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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申报材料范文1
论文关键词 工伤 工伤保险 一般程序
一、前言
工伤,又称职业伤害,指的是因工作过程中突发事故导致的工伤和因工作环境和条件原因长时间侵害工人健康造成的职业病。工伤认定是工伤待遇给付的前置程序,工伤认定涉及我国数亿职工潜在或现实的重要利益。在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中,工伤保险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保障各行各业的方方面面。一方面有利于维持职工必要生活,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另一方面能够帮助预防职业危害,减少职业伤害。
二、工伤认定的一般流程
在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单位和人员往往在事故发生很长时间后才申请认定,证据材料已发生很大变化,造成社会保险部门取证困难,无法作出认定决定。像2010年7月5日郑某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双腿受伤,由于在一年多的治疗期间单位及郑某亲属未及时为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致使两年后郑某向社会保险部门提出进行工伤认定及支付工伤待遇的申请因超出时效未被受理。这就需要我们了解工伤认定的一般流程,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在职工正常利益方面进行更方便的维护。
当职工患上职业病或者在事故中受到伤害的时候,经过诊断与鉴定,所在单位必须要在三十天内,向本地区的社会保险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申报材料不齐全的情况下,企业可在30日内先将现有材料提交给统筹地区社会保险部门,待职工出院后补齐材料。如果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自申报日期之前的医药费工伤保险不予支付,由企业自行承担。如果单位没有在本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当事者或直系亲属以及相关工会组织,可以在被伤害或者被鉴定为职业病之日开始计算的一年年内,向本地区的社会保险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超过1年的案件社会保险部门将不予受理。
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了解到工伤认定的一般流程后,我们就需要明确用人单位和职工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以便于我们能够高效、快速的维护权益,保障利益。同时也能减轻工伤认定管理部门的工作量,提高其工作效率。
(1)工伤认定申请表(法人签字)以及职工工伤事故保安备案表(个人申请不必提供);(2)劳动合同文本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3)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4)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及身份证复印件;(5)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社会保险部门要求申请人要在十五天内补齐材料。
四、职工自行申请工伤劳动关系的证明
实践中,存在劳动关系争议的工伤认定案件往往认定时间长、程序复杂。这类申请案件在职工通过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期间,工伤认定程序中止,直至仲裁下达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明之后,工伤认定程序才能继续进行。如2011年12月,一用人单位职工王某工伤后要求公司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公司答应了并接收了王某的病历本、医院诊断证明书等材料复印件,但一直找借口没有到社会保险部门办理,王某担心拖久了会过了认定时效,要求公司给自己出具工伤事故说明书和劳动合同复印件,但公司不肯为其出具。
职工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负举证责任:有劳动合同的,提交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的,提交证明材料,如工资表、考勤表、工作证、单位同事的书面证明、证人证言等证据。用人单位与职工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可以提交劳动仲裁解决,确认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五、临时工的工伤认定
例如,赵某是一家公司的临时工,为该单位干活,工期是7天,按日薪结算。但是在干活时赵某左手受伤,花了2000多元医疗费。赵某向该公司询问,是否可以得到工伤待遇,但是该单位以不是劳动关系为由,所以不能给予工伤申请。
由于临时雇用的关系是雇用人与受雇人约定,由受雇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报酬而发生的社会关系。赵某与该公司之间只有民事雇用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或者事实劳动关系。赵某不是该单位的正式职工,所以不能像其他的职工一样享受到社会保险待遇。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因此,赵某被临时雇用受到的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
