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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合作经济范文1
关键词:农村牧区;新型合作经济;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 股份合作组织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4)02-0047-02
一、 锡林郭勒地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现状
牧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牧民应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而自愿组织的一种新型组织,是一种摆脱个体经济对市场经济被动局面而采取的积极行动。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加速,对市场主体提出了更高、更强大要求,个体经济和承包经营户应对不了市场的发展这一新要求,必须联合应对,才能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占有一席之地,只有自己的特色和独特的经营才能在市场经济中得到发展,在这样严酷的生存条件和发展要求下,农村、牧区出现了新型合作经济组织。
(一)锡林郭勒地区农村、牧区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类型
畜产品专业协会、牧民联户经营、牧民生产合作社、牧民股份合作制企业、养殖专业户、育肥、马产业、手工艺、大棚蔬菜、技术服务、旅游业,还有各种专业协会等。
(二)成立的主要目的
产品销售、提高产品质量和数量、实现劳动力分工合作、共同抵御自然灾害、共享信息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集体购买、节约资本等为目的。这些都能为农牧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也能够弥补生产队解散,集体经济和集体劳动推出主导地位后人们对过去生产生活的一种思念。是集体主义思想的表现。
(三)成立的时间和数量
锡林郭勒地区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成立时间是以2001年后相继成立的。如2002年11月,阿巴嘎旗萨如拉图亚嘎查党委书记延巴特尔带头37户牧民以牲畜、草场、资金入股,注册91万元成立了萨如拉牛业有限 责任公司。这是在锡盟地区比较早,比较正规、规模比较大的合作经济组织。特别是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出台后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迅速发展,到2012年底全盟已有1502家牧民专业合作社。其中,太旗农牧民专业合作社446家、白旗各类专业合作社115家,西苏旗各类专业合作社95家、东乌旗各类专业合作社199家、兰旗共有专业合作社359户,是全盟专业合作社最多的旗县,锡林浩特市各类专业合作社77家、阿巴嘎旗各类专业合作社102家、多伦县各类专业合作社175个、东苏旗各类专业合作社41家、西乌旗各类专业合作社96个,乌拉盖开发区各类专业合作社72家,协会4个。
(四)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投入和经营状况
1.资金投入方式: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1)货币出资:如东乌珠穆沁旗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已达到199户,成员总数达到1470户,注册资金达到了28103万元,(其中:货币出资额7020万元,非货币出资额21083万元),出资总额100-500万元的118户,500-1000万元的6户。西乌珠穆沁旗已注册的牧民专业合作社共96个,注册资金8520万元。正兰旗共有专业合作社359户出资额达到39619.03万元,其中出资额在100万元以上到500万元之间的176户,500万元以上的8户。多伦县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175个,注册资金2亿余元。注册成立的牧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02个,注册资金达到9678.4万元。这些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和经营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农牧业的经营方式,适应了市场经济要求,增加了农牧民收入,还在一定程度上转变了农牧民生产方式,促进了农牧业业 专业化、 产业化发展;对提高农产品质量,建设新农村新牧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非货币出资:主要有牲畜、草场、棚圈、大棚、农地、农牧业机械、技术等。非货币出资对农牧民来说,能够根据自身的长处和优点,结合其他有利因素,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以生产资料入股、联合进行生产经营。农牧民联户经营的主体往往是两个或多个牧户,是比较简单的合作经济。
(3)争取专项扶持资金。如农牧业、民政、民族事务、税务、财政、扶贫等部门都有他们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专项扶持资金,这些专项扶持资金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广大农牧民亲身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农牧民的关怀和帮助。
(4)企业的投入与扶持。a.企业扶持。由于政府部门的联系沟通或企业负责人的认知,对某些专业合作社进行投入和扶持,如2003 年,内蒙古苏尼特左旗贝勒镇巴彦淖尔嘎查的 30 户牧民,在内蒙古基建投资公司的帮助下,入股成立了草业公司。b.龙头企业的投入与扶持。龙头企业的合作是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方式之一,龙头企业能够以他的产业和规模带动本地的农牧民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也能够使企业得到发展,如内蒙古伊利集团和蒙牛集团在内蒙古各盟市乃至全国各地都有他们的奶源基地和联户基地。
二、锡林郭勒地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的问题
锡林郭勒地区牧区专业合作社的存在的问题较多,但是,有点较突出;有点较典型。有的自身能够解决,有点需要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指导,帮助解决。
(一)合作规模偏小或单一
农村牧区专业合作社成立初期,有点就存在合作规模问题,分析原因发现成因有多种多样。其一是资金问题。专业合作社的规模大小取决于投入到资金量。由于很多专业合作社是农牧民自愿组织的,大多数是一土地、牲畜、草场、棚圈、大棚、农地、农牧业机械、技术入股成立的,能够拿出的现金不多,这样影响合作社的正常运转和扩大再生产。
(二)经营层次较低,市场竞争力较弱
由于农牧民群众对市场经济的了解和掌握,缺乏现代的经营管理理念,很多专业合作社出现了经营层次较低,市场竞争力较弱的问题。一部分通过教育培训得到提高和锻炼,但是大多数农牧民由于先天性受教育程度不高的原因,对培训内容的了解掌握上出现困难的情况;这样做合作社内部在经营层次是出现了不同的局面,谈不上市场竞争力的问题。
(三)运作不够规范,经营管理水平比较低
各类专业合作社面临的共同的问题是缺乏专业人才。人才的缺乏直接导致合作社的生存、发展。由于没有专业人才,他们的合作社从开始就存在运作不规范,经营管理水平低的问题。由于很多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牧区,交通不便,甚至偏僻,没有吸引人才的优越条件,只能靠自己。如锡林浩特都博羊业合作社没有兽医和输精员。专业合作社没有专业人员,更没有经营管理、财务、会计人员;很多合作社都是流水帐,没有会计账。而且这种情况比较普遍。
(四)融资矛盾突出,技术支撑不足
融资是合作社发展壮大的前提条件,很多合作社在融资问题时出现瓶颈,制约合作社发展。虽然在各级部门的统计数字中出资额、投资额都比较多,但是合作社的资金短缺现象比较普遍,都希望得到政府部门的资金支持。从近几年的实际情况是僧多肉少。与融资困难并存的是,技术支撑不足是严重制约合作社发展的又一个难题,能够得到技术支持的合作社不多,得到技术支持的,能够保证长期、连续的又少。甚至存在活动周、活动日现象。农业类合作社的技术支持的比牧业类合作社强,因为农业,比较集中,种类不多。
(五)政策不配套,扶持不到位
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是新型事物,在很多方面存在着政策不配套现象,出现倒逼情况。很多的事情农牧民已经做了,但是有关部门还在研究,甚至各自为政。就比如,合作社登记这件事,现在的情况是多部门登记,多部门管理的现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有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有在民族事务部门登记的,大多数是在旗县经营管理站登记注册。因为登记部门自然就管理部门,所以管理上出现了不到位的情况。
三、解决锡林郭勒地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存在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要抓好教育培训工作
新型专业合作社最紧缺的是专业人才,一个合作社没有一个核心人物或带头人,很难在市场经济大浪中穿梭其间的,所以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应该在教育培训是下工夫,这样在某种意义上比投入资金,见效要快。所以培训教育工作是具有战略意义的,可以说是“能让战略”。 做好人才保障是关键。鼓励各类科研人员到合作社任职、兼职或担任技术顾问,保留原身份、职级待遇,并允许按其贡献大小从合作社取得相应报酬。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合作社工作,相关部门要为其提供人事档案保管、办理户口、党团组织关系挂靠、代缴社会保险等服务。
