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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主任工作计划范文1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会,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向洁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刘阳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张国华及朱、杨春华为组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并于4月2日和6月28日分别召开南庄坪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市审计局督导南庄坪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对我局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在部署、在落实,明确重点打击目标。同时,还利用宣传手册、街道横幅、广播电视、微信、 QQ等多种方式,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二)加强排查,突出管理。对单位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进行排查,严格执行整改落实问责制度,查出问题的,积极整改,追究责任。同时,对村户、街道、进行全面摸排,采取专业巡逻和义务巡逻的方式,对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认真听取街道办主任和村主任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每个月进行一次摸排情况汇报,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必净”,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压倒性胜利。
二、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力度还不够,群众的参加积极性不强,农村的知晓率不高;
二是排查力度还有待加强,部分社会乱象仍然存在。
街道办主任工作计划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按照建设“平安沙洲”、创建“最安全街道”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街道“加快发展、争先进位”主题,遵循“大稳定,大调解”的工作思路,以“小矛盾和一般矛盾不出村,重大矛盾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为工作目标,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分级办理,限期处理”的调解工作机制,全面构建街道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综治委组织协调、、司法具体实施、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达到调解资源大整合、调解体系大健全、调解机制大联动、调解能力大提升,保障和促进街道“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二、组织机构
1、成立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解领导小组。街道工
委副书记朱毅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郭义平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沙洲派出所、街道司法所、南湖法庭、城建科、社会事务科、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各村委会、各重点企业等部门和单位。
2、成立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依托街
道政法委、综治办、司法所成立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中心设在司法所,街道综治办主任为中心主任,司法所长任副主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公室主任、社会事务科长、司法所长、派出所长等组成,日常工作由司法所牵头负责。
3、成立村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站。党总支(支
部)书记为站长,分管治安民调工作的副主任、管段民警为副站长,并设立调解窗口和首席调解员;居民小区5幢楼以上、村民小组及1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民调小组,少于100人的单位设立调解信息员。
所有调解工作人员由司法所统一组织培训,持证上岗。
三、工作职责与权限
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负责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调解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制定本街道的调解工作计划、工作制度、目标管理和考核办法;负责本地区重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上报工作;定期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报告辖区调解工作及重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情况。
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的权限。在街道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享有行使四项职权:即矛盾纠纷分流指派权,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处调度权,矛盾纠纷调处督查督办权,“一票否决”建议权。
四、工作机制
1、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工作程序
为接待、受理、办理、交办、转办、会办、督查、回访。
2、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工作原则
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谁受理(首问)谁处理原则,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各部门受理与统一受理相结合,集中办理与部门办理相结合,自办与督办相结合原则。
3、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运行机制
(1)领导接待和首问负责机制。实行街、村两级领导每周定期接待制度。街、村领导在社会矛盾调解服务中心和服务站接待群众来访,由中心和服务站派专人协助。接待领导对接访的矛盾纠纷可当场解决的,当场调结;不能当场解决的,及时移交相关单位处理,并实行跟踪督办。
(2)分级调处机制。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全街道各类矛盾纠纷在街道中心和村服务站统一受理后,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分级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及时进行梳理,区别不同性质、涉及范围、难易程度、轻重缓急等情况,除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街道中心直接调处外,对一般矛盾纠纷按分流处理,可指派村调处服务站调处,或指派归口单位民调小组调处,原则上大多数矛盾纠纷应在基层调处完毕。
(3)联动调处机制。按照“信息联网、部门联手、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原则,对涉及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矛盾纠纷,在街道中心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实行各涉及部门(单位)共同、联合调解方式进行调处。
(4)定期排查和报告制度。街道中心应和村服务站充分发挥大调解职能作用,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工作。中心坚持每月排查一次,每季度讲评一次,半年小结一次,年终进行总结,了解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发现和掌握社会矛盾纠纷动态,实行主动调解,避免矛盾纠纷激化。对影响社会稳定,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或激化为刑事案件,涉及人数较多、易引发群众性上访的事件,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疑难矛盾纠纷,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及自杀事件等矛盾纠纷的线索、苗头,应于第一时间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及上级主管部门,并应尽快形成书面专报,有必要的应予续报。
(5)办结报告和回访制度。对直接调处或分流调处的矛盾纠纷,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办结并向相关领导及中心报告。同时,要对调处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督查回访。
街道办主任工作计划范文3
