况,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其的社区戒毒工作,及时将其挽救回来。镇团委职责:一是组织开展“社区青少年远离”等活动,加大教育宣传力度。二是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青少年中普及禁毒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拒毒防毒意识。三是组织镇、村二级志愿者队伍,积极参加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镇妇联职责: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积极参加镇禁毒委员会组织的宣传活动。二是组建镇、村二级巾帼禁毒志愿者队伍,开展“不让进我家”、创建“无毒家庭”等活动,让远离家庭、远离子女,积极参加社区戒毒组织,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镇社会事务办职责:一是加大教育宣传力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积极参加镇禁毒委员会组织的宣传活动。二是救济符合社会救济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社区戒毒人员及其家属。三是为参与社区戒毒(康复)的人员按照规定提供生活救助。镇司法所职责:一是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将禁毒工作纳入普法教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积极参加镇禁毒委员会组织的宣传活动,将禁毒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普法教育规划。二是做好刑释和解教吸毒人员的接茬和转介工作,确保符合社区康复条件的人员及时纳入社区戒毒(康复),防止漏管失控。三是组织司法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社区戒毒组织,参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3、搞好保障。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各村(社区)要保障经费的投入,提供基本工作条件,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该项工作,按照农村适合社区戒毒(康复)每10名吸毒人员配备1名社区戒毒专职人员的比例,配齐社区戒毒专职人员,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取得实效。4、建章立制。一是建立派出所、村居戒毒(康复)协作机制。派出所查获吸毒成瘾人员、吸毒成瘾人员从拘留所刑释戒毒或吸毒成瘾人眼自动申请以后,责任民警与社区戒毒(康复)专干一道对吸毒人员的家庭情况、身体情况、生活状况、心里状况进行调查,对具备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与相关部门联系,及时下达《责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以便村(社区)能及时成立相应组织,制定相关措施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对不具备社区戒毒(康复)条件的,要及时送戒毒(康复)场所。社区戒毒(康复)过程中,不履行戒毒(康复)协议,经镇、村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小组告诫后,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依法要进行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康复)结束后,村(社区)、镇要依法在村(社区)接受戒毒(康复)的人员作出综合评定,符合条件的,要呈报公安机关作出《解除社区戒毒(康复)决定书》,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撤管。二是建立社区戒毒(康复)动态管控机制。由镇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每月组织各村、派出所、司法、卫生、民政、人事劳动、教育等部门,分析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健康状况、生活状况、培训就业、戒毒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三是建立社区戒毒(康复)督察机制,镇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加大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督察力度,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成员单位、村居戒毒(康复)开展情况,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取得实质性进展;四是建立社区戒毒(康复)责任追究制,对不履行或履行不好社区戒毒(康复)职责的部门、村居,由镇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督促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的,报镇党委、镇政府按禁毒工作责任追究制进行责任追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5、搞好宣传。镇辖派出所、司法所、镇卫生院、社会事务办、妇联、团委等,结合自身职责,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禁毒法》的宣传教育力度,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就学、就业、法律咨询援助、就医、低保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服务。五、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是戒毒方式的重大改革,是我国禁毒工作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帮助吸毒成瘾人员阶段性戒除毒瘾的一项重要措施,社区戒毒(康复)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各村一定要深刻认识到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由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实责,切实承担起组织、领导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重任。2、规范程序、严格执法。各级组织及个人必须按照社区戒毒(康复)法律法规的规定,按镇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工作流程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对参与社区戒毒(康复)的吸毒人员进行监护,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违反规定的,对相关责任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范文6

关键词:部队管理 精细化 消防

精细化管理是现代管理理论中最具代表性的一种管理思想,不仅广泛运用于现代企业管理、公共管理,而且对军事管理活动也产生了深远影响。公安部消防局把精细化管理试点作为2011年的工作要点之一。部队精细化管理模式的“精”,即高质量、高标准,精益求精;“细”,即细致入微,一丝不苟。通过精细化管理使人人都在纪律约束中,时时有人管,事事有人控,处处有人抓,以“精”求深入,以“细”求深化,以精细化管理模式展现消防部队官兵新精神、新形象。

