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婚礼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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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婚礼

特殊婚礼范文1

一、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办理离婚的规定:

不能协议离婚。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离婚。当事人一方必须持有中国户籍,且在中国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如果被告在国外定居,由原告住所地和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原告在国外定居,由被告住所地和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不在中国 境内居住的外国人,可以委托中国公民、律师或居住在我国境内的本国公民,本国驻华使馆的官员,以其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人。外国一方向我国法院提交的诉讼文书、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等法律文书,必须经所在国的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领馆认证。

二、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如何办理离婚登记:

1、涉外华侨办理离婚登记的规定

一方为华侨,一方为中国公民,双方必须到中国人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华侨所持的身份证应是我驻该国使领馆发的本人护照。双方均为华侨的,一方居住在国内,一方居住在国外,双方均到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双方均是居住在国外的华侨,如双方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可以签发授权委托书委托国的亲友或律师作为人,向国内登记机关提交意见,由国内登记机关审查并登记。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等法律文书,必须经所在国的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领馆认证。

2、港澳、台湾和内地公民协议离婚规定

双方到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港澳同胞必须持有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或海员证。双方这港澳同胞,原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还可以来内地办理离婚登记。

三、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协议离婚规定:均应诉讼离婚。

四、我国驻外人员协议离婚的规定

可签发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作为委托人,并向国内原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书面意见,由该机关审查。授权委托书和意见书应经驻在国当地公证机关公证,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

五、现役军人协议离婚的规定

首先,现役军人是指在中国人民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现役军人夫妻双方如果协议离婚,军人一方需经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同意离婚的证明。

六、正在接受劳动教养者办理协议离婚的规定

被劳教者可通过“所外执行”,与另一方一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但办理完毕,应该立即返回劳教场所。

特殊婚礼范文2

【关键词】离婚;夫妻特殊财产;分割处理;立法完善

夫妻财产关系是婚姻关系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稳定夫妻家庭关系,保护个体合法的财产权利,实现家庭应有的经济职能以及维护交易安全等方面都具有重大的意义。结婚表明一个新的经济共同体的产生,而离婚则宣告一个经济共同体的解散。[1]

一、夫妻共同财产呈现出举证、取证难的特点

当真爱变成仇恨,当温情变成愤怒,山盟海誓已是昨日黄花,真诚也早已枯萎,人的自私本性开始滋生和蔓延后,隐匿财产,成为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自然”的选择。在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几乎90%以上涉及财产的纷争。不仅对于分配的方式,而且对于共有财产的数额,双方的认识也大相径庭,造成这种分歧的原因之一,在于一方或双方对财产进行了隐匿或转移。〔2〕许多当事人在离婚前,早已把有关的证据、财产毁灭或隐藏起来,甚至有的找人作伪证,写假借条,致使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财产没有多少,“共同债务”倒是越审越多。另外,目前有许多金融部门为了拉拢客户,拒绝或有意刁难法院的调查取证工作。有些夫妻结婚时自己出资或向朋友借款甚至贷款,或他们与一方的父母共同生活,与父母共同出资购房购物,一旦夫妻感情不和离婚,则夫妻财产与家庭财产的区分经常会出现争执。

二、离婚时夫妻特殊财产的分割

(一)离婚时知识产权收益的分割问题

离婚案件中所涉及的财产已经不仅仅是单纯的有形财产,知识产权的分割逐渐成为较为普遍的现象。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财产,与传统财产相比具有相当大的特殊性,知识产权的特殊性,首先表现在知识产权一般是以一方个人的名义所有,其次还在于知识产权中人身权与多数财产权带有强烈的人身属性,与知识产权人难以分割。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含既得财产权与期待权。既得财产纳入夫妻共同财产争议不大,但期待权所转化的利益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理论上争议较大。

