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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申请书范文1
甲方(负责单位)
通讯地址:
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合作单位)
通讯地址:
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本协议双方就共同参与研究
项目事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下达部门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
一。 合作内容
1.研究目标:
(1)
(2)
(3)
2.技术内容:
(1)
(2)
(3)
3.合作方式:
(1)
(2)
(3)
4.合作期限: 20 年 月_20 年 月
二。 双方分工情况
甲方:(1)
(2)
(3)
乙方:(1)
(2)
(3)
三。 双方权利、义务与责任
甲方:(1)
(2)
(3)
乙方:(1)
(2)
(3)
四。 经费分配
项目获得资助后,甲方将总经费中的 %支付给乙方作为合作研究经费,其中课题开始时支付 %作为乙方的起动经费,其余部分将采取 的方式进行支付,并于课题开始后的 时间内支付完毕。
五。 成果分配
1. 产权归属:
本研究所产生的成果及产权中的 (全部、甲方完成部分)归甲方拥有, (全部、乙方完成部分)归乙方拥有。具体分配如下:
(1) 科研成果署名:甲方 (是,否) 需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 (可以、不可以)将研究成果中的 (全部、甲方完成部分)单独申报科研成果;乙方 (是,否)需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 (可以、不可以)将研究成果中的(全部、乙方完成部分)单独申报科研成果;联合申报时, (是,否)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完成单位排序按照甲方为第 (一、二)完成单位,乙方为第 (一、二)完成单位排列,完成人名单排序按照
方式进行。
(2) :甲方 (是,否) 需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 (可以、不可以)单独将 (全部、甲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 (单独、联合)发表;乙方 (是,否)需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 (可以、不可以)将 (全部、乙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 以论文形式 (单独、联合)发表;联合时, (是,否)需经甲乙双方协商,论文作者排名将按照甲方为 (通讯作者、第一作者、第二作者、按贡献大小排名),乙方为 (通讯作者、第一作者、第二作者、按贡献大小排名)原则进行。
(3)专利申请:甲方 (是,否) 需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 (可以、不可以)单独将 (全部、甲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申请专利,乙方在 (是,否) 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 (可以、不可以)将研究成果中的乙方完成部分 (单独、联合) 申请专利。联合申请专利时, (是,否)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发明人排序将按照以下 原则进行。
(4) 后续项目申请:甲方 (是,否) 需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 (可以、不可以)将本研究成果中的(全部、甲方完成部分) 作为其它科研项目申报的基础;乙方 (是,否) 需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
(可以、不可以)将本研究成果中的 (全部、乙方完成部分)作为其它科研项目申报的基础。
2. 成果转让:
本研究项目所产生成果的转让权归 (甲方、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具体转让程序为:
(1)
(2)
(3)
由此产生的经济效益分配方案在成果转让 (前、后),由 (甲方、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六。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生效期间为项目获得之日至项目结题申请通过之日;
2. 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3.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
(2)
(3)
4. 执行合同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地震等导致协议不能顺利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尽快通知对方以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5. 本协议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时,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本协议;
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
7. 本协议的备忘录或者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 双方其它特殊约定
1.
2.
3.
