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培训总结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危险化学品培训总结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危险化学品培训总结

危险化学品培训总结范文1

一、科学合理规划,推进布局调整

(一)制定安全发展布局规划,优化产业布局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统一部署,制定完善本地区化工产业安全发展规划,将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集约用地”的原则,依照市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本市通过国家审核的41个开发区产业定位,确定化工产业的集中区域或园区,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要积极推广*化学工业区产业链一体化和循环经济经验,在化工集中区域和化工园区,要合理整合资源,集聚关联产品,优化园区布局,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风险。各区、县人民政府应于2009年底前,完成化工产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确定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并将规划正式对外。从2010年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在依法规划的区域内建设,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不再受理没有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地区提出的立项申请和安全审查申请。

(二)积极引导,创造条件,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调整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按照“增量必须向工业区集中,存量逐步消化和调整”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实行转产、搬迁、兼并、关闭,积极促进和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布局调整、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市经济信息化委应会同财政、安全监管等部门,加快形成和出台政府扶持政策,加大跟踪指导力度,积极协调相关地区争取于2009年底前完成中心城(镇)区、黄浦江上游水资源保护区内8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布局调整工作。

积极推广闸北、闵行等区建立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的成功经验,推进地区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建设,指导企业完善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统一管理、指定储存、专业配送、信息服务。

二、加强源头管理,提高本质安全

(三)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许可

市、区(县)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商务委等投资管理部门要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纳入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建立由投资管理部门牵头、安全监管等部门参加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会审制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安全审查通过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批准。

各区(县)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剧毒、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或重氮化反应等危险工艺的企业(以下称重点企业),启动现有化工装置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并作出2010年底前完成改造的书面承诺,通过装备集散控制系统和紧急停车系统,提高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和装置的安全本质度。企业实施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要严格遵守设计规范、标准和相关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设计、施工、监理;改造完成后还应委托有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并将评估结论报所在地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有关中央和市属企业要向市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商务委等投资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要从严审批液氯、氰化物、丙烯晴等剧毒化学品以及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合成氨、高纯度一氧化碳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建设项目,严格限制涉及光气的建设项目。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要严格审查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使用危险工艺的新建化工装置是否设计装备集散控制系统,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装置是否设计装备紧急停车系统;进行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时,要认真了解试生产装置生产准备和应急措施等情况,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生产方案进行审查;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安全设施投入使用情况与装置自动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的安装投入使用情况。

(四)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运输许可

市、区(县)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对新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申请延期换证的企业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组织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同意颁发许可证或延期换证;达到一级或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生产企业,在申请延期换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免于现场核查,经资料审查后直接办理延期换证手续;要把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自动控制、紧急停车等,纳入换(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内容。有关安全评价机构必须将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是否实现自动控制作为安全评价的一项内容,分析其工艺危险性及存在的事故隐患,提出完善技术措施,并出具评价结论。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对各类危险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运输通行证等证件的审核发放工作。

(五)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各级财政、金融、保险、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和有效实施。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企业严格按照《*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沪财企〔2008〕30号)和《关于本市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投保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

(六)强化技防措施,实施科技兴安

各级安全监管和环保部门要大力推广应用加油站HAN阻隔防爆和油气回收技术。2009年底前,完成对世博会场馆周边300米内、即使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安全距离仍不符合条件的加油站HAN阻隔防爆技术改造,并完成外环线以内所有加油站油气回收技术改造。

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市地方标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车载监控系统基本技术要求》及其他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GPS监控平台建设和应用,确保2009年底前全面完成GPS监控系统平台的建设、调试工作,并完成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GPS监控信息接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行驶速度、路线、运行安全状况的动态监控。在试点基础上,2009年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电子营运证管理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对运营车辆资质、技术状况、日常维护、规范营运等方面的监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代替充装软管,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各有关监管部门要积极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有关企业开发化工安全生产技术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安全技术。

鼓励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应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技术,提高化工生产装置潜在风险辨识能力。要确保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通过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每一阶段都应制定试验开题报告,组织技术条件论证,编写试验总结报告,并通过专家技术鉴定,在此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

(七)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认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现状评估导则》要求,定期开展危险源识别、检查、评估工作。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企业要及时将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及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有关中央和市属企业要向市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并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以及定期组织演练。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要有远传和连续记录,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装置,实施24小时实时监控和管理。重大危险源涉及的相关场所、设施要实施视频图像监控。

三、夯实监管基础,提高执法能力

(八)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和本市有关规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有效机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新申请或延期换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时,要同时提供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剧毒、易燃易爆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在2009年底前,全面完成自评,按照规范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并将自评报告提交相关安全标准化考评机构;2010年底前,上述企业应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达标。