(二)要鼓励合作社兼并整合
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要积极安排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财政专项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合作组织开展人员技术培训和信息化服务,用于新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用于品牌培育和对示范性合作社的奖励
(三)要提供信贷支持
研究完善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支持政策,拓宽筹资渠道。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把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牧业信贷的重点,解决其生产性、季节性和临时性的资金需要。要创新金融产品担保方式,放宽贷款抵押担保条件,允许合作社以一些产品订单、保单、仓单等物权,房屋、农牧业生产设备、机械等固定资产,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进行贷款抵押。
农牧民专业合作姐姐组织在过去十几年的实践中得到了充分的发展,为部分农牧民改变生产生活方式,谋求致富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为有效解决生态恢复和农牧民增收,建设新农村中做出了贡献,但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瓶颈问题,发展和推广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是一项有效而长久的措施,切实提高广大农牧民对专业合作社的认识,逐步转变生产经营观念,提高专业合作意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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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合作经济范文2
关键词:肥城市;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基本类型;取得成效;解决对策
肥城市位于山东中部,泰山西麓,是资源丰富的鲁中宝地,闻名中外的肥桃之乡。全市总面积1277平方公里,辖14个乡镇(办事处),607个村委会,总人口96万,其中非农业人口是22万,肥城市是全国明星市、综合实力百强县(市)和山东省经济强县(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市。肥城市先后被评为全国新农村建设明星城市,山东省建筑业十强市,并被确定为全国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示范市和全省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示范市。截至2010年6月底,全市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89家,其中农民专业协会87家,合作社302家,发展社员9.6万人,带动农户8.1万户。合作社拥有固定资产8730万元,合作社实现年销售收入3.2亿元,社员纯收入平均比一般农户高19.5%。王庄镇魏家坊益农有机蔬菜开发专业合作社被确定为2009年度全国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肥城市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类型
肥城市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按照依托单位和产生方式划分主要有专业大户带动型、龙头企业依托型、产业辐射带动型。专业大户带动型主要是鼓励有经营头脑、组织能力强、有一定经济基础和热心为农民群众服务的能人来挑头创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典型有罗窑村生猪产销合作社、西里村肥桃运销合作社。龙头企业依托型典型有孙伯镇的有机蔬菜股份合作社。孙伯镇孙东村与龙大集团绿龙公司合作,成立有机蔬菜股份合作社,在全国率先探索实行了“土地入股,集约经营,小段定额,收益分红”的有机农场经营模式,农民以地入股,每股年底可得800元的“股钱”,年终根据盈余分得“红利”,进场务工的还可以拿到“工钱”,入社股份农户每亩收入最高达3500元以上。产业辐射带动型,安庄镇前寨子村,地处纯山区,以种植大樱桃为主,以前交通不发达限制了樱桃的销售,2007年在村委会的领导下成立了大樱桃协会,已发展会员421人,面积发展到1000多亩。在协会的领导下,拥有固定资产20多万元,流动资金5万元,果树技术员113人,存放果品的场地达到210平方米。协会注重对会员进行技术培训,为果品注册了“安驾庄”牌商标,申办了无公害认证,2005年安庄大樱桃标准化示范园被列为国家标准化示范区,生产的大樱桃由购销服务队统一销售。
第二,按照从事产业可以划分为蔬菜加工型,果品加工型以及畜禽加工型。截至目前,肥城市已发展有机蔬菜17.8万亩,年产量50万吨,规模以上有机蔬菜加工企业达到9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5家,先后有北京汇源、龙大集团、山东美佳、台湾弘海等知名企业落户肥城,年加工能力13万吨,相应也扶持建立了280多家有机蔬菜协会及专业合作社。果品加工型主要有西里村肥桃运销专业合作社,安庄镇前寨子村的大樱桃协会;禽畜加工型主要有老城镇罗窑村生猪产销合作社、王瓜店镇武邦勇养鸡合作社和奶牛协会。
二、肥城市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取得的成效
肥城市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自成立以来,在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产业化以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方面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在:
第一,降低了农户生产经营成本,增加了农民收入。首先,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架起了农民通向市场的桥梁。老城镇罗窑养猪专业合作社成立以后,改变了过去一家一户分散进货、销售的模式,转为统一采购和集中销售,由于批量大,每头猪平均节约生产成本50元,销售价格提高40元,平均每头猪为农户增收90元。其次,合作社特别是股份经营的合作社,通过内部利益分配,社员可以以其股份获得股本受益,年终还可以按照交易量获得二次返利,实现多次分配。孙伯镇孙东村与龙大集团绿龙公司合作,成立有机蔬菜股份合作社,在全国率先探索实行了“土地入股,集约经营,小段定额,收益分红”的有机农场经营模式,农民以地入股,每股年底可得800元的“股钱”,年终根据盈余分得“红利”,进场务工的还可以拿到“工钱”,这样大大增加了农民收入,入社农户亩收入最高达3500元以上。
第二,加速了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和利用,提高了农产品的竞争力,促进了农业生产标准化、现代化。肥城市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以其特有的民办性、合作性和专业性等优势,把科技推广、品种改良渗透到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从而解决了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不起来、国家经济技术部门包揽不了、农民单家独户干不成的问题。肥城市王瓜店镇兽医站联合肥城八戒食品公司和108名养殖大户成立的生猪产销合作社,广泛开展科技入户活动,为社员统一提供良种、统一进行技术培训、统一进行饲养管理和防疫,饲养科技水平显著提高,八戒集团被国家列为生猪生产储备基地。
第三,有利于化解农村社会各种矛盾,促进农村社会稳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肥城市的合作经济组织不仅可以帮助农民实现经济利益,增加农民收入,还有利于农民开展自我培训、自我教育,全面提高农民的素质和乡风文明程度,让群众安居乐业。针对农村社会治安面广难度大的问题,以肥城市各级乡镇派出所为组织领导,各村成立了治安联防协会,每村大约有95%的农户参加,会员昼夜值班巡逻,不仅起到防盗的作用,还随时制止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如果邻里有纠纷也可以随时调解。
第四,促进了农村循环经济的发展。肥城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过程中,注重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以合作经济组织为纽带,积极推进农村节约经济和循环经济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随着养殖规模的扩大,带来了一些环境污染问题。罗窑村村党委经过反复考察论证,决定利用猪粪发展沼气,通过“一池三改”、“猪―沼―菜”、“猪―沼―果”等模式,拉长产业链条,发展循环经济。现在,全村各种模式的沼气池发展到420个,温室大棚24个。沼气池建多了,2009年5月20日,罗窑村又成立了全市第一家沼气合作社,有沼气池的群众全都入股加入了合作社。
