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巡查单位汇报材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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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巡查单位汇报材料

被巡查单位汇报材料范文1

《上海市科研计划专项经费巡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11号),进一步加强上海市科研计划专项经费(以下简称“科研经费”)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科研经费管理与监督制度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财字﹝20xx﹞393号)、《上海市科研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沪财教﹝20xx﹞67号)及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研经费巡查是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对归口管理的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组织开展检查的工作。

第三条 科研经费巡查的主要对象是承担科研计划项目(课题)的单位(以下简称“承担单位”)。为了核实相关情况,巡查可延伸至其他相关单位。

第四条 科研经费巡查的主要任务是对巡查对象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财经法规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管理和使用科研经费情况等进行指导督促;宣讲科研经费管理政策,为巡查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围绕当年巡查工作关注的重点,深入了解情况,排查风险点,指导巡查对象规范使用科研经费;了解一线科研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需求,为改进和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 科研经费巡查工作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按照依法、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组织开展。

第六条 市科委制定年度科研经费巡查工作方案,确定当年巡查的对象和重点内容,向巡查对象下达《科研经费巡查通知书》,明确巡查的时间、目的、范围、程序、需要协助的具体事项及注意事项等。

第七条 巡查对象应根据《科研经费巡查通知书》的要求,对本单位法人责任落实情况和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按照规定格式编写自查报告,报送市科委。

第八条 市科委根据自查报告,选取部分项目(课题),组织巡查组进行现场检查,巡查组成员由财务、技术及科研管理等专家组成。巡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资料查验等多种方式,全面检查承担单位在贯彻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建立内部管理机制、执行科研经费预算等方面的情况。

第九条 巡查组开展现场检查之前应召开启动见面会,向巡查对象的相关人员通报巡查的内容、要求和工作纪律等,宣讲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听取相关人员对于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巡查对象分管科研、财务的领导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有关科研人员应当参会。

巡查对象的相关负责人汇报自查情况和被抽查的科研项目(课题)实施和预算执行情况,提交单位内部科研经费管理相关制度文件以及被抽查的科研项目(课题)的财务资料等,并签订承诺书,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巡查组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期间应详细填写《巡查工作记录表》,作为出具《科研经费巡查监督意见书》的重要依据。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法人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与国家及本市科研经费管理政策的衔接情况,内部审核监督、信息公开等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等;

(二)贯彻落实有关间接费用、绩效支出的政策,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方面的情况;

(三)科研经费单独核算以及有关项目(课题)经费支出的真实性、相关性、合理性情况,重点关注预算调整及外拨经费、现金发放和大额采购、测试化验加工费管理使用、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发放等情况;

(四)科研经费购置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和开放共享情况;

(五)核实巡查对象和被抽查项目(课题)的基本信息,查阅被抽查项目(课题)的财务支出明细帐、会计凭证、合同等资料,了解巡查对象的各项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被抽查项目(课题)的经费支出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有效;

(六)以前年度科研经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第十一条 巡查组在完成现场巡查工作程序和任务后,应将巡查的汇总情况与巡查对象进行当面沟通,并由巡查对象在《巡查工作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 巡查组应根据《巡查工作记录表》记录的检查情况,向巡查对象出具《科研经费巡查监督意见书》,作为巡查对象进行整改的依据。

现场检查遇有重大或特殊情况时,巡查组可作出暂不向巡查对象出具《科研经费巡查监督意见书》的决定,但应向市科委作出说明。

第十三条 巡查对象应在《科研经费巡查监督意见书》下达后30日内,向市科委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第十四条 巡查组应在规定时间内整理、分析和总结巡查对象的自查报告、《巡查工作记录表》、《科研经费巡查监督意见书》及整改落实的情况,上报市科委,并对需要另行处理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和依据。

第十五条 巡查组在巡查中发现下列违规行为的,应在《巡查工作记录表》中详细记录并收集相关证据,在总结中向市科委报告:

(一)利用虚假项目骗取专项经费;

(二)提供虚假财务资料、挪用专项经费;

(三)利用虚假或不实合同、协议套取专项经费;

(四)使用虚假不实票据骗取专项经费或以虚假不实票据列支专项经费;

(五)向其下属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存在关联关系单位违规转拨专项经费;

(六)自行增加预算外单位、违规外拨专项经费;

(七)虚报冒领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或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发放不规范;

(八)使用现金大额采购或现金发放数额较大;

(九)列支与科研任务无关的个人消费性支出;

(十)不执行《科研经费巡查查监督意见书》,逾期不提交整改报告、整改落实不到位或虚假整改;

(十一)其他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 巡查组成员在巡查过程中应当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对现场检查过程中获得的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巡查组成员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参与科研计划专项经费巡查工作资格;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 对于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疑点,巡查组因收集证据困难或不完整,暂时无法做出现场判断和结论的,应将客观情况在《巡查工作记录表》中如实记录,供市科委根据工作记录表及收集的相关材料进行分析、研究,确定是否组织力量进行深入核查。需要进行深入核查的,市科委按照科研经费违规违纪调查处理工作程序开展后续工作。

