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好村申报材料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四好村申报材料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四好村申报材料

四好村申报材料范文1

(一)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优化企业开办流程,设置企业开办“一站式”服务专区,打破办理证照需分别跑营业执照审批、公安、税务、银行等多部门多窗口的传统模式,企业开办提速率达66.67%。上半年全县新注册企业2469户,其中全程电子化登记企业2465户,全程电子化登记率超99%。深化“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综合许可证覆盖范围由30个行业拓宽至50个行业,上半年共发放行业综合许可证166张,发证数量及行业覆盖率位列全市第1位。推进“一照多址”改革,实现了“一张营业执照、多个经营地址、多点开展经营”的企业开办服务新模式,有效破解了制约投资的场地资源瓶颈。拓宽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压缩简易注销时间,建立简易注销容错机制,实施简易注销“全程网办”,1个工作日完成注销,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

(二)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集中县为民服务中心所有涉及项目手续办理的窗口单位,充实完善“嘉快办”服务专班,向涉及项目建设的17个县直部门、经开区及13个镇街发送《关于提供高效审批帮办代办服务的函》,指导企业提前准备申报材料,以最短时间实现项目进场开工。从县委1号文中筛选出35个重点项目开展一对一包保,明确专人跟踪提前介入、上门服务。通过大力推进集成审批、模拟审批、容缺审批、帮办代办、联合审图、打包立项、承诺制等方式,投资项目平均审批事项已较原来的102项压减至65项,办理时限平均压减了66%,企业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主流程审批时限由原来平均90、120个工作日压缩到了现在分别不超过30和55个工作日。

(三)强化政务服务支撑。全县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939个,占全县事项总数的15%,可网办事项939个,网办率100%。2021年1-5月份,在政务服务云平台共受理行政许可、依申请公共服务、其他权力各类事项45339件,外网申报43879件,外网申报率96.77%,按期办件率100%。加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审批局的政务服务事项覆盖率及办件数据归集量,提升电子证照的录入量。1-5月份,历史办件量数据录入629720件,录入建设用地规范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照1425个。全面落实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拓展深化“全省通办”。聚焦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高频事项、重点环节,深入实施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强化数据共享应用,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基础应用,实现更多申报材料“免提交”。

(四)推进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镇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三级政务体系。梳理印发了186项镇街为民服务中心办理事项清单和53项村(社区)帮办代办事项清单,分四批印制了全县统一标准的镇(街)及一批村(社区)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手册,并将涉及的服务指南、空表、样表等生成二维码,在镇级为民服务大厅公示,方便办事群众获取。为13个镇街为民服务中心配备了自助申报一体机,实现了人社、医保、个体工商户等50项便民服务事项的自助办理和查询,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小食品小作坊等证照的自助打印。构建县镇村帮办代办体系,全县各级代办人员1200余人,可全程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五)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优化调整了县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理顺了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工作关系,健全完善了县营商环境工作“1+19+19”协调推进体系,成立了19个营商环境指标专项工作组,组建了19个营商环境专家团队。草拟了我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组建县营商环境信息宣传工作小组。定期召开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传达优化营商环境平时考核工作要求,听取各营商环境工作条线改革任务进展情况汇报。印发《县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专班关于做好2021年度营商环境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对各指标牵头部门开展月度考核,督促牵头部门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改革。

二、特色工作、创新做法

(一)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为让党员干部既筑牢廉政风险思想防线,又减压减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定期不定期开展对局中层干部和中心窗口首席代表谈心谈话活动。根据谈话对象岗位职责不同,谈话提纲“私人订制”,大到全县医保、社保基金的管理使用,小到窗口人员的考勤打卡,全面了解掌握中心各领域各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情况和干部的思想状况。在谈心谈话中听取干部对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建议,帮助干部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问题,不断引导党员干部放下包袱、重整行装,走好新时代为民服务路。通过谈心谈话活动,已累计收集意见建议52条,其中采纳并推进办理34件,解决党员干部生活困难问题23件。

