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诚信申报材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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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申报材料

企业诚信申报材料范文1

*纸业有限公司坐落于云南省大理州省级高新技术区生物制药园内,始建于1993年6月,是一家集研发、生产、营销为一体的一次性卫生用品(卫生巾、卫生护垫、卫生洗液)生产专家。公司经过10余年的长足发展,现已成为总资产11144万元,固定资产2811万元,拥有300多名员工的现代股份制企业。目前,公司拥有国产专业卫生巾(护垫)生产线8条和一支团结协作的专业营销队伍,是云南省同行业中生产经营规模最大、经济社会效益最佳、发展潜力最大的非公企业。

*一贯“专注女性健康护理事业”。2001年公司直接引进新加坡“清逸堂”国际专业保健机构汇聚全球最具成就的100名妇女保健专家的最新研究成果,并与云南省中医中药研究所和昆明医学院云南省天然药物药理重点实验室等科研院所鼎力合作,结合云南特有的天然苦参、芦荟生物资源,通过科技创新研制开发了全国独有的苦参及“苦参+芦荟”系列卫生巾(卫生护垫)产品。2002年6月,公司经云南省科技厅严格评定,被认定为省级“生产型高新技术企业”,在大理这是首家获此殊荣的企业;2003年全新推出的“日·子”产品萃取天然苦参、芦荟草本精华,其独有的生物活性抑菌、柔润因子在完成常规经期护理的同时,实现健康护理的全新升级。该产品的研制开发成功填补了国内空白,率先使用全国领先的草本预防护理工艺技术并达国际专业品质,开创了天然苦参、芦荟预防护理的先河。2004年“日·子”获得云南省著名商标称号。2006年“日·子”产品获中国抗菌材料行业协会抗菌产品论证,荣登国家卫生部全国卫生企业管理协会推荐产品。

2005年公司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论证,我们的产品和国际接轨,质量更有保障,让消费者更加放心。长期以来,公司坚持不懈地依靠“诚信是本,创新是魂”的企业理念来提升产品内涵和提高服务水平。在企业领导“以人为本,诚信经营”的思想指导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动力,以创新求发展”的科学方法,力争为女性健康护理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我公司作为云南省一次性卫生用品行业的开拓者和创新者,一直坚持诚信生产、诚信经营理念,塑造了良好的社会认可度和品牌度,我们主要做到了如下几方面:

一、诚信生产

在一次性卫生用品的生产过程中始终将质量放在第一位。因为我们知道,对于卫生用品而言,卫生质量是产品的生命,是企业永续发展的根本所在,也是诚信理念的根本所在。我公司管理层在每一道生产工续上都严格要求质量过关,每一位员工都有很强的质量意识,绝不敷衍了事。我们认为,严把质量关,就是对消费者负责,对社会负责。

二、诚信宣传

在对企业、产品广告宣传过程中,我们坚持客观地表述和推介。我公司一直强调和注重在产品对外宣传中信息的准确性和客观性。我们认为一家负责任的企业,应该诚信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从而使社会、消费者对企业和产品有正确的认识和了解。

三、诚信营销

在产品营销过程中,我们强化员工的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要求诚信地对待每一位消费者。2004年,公司与北京派力营销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精诚合作,对清逸堂营销战略进行了全面策划并付诸实施,使我们的营销更加诚信,更加科学,更加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四、诚信服务

我公司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部门,能及时、热情地接受消费者咨询;此外,还能依法、公正、及时地处理消费者投诉,但到目前为此还没有一起投诉事件。在我公司的网站上,也提品服务咨询,消费者还可以通过网络来接受我们的服务,达到要求。

凭借“敬业、勤俭、诚信、创新”的企业精神,本着“诚信经营、创新发展”的企业科学发展观,多年来,我公司一直受到广大女性的极大关注,在众多卫生巾品牌中脱颖而出,赢得了消费者的青睐,好评不断。多次荣获大理州三月街民族节地方产品“金花奖”和多届“云南省消费者喜爱商品”称号,成为云南名牌,并荣登国家卫生部全国卫生企业管理协会推荐产品。

