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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市场接收函范文1
用人单位(甲方): 用人单位全称 毕业生 (乙方): 张三
学 校: xxxx大学xx学院 2.表格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 写全称 组织机构代码:不用填
单位隶属: 按实际情况填写 联系人:用人单位人事部负责人 单位地址: 写全称 联系电话:用人单位人事部电话 单位类别: 依据用人单位性质填写 单位行业: 依据用人单位性质填写
ps:以上填写需要自己了解或者向单位了解清楚再填写
档案接收单位填写规范:
(1) 在福州工作:一般由学院协助代办,将档案寄放在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或福
建省青年人才开发中心,具体事项在规定时间辅导员会通知,相关人才市场的工作人员会来学校现场办公,选择办理的同学在规定日期应持一寸免冠照三张,手续费三百元左右到行政楼二楼指定地点办理。
(2) 在厦门工作:首先要到厦门市人事局办理接收函(福建省内仅厦门有此规
定),事后档案都是放在厦门市人事局下属的有政府性质的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3) 在省内其它地市工作:档案都是寄存在市人事局下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或者人才市场。
(4) 在外省工作:除上海市要办理接收函(与厦门一致),其它省均不用,档
案在上海市人事局下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或人才市场。其余外省市的档案均寄存于外省那一市的人事局下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或人才市场
ps:所有档案都是由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通过机要途径进行,同学们可于9月份致电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查询:0591-22868665
档案接收地址填写规范: 根据上述的接收单位地址填写,书写格式如下:**市**路**号****服务中心或人才市场
户口迁移地址填写规范: 私企一般没有集体户,如果户口在学校的话,户口一般都是从学校迁回家里,所以在此栏只要按实际情况填写家庭地址即可。
乙方(毕业生)
姓名:张三 性别:男|女 出生年月:1987年9月 毕业时间:XX年7月 入学前户口所在地 和 民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政治面貌: 群众| 团员| 预备党员| 党员 健康状况:良好 专业: 英语|日语 学制: 四 学历: 大学本科 身份证号码: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学位:文学学士 联系电话:家庭电话及手机号码 培养类别: 非定向
家庭住址: 写全称,详细至门牌号为止 邮政编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用人单位意见: 盖用人单位人事部的章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机构意见:
在厦门工作的不用盖章,但要去厦门市人事局开审批表(见厦门市接收高等、中 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申报表),省内其它市县到当地人才市场盖章(具体哪个人才 市场,大家询问下自己的公司)。福建省外城市,详询当地人事局。
学校院(系)意见: 回xx系办公室盖章( 行政楼一楼右手边)
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意见: 到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盖章(河西行政楼2
楼左手边,联系电话xxxxxx)
人才市场接收函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进一步深化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努力拓宽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积极引进高学历层次和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保证。
二、就业范围和对象
(一)积极引进高学历优秀毕业生来我市就业。继续实施“选调生”计划,通过外出选拔和公开考录,选调部分优秀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和博士毕业生充实到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镇(处)干部队伍。对进入国家公务员队伍的,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办理。企业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高学历毕业生到我市建功立业。对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受专业、生源地限制,敞开接收。
