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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号)、《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业生产管理依法保护环境保障民生的紧急通知》(政发电〔〕10号)和呼和浩特市关于矿业治理整顿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我县矿业秩序管理,规范矿山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保护生态环境,保障群众利益。
二、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整顿治理,依法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增强矿山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依法保障企业利益和群众的合法利益,实现矿业产业和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矿业生产管理,依法保护环境保障民生,成立矿业整顿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联合整治督查组,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协调和督查结果汇总工作;联合整治督查组分别由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带队,抽组监察、发改、经贸、国土、农牧、环保、林业、安监、水务、交通、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全县矿产资源开发进行专项排查治理整顿,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分别负责整治督查的召集工作和督查结果汇总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6月20日--6月30日)
按照《投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发号)、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号)、《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煤炭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能源〔〕2605号)和《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局6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我县境的各类矿山、交通干线和城市周围砂石采石场和煤炭物流中心的环境状况、企业用地手续、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地质环境治理、草原作业许可和生产经营行为等进行专项检查。
各乡镇要协调相关部门对各自辖区范围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责令企业进行限期整改。监察、发改、经贸、国土、农牧、环保、林业、安监、水务、交通、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进行彻底的排查,全面查清查实有关情况。
(二)整改整顿阶段(7月1日--7月10日)
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落实,以采代探、超层越界,违规排放、乱排废弃物,违法占用林地、耕地、草原等违法行为和企业证照不一致的违规行为及隐患,要勒令企业立即限期整改;对于无证生产、占地补偿不到位、生产运输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的企业要立即停产整顿,待整改完成并经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复工生产。对于未按要求进行积极整改的企业,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吊销有关证照,同时责令企业做好停工期间的厂区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稳定,有关乡镇和部门要做好监督监管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7月11日--7月20日)
全面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完善企业有关手续,提高企业认识,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各企业和有关部门要将排查整改方案和整顿整改总结上报矿业整顿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逐步探索建立企业投资诚信制度,严格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行为。
五、具体要求
(一)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违法开采、越界开采、偷采盗采、私采滥挖、证照不一、证照不全、安全生产和环保措施不达标等行为,重点打击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过程中无证勘查、无证开采、圈而不探、以采代探、违规占地等违法行为。要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依据《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严禁非法采矿的通告》(武政告字〔〕3号),切实加大打击力度,对各自辖区盗采矿产资源、私采滥挖行为的矿点,责令其自行拆除生产设施设备,关闭非法采矿点,停止一切非法开采活动。对拒不停止非法开采活动的违法人员,公安、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及时介入调查,依法查处,构成非法采矿罪的一律立案查处。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号)文件精神,各乡镇对各自辖区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工作负有主要责任,对私采滥挖等非法行为,发现两次的,纪检监察部门对乡镇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上级督办和群众举报仍然存在并发现两次以上的,对乡镇主要领导给予降级等相应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干部责任。
(二)严格环评审批制度
严禁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和饮用水源保护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及附近从事生产破坏活动,对上述区域已经存在的矿山企业,按照《关于切实加强矿业生产管理依法保护环境保障民生有关规定的通知》精神,暂时可开采,但是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逐步进行清理整顿或关停取缔。企业要尽快完善有关手续,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加强监管,确保企业不得以采代探,不得扩大探、采矿面积。
进一步严格环评审批制度,加强对粉尘、噪音、地下水污染的监管和治理。矿区要探索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后应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要达标排放,可能造成地下水资源污染的应当采取防渗漏等防护措施。
国土、环保、林业、农牧业、水务等部门要加强联合监督检查,督促矿山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在开发建设过程中严禁施工扰民和破坏、污染环境。在目前植被保护较好的地区开发矿产资源,必须认真做好开采区表土覆盖和生态恢复工作,制定可行的生态恢复方案,报环保、林业等有关部门批准实施,边开发边治理。有关部门要对开发建设全过程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护好森林和草原生态。
(三)严格用地审批制度
各矿山开采必须依法征地,项目用地、征地补偿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补偿或安置方式要征得被征地农民同意,确保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草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手续。