第十八条 对巡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市科委依据有关管理规定,采取包括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通报批评、暂停项目(课题)拨款、不通过财务验收、终止项目(课题)执行、追回已拨项目(课题)经费、取消项目(课题)承担者一定期限内项目(课题)申报资格等处理措施,并可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

对涉嫌违纪的行为,移送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对涉嫌犯罪的行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市科委对在科研经费巡查工作中发现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记入科研信用记录;严重不良信用记录者将记入“黑名单”,阶段性或永久取消其申请科研项目(课题)的资格。

被巡查单位汇报材料范文2

2、总经办主任、行管员、行管副科长等每天至少一次巡视厂区,了解卫生、设施等情况,及时协调有关单位整改。一次不巡视扣责任人0.5分,未及时发现问题被主任检查到的连扣科长0.5分。被公司领导、值班人员检查考核的,除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扣分外,责任人加扣1分,科长加扣0.5分。

[文秘站网-]3、行管科施工员必须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施工,必须掌握一手资料,每天必须至少两次巡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和处理工作难题。一次不巡视扣责任人0.5分,未及时发现问题被主任检查到的连扣科长0.5分。被公司领导、值班人员检查考核的,除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扣分外,责任人加扣1分,科长加扣0.5分。

4、科长是行管科第一责任人,科长为了加强内部考核管理,自行对科内成员考核的,月底不连扣科长分数。

5、科员因公外出必须经科长批准,科长因公外出半天内可自行安排。因私外出必须按照公司规定填写外出单,科员必须经科长签字后找主任签批。科长因私外出或因公外出时间半天以上时必须跟总经办主任打招呼。除星期天外,休班必须按照公司规定填写请假单,经科长审核后报主任签批。以上行为是工作最低要求,违背规定按照每次1分的标准处罚。主任手机24小时开机,对于不经主任批准,无故不履行请假手续而休班者一律按照旷工考核。

6、考勤弄虚作假者每次扣责任人5分。

7、总经办建立固定例会制度,每月25、15、5日下午15:00在行管科召开食堂、行管科管理人员会议。食堂管理员、行管科长、副科长参加会议并书面报旬总结、旬计划。行管科副科长的计划、总结必须经科长审核签字。例会迟到一次扣0.5分,不按时报送材料扣1分,每延期一天加0.5分。

8、每月20日下午下班前报月度工作计划,每月30日下午下班前报月度工作总结。不按时报送材料扣1分,每延期一天加0.5分。

9、行管、食堂必须独立发挥好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公司要求执行好规章制度。尤其是行管工作点多事杂,稍有不慎就导致工作被动,要独立自主地行使好卫生绿化管理制度所赋予的权利。每旬自行检查卫生不少于一次,并参加办公室组织的联合检查。每旬都必须在总结材料上公布检查结果,并由例会研究扣罚分数。

10、要树立集体意识,强调团队协作观念。坚决屏弃自留地和山头等狭隘的工作理念,严格要求自己,设身处地维护好集体荣誉,维护好企业利益。对于未经允许跟外来施工人员饮酒影响工作,擅自越权照顾、折让费用的行为,一经发现按照违纪上报考核。对知错不改无理狡辩或损公肥私造成工作被动、产生不良影响者决不姑息,一律到人力资源部待岗。

被巡查单位汇报材料范文3

检查不走过场

检查组召开会议听取了天津市档案局、天津市城建档案馆的工作汇报,全面了解天津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情况。会上天津卷烟厂和天津电力公司介绍了项目档案工作的做法、经验。在被检查单位,检查组听取简单汇报和质询后,分成4~5个工作小组,一头扎进档案室,分别负责对档案工作制度、文控体系,施工、设备、监理、竣工文件,声像档案、信息化管理等方面进行抽查、验证。

完整性是对项目档案积累的基本要求,是专家组检查首先注意的内容。

天铁冷轧薄板工程是此次检查组巡查的第一个项目,项目验收将在今年年底进行。有专家开门见山地询问汇报材料中某轧机设备安装材料为什么还没有收集?对此,该企业的负责人现场作了答复。

同样的档案完整性问题出现在天津工业大学新校区一期工程中。目前,该工程已经交付使用,学生已经进入。但工程施工档案存在缺失现象,其原因是由于学校建设资金存在缺口,拖欠施工单位资金,施工单位拒绝交付竣工档案。目前,有的施工企业已经撤离现场,到国外施工作业,档案的收集存在一定困难。

还有的档案完整性问题是由于建设单位没有履行档案集中统一管理所致,比如,在一些被检查单位的设备文件、法律文件及部分有关知识产权的档案原件还放在业务部门分散管理。

在短时期内对档案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检查,对专家是一个考验,但他们还是通过档案中的蛛丝马迹发现了疑点。

