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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书记汇报材料范文1
近年来,我区养殖场特别是养猪场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污染问题也日益严重,不仅严重污染了周围的环境、威胁饮用水源的水质,而且因饲养条件差、场所简陋等,给我区动物防疫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因素,对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造成较大影响。为进一步搞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大力整改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委办督〔20**〕95号关于严格控制发展养猪场和**厂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区畜禽养殖场进行全面整改,具体整改意见如下。
一、成立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养殖场的清理整改工作,成立区畜禽养殖场清理整改工作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区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区办事处副主任)
李启和(区办事处副主任)
梁志强(区党工委委员)
成员:(综治办)、(党工委办)、(宣传办)、(农办)
(兽医站)、(林业站)、(城管办)、(公安分局)
(司法所)、(环保分局)、(城管执法分局)、(供电公司)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主任由周庆华兼任,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全区养殖场的清理整改工作。
二、清理整改原则
(一)全面整改、突出重点的原则。全面整改养殖场所,重点处理无承包合同擅自占用土地搭建的养殖场、“租上租”的养殖场,此类养殖场必须限期关闭、清拆;有合同但污染性较大的养殖场必须限期整改。
(二)属地管理、联合整改的原则。原则上各社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殖场的整改、清拆等工作,如遇情况复杂、难度较大的,可上报区进行联合整改。
三、工作程序及具体实施办法
(一)调查摸底阶段。9月20日前,各社区按照《区养殖场调查登记表》(见附件二)的要求,对辖区内的养殖场逐一进行调查摸底、拍照,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完善的档案。
(二)确定整改名单、发出整改或清拆通知。各社区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区的整改要求,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清理整改计划。9月25日前对需关闭或整改的养殖场分别发出《养殖场限期清拆通知书》或《养殖场限期整改通知书》,让养殖户明确清理整改的时间及有关要求。
(三)组织清拆及检查(具体时间见附件一)
1、对未经社区居委会、区批准,擅自占用集体土地的养殖场,要求其在今年10月20日前自行拆除,否则强行拆除。
2、对租上租的养殖场在10月20日前自行清理,否则强行拆除。
3、对暂缓清拆的有和社区居委会签订承包合同的养殖场进行全面整改。对未达环保、卫生和防疫要求的养殖场,要限期在今年10月20日前完成整改,工程较大的最长限期在10月底前完成整改,如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要进行关闭处理。
4、在11月底前基本完成所有整改工作。
(四)签订保证书。对个别有特殊困难,未能按期清拆或整改的养殖场,在自愿签订清拆或整改保证书以及不影响区的整改计划前提下,可适当延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区办事处成立养殖场清理整改工作小组,各社区要相应成立清理整改机构,加强领导,抽调骨干力量,为全面清理整改养殖场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督查和指导。区养殖场清理整改工作小组要做好跟踪、督查工作,同时指导各社区开展这项工作,对有困难的社区要给予大力支持,合力将养殖场清理整改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定期汇报。从20**年9月份开始,请各社区于每月15日和30日向区养殖场清理整改工作小组办公室书面报送养殖场清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各社区养殖场清理整改工作进度、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及建议。
(四)加强宣传。各部门、社区要加大对养殖猪场清理整改工作的宣传力度,全面、深入、及时宣传养殖场清理整改的政策、措施和要求。各社区要深入细致做好养殖户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思想认识,争取养殖户的理解和支持。
五、今后的管理工作
1、建立和完善养殖场的长效管理机制,规范管理。
2、严格执行申报登记和备案制度。原则上禁止新建畜禽养殖场。对现有的、暂缓拆除的养殖场,由养殖户提出申请,经区城管、环保、农业等部门初步审核后,报区办事处批准。经批准的养猪场需向市、区农业部门申请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新晨
3、推广生态养殖。暂缓拆除的养殖场应向生态型、环保型方向发展,积极推广猪—沼—果(鱼)相结合的生态农业,实现多级循环利用。
4、做好养殖场用地的生态复绿。各社区和林业部门要做好畜禽养殖场清拆后的场地整理和生态复绿工作,切实改变脏乱差的状况。
六、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之前制定的相关措施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本意见由区养殖场清理整改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社区书记汇报材料范文2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意见》,全面清理历史遗留及新近形成的农村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彻底杜绝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堆杂物等“脏、乱、差”现象,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确保年内完成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作,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现常态化。
二、整治时间
4月10日—6月10日。利用三个月时间,在全街道范围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百日会战”集中整治活动,打造卫生整洁、干净有序的镇村环境,完善长效机制,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常态化。
三、整治内容
4月10日—4月30日期间,实地查看了7个社区45个村,召开了座谈会,传达了县推进会精神。确定这七个村作为试点。各村发动群众积极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着重治理各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卫生死角清理不到位等难点。对各村进行督导检查,展开拉网式排查,各村治理不到位的地方拍照、通报,责令各村立即整治。
5月1日—5月15日,彻底整治农村“三大堆”。一是统一规范柴堆草垛存放场所。各村要合理划分区域,调整腾出土地。柴草存放场所要固定,相对封闭。除必要的进出口外,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绿化或院墙遮挡,并落实好安全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同时,本着方便群众,存取便捷的原则设立,控制数量,尽量少设,相对集中。二是集中治理人禽畜粪便乱堆乱放,清除露天粪坑和简易厕所,采取即时填埋、堆肥产沼等方式妥善处理人禽畜粪便。三是合理处置以建筑垃圾为主的杂物堆。对砖、石、土及其他杂物混合的垃圾堆,要采取建筑填埋和就地掩埋等方式消纳处置。
5月16日—5月31日,全面清理农村存量垃圾。按照“属地管理、公众参与”原则,拉网式清理村庄内外、河塘沟渠、桥梁涵洞以及房前屋后的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确保无整治盲区(盲点),杜绝垃圾“搬家”、“转移”现象。清理后的区域,要采取配套设施、硬化绿化、专人盯防等有效措施,防止反弹。保持公厕设施完好,有专人保洁,定期消毒,厕所内外清洁,无乱贴乱画,基本无异味。公厕外周3米内无垃圾杂物以及污水外溢。
6月1日—10日,重点整治路域卫生环境。重点抓好驻地内主要道路及街道、驻地出入口及沿街环境卫生整治,清理道路、街道两侧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确保可视范围内无白色污染。实现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集中整治中,收集的生活垃圾要及时收运处理,直运生活垃圾处理厂集中无害化处理,严禁自行焚烧或简单填埋。在清理过程中,要做到宣传到位、清理到位、管理到位。各村认真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保证清理一处、干净一处、巩固一处。
四、验收阶段