我们的企业理念:

敬业:我们要以对自己和他人100%负责的态度投入到每天的工作中,努力营造和谐、高效的工作氛围。

勤俭:牢记艰苦的创业历史,树立节约是一种美德的思想,杜绝资源浪费。

诚信:诚信每一天,服务无极限,对消费者、合作伙伴和员工都要以诚相待,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从而赢得社会公众的认可。

创新:模仿只能维持生命,创新才能持续发展,为我们的美好未来一定要敢于做到别人没有做过的事情。

我们的企业宗旨:

专注女性健康护理事业。

我们的战略构想:

差异化、品牌化:在企业理念的指导下,重点突出差异化战略,充分利用植物王国云南省的资源优势,在未来3-5年内,努力打造中国预防护理型卫生巾的创新者形象。

我们的发展目标:

全国卫生巾行业前10名,中国驰名商标。

成为本行业的领跑者是我公司不变的追求。领跑者不仅意味着产品和业绩的领先,也意味着更广泛的社会责任和带领行业创新发展的使命。而诚信经营是肩负社会责任的根本基础。因此,我们以诚信为本,赢得社会信任,赢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公司始终致力于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非常重视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公司决策层年轻敢干、思维敏捷,具有跳跃式的战略思想和驾驭市场风险的应变能力。公司全体员工对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具有很强的责任心和义务感。在企业领导的带领下,我公司大力开展企业文化建设,丰富员工生活,陶冶员工情操,增强企业团队精神,对树立企业观念,塑造企业形象,培育企业精神,建立企业模式起到了潜移默化的推动作用。

优质的产品需要完整规范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需要优质的环境、绝对的安全卫生。现代企业要生存发展,除了科技创新,还必须在管理上要效益、要效率。现将我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环境和安全卫生等方面做一个介绍。

首先我们达到了有关部门规定的一次性卫生用品生产经营的卫生要求:一次性卫生用品生产、销售从业人员都经过了有关部门认可的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了有效的健康培训合格证明;而且我公司获得了生产一次性卫生用品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及检验合格证。

因为我们生产的是一次性卫生用品,因此生产环境、安全生产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我公司一直把环境、安全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长抓不懈.在不断完善生产制度,建立健全生产档案管理的基础上,加强各生产线安全工作的检查落实,各生产线均设立了监督员安全巡查。

我公司位于云南省大理州省级高新技术区生物制药园内,完全符合环、水保要求,厂区布局合理,行政区、生活区对生产区没有不良影响,仓储设备也完全符合规定。

我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也是相当完整和规范,包括生产部门组织与职能,企业设备管理制度,产品开发管理制度,采购部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质检部门管理制度,财务部门管理制度,销售部门管理制度,服务部门管理制度等等。(因为我不了解详情,所以本段再待展开)

今后,公司将集中力量继续在健康护理领域中不断探索和创新,同时坚持诚信经营,以人为本,利用科学的管理,先进的生产技术为本行业更好地服务于消费者而努力!

企业诚信申报材料范文2

一、工作原则

(一)加大试点力度。总结第一批试点企业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深化试点内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试点工作水平。

(二)加强引导支持。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确定的重点领域,结合试点企业的重大技术创新需求,既要注重政府的引导性作用,又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吸引社会创新要素向试点企业聚焦。

(三)突出示范带动。完善标准,强化导向,加强宣传,促进交流,引导更多企业走创新发展的道路。

二、试点范围

国有骨干企业、转制科研院所、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

三、选择资格和条件

(一)选择资格

申请开展试点的企业应具备以下资格:

1. 中国公民或中资机构在中国境内全资设立或控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企业主营业务和技术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源政策、环保政策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确定的重点方向。

3. 企业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一般应近三年连续盈利或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6%以上。

(二)选择条件

根据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进行优选:

1. 具有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拥有发明专利,软件、集成电路企业近三年获得过著作权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近三年主持或参与制定过行业、国家或国际技术标准。

2. 具有持续创新能力。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在同类企业中,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在同行业处于技术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研发费用占当年销售收入的5%以上。