(二)适当控制外地专科以下学历毕业生来我市就业。外地生源的专科学历毕业生需落实用人单位方可来我市就业,中专毕业生原则上不予接收。各类企业接收紧缺急需专业的中专毕业生,须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市人事局审批。
三、就业办法
今年毕业生就业实行组织派遣、考试录用、双向选择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办法。
(一)组织派遣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公开选拔的选调生及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本科以上省级优秀毕业生,由市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求及所学专业,统一派遣至市直或镇(处)机关事业单位。
(二)考试录用
1、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市教育人才分市场组织实施教体系统的毕业生考录工作。按照市编委核准的考录计划,从师范类统招本科毕业生中考录部分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从非师范类统招本科生中考录部分紧缺专业毕业生到职业学校任教。
2、市卫生局负责,市卫生人才分市场和正局级卫生事业单位组织实施卫生系统的毕业生考录工作。按照市编委核准的考录计划,从卫生类统招本科以上毕业生中考录部分毕业生到市直医疗单位工作,从卫生类统招专科以上毕业生中考录部分毕业生到镇(处)卫生单位工作,从护理专业统招中专以上毕业生中考录部分毕业生到市直或镇(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考录工作采取一次性下达计划、一次性考录的办法进行。
3、其他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的,按照市编委核准的考录计划,由市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从专业对口的统招本科以上毕业生中公开考录。
(三)双向选择
除组织派遣、考试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外,其余大中专毕业生按照“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到市人才市场与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市人事部门将定期举办全市2012年大中专毕业生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洽谈会。向社会公开各单位用人数量、学历层次、专业类别及工资待遇等需求信息,对招聘的各个环节全部实行“阳光”操作,并提供优质服务。
(四)自谋职业
鼓励各类大中专毕业生自谋职业或领办、创办经济实体,从事个体私营经济。
四、就业鼓励措施
(一)鼓励毕业生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按照到公有制单位就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保留相应身份。
(二)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生,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2年内免交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登记类及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创办属高新技术领域公司的毕业生,可向市科技主管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确认后,其以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出资的比例最高可占注册资本总额的35%。对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两年内保留其派遣资格,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等费用由个人交纳,人事档案可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费减半收取。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合伙经营的,其自筹资金不足部分,可以按规定申请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
(三)鼓励大专、中专毕业生继续深造。本市生源的大专、中专毕业生,到非全日制普通高校继续深造的,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其办理登记手续,3年内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可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政策办理就业手续。
(四)做好特困毕业生就业工作。对通过双向选择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特困毕业生,由其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准属实的,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推荐就业。
