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机关考勤制度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机关考勤制度范文1
为加强队伍管理,推进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塑造良好形象,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规、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员实行考勤
1.出勤。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进行签到和签退(具体作息时间按县政府规定执行,签到必须在规定上班时间前30分钟、后15分钟之内进行,签退必须在下班时间前15分钟、后30分钟之内进行)。考勤情况由局办公室进行统计并每月通报考勤结果。
因公出等原因无法签到的,应事先向局办公室报备公出审批表或情况说明表,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报备的应在次日报备。
2.公出。干部职工因公外出,应事先填写外出审批表报局办公室备案。科室负责人跨市外出由局长审批,市内由分管领导审批;其他人员跨县外出由分管领导审批,县内由科室负责人审批。因公参加学习考察培训的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报批。
3.事假。干部职工请假1天(含)以内,由单位(科室)负责人审批;1天以上5天(含)以内,由局分管领导审批;5天以上由局长审批。事假时间累计达30天以后,如要再请假的,需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4.病假。干部职工因病需要治疗,应填写《请假审批表》并报局办公室备案。病假2天(含)以内,由科室负责人审批;2天以上15天(含)以内,须持有县级(包括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病历(去外地就医须凭医院转院证明),由分管领导审批;病假15天以上1个月以内,由局长审批;病假1个月以上的,按有关规定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5.年休假。干部职工年休假时,要合理安排轮休,原则上在年初、年末以及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期间不得安排年休假。申请年休假须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后送局办公室备案。
6.迟到、早退、旷工。未经审批不在岗的,视为旷工;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签到签退的,视为迟到、早退。
7. 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等,执行国家规定。机关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科室统筹安排,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请局长批准;
8.各种休假期满后,要按照准假权限及时销假,因特殊原因需续假时,要办理续假手续。逾期不归或公出超出领导核定期限又无正当理由的,按旷工处理。
三、其它事项
(一)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婚假、产假、探亲假、带薪年休假、丧假期间一切待遇不变,如超出规定时间,按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二)经局领导批准的学习培训、开会、出差者,按正常上班对待。
(三)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一小时以内中间外出办私事者,经科室负责人同意不计缺勤。
(四)带薪年休假可顶病事假,带薪年休假有效期截止当年年底,过期不补。
(五)病假、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按人薪字(1999)19号文件的条款执行。
(六)局机关政治学习、召开临时会议等集体活动,由局办公室负责考勤。
机关考勤制度范文2
第一条 全体机关干部必须遵守机关考勤制度,上班必须签到,因故不能签到的要告知常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做好记载。
第二条 无正当理由全年累计30次不签到,或连续15次不签到的,财政开支的取消奖励工资,年度考核列为不称职,其他开支的,按实际出勤兑现工资,无故少签到一次扣5元。
第三条 严格执行请假、消假制度。请假半天,普通职工由站股队长批准,请假一至三日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常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超过三日需经局长同意,站股队长向主管领导请假,班子成员向局长请假。
第四条 领导班子成员带班,特殊岗位工作的站股长和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双休日和节假日在岗,要有详细的考核记录,经带班领导和主管领导签字后,记在领导带班考勤登记中,由办公室主任统一汇总。
第五条 在机关设立满勤奖,年终兑现,获得满勤奖的,年终一次性奖励500元。考核由办公室每月一公布,请假不满勤的,因工作需要有双休日、节假日在岗的可以抵顶。
第六条 领导双休日带班的时间不能少于6小时,双休日、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在岗的站股队长。工作量和工作时间由主管领导认定签字,并记在领导带班记录中。
第七条 因工作需要季节性工作或工作面不在局机关的,实行抽查考勤,全年抽查累计10次无故不在岗的,财政开支的取消奖励工资,其他开支的每次扣20元。抽查由办公室负责并记录在册。
第八条 考核认定在局党政班子领导下进行,办公室负责情况综合,定期通报考勤情况。
机关考勤制度范文3
一、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4时30分(7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工作时间不变,下午2时至5时)。
二、上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特殊情况,以局机关交通车到达时间为准),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三、劳动考勤实行签到制,签到时间为上午上班15分钟内,下午下班15分钟以前,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签到,主任不在由劳资干事负责签到,员工因公外出办事不能按时签到,应提前告之办公室,并于下一个工作日内填写《未按时签到说明书》,说明因公外出时间及办事地点,由股室负责人签字,报办公室留存。各股室负责人对考勤工作实行监督,每月初公布上月考勤情况。