根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通知》(成食安办〔20*〕178号)精神,为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确保创建目标圆满完成,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切实解决食品种养殖、生产、流通、消费等监管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健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度和公众满意度,着力提升全区食品产业发展和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为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一流的食品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积极整合食品安全协管队伍,区、街道、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100%;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举报和奖励办法;区、街道、社区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对各食品监管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率达100%。
(二)加强对农业投入品市场的监管。切实做好种养殖环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工作,防止高毒高残留农药流入农产品种养殖环节;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
(三)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应取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杜绝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限制保留的小作坊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加强监督抽查的力度,辖区食品生产企业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认真贯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巩固压点成果。
(四)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及超范围经营行为;严格市场准入,加强检验、检测,辖区内农贸市场、大型商场和大型超市设立检测检验室或配备快速检测设备;积极推行“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100%的街道、90%的社区要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店”;全面落实酒类流通各项制度,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打击力度。
(五)加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重点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学校(幼儿园)食堂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辖区内各类餐饮企业重点是城乡结合部餐饮店的食品卫生抽验合格率达90%以上。
(六)建立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在各环节生产经营单位中推行索证索票制度和台帐制度,做到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100%。
(七)建立科学、高效、权威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大检验检测经费的投入和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检测水平,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检验、检测任务;按照《*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职能部门职责的通知》(锦食安委〔20*〕1号)要求,适时信息,并将的内容报送区食安办。
(八)积极推行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真实可信的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信用记录进行分类管理,实行扶优限劣、奖优罚劣,促进企业自觉守信,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增强示范效应,全区至少在3个行业30家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九)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应急准备、应急反应、应急组织协调能力的建设。加大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检查、培训、宣传力度,食品安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
(十)积极开展对食品安全执法人员、协管员、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培训。全年对各类人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辖区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70%以上。
(十一)构建全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三、创建步骤
从20*年10月至20*年10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部署阶段(20*年10月)。部署全区创建工作,明确创建目标,落实创建任务。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街道、本部门实际,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广泛开展宣传和动员工作,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11月—20*年8月)。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认真开展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各类登记档案和管理制度,定期向区食安办报送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区食安办要加强与相关部门、街道的联系,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三)总结验收阶段(20*年9月—20*年10月)。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照创建标准认真开展自查。20*年9月25日前,由区食安办牵头组织对各单位的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市食安办申请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夏先义同志担任,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区目督办、区应急办、区外宣办、区教育局、区统筹委、区服务委、区卫生局、*工商局、区质监局、区食药监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食安办),负责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工作的协调、督促,抓好工作落实。办公室主任由区食安办主任兼任。
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列入全年重要工作任务,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抓好工作落实。
加大经费投入,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经费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和圆满完成。
街道办主任工作计划范文4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深化行政体制改革部署,紧紧围绕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改进行政审批方式,创新行政服务举措,切实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和服务效能,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重点工作
(一)深化“三集中三到位”工作
1.职能归并到位(2014年5月—8月)。各有关部门以“不增加机构、不增加人员、不增加职数”为原则,进一步开展审批职能清理归并工作。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其他行政服务事项的职能全部集中到一个科室管理,通过新设、合署、增挂等形式设立“行政许可(服务)科”,明确1名领导分管行政审批工作。(牵头单位:区编办,责任单位:各有关职能部门)
2.事项集中到位(2014年6月—11月)。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其他行政服务事项应100%进驻行政服务大厅,任何部门不得在行政服务大厅之外办理审批事项。对行政审批事项或办件量相对较少的部门,探索通过整合、委托、等形式,在区行政服务大厅设立综合窗口,实行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对因、场地限制等特殊情况暂不能进驻区行政服务大厅办理的部门,须经区政府批准,以自建办事大厅的形式实行窗口审批,同时增挂“区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牌子,接受区行政服务中心监管。(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有关职能部门)