神华天津港煤码头项目的监理单位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做好各种材料的管理工作。但是,专家在检查中发现,监理方自身形成的文件却不太规范,复印件非常多,有的监理文件整卷都是复印的。有的部分复印,还有的复印效果不好,基本上看不清数据。按照规定,建设方委托监理方监理,监理方面有责任在工程结束后将监理文件原件交付建设方。“在实际中,复印件的真实性和法律效力是要打上一些折扣的。”检查组的专家如是说。

对于一些合理的复印件现象,专家们持宽容态度。比如该码头项目的前期项目文件原件在神华集团总部,为了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他们从神华总部进行复印,然后盖上神华集团总部的章进行确认。专家们认为这不失为一种可取的解决办法。

竣工图在工程项目档案中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工程项目实施的最终结果体现和反映在竣工图上。按照惯例,竣工图实行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三方会审”,但在检查过程中,专家们多次发现竣工图把关不严,有代签字现象,有的竣工图不是终版图,有的变更没有标识在图上。

对于天津石化大乙烯项目由设计方编制竣工图,专家们提出:“如果竣工图不需要施工方的认可,设计方是否对每个现场的变更都能够精确掌握?”专家们提供的通常做法是:如果由设计方提供竣工图,要以不断提供的升级版来解决现场变更问题。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一定要加强变更材料的收集,特别是现场变更材料务必收集齐全,将其汇总到设计单位,并且在可能的情况下,让施工单位参与对竣工图纸的审核把关,保证竣工图的准确无误。

档案整编的规范性如何,反映了项目或企业管理的精细化问题,自然,也逃不过专家们的慧眼。

如由于项目工期的紧张或者事务繁多,有的项目归档的外文资料连标题和目录都没有来得及翻译,个别翻译的直接在原件上涂抹;CAD数据盘等电子文件没有编号,无法与纸质文件对应;有的缺乏档案整理基础知识,将备考表也作为一份文件列入目录;有的图纸折叠不规范,没有按照标准进行折叠。

检查还发现,被检查单位项目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普遍不高。

档案瑕疵及一些单位项目档案工作中问题的存在,一方面反映了项目档案工作的业务水平问题,更反映了项目单位在整体上对项目文档的控制与驾驭能力。得到专家好评的项目单位,均制定了比较科学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项目档案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专家特别指出,建设单位要充分履行甲方职能,联合监理单位加强对在建单位的文件档案控制,达到从项目的立项申请到竣工验收“所有的过程都要有记录,所有的变更都要有痕迹”这样一个比较理想的状态。

同时专家们也希望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配合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项目建设单位规定,做好项目档案的归档移交工作。专家提醒,对于参建单位来说,在建筑领域中,竣工档案编制和归档质量已经成为他们进行下一次工程竞标的一个重要条件,也是参建单位资质的一个证明。

建议切中肯綮

专家小组通过听、看、问、查、议等方式,对被检查单位的项目档案和项目档案工作进行了初步的鉴定,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向项目法人单位进行反馈。

天津鞍钢天铁公司冷轧一期项目已经完工,二期项目开始启动,项目位于天津滨海新区。一期工程计划投资37.75亿元,于2006年5月28日开始打桩,2008年5月18日冷轧线正式竣工投产。自项目筹备开始,公司即于2005年5月成立资料室,负责公司项目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和项目文件的保管利用。专家组认为,天铁公司的项目档案管理还处于资料管理阶段,应该形成真正意义上的项目档案管理模式,集中统一管理项目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档案。对此,天铁公司升总经理表示:“检查对我们工作非常有意义,专家一眼看到了我们的缺陷和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中要害。现在给我们把问题提出来,我们还来得及、有时间进行整改。”

天津石化大乙烯项目是个在建工程,建设总投资268.46亿元。工程于2006年6月26日开工奠基,预计2009年9月底全面投料运行。对于这样一个庞大的在建项目。其文档控制和驾驭显得特别迫切和重要。专家组检查后认为,尽管该项目的项目档案管理起点比较高,文件资料的现场积累比较到位,但该项目的文控体系还需要进行认真梳理,和项目的工程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相比较,文控体系显得薄弱了一些,还有一些缝隙待弥补。对于检查组的建议,洪剑桥副总经理表示:“对正在建设过程中的我们来说,专家把你们在工程档案管理的经验传授给我们,提出的建议翔

实、具体,非常有效。”

天津滨海轻轨车段项目2001年5月18日开工,2003年10月1日竣工,2004年3月28日试运营,总投资60亿元。项目结束后,项目档案工作已经平稳过渡到企业档案工作阶段,在企业的日常运营、安全管理,权益维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项目档案的高质量和利用效果,反映了该项目在建期间文控系统的完善和有效,他们把建设轻轨项目的档案质量与工程质量、廉政建设作为工程的三件大事来抓。检查组对该工程的项目档案工作给予了比较高的评价,出于对企业档案管理精益求精的考虑,专家组还是提了一些意见,比如专家发现,一些设备的图纸质量不太好,建议在设备监造中,除了对设备质量提出要求外,还要对设备资料的质量提出要求。对此,张金立总经理表示:“专家组提出的问题非常准确、到位,帮助我们做好项目档案工作,我们一定在近期内整改。”