通过临时雇工工伤的认定我们可以明确王某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尽管不能认定工伤,但对于雇用你的用人单位来说,并不意味着就此可以完全不承担责任,因此王某可以就此案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六、工伤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的区别
了解工伤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的区别是我们判定工伤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关系的基础,有利于为我们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意外伤害保险指的是人的身体和生命受到外来和不可抗拒因素的意外伤害后,根据投保对双方约定的契约和投保额,从保险公司获取相应的赔偿。
工伤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实施目的不同。工伤保险是政府的一项社会保障政策,指在劳动者因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之后给予基本生活的保障,不以赢利为目的;人身意外伤害险虽然也给劳动者带来一定的保障,但商业性较强,以获得利润为经营目标。
2.实施范围不同。工伤保险的被保险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劳动关系,被保险的对象限定在一定范围属于劳动保障范畴;人身意外伤害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等价交换关系,任何人只要符合保险合同规定的条件就可投保,双方根据保险合同而产生权利和义务。
3.保险待遇确定标准不同。工伤保险待遇的确定是根据整体社会的经济生活水平和国家的福利政策由政府确定的,在保险金额的给付上,完全依照社会保险法规的规定给付,待遇水平既要考虑劳动者基本生活的需要,又要考虑他们本人的工资水平;人身意外伤害险的理赔金额则是由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确定的,双方约定后,投保人按规定交纳保险费,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按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
4.法律关系不同。工伤保险属社会保险法规范畴,受国家法律法规调整;人身意外伤害险是属经济合同法调整范畴,由经济合同约定的内容调整。
李某建筑工程公司职工李某从事塔吊作业,因为所从事工种的危险性,建筑工程公司为其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去年底,李某参加了劳动保障部门开展的《工伤保险条例》宣传活动,学习有关的工伤保险知识后,他认为用人单位还应当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即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工伤保险的要求。可是,用人单位负责人称:“单位已经为其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出了工伤事故,已经有经济上的保障和补偿,无须再参加工伤保险”。但通过对工伤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的区别的分析我们发现,在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关系上,社会保险是基础,商业保险是补充。所以,该建筑工程公司应当依法为职工李某办理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不能以意外伤害保险代替职工工伤保险。
工伤事故申报材料范文2
走访企业调研报告范文(一)
为深入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拉近窗口与服务对象的距离,增强做好行政服务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党支部和窗口工作再上新台阶。近期,按照中心的活动要求,第三党支部组织所有党员窗口的负责人,共同走访了扬州市振世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通过实地查看、开展座谈和填写行政服务工作征询意见表等形式,了解他们创业的艰辛、听取他们对窗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概况。
扬州市振世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位于丁沟镇振兴路。之前,该公司以钣金加工业务为主,从1994年开始,该公司通过技术创新开始主营汽车模具,主要生产汽车覆盖件、冲压件、驾驶室总成,并为汽车和工程机械企业提供劳务加工,目前拥有员工200余名,年产值8000万元。现已成为是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汽车零配件重点企业、团省委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二、企业对窗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座谈了解和信息反馈,该企业对我们的行政服务工作均给予了满意的评价,他们认为与其它政府部门相比较,无论是工作人员的素质还是服务大厅的环境,行政服务中心都要高出一筹,软件、硬件都代表了江都政府机关的良好形象。但同时,我们也收集到一些新的信息和问题。对我们开展今后的窗口工作起到了启示和警示的作用。
