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工作计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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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工作计划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范文1

【关键词】预防接种示范区 计划免疫 推动

自2008年5月1日起,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在我区不断深入开展,群众对健康需求日益提高,为日益提升我区预防接种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科学评价免疫规划工作质量,有效控制相关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我区根据关于“开展创建南京市预防接种工作示范区”活动的通知(宁卫疾控〔2008〕28号文件)积极开展创建南京市预防接种工作示范区,2008年12月雨花台区首家通过南京市卫生局审核,率先成为南京市预防接种工作示范区。

1 创建预防接种工作示范区的可能性、评价内容及评价标准

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省卫生厅颁发的《江苏省预防接种门诊基本条件》以及南京市预防接种工作的相关要求,区政府、卫生局高度重视我区计划免疫预防接种门诊各项建设,不断加大公共卫生体制改革,完善计划免疫体系建设,塑精创优,将计划免疫工作纳入政府实施全民健康工程指标之一,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街道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划片包干,分工协作,层层落实整体推进我区计划免疫工作发展;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财政支撑,社会支持”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大投入,全面加强我区预防接种门诊硬件设施建设和软件管理,同时按照南京市卫生局《关于加快儿童计划免疫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通知》要求,全区各预防接种单位按时按质完成计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各项要求,全面提升我区计免工作软、硬件服务水平;我区率先在南京市准入计划免疫绩效考核机制,按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分期考评预防接种单位各项计免工作落实完成情况,并将考评标准与经济效益分配相挂钩,规范化、高标准完成计免各项工作,充分提高计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2 创建预防接种工作示范区

2.1雨花台区行政划分

雨花台区位处南京市南,总面积约134.6平方千米(不包含江域面积),户籍总人口约20.83万人。共设有雨花新村、宁南、赛虹桥、西善桥、板桥、铁心桥、梅山、开发区共计7个街道48个社区居委会、15个村委会,全区设立10家一般接种单位,分别为雨花新村街道的市一院南院、区保健所、宁南街道的宁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赛虹桥街道的赛虹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善桥街道的西善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板桥街道的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船绿洲职工医院、铁心桥街道的铁心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梅山街道的梅山医院、梅山医院分院共计10家接种单位,开发区不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接种任务由西善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板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梅山医院和梅山分院实为一家单位的2个接种点,接种数据按1家合计上报。

2.2创建预防接种工作示范区评价内容及标准

预防接种工作示范区评价内容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免疫规划整体工作质量,二是预防接种示范门诊的达标率。预防接种工作示范区必须达到预防接种工作质量综合评价指标考核优秀、预防接种示范门诊的达标率100%。预防接种工作质量综合评价指标采取日常评价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预防接种工作质量综合评价指标总分为100分,其中日常评价占30分,专项检查占70分。日常评价是根据我市的预防接种工作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必须要完成的工作指标,由市疾控中心每月做出评价;专项检查每年组织一次,对全年的预防接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总分在95分以上为优秀。

2.3创建预防接种工作示范区前后计划免疫工作指标比较

创建预防接种工作示范区前后计划免疫工作指标变化情况,如下表:

3 讨论

我区自2008年12月成功创建预防接种工作示范区,对我区计免接种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管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①接种整体环境、接种秩序有较大改观,实现预防接种面积达标、流程合理、公示上墙。②接种工作软、硬件配备齐全,各接种单位均配备电信ADSL上网,针式打印机能在接种证上方便打印接种记录。接种记录上传及时、准确、完整。③接种一类疫苗针次数量逐年提升④接种率质量指标逐年提高,为辖区儿童提供有效的免疫屏障⑤接种服务水平有很大提升,在2008年后我区先后有3家单位安装计免叫号系统,对问询候诊、接种疫苗信息录入、接种留观要求更趋严格规范,杜绝接种工作盲区和漏洞⑥通过创建预防接种工作示范区,并依托省市疾控中心和全区良好的公共卫生网底建设,利用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每月组织召开全区计免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例会,开展 “零距离”的业务指导、督导,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责任心的培养,全区未发生1例接种差错事故。

参 考 文 献

[1]汪金鹏,江启程,当前卫生管理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公共卫生事业管理.2002,18(9):543-544.

[2]许彬,王海梁,冯雁等,嘉定区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探索[J].现代预防医学.2011,38(21):4404-4406.

[3]李春艳,江志荣,彭火胜,叶发忠,付燕青,何莹.社区预防接种门诊合理规划和管理的调查分析[J]. 中国初级卫生保健. 2009(07):21-22.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范文2

[中图分类号] R593[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005-0515(2011)-02-247-01

我县地处两省三市交界处,地理位置特殊,人口流动性大,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日益增加, 这其中也夹杂着不少儿童,成为免疫规划的流动儿童。这些儿童无固定住所、难以管理,由于他们不能及时的接种疫苗而影响免疫规划工作的正常开展,如何做好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 ,已成为当前免疫预防一项重要的、迫在眉睫的工作任务。现就我县流动儿童的免疫规划管理现状与对策探讨如下。

1 流动儿童的定义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中对流动儿童的定义,是指户籍在外县、在暂居地居住满3个月的≤7周岁儿童。迮文远编著的《免疫规划学》对免疫规划流动儿童定义,是指“户口不在居住地,或户口在本地而人在外地居住时间在3个月以上儿童[1]”。

