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金融资产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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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范文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金融性资产主要是指企业用于外部资金使用的金融工具,包括企业的银行汇款、应收账款、票款、股权投资、内部现金以及债券收益等形成的资产,企业的会计在对金融性资产进行核算的过程中,以交易金融资产取得的计量、公允价值变动所产生的损益、以及交易性金融的最终计量为主要的核算项目,通过合理的分析以及客观的资产分类实现对企业资产管理的有效性。

1.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计量

企业在发展运营的过程中,处于扩大生产或者提高短期收益的资金需要,通过购买、出售所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性投资资产,在所获得的利润中减除成本等费用,所取得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就是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计量。其中的公允价值账面差额以及借贷中处理转账的成本都是企业金融资产取得中扣除的部分,通过计算将企业金融性资产所取得收益进入公司账户,这是企业财务计算和管理的重要工作方式。同样的企业的税务在计算的过程中将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中所有的数额都进行统一计算,扩大了企业的金融资产范围,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基础数额就会大于企业财务所统计的,这也是两者产生差异的重要原因。

2.公允价值变动所产生的损益

企业的资产信贷和投放的过程中,由于市场经济存在一定的差异和起伏,所以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存在一定的风险,在投资过程中,交易性金融成本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收益都是公允价值变动所导致的结果。公允价值主要是对企业金融资产价值差异的集中体现,通过合理公正的价值基础对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价值进行评价,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属于企业投资资产的一部分,代表企业资产的变动,其中当期进账所得的利益和损失通过公允价值的变更体现出来,所以在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过程中,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变动也是重要的影响。

3.交易性金融的最终计量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最终计量包括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或利息,交易性金融资产最终实现的收益和损失,通过对整个环节的信贷、收益、损失进行统一的计算,保证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有效管理。会计对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最终的统计管理不仅是实现企业账面金额的有效管理,而且以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变更以及处理,将企业的投资以及借方贷方的资金处理进行完善,以成本、手续、交接等环节的费用和产生的差额进行详细的计算,保证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数额的稳定,保证会计资产处理和税务资产处理中产生的资产差异,以回放和弥补的方式实现差额资金的补充,保证企业会计和税务管理的统一性。在最终交易性金融的计算过程中,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按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在最终公允价值变动时都要进行相应的调整,通过增加或减少其账面价值, 实现企业资产的稳定和发展。

二、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

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理的中,会计处理根据会计准则,将资产投资期末的账面价值作为公允价值,并以公允价值的变动所产生的损益作为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税务处理的税法规定,企业投资资产的成本以及亏损都应该计入企业纳税所得额里面,所以税法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理核算中,一般的公允价值和会计处理的公允价值不一样,而且税法所依据的是企业的投资资产的总体资金使用情况,以法律的免税和税收标准为工作的准则,实现对企业资产应缴纳税额的计算。本文主要是通过理论分析和实际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金融性资产财税处理的差异进行分析研究,实现对差异的表现和差异的原因的深入论述。

1.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量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算主要是对成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的计算,会计和税务不同的计算准则,会产生不同的计算结果。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

投资收益(相关交易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实际支付的金额)

这是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算项目,其中的交易费用是指在交易的过程中用于购买、发行或者额外的新增费用,一般包括支付给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而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及其他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交易费用在会计和税务在计算过程中产生差距的重要原因和表现。税法上将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归于投资资产的范围里,将企业对外进行投资和收益以及成本全部归于税率计算的总额中;对交易性金融资产中以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收益资产,以当时购买的价格作为价款的成本,将以现金方式之外的资金流通方式所取得的投资资产,以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为成本,这样在税法的计算过程中,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纳税所得额就会比会计计算的数额大,造成两者之间的差异。

例证1:甲公司在2010年3月购入股票的过程中: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5000万元

