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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履职报告范文1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大海的呼吸”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住建局重点工程督查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督查组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坚强领导和各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以确保工程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为主线;以“工程质量提升行动”为契机;以规范参建责任主体质量行为为手段,本着“规范、创新、再提高”的总体思路,按照年初既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督查工作,已完成今年各项计划工作任务。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0年度在建重点工程项目共37个单体。道路工程总长约63.73公里,综合管廊约12.14公里,桥梁工程12座,排水管网工程总长约639.2公里。本年度市政项目工程投资约36.4亿。22个单体项目办理了质量报监手续,现已竣工项目8个。7个项目申报市“相王杯”,2个项目获省优质工程“黄山杯”奖。
二、督查基本情况
2020年度督查、巡查220余次,质量监督抽检、检测共55频次,共下发整改通知书91份,发出督查简报9期。全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施工、监理单位能按相关规定和合同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率有所提高。工程实体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质量水平有所提升。安全文明施工和扬尘防治方面仍存在不足。
三、存在问题
1、重点工程项目量大、点多、面广,检查、巡查不能全面兼顾。部分项目受种种因素制约不能全面开展,施工面不连续,市场出现暂停施工,施工、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控制容易出现松懈。
2、少数项目存在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不能按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全部到岗履职,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工程质量过程检查、检验不到位,验收过程时工程仍存在质量问题。
3、施工、监理单位对雨、污水管道施工质量管理和控制相对较差,出现的质量问题较多,如基础宽度、厚度不够,管道接缝不严,管道与井墙连接不严密、不稳固等。
4、在工程竣工验收时人行道和附属构筑物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相对较多,如人行道平整度差,无障碍施工不符合要求,防坠网挂设、井盖质量不符合要求等。项目责任主体对其重视程度不够。
5、材料、构配件等的质量验和使用部位追溯性仍是薄弱环节;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收集不及时,部分项目分部工程验收组织不及时。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在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方面继续加强巡查、检查力度,促使各重点工程项目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和有效运行。
2、继续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加强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认真组织落实技术交底制度,加强工程质量过程的管理和控制,落实“三检”制度,减少工程验收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住建局履职报告范文2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近来年,中央、省、市三令五申要求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切实保护耕地,对违法严重的地区实施问责。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正视我县存在的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方面问题,把严厉打击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优化发展环境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件大事,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加强协调,搞好配合,认真履职,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形成打击违法占用土地和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高压态势。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汝城县打击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行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钟玉龙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副处级干部谭纯明同志任副组长,县法院、政府办、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司法局、住建局、城乡规划局、房产局、财政局、经信局、工商局、广电局、郴电国际汝城分公司、自来水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朱红专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分管国土和规划的领导及联络员负责抓好此项工作,相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咨询台、宣传车等多种宣传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司法等部门要组织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摆设宣传摊点,印发宣传资料,向群众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各乡镇要组织召开村组干部座谈会,专题讲解国土资源及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村组干部的法制意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懂法、守法。要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打击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的浓厚氛围,各乡镇悬挂、张贴打击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方面的横幅、标语不得少于20条(其中固定宣传标语不得少于2条)。