专家们认真的检查、专业的点评、有针对性的建议,赢得了项目单位的尊重。

评估实事求是

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管与服务情况,也是检查组检查的一个重点。

在检查中,专家们发现天津市档案局的指导和服务痕迹与效果非常明显,其中的一个项目,市档案局的指导人员竟然去了数十次之多。市档案局在项目档案的检查和验收过程提出的整改意见也明确、到位,得到项目单位和企业的认同与重视。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感到:“每一个项目都可以看到档案局同志的身影,听到项目单位诚恳的、发自内心的感谢。”

据介绍,2008年,天津市档案部门围绕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开展服务创新,积极开展企业档案服务月活动。召开了重大工业项目档案说明会,组织了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协作组。编制了《天津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服务手册》和《天津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指南》,深入走访了415个企业,112个建设项目,实行了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网上登记和上门登记服务,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率和验收合格率均达到100%。市档案局联合区县档案局共同举办了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咨询现场服务活动,为378个市和区县两级重点建设项目单位和参建单位近600名项目技术人员和档案管理人员提供了档案咨询服务。还举办了3期项目档案业务培训班,780名企业(项目)档案人员接受了学习培训。

天津市档案部门开展的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得到了国家档案局经科司副司长王燕民比较高的评价:“天津市市领导、市档案局和有关部门对天津市项目档案工作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服务大局,特别是服务滨海新区开发的一个重头戏来抓。档案部门通过扎实有效的业务指导、多方面的协调和联动、多样化的服务,营造出服务项目档案工作良好的氛围和生动的局面。希望天津市档案局加强对重点项目档案工作监督指导的力量。更加注意分类指导,培育典型,提高效能。同时在注重服务的前提下,也要注重监管,发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项目档案工作中的权威指导作用。”

被巡查单位汇报材料范文4

关键词:高速公路建设 管理体制 管理法规

中图分类号:U412.3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营造和谐高速

构建和谐高速公路建设要贯彻实践的整个过程。施工企业在建设之初首先要树立诚信,然后再树立威望。以无满活力的状态,使自身的建设得到支持,建设才能得到发挥,建设成果才能得到肯定;构建和谐高速为公路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和环境,为建设又好又快的高速公路建设提供了坚强的保证。

承包商对合同外项目进行单价申报后,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批复,在正式批复前与承包商进行充分协商,批复总价的价值水平力争与原授标单价的水平相一致并尽量符合当前的市场情况,确保批复单价在工程合理成本之上并保证承包商一定的利润空间,避免承包商因工程变更导致亏损;在合同外项目较多或批复不及时的情况下、对合同外项目制订出暂定价以利计量,使已完工程能够得到及时计量,充分保证工程资金周转。

设计兼顾环保、环保与施工并行,不破坏就是最大的保护,将高速公路融入自然,力争实现自然的和谐统一。

应用高速公路线形设计理论,使路线线性设计不仅满足长度、宽度、高度等几何要求.还使路线线形尽可能地与沿线地形、地物、景观及自然环境相协调。项目选线对应充分利用山岭、岗地,尽量少占良田,慎重处理高填深挖路基,针对不同的工程地质条件,确定最大填土或挖方边坡高度,超过一定填土高度设桥梁通过,减少占地面积.使项目的建设初期就步入良性轨道。

2我国高速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现状

(1) 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建设管理日益规范,总体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针对高速公路建设,我省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了较为系统有效的质量管理办法( 优质优价、信用考核、质量监督机制等) ,对工程质量控制提供了制度保障。

(2) 经过多年的建设,锻炼培养了一批业务精湛、管理能力较强的建设管理人员和监理、施工队伍,为提高工程质量提供了体系保障。

(3) 大型施工企业逐步由施工主体型向经营管理型发展过渡。具备投标资格的大型施工企业只保留部分主体施工力量,用以承担技术相对复杂的施工任务,其余施工任务交由专业劳务分包队伍负责,一般工程设备也逐步由自有向租赁方式转变,这是施工企业降低成本、保证效益的需要,也是社会化分工的结果,是一种正常现象。劳务分包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是质量管理的重点。

(4) 部分施工企业盲目扩张,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不高,管理粗放、效率低下造成的浪费现象仍部分存在,个别企业弄虚作假、诚信度较差,质量投入成本低。

(5) 由于建设项目较多,监理人员需求量较大,个别参与管理的监理人员业务素质和责任心较差,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给质量管理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3质量管理的具体对策

3.1 对施工单位的管理

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最有效的手段是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施工单位对此较为敏感,能够引起足够重视。

(1) 坚持做好资质审查工作,选择信誉好、履约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施工单位参与工程建设。提高设备的强制履约要求,我们现在的压实设备较先进的产品能够提供近80t 的激振力,路面拌和、摊铺设备也有很大改进,对此我们要认真研究,在原强制性履约标准中增加设备履约的规格、种类要求,为工程质量提供物质保证。

