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服务部工作计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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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服务部工作计划

就业服务部工作计划范文1

一、组织领导情况

自开展政风行风建设以来,我局始终把落实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科室所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把开展政风行风建设与目标管理、精神文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规范服务提升年活动、以及各项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并纳入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年度目标考核。同时,为确保做到谁主管谁负责,我局分别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和局长为组长的开展政风行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和规范服务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局长和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起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负其责,使我局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机构健全,有人管、有人抓、有落实。

二、依法行政情况

(一)规范市场,健全服务功能。在三楼就业服务大厅设立了自主查询区、职业指导区、用工洽谈区、自助求职区、创业服务区、便民服务区等6个服务专区,面向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全面开展了一对一、一站式的一条龙就业服务新模式。同时,我局还在就业服务大厅设立失业保险窗口,建立了就业服务与失业保险联动机制,促进了各种就业服务运行更加高效规范。

(二)整合内容,优化服务流程。制订和细化了包括劳动用工登记办理、职业介绍、组织起来就业实体认定、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认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再就业优惠证办理、公益性岗位补贴审批、职业介绍(培训)补贴申请审批、民办职业介绍机构审批等17项日常业务工作的办事流程、办事地点、办事依据、责任人、完成时限、服务承诺以及办事流程引导图等,并通过《淮北就业报》、淮北就业网站和公示栏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三)建章立制,规范服务行为。以规范、快捷、优质为宗旨,逐步规范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服务大厅的业务管理、行政管理、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两公开两监督制度和文明服务用语、服务忌语、岗位承诺制度相继推行了首问负责制、文明用语、季度明星、五心服务(热心、诚心、耐心、细心、温心)等制度和措施;从服务大厅环境入手,制定《淮北市就业服务大厅文明窗口服务标准》,使大厅做到三净:门窗净、地面净、桌面净四无:无灰尘、无纸屑、无痰迹、无污物保证了窗明几净,现场整洁,服务到位。建立了就业局《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政务公开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ab 岗工作制》、《特事特办制》、《过错追究制》、《淮北市就业服务大厅文明窗口服务标准》、《淮北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卫生环境标准》等10多项规章制度,为我局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为民办事情况

为了确保今年各项便民、为民工作得到落实,全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切实为民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我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切实克服纪律松驰、办事拖拉扯皮、效率不高的现象,坚决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的不良风气。同时,我局结合学习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就业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八个一活动,创新活动载体,突出实践特色。

1、举办了一次大讨论。为积极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我局围绕推进科学发展,促进淮北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主题,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组织职工开展了多形式解放思想大讨论,使全体同志,树立了发展信心,看到了与科学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和不足,增强了对开展政风行建设的意义的理解与掌握。

2、参加了一次专题辅导。4月3日,我局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市劳动保障局举办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题辅导报告会。通过专题辅导,大家的思想认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从思想认识上,大家认识到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当前全党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目的是要通过这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统一全党思想,积极推进政风行建设深入开展。

3、开展了一次民情恳谈。局长魏坚、局党支部书记张京良率领全局副科以上干部深入全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开展民情恳谈,紧紧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出要解决的工作创新、工作作风、队伍建设、帮助困难就业、办好一批好事实事等方面以及市劳动保障局党委提出的四明确一承诺的要求,广泛征求基层群众对劳动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了解乡镇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的基本情况,找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在统筹城乡就业再就业上求突破,促进就业工作科学发展。

4、开设了一个学习专栏。为进一步做好我局的学习实践工作,我局在淮北就业网上开设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栏,及时把有关科学发展观的领导讲话、学习文献、个人心得体会文章作为学习交流资料上传到专栏上,在广泛宣传的同时也方便干部职工学习。

5、组织了一次学习交流。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组织生活会,会上,广大党员对各自学习心得体会进行了交流,通过交流,互相启发、共同提高,全体党员干部普遍感到收获很多,受益匪浅,效果比较好,进一步将我局学习实践活动引向深入。

就业服务部工作计划范文2

关键词:发展;劳务经济;对策

中图分类号:F249.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61(2007)05-0140-04

