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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传统文化范文1
论文摘要:建筑是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产物,他本身就代表着一种文化类型,建筑与文化关系密切,建筑在不同时期反映不同的文化内涵,本文从儒家礼教、道家“天人合一”思想、民俗文化等方面探讨中国传统文化对中国古建筑的影响。
建筑是文化的载体,文化是建筑的灵魂。建筑与文化两者之间有着割不断的渊源,中国传统文化使中国古代建筑成为世界独一无二的建筑体系1。
一、儒家礼教等级制与中国古建筑
儒家建立了一整套等级森严的伦理规范,直接影响到传统建筑的布局、造型和色彩等方面。
中国古典建筑多以中轴线布局,主建筑为中,次要建筑在两侧,左右对称,以众多的单体建筑有序的组成一组建筑群体。这些单体是以中心建筑为核心,布局有严格的方向性,等级分明,层次清晰。其组成的方式是严格按照儒家“尊卑有序、上下有分,内外有别”的思想。纵向以北为上,东西为下,横向结构以左为上,以右为下,居住方位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中国古代建筑造型也都带有浓厚的等级色彩,对内外檐装修、屋顶瓦兽、梁枋彩绘、庭院摆设、室内陈设都有严格的限定。如中国传统屋顶就分九级,其中以重檐庑殿顶级别最高,只有皇家和孔子殿堂才可以使用,其次为单檐庑殿、单檐歇山顶,再次是悬山顶、硬山顶、卷棚顶、攒尖顶、十字脊顶、盝顶、盔顶。硬山顶等级最低,根据清朝规定,六品以下官吏及平民住宅的正堂只能用悬山顶或硬山顶。
中国古代建筑对建筑物的装饰色彩也有等级划分,总的来说以黄色为尊,其下依次为:赤、绿、青、蓝、黑、灰。宫殿用金、黄、赤色调,而民居却只能用黑、灰,白为墙面及屋顶色调2。
二、道家“天人合一”思想与中国古建筑
老子提出“天人合一”观点,认为人为自然界的组成部分,主张顺应自然。这一观念同样影响了建筑的聚落选址、总体布局、室内外环境设计布置,直至取材及营造技术各方面。
中国古代房屋以“负阴抱阳、背山面水”为选址的基本原则和格局。古代风水学中,认为山体是大地的骨架,也是人们生活资源的天然库府,水域是万物生机之源泉。背负高山,面对江河,坐北朝南,享受最充足的阳光,是修建房屋的最佳的位置,这也体现了人渴望与自然相融合,从而达到天时、地利、人和的最佳的居住环境。3
“黄帝曰: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古人认为宇宙万物是由阴阳二气的交互作用所生成,由此决定了宇宙万物无不包含着阴阳的对立统一。“夫宅者,乃是阴阳之枢纽。”(《黄帝工经》),阴阳是生命的核心,住宅是生命的载体,中国民居正是以阴阳合成的观念,塑造了以院落为中心和单元的基本平面格局,建筑空间外为阳,内为阴,高为阳,平为阴,屋宇为阳,院落为阴。在房屋室内设计中,院落承接阳光雨露、日月精华,纳气通风,具有“通天接地”的功能。以过厅、穿堂把院落和室内联在一起,由于木结构框架系统的优点,使墙不承受上部结构的压力,就可以任意开窗,特别是在南方,通向庭院的一边,常常开满一排落地长窗,一打开,使室内外的气流完全贯通。在密集的居住状态下,成功地协调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合理地解决了日照、通风、保温、隔热、反光和防噪等等问题。
在取材方面,中国的古建筑是唯一以木结构为主的建筑体系,木材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天然的,还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人们返朴归真、回归自然、融合自然的心理需求,木材较之石土更具有生命力,它本来就有自然的纹路,而且坚韧,便于加工,适合做房屋的各种构件,这还很好的和中国中庸的传统思想相契合。
中国古建筑的外部造型也尽量表现出与自然协调的意念。他有虚有实,轮廓柔和,曲线丰富,在稳重中呈现出一定的变化。在建筑空间上,不像西方建筑那样用超尺度的高大、空旷来表现建筑的庄重和神性。中国古代建筑体系,坚持有节制的人本主义建造原则,即是以人体尺度为原则,既要求“大壮”,又要“适形”,建筑高度和空间控制在适合人居住的尺度范围内,具有初级的人体尺度思想,即使是皇宫、寺庙等建筑也常用小尺度的“院”不断有规律的衍生来产生雄伟建筑群。而且建筑造型和高度还会考虑周边环境,通过跟自然的借用,即是“托体同山阿”,使建筑与自然和谐统一,这也是“天一合一”思想的最好体现。
在建筑细节营造上面注重精致、隐借,不刻意加以装饰,以图案的美化和线条的丰富来柔和建筑造型,而这些构建在建筑结构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斗拱在中国古建筑中运用得非常灵活和巧妙,它不但具有造型、装饰的多重功能,还起到增加屋檐伸出的长度,缩短梁枋跨度,分散节点处的剪力。此外,用各种吉祥富贵的图案,浓烈色彩绘制的梁柱,与白色的台基相衬托,具有浓重、鲜明的对比感,营造了建筑庄重、大气的氛围,其实它还承载屋面荷载,具有抗地震的功能。还有硕大的屋顶有着漂亮的曲线和轻巧多姿的翼角,从不同角度和不同方向看都是曲线的,给予建筑一种柔美的自然之态,使之与山水林木等自然环境形成了和谐统一。
三、民俗文化与中国古建筑
早在殷周青铜时代就开始出现了显示贵、服、吉、利的厚禄,功名、得子、迎福、纳祥、聚宝、生财的福气,以及长寿、成仙等主题的建筑装饰图案。中国人民发挥聪明才智,使象征手法在建筑装饰中得到了充分的运用。比如龙为神兽,它成为了帝王的象征;狮子被称为“百兽之王”,于是就成为威武、力量的象征,在民宅中常用于驱邪镇宅。古建筑对屋顶、门窗、铺地等部件都十分考究,在不同部件上绘制不同寓意的图案,既美观又表达了人们美好的愿望,图案和建筑融为一体,相得益彰。
综上所述,中国的古代建筑不仅是中国历史与文化的见证,也是中国文化传承的最主要的载体。它充分体现以“礼”为国家文化精神核心,强调自然与人的和谐统一,更表达了人们对美好愿望的期许,通过探讨中国传统文化对中国古建筑的影响,挖掘中国古建筑的文化内涵,促使现代建筑吸取中国古建筑的精华,为今所用并继承发扬,使中国传统建筑体系能焕发新的生命活力。(作者单位: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李长春.中国古代建筑设计与传统文化思想[J].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03期
中国古代传统文化范文2
关键词:中国古代建筑;阴阳五行系统;《周易》
Abstract: traditional Chinese architecture in the space layout in Chinese ancient five line by idea influence, heavy grade, gu, attach importance to the global building site selection and natural resources, such as Beijing siheyun layout and the gate position arrangement, suzhou garden landscape layout, etc. Can deep reflect "five elements" concept, but also in the long history of the building, the yin-yang &five-element school system and foreign elements full combined, such as Chinese ancient buddhist architecture.