3.窗口授权到位(2014年6月—11月)。各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科要充分授权,建立“科室围着窗口转,窗口围着群众转”的工作模式,部门行政审批职权重心要向窗口转移,切实提高窗口受理、办理、办结的能力。对程序简便,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可当场审批的,部门应授权窗口即来即办;对不能当场办理,部门应授权窗口组织协调相关科室提供辅审批,并在承诺时限内审批办结;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窗口应以书面告知的形式予以明确答复。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简化、优化内部审批流程和环节,确保行政审批承诺件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提速50%以上。(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有关职能部门)
(二)清理审批事项编制权力清单
1.清理行政审批事项(2014年5月—6月)。各有关部门要正确理解和认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深刻内涵,积极开展对现有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行政服务事项的分析梳理,进一步调整、削减、取消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要理清并争取上级部门可以取消、委托或下放至本级办理的审批事项;要理清本部门可以下放、委托下级或取消的审批事项;要理清有利于实现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流程优化的关联审批事项。要发挥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作用,促进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管理。(牵头部门:区政府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
2.做好事项承接工作(2014年5月—12月)。各有关部门应主动与上级部门衔接,对照公开事项目录,及时调整相关新增事项。新承接事项应在30个工作日内调整到位,完成与市相关部门沟通、配合、对接等工作,经法制办审核通过后,进驻行政服务大厅办理。(牵头部门:区政府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
3.做好事权下放工作(2014年6月—12月)。各相关部门要本着“便民利民、积极稳妥、权能匹配、成熟先行”的原则,下放一批本级应放、能放的审批事项。特别要把与民生关系密切的区级行政服务事项通过转移、委托、延伸等方式进行事项下放或前移。对委托下放事项,委托方与承接方签订委托书,明确权责义务、审批权限、法律责任等。注重对事权下放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移交,杜绝交接过程中的推诿扯皮、有事无人管等现象。(牵头部门:区政府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各镇、街道)
4.编制行政审批目录(2014年6月—8月)。及时编制全区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积极探索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主要包括事项名称、设立依据、实施机关等,由区政府法制办审核,经区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任何部门不得在目录之外组织实施行政审批,不得擅自增加行政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或内容,切实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牵头部门:区政府法制办,责任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
(三)开展建设项目联合竣工验收工作
全面开展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按照“统一受理、充分授权、联合勘察、各司其职、结论明确、限时办结”的原则,把原来分散在多个职能部门的行政性验收工作改为由一个机构协调统筹办理,实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统一组织、统一办理、统一监管。(牵头部门: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责任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
1.设立工作机构(2014年5月—6月)。成立区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联合验收办),区联合验收办由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人防办)、环保局、规划分局、消防大队和市气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合验收办主任由区建设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区行政服务大厅建设局窗口承担具体受理工作。
2.明确工作职责(2014年6月—7月)。由区联合验收办负责组织、协调联合验收部门做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审批管理、现场勘察、出具验收合格文书等工作,组织各成员单位对辖区内竣工项目进行联合验收,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并对联合验收工作开展全程监督检查。
3.启动联合验收(2014年8月)。区联合验收办实行“一窗式”综合服务模式,统一受理建设单位验收申请,约定时间集中上门统一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各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法律文书,由区联合验收办统一回复。
(四)进一步推行“容缺预审”机制
加快区重大重点项目行政审批进度,进一步发挥“容缺预审”机制的积极作用,着力推动全区行政服务在“提质提速提效”上取得新成效。(牵头部门:区审改办,责任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
1.确定“容缺预审”的范围(2014年5月—6月)。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以及区政府督办、会办的其他项目,项目基本审批条件具备、申报材料主件齐全,在其他条件和申报材料暂缺的情况下,相关职能部门可先予容缺审批。
2.扩充“容缺预审”目录(2014年6月—7月)。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市重大项目容缺预审事项目录》,梳理扩充本部门可以“容缺预审”的审批事项,明确扩大后容缺审批的事项和材料目录明细,形成第二批涉及部门更多、涵盖事项更广的“容缺预审”事项目录。
3.实行“容缺预审”(2014年7月)。在办件过程中对照《容缺预审事项目录》,对一些互为前置的审批事项,在项目单位签署责任承诺书后,各部门先予受理,并进入审批流程;对项目中非主要要素缺件的,各部门可在项目单位签署承诺书后,予以受理并进入审批流程,缺件在正式批准前予以补齐。
(五)启动企业设立登记联合踏勘
按照“统一受理、联合勘察、各司其职、限时办结”的原则,对辖区内餐饮业、娱乐业设立登记开展集中统一的联合踏勘工作,减少行政审批过程中的多头踏勘、重复踏勘、人情踏勘。(牵头部门:区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文体局,责任部门:各相关职能部门)
1.设立联合踏勘工作机构(2014年5月—6月)。成立企业设立项目联合踏勘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联合踏勘办),办公室设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区联合踏勘办由区行政服务中心、文体局、卫生局、环保局、城管局、消防大队、工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区联合踏勘办主任由区行政服务中心分管负责人担任。
2、明确联合踏勘工作职责(2014年6月—7月)。区卫生窗口牵头主办餐饮行业企业设立登记中的踏勘受理工作;区文体窗口牵头主办娱乐行业企业设立登记中的踏勘受理工作;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协调开展集中现场踏勘审批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现场踏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全程进行监督检查。
3、实施联合踏勘(2014年8月)。区联合踏勘办实行“一车式”踏勘,区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各成员单位集中开展现场踏勘工作,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在规定时间内出具踏勘意见,工商局根据有关部门踏勘意见办理证照。未经联合踏勘会审的,有关部门不得自行发放相关证照。
(六)提高基层便民服务水平
镇(街道)和村(社区)两级便民服务中心是政府为民服务的重要平台,是服务型政府形象展示的最前线。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提升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理念,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提升镇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运营水平。(牵头部门:区行政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各镇、街道)
1.强化阵地建设(2014年5月—12月)。根据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全面规范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便民服务基本建设。统一镇村两级便民服务机构名称,名称统一为“××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便民服务中心(站)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应由中层正职以上人员担任。按照“选址合理、场地适合、配套到位”要求,两级便民服务机构应建有交通比较便利、场所相对独立的“一站式”服务大厅,原则上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使用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服务大厅均应体现“以人为本、贴心服务”理念,完善各类服务指南、公开栏、自助查询机等配套服务措施。
