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干部考察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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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干部考察报告

银行干部考察报告范文1

“他最懂得残疾人的心”

“张书记最懂得残疾人的心”,没有人统一口径,但从全县残疾人口中说出的却是一致的声音。在轮台县任职仅3年多一点的县委书记,在残疾人心中怎么能有这么好的口碑?

张正荣2006年调任轮台县委书记,到任后第二天就带着民政、发改、残联等部门同志下乡村调研。三四个月跑完全县13个乡(镇、场)65个行政村,走访了全县20%农户和80%贫困残疾人家庭。野云沟乡一户三残特困户家庭,三口残疾,肢残母亲,抚养着两个肢残孩子,儿子18岁,女儿15岁,常年卧床,一间破房年久失修。这家的残状深深刺痛了张书记的心。经过几个月调查,充分反映出残疾人生活状况和社会平均水平的巨大差距。调研结束后,张书记思考了半个多月:“我是县委书记,我有责任为他们减轻疾苦,让他们生活得愉快幸福。”张书记在上任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委扩大会议上,作了轮台县经济社会发展考察报告,报告用很大篇幅阐述了残疾人疾苦,阐述了自己的所思、所感,提出了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新理念:“我们都是领导干部,应该学会换位思考,尽管我们的经济还不是很发达,但再苦也不能苦了残疾人,应该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多的为残疾人减轻疾苦,创造幸福。”不到一个月,在张书记的主持下,《轮台县残疾人“十优”、“十免”政策》出台了,对残疾人的就医、就学、就业,农资购买,技术服务,义务工减免等实行全面优惠,残疾人欢欣鼓舞。

“他最挂牵的是残疾人”

张书记始终把残疾人疾苦装在心里,把尽快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放在心上。无论县委还是县政府开会,只要张书记到会讲话,他都要讲残疾人工作。他的观念很朴素,也很新颖:“只要和人打交道的部门和单位,都涉及到残疾人,都有残疾人工作。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把涉及到残疾人的那一部分工作与本部门、本单位的整体工作统一计划部署,统一组织实施,一并检查考核。”张书记每次下乡检查指导,从不落检查指导残疾人工作,再忙也要抽时间看望慰问几户残疾人家庭,和他们聊聊心里话,由于张书记没一点架子,残疾人有话都想跟张书记讲,就连杏子熟了也要把最大最甜的留给张书记吃。在张书记的影响要求下,各级干部都树立起残疾人工作新理念,各部门都成了残疾人工作部门,大家都成了残疾人工作者。

县上开展包联贫困户活动中,张书记提议,应把包联贫困户的重点放在残疾人身上。在张书记倡导下,全县400名县、科级干部与36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结成帮扶对子,为他们提前、产中、产后服务。经过几年帮扶,2009年底已有290户残疾人家庭人均年收入超过自治区规定的1196元脱贫线,走上富裕道路。

每年召开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张书记总是要求县委、县政府优先将支农惠农优惠政策落实到残疾人家庭。残疾人发展生产缺乏资金,张书记在要求政府出面协调的同时,自己多次带领残联、民政、扶贫办同志到州、县银行联系,为残疾人寻找贷款渠道。通过与农村信用社达成协议,采取信用承保、10人联保、乡村干部担保等方式为贫困残疾人家庭解决生产资金。2006年以来,为残疾人贷款266万元,贷款所产生利息全部由政府承担。

残疾人就业也是张书记常常挂牵的一件大事。在他的关心支持下,县上每年都举行两次残疾人就业招聘会,每次举办招聘会,张书记都到会作动员讲话。张书记满怀深情的讲话,深深感动了每一个前来求职的残疾人,也深深打动了参加招聘会的用人单位。通过部门、单位和企业安置,劳动力转移等渠道,315名残疾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全县残疾人就业率达98%。

今年,轮台县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确定为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单位,制定试点方案过程中,张书记最挂牵的还是残疾人。为让残疾人全部参保,在方案制定上最大限度照顾了残疾人利益。作为国家试点县,各级财政为每个参保人每年补贴60元,按县上规定的最低参保缴费标准,个人每人每年应承担100元参保费。全县农村残疾人全部按最低参保标准纳入保险范围,残疾人个人承担的100元参保费全部由县财政统一代缴。其他群众对残疾人享受的优惠待遇羡慕不已。

“他最舍得为残疾人事业投入”

为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全县将符合条件的1037名城乡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将全县农牧区残疾人全部纳入新农合,残疾人个人每年承担30元参合费由政府补贴;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纳入“希望工程”,将有就读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安排上学读书,学杂费、课本费全免,全县学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8.7%。

