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督导汇报材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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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督导汇报材料

两项督导汇报材料范文1

我于2004年7月主持**县人民政府工作,2008年3月任**县县委书记。根据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实绩督导考核的要求,我就2007年度履行教育工作岗位职责的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坚持把教育优先作为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

2007年,我和县政府一班人一如既往突出教育优先发展,作为加快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

一是认识进一步深化。教育兴则产业兴、教育强则后劲足。我始终与上级党委、政府保持高度共识,突出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创办人民满意教育为重点,大力推进教育强县的各项基础性建设。平常工作和多种会议等场合都强调抓好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并把教育工作作为关注民生、惠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

二是考核进一步强化。坚持把教育工作纳入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增加了考评的权重,并定期对乡镇和有关部门开展督导评估,年终严格按照责任制考核奖惩到位。

三是工作进一步深入。我坚持把建设教育强县作为大事要事来对待,以兴教为已任,认真落实教育工作县长负责制,凡是与教育有关的工作,自己都积极认真对待,凡是与教育有关的问题,自己都尽量亲自调研处理,凡是对发展教育有利的事情,自己都敢于决策支持。

二、坚持把环境优化作为加快教育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是把投入作为重点。教育发展的重点就在于努力保对教育经费的投入。2007年,县委、县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展战略,在积极落实教育投入的“两个比例”,实现“三个增长”的政策方面,尽了最大努力,基本保证了教育投入总量逐年递增,保证了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及时足额到位。2007年全县教育经费拨付达1.33亿元,比上年增长48.9%,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1702万元,比上年生均增加144元。本级财政预算已拨付教师工资10140万元,拨付城市教育附加费185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款1539万元,占支付总额的66%。拨付教育专款301万元、危改专项资金150万元、寄宿制学校建设资金115万元。全面实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落实国家“两免一补”政策,全部免除学生学杂费,免除学生课本费5万人次,县财政配套改革资金1172万元。积极开展“9.8”助学活动,筹集捐款220万元,捐助学生1.1万多名。

二是把整治作为难点。教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教育要发展,就需要有一个好的环境,要有好的环境,就需要各部门的支持配合。2007年在教育发展环境的问题上,县里下了一番硬功夫。一方面,狠抓了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县里成立了由县委政法委书记黄兴茂和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潘勇为主的整治校园周边环境领导小组,联合县政法委、公安局、工商局、地税局、安监局、文化局、广电局和各乡镇等部门单位,常年性开展中小学校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活动,最明显的成效就是基本上取缔了学校周围的违规网吧。另一方面,狠抓了部门协调工作。多年来,我们坚持了一个好传统,全县几大家主要领导、相关部门每年都召开一次议教会,专题研究教育发展问题。2007年9月,我们召开的议教会形成了会议纪要,出台了支持教育发展的文件和规定,进一步规范了部门行为。我曾告诫过有关职能部门:垂直管理部门也好,县管部门也罢,只要单位在**,工作在**,就要为**的发展服务,为子孙后代造福,不当名人,但也不能做罪人。在县长办公会议上,我提议建设和国土部门在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寄宿制学校建设上,规费能免则免,服务性收费能少则少,一律从低,让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三是把改革作为切入点。教育发展的切入点在改革,改革的程度决定发展的速度。2007年,我们进一步深化了全县乡镇中学管理体制改革,在全县20所乡镇中心学校(原教育办)与乡镇中学实现了“六个一”的彻底合并的基础上,全部撤除了校长助理(专干)等专职管理岗位。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我们坚持从优、公开原则,2007年选拔了60名大专院校的优秀毕业生,补充到农村中小学和高中紧缺学科,并解决了65名毕业生的编制,引进了一批业务能力较强的专业教师。在抓教育改革促发展方面,另一个突出的工作就是抓引资办学。对长沙楚天房地产开发公司捐资500万兴建陈家嘴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我主持召开了国土、建设、税务、教育、财政和陈家嘴镇等部门单位的会议,减免各种税、费近100万元,2007年下学期,该项目已顺利竣工,目前该学校己成为我县一流的农村寄宿制中学。2007年,我们启动了建设教育强县工作,制订了《**县建设教育强县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县级领导定点联系学校和部门单位对口援建学校的工作制度,强化了乡镇和部门单位建设教育强县的职责要求。

三、坚持把“两项制度”督导评估迎检作为加快教育发展的头等大事

2008年,我县将接受全省每届一次和全市每年一次的教育工作“两项制度”督导评估。对此,我们对照要求,及早决策部署、及早启动推进、及早整改达标。

一是高度重视。我县的迎检工作于2007年6月份正式启动,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多次研究,多次听取相关情况汇报,成立了由我任组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设立了迎检办,落实了工作人员和经费。各有关部门单位、乡镇、学校也成立了专门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要求,县里召开了全县性的动员培训会议,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层层签订了责任状。二是狠抓调度。为抓好迎检工作,我们坚持月督促检查、月调度结帐考评制度,突出解决了一些诸如氛围营造、经费短缺、工作不平衡等问题。

两项督导汇报材料范文2

为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制度,加强教育监督,推进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加快教育强县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省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要性

(一)教育督导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我国现代教育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教育督导,是促进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是保障教育目标实现的有效机制,是加强教育宏观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保障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实现教育强县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教育督导在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保障、导向和激励作用,更好地为教育改革和发展保驾护航,实现教育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明确教育督导工作的基本任务和主要职责

(二)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根本,以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和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为重点,积极开展教育工作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经常性督导,不断提高教育督导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逐步建立与教育改革和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教育督导制度,推动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三)全县教育督导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县的教育督导工作;对县人民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对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办学水平进行综合评估;组织重大教育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评估;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本县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培训督学;开展教育督导科学研究;履行县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教育督导机构在实施教育督导工作时,被督导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按要求提供与督导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有关材料,对督导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三、建立和完善各项教育督导评估制度

(四)建立和完善“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制度。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县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组织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实绩督导评估考核,督促乡镇政府及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推进教育事业发展。

(五)建立同级督政制度。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并实行重点职能部门年度考核制度,充分调动各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积极性,为教育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六)建立和完善对基础教育的督导评估制度。制定和完善适应不同基础、不同层次发展水平的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深入开展对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水平的督导评估,从办学方向、办学条件、教师队伍、教学质量、学校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促进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七)建立对职业教育的督导评估制度。进一步加大对职业教育的督导力度。开展对职业学校办学水平的督导评估,促进职业学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推动全县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八)建立对民办教育的督导评估制度。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省、市、县关于规范民办教育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以教育教学管理、财务管理、办学条件为重点,对民办学校进行检查评估或专项督查,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九)建立教育质量监测制度。设立县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完善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质量的监测体系和学生课业负担监控制度,引导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不断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十)建立督导评估结果公示和反馈制度。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组织的重大督导评估活动,要按规定程序反馈督导评估结果,及时下发督导通报,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予以公示和通报。被督导评估单位要严格按照督导评估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复报告。教育督导机构应及时组织回访或复查,切实促进整改工作的落实。