4
八、其它
1. 本项目如获得批准后,本协议有效期的自动延伸至项目结题通过时;本项目如未获得批准,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2.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效力;
3. 未经对方许可,甲乙双方都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者。
甲方 乙方
项目负责人(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科研项目申请书范文2
科研项目管理是从申请项目阶段开始的,申请立项科研项目需要明确其选题,并且撰写水准较高的申请书,从而增加科研项目的中标率[1]。为此,医院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第一,加强宣传。相关工作人员在宣传的过程中,需要着重强调科研对医疗水平,以及对医院发展的重要影响,从而增强其他人员对科研的重视程度。不仅如此,在申报基金时,工作人员需要保持足够的耐心做好相关内容的解读与解释,对基金的使用,以及管理等进行明确的说明,消除科研人员对申请基金的担心,从而增强其申请科研项目的积极性[2]。第二,加强研究方向的引导。医院进行科研的主要目的是针对临床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解决,从而将其作为理论依据,指导其他一线的医护人员进行疾病的治疗、诊断和预防,实现为人们的服务。因此为更好的发挥其作用,需要科研人员在对项目的研究方向进行确定以前,先积极与其他学科的技术人员进行交流,从而对各学科的特点和优势进行挖掘,促进实现不同科学、不同领域技术人员共同组织课题,从而提升研究课题的质量,加强课题研究的意义[3]。第三,建立预评审组织。医院科研在科研人员正式申请前,内部对其进行审核,从而提高其成功率。为此,医院可以将内部经验丰富并且拥有较高成就的人员根据其在自己领域中的成就,对其进行划分,然后将申请人的申请书交给不同领域的专家,经过专家对其的指点、交流,申请人根据专家提出的建议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完善,从而提升其申请书的质量。
2科研项目实施阶段的应用
医院在进行精细化管理的过程中,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第一,科研人员在进行课题研究的过程中,需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检查,通过制定月报表、年度评估报告等方式,对科研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保证其工作进度,促使其能够按照计划完成任务;第二,加强对科研过程的监督。科研管理部门需要积极配合科研人员的工作,为其工作提供便利,从而保证其工作进度及质量。不仅如此,科研管理部门还需要对科研工作进行监督,可实验记录进行检查、督促等,保证课题能够保质保量完成;第三,加强部门的交流与合作。科研人员在研究课题的过程中,一旦遇到自己难以解决的问题,则需要积极与其他科研人员进行沟通、协商,从而保证课题的质量。
3科研项目结题阶段的应用
医院转变传统的管理模式,使用精细化的管理模式,具体做法为:第一,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完善的科研管理体制,是科研人员进行课题研究的主要依据,对于激发科研人员的研究积极性、保证科研质量等都有积极的作用。为此,需要科研部门在完善管理体制的过程中,要对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总体的掌握,根据医院的科研情况,以及科研水平,将原有的管理体制进行完善,从而使其更加全面、客观、科学,进而为科研人员安心完成科研工作提供保障;第二,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健全的激励机制可以有效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激发科研人员研究课题的热情,从而加强科研人员对研究课题的重视,保证科研人员能够在保证研究进度的前提下,进一步实现对科研质量的提升;第三,加强对课题结题工作的精细化管理。科研部门需要结合任务书,对科研人员的课题指标、任务进展情况等进行检查,根据科研人员的研究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对课题结题的管理。不仅如此,科研部门还可以邀请相关的医学专家,对课题研究结果进行综合性的评定,从而提升科研人员上交课题结题的质量。
4科研项目管理成果阶段的应用
科研项目成果不仅是对科研人员能力的肯定,同时也是科研人员研究水平的认同。因此,加强对科研项目成果的精细化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首先,需要科研部门进行积极的宣传,加强科研人员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与了解,并且让科研人员对基金的管理等进行明确,保证科研人员合法权益的保证,促使其科研活动的规范化;其次,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科研管理部门可以对于多次发表专业论文、研究课题等科研人员进行奖励,从而在激发其工作积极性的同时,促进其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发展;再次,将研究成果迅速进行转换。科研部门需要将科研成果尽早将其转化为生产力,从而增强其实际效果,提升临床水平;最后,科研管理部门应积极发挥桥梁的作用,通过加强与企业等的技术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将医院的研究成果积极进行推广。
5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精细化管理
科研项目申请书范文3