三、肥城市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肥城市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自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产生,经过90年代的平稳发展,在21世纪获得了快速的发展,在实践中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但由于发展时间短,受宏观环境和农户自身素质等因素的制约,目前在总体上还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发展中还存在一系列问题。
第一,内部管理有待于规范提高。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由农民自己进行管理,受专业、技术、资金、信息等影响,许多管理工作不到位,内部缺乏严密、合理、完善的管理。个别协会牵头人只充当了外地商贩的代收人,而没有更多地把广大农民的生产和销售有机结合起来,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二,信息不畅,缺乏市场竞争力。由于农民大多数是分散经营,没有管理和经营经验,缺乏基本的应变能力,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脆弱。广大农村信息网络极不完善,信息进村入户渠道不畅,信息内容不稳定、不完整。由于获取市场信息的手段落后,不能及时根据市场变化来制定方针,因此产品优质率不高,名牌产品不多,销售上存在很大的风险和随机性,这些都影响了社员的经济收入。
第三,科技推广慢,标准化程度低。农民大都处于分散经营阶段,不利于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更难以组织标准化生产,不能从源头上把住、把好农产品质量关,造成农产品质量差、档次低,无法满足市场多样化的需求,再加上农产品保鲜、储存、包装、运输等环节水平不高,农产品农药残留等指标往往超标,影响了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第四,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人才资源匮乏。由于农村青年大都外出打工,只留下老弱妇孺从事农业生产,导致农村接受新技术能力不强,同时,合作社的牵头人,大多是一些农村能人和专业大户,多数属于传统农民,学历不高,缺乏专业知识,因此一些先进的农业生产管理和经营方式难以得到及时的应用和推广,限制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总量的增加和质量的提高。
四、针对肥城市新农合组织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应对措施
目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处于起步阶段,必然存在很多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各级政府要树立这样一种观念,即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民、扶持农业产业化。笔者认为应该采取以下对策:
第一,提高认识,加强引导。在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过程中,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政府部门要积极规范行为。通过电视台、电台做宣传,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宣传渠道和形式,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意见》向广大农户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由企业注册局牵头,深入到各工商所,对辖区内特色农业进行摸底调查,对农业产业化基础好、畜牧养殖及产品种植形成规模的村,上门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实行政策促、靠上抓的形式,引导农民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二,优惠政策,大力扶持。肥城市政府应尽快制定鼓励发展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措施,积极给予扶持,特别是在资金、信贷、税收、经营等方面给予支持和照顾,财政部门应安排一定的资金给予扶持,金融部门积极安排资金、简化程序,提供信贷支持,政府相关部门应相互协调,搞好服务,真正形成合力,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快速发展。
第三,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利益分配机制,要以联办、联心、联利的联结机构为核心,正确处理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利益分配关系,通过产销订单,最低保护价,随行就市,合同、契约等形式实行初次分配。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规范账目,定期向社员公开收支情况,做到账目清楚,收支有序,监督有力。在抓好发展、引导、服务的同时,注重抓好监管、关注市场经营环节,继续加大对农村市场的执法力度,清理农资农机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化肥、农药、种子、农机等坑农害农的行为,净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环境。
第四,典型示范,提高素质。政府及主管部门对活动开展正常、农民参与热情高的合作经济组织应重点给予支持和扶助,并帮助合作社和协会完善运行机制,培植示范样板,总结推介经验,推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要建立人才培训机制,一方面要加大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的培训,要求他们不仅会管理,还要有较强的市场运作能力;另一方面要建立人才培训机制,加强对全员的培训,提高农业知识化、产业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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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合作经济范文3
[关键词]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政策支持;实现途径
一、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含义
在我国,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有些地方也泛称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内容是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它是入社缴纳股金,属于经济实体;其性质是劳动者自愿联合的组织;实行一人一票制的民主管理,不以盈利为目的,按交易额向社员返回盈利。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典型形式,可以认为是农民联合自助组织的目标模式。这类经济合作组织一般是经济实体性的,内部制度比较健全、管理比较规范、与农民利益联系紧密。
二、我国新型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1.内涵不清,发展不规范。我国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可概括为传统的和新型的两大类。人们对传统的合作经济组织类型在认识上相对统一,而对新型的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认识上各不相同,在称谓上也多种多样,如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专业技术协会、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等。在我国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初期,由于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内涵、性质不明,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在注册登记、管理部门归属的确定、争取支持政策等方面受到阻碍,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其快速健康发展。
2.内部松散,利益联结不紧密。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主要通过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签订合同、实行利润返还等方式与农民联结起来。其中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成为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与农户之间建立利益关系的主要方式。这是因为,当前农产品供求渠道还不顺畅,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只要解决了产品的销路问题也就解决了农民的头等大事,农民也不期望在卖出产品之后还能参与更多的盈余分配。即使一些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实行了按交易额返还盈余,其返还比例也较低。