Keywords: ancient Chinese architecture; Yin and Yang, five line system; The "book of changes"
中图分类号:K879.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几千年来它对中国文化和中国人思维方式的影响是极为广泛和深刻的影响,音乐、建筑、书法、美术、人事制度、处世方式乃至日常语言等等都深深地打上了它的烙印。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横亘千古,歌舞诗文、典章辞赋无不漫透着中华民族对宇宙的深邃哲思,而在这当中,中国古代建筑把我们祖先的这一整体性系统思想表现得最为典型、详尽。
一、深受“五行”系统影响的中国传统建筑空间布局
这里首先要要说明的是什么是五行系统。五行系统起源于周朝,而《周易》就是以阐述阴阳系统为主要内容的。所谓五行系统则把世界的结构划分为五种更为具体的相互作用的元素:木火土金水。每一元素都具有一定的特性,如木有生发的特性,火有炎热、向上的特性,土具有化育的特性,金则有清净的特性,而水则有寒冷、向下的特性。五种元素不是静止不动、互不联系的,相反,它们有着严格的相生相克的辨证关系:比邻相生,隔一相克。按顺时针方向,相邻的两个元素之间是相互生发,相互促进的: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又生木。相隔的两个元素是相互抑制的,中土克水,水克火就是此意。五种元素时刻在相互作用当中,但这种相生相克的关系却是保持不变的。
中国人历来重视等级,外有君臣之理,内有长幼之序。这种人伦秩序观在很大程度上也成为建筑工匠们掌握建筑空间布局的理论依据。北京四合院的空间分布非常生动真实地反映了五行系统在中国古代建筑中的应用。北京四合院东西南北四面的房屋中,其规格和体积容量是不一致的。按文王八卦方位图的解释:“北为坎卦所主,为水,南为离卦所主,为日。”背后有水流动意为通泰,南有日引申为光照门楣,兴旺家族。故四合院大院北面为正房,院子的中轴线贯穿其中,坐北朝南,是院中体积最大的房屋,家中老人,前辈等为尊者都居住在北面正房。大院东西方向为厢房,是家中男子住处,长子住东厢房,次子居西厢房,这一厢房分配亦是根据文王八卦方位图所定,在方位图中,震卦主东方,主家中长男,艮卦主少男,在震卦下方,次于震卦,故长男居东厢,次男居西厢。大院四周皆为男子住房,家中女子,如户主女儿的房屋则被安排在北面正房后面的后院中。
五行系统对中国古代建筑空间的另一个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建筑的选址和自然资源的利用上。如阴阳理论所揭示的那样,万物皆为阴阳的复合体,天人同一,人物相和。阴阳相调是中国古人所孜孜追求的境界。这种追求同样突出地反映在了中国古代建筑的选址以及对水土资源的利用和布局上,且以南方的园林为代表。而提及园林,历史上有苏州园林甲江南的说法。苏州园林数目众多,如拙政园、网师园、留园等等,而其中的留园在“风水”角度上颇能体现阴阳五行系统在园林选址及水土资源上的实际运用。
二、五行系统在建筑历史发展中对外来元素的吸收
一个系统要维持自身的稳定与发展首先就必须是一个开放的系统,要不断地吸收新鲜血液而使其不断壮大,来维持系统的稳定。这就涉及到了一个开放系统对外来异质异族元素的选择与吸收的问题。五行系统所体现出来的相对保守的思维模式的自我保护性是很强的,在几千年的熏陶下,中国人已经把五行系统的这种自我保护性内化成为内心的一种心理结构,因此当中国人要吸收外来的异质元素时就必定要经过极为严格的筛选,而筛选后还会对其进行系统内部的改造以便使其适应这一系统的内部环境。中国古人对佛教建筑的选择与改造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
正如前文所讲,五行系统是一个重秩序的系统,它给中国人带来了一个有秩序的结构,中国人把这种心理结构投射到外部世界的时候就形成了中国人独特的看待世界的方式。在建筑上体现中国人“有序”这一心理结构的证据就是建筑规划中中轴线的运用。中轴线代表了一种准则,一种秩序和威严。在中国建筑史上,一些建筑的重要性越高,这一条中轴线就越明显,这一类建筑最典型的莫过于紫禁城了。
佛教自东汉永和年间传入中国后其代表性的建筑形式”寺庙”也就开始了其中国化的进程,而中国工匠们对佛教寺庙改造的依据就是五行系统的秩序世界观。汉代传入中国的佛教寺庙的布置有两种:石窟寺和塔庙。在印度,塔庙建筑系统中的一个重要元素就是塔,称为“堵波”。在佛教传入之前,这种塔庙布置形式的建筑形制已经基本定型了:“以塔为核心呈十字对称式。”从中国古代建筑看五行系统理论虽然在中国历史上也不乏此类以某一建筑为主体的布局形式,但在中国的文化土壤中,这一主体不是塔而是宫室,所以在中国象征最高权威的帝皇建筑系统中,皇宫的位置是放在中轴线上的,其他建筑分列轴线两旁。佛教建筑如同佛教一样,作为一种异质的东西不可避免地会与中土文化产生矛盾,以塔为中心的塔庙形式就是如此,一个以塔为中心,一个以宫室为中心。中国工匠们有两种选择,要么在引入塔庙时原原本本地继承其布局形式,把塔放在系统中心;要么引入塔庙,但宫室的中心地位保留,把塔放在次要的位置。毫无疑问,后者是唯一的选择,如果取前者,工匠即使有心,这样布置的建筑也是绝对无法修建的。这样,原本以塔为中心的塔庙形式就被改造成为以殿堂、宫室为中心的中国特色的建筑布置形式,塔的位置逐渐偏离了中轴线。佛教建筑的这一中国化进程的代表就是北魏都城洛阳的布局:“北魏都城洛阳在景观上形成了两套并不一致的系统,一方面是以中轴线为枢纽,两侧尽可能对称布局,并且主要是平铺展开的,以充分展示以宫殿为主要目的皇权秩序`系统。”
在寺庙的选址中融入了五行系统,寺庙建筑并没有改变建筑的纵轴为主、左右对称的结构,这个结构是为保证和造就严南心理必需的.但是寺在山林,自然要求建筑与山水环境的协调,山中佛寺,以整个山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各寺的位置,这里佛寺的建筑与风水理论结合起来,山中各寺的位置,与山的形态气脉完关结合,显出整个山的精神。如九华山拜经台寺四面环山,背储天台峰,左是鹰峰,右为金龟峰,前对观因味只有观音峰与金龟峰之间有一条狭长谷口。限于地势,该寺无法正对谷口,于是寺门偏斜,朝向气口.寺内的建筑部件也因与汉文化的观念相结合而有了改变,天童寺前有两池叫.天池一进寺之路两绕两池之中,呈斗形,池为天池,斗当然是北斗,于是在二池之间的路上,这些选址原附中无不体现着传统文化中五行思想的形响
五行系统为中国人规范世界、规范人事、规范内心提供了一个依据。这一系统以及由其形成的思维系统是中国特有的,它自我保护性非常强,即使是在对系统外的异质事物进行吸收时依据的也是这种保护性,把异质事物纳入自己的秩序来并且在系统中为异质事物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中国文化对于输入文化和思想观念的接受具有十分明确的选择性,往往是那些与原有概念相关的或者是在原有体系中能够较顺利地找到自己的位置的东西能够得到较快的吸收和长久的留存。”
参考文献:
[1]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3.
