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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室年度工作总结范文1
一、在原料质量及粗加工方面做到:
1、原料由专人到指定的长期供应点采购。
2、设有专门的原料验收员,经验收,腐烂变质等不合格的原料坚决不予进入学校食堂。
3、有专门盛放原料的容器,绝对不能让原料被污染。
4、设有原料加工的专用场地。
5、原料清洗做到荤、素分开。
二、在食品贮有方面做到:
1、食品分类存放,排列整齐。
2、有食品货架和货柜,并做到离墙、离地存放。
3、仓库做到干燥、通风通气,有防潮、防霉设施。
三、食品制作及餐间做到:
1、通风透光良好,给、排水方便合理。
2、地面有无毒,耐腐、蚀材料构筑,无积水。
3、粘贴有白色瓷砖墙裙。
4、天花板光滑整洁,无霉点,无蜘蛛网。
5、灶台及分餐台粘贴有白色瓷砖,并保持无污渍垢。
6、设有能防蝇、防虫、防尘的卫生设施。
7、高有青菜浸泡池,买青菜要求先行浸泡20分钟。
四、对餐具做到:
1、有专人负责洗涤,消毒餐具。
2、设有餐具洗涤池,冲洗池及消毒池。
3、已消毒的餐具采取了保洁措施。
五、食堂卫生人员方面做到:
1、食堂从业人员都经过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
2、上班都要求穿戴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
3、讲究卫生,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戴戒指
4、不能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六、在环境卫生方面做到:
1、室内水池加盖上锁
2、环境卫生保持清洁,无卫生死角,无积灰
3、高有垃圾桶并加盖,能及时清除
卫生室年度工作总结范文2
以省结核病新型防治服务体系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明确职责,完善机制为重点,积极构建“疾控机构负责规划协调、医疗机构负责初筛转诊、定点医院负责确诊收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患者全程管理”的结核病新型防治服务体系。提高我县结核病防治工作水平,促进“十二五”结核病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县卫生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县结核病新型防治服务体系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和项目技术指导组。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工作职责
1、县项目办公室
⑴领导、检查、督导项目各项工作。
⑵协调相关部门,明确职责,落实工作任务。
⑶督促药品、经费的规范使用。
⑷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2、县防疫站
⑴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辖区内年度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⑵定期完成、上报季度、年度报表(告),年度工作总结。
⑶负责本地区药品需求计划制定,根据定点医院需求为其提供免费的抗结核药品。
⑷建立与定点医院的沟通合作机制,定期与定点医院进行信息传递。
⑸负责将定点医院诊治的肺结核患者的信息传递给其居住地镇、办卫生院,落实对病人的追踪与随访治疗管理。
⑹负责管理肺结核患者的督导工作,对网络报告但未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的肺结核患者进行追踪,对中断治疗的患者进行随访。
⑺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镇办卫生院结核病防治工作。
⑻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定期检查和指导定点医院的疫情报告和转诊等工作。
⑼开展对(镇、村级)结核病患者发现、治疗管理和健康教育等的督导检查工作。
⑽充分利用数据资料,定期对本地区的结防工作进行分析评价,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
3、结核病定点医院
⑴建立分管院长领导下的结核病诊断治疗工作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结核门诊、结核病房、药房、检验科、放射科等)工作职责。
⑵建立病人报告、转诊工作流程及考核奖惩制度,定期组织对相关科室工作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院内通报。
⑶设立结核病门诊,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为结核病患者和疑似患者提供免费的诊断与治疗服务,为确诊的肺结核患者提供治疗过程中的3次痰涂片检查、2次胸部X线检查。
⑷建立结核病免费药品专柜,为患者提供免费的抗结核药品,按要求进行管理,定期向县结防机构提供剩余药品数量、有无过期药品、有无破损药品等信息,并及时到县结防机构取药。
⑸设立肺结核病房,收治需要住院的肺结核患者。
⑹按照规划指南的要求建立“三本”(《初诊患者登记本》、《结核病患者登记本》、《痰涂片检查登记本》及确诊肺结核患者《病案记录》,负责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专报)信息录入工作。
⑺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结核病知识健康教育。
⑻定期与县结防机构沟通,及时将患者信息传递给县结防机构。
⑼定期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医防合作例会,接受县结防结构的业务指导、培训、督导。
⑽协助县结防机构完成工作报表和工作报告。
4、镇办卫生院