3.内力不足,机制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绝大多数规模小,自身经济实力不强,服务功能较弱,不能形成具有规模效应的产业带。二是目前我国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服务内容单一、水平较低,仅局限于提供一些资本较低的技术服务和市场信息。三是存在着流于形式、合作关系不紧密的现象。由于许多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建立存在“拉郎配”的现象,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社员与合作经济组织没有真正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伙伴关系,许多合作经济组织硬件设施不全,有的甚至连起码的活动场所都没有。
4.带头人素质不高,信息手段落后。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中的农民带头人大多数综合素质不高,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较弱,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就更为缺乏了。这些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创新和发展。另外,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信息来源和传递绝大多数依靠当地政府和农业部门提供,缺乏先进的手段传递信息,信息反馈迟,影响了交易,造成农民在交易过程中的“弱势”地位。
5.资金匮乏,稳定性差。我国农户规模狭小,在满足自身家庭经营支出后,很难拿出多余的资金进行合作,资金匮乏成为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最大瓶颈。同时,由于农民组织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无法得到更多的信贷支持,大多数农民经济组织融资渠道单一,主要靠农民自筹和各种形式的混合出资。许多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由于受资金的限制难以有效地开展正常的业务活动,面临解体和散伙。
(二)影响我国新型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主要因素分析
综合各学者观点,目前农民合作经济经济组织发展主要受政府支持程度、农业产业化进程和农民自身因素三方面影响。
1.政府支持程度。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是市场经济中弱者的联合,为兼顾公平与效率,发挥其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等方面的作用,需要政府通过制定优惠政策、提供教育、技术和经营管理等方面提供指导和帮助。目前由于农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滞后,市场经济的经验及有关合作经济组织知识的缺乏,政府行为并不规范,如出现虚位、错位、越位的现象;有些地方政府对于农民经济合作组织过度推动,出现揠苗助长的现象;有些地区无视当地的条件和市场需求,盲目追求高指标,急于求成,这些都制约了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健康发展。
2.农业产业化进程。农业产业化程度与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是成正比例关系的,在农业产业化进程推进较快的地区,区域专业化生产、商品化程度也较高,签订、跟踪及履行合约的机会也增加了,与此同时交易风险的增加诱致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出现。农业产业化对农产品也提出了标准化生产的要求,农业产业化基地的生产管理主要还是依靠农民,其昂贵的监督管理成本促成龙头企业不得不通过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来代替直接管理农民,从而促进了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进程呈现东部发达地区发展较快,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发展较慢的特点,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有组织经营,可以为推广农业产业化奠定基础,推动产业化进程。
3.农民自身因素。由于受农村传统体制的影响和传统文化的制约,我国农村和农民一直缺乏合作的传统,虽然近年来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各地的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广泛兴起,农民的个体和主体意识开始觉醒,但现阶段农民仍夹杂着浓厚的个人主义倾向,在追求个人利益时缺乏必要的契约和合作意识。同时,由于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制约了他们对合作制度的理解和创新,很多地方的农民还受五十年代集体化、合作化失误的影响,“恐合”心理降低了农民参与新型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热情度。
三、促进我国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对策
(一)政府推动新型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支持
1.完善相关立法。2007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是我国关于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第一部法律,它明确了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概念和合作经济组织的经济法人地位,提供了组建运行的原则。它的实施可促进我国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但是,一种组织的健康发展需要众多相关法规政策的指导和规范。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出台,不是结束而是开始,要继续在组织运行、组织监督、民主管理、利益分配等方面加强政策的制定与完善,使组织的运
行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产业政策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提高为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要加快提高农业生产的市场化、专业化和规模经营水平。可以着力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一是培植主导农业产业,搞好农业产业定向。培育一批独具特色的主导农业产业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首要前提。把生产要素聚集到优势项目上,因地制宜地培植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支柱产业。
二是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增强带动能力。农业龙头企业具有开拓市场、引导生产、深化加工、提升市场竞争力的综合功能,其经济实力的强弱和带动能力的大小,决定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模与成效。抓紧组建和壮大一批不同层次的具有较大规模、较高起点、经济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围绕主导产业和拳头产品,突破行政区域界限,尽快形成覆盖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龙头群体。
三是开发农产品基地,扩张经营规模。根据我国的地理气候条件、种植养殖布局、区域特色及现有基础优势,初步规划重点商品生产基地,着力扩大基地的规模,提高专业化程度,努力实现布局区域化、经营集约化、建设标准化、管理科学化。
四是拓展销售市场,促进区域流通。可以依托农产品基地兴办专业批发市场,依托县城和物流中心集镇兴办农贸市场,依托沿海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兴办“窗口”市场,依托外贸企业、自营出口企业等开辟国际市场,加快建立和完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城乡集贸市场和分布合理的经营网点相互配套的统一、开放、有序的商品市场体系。
3.资金政策支持。政府对合作经济组织的资金扶持政策可侧重两个方面:一是信贷资金扶持,政府应出面协调农村信用合作社及农村其他金融组织,在农业信贷方面向合作经济组织倾斜,扶持合作经济且织的经营和发展;二是财政资金扶持,可以建立新型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基金,用于支持新型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生产发展、技术进步、贷款贴息、教育培训等,扶持各类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开发新产品、更新加工设备、改善服务设施。扶持应采用项目化管理,无偿、有偿结合的方式进行,无偿体现政府的关心、支持,有偿能使农民经济合作组织有压力,积极进取。
4.税收政策支持。财税部门应积极调整税收政策,逐步取消农产品流通、加工等领域的一切税费,同时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畅通宣传渠道,通过新闻媒体、电子网络等形式及时向新型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宣传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并做好咨询服务。二是加大税收政策对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生产经营的扶持力度。制定对农业资源合理开发的优惠政策,同时对研究开发农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进一步加大优惠力度,对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集约化经营给予一定的税收政策支持。三是对农产品经纪人、从事农产品加工业纳税人等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四是加强部门间协作与沟通。应加强与农业、工商等部门信息的交互和工作沟通,密切协作,确保农民经济合作组织企业税收优惠及时执行到位。