(五)对在毕业当年服兵役的本市生源毕业生,可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入伍通知书》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两年后退役的,持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按应届毕业生的有关政策,办理就业手续。
五、就业管理服务
(一)建立就业预测和薪酬指导机制。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人才市场,将定期对毕业生就业方向进行科学分析,及时毕业生就业及薪酬指导价位信息。充分利用人才大集、媒体推介、岗前培训、人才派遣、技能培训等多种形式,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规范毕业生档案转递程序。非师范类毕业生档案须由学校转递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师范类毕业生的档案转递至市教育体育局,对毕业生个人自带的档案不予接收。对没有档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外地生源毕业生,一律不予办理有关手续。对弄虚作假,私自涂改伪造证件、印章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加强毕业生就业市场和网络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坚持把办好毕业生市场作为毕业生求职择业、用人单位选人的重要渠道和方式,不断加强市场软、硬件建设,促进有形、无形两个市场的有效结合。市人才交流中心要发挥毕业生就业网的作用,按照网上办公流程,做好毕业生接收、派遣工作,各用人单位要及时登记毕业生需求信息,严格按照接收程序接收毕业生,从2012年1月1日起,非师范类毕业生启用《2012年市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接收函》,2004年样式的接收函停止使用。
(四)做好毕业生报到、落户的办理工作。继续实行毕业生就业报到登记制度。毕业生毕业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携带《报到证》等有关材料到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其中师范类毕业生到市教育体育局报到。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后,由单位负责持《报到证》等有关材料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后,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本市生源的非师范类和师范类毕业生,应先分别在市毕业生就业网和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网上进行报到、落户登记后,再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然后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入户介绍信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五)加强毕业生见习期管理。继续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毕业生见习期管理,正确理解和处理好见习期与职工劳动合同中试用期的关系。对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一年内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跨区、市的调整改派的,经双方区、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同意并办理网上解约、签约手续后,由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跨省、市改派的须通过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学校不得收取改派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通过网上解约后,要在6个工作日之内办理档案转递和户口迁移手续。用人单位不得扣留毕业生的档案,毕业证书等证件。各用人单位要及时为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毕业生在见习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毕业生收取或变相收取风险抵押金、就业保证金、培训费等,不得拖欠毕业生的工资。凡到事业单位就业的,全部实行人事,并实行聘用制和试用制,聘期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
人才市场接收函范文3
民办高职院校毕业生在离校之前没有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需要将档案返回生源地由院校就业指导中心派人送至即人才交流中心进行登记编号,毕业生择业期一年内可以进行免费存放。