甘肃省委、省政府把发展劳务经济作为加速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战略举措和全省最大的项目来抓,推动全省劳务经济迅速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全省劳务经济的规模与效益,还不能从根本上缓解日益增长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压力,发展劳务经济还面临着诸多制约因素。认真分析并消解这些制约因素,是甘肃劳务经济实现超常规发展必须破解的难题。

1.劳务经济发展现状分析

1.1 农村劳动力及劳务经济发展现状

1.1.1 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据统计,2005年甘肃农村人口为2 074.76万人,农村劳动力为1 084.25万人,其中,男性劳动力570.79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52.64%。据有关部门测算,全省农村富余劳动力约400万人,每年还新增劳动力约40万人。从受教育程度看,全省农村劳动力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38.14%,初中文化程度47.03%,高中及以上程度的占14.83%,平均受教育年限不足7年;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7.2%;系统接受农业职业教育的农村劳动力还不到5%,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就业需求强烈和受教育程度低,既是农村劳动力群体的两个突出特征,同时又是一对相互制约的尖锐矛盾。

1.1.2 甘肃省劳务经济发展情况。全省有组织劳务输出始于1986年,并于1987年成立了省劳务输出办公室。20年来,全省各级劳务输出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劳务宣传和培训工作,截至2005年底,全省累计举办各类培训班近万期,共培训农村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近90万人次。2006年,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落实农民工培训资金5 500万元,仅上半年培训农村富余劳动力达50万人;不断健全劳务输转管理服务体系,截至2005年底,全省所有市(州)和县(市、区)以及1 380个乡镇建立了劳务工作服务管理机构,在全国31个省市区及哈萨克斯坦设立了11个驻外劳务管理处(站),2 180个劳务基地。通过全省上下协同努力,甘肃劳务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十五”期间,全省共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1 538.96万人次,创劳务收入294.57亿元。当前,劳务输转已经成为甘肃省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

1.2 甘肃省劳务经济发展特点

通过对甘肃省统计局2005年1800户农户抽样调查数据分析,甘肃劳务经济表现出以下特点:

(1)自发择业为主,组织化程度日益提高。调查表明,甘肃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主要依靠自己寻找门路和依靠亲戚朋友介绍,但有组织输出率逐年提高。2005年全省有组织输转率33.96%,比2004年高出5.41个百分点。

(2)常年外出务工人数日渐增多。甘肃目前常年外出务工人员174.19万人,占外出人员总数的54.7%;季节性外出144.02万人,占总数的45.3%。常年外出务工人数已超出了季节性、兼业性务工人数。

(3)中青年男性劳动力为主体。从2006年上半年情况看,外出务工人员以50岁以下青壮年劳动力为主,占外出劳动力总数的92.8%。

(4)外出劳动力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苦力型务工为主。2005年全省农村当年外出劳动力中,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占20.86%;初中文化程度占55.97%;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占16.76%;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2.52%。从行业看,到第二产业就业的占35.74%,其中,建筑业占36.84%;转移到第三产业的占64.26%,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讯业占20%,批发零售贸易业占19.02%,住宿和餐饮业占2.93%,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占7.8%,教育占21.46%,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占8.29%,其他占18.05%。

(5)流入地主要在西部地区,以中小城市为主。2005年,全省当年外出的农村劳动力中,在西部地区、东部沿海地区、中部地区打工的人数比重分别为69.61%、24.57%和5.67%。在本省内务工人数161.72万人,占外出人员总数的50.8%,在省内务工人员中,到省会城市的占26.1%,到省内中心城市的占22.3%,到县城的占22.3%,到建制镇的占11.9%,到其他地区的占17.4%。

(6)回乡创业者日渐增多。据统计,2002~2005年,回乡创业者共计150 331人,兴办企业48 621家,个体户数101 710户,涌现出返乡创业典型人物9 039人;劳务收入累计投向非农产业和农村事业资金达1 117 258.34万元。返乡创业者不仅给当地农村带来了信息、技术、资金和就业机会,同时还传播了先进的思想观念和现代文化,有力地促进了当地农村社会发展。