2 我县流动儿童现状

2.1长期以来,流动儿童一直是我县免疫规划的薄弱点我县自1978年开展计划免疫以来,对控制相应传染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白喉、脊髓灰质炎等疫苗相关疾病已先后基本消灭或控制,麻疹、百日咳、流脑等传染病年发病率下降到1/10万以下。但由于受文化水平、生活条件等有关因素的影响,部分家长对此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特别是流动儿童的家长多数忙于打工、经商、挣钱,对于孩子防病意识淡薄,从而导致了部分流动儿童漏建卡、漏接种现象发生。2010年1月份调查我县城区及部分乡镇的2003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的169名流动儿童,建卡108人,建卡率63.9%,建证121人,建证率71.6%,单苗接种率分别为:卡介苗89.4%、脊灰疫苗(第3剂)86.7%、乙肝疫苗94.5%、百白破(第3剂)63.3%、麻疹疫苗77.8%。调查显示我县流动儿童建卡建证率较低,除乙肝疫苗外,其他四苗接种率均未达到90.0%。

2.2儿童家长对疾病预防不够重视 因流动儿童家长的职业比较繁杂,大多无固定住所,或居住条件差,无法看到电视和收听广播的宣传,所以常规的宣传方式存在不到位的现象。

2.3超生儿童家长存在恐惧心理 有些家长在计划外怀孕后离家出走,他们不仅居住分散,且经常更换居住地点,东躲,普遍存在恐惧心理,孩子出生后不愿被外人知道,不敢带孩子到门诊登记办理接种证和注射疫苗,致使流动儿童数难以摸清,服务难到位,宣传工作难以见效。

2.4基层防保人员力量薄弱,一人身兼多项防保工作,对大批涌进的流动儿童,无过多时间调查摸底和宣传工作,影响了流动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的质量 ,由于基层卫生组织经费严重不足,报酬问题得不到落实,很难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有些从事免疫规划工作人员缺乏社会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使一部分流动儿童未能及时建卡和免疫接种。

3 对策

根据上述原因,如何提高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率,消除免疫空白的现象,有效地保护流动儿童的身心健康,控制和消灭相关传染病的发生,笔者建议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3.1强化政府职能意识、加强计划免疫领导 政府在制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专项事业发展计划及制定各项行政管理时要把流动人口的卫生管理作为一个重要因素来考虑。在制定有关流动人口的地方性法规时,不仅要考虑对流动人口的管理问题而且要考虑流动人口计划免疫工作。 要从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入手,强化服务职能,要充分认识预防接种工作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中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把搞好预防接种工作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大事来抓,从政策上、资金上给予更多的重视和支持。同时,要把各部门、街道的相关职责任务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中,加大检查督促的力度,表彰先进,推广经验。 每年应将流动儿童免疫规划管理纳入年初工作计划,年终考核指标。从行政上、业务上狠抓落实,促使各辖区有关部门积极主动,想方设法采取各种措施搜索流动儿童,提高流动儿童疫苗接种率,减少免疫空白点。

3.2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加强管理 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动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凭免疫规划接种证入托、入学制度,依法加强辖区内管理。每年9月派专人到门诊辖区内的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核查7岁以下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无接种证的,须补发接种证,并按免疫程序补种疫苗。

3.3 由专人负责新生儿报告、登记工作每月定期到门诊辖区的各个负责接生单位收集“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表”,到所属计划生育部门、派出所收集新生儿资料。地段主管人员收到卡后,及时巡访,调查新生儿的户籍所在地。发现户籍在其他医院辖区内的,应及时注明户口所在地地址,及时退卡给有辖权的医院。并反馈,做好登记注明,以备核查。属于辖区地段的新生儿,工作人员应及时登记,建卡立册。并按照计划免疫的程序,及时发放有关疫苗接种的通知书给家长,督促家长按时间来辖区接种门诊接种有关疫苗。

3.4 公示免疫接种门诊在外地儿童居住集中的社区公示免疫接种门诊的地点、工作时间和联系方式,使家长们能够方便地寻找到接种单位,增设接种点提供服务和适当的优惠收费等。

3.5 规范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流动儿童享有同等接种权利 按照该管理办法,流动儿童与当地儿童享有同等的常规免疫预防接种权利。对无预防接种禁忌症的流动儿童,任何免疫预防门诊(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其提供纳入国家和省计划免疫范围的免疫预防服务。流动适龄儿童,无论何地地出生和是否计划外生育,应由暂居地辖区的免疫预防接种门诊(点)提供规范化的免疫预防服务。随时进行补卡、补种,在流动人口较多,儿童流动频繁的集镇、城乡结合部开设常年免疫规划接种门诊,对流动儿童做到随到随建卡、及时接种。

3.6 资料保存 新生儿入册后妥善保存报告卡,以备核查。做好迁入迁出登记工作,并每月上报。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儿童均须按《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要求实施预防接种。须对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专册,每月定期收集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非本地儿童资料。门诊须每季度组织专人到流动人口聚集地、出租屋、市场、工地开展流动儿童调查摸底工作和预防接种工作。无接种证的应补发接种证,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相关疫苗补种。

3.7 建立健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各县、各乡镇之间建立免疫规划横向网络,对流动儿童一旦发现,及时建卡和转卡、补种,并统一免疫规划转卡单,互通信息及时联系。