⑴将发现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推荐转诊至定点医院接受诊断治疗。
⑵落实追踪及患者的治疗管理,并定期将患者的治疗管理信息传递给县防疫站结防科。
⑶负责对村医及督导员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⑷对督导人员的面视下督导服药工作进行现场督导与技术指导。
⑸负责对病人及村民进行健康教育。
5、村卫生室
⑴发现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推荐到定点医院就诊。
⑵负责本地区患者治疗的督导管理:督导按时、按量服药;督促患者定期复查;及时上报患者治疗过程中的药物不良反应
⑶。详细做好病人的治疗记录;病人完成全程治疗后,将《肺结核病人治疗记录卡》上交乡镇卫生院。
⑷对乡镇卫生院通知的转诊未到位的病人进行追踪,对中断治疗患者进行追访。
6、其他医疗机构:负责院内初诊发现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报告和转诊工作,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
三、具体实施内容
(一)县防疫站
推行DOTS策略,以镇办为单位,DOTS覆盖率保持在100%;开展日常督导,对结核病定点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督导以及镇办卫生院的督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加强结核病信息管理,定期开展结核病疫情分析,跨区域流动的肺结核患者的信息反馈率达到90%以上,结核病防治工作报表及时准确率达100%;落实患者的治疗管理,开展患者追踪,肺结核患者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追踪到位率达到85%以上;组织开展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专业人员培训,医疗机构、镇办卫生院结核病防治人员培训率达到100%;组织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公众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加强抗结核药品的管理,避免药品浪费;按照项目要求,做好项目的组织和实施。
(二)定点医院
做好病人发现工作,新涂阳病人发现率达到70%以上;以《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为操作标准,做好病人接诊、登记、报告、诊断、涂阳患者接触者筛查、治疗等工作,做到初诊患者、肺结核患者、放射、实验室等相关登记本规范齐全、病人登记信息完整、报告及时准确、病历等医疗文书规范,病人报告率100%,涂阳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85%以上,新涂阳患者治愈率达到85%以上;落实国家结核病防治政策,免费标准化疗的患者达到90%以上;门诊和住院医师要做好就诊结核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健康宣教工作,包括免费政策、治疗费用、治疗前后咨询、签订患者知情同意书等,做好医患沟通,避免医患矛盾的发生;按照国家结核病实验室诊断标准和操作规程,疑似肺结核病患者、确诊患者2、5、6(复治病人8)月末,痰分枝杆菌的涂片镜检率达90%以上;做好免费抗结核药物的管理,免费药品处方、发放记录规范齐全,免费药品无过期、霉变、破损和人为损坏现象。
(三)镇办卫生院
落实肺结核患者的管理,对接受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强化期内每月至少访视1次,继续期内每2月访视1次,全程不少于4次,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复查,并做好访视和治疗管理记录,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5%以上;推荐肺结核疑似症状者到结核病定点医院就诊,对未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的疑似肺结核/肺结核患者、中断治疗的患者进行追踪,并做好追踪记录,患者追踪率达到100%,追踪到位率达到95%以上:对村卫生室肺结核防治工作进行人员培训、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结核病防治人员培训率达100%,对村卫生室进行每月1次督导;开展社区结核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社区居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四)村卫生室
对本村(辖区)肺结核患者治疗进行督导管理,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定期复查和取药,指导患者复查时留送合格的痰标本,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药物不良反应,并做好详细记录,“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填写规范率100%;发现疑似肺结核/肺结核患者及时推荐或转诊到定点医院,协助当地卫生院开展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踪;对实施督导化疗的患者家庭成员或志愿者进行培训、指导,每2周对患者进行1次访视;向患者和社区居民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
(五)其他医疗机构
做好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患者信息报告及时准确,病人报告率、转诊率达到100%;认真开展转诊前的健康宣教工作,转诊到位率达85%以上;在医院内部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患者和医务人员的结核病防治意识。
