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责任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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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责任论文

大学生责任论文范文1

关键词:高校伤害事故法律关系归责原则构成要件

近年来,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率呈上升趋势,学生伤害事故引起的赔偿纠纷案件也与日俱增。受害学生家长动辄向学校索赔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有的家长为了达到高额赔偿目的,甚至采取各种手段扰乱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这种情况,不仅使高校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也影响了学校的正常发展。加上部分高校对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理解不当,以及对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责任认识出现失误,导致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承担了诸多不应该承担的责任,造成了教育资源的浪费和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在这种形势下,迫切需要正确认识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以便高校合情、合理、合法地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好学校和学生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

学校和学生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是什么?主要存在以下观点:

1.“监护关系说”

这一观点认为学校是学生的监护人。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法律制度。我国《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笔者认为,这一观点值得商榷。

(1)“监护关系说”于法无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己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据此,有资格成为未成年人监护人只能是未成年人的近亲属、其他亲戚朋友,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学校不在其列。教育部出台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7条明确规定:“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作出明确规定。

(2)监护关系说不符合实际,不能解释多数学生与学校之间的关系。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法律制度,田睑由此可见,监护的对象是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而中国高校在校学生绝大多数都已经年满18周岁,而且高校不招收精神病人,如果学生入学后患精神病,高校可劝其退学。因此,主张高校与学生之间是监护关系在现实面前显得苍白无力。

2.监护关系转移说

这一观点的主要依据是最高院司法解释《民通意见》第22条:“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有人据此认为,监护人将孩子送到学校,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就转移到了学校。但这里存在一个问题:法律规定监护人可以通过委托,将监护职责转移给被委托人。家长如果要把监护职责转移给学校,那么双方之间就要达成一个监护职责转移的合意或者契约。现实生活中,没有哪一所高校在接受学生人学时与家长就监护职责转移问题达成任何协议。因此,在校未成年大学生的监护职责不可能从其监护人转移至学校,除非校方与监护人之间签订委托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为他方处理事务的合同)。

3.合同(契约)关系说

所谓合同关系是指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主体间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而进行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高校与学生之间法律关系性质本质上是合同关系。在整个教育过程中,学校与学生及其监护人是平等主体,学生交纳学费,学校为学生提供教育服务。虽然高校在授予学士学位时被授权履行行政职能,但从总体上看并不影响学校和学生之间是平等民事主体这一本质。当然,学校和学生之间的契约关系同一般的合同关系相比,仍然有其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到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所以,笔者认为学校和学生之间关系是“特殊契约关系”。对此,笔者将在后文加以论述。

从以上分析可见,多数家长以及部分教育工作者认为学校及其工作人员应该对学生承担监护责任是完全没有法律根据的。认为监护人把学生送到学校、监护权即转移到学校,学生在学校期间受到的任何伤害或实施的任何伤害,学校都要承担责任的观点于法无据。

二、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

要准确把握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首先要准确把握学生伤害事故适用的法律。如果学生伤害事故适用合同法,那就应该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如果适用侵权法,则一般适用过错归责原则。

1.学生伤害事故法律适用的争论

(1)观点一:学生在校伤害事故适用合同法

有人认为学生或监护人与学校签订教育合同,学生在学校受到伤害学校应该按照合同法承担法律责任。这一看法,有待推敲。学校虽然和学生或监护人之间成立契约关系,但这种教育培训契约和一般的合同相比至少存在以下不同:第一,教育内容并不是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学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学生进行教育。国家有关高等教育的规定,可以视为高校和学生之间契约的当然内容,双方都要遵守。从现有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看,并没有要求高校对学生一切伤害事故承担责任。学校和学生之间也不存在有关伤害事故责任分担的约定。换言之,合同内容中并不包含有关学生伤害事故的条款,无法适用合同法解决学生伤害纠纷。第二,学生对学校提供的教育并没有完全支付对价。对于一般合同而言,双方应该遵循公平原则,各自支付相应的对价,但学生缴纳的学费并不是其受到学校教育服务的对价。仅靠学生的缴费并无法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学校相当比例的资金来源仍然是国家投资即财政拨款。

既然学生支付的费用只是学生接受教育的部分费用,学生或监护人就不能要求学校对学生一切伤害事故承担责任。学生并没有为学校对其提供更高更全面的安全保护支付对价。对于学生伤害事故,学生或监护人没有理由要求学校按照合同法承担无过错责任。第三,作为合同一方的学校具有公益性质。学校是一种公益性非营利性机构,担负着培

养青年的艰巨任务。学校不能按照合同法的原则,对学生一切伤害提供完全的赔偿。如果这样赔偿,很多学校都将走向破产,最终会损害多数人的利益。因而,在处理学生在校伤害事故时,不能根据合同法的无过错原则追究学校责任。