投资收益100万元

贷:银行存款5100万元

计算过程中,会计会将投资收益当成企业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所付出的相关费用,将100万元计入当期的损益,没有进入成本的计算,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得就会是5000万元,但是税务计算会根据税法上的规定,以企业在投资资产的收入和付出的过程中最初的全部价款作为成本,这样两者之间就会产生100万元的差异,也就是前面分析中的投资收益。一般对于会计和税务计算过程中出现的100万元的差额,会在汇算清缴时作为缴纳税款的调增处理来进行,实现会计和税务处理的平衡和统一,较少差额所造成的影响,但是会计和税务处理由于依据的准则不同,在数额上产生差距造成两者之间工作衔接的不适应,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实现两者的统一。

2.公允价值变动所产生的损益计量

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在公允价值发生发动的过程中,以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也就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通过在公允价值变动的过程中,产生不同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从中研究会计和税务的差异区别。

(1)公允价值上升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差额)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公允价值下降时: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差额)

会计计算准则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由于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所产生的损益,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这对于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的利润和账面金额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对于其中的差额就以账面金额的增加或者减少为主要的表现形式,也就是上面理论研究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差额)。税法的规定对企业持有资产期间所取得的资产增值或者资产减值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不会由于公允价值的变动调整企业所得税基础。这时候会计计算会因为公允价值的变动所造成的损益相应的调整应缴纳的所得税,但是税务计算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历史成本为基础,保持税率计算的基础不便,造成账面价值和计算基础之间的差异,也造成因公允价值的变动所带来的会计计算以及税务计算的差异。对于两者之间所形成的差异,最终以递延所得税的方式呈现出来。

例证2:甲公司2010年7月,股票按公允价值计量:

该股票当日公允价值为500×8=4000(万元)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0万元(5000-4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00万元

甲公司在7月份由于公允价值的变化,使得企业持有的资产收益增加了1000万元,会计在计算的过程中将1000万元作为企业的当期损益,而税务计算会以最初的历史成本为基础,就是以5000为基础,这样就形成了1000万元的差额,而对于会计计算时由于公允价值的变动所带来的损益差额,只有在处理的时期才会使用。企业的应缴纳税款中,在最终的汇算清缴时应作为纳税增调补充出来,也就是增加1000万元的调高税。

3.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最终处置的计量

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最初处理计量中,对于金融资产出售和经营中所产生的损益全部计入投资收益,将其中由于公允价值变动所产生的损益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当期的资产收益为计算方式。最终处理中会计和财务计算的主要区别就是对待应缴纳所得税的项目的区别。

借:银行存款等(实际收到的金额)或投资收益(差额或者损失)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初始成本)或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持有期间所确认的金额投资收益额收益)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原以确认的金额)

贷:投资收益或做反分录

以上就是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最终计量时的主要项目。对于企业会计计算来说,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由于公允价值变动、出售等方式所获得的收益应该计入当期损益,在最终计算的时候将金融资产中由于公允价值变动所产生的损益部分使用起来,也就是我们在前面所提到的公允价值损益使用。税法的计算中对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产生的变化和损益不计入应缴纳税款的基础,在进行最终结算时,以最终取得的收益价款扣除历史成本的差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这样最终由于计算方式的不同会计计算和税务计算就会产生差异。

交易性金融资产范文2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照该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取得金融资产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进行处理。

[例1]A公司2007年4月1日购入B公司发行的股票100万股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每股买价10元,其中含已宣告但未发放的现金股利0.1元,另支付交易费用1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A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9000000

应收股利――B公司

100000

投资收益

100000

贷:银行存款

9200000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在税务处理上,根据新税法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都要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在确定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时: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其成本除了购买价款外,还应包括相关交易费用,但不应包括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

[例2]承例1,A公司购入B公司100万股股票的账面价值为900万元,所得税税率为33%(假设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按照税法规定,企业购买股票的成本为910万元,即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为910万元,在资产负债表上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900万元,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0×33%=3.3(万元),递延所得税为-3.3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33000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33000