四、监控与评价
项目实施期间,县项目办应对项目实施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和质控。县防疫站、定点医院、镇办与村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与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实施质量,并向上一级项目办公室提供相关的材料和报告
(一)医院内部管理
医院公共卫生科(或指定科室)负责对医院内部肺结核患者登记、报告和转诊工作进行检查。
1、频度:传染病报告工作每日核对,相关科室的登记和转诊工作每周核对;
2、内容:医院内部肺结核患者报告和转诊报告机制、相关制度和流程的执行情况;传染病报告卡、结核病门诊专报系统录入情况,医院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登记本填写质量。
(二)县防疫站管理
1、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定点医院相关业务进行定期督导,对其他医疗机构、镇办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督导按指南要求执行。
2、督导内容
⑴免费政策的落实情况;
⑵病人报告、内部转诊和医院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⑶肺结核患者发现、治疗和管理情况;
⑷定点医院内部培训和健康教育情况;
⑸药品管理与发放情况;
⑹资料信息管理:登记资料的完整,网络直报、结核病专报和季度报表工作情况;
⑺实验室质量控制。
(三)加强考核评估
1、县防疫站负责日常工作的督导考核,对承担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各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报告及时上报县卫生局,对工作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2、.县卫生局将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综合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内容,结合日常督导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并根据考核情况予以奖惩兑现。
卫生室年度工作总结范文3
一、考核对象
全县19个镇。
二、考核内容
分五项内容进行考核:
(一)移民搬迁安置基础性工作情况。包括移民搬迁工作领导机构建立、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制定、各项审批手续和备案手续办理、移民搬迁对象建档立卡及工程建设档案等情况。
(二)移民搬迁安置建房工程完成情况。
(三)移民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成情况。
(四)移民搬迁安置资金筹措管理情况。包括移民搬迁对象负担资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集情况及移民搬迁安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等。
(五)移民搬迁安置有关产业开发、配置情况。
三、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主要采取以下方式方法进行。
(一)听汇报。听取各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情况汇报。
(二)看现场。检查移民搬迁安置工程进度和质量。每镇现场查看当年该镇移民集中安置点工程建设情况,并随机抽查3-5户分散户,查看建房及入住情况。
(三)查资料。查阅各镇移民点年度工作总结,各种制度、台帐、表、卡等有关移民搬迁工作资料。
(四)访移民。走访搬迁安置对象,了解镇移民搬迁工作及被安置户有关情况。
(五)综合考评。依据考核评分标准,对各镇年度各项工作进行量化打分,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结果。
四、考核标准
县移民搬迁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行100分制量化考核,具体考核标准、打分办法如下:
(一)移民搬迁安置基础性工作(15分)
1、全面安排部署移民搬迁工作得4分,其中镇移民搬迁组织机构健全,有专职办公人员得1分,否则不得分;适时召开移民搬迁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移民搬迁工作得1.5分,未进行的不得分;对移民搬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无群体性上访事件得1.5分,否则不得分。
2、完成移民搬迁规划、计划编制工作得2分,其中编制有移民搬迁安置五年、十年规划得1分,制定有年度移民搬迁计划得1分,否则不得分。
3、移民搬迁安置项目审批手续完备得2分,其中完成移民搬迁项目建议书、水土保持方案、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审批、征地(或兑换土地)协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建设初设批复的每项得0.25分,未完成项目不得分。
4、移民搬迁安置项目备案手续完备得2分,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洪涝灾害评估报告的各得0.5分,未完成项目不得分。
5、移民搬迁安置对象建档立卡齐备得3分,其中普查资料详细,移民对象申请齐全,移民搬迁主管部门意见齐备,审批机关批复到位的各得0.5分,未完成项目不得分。
6、移民搬迁安置工程档案资料齐全得2分,其中有安置工程规划、设计图纸、招投标文书、建设合同书的各得0.5分,未完成项目不得分。
(二)移民搬迁安置建房工程建设(60分)