四、上班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20元,旷工一天除扣发当天的工资及补贴(包括津补贴及福利待遇)外,并处以日工资两倍的罚款,以此类推。
五、请事假,应提前一天填报《请假条》,特殊情况,事后应补办《请假条》,事假一天以内报请股室负责人批准,二天以内报请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报请局长批准,批准后的请假单必须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六、年休假须办理休假手续,各部门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人员休假,休假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外出休假人员,要告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休年休假,必须报请局长批准,休假手续必须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七、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事前必须办理手续,由本人书面申请,经股室负责人审核,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岗休假,特殊情况,必须先请示同意后才能休假,事后必须补办休假手续,休假手续交办公室登记备案,待遇按国家和市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八、无论何种休假,假期结束后应及时到办公室进行销假,因特殊情况需续假的,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续假,未经批准,超假或逾假不归者,作旷工论处。
九、生病住院人员,必须有县以上医院的住院证明,由股室负责人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住院治疗。特殊情况,先请示同意,后补办手续,工资待遇(此处讲的工资为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不包括津补贴等其他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职工病假条例发放:
1、工作人员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2)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3、工作人员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2)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4、工作人员身患癌症、工伤、重性精神病除外。
十、年终考核时,全年事假累计未超过12天(含12天)的,除扣发实际天数工资外,奖金及所有福利待遇全额发放;全年事假在12—18天(含18天)的,除扣发实际天数工资外,奖金及福利待遇按80%发放;全年事假在18—24天(含24天)的,除扣发实际天数工资外,奖金及全年福利待遇按60%发放;事假在24天(不含24天)以上者,除扣发实际天数工资外,还要扣发全年奖金及所有福利待遇,并取消参加全年的评优评先资格。
十一、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的,次年的统一津贴按80%发放;因犯错误受处分期间,按有关规定年度考核不评定等次的,统一津贴按80%发放;受刑事处罚在处罚期间只发放生活费,停发统一津贴。
请 假 条
:
我因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请假 天,请批准。
请假人:
批假人:
年 月 日
未按时签到说明书
:
我于 年 月 日到 办事,未能按时签到,请核实。
未按时签到人: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日
请 假 条
:
我因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请假 天,请批准。
请假人:
机关考勤制度范文4
一、全体工作人员要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严禁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打牌、下棋等行为,无特殊情况中午禁止饮酒,杜绝酒后工作。
二、全体工作人员要挂牌亮牌上岗,着装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
三、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副股级以上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手机通讯畅通,不得无故不接听电话,手机号码如有变更的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报办公室存档。
四、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必须按值班表的安排,按时到岗值班。如遇上级部门及局督查组查岗,发现缺岗、脱岗的,追究值班人员相关责任,扣除相应绩效工资,扣除标准为每次100元。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在值班室的,将局机关电话转接到手机上,视为脱岗。
五、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各股室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勤签到。将每月工作人员的签到情况于下月5日前上报办公室备案。无故不签到人员按旷工处理。
六、严格执行书面请销假制度,不得无故旷工和私自外出。请假3天以内(含3天)报股长审批,请假3天以上7天以内(含7天)逐级报主管领导审批,请假7天以上逐级报局长审批。所有请假人员必须提前到办公室填写请假审批表并报相关领导审批。法定节假日,星期六、日外出离开本县境内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
七、为鼓励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全勤,凡因事、因病请假超过规定时限的,扣除相应绩效工资。扣除的资金用于对全年出勤多的工作人员的奖励。具体执行标准为:
1、全年事假累计不超过10天的(含10天)不扣除当年绩效工资;
2、全年事假累计10天以上20天以内的(含20天),按20元/天的标准扣除绩效工资;
3、全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按30元/天的标准扣除绩效工资;
4、全年病假累计不超过10天的(含10天)不扣除当年绩效工资;
5、全年病假累计10天以上30天以内的(含30天),按5元/天的标准扣除绩效工资;
6、全年病假累计30天以上的,按10元/天的标准扣除绩效工资;