[2]老子.道德经[M].呼和浩特:远方出版社, 2005.
中国古代传统文化范文3
中国的建筑学教育建立在西方建筑教育体系之上,梁思成、刘敦祯、柳士英等均是接受了正统的西方建筑教育学成回国的。虽然中国的建筑形制与西方迥然不同,但那时候中国积贫积弱,所以外来思想很容易占据主导地位,包豪斯时期形成的三大构成体系如今仍是各大院校建筑学专业的必修基础课。反观中国传统的文化、艺术思想,大概只能在中国建筑史中管中窥豹。做建筑设计,学生追捧的是解构主义,做室内设计,大家尝试的是地中海风格,言必谈赖特、安藤忠雄等西方建筑领域的圣贤,甚至对梵高、毕加索的绘画作品都耳熟能详,但却对代表了中国传统文化精髓的很多著名画家的艺术风格、代表作品知之甚少。这不能不说是现行建筑学教育体制的一个尴尬。
虽然中国的现代建筑学教育起步较晚,但仍涌现出很多卓绝的人物,如奠基人梁思成先生,他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挖掘和整理中国传统建筑的历史遗珠和组成体系,体现了对我们民族的大爱。21世纪,在据佛光寺大殿发现已有76载的今天,如何把中国传统文化发扬光大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严肃的课题。把中国传本文由收集整理统文化引入建筑学教育中,有很多种方法,但首先要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他们了解学习传统文化的意义所在。同时在浩如烟海的中国传统艺术中,找到与现行建筑教育的结合点,立足现在,着眼未来,坚持实践,总结创新,把对祖国、民族的爱转为对建筑教育思想改革的动力。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分析把传统文化因子引入建筑学教育的方法和途径。
一、增加传统文化课程
现在国内很多院校的艺术类专业,如装潢、环艺、摄影、动画等都开设了中外美术鉴赏考查课,笔者认为这门课程应该引入建筑学教育中。这门课的中国部分主要介绍中国古代的雕塑艺术、绘画艺术、工艺美术品艺术、民间艺术等。在古代雕塑部分,详细介绍了中国古代雕塑艺术的特点,如装饰性相当突出、具有明显的绘画性、意象性、注重头部的刻画等,中国古代雕塑的这些特点不仅反映出中西方雕塑艺术的差别,也折射出中西方思维方式和艺术意境的本质不同。通过欣赏中国古代雕塑作品,可以使学生了解本民族的艺术标准和审美习惯,参悟中国文化中“以形写神”的创作意蕴。中国古代绘画艺术部分主要介绍中国画的分类、表现技法、艺术传统和风格,通过欣赏中国古代壁画、山水画、人物画和花鸟画等各个分类的作品,学生可以集中体味中国画的意境、格调、气韵和色调,而这与中国传统美学是相对应的,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必将会极大提高同学们的美学素养。除了增设中国美术鉴赏外,还可以增加中国古代诗词赏析、中国书法艺术鉴赏等公选课,使学生全面了解中国式的美学观念、思维方式,掌握中国古代艺术的核心思想,深谙中西方不同的审美取向。而这些知识点也正是建筑师们创作新中式建筑的理念源泉,可以有效避免在中式建筑创作中闭门造车、拼凑符号等缺乏灵魂的设计怪象。
二、在原有课程中增加传统文化的知识点
在原有的课程中引入传统文化的因子,也是增加学生传统文化知识素养的一种积极方式。如笔者在建筑学专业平面构成、室内设计等课程的讲解中,增加了中国传统图案的内容,介绍了中国精美的云纹、冰纹、花草纹、锦类等纹饰,以及线描、剪纸等传统艺术和装饰,通过图文并茂的几个章节的专题介绍,不仅丰富了学生的理论知识,而且增加了他们的知识储备。就像打开了一扇窗,他们作业的选材不再局限于现代的艺术风格和形象,而是扩大到中国古代、现代的所有艺术形式。他们可以从剪纸的图案中获得灵感,经过抽象、简化从而得到一个全新的“基本型”,也可以直接利用冰纹做一套重复构成或者特异构成,甚至在图纸的底色上淡淡地渲染出中国画里的山峦叠嶂。在室内设
计的作业中,很多新中式的设计更是妙意迭出,才思泉涌。这充分反映了学生在接受知识后的思维反馈是十分活跃、积极的,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应用和推广也是充满了热情和使命感,只要有正确的引导,假以时日,学生群体必然会转化为弘扬传统文化的最直接推动力,传统文化因子引入也必然会取得卓越的成绩。
三、举办中国传统文化的讲座
北京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曾组织过一系列电视讲座,如宋晓霞的“中国古代山水画”、李仰松的“岩画”、张猛的“汉字的形成”、李大遂的“汉字的现状和未来”、白化文的“汉化佛教、佛教造像”等。这些电视讲座内容丰富、图文并茂,是学生理想的传统文化学习资料。高校可以通过正规渠道获得讲座版权,组织学生观看。此外,还可以组织学校的优秀教师开展中国传统文化的讲座,不仅可以扩展学生的知识面,还增加了与学生的互动机会,如武汉博士生导师赵林举办的“中西文化的精神差异”讲座,现场有很多学生提出了颇有深意的问题,如“中西方文化内核产生的主要机制和必然性”“中国文化的内敛问题”等。通过赵老师对这些提问的精彩解答,学生可以更加深刻地理解中西方文化的根本性差异,从而掌握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核,并把这种精神理念应用到日后的学习、工作中去。这对提高建筑专业学生的文化素养、艺术境界、鉴赏能力具有积极的意义。
四、增设中国古建筑实地调研和测绘的课程
开设古建筑调研、测绘课程,让学生实地考察中国古代建筑遗迹的制式、结构、保护现状,也是在建筑教育中引入传统文化因子的重要手段。如高校可以组织低年级学生参观苏州园林、故宫、颐和园等明清代建筑,了解中国私家园林与皇家园林造园艺术的差异,追溯中国古代园林的艺术特色和美学精神,探讨中国园林与书法、戏曲、绘画等其他传统艺术的关联。也可以带领高年级学生对五台山的佛光寺大殿、南禅寺大殿等唐代建筑或者晋祠圣母殿等宋代建筑进行测绘,掌握中国唐、宋、元时期建筑的特点,以及与明清木构建筑的传承关系。通过实地调研,学生看到实物,必然会留下深刻的记忆,这对学习中国古代建筑发展史,了解中国传统文化有莫大的帮助。
五、开展蕴涵中国传统元素的设计竞赛
中国古代传统文化范文4
关键词:古代管理思想;管理学研究;中国传统文化;中国特色管理文化
中图分类号:F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2)19-0034-02
1前言
美国学者克劳德?小乔治在他的《管理思想史》中曾说:“从《墨子》、《孟子》和《周礼》的古代记载中,已看到当时的中国人早已知道组织、计划、指挥和控制的管理原则。”但是,由于种种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中国古代管理思想在近代没有能够与产业革命及资本主义企业经营相结合,尤其是没有能够与近代科学技术相结合,以至于其作用和影响为人们所忽视。
