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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纪检工作计划范文1
一、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一)开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由法制办牵头、行政效能监察室全程参与配合开展专项检查,督促整改问题,建立配套制度,切实规范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程序,推进行政程序建设。
(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积极推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今年省里将制定出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通过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的行政违法行为和处罚种类、幅度,依法、科学设置行政处罚程序,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在此之前会同市法制办在市直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试点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和高效便民的要求,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四合一”中心建设工作,完善功能,规范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对衡办发[2008]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开通重大投资项目绿色通道的决定》的监督检查。
(四)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开展电子监察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建立和完善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抓好网络安全和基础应用系统建设,完成政务办公应用系统的部署与培训,并督促市直各部门相关工作按标准进入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衡阳被定为省里开展电子监察工作的试点单位,为此,要建立好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全系统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投诉处理和情况专报等业务工作功能,大幅提升行政监察水平和力度。加强对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网上监控,促进政府管理创新。同时,将确立两县作为我市电子监察的试点,推进电子监察工作在全市开展。
(五)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督促市政府办、市总工会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同时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
二、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加强对已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并配合市法制办对已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采取改变名称、拆分许可权、备案等方式变相恢复或新设许可项目的行为,严肃查处仍旧实施已取消和调整项目、违法违规设立审批事项或变相审批等行为。
(二)继续深化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行政机关尤其是环保、安监、建设、国土资源、食品药品监管等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行政许可的实施和许可后的监管环节,对监管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大行政问责力度
(一)加大对行政效能问题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的查处力度。要加强办案力量,加大办案力度,集中查处一批在“保增长、扩内需”中乱作为、不作为的案件,影响或干扰重点项目建设、重点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案件,以及因行政效能等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或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或引发等典型案件。
(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效能投诉的受理、办理。进一步完善行政效能投诉工作机制,搞好投诉情况分析、办好投诉中心简报。对领导交办、涉及民生、企业反映强烈等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的投诉,实行重点挂牌督办制度。尤其是省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转办、交办、督办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投诉件,要高度重视、及时办理,力求让投诉人满意。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也将加强对投诉件转办、交办、督办情况的管理、考核和通报,对拖延不办、办理不力或投诉人满意度低的,要查明责任并进行追究。
四、继续抓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一)加大对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1+8”文件的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与年底市纪委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挂钩。
(二)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项目建设年”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的效能监察。按照市委、市政府“项目建设年”要求,加大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中央“扩内需、促增长”政策落实涉及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地区,以及投资规模大、工作难度大、影响面广的重点项目,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掌握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排忧解难。严肃查处各种强揽工程、强买强卖、阻工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维护好企业周边及施工环境。同时,要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工程建设审批服务项目的全程监督,凡在审批服务中,超时一次的或对服务质量有投诉意见的,由市监察局给予该单位黄牌警告,三次超时或有严重违规行为的,由市监察局对相关单位负责人实行问责。
(三)继续做好优化经济环境发展环境测评点和监督员工作,充分发挥测评点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的重要作用。继续加强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测评点企业、监督员的联系沟通,对测评点企业反馈的关于行政执法检查等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和分析,提出对策和建议,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将企业投资者满意率测评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范畴,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四)加强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检查行为的监督。积极推行行政执法检查预批备案制度,通过部门申报、审核把关、媒体公示等程序,将相关部门、相关执法检查项目纳入预批许可。备案登记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到企业进行检查的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五、几点要求
(一)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心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继续办好《效能衡阳》栏目,围绕“项目建设年、项目服务年”要求,对我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特别是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业项目建设中的正反面典型进行宣传和报道,充分发挥舆论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的监督作用。对有损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影响行政效能的人和事进行公开曝光,以敬效尤。