(7)品牌战略效应显现。全省各地在发展劳务经济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一些地方特色,诸如临洮县的建筑队,礼县的家政服务,庆阳的保安,天水的宾馆服务员等。这些务工群体以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的精神,成为所从事行业的佼佼者,并在一些地区和城市供不应求。省内一些地方根据市场需求,结合已经形成的劳务优势,有重点地加强培训,强化劳务输出特色、培育劳务品牌,如天水市将传统的“白娃娃服务员”、“天水家政大嫂”、“天水抹灰工”三大劳务品牌,以“羲皇故里白娃娃”、“羲皇故里大嫂”、“羲皇故里建筑工”为名称,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了商标注册并获得通过,取得了很好的市场效应。

(8)政府推动作用显著,规模、效益增势强劲。“十五”期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把劳务输出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举措,在组织管理和专业培训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确定“先培训、后输出”的路子,充分整合现有培训资源,使农民工掌握多种职业技能,提高了农民工的素质和竞争力,劳务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

(9)境外劳务输出开始起步。2002年境外就业输出58人,实现了甘肃境外输出“零”的突破,截至2005年底,共向境外有组织输出2294人,输出地主要是东南亚诸国和加拿大、巴基斯坦、蒙古、马达加斯加等国。从这4年境外输出发展情况看,虽然输出规模很小,但是表现出了良好的增长趋势。

2.发展劳务经济的制约因素及发展潜力分析

2.1 制约因素分析

2.1.1 内在制约因素

第一,思想保守,观念落后。受传统的固守土地思想的束缚,全省仍有部分农民群众观念滞后,自我脱贫的竞争意识不强,不适应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的需要,致使一些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闲置浪费。

第二,文化素质低下,职业技能缺乏。农村劳动力素质不高是实现甘肃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制约因素。劳动力市场对劳动力资源素质的要求,已由过去单纯的体力型向专业型、技能型转变,就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由于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低,即使就业也只能选择从事简单劳动的岗位,劳动的回报难以提高,而劳动收入少又反过来抑制了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的积极性。

第三,经济条件较差,无力支付外出成本。农民就业的愿望与农民资本积累不足的矛盾制约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民外出务工的前期费用太多,农民负担不起。据甘肃省劳务输出办公室调查,外出务工每个农民至少需花费400元,其中包括车费、旅途伙食费、计生费、体检费等。到了输入地还得办暂住证,支付务工地的日常开支等等。贫困地区农民由于没有能力支付这些费用,丧失了外出打工脱贫的机会。

2.1.2 外在制约因素

第一,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国家发改委预测,2007年将有国有企业下岗后没有安置和年底登记失业人员950万人,加上2006年全国新成长劳动力1 200万人,2007年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总量为2150万人。可见,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依然非常突出。未来五年,我国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的规模平均每年都将保持在800万以上,总转移量可能达到4500万人。与全国其他省市横向比较,甘肃农村富余劳动力素质较低,必将在严酷的转移就业竞争中处于劣势。

第二,就业门槛日趋增高。随着工业化程度的提高,包括乡镇工业在内的工业部门面临着技术结构升级,对农村劳动力的文化素质和工作技能的要求相应提高了。农村工业近年来对劳动力的吸收也呈现出缓慢的趋势,城市工业和农村工业将随着增长方式的转变,资金密集和技术密集程度的提高,整个工业部门吸收劳动力的能力下降,不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就业。

第三,二元结构下的就业制度带有一定的歧视性。长期以来,国家把就业工作的重心放到城市,就业资源向城市居民配置,农村劳动力就业一直游离于国家就业体制之外,不能分享国家就业资源和政策,制约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第四,劳务输出工作机制尚不完善。政府没有建立完善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市场服务体系,导致农民工就业信息不畅,有组织外出的比例比较低。同时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帮助农村劳动力做好转移前的培训和准备,而且对实现转移后的人员关注也不够,致使一些实现转移的农村劳动力进城后在就业、子女入托、上学、工商登记等方面遇到自身无力解决的问题,迫使部分人又重新返乡务农。