虽然我国古代管理思想散见在先人们对自然界、社会的看法,治国的哲学思想与方略,国与国之间的战争与交往,个人与群体的行为规范、道德准则以及各种实践之中;然而,这些“治国学”、“治生学”和“治身学”构成的中国古代管理思想却包含着丰富及深邃的内涵和广泛地扩展性。
2中国古代管理思想的来源——内嵌于传统文化
中国古代管理思想作为一种异于科学的知识体系,内嵌于中国传统文化。彼得?德鲁克明确的提出“管理虽然是一门科学——一种系统化的并到处适用的知识——但同时也是一种文化”。管理总是根植于社会文化、价值观、习惯和信念、政府制度和政治制度之中。德鲁克在分析第二次世界性管理热潮的经验教训时特别指出,管理热潮并没有使管理美国化,日本的管理也没有西方化,而且没有一种欧洲的价值观念曾被管理热潮所。因此,管理是社会文化的有机构成部分,管理内嵌于社会文化,即管理受制于并反作用于社会文化。
作为封建社会存续时间最长的国家,中国古代社会形成并保持了独特的“治理”与“治国之道”,它们作为封建统治者维护统治的工具内嵌于中国传统文化,对人们思想、行为等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且这种影响随着思想、文化的遗传代代继承并传递,从而给如今的中国国家、企业的治理以及个人的行为构成不可忽视的影响。
水指出“中国古代管理文化是以中国传统文化为代表的一门具有特色的学科体系。”李宗桂在《中国文化概论》中从“观念形态的角度”对中国传统文化作了如下界定:“所谓中国传统文化,就是中国古代思想家所提炼的理论化和非理论化的,并转而影响整个社会的,具有稳定结构的共同精神、心理状态、思想方式和价值趋向等精神成果的总和。”周三多将我国传统管理思想划分为两部分:一是宏观的、适应统治者管理需要的“治国学”;二是微观的、在生产发展和经济运行基础上积累的管理经验“治生学”。除水提出的“东方管理文化”之外,官鸣提出“儒学主干论”,虞祖尧提出“基本范畴论”,孙景奎提出“谋道论”等都是从中国传统文化之中提炼出的关于中古代管理思想的不同观点。
何似龙在《转型时代管理学导论》中也指出“中国古代管理思想作为一种知识体系,具有非现代科学体系的一些重要特征”,并将中国古代管理思想定义为“主要服务于中国古代血缘宗法组织的社会组织需要、由宗法观念衍生而成、集多种功能为一体的‘治国之道’”。
3中国古代管理思想体系
学者们研究中国古代管理思想的方法是根据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要渊源以及流派来分别提炼相应的管理思想并构建出中国古代管理思想的系统化体系。张钢将近二十来学者们针对中国古代管理思想的研究成果大致划分为东方管理文化论、儒学主干论、基本范畴论、指导原则论以及谋道论五大派别。
3.1东方管理文化论
以复旦大学水教授为代表的东方管理学派,将东方管理文化本质特征概括为“以人为本、以德为先、人为为人”,并系统形成了以治国论、治生论、治家论和治身论或人为论为核心的东方管理学理论体系。作为我国传统文化渊源的五类思想体系,儒、释、道、法和兵通过对人们思想及行为的规范和影响,指导中国传统的管理方式。治国论主要是人口、田制、生产、市场、财赋、漕运、人事、行政和军事等方面管理的学问;治生论主要是管理农副业、工业、运输业、建筑工程、市场经营等方面的学问;治家论主要是家庭计划、教育、理财以及和睦相处等方面的理论,人为论则主要研究谋略、人为、为人、用人、选材、激励、修身、公关、博弈、奖励、沟通等。另外,东方管理学理论体系创新性的提出了“人为为人”的观点,体现管理中“主观能动性”所发挥的作用。
3.2儒学主干论
儒学在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社会发展过程中,作为封建社会的官方意识形态,长期与封建制度同生共长。因此,主要表现为封建统治形式的中国古代管理模式和思想必然受到儒学的深远影响。而此影响的程度,不同学者的观点有所不同。其中较为鲜明的一个观点是“儒学主干论”。官鸣提出了中国古代管理思想是“以儒学为主干,儒道交融”的观点。特定的地理、历史和社会条件导致自汉朝起诸子百家的思想逐渐融合并形成以儒家为主干,儒道交融,吸收各家之长的较为稳定的基本构架和模式。从这种架构和模式所抽离出的管理观点可概括为人本观、整体观、协和观和经权观。“经”是指人们在正常情况下所应遵守的道德准则、原则,“权”本意指秤砣,可以左右移动,“经权观”是指在人们选择道德准则或道德行为时应当有所变通,反复权衡,从而做出最佳的选择或评价。王思义,管遵华认为儒、道、墨构成了中国三位和谐管理观,其他法家、兵家等学说都是这三家的繁衍和变种。
3.3指导原则论
周三多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将中国古代管理思想概括为“治国学”和“治生学”两类。“治国学”针对封建国家治理过程,指导封建国家在财政赋税管理、人口田制管理、市场管理、货币管理、漕运驿递管理、国家行政管理等方面进行正常活动;“治生学”则侧重于封建社会最小组成单位“个体”进行各类社会经济活动所形成和积累的农副业、手工业、运输、建筑工程、市场经营等方面的学问。虽然有宏微观分类,但由于每类所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作为管理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也就可以概括为九个方面,即是顺道、重人、人和、守信、利器、求实、对策、节俭、法治。
3.4基本范畴论
虞祖尧认为中国古代管理思想从初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体系,这一体系是由“重道”、“明德”、“知止”、“行法”和“重术”等基本范畴构成。在其对《管子》一书治国理论的归纳中亦能够发现其对中国古代管理思想所包含的基本范畴的概括。他将《管子》所描述的国家管理理论模型概括为“以天地之心,理国以法,治人以德”。
3.5“谋道”论
谋道者,谓取之有道,用之有道。孙景奎认为“谋道”是中国古代管理思想的核心问题,凡事首先要“谋道”,得道者胜,失道者败,各个层次的管理工作都是在“道”的指导下通过一定的方式完成的。“道”应指做事的正确方法,这些方法可以来自于前人实践之经验,也可以来自于常识、道德、制度等。
4结语
我国古代管理思想内嵌于传统文化,缺乏清晰、独立的体系,古代乃至近现代学者亦并没有进行相应的总结与归纳;近代封建制度对资本主义萌芽的扼杀亦阻碍了对中国古代管理思想的深入应用和同国外管理思想的比较。所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是无中国古代管理思想之说。近几十年来随着我国管理实践的不断深化,国内外学者逐渐认识到对中国古代管理思想的挖掘、整合之重要性。这也促使中国古代管理思想日益成为研究热点。