被抽查的镇无分散安置建房计划的按全分60分计分;有分散安置建房计划的,按集中安置占48分、分散安置占12分计分。
1、集中安置分三项考核:
(1)列入当年计划的集中安置点开工率达到100%得10分,未开工的安置点按处数所占比例扣减相应分值。
(2)全面完成当年移民住房建设计划任务得30分。其中100%达到建房主体竣工以上标准的得30分,未完成建设任务的按比例扣减相应分值。
(3)当年入住户数达到计划任务(年度入住率为10%)的得8分,未完成入住任务的按比例扣减相应分值。
2、分散安置分三项考核:
(1)当年计划建房户开工率达到100%的得2分,未达到100%的,按未开工户所占比例扣减相应分值。
(2)全面完成当年移民分散安置住房建设计划任务的得8分。其中100%达到建房主体竣工以上标准的得8分,未完成建设任务的按比例扣减相应分值。
(3)当年入住户数达到计划任务(年度入住率为80%)的得2分,未完成入住户数任务的按比例扣减相应分值。
(三)移民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10分)
1、安置点道路达到规划设计标准的得3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减相应分值。
2、移民安置点达到安全饮水条件的得2分,未达到要求的按比例扣减相应分值。
3、移民安置点防洪设施按设计标准建设到位的得3分,未达到建设标准的按比例扣减相应分值。
4、移民安置所在村有村级卫生室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5、移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上学问题得到解决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四)移民搬迁安置资金筹措(10分)
1、列入当年集中安置计划的移民搬迁对象自筹资金全部到位(到帐资金)的得5分,未到位的按差额所占比例扣减相应分值。
2、资金使用、管理规范的得5分,无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扣1分,资金不能及时拨付的扣2分,出现违规问题的扣2分。
(五)移民搬迁安置产业发展(5分)
以移民搬迁户有地安置和无地安置比例核算分值。
对有地安置的移民搬迁户,凡达到人均0.5亩以上基本农田,实现粮食自给,当年收入水平与上年相比未下降的,按核算的比例分值得全分,否则,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按其所占比例的30%扣减相应分值。
对无地安置的移民搬迁户,凡达到有产业安置条件,每户有一人接受技能培训,当年收入水平与上年相比未下降的,按核算的比例分值得全分,否则,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按其所占比例的30%扣减相应分值。
(六)奖励加分(不超过10分)
1、镇政府高度重视集中安置点规划设计工作,当年集中点项目在全县农村工作观摩中被评为精品亮点工程的加2分,在省、市检查考核中被列为观摩点的加1分。
2、超额完成当年移民搬迁建房计划任务,每超5个百分点加1分,加分总计不超过3分。
3、超额完成当年移民集中点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每超一项加0.5分,加分总计不超过2分。
4、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移民搬迁工作,每篇加0.5分,加分总计不超过2分。
五、考核等次
目标责任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所占比例不超过15%,良好所占比例不超过30%。
六、奖励与处罚
考核等级为优秀格次的镇,县政府予以重奖,奖励现金2万元。
考核等级为良好格次的镇,县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奖励现金1万元。
考核等级为合格格次的镇,不奖不罚。
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镇,坚决落实“一票否决”制,并责成作出书面检查,全县予以通报批评。
卫生室年度工作总结范文4
霍乱是由霍乱弧菌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它发病急,传播快,波及范围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强制管理的甲类传染病。我国各级政府和卫生部门历来高度重视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积极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近几年,江苏省疫情表现出如下特征:(1)首发病例发生提早。1997年首例病人发生在4月30日,1998年发生在4月10日,1999年发生在3月27日,2000年是3月24日发生了首例病人,2006年2月9日即发生首例病例(同时也是当年全国首例)。(2)发生地区不一定在沿海地区,多数为交通便利地区,疫情呈散在分布。(3)疫情主要以聚餐引起的食源性传播为主,多与婚丧宴请、节假日聚餐等有关。(4)病原以O139群霍乱弧菌为主,2001年、2002年、2003年、2006年、2007年、2008年报告病例的病原均为O139群霍乱弧菌。
徐州市霍乱疫情呈现了比较活跃的态势。2005年,浙江、福建发生的霍乱暴发疫情时有霍乱弧菌携带者流动至我市;同时,大运河水体及食品中分别检测出ElTor小川型、O139型霍乱菌株;2006年,这一态势继续扩张,在农贸市场牛蛙中检测出稻叶型霍乱弧菌,5月中旬发现我市首例O139型霍乱病人。这说明,在我市外环境(水、食品)中可能长期存在着小川型、稻叶型、O139群霍乱病原体,我市霍乱流行的潜在因素仍然存在。
*区是霍乱常发地区及老疫区,随时都有疫情发生的可能。
二、主要问题
当前,在霍乱的预防控制工作中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市霍乱发病率一直被控制在较低水平,但是由于受到气候异常多变等自然因素的影响,以及流动人口大幅度增加,部分农村地区卫生条件较差,卫生意识还较为落后,环境、食品、饮水卫生等尚未得到有效的保障等诸多社会因素的影响,我市部分地区仍可能存在暴发的危险。