案例:王女士的丈夫李先生是业余作家,喜欢从事业余创作。双方因感情不和,经过协商后同意离婚。但在分割财产时产生了争议。主要是李先生写的一部长篇小说,已与出版社签下出版合同,这将使其得到一笔不小的收入,王女士要求将预期收入所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二人各占一半,李先生不同意,故诉至法院。王女士认为,这部小说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写并交付出版的。因此即使在离婚后,自己也应有权取得收益的一半;李先生认为这是还未取得收益的知识产权,在离婚时应当归他个人所有。法院受理后,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为夫妻共同所有,认定该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已经明确但实际取得却在离婚之后的这部分知识产权性收益,也应为夫妻共同所有。以此标准相统一,把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已经明确的时间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作为判断该部分收益归属的标准。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在婚前的,即使收益实际取得在婚后,该收益仍为个人婚前财产;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则无论收益的实际取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在离婚之后,该收益均为夫妻共同所有;知识产权财产性收益明确的时间在离婚后的,该收益为个人财产。

(二)离婚时企业产权、经营权的分割问题

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3、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4、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三)离婚时房屋的分割问题

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如果离婚后双方都需要继续在这个房屋里面居住生活,而且这个房屋也适合分割居住的,对房屋进行实物分割,由双方各自获得相应的部分。如果夫妻一方离开原来的房屋有地方居住的,就把房屋分给一旦离开原来的房屋便没有房屋居住的一方,该方给对方相应价值的补偿。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有下列情况: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有限产权房。

(2)一方婚前承租,婚后以夫妻双方的名义参加房改,购房时折扣了双方的工龄、职级而取得的有限产权房。

(3)一方婚前参加建房集资,房屋建起后又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出售给职工时折扣了双方的工龄、职级的有限产权房。

(4)一方婚前借款集资或购买而取得有限产权房,婚后用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债务的有限产权房。

本着方便生活,避免产生新的矛盾和适当兼顾房屋原产权人利益的原则对有限产权房进行分割,把房屋分给夫妻一方,对另一方进行经济补偿。原则上是把房屋分给原房产所属单位的职工一方。对另一方作价补偿时,应当考虑房地产市场的行情、当地政府规定的住房标准价和当事人的经济状况,酌情决定补偿的数额。如果把房屋分给男方,男方得房后,女方暂时无房居住时,应当让男方给女方解决住房提供帮助,按当地房地产市场行情,由男方对女方提供一定期限的房屋租金补偿。

2、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房屋有下列情况:

(1)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的情况。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司法解释三的这个规定与合同法中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一致。

现实生活中,如果担心婚后反悔,双方可以在婚前将赠与合同办理公证,从而限制赠与人随意行使撤销权。

 (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也就是网上热议的“婆婆买房,儿媳没份”。虽然解释三第七条仅规定了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个人财产,但我认为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基于第七条所适用的原则,也应当认定为另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但现实生活中,往往很多家庭在购买房产之初并没有做出书面约定,在买房之初由父母及儿女事先作出约定并保留父母出资的证据。司法解释同时规定,如果父母儿女对于房产享有的份额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样的规定是充分尊重民事行为中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父母儿女对于房产的份额有其他的约定的,可以不按份共有。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四)离婚时比赛奖金的分割问题

夫妻一方参加各种文艺、科技和体育比赛荣获的奖牌,当然是个人财产。奖牌体现更多的是一种与人身密不可分的荣誉权,获奖一方独自享有人格权利,具有排他性。把奖牌转让或拍卖,转化为现实的财产收益,另一方是否享有部分权利?答案是肯定的。比照知识产权的处理原则,依照《婚姻法》的精神,共同生活期间获得的奖牌变现所得资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离婚时尚未卖出去,也应当考虑对另一方以适当照顾。对于婚后比赛所获奖金,由于一方比赛中取得的优异成绩离不开另一方的支持和贡献,事实上也正是家庭内部劳动分工,才确保一方全身心地投入赛前的训练,进行充分的备战。所取得的成就,浸透着另一半的付出。所以,比赛所获奖金,应当由夫妻双方共享。

