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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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范文1

关键词:建设项目管理;总设计师;总组织;总指挥;

中图分类号:S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业主方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总设计师

1.1 项目管理模式和合同模式的设计师

业主方是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总集成——人力资源、物资资源和知识的集成,因为设计、监理、施工单位都是建设项目的干系人,项目管理模式采用是EPC还是DBB或其他模式,决定了合同模式。所以要求充当总设计师角色的业主从设计、监理、施工总体考虑,统一安排,设计出项目管理模式,充分考虑各方的合同关系,围绕着项目投资成本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提高项目抗风险能力,实现项目的总体营收目标。

1.2项目合法化设计师

业主是项目前期的总负责人,一个项目的筹建阶段,在没有监理、施工单位人员的前提下,需充分利用设计,首先进行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报批,才基本可以确定土地的购买,以及项目总图各规划指标的落实,完成规划总图的审核,办理红线定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图纸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项目合法化程序及证件。一般来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完成之后,可以着手进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在保证项目招投标程序的规范性,符合《招投标法》及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签订了工程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在办理规划许可证或者施工许可证过程中,可以同时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及白蚁、除四害、人防扥相关合同签订、手续办理及费用缴纳。以上诸多的工作都应该由业主完成,是本项目是否合法的关键性的手续,也是工程实施阶段政府主管部门及监督人员检查的重要文件,同时也是工程竣工后办理消防验收、规划验收以及工程竣工资料归档的重要文件,是工程竣工备案和办理产权权属证明的主要资料,缺一不可。项目合法化手续办理进度快慢,对项目总体进度影响举足轻重,且对后期手续办理的所以说业主是项目前期的总负责人,也是项目前期的总实施人。

2 业主方是建设项目的总组织者

2.1 项目开工前组织者

在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之前,业主是项目的总牵头人,需要完成三件重要事情:第一、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并形成相关纪要,该纪要是工程设计图纸的补充,也是后期工程竣工资料归档的重要文件。设计交底意义重大,是一座桥梁,搭系着设计与施工两大要点,其本身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这两大要点的实施。设计交底必须完成设计要点的阐述,以便于后期施工的关键质量控制点的设置,同时图纸会审解决了设计图纸中的相关不足,是对原设计的补充;第二、以书面的形式告知施工单位本项目业主方项目管理机构和监理组织结构及人员;第三、召开第一次监理例会,确定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和明确项目实施阶段相关流程,包括设计变更、施工变更、施工联系单等上报流程,以及隐蔽工程验收、进场材料报审等相关工序的报送等;以上三件事情明确了各项目参与方的责权利,保证了项目实施阶段的有序进行。

2.2 中间验收的组织和竣工验收的组织者

在工程中间主体分部达到验收条件,一般来说由总监理工程是组织验收,但是作为总牵头人的业主,需要通知设计单位、地勘单位甚至政府主管部门如质监站等,监理仅确定验收会议时间及会议议程,所以所谓的中间主体分部实际上是业主在组织。另外竣工验收在完成了验收准备、竣工预验收之后,在业主收到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施工、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方面的专家组成竣工验收小组,负责检查验收的具体工作,并制定验收方案,进行单位工程验收。而且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业主在组织竣工验收前7个工作日将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所以业主是竣工验收的组织者。

2.3 消防验收、规划验收和环保验收的组织者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业主)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认可文件或准许施工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备案。因为消防设计审核一般都是由业主(建设单位)在领取规划许可证准备相关资料,如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书、红线图、规划许可证、图纸审查报告、消防设计专篇及业主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资料等,并报送地方消防大队或支队,所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都主要是由业主进行办理消防验收备案,并取得消防验收意见书,该意见书将是办理规划验收的不可或缺的文件。规划验收也是在在建设工程验收合格之后,由业主根据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更新测绘成果和其他相关资料,如规划验收申请书、规划许可证、红线图、更新测绘成果、建筑图、设计变更通知单等资料,申请规划验收,并取得规划许可证正本或者是规划面积确认书。环保验收基本是在项目试运行或者是投产之后,由业主根据当地环保部门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如环保验收申请书、环评报告等资料,验收合格之后取得排污许可证。