2.优化服务内容(2014年5月—12月)。按照“应进全进、涉群必进”要求,合理设置基层服务大厅为民服务事项。凡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服务事项应全部集中进入服务大厅办理。要结合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实际,不断扩展便民服务内容,因地制宜的设置便民服务事项,确保基层群众服务需求量大、服务时效性强、服务频次多的事项进驻服务大厅。要开拓思路,结合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便民服务实际,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开展代办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网上服务、助残服务等便民举措,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深化管理机制(2014年5月—12月)。按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进一步加强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便民服务中心(站)日常运行管理,建立服务标准化、管理标准化、信息标准化等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AB”角工作制、绩效考核等工作制度,确保便民服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配强配优便民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政策业务培训,提高镇(街道)、村(社区)两级便民服务中心(站)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工作的领导,有敢发展、勇挑担、干成事的决心,积极发挥本部门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过程中的主观能动作用,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抓落实、职能科室具体抓的工作局面。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研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推进落实工作,及时掌握有关部门的进展动态,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认真抓好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工作。
街道办主任工作计划范文5
2018年,市教育督导工作以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贯彻国家《教育督导条例》为依据,以建立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为手段,以落实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为主线,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深入开展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紧紧围绕全市教育中心工作,积极探索教育督导工作新机制、新策略,进一步增强教育督导工作职能,积极推动全市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点
1.做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XX市级过程性指导后的整改工作,迎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级初评验收。
2.继续开展对乡镇教育督导工作暨乡镇主要领导抓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工作。
3.开展对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
4.制定责任督学管理办法,加强责任督学管理。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大力推进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5.做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指导工作,缩小各校在教学管理、教育质量、教学研究等方面的差距,推进教育教学均衡发展。
6.进一步抓好督导队伍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督学队伍素质,增强教育督导工作效能。
三、工作措施
(一)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按照省、市政府规划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和评估细则》,以义务教育“差异系数”达标和标准化学校建设等核心指标为重点,加强对普九水平、师资配备、经费保障、教育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和督查,缩小初中、小学阶段校际差异系数,积极有效地开展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自查自纠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做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XX市级过程性指导后的整改工作,迎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级初评验收。
(二)督促有关部门开展XX市“乡镇教育督导评估”抽查的整改工作
2017年11月,我市接受了XX市人民政府对我市“乡镇教育督导评估”抽查,抽查了新桥、溪南、官田三个乡镇,肯定了工作成绩,也指出不足。我室将根据反馈意见和市政府制定的整改方案督促教育行政及有关部门,落实整改工作。同时,进一步完善乡镇“两项督导”评估体系,把对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与推动各项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结合起来,加大评估结果的运用,进一步激发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抓教育工作的热情,在全市各乡镇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有效推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强市”创建工作的全面实施。
(三)开展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
根据《XX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意见的通知》(岩教〔2013〕21号),我室制定下发了《关于对
原各级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学校跟踪督查和新一轮“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示范校”认定授牌工作的通知》(漳教综〔2013〕26号),2017年4月起,我室对漳平一中等13所原XX市“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学校”、对和平中学等16所原XX市“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学校”跟踪督查。通过校园巡视、查阅档案、抽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形式进行督导评估,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以文件形式下发,我室将对这些学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对新申报的一批学校进行督导评估,评选出部分示范校,同时推荐部分学校参加XX市级先进评估,扩大我市素质教育示范校引领队伍,带动全体学校快速发展。
(四)学习贯彻《条例》,增强督导工作的实效性
1.学习贯彻《条例》,提高督学素质。深入学习贯彻《教育督导条例》,把学习贯彻《教育督导条例》及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结合起来,强化教育督导工作的功能,提高督学的政治理论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组织好相关的培训和研讨活动。
2.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XX市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指导的有效机制,组织责任区督学经常与责任区学校沟通与联系,及时对学校教育发展中的重点、热点及难点问题进行交流和沟
通,研究其对策,达到“督”和“导”的目的。
3.认真开展督导调研工作。经常深入基层学校,深入开展教育督导科学研究,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提高督学的理论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适时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和意见,撰写有价值的调研报告,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一、指导思想
2018年全县教育督导工作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县总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落实教育督导领导体制改革精神、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做实常规督导工作,进一步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引导和激励作用,努力打造溆浦教育督导新常态,推动全县教育事业新发展