为了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建设“085”工程的实施,加强高校的内涵建设,增强高校教师科研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提高高校教师加强基础性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和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能力,我委决定实施2010年度*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属“085”工程第三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现将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项目分自然科学类项目和人文社科类项目,每类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共设立380项左右,其中重点项目约140项,一般项目约240项。创新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15万元/项,自然科学类一般项目8万元/项;人文社会科学类重点项目5万元/项,人文社会科学类一般项目3万元/项。
二、申报范围为本市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和示范性高职院校。
三、创新项目申请人条件
重点项目申请者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45岁以上正高级职称者只能申报重点项目;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教育部跨世纪人才、新世纪人才、国家重点项目、部市重大项目获得者不纳入申报范围。每一申请人承担的*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总数不得超过两项。
四、项目申报采取各高校择优限额申报的方式。
(校名)的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申报限额为项,自然科学类一般项目申报限额为项,人文社会科学类重点项目申报限额为项,人文社会科学类一般项目申报限额为项。
五、重点项目采取答辩评审方式进行遴选,一般项目采取书面评审方式进行遴选。
六、项目立项后先下达总经费的70%,30%为预留经费于项目结项后拨付。
七、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报《*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汇总表》,表格均可从“*教育”网站()表格下载一栏中下载。申请书一式五份,由学校签署审核意见后上报。电子文件发送至:lujin@。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八、本次项目申报工作截止日为2009年6月22日。
九、本次工作委托*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发展中心办理。地址:宝山路251号甲,联系人:王少龙、陆瑾,电话:56627216。
十、为了规范创新项目验收程序,现将《*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验收实施细则》同时下发,请各有关高校按照执行。
科研项目申请书范文4
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就科技成果为客体的知识产权而言,它是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计算机软件版权和技术秘密权的统称,其实质是法律赋予权利人对科技成果在一定期间内(技术秘密权除外)独占支配,禁止他人擅自利用的垄断权利。所谓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化,是指科研项目在立项、实施的过程中应当明确项目成果是否适用知识产权保护,对于适用知识产权保护的科技成果,在完成的同时应当明确采取何种知识产权保护形式并给予相应的落实;它不仅关注科技成果向知识产权转化的结果,而且关注科技成果向知识产权转化的过程。
1.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及其研究的意义
长期以来,无论是政府还是科技人员都十分重视科技成果的应用转化,1996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预以支持,相关的理论研究也比较多,在农业领域,国家甚至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并设有专门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农技推广专业。相对而言,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化问题,尚未引起特别的重视。
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是自主创新发挥积极作用的必要条件。“自主创新”是科技发展十六字方针的核心,在科学意义上,旨在强调国家有能力持续不断地造出新的科技成果;在经济社会发展意义上,旨在强调这些科技成果能够支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助于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并领先世界,这既是我国科技进步的根本任务,也是自主创新发挥积极作用的本质所在;但从法律意义上看,自主创新的积极作用,有赖于这些科技成果的内容仅为我所掌控,或他人虽知晓但我有排他使用权,前者是技术秘密权的特征,后者是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特征。
2)是一切科技投资获得回报的基本保障。科技研究一般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部分。基础研究在战略上属于引领未来,但在科学上仅服务于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能直接应用于生产的只能是后两类研究的成果。包括基础研究在内的一切科技投资,获得回报的最终源泉,都是后两类研究成果在生产上垄断应用所产生的高额利润。也正如此,受利益驱动我国每年全社会投入的R&D经费,后两类研究占绝大部分,比如2004年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费所占比重分别为20.4%和73.4%,而基础研究仅占6.0%,这也是历年来达到的最高比例。但应该看到,科技成果的垄断应用须以这些成果已取得知识产权为基本保障。我们这方面有过深刻教训,万燕VCD事件和近几年DVD专利费事件从正反两个方面充分说明了,科技投资欲取到经济上的回报,最终成果必须知识产权化。