各村要组建检查小组,按照相关标准,对各村内的主街道、巷道的沿街商户(住户)的环境卫生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总结汇报材料,上报街道;街道安排专项人员,每两周对各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书记为第一负责人。街道各社区、村要高度重视这次环境卫生“百日会战”集中整治活动,切实把这次活动作为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的重要措施,抓牢做实。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重点、措施和时限,分阶段组织实施。按照整治任务和时间安排,逐村建立工作台账,量化分解任务,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整治活动有组织、有行动、有实效。改善农村环境卫生。
(二)加大资金保障。结合工作实际,拿出集中整治专项资金,为整治活动提供有力资金保障,确保配套资金到位。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引导村民“一事一议”自主投资投劳,共建美好家园,推进各村卫生保洁工作,引导和发动驻地企业、能人富户、广大群众投资投劳,参与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中抓住重点,攻克难点,解决薄弱点,把钱花在刀刃上,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感到满意,坚决杜绝为整治而整治的消极应付思想。
社区书记汇报材料范文3
2006年上半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根据区委、区政府和成都市司法局下达的工作目标,,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我局着眼于为区委、区政府的大局服务,着力于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和工作优势,稳步而有序地开展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了2006年上半年工作目标阶段性任务。现对2006年上半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全面启动“五五”普法、扎实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启动年,也是实施区委、区政府《2004-2008年依法治区工作规划》的第三年,按照市治市办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月活动,为启动“五五”普法打好基础。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会同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五五”普法宣传月活动。区司法局专门制作了“五五”普法宣传录音磁带,印制了“五五”普法宣传小册子三千余册向全区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发放。在为期一个月的时间内,全区有400余名法制宣传员参与宣传,出动宣传车68台次,悬挂张贴法制宣传标语300多条,向群众发放各类法制宣传书籍、资料二万余册(份),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230多人次,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为我区全面启动“五五”普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等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春节期间和春耕大忙前的农闲时节,在全区各乡镇、街道广泛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活动中,除重点宣传了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还大力宣传了与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上街宣传、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村入户以及法制黑板报、宣传标语、宣传车等方式,加大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农民群众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3.围绕成都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积极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我区把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知识纳入了法制宣传的重要内容,利用“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宣传,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音像宣传以及宣传橱窗、宣传展板、挂图展示等多种方式,多方面、全方位的介绍了专利、商标、版权等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知识。
4.积极组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
今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全区30余家区级执法部门的近百名法制宣传员,奔赴全区各乡镇(街道)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我局在送法下乡活动中,除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律师、法律工作者到农村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外,还同区书法家协会联系,先后两次组织书法家协会会员到城厢镇和祥福镇,为当地农民群众义务书写法制春联,受到了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
按照市依法治市办的统一安排,3月下旬,从区级机关和乡镇抽调一百余名法制宣传员,组建了11支法制宣传小分队,举行了隆重的“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启动仪式,并分赴全区11个乡镇(街道)开展法制宣传活动。4月11日,我区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12个单位的法制宣传员,又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国税局等单位法制宣传员,在我区怡湖公园广场前共同组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活动,活动中,除向过往群众发放法制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外,还向大弯街道的石家碾社区、革新村以及红阳街道的玉带社区、红锋村的一千户家庭赠送了一千册“五五”普法法律知识手册,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
5.积极组织开展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活动。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务员法》的实施之年,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对全区各级干部学习《“五五”普法干部读本》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举办法制培训和讲座等多种形式积极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法律知识,把《公务员法》纳入了区委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内容,在全区机关干部中组织开展了《公务员法》竞赛活动。
6.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区各中小学校结合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的落实,积极拓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采取形式新颖、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认真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三月初,有关部门分别在祥福中学、蜀星中学和实验小学召开了全区初中、高中、小学阶段的法制教育研讨会,认真总结“四五”普法期间全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成功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向各中小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要求和保障措施,在蜀星中学召开的全区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现场会上,对全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和再部署,为进一步落实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依法治理工作