2.4 竣工资料归档的总组织者

业主是竣工资料归档的总负责人,在建设工程验收合格之后,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正本(规划面积确认书)以及白蚁竣工证明书之后,由业主组织各参建单位整理竣工资料,施工单位准备施工资料,监理单位准备监理资料,业主主要准备施工准备阶段的资料,正如前文所述包括建设用地审批文件、红线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等等,业主将各单位整理的资料汇总并根据城建档案馆要求填写资料移交清单。有些地方对于移交的工程资料有一定的要求,比如装订线必须有2cm、原件、以及工程名称必须与规划许可证一字不差等等,这就要求业主在项目管理过程中,需要总体意识,与政府部门经常沟通,避免后期资料归档反反复复整改,在最短时间内取得城建档案认可意见书。

3 业主方是建设项目的总指挥人

3.1 确定施工总工期,指挥项目施工进度,

业主根据项目总体投产目标,确定项目的总体施工进度,所以业主方的管理主要在于施工进度,另外我国的建设法规相当多,明确了各参建单位的质量责任。因此业主在项目管理过程中需要充当者总指挥的职责,在工程开工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总进度计划进行可行性论证,明确影响整个工程项目进度目标实现的主要因素以及保证施工进度主要措施和手段,并最终形成总进度计划,在施工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进度计划进行推进,要求监理按照进度计划进行督促施工。定期组织召开监理例会,分析进度偏差,采取措施抢回延误的工期,保证项目按既定工期完工。

3.2 项目总协调,指挥各参建单位有序工作

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业主的工作在前期和后期工作量巨大,在项目实施阶段,协调的工作也是非常大的,各参建单位包括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材料供货单位,需要协调的事情太多。施工中难免出现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就牵涉到费用问题,而费用问题最难处理的是合同中没有参照的单价,而监理往往只对工程量进行复核,对费用签证意见基本为甲方双方协商解决。所以要求业主方配备工程造价人员,那么现场管理将会是更加顺畅。

综上所述,业主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扮演的角色是总设计师、总组织者、总指挥人这三种角色,所以要求业主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拥有足够的项目管理经验、掌握建设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设计和验收规范、熟悉建设工程前期及后期的相关手续办理,才能将建设项目设计好、组织好、指挥好。

参考文献:

[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50326-2006[S]

[2]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JGJ/T185-2009 [S]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范文2

一、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的设立

凡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预售人(发展商下同)必须在该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并与*区房产管理局、开设该帐户的商业银行三方共同签订《*区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资金监管协议书》。

二、商品房项目后续工程款项的申报

预售人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申报该商品房项目由现状至各项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需要完成工程量的款项、购买材料设备、工人工资、税费等所需后续工程的款项。

三、商品房预售款的收存

1、预购人与预售人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预购人所付的首期款必须存入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以后建设期间所付款项也应当存入专用帐户,并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向预售人换领交款发票。

2、为预购人提供购房按揭贷款的银行,必须将预购人所借款项直接转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不得转入预售人的其他帐户。

3、预购人一次性付款购买商品房的,所付款项也必须存入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凭银行出具存款凭证向预售人换领发票。

4、预购人必须将购房的所有款项存入该商品房的预售款专用帐户,预售人不得另设帐户或通过其他途径收取预购人的购房款款项,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时,须提供预购人存入专用帐户的凭证,房产局交易中心凭存款凭证材料受理登记备案。

5、监管银行在每月15日前,将上月和累计预售款进帐情况以报表形式报房产局,以便对预售款进行有效的监管。

四、商品房预售款的使用

预售人申请拨用商品房预售款时,商业银行必须凭*区房产管理局出具的《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资金拨付通知书》核准同意支付的金额拨付。

预售人申请使用预售款专用帐户资金时,必须用于该项目的后续工程。1、用于支付工程款:预售人必须提交如下材料:①《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资金拨付申请表》;②预售人用款计划;③监理单位出具施工进度证明;④提供银行当日帐户余额。2、用于支付购买建筑材料、设备:预售人必须提交如下材料:①《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资金拨付申请表》;②预售人用款计划;③购买建筑材料、设备证明材料;④监理单位出具施工进度证明;⑤提供银行当日帐户余额。3、用于缴交法定税费的,预售人提交:①《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资金拨付申请表》;②税务部门的缴税通知书(核原件收复印件);③提供银行当日帐户余额。

五、解除预售款专用帐户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范文3

关键字:房屋建筑工程 质量检测 影响因素

一、施工项目质量的特点

由于工程项目施工生产的技术经济特点不同于一般的制造业,因此,施工项目的质量形成的过程也带有明显的特点。主要变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影响质量的因素多