三、怎样完善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的规定

(一)明确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

离婚时夫妻双方常常因为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难以区分而发生纠纷。大多数国家的民法都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主张某财产为个人财产,必须提供证据。如果不能提供证据,或者提供证据不足的,该财产视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但夫妻一方在提供证据时,常常有难度。许多国家为了减少和防止夫妻共同财产纠纷,通过设定财产清单的方式确定共同财产。《瑞士民法典》第195条规定:

(1)任何配偶一方均可随时要求他方协助对携入财产以公证证书方式建立财产清单。

(2)此类财产清单如在财产携入一年内建立的,应推定为准确。我国《民法通则》和《婚姻法》对财产清单没有作出规定。为了减少矛盾,解决纠纷,可以借鉴瑞士的做法,对夫妻财产清单作出规定。

(二)明确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项目

对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每一个项目的规定都必须具体明确。比如在共同财产项目中,“奖金”的含义是什么。劳动奖赏的奖金,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规定:应包括在工资总额组成之内。即超额劳动的报酬,不是“工资、奖金”中的“奖金”,而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工资、奖金”中的“奖金”,应当指由国家、政府和有权威的组织,对特殊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特定主体,给予一定货币数量的奖赏,即奖金。只有这种奖金才是“工资、奖金”中的“奖金”。此外,购买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中奖的奖金,也不是“工资、奖金”中的“奖金”,而是投资收益。同样,在个人财产项目中,“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里的“等费用”不应当包括交通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等费用。个人财产项目中还有“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应当指专为个人使用的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生活用品。所以,建议在司法解释中,对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每一个项目的具体内容作出明确的规定。

(三)明确规定夫妻分居期间各自所得为个人财产

明确规定夫妻分居满六个月的,分居期间夫妻双方各自所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债务为个人债务。夫妻往往在提起离婚诉讼前就已经因为关系恶化而分居。对于这段时间各自所负的债务,如果其收入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为个人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的收入和用该收入购置的财产,应当为共同财产,法律也是这样规定的。但是必须有一个前提,即夫妻双方建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后即具有了一种特定的人身关系,而且不止如此,有了特定的身份只是一种表面的现象,关键还要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如同居义务,共同料理家事的义务,共同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和共同赡养的义务等,还要互相关爱、照顾,总之要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夫妻共同生活的事实。这也是婚姻这个身份契约存在的基础。道理就在于权利义务的相一致。既然夫妻双方因为关系恶化而分居,各自收入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一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无疑归各自使用管理,应当归个人所有。

我国《婚姻法》对于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仍然存在缺陷,在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上,仍有一些财产的归属认定不清,在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共同财产管理等问题上也有立法缺陷。只有进一步完善夫妻财产制度,使其法律化、规范化,才能使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有效地保障。

参考文献:

特殊婚礼范文3

关键词:等离子体激元波导;对称混合长程表面;激光传输介质;介质分析

计算机和微电子技术的发展对数据传输的速度也有着很大的要求,随着技术的改善,光纤损耗技术的降低也让光纤通信有了良好的发展空间,随着通信技术和网络信号的处理要求不断提高,新一代的光电系统在生活中的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集成光学在生活和研究领域的重要性也在不断增加,逐渐成为研究领域的热点之一。

1 表面等离子体的理论基础

在很久以前,人们就已经对金属表面的等离子共振有着一定的了解和接触,在这一现象尚未上升到理论高度的时候,人们在无意之中采用金属的这个特性进行了一些简单物品的制作,比如利用金属纳米结构的选择性散射和透射的效应,把不同种类的金属颗粒掺杂进彩色的玻璃当中,从而生产出各种各样颜色的玻璃,用作不同的装饰品,如在制备玻璃杯的时候,在制作玻璃的时候掺入微量的金粉和银粉,这样就能让玻璃杯呈现出不同的颜色,如不透明的绿色和半透明的红色,这就是等离子体在人类尚不能理论化这个现象时候的初级应用。

一般情况下,贵金属才是表面离子体产生的重要介质,因为贵金属当中可以实现电子跃迁,可以使能量衰减少,这样在金属尺寸缩小到几十纳米量级的时候,要使用麦克斯韦的电磁方程来进行理论上的建模与分析。