(2)观点二:适用侵权法

首先,根据对学生和学校关系的分析,处理学生伤害事故适用侵权法是适当的。其次,从我国现有法律规定看,立法机关正是通过侵权法来处理学生伤害引起的纠纷。例如,《民通意见》第168条:“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对教育机构承担的责任做出明确规定,而该条正好处于《民通意见》第五部分法律责任中的侵权责任之中。由此可见,司法机关是通过侵权法解决高校学生伤害事故引起的纠纷。另外,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七条对学生在校伤害事故的赔偿做出约定,更明确表明司法机关对学生伤害事故适用侵权法的态度。新通过的《侵权责任法》第38、39、40条对学校责任做出明确规定。

2.归责原则

所谓归责原则是指在行为人的行为或物件致他人损害的情况下,根据何种标准和原则确定行为人的侵权民事责任。唧由于我国立法及司法解释确定学生伤害事故纠纷适用侵权法,而过错责任原则是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的一项基本归责原则。。因而对于学生伤害事故的归责原则就应该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这一点得到司法解释和有关法律的确认。如上面所引的《民通意见》第168条规定,以及《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8条、39条、40条明确规定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学校有过错的,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有学者主张学生伤害事故也适用公平原则,对此笔者持否定态度。所谓公平原则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及其他情况的基础上,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与适当的补偿。[41v43对于学生在校伤害事故处理,法律明确学校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换言之,学校无过错的,学校即无责任,这样也就排除了适用公平原则的可能性。至于有学者指出,如果学生实施使学校受益自身受损的行为时,学校不予赔偿,则显失公平。对此,有两点需要说明:其一,学校对实施使学校受益自身受损行为的学生不存在赔偿,因为学校没有过错,无过错即无责任,这是侵权法的基本原则;其二,学生在实施使学校收益自身受损行为时,学生可以通过债法上的不当得利或无因管理获得学校补偿。

三、学校承担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

前文分析了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只有存在过错时,才有可能承担责任。是不是只要学校存在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责任?符合哪些要件,学校对学生的伤害要承担赔偿责任?笔者认为,要求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承担赔偿责任,必须符合以下构成要件:

1.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者事件对他人财产或者人身造成的不利影响,包括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及精神损害。学生伤害事故中,必须存在学生受到伤害的事实,包括身体权、生命权等人身权受到伤害以及因人身权受到伤害带来的财产损失。如果学生不能证明受到伤害的事实,则无权请求学校赔偿损失。

2.因果关系。侵权行为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及其物件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联系。学生伤害事故的因果关系,就是指学生的伤害是学校行为、学校教职员工的行为,或者学校的设备设施造成的,则可以认定学生损害与学校之间具有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反之则无。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在认定学校侵权责任时,必须考虑学校在造成学生伤害事故中的原因力的大小,如果学生伤害是多个原因集成的结果,那么学校按照其在学生伤害事故中原因力的比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过错。所谓过错是指行为人通过违背道德和法律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主观状态。对于学生伤害事故适用过错归责原则,所以要求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必须证明学校存在过错。如果学校没有过错,不管学生遭受多大损害,从法律角度说,学校都没有法律上的赔偿责任。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过错的客观表现形式主要有:学校或教职员工实施的违背法律法规的行为;学校或教职员工实施的违背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或教职员工实施违背基本道德规范的行为;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不符合有关标准,存在安全隐患造成学生伤害的情形。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学校或教职员工有过错。学校或教职员工实施正当的法律授权的行为不能认定为有过错。譬如,辅导员对不遵守校纪校规的学生进行正常的、适当的批评教育,导致学生离校出走或采取其他过激自残行为,不能认定辅导员有过错。除非辅导员批评教育手段粗暴,有体罚或侮辱学生人格等不当之处。

四、降低学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法律责任的对策

学校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应该最大限度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安全。同时,可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学校在学生安全事故中的法律责任和风险。

1.加强对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学校应该对学生加强校纪校规教育,特别要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如果因为学校没有对学生进行必须的安全教育导致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则可以认定学校有过错,并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学校尽到安全教育义务,学生仍然违背安全制度导致伤害,一般可认定校方无过错。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开展校园建设。高校在校园建设、教育教学设备添置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建设,即使学生出现有关事故,因为学校没有过错,学校在法律上也就没有责任。譬如,两学生在四楼走廊上玩耍,其中一学生坠楼身亡。如果栏杆的建设强度、高度符合国家标准,则学校对学生的身亡不负责任。反之,学校存在没有按照国家标准建设的过错,则要对学生坠楼承担法律责任。

3.恪尽职守、避免过错。学校教职员工一定要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以及学校规定的职责。并要认真备存履行职责的有关材料。如果教职员工没有履行法定或者学校规定的职责,则可以认定存在过错,从而导致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

4.制定切实可行的约束员工的规章

大学生责任论文范文2

关键词 大学生 学术道德 问题与策略

近年来,高校不断出现的学术道德失范现象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不仅败坏了校风和学风,扭曲了科学至上的学术准则,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的培养质量。因此,重视与加强大学生的学术道德进行规范,是高等教育而临的一项紧迫仟务。