2006年,张书记安排政府筹资购买112只母羊,捐赠给34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养殖业,几年后,112只羊发展到800多只,34户家庭已有32户脱贫,有的还成了养羊大户。今年张书记又安排县残联,为100户残疾人家庭每户免费发放100只鸡苗,并安排县畜牧局为残疾人家庭鸡苗防疫,确保鸡苗成活率。仅此一项每户就可增收3500元到4000元。

为了改善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张书记多次带领县残联同志到自治区、自治州残联争取项目资金,并要求县财政将残疾人危房改造配套资金每年都列入财政预算,中央、自治区、自治州财政为每户残疾人住房补贴7500元,县财政为每户再补贴5000元。国家规定每户残疾人危房改造面积为65平方米,县上将改造面积提高到80平方米。3年来,300户残疾人危房得到改造。

为推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县财政投入600万元,建成占地20.45亩,建筑面积4677平方米的残疾人康复中心。为了尽快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县财政投资100万元,建立了乡(镇、场)残疾人康复服务站,村(社区)康复服务室,并在全县建成了9所敬老院,农村五保户和残疾孤寡老人全部由政府集中供养。

张书记为县残联解决了工作用车,增配了工作人员,为每个乡(镇)残联下拨了5000元工作经费,为每个村(社区)残协下拨2000元活动经费,使基层残疾人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银行干部考察报告范文2

1.自然条件十分艰难

新县集老、山、边、穷于一身,山高坡陡,道路崎岖,是以“七山一水一分田”为代表的典型的山区县。耕地资源的匮乏严重制约了规模化农业的发展,且农业产业单一,尚未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经济总量小,工业基础薄弱,旅游经济未形成产业链条,对于拉动县域整体经济发展力度明显不足。况且山区县绝大多数是旱涝不能保收的中低产田,风调雨顺时尚难以自给,一遇灾难,生产难以为继,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的“瓶颈”。

2.历史战争创伤深痛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新县是鄂豫皖革命根据地中心和首府所在地,是仅次于中央革命根据地的全国第二大革命根据地。残酷的战争损耗了大量的人、物、财。改革开放30年,在上级的大力扶持下,新县走过了艰苦的发展历程,逐步壮大起来。但是,新县的经济、财政还很脆弱,无法应对金融风暴和经济低谷,更是无法赶上中国发展的平均水平。

3.不合理的财政体制

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从地方财政收入来看,在原体制下地方长期培植起来的主体财源,面临着财源弱化、收入增长难度加大的困境,分税制中划属于地方的14个税种,由于点多、面广、税源分散、隐蔽性强、征收难度大、成本高更加剧了地方财政收入的困难。但是在支出方面,地方财政承担了大部分的支出责任。中央政府投入的卫生医疗资金只占到农村医疗设施投资的很少部分,绝大部分都要靠地方政府自行解决,社区福利、服务的提供主要靠筹资解决。

1994年分税制改革中,重新界定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权和事权范围,中央集中了相当一部分属于地方政府的财力,增强了中央财政的调控能力。应该说,在国家金融体系,税收分类中央适当的融资是一种很常见的做法,但低于实体之间的省级政府应划分模式取决于责任部门结构。我国实施扭转过去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中央财政收入占收入比例过低。但现在的问题是这一趋势是盲目的放大器和延伸,省、市地方政府的县乡属于集中财力,也在基层县乡财政已成为一个对象层的浓度。体现在:中央政府集中在增值税,消费税收入增量,哪里有法律遭受了增量的比例急剧下降;中国省级和市级政府在县乡再次关注增值税的基础上,收入和特别消费税共享收入;县、乡财政集中,最终导致了乡镇财政资源大大削弱。由于因增值税转型、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率下调、个人所得税和个体经营起征点提高等税收政策调整,直接造成收入减收1300多万元。县乡金融资本集中的同时,并没有减少支出责任,相反,基本权力,一些原本应该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支出负担全部责任县乡,县乡两级政府履行其职责所需的金融资源和可用资源的不对称。近年来,我国政府省级资金向上的过程中,乡镇政府提供义务教育、区域基础设施、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医疗卫生、行政管理等各种地方公共物品,并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与乡镇政府履行职责,刚性强,更多的债务,主要是成本基础大,不能被压缩。九年义务教育,例如,主要由乡镇财政支出一个明确的法律依据,并且随着人口规模和相关费用因素价格上涨得更快,更快的资金。但是对于新县来说,省政府拨付的资金远远不够,只能通过其他渠道筹集,比如,需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一般预算安排同级的整体收入和更高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作为一个整体的非税收入和盘活闲置资产,整合现有教育专项资金,从教育费附加一定比例,社会各界和其他资金支持提高债务资本。事实上,在省级以下地方政府需要承担一些之前定义清晰的声音。如社会保障、税收在1994年推出的时候,当声音没有定义基金承担的省级政府尤其是县级政府的一部分,现在实际上需要当地政府负责,更重的县乡财政负担。

