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险旅行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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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险旅行

冒险旅行范文1

小老鼠趁卖气球的河马大伯打盹的时候,咬断一根拴气球的绳子,抓住气球的尾巴就跑。因为气球浮力大,小老鼠被气球带上了天。小老鼠拉着气球飘呀飘,飘过了房顶,飘过了树梢,飘过了山岗,穿过了云层。他战胜了恐惧,然后他想:索性离开这个城市,去寻找可以无忧无虑生活的传说中的金银岛。

小老鼠把气球系在老山羊的角上,让他驮着自己,来到山顶的岩石上。他在岩石上看到了蔚蓝的大海。他告别了老山羊,解开羊角上的气球,拉着它飞向了大海。他在大海上碰到了一艘大木船,他把气球系在桅杆上。然后从桅杆上滑下来。但他马上发现这是一艘狼兄弟的海盗船,他们绑架了美丽的小白兔公主,要小白兔王国拿出所有财宝来调换。小老鼠用他的锋利的牙齿,悄悄地把船咬了一个大洞。船慢慢地沉下去,狼海盗们慌乱起来。小老鼠趁机救出了小白兔公主,叫她抓住气球逃跑。自己抓住一块木板漂向大海深处。海盗船沉没了,狼海盗们掉进了海里,将要被鲨鱼吃掉。公主获救了。

小老鼠在海上漂呀漂,漂到了一个小岛上,这并不是他要去的金银岛。但岛上飘来新鲜的水果的香味。小老鼠决定在这里生活下去。后来他长出了象小松鼠一样长长的牙齿和漂亮的尾巴。

冒险旅行范文2

根据海关统计,2008年前9个月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累计达到19671.3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2%,其中出口10740.6亿美元,同比增长22.2%;进口8930.7亿美元,同比增长29.0%,累计贸易顺差1809.9亿美元,同比下降11.3%,净减少204.8亿美元。前9个月对外贸易形势的主要特点是:

第一,一般贸易增长迅速,加工贸易增长速度相对回落。加工贸易增长平缓的原因,从进口看,主要说明加工贸易方式所需的进口商品受国际市场价格上涨因素的影响较小,而从出口看,其商品结构受国际需求和国内政策调整因素的影响则较大。

第二,进(出)口贸易快速增长主要表现为进(出)口金额增幅大大超过进(出)口贸易量的增长。如前9个月我国进口初级产品达到2942亿美元,增长69.5%;但贸易金额与贸易量增长反差很大。如进口铁矿砂3.5亿吨,增长22%,但进口均价达141.3美元/吨,上涨高达77%。百亿美元以上出口产品中,自动数据处理设备的零件出口246亿美元,出口量增长-0,4%,而出口金额增长5.8%。

第三,受国际市场价格诱导,一些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量仍然较大。如前9个月煤炭累计出口3572万吨,同比下降6.1%,而金额增长了65.1%,扣除进口煤炭3237万吨,仍然净出口335万吨。这说明,资源性产品的出口结构如果仅靠关税调节措施,而国内价格如不能调整到位,优化出口结构是难以圆满做到的。

第四,对美国与香港的出口增长速度明显下降,但对其他主要贸易伙伴的出口增长仍然保持较高增幅。

第五,广东省出口增速明显下滑,一些西部省区出口增速提高。前9个月,广东省出口增长速度只为13.5%,其中深圳市出口增速为10.2%,对比2007年该两省市的出口增速22.3%和24.0%呈现明显下滑。西部一些省区的出口增长速度相当强劲,如广西出口增速达到52.8%,四川增速44.1%。这说明出口导向型加工企业加速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已初现成效。根据上述特点,可以对2008年前9个月的进出口贸易形势作出如下分析和解释:

(一)2008年在国内外通货膨胀的影响下,进出口贸易增长受价格虚高的影响成分较大

由于受通货膨胀的影响,国际市场上大量资源性产品价格持续上涨,对我国进口贸易造成明显的成本上升,尽管进口的商品数量有所增长,但价格上升幅度远远大于进口量的增长。这种情形也发生在中国对其他贸易伙伴的出口中。但是,与从其他地方进口商品价格的上涨相比,从中国进口价格的上涨速度其实慢得多。特别是出口美国的产品价格的上涨反映的其实是人民币对美元的贬值。这就是说,上半年中国对外出口也有明显的价格因素,也存在商品量增长低于商品价格增长的现象,但中国商品价格上涨幅度对比其他国家要小,因此中国出口商品仍然有竞争力,出口增长势头虽然减弱,但仍然保持增长,特别对经济景气状况较好的欧盟和日本市场,出口增长速度依然较大。

(二)价格虚高的景气假象掩盖了大量中小企业困难的真实情况

由于价格虚高,按美元价值量来计算的进出口贸易增长速度貌似景气,名义增长率不低,但实际上大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已经出现严重困难。根据有关部门统计,2008年上半年有6万多家规模以上企业歇业,长江、珠江三角洲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面临破产倒闭,其中又以节能灯、五金工具、纺织服装等劳动密集型、出口加工型企业最为严重。近期看来,情况没有出现根本好转,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困境已经直接威胁到地方经济发展和群众就业。

(三)通货膨胀和国内政策调整对加工贸易增长更不利

自2007年以来,除了CPI指数不断攀升以外,国家对出口贸易的政策也不断进行收缩性调整,降低了出口退税率、收紧了对加工贸易企业的政策,人民币汇率不断升值,对企业出口贸易都产生了抑制作用。从我国两种主要的贸易方式来看,加工贸易出口受到生产成本上升和人民币汇率升值的双重夹击下,对比一般贸易处于更不利的境地。