(二)开展政务服务监督评议员活动。在全县公开选聘了20名政务服务监督评议员,包括退休老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媒体代表、企业代表、群众代表等,站在不同角度,全方位深入排查发现并解决流程再造存在的堵点问题,借助外部监督的力量,倒逼政务服务提升。

(三)免费为企业发放“惠企政策大礼包”。按照企业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分类梳理汇总惠企政策,为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精准政策指导服务。

(四)开展“门头审批进园区”活动。配合小区物业,将门头审批事项下放至社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开创政企合作新领域。梳理服务指南、空白表、样表等申报材料,加强物业人员业务培训,为小区企业群众线上线下申报指导服务。结合小区整体环境,预先设计好门头装修风格,为企业群众提供参考。即可让企业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服务,又可让小区门头整齐美观。

(五)创新制作投资建设项目极简版审批流程图。当前,在各类行政审批领域中,投资项目审批仍然是涉及面最广、程序最复杂的,申请人面对全流程全事项审批流程图时常会感觉“眼花缭乱、无从入手”。“投资建设项目极简版审批流程图”详细标示了从项目立项到工程规划许可再到施工许可,最后到竣工验收备案的投资项目全过程办理环节。对易走弯路的审批环节和重点注意事项进行了特殊标注,而且每个环节都有服务电话,不懂的问题随时咨询。扫描位于单页右上方的二维码,还可获取事项服务指南和申报路径等信息,让企业对投资项目全流程“一眼看到头”。

三、存在问题

(一)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服务能力有待提升,数据共享支撑能力不强。省级自建办理系统,端口暂未匹配对接,“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办理系统壁垒并未完全打通,还未真正形成自上而下的统一网格。在审批工作中具有与市级委托部门对应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行政审批“2号公章”还未在我县建章,致使部分市县同权事项办理时限较长、办结效率不高,且增加了审批人员的工作量。

(二)为民服务中心主任专职少,身兼数职。遇到镇上紧急工作,会被抽离该工作,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不是同一分管领导,存在多头管现象,不便于统一管理。村(社区)帮办代办人员多为村委班子成员兼职,存在年龄结构偏大,电脑操作不熟练、对村级事项的申报材料、流程等不熟悉等问题,不能真正发挥便民服务站的作用。

(三)因部门单位人员调整等原因,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部分牵头部门单位新调整的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加之部门领导支持力度不够,导致专项工作推进机制运行不畅,影响营商环境改革整体成效。

四、下步打算及措施

(一)继续推进流程再造。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加快推进“一业一证”“一照多址”改革,扩展行业综合许可证覆盖范围,推进更多电子证照、印章等广泛应用。提升投资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的质量和效率,巩固成效、持续发力,重点全面推行区域评估和联合验收工作,确保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和巩固改革成效。全面实施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双全双百”工程,梳理各场景相关事项链条,制定最优服务流程,统一服务标准,开展“事项联办”和“一链办理”主题式服务,实行“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推进事项集成办理,并形成流程优化方案。

(二)扎实推广全省跨省通办,深化全程网办。对已经实现的“全省通办”“跨省通办”事项,强化线上线下的宣传应用,确保一个窗口流转;对暂时未能实现的通办事项,采用首问负责制,引导帮助办事企业与群众进行一对一办理。完善内网平台功能,在政务服务网上设置统一的“全省通办”“跨省通办”专栏。加大跨省部门网上数据衔接力度,实现跨省数据的互联互通,凡是跨省部门间网上可以核实到的信息,均不需要办理人重复提交材料,减少群众跑腿次数,方便群众。推进“2号公章”建章工作。进一步落实推进在审批工作中具有与市级委托部门对应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行政审批“2号公章”建章工作。严格落实市级层面设定的行政备案事项清单,变市级审批部门“见章盖章”为县级审批部门“直接盖章”。