(九)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普查登记,及时向市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提交登记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确保在2009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健全全市危险化学品基础数据库,逐步实现资源共享,为有效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打好基础。

(十)建立规范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各级安全监管、公安、交通管理、质量技监等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健全定期隐患排查、过程监控、跟踪整改制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以及操作岗位和生产班组的日常检查,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同时,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监督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当立即下达整改指令书,落实隐患治理、应急措施,必要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各区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台账,每季度按期将本地区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和统计分析表报市级监管部门备案。

(十一)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各级安全监管、公安、交通管理、质量技监、环保等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督促相关企业健全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安全常识、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能、事故案例、应急管理、职业危害与防护、遵章守纪、杜绝“三违”等教育培训活动,实行全员培训,严格持证上岗。企业全员安全培训考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考核成绩应记入员工教育培训档案。

(十二)针对重点环节深化安全专项整治

各级公安、交通管理、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紧密合作,形成合力,大力推进苏浙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机制建设。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合理确定市境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进出专用道口,完善道口禁止通行标志和标识设置,并负责在各市境道口和危险化学品运输沿线道路,对危险化学品车辆进行查验、执法,各级安全监管、交通管理部门要予以积极配合;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本市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基础信息平台及车辆实时监控平台,实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行安全状况的实时监控,并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专业人员资质情况以及车辆安全警示标志设施等情况进行查验;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收发货责任倒查制度,联合有关部门推广使用电子卡(标签)查验、登记,同时建立道口危险化学品超装卸载应急处置基地,真正形成“基本信息共享、动态监控通报、联合执法同步、查处意见反馈”的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努力提升本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可控度。

各级安全监管、建设、质量技监、市政、消防、水务、房地、市容环卫等部门要严格按照《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有毒有害危险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要求,组织开展易燃易爆场所检修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和防范有毒有害危险作业场所中毒事故安全专项整治,促进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安全受控。

(十三)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

市、区(县)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市危险化学品监督检查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要充分发挥安全中介机构和专家的作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提高执法检查水平。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整改的,应依法暂扣或吊销相关许可证。对使用淘汰工艺和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提请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有关人民政府要组织限期予以关闭。

(十四)完善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组织本地区安全监管、公安、交通管理、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和相关应急预案,规范和加强重大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危险化学品事故得到迅速、妥善处置。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规定,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严格责任追究,制定防范措施,开展警示教育。受区、县人民政府委托组织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的单位,调查工作结束后要向区、县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危险化学品死亡事故调查结束后,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应将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复印件)报市安全监管部门。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统计工作,按时逐级上报统计数据,同时收集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及其他行业、领域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每季度定期分析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对典型危险化学品事故,要及时向相关企业和部门发出事故通报,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发生同类事故。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要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适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要指导中小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与当地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救援机构、大中型化工企业建立联系机制,通过签订应急服务协议,实现应急救援资源共享,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本市安全生产情况逐级报告制度和年度考核制度。每年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要向所在地区(县)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本年度安全生产情况,并接受考核;有关中央和市属企业要向市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本年度安全生产情况,并接受考核;区(县)安全监管部门应向市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本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十五)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体系。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即将施行为契机,积极通过地方立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提高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完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保障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有法可依。

(十六)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要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监管队伍建设,重点地区要在危险化学品综合监管部门设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专门负责本行政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数量和分布情况,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装备;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十七)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中介组织和专家作用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安全生产专业协会、安全评价机构等中介组织严格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咨询服务,帮助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各级安全责任体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管理水平。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数据库,为专家参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创造条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安全生产许可和带储存设施的经营安全许可要聘请专家参与审查;事故应急救援、重大问题研究和重要制度、措施实施前,要充分咨询专家意见;鼓励和督促中小化工企业聘请专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指导,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监管合力

(十八)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监管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的高度,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发挥政府监督管理作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期研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十九)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涉及部门多、环节多。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建立并逐步完善由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的单位参加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研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深层次问题;督促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提高执法检查效果。

危险化学品培训总结范文2

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和实施“20*”行动,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坚决取缔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使*危险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平安*”的战略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努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减少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确保街道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整治范围

*街道管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单位。

四、整治内容和措施

(一)坚决取缔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

(二)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管理;

(四)加强对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的管理;

(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的监管;

(六)继续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的管理;

(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

(八)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九)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部署,制订整治方案,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全面摸排阶段(5月份)

街道组织有关部门、管理区集中开展调查摸底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摸清本街道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的分布情况,确定整治工作的重点范围和重点单位。