在日常的生活当中,金属频率的可见光波段会因为反射光比较多而阻碍同属性的其他电磁波进入和穿过。在微波和远红外的波段中,波导的包层可以使用某些金属作为代替,而且随着频率的不断增大,电磁波对于金属的穿透能力也在不断增强,也会带来更大的损耗,在这个状态下,我们可以使用德鲁特模型进行性质的描述。

表面等离子体的激元波导传输是外界在电磁场的作用下对电子自由振动的传播以及入射光子的相互作用而产生的电磁波,电磁波沿着金属和介质的分界面进行传播。它的振幅在垂直于传播方向上有着和传播深度呈反比方向的关系。在两个相异的均匀媒质分界面处,介电常数是正实数的媒质就是介质,而介电常数呈现复数状态的就是金属,在金属和介质的分界面处,一定频率的光波照射会引起金属中自由电子的震荡从而引起共振。

2 混合长程表面等离子体激元波导传输的分析

(一)混合长程表面等离子体波的特点

最近引用较多的混合长程表面结构就是三层结构,分别是IMI结构与MIM结构,这两种结构当中间层比较厚的时候,两个分界面的表面等离子体波互不干扰,而随着中间层厚度的减少,两个分界面上的表面等离子体波开始进行交叠,从而产生耦合的现象。我们对这种现象进行分析,发现场限制能力较强的结构会有较大的传输损耗,而传播长度和场限制能力是互相制约的,在IMI结构中,电磁能量向两边集中,所以传播长度交缠,传播距离也会大大增大,所以这就是长程表面等离子体波。

混合长程表面等离子体波具有传输距离较长、平面集成较为便利的特点,所以随着金属厚度的减少,表面等离子体的传输常数的虚数部分会趋向于0.从而可以进行较长的传输。这种易于被光纤介质波导激发的方式以及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而且有着可以实现模场放大的可能性。

(二)混合长程表面等离子体激元波导的简介

混合长程表面等离子体激元波导是长程表面等离子体波和高折射率下的对比效应的混合状态,这种状态下等离子体波到有额外的场限制能力,传播长度也有着提升,对三维的集成光学电路的发展铺平了道路,通过详尽的计算,有着新型结构的初步实行方案。新型的结构注重传播长度、模式宽度的统一。

在具体的制造过程中,对称混合长程表面的等离子体波到是所有层和介质材料以及过程中化学蒸汽的叠加,所以有着一定的制造误差,要注重理想尺寸的精确程度。而侧向模场限制也是需要很多关注的,而且传播的损耗会由于模场限制而有所降低,在这个过程中,横向模场限制在没有弯曲损耗计算的情况下可以基本确定最低弯曲半径的实现,从而使模式宽度成为一个关键的参数。在耦合长度方面,水平放置的平行波导要大于垂直放置状态,而包层波导的耦合长度要比非包层波导的耦合长度长,两个相邻波导的串扰减小也会导致耦合长度的增加。

3 结语

新型的对称混合长程表面等离子体激元波导有着优点和缺点,要注重分析介质加载的表面等离子体,和长程表面等离子体的优点与缺点,对对称混合长程表面等离子体波导结构进行一定的优化。

参考文献:

[1]孙海丽. 对称混合长程表面等离子体激元波导传输特性研究[D].兰州大学,2014.

特殊婚礼范文4

钱也是常见的礼物。支票、现钞、证券、债券都是可送的礼物。结婚前送去的支票可以以新郎或新娘的名义开出,接受请柬后或是婚后送去的要以双方的名义开出。

为再婚者送礼除非你跟再婚者特别亲近,一般不必为他们送礼。在你得到他们将结婚的消息后,写封祝贺信就能表达你最良好的祝愿了。再婚者已经拥有大部分家用器具,如果你跟他们很熟,你可以问问他们需要什么礼品。下面是一些建议:你不妨送一只连胶卷在内的照相机、一套羽毛球拍,一本精装诗集、双人用吊床,或是主动提出拍摄婚宴场面等。