二、主要工作
1、扎实开展第三轮教育“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工作。一是下发第三轮教育“两项督导评估考核”责任分解文件,做好第三轮教育“两项督导评估考核”责任分解。二是开展第三轮教育“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县级初评工作,为迎接省、市评估验收做好充分准备。
2、进一步加强督学责任区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以《湖南省学校督导评价指南》为基本依据,落实学校督导“七步法”工作常规,明确申报备案、团队分工、制定方案、准备工具、收集信息、现场评估、形成报告并反馈等七个挂牌督导工作步骤,建立以评估和指导学校完善三年发展规划和学校特色发展为主线的发展性评价制度。强化随访督查和专项督查,有效促进办学行为的规范和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切实把督学责任区制度建设引向深入。
3、认真开展学校评估验收工作。开展好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县级初评,做好对2017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的整改督查。开展县级示范性幼儿园和合格乡镇中心幼儿园督导评估。
4、进一步做实中小学校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牵头修订2018年全县中小学校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完善评估考核方式,进一步提XX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执行力和对学校的指导能力
4、积极开展专项督查。按照上级督导部门XX县教育局的要求,紧紧围绕教育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有效开展以义务教育合格学校、教师周转房、新课程改革、规范办学行为、行政领导值班等教育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的专项督查。
5、抓实督导机构队伍建设。成立XX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做好第四届XX县人民政府督学换届工作,开展2-3期督导人员轮训,切实提高督学队伍专业化水平。
6、不断加强教育督导宣传工作。进一步健全落实教育督导信息上报制度,办好教育督导专题简报及溆浦教育督导网站,实现教育督导信息的及时反馈和交流。开展好“溆浦教育督导好信息”评选活动。通过多种媒介广泛宣传教育督导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进一步扩大教育督导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7、扎实做好其他各项常规工作。一是开展全县教育督导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二是配合其他股室做好相关督查协调工作;三是高效、保质完成省、市教育督导室XX县教育局布置、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工作措施
1.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继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督导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坚持业务学习制度,优化知识结构,提高工作水平。认真落实《湖南省教育督导人员行为规范》,规范教育督导评估行为,维护和树立教育督导良好形象。
2. 切实加强督学队伍专业能力建设。大力加强督学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建立督学培训的常态化机制,县督导室和各督学责任区开展三期以上的督学人员培训,以提高责任区督学人员的专业水平。按照上级指示精神成立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做好县督学换届工作,聘任第四届县督学。
3、.加强对督学责任区工作的督导力度。一是坚持督学责任区工作一月一小节,半年一总结制度,二是协调落实督学联系会议制度,三是开展督学责任区工作专项督查。
4、强化督导评估结果运用机制。高度重视督导评估结果运用这一关键环节,坚持评估结果在主要媒体公布并实施奖惩。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督导评估结果,充分发挥溆浦教育督导网站和溆浦教育督导简报的阵地作用,定期下发督导评估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将报请县教育局予以处理。
四、工作安排
元月
1、2017年中小学绩效目标考核统计;
2、牵头召开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工作会议;
3、制定2017年教育督导工作计划。
二月
1、协助筹备全县2018年教育教学工作会议;
2、牵头修定《XX县2018年中小学校绩效目标管理责任书》;
3、第一期督导工作简报。
三月
1、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查;
2、审核督学责任区工作计划;
3、第二期督导工作简报;
4、召开第一次督学办主任联席会议;
5、筹备督导人员培训会。
四月
1、项目校园建设及教师公租房建设专项督查与调研;
2、第三期督导工作简报;
3、开展督导人员业务培训。
五月
1、开展市示范性幼儿园及乡镇合格幼儿园县初评和上报工作;
2、督学责任区工作督查;
3、第四期督导工作简报。
六月
1、协助做好各级各类考试工作;
2、召开第二次督学办主任联席会议;
3、第五期督导工作简报
七月
1、杜绝家教家养和违规办班补课专项督查;
2、组织督导人员赴外地学习;
3、第六期督导工作简报。
八月
1、向县汇报县教育督导委员成立和第四届县督学换届工作,2、起草县教育督导委员会成立和第四届县督学换届文件;
3、组织督导人员参加省市培训;
九月
1、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查;
2、督导人员业务培训;
3,第三轮教育“两项督导评估考核”数据上报;
4、第七期督导工作简报
十月
1、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县级初评;
2、召开第三次督学办主任联席会议;
3、综合督查;
4、第八期督导工作简报。
十一月
1、乡镇XX县直相关职能部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2、迎省、市合格学校建设项目校和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园督导评估;
3、开展教育督导论文评选;
4、综合督查;
5、第九期督导工作简报
十二月
1、民办幼儿园年检评估;
2、中小学绩效目标考核;
3、召开第四次督学办主任联席会议;
4、督学责任区年度考核;
5、全年工作总结;
6、第十期督导工作简报。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深化教育督导机制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强化教育督导队伍建设,扎实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通过依法督导促进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从教,建立完善督导常规,推进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教育督导工作实效,更好地服务学校内涵发展和教育强县建设。
二、重点工作
1.认真做好县级教育“两项督导评估考核”迎市初评工作。根据《关于公布湖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规划(2017年—2020年)的通知》(湘政教督〔2017〕1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2017年—2020年)>的通知》的安排和要求,2018年我县将接受市督导评估。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积极筹备成立县自查自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认真对照督导评估指标开展自查自评,协调各部门、单位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工作,确保我县“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工作顺利通过市初评,为2016年迎接省第三轮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打好基础。
2.切实加强学校督导评价体系建设。建立完善校内督导工作制度,改革创新督学责任区运行机制,扎实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努力探索一条符合桂阳实际的督学路子,实现工作制度化、督学常态化、效果明显化,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内涵发展,积极创建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示XX县。修订完善《XX县2018年度学校目标管理评估方案》,探索建立督导评估信息化平台,把依法治校能力和水平作为评价学校的重要内容,引导学校树立正确的办学理念,依法依规办学,不断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3.积极启动新一轮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制定出台《XX县2018—2017年幼儿园督导评估规划》,根据《XX市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和《XX市幼儿园督导评估细则与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与要求,对列入2018年督导评估对象的幼儿园进行督导评估。同时,积极指导省、市示范性幼儿园做好迎市督导评估各项准备工作。