一、大学生学术诚信的内涵和现状

(一)学术诚信的内涵。

学术诚信即,学术态度要诚,学术行为要守信。就大学生而言,学术诚信主要体现在考试纪律的遵守,科研论文独立完成、不存在抄袭、剽窃。南京林业大学的陈勇、孙松平把目前我国大学生学术失信界定为:平时作业、毕业论文抄袭、考试作弊。还有的学者对大学生学术失信的定义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以获取高分或某些特殊的证书为目的而违反公平和公正原则的任何行为,比如:考试作弊、作业抄袭、剽窃等。

(二)大学生学术诚信缺失的现状。

1. 修改或伪造实验数据。实验数据是获取科学实验结论的基础。任何研究,要想获得科学、客观、可靠的结论,都必须尊重实验事实,大学生认真做好科学实验,不仅仅可以获取客观、可靠为实验数据,而且有助于培养自身敏锐的观察能力和严谨的分析问题能力。然而大多数学生在学习和研究中往往缺乏吃苦耐劳、脚踏实地的科研精神,不愿做枯燥的、艰辛的实验或调研,以敷衍应讨的态度对待实验,致使无法得到合理的实验数据。为了顺利完成功课或者论文,只好“借鉴”他人的实验数据,或者依想象,轻率地修改、伪造实验数据,蒙混过关,搜索同类的研究成果,然后将别人的数据、图表略作修改就变成自己的所谓“结论”。

2.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当今学术界反映最强烈、最为严重的学术诚信缺失行为就是抄袭与剽窃行为。有人把这种现象称为“学术蝗祸”。剽窃他人的科研成果,抄袭别人的科研论文,不研读书目,不认真开展相关研究,东拼西凑,应付了事。甚至直接从网络上直接下载,稍加修饰直接上交或者发表。

3.杜撰参考文献,不诚实地利用他人成果。学术研究只有建立他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吸收他人成果和思想精华,才能做到推陈出新。在论文的结尾部分注明所用成果的出处,不仅体现了作者是否尊重参考文献的所有者以及是否具备起码的学术适德,而且也是为后续研究者研究提供检阅资料的方便着想。有些同学在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时,没有端正学术研究的态度,对待论文粗制滥造、弄虚作假,列出并未阅读的参考书比对参考文献做“伪注”。

二、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原因分析

(一)高校管理的滞后性。

高校扩招后,学生规模扩人,教师承担的任务骤然增加,由此造成了教学管理上的问题。一名指导老师需要负责几十名学生的科研学习,甚至有些学校根本没有配备指导教师,其直接后果是导致学生科研工作上的茫然无助和措手不及,在进行科研创作中缺少领门人,这种茫然让他们只能把目光聚焦在电脑上的沾沾凑凑,其科研质量更是无从谈起。

(二)学业评价制度的片而性。

科学合理的评价制度是促进学生学习的动力和提高学习水平的保证。然而,我国目前大学生学业评价却存在只重视考试成绩,无视或者忽视科研激励和科研创造,学生的奖励措施中也很少涉及到科研方面,学生的科研激情不高,学生的科研能力不强,科研成果不佳,科研行为不当等问题随之而来。

(三)大学生学术失范的惩戒机制不到位。

可以说,目前高校对大学生的各种学术不诚信行为,除了对考试作弊有较严厉的惩罚措施外,国内高校基本停留在对科研诚信问题持宽容态度,甚至学生自身对学术失信问题不当回事,调查中大学生对其论文抄袭的原因是因为不懂得引注规范,有部分同学表示是受老师、教授抄袭剽窃的影响,绝大多数的大学生都认为自己不是专家教授,没有学术责任。

三、大学生学术失信的矫治

(一)培养大学生学术诚信精神和责任意识。

改变大学生学术失信行为,必须把大学生纳入学术共同体,承认大学生学术主体地位,从而培养大学生学术诚信精神和责任意识。为此,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制定并不断完善大学生学术诚信规范;加强高校大学生的学术诚信教育;大学生加强自身学术道德修养。

(二)建立大学生学术诚信的激励机制。

对于大学生学术失信者而言,学术道德己经不再具有价值和魅力,只是实现自身私利而不择手段的工具,学术道德已经失去了己有的激励作用。因此,建立大学生学术诚信的激励机制迫在眉睫。一方面,高校要改变教育理念,把大学生纳入学术共同体的范畴;另一方面,发挥教师的学术诚信示范作用,使教师真正成为大学生学习的楷模、效仿的榜样。从而激励大学生成为学术诚信的坚守者与捍卫者。

(三)转变教育观念,树立大学生学术主体地位。

对高校来说,要贯彻科学发展观,核心应是以大学生为本。在学术方面,也必须尊重与凸显大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挥大学生的创新精神,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当前我国高校始终未把大学生纳入大学生学术共同体的范畴,导致大学生没有承担学术诚信的责任与义务。大学生缺乏学术理想和学术责任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大学生学术失信的始因。

参考文献:

大学生责任论文范文3

一、大学生社会责任感教育概述

社会责任感是指社会群体或个人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所形成的为了建立美好社会而承担相应责任、履行各种义务的自觉意识和情感体验。它是一个人道德品质中最主要的品质,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决定因素[1]。