四好村申报材料范文2

(一)年度目标

加工产值2.4亿元;中药材种植10.5万亩,总产2.31万吨,加工产值9.29亿元;水果总产4.5万吨,总收入1.15亿元。

(二)完成情况

种植中药材10.52万亩,预计总产3.18万吨、总收入5.0亿元、加工产值11.0亿元;水果9.3万亩,预计总产4.5万吨、总收入1.15亿元。棉花0.35万亩,

二、工作情况

(一)争创省现代农业产业(中药材)基地强县工作通过省上督查。围绕争创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强县目标,在等乡镇,培训指导现代农业中药材万亩示范区建设,对基地水网、路网、电网进行详细调研规划,编制出《县争取省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强县命名工作方案》,以农业字()20号《县农业局关于解决争取省政府命名为省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强县相关工作经费的请示》上报县政府;建成了—万亩丹参示范片,在、、、和五个中药材生产中心示范点,完善了水网、路网、田网建设,新建现代农业瓜蒌(中药材)万亩示范区,覆盖镇10个村,业主引领,订单生产,统一标准,规范栽植棚架瓜蒌1.01万亩,预计亩收入5000元,示范区总收入5050万元;带动全县规范种植药材10.52万亩(其中丹参、白芍8万亩);开展11个丹参资源圃、丹参选育圃、丹参重茬药效、肥料等试验工作,建设重茬药效示范区180亩;新植金银花1300亩、瓜蒌3000亩。现代农业产业(中药材)基地建设、强县创建工作得到了县委、人大、政协的认可和省、市农业厅局领导的肯定,编发简报2期。目前,乡的100亩丹参良繁基地以及镇的智能化温室大棚规划、丹参、瓜蒌基地建设和芍药谷的芍药新品种引进工作正抓紧进行,产业强县工作有序推进,已通过省农业、财政和发改委的联合督查,产业强县申报书已以江府发()91号,上报省农业厅、财政厅和发改委,等待省、市的农业、财政和发改委联合审核。

(二)争创全国食(药)用菌优秀基地县工作有序开展。围绕全国食用菌优秀基地县建设,在等乡镇,培训指导现代农业食用菌万亩示范区建设,对基地水网、路网、电网进行调研规划,编制出《县现代农业产业万亩食用菌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以农业字()19号《县农业局关于解决年现代农业产业万亩食用菌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经费的请示》上报县政府;在、开展食用菌无公害生产标准示范园建设,在镇建设新品种展示区,引进金福菇、鲍鱼菇、海味菇等新品种,示范展示30万袋;建设的又一个现代农业万亩食用菌示范区已具雏形,示范区覆盖镇16个村、悦来镇4个村和镇4个村,种植毛木耳1.02亿袋,辐射带动周边生产食用菌1.13亿袋,总产(鲜)17.52万吨,预计收入2.45亿元,亩平收入24483元,示范区3.2万菌农人均食用菌收入达7656元,带动全县生产食用菌3.6亿袋(其中毛木耳1.8亿袋)预计总产(鲜)34万吨,编发简报1期。

(三)原产地证明商标的管理。我站配合工商局、中药材协会对“丹参”、“白芍”原产地证明商标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深入调研,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完成的《关于“丹参”、“白芍”原产地证明商标使用及管理的建议》已上报至县政府。

(四)编制项目材料。目前,已完成《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申报材料和《省现代农业建设重点县申报书》的编制和上报工作,配合完成《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2008年绩效考评奖励项目申报材料》。

(五)积极投身“四个年”活动。全站职工认真学习“四个年”活动材料,并结合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工作,自查自省,一一对照要求开展讨论。学习通过讨论,进一步明确了今年的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工作的积极性更高。