同时各医疗卫生单位霍乱防制工作开展不平衡,在疫情监测方面尚存在差距。少数地方存在疫情报告不及时,不规范现象;对腹泻病人不登记或漏登,不采样或先治疗后采样,重治轻防;同时在疫情调查处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对追溯传染来源、主动查治腹泻病人等工作存在畏难情绪。
我区亦存在着部分医疗机构的肠道门诊形同虚设,预检分诊工作流于形式,对腹泻病人的登记、采样和检索工作不规范,疫情监测敏感性不强等问题。
三、目标
我区霍乱的控制目标是:实现“三不”目标,即不发生霍乱死亡病例,不出现疫情扩散导致的二代病例,不发生中、高强度流行;力争将全区霍乱的年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
四、对策措施
霍乱防制是全区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点,必须以健康教育、业务培训为先导,以《传染病防治法》和《食品卫生法》为武器,切实加强疫情监测、疫点疫区处理和饮水、饮食卫生管理,全面落实各项综合性防制措施。
(一)流行期前对策措施
流行期前,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制订本地、本单位的霍乱防制工作计划,并认真做好思想、组织、培训、药械和经费等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1、制订计划,完善方案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全区霍乱防制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科学分析2009年疫情趋势,制订霍乱防制计划或方案,完善霍乱应急处置预案或方案。
2、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业务培训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针对不同对象举办各类培训班。根据疫情形势、防制对策以及有关业务工作要求,对管理人员、防疫人员、检验人员和临床医护人员等进行专项培训。培训应侧重在提高防制工作的质量上,一方面对防制工作方案本身进行培训,明确工作任务,规范各方面工作要求,以统一思想认识;二是加强对具体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提高整体防制水平。
3、健全组织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均应成立霍乱防治领导小组、病人抢救治疗小组、疫点疫区处理小组等,其组成人员必须熟悉业务,较强的责任心,以适应迅速抢救病人和扑灭疫情的需要。
4、药械准备
各医疗卫生单位均应根据疫情预测和防制工作的实际需要,购置足量的消杀药品,配备必要的抢救治疗药械,包括饮水消毒药物、污物排泄物消毒药物、快速灭蝇灭蛆药物、必要的抢救治疗药品、器械和病床等。
5、开设肠道门诊
全区各级医疗机构应在每年4月-10月开设肠道门诊。开诊之前必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规范肠道门诊设置,指派专(兼)职医疗、护理、检验人员并开展技术培训,配备专用医疗设备、抢救药品、消毒药械以及采集粪便标本器械,制订严格的工作制度及隔离消毒制度,设置一定数量的隔离治疗病房等。
6、开展外环境监测
各镇(办事处)、工业园区应在流行期前和流行期内选择有代表性的点,积极地开展水、海(水)产品及食品监测工作,以及时发现疫情线索。(附件2:水系霍乱弧菌监测技术规范)
(1)外环境水体监测
环境水体包括淡水、医院污水排放口、下水道排放口、肉联加工的出厂水、与人群生活关系密切的河流、池塘、湖泊、水井以及乡镇自来水厂源水等。
(2)食品监测
监测重点包括市售海(水)产品以及生冷、卤制食品。
各医疗卫生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监测工作量。外环境水体及食品监测的细菌分离培养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完成,分离菌株应及时逐级上送至市、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环境和食品监测阳性标本填写“霍乱弧菌环境和食品监测阳性标本登记表”(表5)。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月将监测结果整理录入“霍乱弧菌环境和食品监测统计月报汇总表”(表6),每月2日前分别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卫生局。
7、免疫接种
在霍乱多发乡镇(办事处)、特殊职业人群中,可适时开展口服霍乱菌苗的推广和接种工作。
(二)流行早期对策措施
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
在霍乱流行季节到来之际,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肠道传染病防制知识,做到“高密度、大容量、广覆盖、多反复”,并要突出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不生食海产品、饭前便后洗手和有泻早治、无病早防以及流行期不举办大型婚丧喜事聚餐等内容,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2、强化疫情监测
(1)腹泻病人登记、病原检索
各级医疗机构应采取预诊办法,保证腹泻病人到腹泻病门诊就治,以减少污染和交叉感染的发生。腹泻病门诊医生对所有就诊的腹泻病人要进行专册登记(表2:腹泻门诊病人登记表),并对疑似病人、重点人群中的腹泻病人(包括饮服行业、流动人口及从疫区来的腹泻病人)采集粪便或/和呕吐物等标本采样送检;送检数应不少于腹泻病人总数的10%、年终总人口数的1‰。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每旬分别向市疾控中心和区卫生局报告腹泻病人登记、病原检索情况(表3:腹泻病人登记检索报表)。