(2) 认真执行信用考核管理办法,对信誉差、管理混乱的队伍实行降级、淘汰机制,优胜劣汰,提高施工单位加强质量管理的积极性。

(3) 施工单位的管理能力必须得到充分的保障,必须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管理机构,特别是在质量管理上要有健全有效的自检体系。在进场后项目指挥部、总监办要对施工单位及时进行履约检查,特别是对项目经理要加强考核,对组织、经营能力较差或追求私利的项目经理,一经发现坚决进行更换。

(4) 质量检查是质量控制的最有效手段之一,检查的内容包括原材料检查、工艺的检查、成品的检查等,检查的层次包括监理的转序检查、项目指挥部日常巡查、优质优价专检及省交通厅、高建局组织的全省质量大检查等,公正、全面的检查能够使质量问题及时被发现和整改,同时也能够打消施工单位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的心理,自觉加强质量管理。

(5) 严格执行“优质优价、优监优酬”管理办法,加大奖罚力度。依据省交通厅“优质优价、优监优酬”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进行质量评定,奖优罚劣。

(6) 加强技术指导培训工作,对于质量相关要求应通过高建局、项目指挥部或监理单位以文件的形式集中明确,并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提高施工单位技术水平,明确技术要求,避免因施工单位技术水平差异或工作疏漏造成质量出现偏差。

(7) 加强原材料进场管理,对主体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由项目经理部统一采购,避免施工队伍自行采购降低材料质量标准。对混凝土由经理部集中拌和,以保证混凝土品质符合要求。

4对监理单位的管理

(1) 监理单位应定期就工程质量情况向项目指挥部进行报告。项目指挥部定期召开质量专题会议,听取监理单位质量管理工作汇报,分析评估工程质量发展趋势,提出质量问题整改方案,研究部署阶段性质量管理工作重点。

(2) 驻地办主任是监理单位中的重要岗位,对该岗位人员上岗前要严格审查业务素质、管理能力,在建设过程中定期对驻地办主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不称职的人员要及时更换,被免职的人员在一定时间内不得再担任省内高速公路驻地主任一职。

(3) 各级监理机构必须确保信息传递的迅速、准确,下一级监理处理或制止不了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向上一级监理负责人汇报,总监办无法解决的,向项目指挥部作出汇报,以保证质量问题及时得到整改。对于质量问题既不处理又不汇报的,应视作监理人员的重要失职和不作为的重要表现,一经发现,需要严肃处理。

(4) 监理单位有责任对项目经理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对能力差或态度不端正的项目经理,必须及时向项目指挥部汇报,以便项目指挥部进行决策。

(5) 建立监理单位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或在缺陷责任期间工程出现返修的,应认真分析责任,如监理单位存在管理上的失职,则应由其承担相应的责任,扣罚部分质量保证金。

(6) 建立开除监理人员的黑名单,对现场清除的监理人员,均报局登记在案,不得在省内高速公路从事监理工作,这一点在项目开工前进行明确,要让每个监理人员感到人人自危,提高工作责任心。

5项目指挥部质量管理

(1) 在施工自检体系、监理体系正常运转的情况下,项目指挥部应加强现场巡视,以质检大队巡视为主,其余现场管理人员在工程调度、征迁协调之余巡视工程质量状况,形成复合性的质量管理网络。

(2) 依据优质优价、优监优酬管理办法,根据施工现场质量情况,对各合同段和监理单位作出奖罚决定。

(3) 组织专项质量活动、拉练检查等工作,对质量问题督促彻底整改,认真进行施工、监理信用考核工作,形成严抓质量的良好氛围。

被巡查单位汇报材料范文5

(一)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三项措施

一是常规审查和重点审查相结合。监所部门把羁押必要性审查作为驻所检察中日检察的常规性项目,对初犯、偶犯、过失犯、认罪态度较好、社会危险性小的在押人员展开羁押必要性的常规性审查,我科今年办理的首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郑某盗窃案)就是在常规审查中发现的。其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近亲属、律师、辩护人向驻所检察人员提出申请以及身患严重疾病的在押人员进行重点审查。

二是公诉、侦查监督、监所检察部门分工协作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通过常规审查发现有必要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需进一步审查的,公诉、侦查监督、监所检察部门之间进行分工合作,如身患疾病不宜继续羁押,监所检察部门负责进行评估、审查,公诉、侦查监督部门提供案件材料及相关情况。而公诉、侦查监督部门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时,监所检察部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在羁押期间的思想状况、身体健康状况等相关情况提供依据。

三是规范流程与审批制度。经审查发现有可能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由分管检察长指定承办人进一步审查,并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必要性进行综合评估后,提出意见。公诉、侦查监督、监所检察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分管检察长决定是否向办案单位建议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重大、复杂案件经集体讨论后由检察长决定。