(1)摸排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

(2)发现未取得安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企业立即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并上报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立案查处,发现剧毒化学品未经批准擅自购买使用单位,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3)摸排中发现未经落实“三同时”管理的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在建项目,要责令企业停止建设,已建成项目在补办手续前,一律不准投入生产和作用。

(二)限期整改阶段(6——10月份)

1、街道各有关部门、管理区要按照整改内容的要求,逐条进行严格把关,既要严格督促又要耐心帮助指导企业,对存在安全隐患又逾期未整改落实的企业,要上报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进行立案查处,隐患企业经停产整顿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报请市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2、根据省安监局的要求,街道有关部门、各管理区要督促企业在6月底前,完成对构成重大危险源场所设置固定的重大危险源安全警示牌。

3、配合市安监局,对街道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操作人员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危险化学品培训总结范文3

关键词: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

中图分类号:C35文献标识码: A

1、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1、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是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需要。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的施行,分别对危险化学品的专项评价问题做了明确规定,并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被列为其申请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必要条件。

1.2、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进行安全评价有利于危险化学品在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中的安全管理,有利于危险化学品现役装置的安全管理,也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需要。

1.3、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是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过程控制的前置手段。企业从系统安全的角度出发,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可能产生的损害、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及应采取的对策措施等进行安全评价,判断工程项目实施中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提醒和促进企业优化工程施工设计,完善预防措施,加强项目投产之后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以提高系统的安全可靠程度。

1.4、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是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管理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必要措施。科学、系统地进行安全评价,对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可促进企业加快“三个转变”,以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全时空的系统化管理,并做到科学化、统一化、标准化。

1.5、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是安全监管机构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企业实施安全评价,政府部门可凭借公正、客观的安全评价结论,对安全生产的重点单位、重点环节进行有的放矢的重点执法提供可靠依据。

2、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要点分析

2.1、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

在对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现状进行综合、详细、全面、深入性了解之后,再采取有效性措施对重大的危险化学品源进行识别与鉴定。在实际的危险化学品源识别鉴定工作中,可按《危险化学品名录》分为7大类: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腐蚀品。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辨识,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40号令)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管理。

2.2、定性定量分析

安全评价是对系统的危险因素、有害因素及其危险、有害程度进行分析、评价的方法。评价对象、目的、时间要求的不同以及所获取资料的差异等,都可能导致所选用评价方法的不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编制了《危险化学品专项安全评价培训教程》,其中,对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采用了安全检查表、火灾爆炸毒性危险指数评价、系统安全分析等方法,可作为定量风险评价的基础。定量安全评价方法有两类:主要通过统计以往发生的事故数据,采取借鉴的方式,在经过计算后得出风险率,取得以量表示的系统安全性为基础的评价方法,如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法。另一类是以单元物质潜在火灾、爆炸危险性为基础,结合工艺过程危险性,计算出单元火灾、爆炸、毒性指数,评价系统的危险危害程度,进而提出安全的对策措施,使系统危险降到最小程度。

2.3、对危险化学品危险性质的评价

通过相应公式的应用,在对企业危险化学品源进行识别与鉴定之后,便可对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展开全面、综合、详细的评价。从国际上实际情况来看,各国家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评价临界值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而我国在进行评价时,则应该遵循我国社会体系的发展特点,以及相应的技术水平、安全管理能力等方面综合分析,设立出较为科学、准确、合理的危险化学品临界值。之后,使用安全检查表、预先危险性分析、道化学、事故树等。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存储、使用、管理、人员等方面展开周密、定量、定性的评价与分析。继而得到相应的结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建议措施。

3、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3.1、强化宣传

首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对安全生产进行高度重视,并对生产流程做出全面防范。做好宣传与培训工作是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有效手段,同时也是提高安全风险防治能力的重要途径。所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强化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让工作人员认识到安全生产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并引导工作人员树立安全生产理念是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最为紧迫的任务,同时也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实践中,企业需要将安全管理工作从被动向主动转变,从重视处理向强调预防转变,通过邀请相关行业专家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事故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应急处理知识做出讲解来提高员工对法律法规的了解以及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认知。另外,可以利用网络、电视等宣传媒介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从而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塑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另外,企业有必要对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做出严格的监督与考核,以便确保培训工作以及安全生产制度的有效性。对于培训机构工作的开展,企业有必要实行动态的监督与管理,可以通过对培训机构课堂秩序,教学情况以及到课率做出抽查来对培训机构开展经常性的检查与监督。

3.2、完善应急体系

首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要重视应急机制的构建。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构建统一指挥、合理结构、灵敏反应、高效运转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体系是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同时也是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在此过程中,地方安全管理委员会要发挥出自身的参谋作用,通过调动企业安全管理主动性与积极性来构建合理的安全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流程和运行机制,在完善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工作考核机制以及联动机制的基础上构建良好的安全管理格局。其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要重视应急预案体系的完善。应急预案应当作为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3.3、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方法