四、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县政府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配合打击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行为。要建立健全打击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的联动责任机制,部门与部门之间、乡镇与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在巡查、审批、监管、打击等方面要实现信息共享、部门联动、统一行动。县政府将此项工作列为乡镇年度考核内容,若因领导不重视、履职不到位,或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的行为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出现违章建筑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乡镇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的巡查、制止和打击违法占用土地建房和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行为。每个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必须明确一名村干部负责,实行网格式管理,建立健全巡查台帐,确保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行为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打击。积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行为。组织开展打击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行为的专项行动,坚决拆除违法、违章建筑。
法院:负责国土资源及规划部门移送的违法案件的依法审理和依法强制执行。
政府办:协调各乡镇、部门工作;牵头组织开展集中拆违行动;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监察局:督促乡镇及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的行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查处违法占地行为,配合政府、司法机关违法占地修建的建筑物。
公安局:立案侦查违法占地构成刑事犯罪的违法行为,打击阻碍执法、扰乱治安秩序的不法行为,为打击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工作保驾护航。
司法局:协助抓好《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住建局:严格施工许可审查。对未办理用地许可和规划许可的,不得办理建设施工许可等手续;依法查处违法施工行为。
城乡规划局:负责依法查处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违法行为。
房产局:严格房产证的办理工作,对未办理用地许可和规划许可的,不得发放房产证。
财政局:为打击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经信局:负责督促供电部门停止向未办理用地手续和规划手续的建设工程供电;依法查处非法供电、盗电行为。
广电局:负责《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打击违法占地和违规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
工商局:对存在违法用地和违规建设且未处理到位的商铺,不得发放工商营业执照,并依法查处非法经营行为。
郴电国际汝城分公司:加强用电管理。不得给未办理用地许可证和规划许可的建设工程供电,对已供电的要立即停止供应。
住建局履职报告范文3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物业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单位在物业管理中的主体职责,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运作市场化、服务品质化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物业管理体系,完善物业管理机制,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促进物业管理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坚持物业管理与城市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社区建设相融合,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坚持政府引导、社区(居民)自治、群众参与,推进老旧住宅区管理;坚持行政监管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创造公平公正、优胜劣汰的竞争环境。
(三)工作目标
通过3年努力,全县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业发展水平有明显提升。
——物业管理工作体制进一步完善。构建具有本地特色的物业服务体制,形成服务规范、管理有序、和谐文明的长效机制,实现物业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培育一批物业服务龙头企业。
——物业管理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属地政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及供水、供气、供电等专业经营单位履职到位,执法职能延伸至住宅小区,及时有效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突发事件,遏制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物业管理秩序。
——业主参与程度进一步提高。全县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都必须成立规范的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及全体业主的主体意识、自我管理意识、物业服务消费意识和参与物业管理的主动性明显提高。
二、工作职责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综合协调”的原则,落实行政监管和公共服务责任,建立县级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社区三级物业管理体系。健全物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属地政府具体负责、社区居委会组织实施、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有效发挥社区基层组织和业主自治组织作用,共同推进全县物业管理工作。
(一)县政府成立县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分管副县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考核督查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负责牵头制定物业管理配套政策,研究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
(二)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县住建局:负责全县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承接查验的监管和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协调处理,对物业企业服务行为进行监管以及对物业服务诚信制度建设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进行指导培训等工作;配合查处各类违反城乡规划建设法律法规的建设行为以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违规行为。
县物价办:负责制定和出台住宅物业管理收费的相关政策及规范性文件;核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物业管理收费备案制度;负责对物业服务收费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乱收费的行为依法查处。
