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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资质范文1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监理单位,是指取得监理资质证书,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公司、监理事务所和兼承监理业务的工程设计、科学研究及工程建设咨询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监理单位资质,是指从事监理业务应当具备的人员素质、资金数量、专业技能、管理水平及监理业绩等。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方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国务院工业、交通等部门负责本部门直属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
第二章监理单位的设立
第五条设立监理单位或者申请兼承监理业务的单位(以下简称设立监理单位),必须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资质管理部门申请资质审查。对于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一)、(二)、(三)项中的1—3目标准的,由资质管理部门核定其临时的管理业务范围(资质等级),并发给《监理申请批准书》。取得《监理申请批准书》的单位,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从事监理活动。
监理单位应当在建设银行开立帐户,并接受财务监督。
第六条设立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批:
(一)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理业务跨部门的监理单位设立的资质审批;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方监理单位设立的资质审批,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国务院工业、交通等部门负责本部门直属监理单位设立的资质审批,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监理业务跨部门的监理单位的设立,应当按隶属关系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工业、交通等部门进行资质初审,初审合格的再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设立监理单位的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单位名称和地址;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组建负责人的姓名、年龄、学历及工作简历;
(三)拟担任监理工程师的人员一览表,包括姓名、年龄、专业、职称等;
(四)单位所有制性质及章程(草案);
(五)上级主管部门名称;
(六)注册资金数额;
(七)业务范围。
第三章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与监理业务范围
第八条监理单位的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
各级监理单位的资质标准如下:
(一)甲级
1、有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或者高级经济师作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作技术负责人;
2、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工程技术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专业配套,其中高级工程师和建筑师不少于10人,高级经济师不少于3人;
3、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4、一般应当监理过5个一等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或者2个一等工业、交通建设项目。
(二)乙级
1、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或者高级经济师作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作技术负责人;
2、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工程技术与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专业配套,其中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建筑师不少于5人,高级经济师不少于2人;
3、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4、一般应当监理过5个二等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或者2个一等工业、交通建设项目。
(三)丙级
1、有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或者高级经济师作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作技术负责人;
2、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工程技术与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配套,其中高级工程师或者高级建筑师不少于2人,高级经济师不少于1人;
3、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
4、一般应当监理过5个三等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或者2个一等工业、交通建设项目。
第九条监理单位的资质定级实行分级审批。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甲级监理单位的定级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方乙、丙级监理单位的定级审批;
国务院工业、交通等部门负责本部门直属乙、丙级监理单位的定级审批。
第十条监理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二年内暂不核定资质等级;满二年后向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资质管理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定级申请书;
(二)《监理申请批准书》和《营业执照》副本;
(三)法定代表人与技术负责人的有关证件;
(四)《监理业务手册》;
(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资质管理部门根据申请材料,对其人员素质、专业技能、管理水平、资金数量以及实际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经审核符合等级标准的,发给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三年核定一次。对于不符合原定资质等级标准的单位,由原资质管理部门予以降级。