如设计、材料、机械、地形、地质、水文、气象、施工工艺、操作方法、技术控制、管理制度等,这些都直接影响施工项目的质量。

2.容易产生质量的波动及变异

施工项目所需的材料能微笑差异、施工机械的正常磨损、施工操作的微小变化、环境微小的波动等,都会引起偶然性因素的质量波动;当施工项目使用的材料规格、品种有误,施工方法不妥,不按规程操作,施工机械出现故障,设计计算出现错误等,都会引起系统性因素的质量变异,从而造成工程质量事故。

3.终检的局限性

施工项目建成后,不可能像某些工业产品那样,通过拆卸或解体来检查其内在的质量,施工项目质量的形成往往是前面的作业结果被后面作业所覆盖,也称为隐蔽工程,施工质量需要进行严格检查确认并留下可证实的验收记录,才能防止质量 隐患的产生。已完施工质量最终成整体性,无法再作解体检查,因此不允许质量控制和检验把关的滞后性,必须及时、正确而严格的进行过程检查验收。

质量检测就是对工程中所应用的材料、成品等的特性进行测量、检查、试验、的计量,并将这些特性与规定的标准进行比较,以确定其符合性的活动。

二、质量检测内容

1.施工前的检测

工程中所用的就按住材料,如钢材、水泥、砌体材料、防水材料等,是影响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而在工程未进行正常的施工前,应对建筑材料的质量特性进行检验,以防不合格的材料误入工地;另外,还应对施工工艺的参数、设备性能进行检验;对样板间的制作、砂浆及混凝土配合比的检验等。

2.施工阶段的检测

这个阶段使工程质量的形成阶段,所以,也是检验活动最频繁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应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性的检验;对隐蔽工程质量、结构部位的质量、直来那个控制点的质量进行严格检验,保证这些项目的质量必须符合评定标准的要求;并且还应对混凝土抗压强度、砂浆抗压强度、防水材料等进行检验,保证施工就二段的施工质量。

施工阶段,是逐步形成工程实体的主要阶段,也是最终形成建筑产品质量的定型阶段。在此阶段中,由于有些分项、分部工程处于穿插施工,是质量检测内容最多、检测力度最大的阶段,所以,应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把关,并应注意一下几点:

(1)结合建筑材料的进场顺序,对水泥、钢材、墙体材料,进行质量抽查或复核。

(2)对混凝土、砌筑砂浆的配合比进行试配和试验,并出具配合比通知单。

(3)对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有桩基结构的应按规定进行试验检测。

(4)有预应力工艺的应测定张拉控制应力。

(5)对主体结构进行严格检测,加大检测频数;对地震设防区按照抗震要求进行进行检测。对主体结构的检测中,在编制检测计划时应确定工序检验点。

(6)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实行“三检制”,监理工程师按工序、单元检查验收工程质量,上一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重要隐蔽工程、工程关键部位联合检查验收,质量检测单位按到位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测抽查。检测检查验收的依据是国家、技术标准和工程设计文件。

(7)各类工程的质量检测到位点应根据各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主要应包括:

基础处理工程、主体工程基础开挖等重要隐蔽工程验收,砼主体工程和工程关键部位的检测抽查,砼结构工程土方回填前的验收,土方回填过程中的检测抽查,预制梁、构件吊装前的检查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等。

质量检测检查的重点是各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对工程中发现的质量缺陷或有质量疑问的部位,必要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以确定其对工程质量的影响。

3.验证的检测

这种检测也称竣工检验,是给工程产品发放通行证的关键性检验。这时质量检测站不但应对施工企业所提供的各类质保资料、施工记录资料等进行核查,还应按照国家的质量验收评定的标准要求,抽取一定的标准间、观感点进行检验,并根据计量结果核定其质量等级。并且,还应对初检不合格的工程项目进行二次验收检验。

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不断建立健全行政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检测制度,严格遵循质量检测程序,充分发挥各方责任主体的主导作用,依靠先进的建筑施工技术、质量管理技术和信息网络技术,充分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检测管理工程质量活动,不断探索和实践适应新时期要求的质量检测管理新模式,建立起规范的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

4.竣工验收检测

根据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的部位,应进行见证取样,对基础处理、预应力梁板的张拉、机电安装等工程,以及堤防工程竣工验收前,项目法人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质量检测。