县城管局:负责做好城市供暖、供气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调处因供暖、供气产生的物业管理纠纷;对各小区环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为各物业小区清收的生活垃圾向指定地点归集、清运提供便捷服务等工作;加强对小区下排管网等市政设施建设的指导;加强对小区的园林绿化工作的指导、验收、监督;负责及时查处物业使用人乱搭乱建、侵占绿地、破坏房屋外立面等违规行为。负责查处经营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造成噪声、油烟等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调处因此类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办理物业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违规擅自从事餐饮、娱乐、旅馆等经营活动的行为;负责对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查处特种设备在安装、改造、维修和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县水利局:负责做好供水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调处因供水产生的物业管理纠纷。
县公安局:负责对物业保安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指导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处置住宅小区的突发性治安案件;对暂住人员和流动人口强化管理;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公章刻制的管理;公安派出所负责监督指导住宅区物业服务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查处堵塞消防通道、破坏公共消防设施等违法行为。
县消防大队:负责监督指导高层公共建筑物物业服务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查处堵塞消防通道、破坏公共消防设施等违法行为。
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依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设施设备和管线维修、养护的责任。
(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
负责组织、指导辖区内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负责召集相关部门、单位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物业管理有关问题;要明确相关分管领导及责任人,积极落实社区物业管理的相关工作,把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社区建设规划,以物业管理服务推动社区发展、拓展社区服务范围,逐步形成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良性互动的新机制。
(四)社区居委会主要职责
社区居委会具体指导、协调物业管理的有关工作,全面落实物业管理各项工作;协助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业主自治管理,协调业主委会、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关系,调处各类物业管理纠纷;在各小区没有或者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以及业主委员会不能正常开展工作期间由社区居委会代替行使业主委员会职责。
(五)物业服务企业职责
物业服务企业要全面履职尽责,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职责;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社区的监督指导;协助乡镇(街道)、社区组织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积极参与物业管理社区协商工作,并落实协商成果;切实维护好小区管理秩序,尽职劝阻管理区域内出现的私搭乱建、乱圈乱占、乱堆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所属乡镇(街道)、社区或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全程跟踪、协调政府执法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到位。
三、完善工作措施,规范居住小区管理
(一)着力解决当前小区物业管理的突出问题
1、加大物业小区执法力度。推动部门执法进小区活动,努力将《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住建、城管、物价、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和执法职责落到实处,建立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公布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对违法行为及时作出处理;物业服务企业和乡镇(街道)、社区要加强配合,及时劝阻和报告违法违章行为,积极协助执法部门依法处置。
2、加强物业小区停车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做好小区物业内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工作,引导业主有序停车;对占用消防通道、破坏基础设施等违法违规停车行为,在物业服务企业、乡镇(街道)、社区劝阻无效后,公安部门应在接到投诉举报后及时处理。
3、破解物业服务费收费难问题。倡导全社会的物业服务消费理念,业主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委会应当采取有效途径督促其履行合同进行交纳;党员干部拖欠物业服务费的行为,每年年底由物业公司统计,县住建局汇总后报县督查局进行督查;提倡产权过户时,双方当事人对物业服务费的结算情况在转让合同中作明确约定,并在办理产权过户时,提交物业费缴纳凭证。
(二)结合实际,分类实施物业管理工作
1、老旧小区。经调查摸底,我县目前有老旧小区(破产企业及单位失管)小区35个,户数1173户,物业服务面积近22万平方米,小区内房屋及基础配套设施老化、陈旧,急需改造。
首先由街道办事处牵头,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本着先急后缓、先易后难、量力而行、分期实施的原则进行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县财政根据老旧小区的项目实施情况配套专项资金,用于老旧小区的防洪防涝、危房加固、道路维护、环境整治等简单的维修改造及物业管理等费用。
其次有条件的旧住宅小区,通过整治,引进信誉好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可以分别处理,一是对具备条件的老旧住宅区,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实行居民自治或引进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管理;二是对没有条件实行居民自治和引进专业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住宅区,则由社区居委会组建“物业服务中心”,落实以日常保洁、设施设备管护、公共秩序维护为主要内容的物业服务;三是按照“民事、民议、民定”的原则,确定管理模式、服务内容和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2、单位自建小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带头示范,其办公楼宇、居住小区,本着“先改造、后移交”的原则,水、电、暖、气等专营单位验收合格,实现专营单位管理后,由各单位组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3、商住小区。一是稳定商住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规范物业服务市场退出机制,完善物业服务招投标机制,确保物业服务不断档、覆盖率不下降。二是提升业主组织的备案率,加强业主组织建设,全面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织行为,依法监管、规范备案。三是积极开展创优和星级评比活动,推行“质价相符、等级自选”的物业服务收费方式。通过企业、行业自评和社区、街道、县层层推选,奖优罚劣,优胜劣汰,引导物管企业创先争优,大力推进物业服务品牌化,推动物业管理行业整体水平提升。