1 消防部队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意义

所谓精细化,就是在标准上体现为“精”,在方法上体现“细”,以实现管理效益最佳为基本目标,在公安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中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1 精细化管理是实现公安消防部队稳步发展的现实要求

部队要发展,离不开和谐稳定的内外环境。多年来,重大事故、案件、严重违纪在消防部队居高不下,严重干扰和影响了部队正常工作开展,损害了公安消防部队形象。随着社会环境的复杂化、职能任务的多样化和官兵成份的多元化,部队安全管理面临许多新的冲击和挑战,管理能力和方法不适应、管理标准不高、管不过来、管不到位的问题日益突出。必须将精细化管理贯穿到部队正规化管理的全过程,培育各级部队养成“精、准、细、实”的作风,在高标准、严要求中狠抓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坚决扭转部队安全管理问题多发的被动局面。

1.2 精细化管理是完成日益艰巨繁重的任务的目标所系

消防部队正规化管理是为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中心工作服务的,也是贯穿在各项中心工作中的。在日常训练中,要更加注重人和装备的最佳结合,实行科学训练,提升实战水平;在灭火行动中,要抓住火场的主要方面,对灭火救援的目标、程序、方法实行精确管理,实现灭火救援效能最大化;在消防监督执法中,要对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等进行严密掌控,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公安消防部队担负的职能任务在整个社会分工中,日益呈现精细化的特点,决定了部队管理教育的精细化要求。

1.3 精细化管理是转变领导作风和提高工作效能的关键途径

客观地说,公安消防部队或多或少地存在作风不实、基础不牢、效能不高的问题。特别是在各级机关,对基层情况若明若暗,决策部署简单随意,决策力不高导致执行力不足,削弱了部队正规化管理的条件和基础。这既是公安消防部队在固有体制下的多重领导和大机关、小基层特点所决定的,也是长期以来实行粗放式管理,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结果、重机关轻基层的结果。实施精细化管理,就是要用具体、一流的工作绩效来检验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成效,就要求各级领导思想要特别敏锐,作风要特别务实,落实要特别到位,真正做到情况到一线发现,问题到一线解决,政绩到一线体现,形象到一线树立。

2 消防部队精细化管理的基本内涵

推进部队精细化管理,要从建章立制入手,从管理目标、管理标准和管理过程三个环节入手,用规范化促进精细化。

2.1 正确理解管理本质

部队正规化管理是为了人、依靠人的工作,实施精细化管理,必须体现和落实“以人为本”这个核心。要把官兵的成长进步作为正规化管理的根本,克服消极的管控思想。要掌握和尊重官兵的基本权益需求,不仅从物质层面,更要从精神层面多关爱、多帮扶,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教育工作和心理辅导工作。要着力培养和提高基层骨干的精细化管理能力,强化责任心,增强能力素质,传授方式方法。针对当前地方院校毕业生在基层部队比例大、管理教育能力相对不适应的问题,要加大岗前培训力度,注重培训效果,着力提升一线带兵人的精细化管理能力。

2.2 科学定位管理目标

消防部队精细化管理工作首先要明确定位,找准目标。要始终围绕“两个稳定”的要求,把各项管理工作置于火灾形势和队伍管理“两个稳定”的要求下去谋划、安排和落实。在监督日益透明、任务日益繁重的情况下,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防止工作标准一般化,把战斗力作为管理目标的核心,只要有利于战斗力提升的事,都要大胆尝试、敢于坚持、严格落实。要着力实行量化管理,对个人、专项任务等,根据管理目标的基本要素,实施量化考评实现管理目标模块化、管理内容系统化、管理标准数量化、管理程序具体化、管理评估规范化,把无形的管理变成“看得见、摸得着”的有形管理。

2.3 规范统一管理标准

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是实现精细化管理的基础。要处理好部队条令条例、地方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管理规定的关系,对管理规定有冲突的,要根据管理对象、管理行为的基本情况,科学界定,合理取舍。在部队安全稳定方面,要根据消防部队管理和执勤训练任务的特点,针对执勤、训练、行车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清理、规范各项管理职责、制度、秩序,完善配套的管理标准体系和严格规范的管理监督体系,着力解决职责不清、标准不明、监督不力的问题;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要以“警民亲”活动为契机,深化执法、执勤两个规范化建设,完善制度设计,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4 精确控制管理过程