(一)项目办理程序复杂。企业反映,目前,行政服务中心将各个政府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职能统一进驻中心办理,缩短了办理时限、简化了办事流程、方便了群众办事,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在办理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事项时,中间环节较多,如在办理房产登记手续时,不仅需要有中心建设、建管、房管、消防等窗口的手续,办理过程中还牵涉招标办、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等单位,企业多头跑、来回跑的现象仍然严重。他们建议中心进一步整合资源、增进项目,同时加强项目联办力度,提高工作运行效率,真正为企业办事提供便利。
(二)政策法规难以掌握。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对相关政策法规不熟悉,使他们在办事过程中常常处于被动、不利的地位,比如:工伤认定必须在工伤故事发生后1年内进行申报,若超过时限则申报无效;取得工伤认定后,其工伤鉴定每季度集中鉴定1次,若季度末未能按时申报,则将延续到下季度鉴定,从而耽误企业的工伤事故理赔事宜。他们建议中心以及各窗口部门进一步强化政策法规的宣传指导工作,一方面可以督促政府机关依法行政,便于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另一方面也可以指导企业依法办事,合理维护自身权益。针对企业关心的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和福利企业申报变更等问题,劳动、民政窗口的同志在当天的走访过程中,已经与企业进行了互动交流,企业对交流的效果表示满意。
(三)涉企收费不尽规范。一是存在包年收费现象。企业反映,相关部门出于方便的目的,每年一次性向企业定额收取行车等生产设备的检定、检测收费,收费随意性较大;二是协会收费较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以及一些专业协会每年都会收取会费,而企业却从未或很少得到过协会的服务。他们建议增强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同时对服务职能相同、相近的协会,取消一批、合并一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当场向企业赠送了《江都市涉企收费目录》,力求让企业明明白白缴费。同时,我们也建议中心进一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将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和一部分中介服务职能集中到中心办理,实行集中办公、统一收费,严禁部门暗箱操作、单独收费,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的收费行为。
三、企业目前的困难及解决过程。
通过走访、坐谈,我们发现该企业目前主要有三个方面问题需要解决:一是企业一名职工因工负伤,急需办理工伤申报手续;二是企业增加残疾人,需要办理福利企业变更手续;三是该企业2007年建成的厂房至今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有关手续急需完善。
为帮助企业解决好上述问题,我们当场确定了项目陪办人员,尽最大的努力,为企业排忧解难。
目前,该企业职工的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和工伤理赔工作都已由劳动窗口办理结束,陪办人员与劳动窗口同志实行了上门服务,企业和职工的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同时,在陪办人员的全程陪同下,民政窗口也凭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为企业办理了福利企业的变更手续,企业将继续享受福利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对于企业新建厂房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问题。我们通过多方了解,查明其原因是由于施工期间,企业对工程申报等事项缺乏了解,未向施工单位及时地索要工程概述以及项目施工方案,以至在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时,缺少相应的申报材料,影响了许可证的核发以及竣工验收工作的实施。针对这一情况,我们主动联系了建管窗口的同志,在建管窗口同志的帮助下该企业补办了工程概述以及项目施工方案等材料,目前相关事项已经基本协调办理到位,该企业的施工许可已发放到位,赢得了企业的好评。
此次的服务走访体验活动,加强了第三党支部与振世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的互相了解,增进了党员干部同基层企业和服务对象的感情联系,为我们进一步做好行政服务工作提供了一个重新审视自我、反思自我、完善自我的机会,我们第三党支部将以此为契机,梳理总结工作经验、强化学习业务知识、研究探讨改进措施,努力推动行政服务工作创新创优。
走访企业调研报告范文(二)
按照县委、乡党委及活动办部署和要求,县人民法院住莫特格村工作队时刻严格要求,瞄准 三民 活动的目标和任务,紧扣主题做宣传,深入开展走访调研,尽心竭力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在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和村 两委 班子及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住莫特格村 三民 活动进展顺利。莫特格村三民工作队一行5人于20XX年3月5日进驻莫特格村。工作队通过上门走访宣讲政策、发放调查问卷、召开不同类型农民代表座谈会、慰问贫困户、接待来访群众、现场解答农户提问等形式,积极开展大走访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全村人口共136户、340人,有3个民族组成,其中常住农户50户(20户为外村人口,共60余人),共167人,未在本村居住90户,233人,其中汉族人,蒙古族人,哈萨克族人,全村共有党员16人,女党员2人,四老人员5人,十户长5人,全村劳动力176人,其中外出务工40人;低保户23户46人;村民经济收入主要以牧业为主, 20XX年人均纯收入为7728元/人。村合作医疗340人,参合率达100%,村参加养老保险人数146人,已达100%参保率。