4.经济发展落后

新县虽然是以农业为主的县,但是农业发展十分缓慢。因为新县地处山区,森林覆盖多达70%,而且土地不肥沃,所以不具备发展农业的天然条件。同时由于农业本身的风险大,一是自然风险大,农业生产的对象是有生命的植物、动物,生命是脆弱的,受天气变化等自然因素的影响很大,一旦发生旱灾、水灾、地震等,农业生产必然受到损失;二是市场风险大,农业生产的周期长,供给弹性小,农产品的需求市场稳定,受价格影响不大,需求弹性小,其供求关系呈现典型的蛛网模型,多收三五斗的现象屡有发生。再加上农业发展的制度约束太多,随着社会发展,我县的农业生产也需要随着发展,例如,迫切要求农业的规模化生产、商品化经营、社会化服务,改革现有的农户制为合作制、农场制。但是,我国生产关系领域的许多制度需要变迁而没有变迁,阻碍了农村的经济发展。新县的许多青壮年宁愿出县务工,也不会留下来发展家乡的农业,从而进一步减缓了新县农业的发展速度。

新县处于深山老区,与外界沟通交流少、发展意识缓慢,虽然近几年新县响应发展大方向,创建产业集聚区,招商引资各种企业来新县发展,但是至今没有形成真正的竞争环境,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有政策和体制方面的问题,也有政府导向方面和舆论导向的问题。新县的政策引导一直缺乏创新意识,观念创新必须放在首位,有正确的思想才能引导正确的行动,发展经济要敢想敢干,大胆创新、勇于实践,才能在各县区经济发展中脱颖而出,带领全县人民走上致富之道。新县本来经济环境优势不明显,经济基础薄弱,而政策导向也没有很好的找到切合新县实际的发展方向,还是在周围各边发展之后,不断向周边学习,在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之下,才慢慢摸索到真正适合新县发展的模式是发展红色旅游,开发红色经济。充分利用新县的革命历史,不断挖掘新县的历史内涵,开发红色经济、红色旅游。这几年通过各种方式的开发旅游经济,完善、新建红色景区、宣传红色儿女英雄事迹、到中央进行文艺演出、新建大别山干部学院,对党员干部进行红色革命思想教育等方式,使新县的经济发展较快。

虽然新县紧跟时代步伐、找准了自身优势发展红色经济,但是在发展红色旅游的过程中,也存在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首先,居民思想觉悟意识不高,诚信意识缺乏。现代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特别在这个网络时代,信用是经济发展强有力的助推器,信用的缺失导致经济发展受损甚至后退。在诚信问题上,政府的诚信度、社会的诚信度、居民的诚心度都要跟上;其次,政府投入力度不够。每到旅游旺季到来之时,新县的社会基础附属设施跟不上,在吃、行、住方面接纳不了足够的客流量,限制了新县旅游经济的发展。

综上,新县经济发展落后既有历史原因,也有后期政策原因;既有自然原因也有人为因素,我们要找准新县经济发展的瓶颈,有效提供发展的良策,才能促进新县经济不断迈上新的台阶。(作者单位:1.华中科技大学;2.新县财政局)

参考文献:

[1]世界银行.中国:省级支出考察报告.[EB/OL]世界银行驻北京办事处网页,2002.1-196.

银行干部考察报告范文3

民事再审理论与实务国际研讨会综述(4)

法、德民事再审制度考察报告孙祥壮(5)

谈可能有错立案再审原则李季(8)

民事再审新的证据问题探讨张春娟 林英峰(10)

《关于审理海上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王淑梅(14)

关注虚拟经济领域的商事审判 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奚晓明 贾纬(19)

合伙企业法解读张雪楳(24)

新时期巡回审判制度运行之完善周守忠(30)

论刑法上财物控制关系的认定黄祥青(34)

福建法院审判业绩评估体系的构建和应用(41)

任重道远——记全国法院立案审判实务座谈会刘嵘(44)

庆祝《人民司法》创刊50周年书画、摄影作品大赛揭晓(46)

书讯(87)

《青少年犯罪研究》(双月刊)征订征稿启事(87)

2006年《人民司法》总目录(104)

《中国审判法律应用支持系统》(人民法庭版)在全国法院系统推广配备(F0004)

关于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的调研报告(47)

缓刑与和谐社会——关于山东法院适用缓刑及缓刑和解的调查报告周玉华 秦秀春(51)