国土部门要坚持“源头控制,预防和控制相结合”的方针加强监管。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土地破坏程度。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二是加强土地复垦工作,坚持土地复垦与提高开采工艺相结合,努力实现“边开采、边保护、边复垦”的原则,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复垦土地用途,实现矿山土地可持续利用。三是建立健全矿产资源执法监察长效机制,国土部门要进一步充实执法力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定期对辖区的矿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采矿权标识制度,在开采作业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立采矿权标识牌,标明矿区位置、矿种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矿山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依法采矿,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矿山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
强化对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周期管理,一是对新建、改建、扩建非煤矿山企业未经安监部门审批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不得开工建设,如开工建设,立即责令停建,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二是非煤矿山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初步设计确定的建设工期施工。三是实行试生产(运行)备案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通过的,不得投入生产。在竣工验收前确需试生产(运行)的,建设单位必须组织单项工程验收,并制定试生产(运行)方案及应急预案,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后,才能进行试生产(运行)。四是试生产(运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确需延长的要向安监部门提出申请,延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五是建设单位要在试生产(运行)结束前1个月向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并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正式生产运行。
安监部门要严格监管,确保安全生产。严肃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必要时停产整顿。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企业实行安全标准化管理。安监部门要联合有关单位督促井工矿企业逐步安装使用“六大系统”(即:建设完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矿井供水施救系统,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在规定时限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企业,立即进行停产整顿。
(五)严格交通运输管理
矿山企业开工建设要科学确定矿用车辆行驶路线,并采取工程措施固定行驶线位,最大限度减少对当地生态和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交通、运管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治理超载超限工作力度,确保公路交通安全畅通;严禁在公路安全控制范围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炸作业等危及公路安全的活动。
交通、交警、路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大运输车辆联合监管力度。一是按照户籍化管理要求,对矿产开采车辆、驾驶人建立工作台账,实行“一车一档”,严格办理注册登记、挂牌工作,督促无牌无证车辆完善相关手续,定期对矿山开采车辆进行交通安全检查和检测,不断提高车辆的登记率和检测率。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车辆,坚决予以停运,同时切实加强对矿山开采车辆驾驶人员的教育、培训、考试和审验工作。二是不断净化矿山周边道路通行环境。对需要进入矿山的运输车辆,由交警部门严格审核发放《道路通行证》,并明确运输路线、时间和行驶速度,矿产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封闭保护措施,严禁“超长、超宽、超高”及客货混载车辆上路行驶。三是加大对运输车辆的违章查处力度,公安交警和公路路政部门要实行联合执法和共同监管,对在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超限行驶及随意遗洒、飘散运载物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除依法进行处罚外,必要时取消其矿山开采运输资格。四是禁止机动车辆离开道路通过草原、耕地等非运输途径行驶,违者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赔偿损失。
(六)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制度
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由矿山开发企业出资,聘请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专业企业进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各矿山企业要立即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预防和治理因矿山开采造成的矿区沉陷、滑坡等地质灾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程要与开采工程同步实施。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对未按规定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要限期恢复治理,规定期限仍不恢复治理的要责令其停止开采,使用保证金进行恢复治理,工程费用超出保证金及其利息的部分由采矿权人承担。
(七)加强危爆、易制爆和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公安、环保、卫生、安监、质监等有关部门对贮存、运输、使用危爆、易制爆和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要进行定期排查和不定期抽查。严格落实企业各项有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保障合法购买、依规运输、安全贮存、规范使用,确保安全使用,不发生任何泄露事件。各有关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使用管理措施,对危爆、危化品的使用和管理严格实行“双人双发、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的“四双”制度,纸质、电子收发记录存档、保存。
(八)严厉打击非法转让矿权行为
转让探矿权、采矿权要符合法定条件,要依法依规足额缴纳股权转让交易个人或企业所得税,经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后,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批准,各有关部门方可依法为其办理法人变更登记。国土、工商、税务、经贸等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管,禁止以出租、买卖、承包、融资、参股或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对于非法转让行为要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九)加强尾矿库、沉陷区的监管
安监、环保、国土等有关部门要联合监管,一是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不允许投入使用,要对企业尾矿库及排污设施和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排查和检测,企业不得擅自违法排污,特别是重金属和涉重金属企业要加强日常监管和监测工作,不得违规排放含有重金属和涉重废水而导致周边水体受到污染的事件发生。二是对无合法矿石来源、规模达不到产业发展规划要求、非法建设尾矿库的企业要依法关闭。三是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监督企业认真做好矿山沉陷区治理工作,切实保障治理措施到位,确保安全。