4.认真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工作。根据《湖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湘教发[2012]61号)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县、校各级监测员认真开展2018年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数据的采集、审核、整理、分析等工作,形成有价值的监测报告,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提供翔实依据,不断促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5.扎实做好村小合格学校、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督导评估工作。根据《湖南省小学教学点合格学校建设验收标准》和《湖南省农村公办幼儿园验收标准》,指导敖泉镇光路小学等40所村小合格学校创建单位、荷叶镇中心幼儿园等3所农村公办幼儿园实事项目园建设单位,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及申报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县级评估验收,督促各创建校(园)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整改到位,确保顺利通过省、市评估验收。
6.积极开展乡镇(街道)教育工作、开学工作等专项督查。不断完善乡镇(街道)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机制,加大评估考核结果运用力度,促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党政主要领导更好地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组织开展春、秋季开学工作督查和对各中小学校办学行为、民主管理、校务公开、食堂管理等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办学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化解各种矛盾,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科学、内涵发展。
三、主要措施
1.切实加强教育督导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不断加大督学责任区工作经费投入,进一步改善责任督学的办公条件。认真筹备召开XX县教育督导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印发《XX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教育督导工作职责(试行)》,营造良好的教育督导工作环境,进一步凝聚建设教育强县强大合力。
2.牢固树立教育督导良好形象。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督导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政治素质与党性修养。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积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主动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排忧解难,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湖南省教育督导人员行为规范》,完善督导评估责任制度,规范教育督导评估行为,牢固树立教育督导良好形象。
3.扎实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深入推进督学责任区建设,探索建立基于学校需求的教育督导,重点围绕办学条件、教育教学、教师队伍建设、安全教育及管理、村小建设及管理等开展专项督导,推动相关问题的有效解决。创新督学责任区工作方式,围绕全县教育的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以及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实施督学责任区交叉督导。严格落实申报备案、团队分工、制定方案、准备工作、收集信息、现场评估、形成报告并反馈等工作步骤,提高督导工作实效,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强化督导结果运用。
4.大力加强督学队伍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督学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建立健全督学培训常态化机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通过选派督学参加国家、省、市等岗位能力培训,每月开展一次业务培训、交流,每期举办一次专业知识培训班,每年举行一次业务知识考试等,不断提升督学队伍的综合业务水平和督导工作能力。认真落实督学资格认证制度,积极引导督学通过考试取得督学资格证。
5.积极推进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根据省、市教育信息化建设部署,积极推进教育督导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教育信息化的学校、班级、教师、学生等网络空间资源,探索建立学校督导评估信息化平台,将信息化与教育督导工作深度融合。积极引导、鼓励督学建立个人学习网络空间,强化督学之间的沟通和交流。进一步办好桂阳教育督导网,积极做好对外宣传工作,不断提升教育督导的社会影响力。
四、工作安排
一月份:
1.开展2017年度学校目标管理年终评估工作;
2.做好2017年度教育督导工作总结和资料归档工作。
二月份:
1.召开2018年督学责任区工作会议;
2.组织责任督学对寒假补课进行随访督查。
三月份:
1.积极筹备召XX县教育督导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2.印发《XX县2018年度学校目标管理评估方案》;
3.印发《2018年度教育督导工作计划》;
4.开展2018年学校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查;
5.迎接全市县镇义务教育学位专项督导。
四月份:
1.开展学校办学行为、教师从教行为等专项督查;
2.组织参加全市督学责任区建设经验交流会。
五月份:
1.指导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样本校做好质量监测的各项准备工作;
2.协助做好义务教育学生实验操作技能质量监测工作;
3.组织参加责任区督学岗位能力培训。
六月份:
1.对学校教育质量监测和考风考纪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2.积极申报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示XX县;
3.全面总结2018年上半年教育督导工作。
七月份:
1.开展2018年上期责任督学工作考核;
2.指导桂阳一中、桂阳三中做好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督导评估自查自评工作;
3.开展中小学校暑假规范办学行为情况督查;
4.组织参加责任区督学专业知识培训。
八月份:
1.召开督学责任区总结会议;
2.组织督导人员开展暑期业务知识培训。
九月份:
1.开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和2018年学校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查;
2.安排部署2018年下期督学责任区工作;
3.开展XX县2018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工作。
十月份:
1.组织召开2018年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会议;
2.对村小合格学校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校(园)创建情况进行督查。
十一月份:
1.组织开展合格村小建设项目校及农村公办幼儿园县级初评工作;
2.组织开展教育督导与评价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3.组织参加责任区督学岗位能力培训。
十二月份:
1.认真做好县级教育“两项督导评估考核”迎市初评工作;
2.做好2018年县级教育行政工作迎市评估考核工作;
街道办主任工作计划范文6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工作
(一)完善第一责任人制度,为依法行政提供组织保障
该县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全面性、基础性的系统工程来抓。于12月份调整了以吴海平县长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共有县府办、发改局等20个成员单位组成,在县政府法制办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依法行政的日常工作,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所遇到的具体问题,强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
(二)召开会议,制定年度计划,周密部署依法行政工作
1、组织召开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在市政府召开会议部署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后,县法制办经过精心筹备后,于5月11日,县政府召开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学习传达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并表彰了先进,部署了度依法行政工作任务。会上,县委常委、副县长杨幼平作重要讲话,为推动该县依法行政工作起了应有的重要作用。