(三)注重长效,严格规范物业管理行为
1、规范物业项目前期管理。物业项目前期管理实行街道、社区先期介入,参与协调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探索建立物业管理履约保证金制度,确保前期管理底数清楚,监管到位。
2、加强业主组织建设。各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要加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织建设指导和培训,加强业主委员会备案管理,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业主委员会顺利组建和健康有序工作。监督、引导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业主公共财产进行自主管理。
3、从严治理,规范物业服务市场。县住建局要加强物业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物业管理机构,在局机关设立专门的物业管理科室、配备人员、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完善物业服务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制定物业服务行业行规,严格查处违反物业服务行业规范的行为。
四、组织领导和措施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具体负责全县物业管理有关协调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县住建局要加大组织、协调、指导、考核和督查力度;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物价办、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及其他行政管理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各乡镇(街道)应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责任,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协调处理物业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供水、供电、供暖、供气、通信等公用企事业单位,要依法做好相关管线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工作,形成合力。
(二)政策支持,激励发展。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扶持老旧住宅区物业管理,提高运转效率和服务质量,逐步实现收支平衡。探索制定商住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比和奖励办法,激励商住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提升服务水平。
住建局履职报告范文4
一、指导思想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认清违法建设给全市的安全生产留下的重大隐患,给全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重大威胁,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违法建设工程,对承揽违法建设的承建单位要坚决严厉打击。
二、查处范围
1.未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依法进行招投标、未办理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擅自开工的建设工程(含商品房住宅工程、城中村改造工程、保障房工程、中小学校等公益性项目)。
2.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工程的;转包及违法分包工程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进行施工的。
3.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监理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的,工程监理人员无法定资格证书从事监理活动的,不按监理规范进行监理的。
5.工程检测机构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检测的,不依法依规出具检测报告的。
6.勘察、设计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的。
7.建设单位肢解发包,违反国家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压缩合理工期的。
8.违规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在施工建设中偷工减料的。
9.对管理部门或监理部门下达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认真整改的;责令停工整改项目未经复查验收擅自复工的。
10.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处理措施
1.对违法建设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承诺,加强巡查,及时发现,整治查处到位,杜绝新增。对年内新增两起的乡镇、街道要进行财政扣款,递增累计。仍得不到管控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责任。
2.对继续参与违法建设,拒不纠正或停止违法建设行为的施工、监理、勘察和设计等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媒体公示、纳入企业信誉不良档案;停止在荥招投标等承揽工程资格,同时资质管理部门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企业资质;对参与违法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报请上级部门吊销其职业资格。
3.对以拒付工程款等条件诱导及胁迫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违法施工的建设单位,国土、规划、建设、房管、消防等相关部门要坚决停止办理开发项目审批手续,房管部门报请上级部门降低其开发资质等级或吊销其开发资质。
四、工作要求
1.宣传部门、城市管理局要认真按照《市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宣传方案》,每周利用电视专题(曝光栏)、广场屏幕、滚动字幕等多种形式宣传城乡规划建设法律法规及违法建设的危害,营造依法建设、全民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2.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要求,对各自辖区及管理的工程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建设、施工、监理违法违规行为,立即予以制止和查处。确保已有违法建设工程全部查处到位,坚决杜绝新增违法建设。
3.市联合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重点监控等多种方式,提高监督巡查效果。坚持日巡查、周通报、季末考核制度,进一步探索和完善违法建设整治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我市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4.市法制办、市联合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地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教育执法人员廉政执法,廉洁奉公,建立一支作风严谨、业务熟练的工作队伍。
