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工作经验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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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工作经验

公务员考试工作经验范文1

关键词:公务员;考录制度;竞争性公平;社会性公平

中图分类号:D03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604(2013)01―0066-05

公务员的考录制度是公务员制度建设和完善的重要环节。中国的公务员考录制度经过二十多年的实践,较好地发挥了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作用。考录制度不仅提高了中国公务员吸纳新生力量的效率,也在考生之间实现了很大程度的竞争公平性。公务员考录制度的公平性既涉及考录竞争中的公平,又关乎社会公平。现如今,对公务员考录制度的存在价值和必要性已无太多争议,但近年来公务员考录制度的公平性问题却日益受到关注。巾囤当前的考录制度在形式上实现了一定的公平性,但在实质上却存在很大的不公平。因为一张考卷考核不同教育程度的考生、不同类型公职岗位本身就存在不公平性。主任科员以下职位的公务员“凡进必考”,对那些无法或不适宜参加竞争性考试的群体来说,构成了绝对的社会性不公平。这些情况注定了中国公务员考录制度势必要在质疑中进一步完善,力求实现效率和公平(包括竞争性公平与社会性公平)相得益彰的社会政治效应。

一、公务员考录制度面临的公平性质疑

公务员考录机制是公务员制度的一面旗帜,其最显著的特点有两个:一是最大限度地体现社会公平,二是通过竞争的方式使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中国主任科员以下的公务员“凡进必考”在公务员队伍建设中把住了“进口”,管好了“楼梯口”,体现了一定的公平性。但是,公务员考录程序环节比较多,每个环节都有可能受到不当因素的干扰,从而导致考录过程中的不公平问题。虽然,公务员管理部门在某些环节出台了相关的规定,如出台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利用体检环节显失公平地对待本该录用人员的现象。2009年底出台了《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纪违规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这为打击在考试录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提供了依据。公务员考录制度已基本上被政府机关、社会和考生所认同与接受,但人们对考录制度的公平性也存在不少质疑。

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出台以后,在县、乡两级和某些垂直管理系统,不经考试就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情况仍高达30%左右。显然,这对公务员考录制度的公平性造成了不良的冲击。2005年的《公务员法》实施以来,在各地公务员招考中,各种风波时有耳闻:残疾考生面试遭淘汰,投诉无门;少数民族笔试通过率低;有事先安排实习,招考时因人设岗的;有考试泄题,内定录取的;有面试“放水”,左右成绩的;甚至出现过总成绩排名中前几名被当地“领导”子女所垄断的现象。一连串的公务员招考风波暴露出公务员考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人民日报》也连续发表《如何给“张竞”公平的通道》、《考公务员岂有“近水楼台”》等文,对某些地方公务员考试中的不公平现象进行评析,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根据百度旗下招聘网站推出的“国考在即――你要考公务员吗”调查显示:对于2011年不打算报名参加“国考”的被调查者,调查数据显示28%的人认为今年没准备好信心不足,24%的人则认为黑幕太多不想搅浑水而不参加,15%的人甚至认为“投胎没投好,考了也白考”。被调查者仅20%的人认为国家公务员考试是公正,完全凭实力说话,35%的人则明确表示认为并不公正。对中国公务员考录制度的公平性质疑当前主要还是聚焦在符合资格考生之间的竞争性公平,但对特定群体的社会性不公平的质疑也逐渐凸显出来。对这丽种公平性的挑战集中体现在特殊群体参考权利保障、报名资格条件设定、考试安排和面试等几个方面。

(一)特殊群体进入公职的权利缺乏必要的保障机制

当前,中国公务员队伍的入口主要有考录、调任、公开选拔等,其中最主要的是考录制度。针对主任科员以下的公务员录用,坚持“凡进必考”是非常必要的,而且实践下来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对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的调任、公开选拔机制也在逐渐地走向公开、公正、透明。但公务员录用的这三种方式都没有对中国社会中的特殊群体――残疾人士、尤其是残疾退伍士兵和少数民族公民――进入公务员队伍做出特殊的机制安排。尤其是考录制度事实上对上述特殊群体形成了无法逾越的障碍。由于公务员是公共职位,应是向所有公民开放的,如果考录制度对部分群体形成屏障,就必须做出例外性的规定,对利益相关的特殊群体进行保护。