二、民办院校就业档案服务程序
1.开具证明。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并且档案还存放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毕业生可以享受一下服务:凭就业报到证开具存放档案证明、开具未就业证明其他与档案相关的证明。
2.档案提取。择业期(2年)内就业手续办理完的毕业生,可以凭就业报到证、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到各级人社局进行档案提取。择业期内没有就业毕业生不能进行档案的提取。
3.对于自谋职业、出国留学、择业期未满的毕业生档案和派遣期内自谋职业或自费出国留学以及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毕业生,可在各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档案保管。
三、民办高职院校学生“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主要区别
民办高校毕业生学籍档案是指学生通过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被录取的学生档案,它以文字资料形式记录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家庭状况、高考成绩、在校期间表现、在校期间的奖惩情况等。民办高职院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是由学籍档案转换的,毕业生毕业后将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到证当中,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或人才交流机构。学籍档案也就正式成为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它需要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取得报到证后才能得以实现。
四、民办高职院校毕业生档案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一是毕业生进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这些用人单位本身具有人事管理权,他们可以直接接收毕业生档案。二是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与民营机构他们没有档案管理权。毕业生毕业后一定将档案交由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进行统一管理。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方便又安全。三是毕业生在档案的转递过程中需要注意一下几点:
1.在不能完全搞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具备人事管理权之前,不能把档案转入该用人单位,应将档案转交给该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进行管理。
2.个别没有档案管理权的单位违规接收档案,导致档案丢失。为了避免上述情况发生,毕业生应首先询问用人单位的性质,在确定对方是否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后再决定将档案投向哪里。
3.档案的归属是有相关规程的,学生在离开学校之前要制定好档案调离时间,不要将档案来回调离,最好做到一步到位。
4.毕业生毕业后在异地找到工作单位,户口不落回本地的毕业生、考研的毕业生以及无法确定是否在用人单位长期就职的毕业生,这部分学生可以将自己档案交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托管。
五、民办高职院校毕业生工作后档案提取及补办办法
人才市场接收函范文4
【关键词】独立学院;人事制度;实践
【abstract】the independent academy puts consciousness of the outside world into practice commonly acting for system, acting for the system concrete practice combining with independent academy consciousness of the outside world, analyses consciousness of the outside world acting for the positive role that system develops to independent academy and a few problems appearing in the process of practice.
【key words】independent academy; system consciousness of the outside world is acted for; practice
