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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验收防火报告范文1
为切实抓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区政府成立由区委常委、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分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街道、园区分管领导、区消防大队大队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区消防大队下设专项整治办公室。各街道、园区应制定整治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同时设联络员一名(报送至专项整治办公室),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整治范围、内容
(一)整治范围
已投入使用或在建的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钢结构建筑物。
(二)整治内容
1、消防审批情况:建筑物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2、建筑情况:建筑实际使用性质与消防审核及验收要求是否一致;外墙及屋顶是否采用可燃性夹心彩钢板
3、钢结构防火涂装情况:钢结构防火涂装使用的防火涂料是否符合要求,钢结构防火涂装的施工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合格的检测报告等。对经过审核的在建和经过验收的钢结构建筑物,应逐一核查防火涂料检测报告、施工及监理记录、中介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4、消防设施情况:建筑物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设备是否按要求设置、运行是否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5、安全管理情况: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6、灭火救援条件: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源是否有保证。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
(二)集中检查整治阶段
第一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第二阶段为治理阶段,。各街道、园区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要认真梳理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改正的,责令隐患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整改的,告知区消防大队,由消防大队及时下发法律文书,由各街道、园区和消防大队一起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限期进行整改。对擅自变更使用性质的,由消防大队依法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消防大队要加大在建钢结构建筑物的施工现场检查力度,对现场使用的防火涂料进行抽检,对防火涂料涂刷的施工记录仔细核查,发现问题应当场责令改正;对新验收项目,要严格采用目测、涂层测厚、燃烧试验等方法进行防火涂料的复验,对发现耐火时间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依法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对中介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要依法严厉查处,确保新验收项目不遗留火灾隐患。
(三)督查总结阶段
区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街道、园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各辖区内10%以上的钢结构建筑、2个以上新验收项目进行核查。对检查发现整治不到位的,将责令其重新组织排查整治。消防大队要认真总结,及时归纳专项整治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把好建审、验收源头关口,建立钢结构建筑的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梳理,确保统计完整齐全。各街道、园区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排查统计工作,仔细梳理辖区内所有钢结构建筑物,认真填写《钢结构建筑情况统计表》和《钢结构建筑检查记录表》,确保辖区内钢结构建筑底数清、情况明。将《钢结构建筑情况统计表》报专项整治办公室。
消防验收防火报告范文2
[关键词] 建筑消防设施 施工质量 通病 根源 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消防设施是指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用于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等设施的总称。
(1)可移动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其他灭火工具、防毒面具、缓降逃生装置等;
(2)建筑固定消防设施: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事故广播及通讯系统、灭火系统、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系统、机械防烟排烟系统、防火防烟分隔设施、消防电梯等。
一、常见的通病问题主要有一下几点:
(一)自动报警系统普遍存在的问题:
1、火灾探测器(探头)超期服役,国产探头寿命一般在三万小时左右,(三年半),世界名牌火灾探测器的使用寿命最高可达六万小时(七年)。但现在有的建筑报警系统一经十几年了,对探头仍不更换、不维修、不清洗,探测器的灵敏度根本满足不了工作需要,所得到的火灾信息也不可能准确,这就可能贻误报警时机,造成灾难,这种情况属于重大火灾隐患。
2、自动报警系统年检失当。有的单位不能坚持年检,有的测试方法不规范,测试结果缺乏可靠性。(这种责任检测单位应当承担)一些单位对法定年检敷衍了事。
3、有的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管理松懈,平时对自动报警系统疏于维护,出现问题不能及时维修,带病运行;
4、有的自动报警系统与灭火系统和其他消防设施系统的不能联动,消防设施系统功能存在缺陷,这种现象在八十年代末和九十年代的建筑中很普遍。
5、有的单位消防控制室平时值班人员不足,往往一人一天,超过12小时的值班;不足两人在岗。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6、消防电源存在问题,不能保证自动报警系统在停电的情况下自动切换继续工作。
7、建筑消防设施更新换代,或增加配置,更新设备时,设计不合理,与原设备其他系统无法联动。
8、自动报警系统放弃使用,不申请不报告,自消自灭。这种情况比例不小,属于重大火灾隐患。
9、自动报警系统没建立完整的操作规程,并且不按照操作规程去运行,有的单位消防控制室未保证24小时监控,甚至上班开机,下班关机。
(二)喷洒系统普遍存在的问题:
1、自动喷洒系统消防水压力低,不能满足喷洒系统的压力要求;有的喷洒系统无稳压设备,不能满足较高楼层的水压需要。
2、喷淋泵未接入消防配电线路,或未有备用泵,有的消防水源未能满足喷淋泵自灌式启动的水位要求。
3、报警阀组没有注明系统名称和保护区域的标志牌,水流指示器无标志,
4、喷洒系统管道锈蚀、渗水;未涂红白相间标示;管线、阀门未有检修标示铭牌。
5、未能坚持定期进行末端放水试验,或无测试数据。有的楼层系统无末端放水管,有的无排水设施。
6、喷头被遮挡、阀门锈蚀,管道渗漏现象不能及时维修。
(三)防火分区系统普遍存在的问题:
1、对建筑物防火分区的认识有误,没有认识到防火分区是个空间的概念。在管理上平面的分隔设施很注意,但是对纵向的分隔措施,例如楼板上下之间的防火封堵就不大注意;对楼层之间的楼梯所造成的空间短路,高层建筑的管道井也没有注意到采取封堵措施。这类的教训太多了。
2、防火卷帘下堆放杂物或柜台,影响起降;
3、防火门变形,防火窗破损,影响分隔功能;
4、通风管道、空调管道、排烟管道系统上没有或缺少防火阀,或防火阀失灵。
5、常开或常闭的防火门、防火卷帘长期未保持在设计位置。自动控制的电磁阀失灵或失效。
6、防火门组没有闭门顺序器或被损坏失效。
(四)防排烟系统常见的问题:
1、应设置隔烟设施的位置,未设置挡烟垂壁等设施。不能形成防烟分区。或挡烟垂壁失效。
2、正压送风机和排烟风机不能定期检查、运转,完好率很低。
3、防烟楼梯间内的送风口破坏现象在各建筑中十分普遍。
4、消防控制室对这几个系统的遥控启动和联动操作存在着不同步和不能联动的情况。
5、自然排烟的场所内高处的排烟窗锈蚀不好用或操作不方便。
(五)室内消火栓系统常见的问题:
1、高层建筑下层水压超过0.4Mp,无减压装置;这样给使用带来很大问题,压力过大无法操作使用,还容易造成事故。
2、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接口、消防卷盘(水喉)等器材缺少、不全,水泵启动按钮失效;
3、供水压力不足,不能满足水枪充实水柱的要求。影响火灾火场施救。
4、消火栓箱内器材锈蚀、水带发霉、阀门锈蚀无法开启;
5、水泵接合器故障、失效。
(六)手提灭火器和推车灭火器存在的问题:
1、数量不足、灭火器选型与场所环境火灾类型不符;
2、灭火器超期;无压力表,或压力不足;
3、夏季酷热时节灭火器在阳光下直接曝晒,(可能引起爆炸)冬天严寒时期灭火器在室外存放(导致失效);
4、灭火器放置在灭火器箱内上锁,不方便取用。
5、配置的灭火器是非正规厂家的假冒伪劣产品,或非法维修的灭火器。
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检测,要耐心细致,不可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要认真测试,详细记录在案。作为维护检测的依据。
建筑内的消防设施不能发挥应用的作用,一旦发生火灾,就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二、存在通病的对策
建筑工程中存在的以上问题,充分暴露出建筑消防系统隐蔽工程安装、调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不规范、消防产品质量无保障,消防系统总体功能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等问题。为此应当及时跟踪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过程,坚决杜绝建设、施工单位不按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经批准的施工图纸施工、擅自降低技术标准要求、改变消防设计等问题的发生,严厉整治建筑施工违规违章行为,防止埋下“先天火灾隐患”。同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讲求实效,尤其要注意从“源头”抓起,杜绝先天火灾隐患的产生。
要督促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从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安全,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一是利用多种传媒手段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对消防工作的关注程度,营造社会“大消防”氛围;二是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联系和协作,使建筑工程在审批阶段就开始接受消防部门的监督,凡是未经消防部门同意建筑工程,其他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从源头上杜绝建设单位不报审、不验收现象的发生。三是对社会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举办消防知识培训班,重点是《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习,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明确应履行的职责,让他们从内心上真正重视起消防工作。