7、缺岗未请假、上下班未签到、无故不上班、未经批准外出人员,按旷工处理。并按100元/天的标准扣除绩效工资。
八、各股室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人员严格管理,认真带头执行工作管理和考勤制度。如违反本制度,发现工作人员脱岗旷工,股站长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严格追究责任。凡旷工超过国家规定时限的,上报政府人事、编制等部门,并按国家规定严格执行。
九、办公室要确定专人负责全局工作人员请销假审批表的管理,请假天数的核查统计工作,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请销假情况进行公示公开并上报局长,抄送局计财股。
十、为确保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局机关成立督查组。
督查组不定期的对局机关日常工作进行督察。对不按规定程序执行请假、考勤制度,或在执行过程中弄虚作假,股站长隐瞒不报,发现一次按旷工一天处理,一般人员罚款100元,股室负责人罚款200元。全年累计发现3次的,股室负责人自动辞职。罚款将从本人绩效工资中自动扣除。
五名同志负责每日对局机关各股室上下班、值班和日常考勤情况进行督查,康俊祥和张景昱同志负责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工作。
机关考勤制度范文5
机关效能建设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并为年终考核和评优选先提供依据,对市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考勤作出如下规定:
一、完善考勤制度
1、遵守作息时间。市教育局机关作息时间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的规定,由办公室及时公布。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
2、建立考勤登记制度。每月底办公室汇总,考勤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搞回忆考勤。
3、实行外出通报制度。上班时间如有事外出,应征得科室负责人同意;告知办公室。擅自离岗者,作旷工处理。
二、落实请假制度
1、请探亲假、生育假、婚丧假,由请假者本人提出申请,科室领导提出意见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2、请事假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请,一天以下(含一天)的事假,由科室负责人批准,其中科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批准、局领导由局长批准。三天以下(含三天)的事假,由分管领导批准,其中局领导由局长批准。三天以上的事假均由局长批准。
3、请病假的批准权限与事假相同,三天以上的病假应附有医疗单位的证明。病假一般应当日请假,特殊情况可以稍迟补办手续。
4、未办理准假手续不到岗者,视作旷工;无故不参加机关集中学习和会议的视同旷工。
5、因公务不能签到者,须由科长提前告知考勤人员,否则,按旷工论处。
6、把考勤与奖惩相结合。请事、病假者,按每天10元扣除考核奖;每月事、病假期累计超过15天者,扣除年终考核奖的10%;累计旷工一天以上的,扣除年终考核奖20%。同时,对确因工作需要加班较多的工作人员,年终将给予一定的补偿。
三、自觉维护办公秩序
1、机关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应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严禁闲谈、串办公室聊天、玩电脑游戏、私自上街购物等。
2、自觉维护安静、和谐、有序、文明的办公环境,自觉保持办公楼内的整洁和卫生,不准在办公楼内乱挂张贴画及图表。
3、每天下班前,认真清理并妥善保管有关公文、函电,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下班时关闭有关办公设备,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4、办公室要认真负责,经常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加强教育,落实责任.
四、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1、增强服务意识,强化责任心,办事不拖拉、推诿、扯皮。
2、按计划和职责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不贻误工作。
机关考勤制度范文6
一、签到制度
1、上下班考勤制度。统一考勤:即机关工作人员每天上班时,到党政办公室签到并填写工作去向,按照正常作息时间15分钟内(即8:00--8:15、14:30—14:45)签到,时间超过15分钟(即8:15—8:30、14:45—15:00)签到视为迟到,时间超过1个小时(即8:30—9:30、15:00—16:00)不签到按旷工处理。乡干部一律不得代签,如出现代签,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相关处罚规定。一是迟到:每迟到一次处以10元的罚款。二是不签到:不签到一次处以10元的罚款;一个月累计不签到达6次以上的,予以见面谈话;累计超过10次以上的,扣发一个月的阳光工资(从下个月中扣除);累计超过15次以上的,将整理材料上报县纪委、组织部;连续两个月出现累计不签到6次以上的,扣发一个月的阳光工资(从下个月中扣除)。三是旷工:旷工半天的处以50元的罚款;旷工一天的处以200元的罚款;一个月累计旷工达2天的,予以见面谈话;累计旷工达3天以上的,扣发一个月的阳光工资(从下个月中扣除);累计旷工达5天以上的,将整理材料,上报县纪委、组织部。凡离岗不请假、无特殊情况1天以上(含一天)记旷工,按旷工天数给予相应处罚。
3、外出开会、到县城办事或遇紧急事情不能按时签到,要事先向有关领导说明,并通知办公室以便于正确考勤。公差、开会、学习超过两天以上的,由党政办有关人员在考勤表上代为签到并作说明。开会以书面通知和办公室接到电话通知为准。
4、鉴于全乡工作的复杂性,要求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感,在休息时间同样得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遇紧急任务能及时参加。故意关闭手机或不接办公室电话的,每发现一次扣款20元,但手机没电等情况只允许出现一次。
二、请假制度
1、有事必须请假,请假要写书面请假条,请假条按管理权限签批后交办公室记考勤。请假至少提前半小时,严禁临走留条或口头请假。除特殊情况外,违反上述规定一律按旷工处理。
2、请假按年度计算,全年累积不超过15天,累积超过15天的,超过部分按每天10元进行罚款。每月无特殊情况累积请假超过2天的,予以见面谈话;累积超过4天的,扣发一个月的阳光工资(从下个月中扣除),累积超过5天的,将整理材料,上报县纪委、组织部;连续两个月出现累积请假超过2次以上的,扣发一个月的阳光工资(从下个月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