3.8 广泛宣传,普及免疫知识根据流动人口的特点,有针对性进行宣传,把握住医院产科环节,向产妇发放预防接种须知单,使产妇了解孩子应接种哪些疫苗,预防哪些疾病,在何时何地接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单、标语、接种证等多种形式,多方位的反复开展免疫规划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在流动人口聚集地经常性地开展卫生健康的咨询活动不断扩大社会影响通过宣传教育逐步转变流动人口不良的卫生观念和习惯强化其卫生保健意识调动流动儿童家长对儿童卫生保健的积极性,促使其配合管理,让儿童家长主动到卫生部门登记造册、免疫接种,由现在的被动搜索变为主动上门要求免疫服务。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范文3

免疫规划是政府卫生防病工作的重要职能。全区儿童免疫规划已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职能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民、执政为民的高度,切实担负起对贯彻《条例》、实施免疫规划的职责。区财政局要将儿童免疫规划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区卫生局负责全区免疫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对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机构实行审批准入。区教育局要配合区卫生局做好适龄儿童接种的健康教育、卫生宣传、动员、组织和实施工作。切实履行儿童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制度,加强督导检查。公安机关向区卫生局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人口统计数据。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人口出生有关情况,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二、切实履行政府职能,充分发挥保障作用,做好一类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

(一)按市政府决定将卡介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共7种疫苗纳入免疫规划,接种第一类疫苗由政府承担费用,接种单位不得向受种者收取任何费用。

(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订并具体实施全区免疫规划,承担全区预防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疫苗供应和“冷链”管理,负责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和报告工作,负责全区预防接种门诊物资管理。

(三)各预防接种单位要各司其职,认真做好预防接种工作。

1、在区卫生局划定的区域内,按照全国《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组织开展实施预防接种工作,保证预防接种注射安全。

2、提出并制订第一类疫苗使用计划和第二类疫苗购买计划,建立健全疫苗领用登记,做好疫苗管理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3、按照有关规定对指定辖区内的新生儿和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证,按免疫程序实施接种和查漏补种,同时对入托入学儿童按《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的通知》进行补种补证工作。

4、做好接种率常规报告和疫苗针对传染病以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报告工作,并对预防接种的一般反应进行处理。

5、开展健康教育和有关咨询活动,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三、预防接种单位工作要求

(一)预防接种工作按照属地化管理,实行行政许可准入制,各预防接种单位必须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区卫生局批准,方能从事划定区域内的预防接种工作。区卫生局可根据需要,适时调整预防接种单位及划定区域。

(二)各预防接种单位须确定一名负责人专职负责划定区域内的免疫规划工作,并按照全国《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完成区卫生局下达的免疫规划工作任务。

(三)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所有预防接种门诊执业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同时经区卫生局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颁发合格证,方能从事预防接种工作。各预防接种单位不得随意更换预防接种人员,如需更换须报区卫生局批准。

(四)做好疫苗供应和管理工作。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精神,疫苗供应和管理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对疾病控制系统长期持续投入所建成的较为完善的冷链系统的优势,形成规范的疫苗流通体系”。为确保疫苗接种质量,有效保护儿童身体健康,各预防接种单位必须在区卫生局的监管下,对预防接种疫苗实施规范化管理;为确保全区预防接种安全,原则上要求统一第二类疫苗的流通进货渠道,所有疫苗必须按规范纳入单位药品管理范畴,并做好使用记录。

四、目标考核

由区卫生局牵头负责,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预防接种单位下达目标任务并进行考核。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平时考核占60%,年终考核占40%。

(一)考核以年度工作计划为主,其中为充分发挥第二类疫苗的防病作用,第二类疫苗规范管理接种率达到85%以上者加10分。

(二)各预防接种单位要按照以下分类指标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工作,并接受目标考核。

1、各预防接种单位年度考核总分达到95分以上者为优秀;80—95分者为合格;低于80分者为不合格,不给予接种补助。

2、常住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100%;3个月以上寄居儿童达95%以上,每下降1%扣总经费的1%。

3、常住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单苗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接种率达到98%以上(乙肝疫苗首针及时率达到90%以上),每下降1%扣接种补助经费的3%,低于85%的单项接种率不给予接种补助;流动儿童的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率应达到90%以上,低于85%的单项不给予寄居儿童接种补助。

4、预防接种单位对划定区域内学校、托幼机构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覆盖率为100%,补证和补种率达到95%以上。

5、向适龄儿童的家长发放宣传资料并进行宣讲,入户宣传率达到95%以上,使其免疫规划信息和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6、全年无预防接种事故发生。发生一起接种事故,扣发预防接种补助费的10%。

7、加强第二类疫苗的规范管理。接种率应达到80%以上并且管理规范,可获得附加分,同时纳入总分管理,每下降2%扣1分,扣完为止。

五、经费管理

(一)区财政局每年下拨预防接种单位预防接种工作专项经费,保证全区免疫规划的顺利实施。全区免疫规划第一类疫苗接种补助经费由区卫生局统一管理,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标准严格发放使用,专款专用。第一类疫苗接种补助费按照4元/人针次的分配。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针次留取1元冷链运输费用和接种人员培训等费用;二级防疫地段留取0.5元/人针次的管理费,基层接种单位2.5元/人针次。

(二)区财政局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的全区实施免疫规划和第一类疫苗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异常反应处理、冷链运转等工作经费按实际发生数予以保证。

(三)各预防接种单位必须建立免疫规划补助经费的管理专账,实行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

(四)预防接种补助经费原则上用于预防接种工作,即总金额的55%用于预防接种器材、设备更新、维护和管理支出;45%作为管理人员、工作人员以及村(居委会)干部或村医等相关人员的目标任务奖励和劳务补助。