(六)探索了特色效益农业发展新路子。在镇村开展“水稻-西瓜-食用菌-蔬菜(或药材)”三年轮作循环发展模式,展示示范201.78亩,平均每亩总产超过7850公斤(其中稻谷550公斤、西瓜4000公斤、双孢蘑菇1800公斤、蔬菜或药材1500公斤),总收入高达29455元(其中:稻谷1375元、稻草100元、西瓜12000元、双孢蘑菇10080元、蔬菜或药材6000元),纯收入超过14000元。这种模式既解决了作物连作造成的土传病菌传播,又充分利用了作物秸秆,同时对地力培肥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是一种高产高效、循环发展的好路子。

三、工作效果

3月14日,省农业厅巡视员涂建华、市农业局局长雍兴文、总农经师等领导在视察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工作时,对我们的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4月27日、5月3-6日,县政协、县委、人大和市农业局、省农业厅先后分别视察了我县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工作,肯定了我们的建设成绩,被市农业局评为先进单位,县食用菌协会被县委、政府评为优秀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取得的《食用菌液体菌种生产繁殖及产业链培育研究》成果获市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

9月12日,我县成功通过了省督查组会同市政府、农业局对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情况进行的督查。

四、存在问题

由于没有经费,乡100亩丹参良繁基地以及镇的温室大棚建设和镇100亩食用菌标准园建设及镇的食用菌新品种展示工作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

同时,食用菌产业发展经费今年断奶,加之木耳市场下挫,菌农生产积极性大挫,来年发展难度很大。

五、明年的工作计划

(一)特色产业目标

2013年,全县计划生产食用菌3.7亿袋,总产33万吨,总收入7亿元;中药材种植10.6万亩,总产量2.33万吨,总收入4.2亿元;水果总产4.9万吨,总收入1.3亿元。

(二)工作计划与重点

1、中药材

做好省现代农业产业(中药材)基地强县巩固工作,推进建设丹参、白芍、瓜蒌、金银花四个品种五个中心示范区建设;着力推进芍药谷的标准化种植示范区100亩;完成、、、石笋、和古店六个乡镇规范化种植示范片5000亩;建成1个万亩核心示范区、1500亩绿色防控区1个、芍药资源圃1个。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技术培训和良种繁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县首届芍药赏花节准备工作。

2、食用菌

重点围绕全国食(药)用菌优秀基地县建设开展工作,着力建设镇喜胜村无公害食用菌新品种中心展示片,生产展示姬松茸、金福菇、茶树菇等名特优新稀菌株15亩和食用菌标准化周年生产大棚10亩;做好千亿元万亩核心示范区建设与巩固工作;建设培植来金燕食品、同兴天然植物药业等食用菌精深加工企业;扶持健民菌业、食用菌研究所和协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生产;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工艺)引进示范和良种繁育工作。

3、水果

继续重点围绕业主,开发形成一批时令名果,包括柚基地、通济“绿白”甜油桃基地、南华“欣旺”早熟梨出口基地、“天府鹰山”红杏基地、枇杷基地,建设观光水果基地,探索观光农业发展路子。研制早熟梨生产技术规程,加强柚母本园建设。

4、建设专合组织

继续建设特色产业专业协会、合作社和《特产》网站,强化规范管理,通过项目实现与省上抓的优势特色产业对接;加强营销推介、宣传交流,不断拓展特色产品市场,通过会员、社员引领,带领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四好村申报材料范文3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墨城社区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促进“三个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作为扩大对外开放的形象工程、作为践行“三个代表”的民心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领导。具体做到了“三个到位”: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推动社区“三个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列入社区各项年终考核内容之中。 二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党委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领导体制,形成了有人管事的领导体系和有人干事的工作机制。三是宣传发动到位。主要采取会议、悬挂横幅、宣传栏、社区短信发送平台、印发宣传材料等各种途径,大力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的目的、意义及工作要求,并积极向鳌江网、鳌江报等媒介推荐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好例子,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整合远教资源,加强理论学习,重视道德教育。