3. 具有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行业(细分)位居前列。拥有省部级以上名牌产品或知名商标。新产品(新服务)或采用新工艺带来的销售收入占当年全部销售收入的20%以上。

4. 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资产负债率合理,治理结构健全,具有良好的社会诚信形象。通过质量管理等相关认证,制药企业通过国家GMP认证。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或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5. 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战略和良好的企业文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重视技术创新。制定有技术创新规划或技术创新成为企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工会组织健全,能够正常开展活动,企业劳动关系和谐。职工技术创新活跃,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鼓励创新的薪酬激励和奖励表彰制度比较健全。

四、组织实施

(一)基本程序

企业自愿申报,各地方组织初选并推荐,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审核确定第二批试点企业名单。

(二)申报方式和主要步骤

1. 请符合条件并自愿参加试点的企业认真填写《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申报书》和《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申报表》并准备有关证明材料。

2. 中央企业向国务院国资委、中央级转制院所向科学技术部递交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向本地方的技术创新引导工程或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尚未建立联合工作机构的向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申报,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申报截止时间为20xx年8月31日。

3. 请各地方技术创新引导工程或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本通知要求,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xx年9月2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并附推荐函(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一份)寄送到创新型企业试点受理工作组(设在科技部火炬中心)。各地方推荐作为试点候选的企业最多不超过5家,并给出排序。推荐函可由地方科技主管部门代章。尚未建立联合工作机构的地方由科技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初审和推荐工作。有关行业协会也可按照通知要求向受理工作组提出推荐意见。

受理工作联系人:李享,阎冬

电话:010-68598364,68511564(传真)

E-mail:,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火炬中心(100045)

企业诚信申报材料范文3

国科发资〔2021〕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 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从指南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

——专业机构受理项目预申报。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对于非定向申报的单个指南方向,若申报团队数量不多于拟支持的项目数量,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择期重新研究指南。

——专业机构组织形式审查,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申报单位在接到专业机构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专业机构对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对于支持1~2项的指南方向,原则上只支持1项,如答辩评审结果前两位的申报项目评价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立项支持,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1.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3.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4. 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且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与其有业务指导关系的单位,行业协会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推荐其会员单位,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其行政区划内的单位。推荐单位名单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

三、申报资格要求

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2.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3. 鼓励青年科技工作者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强化目标导向、需求牵引,积极牵头申报青年科学家项目及其他项目(课题),大胆探索新路径、新方法,更好服务于专项总体目标实现。

4. 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5. 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也不得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不得因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课题)而退出目前承担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1年8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6. 特邀咨评委委员不能申报项目(课题);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7.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8.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9. 项目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重点专项的申报指南。

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service.most.gov.cn)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四、具体申报方式

1. 网上填报。本次申报实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组建研发团队,减少人员聚集,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8:00至5月10日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 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1年5月17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4. 业务咨询电话:

(1)“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7731、68207732

(2)“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87

(3)“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62

科技部  

企业诚信申报材料范文4

一、物业服务企业必须是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分为一、二、三级。一、二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分别由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省建设厅核定颁发。资质核定颁发后20个工作日内,物业服务企业应到市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

市房管局备案负责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对申报一级、二级资质的企业进行预审。预审包括对申请企业填写申报材料的指导、企业经营业绩的认定和服务项目的实地查勘等。经预审合格的,负责协调推荐申报工作。

在我市具有各等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其经营行为接受市房管局的监督和管理。

二、外地物业服务企业进入我市物业服务市场,必须取得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到市房管局进行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2、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3、派驻的项目负责人任命书、上岗证书和联系方式;

4、营业执照注册地房产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诚信情况证明;

5、拟在本市从业人员的花名册。

提供以上备案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印章。

取得备案登记手续后,方可参与本市范围内的物业服务招投标和承接项目活动,同时接受项目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三、辖市、区房管局(处)负责其行政区划范围内,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物业服务企业核定三级资质前期接待咨询和初审工作。初审合格签署意见后,报市房管局核准。

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资质证书正本应在公司经营场所悬挂,各项目点可悬挂正本复印件。