(二)、相关部门应加强本地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现场的检查工作。
对有关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建筑安全管理体制不健全、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职责不明确、建筑施工安装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等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扭转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管理不严的现象。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实行严管重罚,定期检查,对不按图施工、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停止施工并处以高额罚款,维护消防法律的严肃性。对已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通过的建筑工程,要做好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发现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的要督促单位抓紧整改,确实使建筑消防设施在关键的时候能发挥作用。
(三)、大力加强消防设施检验中介机构的发展和各项消防产品的检验。
对于建筑物中的消防设施在工程竣工后的验收中,验收人员只能通过眼睛来看,充其量也只是现场做出水测试,看一下水压和水量是否合格,无法来做深层次检测检验。这就需要加强消防设施检验中介机构的建设发展,竣工验收时可以利用该中介机构强有力的技术手段和检验设备对建筑物进行全方位的科学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促使建筑物内各项消防系统真正发挥起作用,提高建筑物抗御火灾能力。另外,对于建筑物中所使用的消防产品,包括消防设备和管材,必须提供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而且该报告在时间上应与最新通报的时间相符。
(四)、 注重对施工从业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施工现场安全操作等方面的培训。
首先应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健全和责任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加大安全防护的投入,让施工从业人员从思想意识上得到重视。其次行动上应规范施工作业,严格按照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禁止随意动火、动电。加大对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工程监理人员、建设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人员的消防培训,使他们成为技术纯熟、消防素质高,提高建筑物安全可靠性的行家里手。
公安消防监督机构作为政府的行政职能部门,根据《消防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开展对建筑工程的消防监督审核及验收、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工作。但目前建筑工程消防施工的管理工作主要还是要靠施工单位落到实处,建立一套针对性强的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将有力促进消防施工工作的开展,提升建筑工程质量。随着建筑工程审批、施工、验收的长效制约机制和消防技术法规的不断完善,广大干部群众消防法律意识的日益增强,消防给水新型管道材料、生产工艺和消防设施设备的不断改进,我们应不断总结设计和施工安装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完善和提高整体的安装工艺水平,增强建筑物抗御火灾的能力,力求为社会提供功能齐全、可靠、美观使用的建筑精品。
参考文献
[1]GBJ16-87,2001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消防验收防火报告范文3
关键词:钢结构;防火涂料;耐火;消防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钢结构建筑因其结构美观、施工快捷、抗震性及稳定性好等优点已经越来越多地应用于各类大空间工业厂房及民用建筑中。虽然钢结构本身为不燃烧体,但其屈服应力和抗拉强度在600℃以上时急剧减少为原本的50%~60%,故其耐火极限仅为0.25h。《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划分为四级,划分的依据是组成建筑物的构件的燃烧性能和构件最低的耐火极限。未经防火保护的钢结构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仅为四级,不能满足火灾情况下对建筑防火的要求。钢结构适用的体育馆、剧院等重要公共建筑,规范要求应达到一、二级耐火等级;高层建筑,规范要求应为一、二级耐火等级;而丙类的工业厂房,规范要求最低的耐火等级为三级。所以,钢结构建筑物必须对钢结构进行必要的防火保护,克服其材料实际应用中耐火性能的不足,达到规范对相应使用性质和建筑规模建筑物的耐火等级要求。采用钢结构防火涂料对钢结构进行喷涂保护是目前最常用的提高耐火极限的方法。防火涂料本身的耐久性、安全性、测试方法等存在的问题和施工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建筑本身的安全,我国目前已发生多起钢结构建筑因防火涂料产品及施工不规范在火灾情况下迅速倒塌,造成人员及财产重大损失的恶性案例,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1 钢结构的防火保护