(四)美元汇率下跌导致了我国出口增速在不同贸易伙伴之间的变化

自2002年以来,美元汇率不断下跌,到2008年7月中旬达到最低谷,美元对欧元汇率低到1.6:1美元对日元为0.0095:1;从7月中旬以后,美元汇率开始反弹。人民币汇率汇改至今已历时3年,截止2008年7月,名义汇率升值幅度接近18%。尽管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幅度较大,但美元对欧元的大幅度贬值导致人民币对欧元不升反贬,截止2008年6月,人民币对欧元累计贬值8.4%,有力地增强了中国企业和商品在欧洲市场的竞争力,导致我国对欧洲出口贸易的稳定快速增长。在东盟各国中,除泰国外,汇改前后人民币对东盟各主要成员国货币的汇率没有发生较大变化,因此我对东盟出口基本不受汇率影响。日元、韩元和新台币对美元的升值,抵消或部分抵消了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在这三个出口市场的负面影响,因此2008年前9个月,我国对该三个经济体的出口增速仍然保持;其中对韩出口呈现高速增长,其原因是韩国在华投资企业产品返销韩国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维持初级产品、特别是能源产品的国内低价格难以为继

前9个月,我国资源性产品出口量的增长速度仍然很快,这些能源产品的国内价格若不能理顺,出口商品结构的优化就难以实现。特别是继续维持国内能源产品的低价格将产生许多负面影响。

一是促使国际产业界继续向中国转移高耗能的生产项目,对实现我国的节能减排不利;二是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将造成对世界的消费补贴。既有高耗能产品出口的消费者补贴,还有外轮在中国港口加油的价格补贴,根据计算,外国万吨轮船在我国港口加油一次可节省油料成本50万美元。长此以往,将大大损害中国自身的利益,因此,能源产品的低价格是不可持续的。粮食产品由于采取了禁止出口的政策,因此出口量和出口金额都出现绝对下降,并由此割断了国内外市场粮食价格的影响关系。但这种出口歧视政策只能是短期和临时性措施,不可能持久。因为这种政策不符合我们自己高举的贸易自由化的旗帜,易于受人以柄;而且也不符合粮食主产区农民的利益。在国际粮价高涨的外部条件下,以禁止出口的方式保护全国粮食消费者的利益是以粮食主产区农民的利益损失为代价。短期内的代价容易被接受的,但要持续很久也是不容易的,而且也不合理。

二、各主要货币及人民币的汇率变化趋势及对我国外贸影响

欧元汇率的变化。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欧元对美元的汇率持续走软,欧元对美元的汇率从1.59的高位开始下跌,从8月1日到10月24日欧元对美元汇率下跌18.4%,同期英镑下跌19%;到2008年11月初欧元已跌至1.27,2009年还可能继续下跌。其原因主要有:一是欧元区经济衰退的风险不断增加,通货膨胀压力逐步减少,欧洲央行为刺激经济已经在减息,欧元供给增加;二是美国市场需求下降,欧元区对美国出口放缓,欧元区国家对美国贸易顺差减少,加上美国金融机构因危机陷入流动性困难,美元供应减少,欧洲资本回流美国,导致对美元需求上升,美元对欧元汇率走强;三是西方学者普遍认为,相对于长期均衡水平而言,7月之前的欧元汇率水平已被大大高估,均衡汇率水平应是1.20,因此欧元走软乃是理性回归。

但欧元汇率的未来趋势不可能持续跌落。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后,欧美各国都采取了救市政策。美国与欧元区各国相比较,其财政政策和注资、降息措施的力度更大一些,因此,美元汇率的长期趋势不可能走强。如果美国救市政策有效,刺激市场回升,也将带动欧洲出口回暖,预计欧元汇率不可能跌破1:1。

日元对美元汇率。由于日本长期陷入通货紧缩状态,日元一直保持很低的利率水平,日元对美元的汇率变动主要取决于美国的利率变动。由于布什政府采取的低利率政策,到2004年已使日元对美元汇率升值了24%;从2004年开始,由于美元利率开始回调,日元对美元汇率才开始减缓升值的幅度。从2005年以后至2007年底日元对美元汇率从1:130左右升值到1:110。2008年上半年,日元小幅度升值到1:107左右,到10月中旬,日元汇率已经升值到1:95;从8月1日到10月24日,日元对美元升值了8.8%。日元升值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日本长期实行低利率,美国和欧洲的金融机构从日本借了大量的日元资金从事套利交易。2008年9月,美国金融危机明显暴露以后,由于从事短期套利交易的风险加大,加上日本的金融机构资金开始紧张,大量资金从美元等形式的资产要换成日元资产回流日本,从而抬高了日元汇率。未来影响日元汇率升值的短期、长期因素都将存在:一是资本回流,日元需求上升;二是金融救市,美元供给增加;三是日元利率没有下调的空间。日元贬值的唯一压力来自日本出口贸易因日元升值而导致顺差缩小,美元收入减少。综合以上因素,至少在2009年上半年,日元对美元汇率仍将继续小幅度升值,可能在1:95和1:85之间徘徊。如果日元汇率突破1:80的历史最高点,可能导致日本出口贸易严重困难,贸易顺差发生逆转,迫使日元汇率转向下行。