四、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

(十一)建立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县人民政府设立教育督导室,代表县人民政府行使教育行政执法和监督职能。

(十二)切实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由主任督学、副主任督学和督学组成。主任督学和副主任督学为教育督导机构的领导成员,由县人民政府任命。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任命专职督学和聘任兼职督学。教育督导人员必须具备热爱教育事业,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办事公道、廉洁自律,从事教育教学或者教育科研、教育行政工作管理工作10年以上,并经教育督导机构专业考核合格等条件。

(十三)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教育督导队伍素质。要建立教育督导人员培训制度。要根据教育督导工作需要,开展法律法规、教育政策、督导理论和业务实践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培训的督学要分期分批接受培训后方能上岗。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要为督学参加培训、学习考察提供必要的条件。

五、高度重视教育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

(十四)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教育工作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教育实绩进行督导评估与考核的结果,纳入县绩效考核,作为考核其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表彰奖励、职务升迁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十五)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奖惩学校(幼儿园)、考核校(园)长、评优评先、任免干部、分配教育专项经费等要以督导评估结果为主要依据。

(十六)教育督导室的督导评估结果,一般应以通报的形式公开,也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机构的主办者,依据督导评估结果对在教育督导评估中获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时进行表彰奖励,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切实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

(十七)要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教育督导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教育督导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教育督导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八)进一步加强对教育检查评估的管理。为了整合资源,避免政出多门,各类教育督导、检查、考核、评估、验收等,归口教育督导部门统筹管理,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保障政令畅通,防止检查评估和验收活动过多过滥,切实减轻基层和学校的负担。

两项督导汇报材料范文3

一、成立整改领导组

在听取教育局督导检查的情况通报后。学校先后召开了班子会议和教职工会议,成立整改领导组。

*

各部门明确分工,查摆问题,又要通力协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一周之内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在校委会议上汇总,研究决定报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二、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教育行政管理方面

1、加强班子建设。加强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班子成员整体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经常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思想,统一认识,增强班子的凝聚力,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政、行其事。主要领导要深入教学第一线,多研究教学工作。每周听课1~2节,多与教职工交流、研讨。与教职工打成一片,倾听群众呼声,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同时,建议教育局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合理地调整和补充班子的成员,以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2、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我校目前无在编不在岗人员,但据调查了解有少数教师到外地兼课现象,分散精力,严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针对这一情况,学校研究决定,实行校长负责制,找有兼课现象的老师谈话,限其在一周内返岗,回校安心工作,否则按上级有关文件确定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3、彻底清除校内摆摊设点。

学校坚决执行教育局[200*]134号校园综合治理文件精神,按照教育局潘集中学教育教学督导检查组的统一部署,坚决清除校内及校门外摆摊设点现象。

(1)时间界定:用一月时间进行宣传发动。传达县教育局相关文件政策,召开有关经营户会议,宣传学校有关规定及相关政策。

一月后全校所有经营户一律关门停止营业,并且以后永远停止经营。

(2)相关政策:

学校领导班子承包到户,校长为总责任人。具体情况见下表:

总责任人

责任人

经营户

*

②凡经营户开门一次,扣款100元,扣责任人及总责任人各50元;第二次开门,扣经营户200元,责任人及总责任人100元;第三次开门扣相关经营户500元,责任人及总责任人到教育局说明情况并接受上级组织处理。

③在校内所有商点停业后,要召开相关会议,及时进行论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及上级主管局相关政策,想方设法开设校内超市,以解决住校学生生活之需要。

(二)教育教学管理方面

1、教学计划:经检查,我校有相当一部分教师计划不规范,内容过简,流于形式,教学进度不一致。因此,要求制订计划内容过简、进度不一致的教师重新制订教学计划。从下学期开始,学校在设计进度表时将重大教学安排打印入表格内,教师务必按教务处的安排设计自己的教学进度且同一年级同一学科的教学进度必须一致。计划制订后,交教研组长审查,教研组长审核可以使用方可签字。凡属教研组长工作马虎上造成后果的,追究教研组长的责任。此条10月中旬完成.

2、课表调整:及时调整课表,凡教育局领导指出的课表中存在的问题,一律加以解决,确保课表无错误,力求规范、科学。此条10月初完成.

3、集体备课:不折不扣地实行集体备课制度。按教研室排定的集体课日活动,每次活动不少于2小时,教研组长要安排好本组主备人的明细表。主备人要根据安排严肃认真地完成主备任务。各集体备课的活动地点为:语文组、数学组在会议室,英语组、物理组在后楼二楼休息室,化学组、生物组在后楼三楼休息室,政治组、历史组在中楼中间的教师休息室,艺体组、地理组在中楼东边的教师休息室。同一年级同一学科有2人以上授课的集体备课小组组长如下:*

领导班子实行包教研组制度,具体分工为:语文组:李本勇数学组:陈守斌英语组:桑成国政治组:陈士帅历史组:陈亮地理组:贾宏桥体育组:杜友明刘圣凡生物组:贾宏敏物理组:王新乔化学组:赵以胜。

领导班子成员平时在各学科活动日要深入活动地点督查,在班子例会要及时汇报包组工作情况。此条贯穿全学年.

4、青年教师培养:以对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落实《霍邱县青年教师培养方案》和《潘集中学青年教师培养计划》精心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要求指导教师制定好自己的帮带计划,收集好自己的帮带材料,建立帮带对象的成长档案,青年教师要主动、积极、热心地请求帮带老师,制定好自己的成长计划,收集好自己的成长材料,每学期结束时将两种材料同时交教务处备查。此条贯穿全学年.

5、学生作业:每2周抽查一次学生作业,作业次数参照《潘集中学教学工作计划》的要求,检查人员由赵以胜、屠玉磊及各教研组长组成,检查后填写记录表,在教职工会议上公示,并进行评议,公示后将记录交教务处存档。凡学生作业明显不合要求的,学校领导将责令其及时改正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凡应交而未交的一次性扣款50元)。

6、备课笔记:各教研组要组织全组人员对本组的每一位教师的笔记进行评议,发现明显不符合要求(如过简、明显滞后、明显超前、以旧充新应付检查)的责令其限期改正,2周后再组织全组教师进行评议,对刚分配的青年教师,教研组长及指导教师认真指导写好教案,教务处每2周抽查一次教学人员的备课笔记并做好记录。

7、课堂教学:务必按教务处安排的课表上课。凡发现私自调课者,每调一节主动调课者扣20元,被动调课者扣10元。要求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按新课程理念组织教学,严禁一言堂,严禁死抠书本。三位校长、教务主任、教研组长有权利、有义务随时入堂听课,任何人不得拒听拒评。每学期结束时,教务处组织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进行问卷调查,凡是学生意见较大的,学校将及时调整其授课分工。