2、制定年度计划并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根据《纲要》确定的依法行政目标和任务,县法制办逐项分解《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中制定的各项目标,印发了《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政办〔〕66号),明确提出全县各级各单位的工作任务,并抓好落实。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都已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组织制订了本单位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3、修订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标准。按照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标准的规定,县政府法制办在总结往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该县依法行政工作重点,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修改完善县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政办发〔〕106号),完善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加大考核和督查力度,使考核办法更具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纲要》和《五年规划》规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重视机构和人员建设,健全工作网络
县政府法制办共编制10人,现有人员5人,县政府法制办的工作人员在逐步增加,办公条件逐年改善。依法行政专项经费比上年度有明显增加。对人民群众投诉的行政执法方面的问题能依法及时组织处理。现有财政局、国税局等十一个部门设有法制科,配备专职的法制员,20个乡镇(街道)已设立法制办,并对外挂牌。形成了专门机构与专兼职法制员相结合的政府法制工作网络。
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依法清理规范行政许可项目、工作类(初审)项目、非行政许可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和审批证照年检项目
1、全面规范全县行政许可项目
《行政许可法》颁布,该县清理后决定保留许可主体37个,许可项目320项,取消许可项目121项。由于这次是上下各地同时开展的清理,存在着许可名称不统一,项目数量差距较大,许可与非行政许可项目界定不明确,实施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省里11月布置要求重新清理。
根据统一项目、统一名称、相同系统、相同事项的要求,该县发文部署,进行重新清理,经审核后,在320个许可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了许可项目9项,329项报省法制办审定。
省法制办把清理拟初步确定的许可项目名称和依据包括67项执行上级许可工作类项目通过市法制办内部反馈给该县。该县又发文将省稿许可项目发给各单位,要求各单位核对、上报。经该县法制办审核,确定拟保留许可项目324项,许可实施主体32个。
后来全省分系统陆续公布各级各系统行政许可项目和实施主体。该县又根据公布的结果,进行重新核对。市法制办也又召开会议,进行统一规范和确认,县政府发文公布确定该县保留34个许可实施主体和327项许可项目。
2、根据省法制办初步拟定的执行上级的行政许可工作类项目67项和已公布的许可项目为基础,结合该县实际,该县法制办整理出执行上级许可工作类项目共有102项,实施主体20个。以文件发给各单位,要求各单位核对上报。
各单位上报行政许可工作类项目123项,根据省里公布的许可项目名称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据,逐项进行核对,县政府发文公布保留行政许可工作类项目110项,工作类主体24个。
3、清理非行政许可项目
以文件形式下发了调查表,经收集汇总、衔接、审查,经县政府发文公布保留27个单位共89项非行政许可项目。
4、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以文件形式下发了调查表,经收集汇总、衔接、审查,县政府发文公布48个单位共16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5、清理审批证照年检项目
以文件形式下发了调查表,经收集、汇总,共审查了50个单位上报年检项目70项,县政府发文公布年检主体21个、项目46项。
(二)全面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取得较好社会效应
一是规范了行政许可收费,减轻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负担。二是进一步简化了程序和环节,提高了效率,强化了服务,方便了基层和群众,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服务项目集中度达100%,提前办结率达100%。三是有效地改变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行政许可案卷不断规范,尚未出现行政许可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被撤销、责令重作等败诉情况,县政府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中心,县机关效能投诉举报中心,县长热线也均未收到关于行政许可乱收费等方面的投诉。四是明确了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项目、岗位、职责、程序、标准,推行“阳光操作”;逐步建立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工作机制。
三、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行政管理制度建设
(一)严格依据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该县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在以下五个方面又有新进展。一是计划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把保障改革、发展、稳定所需解决的问题为重点,于年初编制该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政办发〔〕53号)。按制定计划的要求,县法制办严格把关,认真抓落实,保证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有序进行,并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计划。二是程序性。按照《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县政府2号令)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从审核制定到的各个环节都进行了规范,做到档案完整,责任到人。三是合法性。县政府出的规范性文件均经过法制办审核把关,凡与法律、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或与WTO规则有冲突的规范性文件,都坚持予以修改、退回或暂缓出。维护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四是民主性。通过召开文件制定听证会、座谈会、征求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充分吸纳民意,保证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五是公开性。县政府出的规范性文件,都能及时地在《政府网》上予以公布。今年,我县审核、论证了61件,出54件;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立法性工作11件次。制定的5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自之日起30日内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
(二)全面清理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按时完成清理工作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动员部署
(1)建立领导小组,提供组织保障。该县于8月28日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副县长杨幼平为组长,由县发改(粮食)局等33个部门为成员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政办发〔〕113号),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法制办。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也成立了相应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分管领导,落实了专门人员。为该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2)2次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一是于9月4日上午,召开了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预备会议,召集了县法制办、县水利局等六个单位的分管领导参加,县委常委、副县长杨幼平到会作重要讲话,部署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9人组成一个清理工作组,到县档案局进行集中清理,共审阅218卷,涉及文件1万多只。摸清该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底数,疏理出该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共939只。二是于9月27日上午召开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会议。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街道)分管法制工作领导、法制办主任或法制员、相关单位分管法制工作领导、法制科长或法制员共130多人参加。由法制办主任王俊具体部署该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县委常委、副县长杨幼平作重要讲话,并向到会人员印发全县行政文件清理工作操作指南。