人民币汇率的变化及对我国外贸影响。自2005年7月人民币汇率改革至2008年6月,人民币对主要贸易伙伴的汇率变化:对美元升值16.1%;对日元升值12.2%;对新台币升值11.9%;对欧元贬值8.4%;对韩元升值15.7%。而伴随人民币对主要贸易伙伴的汇率变化所产生的贸易效应表现为:对美国、香港的出口贸易增长速度放缓;对日本出口增速也放缓;对台出口增速下滑;但对欧盟出口贸易增长速度上升;对东盟出口增长稳定。唯一例外的是对韩国出口没有因为人民币升值而使出口增速下降,反而有所提高。2008年以来,日元、韩元和新台币对美元的升值,抵消或部分抵消了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在这三个出口市场的负面影响。因此,2008年前9个月,我国对该三个经济体的出口增速仍然保持;其中对韩出口呈现高速增长,其原因是韩国在华投资企业产品返销韩国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汇率伴随世界经济形势恶化短期内不可能发生逆转,从欧元汇率走势分析看,2009上半年欧元仍有较大贬值空间,如果人民币继续盯住美元,人民币对欧洲主要货币汇率从贬值转为升值,那么我国将对主要贸易国家(除日本外)的货币无一例外全部升值,在当前国外环境不利形势下对2009年我国对外贸易无疑是雪上加霜。因此,人民币汇率水平既取决于人民币汇率政策,又取决于对出口增长形势的预期和判断。如果要采取刺激出口的汇率政策,由于贸易结算和支付绝大多数是美元,因此首先应停止人民币对美元升值,尽可能下行并较大幅度贬值,才能抵消欧元对美元贬值对我国出口的不利影响。另外,日元对美元升值,也对人民币升值,这对我国是有利的。

三、防范汇率风险的领域与措施

外汇储备资产。从长期趋势看,美元是走软的货币,因此必然有汇率缩水的风险。从外汇储备币种看,应减少美元资产的比重,主要是通过增量来调整,而不一定要通过减持来调整。从资产形态上,应减少金融资产比重,增加不动产、黄金和实物储备比重。

进出口贸易。第一,出口企业应充分应用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金融工具。减少企业的收汇风险,原先依靠海外投保、或依赖国际金融机构担保的业务,也随着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发生了疑问。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我国财政部全资所属公司,有着国外金融机构无法相比的信用,未受金融危机影响,是国内企业投保的首选。

第二,出口市场多元化。在我国七大贸易伙伴中,应适当减少对美国、香港市场的依赖,防止美元汇率贬值和人民币汇率升值对企业的不利影响,应尽量开拓日本、韩国、东盟市场。在七大贸易伙伴之外,尽量开拓俄、中亚市场和巴西、印度这些新兴经济体的市场,在市场多元化基础上努力争取结算、支付货币多样化。

第三,结算、支付货币多样化。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美元霸权地位经金融危机重创会有所削弱,但还没有别的货币可以取代,未来其他西方货币地位也会略有上升,适应这种国际货币体制,我国的对外贸易结算、支付应尽可能增加其他货币作为支付工具,并在结算之前根据各种汇率变化的风险,收进硬货币,支付软货币,并努力在外汇管理中鼓励企业实现结算与支付货币多样化。

第四,进口贸易方式多样化。在进口贸易中,我国只采用现货贸易方式,必然受商品价格、汇率变动风险的不利影响,应当学习和采用期货和现货两种方式开展进口贸易,当期货价格下跌时,应根据价格趋势作出交易决策,以防止价格上升造成损失,同时也可以把期货交易应用到防范汇率风险中来。

第五,开展外汇交易业务避险。在外汇交易业务中,外汇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交易、外汇期货交易等都是规避汇率风险的重要业务,也是教科书和外汇业务操作中重点介绍的方法,但我国出口企业大量是中小企业,要熟练应用这些业务方法存在客观困难,需要有专门的中介服务机构为其提供汇率风险防范服务,这种金融服务业的发展需要引起各方面的重视与支持。

第六,增加人民币结算支付。世界金融危机在很大程度上是美元危机,这为人民币国际地位的提高提供了新机遇。要在对外贸易中争取多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和支付,扩大人民币的流通。为此,应适时加入国际清算业务,为人民币扩大流通创造条件。使用人民币结算和支付,我国企业的汇率风险才能降到最低。

冒险旅行范文3

文章的目的在于探讨如何对国际贸易中私人限制竞争行为进行法律规制。原则上,私人限制竞争行为是由各国的竞争法所调整的,然而。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许多私人限制竞争是由跨国公司实施的,具有国际性的影响,它们可能套受到许多国家法律的制约。

通过系统阐述,文章认为应该在WTO的框架下探讨多边合作问题,实现国际竞争法的统一与协调。减少各国之间的冲突,促进世界贸易的自由化。

关键词:国际贸易 私人限制竞争行为 单边规制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9-083-03

一、问题提出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各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国际贸易的范围也不断扩展,世界市场的容量越来越大,各国对世界市场的依赖程度也日益增大。国际贸易的发展有利于发挥各国的比较优势,使各国的产品生产者、服务提供者及进出口商在一个更加开放、广阔的市场上展开竞争,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对于增进全世界人民的福利都大有助益,因而,发展国际贸易、促进贸易自由化成为世界的主流趋势。