(二)报名资格条件设定的有效监督不足

在中国,由于各部门在决定报名资格条件时的自主性较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这些报名资格设定只能从形式上进行审核。这导致出现一些招考职位具有明显的“指向性”,或者说是“萝卜招聘”,这就难免在设定公务员考录资格条件时出现不客观、不公正的现象。此外,考生的学校类型(如所谓的“985”、“211”高校)、户籍等的限制也剥夺了许多考生的公平竞争权利。有些资格条件的设定对特定群体产生屏蔽效应,如农民工、农民、退伍军人,因为这些群体往往被学历资格要求而拒之门外。

(三)缺乏区别对待的考试安排

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凡进必考”的原则确实要坚持,但一张考试卷考察所有类别、报考不同职位、不同部门的考生则只是做到了形式上或表面性的公平,而实际上是不公平的。另外,由于中国公务员考试时问的特定性,全国和各地方每年只安排一次考试,因此,对在那个时间段不能参加公务员考试的某些考生而言则丧失了当年的考试机会。

(四)面试环节容易受到各种因素的不当干扰

目前中国公务员考试面试多采取结构化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的测评方式。首先,在推荐考生进入面试环节,仍然存在录用机关不严格按照笔试成绩排名按3:1的比例推荐的现象,或者出现录用机关淘汰笔试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而推荐靠后的特定考生进入面试的情况,这种现象或情况虽然不普遍存在或仅是个案,但在推荐面试环节,社会公众和考生基本上都处在信息不公开或对称的状态。在面试过程中面试考官的主观判断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对那些受到不当干扰而显失公平公正的考官评判,考生基本上没有救济的机制和机会,这极大地影响了面试的公平性。

二、美国(以纽约市为例)公务员考录

制度的公平性安排

(一)人性化的规定,保证考录过程的公平竞争

针对公务员考试录用情况,纽约市行政管理局制定了《纽约市一般考试规则》,对考试申请的程序和费用、考试申请者的公民资格、社会特殊群体申请者、考试违规的惩罚以及抗议、上诉等一系列环节做出了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务员考录制度的效率和公平,主要包括:

1.考试申请人资质条件要求比较宽松,公共职位向一切当地公民开放,不得有任何歧视。考试申请人在教育和工作经历方面,教育和阅历必须是自然真实的、持久的和优良的;在身体健康状况上,要有足够的体力和智力执行职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在身体状况得到本质改善之后,申请再次体检;在个人声誉上,必须具有令人满意的品质和名声;在语言上,必须能够用英语进行交流。考试申请者还可以享受免费的考试指导。

2.考试申请费用与所报职位薪水挂钩,一般占薪水类别最高额的千分之一。接受社会服务机构公共协助的纽约市居民可以免除考试申请费用。不能参加和完成考试的申请人,在首场测验的前30日内通过向考试服务部提交一个书面请求可以申请退还申请费用。如果用银行信用卡、借记卡和签账卡来支付申请费的以及通过官方网站提交申请表的,还有5美元的折扣。

3.考试时间和方式灵活多样,一般竞争性考试安排统一的考试时间,如果考生这个时间段不能参加考试,可以申请缓考,一般是第二天再考。有些岗位也可以随缺随考。考试方式也视情况作出不同的安排。在适当和可行的境况下,纽约市行政管理局将会为残疾人提供一种或较多形式的测验优待,比如提供一个近便的考试场所、完成考试附加的时间、特殊的座位、完整的书面指示和特别注意事项、测试问题所用的阅读机或录灌机、测试答案所需的抄写员或录音机、大版印刷字体或布莱叶盲文等。如有特别情况,可以申请不参加常规考试,而要求进行特别考试。由于宗教操守和服兵役的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定期考试的申请者将会给予一次特殊考试。这些申请者必须提供能使纽约市行政管理局委员满意的文件证据,证明申请者不能参加规定的常规考试。此外,由考试机构负责的错误或过失;在法庭、有关公共团体或官方面前强制出席的;该市雇员在市政雇佣过程中导致身体伤残的;当申请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家庭伙伴去世后一星期内缺席测试的,都可以申请参加特别考试。

4.考试争议可以抗议和申诉。由于抄袭和作弊被城市禁止雇佣的人可以要求行政管理局委员重新审议这一行为。根据申诉规定,希望控诉额定计算错误的考生还可以在考试结果公布日期起30日之内,要求查看他们得分的细目分类和审查约定,审查约定包括音频/视频记录的重放、有关操作考试工作样本的检查或者是答案卷和标准答案的审查等。