自1995年12月国家人事部明确提出要建立和推行人事制度以来,各地高校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推行人事制度;独立学院作为公举民办的高校从创建之际就实行人事制度,形成真正意义上的竞争和激励机制,有助于师资队伍的建设,对独立学院的快速发展起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下面笔者就结合独立学院人事制度的实践,分析人事制度对独立学院的发展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和实践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1 独立学院人事制度的内涵
人事制度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按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其相关人事业务,可以为各类流动人员和用人单位提供人事关系、档案代管、人才招聘、人才培训、人才测评以及代办各类社会保险等一系列人事和配套服务。目前独立学院人事制度主要是指独立学院委托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全校教职员工人事档案的管理、职称的申报、人才的调配。
2 独立学院人事制度的实践
2.1 确定对象、选择机构以及主要内容。
独立学院的全员人事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全员聘用制。也就是说,独立学院的对象是全校的教职员工。
我校是2004年在湖北省人才交流中心开户,实行全校人事制度。
独立学院的人事工作主要内容有:
2.1.1 委托省人才中心接收并管理被人员的人事档案。人事档案不在省人才的教职员工,我校是通过开函转交到省人才我单位户头下;人事档案在省人才的教职员工,我校可直接将其由个人户头转到单位户头下。
2.1.2 委托省人才中心,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需要,为学校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办理职称认定等工作。目前我校的职称评定有三种途径:一是从省人才中心申报,二是从我校校本部申报,三是直接上报到教育厅。
2.1.3 优先为学校办理从武汉市外调进德才兼备、专业对口的急需人才的有关手续。目前我校已通过湖北省人才交流中心从外地成功调入多名中高级人才,这些中高级人才已成为我校骨干。
2.2 独立学院人事人员的工资待遇及福利。
由于独立学院是全员人事制,所以在工资待遇上不存在部分人事高校的“有编制和无编制的收入差距”。在福利上独立学院按国家政策要求统一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目前武汉市只有部分独立学院给教职员工缴纳了住房公积金。
2.3 人事人员的管理。
独立学院在全校教职员工人事档案托管的同时建立个人业务档案进行管理。人事部门要由传统的人事管理意识为中心转向“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开发意识,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实现从管理向服务的职能转变。在人员管理过程中,要始终把对人员的能力培养和积极性发挥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关心他们、尊重他们,满足人的合理需求,以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同时,还应该由单纯的契约约束转为人文关怀,由单纯要求到解决实际问题,努力为他们营造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以提高单位的整体凝聚力。但同时也需要营造“竞争机制”,避免教职员工积极性不高、人浮于事,应优化配置人力资源,促进人员的合理流动。坚决遵循“科学设岗、公开招聘、严格考核、合约管理”原则,因事设岗,按岗聘人。
另外,应该注重制定一个好的、行之有效的激励政策以及考核晋升办法,充分调动、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3 独立学院实行人事制度的积极作用
3.1 保证了人才个体的择业权。
过去高校实行的是封闭式静态的管理模式,人才的使用权和所有权高度结合。人事制度实行人事关系管理权和人才使用权相分离。这种分离使人才的所有权由个人自主掌握,摆脱了过去传统的以人事档案为核心的对单位的终身依附关系,保证了人才有充分的择业自,同时增加了他们的危机感和责任感,促使他们更加努力工作,刻苦学习,不断提高自己。
3.2 保证了学校用人自。
人事制度拓宽了用人渠道和用人方式,为独立学院充分吸收社会人才提供机会。随着独立学院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普遍存在人才短缺。学校所需要的各类人才,通过市场进行合理配置,可以通过人事制度调入各类紧缺人才。这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而且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人才的质量。
3.3 保证了人才合理流动。
传统的用人制度下,人员依附于单位,终身在一个单位工作,没有合理的流动机制,没有畅通的流通渠道。在人事制度下,用人单位和人才之间只是聘用与被聘用的合同契约关系。学校拥有员工的“使用权”,通过用人单位与员工的用人合同,学校负责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管理,员工完成合同规定的职责和任务。社会人才服务机构拥有员工的“所有权”,负责档案的接收和管理,合同期满不在聘用的人员,与学校的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即回到社会人才交流中心,接受社会人才市场的管理和服务,学校不再负有责任和义务。人事为聘用合同管理的实施,铺设了合法的人员流通渠道,使高校人员出口畅通,能进能出,保证了人才的合理流动,人尽其用。通过人事,淡化“身份管理”,强化“岗位管理”,真正建立起一种“能进能出、能上能下、能高能低“的自主用人机制。