世界贸易组织(WTO)及其前身关贸总协定(GATr)数十年的发展历程反映了国际社会推动贸易自由化的努力,也标志着世界贸易向着自由化的方向迈进了一大步。然而,这还远不能说,世界贸易已经实现了自由化。因为,“WTO是世界上唯一处理国与国之间贸易规则的国际组织,其核心是《WTO协议》,这些协议……本质是契约,约束各国政府将其贸易措施限制在议定的范围内。”也就是说,WTO主要是对各种政府采取的关税以及非关税壁垒措施进行严格限制,它只是极大程度地削减了WTO成员方政府筑建的贸易壁垒,为各成员之间的贸易提供充分的竞争机会。与此同时,各种私人限制竞争的行为却愈演愈烈,比如企业之问通过固定价格、瓜分市场、限制产量等卡特尔协议,或者滥用垄断地位,或者通过合并等行为阻碍外国产品、服务进入本国市场,“减少甚至颠倒了自由贸易带来的好处”,WTO对此却暂时无能为力。因此,国际贸易中的私人限制竞争行为日益得到国内及国际社会的重视。

“在国家之间的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减少后,要真正实现自由贸易的目标,还需要通过制定和实施有效的竞争政策来配合和补充,以防止企业的限制竞争行为在政府障碍已被消除的领域建立起新的市场障碍。”统一的贸易政策与统一的竞争政策相互配合,才能有效地推动国际市场的自由化。

目前,针对国际贸易中私人限制竞争的各种行为,仍然是以各个国家或地区(如欧盟)的单边规制为基础,事实上。竞争政策传统上就属于国内经济政策,它主要适用于管理国内私人商业行为,维护国内市场的有效竞争。然而,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各种限制竞争行为也呈现出全球化的趋势,私人限制竞争行为的影响力往往超出了单一的国内市场,因而,出现了竞争政策和竞争执法的国际协调问题。各个国家和地区通过不懈的努力,在双边、区域性以及多边层次上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合作,为实现竞争政策的统一化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美国和欧盟的竞争立法对此问题早已作出明确规定,域外适用本国竞争法规制私人限制竞争行为。在国际层面的讨论中,美欧同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引导着该问题的解决方向,欧盟主张在WTO的框架下探讨竞争法的统一化,美国则提出一个“全球竞争政策的动议”。国外学者已经对国际贸易中的私人限制竞争行为问题进行了相关的思考和讨论,不仅探讨域外适用一国竞争法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而且对竞争法的统一化问题也进行了深入讨论,提出了很多选择模式,并从经济学、法理学等多种角度进行了比较分析,对未来的竞争法走向提供了理论支撑。

二、国际贸易中私人限制竞争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及其危害

所谓私人限制竞争行为,是竞争解决的实质问题和关注的主要对象,也是扭曲贸易和竞争格局的症结所在。尽管各国的竞争政策及其具体执法体制不尽相同,但其对私人限制竞争表述的基本框架大致相似。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1.限制竞争性协议。限制竞争性协议在各国(含地区)的表述不同,如卡特尔(欧盟)、不当交易限制(日本)等。市场上的竞争者可以通过订立协议或通过其他的协调方式来排除竞争。它们或者达成直接或间接地固定价格和其他贸易条件的协定;或者对生产数量和技术进步等条件进行约定;或者划分市场0;或者实行价格歧视。

限制竞争性协议存在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各个阶段和各个领域,对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具有严重破坏性,对于未参加限制竞争性协议的经营者而言,限制竞争性协议往往直接或间接影响其业务发展,严重者导致业务量锐减、损失惨重,甚至不得不退出这一经营领域;同时,也能将欲进入特定市场的经营者排除在这一领域之外,使其丧失参与公平竞争的机会。典型的案例是1998年柯达诉富士案,在这个案件中,富士公司作为日本的一家胶卷生产企业,在日本市场上占有70%的份额,并与4家企业签订了长期独家供货协议,其后果是,这四家企业只能从富士公司购人胶卷。这是一个典型的纵向限制竞争行为,制造商和销售商联合,从而排斥其他企业的产品(柯达)进入日本市场。该协议减少了同类产品的进口数量,实质上已经影响到了日本的对外贸易,在这种情况下,日本政府向WTO所做的关于降低关税和减少非关税壁垒的任何承诺都将失去意义,在很大程度上支持了本国产业的发展。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相关市场上占有支配地位的企业一般可以不受限制地开展经营活动,企业拥有支配地位本身并不违法,因为企业具有可观的市场份额是其拥有国际竞争力的一个必要条件,但是其滥用这种优势排斥或者限制竞争则可能构成违法。主要包括:(1)价格垄断行为,其一为超高定价,即向消费者和客户索取不合理的垄断高价;其二为掠夺性定价,即以排挤和损害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商品。(2)差别待遇,即在提供相同商品或服务时,对条件相同的不同交易对象实行不同的待遇。(3)拒绝交易,即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4)强迫交易,包括强迫他人与自己交易、强迫他人不与自己的竞争对手交易、强制安排他人之间的交易等。

随着国际贸易的纵深发展,企业的国际影响力也日益不容忽视,尤其是一些跨国公司,一般不仅拥有雄厚的财力和世界驰名的商品品牌,有着势力强大的销售网络和广告宣传,而且在资金和生产技术方面可以得到母公司的帮助。从而可以迅速在相关市场上取得支配地位,占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滥用优势的案例更是屡见不鲜,其对发展中国家的危