现阶段,我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依旧较传统且混乱,安全生产管理方法较传统,以至于传统管理方法的较多弊端存在于生产经验活动中,致使整个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充满了安全隐患因素以及事故风险,从而给生产经营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造成一定的威胁,因此,需要探讨一些有效措施改变与创新传统安全管理方法,从而提高企业生产经营危险因素。基于此,在以后的生产管理过程中,要不断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方法,不断的总结以往安全事故案例发生事件,同时,积极解决西方先进国家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法,从而有效对传统安全管理方法进行创新,进而保障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

参考文献

[1]何昕,白文元.浅谈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J].安全与环境工程,2005,01:71-74.

[2]雷芳.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2004.

[3]牛小伟.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规范化初探[J].广东化工,2009,08:98-99.

危险化学品培训总结范文4

众所周知,剧毒化学品是极其危险的物品,若管理不善,极易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东莞市是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的不设县的地级市,随着科技进步、IT工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装饰品的要求越来越讲究,既求质量又求美观,所以东莞市电镀等行业使用氰化钠、氰化钾、氰化金钾、氰化银钾、氰化锌、氰化亚铜等氰化物的企业多达160多家,氰化物市场很大,而且又比较分散。氰化物的自身特点和东莞市氰化物需用量大、使用单位分散这一情况,决定了东莞市剧毒化学品的管理任务既十分重要又十分繁重。因此,我们公司对从事剧毒化学品的经营,一直给予高度重视,坚持依法经营,严格管理。

一、市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对剧毒化学品的经营管理

市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一直认真坚持严格依法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1987年以前,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批转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1987年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后,认真贯彻执行该《条例》和国家及省有关部门根据该《条例》制定的有关规定;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方针以来,东莞市经济迅猛发展,剧毒化学品的需用量不断增多,其经营管理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违规行为时有发生,针对这一情况,1997年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物资总公司关于加强我市剧毒化学物品管理的报告的通知》(东府办[1997]42号)中规定,从整顿剧毒化学品市场、坚决取缔非法经营行为入手,规范了市场秩序。《通知》明确规定,公安部门负责对剧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和储存实施监督管理,并核发许可证;市物资总公司属下的化建公司负责统一经营,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从而剧毒化学品市场得到净化;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市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新的《条例》和配套规章,使市场经济条件下剧毒化学品的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在严格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管理法规的同时,省公安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市政府、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经常对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进行检查、指导,组织省、市一些重点经营公司交流经营管理、安全管理经验。省公安厅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规定剧毒化学品实行属地管理、供应,大大加强了市公安局、各分局、派出所的管理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做到严格管理,保证需要,确保安全。

二、我公司的经营、配送服务业务开展情况

我公司经营剧毒化学品的指导思想是,既考虑企业效益,更注重社会效益,既要保证生产建设需要,更要确保社会安全。我们的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我公司在市政府、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物资总公司的领导、指导、帮助、支持下,对剧毒化学品的经营一直给予

高度重视,即使在七、八十年代经营其他化工建材物资效益可观而经营剧毒化学品具有一定危险性、需要具备专用流通设施、经营成本较高的情况下,我们也从未放松对剧毒化学品的经营管理。

(二)遵纪守法。我们从事剧毒化学品的经营,一直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特别是在实行市场经济以来,我市某些单位受利益驱使不按规定经营剧毒化学品的形势下,我们除按正常渠道向有关方面反映非法经营行为的同时,并未单纯为追求经济效益所动,仍然按规定从事剧毒化学品的经营。

为了准确掌握、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十分注重学习,不断提高剧毒化学品经营管理人员素质。一是组织职工学习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特别是去年国务院以第344号令公布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后,我们考虑到这是市场经济体制下规范管理危险化学品的重要法规,所以我们对这部《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学习给予了特别的重视;二是学习省、市的有关规定;三是学习有关剧毒化学品运输、储存等知识,尤其是对具体业务人员,坚持进行岗位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准上岗,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在具体经营活动中,坚持执行《条例》和省、市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我们自身进货,坚持向公安部门申报,经批准后从合法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货;我们销售剧毒化学品,严格凭合法购买证销售,凡没有剧毒化学品购买证的,无论是谁、无论出什么价格,一律不销售。

我们除自身遵纪守法外,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均按正常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汇报。