(十)加强产业监管,促进企业诚信经营
发改、经贸、国土、环保、农牧业、林业、税务、水务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每月定期巡查,对矿山开发项目从勘探、项目核准备案、建设、竣工验收到生产运营进行全过程监管,凡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依法及时处理。加强对项目建设的事中和事后监督检查,矿山建设项目税收贡献少、证照不全、证照不一且存在毁坏环境、草原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未按规定程序开展前期工作,擅自开工建设或未按期进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治理、安全验收、足额交付占地补偿的,有关监管部门要立即责令其限期整改,发改、经贸部门要对其进行存档记录,在两年暂停对违规项目单位开展前期工作和核准申请的受理,一年暂停受理该单位法人建设其它矿山开发项目。对于在项目申报和建设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违反法律法规的,要依法予以惩处,在一定时期限制其投资建设活动。
探矿权人在领取勘查许可证后,应当在6个月组织开工,并向县国土资源、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送开工报告。已经领取勘查许可证的勘查项目,满6个月未开始施工,或者施工后无故停止勘查工作满6个月的,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之规定,由县国土资源局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建议发证机关吊销勘查许可证,探矿权人被依法吊销勘查许可证,自勘查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6个月不得申请探矿权。
增资方案范文2
【关键词】电站 监控系统 技术改造
1 引言
赵沟电站是玉溪河灌区主干渠上梯形开发中的第二级电站,属径流引水式发电站,隶属于四川省玉溪河灌区管理局负责管辖。1988年机组开始投入使用,限于当时的技术水平,该水电站按照常规配置电磁式继电保护和监控装置,保护监控部分采用常规监控方式,速度反应比较慢,可靠性差,安全性差。
针对这种监控模式,目前工作人员值班方式是五班三倒,每班5人,主要采取人工抄表,巡视监控,工作人员劳动强度大,这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化电力系统的发展模式。为消除当前监控方法不能满足现代化电站工作模式的需求,需要对这种监控模式进行改造,来实现无人值班或者少人值班,从而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2 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设计原则
赵沟电站的主要作用是为四川省部分地区提供电力能源供给的任务, 所以该监控系统的设计既要追求技术先进, 又要遵循简单实用的原则。根据赵沟电站的运行特点以及计算机控制技术的应用特性, 赵沟电站监控系统在进行方案设计时应充分遵循以下原则:
(1)在满足可靠性以及实用性的基础上,采取无人值班或者少人值班的值班方式, 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采用全计算机监控的模式, 只设置统一的计算机监控系统,不设置独立的分散监控设备。
(2)计算机监控系统选用开放分层分布的结构, 在系统中任一设备发生故障情况下,整个系统以及系统内的其他设备仍然能继续工作。
(3)实现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同网调监控系统、电站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电站各个主要设备、火灾报警系统、空调通风系统、用电系统的通信。
3 计算机监控系统设计方案
赵沟电站的运行值班方式按无人值班或者少人值班的原则设计。从电站的安全性、可靠性来考虑,电站还需要设置多处紧急停机装置、安全闭锁装置以及事故动作的硬线回路, 这样能够在计算机监控系统发生故障的情况下电站工作人员对重要设备实施紧急处理。并且该计算机监控系统需要采用开放的分层分布结构,设置冗余容错的设计,在系统中任一设备发生故障情况下,整个系统以及系统内的其他设备仍然能继续工作,各智能控制单元能够脱离电站层独立运行。
4 计算机监控系统网络结构及设备配置
赵沟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选用开放的分层分布结构, 数据库实行分布式管理。按照网络结构将系统划分为两层:厂站控制层以及现地控制层;按照设备布置将其划分为两级: 厂站控制级设备以及现地控制级设备。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各设备是通过网络节点的形式来接入电站控制层网络。
4.1 网络结构及特性
赵沟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的主干网络是厂站控制层网络,它选取双星形的以太网结构,在电站的中控室以及地下值班室分别设置了冗余的星形以太网交换机,这样在整个网络发生链路故障的时候可以自动切换到备用链路。现场控制层网络是系统中各个LCU以下的现场总线之间的通信,该系统内部各个LCU现场总线主要选用MB+现场总线以及通用协议的现场总线这两种形式。各种继电保护装置、自动化设备、以及监测仪表等均连接在相适应的总线上。
4.2 设备配置和布置
赵沟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功能主要由电站控制级设备和现地控制级设备一起完成。电站控制级设备配置包括:2套数据处理工作站、4套操作员工作站、 2套应用程序工作站、2套网络设备、1套监测信息查询服务器、1套语音报警服务器、1台便携式计算机以及操作台和打印设备。计算机主监控设备布置在中控室内,在原来的控制台位置放置计算机监控的操作台,上方布置服务器、工作站以及视频监控显示器等设备。采用直流电源来更换原来的高频开关电源,配100Ah免维护的蓄电池作为直流电源;为实时监控,需要对站内机组供水系统、机组制动系统进行配套的改造;全站内部均设置视频监控摄像头,通过网络通讯将数据上传至中控室,实现对电站生产过程全面监控。
5 计算机监控系统软件配置
赵沟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用NC2000计算机监控系统自动化软件,它是基于分布式对象的计算技术,从系统的规划设计到软件的编程实现,为用户提供可靠的组态软件工具以及可视化应用界面。NC2000系统软件中系统主机主要是选取LUNIX操作系统作为其支撑软件,其它功能计算机采用Windows XP或者Windows7操作系统。数据库采用MySQL软件,另外,其他软件主要包含:辅助与和实用软件、数据库及接口软件、人机接口软件、数据采集软件、报表生成软件,同时也附带各种通信软件、应用软件以及防病毒软件等辅助软件系统。
6 结论
赵沟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在设计方面充分考虑和采用了先进的现代计算机控制技术,具有良好的开放性和可扩展性,并采用分层分布结构、双重冗余技术以及现场总线技术等,来实现容错功能以及冗余功能, 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电站的安全、可靠运行,完全满足电站对生产设备的全方位监视和几种控制的要求,电站计算机监控自动化系统的使用,提高了电站的监控系统的可靠性与安全性,提高了电站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张修茂.刍议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发展趋势[J].黑龙江水利科技,2005, 33(2):1.
[2]谢云敏.水电站计算机监控技术[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6.
[3]王定一.水电厂计算机监视与控制[M]. 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0.
增资方案范文3