(二)政府支持引导新型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实现途径
1.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形成良好氛围。一是发挥市、县和乡镇中农村干部的作用,通过举办合作经济知识的短训班,使他们成为新型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领路人,通过他们的宣传、引导、协调、推动,加强对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二是制定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奖励机制,对发展成效快、示范效应好、带动范围广、农民增收显著的实行“以奖代补”,鼓励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做大做强。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要广泛利用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大规模的宣传发动,宣传开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的好处和基本知识,增强农民的合作意识。
2.建全制度,完善机制,提高发展能力。一是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作用,监督合作经济组织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从事经营及社会活动。农林部门从业务的角度对其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指导他们强化内部监督,实行社务公开、财务公开,接受全体成员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障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二是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必须制定并切实按照组织章程进行运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探索完善自我发展机制和民主管理机制。三是农民经济合作组织要建立合理的经营服务收入支出和利益分配制度,完善财务监督机制,既要增加社员收入,又要保证农民经济合作组织能够不断发展壮大,使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始终保持发展的活力。
新型合作经济范文4
[关键词]京津冀;人才;合作
1 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的现实境地
(1)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必然趋势。区域经济一体化和人才一体化是当今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力的高速发展,单一市场已经不能满足市场经济的发展。为提高区域经济的综合实力,同一区域的省际间的协同合作,能够对区域内的资金、技术和人才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有利于发挥区域优势,通过分工协作,加快和促进市场要素在区域内自由流动。京津冀区域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第三极”,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市场。这对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必然加快对人才开发和合作一体化的步伐。京津冀人才一体化作为京津冀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发展动力。近年来,京津冀三地在人才一体化进程中,基本达成共识,并逐渐进入到实质性阶段,这也必将大大推动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
(2)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企业产业升级与结构调整的战略选择。处于“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当前我国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随着新形势的发展和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到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企业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已成为共识。从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方式向集约型、创新型的发展方式的转变,进一步要求企业加快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步伐。这必然要求企业加大创新型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例如,河北钢铁集团在随着企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对人才引进重心也发生了明显的改变。河北钢铁集团加大了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提供了优厚的住房、薪酬及科研配套条件,并为人才成长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得益于高端技术人才的有力支持,近两年来,河北钢铁集团先后有45个项目获得省、部及市厅局级科技进步奖,获专利182项,先后开发出200多个新品种,创效6亿元以上。
(3)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是三地人才强省战略的必然结果。随着人才资源作为经济发展的第一资源共识的形成,引进高学历、高层次、高科技人才的要求,已被三地政府和企业所认同。2010年6月,《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如一缕春风,为新形势下京津冀人才合作局面的全面打开做好了铺垫。随后,按照中央的指示精神,京津冀分别制定了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这进一步加快了区域人才合作的进程。三地人才发展战略的共建,必然催生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和一体化进程。人才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人才互动的新局面的形成,有赖于三地人才战略的制定和开发。
(4)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是城市定位和功能转型的重要手段。随着首都经济圈的规划出台,三地的城市定位和功能转型,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城市定位是引导城市发展的指南,是谋划城市中长期发展的首要问题。城市定位包括综合定位、基本功能定位、产业定位等内容,其中产业定位是基础,功能定位是核心,综合定位是灵魂。随着经济的发展,京津冀三地城市定位和功能转型,决定了城市对不同类型人才的需求和吸纳力。例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建立,迫切需要大批高科技人才。京津冀三地应以“十二五”为契机,以城市定位和功能转型为目标,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抓住培养、引进、激励和用好人才等关键环节,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人才的创造活力,加快城市定位和功能转型的步伐,促进城市对不同类型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的吸纳和引进。
2 新形势下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的困境与阻力
(1)在工资水平、福利待遇等方面,河北省与京津相比差距较大,人才价格相对低廉。2009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58140元(第二位),天津为44992元(第四位),河北省为28383元(第十九位),河北省明显落后于北京和天津的指标。另外,虽然河北省在科研经费上投入日益增多,但2009年河北省R&D(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投入经费约134.8446亿元,分别少于北京的668.6351亿元和天津的178.4661 亿元。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字显示,北京、天津、河北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北京市为29073元,天津市为24293元,河北省为16263元,京津在指标上都高居前几位,而河北省则列为第十三位。由此可见,京津在工资水平、福利待遇方面明显较河北省对人才具有吸引力。