钢结构的防火措施多种多样,过去曾采用浇铸混凝土外壳,用耐火砖等设置阻火屏障、用石膏板等不燃材料包覆或采用空心管材内部充水冷却等方法。现在更多的是采用喷涂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方法保护钢结构,由于这种措施防火隔热性能好,施工不受结构几何形体限制,一般不需要增加辅助设施,易于实施,还有一定的美观装饰作用等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尽管钢结构具有许多优点,但钢材的常温热导率高达58.2 W/(m•K),升温或遇火时热导率更高,因而传热迅速,遇火或遇热温度达到500℃左右时,其弹性模量、屈服强度和极限强度均显著降低,应变急剧增大,致使其迅速扭曲变形,从而导致钢结构建筑物部分或全部塌陷破坏,此过程仅需0.25 h(即钢材的耐火极限)。因此,钢结构耐火性差的致命缺点成为钢结构建筑物火灾的隐患。
2 钢结构防火涂料的防火原理
钢结构防火涂料的防火原理主要有以下3 点:第一,涂层吸热后部分物质分解释放出的水蒸汽或其他不燃气体,起到消耗热量,降低火焰温度和燃烧速度,冲淡氧气的作用;第二,涂层对钢基材起屏蔽作用,使钢结构不至于直接暴露在火焰高温中;第三,涂层受热后形成炭化泡沫层,阻止了热量迅速向钢基材传递,推迟了钢基材强度的降低,从而提高了钢结构的耐火极限。
3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分类
目前,按GB14907-2002《钢结构防火涂料通用技术条件》的分类,钢结构防火涂料根据其涂层的厚度和性能特点可分为:超薄型、薄涂型和厚型三类。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CB类)的涂层厚度不大于3mm,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B类)的涂层厚度为3-7mm,这两类涂料在火灾时能吸热膨胀发泡,形成泡沫状炭化隔热层,从而阻止热量向钢结构传递,延缓钢结构温升,起到防火保护作用。通常称这两种涂料为钢结构膨胀型防火涂料。厚型钢结构防火涂料(H类)的涂层厚度为7-45mm,它们呈现粒状面,密度较小,涂层受热不发泡,依靠其较低的导热率来延缓钢结构温升,起到防火保护作用,耐火极限可达0.5-3.0h,通常称这种涂料为钢结构防火隔热涂料。两类涂料具有不同的性能特点,分别适用于不同场合。所有钢结构防火涂料又分为室内和室外两种使用类型。
4防火涂料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4.1钢结构防火涂料的选型存在的问题
4.1.1片面的追求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一般为溶剂型体系,由于具有饰性好、涂层薄,能有效降低工程总费用的特点,是目前市场上大力推广的品种。但是,由于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主要还是依靠配方中有机成分的物理化学反应起作用,任何影响涂料炭化膨胀性质的因素都将影响其最终的防火性能,很难保证在涂装较长时间后还能为构件提供2.0h以上的防火保护。
4.1.2工程设计中未明确钢结构防火涂料的选型
在大部分钢结构建筑工程的设计中,设计者往往是简单的注明采用钢结构防火涂料保护措施,不能详细的说明选用哪一种类型的钢结构防火涂料,造成在施工中单纯考虑价格、美观等问题,造成防火涂料选型不当的现象。
4.1.3选型时容易忽略建筑物的环境以及使用性质的要求
露天钢结构受到日晒雨淋,或高层建筑的顶层钢结构上部采用透光板时,阳光暴晒,环境条件较为苛刻,应选用室外型钢结构防火涂料。而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人们往往容易忽略这些环境的特点,把技术性能仅满足室内要求的涂料用于室外。
4.2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质量主要存在的问题
防火涂料是通过工程人员涂装施工成型于钢构件表面,才算完成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全过程。防火涂料的施工也是防火涂料二次生产的过程,如果施工不当也会影响钢结构防火涂料工程的质量。施工中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施工队伍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技术力量不弱。二是忽视基材的表面清理,影响防火涂料的性能。三是施工前没有科学的施工方案,施工过程中不能严格按技术标准对施工质量进行检验。四是追求外观效果和光洁度,对涂层进行打磨或者在防火涂料涂层外部涂刷普通装饰性涂料等,致使涂料的技术性能难以保证。五是防火涂料的竣工验收仅仅是依靠肉眼观察和涂层厚度的检测,缺乏严格的验收标准和检测手段。
4.3钢结构防火涂料涂刷后在耐久性存在的问题
无论哪一种防火涂料,其检测报告中给出的耐火极限都是其使用前的检验结果,而在防火涂料涂覆若干年后,防火涂料的防火性能是否依旧?目前,对各种类型的防火涂料在工程环境中的使用寿命缺乏科学的评价,防火涂料厂商在产品的说明中不能够提供在不同的使用环境下可使用的年限和更换周期。钢结构防火涂料的使用都是抱着“一劳永逸”的态度。钢结构防火涂料的耐久性研究已经是一项迫在眉睫的工作,应当制定有关防火涂料耐久性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从而科学的判定更换或维修防火涂料的周期或年限。此外,防火涂料的维修也不是简单的重新涂刷,在旧防火涂料基层上重新涂刷,是否能够达到技术性能要求?重新刷新防火涂料尤其对是隐蔽工程其施工难度如何克服?这些都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课题。
5如何对钢结构防火涂料的使用加强监督管理
5.1加强对钢结构防火涂料选型的监督
5.1.1慎重选用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要从严控制全钢结构建筑,特别是钢柱、钢梁、钢质楼板和钢质疏散楼梯在大型公共民用建筑中的运用。钢柱、钢楼板、钢质疏散楼梯等主要建筑构件应优先选用钢丝网片混凝土等防火保护材料,确实有困难的,可选用厚型钢结构防火涂料保护,慎重选用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严格控制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的选用。高层建筑钢结构及多层钢结构厂房,不宜使用薄涂型和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5.1.2室外不宜使用膨胀型防火涂料