检查验收程序不完备、质量评定和检测资料不全、主要结构部位有质量缺陷、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工程项目不得评为优良等级工程,实行质量缺陷备案及检查验收处理制度。

竣工验收是确保房屋质量的最后关口。建设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廉租房交付使用时,要确保供水、供电、电信等设施达到使用要求。质量检测机构应加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检测检查,对竣工验收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工程实体质量和使用功能存在明显缺陷的,或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行为的,要责令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的住房工程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和城建档案移交工作。要加强对住房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管理。工程参建各方要加强资料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工程技术资料,保证工程资料的追溯性、完整性、真实性,做到有据可查。竣工验收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对不满足竣工验收备案条件的建设项目,不能竣工验收备案。

竣工检测主要有:

(1)依据业主的验收申请书确定复核工程质量等级的时间,制定复核时的组织方案。

(2)检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技术资料和质量保证项目资料。

(3)组织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复核,并认真做好复核时的各项监测记录。

(4)根据检测复核结果,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核定并签发等级证书,写出复核报告。对不合格工程进行二次验评,对获得优良工程的项目应向主管部门报送相关的文字材料。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范文4

承包方(乙方):

合同 编号:

工程地址:

签订日期:

郑州市建筑装饰协会编印

XX年三月修订

支持单位如下:

郑州仲裁委员会

环境治理专业委员会

郑州商业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

河南见地律师事务所

商都信息港家装频道

河南亿博装饰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使 用 说 明 及 释 疑

1、本合同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承、发包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2、工程承包方(乙方),必需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格。外地进郑施工企业要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是企业法人下属分支机构,需有企业法人出具的委托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持有有效的法人代表委托证书。

3、工程发包方(甲方),对需装饰住房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已取得拥有合法居住权人的正式委托。对本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具有法定发包权。

4、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5、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达标)全部完成,经承包方、监理单位、发包方共同验收,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单》确认工程合格后,视为竣工。

6、工期顺延:是指非因乙方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工程实践证明:垃圾清运、施工环境污染补偿、燃气管网改造、表前水电路改造,以及其它等外部费用由甲方直接给付相关单位或部门可减少工程施工的不必要麻烦。

8、本合同文本不得拆减页,增加条款可另行补充;划线部分必须填写,不得留空。

9、建议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登记备案各一份。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甲方)名称(业主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现居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营业执照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资质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质专业等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办公处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设计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办公处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办公处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区(县)路小区(村)号楼室(号)。

1-2.房屋结构:__________结构____层(式)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____阳台;

(1)、____室,建筑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____厅,建筑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____厨房,建筑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4)、____卫生间,建筑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5)、____阳台,建筑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6)、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内容及做法(参见附件一、二和施工图纸);

1-4.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三、四)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所有材料(见附件三)。

1-5.工程日期:开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1-6.合同金额:本工程合同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大写)元,其中:材料费:,人工费:,设计费:, 其他费用:。

双方约定:如施工图纸变更,造成材料、人工费用调整的,工程价款据实调整。

第二条 工程监理

本工程可由甲方直接聘用专业监理公司实施工程监理,与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监理公司名称、职责,监理工程师姓名、联系方式等,甲方应于______年__月__日以前书面通知乙方。

第三条 工程施工图

3-1.工程施工图包括效果图和施工详图,其中工程效果图___张,施工详图___张,分别由_____________方提供,并交对方二份(必须提供水、电线路平面图)。

3-2.所有图纸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3-3.提供图纸一方,应向对方作完整的技术交底,所有图纸必须由甲方签字认可。

3-4.任何一方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对方提供的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 甲方责任与义务

4-1.开工三日前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以便于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安全合格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到物业管理部门告知家装工程开工事宜,办理相关手续。

4-4.支付应当由业主承担的有关对外相关费用。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以及其它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对室内楼地面加载超过设计承载标准的荷载,如铺贴较厚石材、砌筑墙体等。

(4)、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其他违章施工行为。

4-7.凡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经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出具书面证明和施工图纸后,交乙方存档实施。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使用该处所部分居室的,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供应等其它义务。

第五条 乙方责任与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相关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等,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未经许可,不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对楼地面施加较大荷载,未经许可不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扰民,不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承担因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停水、停电、管道堵塞、渗漏等事故的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并将垃圾存放于甲方指定地点。