(五)接种补助费用按季度以二级防疫地段医院为单位下拨。各二级防疫地段医院对辖区各接种点接种情况按接种人针次数及疫苗种类分类统计核实后,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5日前将上季度的接种人数统计报表上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15日前将上季度的接种补助费下发到各二级防疫地段医院,各二级防疫地段医院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20日前将上季度的接种补助费下发到各三级接种单位。

(六)经费管理的几点要求:

1、各二级防疫地段医院向三级接种单位发放第一类疫苗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若发现有收取费用者,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停发该地段免疫规划第一类疫苗接种补助费,并予以警告,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再次收费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各接种单位接种第一类疫苗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若发现有收费者,停发该接种单位免疫规划第一类疫苗接种补助费,并予以警告,责令其退还接种费用,再次收费者,取消接种资格。

3、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15个二级防疫地段医院疫苗接种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二级防疫地段医院有违规现象,停发免疫规划第一类疫苗接种补助费,并对免疫规划先进单位及个人进行奖励。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范文4

20__年,全市急性传染病防制、疫情管理以及免疫预防工作以“非典”、人禽流感、霍乱、不明原因肺炎等重大疾病防制为重点,加强疾病监测和疫情信息管理,认真实施免疫规划,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加大检查指导、培训力度,努力提高综合防治能力,更好的发挥疾病控制对人民健康的保障作用。

一、急性传染病防制与疫情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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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预防和控制,防止重大传染病传播。1~4月、11~12月要严格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要求,认真做好不明原因肺炎主动监测工作。进一步抓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各项防治措施,继续贯彻落实《湖北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和《湖北省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做好监测、报告、防控工作,及时发现、控制SARS、人禽流感及其它传染性呼吸道疾病疫情。

(二)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不明原因疾病等的快速应急和处理能力。根据卫生部及省卫生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要求,制订应急处理方案,成立疫病防制机动队,强化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全面推进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直报工作。同时,加强组织领导、人员培训、预案制订和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对突发事件、重大传染病和原因不明疾病以及因自然灾害引起的重大疫情的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

(三)加强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报告与管理。一是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途径、时限报告各类传染病。针对我市传染病的漏报、迟报问题仍然较为严重,传染病报告卡填写不规范,存在缺项漏项情况较多的问题,20__年主要从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入手,以规范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减少迟报、杜绝漏报为重点工作内容,定期对医院的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同时将传染病报告卡综合质量纳入各地各单位年终考核指标,要通过一系列措施,努力提高我市传染病网络报告综合指数,提升我市在全省传染病报告质量评价中的排名。二是密切关注疫情动态,进一步提高各种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防止瞒报、谎报、缓报现象的发生。三是开展传染病疫情分析预测工作。各地要认真做好每月一次的常规疫情汇总报告,于每月5日前报出疫情简报,有半年和全年疫情分析、特殊时期做好专项疫情分析。

(四)抓好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的监测防制。5~10月份开展对医疗机构肠道门诊的督导,进一步要求各医疗机构规范肠道门诊,加强腹泻病人的检索,做到“五专”,“逢泻必登、逢疑必检、必报”,检索率达到20以上。各地CDC要按《全国霍乱监测方案(试行)》和《霍乱防治手册》(第五版)要求开展外环境和食品监测,在5~10月份每月完成公厕、污水、水产品、可疑食品等外环境样品的检测任务,并于每月5日前报出监测报表。同时,认真做好伤寒、痢疾等肠道传染病的病例监测工作,完成菌株上送工作。

(五)保质保量完成省下达的相关疾病监测工作。进一步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按照国家CDC或湖北省CDC下发的各种重点传染病的监测方案,根据我市的具体情况,制定我市各种重点传染病具体的监测方案,并严格按照监测方案的要求开展监测工作。重点控制霍乱等疾病爆发流行,加强对流感、流脑、出血热、狂犬病、乙脑、百日咳等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开展相关疾病病例监测工作,落实以免疫接种为主的综合防制措施,努力降低发病率。

(六)开展对责任疫情报告单位的传染病漏报率调查,杜绝漏报、迟报、瞒报和谎报疫情现象的发生。严格按《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及《全国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方案》的有关规定,对辖区内责任疫情报告单位进行法定传染病漏报率调查,11月底完成并上报调查结果。

(七)按照《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要求,逐步做好死亡病例监测工作。

(八)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

(九)加强督导培训工作。全年市级对各县(市、区)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2次以上的督导,各地对辖区内乡镇及直管单位应不少于4次。加强疫情信息管理的培训工作,实行定岗定人。

二、免疫预防工作

(一)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1、认真贯彻《条例》精神,加强经费保障,落实免费接种政策。我市温泉城区和咸安区、崇阳县已于20__年全部或部分落实了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政策,但其它地方还没有落实,各地今年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财政支持,及时足额落实一类疫苗免费接种经费,确保计划免疫工作顺利开展。

2、落实免疫规划基础管理工作,加强接种单位的管理。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湖北省免疫规划基础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免疫规划基础管理各项工作。

一是各接种单位(包括接种门诊、接种点、产科接种点)的设立应按照“区域规划、合理布局、定点接种、规范管理”的原则进行。各县(市、区)卫生局应明确辖区内各接种单位具体的责任区域和预防接种工作职责,杜绝管理上的盲区;每年进行1次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的资格认证或审核。