第十二条核定资质等级时可以申请升级。申请升级的监理单位必须向资质管理部门报送下列材料:
(一)资质升级申请书;
(二)原《资质等级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
(三)法定代表人与技术负责人的有关证件;
(四)《监理业务手册》;
(五)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资质管理部门对资质升级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经审查符合升级标准的,发给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同时收回原《资质等级证书》。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的监理业务范围:
(一)甲级监理单位可以跨地区、跨部门监理一、二、三等的工程;
(二)乙级监理单位只能监理本地区、本部门二、三等的工程;
(三)丙级监理单位只能监理本地区、本部门三等的工程。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必须在核定的监理范围内从事监理活动,不得擅自越级承接建设监理业务。
第十五条已定级的监理单位在定级后不满三年的期限内,其实际资质已达到上一资质等级1—3目标准的,可以申请承担上一资质等级规定的监理业务;由具有相应权限的资质管理部门根据其资质条件、实际业绩和监理需要予以审批。
第四章中外合营、中外合作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
第十六条设立中外合营、中外合作监理单位,中方合营或者中方合作者在正式向有关审批机构报送设立中外合营、中外合作监理单位的合同、章程之前,应当按隶属关系先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资质管理部门申请资质审查;经审查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一)、(二)、(三)项中的1—3目标准的,由资质管理部门发给《设立中外合营、中外合作监理单位资质审查批准书》。
《设立中外合营、中外合作监理单位资质审查批准书》是有关审批机构批准设立中外合营、中外合作监理单位的必备文件。
第十七条申请设立中外合营、中外合作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批,除必须报送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报送外方合营者或者外方合作者的以下资料:
(一)原所在国有关当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及有关批准文件;
(二)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专业人员和技术装备情况;
(三)承担监理业务的资历与业绩。
第十八条中外合营、中外合作监理单位经批准设立后,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的三十日内,持《设立中外合营、中外合作监理单位资质审查批准书》、《中外合营企业批准书》或者《中外合作企业批准书》及《营业执照》,向原发给《设立中外合营、中外合作监理单位资质审查批准书》的资质管理部门申请领取《监理许可证书》。
第十九条中外合营、中外合作监理单位,应当按规定在中国的有关银行开立帐户,并接受财务监督。
第二十条中外合营、中外合作监理单位歇业、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以及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向原资质管理部门备案;其资质管理的其它事项,适用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监理单位的证书管理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承担工程监理业务时,应当持《监理申请批准书》或者《监理许可证书》、《资质等级证书》以及《监理业务手册》,向监理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监理申请批准书》、《监理许可证书》和《资质等级证书》的式样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其副本和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根据开展监理业务的需要,资质管理部门可以向监理单位核发《监理申请批准书》或者《监理许可证书》、《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若干份。
核发《监理申请批准书》或者《监理许可证书》、《资质等级证书》及其副本,收取工本费。
第二十三条监理单位遗失《监理申请批准书》或者《监理许可证书》、《资质等级证书》的,必须在全国性报纸上声明作废后,方可向发证部门申请补发。
第二十四条监理单位必须建立《监理业务手册》。《监理业务手册》的内容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
第二十五条《监理业务手册》是核定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的重要依据。在必要的情况下,资质管理部门可以随时通知有关的监理单位送验。
第六章监理单位的变更与终止
第二十六条监理单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先向原资质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与其营业范围相当的地区或者全国性报纸上公告:
(一)分立或者合并,应当向资质管理部门交回原《监理申请批准书》或者《监理许可证书》、《资质等级证书》,经重新审查资质或者核定等级后,取得相应的《监理申请批准书》或者《监理许可证书》、《资质等级证书》。
(二)歇业、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应当报原资质管理部门备案,并收回其《监理申请批准书》或者《监理许可证书》、《资质等级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变更,应当向原资质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七条监理单位分立、合并或者终止时,必须保护其财产,依法清理债权、债务。
第七章罚则
第二十八条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资质管理部门根据情节,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停业整顿直至收缴《监理申请批准书》或者《监理许可证书》、《资质等级证书》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主要责任者的刑事责任:
(一)申请设立或者定级、升级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二)超越核定的监理业务范围或者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监理活动的;
(三)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监理申请批准书》或者《监理许可证书》、《资质等级证书》的;