(三)建章立制。为了严格、准确执行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把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公司内设立了剧毒化学品营销公司,专门从事剧毒化学品的经营;建立了健全的购买、销售、储存、保管、进出库、运输、押运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完善设施。公司投资建设了规范的剧毒化学品仓库二座,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可储存剧毒化学品100吨;仓库落实了“三防”(人防、技防、犬防)措施;配有通讯设备;购置配送民爆器材和剧毒化学品专用运输车16台;管理部门购置了微机,经营管理数据输入微机,既建立起了用户档案、经营管理档案,又可逐步实行现代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五)锐意改革,搞好服务。我们在严格依法经营的同时,积极推行现代营销方式,大力开展配送制,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我们的做法是:

1、开展调查研究。凡经公安部门认可的合法使用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我们对其均进行了调查研究。通过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市剧毒化学品需用企业及其所需品种、数量等基本情况,为合理组织资源、保证供应、开展配送服务业务提供依据。

2、建立用户档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用户档案。档案中载明用户名称、地点、法人姓名、需用的品种、数量、用途、质量要求、供货时间进度,以及用户确定的联系人和负责人等基本情况。

3、积极

组织货源。根据本市对剧毒化学品的需要,积极联系确定供货渠道,组织货源。一是进货前,先向公安局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证、运输证,经批准后,凭证购买、凭证组织运输。二是坚持向合法的且产品质量好、有信誉的供应商(生产或者经营企业)进货,建立购销关系。

4、按规定依法销售剧毒化学品和开展配送服务业务。一是严格查验购买者是否是我市合法用户。二是严格查验购买者是否持有公安局核发的购买证。非本市合法用户或者未办理购买证的,一律不向其销售剧毒化学品。三是购买证查验无误后,按购买证所列

品种、数量,办理购销手续。四是用户办妥购买手续后,我们公司用专用运输车并配备押运员,将用户购买的剧毒化学品送到用户单位,并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只要用户办妥购买手续,他们什么时候需要,我们就什么时候送货,做到不刁难、不拖延、不影响用户使用。五是每次配送均记录在案,详细记载购买单位名称、购买人姓名、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用途等资料,并妥善保管。

5、搞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我们除了在售前进行调查研究,了解用户基本情况和剧毒化学品使用特点,售中开展配送服务外,无论用户售前、售中和售后提出什么问题,我们都随时予以受理。凡我们能解决的,认真予以解决;我们不能解决的,向有关方面反映、汇报,求得解决。如用户提出所购剧毒化学品有数量、质量问题,我们及时与其核对或者找供应商协商解决。同时,我们还根据用户档案所载资料,发现个别单位某种剧毒化学品用量减少,就进行认真调查了解,如有私自购买剧毒化学品行为,及时报告公安局严肃处理。

剧毒化学品实行配送制,即根据用户需要,按时、按质、按品种、按数量将剧毒化学品配送到使用现场,不仅仅是营销方式的改革,使流通走向现代化,而且对于剧毒化学品这一危险物品来讲,还具有确保安全的重要意义,其好处主要有:一是方便用户。用户需要的剧毒化学品,由我公司配送到使用现场,可以免除用户自行采购之辛劳。二是降低用户使用成本。用户自行采购所需的剧毒化学品,需配备采购员、押运员、购置专用运输车辆、建设专用仓库等等,而由我公司配送供应,用户则可以节省这方面的开支。三是确保安全。主要体现在:第一,剧毒化学品统一保管、统一配送供应,大大减少剧毒化学品存放点和接触剧毒化学品人员,可以有效防止流失;第二,我市有160多家剧毒化学品用户,面广、点多、分散,各家储存剧毒化学品的条件不一定完全符合规范,而我公司的仓库是按规范建设的,并按规范进行管理,可以保证储存的剧毒化学品万无一失;第三,我公司的业务人员经过专门培训,了解和掌握剧毒化学品相关知识,可以保证管理、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完全到位。

(六)接受指导。我们在工作中,始终紧紧依靠市政府的领导和省、市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的指导、支持,经常向他们请示汇报,接受他们的监督、检查,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如岗位培训、检查工作、查处违规行为等等。

三、几点体会

(一)国务院以第344号令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国家经贸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一系列配套规章,是我们从事剧毒化学品经营的法律保证。虽然我公司长期以来从事剧毒化学品的经营,始终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但过去的一些法规都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不能完全规范市场经济体制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现在公布的《条例》和配套规章,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法规,则从法律、法规上解决了这个问题,使我们从事的剧毒化学品经营业务,既可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又能做到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论文捕客