检索要求:各医院采集的腹泻病人粪便或/和呕吐物一律用碱性蛋白胨水保存,并及时送抵区疾控中心的实验室检验或采用金标法作初筛。金标法初筛阳性标本进一步做常规细菌培养,分离的细菌经市疾控中心鉴定确认后方可确诊为霍乱病人。初筛阴性标本不再作常规细菌培养,但初筛数统计上报。对疑似病人(无痛性水样便或米泔水样便)在进行金标筛检同时,必须做常规细菌培养。所有病人便样要同时进行O1群和O139的病原检测。对临床症状典型和/或金标筛检阳性的,初次细菌培养阴性时需进行二次及其以上的增菌培养。
(2)霍乱疫情处置
①疫情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疑似、临床诊断或霍乱确诊病例后,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单位应在诊断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区疾控中心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确诊病例必须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确认和报告,当发现霍乱确诊病例1例及以上时,同时按有关疫情报告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报告。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到霍乱病例报告后,需详细记录报告者和报告单位的联系方式、疫情发生地点、时间以及病例数等概况,了解病例特征、临床和实验室诊断等信息,询问对可能污染源的调查情况,并告知报告单位保留可疑食品、水及病人吐泻物以便进一步检查。在以最快方式向区卫生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的同时,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包括对病例(或带菌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部署和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等。
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疫情和处理情况,如涉及跨辖区的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时,要及时按规定发出协查通报,及时进行跟踪调查,直至疫情解除,同时相互紧密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②疫情处理
霍乱疫情处理要从疑似病人抓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一旦发现临床症状典型的疑似病人,在组织力量全力抢救治疗的同时,要迅速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疫情。区卫生局将按确诊病人进行处理,按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并迅速成立现场处理组,明确流行病学调查组、实验室检测组、医疗救治组和后勤保障等职责任务,制定现场调查处置方案,落实各项调查处理措施。及时划定疫点、疫区;严格隔离治疗传染源,重症病人在就地抢救治疗的同时,报请上级医疗机构会诊,力争霍乱病人就诊后不发生死亡;认真做好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表11-1疫点随时消毒工作记录表、表11-2疫点终末消毒工作记录表);及时追踪调查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和预防性服药(表10密切接触者登记表),对疫点内相关人员采样并填写“疫点内相关人员霍乱弧菌检索登记表”(表7)。除按上述要求开展抢救治疗以及疫点处理外,还应对疫区内人群进行适当的卫生管理,迅速组织人员以镇(办事处)为单位(重点是疫点周围的若干村)开展为期一周的腹泻病人主动查治工作,及时发现及时调查处理,村级卫生室、个体诊所不得截留霍乱疑似病人,应及时护送至镇卫生院(医院);开展具有针对性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饮用水、饮食卫生、粪便管理,改善环境卫生等。
同时,要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提示的线索,积极开展传染源追溯和外环境检索工作,外环境和食品检测阳性标本填写“疫点、疫区外环境及食品霍乱弧菌检索登记表”(表8)。将疫点、疫区相关人群、外环境和及食品检测内容和结果整理录入“疫点、疫区相关人群、外环境及食品霍乱弧菌检索统计汇总表”(表9)。
疫情解除后,应继续做好卫生宣传教育,“三管一灭”以及重点人群的检索、外环境监测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对防制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价。
对我区内的首例或局部暴发,区卫生局领导将到现场组织指挥疫情处理工作;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派人参加辖区内首例病人的调查处理。
3、加强流动人口卫生管理
流动人口是霍乱的高发人群,同时也是造成霍乱疫情扩散的主要因素,必须加强卫生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卫生管理机制,改善流动人口聚集地、居住地的卫生条件;招用流动人口较多的单位、工程工地和船只集中的港口、码头、船闸等场所,应健全卫生设施,改善饮水饮食卫生条件,并指派专职或兼职卫生员,以及早发现和治疗腹泻病人。
4、强化法制观念,加强饮水饮食卫生管理,大力开展以“三管一灭”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