3)是提高科技投资效益和科技成果创新高度的有力措施。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投资效益及其成果的创新高度,以发明专利授予量及其比例最有指标意义。
据国家公布的科技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全年共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31720项(基础理论成果2839项,应用技术成果27363项,(基础理论成果2839项,应用技术成果27363项,软科学成果1518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为2865项,仅占登记成果总数的9.0%,占应用技术成果也不到10.5%。由于为这些登记成果计投入累计投入资金达11253.4亿元,相当于平均投入3.93亿元才能产生一件发明专利。加之我国R&D经费历年来94.0%以上被用于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可见我国科技投资的效益不高,成果的知识产权化程度低。
200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年授予的专利为190238件,国内和国外的授予量分别为151382件和38910件,所占比例程度高的发明专利只有18241件,不到12.1%,而在国外的专利中发明件,比例高达80.0%。从全年总的发明专利授予量看,国内也只占37.0%,国外高达63.0%。而且国内与国外的这种差距,多年来一直如此。这些数据充分显示了我国科技成果创新程度不高。
识产权的取得均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还存在一定的差别,比如专利均以实用性、创造性、新颖性为实质要件。实用性意味着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不能是一种纯理论的方案,它必须能够在实际中得到应用,并能生产积极的效果,而这正是一切科学研究的最终目的;在创造性上发明专利比实用新型专利要求更高,须“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新颖性要求申请专利的技术不能与已有技术中的内容一模一样,它以技术是否已经公开为判断标准,但又以技术完全公开为获得专利的前提。因此,在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的立项之初,将科研成果是否采用知识产权保护措施、采用何种知识产权等,作为评判是否给与立项、资助科研经费数额的参考标准之一,并可以通过强行专利检索制度,排除内容雷同项目的立项,避免不必要的投资浪费;课题完成后,可直接借用成果实际采用的知识产权形式,作为成果创新高度的衡量标准之一。促使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化,无疑有助于科技投资效益和科技成果创新高度的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促使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并对此进行研究,不意味任何科研项目的成果,包括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的成果,都必须有知识产权化的结果,其目的旨在通过促使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的过程,提高科技投资的效益和科技成果的创新高度,辨别科技意义上的成果与法律意义上成果的区别,为科技投资获得回报,自主创新发挥积极作用创造必要条件。
2.造成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程度低的原因
造成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程度低的原因有很多,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加以分析,但根本原因还在于制度上的缺陷。
1)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未成为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立项、验收、评价的强制标准。
不将成果知识产权化作为科研立项的强制评审标准,在我国由来已久。比如,从2003年5月1日开始执行的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所附的《教育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就没有将项目成果知识产权化列为教育部立项的评审标准,自然它也不会成为项目验收、评价的强制标准。
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标准格式,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及评估标准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研究取得的成果(受资助项目数、被引用次数、收录论文期刊的影响因子分别是多少、专利申报和获奖情况);②成果转化情况,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附证明材料);③该项目的人才培养情况。将“成果转化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作为项目验收的评价标准,无疑是正确的,因为它是一切科学研究的根本目的。在教育界,“项目的人才培养情况”比“成果转化情况”相对容易得分,实务中最核心的标准还是“研究取得的成果”,但其中“受资助项目数、被引用次数、收录论文期刊的影响因子”最为重要。这就是人们为什么热衷于的原因之一。