(2)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中,河北处于劣势。京津冀人才开发和一体化进程,早已开启,但在各种制度建立上尚未形成步调一致、协同规划、整体配合的局面。河北省在京津冀人才区域合作方面,是态度最积极的,也是对人才需求最迫切的。较之京津,河北省对人才的需求,尤其是高中端人才的引进上,更为迫切。京津地区高校、科研院所众多,高智力人才密集,人才储备过剩和人才需求量不大,而相对河北省而言,则人才缺乏是河北省的短板。2011年5月7日、8日,京津冀三地联办的“2011年春季京津冀人才交流大会”在廊坊举行。河北省用人单位主要需要京津地区重点高校毕业生和高端管理技术人才,而京津地区主要需要河北省丰富的中低端人力资源,其中以销售、客服和生产操作员居多。
(3)地区性制度壁垒阻碍人才流动,统一的人才流动与管理机制尚未建立。由于行政区划的分割,不同历史文化与地缘政治的因素,导致京津冀三地人才制度上无法实现有效对接和融合。三地合作协议虽然达成,但“重形式,轻机制”、“重竞争、轻合作”、“重个体、轻整体”的弊端仍然存在,三地人才政策仍以竞争为主。京津冀三地统一的人才市场体系尚未形成,人才资源的整合与配置难以达到优化。人才资源的交流渠道不通畅,在信息、资源、利益等方面无法实现共享。以官方为主导的人才引进与管理机制,无法适应市场化的需求。同时,人才流动机制僵化,社会保障机制、价格机制、档案管理机制等方面制度还不够健全和完善。
3 加强新形势下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的对策性建议(1)加强京津冀三地在人才制度上的共建、人才信息的共享、人才市场体系的共用。统一的人才流动与管理制度和统一的人才市场体系,有利于加强京津冀区域人才的合作和人才的优化配置。在承认差别和面对现实的基础上,尽可能消除制度性壁垒给区域人才合作带来的弊端。如京津的高考分数比河北省低几十分甚至一百多分,而且京津招考本地人数较多。有些高层次人才为了子女升学问题而倾向京津。进一步完善三地制度对接与协调机制,对阻碍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的政策进行彻底修订,甚至予以废除。在平等互利、互惠互信的基础上,建立起京津冀三地协调一致、相互衔接的政策与办法,营造宽松、公平、合理的人才创业平台和创业环境,为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从事高新科技、科研合作、投资、智力服务等项目奠定坚实的基础。
(2)吸收各地先进的人才流动和管理经验,立足京津冀区域经济发展,结合实际努力创新人才管理经验。在借鉴“珠三角”和“长三角”成功经验的同时,注重与京津冀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相结合,塑造新型的人才开发和合作机制,拓展人才合作领域,鼓励人才自由流动,提高人才各项待遇,提升人才竞争力和人才实力,以良好的人才生存环境吸引高素质、高层次、全方位的人才,加快人才的互动和融合。扎实推进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积极争取国家的扶持力度,大力开展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的人才交流与合作,吸引各类高端适需人才智力资源。
(3)发挥产业载体对人才的吸纳作用,加大对产业载体的投入力度和政策倾斜。壮大区域内科技创新载体,发展各类创新园区,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集聚创新要素,重点发展高端产业,建设好国家级高新区。加快京津冀产业载体的转移、落户、经营,发挥产业载体的聚集效应和互补效应。河北省在这一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应着力于从京津引进高科技项目、高层次人才团队、先进管理经验和技术,以产业载体吸附人才落户京津冀。紧紧围绕落实京津冀区域人才发展规划,扎实推进重点人才工程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以区域人才合作为抓手,以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为助推力,深化企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步伐,引进培养造就一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形成一支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群体。
(4)刚性与柔性相结合的人才引进制度,发挥人才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构建起良好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大推进基础教育,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发展职业教育,深入推进继续教育。通过提高工资待遇、提供住房、解决家属问题等刚性政策,建立健全人才引进机制,创建创业平台,完善人才任用机制与人才评价标准,激励人才发挥积极性和创造力。同时,通过灵活多样的“柔性人才引进”方式,如“星期天工程师”、“假日学者”、“八小时以外教授”、“政府顾问”、“企业兼职精英”等吸引京津高层次人才到河北参与经济建设,形成河北聚集人才的新优势。
参考文献:
[1]王建强,等.京津冀人才开发一体化与河北省人才发展策略[J].河北学刊,2006(2):189-193.
新型合作经济范文5
关键词: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运行与监督机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金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管理。基金的安全与高效利用直接关系到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基金在具体的运行中出现的困境与矛盾应引起高度重视。否则,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可能走“一哄而起”又“一哄而散”的老路。本文基于对河南省汝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的调查,从微观方面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剖析、思考。
一、汝州市新农合运行情况
汝州市,位于河南省中西部,2005年、2006年、2007年,综合经济位次在全省108个县市中分别处在30位、29位、30位,在河南省具有一定代表性。截至2006年9月,汝州市总人口815130人,参加新农合667591人,参合率81.9%,高于当时全国的平均数72.6%的参合率。
该市建立了市农合办公室、市区中心工作站、市区中心工作站下属16个工作站。按照《汝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验收标准》确定定点医疗机构,明确责任义务。全市33家医疗机构确定为新农合定点机构(其中市直14家,乡镇19家)于2006年3月20日开始启动住院报销直报程序。
二、基金运行中的困境分析
根据对汝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调查,综合各方意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存在以下困境:
(一)参合群众受益率低,基金沉淀过多
2006年2-7月份平均报销比例有的乡镇只有18%,全市平均报销比例26%。只有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病人平均比例达31%。8月份全市平均补助比例只有22.5%。
报销比例过低,资金沉淀过多,出现贫困人群有病仍然不去住院的情况。可能出现贫困人口为富裕人群集资现象,从而造成基金分配与利用倒配置现象(缺少住院病人收入情况调查数据)。
(二)乡镇卫生院补助比例档次过大
《汝州市新型合作医疗公示制度》规定,凡在乡镇卫生院住院超过3天以上,一次住院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可享受乡镇大额补助。本乡镇就医起付标准为100元。补助比例为:100-3000元部分补贴50%,3000-5000元部分补助60%,5000元以上补助70%。在其他乡镇就医起付标准为200元,补助比例为:200-3000元部分补贴50%,3000-5000元部分补助60%,5000元以上补助70%。
(三)住院3日起报销不合理
《汝州市新型合作医疗公示制度》规定凡在本市(县级)医疗机构住院超过3天以上,病人一次性住院超过市级起付标准的,可享受大额医疗补贴。
如果病人住院时间短,平均住院费用本来就很少,再减去起付金额,农民得到的补助金额就会过低。
(四)外市就诊自费比例过大
《汝州市新型合作医疗公示制度》规定凡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批准,在本市以外就医住院一次性超过5天以上(死亡例外),住院费用超过600元的可享受大额医疗补助。起付标准为600元。补助比例为:600-3000元部分补助35%,3000-6000元部分补助45%,6000-10000元部分补助55%,10000以上补助70%。
(五)规定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CT等大型设备检查不报销
一方面,医院大型设备造成浪费。另一方面,大型设备使用费用高,而需要利用大型设备检查的病人,自费部分上升,加重病人的负担,“大病统筹”的意义没有完全显示出来。
(六)目录用药范围小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范围小于城镇职工医疗用药范围。
(七)存在医生的道德风险问题
自费药用量比例等问题关系到医生的道德,病人一般很难察觉到。在汝州市某医院的自查中,发现:大部分病人均使用康诺注射液;作用机理类似,重复用药严重;用药不合理;其他自费药应用过多;大型检查过多、重复。
(八)关于封顶线问题
新型农村医疗改革因地制宜,缺乏统一的普适性政策。如河南省大部分县(市)最高封顶大额住院补助为10000元,周口地区为15000元,而广东则为50000元。各地医疗费用差异也较大。