2、结合实际,制订清理工作方案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详细、周密的工作方案,并提交县政府审议。县政府办公室于9月20日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政办发〔〕128号),该文件对清理工作要求作出明确部署,确定清理单位,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参考目录,明确具体操作步骤和清理方法,确保文件清理的准确性。
3、着眼大局,依法清理
重点是审查有无越权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问题,有无作出增加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义务,影响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权利的规定。在清理过程中,能做到密切配合,能协调解决。县法制办认真审核各清理单位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的清理意见,多方沟通衔接,逐件把关后,提出拟废止规范性文件299件,拟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396件,拟继续施行规范性文件223件,拟修改规范性文件34件。县法制办于12月5日又把该结果反馈给各有关单位重新核对,征求意见,对该清理结果是否有不同意见,是否有遗漏,经多次核对后,最后经县政府发文公布确定废止规范性文件278件,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360件,继续施行规范性文件223件。
(三)开展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
建立规范性文件实施一周年情况报告制度和实施情况评估制度,对实施满一周年的规范性文件开展评估并进行执行成本和社会成本分析并报告实施情况。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本部门法制机构牵头进行评估。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纠正或督促纠正。
四、围绕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
(一)认真做好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切实做好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清理、确认和公布工作。我县于5月份完成执法主体资格审核、公告工作。审核公告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86家,行政执法主体按规定领取《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登记证》,并全部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换证和新领证等相关工作,行政执法证件年审情况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并及时报备案,确保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合法。二是做好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各部门对自己主管及配合主管的法律进行全面的梳理,编制成依据目录。三是依法界定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等八类执法行为进行分类,形成各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四是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以上四项工作已基本完成。由县政府法制办梳理规范共同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共有24部。五是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因为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要待省、市相关部门制定后,做好上下衔接工作后,才能确定我县各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因为省、市小数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还未制定,也直接影响了该县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的制定工作。到目前为止,大部分单位已制订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少数单位按原方案继续实施。
(二)完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该办于今年年初在总结历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出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府法〔〕4号)。有针对地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发现问题能及时处理并纠正。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逐步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运行机制,推进部门乡镇依法行政。
五、贯彻全省行政复议工作会议,依法履行行政救济职责
以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暨行政复议工作会议》契机,认真贯彻中办发〔〕27号文件精神,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解决行政争议,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认真及时贯彻落实全省行政复议工作会议精神
1、及时把会议精神分别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从杭州开完会回到后,及时形成《贯彻全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及行政复议工作会议精神情况汇报》的汇报材料。以分管县长和法制办主任名义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分别汇报,从而促使县委、县政府更加重视行政复议工作。
2、抓好宣传培训,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依法行政复议工作。采取以会带训的形式传达会议精神,于9月27日举办由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法制科长、法制员共120多人参加的《条例》培训会,邀请市法制办副调研员前来讲课,传达省会议精神,部署该县的行政复议工作。按照《条例》规定,做到职能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等“三个落实”。充分利用电视和报纸等各种媒体宣传《条例》,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悬挂70多条横幅宣传《条例》。
(二)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努力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该县把复议能力建设作为行政复议工作的重点,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国务院《条例》规定。该县法制办现有编制10人,实有工作人员5人,县政府打算在现有的编制情况下增设复议办,给县政府法制办增加2名工作人员。把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有较强法律素质的干部充实到行政复议机构中来,切实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做到一般案件至少有2人承办,重大复杂案件有3人承办。
(三)加强配套制度建设,规范行政复议各项工作
1、健全行政复议办案程序。县法制办起草了《行政复议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决定、送达、归档等各个环节,健全行政复议接待登记制度、受理立案制度、调查取证制度、审理制度、行政复议终止、中止、延期制度及案卷归档移送制度。
2、建立健全个案分析、错案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各行政机关对依法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能深刻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写出分析报告。复议机构对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都认真分析,查找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提出整改建议。确保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到目前为止,县政府法制办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1件,维持4件,4件正在办理中,申请人经协调后,主动撤回申请20件,和解、调解率为71%,息讼数23件,息讼率为82%。
(四)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县政府法制办能按时答辩、提交证据材料,积极应诉;能按规定报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统计报表;无重大或有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无行政诉讼案件被终审判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责令履行,支持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实行异地审理的制度。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生效的行政判决和裁定,能及时履行。
六、特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