5-3 .告知甲方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技术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议定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产品合格,并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乙方验收后由乙方承担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乙方可收取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产品不合格,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坚持使用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2.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用到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其它住宅装饰工程。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7-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附件四),到施工现场前应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质量、环保标准共同进行验收,并确认备案签字。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

7-4.双方所提供的合格材料、设备,以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为准。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异议提出方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最终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误, 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

8-4.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签字认定的文字约定”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本工程执行gb5021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XX《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18680-XX~gb18688-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qb/t6016-97《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

9-2.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执行gb/t18883-XX《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50325-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9-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时,应当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予以检测认证;其费用先由申请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按下列若干阶段(不少于三次)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第四阶段

第五阶段

阶段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工程验收单(见附件6)。

10-2.各阶段工程完成,乙方应提前两天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若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二天内不能按期参加验收,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10-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结清尾款。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其施工部分的水电改造图。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甲方不能如期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时间不得超过三天。如甲方在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七日内既不组织验收也不通知乙方提出异议,视同验收合格。期间甲方应另外承担乙方所发生的看管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10-5.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使验收不能正常进行,耽误甲方按时居住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10-6.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本合同工程款采用银行委收委付的支付方式。既合同生效后,甲方按进度先后分批

支付合同价款的70%给乙方,然后在银行,开立

个人结算帐户,将合同价款的30%存入银行,并向银行

出具《委托监管存款申请书》。

11-2.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时间进行验收后,向乙方出具委托付款通知书,乙方持付款通知书到银行取得工程款。

工程款付款比例与时间表

批次

形象进度时间

预期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1

对公司认可后

____年__月__日

定金(不超过1000元)

(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

签订合同之日(预付款)

____年__月__日

30%

3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

____年__月__日

20%

4

工程进度过半,油漆工进场前

____年__月__日

20%

5

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当天

____年__月__日

30%

6

增加项目签订项目变更单时

(现金支付)

100%

备注:除合同尾款为银行划拨外,其余为现金支付。

11-3.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作安装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全部价款。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或向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直接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四条 附则

14-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按甲方意愿决定是否到协会备案登记

14-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违法转包。

14-3.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14-4. 因第三方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其它约定:

1、

2、

3、

4、

5、

6、

7、

8、

第十六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附件二:工程报价单;

附件三: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四:乙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五: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六:阶段验收通知单;

附件七:工程竣工验收单;

附件八:工程结算单;

附件九:工程保修单;

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其内容应包括上列示范附件内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委托人: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备案登记

(签章)

登记编号: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一: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内容表

第 页共 页

甲方:

乙方:

序号

分 项 工 程 施 工 说 明

地面部位:

墙面部位:

天棚部位:

门窗部位: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内容表(续)

第 页共 页

甲方:

乙方:

序号

分 项 工 程 施 工 说 明

家具

卫生间

厨房

电气、水管

其它要求:

附件二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报价单

序号

项目

单位

单价

数量

合计金额

工艺作法、用料说明

备注:此表可复印续页。

附件三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甲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品种

规格

数量

供应时间

供应验收地点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所供给的材料、设备须有有资质的专业检验单位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此表可复印续页。

附件四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乙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品种

规格

数量

供应时间

供应验收地点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所供给的材料、设备须有有资质的专业检验单位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此表可复印续页。

附件五: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变更单

甲方:

乙方:

变 更 内 容

原单价

新单价

增减金额( -)

详细说明:

增加工程金额

减项工程金额

(增 – 减)金额

实付金额

注:(1)若变更内容过多可另附说明;

(2)增、减项目金额应一次确认兑付。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六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阶段验收通知单

验收项目:

致(甲方):

我单位已完成阶段的施工,现通知你方,请予以验收。

附件:

乙方(签章):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甲方签署验收意见:

结论:合格,可以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甲方(签章):

不合格,整改后再报验。 年 月 日

其它说明:

附件七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单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竣工

验收

意见

甲方

签字(盖章):

监理单位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其它说明:

注:竣工验收中,经双方协商一致认为局部工程质量问题,不影响入住的,双方“签订先期入住遗留问题处理协议”后,甲方可入住,但遗留问题必须尽快解决。

附件八: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甲方:

乙方:

序号

项 目

金 额

备 注

1

工程合同总价

2

变更增加项目

3

变更减少项目

4

工程结算总额

5

甲方已付金额

6

甲方结算应付金额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九

郑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

名 称

联系电话

签字

乙方

名 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字

委托人

联系电话

签字

工程地址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保修期限

至年月  日止

其它说明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范文5

关键字: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管理;主要职能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imes and development and project management method and technology are constantly updated and refinement, and project management is in the professional and matured development. The project management i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jects reflects the importance of also allows us to further understand the field and put forward higher request, in this paper the main functions of the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of simple introduction, on the basis of how to better on project management 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and the related problems are discussed.