尽管国家科技部《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国科发政字[2003]94号)第四条明确规定:“申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项目建议书中写明项目拟达到的知识产权目标,包括通过研究开发所能获取的知识产权的类型、数量及其获得的阶段,并附知识产权检索分析依据。”但从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课题申请书》、很难看出成果知识产权化已作为立项的强制评审标准,因为该《课题申请书》中的“成果提供形式”列举了9种:发明专利、新产品(或农业新品种)、新装置、新材料、新工艺(或新方法、新模式)、计算机软件、技术标准、论文论著和其它,将“发明专利”与“新产品、新装置、新材料、新工艺”并列在一起,是否意味着后者的创造性不高,不准备申请专利或当作技术秘密处理,还是无需明确知识产权的保护形式。其实质是混淆了科学意义上的成果和法律意义上成果的区别,“成果提供形式”中的成果仍是科学意义上的概念。另外,也看不出采用不同的知识产权成果形式在立项、获得经费等方面有何不同。更重要的是,倘若申请人在申请书中也明确了将采取某种知识产权化的成果形式,比如发明的形式,但科技部制定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课题任务合同书〉,并未规定预期成果目标不能实现时项目负责人应当承担何种责任。从法律上讲,合同以约定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但缺乏违约责任作保障的合同义务是无意义的。
863计划项目的验收及评价标准,从〈863计划课题验收专家评议表〉可以看出:“技术指标”和“成果水平”是核心,其中前者又以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为衡量标准,由于863计划“课题申请书”中的“成果提供形式”混淆了科学技术意义上的成果形式和法律意义上的成果形式,因此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也没有成为863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及评价的标准。
2)在有关个人利益的制度设计上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化几乎没有作用。
以现行的〈安徽省高等学校教授任取资格考评标准〉为例,教授资格评审的三角标准为“学历”“科研”、“论文论著”三方面。
“科研”条款设计了8项,与科技领域有关的有6项,须具备其中的一项:“①获省、部级四等奖以上的技术负责人或获厅、局级二等奖的课题第一二完成人。②作为主要骨干参加1项以上省级科研项目,或获科研经费每人年均0.5万元以上。③完成省、部级以上重点攻关课题,或是工程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设计人,并且该项目经有关专家鉴定已产生较好社会经济效益;或科研成果经省主管部门组织鉴定达国内先进水平。④在科技开发、科技推广、科技服务方面解决了难度较大的技术问题,经省主管部门组织鉴定认为有较高水平,并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⑤获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并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⑥创建新的学科领域,填补省内空白。”在该6项中有1项要求成果获奖励,有4项要求成果取得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填补省内空白,还有1项仅要求作为主要骨干参加了省级科研项目,是否完成或成果如何无关紧要,此为最低要求。在这6项中有1项涉及到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化问题,但它又以“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为必要条件
“论文论著”条款设计了10项,须具备其中的一项。最基本的两项是①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6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重点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代表作经同等专家鉴定达到教授学术水平。②公开出版10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1部,如系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10万字,且在国家级重点期刊上发表专题学术论文2篇以上,代表作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教授学术水平。另外,有3项涉及到:成果获奖可以降低论文的要求,但无关成果的知识产权化问题。
显然,在安徽省教授资格评审中,获得省级科研项目或成果获奖,并最为重要,为不可缺少的必要条件。这就是现实中人们为何积极申报项目或热衷于申报奖励、重视,忽视知识产权化问题的原因之一。相对而言,企业出于抢占市场考虑,其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化程度肯定比高校、独立科研机构高。如前文提到的2004年全国取得的31720项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中,其有发明专利授权量2865项,其中企业(含科研转型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最多,占49.7%(1424件);大专院校次之,占24.4%(699件);独立科研机构占19.9%(570件)。如果同它们完成的科技成果总数比较,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所占的比例也最高,为13.8%,大专院校和独立科研机构分别为10.2%、8.3%,但这还不包括企业有大量的实用新型专利。
3)过高的申请和维持知识产权的费用也是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的一大障碍。
在科技成果为客体的知识产权,从取得的程序看,可以分为4类,一是由特定国家行政机关审批而取得,如发明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二是向特定军事家行政机关申请登记(非审批)而取得,如实用新型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三是由权利人自己采取保密措施而取得并维持,如技术秘密权,四是自成果完成之日自动取得,如计算机软件版权。在这些知识产权中又以发明专利权最为常态。