目前,涉及居民企业之间股权转让的政策规定有以下3项: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资方企业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其中相当于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应当分得的部分,应当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上述股息所得后的余额, 超过或者低于投资成本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或者损失。财税〔2009〕60号文件第五条第二款与上述规定一致。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二款及第三款规定,企业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投资资产成本为购买价款或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三条规定,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 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对股权转让涉及企业重组情形时的处理作了规定。 对于股权转让时是否要确认转让收益,该文件规定,一般重组要将股权处置进行 相应股权转让或清算的所得税处理;而特殊重组中,新取得股权的计税基础要以 其原持有股权的计税基础来确定。对交易中的股权支付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 所得或损失的,其非股权支付仍应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并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根据上述规定,企业重组需进行股权转让或清算处理时,企业所得税的处理原则仍应遵从上述清算股权或正常转让处置股权的原则。
二、股权转让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下面拟以甲公司股权转让为案例,通过对四个税收筹划方案进行比较,分析在当前政策环境下,股权转让的最优税收策略。案例资料:甲公司于2007年8月以450万元货币资金与乙公司投资成立了联营公司丙,甲占有30%的股权。后因甲公司经营策略调整,拟于2014年5月终止对丙公司的投资。经对有关情况的深入调查,终止投资时丙公司资产负债表如下(单位:万元人民币):
资产期末数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期末数
流动资产5000 流动负债1000
其中:货币资金5000 其中:短期借款1000
长期股权投资0 长期负债0
固定资产0 所有者权益4000
其他资产0 其中:实收资本1500
盈余公积1000
未分配利润1500
资产总计5000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5000
第一种方案:股权转让方案,以1200万元价格转让丙公司的股权。根据税收文件规定,甲公司此时股权转让所得为1200-450=750,应纳企业所得税=(1200-450)*25%=187.5,税后净利润=1200-450-187.5=562.5万元。此种方案下,股权转让未享受任何税收优惠,750万元的股权转让所得全部缴纳了企业所得税。
第二种方案:先分配后转让股权,先将未分配利润分配,收回450万,然后以750万元价格转让丙公司股权。此种方案下对于被投资方丙公司有1500万元的未分配利润,把这部分利润分配给股东,其中甲公司占有30%的股权,可分得450万的收益,对于这部分利润根据税收政策是享受免企业所得税待遇的,因为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免企业所得税。分配完1500万未分配利润后,丙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实收资本1500万,盈余公积1000万,未分配利润为0,所有者权益总计为2500万,此时甲公司股权转让所得=2500*30%-450=75万,税后净利润=450+750-450-75=675万。第二种方案比第一种少交112.5万的企业所得税,税后净利润增加112.5万,此种方案被投资企业对其未分配利润进行了利润分配,而这部分分得的股息红利享受了免税待遇。既然第二种方案享受了免税,就需要考虑能否有其他更好的方案使得股权转让享受更多的免税待遇,此种方案中是未分配利润享受了免税待遇,就可以考虑盈余公积是否也可以享受免税待遇,由此考虑到了第三种方案。
第三种方案:先转增资本再转让股权,先用625万元盈余公积和1500元未分配利润增加注册资本,之后甲公司以1200万元的价格转让股权。此种方案首先注意盈余公积可以转增资本但是需要注意不能全部用于转增,需要留下转增前实收资本的25%,即本例中需保留1500*25%=375万的盈余公积,剩余625万的盈余公积可以用来转增资本,1500万的未分配利润可以用于转增资本,因此本例中可以用625+1500=2125万元转增资本,转增资本后对于甲公司而言相当于是二合一的动作:转增资本相当于是第一个步骤――分配股息红利,金额为2125*30%=637.5万,但是此时甲公司实际是没有得到该股息红利的,但在税收中享受免税待遇的;第二步是甲公司将实际并未取得的该股息红利再投资于丙公司,投资的好处是增加了投资成本637.5万,此两步即为二合一,这样处理的好处是投资方享受了免企业所得税待遇和增加了投资成本。
转增资本后对于丙公司而言,所有者权益总计不变为4000万,但实收资本为3625万,盈余公积为375万,未分配利润为0,此时甲公司转让其对丙公司持有的股权转让所得=(1200-450-637.5)*25%=28.125万,税收净利润=1200-450-28.125=721.875万。此方案与第二个方案相比,不仅仅未分配利润享受了免税待遇,而且1000万的盈余公积中有625*30%=187.5万也享受了免税待遇,所以此种方案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再次下降,究其原因即是部分盈余公积和全部的未分配利润享受了免税待遇。
第四种方案:撤资,从丙公司撤资,收回货币资金1200万。此时假设该方案可行,对于甲公司而言收回的1200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450万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第二部分相当于被投资方累计盈余公积和累计未分配利润按持股比例享有的部分即(1000+1500)*30%=750万作为股息所得,而股息所得享受免企业所得税待遇,投资资产转让所得=1200-450-750=0。因此,对于甲公司而言,应纳企业所得税为0,税收净利润=1200-450=750万。因此,此方案是税负最轻,税后净利润最高的方案。此方案是最彻底的方案,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需要考虑其可行性,因为撤资方案对甲公司而言税负最轻,但对被投资方丙公司而言,撤资可能会对其产生不良影响,因为甲公司撤资后,丙公司所有者权益账目会同比例缩减30%,即丙公司实收资本为1050万,盈余公积为700万,未分配利润为1050万,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800万。一旦丙公司生产经营遇到资金紧张等方面的问题,就可能会对丙公司造成伤筋动骨的影响,所以此种方案在实际工作中需要考虑双方的可接受性和可行性。总结此四种方案,对比如下:
方案 企业所得税 税后利润 差异产生的原因
方案一 187.5 562.5 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对应部分均未享受免税待遇
方案二 75 675 未分配利润对应部分享受免税待遇,盈余公积对应部分未能享受免税待遇
方案三 28.125 721.875 未分配利润和部分盈余公积对应部分享受了免税待遇
方案四 0 750 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对应部分均享受免税待遇
其实此四种方案均围绕着这句话所做的考虑: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哪个方案能把免税待遇享受得最充分、最彻底,税负就最少。这就是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所需达到的目的。由于不同企业的经营状况、股权结构不同,每个方案的可行性也会受到现实各种因素的限制,在进行纳税筹划时,需针对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合企业的方法,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三、股权转让税收筹划应关注的问题
收益往往伴随着风险,税收筹划在给企业带来税收利益、提升企业价值的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税收筹划的前提是合理避税,同时税收筹划本身也有一定的成本。因此,最佳税收筹划方案的决策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依法纳税是企业税收筹划的前提。只有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才能保证所进行的经济活动、纳税方案为税务机关认可,否则会受到相应的惩罚,甚至会触犯刑法承担法律责任,给企业带来更大的损失。由于股权转让业务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使其自然而然成为税务部门重点检查的对象,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时需要认真学习领会相关税务文件,并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有效沟通,这样才能保证方案的顺利实施。