法制宣传日应该把谁作为宣传的重点对象山民(55)

法官助理制度:中国法官职业化的必由之路张仲侠 于颖颖(56)

三审合一:对知识产权审判方式的探索陶凯元(60)

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建设中的方法论戴建志(64)

试论民事案件同案同判的意义冯小光(65)

混合缓刑制度研究胡云腾 周振杰(69)

商家最终解释权条款的法律探析徐海燕(74)

新旧破产法之比较赵柯(77)

规则、原则和方法甘文(79)

专利权属确认之诉的特点辨析林广海(84)

建筑设计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毛煜焕 徐芸(88)

驳回的民商案件诉讼费不应低于撤诉案件的收费标准潘辉 彭大祥(90)

执行和解制度若干问题研究丁亮华(92)

中美新闻诽谤诉讼比较——我国新闻诽谤诉讼中新闻媒体败诉率居高不下原因初探罗斌(96)

论强迫交易罪与抢劫罪的界限——评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诉朱波伟、雷秀平抢劫案孙长山(100)

定期无息借贷人逾期付款,应否支付逾期利息?(102)

如何理解和适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7条的规定?(102)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否具有扣押财产的权力?(103)

被执行人无偿转让抵押物的,能否追加抵押物的受让人为被执行人?(103)

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龚言(1)

学习和掌握新破产法 为法律实施做好准备——写在新破产法实施准备期的希望奚晓明(4)

企业破产法解读王东敏(9)

企业破产法上的利益平衡王建平(14)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月刊)(8)

《判决效力研究》出版并征订周庆华(38)

书讯(54)

《中国审判法律应用支持系统》(人民法庭版)在全国法院系统推广配备(F0004)

《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理解与适用李晓(19)

诉调对接之路的理论与实践——江苏法院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总结与思考沈明磊 王淳(22)

涉房受贿案件的数额认定潘君泽 孔祥俊 杜军燕(28)

确定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常见证据的认定(32)

全面提高海事司法能力 不断开创海事审判工作新局面——全国海事审判工作会议综述孙晓光(35)

成都地区纠纷解决机制实证调查与分析曲颖 胡建萍 何良彬 谌辉(39)

和谐社会视野下的裁判解释毛煜焕 王银江(44)

谈法院绩效管理姚正陆 吴春峰(48)

数字化法院管理模式的尝试——河南省桐柏县法院建立全员位次管理的调查苏家成 王立申(51)

建议制定《人民法院执行员暂行条例》王文平(52)

构建和谐社会:人民法院的历史任务与历史机遇山民 王瑞峰(55)

建立我国民事诉讼释明权制度的构想左牧(56)

浅议管辖恒定原则赵可(60)

当前刑事裁判文书制作需要规范的两个问题周道鸾(63)

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的冲突与平衡刘永超(66)

网络犯罪中电子证据的取证问题熊承俊 吴凡云 梁娟萍(69)

欢迎订阅2007年《法律适用》(71)

离婚登记行政案件的审理原则(72)

谈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价值之确定张元(74)

行政不作为的司法审查标准胡铭 徐文星(76)

股东表决权纠纷问题研究刘雁冰 吴小鹏(78)

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裁决王达(83)

知识产权陷阱的规避和应对李玉香(87)

韩国的司法改革刘贤贞(91)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强制执行疑难问题研究——以新公司法为视角范幸(92)

试论激励方法在疑难民事案件审理中的运用沈舟平(96)

“调”是手段 “解”才是宗旨詹菊生(99)

合同只能在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时解除——评孟元诉中佳旅行社旅游合同纠纷案马群祯(100)

劳动报酬与贿赂的区别陆漫(102)

贴现行有重大过失 承兑行可依法抗辩肖宝英(104)

合同法实施前租赁期限约定的效力武建华(107)

人民司法——司法信箱·案例研究(108)

案例工作大有可为龚言(1)

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肖扬(4)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行政审判工作贺荣(7)

审理社会保障行政案件的有关问题(10)

房产登记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12)

北京法院行政审判发展中的方法论戴建志(16)

《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祝二军(17)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胡仕浩(20)

《关于适用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陆效龙 吴兆祥(28)

“西安杯”有奖征文启事(27)

书讯(106)

欢迎订阅2007年《人民司法》应用版(109)

《人民司法》案例版隆重创办 欢迎订阅(111)

《中国审判法律应用支持系统》(人民法庭版)在全国法院系统推广配备(F0004)

牢牢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忠实履行服务大局的司法使命胡道才(33)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下的犯罪认定问题李群星(36)

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的若干问题任志中 汪敏(39)