Key word: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jects; Project management; The main functions of the

中图分类号:C829.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引言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项目管理的方法和技术也在不断更新和细化,而且项目管理也在朝着职业化和成熟化发展。项目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中体现出的重要性也使得我们对进一步了解和研究该领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面简要介绍一下项目管理中的主要职能及工作方法。

2 明确项目的施工管理单位

确定施工单位是运行工程项目的基础,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文件,保证施工单位的施工水平和质量是进行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前提,施工单位的确定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办法:

一、招标是国际上分派建设任务时广泛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并在我国得到了大力的推行,招标的目的是建设单位通过对竞争投标对象的选择和竞争,通过优胜略汰的方式达到全部工程或一部分工程委托给某个施工单位进行建设的目的。

1. 在当前的工程项目招标中主要是公开招标和邀请投标两种形式.其中公开招标可以通过报刊等新闻媒介通告,所有符合条件的承包单位都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竞标,在报价、施工组织和工期等多方面具有较大的选择余地,能够通过竞争提高工作质量和降低成本。邀请招标是建设单位有针对性的向自己比较了解的承包单位发出邀请参加某项工程的投标竞争。其优点是可以提高工程效率,节省开支,但在一定程度上不符合竞争平等的原则的。

2. 建设单位在组织招标中应起到以下几方面的作用:

1)确定适合本项目的招标管理机构形式

2)选择认真负责并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工作人员

3)使招标工作管理机构能够充分明确自己的主要职能

3. 招标的工作程序

1)起草和编制招标文件主要包括介绍工程内容的介绍,以及相关的招标范围和建设概况文件的招标须知;

2)通过报刊和杂志等新闻媒介公开刊登招标通告并招标通告或函电;

3)对参与竞标的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投标的具体条件审查其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对满足投标资格审查条件并合格的单位发送招标文件;

5)组织投标单位了解工程概况,其中包括勘察工程现场并就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和询问;

6)接受投标单位的标书,正式开标、组织投标、决标;

7)发出中标通知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二、对于一些具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如专业特点较强,完成起来难度较大的工程项目可以通过直接邀请施工单位的方法来确保工程施工。其具体做法如下:

1)建设单位针对承担项目的特点,向能够承担的施工单位发出邀请函并邀请施工单位进行调查和了解,然后向拟确定施工单位发出正式的书面邀请表明委托意向。

2)在收到被邀请单位能够承担项目施工的书面答复后便可进行洽谈文件和资料的准备工作,并在双方洽谈时交施工单位。

3)经施工单位审查或重新编制项目预算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权机关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经双方确认便可执行预算。

4)在确定预算的基础上建设单位便可就具体施工文件与施工单位依照国家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洽谈并确定具体合同条款签订合同。

三、指定施工单位只限于一些情殊工程项目和偏远贫困地区的工程项目由上级主管部门指定施工单位承担项目施工建设的情况。

3组织工程项目的现场技术交底

3.1组织现场技术交底和会审的程序首先对于工程项目的设计意图、结构设计特点和施工中注意事项等由设计单位进行简要的介绍。其次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可以由相关的单位或技术人员进行提问并由设计方进行答疑。最后要经各方针对记录相关问题研究和协调后解决办法的会审纪录进行签字认可。

3.2进行设计交底和会审的重点在于确定和审核设计单位资质情况,对无证设计或设计级别不够等问题进行解决。另外所有的施工图纸必须经过设计人员的签署和审查,确保施工图纸的质量和安全。对于所有设计图纸和说明书应做到齐全和明确,图纸中的坐标和尺寸及管线等应连接相符,图纸内容和表达应该能够满足施工要求。其次项目的设备说明书应详细完整并与规范、规程相一致。对于不同设计单位设计的图纸相互矛盾的现象应进行各专业之间和总图与分图之间矛盾的确认并就相关问题尽享处理和解决,最终做到各专业间协调统一满足施工要求。最后设计还应满足生产检修的需要,在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卫生的基础上尽量避免发生不能施工或不便施工的技术问题,同时对于防火和消防系统设计均应满足有关规程和规范的要求。