3.4 保证了学校资源的优化配置。
独立学院实行的是全员聘用制,学校与教职员工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人事制度,一旦解聘,养老、医疗和住房等由社会承担,学校因此可以减轻财政上的负担。还有,人事人员的管理属于人才交流中心,人事部门从繁杂的人事管理事务中解脱出来,可以集中精力抓高校的人才资源。因此,人事制度的实施,对独立学院来讲,既减轻了财力,又减轻了人力,独立学院将最大限度地优化办学资源配制,提高办学效益。
4 独立学院人事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及思考
4.1 人事档案的转入不及时给学校工作带来不便。
独立学院教职员工的人事档案托管在人才交流中心,新进部分员工的人事档案没有及时转入到单位户头下,使得单位对员工的管理出现空白;有些员工由于人事档案不在单位户头下,在新学期不辞而别,使学校的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很被动。所以人事部门一定要督促全校教职员工的人事档案及时转入到单位户头下,进行严格规范的管理。
4.2 实行人事使员工归属感减弱。
由于实行的是人事制度,全体教职员工签订了有期限的劳动合同,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激励教职员工努力工作、不断进取,但是同时也使得教职员工的归属感减弱,产生不安定感,使得教职员工的流动性变大,不利于稳定的师资队伍、管理队伍的建设。这就需要独立学院了解教职员工的需求,设身处地地在他们立场上为他们着想,在学校能力范围内尽量满足他们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如开展丰富多彩的工会活动等各种措施达到“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形成独立学院的特色用人制度。
4.3 实行人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高级人才引进。
灵活的用人机制有利于引进人才,但在某种程度上也限制了高级人才的引进。在引进高级人才的时候,由于高级人才大都在公办学校工作有编制,跳槽到独立学院无编制,跳槽成本变高,后期福利待遇跟不上。比如由于年龄原因社会保险无法缴纳,或是由于历史原因以前在公办高校工作时间如何折算社会保险也成为一个复杂难解的问题。这就大大限制了独立学院高级人才的引进。
独立学院要吸引高级人才,除了自身要做出努力(比如提高福利待遇、提供发展空间),还需要国家给予政策上的大力支持(比如公办高校有编制的高级人才到独立学院无编制,其养老医疗保险如何续上等问题)。
综上,独立学院实行人事制度,是改变传统用人方式、实现人力资源配置市场化的一个重要措施。但现阶段仍处于发展之中,还有不少问题需要深入研究,不断完善。
人事制度是一种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一种新型的人事管理方式,从制度的推出到实施,都有一个质疑、认同的过程,同时人事制度本身也有一个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的过程。积极开拓创新人事内涵与实施环境,科学管理,更新传统思想观念是高校人事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和任务。
人事制度作为我国社会转型时期人事管理的一种过渡性模式,如何充分发挥人事制度在高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中的积极作用,帮助促进高校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在实践中还需要不断的探索和完善。
参考文献
[1]钱向农.高校实行人事制浅析,煤炭高等教育,2004,(4)
[2]王宏原.人事与高校人事管理制度创新,北京邮电大学学报,2004,(7)
人才市场接收函范文5
关键词:俄罗斯;高校;教师
中图分类号:G649.5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0961(2013)05-0033-05
一、俄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国际化的背景
俄罗斯高等教育的国际化进程主要动因是全球化背景下的教育市场竞争。俄政府努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水平,恢复其在国际教育市场的传统优势地位。2003年俄加入博洛尼亚进程以来,致力于加速推进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博洛尼亚宣言》的核心内容是重新部署高校结构,将高校学制分为学士和硕士两级,引人高校学分转化制度,便于不同国家间的课程得到互认,促进欧洲各国间科研人员、教师、学生的学术交流和流动。国外知名高校都拥有自己的国际化教学科研队伍,QS世界大学排名将国外教师所占比例作为高校国际排名的一项评价指标。为此,俄确定了高等教育国际化战略,其中在高校教师队伍结构上大打国际牌,吸引具有在国外知名高校工作经验的国外专家学者,充实教师队伍。国外专家的知识与技能应满足俄高校具体优势发挥的需要,包括扩大新开设的优先专业的教育服务范围,生产与销售有竞争力的赢利性英语版教育新产品,实行符合世界知名高校认可的教育标准;通过完善教学计划使基础性教育工艺适应新条件,编写一体化教程,制定合作式教学大纲;积极开展科研活动,开辟新的科研方向及研究方法;提高俄高校工作人员在有影响力的摘要性期刊的数量等。