民事简易程序适用的实证研究屈国华 李胜刚 廖红辉(43)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47)

行政诉讼协调和解机制运作情况的调研报告(53)

带邪气的“跑”字山民(57)

建立“三统一”管理体制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发展王少南(58)

构建案例指导制度的思考黄海(62)

BT软件下载的刑事责任分析谭绍木 吴卫兵(66)

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谈老年人刑罚制度的完善王劳 徐留成(69)

竞业禁止的相关问题江波(71)

周道鸾新作出版发行(74)

试论我国破产管理人监督机制的完善郭薇(75)

论银行信贷业务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陈安桂 廖炜冕(77)

论股东账薄查阅权的司法保护王飞(79)

公司僵局的司法救济褚(82)

也论公司僵局的司法救济欧阳玉琼(85)

商业秘密保护中的公共利益冯晓青(89)

谈中国企业商标海外反抢注张旭娟 师湘瑜(92)

行政诉讼中的异地交叉管辖制度殷勇(94)

民事执行“清场”中对不能解除租赁权的认定冯炅(96)

论强制执行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处分原则戴俊勇(97)

从三个《公报》案例谈消费者权益的司法保护马群祯(102)

被告人徐卫东盗窃抗诉案——对有期徒刑和拘役实行数罪并罚之我见费晔(104)

刑事案件审结后,对于被害人以同一事实另行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法院是否支持?(107)

如何区分合伙、雇佣与委托?(107)

邮寄送达的案件可否适用简易程序?(107)

旅行社被吊销、注销经营资格后,法院能否执行旅行社的质量保证金?(108)

集体土地征用后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如何进行?(108)

接力有来人龚言(1)

强化诉讼调解 力争案结事了 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纪敏(4)

和谐社会视野下是事纠纷调解工作新格局的构建(8)

对新时期人民法院诉讼调解工作的理性思考于世平(12)

《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任雪峰(17)

《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的理解与适用刘涛(20)

《人民法院执行文书立卷归档办法(试行)》的理解与适用刘涛(22)

解析困扰人民法庭推进规则之治的冲突关系(24)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性质林晓燕(28)

论我国失票诉讼制度及其适用华军 花秀骏(31)

论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国籍的确定王天红(34)

行政诉讼的举证期限蔡小雪(38)

洪城大地漾春风——访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柳福华 刘嵘(42)

民事司法改革与理想的诉讼效率凌永兴(45)

案件审理成本研究模式及实证调查(48)

商业贿赂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探讨游伟(54)

介绍贿赂罪认定中的疑难问题陈增宝(57)

颠覆传统赃物犯罪基础上的重藕——对修改后洗钱犯罪的正确解读及其评价谢望原 冉巨火(60)

认定单位犯罪若干疑难问题的处理倪德锋 段勇(65)

论离婚时有限责任公司夫妻准共有股权之分割李俊(68)

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额的证据认定林幼吟 彭新强 张筱锴(72)

地理标志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吕国强 吴登楼(78)

论合同自由原则的限制张能宝(82)

试论我国破产管理人监督机制的完善郭薇(85)

刍议新公司法中的公司决议撤销之诉郝磊(87)

一个古老的话题:法大还是权大?山民(64)

完善罚金刑执行的思考肖宏(89)

浅议行政罚款强制执行杨逸强(91)

正确处理不予执行和撤销仲裁裁决的关系郑元 黄永进(95)

民事执行中的国家赔偿俞朝凤(96)

美国国家赔偿制度之印象汤鸿沛(99)

行政紧急强制实施中的司法令状王天星(102)

地名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评利源公司诉金兰湾公司商标侵权纠纷案(案例刊载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5年第10期)马群祯(105)

涉及“凶宅”纠纷案件的处理问题探讨吴进福(107)

本案是否符合合同解除的条件?(109)

甲某的行为能否认定为重婚罪?(109)

胎儿能否要求赔偿抚养费?(109)

利害关系人对土地权属登记的期限如何计算?(110)

债务人超过执行和解协议约定期限履行但债权人接受的,原生效法律文书能否恢复执行?(110)

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不动摇龚言(1)

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几个问题熊选国(4)

商业贿赂犯罪法律适用探讨(一)苏敏华(8)

商业贿赂犯罪法律适用探讨(二)茅仲华(12)

加强知识产权审判的四个意识(16)

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司法判断(19)

行政裁判文书的功能李广宇(24)

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的法官识别宫淑艳 刘书星(28)

上海法院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的法律适用杨煜 符望 徐俊(31)

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改革工作李琦(34)

基层法院改革方向初探——以部分全国先进基层法院的几项指标为视角廖群 李智辉(37)