(2)需坚持税收筹划的成本效益。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合法合理节税、使企业收益最大化。因此,必须要考虑投入与产出的效益。如果税收筹划所产生的收益还小于税收筹划成本,税收筹划就没必要进行。
(3)税收筹划要着眼于企业整体收益最大化。税收筹划是连续、动态的过程,在进行税收筹划时,某一时期纳税最少的方案并不一定是最佳方案,应根据企业的总体发展目标综合考虑企业整体税负,选择有利于企业整体利益的方案。
(4)税收筹划应注意风险的防范。在股权转让的纳税筹划方案中,为降低税收成本进行相应税收活动的同时,要考虑对本企业或关联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以及双方风险承受能力。如案例分析的方案四,撤资方案的操作需谨慎考虑对企业、集团总体战略的影响,在收益与风险之间进行必要的权衡,综合衡量税收筹划方案,这样才能保证取得税收利益,增加企业价值。
增资方案范文4
随着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视,近几年我国高速公路建设也迅速发展起来,但同时也伴随着融资瓶颈等突出问题。我国高速公路建设资金长期依赖财政拨款、银行贷款等渠道,而这些渠道根本无法满足高速公路建设庞大资金的需要。因此如何拓宽融资渠道,解决高速公路项目融资困境是实务界与学术界共同关心的话题。由于信托业经营范围的广泛性、产品种类的多样性、经营手段的灵活性和服务功能的独特性,笔者认为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可以对不同种类的市场需求和服务对象,通过对信托种类进行创新设计,组合运用对信托财产和自有资金采取融资租赁、贷款等多种方式,全方位满足调整高速公路建设市场,发挥信托融资的综合优势。
1信托债权融资模式及案例分析
1.1业务模式及特点
高速公路项目的信托债权融资是指信托公司根据高速公路项目公司融资需求,发行单一或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所募款项用于高速公路建设投资或收购已建成高速公路,在项目建成或收购完成后通过收费收入或借款主体其他还款来源偿还本息的融资方式(如图1所示)。基于信托债权融资的特点,它与银行贷款有以下几点区别:第一,信托公司收入来源为受托人报酬,银行收入来源为存贷款利差,信托项目的贷款利息扣除信托报酬后的收益,全部归属于信托受益人。第二,银行贷款的资金来源是不确定人群的存款,而信托贷款的资金来源是特定信托份额持有人。第三,由于存款人无法干涉存入资金的运用,故银行要承担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全部风险,而信托资金的使用受托人首先要遵循委托人的意愿,故受托人仅对资金营运风险承担有限责任,信托贷款的风险最后直接由信托份额的持有人承担(曹建元,2004)。
1.2信托贷款融资案例分析
1.2.1案例背景。宁杭高速公路(南京至杭州)江苏段是国家“7918”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四纵四横四联”高速公路主骨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宁杭高速公路是长江三角洲的一条黄金通道,道路所经区域生产力水平高,资源丰富,是国家主要的出口创汇基地。该高速公路的建成将进一步密切江苏、浙江两省的交通与经济联系,扩大南京新机场辐射范围,同时也为中国内地安徽与沿海港口、浙江及以南地区与中国北部地区的交通提供便捷的通道,这对于促进沿线旅游业和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平衡和完善国家高速公路骨架网络的布局都具有重要意义。
1.2.2信托贷款融资方案。由苏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信托)设立《江苏宁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贷款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面向中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发售,信托合同不超过200份,募集资金2亿元向江苏宁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发放贷款,贷款期限为12个月,贷款年利率为5.301%。该款项指定用于宁杭高速公路的建设、高速公路配套设施的建设等相关设施的建设以及工程款的支付。为降低贷款违约风险,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为信托贷款的本金、利息、罚息及其他应付款项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同时,苏州信托根据《信托法》为信托计划建立银行资金专户,对信托财产进行分别管理,单独记账;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进行监督,跟踪存续期间项目管理,以及控制信托财产运用过程中的各种风险。该信托计划的托管银行,将接受信托受托人的划款指令,并监督受托人运作。在信托计划到期后,受托人依据运行期内的贷款收入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各项收入扣除信托管理费用和信托报酬,向信托计划购买人分配。
2信托股权融资模式及案例分析
2.1业务模式及特点
信托股权投资,就是运用信托工具对目标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国家政策规定,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资本金占比应为总投资额的25%以上,在发起人资本金不足的情况下,势必需要增资扩股、引进其他股东。由于业务范围的限制,银行信贷资金无法对某一单位进行股权投资,股权投资需求只能依靠其他融资渠道解决,而信托资金投资方式灵活、适应性强、审批手续便捷,不失为一种良好的股权投资工具。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信托公司通过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并将募集到的资金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投资于高速公路项目公司,以补充高速公路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而后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再用其他方式筹集剩余的建设资金(如图2所示)。从信托股权投资的特点来看,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信托公司将信托资金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投入到项目建设中,与以往银行充当债权人的角色不同,信托公司根据持股比例享有表决权等股东权益,可以委派自己的董事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及公司的经营管理,拥有更大的权利。二是,信托股权投资方式适用于新设项目公司或对原有项目公司进行增资扩股,以解决高速公路建设中资本金不足的问题;而银行只能发放贷款,不能进行股权投资,所以运用信托制度能较好地解决该问题。信托到期后,对信托股权由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或上级母公司进行回购或进行协议转让、拍卖,之后信托公司退出。三是,信托融资的优点在于投资方式灵活多变,信托公司既可以作为出资方成为新设公司的发起人,也可以对原有的高速公路增资扩股,作为信托财产的受托人,以股东身份管理和经营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在项目建成后选择适当方式退出项目。
2.2信托股权融资案例分析
2.2.1案例背景。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二局)和陕西明泰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明泰)共同出资组建了“陕西榆林榆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08年2月3日,陕西省发改委员核准同意由该公司建设榆林至神木高速公路。该项目总投资估算534136.10万元,其中高速公路506165.54万元,一级公路14943.51万元,店塔过境线7907.63万元,二级公路改建5119.43万元。平均每公里工程造价分别为4802.33万元、10305.87万元、3294.84万元、445.17万元。