害尤其值得警惕。在我国,媒体上经常提到微软公司在中国从事价格歧视,中文版的Windows98开始在中国发行,其销售价格定为1998元,而在美国的价格是109美元,约相当于1000元人民币,在日本的价格也不过折合人民币1200元。据保守估计,我国消费者因为微软公司的价格差别一年就要多支出10个亿。而许多发展中国家尚没有制定竞争法,消费者和经营者即使遭受损失,也缺乏有效的法律救济。

3.企业合并。市场上作为竞争者的企业,可以通过合并的方式建立经济上的垄断地位,企业可以通过收购其他企业的部分股份或资产取得对其他企业的控制权;或者通过委托经营、联营方式形成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或者通过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其他企业的业务和人事。

一般认为,横向的同类产品生产商之间的合并或者同类产品销售商之间的合并,由于直接造成竞争对手减少,合并者市场份额增加进而形成垄断,容易受到竞争法的规制;而非横向合并,即不同生产阶段的企业间合并,以及企业间既不存在竞争关系,又不存在商品买卖关系的合并,则因为往往能实现合并者之间的优势互补,有利于经济发展和资源有效配制,受到积极评价。0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合并所涉金额也水涨船高。2000年美国通用电器公司和美国Honey-weU公司的合并,交易金额高达420亿美元。而美国在线与时代华纳的合并金额则高达1660亿美元,成为美国历史上迄今为止最大的合并案。美国企业界人士公开宣称:“在你的竞争对手发展得越来越大时,你几乎不得不发展得越来越大,以便平起平坐,这就是连续不断的你追我赶的竞争。”令人咋舌的合并金额向我们传达出一个重要的信息,即随着企业通过各种方式“航空母舰化”,企业合并更加容易形成支配地位,产生限制竞争的效果,各竞争主管当局必须面对这一挑战。

三、各国竞争法的国内实施概况――单边规制

众所周知,现代国际贸易是建立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之上,竞争则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条件。以上所述私人限制竞争的行为虽然表现形式各异,但是,其具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有可能直接妨碍市场竞争机制应有功能的发挥,对自由、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造成严重破坏。因此,各国在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无一例外地都在创制符合自己国情的“经济宪法”即竞争法律制度,用于调整市场竞争关系,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以实现国家的“效率与公平”的社会经济目标。

1.单边规制的内容。私人的限制竞争行为虽然表现形式多样,但大致都可以归属于上述三种分类,即限制竞争性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以及企业合并。所以,各国及地区的竞争立法也主要围绕上述三类活动制定规制措施,比如,美国1890年《谢尔曼法》宣布任何旨在限制贸易的合同、联合或共谋行为是非法的,也禁止任何垄断或企图垄断市场的个人或工商组织;1914年国会又通过了《克莱顿法》,这部法律把价格歧视行为视为非法,禁止反竞争的协议,禁止有可能削弱竞争关系的某种合并行为。司法部颁布的《企业并购指南》,最早颁布于1968年,经过了1982年、1984年和1992年、1997年等多次修订。欧盟竞争法主要有三个基本法律依据,即《罗马条约》第81条、第82条以及1990年合并条例,三者分别禁止限制性协议、滥用支配地位的行为和控制合并(集中)。

2.单边规制的演变。各个国家的国内市场构成了整个国际市场的基本组成单位,从一定程度上讲,国内市场的有效竞争是实现国际市场有效竞争的基础。无论在国际还是国内贸易中,私人限制竞争行为首先面临的是来自国内竞争法审查的压力,因此,各国竞争法在规制私人限制竞争行为的过程中发挥着第一道“安全阀”的重要作用。

在竞争法发展的相当一段时间内,各国主要致力于通过竞争法的国内实施来调整限制竞争行为。根据属地原则,一国可以对发生在其领土上的任何行为主张管辖权。不管该当事企业所属的国籍如何,只要在一国实施垄断行为,就受该国的管辖。该原则已被广泛援引,其地位已在国际法上被牢固地确立,在世界各国的立法中并无太多异议。依据该原则。各国竞争法对国内贸易中的私人限制竞争行为具有当然的管辖权。例如,1909年美国最高法院在美国香蕉公司诉联合水果公司的判决中指出,“一个行为是合法还是非法,只能根据行为地国家的法律来判断。”

但是,随着国际贸易的迅猛发展,全球范围内的私人限制竞争行为日益严重,竞争法所赖以存在的经济环境已从国内竞争走向了国际竞争,竞争法的国内控制日益弱化,国际控制日益强化,由此导致的域外适用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1945年,美国在其著名的“铝公司案”中突破和发展了属地原则,率先创立了“效果原则"(effects doetrine)。在该案中,美国指控加拿大铝业有限公司加入了在美国域外订立的由英国、法国、瑞士等国签订的铝业出口价格协议,产生了限制美国铝业生产和出口的效果,主张《谢尔曼法》第1条具有域外效力,从而确立了美国法院对外国企业适用谢尔曼法的广泛的治外法权。在此案中,法官怀特认为,“那些发生在美国领土之外的、意图限制美国对外贸易且实际上确实产生了这种限制效果的协议和安排,属于违反谢尔曼法,美国法院具有管辖权。”