大走访基本情况
法院驻莫特格村 三民 活动工作队共计5人,其中汉族1人、蒙古族3人、哈萨克族1人,自20XX年3月5日进驻村队以来,及时开展各项驻村工作,与村两委共同协作, 三民 活动开展良好,在整个莫特格乡驻村8个工作队中开展各项活动成绩显著。截止到20XX年7月9日。共走访50户,其中包含党员、困难户、低保户、村民、特殊群体等。人民法院住莫特格村工作队出资8万元为两户特困家庭解决2套80平方房屋让村民住上砖房,接待来访人员7人次,工作队具体做法是:
积极动员。在自治区党委的号召下,自治县统一部署,法院第一批驻村干部及时到位。根据 三民 活动总体安排,工作队及时开展走访工作,制定工作安排明细表,做到四到位,即:动员到位,人员到位,计划到位,走访到位。工作队与村两委对接,遇到问题及时处理。走访工作队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及进行民调宣传,针对群众在法律、政策上不了解、不理解的问题,以教育引导,解答群众思想上的困惑和疑难。为 三民 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询问民情解民难。工作队坚持 八必须 要求重点访问常住人员、困难户、党员等群体,进到农民家中,仔细询问生活情况及对党和政府的意见,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填写走访登记表,将反映的问题详细记录,及时解决。
将村文化室建设成村民的精神家园。村文化室是党的文化阵地、宣传阵地,法院驻村工作队充分利用这个阵地,及时组织传统文化进村队活动,为村民举办 和谐家庭,幸福人生 讲座,为村民开展户外拓展活动,积极组织村民开展各项文娱活动等。极大的丰富了村民精神文化生活。
积极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工作队认真排查了莫特格村各类矛盾纠纷,问题涉及土地方面,工作队根据每一问题的性质特点,并积极协助化解。如:(1)、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对本村村民影响很大。因为莫特格村是农业村,党的一系列针对畜牧业的优惠政策都无法享受,退耕还林后,农民面临无地可种的窘境,且退耕还林的补贴比较低,无法满足村民的日常生活,已经造成部分村民生活贫困、无出路的局面。工作队原本想帮助村里建一处饲草料基地,但经向土管局了解,村无集体土地,国有土地不允许开垦,无法开展这一想法。(2)、莫特格村在省道318县以南居住村民的搬迁问题。这是村民普遍反映的一个问题。因为路南是下潮地,且很多房屋年久失修,已成危房。现在县、乡也已规划在路北建新村,部分家庭条件较好的村民应经自行盖房搬进了新居,但很大一部分村民盖不起房,无法搬迁,造成村民路南路北分散居住,难以统一规划,新村建设很难推进。工作队今年计划力所能及的帮助村里的两户特困户建两套新房子,虽然也能解决一点问题,但也只是杯水车薪。(3)、在莫特格村的13座蔬菜大棚管理的问题。这13座蔬菜大棚(其中3座属村委会所有,其余属乡政府所有)设施齐全,比一般大棚要高出许多,当初建设也投入巨大。但现在除对外承包了三个、村民种植两个以外,其余都在闲置,非常可惜。工作队计划联系对外出租或帮助村民自种。但仅靠法院工作队的力量还是远远顾不及13座大棚。(4)、自来水和网络问题。目前路北新村未通自来水,居民都是吃井水,电信网络也未能入户。生活不是很便利,老百姓反映也比较多。通自来水得靠国家项目支持,投入很大,需要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才能解决。
真正融入到农村生活中。为了更好的开展 三民 活动的各项工作,与农民交朋友,工作队队员积极参与到本村各项活动中,积极参与备耕、春耕、村民婚丧嫁娶、文娱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真正做到了融入农村生活。
当前存在的问题
村里还有部分道路没有铺设柏油路面。
随着经济改革的迅猛发展,农村农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但随着而来的精神文明建设没有跟上,造成村民业余文化生活匮乏。
继续加强维稳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村民民族成分较多,部分少数民族村民对稳定工作认识还不是很到位,流动人口管理还需加派人手。
相关建议和承诺
对此,工作队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研究,并提出了相应建议和承诺。
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为村上还没有修建居民点道路的村队建设道路。
将村文化室建设成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具有娱乐、宣传、教育等功能的村民愿意来的地方
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引领,将优秀传统文化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讲。将传统文化的宣讲做成经常性的精神课堂。
以走访为依托,真正深入到村民的田间地头,与村民交朋友。承诺以季节为节点,与村民 同下农田、同干农活、同忙春耕、秋收 。
解决困难人群生活困难。一是低保政策建议摸清救助对象,充分利用相关政策对特困家庭进行低保补助。二是结合新农合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