2.2.2信托股权融资方案。根据目前国家有关政策,高速公路建设贷款自有资金不低于总投的25%,榆神高速总投资为53.41亿元,其中拟申请利用国内银行贷款34.5亿元,约占总投资的64.6%,其余18.91亿元由项目法人筹集。榆神高速注册资本仅为2亿元,需要大规模增资扩股才能达到这一标准。为此,本例采取了通过民生银行发售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委托中铁信托进行单一资金信托向高速公路项目公司增资扩股,此种融资结构安排的原因是,银行理财产品发售不受人数限制,而《信托法》规定信托公司发售信托计划个人投资者不能超过200人,故产生了银行与信托合作进行的业务模式。本例民生银行发行理财产品8亿元(“非凡理财尊享19号理财产品A计划),委托中铁信托对榆神高速进行股权投资,中铁信托作为受托人履行股东权益,另外两家原始股东也相应追加部分投资,使榆神高速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达到18.91亿元,以实现下一步银行贷款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需要相应的风控措施,有两点最为关键:首先,榆神高速公司、民生银行、中铁信托三方通过一系列合同规范各方行为,其中包括《资金信托合同》、《增资扩股协议》;其次,对于股权投资到期后退出,中铁信托将向社会整体出让所持股权,如果无人受让,中铁二局无条件按不低于约定价格款额履行给付义务。为保证中铁二局的清偿能力,中铁二局承诺在信托合同结束前所持上市公司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余额不低于该股份公司总股份的20%,并承诺在信托期间不得在该部分股权上设置质押等任何他项权利。
3案例总结与启示
3.1两种信托模式的比较分析
3.1.1相同点。两种信托融资模式的风险控制都有内外部信用增级措施,都通过高速公路项目公司的上级母公司对信托收益的稳定兑付提供了不可撤销担保,说明项目投资方的背景和经济实力、信用水平对以高速公路项目为中心发行信托计划筹资是非常重要的。
3.1.2不同之处。首先,信托公司收益实现来源和形式不同。债权信托在筹集到信托资金,投入到高速公路项目当中后,成为高速公路项目的债权人,根据协议享受债权人的利息;股权式信托投入到高速公路项目中,成为项目公司的股东,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享受股利收入,股息不固定,项目建成后根据高速公路经营情况股权会有溢价或折价,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第二,退出方式不同。由于信托融资属于短期融资,并非长期投资,在退出机制上,信托贷款主要利用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实现的收入,偿还本息;信托股权要依靠拍卖或协议转让等形式将该部分项目公司的股权出售,才能收回信托资金。第三,信托公司作为信托计划的受托管理人,在债权与股权两种信托形式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债权人对参与到高速公路建设、经营中的深度、广度是有限的,而股权式信托在成为高速公路项目公司的大股东后,可以积极参与到高速公路建设及经营管理中来,对整个项目的财务、运营都进行全面管理。
3.2两种信托模式的应用前景
3.2.1信托贷款融资。信托贷款手续简便,是信托公司最为常见的业务模式,信托公司在项目选择、项目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都有成熟的操作经验,在高速公路融资中是最常用的业务模式。信托贷款融资适用于已设立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已到位,但缺乏后续建设资金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国内信托贷款的缺点是融资规模有限,根据目前的行业监管办法,信托产品只能私募发行,不能进行广告宣传,发行渠道和信托计划份额受限,募集对象也有较高较严格的条件,因此,信托贷款适于中小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融资。
增资方案范文5
【关键词】文化旅游项目 资金筹集 筹资结构
美国的迪士尼公司全称是The Walt Disney Company,是一家总部设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巨型跨国集团,主要经营业务包含主题公园、传媒网络和娱乐节目制作。旗下公司有:皮克斯动画工作室(PIXAR)、惊奇漫画公司(Marvel)和试金石电影(Touchstone)等著名公司。迄今全球共有5座迪士尼乐园,分别坐落在美国的奥兰多和洛杉矶、法国巴黎、日本东京和中国香港。而建设中的上海迪士尼乐园将是第六座,计划于2016年开业。中方的项目筹组方为申迪集团(以下简称“公司”),其由陆家嘴集团(占45%股份)、上广电(30%)和锦江国际集团(25%)联合投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20亿元人民币。
一、公司资金筹集的方式和特点
公司资金筹集的方式可分为内部筹资和外部筹集,公司可综合运用以达到最佳效果。
1.内部资金来源――公司的保留盈余。公司的保留盈余是指公司经营累计产生的未分配利润形成的资金盈余,这种靠公司积累筹集资金较为经济,不用支付利息费用和金融机构手续费等筹资成本,而且资金的筹集速度比较迅速,只要公司资金筹划安排得当,筹资立等可取。但这种方式要以公司盈利为前提,所以筹资的金额有限。
2.内部资金来源――出售与主营不相关的资产。根据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整理已有的各项资产,并进行分类和评估,在筹资并投资新项目前,通过出售与未来发展方向不一致或不相关的资产,从而理顺公司各项资产,达到统一规划、发展的目的。此方法资金筹集速度稍慢,同时会产生相关的资产审计、评估和过户等费用。
3.外部资金来源――股权融资。股权融资指的是经公司的股东同意,通过公司增资的方式引进新股东的一种融资方式。通过股权性融资所获得的资金,公司无须进行还本付息,但新进的股东将与公司的老股东同样分享公司未来的增长与盈利。新股东可以是原股东,也可以是新的股东。若是原股东增资,则其对内部公司的信息已经掌握,一般可以不进行审计和评估等相关程序,在时限上也能满足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要求。
4.外部资金来源――债权融资。公司主要的债权融资有银行贷款、发行中短期票据和关联企业之间资金相互融通使用等。其筹集成本主要有利息支出、评估费、公证费和保险费等。在流程上,需提供抵押、担保、保险、评估和审批等手续,一般需要几个月的时间。由于债权融资需要支付利息,而利息费用具有税盾的作用,税法规定合理的利息支出可在税前列支。同时债权融资具有财务杠杆作用,其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具有效益放大作用。但是由于资本金贷款相对风险较大,银行贷款受《贷款通则》约束一般无法操作,而关联企业之间资金相互融通使用由于限制较少,其使用呈现上升的趋势。
二、公司筹资成本分析
基于相关财务模型测算,上海迪士尼项目的内部收益率(IRR)约为10%,首次盈利约为运营后的第十年。据此数据并结合以上多种筹资方式分析,公司的相关选择途径如下:
1.股权性筹资,公司通过母公司的增资,获得资金约占总筹资额的一半。从社会近年发展的一般经验看,大型文化旅游项目是平台产业,短时期内对公司业绩的贡献效果不明显,如果完全由债权性筹资,将会在一定时期内加重公司付息负担。因此,股权性筹资是必要的投入方式之一,同时亦可增加公司的股本,增强公司的实力。
2.重新整合公司旗下的各项资产,出售与未来主营的发展方向不相关的资产,理顺公司各项经营业务,获得资金约占总筹资额的四分之一。
3.使用公司历年累计保留的盈余,此部分资金所占比重较小。
4.债权性筹资,筹集资金占总筹资额比重较小。由于筹资的时间要求较为紧迫,通过向上级集团范围的关联企业间的借款可以较快取得资金,一般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由于筹资比重不大,小于公司注册资本的50%,故发生的利息还可在税前列支。除此之外,中期票据也是一种较为理想的筹资工具,其以公司的信用评级为基础,一般无须担保和抵押,且利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但缺点是发行时间较长,需要4~10个月。通常发行的流程是:通过评级公司进行信用评级,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3年及一期的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委托银行承销,在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提交募集说明书等申报材料,获取发行批文和银行放款等。因此,公司可通过对已有的各项短、中期银行贷款进行整理,并策划发行相应规模的中期票据,将银行贷款等进行替换,以节省资金使用成本。
三、公司的综合资本成本率分析
根据公司上述各种筹资方案的具体情况,按其不同的资本成本及其所占总资本的比重为权数,来计算加权综合资本成本。公式如下:
四、体会与总结
进行权益性融资应先于债权性融资,因为进行增资等事项后,公司的总资产规模将变大,同时资产负债率也会减小,使公司的财务报表等数据更加有利于进行债权性融资和公司信用评级等工作。选择发行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时需要广泛接洽各家银行,对比其在融资方面的经验、优势,及其所提供的服务和承销费用的高低,全面进行考量后作出决策。
投资时需要与被投资方保持紧密的联系,了解项目建设的实时进展情况。因为从公司筹集的资金到账至最终投款之间总会有一段空隙期,此资金亦会产生相应的机会成本,为此,及时采取适当的、高安全性和高流动性的现金管理方案可增加公司的收益。
参考文献
[1] 胡韶林.广播电视传媒资本运作之思考[J].南宁:改革与战略,2006(6).
[2] 王战勤.企业筹资风险管理分析[J].太原:会计之友,2011(32).