(四)、损害委托单位或者被监理单位利益的;
(五)因监理过失造成重大事故的;
工程监理资质范文2
关键词: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编制;管理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黄金阶段,尤其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展,使得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又迎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个社会环境下,我们在工作中如何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来及时、准确的将工程建设中形成的技术文件记录在案,最终形成完整的工程验收资料已成为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士的研究重点,也是建筑行业发展中面临的核心话题。
一、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概述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是建筑工程施工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中能全面反映施工过程、也是评定工程质量等级的主要依据。因此,在整理一套全面、完全的技术资料,这也是整个工作中能够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
1.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概念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主要包含有建设工程文件和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在现代化建筑工程项目中,施工技术资料的形成是按照现行的工程规范标准,要求在工作中以积累、总结、归纳的方法形成完整、真是、具体的工程技术资料,这也是工程军统交接验收、工程检查、工程维护的必备条件和基础。
1.1、建设工程文件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数据总结文档。这一文件主要包含有工程准备阶段的文件、工程监理文件、工程施工文件、竣工图和工程交接文件。在现代化工程项目中,工程建设文件也被人们广泛的称之为工程文件。
1.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主要指的是在工程施工建设之前就已经开始着手准备,且是一种为施工进行提供指导的一种技术文件,这一文件主要包含工程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文件等。
2、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意义
对于一个工程项目而言,一个质量合格、效益较高的工程必须要具备一个内容齐全、技术原始、资料全面的技术资料。在目前的工程项目中,施工技术资料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一个工程施工效益和建设质量,也是工程质量中备受关注的一部分。在工程项目中,工程建设技术资料的作用尤为明显,主要表现在: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存在对于工程的评定有着直接的关系,做好建设工程文件和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建设工程文件和档案资料的管理是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编制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是单位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原始资料,是反应工程各环节施工的质量凭证,也是现代化工程建设中备受人们关注和重视的环节。对于工程项目而言,一旦某一个工程施工环节出现问题和事故,技术资料的存在不仅能够为事故的调查和正确处理提供扎实、可靠的参考资料,还能够对工程结构安全和功能发挥提供参考依据。
在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阶段首先要做好的必备资料为:开工报告、施工许可证、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这些资料必须在开工前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是施工现场指导施工的重要依据,根据设计图纸的意图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开工后,在各阶段还要做好其它资料的编制:
1:施工日志:施工日志是记录整个施工全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记录从工程开工起至竣工止的技术质量管理和生产经营活动。
2:技术交底书:是指工程技术人员根据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以及设计变更的内容、施工技术规范、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操作规程。以书面的形式向各施工操作人员交底。
3: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在各分部分项施工前对所有原材料、构配件必须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对原材料等必须有二次检验。对原材料的复检必须由现场监理和现场取样员共同取样、共同送具有资质检测部门进行二次复试。
4:施工测量记录
施工测量记录是施工单位对工程位置垂直度和沉降度等进行度量和测定而形成的记录资料。记录中应有测量依据和过程并应进行复核检查,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人员应审核签认。
5:施工记录
施工记录是对分项工程施工过程的记录、对本工程项目或关键部位的施工方法、使用材料、构配件操作人员、时间、施工情况等进行记载。它也是各参建单位施工的工程需要交接时应进行检查验收记录。
6: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是指本工序操作完毕将被下道工序所掩盖、包裹而在无从检查的工程项目。隐蔽工程检查验收需按相应专业规范规定执行、质量应符合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内容填写应齐全、准确,主要材料应写明合格证与试验报告编号,问题记录清楚具体必要时应附简图,验收结论必须结论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可否进行下到工序施工。相应责任人签字确认。