强化责任感是大学生价值观教育的基础,而责任感又是道德教育的核心。西方许多发达国家在高等教育,尤其是人文教育中都着力加强责任感教育。美国在这方面的教育重在培养“责任公民”,大多数高校在开设相关课程的同时,提倡学生开展社区服务,培养学生的服务精神。

二、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培养的研究现状与现实意义

我国也非常重视对其国民责任感的培养,目前国内学者对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培养的研究观点集中表现为:周茂东、苏岩提出,责任感是现代人应具备的素质,要针对青年学生的特征,把大学生由理想的自我过渡到现实的自我,在传授知识技能的同时,强化他们的人格品质,并以培养他们的责任感为首要任务。丁文敏、杨燕提出了社会责任和社会责任意识是两个既互相区别又紧密联系的概念,明确了大学生社会责任意识的构成,即大学生社会意识包括了国家忠诚意识、公共事务参与意识、社会问题关注意识、公共危机责任担当意识、志愿服务意识与社会关怀精神。学者杨文强调当代大学生主流群体具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但由于受各种因素影响,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缺失现象也不容忽视。而针对医学院校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培养问题的专门性研究尚显不足。

医学院校承担着培养新世纪全面发展的医德高尚的高素质医学人才的重要任务。培养医学院校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不仅在于引导医学院校大学生培养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奋发成才,奉献社会。而且对于医德医风建设,改善现在及未来日趋紧张的医患关系,进一步加强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2]。

三、加强医学院校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培养的保障机制研究

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形成和加强,是大学生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和外部客观环境共同努力的结果。医学院校需要立足于新时期和新形势下的社会实际和大学生独特的身心特点,利用优势的教育资源对大学生开展系统的社会责任感教育和引导,不断推进和完善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培养的保障机制建设。

1.医学院校社会责任感教育的制度保障。认真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以总结经验为基础,以规范科学为目标,对社会责任感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理性思考,加以概括提高,结合形势发展,形成科学性、综合性的规章制度。借鉴对大学生综合测评的方法,建立和完善责任测评制度、责任监察制度和责任激励制度。建立了科学的制度体系,社会责任感教育有了实施依据。责任制度要发挥作用,需要学校领导和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需要按照制度的要求规范行为,进行管理和评价。

2.突出教师责任,多渠道进行社会责任感教育。医学高等院校开展责任教育的重点课程是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形势政策教育课。在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社会责任感系统建设之外,还树立社会责任感教育是医学院校各门课程的责任的观念,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根据不同课程的内容和特点,挖掘各门课程的责任教育资源,树立教师的责任形象。除此之外,在我国的某些中医药院校,已经开始进行应届毕业生的德育答辩工作,即教师在指导毕业生完成毕业论文的同时,指导学生按照规范撰写合格的德育论文。在德育论文的撰写阶段,要认真帮助学生坚持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和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并对个人在校期间的表现进行总结反思。在德育论文答辩前,教师与学生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进行相关问题的研讨和梳理。进行答辩时,不仅要鼓励答辩学生积极的总结反思、展现自我,还要引导学生之间的相互启迪,共同提高。在对学生进行提问和评价时,注重引导,让学生自己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实现个人责任素质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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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毕业论文;质量现状;质量下降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851(2011)02-0241-01

毕业论文是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交的一份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的文章。它是大学生完成学业的标志性作业,是对学习成果的综合性总结和检阅,是大学生从事科学研究的最初尝试,是在教师指导下所取得的科研成果的文字记录,也是检验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基本能力的一份综合答卷。然而,近年来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冲击,大学生毕业论文的质量逐年下降,令人担忧。在此,本人根据多年的实践工作针对此现象加以阐述和分析。

一、缺乏创新性

毕业论文应该是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观测性上有新的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和知识的科学记录,或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中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应提供新的科技信息,其内容应有所发现、发明、创造和创新,而不是重复、模仿或抄袭前人的工作。主要原因两个:第一,部分高校提供学生选择的毕业论文题目没有经过课题组的认真讨论,特别是年轻教师提供的选题往往缺乏创新性,很多选题雷同,甚至出现同一届毕业生中选题相近相似的现象。第二,有些学生认为热点问题资料好找,并有现成的文章,所以就选热点题,认为这样选题做论文时便于东拼西凑,甚至抄袭。这样做的结果便是论文无深度、无创新,根本达不到目的。