二是各县(市、区)CDC及各接种单位要认真做好辖区内基础资料(包括总人口数及15岁以下各年龄组人口构成资料、出生人数、死亡人数、建卡人数、建证人数、儿童流出流入情况、托幼机构及学校数、 学生人数等)的收集与管理。各接种单位应对责任区域0~6岁儿童开展主动搜索工作,每年至少1次,并按有关规定的要求,做好儿童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和补种工作,完善基础资料管理,保证建证、建卡率达98以上。

三是以乡(镇)、县(市、区)为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计免资料、账册的整理、核对工作,掌握本辖区内的儿童接种情况,分析未种原因。每季度与计生部门、公安部门、医院产房核对新生儿登记,多渠道掌握适龄儿童数。

四是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实施免疫接种,杜绝接种差错、事故的发生。认真落实预防接种前前告知工作,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避免发生预防接种副反应引起的纠纷。

3、加强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湖北省免疫接种管理规定》、《湖北省预防接种示范门诊基本标准》,规范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启动乡镇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按《湖北省乡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试行)》(鄂卫发[20__]9号),各县市区今年完成三分之一乡镇规范化建设。

4、开展经常性计免督导工作。按照《湖北省免疫预防工作督导考核与评价实施办法(暂行)》要求,对辖区开展经常性计划免疫督导工作。县(市、区)每年至少对所有乡镇的免疫预防工作督导4次,对直接管辖的免疫接种门诊至少督导6次;乡镇卫生院每年对所辖的每个免疫接种门诊(点)至少督导6次。

5、进一步完善流动儿童管理制度,提高流动儿童的建卡率和接种率

一是加强对流动儿童的计划免疫管理,完善流动儿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流动儿童接种登记簿和流动儿童迁入、迁出登记簿,认真落实流动儿童接种,力争寄居三个月以上流动儿童建卡率≥95,五苗接种率≥90;

二是每季度应对辖区内流动儿童变更情况进行一次核查。

三是全年至少组织一次流动儿童接种率专题调查,有调查总结。

6、加强预防接种安全注射管理,防范预防接种反应和纠纷

一是各接种单位一律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注射器使用率100。使用后及时毁型、消毒处理,并有记录;一次性注射器毁形器(安全盒)使用率达85以上;

二是按照卫生部制定的《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试行)》、《预防接种副反应监测试点工作指南》要求,认真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明确专人负责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报告,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时上报,积极调查处理并做好处理记录;

三是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实施零病例报告,每月5日前上报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和常规月报表。

7、认真实施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按照鄂卫发[20__]96号省卫生厅省教育厅《转发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托幼机构、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按统一表式进行登记,对接种史不全者,均要实施补种,10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至市疾控中心。

(二)继续巩固消灭脊髓灰质炎的成果

1、强化AFP监测工作,提高监测敏感性和报告质量。以市为单位15岁以下儿童非脊灰AFP病例报告发病率达到1/10万以上,要求各县(市、区)不少于1例;AFP病例监测报告(包括“零”病例报告)及时率、报告后48小时内调查及时率、14天内双份合格粪便标本采集率、粪便标本7天内送达及时率、未采集合格粪便标本及分离到脊灰病毒的AFP病例麻痹75天内随访及时率达到80以上。

2、加强AFP病例主动监测和零病例报告。按照《全国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方案》和《湖北省AFP病例监测工作规范》要求,县级以上疾控机构每旬应安排专人到县(市、区)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神经专科医院、儿童医院、传染病院、综合性中医医院等AFP监测医院进行访视,主动搜索AFP病例,并做好记录;对去年无AFP病例报告的综合性医院应作为主动监测的重点医院,分析无病例报告的主要原因,消除AFP监测工作盲区;AFP病例主动监测登记表县(市、区)级以旬为单位汇总按月报市疾控中心,及时报告率与完整率在95以上。市疾控中心每季度通报一次监测结果,并分析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全年对各县(市、区)AFP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3、及时、认真地对AFP病例进行调查和随访并及时上报相关调查表格。重点抓好高危AFP病例和聚集的临床符合病例的综合防制。发生高危和聚集的临床符合病例的地区,应按卫生部下发《高危AFP病例和聚集的临床符合病例调查指南》进行调查,做到:患儿居住环境的调查及相关病史资料的收集;采集5名五岁以下密切接触者粪便标本;调查患儿所在村30名五岁以下儿童的脊灰疫苗接种率;病例所在村及县级以上医院的AFP病例的搜索;必要时,在当地开展应急免疫或查漏补种工作。

4、实行AFP病例报告奖励制度,按省卫生厅有关文件执行;按照上级统一要求,有组织地开展脊灰强化免疫活动。

5、开展AFP报告、监测的业务培训。各疾控机构今年至少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有关人员进行一次AFP的定义、报告、标本采集等相关知识的培训,要求有培训通知、人员签到、培训讲稿、试卷和培训小结。

(三)加强乙肝防制,做好乙肝纳入计划免疫管理工作

1、按照《20__~20__年湖北省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要求,以乡为单位12月龄内儿童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达95以上,以县为单位首针及时率达90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产科接种点要达到95以上)。

2、开展15岁以下儿童新发乙肝病例的个案调查上报工作,提高报告质量。

3、加强新生儿乙肝疫苗的接种和管理,切实做好社会宣传动员、人员培训、疫苗和注射器材管理、资料收集与报告,进一步完善疫苗使用手续,杜绝疫苗挪用现象发生,经常性地开展督导、检查与评价。