1.以区委办、区政府办的名义向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及区级各人民团体印发了《××*区2006年度依法治区工作要点》。
2.将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区的2006年度依法治市工作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并纳入区委、区政府的一级工作目标。
3.4月26日,我区召开了依法治区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我区去年依法治区的工作情况,表彰了2005年度完成依法治区工作目标任务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安排和部署了2006年度全区的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4.深入开展热点、难点的依法治理工作。在认真排查、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排查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落实治理措施。目前,一些热点、难点的治理已初见成效,大部分热点、难点的治理工作将按计划在年底完成。
二、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促进法律服务业有序发展
(一)公证工作
1.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引导当事人借助公证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和民事关系。上半年,办理经济类公证280件,民事公证193件。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快产业发展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办理此类公证1031件。积极疏导和化解了征地拆迁中的各种矛盾纠纷,帮助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防止的出现,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
2.以提高公证质量为中心,强化监督管理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公证质量管理,严肃公证质量检查。认真抓好现场监督、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文书的质量。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了质量管理措施,将公证质量与个人收益挂钩,以制度促管理,以管理促质量,以质量促效益,公证处分别于季度末、半年对公证质量进行了自查,公证错证率为零。
实行重大疑难公证案件集体研究制度。公证处对出现的重大疑难公证案件,以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公证案件,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对重大公证案件及时上报,确保了公证质量。
3.加强公证队伍建设
认真抓好公证队伍建设,将“坚持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正、恪守诚信”作为新时期公证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4月27日,召开公证岗位培训活动动员会,传达相关会议精神,部署了全区公证岗位培训活动。要求公证员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职业道德观念和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严于律己,维护公证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律师工作
1.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强有力的法律服务
认真组织律师为“产业发展年”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我局成立了“成都市××*区司法局律师服务产业发展年工作指导小组”,出台了《组织律师认真做好“产业发展年”法律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挑选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了“产业发展年”律师服务团,为我区重大产业化项目、城乡基础设施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和工业集中发展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参与政府管理和决策过程,把律师的执业活动同政府的社会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提高政府管理行为的法律水准,促进政府依法行政。顾问律师主动介入到党委政府的法律事务决策阶段,依据法律和事实,敢于讲真话,敢于负责任。上半年,协助政府起草、修改、审查合同18份,参与全区重大决策、研究会议15次,参与全区重大纠纷处理10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58条。
2.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指导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群众依法正确行使诉求,减少不和谐因素,推动律师参与法庭调解和社区调解活动,引导律师积极参与处理涉法和,协助区领导参与接待,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深入开展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的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充分发挥律师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保障作用。加强律师的诉讼和辩护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改善律师参与诉讼的环境和条件,激发律师从事辩护、业务的积极性。积极开展以诚信为民为主题的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律师深入到人和乡壁山村对两户特困残疾人进行了走访慰问,并与两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签订了对口法律援助协议,为他们送去了慰问金,为建设诚信友爱的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3.围绕“坚持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正、恪守诚信”的总要求,继续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突出政治教育,培养和树立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培养律师正确的价值观、义利观,培养更多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科学的执业方式、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生活情趣的律师。
强化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律师树立服务为民、诚信为本的执业理念。从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完善监督、强化自律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了学习教育机制、行业准入机制、自律机制、监督惩戒机制、保障机制和评价机制。
建立和完善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统一收案收费制度、当事人签约须知制、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纳税制度、律师事务所重大法律事务向司法行政机关报告制度、律师办案质量监控体系、当事人利益冲突审查机制等。
组织指导律师做好关于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庭审相关工作。我局律师工作部门主动与人大和司法部门衔接,协助有关工作,及时审查律师工作的相关材料,指导律师事务所做好庭审工作。在4月19日人大代表视察法院的庭审工作中,我区的律师辩护工作受到了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
上半年各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43家,刑事诉讼辩护及22件,民事案件诉讼26件,经济案件诉讼8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3件,法律事务文书36件,解答法律咨询434人次。
(三)法律援助工作
1.广泛宣传,发动全社会倾注对法律援助事业的奉献和爱心
通过区政府网站法律援助栏目全面、真实、客观地宣传我区法律援助工作,解答法律咨询,做到专人负责、定期更新、扩大社会影响,同时,加强与媒体协调,对全区有影响或重大疑难的典型法律援助案件予以了宣传报道。组织各相关科室和法律服务机构认真开展了第十六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大力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活动期间,设立了10个助残日宣传咨询服务点,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次助残日的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进行了广泛宣传,并就残疾人法律维权等方面开展了咨询服务,免费解答法律咨询120人次,免费代书18份。