7:分部分项及检验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部分项及检验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是指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文件、相关标准和规范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格做出的确认文件。它包括: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填写与验收标准应严格按照各省的质量验收标准规定执行,在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先验收后在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8:竣工图
竣工图应按单位工程并根据专业系统进行分类和整理。竣工图应为新蓝图,应在图签附近空白处加盖签署竣工图章,竣工图应具有明显的“竣工图”字样,它包括编制单位名称、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和编制日期以及监理单位等内容。所有竣工图应由编制单位逐张加盖签署竣工图章。竣工图章中签名必须齐全不得代签。
凡一般性图纸变更编制单位可根据设计变更依据在施工图上直接改绘,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并加盖及签署竣工图章。
三、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措施
1.、首先抓好工程项目的竣工和交接验收、要严格按施工进度进行资料的收集与整理,所以保证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制和整理在有制度和责任的基础下进行。资料不能由资料员包揽。
2、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对所承建的工程中检或竣工的资料必须真实、内容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按照规定履行签字手续、签字是各级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和把关的必要的过程。
3、竣工工程技术资料的要求
工程竣工后资料员应提供准确、完整、齐全的技术资料存档和备案。应按照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系统划分,每卷再按照资料类别顺序排列、并根据资料数量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
四、结束语
建筑工程的技术资料是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状况、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材料必须完整、准确和系统。也是改扩建工程不可缺少的重要资料之一。
参考文献
工程监理资质范文3
本文从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意义及其重要性着手,并且对其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常见问题进行简要分析,以期为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可借鉴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
规范化;建筑工程资料;工程质量
工程资料是反映工程实体最终成果的重要性文件,它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在工程施工、竣工、交工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工程资料管理体现了工程内在质量,也是工程质量的保障。
1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重要性及意义
由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已经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中包含了建设项目文件资料管理。明确地规定了各建设单位要以国家相关档案管理的规定,系统地收集整理建设项目中各阶段的文件资料,建设并完善项目文件档案。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后,需要立刻将建设项目档案移交至上级建设主管部门。这一条例将建设工程资料的管理与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视为同等重要的地位,对于建设工程文件资料的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工程竣工档案自身的职能属性包括了一致性、有效性与可追溯性。众所周知,一旦建筑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或重大事故,开展调查工作,首先要调阅工程项目的档案资料,一方面因为工程档案资料是工程建设各项活动的真实记录,具有原始性、真实性和唯一性;另一方面它是建设活动的直接产物,全面、综合地反映了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它将工程的施工过程以一种被各参建方都认可的形式记录下来,从理论上它能够完整地记录下整个工程,既可以体现工程建设管理的水平与工程是否规范标准,也是工程建设成果直接的表现方式。又是在竣工后,进行工程项目验收、维护管理、使用评价的重要依据与原始凭证,因此具有质量责任监督的特殊作用。影响质量控制的因素主要有“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等五大方面。从“人”的因素来看,建设工程资料员是工程建设中不可缺少的技术人员。要经过专门培训后持证上岗;从“材料”的因素来看,所有建筑材料的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等是建设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主体;从“机械”的因素来看,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现场调度是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内容;从“方法”的因素来看,对施工方法和工艺流程的记录就是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施工日志;从“环境”的因素来看,我们往往要对开工前、施工中和竣工后的环境进行拍照和录像,反映场地环境的变化;上述几个方面的资料都在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编制范围内,所以工程质量控制的五大因素都离不开工程档案管理。
2建筑工程资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管理人员对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认识不足许多工程管理者在工程建设中片面追求生产效益最大化、强调利润最大值,对工程技术资料不够重视,在具体施工时还出现了职责划分不明确、具体分工不清楚等问题[1],对资料工作处于被动应付。
2.2资料人员的能力不足在建筑工程的具体施工中,基层施工队伍中的资料员负担着重要的责任。施工中资料员对于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没有深入的了解掌握,很多资料员在工程必需的资料管理经验上还很缺乏,并且对于大量的用途多样、种类复杂的工程资料还不能进行科学合理地分类归档,这就使得日后对于建设工程资料的搜索与二次利用变得复杂。