结果需要过程作保证,完美的过程要靠科学的制度和程序来规范。必须把改进机制流程作为精细化的重要一环,防止官兵做错误的事,指导官兵做正确的事和正确地做事。要从日常业务工作入手,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教育、监督检查、教育培训等内控机制,改进工作流程,促进规范合理,实现复杂工作简单化、简单工作流程化、工作效果最优化的目标。要贯彻注重实效、持续改进的原则,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变化,不断总结评估管理程序标准、制度机制的有效性,及时修正完善程序、标准和规则,逐步建立起目标具体化、行为规范化、工程程序化、责任明晰化的管理模式。当前,全省公安消防部队正在开展“五型机关”创建活动,一个重要的着力点就是完善内控机制,促进机关的规范化运行。

3 用好精细化管理的方法推进消防部队的建设

公安消防部队推进精细化管理将是一个逐步探索完善的过程。要实现管理的精细、精准化,必须遵循管理工作的客观规律,科学推进。

3.1 严格层级管理

工作秩序规范化才能保证部队建设正规化。近年来,随着信息化建设的推进,信息高度发达,信息传递快捷高效,部队决策机制、贯彻机制和执行机制都较以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个显著的表现就是层级管理被打乱。最高的决策部署,可以直接通过现代信息手段直接传达到基层一线中队,造成很多复杂部署、多头部署和政出多门或朝令夕改。如果基层长期“疲于应付”,精细化管理是不可能推动和实现的。公安消防部队要实现精细化管理的目标,必须坚决克服和纠正这类问题,严格按职责、层级、程序开展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有序局面。

3.2 激发基层官兵的积极性

精细化管理,不是把人管死,而是要把人管活。基层是公安消防部队的基础细胞,是维护“两个稳定”的关键元素,能不能实现和保证精细化,最终要落实到基层消防部队的生机、活力上。要通过明确、细化的奖惩机制,明确相应的奖惩措施,形成精细、鲜明的工作导向,使广大官兵自觉按相关标准和要求养成精细化工作、学习、生活的良好习惯。在涉及官兵成长进步的重大事项上,要公道正派、取信于基层官兵,要注重民主管理的作用,强化官兵参与管理的意识,让广大官兵参与管理决策、参与管理监督,做到问题及时发现,矛盾及时化解、隐患及时整改的良好局面。

3.3 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

精细化管理是信息化的产物,信息化的最大好处就是缩小时空距离,节省人力物力。以公安消防部队“三远”工程建设为例,远程监控系统的建成,总队可以随时对各基层中队实施监控,是上级对下级督察机制的一大革新。近年来,公安消防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将其有效运用在部队管理方面还有很大差距。在管理手段上,我们还习惯于用传统的管理办法,而不习惯于用现代信息通讯手段。为此,要进一步加大应用功能的开发,改善硬软件条件,整合社会资源,加大使用推广,将现代信息科技手段更多更好地应用于部队正规化建设工作。

3.4 完善责任体系

管理不到位、不精细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责任不明确、不到位的问题。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细化每个岗位的职责、清楚自己承担的任务,切实掌握“应该干什么、到底怎么干、谁是负责人、责任如何究”等问题,着力构建上下关联、环环相扣、紧密相连的责任网。要坚持权责一致的原则,科学配置部队正规化管理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完善责任与权利相一致的责任倒查机制。要根据消防部队勤务以营区外为主,部队规模小分布散的特点,从时间、空间上延伸部队管理教育工作的责任链条,既要将责任落实到人头,也要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切实将营区内外、工作生活纳入全域、全程控制。

当前实施精细化管理,要充分认识和理解部队“精细化”管理内涵,努力形成与贯彻落实条令条例相结合、正规化建设相结合、消防部队中心工作相结合、与人性化管理相结合,突出中心工作在精细化管理中的主导地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调动官兵的工作热情与积极性,最终确保部队建设发展不偏离正确的方向和轨道,更好的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部队的职能作用。

参考书目:

[1]孙念怀.精细化管理Ⅲ:操作方法与策略[M].新华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