区卫生监督所、区爱卫办要依法强化集中式供水的卫生管理,尤其要强化对乡镇(办事处)自来水厂和自备供水系统的监督监测,保证供给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分散式给水应落实饮水消毒措施。要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强化食品卫生管理,尤其要加强个体饮食摊点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各镇卫生院(医院)、区卫生监督所要做好民间厨师的培训和管理,严防霍乱食源型传播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加强粪便管理,减少蚊蝇孳生,尤其要加强农村的管粪改厕,积极推进医疗机构的污水处理,减少对水源的污染。同时要密切注意灾害性气候的预报,提前做好有关抗灾防病工作的应急准备。
(三)流行高峰期对策措施
1、强化控制措施,全力扑灭疫情
流行高峰期要集中力量,抓好病人及疑似病人的抢救治疗,力保不发生死亡病例;要强化疫点疫区处理的各项措施,以及时扑灭疫情,减少续发病例的发生。
疫点内要认真开展随时和终末消毒,病人应就近隔离治疗,对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和疫点内人群给予服药消菌治疗。疫区内要大力开展以“三管一灭”为重点的群众国卫生运动,广泛深入地进行卫生宣传,教育群众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把好“病从口入”关。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医务人员分片包干,主动上门调查和治疗腹泻病人,力争将病人治愈在到腹泻病门诊就治之前。
2、加强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
对于疫情发生较为严重的乡镇,区卫生局将派出工作组或医疗队,协助当地做好病人的抢救治疗和扑灭疫情工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查明传播途径和流行因素,采取针对性的防制措施,有效控制疫情扩散蔓延。
3、进一步强化饮水饮食卫生管理,控制暴发疫情的发生
在流行高峰季节,要进一步强化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和管理,在高发乡镇、办事处可对分散式给水开展饮用水消毒,要加大食品卫生监督力度,增加监测频次,以控制水型和食源型暴发疫情的发生。对于不执行有关规定,造成水型或食源型霍乱暴发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依法查处。
(四)暴发疫情
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霍乱暴发、流行疫情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以及《*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级别的要求进行报告。
在暴发疫情调查处理过程中应全面登记暴露人群,尽快采样并随后进行服药消菌治疗。开展传染源追溯调查,对可疑食物或水源应尽可能采样检测,同时加强主动搜索。对所有病例和带菌者进行个案调查并录入个案数据库,在上报疫情总结报告时一并上报数据库。(附件1:霍乱暴发疫情调查处置要点)
暴发疫情处理结束后,要及时收集、整理、统计、分析调查资料,写出详细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疫情概况、首发病例或指示病例的描述、流行基本特征、暴发原因、实验室检测结果和病原分型、控制措施和效果评估等。在疫情控制工作结束后5天内完成结案报告。
五、进度安排
3月下旬至4月初,区卫生局制订防制工作方案、召开防制工作会议和开展业务培训;4月中、下旬对腹泻病门诊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流行期不定期检查肠道门诊运行情况,全年不少于2次;5月份市疾控中心进行霍乱防制工作和肠道门诊运转情况检查;流行期内全力以赴控制和扑灭发现的霍乱疫情,并不定期检查;2010年1月3日前各医疗卫生单位完成并上报全年霍乱资料和工作总结。
六、成效评估
根据防制工作目标及工作要求,对全年霍乱防制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具体包括以下两方面指标:
(一)实现霍乱控制目标
实现“三不”目标,即不发生霍乱死亡病例,不出现疫情扩散导致的二代病例,不发生中、高强度流行;力争将全区霍乱的年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
(二)落实霍乱防制对策措施,主要考核指标包括:
1、加强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
2、流行期前的准备:业务培训;相关设备、器材、药品充足。
3、腹泻病门诊:各级各类机构开设的腹泻病门诊应布局合理,符合消毒隔离要求;及时开诊,登记报告及时、准确;检索标本数大于登记数的10%、总人口数的1‰;能及时发现和成功抢救治疗病人。
4、疫情调查和处理:疫情报告及时、准确、规范,及时率100%;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及时、准确;疫情处理从疑似病人抓起,现场处理各部门职责明确;疫点、疫区划定明确;传染源有效隔离治疗率100%;疫点内人群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和实施医学观察率100%,预防服药消菌治疗率达100%;标本采集、送检规范,检验方法符合要求;消杀灭方法正确,规范;在疫区内,主动查治腹泻病人,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同时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疫情和处理情况;根据控制效果调整控制措施;疫情结束后及时进行资料整理、总结分析和评估。上述过程中的相关数据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做到记录完整、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