8、学籍管理及学生流失严重问题:根据上级领导的要求,建立健全学生的学籍档案,学籍管理员要忠于职守,摸清学生实际情况,将各类学籍材料分类保管,督促各班主任在每学期结束前填写好学生的操行品评。教务处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要求班主任填写流生情况摸底表,要求未及时返校的,班主任要逐人进行家访,摸清流失的原因。凡一学年内,流失率达到5%以上的班主任不得评为优秀班主任。凡学生转入或转出,一律必须有分管校长签字方可办理手续。

9、加强对课堂教学待达标教师的帮扶工作。

在督导检查中,我校有29名教师课堂教学待达标,上级领导已经就这些教师存在的问题作出了具体的说明。针对这些问题,实行明确的责任帮带责任制。具体帮带教师有刘茂年、冯克庆、屠玉磊、刘琴华、吴永义、刘刚、贾宏桥、陈士帅、孙向玲、郭仁群、林涛、赵德军、朱宝中、陈亮、赵以胜、何礼平、徐宏辉、孙长海、桑成国、卞修云、胡鹏、胡于文、李中全、张亮(缺一物理教师)、顾华凤、张建兵、李本强。(具体被帮带名单略)。要求帮带教师要全方位对被帮带教师进行指导。具体每个对象存在的问题制订具体的帮带计划。要求在本学期结束时,将待达标教师指导达标。此条贯穿全学年.

10、强化理化生实验工作。实验操作是培养学生能力,提高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由于种种原因,我校的实验工作一直滞后。学生连基本的实验都难以操作。目前,实验综合楼正在兴建,可在明年投入使用。在实验综合楼启用之前,理、化、生教师要创造条件解决问题,一般的演示实验必须由学生亲自操作、理、化、生的会考考卷必须由学生完成。理、化、生教研组要安排好教师制订实验操作计划并严格执行。此条贯穿全学年.

11、针对我校生源质量较差的现状,做到因材施教。

近几年来,我校高中部的生源质量一直较差,今年录取的高一新生中考成绩在328分以下的就有几十人.就目前这一生源状况,要和城关一、二、三中一样抓大文大理很难有出路。因此,今后我们要转变办学理念,走艺、体、音升学的路子。班主任要尽力挖掘学生的潜能,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积极考艺术、体育、音乐学院。要把学生考入高校和合格毕业作为自己的工作目标,使入学分数极低的学生能顺利完成三年的学业,顺利通过会考,取得毕业证书;使入学分数稍高的学生能考取高职院校以继续升造。保证让每个学生学有所乐、学有所成。力争通过三年的探索,走出一条具有潘色的办学路子。此条贯穿全学年.

12、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工作,落实班主任工作责任制。

班主任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和重要保证,加强班主任工作是当务之急,要根据我校情况修订《班主任工作奖惩条例》对工作责任心强、热爱学校、服从大局、关心学生、严于律已的班主任要大力表彰,广泛宣传,并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对工作责任心差,阳逢阴违、乱收费、歧视差生、体罚学生的班主任要严肃查处,严重的取消其班主任的资格。要严格执行《潘集中学班级管理量化评估细则》,将因材施教和控制流生作为评定班级工作的两项重要指标。一年内学生流失率达到5%的一律取消评比优秀班主任的资格。此条贯穿全学年.

13、校园文化氛围

(1)校训将按照要求制作贴字粘贴在学校的醒目的位置。学校院墙上的标语重新粉刷。新建院墙再写上合适的长久性的宣传标语。教室门前由学校统一订购名人像和警言、格言,并统一张贴。

(2)教室布置方面:门上统一贴写班级名称,教室内按要求布置,并定期检查记录,与班级量化评估挂钩。具体要求;黑板上方有醒目的激励性的标语,黑板两侧张贴校发有关表格,《守则》、《规范》、“条例”、“细则”等,视力表统一张贴后墙前方。两侧墙壁有宣传画或字。学习园地定期更新,两周一查。字、标语、画等要适合学生、班级特色。

(3)教师办公室也将张贴宣传标语,并安排值日表。

(4)校园绿化移交后勤,并将适时适度地搞好绿化工作。并在绿化带制牌写“爱护花木”等标志。由政教处定期检查各班卫生区打扫情况。在卫生区内树上写各班级标牌。校园院墙定期由团委会牵头清理乱写乱画,并由指定班级轮流出校园黑板报,力争做到新颖、健康、美化、有特色。此条于10月底完成.

14、学校德育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成立德育工作领导组,政教处制订总体计划,并认真实施,定期总结,以尽善尽美地完成德育工作。

15、教育教学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各条责任人分别为:第1、2、5、10条:赵以胜、屠玉磊。第3、4、7、9条:李本勇、陈亮。第8条:陈亮、徐凡基。第6条:陈亮、赵以胜。第11、12条:贾宏桥、陈亮。

三、后勤保障方面

1、200*年10月1日前废止,修订不合时宜的管理制度;放大,张贴财务管理制度。此项工作责任人:桑成国。

2、按月公布学校收支情况,增加财务管理透明度(责任人:陈守斌):“按四定四挂钩”规定要求,设置学校报帐员岗位。

3、精打细算,量入为出,开源节流,把有限的财力资源重点用在教学工作上,增加公用支出占学校总支出的比例。为高中课改提供教育资源,购置必须的教学教研资料、实验药品、仪器及器材等。此项工作由总务处陈守斌主任组织实施。

4、学生宿舍管理(责任人:陈士帅)

(1)200*年10月1日前制定宿舍管理制度,管理员职责及相关奖惩制度。

(2)在200*年10月1日前要求高一年级学生除特殊情况外一律进住学校男、女生宿舍。

(3)200*年10月10日前清理高二外出租房生,对他们进行登记造册,要求其按班级入住学校集体学生宿舍,想方设法提高入住率,克服资源浪费现象。

(4)定期对宿舍管理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自身素质。

(5)男女生宿舍一直安排管理员居住,实行全天候24小时封闭式管理,确保住宿生安全。

5、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刘圣凡)

(1)200*年10月25日前实行保卫人员定岗、定责制,建立健全出入登记制度。

(2)每周组织保卫人员政治思想学习,提高保卫人员自身素质,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感。

(3)学校已投入一定资金,整修了校大门,购置了警棍、制服、牌证、泡沫灭火器等必要的保安设施消防器材等。

6、卫生隐患(责任人:桑成国)

由于学校办学条件所限,学校没有自办食堂,因此校外餐点较多,到目前为止学校大门外有六家私人餐点,校内有两家,这些餐点均无卫生许可证,为此我校将采取以下措施:

两项督导汇报材料范文4

在“十一”长假期间召开这次会议,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农村住房建设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重视。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枣庄会议精神,对全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工作进行再动员、再调度、再促进。会前,就如何开好这次会议,将我市的有关情况向赵润田书记、刘士合市长和王浩副书记专门做了汇报。几位领导同志对这两项工作都非常重视,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县区和有关部门必须完成省下达的任务指标,必须要研究好各方面的工作,强力推进。从大家刚才汇报的情况可以看出,各县区在农村住房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方面,领导重视、推进快、效果好。刚才练建军局长通报了全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工作情况。李玉明局长就如何利用好增减挂钩政策做了进一步说明。前期工作,我们做得比较好。但是今年以来,由于在增减挂钩方面有些工作没做到位,复垦速度慢,政策运用慢,落实不到位,造成省里对我们的工作有一些想法。我在枣庄会议上和省国土资源厅刘总工程师交谈这个问题时,他就说,是破题最早的,应该是推进最好的,但是在某方面出了问题。下一步,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加强指导,使各县区的这几项工作都有进一步的突破。下面,结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意见以及枣庄会议、济宁会议精神,我再强调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明确任务,狠抓推进,确保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完成

明确任务,就是明确省下达的任务。狠抓推进,就是在推进工作上不能手软,确保这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今年是实施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的第二年,也是我市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第一年。如何保障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希望大家一定要按照姜大明省长和郭兆信副省长的指示要求,很好地抓好贯彻落实。从刚才通报的情况看,多数县区完成任务的质量较好、速度较快。截止9月底,全市新开工整村改造建设项目285个,涉及村庄482个,在建53695户(占全年任务的67.1%)、完工46549户(占全年任务的58.2%),开工建设总户数达到100244户、占全年任务的125.3%,改造危房40358户、占全年任务的109.9%。共完成投资136.19亿元。去年全市完成了不到6万户,今年在建和完成的已经突破了10万户,这个速度应该说是比较快的。

目前,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认识问题。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是一项惠民工程,要通过实施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程,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最终实现群众得实惠、政府得民心、企业得发展的目标。当前,有些地方就建设论建设,没有把农房建设与农民的居住条件改善结合起来,没有与新村道路、绿化、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基础设施配套结合起来,没有与村庄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生态环境建设结合起来。没有认识到开展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是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必然要求,是一项利国利民、功垂千秋的大好事。这一点,要首先从我们干部的思想认识抓起,然后再去教育群众。二是工作问题。部分县区对这项工作缺乏重视,满足于一般的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没有把这项工作作为己任,没有采取得力措施,存在得过且过、畏难发愁情绪,致使工作进展缓慢。三是资金问题。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单纯依靠上级拨款是行不通的,必须利用好国家政策、利用好融资平台来筹措建设资金。土地政策是当前解决资金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工作破题的关键所在。目前,个别县区仍然没有研究好、研究透政策,工作推进较慢。四是配套问题。新村建设中,道路硬化、亮化、绿化、供水、供电、垃圾收集等基础设施还不完善,直接影响新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和设计功能的发挥。五是规划问题。有些新村建设项目没有聘请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编制,没有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致使新村规划布局混乱、建筑色彩搭配不合理,既造成浪费,又形不成景观。

以上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加强规划编制。规划编制要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尊重群众意愿、注重设施完善、方便生产生活、保护生态环境、尊重风俗习惯、突出文化特色、促进产业调整的原则,切实提高农房建设规划的质量和水平。要根据当地地形地貌、交通条件、产业特点等实际情况,对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三年规划、农房集中建设改造项目详细规划作适当完善调整,特别要与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计划搞好衔接,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对准备实施的农房集中建设改造项目,各县区要统一组织编制详细规划,有条件的要做到编制任务统一委托、规划方案统一评审、编制资金统一拨付。农房建筑设计要力求体现内部实用性、外部艺术性、建筑节能性、群体协调性,努力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百年住宅”。

二要明确建设重点。要以城中村、城边村、乡镇驻地村、大企业周边村、经济强村、矿区搬迁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村为重点,按照规划实施整体改造。城中村改造必须提速,确保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对城边村要由近及远、分期分批进行改造,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内的村庄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涉及的村庄要优先改造,暂不改造的要严格管控,防止私搭乱建。24个省级中心镇和沿国省道的重点镇,要抓住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利时机,今年都要在乡镇驻地启动1至2个社区建设项目,有条件的要形成较大规模的社区,吸引周边村庄的村民进镇居住。要充分发挥大企业的作用,充分调动经济强村村集体和村民的积极性,加快整村改造步伐,腾出土地满足企业扩张和村集体经济发展需要。要加快采煤塌陷区和压煤区村庄搬迁改造,维护群众安全,促进煤炭生产。对于离城镇较远的一般村庄,应先选择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水源地附近的村庄,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改造。对于规划确定的合并村庄和重点发展区域中暂时不能集中改造建设的村庄,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宅基地。在农房建设中,要高度重视危房改造,采取空闲房安置、租借、修缮加固、翻建新建等方式,优先安置无房户和整体危房户,抓好对鳏寡孤独、残疾人、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扶持救助。

三要全面落实政策。一是落实收费政策。城中村、城边村和镇驻地村庄改造项目中的村民安置房,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规划区外的农房建设项目实行行政性事业性费用“零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二是落实资金政策。市财政今年将安排奖励资金,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县区给予资金奖励,前三名的县区给予重奖。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把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要统筹安排农村道路、供水、沼气、电网、广电、中小学、卫生室、社区、党建等涉农专项资金,集中用于农房集中项目中的配套设施建设。要以县区为单位,建立农房建设融资平台,提前注入建设资金,使项目早启动、新房早建成、农民早受益。三是落实土地政策。要健全机制,搞好运作,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使土地收益成为农房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尽可能让农民少花钱甚至不花钱就能住上新房。要按照“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的原则,鼓励拆除危旧房、交还宅基地。进一步争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和指标,尽快建立土地转换平台,搞好土地收储和出让、转让。各县区一定要严格执行增减挂钩有关文件,通过农房建设节约的土地置换到城区或乡镇驻地后,要安排不低于40%的置换指标用于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实现的大部分增值收益要返还农房建设项目;结余的指标首先要留足农村发展用地,不得将结余指标全部拿到城市。要简化工作程序,缩短挂钩资金兑现时间,为农房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四要搞好设施配套。推进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必须严格按照规划,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周边环境建设,坚持与农房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城中村和城边村改造,必须按照城市社区的标准,同步配套建设城市路网、公交站点、停车场所,完善供水、燃气、热力、污水等地下管网,支持“一校一园(标准化学校、中心幼儿园)、二院(中心卫生院、敬老院)、二站(综合文化站、农村综合服务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镇驻地和村庄农房集中建设,必须同步配备水电,硬化道路,设置路灯,敷设排水管线或沟渠,配置简易适用的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收集转运系统,进行绿化美化,有条件的要配备管道供气、集中供热设施和太阳能热水器。达到一定规模的农房集中项目,必须建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综合配置科教文卫、治安、社保等服务设施,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所有集中建设改造的农房,都要使用新型墙材,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并积极推广应用秸秆气化、秸秆型煤、大中型沼气、节能门窗、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地源热泵等节能环保适用技术。