以发明专利权为例,有关发明专利申请的费用共有17种,其中绝大部分由申请人承担。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专利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244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该17种费用具体为:申请费(900元)、文件印刷费((50元)、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1页起50元,从第301页起100元)、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150元)、优先权要求费(每项80元)、审查费(2500元)、维持费(每年300元)、复审费(1000元)、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变更200元,专利机构、人委托关系变更50元)、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元)、无效宣告请示费(3000元)、强制许可请求费(300元)、强制许可使用裁决请求费(300元)、延长费(第一次长期请求费300元,再次延长期请求费2000元)、中止程序请求费(600元)、登记印刷费(250元)、印花费(5元)。在这17种费用中,任何一个申请案都不可少的有6种,高达5000元。
发明专利权取得后,缴纳年费是权利人的一项法律义务,《通知》所确定的年费标准是:第1-3年900元,第4-6年1200元,第7-9年2000元,第10-12年4000元,第13-15年6000元,第16-20年8000元。
3.提高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程度的措施
1)应将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纳入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项目立项、验收的强制评估标准。
首先,应当树立科研成果有科学技术意义上的成果与法律意义上成果的区别意识,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法律意义上的成果就是已知识产权化的成果。因此,应将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作为一项有别于科学意义上的独立指标,纳入科研项目立项、验收的评审标准。
其次,应将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作为一项强制的标准纳入基础研究之外的科研项目立项,验收的评审过程中。这意味着应用研究或实验发展项目,都不能回避知识产权化问题。当然,强调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作为一项强制标准,并不是说任何一个应用研究或实验发展项目的成果都必须确保知识产权化。它旨在强调成果能知识产权化的项目要明确采用何种知识产权保护形式,项目成果不能知识产权化的,原因又是什么,另外,由于不同的知识产权形式对成果的创造性要求不同,投资者应当将其作为确定科研经费的标准之一。
再次,应采用法律的形式确保成为强制评审标准。这不仅要求项目的“申请书”、“验收报告”有明确的成果知识产权化要求,而且要将成果知识产权化的承诺作为项目完成人的法律义务,并在合同书或任务书中明确违反该项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最后,应当吸纳知识产权法专家参与科研项目的立项、验收的评审工作。《科学技术评价办法》(国科发基字[2003]308号)第18条规定:“建立健全评价专家库。评价专家库应包括来自研究与发展机构、大学、企业等单位的科学技术专家、经济学家和管理专家等。并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及时更新。”本文认为,吸纳经济学家和管理专家参与项目的评价是非常正确的,但将法律专家排除在外不恰当。
2)有关个人利益的制度应当充分肯定成果知识产权化的作用和地位。
大学和独立科研机构中的教师、研究人员,限于自身的观念、能力以及资金,他们一般不会通过创办企业的方式来利用自己的研究成果,并以此获得个人的利益。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承担科研项目所获得的利益,主要表现以下方式:①在科研经费中能报销一部分个人家庭生活支出,如电话费。无论采取多么严格的会计核算措施,这都是不可避免的。②按项目管理单位内部规定的比例提取一定的科研经费作为项目承担人的奖励。这早已是一个普遍而公开的秘密。也正如此,科技部为了制止这一现象,了《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国家科技计划课题经费使用和加强监管的通知》(国科发财字(2005)462号)。③科研成果获得政府或单位奖励。这种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和一定数额奖金两方面的利益。④并因此产生一系列的间接利益。科研成果多表现为论文形式,表述具体科研项目成果的论文也容易发明。论文的发表又可进一步为科研成果获奖、申报新的科研项目创造良好的基础。另外,论文的数量和质量也是许多大学给付年终奖的重要标准。但论文最重要的间接利益表现在职称的评定上,职称的晋升会直接导致工资、津贴的提高,同时反过来又有助于新科研项目以及硕士、博士导师资格的获得。相反,根据现行的制度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化并不能为人们带来明显的直接或间接利益。总之,有必要修改现行的制度,发挥成果产权化在个人利益,比如职称的评定、年终奖等级、科研项目的申报等方面上有切实作用。