新婚夫妇互赠礼品

新婚夫妇通常在婚礼前夕交换礼品,这些礼品往往带有永久的价值。传统的选择有一块手表、一件刻有对方姓名首字母和结婚日期的心形饰品、祖传的珠宝、一串珍珠、精致的衬衣袖口链扣或镶进镜框的对方的相片。这也是你送给对方一直希望得到的特殊礼物的时候,如一件乐器、一套将树叶等直接压成印版的自然印刷品或一只专用手提箱。值得注意的是某一方不要赠送太奢侈的礼品以免使另一方相形见绌。

特殊婚礼范文5

婚俗是一个地区和民族民俗文化的缩影。有幸在德国参加了一次婚礼,目睹了德国有趣的婚俗,可谓眼界大开。

布施曼是一家旅行社的见习翻译,也是我们这个欧洲采风团的随团导游。小伙子结婚时,我们几位团员应邀去为他们的婚礼助兴。在德国,公民16岁即到法定结婚年龄,18岁时可自己做主结婚。新郎布施曼和新娘伊莉莎均为26岁,早过了法定结婚年龄。

德国人的婚礼与国内有很大区别:结婚前一天,布施曼和伊莉莎“兵分两路”。新郎和“哥们”在酒店里推杯换盏,新娘和“闺密”把家中的“破东烂西”统统扔掉――此谓“单身告别仪式”。婚礼前夜,新郎家里举行一种特殊的仪式,大家砸碗摔盆,以示祝贺。一对新人领取结婚证明后举行婚礼。婚礼结束后,男方请客人“吃喜”。

结婚前一天晚上,我们拎着锅碗瓢盆、碟盘杯盏之类的东西,赶到布施曼的家。刚刚迈进院门,就见亲友们将带来的锅碗瓢盆和碟盘杯盏不管不顾地摔在地上。我们急忙加入“摔群”,将手中的各种瓷器狠命地往地上摔。一时间满院响声,乒乒乓乓,噼噼啪啪,此起彼伏,震耳欲聋!那情景真像是国内夫妻吵架后的表现:“这日子没法过啦!”这种场面在国人看来肯定会大惊失色,喜庆之日摔坏东西该是何等的不吉利!可是,在德国,这却是一种非常受欢迎的仪式,是婚俗中很重要的一项。德国人不但在婚礼前一天玩命地猛摔,就是婚礼的当晚,家人也要乱摔一通。在德国人眼里,此举有两层含义:一为祈福,摔碎东西可吓跑鬼怪,新人的生活就会一帆风顺;二为祝愿,婚姻生活难免磕磕碰碰,现在把一切“不愉快”都摔了,以后就只剩下相亲相爱、白头偕老了。所以在仪式上,亲朋摔得越狠、越多、越响,新人越是高兴和感激!

破瓶子烂罐子摔完了,院中一片狼藉。一对新人高兴地将一地的碎瓷残片扫进垃圾箱里,然后点燃,亲友们就围着这堆特殊的“篝火”载歌载舞,欢呼雀跃。第二天早上,亲友们簇拥着西装笔挺的布施曼和一身白色婚纱的伊莉莎赶往附近的教堂。德国人认为,只有在教堂里举行婚礼,婚姻才庄重、神圣而且维持长久。牧师读罢《圣经》,庄重宣布:“我以天父和基督的名义宣布,你们已经结为夫妻!”

特殊婚礼范文6

 

关键词: 中国;西方;婚俗 

 

电影,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包含了丰富的文化内容,是文化的一个直观载体。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化都在电影中得到淋漓尽致的体现。婚礼不仅体现了一定时代的社会生活面貌,更从微观上展示了一个民族的文化内涵和伦理价值。婚姻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就是婚俗。几乎在每一种社会文化中都有举办婚礼的习俗。不同国家或地区、不同民族的婚礼,都包含着自己的文化和民族特色。中国有特殊的婚礼习俗文化,西方英语国家的婚俗也有其特色,但它们的异同都是有其自身原因的。本文主要以电影《喜宴》和《四个婚礼和一个葬礼》为例从文化角度解读电影中的中西方婚俗。 