膨胀型防火涂料起先用于木结构,由于用于室外耐候性差,易老化、起皮,在潮湿、腐蚀环境中膨胀的可靠性问题,以及在高温火焰烧烤发泡过程中,树脂分解产生浓烟和有毒气体等,因此若无特殊措施,在隧道、室外以及经常有人停留的建筑内,不宜使用膨胀型防火涂料。核能、电力、石化及化工等行业的工程应当主要以厚型防火涂料为主。
5.1.3根据建筑部位和耐火极限要求选用防火涂料
涂料型号必须经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消防部门审定。建筑物中的隐藏钢结构,对涂层的外观质量要求不高,应尽量采用厚型钢结构防火涂料。的钢网架,钢屋架及屋顶承重结构,当规范规定的耐火极限要求在1.5h以下时,可选用薄涂型或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耐火极限要求超过2.0h时,应选用厚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5.2加强对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的监管
5.2.1对施工单位资质的监管
钢结构防火喷涂保护应由经过培训合格并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专业施工队施工。根据工程特点和产品选型等制定严格的施工方案。涂料的理化性能可按照工程需要在工程进行前按规定比例进行抽检。对膨胀型防火涂料在施工中应当选择不同部位测试发泡性能。
5.2.2工程监理单位应对基材表层严格把关
防火涂料的基材表面清理应作为一道工序严格检查。清除尘土、铁屑、铁锈、油脂以及其他妨碍黏附的物质,并做好基材的防锈处理。防火涂料中的底层和面层涂料应相应配套,底层涂料不得锈蚀钢材。
5.2.3重点加强对钢结构防火涂料涂层厚度的检查
涂层厚度应达到设计值,其节点部位宜作加厚处理。喷涂场地要求、构件表面处理、接缝填补、涂料配制、喷涂遍数、质量控制与验收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24)的规定。涂层厚度应边施工边检查(用测厚仪测定)。涂层若裂缝普遍且宽度较大,应研究和分析工艺是否正确,涂料的配合比是否合理。
5.3对钢结构的消防验收应严格把关
5.3.1应对钢结构防火涂料及其施工过程有关资料进行严格把关
在对钢结构建筑进行消防验收时,为了能够准确了解掌握钢结构防火涂料的选型、特性以及施工工艺情况,应该收集以下资料:(1)防火涂料国家检测机构的耐火极限检测报告和理化性能检测报告,防火监督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和生产厂方的产品合格证; (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和施工过程中重大问题处理意见书;(3)隐蔽工程检验项目检查验收记录;(4)竣工后的完工报告单及自检报告;(5)防火涂料的用量采购单; (6)防火涂料涂层边施工边检查记录。
5.3.2钢结构防火涂料工程验收前必须经过中介专业机构的检测
应将钢结构防火涂料纳入《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规程》、《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标准》等技术标准中,所有涂刷室内、外钢结构防火涂料的建筑竣工验收前,必须具备中介检测机构对钢结构防火涂料检测合格报告。钢结构防火涂料检测和验收的依据主要有:GB14907-2002《钢结构防火涂料通用技术条件》,GB50205-200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CECS24《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钢结构防火涂料耐火极限测定方法,应当根据环境及受火类型确定,如:石油化工企业使用的钢结构防火涂料,其耐火极限的试验应当以烃类火的升温曲线来测定,才更接近实际。
消防验收防火报告范文4
关键词:建筑工程;消防验收;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工程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建筑物的跨度和高度在不断被突破。但同时,也给建筑工程的消防工作提出新的挑战。虽然我国的消防验收工程已逐步规范化和法制化,但在消防工作过程中,仍存在很多不足和问题,制约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工作应有的作用。因此,正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有效的解决措施,能够有效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火灾带来的损失,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工程向质量化、正规化发展。
1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中存在的问题
1.1建筑单位对消防验收不够重视目前,存在一些建筑单位,为寻求更大的经济利益,节约建筑工程成本,忽视了建筑消防验收工作;甚至有的施工方利用劣质工程材料蒙混过关,为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留下严重隐患。部分建筑单位即使发现工程中存在的问题,也不进行改正。另外,还存在建筑工程的相关负责人欺瞒验收人员,未如实汇报工程实际情况,给建筑消防安全留下隐患。
1.2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施工图施工
由于建筑工程本身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很好地掩盖不按图纸施工的过程。为节约施工成本,部分施工方在建筑物的消防施工中,未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通常建筑工程中的通风要求很高,尤其是高层建筑,需在空气调节系统的风道管中,设置垂直和穿越防火区的平行风管,但在很多的建筑施工中,均略去了防火阀设置。另外,为节约成本,消防设施中采用的防火电缆,大多是普通的电缆,并不符合电缆线的要求。在消防管材的使用方面,使用钢管,但很多建筑中采用的是塑料管,不燃性材料被私自换做不合理的可燃材料。