(二)社区矫正监督

一、开展日常监督和专项检察相结合,强化对监管活动环节的监督,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发生脱管失控问题。为确保乡镇司法工作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到位,每月不定期到乡镇司法所检查社区矫正工作台账,查看社区服刑人员电话汇报、思想汇报、参加教育、社区服务时间以及请销假等情况,并通过与社区服刑人员谈话,走访帮教志愿者,实地了解司法工作监管活动和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监管的情况。

二、开展交付罪犯本辖区现场检查和外市区提醒通报相结合,强化对交付执行环节的监督,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按时入矫。为解决罪犯交付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罪犯的漏管问题,采取多种办法完善监督措施,实现罪犯交付无缝对接。

三、是借助省院信息平台抓好本市外交付的罪犯漏管情况监督。通过查询省院信息动态平台,及时了解外地交付执行的罪犯信息,监督社区矫正机构为罪犯办理入矫手续。

四、开展核查治安处罚信息和巡查检察相结合,强化对收监环节的监督,确保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惩罚到位。为抓好社区服刑人员违纪违法环节的监督,每月定期到公安机关核查治安处罚信息,及时向社区矫正机构通报社区服刑人员的违纪违法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对服刑人员作出处理。

五、坚持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今年召开二次由政法委、综治办、公、检、法、司等有关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对监外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一认识,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对工作中发现的脱、漏管和违法犯罪行为信息,要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对监外执行罪犯严重脱管和违法犯罪,需要人民法院撤销原判或数罪并罚案件的有关信息和书证材料要及时取证。促进公检法形成管理监督合力,特别是撤销缓刑、收监执行个案的查处,强化了法律在防范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中的特别预防作用。

六、结合地域特点,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实施社区矫正的监管力度。根据实际,定期、不定期到各乡镇派出所、司法所、社区等档案材料,请销假制度、帮教情况进行考察。发现有脱、漏管人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督促纠正,有效防止监外执行罪犯重新犯罪,实现对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问题的有效监督。较好地保证对外来务工人员顺利实行社区矫正。

(三)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情况

因新刑诉法规定余刑三个月以下的罪犯留所服刑,因此今年以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在看守所较少。对于报减刑的罪犯,驻所检察室都采取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事前监督:看守所拟报前,驻所检察室通过与其谈话、调查同号房的笔录以及管教民警的意见和其平常的思想表现情况,向看守所提出意见。事后监督:减刑裁定下来后,积极审查裁定是否不当。

二、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

(一)社区矫正同步监督难 文书材料不齐全

一是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对社区矫正的对象(监外执行罪犯)交接不到位。公安派出所与司法所对社区矫正的对象衔接、交接工作缺乏沟通协调,只接收2011年11月以后的社区矫正的对象。2011年11月以前的监外服刑人员仍在公安机关派出所监管,在工作上产生扯皮现象,造成数据不符。为此,还专门发检察建议书。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15人,是由公安机关派出所监管的,司法所没有档案材料。

二是个别外地法院、监狱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相关法律文书没有及时送达罪犯居住地司法机关主管部门、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有的只送达司法机关主管部门,没有送达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导致执行地司法所和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数据不符。二是监狱刑满释放、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的材料没有专门移交,造成数据不符。

(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外部与内部均缺乏沟通

对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办案机关还停留在强制措施跟侦监、公诉等部门有关,而跟监所科无关,这也就决定了办案机关在对嫌疑人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时并不会主动告知监所部门,而监所部门又缺乏与侦监、公诉等部门的沟通交流。

(三)羁押必要性审查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犯罪嫌疑人是否仍然具有社会危险性的评估标准不易把握。例如有些轻伤害案件,因为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空间封闭,信息隔绝等客观条件的限制,使其无法再实施伤害行为,但并不能证明其没有实施具有社会危险性的行为的主观意识,更不能判断其被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后,是否会再次去伤害被害人。

二是监管手段的不完善制约了强制措施的变更。在现阶段,监管措施尚不健全、不完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替代性措施缺乏保证力度,易增加诉讼风险,进而导致检察机关不敢轻易变更强制措施。

三、对策及建议

(一)要完善健全省院监外执行检察信息数据平台,(监外执行检察信息登录错误后,无法修改和删除)。造成数据不符。尽快实现检察系统内相关信息的联网,并力争与执行机关实行信息资源共享,随时掌握辖区内监外执行罪犯的变化情况,加强监外执行的交付执行和同步监督。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同意判断标准。建立侦监、公诉与监所部门定期沟通工作机制,确保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状况、在押期间表现等信息及时传递,统一羁押必要性判断标准。强化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规范开展查阅案卷、听取办案机关意见、了解侦查取证进展情况等工作。