(二)市政府和省、市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领导、指导、支持,是我们从事剧毒化学品经营的组织保证。市政府和省、市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严格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十分重视,对我们的工作非常支持。他们除了按规定开具使用证、购买证、运输证外,对我们的工作经常进行检查、指导,组织用户和我公司进行经验交流,这不仅不断提高危险化学品管理水平,而且也密切了危险化学品行政管理部门、执法部门和用户、经验企业的关系,加强了相互间的合作与配合。他们严格执法,对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违规者予以严肃处理,从而增强了我们依法经营的信心。

(三)危险化学品由属地统一管理、供应,实行专营,并大力推行配送制,是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第一,本地需要的危险化学品,由本地企业经营,既可使管理部门准确掌握危险化学品的流向,又可堵塞外地和走私物品非法流入;第二,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实行专营,而非多家经营,便于政府及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经营企业的指导、监督、检查,也就是说管理部门只要把专营企业管好、管住,危险化学品的市场就可净化,非法经营行为即可杜绝;第三,在专营的基础上推行配送制这一现代营销方式,既方便了用户又确保了安全。

(四)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树立安全意识、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是经营企业生存、发展的必由之路。危险化学品是一种特殊商品,经营这种商品的企业,既要考虑本企业效益,更要考虑社会效益和安全,否则,一旦出了问题,不仅危害社会,而且企业本身也要受到损失。因此,经营企业在核算本企业效益的同时,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服务意识,在确保安全的同时,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这样,才能得到领导部门的支持和用户的信任。我们在经营剧毒化学品中,始终十分注重确保安全和提高服务水平。如我们开展的配送制,既可确保安全又可方便用户,而我们向用户提供配送服务,坚持合理收费、合理盈利,因此,深得领导部门的赞许和用户的欢迎。

四、几点建议

(一)国务院第344号令公布后,国家有关部门随之公布和印发了一系列配套规章,使之市场经济体制下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是我们经营危险化学品的有力法律武器,我们一定认真地、不折不扣地执行。但规定中涉及的管理部门很多,这些部门按各自的职权各管一段,在具体执行中难免出现职能交叉,甚至出现某些矛盾。我们希望国家尽快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并确定一协调机构(单位),一旦出现某些矛盾时,由该机构(单位)予以协调。

(二)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总结推广危险化学品属地管理、实行专营、大力推行配送制的经验。我市实行民爆器材和剧毒化学品的专营、推行配送制的做法是成功的,其他地区也总结出这方面的成功经验,对加强安全管理、方便用户、提高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均为有利。我们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总结推广这一经验,以加强和明确管理部门、经营企业的责任,使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依法走上规范化轨道。

危险化学品培训总结范文5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定,按上级的要求,查处成品油无证照经营,强化安全监管力度;坚决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通过深化整治,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我镇成立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派出所、工商所、安监站、综合执法队。

二、工作重点

1、继续查处无证照经营。查处无证照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是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保证安全生产的关键。按国务院颁布《无证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要求,查处和取缔无证照加油站。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保证关闭和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成品油经营单位。

2、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质量。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培训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到具备资质的市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培训中心参加培训。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船员、押运人员必须经市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部门培训、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三、专项整治工作的基本步骤和方法

第一阶段:动员和部署阶段(2014年3月11日—7月25日)

调整和充实指挥部成员,抽调得力人员组织开展成品油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调查摸底,依据摸准、摸清的底数,确定本地区整治工作的重点区域、重点范围和重点单位。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2014年7月26日—11月30日)

依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无证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坚决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单位。

四、深化整治工作的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切实加强对深化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级、各相关部门责任,分工专人负责,加强分类指导,强化检查监督,确保整治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突出重点,加强协调。认真总结去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所在地的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工作。

危险化学品培训总结范文6

2008年,在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不懈努力,全国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据统计,2008年全国化工行业共发生伤亡事故340起,死亡389人,同比分别下降18.9%和31.7%;全国共发生危险化学品伤亡事故97起、死亡161人,同比减少61起、116人,分别下降38.6%和41.9%,没有发生重大、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但是,2009年开局不利,形势严峻。元旦过后短短半个月,就接连发生5起较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已造成23人死亡、37人受伤;与2008年1月前半个月同比增加1起,多死亡12人,给今年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面对这种不利的局面和严峻形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召开这次防范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视频会议,紧急动员,立即行动,加大力度,强化监管,坚决遏制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接连发生的势头,为广大群众欢度新春佳节营造祥和的安全氛围,促进2009年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好转的态势。