2.3资料管理制度不够细化即使目前我国关于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规范标准一直在更新与修改,但在部分省份中施工资料的管理规范标准仍未有具体的细节规定。这就导致在实际中很多建设施工单位或是监理审验单位在开展工作时只能以个人对于国家管理规范标准的理解为依据。在具体施工时就易出现施工资料无法收集完整,整理归档时分类不明确的问题,无法保证最终形成的施工资料的完整性。当工程竣工后进行审验时,就需要对于施工资料进行二次整理。这种繁琐重复的资料返工,不但会浪费掉毫无意义的物力人力,也对施工资料的原始性造成了破坏,并且还影响到了施工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让将来建设工程资料的再次利用容易出现问题,也让施工资料的质量没有了保障。
3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工作的建议
3.1增强工程资料管理意识,提高资料工作水平要加强工程管理人员对资料管理工作重要性的了解,提高认识,变被动为主动,把资料工作做好。建设单位应更加注重工程资料管理,必要时可以将资料工作纳入计量付款的考核依据,保证工程资料的同步性。工程管理人员可通过培训、集中学习、自学等方式,学习专业知识、工程规范标准及资料编制方法,提升自身专业水平,从源头上确保工程技术资料编制的质量。加强资料员的工作责任心与资料收集整理效率,保证资料收集的完整性。
3.2系统化、规范化地对工程资料进行管理资料员需要在工程进行施工的初始阶段就要着手开始进行资料管理,一直到工程竣工为止的各个阶段,资料管理工作都是必不可少的。首先,在施工开始时,资料员需要从各参建单位收集资料,以便了解掌握整个项目的施工面积、工程类型与预计施工时间等信息。其次,当施工已经开始进行,资料员需要对于材料、混凝土的施工送检与工程项目变更申请等重要的施工资料进行登记整理。为了保证具体施工时的每个阶段都按照规定按时完成,资料员必须按规定在时限内将施工时需要的资料收集整理完备。当施工项目整体建设完成后,资料员须将完整的工程施工资料进行检查与整理,然后送至有关的验收单位以便进行工程的验收。
3.3细化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规范的工程资料管理是进行建筑工程资料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保证。首先,施工管理单位要将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分,为资料员提供具体合理的工作细则,保证资料员在工作时收集整理的工程资料真实有效。其次,需要建立资料员的考核机制,以资料工作结果是否完整、真实、有效为依据,考核资料员的基本职业素质。
3.4改革工程资料管理模式工程资料的管理模式的改革就是要在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之间的建立良好的监督合作的关系。在工程竣工时,特别需要各参建单位的监督管理与通力合作,才能完整的收集整理出真实有效的工程资料,为工程的验收提供书面依据,保证工程质量。随着电子信息技术与互联网科技的不断发展,资料管理人员要学会使用计算机及相关软件来进行工作,使施工资料的管理形成“文档一体化”的无纸化形式。并且,资料管理人员需要继续学习,让自己了解掌握现代化的资料管理知识。
4结束语
工程资料管理工作是一项漫长而繁琐的工作,随着工程施工的进一步规范和施工质量要求的日益严格,工程资料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已成为工程施工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认真做好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工作非常必要,但是做好此项工作远非几个人就能完成。而是要靠各责任主体及相关人员的共同重视。我们应制定一些具体的措施,严格落实有关的法律规章制度,确保建筑工程档案管理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促进工程质量的管理。
参考文献
工程监理资质范文4
【关键词】 建筑工程资料;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建筑工程资料是对建筑真实情况的反映,但在实际建筑资料管理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亟需改善,下文以“烂尾楼”在资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例,进行分析。
一、建筑工程资料分类及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按照建筑工程从设计到竣工这一过程中涉及的资料收集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资料分为基建文件、施工资料、竣工图纸以及监理资料四类。
(一)基建文件
基建文件是指从决定设置该项目,到获得用地许可和拆迁许可,再到实地的勘察设计,继而进行招标并签订承包合同,至开工之前,竣工备案所涉及的全部文件。基建文件的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但在这一过程中,经常出现征地、用地的手续不齐全,施工的内容和规模与施工许可证上规定的范围不一致,没有设计建筑工程节能方案或节能设备审查不合格、相关资料没有备案等现象。
(二)施工资料
施工资料包括了从开工之后到竣工之前所涉及的全部资料,包括施工的技术资料、测量记录、物资资料、管理资料以及最后的工程质量验收资料。施工过程是工程质量的关键,因而施工资料的管理更是极其重要。现代建筑工程规模较大、工期较长,经常会产生人员上的流动,很多工程负责人的更换没有走法律程序;建筑工程施工材料应该具有针对性,根据工程本身的特点进行设计,但是很多时候管理人员为图方便,盲目的照搬照抄,影响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有一部分资料需要通过现场取样进行送检,做到先试后用,但很多工程根本没有建立试件试块送检这一环节;另外,报验资料是与工程同步进行的,很多管理人员为图方便将资料提前编制好,或者事后统一编制,导致资料与工程实际情况相脱离。
(三)竣工图纸
竣工图纸是在建筑工程完成后根据该建筑的实际建筑特点对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空调、消防、管道等情况进行统计绘制的。竣工图纸需要有原设计人员的签字,对其进行复制时也要加盖存放单位的公章,并应折叠规范、合理保存,方便以后使用,建筑单位应该对竣工图纸进行严格核对检查,并在工程竣工后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验收工作。
(四)监理资料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将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隐患,进行复查、建立通知单和案底,对施工中需要变更的部分在图纸上进行修改、存案。监理机构对工程建立的监理日记与施工进度相一致,是对监理情况的真实反映,但很多日记的设置流于形式、内容不全面,监理日记的管理上也存在整理不及时、分类不规范的问题。
二、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性