(二)要充分发挥信息综合的参谋助手作用。要抓好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的信息调研工作,掌握情况,收集信息,及时向上级和领导报送相关工作信息,以便领导了解动态、科学决策;或在省内部刊物进行登载,交流经验,促进工作。
(三)要突出工作重点。2009年效能监察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要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通过抓重点工作、关键环节推动工作全面落实。要把效能监察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来谋划,贯穿落实科学发展观这条主线,统筹考虑安排,合理分配力量,确保重点工作取得实效。
工行纪检工作计划范文2
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加大力度,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收受“红包”、药品回扣、“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医院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全面实施“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开展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收受“红包”、药品回扣、“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工作,实现一个目标,完成二项任务。
一个目标:有效遏制不正之风,杜绝收受“红包”、药品回扣、“开单提成”、乱收费等现象。全面实施“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围绕“三合理”想办法,添措施,切实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努力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人民群众享受到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为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安县”作出贡献。
二项任务:
(一)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弘扬正气,倡导先进。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惩戒并重的纠风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规范廉洁行医行为,完善医疗服务收费行为、住院费用清单制和门诊药品价格清单制,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使“开单提成”,收受患者“红包”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争创行风评议先进集体。
(二)建立和完善行风。包括院、科两级负责人责任制度,科室评价制度,医务人员考核、激励、惩戒制度,社会监督制度等,形成医院和社会群众相结合的行风监督机制。
三、治理措施
(一)加强行风建设及“三合理”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合理”是我院今年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医院的行风建设工作由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院、科室两级领导要提高对行风建设及“三合理”实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既要承担抓业务工作的责任,又要承担抓医德医风建设的责任,切实加强领导并抓出成效。
1、调整和充实
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决定由院长为组长,为副组长,为成员。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完善医院行风建设的各项,指导、查检、监督各科行风建设及“三合理”的落实并评价其结果,听取各独立督察组的督察意见并按有关规定作出奖惩决定。
2、成立三个具有独立职能的督察小组,直接向医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和分管院长负责。督查组分别对各科室的用药、检查、收费情况进行督查,使之逐步形成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和民主监督的完整体系。
(二)加强职业教育,大力弘扬正气。强化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和“情暖患者,优质服务”的服务理念,营造杜绝药品回扣、“开单提成”、拒收“红包”和严禁乱收费及实施“三合理”的强大舆论氛围。使尊重病人、关爱病人、服务病人、维护病人的权益成为我院医务人员的自觉行动,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三)明确各项纪律和要求。各科室要认真组织科室人员学习讨论卫生部和省卫生厅颁布的行业纪律与法规,以进一步明确省卫生厅关于制止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回扣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关于重申、明确卫生行业“五不准”及医院“十不准”等行风建设工作的各项规定、政策界限和纪律要求,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决不违规违纪。
(四)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和监管措施。
1、坚持防范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深入剖析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成因,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合理运行机制,切实采取防范措施,铲除不正之风滋生土壤,建立纠风长效机制,强化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建立科主任、护士长一手抓科室管理、一手抓行风建设的“一岗双责”制度,修订完善院、科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把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医疗行为和实施“三合理”作为领导和中层干部的重要职责。
2、加强管理制度建设。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完善医疗制度、人事分配制度、制度和责任奖惩制度,约束和规范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
3、加强医疗服务[2]
质量管理。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要切实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医务科要做好病历质量的检查、审评,认真落实医疗服务的各项制度,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加强医患沟通。各科室要事先将治疗方案及相关费用告知患者,增加“透明度”。建立临床用药指导、抗菌抗肿瘤药物分级管理使用制度。继续开展大金额病历评价制度,每季从病案室随机抽取上月大金额(5000元以上)病历6份以上,交督导组围绕医疗质量,主要针对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三个方面进行分析讨论评价。护理部要配合医疗的各项工作,抓好护理人员的“三基”训练,确保护理质量能够适应治疗的要求,让患者满意。门诊部要组织做好就诊流程,病人选医生等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方便病人,服务好病人。营造让患者安全、放心的就医环境。
4、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管理监督。认真做好我院药品候选品种的确认工作,严格规范非标药品采购行为。经常对抗生素和抗肿瘤辅助用药的采购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5、加强对医疗服务收费情况监管。检查内容包括: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分解项目,重复收费;已取消的项目继续收费;不按标准计价单位收费;不按实际服务数量计算费用;超过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销售药品;混淆药品质量层次与规格,变相提高药品价格;招标采购药品不按国家有关规定作价销售;医用耗材以次充好,提高收费;医用耗材不按规定加成比例作价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的科室和个人要严肃处理。加强收费管理,定期研究、解决在价格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责任追究制,落实收费投诉查实处理办法,加大监管力度。本文来自