1.3工程低价投标导致建筑质量不达标
在建筑工程的建筑过程中,通常都以招标或投标的方式获取资金。由于在招标过程中,招标方隐瞒实际工程量,压低报价进行投标,导致施工单位在工程造价上存在资金缺口,对工程的总体质量造成影响。另外,由于施工方的技术人员不了解工程标准和规范,盲目施工,致使技术安装施工存在问题。在消防试水的安装中,由于对压力和流量的测试不准确,或是消防排烟系统线路设置不准确,造成排送阀失效,还会造成应急灯的标识方向错误。
1.4消防应收工作人员难以保证验收质量
由于从事消防验收的工作人员大多为现役军官,岗位轮换较为频繁,并且专业技术欠缺,对于技术含量较高的检查项目难以胜任。同时,部分验收人员对验收工作较为随意,缺少责任感,把工作验收当做走过场,不能有效起到监督监管的作用。此外,验收人员往往对建筑项目的历史进程缺乏了解,仅凭图纸进行,难以发现问题。
2 提升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措施
2.1加强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监督
设计是建筑工程的首要环节,在设计阶段应制定完整的施工计划,从根本上解决消防问题,避免设计阶段存在的不足。设计单位应安排专门的消防设计人员,同时让专门的设计员审核,并让双方对设计负责。建立起追责制度,事故发生时,审核人员和设计人员应共同承担责任。同时,设计人员需到工地现场观察,确保施工方按照设计要求施工,若发现施工人员改变消防设计,或是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材料,应及时制止。另外,还需对消防设计图纸严格审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保证技术符合要求,严禁降低消防设计标准。图1为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标准。
图1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剖面图
建设单位应遵照国家工程的建设防火技术规范要求,对于消防技术的施工图纸等资料,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加强对消防工程的管理,对随意乱建项目的行为进行控制。所有项目均应通过消防部门的检查才能开工。增强对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管理力度,确保消防施工单位均是具有资质等级的专业消防工程的建筑单位。
2.2加强对消防产品的监管
消防产品的质量对建筑的消防安全具有重要的作用,应加强对消防产品的监管,改变目前监管不严的现状。首先应明确各监管部门间的关系,从消防产品市场入手,规范其运行,严防不合格消防产品流入市场。国家应赋予公安消防部门更多的权利,让消防部门专门负责消防产品的监管,严格把控其质量。改变消防产品竞争恶性循环和生产无序的混乱局面,明确检测报告的法定保存期,减少事故责任的排查难度。从源头上保证消防产品质量,对中介机构的审核结果进行约束监管。减少部分中介机构出具失真报告的可能性。将检测中介机构的监管权从建筑主管机构,转为消防机构。使检测和建筑二者权利分离,明确职责。消防机构重新制定关于检测中介机构的准入原则、法律责任和资质许可等。严格把控好中介机构的秩序,使其具有合法真实的社会中介作用,减少建筑投入使用后的安全隐患。
2.3增强消防验收人员的整体素质
消防应收工作的好坏和消防应收人员的技术技能,以及综合素质有直接关系。所以,应推荐和任用德才兼备的老干部担任消防验收人员。保证消验收人员均具备工程师或以上的技术资格。消防部门还需对消防应收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使其了解消防的新动态,以及新消防材料的应用,提升其专业技术水平,以及对消防法律法规的执行能力和认知能力。同时,还需对消防应收人员的执法过程进行监管,以社会反响、在岗贡献和服务效能等作为指标,对消防应收人员的工作业绩作出评价,并作为奖惩的依据,规范其执法行为,提升其工作积极性。
2.4加强对竣工验收期的管理力度
竣工验收是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前的最后防线,能够直接决定消防事故预期风险大小。所以,应提高对竣工消防验收工作的认识。将验收工作放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不能有丝毫的松懈。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对未达到标准的工程,一律不予通过,提出整改建议,明确整改期限,令其改建。并在整改期间进行督促,及时复查,直至整改合格。另外,应加强对消防验收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实行信息化的管理,建立起本地区的工程信息库,共享建设、审核和验收等各环节的信息。把建筑工程的工程查询、施工监督、图纸审核、竣工验收、行政处罚等信息录入数据库,作为监管依据。保证在消防人员变动之后,公安消防机构仍能全面了解建筑工程的管理情况,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提供翔实的基础数据。
结束语
加强建筑工程的消防验收工作,能够有效预防火灾发生。应在建筑过程中,严格规范相关的消防设施,加强对建筑工程的图纸设计和审核的管理。实施消防验收的网络化和数字化建设。还需加强对消防验收人员的培养,注重技术设备的实时更新。吸收国外科学的消防验收经验,结合我国国情,严格管理建筑消防工作,减少和预防火灾的发生,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促进我国消防验收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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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东.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的重要性与措施分析[J].中国房地产业,2011,13(11):129-130.