墨城社区以创建“远教精品示范点”为契机,整合社区内各方资源,让社区内更多村民因远教受益。为了加快幸福社区建设,社区新建了便民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作为远教会议室,并重点抓好学用结合工作。充分利用社区内海城村、cs野战基地及大坪早香茶基地资源,多多开展村干部素质远教培训、茶叶种植培训、海产品养殖业培训等培训工程。今年是十召开之年,是基层组织建设年,社区突出红色教育学习,每季度定期组织社区干部和村两委干部到社区会议室观看学习中央会议精神;在七一、十时,组织并要求全社区村站点观看现场直播;日常工作中坚持将“三心四德”工程建设融合到家庭、学校、社会中,做到三个结合,以各项活动为载体,充分调动家庭、学校、社会参与“三心四德”建设的积极性。一是“三心四德” 工程建设同家庭教育相结合,今年组织了社区“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活动,让“三心四德”渗透到每个家庭中;二是“三心四德”与学校教育相结合,“今年暑假社区组织和协调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义务支教队伍结合学生实际和身心特点在鳌江第六中小学开展《子弟规》、《感恩的心》等课程进行“三心四德”教育,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渗透作用;三是“三心四德”工程建设与社区活动相结合,今年端午节和镇妇联共同举办了“与粽飘香、爱心传递” 墨城敬老院巾帼慰问活动,关心、关爱老人,弘扬尊老敬老传统文化。

三、扎实工作,宣传到位,服务全局。

墨城社区紧紧围绕中心,扎实有效地开展各类宣传工作,有效推进社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建设文体服务中心,丰富村民业余生活。目前,文体服务中心已建成投入使用,内设有农家书屋、电子阅览室、健身房等配套设施,并以此为载体开展了各项丰富多彩的活动和精彩的比赛,积极调动了村民参与社区文体活动的兴趣,丰富了群众文体生活,提高了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2、打造和利用宣传工作载体,多渠道推进党务政务公开。3月份至今通过墨城社区官方微博本社区各类信息72条;鳌江网上传社区基层动态112条;“相约墨城 励志起航”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来墨城暑期社会实践期间追踪系列报道12篇;短信群发平台党务、计生、新农合、文明创建、防灾抗台、青山白化、禁毒等各类信息3500余条;以最简捷、最有效地方式推进党务政务公开。

四好村申报材料范文4

1.初步完成对片、片、公路沿线、街道、城乡结合部新农村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点的初步选点工作。2.制定出台《2021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新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挂点领导和帮扶单位名单。3.组织召开新农村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会议。举办新农村建设培训班。4.确定具体建设项目,督促镇办组织招投标、对建设项目进行招投标,并聘请第三方监理机构对所有工程进行监督管理,由中标单位设计出工程施工图纸,做好资金预算材料等前期工作,通过审核后开始施工。

二、农业产业

(一)设施蔬菜大棚建设

将镇土桥村建成的200亩设施蔬菜大棚,由村集体有偿租赁给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院、蔬菜种植大户、菜农种植,以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院先进的种植职技术和管理经验,带动我区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田园综合体蔬果乐园投入种植生产。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

根据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要求,做好镇办工作,督促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出台2021年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方案。

(三)扶贫产业

1.落实2021年项目库申报工作,提前做好谋划,为2021年项目实施打下基础。2.做好2021年家庭种养殖补助摸排工作。

(四)田园综合体项目

结合城乡融合试点区工作,督导第三方开展田园综合体项目二期工程,探索项目与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融合,与老百姓共享建设成果,持续增加当地居民收入。

(五)综合性屠宰场

在上桂村委会大池郑家村建设综合性屠宰场,用地150余亩,是猪牛羊屠宰、家禽批发加工的综合性屠宰场。组织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对项目做好设计方案,进行选址论证,报省政府批准征收,尽快起动征收供地。