俄教育市场同世界许多国家一样由国家宏观调控。俄政府意识到,必须吸引国际劳动市场上的高水平专家进入俄教育领域,给高校提供一定的支持来解决引进国外专家的各种问题。2009年9月10日梅德韦杰夫总统曾表示,“我们一定聘请各国的优秀学者与工程师来工作”_2j。此后,在2009年11月12日俄联邦会议咨文中,梅德韦杰夫再次强调:“要吸引比较权威的俄籍学者及国外学者来俄工作,应该简化对世界名校的高等教育文凭证书与学历的认证程序,以及简化我们所需要的国外专家赴俄工作的接收手续。应给他们快速办理签证,并办理长期签证。是我们请人家,而不是相反。”目前,俄政府已对这些决定进行了具体规范,以加快俄高校吸引国外高水平教学科研人才的进程。俄政府重新制定的法案现在已生效,对外国公民赴俄工作的核准审批程序,包括他们获得公民身份、出入境及办理移民登记等程序也已经启动。
二、俄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助力教师队伍国际化
(一)划拨专项资金吸引海外同胞
2008年,俄出台了《2009-2013年创新俄罗斯科学与科研教学人才联邦专项纲要》。为实施《纲要》政府先后共拨款904.54亿卢布,其中10.6亿卢布用于聘请本国的海外学人充当领头羊组建科研团队,鼓励集体从事科研攻关活动。《纲要》强调要对境内科研教学中心的年轻学者、研究生、知名学者,包括在国外长、短期工作学者的科研活动进行有针对性拨款。须指出的是,《纲要》中没有提出对外籍专家牵头的科研活动给予经费支持的问题。尽管如此,允许聘请在国外高校工作的海外同胞之举还是体现了《纲要》注重“国际性”的建设。诚然,在这个《纲要》框架内,对科研项目的资助具有短期性质,也没有对外籍学者在俄高校长期工作做出具体规划,尽管有些许欠缺,但已经很好推动了俄高校各项科研工作的进程。
(二)建设联邦大学打造国际化教师队伍
2008年,俄开始在部分地区建设联邦大学网。联邦大学的发展计划获得了政府的经费支持。联邦大学近期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实施与国际教育空间一体化的高等职业教育与高校后职业教育的创新教育计划。教学过程、科研工作与工艺工作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水平及达到的国内外知名度,都被列入对联邦大学工作成效的评估指标与评估标准中。显然,这体现了俄对名牌高校走向国际市场及占据领先地位的高度重视。此外,联邦大学的章程与发展纲要中明确规定,聘请国外教师和专家来俄高校参与教学、科研活动是联邦大学开展国际活动的基本方向之一。这表明了俄组建联邦大学的目的性。
(三)建设研究型大学打造国际化研究队伍
2008年,俄启动《授予莫斯科工程物理学院、莫斯科钢铁和合金学院国家研究型大学地位》的试点方案。2009年,俄以招标形式授予12所高校研究型大学地位,2010年又授予15所。研究型大学获得实施发展计划的经费支持。评价研究型大学发展计划实施成效的重要指标之一是“研究型大学围绕俄国家优先发展方向的教学科研工作者人均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的数量(国际科学检索源期刊、俄罗斯科学引文索引源期刊)”。俄罗斯之所以推行该指标体系,就是为了验证俄高校学者科研水平的国际认可度。
目前,俄学者在国际知名引文索引刊物上发表文章的数量并不多。因此,吸引能够经常在专业性国际重要期刊上发表研究成果的国外学者来长期工作就成为俄一些高校的一项公关工作。俄学者可以与外国学者合作共同在国际权威刊物,此举有助于提高俄在这项评估中的指数。
所以,一些获得研究型地位的俄高校在自己的战略性发展计划中,都突出了吸引国外知名学者长、短期工作的必要性。如俄国家研究型大学高等经济学校就在自己的发展规划中将“积极的人才政策”作为实现高校战略发展目标的基本任务之一,致力于教师知识更新,从国际人才市场吸引杰出专家。该校是俄吸引国外知名专家的领军高校之一。目前,有62位外籍专家长期在这里工作,其中国际“高水平专家”就有20人。近几年,该校外国专家引进工作通常按照国际机构招聘劳工的程序进行。国际机构招聘劳工委员会通过考核来挑选具有国际水平的专家。该委员会每年都成立不同专业方向的选拔委员会,其中包括评审委员会,其成员主要有高等经济学校的领导、教师、各部门科研人员及已经是国外知名高校工作人员的校外独立专家。通常由该校有意引进国外专家的各部门向委员会提交申请,指明对候选人职业特点上的要求。该校还设立了跨学科基础研究所,由这些研究所吸引外国学者来本校发展新的科研方向。还成立了一个专门机构,负责帮助外国员工解决劳动和社会日常方面的问题,包括协助学校各部门和校外机构帮助外国员工家属找工作及其子女入学、办理居留证、在银行办理贷款等。
国家研究型科技大学莫斯科钢铁和合金学院同样将教师的国际化指标作为发展计划有效实施的评价指标:能用外语授课教师的比例,在发展计划中拟将该项指标由2009年的零提高到2017年的25%;具有在国外知名高校工作经验的教授的比例,计划在2017年达到19%。
(四)借用外援“孵化”科研队伍
2010年,俄通过了联邦政府决议《关于吸引知名学者来俄高等职业教育机构的措施》。俄政府为此设立了科研项目资助经费,对2010-2012年俄高校由国内外知名学者主持的科研项目给予资助,资金通过竞标方式划拨。2010年,总计有179所高校申请了507项由知名学者牵头的国家科研资助项目。这507名学者中,291人为俄联邦公民(其中有73人工作在国外),37人拥有双重国籍(俄籍和外籍),lO人为独联体国家公民,169人是独联体之外国家的公民。最终有40项申请获得资助。2011年有176所高校发出了517份聘请知名学者的邀请函,其中230人为俄联邦公民(其中65人目前工作在国外),75人有双重国籍,212人是其他国家公民。他们牵头申请了517项国家资助科研项目,其中39项获批准。