2000年国务院颁布施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该条例将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纳入工程质量管理范围,并明确的规定了建筑单位需严格按照我国相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对项目建筑各环节涉及的文件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档案,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筑单位有义务及时将建筑工程档案移交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这一条例将建筑工程档案管理提升到与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同等高度,赋予了建筑工程档案质量管理新的内涵。
工程资料是工程建设的缩影,是对工程立项、设计、材料供应、施工、监理、验收的真实记录,反应工程质量、安全的真实状况,是工程日后管理、使用、维修、检查、改扩建的重要参考,也是对安全事故进行处理的重要依据,在工程建筑的各个期间都会形成大量的文件、图纸以及材料,工程资料管理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一部分,保证工程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和可追溯性,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价值。
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相关建议
(一)加强对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重视程度,提高资料管理水平
目前,建筑工程资料经常出现伪造、缺失等现象,究其原因在于施工人员对工程资料的重视不足,因而必须提高工程相关人员对建筑工程资料的重视程度,切实做到领导层重视、众人参与。一方面,作为建筑工程的负责人应该意识到资料管理的重要性,并且在施工资料管理上做到自上而下不断加强管理;另一方面,应该加强施工资料管理上的科技投入,不断完善施工资料管理技术,加强对施工资料管理的监督。
(二)对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重视应该做到从始至终,由专人负责
很多建筑工程对施工资料的管理上,一开始很重视,但由于工期太长、人员的更替,对资料管理便出现懈怠,另一些工程施工开始时忽略了施工资料的整理,致使原始资料的丢失,在竣工后移交过程中不得不进行伪造,这两种情况都不利于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对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重视程度应该从工程开始保持到竣工资料移交后。另外,由于现代建筑具有规模大、工期长的特点,进行工程归档工作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很可能来自于不同的地区,甚至在施工期间产生更换,如果放任他们按照各自长期以来养成的习惯进行资料管理,难免会出现资料的重叠、覆盖不全面以及标准不一致等现象,因而,在施工之前就应该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出项目资料管理的具体规定,明确各个部门在工程资料形成中的责任和义务,规定移交资料的手续和时间,从根本上杜绝推诱、责任不清等现象。另外,对资料的收集管理要落实到个人,施行责任制,对进行资料管理的人员也必须严格要求,保证其具有资料员资格,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绝不故意遗漏、隐瞒、弄虚作假。
(三)加强档案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统一建筑工程资料收集整理标准
由于全国各地对建筑工程资料的重视程度不同、各地对资料的要求也有差异,人口的流动造成一项工程中建筑人员、监理人员、施工人员来自于不同地区,造成建筑工程资料管理上的不便,因而加强建筑工程资料宣传教育工作,统一建筑工程资料收集整理标准具有重要意义。在建筑工程开工前,相应的单位应该给予高度重视,并尽可能结合工程资料、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质量要求甚至地方性的规定,组织建筑工程资料收集整理人员进行基本知识的学习和培训,统一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工作。
(四)严格把好竣工验收关
近年来,豆腐渣工程导致的交通案件已经引起了工程验收部门的反思和重视,对工程的验收是工程投入使用的最后环节,也是对工程投入前最后的检验。工程的竣工资料通过城建档案馆进行验收之前,工程的相关人员需要对工程的竣工图纸、报告和相关的文字资料进行认真的审查、重检,核实资料的真实性,核对工程设计的变更单、洽商记录等事项,确保工程不存在安全隐患。
总结
总而言之,应给予工程建筑资料管理高度重视,实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上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确保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全面性,政府质监部门有必要加强对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监督,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审查验收这一关,使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走向法制化道路,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城市的建设和经济建设工作。
参考文献
[1] 马军.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管理促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B].工程质量,2011(09).
[2] 陈静.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现状与分析[A].煤炭技术,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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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职;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课程;体系构建
近年来,建筑工程数量随着社会的发展而逐渐增加,人们对建筑施工的关注度也比往年增长许多,因此现在对于建筑施工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为此,高职院校成立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课程体系也受到了人们的欢迎。该课程是高职院校中比较核心的课程之一,其主要目的是培养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相关专业的学生,使其能够迅速的对建筑工程熟络起来,为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贡献自己的力量。不过就当前课程体系而言,教育观念仍然有些老旧,对比当今时代的发展显得尤其落后,其实施环节也不成熟。对此,本文将进行以下分析。
1高职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课程发展现状