三、农产品安全整治

1.开展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做好安全生产检查,督促要求相关企业及专业户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春节期间,做好食品安全宣传,稳步推进绿色防控和农药减量工作。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点工作。2.简化牲畜生产相关程序,帮助本地养殖场加快复产增养。做好非洲猪瘟、牛结节性皮肤病、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三月中旬组织开展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治工作。3.谋划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前期准备工作。

四、粮食生产安全

1.落实和管理好区级储备油任务,地方储备将取消动态储备,由地方政府掌握油权。2.代管好上级储备的粮食数量和质量。3.做好特殊时期的应急保障工作。4.协同发改做好申请辖区行业计划争取资金工作。5.做好辖区内粮食安全生产工作。

五、落实惠民政策

1.做好区早稻种植、生猪、农机购置等补贴资金发放。2.申报2021年农民培训工作任务指标,今年计划培训高素质农民100人。

六、深化改革

1.完成村干部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2.完成产权制度、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相关报表系统填报工作。3.研究部署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及管理工作,对镇(办)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及管理培训。

七、林业生态措施有力

1.全面完成人工造林100亩,低效林改造1000亩,主要山场安排在镇、、、村。2.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节活动,春节后,组织区领导班子和区直干部参加义务植树节活动,计划安排在镇村植树25亩。3.积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实现“三个确保”,具体要做好野外火源管理和隐患排查,森林防火宣传,加强护林员管理督导。

八、全面推进林长制

1.优化完善村级林长、基层监管员、专职护林员“一长两员"森林资源源头网络化管理体系,提升林长制信息化水平,完善林长制标准化建设,更新林长制公示牌。2.开展一次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加强部门协作,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督开展一次野生动物保护监督检查一次。3.抓紧完成2018至2020年森林督查发现问题整改销号工作。4.做好政府建设项目林地审批申报材料的审查及转报工作。

四好村申报材料范文5

项目扶持资金请示一区政府:

根据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青岛市20XX年扶持专精特新小企业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青经信字〔20XX〕75号)要求,区服务业发展局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了申报工作,并会同区财政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上报。经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审核,共获扶持资金170万元,其中,青岛艾美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岛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青岛中科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青岛软件园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4家企业获得20XX年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资金各30万元,合计120万元。我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已按规定的数额完成并投入运营,拨发专项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平台的持续完善功能支持、突出服务特色、组织服务对接等。

为推动我区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落实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按有关程序拨付以上两项20XX年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资金共计170万元,我局将严格相关使用程序,加强资金监管,并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

当否,请批示。

市南区服务业发展局

XXXX年XX月XX日

项目扶持资金请示二省发改委:

竹溪县五十年代曾被国务院授予“中国黄连之乡”称号,为了更好的发挥地道中药材优势产品黄莲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以推动全县中药材基地建设,竹溪县确定中药材以黄连为主导品种,开展中药材黄连GAP规范化种植示范。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地道中药材黄连GAP种植示范基地500亩,包括种苗体系100亩及栽培基地400亩;基地供水、道路配套体系建设;技术服务和品质保障体系建设。

二、建设地点及年限:基地建设地点:竹溪县丰溪、桃源2个乡镇;项目建设期1年。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经概算,建设500亩地道中药材黄连GAP种植示范基地需投入资金88万元。拟县内自筹38万元,申请省预算内专项资金50万元。

四、建设效益预测:项目建成后,示范基地可创收入900万元,示范户可增收3.6万元,示范推广1000户。从整体上提升全县药材品质档次,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请省发改委解决竹溪县中药材黄连GAP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建设扶持资金50万元。

特此请示。

XX

XXXX年XX月XX日

项目扶持资金请示三市农业开发办:

我镇根据南昌市乐化组团发展总体规划要求,充分利用区位优势,组织村级干部群众整合资源,利用昌北机场有利位置,积极推进社会经济各项事业发展,打造现代休闲农业观光园。20XX年初,江西中旺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和新建县文盛生态家庭农场,在我镇徐邓村(靠近机场南门)建立农业休闲旅游观光园,该项目总体规划面积约1000余亩,其中休闲垂钓100余亩,花卉、苗木、果业生态园420亩,无公害蔬菜基地300亩,农产品销售市场80亩,高端盆景、根雕艺术园100亩。项目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三年内建设完成。20XX计划完成投资1000万元,现公司在公路、产业用房、水塘、苗木等设施建设方面投入资金已达360万元。为了更好地带领广大群众发展农村特色经济,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恳请市农业开发办对我镇该项目建设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特此请示。

四好村申报材料范文6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民房建设规划管理,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证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

划条例》、《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区范围内的民房建设规划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市区是指区、的全部行政管辖区域;市区高速公路围合圈是指、、三条高速公路围合的市区部分;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是指城市总体规划中明确的远景城市建设用地范围。

第三条市规划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是市区民房建设规划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中所称民房是指市区居民在其宅基地建设的房屋,不包括房改房、单位集资房和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商品房等。

民房建设分为新建、改建、复建、维修。

(一)新建:指在新宅基或原有宅基空地上新建设房屋。

(二)改建:指在现有宅基地范围,拆除现状建筑,变更原建筑四址重新建设房屋或在原建筑基础上加层、加高。

(三)复建:指原有建筑拆除后,按原建筑高度和建筑面积在原建筑四址上建设房屋。

(四)维修:指对原有房屋局部进行墙体加固、整饰或屋面维修维护。

第五条民房建设应当遵守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要求,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民房建设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第六条鼓励城郊居民以农民公寓的形式建房,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进镇居住,集中到规划的小区或居民点建房。

第七条经批准使用宅基地建房的农村居民,应当按照规定,按期拆除原有老房屋,将原宅基地交还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安排利用。不按期拆除的,新建房屋不得进行规划竣工验收。

第八条镇村布局规划应当纳入镇总体规划,原总体规划中未列入的,可单独编制镇村布局规划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在城市总体规划和镇村布局规划的指导下,编制村庄建设规划,以规划指导建设。村庄建设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村庄建设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村庄建设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

第二章民房建设规划的实施

第九条市区民房建设,原则上以维修为主,对符合申请民房改建、复建条件的,鼓励实施提前拆迁安置。

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及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环保产业园内不得新建和改建民房,有合法权属的可进行民房维修,系危房且无法维修的可以申请民房复建;市区高速公路围合圈内不得新建和改建民房,有合法权属的可以进行复建和维修。对上述范围内符合新建、改建规定条件的,应当集中新建住宅小区。

市区高速公路围合圈外新建、改建民房的,应当到规划的村庄居住点建设,不符合镇村布局规划的现有民房只能进行复建和维修。

第十条申请民房建设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土地使用权人;

(二)申请改建、复建、维修的房屋应为合法建筑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过规划认定处理的建筑;

(三)申请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执照、规划认定通知书)、土地使用证等证书上户主姓名不一致的,需先行到有关部门调整一致;

第十一条申请民房建设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个人书面申请报告,经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及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签署明确意见并征求相邻利害关系人意见;

(二)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新批宅基地的,需提供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申请改建、复建、维修民房的房屋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筑执照、规划认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请改建、复建、维修民房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六)申请新建、改建房屋的,应当提供建设施工图纸;

(七)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第十二条民房新建、改建、复建规划许可手续的审批程序及要求:

(一)申请人持第十一条所列材料按行政区划到所在地的规划分局进行申报;

(二)市规划局应当在受理材料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现场勘察和内部审批,对符合规划要求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在申请人房屋所在处周边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

(三)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提出或无复核要求的,对应当缴费的申请人应依据市规划局的缴费通知按房屋批准建设面积缴纳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市规划局应当在收缴规费后向申请人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副本。如公示期间有异议提出或要求复核的,市规划局应予调查,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予发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建设工程开工前,申请人应当向市规划局申请现场验线。未经验线,不得开工建设。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当向市规划局申请规划验收,验收合格后,市规划局向申请人换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正本;