刚才,危化司浩水同志通报了近期发生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山西、某、*和浙江省(市)安全监管局的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本地区近期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措施。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当前我国化工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得到了迅猛发展。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分析,2008年我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国内生产总值预计完成5.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1.8%;固定资产投资预计达到6350亿元,比上年增长34%。从总体上看,我国化学工业整体技术水平不高、基础较差,给我国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带来压力和挑战。一是生产规模较小,90%以上是中小企业。二是工艺落后、设备简陋、自动控制水平低,我国中型化工企业大多为上个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建成的老企业。三是一些地区化工项目安全准入条件低,化工企业布局不合理,产地远离市场,大量危险化学品长距离运输,造成运输事故多发频发。据统计,截止2008年10月底,全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已达29716家,仅半年时间就增加了6575家。四是许多化工产品生产能力过剩,企业经济效益差,导致安全投入不足。五是随着全球石油天然气资源大幅度减少,以煤作原料的煤化工发展速度加快。但是,我们要看到,煤化工产业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设计标准和安全标准缺失,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不足,大量新建的煤化工项目给安全生产带来挑战,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近期接连发生的5起较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既是当前冬季气候对化工安全生产不利影响的集中表现,也是我国化学工业安全管理落后状况的具体表现,也暴露出当前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一,冬季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管的力度不够。当前,我国已进入隆冬季节,气候寒冷、空气干燥,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受气候变化的影响很大,往往会出现原料和管线冻凝,通风不畅,有毒有害气体容易集聚;气候干燥,空气湿度低,容易发生静电、粉尘爆炸等事故,火灾风险增大。另外,天气寒冷,容易出现操作人员巡检不到位等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异常情况,诱发事故的可能增大。1月13日,*省昆明市云天化国际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环分公司用传送带运送硫磺过程中,发生硫磺粉尘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7人重伤、25人轻伤。冬季是化工生产不利季节,是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事故的高峰期。一些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重视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在岁末年初抢任务、赶工期,没有认真分析冬季气候寒冷、干燥等对化工生产作业带来的影响,没有充分估计到春节临近对作业人员思想变化的影响,忽视安全生产,没有采取针对性对策和措施。这是当前化工企业连续发生较大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省昆明市云天化国际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环分公司"1.13"爆炸事故发生时,昆明市的空气湿度只有30%,而该公司没有充分估计到这一天气因素,仍然习惯性装卸硫磺粉,没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酿成这起事故。

第二,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三违"现象仍然十分严重。从2008年全国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分析来看,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问题仍是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事故的重要原因。从近期发生的几起事故来看,有章不循、违章操作、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有些企业虽然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但是没有严格执行。1月1日,山西省太原华原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其主要原因就是有章不循,没有对作业储罐进行置换清洗吹扫,没有对有毒有害气体和氧含量进行检测分析,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作业人员违章进入危险作业场所作业。作业人员遇到危险后,盲目施救,导致事故发生,造成伤亡扩大。

第三,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高。一些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落到实处,安全管理机制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管理水平低。1月15日,浙江省金华市浙江武义博阳实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和燃爆事故,造成4人死亡。从初步调查情况看,该公司未经安全条件论证,擅自改变生产工艺,还存在工厂布局不合理、危险场所电气设备不防爆等严重问题。这些问题暴露出一些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低下,已经成为当前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

第四,中小化工企业安全教育针对性不强,安全培训工作质量不高。当前,我国化工企业特别是中小化工企业从业人员素质低、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差,应急体系不健全,没有应急预案,违章作业现象严重,遇险自救或者互救不当现象屡见不鲜。山西太原华原化工有限公司"1.1"硫化氢中毒事故、某市某特斯拉化学原料有限公司"1.9"窒息事故,都存在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对作业场所的危险性认识不足,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问题。在发生人员遇险时盲目施救,致使事故中伤亡人员进一步扩大。这些惨痛事故案例,表明一些化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不系统、不细致,针对性不强,实际效果差;没有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盲目施救造成伤亡扩大的事故屡屡发生。从上述事故发生的情况来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2008年发出的事故情况通报中提出的防范措施,没有得到认真贯彻落实,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依然我行我素,忽视安全生产。

第五,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监管还存在着死角和盲点。近一个时期以来,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废旧装置拆除作业屡屡发生事故,暴露出废旧装置拆除作业安全监管还存在漏洞。一是在拆除实施前,业主没有详细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交底,施工单位不了解潜在的危险,盲目施工。二是承担拆除作业的施工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冒险蛮干。三是作业前没有对拆除设备和作业场所进行可燃气体分析,没有对拆除设备进行彻底的清洗置换,没有对作业场所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四是拆除作业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化工动火作业安全规定进行管理,没有配备专人监护和必要的消防器材。山西省太原市山西晋安科贸有限公司在拆除废旧危险化学品储罐时,没有对储罐进行置换,没有清理库房地沟和地面大量残油,没有进行作业场所动火分析、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气割作业时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教训十分惨痛。