四、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申请资质必备的要件

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地的辖市、区房管局部门申请: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二)、企业章程;

(三)、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的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企业经理及部门负责人的任命书;

(五)、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和劳动合同;

(六)、物业服务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七)、企业经营及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新设立和核定三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市房管局要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审验,对办公地点和服务项目进行实地查勘,符合条件的,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核发资质证书。新办企业取得资质证书后,20日内告之注册地所在的辖市、区房产主管部门。

五、申请核定资质的条件

(一)物业服务企业的暂三级资质申请核定三级资质的,必须满一年的暂定期。除需符合申领暂定期资质时的条件和提供的资料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提供辖市或区房产主管部门签署核定三级资质意见的申报表;

2、上交暂三级资质证书正、副本;

3、有工商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4、有委托物业服务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含),且签订了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

5、有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服务和从业人员诚信守法的证明;

6、有企业年度的财务报表。

(二)核定一级、二级资质的企业的条件按建设部令164号执行。

物业服务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在申请之日前一年内有建设部16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的13种行为之一的,不予批准。

六、市房管局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管理,实行年度抽检和举报必查制度,同时建立企业信誉档案。各辖市、区房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属地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日常管理。对不诚信经营,投诉较多、整改仍不能达标,不服从管理,违规违章经营的企业,辖市、区房管部门可以提请市房管局予以注销或吊销其资质证书,一年内不得重新申报资质。

七、三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20万平方米以下住宅项目和5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服务业务。

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30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项目和8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的物业服务业务。

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承接各种物业服务项目。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应当在新闻媒体上声明后,方可申请补领。

九、企业发生分立、合并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并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十、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十一、企业破产、歇业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活动的,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后15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

企业诚信申报材料范文5

企业统计星级管理工作是将企业统计基础工作以“星”为单位进行量化管理的一种形式,是推进企业统计工作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水平的有力举措。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了《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政办发[]65号),对开展企业统计星级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将其列为2012年全省统计工作的重点。全县各级各部门和所有“三上”企业,要充分认识企业星级管理工作对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和科学管理企业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源头数据质量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提高统计能力、提高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和推动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星级管理对象和范围

星级管理的对象和范围是全县辖区内纳入“三上”企业名录库一年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三、星级管理工作目标

“三上”企业实行“五星级”认定标准。分为“一星级”到“五星级”5个层次。星级越高,表明企业的统计工作规范化程度越高。

今年所有的“三上”企业最低需达到一星级企业标准,二星级占比超过30%,三星级占比超过15%,四星级占比超过6%,五星级占比超过3%。

四、星级管理审核认定权限及程序

(一)审核认定权限。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一星级、二星级单位由县企业统计星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三星级、四星级单位由市统计部门审核认定,五星级单位由省统计部门审核认定。

(二)审核认定程序。企业向县企业统计星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省“三上”企业统计星级单位申报表》、企业工商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企业达到一星级、二星级标准的,由县企业统计星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认定,省、市统计部门备案。

企业达到三星级、四星级标准的,由县企业统计星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市统计部门验收认定,省统计部门备案。

企业达到五星级标准的,由县企业统计星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市统计部门审核,省统计部门验收认定。

(三)申报时间。2012年申报时间为4月1日—4月30日(申报材料一式4份,省、市、县统计部门各备案1份,企业留存1份),5月1日—6月10日为统计部门审核认定时间。

五、星级单位管理

对“三上”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尚未取得星级或者虽已经取得星级但已经达到上一级星级标准的,每年均可向县“三上”企业统计星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一次,经相应级别统计部门验收后统一认定。对于已获得星级的企业,县“三上”企业统计星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县以上统计部门每两年核定一次,不符合相应星级标准的降星或取消星级。

对于获得星级的单位,由省统计部门授予“统计工作规范化X星级单位”荣誉称号;连续2年以上达到五星级标准的单位,由省统计部门授予“五星级统计诚信单位”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并在授予“五星级统计诚信单位”之日起,省级及以下统计常规性检查2年内免检。

六、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企业诚信申报材料范文6

郑振凯 深圳第二高级技工学校

本文系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技工院校教师评价体系建设研究”(项目编号:125B132)研究成果之一。