按照美国的“效果原则”,美国竞争主管当局一经宣布域外管辖权,就可以请求甚至命令提供在外国的文件或传唤在国外的证人出庭作证,可以命令任何承认违反反垄断法的企业采取措施结束违法行为,可以判令被告承担三倍的损害赔偿责任。1995年美国司法部及联邦贸易委员会联合的《关于国际经营活动中的反托拉斯指南》中进一步指出;“外国交易一旦对美国商业发生实质性的和可预见的影响,不问其发生于什么地方,均受美国法律管辖”;克林顿政府在阐释其竞争法域外效力的理由时也强调,竞争法首先应促进和保护开放的全球竞争市场,其次是保证竞争法在全球市场的执行。因此,美国反垄断法的执行必须涉及于发生在美国境外的或涉及外国企业的各类行为,尤其是当这种行为对美国的商业产生了直接的、实质性的以及可以合理预见的反竞争效果的时候。

美国独创的“效果原则”问世之后,德国、欧盟等受其影响,在其反垄断法中不同程度地涉及了域外效力问题。如德国反限制竞争法第130条规定:“本法适用于在本法适用范围内具有影响的所有限制竞争行为,由于本法适用范围以外的原因引起的限制竞争行为亦同。”欧盟在其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的管辖权问题上,显然也接受了美国反垄断法的“效果原则”。例如在Bendix案中,欧共体委员会明确指出:欧洲体的竞争法适用的依据是协议(当然也包括所有违法行为)在共同市场领域内的一切直接、间接的效果,而非违法乱纪企业营业处所的所在地。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

在大多数情况下,效果原则被视为国内竞争法单边生效的一种工

具,为单边适用本国竞争法提供了依据,但是也造成了美国与其他国家的利益冲突与紧张关系,迫使美国近年来不得不采取一些妥协与灵活的措施。最典型的是美国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确立的“利益平衡”原则,即在实行域外管辖时应考虑国际礼让与公平。根据该原则,如果美国行使域外管辖引起与外国利益的冲突,法院就应当考虑外国的利益并努力公平衡量外国与美国之间的利益冲突,以便决定是否对某项国际反垄断争议主张管辖权。换言之,美国法院必须通过“平衡原则”来决定是否行使域外管辖权。这种做法实际上是美国为了缓和与外国的利益矛盾并解决法律冲突或对抗而采取的一种自我限制措施。虽然在他国的强烈反对下,美国对其域外管辖政策有所调整,但总的态度是积极的,没有太大的变化,而且其奉行的效果原则确实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产生了影响,有可能发展成为通行的域外效力原则。

3.单边规制的效果分析。单边规制经历了从严格的“属地主义”到“效果原则”再到“利益平衡”的演变过程,赋予单个国家及区域组织的竞争主管机构对内对外的管辖权,既有利于保障国家及区域内部市场的有效竞争,又适应了限制竞争行为全球化的挑战。客观上,由于在国外实施的损害本国市场竞争的垄断行为越来越多,影响力也越来越强,必然促使国家将反垄断之手伸到国外,以保护本国的利益。

但是,反垄断法域外适用制度自其出现起,就引发了各国间的政治、经济、法律冲突。如上所述,为了维护本国的利益,各国普遍采用“效果原则”域外适用本国竞争法,然而,域外适用因为要与外国发生关系,这在事实上和法律上就存在很大的问题:

其一,单边适用本国竞争法容易引起国家之间的管辖权冲突。这特别表现在企业合并的案件中。例如,在巨型石油企业埃克森和莫比尔的合并中,因为这两个企业几乎在全球每个角落都有生产和经营活动,它们的合并不得不向美国、欧盟、加拿大、挪威、瑞士、墨西哥、巴西、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俄罗斯、日本等12个国家或者地区的反垄断主管机关进行强制性的申报。甚至还向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反垄断主管机关进行了非强制性的申报。戴姆勒一奔驰公司和克莱斯勒公司的合并也是如此。因为这两个公司在全球共有141个生产厂家,在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从事经营活动,为了能够顺利地进行合并,它们曾研究过40多个国家的反垄断法,并向其中10个国家进行过申报和批准程序。由此人们就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上述这些国家或者地区的反垄断主管机构对合并有不同看法,有些国家批准了合并,有些禁止合并,那么,哪个国家最终有权审查或者批准这些对全球竞争有着重大影响的合并?哪个国家的法律对合并有最终的管辖权?。管辖权的冲突与不确定性,将直接影响企业的利益,甚至造成企业在相当长时间内处于经营不稳定的状态,不符合日益增多的企业跨国经营潮流。

其二,单边适用本国竞争法容易造成国家之间的法律冲突。一方面,由于国家之间竞争法存在很大的差别,一个发生在甲国境外的商业行为按甲国反垄断法可能是违法的,但按行为地国家的法律却可能是合法的,造成甲国与他国的法律冲突。另一方面,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许多国家认为扩大他国反垄断法的管辖权对本国的商业利益是有害的,因而会制定特殊的对抗性立法,保护本国企业免受他国竞争法管辖。比如,一些国家纷纷制定特殊的对抗性或保护性立法,来保护他们的企业不受美国反垄断判决的管辖,澳大利亚制定了《1979年外国反托拉斯判决法》,加拿大颁布了《1980年外国诉讼与判决法》,新西兰制定了《1980年证据修正法案》,英国颁布了《1980年贸易保护法》等等。这些特殊的保护性立法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政府当局有权禁止将任何为外国法院实行域外管辖所需要的文件和证据送到本国的管辖范围之外;二是这些保护性立法能够使外国的反垄断判决无效或削弱该判决的效力。例如,澳大利亚的《外国反托拉斯判决法》第3条规定:“如果外国反托拉斯判决对其他国家的贸易或商业产生有害的影响,这种判决在澳大利亚是无法律效力的。”根据新西兰的《证据修正法案》,总检察长有权禁止为外国当局提供任何资料和证据。