第六,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不认真、责任追究不严格。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生的事故情况往往比较复杂,事故调查工作技术性很强、要求较高。但由于受到当地人力、财力的制约,许多地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不深入、不细致,有的没有查清事故的经过和原因。从2008年各地报送的97起危险化学品伤亡事故情况来看,有74起事故没有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原因的信息。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中,有些地方没有严肃追究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有些事故在种种因素的影响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有些事故调查组没有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有些地方安全监管部门接到总局发出的事故通报后,没有及时传达到企业,没有做到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为2009年及今后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面对当前一些地方化工企业连续发生事故的安全生产形势,针对事故暴露出的安全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把防范各类化工生产事故,遏制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上升的势头作为当前安全监管的最紧迫最重要的任务,摆上议事日程,立即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此,我提出以下六点要求:

(一)立即行动起来,开展节前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岁末年初,工作多,任务重,容易出现麻痹思想,忽视安全生产的现象。对此,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都要保持高度警觉,吸取事故教训,立即行动起来,在春节前组织开展辖区内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督促化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注意做好冬季防火、防静电,防粉尘爆炸工作;北方地区还要特别注意做好防冻、防凝工作,及时发现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装置异常现象,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防止发生事故,为春节、"两会"和2009年奥运会创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中央石油和化工企业要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迅速采取措施,做好春节前后石油和化工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在春节前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排查管线和设备防凝措施、防火和防爆措施落实情况;北方地区的化工企业要开展生产装置冬季异常工况处理的应急演练,提高紧急情况处置能力。二是要高度重视春节临近职工思想变化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加强特殊作业的安全监控,认真落实特殊作业安全审批制度和作业场所监测措施,确保作业安全。开展加油站、加气站安全检查,做好防火防爆工作。三是要落实好春节期间企业领导带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随时掌握和了解重要生产装置运行情况,及时组织处理异常工况,确保生产装置安全运行。

(二)认真准备,周密安排,做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决定,把2009年确定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隐患治理年"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立即部署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总局令第16号),加大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力度。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建立挂牌督办制度,明确政府、部门和企业的责任,切实做到思想认识要到位、组织领导要有力、岗位责任要落实、责任追究要严格、宣传教育要深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继续深化小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的清理整顿,通过清理整顿,淘汰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污染重、能耗高的小化工,促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春节过后,总局将召开一次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现场会,进一步总结推广江苏和*开展化工整治的经验,在全国特别是在化工重点地区加大小化工和化工园区清理整顿的力度。

(三)要切实做好安全培训工作。化工企业既要抓好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又要搞好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和国内外同类装置事故教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中小化工企业要加强安全技能培训,使从业人员真正掌握应急处置措施和自救互救知识,遇险时不盲目施救;在进行特殊作业前,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务必使作业人员了解作业场所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化工企业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情况纳入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认真督促、指导化工企业切实做好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三违"现象及时制止、依法处理,绝不放任、姑息。

(四)狠抓落实,认真做好2009年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刚刚结束,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部署;去年11月,总局还召开了全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对2009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一是要开展化工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把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市场准入的安全生产关,防止工艺落后、自动化程度低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盲目上马,产生新的隐患。二是要做好第二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和变更工作,严格把关,坚决淘汰一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隐患严重而且整改无望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三是要着力推进液氯、合成氨、强酸、剧毒化学品和有毒气体等重点行业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现有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五)加强安全监管力量,提高安全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力量,积极组织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建设,改进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执法水平。加强作风建设,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工作抓实抓细。

(六)严肃查处事故、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有关规定,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追究责任,提出防范措施。要加大工作力度,跟踪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对较大典型事故及时发出事故通报,认真剖析典型事故,总结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提出防范事故措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安全监管局要为下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工作提供帮助和指导,督促和指导发生事故较多的地区召开事故分析会,认真查找事故频发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在此,我要强调一下危险化学品事故统计工作。一是要按照现行统计口径和规定,继续做好2009年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统计工作。按照现行统计口径统计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将继续作为危险化学品控制指标完成情况考核依据。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统计工作。从今年本月开始,要全面统计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6环节的事故情况,弄清全口径危险化学品事故底数,为科学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控制考核指标提供依据。各省安全监管局事故统计处室要会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室认真核对每一起危险化学品事故,弄清事故涉及的行业和所在的环节,统计汇总后,上报总局调度统计司。三是要进一步摸清危险化学品事故底数。各省级安全监管局事故统计处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室要共同对2008年危险化学品事故进行一次全面审核,认真梳理工商贸其他类事故,特别是化工企业事故,属于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要及时予以调整,及时将事故卡片报送总局调度统计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