五要抓好工程监管。农房建设工程质量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整项工作的成败。各县区要认真吸取青州“10·3”墙体倒塌事故教训,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农房建设工程质量监管。要把所有农房集中建设改造项目纳入工程建设程序,由建设部门实施全过程监管,在项目选址、地质勘察、建筑设计、施工组织、建材选用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要规范工程档案记录、收缴和归集,把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到实处。加强对工程承发包和大宗材料设备采购的监管,防止发生腐败。加强对农房专项资金的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要从规划设计到竣工验收,全方位、全过程向村民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竣工交验农房,要根据土地性质依法核发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保障农民住房财产权。为最大限度地降低建设成本,各级政府要大力推行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和大宗材料设备统一采购。

六要加强检查考核。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农房建设情况,解决实际问题。继续实行“周通报、旬调度、季观摩、年底考核”制度,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每周要上报市委书记、市长等市领导,并通报各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及有关部门。各县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统计调度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严禁扩大申报范围和虚报瞒报,确保上报数据准确、及时,反映情况真实。对虚报瞒报的,要一查到底,在城镇化考核当中加重扣分,并且问责通报。

二、认清形势,统一认识,做好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

(一)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省农村住房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调度会要求,要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到9月底,今年计划建设的项目必须全部开工;到年底,建成或基本建成的要达到60%以上。10月份,省政府将根据各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情况,约谈没有全部开工的市分管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年底,将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没有完成的地方,要通报批评,并对有关领导实施问责。

从我市情况看,各县区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工作的组织领导,使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稳步推进。截至9月底,全市开工建设各类城市保障性住房6999套,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30%。总体进展情况是好的,但工作还很不平衡。根据调度统计的情况,曹县、巨野、东明经济适用房建设进度较快,已经完成或即将完成主体工程;最慢,还没有完成拆迁工作;定陶次之,9月29日刚刚开工。另外,定陶县2009年度中央投资项目146套廉租住房也刚刚开工,距年底竣工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同志们,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硬任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当成惠民生的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好,特别是进度较慢的县,要认真研究,分析原因,落实改进措施,加快工作推进。

下一步,总的要求是加大资金投入,落实土地供应,加强规划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目前已进入施工的黄金季节,各地要抓住有利时机,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全面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一要加强督查。各县对列入今年建设计划的项目,要逐个进行检查督办。对已经开工的项目,要严格按照计划加快建设进度;对尚未开工的项目,要逐一进行调度研究,做到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开工日期,抓紧协调落实项目各项前期手续,确保10月中旬全部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到年底建成或基本建成的要达到年度建设项目的60%以上。特别是2008、2009年度的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要确保年内全部竣工。二要完善政策。要按照“保基本、可持续、促公平”的原则,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入、退出机制。为使这项工作更符合实际,允许在建设任务总量不减少的前提下,对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具体任务适当进行结构调整,但今年的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明后年的任务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调整意见并按程序审批;允许对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租售并举,促进各类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有机衔接;在满足低收入家庭需要的前提下,廉租住房可以和公共租赁住房统筹安排,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三要强化问责。年底,国家和省将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没有完成的地方,通报批评,并对有关领导实施问责。市里也将照此办理,请大家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

(二)关于棚户区改造。截止9月底,全市共完成棚户区改造2130户,全部完成省下达的建设任务。其中曹县、成武、单县棚改工作完成的较好,各项手续齐全;其他县区均存在手续不全等问题,需要引起注意。总体上看,我市棚户区房屋大多超过30年,且破损严重,阴暗窄小,基础设施条件差,改造区域零星分散,成方连片改造困难大,再加上群众认识不到位,违章搭建多,拆迁成本高,商业开发价值低,且工矿企业95%以上属于破产、停产企业,职工支付能力低,遗留问题多,这些都是棚户区改造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但是推进棚户区改造,改善低收入弱势群体住房条件,是政府应尽的职责,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也是完善城市功能,集约利用土地,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必然要求,更是转方式、调结构,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举措。所以各县区务必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央“确保群众得到实惠,确保资金及时到位,确保优惠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改造工作规范有序,确保分配过程公平公开”等五个确保的要求,按时高质量完成棚改任务。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工作实效。要明确工作责任,由市政府负总责,县区政府抓落实,县区长是第一责任人。市里成立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的组织、推进、综合协调和督导等工作,棚改涉及的发改、经信、财政、国资、地税、人行、开发办、国土、房管、建设、规划、城管等部门及各县、牡丹区、开发区的负责人为成员,并抽调部门业务科室及城区办事处、社区政治素质高、作风过硬、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组成办公室,推进棚改造工作。各县(区)政府要把棚户区改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要严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区根据三年改造计划,把目标落实到责任单位,具体到每个项目或片区。要分清轻重缓急,把握工作节奏,优先改造规模大、条件差、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集中片区,逐步解决零星分散片区。要根据棚户区居民人口、收入、住房面积特别是安置意愿,精心制定改造方案。所有棚改项目,都应先建安置房,后建商品房。

三要确保把国家和省制定的棚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根据鲁政办发﹝2010﹞10号文及鲁建房函﹝2010﹞27号文的要求,对棚改项目免征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棚改安置房用地要优先安排,优先供应,新建棚改小区的路、水、电等市政设施,由相关单位统筹考虑建设,并适当减免入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四要创新方式,将棚户区、危旧房和城中村就近整合,用项目捆绑的办法,进行统一规划、连片开发、配套建设、系统改造。

五要加强监督,严格履行工程建设程序,确保棚改工程质量,同时要在使用功能、配套设施、绿化等方面和同一小区内商品房保持一致,杜绝歧视。

六要严格规范运作,切实把棚改工程建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廉政工程。特别是拆迁安置方案要阳光操作,安置要“大分散、小集中”,防止形成新的贫民区。

七要积极开展综合整治,多渠道筹集资金。道路、楼体、绿化等公共部位的改造和电力、通讯、供水、燃气等管线改造由相关单位通盘考虑,予以倾斜。建设、房管和城管部门要搞好组织协调,并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的作用,拆除并制止违章搭建。

三、切实加强对农村住房和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农村住房和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惠及民生的大事,也是拉动消费、扩大投资、增加财源、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党委、政府要把农村住房与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领导体制,规范决策程序,优化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分线推进工作进程。对年度农房与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要有目标、有任务、有措施、有考核,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抓好落实,形成推进两项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加大督导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房建设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督查指导,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要将这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健全考核体系,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强化问责力度,对工作滞后的县区,要进行跟踪指导,督促其加快建设进度,必要时约谈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县,要通报批评或进行行政问责。充分发挥督查考核的导向作用,形成激励机制,确保农房与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两项督导汇报材料范文5