参考文献
[1][美]克劳德?小乔治.管理思想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2]彼得?F?德鲁克.管理——任务、责任、实践(上册)[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
中国古代传统文化范文5
关键词:中国古代;民法文化;形成原因
中国古代有无民法,自清末变法修律至今一直多有争论,但肯定者也极少论及中国古代民法文化的特征。本文试图勾勒中国古代民法文化的特征,并简要分析一下形成这些特征的经济、政治、文化原因,以期了解我国民法的文化底蕴,也能对我们现今的民法典进程有所启示。
中华传统文化博大精深,传统法律文化更是独树一帜。自然经济的禁锢,等级制度的藩篱,使得传统民事制度处于夹缝之中,高度发达的刑事法律制度,更使其显得苍白无力。以至有学者认为,中国传统法律是以刑法为中心的法律模式,民事法律是一个空白。不可否认,中国古代确实没有西方意义上的民法,也没有形成独立的民法体系。但不论从客观存在的需要调整的民事关系,还是保存下来的法律文本,我们都可以窥见民法之一斑。而中国传统社会的保守性与封闭性、宗法性与伦理性也深深烙印于民事制度之上,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国古代民法文化。
一、中国古代民法文化的特征
发达的农耕文明孕育了中国古代民法文化的独特气质。虽然中国古代没有形成独立的民法体系,但透过多样的法律形式,我们仍可以发现隐于其中的民法精神和独特之处。中国古代民法文化的特征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内容简单化
与罗马法以及后来的大陆法系相比,中国古代的民法极不发达。民事法律制度调整的权利义务内容多集中在婚姻、家庭关系方面,而有关物权制度、法人制度、诉讼制度这些在罗马法上发达的制度内容却很少涉及。
中国古代还没有现代民法中的自然人、法人的观念。在民事活动中,多不以自然人为民事主体,而是将宗族团体看作一个独立的实体。家庭事务多以家长为代表,“在家从父”、“即嫁从夫”、“夫死从子”,妇女没有民事主体地位。有尊长在,子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清末变法修律。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局面被打破,国家开始承认土地的私有现象。但中国长期的封建专制统治,使得物权的规定仅涉及所有权、典权,并且极不发达。《清稗类钞》:“典质业者,以物质钱之所也。最大者为典,次曰质,又次曰押。”[1]这说明当时仅以典质物的大小区分不同的物权现象。
与中国古代的刑法、行政法相比,民事法律制度的内容也极其简单。中国古代刑法的发达程度在世界上可谓首屈一指。从战国李悝著《法经》起,到《大清律例》都以刑法为主。中国古代自夏朝建立即开始制定行政法律规范。现存的《周官》是中国最早的一部行政法性质的法典。《唐六典》是中国最早的一部真正意义上的行政法典。明清《会典》,内容涉及行政体制、官僚机构、行政管理体制等诸多方面。而民事关系一直被视为无关紧要的“细故”,国家很少干预。
(二)私法公法化
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客观上存在着财产关系、商品交换关系、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然而传统法律对上述私法关系的调整却采取了公法的制裁手段,即违法违制都毫无例外地规定了刑法性后果———刑罚。以契约法为例,古代法典中虽也不乏有关合同的条文,但制裁手段几乎只限于刑罚。至于合同本身的效力问题,则长期以来听任习惯法支配。例如,唐律关于“行滥短狭而卖者,杖六十”的规定,就“行滥短狭而卖”而言,无疑是有关商品买卖关系中的合同履行问题,因而该规范是民事规范,但是,对这样一种“行滥短狭”行为给予杖六十的刑罚处罚,则显然属于刑法性后果,故而该规范又完全是刑事规范[2]。再如,《唐律疏议·杂律》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契约,违契不偿、负债不还的,要受笞二十至杖六十的处理,债权人向债务人索取财物超出契约规定数量,或债务人向债权人给付数量不足的,均应以“坐赃论”。
民事规范的刑法化也充分表现在婚姻家庭关系领域。《唐律疏议·户婚》规定:“诸同姓为婚者,各徒二年。”若卑幼不依家长而私自婚娶者,要受杖一百的处罚。“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明律规定:“凡同居卑幼不由尊长私擅用本家财物者,二十贯笞二十,每二十贯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又规定:“立嫡子违法者,杖八十。”[3]很显然,这些纯属婚姻家庭关系的民事违法行为,在中国古代法律中却被认定为犯罪,并处以较为苛重的刑罚。
(三)法律伦理化
纵观中国历代封建法典,可以发现,法所调整的社会各个领域和各种社会关系,都被笼罩上了一层纲常伦理关系,伦理关系代表古代中国人身关系的全部,一切的人身关系都被纳入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这五伦之中,并以纲常伦理为出罪入罪、轻重缓急的准则,民事领域也不例外。古代中国,贵贱、上下决定每个人在社会上的地位和行为;尊卑、长幼、亲疏则决定每个人在家族以内的地位和行为。个人地位不同,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不一致。在君臣关系中,“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在《居家杂仪》有关于父子关系的内容:“凡诸卑幼,事大小,勿得专行,必咨禀于家长”,家长有家庭财产的最高支配权,有家政的最高决策权,同时,父又有将子女作为财产出卖之权,父还有主婚权。在夫妻关系中,是一家之主,有决策之全权,妇只可顺从,《礼记·郊特性》:“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夫妻之间是极为不平等的。如《大清律例》规定:妻没有家庭财产的支配权,必须从夫,妻不得有私财,甚至改嫁时不但不能带走夫之财产部分,并且连其从娘家带来的嫁妆亦由夫家作主[4]。
(四)均衡观