增资方案范文6
中小企业在追求价值最大化及股东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下,无论是投资计划、营运活动、扩充产能甚至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往往需要长期且大量的资金,公司内部资金来源已不足以解决这些需求。中小企业在追求本身价值极大化及股东利润极大化的目标下,无论是投资计划、营运活动、扩充产能甚至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往往需要长期且大量的资金,公司内部资金来源已不足应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来源不同,将改变中小企业的资本结构。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经营规模逐渐扩大,经营国际化及多元化的结果,其所需营运资金也相对地增加而迫切。中小企业筹资或理财方式也由国内的增资发行普通股、特别股及发行公司债等,延伸至参与海外存托凭证及海外可转换公司债的发行。不同的外部融资方式所需成本及其所能达到的效用为管理者财务决策的重要议题。公司筹集资金进行投资和生产等活动,使公司顺利营运并获取利润,以偿还融资资金与成本。中小企业取得资金的方法在财务理论上称为融资决策。一般中小企业的融资决策中最重要的资金来源包括保留盈余、举债、发行权益债券三种。有关资本结构决策的理论,即是探讨如何才能使公司价值或股东权益最大的负债比例。从文献研究来看财务理论对融资的研究多偏向于融资顺位理论,如 Baskin(1989)、KjellmanA.&S.Hansen(1995)等;资本结构,如萧大正及郑敏聪(2002)、陈隆麒及温育芳(2002)等;或现金增资绩效衡量,如 Jegadeesh(2000)、陈绮佩(2002)等。在研究方法上,则较偏向以统计方法来计算相关因素的显著性。而很少有以决策分析的方式来探讨中小企业如何选择不同的筹资工具。融资工具间的重要性如何?不同形态公司的融资工具排序又是如何?这些问题始终没有涉及或深入研究,而这成为本文的研究切入点,解决融资工具的排序问题。
二、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决策影响因素及常用融资工具
当中小企业有资金需求时,资金来源方式有很多,如向银行借款、发行公司债、现金增资、应收账款、商业本票等(谢剑平,2007),但由于各种融资工具的决策效果及相关限制,如资金成本高低、对公司股价的影响或中小企业环境与法令规定等均有所不同,因此一般而言,经理人在制定融资决策时会考虑许多因素。
(一)中小企业内部因素
(1)公司规模。当一个公司因规模愈大,经营会来得比较稳健,相对便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所以较易自资金市场举借低廉的借款利率;因此,公司会使用更多的举债来筹措资金,也即公司规模与负债比率的间呈现正向相关。
(2)股利政策。过去十年来,我国信息电子产业成长迅速,营业收入成长速度远大于公司股本膨胀速度,每年度盈余均倾向以股票股利发放方式将年度盈余保留在公司内部用以再投资,如此便可以减少外部举债。
(3)获利能力。一般而言,高获利公司表示其收入比较稳定,资金也较为充裕,有较大的机会保有较高的保留盈余,当有资金需求时,可先以充足的内部资金来应对,对外举债的可能性较低,所以依据融资顺位理论,公司负债比率会与其获利能力程负相关。
(4)资产抵押价值。Scott(1977)认为,若公司发行具有担保的债券,会产生财富重分配的效果,将无抵押担保品债权人的财富,移转至股东手中,使股东权益价值提高,资产抵押价值愈大者,负债比例愈高。
(5)事业风险。事业风险是因未来营收的不确定性而产生,即变异程度,其会受产业技术、市场景气乃至政经环境而影响。
(6)成长性。Brigham(1995)认为,若其它条件不变,成长愈快的公司愈依赖外界的资金。
(二)公司外部因素
(1)汇率波动。汇率波动影响了一家外销公司的获利能力、净现金流量与市场价值。
(2)利率市场水平。当预期市场长期利率水平未来将走低时,公司可先用短期负债来应对,等到市场长期利率下降时,再发行长期负债来取代短期负债。
(3)通货膨胀。通货膨胀期间只有非货币性资产才不会贬值,此时若以负债融资,将来债券到期时,实质债务会降低。
(三)中小企业特性
(1)财务状况(资本结构)。当中小企业债务融资超过一定程度时,因资本结构不健全,财务风险大于其所能承担者,一旦中小企业营运状况不稳定,可能会付不出举债利息,因此为避免周转不灵导致中小企业面临破产危机,经理人往往会考虑中小企业本身资本结构,并衡量杠杆成本效益,以决定融资方式。
(2)销货稳定性与成长性。销货稳定性较佳的中小企业因现金流量较易掌握,偿债能力较强,也较具融资选择能力,故可视其资金需求决定以何种方式筹资;若中小企业预期未来具有成长性,经理人可考虑先举债筹资,等到盈余增加反映在股价时,再发行新股偿还旧债。因此获利高的中小企业,通常在盈余增加后,相对减少举债融资的比重。
(3)资金需求与资产结构比例。中小企业资金运用可分为临时需求及永久投资,若为固定资金需求,如发展特定投资计划、增添资产设备等,因回收期限长,采长期借款、发行债券、现金增资或资本租赁等融资方式为佳;若仅为周转需求,且中小企业可随借随还,则应以短期借款支应。
由上述可发现,影响公司融资决策的因素众多,除了公司特性因素外,也与公司管理面、管理者个人因素以及外部资金市场等息息相关。
(四)公司外部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包括发行普通股与特别股等权益资金,而负债则以银行贷款及发行各种公司债最为常见,因此,以下将分别介绍普通股、一般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长期贷款、应收账款、存货融资、商业本票及短期贷款等目前国内中小企业常用的筹资工具。
(1)普通股。有些公司拥有一种以上的普通股,这些不同种类的普通股所拥有的投票权并不一样,发行两种或多种类别股票的主要原因是为了控制公司的营运。如果有这类股票存在,公司就可以发行这种没有投票权或限制投票权的股票募集资金,而同时仍然能够控制公司。
(2)公司债。企业为筹措长期资金而向一般大众举借款项,承诺于指定到期日向债权人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并于固定期间按期依据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发行公司债可扩大财务杠杆,还可以节税。公司债持有人是企业的债权人,不属于股份范畴对决策没有表决权,公司债不会弱化股东的所有权。安照财务杠杆理论公司债虽有利于公司的资金规划,但也会增加公司的财务风险。
(3)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可转换债券的票面利率较低,但当普通股的股股价上涨时,这时债券转换成普通股比债券本身更有价值时,债券持有人就有动力转换为普通股以换取更高利润。可转换债券的优点为普通股所不具备的固定收益和一般债券不具备的升值潜力。
(4)长期贷款。长期贷款可能没有任何担保,但是债权人可以视情况要求债权人以名下资产或该融资方案作为担保,以确保贷款的安全。返还期间多以每月摊还最多,当然也可议定按季、半年或一年返还(张宫熊,2005)。对一家公司而言,短期资金调度不健全,可能会导致所谓的黑字倒闭(黑字倒闭指虽然公司处于获利状态,却因短期资金管理不善导致现金流量不足而破产(周冠男,2002)。良好的短期资金管理可让融资渠道顺畅,资金来源匮乏,也可取得较低的融资成本,通过适当理财,使资金运用达到最大功效。