(二)适用分类录用制度,为特殊群体创造公平的录用机会

按照纽约州公务员分类规章,纽约市公务员为分类和非分类两种人员。这两类的公务员的录用方式也完全不同。非分类公务员主要是通过民选、立法机关通过投票选举、任命和聘用等方式录用。分类公务员仅有竞争类是必须通过考试的方式录用,而分类公务员中的例外类、非竞争类和勤杂类等三类公务员则由公务员委员会规定特别的录用方式。在不同政府部门,分类公务员中竞争类、例外类、非竞争类和勤杂类的比例各有不同。

竞争类公务员是纽约地方政府雇员的主体,这类职位向一切群体开放,采取竞争性考试。对例外类、非竞争类和勤杂类则不适用竞争性考试的方式录用。例外类公务员包括每一部门的秘书、授权代表、代行行政首长职权的副职、一些法院文书、有权任命秘书的市政委员会的秘书等。另外,不适合参加竞争类或非竞争类职位考试的下级职员,在公务员分类规章中也被列为例外类公务员。对这类职位的任命可以自由选择人员,而不需要公务员局设定任何教育、经验和其他资格要求。非竞争类公务员主要是公共部门雇佣的一些弱势群体成员。根据公务员法第55条(b)和(c)的相关规定:有相当数目的职位是专门针对那些能够胜任工作的肢体或脑残障人员设计的,并有一定数量的职位专门招聘在战争中致残的退伍军人。对这类人员的录用主要由公务员局对申请人进行训练、经验审查等非竞争性测试,不适宜进行竞争性考试。任命此类人员必须符合公务员局规定的教育、经验和其他资格要求。勤杂类公务员由公务员委员会在有关规定中专门列举出来。这类职位主要是为一些非技术劳动岗位设计的,对这类公务员的录用和任命可以进行能力测试。

三、日本(以东京都为例)保障公务员

考录公平的机制

日本《国家公务员法》指出:“考试的目的在于判断是否具备执行任务的能力。”国家公务员的任用均通过“竞争考试”择优录取。必要时,可根据考试成绩、工作成绩或其他能力的实际考试选拔。考试主要有笔试、口试和身体检查。日本国家和地方公务员考试都比较注重考试的公平竞争。

(一)根据学历和工资标准进行分类考试

东京都公务员考试分为四类,主要按照学历和基本工资划分。第1类是年满29岁,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月工资是241 100日元(约为2 500多美元);第Ⅱ类是大学毕业生,月工资198 900日元(约为1 900美元),第Ⅲ类是短期大学毕业生(相当于中国的大专生),月工资为175 100日元(约为1 750美元),第Ⅳ类是高中毕业生,月收入为156 400日元(约为1 560美元)。这样,每个人可以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报考相关类型的东京都地方公务员。这种分类本质上就是按照学历划分的,同样学历的人参加笔试内容一样的考试,不同学历的人参加不同类别的考试,这无疑是一种公平的体现,有助于公平竞争。另外,日本国家公务员还针对通才官员和技术官员做出不同的考试安排。第Ⅰ类公务员录用考试根据大学专业分为法律职、行政职、经济职等13种。其中通过法律职、行政职、经济职考试合格被录用的官员称为事务官,理工专业考试合格被录用者称为技官。

(二)有限度地开放招录外国人为公务员

日本《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参加公务员考试,必须拥有日本国籍。但同时也规定,地方自治体是否允许外国人参加考试,可自行决定。近年来,日本一些地方自治体为了适应国际化的需要,着眼从全球化的角度积极利用人才,允许外国人参加地方公务员考试。这打破了国籍限制,在公务员考录资格方面更加开放。

美、日两大都会城市的公务员考录制度安排不仅考虑到竞争性的公平,而且特别关注了公职人员招录机制的社会性公平,特别是美国纽约市,既设计有非分类的公务员补充机制,又对类公务员中的竞争性考试做出了许多特殊安排,同时针对特殊群体安排了非竞争性考试的录用途径。这些考录制度设计并非完美,但确实在竭力追求考录制度效率的同时,致力于实现考录制度的竞争性公平与社会性公平。