第五,小城镇发展滞后,制约着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甘肃共有地级市14个,县级市4个,与城市发展密切相关的镇442个。在地级市中,只有兰州市的城镇人口超过100万,其他城市的城镇人口规模均在10~20万人,城镇规模小,数量少、水平低,城市难以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因而也影响了城镇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

第六,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其一,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还没有形成制度化,一些行业和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屡禁不止。据甘肃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结果显示,2005年,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7 025.4万元,涉及农民工2.65万人;2006年1~6月,1 223户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1.16亿元,涉及农民工24.27万人,拖欠问题愈演愈烈。其二,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的机制还没有建立,进城务工农民的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工作收入低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其三,劳动合同中用工单位与农民工享受平等权利和承担同等义务的机制没有建立,一些用人单位虽然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合同内容中对农民工规定的义务多、权利少,对用人单位规定的权利多、义务少,属于不平等合同。其四,对农民工的人身保护在制度上还不完善,一些用人单位在农民工的安全保护、职业病防护等方面采取的措施不得力,投入不到位。

2.2 发展潜力分析

2.2.1 在提高劳动力素质上大有潜力可挖。2005年,全省受过各种职业技能培训的人数仅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7.2%。农民工的素质高低,不仅关系到他们的工资待遇,而且关系到甘肃输出劳务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就业率。因此,在提高农民工素质、促进输转率上大有潜力可挖。

2.2.2 在提高有组织输转率上大有潜力可挖。2005年,全省共输转富余劳动力409.83万人次,其中有组织输转139.19万人次,创劳务收入100.82亿元,这三项指标与2004年相比,分别增长了26.3%、5.41%、56.55%。分析这组数据的相关度,不难看出,有组织输转率与劳务收入之间呈强烈的正相关,因此,今后应在提高有组织输转率上下大功夫,以此作为甘肃提高劳务经济质量和效益的突破口和总抓手。

2.2.3 在与境外劳务合作上大有潜力可挖。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现有外派劳动人员最低月纯收入在200美元以上,大多数月纯收入都在600美元以上,高的甚至超过1 000美元,是国内务工收入的6~8倍。但是,甘肃的对外劳务合作目前还处于相当落后的阶段,至2005年底共向境外有组织输出2 294人。由此可见,甘肃省向境外输出劳务的发展空间还很巨大,大有可为。

2.2.4 在搞好用工信息上大有潜力可挖。增强信息的对称性有利于扩大就业范围,提高供需对接率。甘肃对境外国外的劳务输出与沿海有的省市相比,差距很大。福建、广东、浙江、江苏等省每年向境外国外输出的劳工都分别在4万人次以上,而甘肃2002年以来共输出2 294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用工信息不灵。因此,大力加强用工信息收集分析工作,必将有力促进劳务输转率。

2.2.5 在农民工返乡创业上大有潜力可挖。民工通过在外打工,既积累了一定资金,又学到了技术、学会了管理、了解了市场信息,吸引他们回乡投资创业,对于解决民工输出地发展经济缺资金、技术、人才的困难不失为一条有效措施。以2005年为例,全省各地共有18 331人回乡创业,仅占当年输转劳动力总数409.83万人次的0.45%。因此,这方面工作的发展余地还很大。

3.甘肃发展劳务经济的思路与对策

3.1 总结实践经验,创新发展思路

立足省内、国内、国际经济发展大局,认真总结劳务经济发展的经验,不断创新劳务经济发展思路,是进一步提高全省劳务经济规模与效益的关键所在。

――坚持省内省外并重,实现富余劳动力多途径转移、多渠道分流。既要巩固现有劳务输出基地、拓展外省新的基地、开辟国际劳务协作渠道,还要做好省内就地消化转移文章;既要促进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还要大力调整农业内部结构,充分挖掘农业内部的就业潜力。