建筑工程的数量在当今时代的发展中越来越受人关心,因此工程资料管理课程体系的重要性也日渐凸显,目前各大建筑行业对其资料管理人员的需求也突飞猛进。但就目前关于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现状观察,其教育手段相应落后,许多高职院校培养出的人才也越来越少。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相关专业的学生一代不如一代,对于实践操作的能力差,只会基本的工程相关理论,皆处于纸上谈兵的情况,因此难以胜任相关的工作[1]。产生该现象的原因,还是高职院校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课程体系的问题,该课程体系不完善、课程内容不健全、实践操作过少等。目前许多高职院校在进行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课程体系时,仍然采用传统的教学模式,该教学模式主要以教师为主体,相对单一的传授知识,其教学理念也相当落后,教学体系不完善,最终的结果就是导致该专业学生的理论性强,只适用于考试,而不适合实践操作和独立完成相关资料收集与编写的工作。今后高职院校应跟上时展的步伐和公司岗位的需求来培养学生,综合提高学生的理论与实践能力相结合。这些都需要高职院校对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课程体系的重视,首先提高相关专业的意识,正确把握课程实施的重点,按照具体要求来进行施工教学,其中不单是教师的教导还需要互相的配合以及学生的实践。
2高职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课程体系要点
2.1强调施工组织和施工工艺
在高职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课程的实施中,部分检验验收的划分、验收程序、资料验收总汇等要先做具体的介绍,详细的说明施工工艺,具体强调施工组织和进度,为每个不同阶段的验收为主要目标,从而进行下一步的组织材料管理工作。课堂上的工程资料管理可以多讲述一些典型工程案例,如工程吊顶、多层框架、泥砖结构以及具体施工设计等为工程单位,准确的计算好工程的施工顺序,根据验收时间点来反推应当准备的材料。首先要使学生的状态从主动转换成被动状态,同时应该坚持与现场的施工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多去现场观察走动,并且坚持写工程日记[2]。
2.2对验收程序和资料的明确
除去现场施工验收外,收集各个阶段的建筑工程资料也是学习中的重点。每个步骤都有一定的特点,必须根据该工艺的特殊之处,制定其相关的材料。关于工程验收,除了一些基础的报验单‘实验报告、合格证和验收质量检测等,还有工程记录、水槽检测、闭路研究、电路相关质量检测等等。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课程当中,每一步的工序都需要仔细记录和明确。跟着步骤随着资料管理的章程形式,井然有序的进行分类和记录。
2.3质量证明材料的及时收集
整个建筑工程中的重要资料具体分为两类:一类是建筑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另一类是施工过程的详细记录。建筑工程中使用的钢筋、泥沙、水泥、砖头等一些主材的质量都是经过多重检验取得合格证的,但是许多材料如今需要好几回的转售,使得合格证和检测报告不能准时同步的交到手中。对于施工的送检日期、材料批次等等都需要做好记录,内容的整理更新要与之同步。
3高职建筑工程资料管理体系构建措施
3.1合理把握课程实施重点
首先,学生要掌握建筑工程施工艺与现场工程的组织能力。教师在课堂教育学生有关工程验收的相关材料时,重要首先放在其内容的基础章节,具体的讲述如何有效的在现场进行施工以及施工的过程,更重要的是明确实施工程的重点。高职中具体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施工课程需要把握施工的进度开始,并积极鼓励学生管理资料。例如,教学中可以从具体案例中的混泥土结构开始,以整个建筑工程为基准,进行每个阶段的划分,以此帮助学生准备资料[3]。其次,明确各个部分的附属资料。教学中应当注重工程的工艺,从步骤入手,指导学生要随着工地的进步开始,记录相关的报验单、相关检测以及验收材料,以上所有材料还需要按照顺序收集整理,确保准确性。教师需要指导学生及时收集相关材料并且完成相应的检验记录。
3.2加强课程教学实践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课程作为一项高职教育课程,在进行课程的教导时,教师可以采取根据工程实例来模拟教学,模拟教学在建筑工程中是一项最重要的步骤。学生首先要对建筑工程资料的明确,同时再对工程资料的收集,其中必须确保正确无误。除了学生自身的实践以外,学校的硬件设计也必须能跟上学生的模拟演练,比如具体的工程案例、相关材料等,每一环的应用和管理都需要高职院校以及相关教育机构对其的重视。由于资料管理课程的实践相当复杂,因此每个学生的分工要进行核对,并按照每一环来安排不同的任务。学生们在组织合作多次以后,对今后的综合能力会有相应的提升。
4结语
综上所述,高职院校中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课程体系的构建是一项操作性、技术性以及实践性都极强的课程。因此需要学生在多个层面的记录管理,并且对于施工相关有一定的了解。所以该校在进行该校课程编写和教学时,应当不断调整最恰当的教学模式,以争取该课程取得更好的发展,对今后的建筑工程教育工作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张妍.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课程教学方法探讨[J].四川水泥,2016,(10):114.
[2]杨晶.《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课程教学改革探索与实践[J].中国培训,2016,(22):175-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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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建筑工程 施工技术 资料编制 整理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相关概念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有关施工信息的表达方式,属于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其范围局限于相关的施工单位收集、整理、管理以及移交归档的资料。此外,建筑项目资料、设计资料、施工监理资料以及相关的工程备案资料等与施工技术资料联系紧密的资料也应该进行有效收集。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以及整理的施工技术资料主要有:向有关业主移交的资料;有关国家规范规定的需要归档保存的资料;做好质量验收工作必需的技术资料;企业内部规范要求整理的相关技术资料。
二、施工技术资料编制的准备阶段
(1)在正式编制相关的施工技术资料前,通常要详细了解相关的设计图纸、施工合同与有关的验收要求。熟悉建筑工程施工时候施工的内容以及应该包含的专业。其中涉及到其他单位的,要及时做好相关的协调准备工作。
(2)依据施工单位自身的人员、机械设备、组织结构以及相应的技术力量,细化施工目标、熟悉施工工艺步骤以及了解不同工序之间的组织关系以及逻辑关系,把握工程中各项工作的开始时间以及完成时间,做到提前安排。