4、严格按照“谁接生谁负责接种第一针”的原则,确保新生儿及时接种乙肝疫苗。

(四)加强其它计免相关疾病的监测工作

1、开 展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的监测,落实免疫策略,控制麻疹暴发

一是结合AFP监测工作,按《全国麻疹监测方案(修订)》、《湖北省麻疹监测方案(试行)》、《全国新生儿破伤风监测方案(试行)》要求开展监测工作,定期到监测医院了解麻疹、新生儿破伤风就诊情况,发现病例及时报告,每月5日前将监测报表报市疾控中心,报表上报及时率和完整率95以上。

二是所有新破病例和疑似麻疹病例均要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流调表要求填写完整,尤其是免疫史的核实,调查表通过中国免疫规划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报至市疾控中心。

三是疑似麻疹病例采集血清标本送市疾控中心检测率100。

四是对于以县为单位,麻疹发病在1个月内增加5例以上,或发病率超过1/10万的地区,要组织专门调查,分析流行因素,预测流行趋势,及时采取应急接种等相关控制措施。各县(市、区)应对所有疑似麻疹暴发疫情开展调查、及时采集病人的血样并及时送市疾控中心检测,麻疹暴发疫情的及时上报率应达100。

2、加强流脑和乙脑疫情监测工作

一是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的免疫接种工作,推广使用精制乙脑疫苗、流脑A C疫苗,努力提高接种率;

二是注意疫情动态:以乡为单位,月发生3例以上病例;或以县(市、区)为单位,发病数比同期发病数高20以上,要及时报告市疾控中心;

三是发现流脑、乙脑疫情时,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个案调查表报市CDC,同时报省CDC。采集乙脑病人急性期和恢复期血清、采集流脑脑脊液、血清等标本,送省CDC检测。

3、主动开展免疫监测工作

按省、市有关监测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免疫监测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省疾控中心下的监测任务。各疾控机构也应根据当地情况,主动开展相应的免疫监测工作。

(五)加强冷链和疫苗的管理

1、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湖北省免疫规划基础管理工作方案》以及《湖北省计划免疫疫苗冷藏、冷运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预防用生物制品管理,保证冷链正常运转,严格各种疫苗的供销渠道,确保疫苗冷藏,并节约用苗。

2、一类疫苗冷链运转原则上由省到市、市到县、县到乡、乡到村逐级运转。全市一类疫苗冷藏冷运管理工作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统一渠道、加强监督、规范储运的原则,市及各县(市、区)对本级管理的疫苗冷藏冷运实施监督管理,并对下级的疫苗冷藏、冷运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同时负责申报辖区内疫苗使用计划,对疫苗使用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对辖区内的疫苗冷藏、冷运情况进行查验,做好冷链运行设备的维护等工作。

3、市、县、乡级应建立健全冷链设备帐册,并有专人管理,建立疫苗进出库和贮运温度记录。冷链设备维修时应做好记录,备查。

4、每逢单月5日前上报上次冷链运转生物制品使用数、库存数等。健全生物制品的领发手续,生物制品进出账目清楚,帐物相符,领发手续保存三年以上,索证资料要存档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六)认真开展常规免疫接种工作,接种率稳定在较高水平

1、维持农村每两月一次、城镇市区每月一次以上的冷链常规运转,以接种点为单位每年冷链运转不得低于6次。重点抓好0~6岁儿童“五苗”常规免疫和百白破、麻苗、脊灰苗、白破二联的适时加强;以乡为单位0~6岁儿童“五苗”基础免疫接种率及加强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全程合格接种率达到90以上。各县(市、区)CDC每年应组织开展一次儿童计划免疫疫苗(包括乙肝疫苗)接种率的调查。应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有关第二类疫苗接种情况报告的要求,定期逐级上报流脑、乙脑疫苗的接种情况。

2、及时统计、分析辖区内各接种门诊常规免疫接种工作开展情况,注重接种数据的逻辑性和准确性,每逢单月10日前将上次常规免疫接种情况报至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15日前报至省疾控中心。

3、市疾控中心每半年对接种情况进行一次分析,以简报的形式反馈至各有关单位。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范文5

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医院嶂背社康中心,广东深圳 518100

[摘要] 目的 研究社区服务中心儿童荨麻疹预防接种史与荨麻疹发病情况的分析。方法 本组对2013年1月—2013年13月龙东和嶂背社区服务中心麻疹病例27例作为观察组,同期未出现麻疹儿童31例作为对照组,观察两组儿童麻疹疫苗接种情况。结果 观察组27例儿童中,22例无接种史,占81.48%;2例有接种史,占7.41%;3例应急接种,占11.11%;对照组31例儿童中,2例无接种史,占6.45%;26例有接种史,占83.87%;3例应急接种,占9.68%,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其中无接种史与麻疹发病率正相关关系,有接种史与麻疹发病率呈负相关关系。结论 相关部门应重视对麻疹的预防工作,扩大麻疹疫苗的接种范围,达到降低麻疹的发病率的目的。