――坚持城镇与乡村共同开放,既合理有序地组织和引导农民进城入镇从事二三产业,又要动员鼓励城镇劳动者参与农业综合开发,在城乡对流互动中统筹解决全省就业难题。

――坚持输出与回流一起抓,在组织本地大批劳动力外出就业的同时,重视引资引智,吸引有一定资本实力、有经营管理经验、有回乡创业热情的劳动者回乡投资置业,发展本地经济。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双管齐下,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和管理服务功能,发挥合法中介和劳动者自身解决就业问题的积极作用,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促进就业。

――坚持内涵发展,实施品牌战略,推动劳务输出向组织化、产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降低输出成本,减少市场风险,增强输出信用,扩大输出规模和效益。

3.2 发展劳务经济的对策建议

3.2.1 加快制度创新和政策调整,破除影响劳动力流动的体制。

消除城乡壁垒,降低农民进城门槛。加快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应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逐步改革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基础教育制度。特别是要尽快调整城乡分割的就业政策,打破劳动力流动的城乡界限、所有制界限,实行城乡居民身份平等,择业自由;改革招工和人事录用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考试、考核相结合,择优录用;有关部门应取消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不干预企业自主合法使用农民工的权利。通过体制改革,放宽对农民进城就业的种种不合理限制,确保劳动力要素在城乡间、行业间的自由流动,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竞争就业。

3.2.2 建立统一、规范、信息化的劳动力市场,为发展劳务经济搭建平台。

逐步取消目前存在的“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划分,将人才交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归并,建立人力资源专门管理机构,对除公务员以外的人力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平等就业的人力资源市场,避免两个市场重复建设、浪费资源的情况。积极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团体、民营组织创办跨省、跨境劳务中介组织,培育劳务经纪人队伍,逐步形成政府指导、全社会参与的大劳务格局。进一步加强省、市、县、乡劳动力信息网站建设,逐步形成省、市、县、乡四级上下联通、全面覆盖的劳务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引导劳动力有序流动。

3.2.3 加大对城乡劳动力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劳动力素质。

第一,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对劳务培训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利用好“阳光工程”等国家政策和全省现有的8483个涉及劳动、农业、科技、教育、建设、扶贫、乡企的培训机构和基地,建立既能调动劳动者参训积极性,又有利于培训机构在竞争中良性发展的机制,积极面向城乡劳动力开展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形成有利于劳务经济发展的大培训格局。可以考虑以“两个人力资源对接”的方式培训农民、安置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让大中专毕业、暂时不能就业者作为培训者,向农民讲授基础文化知识;让其他高层次培训者,向大中专毕业的待业者进行专业技能培训。通过这种方式,逐步形成我省人力资源培训开发链。

第二,鼓励社会和企业发展教育培训事业。进一步开放职业培训市场,鼓励和吸纳社会各方面的投资,大力开展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应用性专业培训。根据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和市场需求,重点抓好电子电工、酒店管理、旅游服务、家政服务、市场营销、物业管理、电脑、电焊、园艺、缝纫以及数控机床等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新领域的专业培训,努力提升初级劳务人才队伍,壮大中级劳务人才队伍,发展高级劳务人才队伍,优化劳务人才结构。

第三,推行“订单式”劳务培训。要按照“校企联办、定向安置”的发展思路,开展“安置基地”建设。积极选择沿海发达地区效益好、规模大、用工规范的大中型企业,签订定向培训和定向安置协议,使培训工作“适销对路”。

3.2.4 加快小城镇建设,发展小城镇经济。

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带动作用。加强对县域小城镇建设和村庄集镇建设的规划指导,逐步形成以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有机联系一般集镇和中心村的城镇体系。县城建设要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增强集聚和辐射能力,发挥地域性经济、文化、商贸中心的作用。开展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项目建设,引导小城镇发展特色经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小城镇功能。同时应制定相关政策,吸引、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进入小城镇定居或从事经营活动,充分发挥小城镇就近吸纳农村人口的功能。