(九)关于乡、村级卫生机构问题
村级卫生机构,人员普遍老化,医疗设施差、简陋,私人化倾向严重。乡镇卫生院设施和医生素质亟待提高,乡镇卫生院成为“鸡肋”。
此外,妇女生产补助标准太低;慢性病人得不到相应补助。
三、汝州市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调整
根据2006年前6个月基金运行情况的总结和8月份基金运行情况的分析及各定点医院关于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情况的检查。合作医疗办公室对新农合医疗政策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乡镇起付线降为50元,市(县)级卫生医疗机构起付线降为200元;各种层次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顺产产妇报销提高到120元,剖腹产产妇医疗费用按大病统筹计算补助;取消住院天数限制,凡住院病人均可享受补助,扩大受益面;大型诊疗项目费用(如CT、彩超、核磁共振等),按实际费用的20%补助。
开启慢性病报销程序;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引导群众选择就诊医院;同时提高封顶线(2008年后,人均基金100元)。
四、建立良好的基金运行机制,切实解决运行中的困境
微观的基金的运行机制和运行监督机制则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的必要条件保证。
(一)加强基金监督管理,建立合理的运转机制
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基金安全、有效的运行,提高合作医疗的信度。
首先,采取管办分离原则,改变卫生部门“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状态。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和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合作医疗办负责医疗机构与参合住院农民住院结算审批;财政部门按审批意见对参合农民所住医疗机构进行拨款。
其次,采取“集中会审”制度,每月固定时间对新农合基金运转情况进行全面会审。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机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效运行必须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保证,各地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时都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如公示制度、药品管理制度、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就诊报销流程等。
同时,加强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指导各地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要求,采取综合措施,加强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和完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收费和服务行为监管机制。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地在控制医疗费用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从而保证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发展、博弈前进。
(三)建立公示制度,促进合作医疗的公开透明健康发展
建立合作医疗公示制度能有效的监督、及时地发现合作医疗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促进合作医疗健康有序地发展。
公示内容包括:就诊补助办法;医疗服务价格;医疗费用补助;合作医疗基金合作医疗基金的筹集、支付和节余情况。
公示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合作医疗的公开、公正、透明,有助于上级医疗机构对下级医疗机构的监督,有助于统计医疗机构之间的相互监督和群众之间的相互监督,从而提高合作医疗实施过程中的公信度。
(四)制定严格的管理规则,保证制度良好运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效运行,不仅需要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人员优质服务守则,同时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防止合作医疗基金被挤占、挪用、抽逃、截留、贪污;防止出具假证明、假处方、假病历、假票据骗取合作医疗补助基金。严格补偿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目录;严禁变造、虚报、瞒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计数据及相关信息。对于违反规定的责任人,按规定严肃处理;对于违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汝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在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作的规定值得推广:规定首诊医生为第一责任人,保证入院者姓名与户口本、就诊证姓名一致;严格规定自费药品的使用、自费项目的检查,保证合理治疗,合理检查。确保报销的比例保持,出现低于规定报销比例的由本科室和经治医生各承担50%费用,补偿给病人;经治医生一年内出现3起以上问题,停止对新农合病人的接诊。
各种制度规定的严格执行能够有效的化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工作人员和医生的道德风险。保证制度执行的严肃性,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得到广大群众的信任支持和拥护。
(五)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保护农民参合积极性
补偿机制建设,应体现“以农民需要为第一”的原则。不单纯地“补大”,而是大小病同时考虑。医疗费用有一部分划归家庭账户,作为门诊费;而另一部分纳入统筹账户,用于大病医疗补助报销。住院补助程序严格而手续又简便,如在县级卫生院住院,出院当天即可凭住院各种单据和合作医疗证件,在县级卫生医疗机构的合作医疗办公室直接拿到补助。具体的补助办法,汝州市也根据基金运作情况不断调整,保持报销比例不低于40%,基本保持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六)促进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机构的建设,提高社会医疗保障能力
建立完整的三级医疗服务体系,促使合作医疗基金效益最大化。医疗需求具有突发性、危机性的特点。我国农村面积广大,地域辽阔,尤其是山区和农村偏远地区,交通不便,医疗就诊范围半径过大,会严重危及紧急病人生命。刘远立等人认为,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必须加大乡镇卫生院建设,政府应改变过去那种以供方为中心的财政补助政策,而建立一个能以乡镇卫生院提高有效服务需求的新的筹资机制。由乡镇卫生院负责,合作医疗还可以影响和控制村卫生室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性。
有关专家建议,国家财政对贫困地区农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应给予补助落实对口支援和巡回医疗制度采取援赠医疗设备、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巡回医疗、双向转诊、学科建设、合作管理等方式对口重点支援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建设要提高投入的有效性把财政支持的重点调整到支持公共卫生、预防保健、人员培训和建立医疗保障体系等方面上来
五、结束语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经过2003年至今的运行,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培养内生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组织,实现2010年“低水平、广覆盖、保基本”的目标,重点要解决的就是合作医疗基金的安全高效运营。基金运行问题的解决依然需要其组织内部的不断调整与完善。因此,加强管理制度建设、监督机制建设,同时保证基金微观运行的效益大化应该成为学界关注的问题。
参考文献:
新型合作经济范文6
关键词:房地产;经济管理;现状;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93.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3-0020-02
我国现阶段房地产行业目前的现状是大量资本进入,政策宽松,加剧了对土地的争夺。房地产行业的暴利,吸引其他产业的资本纷纷涌入。上市房地产公司融资能力不断增强,进而提高了其拿地能力。除此之外,外资或明或暗地介入我国房地产业,引发了一系列的地王现象。这都对我国房地产行业形成了一定的冲击,需要我们认清形势,找出应对的策略。
一、房地产经济管理的概念