消防验收防火报告范文5
【关键词】消防 可靠运行 设计 施工 管理 监督
1 精心设计,合理布局,按规定选择合适的消防产品是确保消防系统可靠运行的先导
1.1设计人员资格的确认。设计人员必须是经消防监督部门考核并获得合格证者,不仅要全面掌握国家现行有关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还要熟悉、了解各生产消防产品厂家所提供的经国家质量监督检测单位认可的产品功能、特点及产品更新情况。设计时,要针对不同用户特点、场所环境,合理选用消防产品,既要维护用户权益,又要体现设计者的职业道德,以取得最大社会效益。
1.2制订最佳设计方案,设计人员要根据建筑物分类,明确消防系统设计内容,并结合用户设计要求和基本建设结构,建筑装饰材料的耐火性能,防火区域的划分和各防火区内房间的用途,电缆井、管道井、电梯井及疏散通道、避难场所的布置,一般客梯、货梯及消防电梯的配置及管理方式,各类机房、库房、变配电室等重要防火部位的布置、性质和用途。全面了解建筑物内用电设备布局和各类室内放置易燃物的性质,分析在火灾初级阶段可能出现的情况,明确火灾参数(烟雾、温度和光)中的主要方面,了解有关专业消防设施及其要求,如空调系统和送风机、排风机等设备设置,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及送风阀、排烟阀的设置及其控制要求,防火卷帘门、防火门和防火阀设置及其控制要求,对供配电系统的控制及其与防火分区的配合,消防电源配置等,各专业人员要根据上述要求,集思广益,达到规范和使用要求,制订出最佳设计方案。
1.3将建筑平面布置图、系统图、接线图、安装图等及时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审批,签署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后,才能成为有法律效果的施工图。
1.4火灾探测器是系统中早期探测火灾信号功能的关键部件,探测器的品种规格繁多,设置的范围又点多面广。因此在设计中要针对不同的使用场所,选择合适的探测器。
1.5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的消防设计如需变更,应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未经核准的,不得更改。
2 精心施工,严格按图、按有关消防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从施工准备到每一工序,都应认真操作,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并着重控制以下几个方面
2.1从事消防工程安装调试、维修保养业务单位,必须取得省级公安消防机构统一颁发的《消防工程许可证》,在凭证核定的范围内承接消防施工业务,不得超越允许范围承接工程业务,也不得许可证租借、转让、挂靠。
2.2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图纸,若确需修改,应征得设计人员同意,并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后,才能实施,并将联系单内容在设计图中标注清楚。
2.3应严格按照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的设计图纸及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中内容,认真组织编写消防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至少应包括:质量目标,施工组织网络、人员、资金、设备等资源配置,施工方案,调试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施工进度安排及所依据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等,并在安装、调试全过程中进行有效控制。
2.4严格消防产品的采购和到货产品的验证。必须按设计要求,做到所使用的消防产品和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并在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鉴定批准或认可范围内采购。到货产品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对其规格、数量、质量进行验证,凡不符合要求的应予以退货。
施工单位应当对消防工程中选用的消防产品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实行不少于一年的保修。
2.5施工过程中,尤其应注意对隐蔽工程的验收,对埋入混凝土中的管线及吊顶内的管线和设施,在混凝土浇捣前和吊顶封闭前都要进行由建设方(监理)、施工单位有关人员一起进行检查验收并办理书面手续。
2.6要把握好调试全过程。(1)对各单位要认真检查,如对探测器、报警控制器、风机、泵等消防设施进行外观和性能检查,以保证不使有故障的或功能不符合要求的消防设备、产品存在消防系统内。(2)对照有关消防施工及验收规范,分别对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按调试步骤逐一进行调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有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也应按相应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调试。确保各系统运作畅通,功能符合设计要求。
2.7要重视消防系统各类资料的积累、整理,以提供竣工验收和交工,这些资料至少应包括:(1)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审批文件、竣工图及设计变更联系单;(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中间验收记录、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等;(3)系统试压、冲洗记录,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等;(4)系统调试记录;(5)系统联动试验记录;(6)系统主要材料、设备和组件的合格证明或现场检查验证资料;(7)各类施工记录及质量评定记录。
3 重视消防系统的管理,是消防系统可靠运行的重要环节
使用单位应深刻领会《消防法》,并严格执行。工程未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使用;其次,应充分认识到消防系统验收合格只是系统可以开始运行的标志,系统运行是专业性极强,责任重大的工作为了使消防系统可靠运行,使用单位还应特别注意以下几条:
3.1在消防工程验收之前,使用单位必须配备好管理、维护、操作人员,这些人员都应经过专门培训,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组织考试合格,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系统的工作原理的操作规程。
3.2各使用单位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
3.3制定定期检查验收程序,组织定期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3.5对重点防火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应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建立记录。
4 充分发挥监督和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作用,是消防系统可靠运行的有力保障
在施工过程中,各施工企业除了自检外,监理人员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全过程监理,重点监理是否执行了有关消防法规、有关消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实际的施工质量公安消防工程监督机构重点是对图纸进行审核,消防产品的采购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以及最终测试和竣工验收。
监理和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在监督中还应着重把好下列几道关:
4.1监理单位人员应对从预埋开始到竣工验收,包括工程资料进行监理,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整改,确保消防工程的施工质量以及系统功能的形成。
4.2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是国家授权对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机构,从消防工程的设计开始就介入监督工作。各建设单位应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并出具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未经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格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
4.3在进行消防工程验收前,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对消防设施先进行施工质量复查,其复查结果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对复查时提出的问题,应督促整改,未作整改的,不得进行功能验收。
消防验收防火报告范文6
力争通过3年时间,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
二、领导机构
县政府成立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略;副组长:略;成员:县公安局、监察局、安监局、教育局、民政局、经济局、财政局、发改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局、畜牧局、文体局、卫生局、粮食局、宗教局、人防办、工商局、质监局、广电中心、商业公司、供水公司、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主要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
主任: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副主任:县公安局户政科科长
成员:全县各公安派出所所长、消防大队监督员。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依法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单位要建立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员工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有效处置。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