刑事审判改革的基本立场:简者更简,繁者更繁冀祥德(40)

既判力视野下的再审标准董伟威 陈浩(44)

谈刑事再审启动程序改革于静(48)

另一种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特性问题研究叶孝勤 陈亚尔(49)

民事抗诉程序的价值定位及改革对策王燕(52)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若干问题探微董国庆 易斌(56)

启事(59)

《人民司法》编辑工作座谈会召开柳福华 刘薇(摄影)(83)

航空货运单的法律特征李元宏(100)

折扣机票之实际承运人在航班合理延误时义务范围的确定蔡东辉(103)

雷击导致游泳者死亡,海滨浴场经营者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茆荣华 王佳(107)

为何公检法也向区委书记行贿?罗书平(60)

从读者的角度思考柳福华(F0003)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洗钱罪之刑事立法王琼(61)

环境侵权民事诉讼的若干思考夏凌 彭曦宏(64)

电信企业在电信服务合同中的义务贾玉平 吕中行 武瑞玲(67)

论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与商业判断规则的衡平惠丛冰(70)

知识产权权利冲突处理原则的司法适用周莳文(73)

股东名册与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对股权确认的意义——对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的理解与适用王东敏(76)

我国内地区际民商事送达制度的司法探索冯霞(79)

裁判文书:就应当让地球人都知道罗书平(84)

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冲突问题及其解决仲崇玉(87)

从人民法院的必要调查权谈错误拍卖第三人财产的效力张华(89)

谈民事执行通知书杨春华(92)

刑事案件庭审中的讯问、质证策略任景波(94)

书讯(96)

对涉诉上访的调查与思考马一平(97)

论遗忘物的认定——评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诉韦国权盗窃案杨卓(98)

对有期徒刑刑期的起算日如何表述?(110)

行政机关拒绝对本机关退休干部去世发放家属抚恤金行为是否可诉?(110)

本案是否适用法释(2003)7号司法解释?(110)

银行干部考察报告范文4

关键词:印度;农业科技政策;研发体系;研发项目

中图分类号:F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10月21日

一、引言

印度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农业研究与科技创新的政策支持,对从事农业研究和推广的科研机构实行政府全额拨款,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政府和邦政府的财政预算。农业科技投入中政府投入占90%左右(其中,中央政府占50%,邦政府占40%),私营部门投入占10%左右。在农业科技投入方面,早在加入WTO之前,印度每个五年计划用于农业科技预算的比重就达到总预算科研经费的20%以上。2015财年,印度用于农业科技的经费达到1.935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到11.7%。

加入WTO后,印度政府更加注重引导科研机构、农业大学和农业专家、学者向生物技术、基因重组和转基因研究、遗传研究、空间技术、遥感技术、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研究等更高级、更系统的领域发展,同时还将计算机管理和网络信息技术也逐步应用到农业生产中来。现在,印度政府正努力组建一种有组织、高效率的农业科研、推广和教育体系,以便更好地促进印度农业技术的变革、创新与推广。近年来,中央政府对农业科研的投入占总科研投入的15%,地方政府科研投入的91.5%用在了农业及相关领域。

二、印度农业科技政策目标及研发体系

(一)政策目标。农业科技政策支持的目标是为充分开发利用和保护农业自然资源,协调生物与环境之间的关系,防治有害生物和不良环境对农业的破坏,以期获得农业生产的最佳组合,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保障农业安全。

(二)农业科技研发系统。注重研究系统间的合作、分工与交流。印度的农业研究系统是世界上最庞大、最综合的制度化的研究系统之一,它由中央、地方和高等农业院校三大部分组成。印度农业研究委员会(ICAR)是中央农业科研系统的核心,中央政府的投资主要由ICAR管理和分配。下设有4个综合性国家研究所、45个中央一级专业研究所、30个国家研究中心和6个国家局。主要以应用基础研究为主,重视解决农业生产中的根本性问题,还负责组织和实施协作研究项目,调动农业研究系统各部分的研究力量,对印度的农业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印度的高等农业院校(SAU)作为国家研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分工承担大量研究课题,如食物营养、农业气象、收获和保管技术等;地方科研系统主要从事地方性课题,主要是经济作物和畜牧兽医等方面应用学科的研究。在过去的十年中,农业研发系统的重大贡献包括Bt基因抗虫棉、杂交玉米和巴斯马蒂大米。从农业科技经费的使用主体来看,ICAR所属机构使用的农业研究和推广经费占全国农业科技经费总额的37%,邦农业大学占51%,其他公共和私营机构占12%。印度农业研究系统的构成如图1所示。(图1)