中国古代有大量关于均衡的议论。如《尚书·洪范》有:“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老子》称:“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孔子说:“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5]“尚中庸,求和谐”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据核心地位,并成为传统价值体系中最高的价值原则。在民事领域,更是主张公允适应、不偏不倚、崇尚稳定,注重调和,反对走极端。
例如,中国古代在债权关系方面相当注重对于债务人的保护。很早就有明确限制债务利息的法律,唐宋时法律原则上不保护计息借贷债权。均衡观在财产继承方面反映的尤为显著。自秦汉以后,在财产继承方面一直贯彻“诸子均分”的原则,无论嫡庶、长幼,在继承财产方面一律平等。遗嘱继承在中国民法史上一直被忽视,在被继承人有子女时,遗嘱尤其是份额不均的遗嘱完全不被认可。
(五)多种形式间的脱节
在中国古代社会,习惯法是有适用余地的。习惯法具有属人、属地的特性,而且反映了历史的延续性和浓厚的亲情、乡情,因此,中国古代历代对习惯法都采取默认的态度[6]38。但错杂而不统一的各种民法渊源必然存在矛盾之处,两者若即若离。例如,古代社会主张“同姓不婚”。《大清律例·户律·婚姻》:“凡同姓为婚者(主婚与男女)各仗六十,离异,妇女归宗,财礼入官。”但在山西清源,陕西长安、直隶、甘肃、湖北等地都流行同姓为婚,以至迫使官府认可其合法。再如,“尊卑为婚”,按规定“若娶己之姑舅,两姨姊妹者,杖八十,并离异”,也迫于民间禁而不止,最后在附例中不得不规定:“其姑舅,两姨姊妹为婚者,听从民便。”在清代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除上述民事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存在矛盾外,由于立法技术不高和法理上的疏漏,即使在制定法之间,也存在着许多冲突。例如,为养父母服丧问题,《大清律例》与《大清会典》规定为“斩衰三年”,《礼部则例》则规定为“齐衰不杖期”[6]39。
二、中国古代民法不发达的原因分析
中国古代民法忽视个人,不讲平等,如果用一个词来概括中国古代民法文化的特征,那就是“不发达”。而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经济的原因也有政治、文化的原因,具体分析如下:
(一)经济上:商品经济的落后
古今中外,凡是商品经济发达地区,其民法也较发达,凡是商品经济落后地区,其民法也较落后。商品经济是民法产生的土壤和前提条件。中国封建社会自秦朝以来,一直是一家一户、男耕女织的自然经济,生产仅用于自我消费,消费也基本上可以从自然经济中得到满足,个别物品的交换往往以物物相易的方式实现,货币交换与商品经济极不发达。封建统治阶级依靠对土地的所有权对农民进行残酷的剥削、压迫,农民被迫依附于地主的土地忍受剥削、压迫,双方根本没有平等、交换可言。自然经济具有封闭性、孤立性、单一性和自足性的特点,它造成了生产者之间的隔离,而不是相互依赖和相互交往,由于这种生产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不依赖于市场,因此,以交换为纽带的商品经济也就无从发展。商品经济的落后,束缚了调整平等主体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法的发展。
(二)政治上:专制主义的束缚
中国古代的政体是专制主义政体。从秦统一天下建立皇帝制度起,两千年来专制皇权不断膨胀。为了维护专制制度,封建统治者极力维护其赖以生存的自然经济基础,严厉打击一切危及国家统治和皇帝安全的行为。历代统治者都极为重视能直接产出生活或战争所需物质的农业,认为“农业是立国之根本”,而把发展商品生产认为是本末倒置。如商鞅认为:“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国待农战而富,主待农战而尊”。唐太宗李世民也认为:“凡事皆须务农,国以人为本,人以衣食为本。”历代统治者对商品生产的发展多方加以限制,阻碍了民事关系的产生。一方面,对有利可图的盐、铁、丝稠、瓷器、茶叶、酒、矿山等重要的手工业生产和贸易实行国家垄断,还颁布《盐法》、《茶律》限制私人经营;另一方面,对于民间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给予种种限制和打击。如汉高祖刘邦对富商课以重税,不允许其子孙为吏,唐朝时将工商之人列为百工杂流,同巫师相提并论,宋朝时定商税以比较,明代禁止出境营商,禁止官宦家庭经营商业,否则子孙累世不得为吏,对宦官经商者处罪[7]。
中国古代社会强调“家国一体”。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到处充斥着君权、父权、夫权,强调家族主义,向来忽视“个人”。在家族时代,家族组织在社会中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它是社会中最基本的组织形式,有着极为广泛的社会职能,包括宗教、教育、经济以及现在专属国家的行政、司法等方面的职能。个人被束缚在家族的身份网络之中。一个人最基本的身份首先是某个家的成员,在家这样一个伦理实体中,个人主义意义上的个人是根本不存在的。
(三)文化上:重义轻利的观念
儒家传统文化历来推崇“重义轻利”的思想。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孟子也有这样的看法,他对梁惠王说:“王何必言利,亦有仁义而已矣。”秦代以后,董仲舒又进一步提出:“正其谊(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谋其功”的反功利主义观点。“贵义贱利”的价值观,肯定了“义”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首要准则。孟子说:“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孟子把义作为与仁等同的概念处理。义的概念,就孟子看来,其实是宗亲关系的引申。从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始,儒家思想即成为封建正统思想。因此,在中国传统社会“义”成为普遍的道德要求,是儒家学说中人之所以为人的准则而加于人们的职责和义务。“重义轻利”的观念,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中,历经两千年而不衰。由于传统文化强调重义轻利,法律自然就排拒个人对私人利益和个人权利的追求,进而不断压抑商品经济的发展,而这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也正好契合。