6、完善医疗信息公开制度。制定有效防范措施,保障患者的权益,完善医患协议书、知情同意书、手术及麻醉同意书和住院费用清单制、医疗收费及药品的价格公示制和查询制,耐心回答患者的问题,增强医疗服务和药品收费透明度。通过医院“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查询系统”“住院须知”等形式及导医人员向患者和社会宣传行风纪律规定,自觉接受患者和社会的监督。积极运用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形式征求患者对医德医风的意见,接受患者和群众的投诉,及时核查处理。
(五)加大监督、查处力度。医院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医院办公室、审计监审室负责核实和处理群众的举报。对提供证据,经核查属实者,将按医院相关规定予以奖励。对医务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收受“红包”、药品回扣、开单提成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和省卫生厅的有关规定,责令暂停执业活动;重犯者,吊销其执业证书。
(六)严格纠风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纠风责任追究力度,保证各项治理措施的落实并收到实效。医务人员顶风违纪,继续收受“红包”、药品回扣、“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并追究责任。对纠风工作不力,监督管理不严,群众反映强烈,或对群众投诉不认真核查,不严肃处理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具体安排
根据卫生局党委的部署,年我院行风建设及实施“三合理”分以下步骤进行:
(一)学习教育阶段。院部及各科室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纠正医疗服务不正之风的部署和要求。开展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和优良传统教育,组织“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大讨论和“情暖患者、优质服务”活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使每一位职工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意识,牢记“情暖患者优质服务”活动要求,在全院形成重视行风建设的氛围。
(二)开展自查自纠。各科室要根据本“三合理”和要求,采取各种方式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要依据卫生行业“五不准”、医院“十不准”和服务承诺的内容,查廉洁自律,是否有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等行为;查经济纪律,是否有科室巧立名目乱收费等问题;查院、
科公开,是否做到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公开,规范,方便患者等;查职业道德,是否有乱开药,开大方,滥检查等现象;查服务质量,是否有生、冷、硬、推等现象;查言行举止,是否文明行医,礼貌待人等问题。对自查出来的问题,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同时要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自查自纠整改意见于7月20日前上报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
工行纪检工作计划范文3
文章标题:农电局评星创优行风建高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公司关于“评星创优”行风建设优质服务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大我局“一强三优”型供电企业创建力度,全面推进我局行风建设优质服务工作纵深发展,确保“评星选优”工作出真招、见实效,特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三个十条”,坚持“四个服务”宗旨,加强具有辽宁特色的“真诚辽电,国网明珠”服务品牌建设,不断提升全局行风建设优质服务整体水平,保持行业持续领先地位,全力打造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形象,开创服务优质、管理规范、队伍向上、政府放心、客户满意的新格局。
二、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目标
为保证“评星选优”工作稳步有序开展,特成立绥中县农电局“评星选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组织策划。下设党群办为“评星选优”活动办公室,负责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落实。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形成可行性强的实施要点和工作细则,明确工作目标,抓住工作重点,理顺工作思路,确保活动实效。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健全工作机制,为“评星选优”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1、明确责任机制。建立责任管理机制,将“评星选优”工作纳入各部门及基层所站负责人包保责任范畴,并将责任细化,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2、细化考核机制。结合全局实际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在对各基层服务窗口进行经常性检查指导的同时,加大月、季考核力度,并对考评结果进行总结排名,与奖金挂勾,突出先进、体现成效。
3、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内外监督,对内发放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干部员工对企业行风建设优质服务工作的见解和看法。对外重新聘请行风社会监督员,召开座谈会,了解各界对我局工作的评价,并结合评价结果,客观真实的形成整改措施。拓展投诉举报渠道,规范并简化工作流程,确保“有举必复,有报必答”。积极参加地方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发放行风工作问卷,确保行风工作持续领先地位。
4、实施奖惩机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到全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对“评星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按照实施细则给予物质奖励,并将其事迹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倡导宣扬;对工作态度不积极,考核过程中成绩滞后,限期整改仍未改,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适当经济处罚。
四、加大宣传力度,为“评星选优”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加大新闻报道工作管理力度,建立员工投稿奖励机制,鼓励干部职工向各类报纸、书刊、网站投递稿件,积极宣传我局行风建设优质服务成果,增强企业健康向上的社会形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充分利用企业宣传媒体,推进“评星选优”工作良性发展。加大绥中农电信息网站建设力度,对新闻资讯进行及时更新,对“评星选优”工作进行实时报道。在绥中农电动态工作简报中设立专栏,为“评星选优”工作搭建交流经验、互助提高、共同学习的平台。
五、加大窗口建设力度,为“评星选优”工作提供源动力。
1、加强窗口规范化管理。加大环境建设力度,确保服务用品齐全,窗口标志、图表统一规范。规范人员服务行为,确保办事效率高、业务水平强、行为养成好、服务态度佳。完善服务工作体系,规范服务流程,实行真正的“一口对外”。
2、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不断提高服务的科技含量,增强准确性和透明度,充分发挥客户服务热线作用,增强为客户提供现代综合服务的核心竞争力。
六、提高优质服务水平,为“评星选优”工作增活力。
1、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建设、职业纪律和优质服务行为规范的教育,深入推行“三个十条”和《国家电网公司员工守则》,增强员工的优质服务理念。
2、健全服务机制,坚持局(所长)接待日制度,定期接待客户走访。基层单位坚持实行周日工作制,确保咨询电话、报修电话24小时开通。继续实行首问负责制、换位思考制,明确首问内容、标准,了解客户所想、所需、所求。
工行纪检工作计划范文4
按照市委、市政府“三个加快”的精神,推进全市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大力提高公众科技素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展好“携手建设创新型**”科技活动,紧紧围绕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的目标,加强**科技创新产业化基地建设,坚持以科技创新要素推动经济发展,以科技创新成果服务广大人民。传播科技知识,提高公众素质。