近年来,印度政府建议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更多的合作。据观察私营部门的跨国公司纷纷投入巨资于R&D。因此,农业科研系统的投资水平大幅提高,印度农业创新公司充分体现了对农业科技服务大力投入的政策倾向。印度农业创新公司由印度政府下属的农业研究和教育局(DARE)全资所有。该公司成立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商业化以及建立国内外伙伴关系来促进研发成果的传播。

此外,组织协同研究、如何激励、知识产权管理和问责与监管等制度改革问题,由公共部门的研发体系着重解决。由世界银行和印度政府共同出资创建的国家农业创新项目(NAIP)是依赖于研发体系解决各种问题的典型。NAIP由ICAR负责具体实施,一些新的技术创新项目正在此项目下进行开发。

三、重点支持的农业科技研发项目

印度不但有着完善的农业研究体系,而且科技研发项目丰富、规则具体化,具体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资源适应性技术研发。由于日益增长的人口和牲畜对于食品、纤维、饲料和燃料的需求日益增加,给自然资源造成的压力不断加大,因此NARS十分关注土壤和水资源管理,期望增加所有资源的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率。已经为各种资源开发与利用进行了有效规划,并建立了相关数据库资料。例如,自然资源管理(NRM)司分别编制了国家、邦、县级的土壤图。为制定有效的资源保护规划,国家土壤退化图和各邦的土壤侵蚀图也已制作完成。依据这些规划已经为几个特定地区的土壤和水资源制定了保护措施,且正在通过各种不同的小流域综合治理运行机构实施,以解决土壤侵蚀以防止农业生产力的下降。各邦已编制出数字化土壤肥力地图和基于测土数据提出的施肥建议。同时主要种植系统集成养分管理软件包也被研发,以推广平衡施肥。另外,几个为特定地区推出的粮食生产技术、资源节约技术、综合养殖系统和农林间作模式等已被建议实施。

(二)作物科技研发。ICAR与SAUs合作下的农作物科学司负责多个品种农作物的研发工作,作为研究基金项目,25个研究机构和26个印度协调研究项目正在努力研发具有特定性状的能够提高产量和营养品质,并且在农业生态上具备生物和非生物胁迫耐受性的高产作物品种。同时也研发耐旱、耐盐碱的作物品种。此外,国家品种委员会根据各地不同的情况,在6个邦提出建议施种品种。农作物科学的研究目的是试图提供合适的改良作物品种以及更好的作物耕作技术。目前,谷类品种的研究已有突破性进展,适应不同生态系统的两种杂交水稻和8种小麦品种以及一个新的双重作用的大麦品种已开始实现商业化种植;适合不同农业生态条件的14个玉米杂交品种和两个复合品种也已;适合不同生态环境下生长的两个新的甜高粱品种、6个珍珠谷子杂交品种和3个开放授粉品种已经确定下来准备。

同时,豆类和油料品种也纷纷卓有成效。中南部区域重点发展鹰嘴豆、大种子品种,目前确认的主要豆类种植地区已经建立6,000个豆类示范点。在2010年进行的技术示范结果表明,技术示范使得农民产量增长达到30%~60%。油料品种方面,低芥子酸含量较低的芥菜品种也已。

(三)作物健康管理研发。作物健康管理研究对重要害虫(昆虫、螨虫、疾病、线虫等)的高耐受性品种进行了研究,促进了作物品种的发展。虽然小麦和水稻中出现了对某种特定药物的抗药性,但是通过生物防治病虫害综合管理,现在已经有效地减少了对农业的过度依赖,有效地抑制了各种害虫。加强了研究开发新品种的速度,以解决新出现的问题,为农民减轻损害提供帮助。一些研究成果已在全国不同种植区域的综合虫害管理中得到发展。

(四)种子研发。印度在种子技术研究方面提供了充足的投入。ICAR负责重要的流行作物品种和杂交品种的种子育种的生产工作。根据兆丰种子工程,ICAR已生产了超过6万担的不同类别的种子。大量的科研团队协同合作创造了一系列作物新品种,为印度的种植者创造了利润。印度大部分植物新品种来自私营部门,私有种业似乎竞争力更强,产能更大。近年来,印度放宽了对种子跨国公司的限制,有近一半的研发成果来自跨国公司,但印度种子市场并没有受到跨国公司的控制。

(五)生物技术研发。政府充分认识转基因作物对印度粮食安全的重要作用,主要包括:增加作物产量;降低生产费用;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节能技术,导致更高的生产力;更有效地利用外部投入,实现可持续农业和可持续生态环境;提高生产稳定性,减少在生物逆境条件下的损失;改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近年来,印度积极参与生物技术研究,2003年印度转基因作物面积只有10万公顷,到2010年剧增至940万公顷。目前,Bt棉花已被广泛接受,种植面积居全球第4位。水稻、玉米以及其他一些食物类农产品的转基因技术正在研发之中。