摘要:我国技工院校现有教师评价体系存在重大缺陷,本文认为应从现代人才评价理论入手,对现有教师职称制度从评价观念、评价策略、评价标准、评价方法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改革,从而建立基于岗位聘用和工作实绩并融“评价、使用、开发”三位一体的教师职称评价体系。

关键词 :技工院校 教学人才 职称改革 评价体系 三位一体

人才评价是一种对人的素质、能力、业绩、贡献、发展性及其价值进行认定、区分与促进的过程。目前,我国对于人才评价的制度与方法有很多,例如人才认定、职业资格制度、职称评审制度等等。其中,职称评审制度是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2014年3月,国务院专门出台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建立“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新机制”;2014年6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明确将“健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作为建设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内涵。本文以职称评审制度改革为研究基点,提出建立和完善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价体系应从现代人才评价理论入手,对现有教师职称制度从评价观念、评价策略、评价标准、评价方法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改革,建立人才“评价、使用、开发”三位一体的教师职称评价制度。

一、建立评价观念新思维

职称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和提高教师职业发展水平。但实际上,当前教师职称制度已背离了制度原本的功能和目标定位,成为了称号评定和待遇分配机制。《国务院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探索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新机制”,即职称评审要向人才评价转变,建立基于评价过程和人岗匹配理论的人才开发和管理的人才评价制度。因此,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新制度应把人才特点与职称评审紧密对接起来,通过岗位分析,设计融工作能力、工作潜力、工作过程、工作业绩等的全面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建立基于岗位聘用和工作实绩并融“评价、使用、开发”三项功能于一体的职称评价新机制,从而使职称评审从关注教师静态“成果”评审向关注人才评价、人才使用以及人才开发全过程的观念转变。

二、建立评价策略新模式

1.终身评审。职业教育是终身教育。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迅猛发展,技术更新日新月异,这就要求不断提高和更新自身专业技术和综合职业素质,但当前的职称评审制度本质上属于“一评定终身”的一次性评价,缺乏对职称评审的后期聘用管理。虽然普遍实行聘期管理,但几年一次的聘期考核工作基本流于形式,从而导致许多教师一旦评上高级职称,便“马放南山,刀枪入库”,不愿多上课,不愿当班主任,不愿搞教科研,甚至把精力放在工作以外的事情上。因此,必须加强聘后管理,把一评定终身转变为逢聘必评,建立健全教师岗位考核制度。新评审制度以日常考核为基础,把聘期内每次日常考核结果作为聘期考核结果,把聘期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决定依据,发挥评委会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续聘考核评价工作中的积极作用,避免重聘用轻聘期考核的管理现象。由此使职称评审由一次性评价转变为终身评价,突出职称评审服务于教师职业发展的积极作用。

2.服务发展。职称评定结果主要服务于人事管理。一方面,通过职称评审,深入了解教师的工作水平和工作业绩,为“选贤任能”提供参考依据;另一方面,通过职称评审结果,授予教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为岗位安排提供参考标尺。但在该过程中,评审专家对于教师的评价过程不予公开,仅最终公布评审认定的结果,缺乏公信力。新评审制度应从服务教师职业生发发展的角度出发,构建专家评审意见反馈制度,即要求每位评审专家对参评人所呈现的优势和不足进行评价并提出建设性指导意见和建议,学校综合参评人所在部门全方位评价后,形成反馈材料,正式向将每位专家的评审意见反馈给参评人,以利于教师形成对自身职业生涯发展的综合思考,促进教师综合职业素质的提升,从而达到通过评价服务于发展的效果。