从会计处理来看,交易费用10万元抵减了当期利润,但税法不允许这笔费用在税前列支;故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万元。从纳税申报看,因税法规定与交易性金融资产有关的交易费用只有待该股票转让时才可与其成本一并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所以“投资收益”科目借方的交易费用10万元在纳税申报时不需填入。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

(一)取得的利息和现金股利的会计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债券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时,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收到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

[例3]承例2,假设2007年5月1日收到B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10万元并存入银行;2007年9月10日B公司宣告发放下半年现金股利15万元,A公司于10月2日收到并存入银行(若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会计处理:

2007年5月1日收到B公司发放的股利: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应收股利――B公司

100000

2007年9月10日B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B公司

150000

贷:投资收益

150000

2007年10月2日收到B公司发放的股利:

借:银行存款

150000

贷:应收股利――B公司

150000

(二)取得的利息和现金股利的税务处理税法规定,企业的股权投资所得,是指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也就是说,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不仅限于被投资企业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分配额,还包括被投资企业在接受投资前实现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因此,A企业取得的两笔现金股利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形成的是永久性差异,与未来的应纳所得税无关,应调整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和所得税费用。由于会计处理和税法的规定是一致的,不会产生暂时性差异,当期都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与税务处理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计量的会计核算在会计处理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对于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根据22号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的会计处理为: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例4]承例1,若2007年9月31日,A该公司购入的B公司100万股股票的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则企业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000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000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计量的税务处理在税务处理上,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因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不改变其计税基础,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会计计量的应进行纳税调整,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在处置时税前扣除。由于股票公允价值上升,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万元,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按33%的所得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3300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3300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发生变动必定会影响当期损益,但不会影响当期的所得税申报,它只是会产生暂时性差异。所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计人应纳税所得额。

四、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的会计核算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等科目,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额,贷记或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将原计入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额转出,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例5]承例4,2007年10月10日,企业将持有的B公司股票100万股全部售出,售价为1050万元。则企业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0500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9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000000

投资收益

500000

同时,转出2007年9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0万元。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000

贷:投资收益

1000000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的税务处理在税法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只有在实际处置时,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其历史成本后的差额计人处置时的应纳税所得额。处置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都为零,暂时性差异消失,以前确认的递延所得税应予以转回。所以:

应纳税所得额=10500000-9000000=1500000(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

165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3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462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范文3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量

(一)初始计量 为取得时的公允价值,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二)后续计量 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三)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账务处理存在的问题

企业取得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该科目下设“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两个明细科目。

(一)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取得时公允价值)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实际支付的款项)

银行存款

存在的问题:准则规定,金融资产一旦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就不再划分为其他类金融资产。但在准则中并未对金融资产的具体分类作出详细的界定,有些金融资产既可以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也可以划分为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而这两种金融资产的计量方法不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计入初始成本。由于会计工作者的经验不足,可能导致确认时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判断失误,虚增或虚减本期利润,影响会计信息质量。

(二)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

确认应收的股利或利息:

借: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实际收到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三)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

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余额差额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余额作相反的分录。

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时: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收益)

贷:本年利润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作相反分录。

账务处理的结果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期末无余额。

(四)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银行存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投资收益(处置损失)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初始入账金额)

──公允价值变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处置收益)

同时将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账户。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收益)

贷:投资收益

若为损失作相反的分录。

存在的问题:持有期间已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到“本年利润”账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期末已无余额。处置时又将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账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被结转了两次,虽然性质不同,持有期间,是属于未实现的收益,最后处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得以最终实现。但账务处理的结果一定是虚增或者虚减了企业利润。

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笔者认为,应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损益,持有期间不转人“本年利润”账户,而是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下单列一项反映,同时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反映这些未实现的损益。终止确认时再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内的金额转入“投资收益”账户,这样就能全面反映企业拥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取得的持有损益和转让损益。

参考文献:

交易性金融资产范文4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纳税核算

1引言

2006年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正式实施,使企业会计与税务会计之间的差距明显增大。与原有准则、制度相比,最为明显的就是新会计准则中增加了除历史成本外的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针对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后续计量中的应用,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部分资产或负债进行会计处理时将其账面价值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调整,这就导致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变得经常化。按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在进行会计处理时交易性金融负债和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应计入当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当投资性房地产在后续计量中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时方法与上相同。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概述

2.1新会计准则中计量属性的变动2006年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计量属性做出了重大调整,全面引入重置成本、公允价值和现值等计量属性,不再盲目强调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地位。其中主要在金融工具、债务重组、投资性房地产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并新增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2.2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定义及使用范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指一项资产在取得以后,当该项资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时,期末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产生的差额。[1]2006年颁布实施的新会计准则要求对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及金融负债等计算利得和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

3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使用对企业纳税核算的影响

3.1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含义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资产。[2]3.2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对应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的处理原则内容详见表1和表2.3.3案例分析2014年3月1日,QF企业购入一项初始成本为50000万元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该项资产在2014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53000万元;在2015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47000万元。2016年3月1日,QF企业出售该交易性金融资产,共取得银行存款51000万元。账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1)2014年3月1日,QF企业买入该项资产时进行的会计处理如下: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50000贷:银行存款50000(2)2014年12月31日,QF企业拥有的该项资产其公允价值为53000万元,而其账面余额为50000万元。QF企业进行的会计处理如下: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3000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0000结转本年利润: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000贷:本年利润3000(3)2015年12月31日,QF企业拥有的该项资产其公允价值为47000万元,而其账面余额为53000万元。QF企业进行的会计处理如下: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O00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6000相应结转本年利润:借:本年利润6000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000(4)2016年3月1日,QF企业出售该项资产,其进行的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51000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3000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000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50000投资收益1000相应结转本年利润:借:投资收益1000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000贷:本年利润4000假设QF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对纳税核算的影响账务处理如下:(1)2014年12月31日,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有差额,从而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数额为3000万元,并相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数额为3000×25%=750(万元)借:所得税费用750贷:递延所得税负债750(2)2015年12月31日,资产价值降低,应转回递延所得税负债6000×25%=1500(万元)。借:递延所得税负债1500贷:所得税费用1500(3)2016年3月l日,在出售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时,需要将多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数额为25%×3000=750(万元)。借:所得税费用750贷:递延所得税负债750从以上会计分录可得出,该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数额为3000万元,时间为2014年,并增加当期750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增加750万元的所得税费用,并最终减少750万元本年利润;2015年由于公允价值下降6000万元,应当转回1500万元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减少1500万元的所得税费用,最终调增1500万元本年利润;2016年处置该项金融资产时,则要增加最后剩余的75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相应减少750万元本年利润。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其公允价值变动是未实现的损失或收益,把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前,税法上的处理方法是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但在会计上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处理方法对所得税进行会计核算时却要产生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与其相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从而增加或减少相应的所得税费用,并最终对财务报表上的净利润产生影响。

4结束语

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损益账户纳税核算的案例讲解,我们对公允价值及其损益科目的运用有了充分理解。但这种方法在某些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它使得会计处理变得很复杂。所以如何兼顾其合理运用同时降低其复杂程度将是未来进行探索的一个主题。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北京:中国科学出版社,2006.

[2]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6.

交易性金融资产范文5

【关键词】 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差异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企业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的,可以归为此类。相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而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不明确。

一、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差异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核算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活跃的市场上有报价且持有期限较短,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初始入账价值包括买价,不包括交易费用(比如佣金、手续费等),其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的借方)。买价中包含有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应单独作为“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交易性金融资产”下面有两个二级科目,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初始确认会计核算的分录为: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指买价,不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及交易费用)

投资收益 (交易费用)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核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不明确,也就是说,不能确认持有期限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如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如持有意图不明确则列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应当按其公允价值以及交易费用之和入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总分类账户,下设四个二级科目:成本、应计利息、利息调整和公允价值变动。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又分为两处情况:

1.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股票,则其初始确认为:买价+相关税费。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不计入成本,计入投资收益的借方,直接冲减当期的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成本。买价中包含有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应单独作为“应收股利”。其核算分录为: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买价与相关税费之和)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

2.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债券,则成本反映面值。买价中包含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应单独作为 “应收利息”。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面值)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

贷:银行存款

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实企业还有可能从另外一种形式取得,那就是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本来持有最初意图是一定要持到期,因后违背了将该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意图,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会计核算如下所示: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通过以上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处理,不难发现,其实因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为了短期获利,持有期限短,到出售时,对于每笔交易金融资产中的交易费用也容易查证,则为核算简便不将交易费用直接进入成本;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持有期限不明确,意图也不明确,则将其交易费用进入其成本,在股票中直接进入成本,而对于债券,则挤入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中了。当然,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重分类,只能将它转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不能将其进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二、企业持有期间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差异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核算

1.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股利或利息的核算,如收到原买价中包含的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时,则应该冲减原来的“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如果是购买后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股利或利息,则应确认投资收益,其会计核算分录如下:

借:应收股利(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投资持股比例)

应收利息(资产负债表日计算的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2.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的变动应该予以确认。如某交易性金融资产其成本为500万元,100万股。假如到了该年12月31日股票上升为8元/股。这时就应该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元/股。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00

假如到了该年12月31日股票是下跌为7元/股。这时就应该把损益转出。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00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核算

1.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如为债券的,到了资产负债表日则要核算其利息,分期付息的应该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进入到“应收利息”中,如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其会计核算分录为:

借:应收利息(分期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贷:投资收益(可供出售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2.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如为股票的,到了资产负债表日则要测试其公允价值是否发生了变动。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了其账面余额的差额或低于了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差额不大),都应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调整。例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5元/股,共100万股,到了12月31日股票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股票的价格为4.5元/股,应该确认价格下跌所带来的影响,这时就应该确认资本公积减少了0.5元/股,其会计核算分录为: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5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50

接上例,如到了12月31日股票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股票的价格为5.5元/股,应该确认价格上升所带来的影响,这时就应该确认资本公积增加了0.5元/股,其会计核算分录为: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5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50

3.资产负债表日减值(公允价值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的下降或非暂时性的下降或持续下降没有回升的希望,则应该是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了减值,例如:一项可供出售的资产,2007年6月10日购入的成本是100,到了2007年的12月31日,公允价值是95,变动情况计入资本公积5(差异变动不大),到了2008年12月31日假如公允价值是60,则应该确认资产减值损失35(因差异变动较大,确认减值),但总的资产减值损失应该是40(35+5)。也就是把原借方的差异不大的资本公积也要转入到资产减值损失里面去。其会计核算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减记的金额)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损失金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差额)

4.减值损失转回

对于原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随后会计期间内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事项有关的,应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进行恢复,如为股票等权益工具投资,减值损失恢复核算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除了股票等权益工具投资外,其余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恢复核算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产减值损失

通过以上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核算的比较,可以看到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核算比较简单,只包括了两个方面:一是收到利息及股利的核算处理,二是当公允价值变动引起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而相对而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则比较复杂,要从股票与债券分别进行处理,这是由于根据股票与债券的性质决定的,对于债券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一定要计提利息,且要按实际利率法摊销原计入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的金额,而股票则要考虑其在资产负债表日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异,计入到“资本公积”,当然还有一个股票与债券都要考虑的是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是否发生很明显的下降,如发生了,股票与债券都要计提减值损失,而公允价值回升,又都要进行减值损失恢复的核算。

三、企业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差异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时的核算

交易性金融资产由于持有期限比较短,是一项流动资产,当企业认为无利可图或急需流动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会将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出售,将原账面的金融资产的余额转出与实际收到的金额的差,计入“投资收益”,而将原计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出,计入“投资收益”,以使其余额为零。其具体会计核算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