四、增进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

社会公平性的若干建议

(一)建立特别录用方式,为特殊群体提供公平进入公职系统的机会

当前,中国公务员考录制度迫切需要设计一些非竞争性考试的录用方式,对残疾人,尤其是残疾退伍军人以及少数民族考生,不一定要进行竞争性的考试,而只要进行能力测试和面试的方式来选择录用。同时应将完善公务员聘任制作为公务员考录制度的必要补充。考录资格设定既要弱化一般性的限制,又要破除对特定群体的歧视。公务员职位应向社会不同阶层保持开放,保障公民有公平的机会谋求公职,一方面,这是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既要寻求解决问题的效率,又要追求社会公平;另一方面,这样扩大了公务员选人用人的范围,可以网罗各类人才服务于公共事务,增强社会群体的凝聚力,促进公务员队伍的稳定。因此,在公务员考录资格上,要破除身份、地域、民族、性别、身体、职业等方面的限制和歧视,甚至允许外国人参加考试;同时,要公平对待社会弱势群体和不同的人士,对考生的个人声誉也要进行考察。

(二)学习国外分类考试经验,依法推进公务员分类考录改革

我国可借鉴美国、日本分类考试的做法,逐步推行公务员分类考录方法。2005年通过的《公务员法》为中国进行公务员分类考试奠定了法律基础。《公务员法》第二十八条指出,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因此,中国公务员考录的分类应该结合公务员分类改革和考生的类型,分别设计考录的形式和考试内容。针对有基层工作经验的考生,可以设计专门的考试形式和考试内容。对少量的特定岗位,可以面向企业、党群与社会组织和聘任制政府雇员进行定向招录①。同时,在考试时间安排方面可以在全国统考之外,针对特殊情况,在不同的时间安排特殊考试;或者针对某些岗位进行随缺随考的试点改革。

公务员考试工作经验范文2

关键词:辅导员;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

作者简介:白芳(1980-),女,回族,吉林白城人,泰山医学院放射学院,讲师。(山东 泰安 271016)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4)14-0238-02

职业生涯规划是在对主客观条件进行分析、测定、研究和总结的基础上,对个人兴趣、爱好、能力、特长、经历及不足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与权衡,结合时代特点,根据自己的职业倾向,确定其最佳的职业奋斗目标,并为实现这一目标做出行之有效的安排。[1]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是指学生在大学期间进行系统的职业生涯规划的过程,其有无及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大学期间的学习生活质量,更会直接影响到求职就业甚至未来职业生涯的成败。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辅导是一个系统工作,需要“由校领导牵头,学生工作、就业指导和教学管理等部门具体实施,学生辅导员、校内外专家和专业教师共同参与”。[2]辅导员作为大学生最直接的教育者和管理者,是实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辅导的一个重要力量,但目前由于种种原因许多辅导员并没有真正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如何做好大学生职业规划的辅导工作,指导大学生早日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值得辅导员们深入思考。

一、辅导员做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辅导工作的意义

辅导员长期工作在学生管理的第一线,其工作内容涵盖学生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最了解学生的情况,与学生容易沟通,也是学生们最信赖的人,这些特点使辅导员更容易深入细致地开展职业生涯规划辅导工作。

1.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生涯规划辅导

职业生涯的特点之一就是独特性,这是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个人的素质不同、兴趣爱好不同,必然要进行不同的生涯规划。辅导员是大学四年里和学生关系最为密切的教师,对学生的兴趣爱好、个性特点等个体情况和家庭基本情况有比较充分的了解,可以更好地帮助学生分析他们的优势与劣势,做出有针对性的指导,从而扬长避短科学合理地制定切实可行的职业生涯发展规划。

2.可以实现全程化的职业生涯规划辅导

职业生涯规划并不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而是一个连续的过程,需要不断调整完善。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辅导工作要贯穿大学学习生活的全过程,例如在大一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了解所学专业,进行职业认知,大二、大三引导学生完善自身知识结构,进行职业能力培养,大四进行就业、择业指导,这样持续性的细致入微的全程化工作只有辅导员能完成。

3.可以将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更好地结合起来

传统的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只从学生个体利益出发去寻找适合自身发展的、满足自身需要的岗位,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祖国和人民的利益,忽视了党和国家整体上对人才资源配置的要求。辅导员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力军,可以将思想政治教育目标和职业生涯规划目标密切结合起来,引导大学生关注祖国需要、关注社会发展,自觉把个人利益同祖国利益、人民利益相结合,树立崇高的职业生涯理想,使自己在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价值。

二、辅导员做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辅导工作面临的挑战

1.缺乏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化训练

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掌握系统的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等理论知识,同时还要具备丰富的咨询与辅导实践经验。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在我国高校还处在起步阶段,极少有辅导员具有职业指导师等相关职业资格,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辅导员也不多,也少有辅导员接受过系统、规范的职业生涯规划师资培训,甚至部分辅导员对其基本概念和内涵都不甚了解。部分辅导员兼任职业生涯规划课程的授课老师,虽经过一些短期培训,但这些培训一般时间都很短,系统性、专业性程度明显不够,作用有限。辅导员往往是凭借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和常规管理方法来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就业指导,不能很好地满足现实的需要。