科研项目申请书范文5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建设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按照省人事厅统一部署,现就20*年度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下称“后备人选”)及博士后研究人员学术、科研择优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考核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后备人选(包括在高校工作、由外系统推荐入选的后备人选)以及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按有关规定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此前已获资助再次申请的,必须提供原资助项目结题报告。
二、资助范围
(一)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择优资助范围如下:
1、承担省级以上攻关项目、技改项目和高新技术开发项目等研究,急需购置仪器设备、实验材料、改装实验设施等所需经费(附立项批准书);承担省教育厅重点项目所需必要经费不足的,此次也可申请资助。
2、经单位选派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出国学习考察或国内外进修培训等方面的经费(附相关通知及票据)。
3、近2年出版专著的经费补贴(附著作原本)。
4、能很快形成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应用技术开发推广所需经费,实行有偿无息资助,3年内归还本金。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资助范围是:博士后研究人员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国内及省内急需开拓的高新技术开发项目等研究,急需购置仪器设备、实验材料、改装实验设施以及开展科研工作所需其它有关经费。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资助的后备人选填写《*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学术、科研活动资助经费申请书》一式三份,并提供申请经费报告及相应材料。
科研项目申请书范文6
[关键词]高等学校 科研经费 管理体系
在知识经济下,我国对科技的重视及支持力度日益加大,不断加强各种渠道的科技经费的投入。科研经费已经成为高等学校的一项重要资金来源,同时还可以增强高等学校的经济实力。有调查显示,目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任务主要由高等学校承担,在863、973等高科技研究领域中,高等学校大约占据半壁江山,在国家科技攻关项目中,高等学校所占比例也不容忽视。因此正确认识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财务管理的重要性,分析科研财务管理面临的问题,构建完整系统的科研经费管理体系,成为高等学校财务管理者面临的新挑战。
一、某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现状
1、某高等学校基本概况
某高等学校为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一所以理工为主,经、管、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相结合的综合性大学,拥有在国内高等学校中处于前茅的多个主干学科,建立了一批以高新技术为主要内容的新兴边缘学科专业。学校以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为中心,本科生教育与研究生教育并重,已形成综合协调发展的多学科体系。
2、某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现状
当前学校财经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一级核算,二级管理”的原则。财务处是学校财经管理的唯一职能部门,负责对全校财经活动实施归口管理。学校一切财力均应由财务处统一核算和管理,做到既有分级分类管理,又有统筹规划安排,加强财务收支的计划性、统一性和完整性。校内所有预算外收入均属学校财力,必须纳入财务处统一核算管理,实行“多口进”“单口出”的管理制度。同时某高等学校现行科研经费管理模式主要是按照部门职能划分,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申报立项及其合同管理等工作,财务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经费的下拨及日常收支核算工作。在科研人员立项前,由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动员,发动教师及科研人员积极申报,然后按照申报条件和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申报人选题后,科研管理部门指导其填写申请书,待项目批准立项后,由主管部门将科研经费拨至学校财务管理部门,再由财务管理部门按照资金来源的不同划分至不同的项目类别中。项目负责人负责控制科研课题经费的支出,财务部门按照国家相关的管理办法核算管理。
二、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面临的问题
科研经费作为预算外资金核算管理,由于受传统资金管理方式的影响,形成了预算内资金管理严格而预算外资金管理松散的格局,科研经费管理面临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难题。
1、部门管理职能划分各自独立
当前某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各部门的职能划分明确,相对独立,便于工作职责的确认及考核,使知识和信息逐层流动,决策从顶层塔尖向底层流动,有利于各种政策方针上传下达,有助于科研管理职能的发挥,但是随着高等学校科研面临的环境越来越复杂,市场变化迅速,这种结构的适应性已经降低。但是对于科研项目管理来说,这样的管理模式就有些欠缺,各个部门行政界定分明,缺乏交叉,体制僵化,缺乏必要的灵活性,对外界的变化反应不敏捷,使不同形式的科研活动,在人员组成、工作思路、运作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
2、科研经费支出结构不合理