三、建立评价标准新格局

1.突出业绩指标。当前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普遍存在重资历轻实绩的情况。从评价标准的构成来看,“资历”内容占居重要比例。所谓“业绩”,则主要指学术研究成果,其可量化的评价指标主要为的数量和期刊等级、出版著作情况等,而作为技工院校教师主业的“一体化教学”相关指标则规定的甚少。基于人的趋利本能,申报人往往为评职称而实施突击考证、发文等短期行为,出现了学术期刊发文版面费节节攀升、论资排辈之风盛行等现象,最终导致评职称变成了一种形式主义。教师评价不是看参评者说了什么、发表了多少论文,取得什么证书,而是要看参评者做了什么,效果如何,效益如何。因此,职称评审对教师业绩的评价必须与教师的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新评审制度应从技工院校教师的工作实际出发,建立以业绩为依据的评价指标,一是优化职称评审刚性标准,淡化论文、职称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等方面的评价指标;二是量化职业特性指标,如为教学竞赛及技能竞赛获奖、教学设备研发获奖、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专利、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等单独设立评分项目;三是强化日常工作表现,对申报人的师德、日常工作业绩、工作业绩考核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并加大业绩考核结果在量化考核中的评分比重;四是增设职业加分指标,如对长期担任班主任、参与技术开发、专业建设等情况给予加分,使量化考核评分表内容更加充实丰富。从而建立起人才评价与人才职业生涯发展相结合的技工院校教学人才评价标准。

2.合理设置指标结构。传统职称评审条件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导致专业技术人员“千人一面”。传统职称评审七大条件实质上形成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独木桥”,有且只有符合七大条件的人员才能通过评审,不仅无视不同岗位对人才的差异性要求,更不利于专业技术人员形成“技术专长”。二是严重阻隔了人才流通。以某省高级讲师资格条件设置为例,获得高级讲师职称,必须“实际从事讲师工作5年以上”、“平均学年授课时数400学时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等等。而在国家提倡积极从企业吸纳高技术技能人才任教的背景下,试想,企业程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到学校任教,其工资待遇需要通过职称评审来实现,如何达到“5年以上”、“3年以上”的条件要求?从本质上而言,职称制度已经成为技工院校引进高端技能人才来校任教的“坚实壁垒”。三是导致利益链条的产生。由于条件设置过于僵硬,导致不少教师为评职称,被迫购买“条件”,市场的产生就是典型事例。因此,新制度应改变原有“条块分割”的评审条件设置方法,采用结构评价表的方法,设置多样化评价标准及分值,以拓宽教师参加职称评审的路径,打通具有不同专长教师职业生涯发展的路径如一些教师擅长学术研究、一些教师擅长教学、一些教师擅长技术开发,无论擅长那一项技术或岗位工作,只要结构化评价达到合格分数线均可被评为高一级职称,从而真正达到克服人才评价中重学历、资历,轻能力、业绩的倾向,起到鼓励教师走多元化发展的道路。

四、建立评价方法新体系

1.强化量化评价。从评价指标的评判标准来看,仍然存在较多模糊性评价指标,如某省技工学校高级讲师职称评价标准中规定了“需熟练掌握相关的技术规范、技术规程和技术标准的背景材料”、“解决过本专业教学中的疑难问题,并取得良好效果”等指标,但什么样的情况属于“熟练掌握”、“良好效果”却没有特定的指向性标准,同时也没有明确该项指标在评价标准所占权重。评价指标设置的模糊性往往容易导致“人情评价”、“指标无效”、评审结果与实际情况误差大等情况,最终导致难以评价出申报人的真实专业技术水平。但如何做到量化评价呢?一是精心提炼指标,即通过深入分析技工院校教师的岗位职责与职业发展特点提炼评价指标;二是分类设定权重,即将评价指标分为实绩评价指标、综合评价指标并设定相应比例权重,如将实绩评价指标设定为占总指标的70%、综合评价指标设定为30%,既突出实绩导向,又避免走偏;三是量化指标,即将评价指标按比例量化为具体分值,如业绩指标合计十项,则按业绩指标总分值的十分之一进行量化;四是比较调整,即按照具体指标的“含金量”对分值进行调整,如获得五一劳动奖章的“含金量”显然高于,则加重获奖分值而减少分值,以此达到评价指标衡定分值的正态分布。以此实现人才评价与量化考核相结合的目的,既提高了可操作性,也为教师指明了努力方向。