2.缺乏丰富的职业生活阅历和职业规划实践知识

目前高校的政治辅导员绝大多数是毕业后直接走上辅导员岗位的,没有其他工作经历,从学校到学校,自身缺乏丰富的职业生活阅历和职业规划实践知识,对很多新兴职业不甚了解,这使得辅导员在指导大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时,容易流于形式和空谈,不容易使大学生们信服。

3.日常工作繁杂,精力分散

辅导员工作内容琐碎、繁杂,需要对学生进行道德、心理、法制等在内的思想政治教育,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教务、考务、宿舍、奖贷勤补等工作,要负责学生的纪律安全、组织发展、实习就业等等,所有与学生有关的事项几乎都要通过辅导员去传达、落实。通常一个辅导员带几百个学生,繁忙的日常工作常常使辅导员疲于应对,沉不下心去深入研究某一方面的问题,这对辅导员深入开展职业生涯规划辅导工作是个不小的挑战。

三、辅导员做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辅导工作的几点建议

1.提升辅导员的理论修养,加强专业化水平

学校应充分认识到辅导员开展职业生涯规划辅导工作的重要意义,创造条件鼓励辅导员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其辅导能力和业务水平。一是分期分批选派辅导员参加脱产学习培训,考取职业指导师等职业技能证书,尽可能掌握乃至精通职业生涯规划理论,具备针对个体、团体职业测评的辅导和咨询技能。二是组织辅导员经常性参与兄弟院校的交流,取长补短,找到自己工作的不足,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三是学校就业指导部门举办专题研讨会,结合我国大学生就业形势、职业稳定和职业发展等问题展开讨论,从中辅导员可以多了解一些行业和职业信息。

辅导员自身要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发扬“钉子精神”,在繁忙的日常工作之余挤时间加强学习,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辅导员要广泛涉猎心理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知识,利用各种渠道收集公务员考试、研究生考试、出国留学、人才市场需求趋势等方面的信息,加强对就业政策法规的掌握,辅导员还应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有关课题的研究,以带动理论水平的提高。

2.辅导员要对自己进行职业生涯规划

辅导员承担着对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辅导的职责,作为辅导员本人,为了更好地实现自身价值,必然也应该对自身进行职业生涯规划。辅导员的职业规划包括自我分析,即要对自己有正确客观的评估,认识辅导员职业潜力,找到自己的职业定位;对工作进行分阶段的规划,把握每一个阶段的重点、目标、任务,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制定短期目标和远期目标,努力向专业化、专家化的目标发展;为了达到近期和远期目标,对自己的行动进行规划。这将有助于辅导员自身职业的长远发展,促进其朝着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的方向发展。[3]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相信一个善于给自己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并取得一定成效的辅导员,对学生而言,更具人格魅力,在工作中更有说服力。

3.培养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意识

据统计,当前高校60%以上的学生对“如何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毫无头绪或仅有初步了解,[4]他们学习目的不明确、自我认知不够、职业目标模糊,一旦到了职业决策的时候,就会纠结茫然。要解决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培养其树立职业生涯规划意识,使大学生们能够主动自觉地进行职业生涯规划,通过“知己”、“知彼”、“合理决策”、“有效行为”,实现自己的职业目标与理想。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实际上是大学生自我认知、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任何人都不应也无法包办、代替。意识是行动的先导,所以辅导员的辅导工作应建立在激发学生进行职业规划的兴趣、培养职业规划的意识上。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做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意识培养工作:

首先,抓住新生入学之初新鲜感强、易于接受新观念的有利时机,积极向他们灌输职业生涯规划的理念,调动他们重视职业生涯规划的意识,使他们懂得今天接受教育的目的是什么,该如何排除各种阻力以求得自己最佳的发展。可以在新生入学教育时,通过宣传展板、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等形式让学生系统地了解专业培养目标、就业方向与就业形势,对学生进行职业启蒙教育。