5.市住建局要创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多维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全面建立有使用人参与监督管理的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住建局履职报告范文5
庆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矿产资源法执法检查 甘肃省庆城县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对矿产资源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组通过走访调查、实地察看、座谈交流,客观掌握了矿产资源法贯彻实施情况,指出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一是强化矿产资源监督管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不遗余力、不留死角。二是严肃查处违法采矿行为。坚决打击私挖滥采、乱探、以采代探、无证开采、持过期证照开采、超深越界等违法行为,取缔一批屡教不改、顶风违纪的矿产资源开采企业。三是建立矿区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完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补偿制度,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的责任追究机制,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构建有序和谐的矿业秩序。(时 聪)
武山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政府采购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 甘肃省武山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政府采购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针对存在的采购法宣传力度不够、违规现象时有发生、采购工作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政府采购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采购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会议提出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制意识;要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保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要加强队伍建设,夯实采购工作基础,推动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侯祥林)
高台县人大常委会督查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甘肃省高台县人大常委会组成督查组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54件意见建议办理情况逐单位逐件进行了督查。督查组先后深入民政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农委等19个承办单位,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详细了解办理进展情况。为进一步办理好代表意见建议,督查组要求,各相关单位要继续深化认识,真正把办理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要把办理代表建议与推进部门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建议办理了解群众需求,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同代表的沟通联系,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做到认真办理,答复及时,使建议办理取得实效,提高建议办结率和代表满意率。(盛学源)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跟踪审议森林法贯彻落实情况 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贯彻实施森林法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议,县林业主管部门就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意见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在审议中,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对贯彻森林法整改落实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同时建议县人民政府要继续加大对森林法及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全民造林、依法护林的良好氛围;积极争取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和资金,加大对林业生态建设的投入力度;坚持林牧并举,妥善处理林牧矛盾;加快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产业化建设;加强林业执法体系的建设,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杨景锋)
宕昌县人大常委会视察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 甘肃省宕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视察组,采取实地察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工作进行了视察。针对视察中发现的农村公路建设工期短、任务重和养护不够及时等问题,视察组要求,要进一步统筹规划交通工作,工作分重点,靠上抓进度;既要重建设,又要重管理,加大日常养护力度,建立长效管理和养护机制;要想方设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於胜安)
天水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工业经济发展情况 甘肃省天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赴武山县调研工业经济运行和骨干企业发展情况。调研组先后深入到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武山水泥厂、武山县工业园区,通过多种方式,详细了解了武山县域骨干企业生产经营和未来工业企业发展规划情况,询问了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调研组对武山县工业经济发展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一要深化认识,更新观念,开拓奋进,选好工业项目,加快工业发展;二要做好规划,整合资源,全力以赴抓好项目的前期工作;三要坚持树立选好商、招好商、招大商的理念,大力招商引资,并立足现有企业,把有潜力、前景好的企业发展好;四要进一步加快工业园区发展步伐,完善配套设施,优化投资环境,使政策、资金和企业向园区聚集,使工业园区成为武山工业发展的承载区、产业转型的创新区;五要深入研究市场动态,拓展销售渠道,释放政策红利,保企业运行、促经济增长,为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侯祥林 康 永)