4跟踪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和管理

工程项目进度管理的程序是首先制定进度计划并进行计划交底,落实各部门的责任明确实施进度计划,对项目计划进行跟踪检查并调整、编制进度报告。

4.1制定进度计划是实施项目进度控制的标准,它不仅表示了施工各单位或各施工工序的衔接与配合,还包括劳动力和施工物资材料的供应时间与安排情况并为确定了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目标计划的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4.2为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为保证工期或根据用户需求对项目进度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和补充的情况。建立智能化信息系统对工程的施工工序、人员安排和设备材料的采购方面进行智能的检查和调整是进度控制最重要的步骤。

5组织和监督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竣工验收根据工作程序可分为施工过程阶段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专项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等。其中施工过程阶段验收应由工程部编制《工程验收计划》交项目公司工程分管领导批准且基础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申请验收,在接到申请书批示后由项目公司工程部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可进行主体工程施工。

分项或分部工程完工后可由施工单位直接向监理单位提请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工程部对该分项分部共同进行工程签认。分项工程的隐蔽工程和结构工程的验收也是由施工单位申报给监理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专项验收包括面积测绘和规划验收两部分,一是由工程部组织外部测绘机构对主体工程外檐装修以及内部装修完成并达到规划验收要求后进行竣工测绘工作。二是由工程部组织当地规划局对庭院园林及消防道路(路基)施工进行规划验收,并办理相关验收合格证文件。

工程竣工的初验由监理单位负责,但是竣工验收由工程部负责并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备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完成专项验收并取得相应证明文件并确保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完整;

2)工程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有全套的进场试验报告;

3)质量合格文件须经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签署;

4)评价报告和施工总结等应完整;

5)由当地档案部门出具的预验收证明并由施工单位签署工程保修书,留存付款证明;

6结语

通过上文对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主要职能和工作方法的简单介绍,使我们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识,虽然在实际工作中项目管理还有很多需要提高和改进的地方,但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实践工作经验的积累和加深,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一定会得到更进一步的提升和改进。

参考资料:

[1]史硕正.浅谈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方法及措施[J]. 商情,2011,(50):104-104.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范文6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安全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水利水电行业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企事业单位独资、合资以及其它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发电、供水、围垦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逐步建立水利部、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项目法人分级、分层次管理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实行全过程的管理、监督、服务。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积极推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管理体制及职责

第六条水利部是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实行宏观管理。水利部建设司是水利部主管水利建设的综合管理部门,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其主要管理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水利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行业管理;

3.组织和协调部属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

4.积极推行水利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培育和完善水利建设市场;

5.指导或参与省属重点大中型工程、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中型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

第七条流域机构是水利部的派出的机构,对其所在流域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负责本流域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1.以水利部投资为主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除少数特别重大项目由水利部直接管理外,其余项目均由所在流域机构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逐步实现按流域综合规划、组织建设、生产经营、滚动开发;

2.流域机构按照国家投资政策,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建立流域水利建设投资主体,从而实现国家对流域水利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是本地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1.负责本地区以地方投资为主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建设和管理;

2.支持本地区的国家和部属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积极为工程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第九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的立项、筹资、建设、生产经营、还本付息以及资产保值增值的全过程负责,并承担投资风险。代表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的建设单位是项目建设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负责按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实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对国家或投资各方负责。

第三章建设程序

第十条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水利工程建设要求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

第十一条建设前期根据国家总体规划以及流域综合规划,开展前期工作,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已批准,项目投资来源基本落实,可以进行主体工程招标设计和组织招标工作以及现场施工准备。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主体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按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能正式开工。

主体工程开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前期工程各阶段文件已按规定批准,施工详图设计可以满足初期主体工程施工需要;

2.建设项目已列入国家年度计划,年度建设资金已落实;

3.主体工程招标已经决标,工程承包合同已经签订,并得到主管部门同意;

4.现场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等建设外部条件能够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

第十四条项目建设单位要按批准的建设文件,充分发挥管理的主导作用,协调设计、监理、施工以及地方等各方面的关系,实行目标管理。建设单位与设计、监理、工程承包单位是合同关系,各方面应严格履行合同。

1.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严格的现场协调或调度制度。及时研究解决设计、施工的关键技术问题。从整体效益出发,认真履行合同,积极处理好工程建设各方的关系,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2.监理单位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按合同规定在现场从事组织、管理、协调、监督工作。同时,监理单位要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上,协调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等单位之间的关系。