3.2.5 落实已经出台的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支持返乡创业。

各级党委政府应把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作为发展经济的重要“项目”来抓,充分利用外出劳务大军中蕴藏的资金、技术、信息以及人际关系等资源,促进“回流型”企业的发展。认真落实已出台的对外资企业、民营经济的优惠政策,从经营方式、从业人员、注册资本、租用场地等方面放宽限制。进一步加强金融、财政对返乡创业企业的支持力度。各级银行要按照国家规定,积极为返乡人员自主创业提供贷款支持,各地要尽快建立切合实际的贷款担保体系。各级已经建立的中小企业担保基金要专门切块用于为返乡创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提供贷款担保。参照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政策,给予一定的税费优惠,以调动广大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的积极性。在返乡创业人员集中的区域,设立返乡创业园区,加强水电路和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收费项目,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创业环境。同时,充分发挥驻外机构在吸引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返乡创业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采取定期组织召开务工人员座谈会、联谊会等形式,带动更多的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或联系更多的外商外企来陇兴业,使外出务工和返乡创业、招商引资良性互动,真正做到“输出劳动力,带回生产力”。

3.2.6 改革社会保障制度,解除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

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金,可采取用人单位与个人共同缴付、账户分设、专户储存、劳动就业服务部门管理的办法。个人账户缴足一定的年限,退休后享受与城市人一样的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足的可酌情规定不同的待遇;当农民工返回农村时,个人账户资金全部带走。建立就业困难援助体系和制度。政府应通过调控手段,将政府掌握的城市公共服务部门的就业岗位,如清洁工、绿化养护员、社区保安员等,提供给进城就业困难人员;通过政府创办或指定订货企业、举办公共工程,安置就业特困人员。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外出或转为城镇户口放弃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生活十分困难的,政府应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3.2.7 规范用工单位行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一,要按照合理收费、公开透明、减轻负担、专款专用的原则,规范对农民工的收费行为。第二,要落实合同用工制度,严禁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第三,要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确保农民工安居乐业。一是认真落实甘肃省农民工“平安计划”,着力解决好农民工的生产安全和保护问题。二是着力解决好农民工的医疗卫生和健康保障问题。三是应着力解决好农民工的住房设施等问题。四是切实保护好农民工的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

3.2.8 加强组织引导和管理,促进劳务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第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着力提高有组织输转率。建议各级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劳务经济领导小组,在现劳务输出办公室的基础上设立劳务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和领导本地区的劳务经济工作。强化政府对就业和再就业、发展劳务经济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功能。县级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乡镇劳动保障站,劳务输出人员较多、就业服务工作较重的乡镇,要单独设站,其他可按中心区域设置,2~3个乡镇设置1站。在甘肃劳务输出集中的省外区域,劳动部门应建立健全劳务服务派出机构,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

第二,加强维护劳务经济秩序的执法活动。司法、执法机关应将促进劳务经济发展的执法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依法规范劳务市场、仲裁劳务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合法权益。要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的宣传和普法教育,帮助广大外出务工者在增强法制意识,努力遵纪守法的同时,能够自觉地依靠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三,多渠道增加发展劳务经济的投入。对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劳务管理和服务、社会保障和保险、法律援助等所需经费,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由输出和输入地政府财政负担。建议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从支农资金中的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赈等资金中切出适当比例,专门用于智力扶贫和就业开发。对于农民创办中小企业,金融机构应按照有关政策提供所需贷款,财政给予贴息扶持。市县政府应建立劳务经济贷款担保基金,重点用于出国劳务的前期费用贷款担保。

第四,加强检查督促。各级党委、政府作为本地区发展劳务经济的责任主体,应坚持把发展劳务经济、实现充分就业列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并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体系,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宏观调控,部门全力配合,全社会共同促进的劳务经济工作格局。要建立严格的责任机制和激励机制,确保发展劳务经济的责任落到实处。同时,要防止在劳务输出中弄虚作假、搞强迫命令等有害作法,推动全省劳务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注:本文有关劳务输转数据来源于省劳务输出办公室,其他数据来源于省统计局。

基金项目:本文是2006年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甘肃省提高劳务经济质量对策研究”部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