房地产经营管理专业是基于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与经营管理背景及土木工程技术背景的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与经营管理,侧重于从土木工程技术和与国际国内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与经营管理相关的经济、管理、法律等四个知识领域构建综合性专业知识结构,通过实验、课程与专业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有效进行上述四个方面知识的深度融合,注重培养有效解决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与经营管理实际问题的综合实践能力。
二、目前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经济管理的目标模糊不清,缺乏连续稳定的相关政策。近年来,我国房地产行业一直以控制房屋供需平衡、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为目标,然而缺乏相关的长期规划,甚至在对一些问题的认识上模糊不清,缺乏长远目光。在国家政策方面,存在短期政策手段与长期规规划相违背的现象,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运行秩序,也给投机倒把者留下了漏洞。
(二)缺乏系统的管理机制,某些管理政策流于形式。最近几年,我国政府有关部门把房地产经济管理作为经济管理的重点项目,纷纷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规定,但是某些政策执行不到位、流于形式,某些规定缺乏可操作性,难以实施到位而不能起到真正效果。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房地产市场中的各个环节之间协调度不够,各自间的政策出现脱节的造成的。
(三)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现。纵观其他先进国家的房地产经济管理经验可以看出,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房地产市场得以健康运行的重要前提。由于我国的房地产行业正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还缺乏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还没有一个能涵盖整个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法律,而我国的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的完善明显落后于我国房地产的发展速度。
三、房地产经济管理中应该坚持的原则
房地产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具体管理中应坚持一定的原则,以促进房地产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在房地产经济管理中,坚持土地所有权国有的原则。国家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这是我国宪法赋予国家的权利,这种所有权是以获得收益为目的的。作为土地所有者的国家在房地产经济管理的过程中,应注重在土地用途规划、建筑规模以及环境保护的各个方面做出相关法律规定,并确保这些规定的严格、有效执行。
(二)在房地产经济管理中,坚持房地产所有权与使用权、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在土地所有权方面,我国的土地是公有的,国家代表全体人民对土地掌有所有权。但是,全体人民不可能同时直接经营或者使用全国的土地。
(三)在房地产经济管理中,坚持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相关原则。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相关原则,即地权与物业相关原则。从物质关系方面来看,房屋以土地为承载物;同时,在经济关系方面,房屋所有权是实现土地价值、获得土地利润的主要手段和具体对象。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之间是密不可分的关系,在房地产经济管理的具体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的贯彻二者相结合的原则。
(四)在房地产经济管理中,坚持房地产经济行政管理机构统一的原则。房地产经济行政管理机构的统一原则是在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相关原则的基础上衍生出来的,这一原则要求作为房地产经济管理的行政机构必须实行全行业管理。
四、对策分析
在充分调查目前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现状、分析现有问题的基础上,经过总结、归纳,在文章结尾处对房地产经济管理提出一些建议,希望能对我国的房地产经济管理提供一定的帮助。
(一)制定房地产发展的长期规划。政府有关部门应在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在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的基础上,明确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长远规划,确定房地产经济管理的长期目标,以满足广大居民的住房需求,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和谐、稳定、有序发展。同时,以长期发展规划为指导,科学实现房地产管理的短期发展目标。
(二)健全完善的管理机制,促使各项管理工作得以确切落实。在我国目前的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存在着许多难以靠行政命令解决的问题。因此,应正确认识政府部门在房地产经济管理中的职能,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机制,建立健全便于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相关管理机制,以促进房地产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注重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目前,要实现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良好发展,必须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起一套基于我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房地产法律体系,以便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合理、合法运行。这套法律体系,既要有效约束政府的经济管理手段,避免政府过度的行政干预;又要能保障我国房地产多层次、全方位宏观调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还要确保我国的房地产市场经济管理得以实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要核算并确定公司的投资总额。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并获得批复后,由公司选择适宜的项目经理部去实施落实,以获得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本依据,并结合公司资金实力情况综台确定对该项目的投资总额。通过工程人员的初步估算后,提出项目资金流量表,取得公司认可,与其它测算确定后定下的指标一并以文字的形式确定下来,作为实施项目经济管理的依据性文件执行。
(五)要控制开发成本,确定费用支出。控制开发成本是房地产企业经济管理的关键。某一项目的投资总额一经确定,开发成本的控制就是实现效益的主要途径。正常的必要支出比较便于控制,而业务费用的开销弹性较大,报帐标准难掌握,控制起来难度较大。解决的方法首先要增强经办人的主人翁感,自主的最大限度节约开支;其次是通过制度严控一切漏洞,查缺补漏;再次要采取费用合理包干的办法,费用节约归己。
(六)在项目定性前先行核算预完成利润。实现利润是经济管理的最终目标。实现利润的多少是检验企业业绩的根本标志,获取利润也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因此,利润指标的确定是一项硬指标,直接影响到各方面的利益,涉及到多部门的关系,如果实现合理预算并分配利润,将会激发各部门的情绪和积极性,对企业项目的建设有建设性意义。
总之,对于我国的房地产行业来说,二十一世纪这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既是一个绝好的不可错过的历史机遇,又是一个高难度的时代性挑战。因此,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的房地产经济管理,既要看到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阻碍,又要看到时代所提供的良好条件和机会;做到既不消极等待,也不盲目乐观。应在充分认识我国现有国情的基础上,大胆吸取国外先进经验,通过不断创新来提高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的总体水平,使我们的房地产产业逐步壮大起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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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曾祥瑞.房地产开发与再开发经济分析[J].中国房地产,1995,(02).
[3]胡运佳.关于房地产经济管理若干问题的探讨[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8,14.