清水县人大常委会视察扶贫开发工作情况 甘肃省清水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视察组,对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指出,为进一步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多形式、宽渠道、全方位加大对扶贫开发法律法规和精准扶贫政策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扶贫、支持扶贫、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要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提升群众就业、创业能力;要继续加强与中央和省、市相关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项目扶持,争取更多的扶贫开发资金;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精准扶贫的部署要求,按照全省“1236”扶贫攻坚行动和我县“1+19”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研究、精心规划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具体工作。(刘志斌)
永昌县人大常委会督办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甘肃省永昌县人大常委会会同县政府组成督查组,就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83条涉及农林牧水电、教育卫生、交通卫生、民生保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督办。在督办座谈会上,各主办单位负责人分别就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做了详细汇报。督察组对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的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各承办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采取措施有效得力、办理的结果成效显著。督察组强调,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主动上门,加强同代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听取代表意见,增强办理工作针对性,提高办理答复质量,确保办理结果让代表满意。(赵文杰)
兰州市西固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双联帮扶”工作推进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精神要求,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各联扶成员单位及“双联”联系点乡村主要负责人,召开“双联帮扶”工作推进会。会议对联系点金沟乡片区上半年各成员单位联扶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各联扶单位及4个行政村负责人重点就下半年联扶工作打算进行了简要汇报和沟通交流,并重点就全区联扶工作会议上安排的解决群众困难、驻村干部主题教育、困难群体关爱救助、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等4项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张 敏)
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基层人大工作调研 甘肃省庆阳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赴西峰区、庆城县、华池县实地调研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及深化拓展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及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履职情况。调研组指出,明年是县乡人大的换届之年,县乡人大要及早谋划,统筹安排,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总结经验,开展调研,确保明年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要以已建成的146个“人大代表之家”为平台,不断为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依法履职创造条件、丰富内容、强化保障、提供服务,充分调动各级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主动性,抓住国家、省市开展扶贫攻坚的有利因素和重大机遇,把开展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与精准扶贫高度对接,确保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履职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张 康)
靖远县人大常委会检查档案法贯彻执行情况 甘肃省靖远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对档案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综合执法检查。检查组认为,该县档案部门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全面推行档案资料数字化录入、防虫无尘性保管、电子化查阅利用等工作,使该县档案资料得到很好的保护,提高了利用和服务效率。同时,检查组要求该县要继续深化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社会档案法律意识、依法治档意识;要严格落实档案管理、定期移送移交制度,抓好各企事业单位档案建立、征集、存放等基础性监管工作,避免档案遗失损毁;要全面加强从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提升其业务水平;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化的档案管理技术,加快档案馆馆藏档案的数字信息化建设进程,不断提升馆藏档案利用价值和服务功能。(赵映玄)
陇西县人大常委会检查退耕还林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甘肃省陇西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参加,对全县退耕还林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重点围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和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顺利进行等内容,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检查和了解。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检查组提出: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二要制定总体规划,优化品种结构;三要切实加强退耕还林的后续管理;四要重视后续产业发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王占军)
湖北省襄阳市疾控中心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 湖北省襄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作为吸取群众意见、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手段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中心领导、承办科室负责人、具体承办人的办理工作三级责任制,形成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工作格局。在对建议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采取走访代表、深入调查、召开协调会议等方式,对每件建议都落实了承办科室和人员及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质量和办理责任,把办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做到了责任领导、承办科室、承办人员、承办条件、检查考核“五落实”。2011年至今,襄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收到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9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代表满意率达100%。(徐艳杰)