投资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原计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贷:投资收益

或:借:投资收益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时的核算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限不确定,但总有一天,会由于各种原因进行出售、债务重组等终止确认该资产,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将要把原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转出,将因公允价值变动引起的“资本公积”的变动的金额转出,这些与实际收到金额的差额,进入到“投资收益”。其具体的会计核算如下所示:

借:银行存款等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也可能在借方)

投资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通过以上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的会计核算,可以发现其两种核算大同小异,都是将原有会计核算科目的金额转出,与实际收到的金额的差额,计入到“投资收益”,不同的是核算科目不一样。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 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人民出版社, 2006.

交易性金融资产范文6

关键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处理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1-0-01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

案例1:甲公司2010年2月购买乙公司股票10万股,买价8.3元/股,其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0. 3元/股,并用银行存款支付交易税费0.4万元。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以是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券投资,也可以是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按照准则的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核心思想是按其公允价值及交易费用之和入账。

分析案例1,如果根据管理层的持有意图,将其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804000

应收股利 30000

贷:银行存款 834000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初始入账价值主要为买价,由于管理层的意图持有交易性资产的时间较短,因此取得时的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不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而是计入当期损益,通过“投资收益”来核算。

分析案例2,如果根据管理层的持有意图,持有乙公司的股票的时间会较短,那么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800000

应收股利 30000

投资收益 4000

贷:银行存款 834000

通过案例1比较两种金融资产初始计量的区别,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时间一般较长,或是持有意图暂时不很明确,准则也将其划分为非流动资产,因此取得时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其初始成本;而交易性金融资产,一般来说,管理层的意图是持有时间较短,目的是为了赚取买卖差价,因此为了更准确地显示买卖差价,取得时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是初始成本。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一)资产负债日公允价值发生暂时性的变动。案例2:沿用案例1的资料, 2010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7元/股。甲公司预计股票价格下跌是暂时的。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根据准则规定,当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变动金额主要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分析案例2,如果根据管理层的持有意图,取得时将乙公司的股票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04000

贷: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04000

本案例中,如果是公允价值发生了上升的变动,则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即可。

2.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根据准则规定,当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变动金额主要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来核算。

分析案例2,如果根据管理层的持有意图,取得时将乙公司的股票划分为交易性金融价值,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00

贷: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00000

本案例中,如果是公允价值发生了上升的变动,则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即可。

通过案例2比较两种金融资产后续计量的不同之处,资产负债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了暂时性的变动时,如果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如果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则计入当期损益,影响利润表。为什么会有这种区别呢?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管理层持有它的目的不是短期内赚差价的,一般来说持有时间相对来说较长,根据会计的谨慎性原则,变动情况计入资本公积,不影响当期利润,直接影响所有者权益,当最终实际出售时,再把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影响出售当期的利润。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来说,管理层持有它的目的是短期内买卖,赚取差价,它的公允价值变动可以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从而影响当期的利润总额和当期的利润表。

(二)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大幅度下降。案例3:沿用案例1和案例2的资料,2011年乙公司因违反相关证券法规,受到证券监管部门查处,受此影响,乙公司股票的价格发生严重下跌,2011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每股3元。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根据准则的规定,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确认减值损失。

分析案例3,应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共计504000元,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 504000

贷: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04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400000

2.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时间较短,所以准则规定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不提取减值准备,将投资损失直接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反映。

分析案例3,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下降计入当期损益,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00000

贷: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500000

通过案例3,可以看出准则对于非流动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允许计提减值准备的,而对于流动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不确认减值损失,直接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来处理。主要的原因就是持有的意图和时间长短不同。

三、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时的会计处理

处置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时,相同之处在于都是按照公允价值将金融资产转出,而实际取得的价款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不同之处在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要将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转入“投资收益”;而交易性金融资产,则是要将原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金额转入到“投资收益”。处置时的投资损益则包括了两部分。产生区别的原因在于准则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规定不同。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Z].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