2.强化多元评价。当前技工院校教师的职称评价主要由政府部门组织的教育专家进行评价,是一个相对封闭的评价体系。从教育教学的角度出发,教育专家能够对申报人的专业教学水平做出正确的评判,但一方面,对于合格的技工院校教师而言,不仅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教学能力,同时需要具备相应的实践操作能力,仅有教育专家的评价显然不足以对申报人的专业教学能力与实践操作能力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另一方面,职业教育本质上是就业教育,评判职业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是学生的就业情况,即毕业生是否达到市场标准。要求学生达到市场标准,首先应要求教师达到市场标准。因此,教师是否被市场主体所认可理应成为教师职称评价的重要指标,引入企业技术专家参加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是完善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的内在要求;其三,教师是学校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的聘用应当符合学校人力资源管理的需求,人才评价专家参与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将有利于保障教师职称评审的正确方向;其四,教师作为学校一线工作人员,其直接上级对其最为了解,将基层管理人员的评价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必要环节,将有利于保障教师职称评审的真实性和可信度。为此,新评审制度应组建由教育专家、企业技术专家、人才评价专家共同组成了评审专家委员会,作为职称评审的专业机构,并在评审过程中,增加了参评者所在部门评审的环节。通过合理搭配评审专家结构、组织多元化评价主体,突出同行专家的评价主体作用,切实发挥同行专家在职称评审中的作用,落实真正意义的同行专家业内认可评价机制。

3.强化动态评价。当前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表现为静态评价:一是从参评过程来看,申报人主要是通过报送纸质材料和业绩成果参加职称评审;二是从评审环境来看,评审工作在“封闭式”环境下进行;三是从评审方法来看,评审专家主要通过“评材料”的方式进行评审;四是从评审效果来看,主要是对申报人过去的、固化的“成果”进行评审。这种评价方式,难以适应发展中的人才评价标准的需求,如过去要求教师为“高素质型”,而现在要求教师为“双师型教师”、“一体化教师”。在封闭的、纸面化的评审机制中,难以全面了解申报人真实的工作过程和工作能力,很难对教师做出准确的评判。因此,新评审制度应改资料审查的静态评价机制为资料审查、现场考核、公开课评议、面试答辩相结合的动态评价机制。建立动态评价机制的目的就在于不改变申报人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工作对象等真实环境的情况下,对申报人的真实水平和能力进行评价,并在并交过程中采用“双向互动,现场评分”的方式实施,实现评审专家与评审对象“面对面”评价,变静态评价为动态评价,确保教师专业能力水平评价结果的真实性。

4.强化评审监督。从评价过程来看,对职称评审的监督主要来自于两方面:一是在申报人所在学校对申报材料审核,该项审核的目的原本在于切实保障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而实际工作中,审查工作往往由人事部门负责,但真正最了解实际情况的是申报人所在部门的教职工,人事部门往往只能做形式审查。二是评审结果的公示。由于上述原因,除申报人所在部门外,其他部门的教职工也不了解申报人的实际能力、实际业绩等真实情况,难于真正发挥监督作用,而申报人所在部门的同行,虽然对申报人的实际水平与实际业绩“了如指掌”,但碍于要长期在一个部门共事等压力,出于人情考虑,往往也不会在后期公示环节公开提出质疑和举报。从实际效果而言,两种监督方式难以起到实质性的监督作用。新评审制度应构建“三审核一承诺三公示”的监督机制:“三审核”,即实行自我审核、部门审核以及学校人事部门审核的三级审核制度。“一承诺”,即凡参与职称评审的人员必须做出诚信承诺,签署诚信申报承诺书,对自己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三公示”,即部门公示、评前公示及评后公示。部门公示,即将申报人的所有申报材料在其所在部门公示,以便于部门监督和部门同行评价;评前公示,即人事部门审核合格后,将全校所有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在校内公示,以便于全体教职工监督;评后公示,评委会评审结束后及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公示,以便于申报人与全体教职工对职称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通过建立健全实质性监督制度,保障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始终在“阳光”下运行,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平公开和真实有效。

参考文献

[1]熊岚.人本取向的高校教师评价的价值追求[J ] .淮阴师范学院学报,20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