开展走访慰问活动。5月19日,局机关相关科室、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在局党组书记××*的带领下,深入到人和乡壁山村对2户特困残疾人进行了走访慰问,认真了解导致贫困情况,为下一步开展好重点帮扶工作打好基础。当日,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指导达和、西蜀律师事务所与两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签订了对口法律援助协议,并为他们送去了慰问金。今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为11名贫困残疾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免收费金额达5万余元。为两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对口法律援助。
2.认真落实为民办实事目标,对应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援助率达到100%
成立了由区司法局、区法律援助中心、区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有关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组成的农民工法律援助应急服务队,妥善处理农民工法律援助突发事件。
依托148法律服务热线,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受理、咨询、投诉热线电话。简化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审查、受理程序,对农民工法律援助实行了24小时内受理制。进一步健全城乡一体化法律援助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对救助站工作人员的培训与工作衔接力度,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指派程序,扩大受援范围,提高援助效率。
认真开展“平安成都”、“平安××*”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依托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进一步健全农村法律援助网络,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为社区居民和农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
上半年,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3件,受理3件,对应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援助率达到100%。
3.强化措施,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建立了法律援助案件办案人员信用等级制度;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跟踪服务卡制度,向法院、当事人征求办案质量意见。
加强办案质量监督检查,我局上半年对各法律服务机构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质量大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今年上半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4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3件,民事法律援助21件。
(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认真推进农村法律服务工作,全面完成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建立,强力推进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
切实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三农”服务的意识,努力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规范经营、劳务输出和农民增收增产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上半年,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咨询27人次,诉讼案件3件。
农村乡镇(街办)法律服务工作站建成率达100%,并切实发挥作用。在去年建立8个规范化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基础上,今年又在人和、姚渡、祥福3个乡镇建立了规范化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至此,全区各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覆盖面达100%。
2.以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重点,发挥好法律参谋和助手的作用,积极拓展新的法律服务领域
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为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和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队伍。上半年,各基层法律服务所为基层政府、村居委会、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共43家担任法律顾问。
结合各乡镇、街道实际,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开辟非诉讼领域业务,形成特色法律服务,上半年非诉讼法律事务18件,调解纠纷22件。
三、巩固基层,强化基础,积极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一)人民调解工作
我局以全省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关于转发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推动全区企业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快速有序发展。各企业调委会进一步规范,巨石集团、成都桥梁厂等6家企业规范了人民调解标识,攀成钢、川化集团、王牌厂等调委会把加强企业人民调解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成都桥梁厂等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整,不断加强组织、队伍建设,为企业生产和稳定作出了积极努力。
针对我区去年开展的村级管理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司法局联合对全区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开展调研工作,以区委办、区政府办名义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全区96个村委会、25个社区和11个乡镇(街道)调委会全部设立,人民调解组织的覆盖面达到了100%。
组织开展了春节、“两会”和春耕大忙期间民间纠纷的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集中调处矛盾纠纷,为维护春节、“两会”和春耕大忙期间的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上半年,全区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471件,调解率100%,成功457件,成功率97%。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5件38人,防止群体性上访27件685人,制止群体性械斗5件64人。
(二)安置帮教工作
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工作规范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突出抓好了衔接、安置、帮教三个重点环节,进一步健全机构,落实措施。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纳入了综治工作和依法治乡镇(街道)工作目标,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落户就业和社会保障的调研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户就业和社会保障打下基础。针对刑释解教人员就业难的问题,经努力争取,区政府11届第65次常务会议研究明确了将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纳入职业补助范围,进一步推进了我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就业问题。
上半年,回归社会的127名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率达到了86.6%,帮教率达到100%,回归不满5年的刑释解教人员1477人中重新违法犯罪28人,重新违法犯罪率1.9%。