近些年来,民法学界将较多的精力放在对大陆法系民法典的研究上,取得了丰富的理论成果,为中国民法的继受性法文化打下了厚实的基础。
但关于中国民法如何与民族传统文化沟通连接、继承认同这一重要理论区域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法与文化是不可分割的。”[8]每一个民族的法律文化,都有其不同于其他民族的特征,表现出不同的民族地域性风格。在任何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变革总是取决于自身特定文化背景。因此,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国民法法典化的社会基础,在完善民事立法和制定民法典的过程中,在研究移植罗马法时,应注意到对传统文化的吸收,要以科学、理性的态度来把握。我们必须看到,中国传统文化虽然否定了自由、平等、权利,中国民法文化先天不足,后天不良;但是也应该看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作为中华民族长期社会实践的成果之一,其中诸如集体本位观念、德法并重的思想、和谐观念、善良风俗等内容在中国民法法典化的进程中仍然具有积极的正面效应和古为今用的实践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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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孔庆明.中国民法史[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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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韩延龙.法律史论集:第2卷[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51.
[6]张晋藩.清代民法综述[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38.
中国古代传统文化范文6
关键词:城市规划思想;社会背景;自然地理环境;社会制度;传统文化
中图分类号: P261 文献标识码: A
中国古代城镇从起源到发展完善以至成熟经历了长达两千年的历史长河,是一个发展、融合完善、再发展、再融合完善以至升华的一个螺旋上升的连续发展过程,也独立发展出其一脉相承的城市规划思想体系,这使中国古代城镇建设艺术表现出东方文化的鲜明特点,成为世界文明宝库中的一朵奇葩。而这一独树一帜的规划思想与其深刻的社会背景有着密切的关联,因此,要想了解中国古代城市规划思想的发展,就不得不从分析中国古代的社会背景开始。
1中华民族生息的自然地理环境,对中国古代城市规划思想发展的影响
1.1对城市选址思想的影响
中国古代城市的选址受自然地理环境的影响,其规划指导思想是:靠近水源地,地处周边有山脉围护的平原等地势起伏低的地区。从大的范围和早期的城市选址来说,城市多数在黄河流域的中下游,如陕西西安和浙江杭州等。
中华民族栖息生活在北半球的东亚大陆,太平洋西岸,地处地球的北温带,既无严寒,又无酷暑,气候宜人,众多的江河湖泊,使广阔的土地可垦可耕,供人们衣食。因此,与世界上各古老文化相比,中华文化产生和延续有一个得天独厚的优越环境。
中华文化最重要的发祥地是黄河流域的中下游地区,即中原地区。华夏先民在这块富饶而美丽的土地上生活觅食、狩猎、放牧,进而发展农业,最早形成了大片的农业区。在中国占主导地位的传统文化,无论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都是建立在农业生产的基础上的,因而,奴隶社会及早期封建社会的城市大多出现在当时较发达的黄河中下游一带。
1.2对城市布局思想的影响
1.2.1城市整体布局形态
中国古代城市规划思想受自然地理环境影响,中国古代城镇布局形态可以分两大类型:
a.城市整体布局方正规则:这类城市数量最大。北方或南方平原地形的城市许多都是方形,也有矩形,有的基本上是方形,只是局部城墙不规则。方位多正南北或接近正南北。
b.城市整体布局不规则:多由于河流山川等地形条件而成,有的类似圆形,如嘉定、青浦等,有的沿河成一字形发展,如江西的玉山、景德镇等。有在两河分会处成果仁形的,如江西会昌、赣州等。沿江河的较大的城市多位于江河的交汇处,如四川的宜宾、湖北的武汉、广西的梧州等。也有跨河两边发展的城市,如江西抚州、湖北襄樊。
1.2.2城市空间构架
中国城市规划思想中运用最多的便是中轴线的布局手法,由建筑群以“从一个空间到另一个空间”串联起来构成古代城市空间,而之所以运用中轴线来构架古代城市空间,与中国的历史地理环境也有着一定的关系。
1.3对城市道路系统思想的影响
受地理环境的制约,道路网规划也根据不同的地理环境呈现出相应的特点,在平原地区,道路网规划为“棋盘式”,大多数为方格形,如曹魏邺城、隋唐长安、洛阳等。而在南方多河地区还有水乡道路系统及河道系统形成互相配合密切的道路系统,如苏州的前路后河格局,河道交叉口与道路交叉口的桥头小广场往往形成交通及商业中心。
2中国古代社会制度,对中国古代城市规划思想发展的影响
2.1中国古代社会制度的演变概况
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发展到封建社会,中国远较欧洲为早,封建社会的时期长达2000余年,在这漫长的时期中,不断改朝换代,经历了夏、商、西周、春秋、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十国、宋、元、明、清,但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是缓慢的,封建生产关系始终占统治地位,因此,中国古代城市都是封建社会型的城市。
中国的封建社会中虽然也有过几次分裂的局面,但大部分时间是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有一套完整的庞大的官僚机构。封建统治的中央政权有着对全国的控制,可以役使广大的人力物力来按照加强政治军事统治的目的在各地修建城市。
2.2中国古代社会制度对古代城市规划思想发展的影响
2.2.1对古代城市规划思想发展影响的概况
中国古代城市规划思想的发展,与中国奴隶社会及封建社会整个时期中政治、经济的特点是分不开的。在中国封建社会,城市规划主要体现统治者的主观意图,由帝王亲自拟定和主持规划工作,而城市的发展则更多地依赖或受制于城市社会经济活动的发展。城市居民的生活要求与愿望,也会对城市规划思想的发展起相当的影响。可以说,隋唐长安是反映帝王意志,而宋东京则是符合市民世俗生活的。