(5)应收账款。包括应收账款转让和应收账款贴现。在应收账款转让的情形下,放款人持有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品,但借款人在应收账款无法收现时仍须负清偿责任。在传统贴现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将被贴现并售予贷方;应收账款出售后,商自行收响应收账款,并负担所有坏帐的违约风险。在到期日贴现的情况下,商在事先约定的日期支付款项(Ross,Westerfield&Jordan 2004)。
(6)存货融资。一般而言,如果一家公司的债信良好、信用风险低,通常不必利用存货充当担保品,即可取得银行贷款。反的,如果公司的信用风险程度高,为取得银行的短期融通,公司往往必须将存货的留置权转给银行作为担保,才能取得银行的贷款。
(7)商业本票。公司所发行的商业本票主要是卖给其它公司、共同基金或银行等金融机构。商业本票在次级市场交易,具有高度变现力,也即持有其它公司所发行的商业本票的公司在短短几个钟头内,就能将商业本票兑现。一般说来,商业本票的到期期间介于二到六个月间,只有少数财务体质非常坚强,且违约风险很低的公司才能使用商业本票筹资。
(8)短期贷款。大多数短期银行贷款到期期间低于一年,这是一般公司最常用也最重要的短期外部融资,当银行同意贷款给借款人,会要求借款人开立本票,内容通常记载贷款的金额、贷款适用的利率、偿还贷款的方式、提供的担保品、其它银行和借款人的间的协议等项目
此外银行通常会要求借款人,至少将其活期存款账户中的平均余额,维持在贷款金额某个特定百分比的水平以上,称为补偿性余额。经过评估的后,银行会核准可贷放给借款人的最高资金数额,也即信用额度。银行贷款的成本通常视借款公司的规模、贷款金额、贷款期间以及公司的信用评等来决定(周冠男,2002)。
三、基于VIKOR法的中小企业融资方式
在应用VIKOR 问卷上总共发放60份,回收43份,回收率为71.7,发放对象主要是中小企业,以调查问卷数据作为计算 VIKOR 法的S、R、Q值的基准,以了解此中小企业对于不同融资工具的重视程度,本文VIKOR的演算分为以下四个步骤:
步骤一:计算正规化评估值向量正规化计算公式:
其中,Xij为第j方案在第i评估面之原始评估值。
步骤二:决定正理想解与负理想解。
上式中,j为各备选方案,i为各评估准则;fij为备选方案之i评估准则的绩效评估值,是透过问卷的方式取得;I1为效益评估准则集合,I2为成本评估准则集合;
f+i即为正理想解,f-i即为负理想解。
步骤三:距离及权重指标之计算。
wi 为各评估准则之间的相对权重, v为决策机制系数, v 大于0.5时表示根据大多数决议的方式制订决策,v近似0.5表示根据赞同情况制订决策,v小于0.5时表示根据拒绝的情况制订决策,在VIKOR法中乃将v设定为0.5,以同时追求群体效用最大化和个别遗憾最小化,Qj的意义为 j方案能产生的利益比率。在Qj式中:
所得之值即是群体最大效用,而minjRj所得之值即是最小个别遗憾。
步骤四:根据Sj、Rj和Qj进行方案排序当下面两个条件成立时,则可依据Qj的大小进行排序(Qj越小越好)。
中小企业的分析经由VIKOR的分析后,普通股、一般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长期贷款、应收账款、存货融资、商业本票及短期贷款的绩效评估值,如表1所示。
计算出各融资工具的VIKOR评估值后,接着必须再根据前述方案排序的两项条件,判断出备选方案的间的最终排序结果。首先针对可接受利益的门坎条件进行分析。本研究中,备选方案数为5,因此可接受利益的门坎值为1/(5-1)=0.25;而Q值排序第一的长期贷款和Q值排序第二的一般公司债的间的Q值差为0.3567,大于可接受利益的门坎值0.25,因此符合可接受利益的门坎条件。Q值排序第二的一般公司债和Q值排序第三的可转换公司债之间的Q值差为0.0861,小于可接受利益的门坎值0.25,不符合可接受利益的门坎条件。Q值排序第二的一般公司债和Q值排序第四的应收账款间的Q 值差为0.1344,也小于可接受利益的门坎值0.25,不符合可接受利益的门坎条件。Q值排序第二的一般公司债和Q值排序第五的商业本票的Q值差为0.332,大于可接受利益的门坎值0.25,因此符合可接受利益的门坎条件。Q值排序第二的一般公司债和Q值排序第六的短期贷的Q值差为0.3954,大于可接受利益的门坎值0.25,因此符合可接受利益的门坎条件。Q值排序第二的一般公司债和Q值排序并列第七的普通股和存货融资的Q值差为0.6433,大于可接受利益的门坎值0.25,因此符合可接受利益的门坎条件。其次针对可接受的决策可靠度进行分析, Q值排序第一的长期贷款的S值和R值皆优于Q值排序第二的一般公司债,因此符合可接受的决策可靠度的要求。Q值排序第二的一般公司债的S值优于Q值排序第三的可转换公司债,因此符合可接受的决策可靠度的要求。Q值排序第三的可转换公司债的R 值优于依据Q值排序第四的应收账款,因此符合可接受的决策可靠度的要求。Q值排序第四的应收账款的S值和R值皆优于Q值排序第五的商业本票,因此符合可接受的决策可靠度的要求。Q值排序第五的商业本票的S值和R值皆优于Q值排序第六的短期贷款,因此符合可接受的决策可靠度的要求。Q值排序第六的短期贷款的S值和R值皆优于Q值排序第七的普通股和存货融资,因此符合可接受的决策可靠度的要求。
综合可接受利益的门坎条件和可接受的决策可靠度的判断可分析出以下结果:长期贷款是妥协后的最佳方案,一般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应收账款间、商业本票和短期贷为次佳方案,普通股和存货融资为较不理想的方案。
四、结论
VIKOR 法在不同中小企业规模下的传统产业与电子产业所得排序分别探讨,再以本研究结果与前人研究作一综合探讨。一、在传统产业的中小企业的环境下,融资工具 VIKOR 排序第一的是长期贷款,究其原因在于中小企业受到公司规模与能力的限制,因此较偏向使用长期贷款。在传统产业的大型中小企业环境中,排序前二名是发行一般公司债和长期贷款,排序最后的则是普通股和存货融资。原因在于中小企业规模有限,资金链的压力很大,没有充足的资源、能力,故较倾向于发行债务和长期贷款,而小企业通常没有能力做到上市因此发行普通股是很难的事情。
中小企业受规模的限制,存货融资也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对于中小企业:因中小企业融资仍以贷款为主,因此应建立公司信誉以及足够的担保品,如此才能与银行搭起良好关系,借贷将更为容易。中小企业获利的来源主要是内部生产和外部投资,无论是生产或投资,中小企业都要有足够的资金来应对。若资金周转不灵则会对中小企业造成莫大的损失,甚至倒闭;因此,融资便成为中小企业长短期资金来源的重要渠道。而中小企业各有其不同的经营形态,例如中小企业所处的产业类型或公司规模大小等。在这些不同的经营形态下,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各异,融资组合的比重也有所不同,进而影响融资工具排序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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