一、中方的传统婚礼习俗 

著名导演李安执导的影片《喜宴》,讲述的是一对传统的中国夫妇在美国为儿子举办婚礼喜宴的故事。台湾青年高伟同在美国跟男朋友赛门同居(两人为同性恋),但却不断受到远在台湾的父母亲电话逼婚。由于成天被逼婚的电话吵得几无宁静之日,赛门和伟同只好想出和租住他们房子的大陆女画家威威协定假结婚的主意,以应付父母的逼婚。然而更意想不到的是,高家父母竟突然亲临美国为他们操办婚礼。婚礼举行了……整个故事发生的舞台虽然是美国,实际上导演为我们展现的是极其传统的中国文化,特别重视对中国婚俗事项的展现。通过影片,可以对我国多姿多彩的婚姻习俗有一个大体的了解。《喜宴》在传统婚礼习俗方面采用了“六礼”。据《仪礼•婚礼》记载,婚礼仪式的“六礼”是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迎亲。 

1.纳采。是男家托媒人向女家提亲。“若两家条件相当,先请媒人前往女家,替男家说媒,若允诺,则用雁为礼。”纳彩以雁为礼,有其特殊意义:一是不失节,不失时。大雁随着季节的改变而南飞北还,来去定时,从不失信。故以此为象征。二是大雁在飞行过程中,老而壮者在前引导,幼而弱者尾随其后,排列成行。则嫁娶之礼要长幼有序,不可逾越。也有人认为,纳采以雁为贽,可能与以猎物为礼的古风遗俗有关,求婚时拿射来的雁送到女方家中,可显示自己的勇敢和能干。所以雁在古代婚礼中是很重要的礼物。 

2.问名。男方行纳采礼后,如女方接纳,那么男方就要再派人(媒人)执雁去女家,以谦虚的口吻询问女方之名,故称之为“问名”。问名绝不是简单地向女家询问待嫁女子的姓名。问名还要取得女方的生辰八字,以供男方占卜之用。另外,媒人还要帮男方了解待嫁女子以及与之有关的一切。如了解待嫁女子是嫡出还是庶出,以便男方考虑用多重的礼节来对待这门婚事。 

3.纳吉。所谓“纳吉”就是“占卜纳吉利”,即现在“订婚”。经过纳采、问名之后,男方取得了女方待嫁女子的姓名和生辰八字,男方把女方的相关信息放在祖庙前占卜,如得吉兆,便派使者告之女方,表明男方已经认可此门亲事。 

4.纳征。是男家在纳吉(订婚)之后,将聘礼送给女家。女家若接受男家的聘礼,则表示两家婚姻已成,不得随意更改。纳征礼物都很贵重且有讲究,或取其吉祥,或取其物的特质,以象征夫妇好合。 

5.请期。俗称为“定日子”,也就是说男方请人查看黄历或进行占卜之后,得出黄道吉日。然而为了表示谦和,男家便派使者到女家征求娶亲日期。但日子最终还是由派遣者送去的为定。 

6.亲迎。经过前面的五道繁琐的程序之后,便剩下最后一关“亲迎”,也即迎亲。一般是新郎骑着高头大马或乘着轿,带着花轿和迎亲队伍来到女方家亲自迎娶新娘。 

至此,六礼成,为婚礼做好了准备。完整的婚俗除了“六礼”之外,还有催妆、铺房、送嫁妆、拜堂、撒帐、合卺、闹房等礼俗。其中拜堂也是传统婚礼中的一种重要仪式。新郎、新娘要拜天地,拜祖先,拜高堂(父母),客观上却宣扬了一种崇拜古人,崇拜神的思想观念。实际上,拜堂的传统意义是非常深厚的。拜堂礼俗固然繁缛,但因其符合封建社会长幼有序、大小有序的人伦道义,并带有一定的宗教礼仪的色彩,有利于稳固家庭、宗族制度,所以为历代封建统治者倡导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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