其三,由于各国实行域外管辖的目的只是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因此在法律适用方面容易对国内企业和国外企业区别对待,不利于企业的公平竞争。比如,在出口卡特尔问题上。出口卡特尔虽然人为地抬高产品在进口国的价格,影响进口国消费者的利益,但这种卡特尔可以提高出口国的经济收益,甚至可以稳定出口数量,因此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订立出口卡特尔是合法的行为,除非这种卡特尔严重损害本国市场的竞争。比如,德国《反对限制竞争法》第6条第1款规定,不影响国内市场的出口卡特尔不受反垄断法的管辖;对国内市场有影响的出口卡特尔,若该影响对保证出口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是必要的,也可以得到豁免。美国1918年的《韦布一波密伦出口贸易法》允许竞争者之间订立关于价格、数量以及划分市场的卡特尔协议,只要这些协议仅涉及出口并在联邦贸易委员会进行“登记”。日本政府以“维持出口秩序、防止过度竞争”为理由豁免出口卡特尔。1952年《出易法》规定,允许出口商组织出口卡特尔。可以就出口商品的价格、数量、品质、设计及其他事项签订行业协议,确保出易秩序。

冒险旅行范文4

关键词:国际贸易 外汇风险 外汇期权

在浮动汇率制度下,外汇管制逐步放松,加剧了外汇市场的动荡。由于进出口贸易中间环节复杂,从磋商谈判、签订合同、履约发货到支付货款往往需要几个月的时间甚至更长,加之在买卖合同的价格条款中就把商品计量单位、贸易术语、计价货币及货物单价和总值已经确定下来,当收付货款时,计价货币升值对进口支付远期外汇债务的一方较为不利,使其承担外汇升值导致货款增加的损失;当计价货币贬值时,则对出口方不利。所以进出口商不仅要面临价格变动风险,还要承受汇率变动风险。

事实上,把握汇率的变化是十分困难的。一般情况下,为了规避汇率风险,进出口商大体上不外乎有两种措施:一是进出口商充分利用商务谈判和财务管理技巧巧妙规避外汇风险;二是进出口商利用外部金融市场提供的避险工具合理的转移外汇风险。目前外汇交易市场已经十分发达,运作高效,利用金融市场规避外汇风险,获取稳定利润已经成为现代进出口商的经常性措施。譬如对参与国际贸易的进出口商来说,采用远期外汇交易、外汇期货交易对远期货款现金流入流出进行的保值是非常重要的。然而必须注意,采取远期外汇和外汇期货保值对进出口商面临的各种各样的汇率风险来说,有时并不合适。理由就是两者都是按既定汇率交割的不变协议,并且远期外汇还必须进行实际货币交割。然而在许多现实例子中,保值者并不能确定所要保值的现金流入或流出是否会成为事实。如果一项国际贸易失败、投标不成功,这样两种办法都要承担全部或部分的外汇风险,无需置疑,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进出口商使用外汇期权来保值最为合适。

外汇期权(foreign exchange options)也称为货币期权,指合约购买方在向出售方支付一定期权费后,所获得的在未来约定日期或一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汇率(即执行价格)买进或者卖出一定数量外汇资产的选择权。外汇期权是期权的一种,需特别指出外汇期权的交易对象并不是货币本身,而是一项将来可以买卖货币的权利。即期权买方在向期权卖方支付相应期权费后获得一项权利,即期权买方在支付一定数额的期权费后,有权在约定的到期日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协定汇率和金额同期权卖方买卖约定的货币,同时权利的买方也有权不执行上述买卖合约。对于卖方而言,其所承担的是一项义务,根据买方的决定而履行买卖货币的责任。按期权买者的权利划分,期权可分为看涨期权(call option)和看跌期权(put option)凡是赋予外汇期权买者购买外汇权利的合约就是看涨期权,又称买权;而赋予外汇期权买者出售外汇权利的合约就是看跌期权,又称卖权。

外汇期权交易的四种基本策略:买入买权,买入卖权,卖出买权和卖出卖权。当交易者预期外币将会升值,可以采取买入该货币的买权的交易,即买入买权。当市场汇率如预期的那样上涨时,买方会执行这项期权,其收益为市场汇率高于执行价格的差额部分;反之,当市场汇率低于执行价格时,买方将放弃此项期权。如果交易者预期外汇将会贬值,可以采取买入该货币卖权的交易,即买入卖权。如果判断准确,该货币回来果真下跌,买者因执行这项权利而获利。若判断失误,市场汇率向与预期相反的方向变化时,则选择不执行该期权。卖出期权和买入期权是期权交易的两个对立面,卖出买权是因为投资者预期该货币汇率将维持稳定或下跌,卖出买权的收益情况同买入买权恰好相反。如果市场汇率走势正如所料,卖方的最大收益就是期权费收入;若预测有无,卖者将要承担市场汇率变化的全部风险。同理,如果投资者预计某一货币汇率将维持盘整或升值,可通过卖出卖权来实现收益,起损益情况同买入卖权完全相反。