二、科技活动周的主要内容
(一)突出**科技创新产业化基地建设。宣传和展示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在科技创新产业化基地建设中取得的成果和业绩;在企业中开展技术讲座、技术竞赛、技术培训、技术创新等活动,提高企业家和员工的科技创新意识和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科技活动周期间,市科技局、市科协等部门将同雨城区、名山县联动开展“科技一条街”、科普赶场、科技培训等活动。
(二)积极开展灾后恢复与重建科技行动。围绕灾后生活、生产、生态恢复和科技产业发展的需要,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人员开展各类科技活动,推广一批先进实用科技成果,普及农村抗震节能住宅建设、灾区饮水与卫生防疫等科技知识,重点开展农房建设、心理卫生、生态保护、农业种养殖技术和农民工就业培训,依靠科技帮助灾区重建美好家园。
(三)突出科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通过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科普大蓬车、科普志愿者、农民110等活动形式,组织动员广大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培训等活动,聚集科技创新要素向农村转移;通过农业科技园区、科技企业、科技示范基地、科技大户等载体,传播农业科技知识,提高广大农民科技文化素质。
(四)突出科技服务民生。科技发展以人为本,以科技服务民生、科技走近生活、科技进区入户为重点,推进人口与健康、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公共安全、信息服务等领域科学技术知识普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环保与节能技术、食品安全等进社区入农户活动;通过在青少年中开展科技创新、科技小发明、科技知识竞赛等活动,培养广大青少年科技创新意识。各级科普基地要对公众开放,动员和组织广大未成年人、城镇居民、农民参与各种形式的科技活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三、加强对科技活动周的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20**年科技活动周的组织工作,把办好科技活动周作为检验科普工作成效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县(区)要加强领导,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支持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整合资源,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原则,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科技活动,将科技活动周办成深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科技节日,取得实效。
新闻媒体要积极参与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导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扩大社会影响面,使“携手建设创新型**”这一主题深入人心。
工行纪检工作计划范文5
按照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我局《2014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贯彻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全面深入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内容从事故伤亡到职业安全健康的转变。
二、工作目标
1、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申报率达100%,其他行业完成省市下达的申报任务;
2、对非煤矿山、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负责人培训率达100%;
3、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职业病危害告知率达100%;
4、对新建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率基本达100%;
5、对非煤矿山、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工作场所粉尘危害检测率达100%。
三、工作重点
1、 加强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为重点,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加强与卫生、工会、劳动等部门的沟通,通过县电视台安全生产每周一题专栏、《今日洞口》报安全监督岗、宣传横幅等形式积极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将《职业病防治法》翻印发送至各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职业安全健康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2、3月份对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一次职业健康培训,6月份组织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负责人开展一次职业健康培训。
3、第二季度会同乡镇安监人员对已申报的职业危害情况进行核查,指导各乡镇(管理区)和企业自查职业危害申报情况,对已申报的数据核查内容的真实可靠,对未申报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第四季度对已申报的企业申报数据进行一次全面核查,逐步建立起职业危害普查工作机制。
4、第三季度对矿粉加工、精石灰、碎石场、水泥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个体防护、健康监护等方面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进行深入治理,确保粉尘等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工行纪检工作计划范文6
一、总体思路
按照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关于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我局《2014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贯彻“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全面深入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内容从事故伤亡到职业安全健康的转变。
二、工作目标
1、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申报率达100%,其他行业完成省市下达的申报任务;
2、对非煤矿山、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负责人培训率达100%;
3、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职业病危害告知率达100%;
4、对新建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率基本达100%;
5、对非煤矿山、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工作场所粉尘危害检测率达100%。
三、工作重点
1、 加强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为重点,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加强与卫生、工会、劳动等部门的沟通,通过县电视台“安全生产每周一题”专栏、《今日洞口》报“安全监督岗”、宣传横幅等形式积极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将《职业病防治法》翻印发送至各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职业安全健康“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2、3月份对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一次职业健康培训,6月份组织水泥、矿粉加工、碎石加工企业负责人开展一次职业健康培训。
3、第二季度会同乡镇安监人员对已申报的职业危害情况进行核查,指导各乡镇(管理区)和企业自查职业危害申报情况,对已申报的数据核查内容的真实可靠,对未申报的企业开展申报工作。第四季度对已申报的企业申报数据进行一次全面核查,逐步建立起职业危害普查工作机制。
4、第三季度对矿粉加工、精石灰、碎石场、水泥制造等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个体防护、健康监护等方面督促用人单位全面进行深入治理,确保粉尘等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