住建局履职报告范文6
《意见》:精准制导、快速反应、全面覆盖、强力出击、形成合力
精准制导,快速反应。市建设管理委主任汤志平表示,快速查处拆除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确保“新账不欠”,是遏制违法建筑蔓延势头的关键。《意见》明确,对正在搭建违法建筑的违法建设行为,当事人拒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依据《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依法采取正在搭建违法建筑的措施。对在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包括公共绿地、公共活动场地、停车场、消防通道等场所)搭建的违法建筑视作障碍物,可由拆违实施部门立即代为拆除。此外,还专门制定了针对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快速拆除的执法程序和文书,印发全市拆违实施部门执行,保证全市执法行为的规范统一。
精准制导,全面覆盖。《意见》除对业主罚款外,对设计、施工单位等其他违法建设当事人也作出处罚规定。对违法建筑涉及占用耕地的,由规土部门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当事人拒不缴纳施工费用或者拒不履行上述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加强对违法建设当事人信用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联合征信部门对限期责令拆除、当事人拒不拆除或逾期不拆除的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对搭建违法建筑的个人和单位,在各类先进评比和表彰中实施一票否决。对于用于生产经营的违法建筑,拆违实施部门将通知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地产权利登记手续;工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食药监部门不予办理生产、流通、餐饮等相关许可;供水、供电、供气单位停止提供服务;公安或人保部门对租住违法建筑的当事人,不予办理居住证、临时居住证。
强力出击。违法建筑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违法成本低。《意见》作出了一系列规定,包括违法建设当事人拒不拆除而由拆违实施部门实施的,费用由违法建设当事人承担,并处以罚款,罚款在1万至10万元。
为确保强力出击,《意见》强化了追究不作为的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区(县)、街道、居委会(村)三级和城市网格化管理等多渠道的发现机制,要求物业企业在其服务区域内,承担对在建违法建筑的发现、劝阻和报告责任。明确治理违法建筑的履职情况,纳入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组成内容。
形成合力。适用法律要形成合力。汤志平表示,将充分发挥《城乡规划法》、《行政强制法》、《土地管理法》、《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现有法律对遏制违法建筑的作用,以形成治理违法建筑的合力。
执法要形成合力。《意见》明确将违法建筑治理纳入消防监管重要内容。拆违实施部门在查处违法建筑的过程中,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的,及时书面告知公安消防机关并会同公安消防机关开展联合执法。对占用消防车通道且拒不整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难以整改、使用彩钢板搭建且耐火等级低等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要坚决予以查处。同时明确,对拆改公房等存在损毁、占用公共财物情况的,依据《治安处罚法》,可由公安机关查处。
抓“牛鼻子”:党员干部搭建违法建筑 从严处理、加大问责曝光力度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违法建筑之所以“旧账不还,新账在欠”,主要是因为违法建筑的“硬骨头”中有一些是“非富即贵”。不管此说是否成立,典型的示范作用不可低估。
日前,上海市委举行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书记韩正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曝光剖析典型案例,尤其对党员干部搭建违法建筑的,要从严处理、加大问责曝光力度。这在《意见》中已得到落实。目前市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违法建筑治理工作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对党员干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涉及违法建设拒不整改的,对履职不到位、不作为的控违拆违职能部门及单位,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韩正还指出,违法建筑治理工作是上海城市管理的软肋之一,一段时间以来,对于违规违法人员甩开膀子乱搭乱建而执法执纪人员被捆住手脚无法整治的现象,广大群众深恶痛绝,这个问题如长期积累,将会极大损害广大遵纪守法群众的根本利益、损害上海城市形象。各级政府必须依法加强对违法建筑的治理工作,要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内容,形成集中整治的高压态势,渐而形成长效机制等。要为集中整治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既要表扬主动积极作为的职能部门、也要对不作为的职能部门公开问责。只要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形成合力,依法从严执法、从严监管,本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一定会取得显著成效,真正让广大群众满意。
看看国外如何是处理违法建筑的
记者搜集到了广州日报的相关报道。
英国:不申报必拆除。据旅居英国的华人介绍,在英国,由于土地私有,土地所有者想在自己的土地上搭建什么房子都是个人的自由,在自己房子上加盖一层那也是合法的,需要到当地议会或者规划局等部门报批一下建筑计划就行。申报后,就有人会来你家视察,看看你报的规划是否有安全隐患,会不会侵犯到邻居的权益,邻居是不是有意见;申报下来就可以建,建完相关单位还会来审查,审查合格盖章通过。英国男子斯坦・弗拉瑟花费6年时间,在自家花园中打造了一条长达30米的“泰坦尼克”号模型。但当地政府称,由于弗拉瑟家居住的房子以前是税收征管所,属于在市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文物保护建筑,而他的那条仿造船已经超出一楼花园4个平方米,事前从未申报,因此属于“违法建筑”,必须限期拆除。
美国:油漆外墙被告上法庭。在美国,自己家建房子,建什么样子,用什么材料都得政府说了算,连门口种点花草也都得听政府的。一个房屋主人按照自己的想法油漆了他们自己家的外墙,结果被邻居告上法庭,理由是这幢房子有百年以上的历史,是属于文物保护级的,再加上这类房子通常都是偏向于柔和色彩,但这家房屋主人却将它油漆成了橙色;致使邻居终日不敢开窗,面对这刺眼的橙色,他们选择求助于法律。
意大利:老贝别墅假山遭调查。意大利政府曾用卫星定位,对比政府建筑许可规划,来彻查违章建筑。目前已经在包括那不勒斯在内的意大利南部发现大批违法建筑,据说可增加税收4.72亿欧元。执法一视同仁,总统也不例外。警方在总统贝卢斯科尼提交辞呈后的没几天,就展开对其违法建筑别墅的搜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