市人常委会:

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汇报我市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的情况,请予审议。

我国第一部《土地管理法》是1986年颁布的,今年是20周年。期间经过了2次修正、1次修订。我今天汇报的,是1998年修订、2004年修正的新《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新法)的贯彻实施情况。

一、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基本情况

新法实施以来,我市出台了《关于对市区土地实行五统一管理的通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土地市场管理促进经济发展的通知》等20多个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制度,土地管理工作逐渐步入了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

(一)宣传力度不断加,社会各界的依法用地意识逐步增强。新法出台以后,我市把对新法的宣传作为“三五”普法、“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坚持“6.25”全国土地日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采取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材料、举办国土资源杯“歌唱××”歌曲创作赛和土地管理,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视知识竞赛等形式,对新法进行广泛深入宣传。1999年以来,全市举办培训班100多期,培训1.5万人次,召开座谈会70多次,发放宣传材料70多万份。通过宣传,各级领导、用地单位和广群众对新法的认识不断提高,资源忧患意识、依法用地意识明显增强,有力地促进了新法的顺利实施。

(二)耕地保护机制不断健全,耕地保护力度不断加。一是建立耕地保护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办法,明确各级耕地保护的目标和责任。特别是在基本农田保护方面,市、县、镇、村、农户逐级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市共签订55万份,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健全了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缴纳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等上级关于耕地保护的各项政策,实现了耕地保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十五”期间,我市争取国家级、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6个,争取资金2.2亿元,全市通过开发整理复垦增加耕地3000多公顷。1997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确定我市耕地保有量为192969.12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为169943.8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8.1%。到2005年,我市经审批的建设用地,连续7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率始终保持在88.1%以上。

(三)土地市场不断规范,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程度不断提高。一是建立土地储备制度。市及各市国土资源部门都成立了土地储备中心,通过收回、收购等方式储备土地,并制定土地供应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适时推向市场,起到宏观调控土地市场的作用。二是建立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2000年,市政府出台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办法》;2001年,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土地市场管理促进经济发展的通知》。两个文件都明确规定,对商业、旅游、娱乐、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2002年,各市区都建立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率先在全省全面实行。2002年以来,国土资源部门建立健全了局长办公会集体会审出让底价制度、现场监督公证制度、监督管理方案审批备案制度、公告和信息披露制度、拍卖底价和竞买人报名保密制度等制度,不断完善工作程序,使“招拍挂”工作规范运行,国有土地的资产价值得到充分显现。2005年,我市又进行了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试点。2005年,全市“招拍挂”出让经营性土地129宗,实现政府纯收益9.5亿元,占土地总收益的比例由2000年的6%提高到59%。三是建立地价管理制度。2000年,我市将市区土地划为7个级别,制定了相应级别不同用途的基准地价。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状况的改善,2001年和2004年,又对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进行了两次调整,使地价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保证了国有土地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对采取协议方式供地的,供地价格均以基准地价为基础依法进行评估,并经国土资源部门集体会审确认,保证了土地出让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国有土地资产不流失。四是建立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转让交易制度。市及各市都建立了土地交易市场。除城镇居民住房、法院判决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外,对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实行在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对申报的转让价格低于实际评估价格20%的,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该制度的建立,培育和规范了土地二级市场。土地市场建设的不断深化,使土地资产收益逐年幅度增加。2005年,全市实现政府土地纯收益16.3亿元,是2000年的10倍。

(四)征地管理不断加强,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重点强化了四项措施:一是规范征地程序。凡是征地前没对土地补偿标准进行听证或测算征地标准达不到我市最低标准的,国土资源部门一律不受理征地审批报件。二是依法适当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新法出台后,我市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了3次调整。2000年,市政府办公室下发17号文件,将市区征用土地年产值标准和地上附着物标准提高了20%左右。2005年,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城市规划区内耕地年产值最低标准环翠区为每亩1800元,荣成市、文登市为每亩1600元,乳山市为每亩1400元;城市规划区外耕地最低年产值标准为每亩1000元。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两项合计不得低于亩产值的16倍。为有效解决征地中同地不同价的问题,使征地工作更加公平合理,并进一步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国土资源部门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制订工作。在城市规划区内征地的,适用区片地价;在城市规划区外征地的,适用统一年产值标准。市区区片地价分了10个区片、5个级别:分别是每亩8万元、7万元、5万元、4万元和3万元;统一年产值分了5个区域,标准都是每亩1300元,补偿倍数分别是23倍、22倍和20倍。目前各市区全面完成了制订工作,待省上批准后公布实施。三是严把征地补偿关。从2004年开始,对新增建设用地,供地报件中必须附被征地村出具的土地补偿费到位证明和被征地农民领取补偿费的证明,否则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受理和批准供地。四是做好失地农民的安置工作。我市先后采取了货币安置、农业安置、留地安置、转权让利、土地入股等安置方式。为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问题,2004年,市政府下发《关于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通过“政府出一块、村集体补一块、农民个人缴一块”的方式,把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保障的社会化。目前各市区都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相关政策。

(五)执法监察机制不断健全,土地执法力度不断加。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都成立了执法监察科,组建了执法监察支队和队,建立了市、县、镇、村四级土地动态巡查网络,制定了《××市土地动态巡查办法》,与公安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对土地违法案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2001年以来,扎实开展了城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清理整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开发区清理整顿等集中治理整顿工作,全市共制止土地违法行为500多起,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930余件,拆除违法占地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有力地规范了土地市场秩序。截至2005年,市国土资源局连续3年被市整规办评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先进单位;2004年,被山东省整规办评为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先进集体。

(六)土地调控力度不断加,促进了全市经济的平稳运行。2003年,国务院把国土资源部门定位为宏观调控部门,把土地作为宏观调控国民经济的重要手段,下发了国发〔2004〕28号和〔2006〕31号文件,制定了一系列土地调控的措施。对此,我市态度鲜明,行动积极,措施果断,一是严格执行国家产业和用地政策,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做到“三禁止、一严格”,即禁止向违背国家产业政策、高耗能高污染、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的项目供地,严格控制列入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的项目用地。二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2006年新开工项目用地清理工作。今年国庆节期间,市国土资源局组成7个督导检查组,进驻各市区,对新开工项目逐个进行土地报件档案和实地现场督导落实。对10个违法占地项目全部依法进行了查处,其中依法拆除的4个,没收的3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的3个,恢复土地原状的1个;对8个项目进行了罚款;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责任人10人,追究刑事责任的2人,做到了既处理事,又处理人。10月16日,我市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顺利通过国务院督查组的检查验收。