二、内容不充实

毕业论文就其内容来讲,一种是解决学科中某一问题的,用自己的研究成果加以回答;一种是只提出学科中某一问题,综合别人已有的结论,指明进一步探讨的方向;再一种是对所提出的学科中某一问题,用自己的研究成果,给予部分的回答。文章主要以逻辑思维的方式为展开的依据,强调在事实的基础上,展示严谨的推理过程,得出令人信服的科学结论。很多学生虽然做了大量的实验工作,但是无法将自己的观点清楚的写出来,对所得的实验结果无法运用科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加以解释和阐明,文章看起来很空洞,内容不充实,观点和结论不明确。这是因为:第一,由于目前学校的考试方法大都偏重于记忆,限于书本知识的一般理解,致使对学生掌握理论的深度和实际运用的能力,难以全面了解。有的学生平时学习马马虎虎,满足于应付考试,很少作课堂笔记和读书札记,对写作知识了解不多,很少进行写作练习。大学生缺乏写作经验,多数大学生是第一次撰写论文,对撰写论文的知识和技巧知之甚少。第二,多数大学生的科研能力还处在培养形成之中,大学期间主要是学习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缺乏运用知识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训练。第三,撰写毕业论文受时间限制,一般学校都把毕业论文安排在最后一个学期,而实际上停课写毕业论文的时间仅为十周左右,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要写出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是比较困难的。

三、缺乏指导性

毕业论文是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科学研究成果。毕业论文作为大学毕业前的最后一次作业,离不开教师的帮助和指导。对于如何进行科学研究,如何撰写论文等等,教师都要给予具体的方法论指导。在学生写作毕业论文的过程中,教师要启发引导学生独立进行工作,注意发挥学生的主动创造精神,帮助学生最后确定题目,指定参考文献和调查线索,审定论文提纲,解答疑难问题,指导学生修改论文初稿,等等。一些指导教师责任心不强疏于指导,审查不严,评阅论文非优即良,也导致了毕业论文质量的下降。

四、缺乏文献资料的查找和运用能力

文献资料的查找也就是文献资料的检索,它是现代科技人员获取文献和信息的主要手段之一,同时也是大学生写作毕业论文获取资料的主要方法。但是许多学生由于不会查找和管理文献,一方面找不到相应的文献资料,另一方面虽然查到大量的文献,但是由于不会管理文献而不能灵活的运用,影响了他们的毕业论文的质量。所以,大学生们认识有关毕业论文写作与文献资料的关系以及学会文献查找的方法和技巧,会利用电子期刊数据库工具去检索和管理自己所需资料是很有必要。

大学生责任论文范文5

关键词: 本科生;毕业论文;论文质量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2)05-0200-02

0引言

毕业论文是本科教育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是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实现教学、科学研究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也是本科学生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对提高人才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榆林学院自2003年升格为本科院校以来,至今已经有了五届本科毕业生,虽然各专业的实验(实践)条件、指导教师队伍、管理制度等都有了较大的改善,但仍然与学生规模的增长难相适应,致使毕业论文的质量出现较多问题。

1存在的问题

1.1 论文抄袭现象严重“剽窃或抄袭是指科研成果的基本内容不是来源于自己的研究,而是直接、公开地使用别人的观察结果、实验记录与实验数据、原始性思想与语言等而不予承认的行为,它是科研领域出现频率较高的一种不端行为。”[1]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日益普及,网络上各类信息资料也越来越丰富,而且查找和使用也变得极为容易。无论是老师课堂布置的作业,还是毕业论文题目,很大部分学生会在第一时间到网上寻找参考资料,然后直接复制粘贴,不进行分析,提炼,不思考,这极大地助长了抄袭之风。复制加粘贴已成为大学生毕业论文的必用方法,抄袭似乎已成为大学生毕业论文写作中公开的秘密。有的学生提交的作业或论文,自己都不知所云,大量地粘贴拼凑,前言不搭后语、甚至自相矛盾。

1.2 捏造实验数据实验环节对于本科毕业论文的完成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对于工科类专业,只有严格按照既定的实验方案操作,并认真做好实验过程记录和问题分析,才能够得到可靠可信的实验数据。然而部分学生缺乏基本的实验技能,如记录试验现象、社会调研、野外考查,以及处理和收集有效数值,统计分析,单位换算,主动分析失败原因等,也不愿意尝试和探索,缺乏科学钻研精神。在分析和提炼数据时,网上任意摘录相关数据,或者从书上借用案例数据,最后做简单整合。令人更为震惊的是,在提到这种现象的时候,当事人没有丝毫的羞愧感,反而是洋洋自得。[2]

1.3 分析抽象能力及语言表述能力较差由于学生的论文大多是由不同文章拼凑而成,且在完成过程中没有对观点进行提炼,或者学生本身对论题的认识不够,没有形成完整的认识体系,或是没有真正理解所摘抄资料的观点,经常出现整篇论文平铺直叙,仅仅局限与罗列大量的论证材料,洋洋洒洒几万字,确没有抽象和分析,没有提炼,没有明确的论点,阅读完整篇文章,还不能明白作者的意图,这完全不符合论文的要求。