由于科研人员在科研项目管理方面缺乏正确的思想认识。认为科研项目和经费主要靠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和科研人员去争取,因此经费的所有权归课题组所有,学校无须过问或过多干涉。科研经费实行课题负责人制,经费到位后学校扣去留成部分,余下的经费都由课题组自己去支配,财务部门在实际核算的过程中,只能对每一笔业务的合法性与合规性进行会计审核,由于不了解整个项目预算中的各类支出比例,无法对经费使用的正确性和合理性进行有效的监督,分析其总体支出会发现在项目支出中,日常差旅费及会议费的支出数额庞大,而设备费、材料费等类费用比重很少,日常核算未能按照项目申请预算书控制开支范围和标准,使得科研支出结构不优化。
3、科研经费使用失去控制
某高等学校中的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负责人都是学术型人才,对于项目经费管理缺乏经验,对经费使用控制方面不是十分熟悉,在使用经费时缺乏计划,用到哪儿算哪儿,常出现经费前紧后松或前松后紧的情况,有的甚至最后没有足够的经费来完成计划研究内容,而有的项目已经结束可是经费结余很多。而财务部门由于不了解项目的进行程度,无法在经费使用过程中将经费的使用进度和项目的进度相结合控制,也无法按照预算来控制支出,这也是造成实际开支与预算、决算不相符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4、科研项目预算缺乏科学性
某高等学校目前面临的又一问题是科研项目预算与实际开支相悖,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源一方面在于经费管理与项目管理的脱节,另一方面在于科研人员在科研项目管理方面缺乏正确的思想认识。由于科研项目和经费主要靠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和科研人员去争取,因此,许多人认为科研经费是科研人员争取来的,经费的所有权归课题组所有,学校无须过问或过多干涉。在项目立项申请时的预算编制直接由项目课题组来预测编制,财务部门并未参与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缺乏科学性,根据个人的意愿进行经费划分,并没有进行正确的经费预算。即便是经过经费预算的项目,也由于申请者对相关设备等投入情况不熟悉,只是大概估计,因此二者之间有一定的出入。
三、某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体系的构建
1、成立科研经费管理委员会
由于某高等学校现行部门管理职能划分各自独立,缺乏交叉,影响对科研经费的全面管理效率。为了能使科研经费管理与科研项目管理有效地结合,某高等学校应该在科研组织结构中增加科研经费管理委员会。科研经费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在于对经费管理和项目管理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将科研项目的管理与经费的管理相结合,通过管理与控制使科研项目的进度与经费的使用进度能够相匹配。该委员会并不需要成为具体的实体部门,是由学校主管领导、科研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以及科研人员共同组成,形成一个对科研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在项目立项之初,从不同的角度来指导、审核项目课题组的预算编制工作;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科研管理部门的委员会成员应该负责管理控制科研项目的预算计划,财务部门的委员会成员应该控制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进度,二者之间应每月或每季度进行核对,以便于经费的使用合理化;在项目的结束验收阶段,委员会应该将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作一个完整的总结,项目结束的同时,经费也将结账,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应的管理办法将项目经费进行结算。这样,就能保证整个项目的管理与经费的管理相结合,使科研经费管理真正做到项目全过程的管
理,确保了科研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控管理,从而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
2、严格控制科研项目支出额度
在构建科研项目核算体系时,应充分考虑到改进计算机化方法。在现行的财务核算软件的辅助账务处理系统中,增加设置“项目预算管理”模块,用来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和核算管理。当科研项目经申请、评审、批准并立项后,主管部门会分批将经费拨入学校,项目负责人凭到款凭证、项目预算书及科研管理部门的拨款单到财务部门办理经费入账,财务部门应根据资金性质的不同划分类别,并在“项目预算管理”模块中,设立相应独立的项目账号,实行一项一号对应,并根据批准后的项目预算书中的支出明细,增加科目对项目的控制,在财务系统“项目预算管理”模块中项目对应科目的同时,进行科目预算限额的设置,这样,在实际支出核算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根据合规的原始单据报销,在预算申请书内的费用额度就可以正常报销,如果该项目在某个科目中的支出达到了金额限制,就无法继续开支。
3、建立科研经费核算管理依据
经费核算管理是为了提高高等学校科研项目成本的投入产出率,增强科研机构的成本竞争优势,根据科研经费控制相关的管理应根据以下根据:第一,科研经费管理政策与办法。高等学校的科研项目根据经费来源不同划分为纵向课题、横向课题和校级课题三类。纵向课题是高等学校承担各级政府科研主管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并从财政部门取得专项经费拨款;横向课题是高等学校接受企事业单位委托,通过开展科技开发、转让等服务获得科研事业收入;校级课题是高等学校内部科研立项或实施纵向配套,从事业费中拨出资金用于科研工作。第二,科研项目立项预算书。第三,科研项目经费基准计划:经费基准计划是按照项目进行的时间分段的经费预算计划,可以用测量和监督项目经费的实际发生情况,并能够很好的将经费支出与科研进度联系起来,这是按照时间对项目经费支出进行控制的重要依据。
4、加强科研经费转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