(七)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不断提高。一是强化窗口办文工作,提高服务效率。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都建立了窗口办文制度,把土地审批事项纳入窗口管理,实行“受理”与“办理”分开。依托城镇地籍信息系统,把城镇居民土地登记发证时限由法定的2个月缩短到15分钟以内,极地方便了市民。2003年,市国土资源局办文窗口被省国土资源厅和市直机关工委分别评为“优秀办文窗口”和“文明窗口”;2002年—2005年,连续4年被市行政审批中心授予“群众最满意窗口”称号。二是坚持开源节流,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在节约用地方面,全市通过旧城改造、治理“城中村”和“空心村”、处置闲置土地等措施,盘活土地1.6万多亩,节约土地7000多亩。在集约用地方面,2005年,市政府下发31号和38号文件,对30个类别工业项目用地的投资强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率做了详细的规定。依据这两个文件,国土资源部门在用地审批中严格把关,对达不到我市土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的,坚决不予批地或核减用地面积。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得到省政府的充分肯定,2006年,全省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暨节约集约用地先进企业表彰会议在我市召开,我市金猴集团、万得集团、三角华盛轮胎、华力电机等8家企业受到表彰。三是千方百计保证项目落地。2003年以来,我市共争取审批建设用地8.3万亩,综合全省各市城市面积和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等因素(这些因素是省上分配用地指标时的参考依据),批地总量排在全省15个市(除济南、青岛外)前列。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供地政策,实行“五个优先”,即优先保证国家、省、市重点工程,教育、卫生等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高科技项目,重点利用外资项目以及资金到位的项目用地。

2003年,市政府被省政府评为全省实施2001-2002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2002-2005年,市国土资源局连续4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2003年,被省国土资源厅评为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004年,被人事部、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05年,荣成市国土资源局、文登市国土资源局被省人事厅、国土资源厅授予“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二、土地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社会各界特别是个别地方领导依法用地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地方把发展同多占地划等号,认为发展就要多占地,多占地就是发展。有的地方用地根本不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放在眼里,想开发哪块就开发哪块,投资商看中哪块就给哪块,不管符不符合规划,不管有没有用地指标,也不管是不是基本农田,对国土资源部门的依法制止和规范,他们认为是阻碍经济发展。有的地方甚至搞“毁地招商”,什么项目也没有,把地推平了再说。有的乡镇以租代征违法用地现象比较突出。

(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我市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上进行了不懈地探索,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从总体上看,社会各界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还不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还停留在较低水平。开发区中工厂建一层厂房的较多,有的还讲排场,建花园式工厂,搞面积绿地,土地利用效率较低。土地闲置浪费的现象比较突出,不是有项目没地,而是有地没项目,不是土地制约了经济发展,而是有些地方土地的闲置荒芜引起了群众的不满。土地集约利用的审批考核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有的企业不是根据投资强度确定用地面积,而是虚报投资强度到国土资源部门骗取多批地;批地后,一些用地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投资、建设。

(三)征地中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仍然存在。发展经济、推进工业化必须要占用农民集体土地,但是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过程,应当是农民分享工业化、城镇化成果的过程,应当有利于增加而不是损害农民的利益,应当有利于缩小而不是扩城乡的差距。但有的地方领导干部脑子里缺乏这种观念,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的现象依然存在,甚至违背农民意愿强行征地。造成征地纠纷不断发生,农民上访不断出现,影响社会稳定。据统计,因为征地问题引起农民上访占土地量的40%。从反映的情况看,有的地方的征地行为作风粗暴、性质恶劣,庄稼眼看就要收了,一夜之间强行把地推平,这种做法必须纠正。

(四)土地历史遗留问题较难处理,亟待妥善解决。近年来土地方面暴露出来的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其中最突出的有三个方面:一是原来出让的土地,后来由于《森林法》的有关规定或者规划调整为绿地等原因,使土地使用者不能按原用途使用,形成遗留问题,比如初村北海、张村沿海等1.3万亩土地。土地使用者纷纷要求解决,处理难度很。二是乳山银滩开发区于1992-1993年越权批准出让的一些土地,现在还有1万亩左右由于当时没有确定具置而空挂,用地单位都来找,难以解决。三是以前有的乡镇搞以地生财,把地擅自卖给开发商,由于没经过转用征收,不能办理正常的用地手续,前任领导把收开发商的钱挪作他用,换届后下一任领导不承认,现在开发商想办理用地手续,符合规划的没有资金,不符合规划的办不了手续。

三、今后我市土地管理的思路和措施

今后我市的土地管理工作,将以这次市人常委会审议《土地管理法》贯彻情况为契机和动力,紧紧围绕市委“1161”工作思路和目标,认真贯彻崔曰臣记、宋远方市长、刘命信副市长今年10月9日到市国土资源局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规范管理,高效服务,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可持续的土地保障和优质高效服务,重点做好五个方面。

(一)严格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一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使修编后的规划既有利于保护耕地,又为经济发展留出合理的用地空间。二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定期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进一步强化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对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责任。按照“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总体要求,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坚决制止通过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占用基本农田报批的违法行为,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三是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积极申报部级、省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争取专项资金。认真落实《××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全面推行项目招投标管理,实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规范化运作。

(二)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加宣传力度,彻底转变粗放的用地观念和习惯,提高社会各界的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加强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建立健全土地集约利用考核评价办法和体系,遏制圈占土地和粗放用地。一是批前严格审查。建设项目办理立项手续前,由项目所在地的国土资源部门进行用地预审,未经用地预审的,一律不予转报批次用地和批准供地。二是批中严格把关。对超过规定用地定额标准或达不到我市集约利用控制标准的,压缩用地面积或不予批准用地。三是批后严格监管。建立新批土地信息库和跟踪检查台帐,建立新批用地项目现场公示制度,及时向建设单位下发提示和督促建设通知,定期跟踪检查,防止土地闲置。把企业现有土地利用情况作为新增供地的重要依据,对土,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地利用率高的企业,在新申请用地时优先安排;对达不到节约集约用地规定标准的企业,暂缓新的用地审批,待其将原有土地达到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后,再考虑新的用地审批,促进企业节约集约用地。

(三)拓宽用地空间,保障经济发展。一是立足内涵挖潜,彻底清查、充分利用批而未供的土地、闲置土地、空闲土地等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二是继续争取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与城镇新增建设用地挂钩试点工作,通过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优化城乡用地结构,拓宽城市用地空间。三是全面摸清全市范围内可利用的盐田、废弃虾池和沿海滩涂,在充分做好环境影响论证和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以利用。四是加向上沟通协调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上预留的建设用地指标,缓解土地供需矛盾。

(四)加强和改进征地管理,维护农民利益。一是把提高征地补偿标准落到实处。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地价批准公布前,严格执行威政办发〔2005〕69号文件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失地而下降。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地价出台后,严格按照新的标准执行,切实解决征地标准偏低和同地不同价的问题。二是严把征地补偿关,确保征地补偿费及时足额到位。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落实的,一律不予受理上报省政府批次征地报件;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到位的,一律不批准供地。探索建立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和统一收缴、发放机制,减少发放环节,防止截留、挪用。