2.2.2对城市选址思想的影响
中国古代城市的选址分为两类情况:
一类是出于政治及军事上的原因,如隋唐长安城的选址,就像秦咸阳、汉长安城一样,是由于关中地区便于防守,又可东出潼关控制中原的战略位置。
二类是具有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雄厚的社会经济基础,如苏州,位于农业手工业发达的长江三角洲中心,大运河流经城市,从春秋吴国建都后一直是东南地区繁华的都市。
2.2.3对城市布局思想的影响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政治制度的更替,城市布局也呈现出相应的特点。
2.2.3.1农业经济结构下的“井田制”城市布局
中国是一个素称“以农业立国”的国家,从新石器代起,一直到夏、商、周三代,统治者都高度重视农业的发展,形成了以农业为主的经济结构,并把农业里的土地制度运用到了规划思想上,就像田中的阡陌一样把城市划分成不同等级的“井”字,想套组合成方格网平面布局。这一布局手法在隋唐以前都得到了广泛使用,在其后的历史朝代也得到一定的延续和发扬。
2.2.3.2政治皇权制度下的“中轴线”城市布局
古代城市规划布局中,宫城多居中布置并位于中轴线上。“前后三朝”和“东西二宫”分别作为以“实”或“虚”作为中轴线,它们的目的都是表达以皇帝为中心的思想。因此,中国古代城市规划的“中轴线”布局手法其出发点就是体现皇权制度,以突出统治阶级为根本目的。
2.2.3.3商品经济下的“街巷制”城市空间格局
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城市经济日益繁荣,到了宋东京,终于打破了集中市制和封闭的“里坊制”,代之以“街巷制”的城市开放空间的格局,使城市的发展迈入了崭新的历史阶段,并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这一格局的规划不是统治者或者任何人能左右的,而是由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所决定,是顺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的。
2.2.4对城市道路系统思想的影响
中国古代城市道路根据其政治及经济的原因,道路的宽度先是由小变大,再由大到小。如在唐长安时道路宽度达到了顶峰,其道路功能主要用于举行皇帝出巡、郊祭等人数庞大的仪仗队通行。而后到了宋东京,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出于实际情况的考虑,其道路宽度明显缩小,道路的功能也发生了改变,变为商业街。
中国古代城市道路宽度及效果演变规律,即唐长安:广场式,封闭到宋东京:商业街,开敞。
3 中国传统文化,对中国古代城市规划思想发展的影响
中国的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其中礼制、儒家、道家等思想以及风水文化都在古代城市规划思想上有着深刻的体现,这是古代城市规划思想形成的理论基础,是思想的精髓所在。可以说,没有中国传统文化的支撑,就没有中国古代城市规划思想的辉煌。因此,中国古代城市规划思想发展的研究旨在发掘其内在的中国传统文化。
影响中国古代城镇建设的思想体系分为三种,即体现礼制的思想体系、注重环境求实用的思想体系和追求天、地、人合一的思想体系。此外,还有独特的风水学说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神秘色彩的一支奇葩。
3.1体现礼制的思想体系
核心内容包括《周礼考工记》,儒家文化的以礼为中心的文化思想,“别尊卑、明贵贱,区别上下、左右、男女”。规划特点是以明确的等级制思想,贯穿于城市规划的每个环节。
a.城市布局
“择中立宫”,以宫城为中心,宫城中轴线作为城市中轴线,其他建筑对称环绕布置周围,而中是最为尊贵的一个方位,在历朝历代都城建设中均有体现,借以体现居中为尊的礼制思想。
b.道路系统
追求正南正北,垂直相交的道路系统,棋盘式布局。严格的道路分级,“经涂九轨,环涂七轨、野涂五轨”,都反映了礼制的等级思想。
3.2注重环境求实用的思想体系
常出现在地方小城、地形变化大、气候多样的地方。规划思想追求从城市功能出发,理性思维和以自然环境和谐的准则确立起来,完全放弃西周时期追求形式、注重礼制的城市规划思想,其代表作是《管子》。
a.城市选址
“凡国立都,非于大川之下,必于广传之上。高勿近阜而水用足,下勿近水而沟防省。”与传统的择中论有本质区别。
b.城市规模
通过对城市人口、城市大小,城市周边土地的多少三者的平衡,来权衡城市的规模,主张将土地开垦和城市建设统一协调起来,农业生产的发展是城市发展的前提,这一规划思想在当时非常先进。
c.城市布局
“因天材,就地利”,“城郭不必中规矩,道路不必中准绳”,对城市布局从实际出发,不拘一格,不注重形式的规划思想,同时,还采用功能分区制度,提出把城市分为圣地、公共建筑、住宅三个区。
3.3追求天、地、人合一的思想体系
老子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认为道是“天地之本,万物之根”,反映了一种朴实、辨证的自然观。以天象作为规划依据,效法大地,这是中国古代“象天法地”的思想,对打破礼制思想营建城市死板和仅重实用的管子思想是有力的补充。
a.城市平面布局
典型的是唐长安城,由于认为大地是东西长南北短,所以都城也是东西长南北短,其平面中宫、皇城不居中,而居于北面正中的位置,是效法北辰即北极居天心,众星拱之的意匠。皇城南面百宫衙署是效法紫微垣,一百零八坊也象征天上一百零八星象。太极殿即皇上正宫,效法太极皇,宫内二殿也称二仪殿,象征太极生两仪。其后历代都城许多也建有太极宫,效法唐代。但也有朝代效法不同,如元大都效法太微垣,清明效法紫微垣。
b.道路系统
道路方格网的布局,也称九宫格,九宫中实,就源自“象天法地”的思想。
3.水对古代城市规划思想的影响
风水,即堪舆,其理论基本取向就是关注人的居住环境、人与自然的和谐及建筑空间与自然环境的相互协调,客观上形成了特殊的生态观念。
3.4.1.城市选址
土地平旷:众山环抱,成漫坡状。山系:一方面要有周围群山阻挡寒风,形成良好的小气候;一方面,保持水土,能够提供各种生活必需品;一方面,是防御体系的一部分;一方面,提供周围良好自然景观资源。水系:是城址选址的根本,提供城市用水和排水途径、漕运、物产、农业用水。
3.4.2.城市景观
a.封闭、围合的景观
b.中轴对称的景观
c.富于层次感景观
d.曲线美、动态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