(三)积极推进片区司法所建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我局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加强了组织建设,各乡镇(街道)明确了司法助理员,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有关创建规范化司法所的精神,启动了建立片区司法所的工作,对片区司法所的办公用房、人员问题与有关部门进行了协商,为下一步国债资金的到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各乡镇(街道)司法助理员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共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57件,宣讲法律231件,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28条,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14件,成功14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8件,防止群体性械斗4件,有力地维护了当地社会政治稳定。
(四)积极开展社区矫正调研工作
5月中旬,我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深入各乡镇、街道和辖区派出所,对全区社会服刑人员进行了一次集中排查清理,掌握了基本情况。针对实际情况,提出了有关对策和建议,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打下了基础。
四、综合工作
(一)大力实施“责任风暴”、扎实推进“治庸计划”。按照区委《关于在全区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开展“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意见。通过开展此项工作,切实加大责任落实和干警管理力度,在全局干警中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责任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对不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的干警进行治理,在全局完善起干警奖惩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干警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行力。
(二)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契机,全面深化“创一流”工作。按照区委政法委及市司法局的要求,我局将此项工作同完成年度各项工作有机结合,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工作,着力抓好“创一流”工作的落实。通过开展具有司法行政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司法行政队伍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为推进我区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我局于5月25日邀请了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吴忠良进行了题为《知荣辱、重修养、
抓落实》的专题讲座,使全局干警受到了一次深刻的荣辱观教育。局党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提出了“三个要”(要带头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要以荣辱观教育活动为载体,构建和谐司法局;要开创五种意识)以提高全局干警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四)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修订,形成了区司法局《关于2006年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行政效能投诉处分工作制度》,制定颁布了《工作制度》、《会议制度》、《干警谈话制度》,进一步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五)积极参与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上半年,全区乡镇(街办)全部建立了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覆盖率达100%,全面完成了今年的为民办实事目标。以法律服务工作站为平台,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和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工作;通过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深入抓好窗口“改进服务,便民利民”活动,落实社会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全面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形象。
(六)认真开展‘解放思想、大干苦干’大讨论活动。我局结合“责任风暴”、“治庸计划”,通过开展大讨论活动,努力营造适应全区经济发展的政务环境、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开创我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崭新局面。
(七)全面落实市、区为民办实事目标。一是在乡镇建立农村法律服务服务工作站,覆盖率达100%。截止五月底,人和、姚渡、祥福3个乡镇已建立了规范化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至此,全区乡镇(街道)建立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覆盖面达100%。二是对应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援助率达到100%。上半年,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2件,受理2件,已结案1件,另1件于6月14日开庭审理,对应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援助率达到100%。三是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摸底工作,并与三户“三结合”户签订了帮扶责任书。
(八)其它工作:一是认真开展第二届修志工作,我局将此项工作纳入了全局的目标进行考核,将14个篇目下达到了各科室。各科室按照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要求,已着手清理本科室涉及的文件、图片、表格等资料,并认真制作资料卡。二是积极完成领导干部实名制推荐就业目标,截止目前已推荐就业7名,另外两名于年底前完成。三是为提高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管理能力,确保全系统的安全稳定,规范全系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制订下发了《成都市××*区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是开展干部队伍思想状况调研工作,完成了市局下达的调研任务。
五、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继续做好“五五”普法的启动工作。
(二)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等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和“民主法制示范社区”的创建活动。
(三)围绕成都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等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大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
(四)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督导各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站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
(五)进一步做好公证机构的改革工作。
(六)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落实为民办实事目标,对应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援助率达到100%。
(七)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和区委区政府支持,加紧片区司法所筹建工作。
(八)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年底至少启动1-2个试点,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方法和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