2问题产生的原因

2.1 学生各方面压力巨大当代大学生所承受的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越来越重,主要体现在:一是学业负担过重。要学习和完成的各类课程越来越多,而专业课程所占的学时和学分确有所下降,同时各类考试应接不暇,除了各种专业和非专业的考试外,还有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等级考试,以及各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等。二是毕业后,合适的工作难找。我国自1999年扩招以来,高等教育的规模迅速增大,导致大学生的就业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毕业之后,很多学生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在巨大的就业压力面前,大四的毕业生们只能将找工作作为最主要的事情,他们从每年的十月份开始就忙于各类招聘、面试、实习等;也是基于这样的原因,现在的本科生中报考研究生的学生人数逐年上涨;而我国目前的高校政策又往往是招生和就业率直接挂钩,学校迫于压力也从各个方面给学生就业、考研开绿灯。这样学生将大四一年过多的精力用于考研、考证、找工作,而无暇顾及毕业论文的写作,完成毕业论文只能是应付。

2.2 社会诚信的缺失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人们的思想认知领域中利己主义、功利主义等思想意识逐步抬头,诚信意识也因此淡薄。少数为人师表的教师,也存在着一定的学术腐败现象,甚至一些大家、名师都在抄袭,一些名校集体造假,这些事件都对大学生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大学生作为当今社会的成员之一,尤其作为还未成熟的年轻一代,一旦受到社会上诚信危机事件的冲击,就很容易形成急功近利的心态。他们也逐渐奉行实用主义原则,很少考虑自己的社会责任和社会价值,毕业论文本是用来检验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基本能力的一份综合答卷,可是,相应地,我们又时常听到抄袭作业、伪造实验报告、剽窃论文等名词,毕业论文的抄袭、数据造假,甚至是花钱请,这在一些学生眼中成了无所谓、可理解,甚至是可炫耀的资本。[3]

2.3 指导教师疏于指导近年来由于高校普遍扩招,特别是对于一些新建本科院校中的一些热门专业,由于教师队伍建设的滞后,造成师生比严重失衡,反映在在毕业论文指导中,就造成每个教师每年需要承担指导的论文篇数过多。或者是教师队伍的数量虽然充足,但大多是在集中几年中新进的硕士,或者博士,这些教师几乎都是刚刚毕业的年轻老师,尚不具备讲师资格,但是又没有足够的讲师、教授指导学生毕业论文写作,所以有些学生的论文就只能由只有助教职称的教师承担指导任务。这些都无疑会使得论文指导的质量大打折扣。

2.4 高校扩招导致生均教学资源数量减少我国高等教育自1999年开始扩招以来,招生人数连年增长,从1999年160万的招生量,到2011年675万的招生量,短短几年时间,高校在校生人数大大增长,全国高校在校生人数达到2000多万,成为高等教育大国。高校扩招未必就一定造成培养质量的下滑,但实际情况是本来我国高等教育的基础设施和师资力量等方面就较为薄弱,连续扩招后,教学基础设施和师资力量的问题更加恶化。截至2008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只有3.48%,远低于4.5%的世界平均水平,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到2012才能达到世界衡量教育水平的基础线4%。种种现实导致高校内生均可用教学资源,特别是实践教学资源的数量极为有限。

2.5 毕业论文过程管理太注重形式而偏于内容基于毕业论文质量下降的现实,一些高校在毕业论文管理上往往采取一些过于苛刻的制度,比如一些高校开始简单套用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管理办法来管理本科毕业论文,这对于一些条件较好的高校可能会得到一定的效果,但对于广大的新建本科院校来说,并不具备实际上的可操作性。在管理上形式主义严重,导致着力点存在偏差。主要体现在对过程的要求繁琐而不切实际,过于注重格式要求而忽略了论文的实质内容。一些高校制订的毕业论文写作规范,从字体、字号、体例编排等诸多方面进行了严格限制,并且作为论文评价的重要指标。学生和指导教师在一些形式性的环节上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没有充足的时间进行选题的分析和研究。在管理过程中对一些规定的理解过于僵化,比如为了避免学生之间的抄袭,教育管理部门要求实现一人一题,不允许多个学生合力完成一个论文,这也是值得商榷的,对于高度强调协作能力的现代社会,多人合作、团队化完成某项工作更应该是值得鼓励的做法。

3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的措施

3.1 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诚信是做人的根本,也是治学的基础。[4]毕业论文是大学毕业生从事科学研究的最初尝试,必须恪守学术诚信。毕业论文的抄袭行为不仅不利于培养学生的论文写作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科研能力,而且会使学生缺乏严谨的科学治学态度,实事求是,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因此必须在毕业生中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加强学术道德教育,净化学术空气,使教师、学生能清楚地认识到学术抄袭等同于偷窃,是一种不道德、可耻的行为,应坚决杜绝。应积极开展思想动员工作,从纪律上严格要求学生,明确毕业论文的重要性,端正学习态度。在论文的最后阶段应进行严格审查,通过开题报告、论文独创性声明、反抄袭论文检索、论文检索信息反馈等一系列手段,排查有可能抄袭的论文。同时严格把好答辩关,使答辩真正成为检验论文水平的一个放大镜,而不能流于形式。