两项督导汇报材料范文6

第一条为适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全面开发农业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农村实用人才以及农业技能人才队伍素质,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农业法》等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是指对从事农业行业特有职业(工种)的劳动者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进行考核与评价,并对通过者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评价活动。

第三条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管理体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综合管理,业务机构(指农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以下分别简称部鉴定中心和部行业指导站,)进行技术指导,执行机构(指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以下简称鉴定站)组织具体实施。

第四条农业行业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以及技术性强、服务质量要求高、关系广大消费者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职业(领域),逐步推行就业准入制度。

第五条开展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着力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劳动者服务。

第六条各级农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安排必要经费并逐步形成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不断加强鉴定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鉴定工作条件,推动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健康发展。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种植业、畜牧业、兽医、渔业、农机、农垦、乡镇企业、饲料工业、农村能源等行业(系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八条农业部人事劳动司负责综合管理和指导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一)制定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政策、规划和办法,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管理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业务机构和执行机构,并指导开展相关工作;

(三)负责农业行业国家(行业)职业标准、培训教材以及鉴定试题库的编制开发工作;

(四)负责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队伍建设及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工作。

第九条农业部各有关司局负责管理和指导本行业(系统)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一)制定本行业(系统)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政策、规划和办法;

(二)负责本行业(系统)国家(行业)职业标准、培训教材以及鉴定试题库的编制开发工作;

(三)组织、指导本行业(系统)开展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对鉴定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省级农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指导本地区、本行业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一)制定本地区、本行业(系统)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政策、规划和办法;

(二)负责本地区、本行业(系统)鉴定站的建设与管理;

(三)负责本地区、本行业(系统)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与质量督导员的管理;

(四)组织、指导本地区、本行业(系统)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对鉴定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部鉴定中心负责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业务工作。

(一)组织、指导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工作;

(二)组织农业行业国家(行业)职业标准、培训教材以及鉴定试题库的编制开发工作,并负责试题库的管理;

(三)负责制定鉴定站设立的总体原则和基本条件,并承担对申请设立鉴定站单位资格的复审;

(四)拟定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的资格条件,并承担质量督导员的资格培训、考核与管理工作,指导考评人员的资格培训、考核并负责考评人员的管理工作;

(五)承担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结果的复核和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工作,并负责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统计工作;

(六)参与推动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及有关问题的研究与咨询工作。

第十二条部行业指导站在部有关司局和部鉴定中心的指导下,负责本行业(系统)职业技能鉴定的业务指导工作。

(一)组织、指导本行业(系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二)负责本行业(系统)鉴定站的建设与管理,提出本行业(系统)鉴定站设立的具体条件,并负责资格初审,指导本行业(系统)鉴定站开展工作;

(三)承担本行业(系统)国家(行业)职业标准、培训教材以及鉴定试题库的编制开发工作,并负责本行业(系统)鉴定试题库的运行与维护;

(四)组织本行业(系统)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五)负责本行业(系统)职业技能鉴定结果的初审和职业资格证书办理的有关工作;

(六)开展本行业(系统)职业技能鉴定及有关问题的研究与咨询工作。

第三章鉴定执行机构

第十三条鉴定站是职业技能鉴定的执行机构,负责实施对劳动者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一)执行国家和地方农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规定和办法;

(二)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考务工作,并对鉴定结果负责;

(三)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交鉴定情况统计数据和工作报告等材料。

第十四条鉴定站的设立由省级农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经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其设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与所鉴定职业(专业)及其等级相适应,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考核场地、检测仪器等设备设施。

(二)有专兼职的组织管理人员和考评人员;

(三)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鉴定站实行站长负责制。鉴定站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程序,保证工作质量,按规定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鉴定站享有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利,有权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影响鉴定公正性的要求。

第十六条对鉴定站实行评估制度。评估工作在《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有效期满前进行,具体由农业部人事劳动司会同部内有关司局统一组织。

第四章考评人员

第十七条考评人员是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进行考核、评价的人员,分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两个等级。考评员可以承担对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人员的鉴定工作;高级考评员可以承担职业资格各等级的考核、评价工作。

第十八条考评人员实行培训、考核和资格认证制度。考评资格有效期为三年,资格有效期届满后,须重新考核认证。

第十九条考评人员实行聘用制。由鉴定站聘用,每个聘期不超过三年。

第二十条考评人员在执行鉴定考评时需佩戴证卡,并严格遵守考评员工作守则和考场规则。

第五章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参加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应符合农业行业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的申报条件。

第二十二条申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须向鉴定站提出申请,出具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其他能证明本人技术水平的证件,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审批表》,凭鉴定站签发的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方式参加考核或考评。

第二十三条职业技能鉴定站应受理一切符合申报条件、规定手续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

第二十四条职业技能鉴定分为专业技术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两项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者,即通过职业技能鉴定。技师、高级技师还应通过专家组评审。

第二十五条职业技能鉴定实行统一命题,试题由鉴定站从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库中提取。未建立试题库的职业,试题由业务机构组织专家编制,经审核确认后使用,未经审核确认的鉴定试题无效。

第二十六条对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农业部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六章职业资格证书管理

第二十七条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是劳动者就业、从业、任职和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农业劳动者可通过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业绩评定、职业技能竞赛等方式申请获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八条参加国家级和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名次的人员,经审定后可晋升一个职业等级。

第二十九条经农业部核准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其他任何鉴定机构不得重复鉴定。

第三十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应鼓励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不断提升技能水平和技术等级。对实行就业准入制度职业的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和业绩考核,逐步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复核制度。

第七章质量督导

第三十一条质量督导分为现场督考和不定期检查,由农业部和各地农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三十二条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实施鉴定时,应有上级或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派的质量督导员,负责现场督考。

第三十三条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质量督导员不定期对鉴定站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并开展实地调查。

第三十四条质量督导员应当接受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职业道德、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和质量督导等内容的培训。

第八章奖惩

第三十五条农业部建立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评选表彰制度,设立“全国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先进集体”、“全国优秀农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和“全国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每五年进行表彰。

各行业、各地区可根据自身情况建立本行业、本地区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评选表彰制度。

第三十六条建立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违规处罚制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鉴定站,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或停止鉴定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取消其职业技能鉴定资质。

(一)取得相应鉴定资质后,两年内未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

(二)超越规定范围开展鉴定工作的;

(三)管理混乱,难以保证鉴定质量,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在鉴定过程中有非法牟利、弄虚作假、、滥收费用、伪造证书等行为的;

(五)在工作中欺上瞒下,不向主管部门提供真实情况的。

第三十七条农业行业用人单位招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职业(工种)工作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改正。

第九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