(六)园艺作物科技研发。2005年印度成立了“全国园艺委员会”,目的是刺激园艺作物生产,主要措施有科研支持、改进生产技术、改进管理、市场营销、鼓励出口、提高产品附加值。

在蔬菜技术服务方面,实施了全印度蔬菜协调改造工程,已经促使了45个杂交品种蔬菜的种植。在水果技术服务方面,重视高密度种植技术的研发与推广。目前,香蕉、菠萝、番石榴、木瓜、芒果、腰果的高密度种植技术已经被标准化,并被果农采纳。在园艺作物生产投入技术方面,重视优质种植原料和种子技术的研发,特别是香蕉、柑橘、马铃薯种子的研发。在园艺作物施肥技术和水分高效利用技术方面,水果(芒果、香蕉、葡萄、木瓜、石榴、柑橘和草莓)、蔬菜(番茄、辣椒、茄子、秋葵、马铃薯、甜瓜、黄瓜)和观赏作物(玫瑰、康乃馨、非洲菊)和种植作物(椰子、槟榔和咖啡)的施肥技术已经标准化,提高了养分和水分利用效率。在高科技园艺研发方面,涵盖了多种干预措施,如微灌、滴灌施肥、保护和温室栽培、土壤和叶片养分的肥水管理技术,并已经在全国不同区域建立了17个精准农业发展中心。另外,香蕉、葡萄、石榴、辣椒、番茄、辣椒、腰果和部分花卉已实行了精耕细作。在收获后技术服务方面,为了提高园艺产品的附加值,研发机构注重收获后产品的分级、包装、储藏技术的研发,并已经实现标准化。在园艺机械化技术服务方面,为了提高园艺作物生产经营效率,目前已经研发了水果机械化设备,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长期依赖手工或畜力完成操作的状况。

四、印度农业科技政策趋势及其启示

(一)印度农业科技支持优先领域的趋势。“十二五”计划(2012-2016年)期间在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技术方面,印度提出国家层面的“示范综合养殖系统”以及国家倡议的三个研究平台,即“气候变化适应性农业”、“保护性农业”、“农业固体废物管理”。至2020年,印度农业技术研究将继续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把重点放在确保利益相关者获得更高回报的创新技术上来,并且将优先支持以下农业科技领域发展:①精准农业、保护性农业、山地农业的机械化和园艺及其他经济作物的机械化;②通过使用与电源配套的农业机械提高机械化作业的能源使用效率;③发展定制农业机械的科技企业;④在全国不同地区成立以需要为基础的“农机推广中心”,为促进本地设备制造和为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起到孵化的作用;⑤对可再生能源和农产品中的副产品和残余产品的创新利用;⑥利用农业残留物的生物甲烷化和气化实现分解发电;⑦通过加工和产品增值减少采后损失并且提高生产效率;⑧从农业和园艺作物、渔业、畜牧业部门利用主要商品和副产品生产开发其产品潜力,比如生产壳聚糖、果胶、维生素、保健品等;⑨其他领域:如基于传统农产品的保健食品的开发,在生产过程中建立基于价值链的农产品加工中心,为加工食品的质量检测设立检测设备和实验室。

(二)对我国的启示

1、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发挥政府的主导地位。我国和印度都是农业大国,具有以小农经营为主体,农业效益低的共同特点,因此更加注重农业科技服务的重要性。我国在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时,要明确科技服务机构的公益性,通过加大财政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企业等组织以各种形式参与到科技服务中来,调动服务机构的主动性的同时也要注重提高科技服务队伍的素质,从而更好地发展“科技兴农”,促进农民脱贫致富。

2、加强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的结合,实现各环节的连接。我国农业科研、教育与生产之间的脱节问题较为突出,科研成果无法真正运用到农业生产之中,从而对生产的服务效应大大降低。因此,要从体制上解决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机构分散管理的问题,明确各级农业科研、教育和推广机构由同级农业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同时要完善对农业科技机构的考评和奖励机制,推动研究和教育机构加强与生产的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3、优化农业科技服务推广形式,加大科技宣传力度。目前,我国的农业科技推广形式较为单一,在互联网和新媒体迅速发展的背景下,要充分发挥网络的传播效应,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广播等传播手段的高覆盖优势,方便快捷地向农民、农村干部、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提供和宣传农业科技服务的各种信息。

主要参考文献:

[1]王军杰.印度农业国内支持制度的完善及对我国的启示[J].农村经济,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