3.2 提高指导教师的责任感指导教师对于毕业论文工作的指导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学生的工作态度和论文质量,所以必须加强对指导教师的管理提高指导教师的责任感。首先要明确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资格条件,一般要求讲师以上、教学经验丰富和科研能力强的教师才能担任指导教师,同时还必须具有积极的工作态度。可联合校内外的人力资源,与具备指导条件的科研所、公司联系,选择素质高、责任感强的人员负责指导工作。其次把握好选题关。指导教师应与学生充分交流,了解学生的特点、能力、兴趣,合理设置选题。再次指导教师严格管理、监督毕业论文各环节,对于在论文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都应及时通过各种渠道积极主动与学生沟通,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最后指导教师应注意自身素质的提高,不断补充新知识,完善知识结构。这样才能在处理、解决问题时做到心中有数、游刃有余。

3.3 建立多元化的毕业论文形式当前大学教育已从精英教育转化为大众教育,毕业论文教学环节也出现了一些新内容,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专业特点,建立多元化的毕业论文形式。避免传统一刀切式的单向思维模式,才能真正符合大学培养人才的实际取向,符合多元化社会要求,符合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多元化形式的本科毕业论文可以是传统形式的毕业论文,也可以是反映学生真才实学和创新能力的与专业相关的作品、设计、调研报告、艺术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竞赛取得的成果、方案策划、参加科研训练和、大学生创新性实践项目取得的成果、在报刊杂志发表的优秀文章和带有学术性的实践、实习报告等等。

3.4 加强完善质量评价体系任何活动领域要保持较高水平的成就,评价就不可或缺,要提高并保持高校本科毕业论文的质量,完善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是必不可少的。由于本科毕业(论文)的完成环节较多,从选题、调研、资料收集、分析研究、实验、论文评阅、答辩等等包含诸多的环节,而且不同的专业在每一个环节的评价侧重又各不相同,因此在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时候要考虑到不同层次、不同专业、不同选题、不同能力学生的具体情况,分别提出不同的目标要求。在论文成绩的评定上,要执行严格的评分标准,对论文质量的评定具体化制度化,避免出现人情分、特殊分或随意打分的现象。

3.5 严格奖惩机制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的下降,产生的原因固然复杂,但是学生思想上的不重视,及有些指导教师工作态度的消极也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必须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例如将毕业论文的成绩作为评选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重要条件,或者学校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论文成绩优秀的学生,这势必会使得毕业论文的质量与学生就业、考研前景相挂钩,有利于端正学生的学习态度,认真完成此项工作。对于指导教师,可将指导毕业论文的能力和质量作为教师的年终评价指标之一,并在教学课时量、津贴补助、评优晋级、项目申请上予以倾斜,从而提高指导毕业论文工作的积极性。[5]

4结束语

毕业论文是本科生结束四年高等教育,进入社会之前的最后次总的演练,是对大学四年学习成果的检验,也是他们从事科学研究的最初尝试。目前由于各种不利的因素导致一些地方高校毕业论文质量的下降,这就要求高校采用更加开放和积极的态度,结合自身分析导致毕业论文发生变化的深层次原因,从而找到有效的解决途径,使学生通过毕业论文的洗礼,为学生今后较快地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中国科学院.科研活动道德规范读本[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

[2]刘荣佩,史庆南,等.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监控与质量评估研究[J].昆明理工大学学报,2003,3(4):57-61.

[3]龙庆华.高校诚信道德建设研究[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7.

大学生责任论文范文6

关键词:体育教育专业;本科生;科研能力;能力培养

重视并加强对体育教育专业本科生科研能力的培养,是构建高素质和复合型的体育教育创新人才的关键。为此,研究解决体育教育专业本科生科研能力培养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实现高校体育教育专业培养目标和任务,不断深化体育教言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尤其是对提高大学生的综合能力素质,适应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拓宽大学生的就业渠道,提升综合竞争力,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1)2004届安徽省6所高校体育教育专业部分本科生120名;2)2003年全国24所高校体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大赛参赛选手120名;3)2005年全国13所体育院校本科生优秀论文评选对象156名。

1.2研究方法

1.2.1 文献资料法 查阅有关文件法规和论文论著等文献资料,作为本文研究的理论依据。

1.2.2 问卷调查法 印发有关调研问卷共计300份,分别发放:1)安徽省6所高校体育院系有关领导、教师和学生;

2)全国24所高校体育专业大学生基本功大赛中学生和有关院系带队领导与教师;

3)部分用人单位的有关领导和教师。

共回收问卷241份,回收率80%,其中有效问卷234份,问卷回收有效率97%。

1.2.3 访谈法 选择有关高校体育院系领导、教师和学生、用人单位领导和同事,对体育教育专业本科生的学习和工作能力现状,并着重对科研能力的培养等方面的问题,分别进行访谈了解。

2 结果与分析

2.1 体育院系和用人单位对体育教育专业本科生的能力评价 通过对安徽省6所高校体育院系和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山东、内蒙、广西、湖北、湖南等全国部分高校体育专业本科生和有关领导、教师的访谈和问卷调查,其结果(表1、表2)。