值得注意的是,立项的条件中规定项目主持人必须与俄高校合作主持,研究团队成员至少包括两名科学副博士、三名俄高校研究生及三名本科生。这说明俄政府一是要确保最终科研成果的所有权,二是要借此培养不同层次的科研后备力量。
(五)简化外国专家来俄工作的相关程序
吸引国外公民来俄工作须解决诸如签证、工作安置等一系列问题。近两年,俄政府出台了新的联邦法案,为高校聘请外国科研教学人员简化了相关程序。如,取消了接收外国专家以教师或科研人员身份来俄工作的配额与许可证(其他岗位仍有配额并须得到许可证)。来俄高校担任教师的外国专家可以办理工作签证,也可以办理商务或人文类签证。此项措施有助于吸引来俄讲学的外国专家不以工作目的来俄,而以其他目的来俄,如来俄参加学术会议、进行洽谈、参与研究、协调科技联系等。申请其他工作岗位的外国专家须办理工作签证。办理移民登记的期限由3个工作日延长至7个工作日。
三、俄教师队伍国际化进程中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
(一)手续上的困难及解决办法
1 手续上的困难
尽管俄立法上有所变化,但是,至今俄高校及被邀请来的外国专家在办理劳动关系及入境手续时仍会遇到一些问题。首先,获得俄工作签证的程序复杂、周期过长。为获得工作签证须办理邀请函,邀请材料由联邦移民局受理,邀请单位要在外国专家抵俄前90天内向移民局提交相关材料,邀请函办理时间为3周。要获得工作签证必须向俄驻外领事馆递交被邀请人的入境邀请原件及护照原件。材料审核需要l周时间,有时会稍长。在许多发达国家获得工作签证都可以凭借用人机构签发的邀请函复印件办理,这样准备办理签证的邀请及提交邀请只需几天时间,而在俄需要2-4周时间。其次,国外文凭在俄的认证程序十分复杂。外国哲学博士学位的认证程序需要半年以上时间,还要求外国专家将自己的博士论文译成俄语,这实际上等于对专家进行了一次重新评定。对于多数要来俄高校工作的外国专家来说,这个程序过于复杂。没有学历证明,形式上来讲外国专家就没有指导大学生、研究生科研工作的资格,也不能担任系级或校级学术委员会委员,也不能担任一些领导职务或其他行政职务。
2 解决的办法
为简化外国专家在俄高校及科研机构工作的相关入境与工作安置程序,2010年俄实行了一项重要举措,即设立“高水平专家身份”。俄邀请单位可以给在俄任何一个岗位工作的具有“高水平专家身份”的外国公民开出近200万卢布的年薪。而国家认证的俄高校、国家科学院、国立研究中心给外国专家的年薪水平被限定在100万卢布。在此情况下,俄用人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外国专家的专业技能与知识水平是否达到要求,并据此授予“高水平专家身份”。
当然,在俄罗斯,“高水平专家身份”无论对用人单位,还是对外国专家本人都大有益处。首先,对用人单位而言,聘请外国专家不设限额,而且可以聘请任何岗位的外国专家。其次,享有纳税优惠,高水平专家自在俄联邦工作的第一天起,就要像俄公民一样,缴纳13%的自然人收入税。不具有“高水平专家身份”的外国公民在他们获得纳税侨民身份之前要缴纳30%的自然人收入税。纳税侨民身份要在其来俄满183天后方可获得。第三,签证办理便利,获得“高水平专家身份”的外国专家及其随行家属可马上获得多次往返工作签证,有效期到工作合同期满。其家属获得的签证有权在俄联邦工作和学习。而在俄从事教师工作的没有“高水平专家身份”的外国公民只能办理一次往返有效期90天的签证,虽然该签证之后可变成有效期一年的多次往返签证,但必须每年办理一次延期,其家属也只能获得非工作签证。第四,可以很快获得外国人的长期居留证。具有“高水平专家身份”的外国专家及其随行家属可到俄后就办理加急外国人长期居留证。
俄机构在给自己聘请的外国专家办理“高水平专家身份”手续时须承担一定责任。确保为高水平专家及其随行家属提供自愿医疗保险服务;在他们被驱逐出境情况下为专家及其随行家属支付往返居住国首都的费用;为高水平专家随行家属支付生活费,且不低于俄最低生活费标准,为其提供住房保障,提供工作期满后离开俄联邦的必要经费。当然,并非在俄高校工作的外国员工都能获得“高水平专家身份”,但此举还是反映出俄政府对为在俄工作的高水平外国专家创造良好条件的极大关注。
(二)社会生活问题及解决办法
1 社会生活上的问题
俄高校在外国员工工作安排方面遇到了一些社会生活方面的问题。如,对外国专家及其随行家属缺少必要的国家医疗保险体系,提供讲英语的自愿医疗保险体系不够完善,类似的医疗服务只在一些大城市里价格昂贵的医疗中心才有;对在俄机构工作的没有外国人长期居留证的外国员工缺少必要的国家退休保险制度;有关退休基金,外国员工可按自愿签订的退休基金合同领取,但是目前退休基金从俄罗斯划拨到国外的机制尚未理顺;缺少为不懂俄语的外国员工子女开设的国立学校;一些高校的居住条件和生活水平较世界发达国家相对较低;外国人在获得银行贷款(消费贷款和抵押贷款)方面受到限制。
2 解决办法
为帮助莫斯科的外国公民适应社会,俄政府实施了《外国移民子女及其社会文化适应首都大都市条件的一体化纲要》,开设了一年制的“俄语学校”,对移民子女进行俄语强化教学。而各地民族教育中心也在推进一项题为《移民的社会文化适应》国际教育计划。这些计划面向所有移民及其家属,包括难民。目前针对高水平专家的家属尚未出台专门计划。
在解决外国专家在俄适应与一体化问题上,俄政府层面成立了工作小组,成员由18个地区及联邦执行机构的代表、俄社会组织及科研机构代表组成。目前工作小组正在制定高水平外国专家在俄罗斯长期定居的框架性激励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