3.设计单位应按合同及时提供施工详图,并确保设计质量。按工程规模,派出设计代表组进驻施工现场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

施工详图经监理单位审核后交施工单位施工。设计单位对不涉及重大设计原则问题的合理意见应当采纳并修改设计。若有分歧意见,由建设单位决定。如涉及初步设计重大变更问题,应由原初步设计批准部门审定。

4.施工企业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履行签定的承包合同。在施工过程中,要将所编制的施工计划、技术措施及组织管理情况报项目建设单位。

第十五条工程验收要严格按国家和水利部颁布的验收规程进行。

1.工程阶段验收:

阶段验收是工程竣工验收的基础和重要内容,凡能独立发挥作用的单项工程均应进行阶段验收,如:截流(包括分期导流)、下闸蓄水、机组起动、通水等是重要的阶段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基本竣工时,项目建设单位应按验收规程要求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提出有关报告,并按规定将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资料、文件、图纸造册归档。

(2)在正式竣工验收之前,应根据工程规模由主管部门或由主管部门委托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初步验收,对初验查出的问题应在正式验收前解决。

(3)质量监督机构要对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4)根据初验情况和项目建设单位的申请验收报告,决定竣工验收有关事宜。

国家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由国家计委会同水利部主持验收。

部属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由水利部主持验收。部属其它水利建设项目由流域机构主持验收,水利部进行指导。

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会同水利部或流域机构主持验收。

地方水利建设项目由地方水利主管部门主持验收。其中,大型建设项目验收,水利部或流域机构派员参加;重要中型建设项目验收,流域机构派员参加。

第四章实行“三项制度”改革

第十六条对生产经营性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要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其它类型的项目应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1.工程建设现场的管理可由项目法人直接负责,也可由项目法人组建或委托一个组织具体负责。负责现场建设管理的机构履行建设单位职能。

2.组建建设单位由项目主管部门或投资各方负责;

建设单位未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相对独立的组织形式。内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能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2)经济上独立核算或分级核算;

(3)主要行政和技术、经济负责人是专职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七条凡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要求的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都要实行招标投标制:

1.水利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国际采购导则进行,并根据工程的规模,投资方式以及工程特点.决定招标方式。

2.主体工程施工招标应具备的必要条件:

(1)项目的初步设计已经批准,项目建设已列入计划,投资基本落实;

(2)项目建设单位已经组建,并具备应有的建设管理能力;

(3)招标文件已经编制完成,施工招标申请书已经批准;

(4)施工准备工作已满足主体工程开工的要求。

3.水利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招标管理按第二章明确的分级管理原则和管理范围,划分如下:

(1)水利部负责招标工作的行业管理,直接参与或组织少数特别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并做好与国家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其他国家和部属重点建设项目以及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水利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由流域机构负责管理;

(3)地方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十八条水利工程建设,要全面推行建设监理制。

1.水利部主管全国水利工程的建设监理工作。

2.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选择,应采用招标投标的方式确定。

3.要加强对建设监理单位的管理,监理工程师必须持证上岗,监理单位必须持证营业。

第十九条水利施工企业要积极推行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是施工企业走向市场,深化内部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管理水平的一种科学的管理方式。

1.施工企业要按项目管理的原理和要求组织施工,在组织结构上,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在经营管理上,建立以经济效益为目标的项目独立核算管理体制;在生产要素配置上,实行优化配置,动态管理;在施工管理上,实行目标管理。

2.项目经理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最高组织者和责任者。项目经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第五章其他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水利建设项目要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1.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及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认真履行质量监督职责,项目建设各方(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必须按受和尊重其监督,支持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

2.建设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按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设计合同文件,检查和控制工程施工质量;

3.施工单位在施工中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水利部施工质量管理规定、质量评定标准。

4.发生施工质量事故,必须认真严肃处理。严重质量事故,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各方联合分析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水利工程建设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检查、监督;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督促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搞好安全生产。所有的工程合同都要有安全管理条款,所有的工作计划都要有安全生产措施。

第二十二条要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信息交流管理工作。

1.积极利用和发挥中国水利学会水利建设管理专业委员会等学术团体作用,组织学术活动,开展调查研究,推动管理体制改革和科技进步,加强水利建设队伍联络和管理。

2.建立水利工程建设情况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