由表1可见,对当前体育教育专业本科生各项能力满意的程度是不相同的,其中对教育能力、教学能力、组织能力满意、较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占多数(约占70%以上);而对科研能力,满意的只有3.8%,较满意的占8.2%,基本满意的约占21.1%,而不满意的占39.8%。很不满意的占27.1%,两项达到2/3(约66.9%)。

2.2 体育教育专业本科生的能力与自我评价 在体育教育专业本科生的被调查者中,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能力是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其中对科研能力认为很好的只有3.5%,较好的有7.7%;一般的有35.6%,较差的有14%,很差的有23.4%。以上表中分别说明,在体育教育专业本科生的科研能力培养方面,确实与实际需要尚有一定差距。

2.3 体育教育专业本科生撰写论文现状 对参加2005年全国13所体育院校本科生优秀论文评选而报送的156篇论文进行评审的结果是(表3)论文的选题和研究内容较为广泛,能够使用文献资料法、实验法、调查法等研究方法。存在的问题是:1)论文选题较大,理论研究较多,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较少;2)论文研究的深度不够,缺少创新性;3)研究方法多以文献资料为主,缺乏数据的支撑。

北京体育大学教授张力为博士,通过对本校100名2003级本科毕业生学位论文的研究发现,论文存在问题是:“没有研究假设、论述过多、实证过少,统计方法过于简单、撰写格式不够规范等”。

此外,广州体育学院体育教育系主任陈卓儒教授,通过对本系2002届学生毕业论文分析认为,“论文教学时间太少、学生选题过于狭窄,研究缺乏创新是普遍存在的不足之处”。

2.4主要原因与分析

2.4.1 对学生科研能力培养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方案》在培养目标和规格中,明确提出要“培养复合型的体育教育人才”和“了解学校体育改革和发展的动态以及体育科研的发展趋势,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并具有从事体育科研的能力”。我国现行的《学位条例实施办法》和《高等教育法》中也有明确规定。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对学生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计划落实不够、要求不高,缺少阶段培养目标和具体工作计划;培养与管理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力,缺少对学生科研能力的考核标准和检查考评办法等。

2.4.2 课堂教学缺乏对学生科研能力的系统训练和具体指导、科研实践锻炼机会少 国家教育部文件明确提出:“要切实加强实验、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保障各环节的时间和效果,不得降低要求”。然而在乎时课堂教学中忽视对学生科研能力和兴趣的培养,缺乏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引导,其中有不少院系对《体育科学研究方法》课程教学计划与时间安排不够科学,仅作为一般选修课在大四阶段才于安排,课时相对较少。

2.4.3 对学生毕业论文的撰写能力培养指导不够、考评不严、要求不高 国家教育部文件明确要求:“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要贴近实际,要严格管理,确保质量”。而目前体育教育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不高,水平较低较为普遍。主要原因是,缺少总体培养规划和具体计划与指导措施。如选题环节,“选择研究课题是一种探索性的活动,选题过程是一个积极的思维过程”。而大多数院系学生毕业论文的选题是由指导教师提供,选题后对学生课题论证要求不严,对研究方法和撰写过程中具体分类指导不够,有的只是临时安排几名教师负责;有的教师一人承担10多名学生毕业论文指导,加之受自身的精力、能力、责任心与要求等不同因素的影响,导致论文质量和水差很大。

2.4.4 学生自身重视不够、兴趣不大、信心不足 从调查总体现状来看,绝大多数本科生对科研能力的培养锻炼认识不高、重视不够。主观上由于受自身文化知识的局限,往往重自己的兴趣爱好,重术科轻学科、重感性直观轻理性思考;有的认为只要学好专业技术提高成绩,能具备一般教学能力就满意而内因兴趣不大;有的认为科学研究要求高难度大而信心不足,产生畏难情绪,进而浅尝辄止。

3 对策与建议

3.1 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考评 院系领导要深刻领会有关文件法规与要求,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j,定期组织安排有关专家学者和学术带头人作科研报告,召开学生科研工作报告会和师生论文交流会,定期开展学生科研兴趣小组成果展示与竞赛活动;定期组织学生

参加社会实践调查、参与教师的课题研究活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把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同日常教学训练、实践活动与管理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齐抓并重。定期组织开展评先奖优和表彰活动。做到“应在政策上加强对年轻科研人员的科研能力的培养”积极鼓励动员学生申报科研课题,对学生科研取得的进步与成绩要及时给予肯定和表扬。

3.2 明确学生科研能力培养目标与要求 1)要明确培养目标的指导思想。明确学生科研能力培养的主要目标和要求,努力达到“四个一”,即构建一支以学生为主体的科研兴趣小组和骨干队伍;安排每一位学生都有参加科研专题调研和实践锻炼机会;选拔一批学生参加全校大学生科技(论文报告)竞赛活动;培育每一个学生都能掌握基本的科研知识和方法,具有从事体育科研的基本能力和创新意识。2)明确学生科研能力培养阶段的主要任务与要求。制定学年教学、训练和实践活动计划、结合各校实际,将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任务按学年分阶段进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