被巡查单位汇报材料范文6

一、抓经济户口“岗区责任制”、做好监管模式深化工作要按照《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经济户口管理办法》、《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实施办法》和扬州局经济户口考核细则及邮工商()60号下发的经济户口管理《六项制度》的要求,深化全系统监管模式改革,进一步加强经济户口管理工作,确保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按照基层工商分局实行定岗位、定人员、定区域、定责任、定奖励,执行严格考核的“五定一考核”办法,明确分局岗区的划分、岗区责任人工作职责、考核及奖惩,做到“五了解、十到位”,贯彻我局制定的《关于全面推行经济户口岗区责任制实施意见》,将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人,确保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力争使我局的经济户口管理工作再创新的经验。

二、抓监管“五大”检查,做好市场主体安全工作为了扎实有效地推进经济户口管理,关健是经济户口管理的综合、定期、专项、重点和无照“五大检查”,必须完善监管措施,以人为本,抓好监管职能与二版软件的结合,切实做好市场主体信息的收集、整理和记录工作,保证企业信息资料的及时准确、完整规范。在日常巡查中突出“五个重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重热点行业、注册资本分期到位、案后回查和警示记录;对涉及13个重点行业、热点行业的各类主体监管一年不少于两次实地检查,落实安全职责、监管重点和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重热点行业主体的安全档案。在检查中应做到“十要”。即:“检查要全方位,应查要不留死角,必查要完整,抽查要重点,专项检查项目要清楚,是否违法填写要准确,轻微违法整改要限期,责令回查要到位,巡查表检查要真实,录入要准确。”通过抓好重点主体和热点行业的检查,消除监管死角和盲点。对安全生产管理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支持,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抓无照经营取缔工作,做好个私经济发展无照经营是当前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十分突出的问题,年要继续加大对无照经营的查处取缔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对查处取缔无照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逐步建立由各乡镇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监督管理机制,努力实现对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由一个部门的行为转变为多部门的共同行为,进而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由突击行为发展为长效规范管理行为,努力将无照率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二是查处取缔从事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涉及安全的重点行业无照经营行为,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切实落实责任,确保监管到位。三是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无照经营户要及时引导其办照,对因前置手续审批问题产生的无照经营问题,各分局要向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汇报,依法进行查处,问题仍未解决的,由分局将其情况书面报市局,市局将分局检查出来涉及前置审批的行业向市政府汇报,并报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力争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要把查处无照同引导私营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各工商分局要根据各地情况,在经济较发达地区,重点引导私营企业在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科技含量、增强品牌效应等方面下功夫,努力把个体私营经济做大、做强、做响,逐步培育发展一批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在经济发展状况一般或相对落后的地区,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重点是通过帮扶和引导,做到数量和质量并重、城市和乡镇并举,形成个体私营经济大发展的态势。同时还要发挥当地农村剩余劳动力和丰富的农副产品资源优势,引导个体私营经济面向市场,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来料加工业、运输业、建筑业等。

四、抓个体验照和企业年检,做好“亮照工程”工作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通过个体验照和企业年检,严把前置审批手续年检审查关,提高依法履职的意识,严格遵守《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规定,切实加强对前置许可手续的审查,加强对公司制企业注册资本的审查和企业登记住所与实际经营场所统一性的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个体和企业坚决按照省局文件要求处理,不得变通过关,确保监管职责到位。随着今年企业年检职能的下放,各分局要以此为契机,结合今年企业年检新的特点,落实年检工作流程化、规范化管理,实现年检受理微机录入先查询、年检信息同步录入、年检资料到期归档。年检结束后各工商分局通过年检验照,已进一步了摸清辖区内市场主体的基本情况,这时要大力开展“亮照工程”,一方面深入开展证照规范化管理达标示范街(镇)活动,另一方面对个体工商户、企业强化证照管理,做到经营必须有照,有照必须亮照,通过多种措施和手段增强市场主体持照、亮照的意识,对不亮照要依法给予处罚。7月和9月份市局将分别组织开展年检工作质量、亮照管理互查,真正做到“有照与前置许可手续一致,亮照登记事项与实际情况一致、”。每次互查后,并将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

五、抓正常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做好后延监管工作年依据法规和上级局的要求,市局对年未年检的企业制定统一简便易行的各类市场主体退出操作办法,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组织实施,建立动态管理制度,畅通退出渠道,及时清理名存实亡的各类市场主体。对市场主体退出后要建立督查机制,健全后延监管措施。各分局要积极探索对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后延监管工作,一是利用年检切实做好企业数据库的清理工作,对发现的注销数据,年检经办人员要及时负责地将辖区内注销数据与保证书式档案和电子档案的一致性,提高数据准确率。二是采取案后回查措施,重点检查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是否已停止经营活动,是否进行清算,是否办理注销登记;三是对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四是对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其投资的相关企业,要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五是对吊销营业执照负有清算义务的投资人在未履行清算义务的情况下,限制其对外投资,对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的法定代表人以及法规规定负有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进行警示限制,做好后延监管工作。