[

关键词 ] 麻疹;儿童;社区;接种

[中图分类号] R18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4)07(c)-0056-02

麻疹是临床常见的疾病,儿童是该疾病的高发性人群。临床研究表明,麻疹具有发病率高、感染性强等特点,儿童发病期间可能会伴随出现支气管炎、肺炎等疾病,目前临床并无治疗该疾病的特效药物[1]。有学者指出,加强麻疹疫苗的接种,可提高儿童对病毒的免疫力,降低疾病的发病几率。本文主要对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儿童麻疹预防接种史调查,了解麻疹发病率与麻疹疫苗接种之间的关系,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次调查对象以2013年1月—2013年13月龙东和嶂背社区服务中心麻疹病例27例作为观察组,男性16例,女性11例,年龄为2~12岁,平均年龄为(6.20±1.68)岁。抽取同期未出现麻疹儿童31例作为对照组,男性21例,女性10例,年龄为1~12岁,平均年龄为(5.97±1.81)岁。两组患者的基本资料无显著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 一般方法

调查期间,由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人员对两组儿童的麻疹疫苗的接种情况进行分核对,并行统计学分析。

1.3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9.0统计学软件分析文中数据,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接种情况分析

分析表1中相关数据,观察组27例儿童中,22例无接种史,占81.48%;2例有接种史,占7.41%;3例应急接种,占11.11%;对照组31例儿童中,2例无接种史,占6.45%;26例有接种史,占83.87%;3例应急接种,占9.68%,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2 相关性分析

分析两组儿童无接种史进行相关性分析,OR=68.3,提示无接种史与麻疹发病率呈正相关关系。分析两组儿童有接种史与麻疹发病率进行相关性分析,OR=0.35,提示无接种史与麻疹发病率呈负相关关系。

2.3 麻疹来源以及预防情况

分析表2中相关数据,两组患者<1岁的未接种率均高于其他年龄的未接种使,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见表2。

3 讨论

临床研究表明,麻疹的潜伏期相对较长,儿童的早期症状以发热为主,随着疾病的发展,会伴随出现皮疹等症状[2]。目前,临床常通过扩大麻疹接种范围,降低麻疹的发病率。观察组27例儿童中,22例无接种史,占81.48%;2例有接种史,占7.41%;3例应急接种,占11.11%;对照组61例儿童中,3例无接种史,占4.92%;53例有接种史,占86.88%;5例应急接种,占8.20%,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本组研究中,无接种史与麻疹发病率正相关关系,有接种史与麻疹发病率呈负相关关系。该研究结果提示,无麻疹疫苗接种史儿童的麻疹发病几率相对较高。有学者指出[3],做好麻疹疫苗接种工作是降低麻疹发病率的有效措施,本研究结果从侧面证明了该结论。薛飞等人指出,有疫苗接种史的儿童出现麻疹后,病情可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控制。刘国英等[4]学者对儿童麻疹流行病学进行分析,发现麻疹疫苗接种率越低,儿童出现麻疹的几率越高,笔者研究结果与其相符。

本研究中,笔者对麻疹发病率与年龄的间关系进行分析,发现≤1对患者接种率相对较低。刘国英等学者指出,≤9个月儿童是出现麻疹的几率相对较高,本研究结果与其相符。传统上认为,新生儿出生后身体内存在母体获得性麻疹免疫抗体,该抗体可持续1年左右,能够降低麻疹的发病几率。然而,随着研究深入,学者指出新生儿出生后的体内存在母体获得性麻疹免疫抗体,但是年龄的增长,抗体抵抗能力会逐渐降低,8岁育龄的胎儿其母体获得性麻疹免疫抗体阳性率≤18%,并无法起到抵抗病毒目的。

基于上述研究,笔者认为可从以几个方面作好儿童麻疹疫苗接种工作:①加强健康教育。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人员可采用发放宣传单、张贴海报等方式加对社区内居民的健康教育,使其认识到麻疹预防接种的重要性,提高其自我防护意识,积极参与到麻疹疫苗的接种工作中来[3]。②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麻疹疫苗预防接种属于公共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可通过加强政府部分的沟通,在政府部门的支持下,实施免疫计划,并将其深入至学校和社区中,扩大麻疹预防接种面积。③做好外来人口的免疫工作。加强对社区内外来人员的管理,作好流动人员登记,并及时进行疫苗接种,能够达到降低疾病发生率的目的[4]。④作好新生儿麻疹接种工作。虽然新生儿体内存在麻疹抗体,但是该抗体的持续时间较短。因此,必须加强对母亲的健康教育,嘱咐其尽早带领新生儿入院接种麻疹疫苗,该方式不仅能提高患者的免疫水平,还能够降低麻疹的发生几率[5]。⑤定期组织身躯人员体检,加强对社区内人群免疫情况的检查,该方式有利于了解疾病发生的流行趋势,尽早进行针对方法,能够缩小麻疹的发病范围。⑥提高社区人员的综合素质。调查研究表明,部分社区工作人员未对麻疹形成系统认识,抑制了麻疹预防活动的正常开展[6]。因此,本人认为必须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教育,使其认识到麻疹预防工作重要性,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保证麻疹免疫工作的正常进行。

综上所述,麻疹的疫苗接种范围过小,会增加麻疹的发病几率,因此,社区人员必须重视麻疹接种工作,鼓励人们参与至麻疹预防工作来,降低麻疹的发病几率,促使儿童健康成长。

[

参考文献]

[1] 程涛.2010年吉林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效果评价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分析[D].吉林大学,2011.

[2] 何寒青,陈恩富,李倩,等.流动儿童麻疹减毒活疫苗接种率影响因素的多因素分析[J].中国疫苗和免疫,2011(4):330-332.