下面笔者通过一个例子来体现外汇期权的优越性。例,中国一出口企业要在3月份投标,保证提供一套设备,设备成本为6420万元人民币,成交价为1000万美元。但投标结果要在6个月后公布。即期汇率为1美元=6.50人民币元,中国公司将收入货款650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80万元。为避免一旦中标后美元贬值的风险,该出口商会怎么办?①该企业不会采取远期外汇交易进行规避风险。由于远期外汇交易到期必须履行交割,故该外汇交易只能规避中标情况下的外汇风险。但中国企业中标与否是问题的关键,故出口商不会贸然在不确定中标的情况下来采取远期外汇合约来规避风险,否则会因小失大。②中国企业采用外汇期货交易来抵制外汇风险。如果该企业未有幸中标,则在外汇期货市场的外汇交易就变成一种投机;如果该企业投标成功,外汇期货交易起到套期保值的目的,在汇率变动不利于企业时,它可以使企业在亏损时少亏一点,但它同时也会使企业在盈利时少盈一些,前者是企业所希望的,后者则是企业不满意的。③出口商决定买入期限为6个月的1000万美元的看跌期权,协定价格为1美元=6.48人民币元,每美元的期权费为0.02元人民币,期权费总计为20万元。到9月份,该出口商盈亏(如图1和图2):①中标的情况下,若市场汇率低于1美元=6.48人民币元,则出口商在期权市场是盈利的,其最终收入6460万元人民币;若市场汇率高于1美元=6.48人民币元,则看跌期权的买者亏损风险是有限的,则出口商最终收入高于6460万元。②企业在没有中标的情况下,不存在实物交割,当市场汇率低于1美元=6.48人民币元,则出口商会从现汇市场上买入美元在期权市场执行期权,是盈利的;当市场汇率高于1美元=6.48人民币元,则看跌期权的买者不履行期权亏损风险是有限的,即损失期权费。

在国际金融市场外汇风险不断加剧的情况下,控制外汇风险已经成为企业经营策略的一个重要方面。因此,我国企业应该不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积极运用外汇期权来完善企业外汇风险管理系统,增强企业风险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张亦春,郑振龙,林海.金融市场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2]刘舒年.国际金融[M].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

冒险旅行范文5

人物介绍

路克  男  爱好:带着他的冒险工具箱旅行、武术……勇猛之虎

维纳  男  爱好:冒险、游泳……………………………坚强之虎

丽娜  女  爱好:探险、旅行……………………………灵敏之虎

莎米  女  爱好:野外冒险活动…………………………善良之虎

第一章

冒险队的组成

天阴沉沉的,电闪雷鸣,看样子快要下雨了。路克独自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从远处跑过来一个女孩,后面跟着一个男人,他一身黑衣服,帽子压得很低,几乎把脸遮住了,看着让人毛骨悚然。女孩躲在路克身后,希望得到帮助。“黑衣人”对路克恶狠狠地说:“臭小子,不想找打就快滚!”(有不文明的地方还请多多包涵)路克感到一股见义勇为的力量涌上心头,说:“这个闲事我还管定了!”说完,就和黑衣人打了起来。那黑衣人着实厉害,但路克也很不错,他从小是个武术天才,怎么会打不过一个黑衣人呢?只见路克拿出冒险工具箱里拿出双截棍,转眼间,就把黑衣人打倒在地了。女孩非常感谢路克,和他成为了好朋友。这时,路克才知道,这个女孩叫莎米,她爸爸是个富翁,但也就是因为钱,她经常遭人追杀,还好今天路克救了她。

这时,天下起了大雨,路克和莎米赶紧回家,莎米已经没有家了,只好借宿在路克家。路克是在外边租的房子,有四个卧室。和路克同居的还有维纳和女友丽娜兄妹俩,刚好还剩下一间房子供莎米住。路克把莎米带到家里,维纳和丽娜听了他的遭遇,深感同情,非常同意她住下来。时间一长,大家互相了解很深,才发现大家都爱好探险,于是,他们就组建了冒险小虎队团体。

冒险旅行范文6

孙悟空整天跟孙无空说自己当年西天取经的事,有的地方还大吹特吹,尤其是水帘洞,孙悟空常常把它说的神出鬼没的,搞得孙无空非常向往水帘洞,在五岁的时候,孙无空就立志到十岁就去水帘洞冒险。

每当孙悟空一有时间,就教孙无空练武功,孙无空也学得很认真。不久,孙悟空就把一身的本领教给了孙无空。

光阴似箭,五年后……

孙无空盼星星、盼月亮,终于把十岁“盼”来了。孙无空早在5:00的时候就醒了,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孙悟空在五岁时就已经立志要在今年——也就是他十岁的时候去水帘洞冒险。他一起来就把旅游用的旅行包拿了出来,再把要带的东西塞进了旅行包里。吃早餐时,孙无空对孙悟空说:“爸爸,我整天听你说水帘洞这里神奇、那里神奇,我想自己去水帘洞冒险一次,”孙无空用哀求的眼神看着孙悟空,“好吗?”孙无空的脸一下子红了,这都是他平时吹牛的“杰作”。他忽然又想起最近听朋友说过水帘洞现在很多很多的妖怪,于是,孙悟空对孙悟空说:“别去了,我听人说那里很多妖怪的!”

“这些妖怪不是以前妖怪的后代吗?您以前不是把妖怪打死了吗?拿这些妖怪又能拿我怎样?”

“可是……”

“可是什么?”

“可是我也不晓得那些妖怪武功是不是比我强。”

“您不是在我练武的时候说我很厉害吗?”

“路上也有妖怪,而且还有引诱,我怕你……”

“我会提高警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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