六、抓商标注册,做好创牌工作、积极加强商标注册的宣传引导,促进我市注册商标总量的迅速提升。

商标注册是商标创牌的基础。年商标注册工作一是要积极引导个体私营企业申请注册并使用商标,逐步从借“牌”生产转向自主品牌经营,对有条件的生产型、实业型私营企业,指导其走品牌发展之路,引导其熟练运用商标战略做大做强、做出品牌。二是要大力鼓励发展服务商标注册,引导餐饮、沐浴休闲以及其他具有较强地方特色的服务型企业申请商标注册,特别引导好老字号服务企业通过商标注册保护自身字号这一无形资产,通过商标战略运作树立企业信誉,扩大企业影响力。三是要对我市知名度较高的企业,引导其注册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积极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增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继续推动实施商标品牌战略,让政府以及广大投资者充分认识到商标创牌的积极意义。

注册商标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提高商标的社会知名度,从而为本企业获得更丰厚的利润回报。年,一是要积极支持企业争创省、扬州市着、知名商标,直至中国驰名商标。对参与申报认定的企业主动予以指导,帮助企业准备资料。二是尤其要积极支持我市更多企业参与知名商标的申报认定,引导、鼓励他们先走上创牌之路,再逐步发展壮大。要重点培植农产品知名商标、老字号知名服务商标和私营企业争创知名商标,大力提高老字号、农副产品和私营企业知名商标的比例。三是要积极构建创牌梯队。进一步细化争创品牌企业的发展规划,排出一批基本具备条件、发展后劲足、前景好的企业,分层次抓好培育发展工作,建立扩大争创品牌企业的后备队伍。各分局要积极引导企业创牌,促进我市确保着名、知名商标申报数在去年的基础上增长。

同时,要继续做好品牌兴农推动工作,积极发挥工商作为商标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选择农业产业化龙头或骨干企业,以商标为纽带,实施“主导产业+优势品牌”战略,倡导“公司+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模式,实行“统一规则、统一标准、统一生产、统一品牌、统一上市”的策略,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一是重点围绕优质稻米、特色水产、优良家禽、特色蔬菜等尽快形成一批具有地域特产、竞争力较强、集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农副产品企业商标。二是积极帮助申请农产品地理标志注册和保护与培育工作,对已申报注册的证明商标,要积极加强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联系和沟通,力争年内完成注册工作。

七、抓商使用规范管理、做好“三牌”检查工作品牌商标贴牌、商标印制以及品牌专卖是保护商标专用权的重要关口。年,要把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作为构建和谐商标品牌市场的重要一环抓。一是要开展好贴牌加工企业、商标印制企业和专卖店(场)专项执法检查,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开展全市定牌加工企业、商标印制企业和专卖店(场)专项检查,从源头上遏制商标侵权行为的发生。二是要将我市现有的着、知名商标企业列入重点保护范围,发挥“华东六省一市”和“淮海经济区”商标保护协作网的作用,与企业联手协作,开展跨区域的打假行动,依法对品牌商标进行特殊保护,为品牌企业的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要指导企业加强商标的自我保护,逐步建立和完善商标信息网络,增强市场预警功能,不断增强企业自我防范意识。四是要进一步强化部门保护协作机制,一方面积极推行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另一方面发动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推动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八、抓日常广告监测,做好违法广告整治工作、做好利用新闻媒体的广告监测工作,努力净化广告主流媒介市场秩序。

年,我们要继续按照扬州局及我局《广告监测制度》的要求抓好广告监测工作。一是开展日常监测,依据监测情况形成《广告监测情况通报》,及时向电台、电视台、报社等相关广告者通报监测对象的违法率、违法量、主要违法表现等;二是迎接并配合扬州局开展1-2次的集中广告监测和互查活动;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监测结果,严肃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广告违法案件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并将情况通报有关部门共同加强管理。

以查处医疗美容等违法广告整治为重点,促进广告市场长效化管理。

一是根据省市局工作意见精神,对广告经营活动中存在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虚假违法广告,特别是利用新闻媒体的虚假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房地产和致富信息广告,进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并适时与卫生、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联手开展行动,整治我市的医疗、药品、食品、医疗器械经营秩序,重点加强对国庆、中秋、元旦等节日期间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经审批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及宣传疗效的保健食品广告,与其他职能部门一起共同维护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同时,加强房地产广告和印刷品广告监管,重点加强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的检查,及治理房地产企业投资增值、回报率等违法宣传。二是加强广告审查员培训,提高单位负责人法律意识和自律水平,促进其能够依法广告,巩固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管理体系。三是根据扬州局意见精神,在全市逐步实施媒介广告信用评价管理,将媒体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情况、媒体广告的违法率、违法量、虚假广告及其他严重违法广告的数量等列为广告信用指数评价指标,对媒体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并将评价结果定期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四是加强户外广告监管,严格把关,凡广告未经登记和未标明广告登记号以及内容违法的,要严肃查处。五是继续加强和完善广告协会建设,交流各广告经营单位经营情况,通报主要违法事实、违法量和违法率,尤其是发挥好协会的“三自”作用,共同维护和促进我市广告经营市场的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