(五)申请人应当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副本发放之日起一年内进行房屋施工,在有效期限内未能施工的,可以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市规划局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延期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三条民房维修规划许可手续的审批程序及要求:

(一)民房维修规划许可手续的审批程序参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中关于民房新建、改建、复建规划许可手续的审批程序规定;

(二)在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提出或无复核要求的,市规划局应向申请人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公示期间有异议提出或要求复核的,市规划局应予以调查,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予发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三)申请人应当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之日起一年内进行房屋维修,在有效期限内未能施工的,可以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市规划局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延期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新建、改建、复建规划许可手续:

(一)已列入近期规划改造的地段或拆迁红线已划定地段内的建筑物;

(二)在城市规划道路红线、规划绿地或其它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

(三)现有完好住房可以满足家庭成员生活、居住需要;

(四)影响四邻、消防、交通及其它不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现行法规和规定的房屋;

(五)申报材料中有弄虚作假情形的。

第十五条市规划局可委托镇人民政府具体办理辖区内居民民房建设规划许可的相关审核事宜。

第三章民房建设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十六条按照多层、高层方式建设的民房参照《市实施〈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执行。规划中应考虑居民农业生产的需要,布置生产辅助用房。

第十七条集中居民点的选址应考虑近远期相结合、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民房建设选址应当避免穿越规划中或已经规划的铁路、公路、自然保护区、名胜古迹、规划绿地和高压输电线路,避免沿主要公路展开布局。

第十八条民房建设应按照适度集聚、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要求,统筹安排好与村庄相关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

第十九条在单户宅基上的民房建设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建筑占地:平房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批准的宅基地面积的70%,楼房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批准的宅基地面积的60%;

(二)层次:以两层为主,最高不得超过三层;

(三)层高:一般控制在2.8-3.3米之间;对原有房屋层高达不到2.8米且符合复建要求的,征得相邻利害关系人书面同意后,在复建审批时可以适度提高建筑层高;

(四)室内外高差:室内外高差应控制在0.3米以内并符合相关的排水要求,位于城市洼地或由于道路改造为低洼地的控制标准可以适当放宽;

(五)日照间距:每户一半居住空间日照间距不小于1:1.39;按原地原面积原高度复建的危房、不作为主要采光面的建筑山墙及厨房等附属用房均不考虑日照间距;

(六)建筑间距及离界:主房平行布置的建筑间距不少于6米;附房及非平行布置的主房应考虑通风、采光的要求,酌情留足建筑间距;主房与附房的离界距离一般为0.5米,征得相邻利害关系人同意后,可以酌情减少;

(七)阳台:沿街不得建造突出开敞式阳台。非沿街的,在土地使用范围内可以建造阳台,但不得影响交通、市容和相邻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

(八)屋面及排水:屋面宜采用四破顶屋面,屋面坡度控制在跨度的1/2.5-1/2。并应组织好自身的排水系统,不得向相邻利害关系人的墙体、屋面和院内排水。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民房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向市规划局申请,经批准后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一条市规划局应当按照各项规划和技术规范做好民房建设的规划审批工作,并定期巡查,对民房建设是否按规划许可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制止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行为并依法处理。被

检查者应当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情况和资料,不得隐瞒和阻碍。

第二十二条市规划局应当加大对市区范围内民房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在城市、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民房建设,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内容进行民房建设,或者利用失效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民房建设的,由市规划局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以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分级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民房建设长效管理制度。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的民房建设情况的巡查和监督,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配合市规划局予以处理。

凡因巡查和监督不到位或对违法建设行为不及时报告,造成违法建设严重后果的,由区人民政府追究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发现本区域内民房违法建设行为的,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市规划局报告。

第二十四条未经验线,擅自开工进行民房建设的,由市规划局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可以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