(3)对各个阶段的工作区域进行有效的划分,对具体施工位置进行准确的描述,这样就大大的方便了今后的资料编制中的复查核对工作,也使得计算机软件能够方便快捷的识别与统计相关的信息数据。在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中常常发生这样一种现象,实体工程中的同一个施工区域在相关的施工技术资料中的描述却不尽相同,引起了不必要的误解。例如,在有关机械设备送检的时候所填的使用位置、过程资料以及检验批资料中的有关区段验收位置、质量保障资料中的机械设备报审所填的使用位置与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位置常常发生对同一位置的不一致描述,造成了上级单位审查评定的不便。
(4)做好有关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的计划,对资料整理中的可能发生的问题做好相关的应急预案,用以保持施工中施工技术资料与施工进度的协调一致。
三、施工技术资料编制管理的改进
(1)及时做好工程技术资料记录和收集工作。技术资料是对建筑实物质量情况的真实反映,因此要求各种资料必须按照建筑物施工的进度及时形成。在我国现行的标准和试验规程中对原材料试验的取样方法、取样频率、取样代表数量等均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由于试验人员水平参差不齐,或施工单位为了整理资料方便,或施工单位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使得试验中取样缺乏代表性,取样频率不足,代表数量不确切的现象经常出现,因而试验结果不能较全面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由于施工人员没有及时收集资料,待工程竣工时,才发现缺少某种材料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因此,在承建工程开工之时,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工程技术资料,负责对质保资料逐项跟踪收集,并及时做好分项分部质量评定等原始记录,使资料的整理与工程进度取得同步。
(2)确保技术资料的真实性。目前我国许多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都是后整理而成。不仅不能真实反映工程实况,而且极易造成工程技术资料混乱,失去其作为工程档案的意义。因此,工程检测单位要对试验负责,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出具试验报告。同时,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站要加强对施工项目的监督检查,不仅要查质量、查安全,同时也要检查技术资料。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管理,发现有做假资料、出具假试验报告、不履行监督职责的行为要及时制止,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以确保工程技术资料的真实性。
(3)施工资料与现场施工进度脱节。施工资料是施工活动中过程控制的重要体现,也是区别于传统的检验型质量管理体系和统计型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体现。因此,施工资料应该与现场施工进度同步。但是,目前一些项目的情况往往是某种材料早已使用,但相应的产品合格证、质保单和材料复试结果还未送达现场,致使施工资料与现场进度脱节。这就要求在保证施工进度的同时,施工管理人员要相互配合,提前协调好各工序前期准备工作,做到工序之间纵横向交圈。
(4)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填写要完整、规范。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的填写,要结合技术复核、质量检查工作进行,并按要求填写材质、标高、工程名称、部位、隐蔽检查项目、检查意见及检查人、检查日期等。对涉及设计变更及洽商的部位要详细说明并写明依据,以便后工程结算参考。隐蔽检查记录上不能存在未完事项,文字表述清晰、明确。
(5)施工阶段资料整理要认真仔细,条理清楚。工程技术资料主要由三大部分组成:即质量保证资料、工程管理资料和质量评定资料。在施工阶段,要分门别类地收集整理资料。对工程项目的十大分部,即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主体分部工程、装饰装修分部工程、屋面工程、建筑给排水采暖安装分部工程、建筑电气安装分部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智能化安装工程、节能工程,要按施工管理、材料试验、施工试验报告、验收记录、验评记录分门别类地严格遵照规范要求进行整理,避免工程交工时资料漏项。
(6)加强自检工作。工程技术资料是对建筑实物质量情况的真实反映,因此要求各种资料必须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及时收集整理。由于当前市场机制不完善,有些材料需经好几手转售,使得合格证和试验报告不能与原材料同步到位,所以我们指定专人负责对这些资料逐项跟踪收集,保证了技术资料的完整齐全。除了外部的检查以外,本人负责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台账管理,以制表的方式列出试验、资料的详细目录,以工序时问为基准每周进行核对。从而可有效防止资料缺漏项及资料与实际进度脱节的现象发生。
四、报审以及移交施工技术资料
(1)资料整理中应注意检查质量控制资料是否完整,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是否完整。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是反映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工程质量状况的基本数据和原始记录,反映完工项目的测试结果和记录。这些资料是反映工程质量的客观见证,是评价工程质量的主要依据。由于工程质量整体测试只能在建造施工过程中分别测试、检验或间接的检测。由于工程的安全性能要求高,所以工程质量资料比产品的合格证更重要。
(2)施工技术资料应与工程施工进度协调一致。建筑工程完工后,有关的技术资料应及时归档组卷,同时绘制相关的竣工图,要确保真实准确的反映工程施工过程中设计设计变更的部分,经有关部门的签字盖章,形成相应的竣工资料,最后报送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质量监督部门,对于政府部门所提出的问题,要及时的加以补充,形成相应的书面文件。有关技术资料审查通过后,要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待有关工程验收工作完成后,项目负责人要及时的签字盖章予以落实,同时将有关工程的资料移交建设单位,做好交接手续工作。相关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范规定,报送有关的资料档案馆进行存档。
结束语
综合上述,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是一项认真、严肃的技术工作,有关建筑工程中的施工技术资料能够准确而又全面的反映出建筑工程施工的全过程,是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有效评定的关键依据,因此做好有关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制以及整理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