[3] 符剑,何寒青,赵艳荣,等.浙江省2008年儿童麻疹减毒活疫苗接种率及儿童流动情况调查[J].中国疫苗和免疫,2010(4):304-306.

[4] 刘国英,柳琼.2005—2008 年昆明市儿童麻疹流行病学特征分析[J].昆明医学院学报,2009(12):304-306.

[5] 刘丽华,何云飞,扬万军.麻疹疫苗对麻疹发病率和病情的影响[J].西南军区,2009(1):66.

[6] 王小燕.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状况调查分析及应对措施[J].现代医药卫生,2012(1):157-158.

(收稿日期:2014-04-28)

·编读往来·

本刊作者署名和单位的写作要求

1. 文章均应有作者署名,署名及排序由作者在投稿时确定,投稿后一般不得改动。通讯作者非第一作者时,须注明通讯作者;不注明者,默认第一作者为通讯作者。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范文6

甲方:

乙方:

为加强辖区内各公立学校(幼儿园)与本院的合作,切实解决学校(幼儿园)专兼职卫生技术人员严重匮乏的的问题,增强校(园)方卫生防控专业能力,提升师生卫生健康素养,降低学校传染病发生率,切实将学校卫生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教发[2018]37号文件及《简阳市学校、医疗卫生单位合作实施方案(试行)》,经校、医双方协商,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就合作工作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基本情况简介:

1.甲方:现有教学班 20个,共有在校学生1002 名,在编教职工57人,临聘人员 22 人(含保安 4 人),公益岗位10人;成立了医保室,配备 1 名兼职保健人员。

2.乙方:是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全民事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级甲等综合医院。

人力资源构成:

在岗在册84人;其中医生35人(全科医师6人;高级6人,中级9人,初级14人),护士23人(高级1人,中级2人,初级20人),医技人员16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10人。

医院服务能力:

1.诊疗范围和能力:医院完成各专业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以及常见急危重症的抢救治疗。

2.目前医院主要检查设备有: 彩色B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DR、心电图仪、监护仪等。

3.开展科室:全科诊室、中医内科、针灸理疗科、西医内科、儿科、儿保科、妇保科、健康教育科、疾病控制室、慢病管理室、老年人及精神障碍患者保健室、家庭医生签约室和AA预防接种门诊等。

人力资源构成:

在岗在册84人;其中医生35人(全科医师6人;高级6人,中级9人,初级14人),护士23人(高级1人,中级2人,初级20人),医技人员16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10人。

医院服务能力:

1.诊疗范围和能力:医院完成各专业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以及常见急危重症的抢救治疗。

2.目前医院主要检查设备有: 彩色B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DR、心电图仪、监护仪等。

3.开展科室:全科诊室、中医内科、针灸理疗科、西医内科、儿科、儿保科、妇保科、健康教育科、疾病控制室、慢病管理室、老年人及精神障碍患者保健室、家庭医生签约室和AA预防接种门诊等。

二、甲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1.建立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本校(园)的学校卫生工作或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沟通协调、协助配合相关工作;将乙方派出的卫生人员作为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相关制度、各项卫生工作计划或方案。

2.为乙方在校(园)内开展学校卫生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协助人员、场地空间、设施设备等)。

3.配合乙方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协管、健康教育讲座、传染病流调及防控、预防接种和接种证查验、学生体检、校园暴发疫情应急处置演练等工作。

4.在乙方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协助下,完善学校(园)卫生防病相关制度和规范,科学制定卫生防病工作计划,保证制度规定和工作计划落实。

5.甲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遇到自身难解的困难或需要乙方紧急援助的情况,可以请求乙方给予支援协助。

三、乙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1.每学期组织专业人员根据传染病流行规律,按照双方约定时间对学校教职员工进行卫生防病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举办针对传染病健康教育讲座。提供健康教育宣传内容模板,指导学校办好健康教育宣传栏。

2.按照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每年为乙方在园儿童提供健康体检1次,指导乙方建立学生健康档案。为甲方提供学生(在园儿童)健康体检分析报告,并根据报告指导学校(园)开展常见病(视力不良、龋齿、寄生虫、沙眼、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异常等)防治工作。

3.培训、指导甲方开展班级晨检和因病缺课学生登记、追踪,对晨检和因病缺课发现的异常学生进行初步诊断,科学处置;指导甲方专人每周对全校晨检和因病缺课汇总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及早发现传染病苗头,报告异常预警信息。

4.对甲方在教学环境和设施方面存在不符合卫生标准等隐患的,督促指导甲方及时整改,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5.指导甲方完善传染病防控和突发疫情工作预案,如发生传染病疫情时,采取科学合理的处置措施,指导协助甲方规范开展各项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防止疫情升级扩大。对发现感染传染病的师生进行规范管理,提出隔离、休教或休学意见(或提供复教、复课证明)。

6.为甲方建立绿色通道,对甲方突发疾病的师生、安全事故受伤的师生尽力提供急救处置或急救支援。

四、合作期限:

暂时签订1年,自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五、医校协议费用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项目中,教职工技能培训、学生常见病防治及相关有偿服务,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援助力度和难度,给予一年度购买服务款       (大写:贰仟捌佰元整)。

六、相关工作的协调与管理

甲方:由    作为协调员,负责联络协调开展合作工作。

乙方:由          作为协调员,负责联络协调开展合作工作。

甲方协调员手机:      ,乙方协调员手机: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学校/幼儿园)、乙方、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