其次,加强职业生涯规划课程的实效性,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目前,一般高校的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基本由辅导员兼任,辅导员应充分发挥自己处在就业指导一线的工作优势,理论联系实际地进行教学,增强课程实效性。例如在讲授职业生涯规划理论知识时,结合学生专业特点,向学生介绍本专业的就业方向和前景、需要具备什么样的素质才能胜任相关职业等内容,从而增强学生的紧迫感,使其确立明确的学习目标,还可以向学生讲述本专业优秀毕业生或成功校友生涯发展的实践经历,让学生体会到职业生涯规划的重要意义,激发学生进行职业规划的主动性,形成职业规划意识。

再次,根据学生活泼好动的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职业生涯规划辅导活动。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学生有了浓厚的学习兴趣,就能有强烈的求知欲,从而具有敏锐的思考力与创新力。开展形式多样能激发学生兴趣的职业生涯规划活动,寓教于乐,润物无声,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比如,举办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大赛,内容可包括撰写职业生涯规划书、现场演讲展示、求职简历制作和模拟应聘等。还可以举办短剧大赛,让学生自己设计剧情,扮演不同的职业角色。再如辅导员给学生做职业生涯规划团体辅导、举办职业发展沙龙等。

4.开展全程化的职业生涯规划辅导

职业生涯规划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要根据大学四年从适应、探索到定向、冲刺不同阶段的特点和任务,对不同年级的大学生实行不同主题的职业指导教育,开展全程化的职业生涯规划指导。

一年级为适应期:通过新生入学教育,帮助新生了解学校、了解自己所学专业的就业去向、适应大学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帮助学生明确职业生涯规划的概念,建立职业生涯规划的意识,进行自我认知,厘清自己的职业兴趣、价值观、能力、个性特质和发展意愿等;引导学生做好大学四年的学习计划,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学好基础课程;完成一份四年的生涯规划书,建立个人大学成长档案,时刻鼓励和监督学生完成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任务。

二年级为探索期:帮助学生更深入地了解所学专业与自身职业发展的关系,认清职业发展应该具备什么样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以便为下一阶段的学习做好准备;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三下乡、志愿者服务和假期实习等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更进一步地认识自我、认知环境,对职业目标进行修正,对实施方案进行调整。

三年级为定向期:学生的职业目标逐渐明确,辅导员要帮助学生深入了解所选职业和相应的岗位需要具备什么样的知识和能力,如何有针对性进行充分的准备,注意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通过实习和兼职了解社会、适应不同的社会环境,提高社交和人际交往能力,为以后更好地融入职业环境做好准备;对学生考研还是就业给予指导;带领大三学生参加招聘会,提前让学生感受用人单位的需求,增加学习动力、明确努力方向。

四年级为冲刺期:开始进入真正的求职就业阶段,辅导员主动收集相关就业信息和考研信息,并将掌握的信息通过短信、e-mail、QQ群等形式及时向每名毕业生;通过讲座和班会等形式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政策、简历制作、社交礼仪、求职面试技巧的讲解与辅导,帮助大学生掌握基本求职技巧方法,为成功就业做好充分准备;掌握毕业生求职(考研)的最新状态,关注遇到困难和挫折的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和就业帮扶。

5.加强职业生涯规划个性化辅导

职业生涯规划辅导需要注意学生之间存在的个体差异,这要求辅导员在进行指导时要“因材施教”,针对学生不同的性格特点,采用不同的方式方法,启发学生的主体意识。辅导员必须与学生进行充分的交流、沟通,才能深入了解每个学生的思想状态、性格特点、兴趣爱好、家庭背景、专业学习等情况,从而为学生提供科学的个性化辅导。辅导员可以使用一些测量工具作为辅助,比如霍兰德职业倾向测验量表、MBTI性格测验、气质类型等心理测试工具,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职业倾向与兴趣倾向,以及和专业之间的关系,树立专业意识,并针对学生的职业倾向,有针对性地给予指导。[5]

辅导员还应根据学生的接受程度开展辅导,有些学生很快就能找到自己喜欢又符合自身个性特征和能力的目标职业,对于这些学生,辅导员在他们制定每学年计划和执行计划时只需要适时辅导。而有一些学生可能长期处于迷茫和犹豫的状态,无法尽快确定自己偏好的目标职业。对这部分学生,辅导员应该给予充分关注,加强个别辅导。[6]

参考文献:

[1]蓝红.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探究[J].中国大学生就业,2008,

(13):27-28.

[2]雷五明,赵北平.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的内容与实施[J].中国青年研究,2006,(9):86-88.

[3]刘鹏.高校辅导员的职业生涯规划[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1,

10(8):253-254.

[4]李莉萍.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河北农业大学学报(农林教育版),2012,(6):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