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员工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单位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消防设施器材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设置“提示”和“禁止”类消防标语。要落实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要求。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一般单位可结合实际,有重点地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标;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
(二)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县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经费、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社会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并制定实施“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严格落实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本地区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并如期销案;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知识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
2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知识教育培训;严格依法审核涉及消防安全的审批项目,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职责,严格依法监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3落实设施建设责任。各单位要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凡不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消防规划要及时组织修订;凡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县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内容。每年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考评验收;将消防工作任务纳入政务督查内容,及时对监督检查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三)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农村、社区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年,推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鼓励经济发达的乡镇成立消防工作专门机构,其他乡镇依托综治办、安全监管等机构,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年,各村屯、社区落实消防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夯实设施建设基础。完善城市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并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每个社区要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对木结构等易燃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要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进行治理,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火灾抗御能力。
3夯实群防群治建设基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社区内的小场所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村庄实行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
4夯实队伍建设基础。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依法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任务。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加强保安人员消防安全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使其承担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没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年前,所有乡镇、村庄、社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
(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1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建立消防、治安、内保、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动”消防执法机制,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主动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公安派出所依法做好辖区有关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健全消防监督机构,配齐消防监督人员;探索、完善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制度,允许经消防培训考试合格的消防文职雇员从事消防检查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快消防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推行网上办公、网上监督、网上考核;深化警务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加强廉政建设,提高消防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配齐消防监督检查装备,提高消防监督检查技术含量;开展消防监督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和消防监督执法大比武竞赛活动,定期对消防监督人员和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消防执法能力和水平。
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积极培育发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开展社会化消防教育培训,提高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素质;充分发挥消防站等教育基地作用,加大社会消防宣传力度。从年起,建设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向社会火灾预警信息,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在线消防咨询。
4提高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水平。针对新时期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和模式;深化消防爱民实践活动,指导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推进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从事日常消防检查制度上取得新的进展;全面推行消防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消防安全检查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鼓励试行消防安全检查师制度,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服务;积极培育和规范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社会消防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作用,将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的内容,推动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部署。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消防工作的中心任务,年上半年要下发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广泛宣传动员,全面部署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并做到月有进度报告、年有总结报告。
(二)加强培训,广泛宣传。要加强对公安消防机构消防监督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消防执法监督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辅导员、消防知识宣传员的作用,指导单位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确保每个单位有1至2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明白人”和责任人。
(三)典型引路,整体推进。要按照“区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原则,结合实际,积极培育树立典型,打造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的样板,要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指导和推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整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